公司职工劳动纪律及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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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2034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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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工劳动纪律及奖惩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1、遵守法制学习理解并摸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员工。 热爱集体和企业荣辱与共,关心企业的管理和效益,多提合理化建议,树立“团队、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2、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听指挥,按时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帮助领导开展工作。工作中不玩忽职守,认真负责。不造成渎职事故。3、 严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上班不饮酒,不打牌,不打架斗殴,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2、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4、讲礼貌,重仪表,讲卫生与人相近,主动问好,不讲脏话,不流言蜚语,不论人长短,严禁用不客气的言行待人。保持衣冠整洁,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5、尊敬客户对待顾客语气温和、文雅、顾客询问,有问必答,有礼有节,不收受礼品,敲诈顾客。6、 严守机密不与外部人员评论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不议论外单位人员的是非,保持优良作风,坚持组织原则。7、讲诚信对人以诚相待,不欺诈,对组织不撒谎,不隐瞒,不做对集体工作和人群有损害的事和行为,不口是心非,发扬事实求是的优良作风。第二节 考勤及请假制度 为加强员工的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职工守则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第1条 3、设立考勤记录及请假记录,由经办管理人员于月底或次月12日报企业领导审查。、逾规定时间到工时:(1)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2)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一小时论。(3)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日论。(4)月累计迟到4次者,按旷工一日论。2、未按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1)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2)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3)月累计早退四次者,按旷工一日论。第2条 请假1、凡请假者,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请假单是管理人员登记考勤的主要依据。2、员工因事请假应于前一日下午6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批准后方为有效。3、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情形,不能先行批准的,须于事后4、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虽经请假但期满不上班且未续假者,亦以旷工论。4、请假事由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按旷工论处。7、旷工:(1)凡未按上述3、4条款规定而未上班者,均以旷工论。(2)旷工半日者扣除一日工资。(3)月旷工三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旷工天数双倍工资。(4)月连续旷工五天,扣除旷工天数的三倍工资、给予严重警告。第三节 劳动纪律管理准则为保证员工有序高效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故制定此准则。第1条 认真学习和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第2条 工作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第3条 上岗时,精神振作,衣冠整洁,过度疲劳不上班。第4条 爱岗敬5、业,勤奋工作,不偷懒、不怠工,不有意延误任务完成,不抢干轻便活。第5条 工作期间,不打牌、赌博,不打闹嬉戏,不打瞌睡。第6条 工作期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喝酒、不吸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第7条 爱护公物,不牟私利,不损坏,不盗窃。第8条 搞好内、外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勾心斗角,不拉帮结派,造谣滋事。第9条 端正工作作风,不得对同事,领导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第10条 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不议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行。第11条 不强行要价,抵制管理,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第12条 尊重顾客,不得敲诈钱物。第13条 加强组织观念,不得无理违抗顶撞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第14条 端正劳动态6、度,不讲怪话,不搞小动作,引响他人工作情绪和煽动他人停工、怠工。第15条 增强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识,对领导管理有不同意见,应提建议或婉转说明,不得任意谩骂和违抗指挥。第16条 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对附营业务外收入的资金,要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分配, 不得搞帐外分配,不得徇私舞弊,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查帐看帐。第17条 热爱集体,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含不可公示的文件)或论长论短,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第18条 增强工作责任心,不玩忽职守,不得有失职行为而造成事故。第19条 增强文明道德观念,不在工作中打架斗殴,相互谩骂。第20条 爱护培养新员工,不得刁难、欺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7、班顶班。第21条 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工艺规范、工作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第四节 安全操作准则第1条 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把安全工作和职工生命安全摆在我们工作的首位。负责人要为职工负责,职工要为个人和集体负责。第2条 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一切行动听从领导安排、调度。第3条 进入现场作业,精力要集中,情绪要稳定,穿戴要整齐,装束要有序,严禁穿拖鞋、打光脚。第4条 互相监督,过度疲劳者,应告知领导,劝其脱岗,不得强行作业。位应派人现场监督指导。第6条 高处作业,不得任意抛接物品,系好安全带,不得攀坐踩不安全位置(如车厢边缘、双脚踩在梯子同一边缘等)。对超高、超重作业,不违章,不冒险蛮干,应做好相应的8、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对无视安全,强令指挥的应拒绝执行,并即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汇报。