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全体员工行为规范奖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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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1518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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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全体员工行为规范奖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2、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办公室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3、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 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4、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元,并警告一次。 (2)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3)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伪证,挑起事端 者; 9、工5、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0、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 及他人者; 11、破坏环境整洁屡劝不改者; 12、出差在外放下工作不请假擅自外出旅游者; 13、虚报相关费用,情节轻微者; 14、考核部属不确实,有循私舞弊之事实者; 15、其他较为严重违规或造成损失较为严重者; 16、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情节严重者(500-1000元以内); 17、未按公司程序规范、作业标准执行,造成损失或人员受伤情节较为严重者(500-1000以内元); 18、其他应予记小过之行为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记大过。 1、因个人过失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106、00-1500元以内); 2、在工作场所相互殴打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和企业正常秩序者; 3、不服从主管调遣而延误工期,影响公司按期交货者; 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1000-1500元以内)。 5、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6、机器、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未经使 用人及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此造成损坏并负全部赔偿责任); 7、因指挥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情节重大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鼓动同仁跳槽致影响团队士气,妨害工作之进行者; 11、未7、按公司程序规范、作业标准执行,造成损失或人员受伤情节严重者(1000-1500以内); 12、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企业制度,违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 13、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受供应商宴请者; 14、其他应予记大过之行为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或隐瞒违法前科者; 2、从事填报虚假资料、做虚假证明,欺骗公司者; 3、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4、对公司领导、同事或同事家属进行暴 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5、煸动怠工、罢工或散布谣言影响劳资 关系者; 6、故意泄露公司、客户机密给公司潜在 对手,或私自向客户索取、8、接受回扣者; 7、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或激烈 争吵行为者 第一条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奖励 第四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9、奖三种。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惩罚 第七条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10、,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11、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 12、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十条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伪证,挑起事端者; 9、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10、因13、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1、破坏环境整洁屡劝不改者; 12、出差在外放下工作不请假擅自外出旅游者; 13、虚报相关费用,情节轻微者; 14、考核部属不确实,有循私舞弊之事实者; 15、其他较为严重违规或造成损失较为严重者; 16、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情节严重者(500-1000元以内); 17、未按公司程序规范、作业标准执行,造成损失或人员受伤情节较为严重者 (500-1000以内元); 18、其他应予记小过之行为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记大过。 1、因个人过失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1000-1500元以内); 2、在工作场所相14、互殴打或酗酒滋事,影响工作和企业正常秩序者; 3、不服从主管调遣而延误工期,影响公司按期交货者; 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1000-1500元以内)。 5、不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 6、机器、车辆、仪器及其他技术性工具,未经使用人及部门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此造成损坏并负全部赔偿责任); 7、因指挥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直接影响企业经营者; 8、对工作进行或其他事件作虚伪不实的报告,情节重大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鼓动同仁跳槽致影响团队士气,妨害工作之进行者; 11、未按公司程序规范、作业标准执行,造成损失或人员15、受伤情节严重者(1000-1500以内); 12、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企业制度,违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 13、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受供应商宴请者; 14、其他应予记大过之行为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分,或隐瞒违法前科者; 2、从事填报虚假资料、做虚假证明,欺骗公司者; 3、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4、对公司领导、同事或同事家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5、煸动怠工、罢工或散布谣言影响劳资关系者; 6、故意泄露公司、客户机密给公司潜在对手,或私自向客户索取、接受回扣者; 7、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打架)或激烈争吵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