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励与惩处审批裁决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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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971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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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奖励与惩处审批裁决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 的为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 则1、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一条 管理部门 1、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员工奖惩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 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2、决定进行裁决。 2、各部门部长或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3、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第三章 奖励管理第一条 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第二条 奖励条件 1、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 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2、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物质或奖金奖励; (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2)3、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3)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4)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 的; (5)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3、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 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第三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行政人事部审核;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4、总经理审批;5、行政人事部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4、,人事部并负责归 档。第四章 惩处管理第一条 惩处种类 1、警告;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3、降薪降职;4、辞退;第二条 惩处条件1、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 或管理人员5、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2、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 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 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6、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 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7、;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 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 到刑事处罚的; 8、(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8无正当 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 谋职业的; (18)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 序; (19)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0)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1)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2)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3)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9、后果的。 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 理。6、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 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 7、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和 部门主管报告。 8、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 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9、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 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10、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第三条 惩处的工作流程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2、行政人事部组织调查; 3、公司总经理及行政副总讨论审批; 4、行政人事部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人事部并负责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