严禁带电作业,对设备维修必须先断电后维修。加强员工之间团结合作,不可施展小动作,造成他人伤害。第10条 班前作业,应对装卸用具、机械、场地及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夜间无照明作业。第11条 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未经培训者,不得自行、单独作业。第12条 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防火规章,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场所。严禁在工作区内非吸烟处吸烟。严禁饮酒后上班或上班中饮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班期间严禁乘坐无牌照车辆和人货混装车辆及疲劳、酒9、后、超速驾驶机动车。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应注意车辆起动,货物倒塌、掉落造成伤害,不得自行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动力机械设备。 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用适当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不能勉强操作。 严格遵守“装卸搬运安全化学危险物品操作规程”对易碎、易爆、易燃等用品,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撞击、甩摔,造成人身伤害和物品损失。对有毒、易腐蚀、有辐射等危险品的装卸,必须有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有相关的防范措施,不得自行蛮干。 职工在装卸搬运过程中,有身体不适,如头昏、头晕、眼花等,应即时向领导汇报,即时应诊。 业区域内发生事故,员工有及时抢救,保护现场的责任,并即时向领导汇报。第五节 员工10、奖惩制度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激励职工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单位员工之奖励,分表彰、记功、奖金、晋升四种,其处理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表彰。(1)品德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者。(2)有利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且有具体行为表现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记功。(1)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楷模者。(2)努力工作,身先士卒,群众公认且有事证者。(3)维护集体,团结同志,帮助员工且有行为者。(4)及时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表现者。(5)爱岗敬业,争当一流,作出贡献且有事证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选拔晋升。(1)记功在两次11、以上者。(2)品德端正,办事公正,业务表现有卓越的,才能且有表现者。(3)敢于抵制歪风邪气,举报有损企业利益行为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员工且有事迹表明者。(5)爱岗敬业,工作有特殊贡献,使公司增加效益或减少损失有重大表现者。(6)团结员工有组织能力者。4、上述奖励,均可发放奖金,奖金之数额视实践贡献之价值,所谓晋升,一是奖金幅度增大;二是可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第二条 员工之惩戒分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合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1)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者。(2)安全意识不强,上班穿拖鞋、打赤脚,行为不检。(3)劳动态度不端正,工作消极,精神萎12、靡,效率低下(如工作中拖延等)。(4)工作场所打牌赌博并影响工作的。(5)随心所欲,自行讨价还价,影响企业声誉和工作开展的。(6)流言蜚语,讲怪话,影响他人工作和企业形象的。(7)自由散漫,串岗影响企业和他人工作者。(8)对顾客不恭。(9)违反安全操作准则者。(10)违反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记过、并处罚。(3)因工作渎职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罚款:100元2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影响企业生产和工作秩序者。罚款:100元500元。(5)违抗、顶撞现场管理人员及用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听从工作安排和调遣者。罚款13、:100元200元。(6)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侵吞或瓜分集体和企业利益者。罚款;100元1000元。(7)在非吸烟区吸烟者。罚款;50元、因吸烟造成重大事故承担一切事故责任、与经济损失。(8)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饮酒。罚款;500元5000元,因饮酒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和生命危险、及企业和他人经济损失,饮酒者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罚款;200元(10)对同事有胁迫、恫吓、欺骗行为或发生口角者。罚款;200元(11)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罚款;2000元(12)严重违反安全操作准则而造成损失者。罚款:2000元,并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及经济损14、失。(1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经济秘密。罚款2000元(14)未遵守用工单位工艺规范、工作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者。罚款;500元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其责任。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2)不听劝告,旷工行为严重的。(3)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的。(4)恶意行凶、打架,任意谩骂上级主管人员的。(5)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不听从工作安排和调动的。(6)有煸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7)触犯刑律者。(8)有二次记过处分者(含二次)。(9)散播有损公司的谣言,而严重妨害工作秩序者。(10)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15、关系而不听劝告者。(11)本单位员工亲属参与闹事未听从劝告者。(12)非法占有公司、同事、顾客及用工单位财物者,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单位处理。4、上述惩戒均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5000元(其他制度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给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含无形财产)应予赔偿。第三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的事项,经调查了解后,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第六条保密条款 1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xx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