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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公司电站安全施工手册
工程建设公司电站安全施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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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8359 2024-09-07 179页 892.35KB
1、 第一篇 xx水电站工程概况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概述 xx水电站为中型等工程,电站为单一发电工程,向陇南电网供电。水库正常蓄水位755m,校核洪水位757.41m,总库容(校核洪水位以下)0.51亿m3。电站装机容量72Mw,保证出力19.1Mw,多年平均发电量3.64亿kwh。 枢纽工程由拦河坝、引水发电系统、排沙洞及溢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堆石复合坝,最大坝高57m,坝顶全长202m,厂房内安装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导流洞(后期改建成溢洪洞)为城门形隧洞,衬砌断面尺寸为1112.5m,全长460.12m;排沙洞洞身衬砌断面直径4.8m,全长279.14m;引水洞洞2、身衬砌断面直径8m,由上平段、斜井段和下平段组成,全长233.09m;均为钢筋混凝土衬砌。 导流方式选用隧洞导流,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二.水文、气象条件 工程地处白水江下游,川西北暴雨中心边缘,白水江洪水大都发生在59月份,主汛期为79月。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177km2,占全流域面积的98.3%,坝址区域多年平均流量108m3/s,年径流量34.1亿m3,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195.3万t,多年平均含沙量0.57kg/m3,多年平均推移质输沙量14.4万t。10年一遇洪水流量:113月为206m3/s,104月为446m3/s,59月为1080m3/s。 多年平均气温14.8,多年绝对最高3、气温37.4,绝对最低气温7.4,多年平均降雨量450mm,多年平均蒸发量2047.1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706.4h,多年平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16m/s。三.工程地形地质条件 坝址区域海拔高程700850m。平水期水面宽60m,正常蓄水位755m时水面宽175m。坝址位于汉坪坝村下游300m,平面上总体呈“S”形,坝址处河谷呈不对称“V”型,左岸坡平均坡度45左右。上下游均有不对称的级阶地,高出河床面3040m,局部见有零星的级阶地堆积物,两岸冲沟较发育。 坝址区出露的地层岩性有元古界长城系碧口群变质凝灰岩、砂泥质板岩及第四系冲积、洪积、崩坡积物等。 引水洞引00000015m4、岩性为变质凝灰岩为类围岩;洞身00300156.34m为变质凝灰岩,上覆岩体厚6095m,为类围岩;引00150030、0156.340178.62m为变质凝灰岩,上覆岩体厚4555m,为类围岩;1、2、3支洞段为类围岩。 排沙洞进口及明渠段的前段为崩坡积块碎石土,后段为长城系碧口群泥质板岩,岩体呈强弱风化,完整性较差,局部存在不稳定块体。洞身段上覆岩体一般厚度为45100m,最大148m,前段为砂泥质板岩,岩体呈弱风化,洞室围岩以类为主,中间可能存在局部塌顶或掉块现象为类围岩。后段为微风化新鲜的变质凝灰岩,块状厚层状结构,裂隙较发育,地下水活动呈渗水线状流水,稳定条件好,围岩属类;出口洞脸附5、近属类围岩。挑流段自然坡度为42,岩性为变质凝灰岩,岩体呈弱风化。 溢洪洞进口段出露岩性为砂泥质板岩,裂隙发育,岩性软弱,切割破碎,强风化带厚度45m,弱风化带厚68m,洞脸边坡上部为强弱风化岩体,其余均为微风化岩体,龙抬头段围岩特别在闸墩一带岩体质量较低,下段亦有地下水活动,围岩类别属类。洞身段主要为砂泥质板岩,仅出口段为变质凝灰岩,岩体为微风化新鲜状,砂质板岩为板状,变质凝灰岩为块状厚层状,断裂较发育,洞室前段为类围岩,后段为类围岩。挑流鼻坎出露岩性为弱风化变质凝灰岩,在高程763820m有一松动变形体(Sd3),厚度68m;洞脸边坡岩性为弱风化微风化的变质凝灰岩。 导流洞后期改建为溢洪洞6、,在此只说明进水明渠段的地质条件。明渠上游段高程707m以上两侧壁一崩坡积块碎石土,地脚一带出现冲积砂卵砾石;下游段为基岩明渠段,为强弱风化的砂泥质板岩。导流洞上游侧100m边坡内,存有松散堆积体、中、上部一崩坡积块碎石为主,下部一冲积砂卵砾石,其中高程707m以上松散堆积层厚度10m。 过坝公路沿线出露的地层岩性主要为长城系碧口群变质凝灰岩、砂泥质板岩及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岩体普遍存在浅表部的风化卸载现象,局部拉张明显,裂隙较发育,松散层一般厚58m,局部1520m,自然坡角小于40,崩坡积、松动岩体段局部有架空现象,暴雨状态下局部出现塌落滚石。 业主推荐的砂石料场位于上游左岸6km 的枣林坪7、,分布高程750770m,料场表层为洪坡积含碎石土层和碎块石层,厚度712m,最大厚度20m,含泥量高;下部为砂砾石层,厚度917m,其间局部夹有细砂透镜体。超径颗粒(150mm)含量平均值7.3%,最高达19.3%,5150mm含量50.576.6%,平均值 68.3%,细骨料(5mm)平均含量24.4%;砾石级配较好,粒度模数平均值为7.47,混合干松密度1.671.82g/cm3;细骨料以细砂和粉砂为主,含量分别为37.2%和36.5%,平均粒径0.33mm,粒度模数1.142.08,平均值为1.67,干松密度1.44g/cm3,孔隙率高达41.656.8%,含泥量平均值为18.3%,最8、高达49.3%。四.对外交通条件 通过xx水电站左岸的212国道,昭化至宝珠寺之间道路状况良好,为三级公路;宝珠寺至碧口之间为宝珠寺库区改建公路,标准为三级,状况基本良好,但其中白水镇至甘川交接处为土石路面;碧口至xx坝址之间为沥青路面,局部达不到三级路面标准。碧口以下桥梁承载力可以满足施工车辆通行要求;碧口至xx之间的关头坝吊桥按汽20t荷载标准设计。第二章 合同工作范围一.导流溢洪洞工程 导流溢洪洞包括进水塔及启闭机闸室段、龙抬头堰面段、洞身段和出口段4部分。工作内容包括进水塔及启闭机闸室段、龙抬头堰面段、洞身段和挑流出口段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口闸室段闸门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以及启闭机电气设备9、安装,以及与该隧洞有关的电气管道、接地系统预埋件的埋设,以及原型观测仪器的埋设。二.排沙洞工程 排沙洞工程包括进水口及启闭机闸室段、洞身段和出口3部分。工作内容包括进水塔及启闭机闸室段、洞身段和出口段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口闸室段闸门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以及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以及与该隧洞有关的电气管道、接地系统预埋件的埋设,以及原型观测仪器的埋设。三.引水洞工程 引水洞工程包括进水口及启闭机闸室段、洞身段、支管段和厂房上部基础开挖4部分。工作内容包括进水塔及启闭机闸室段、洞身段和支管段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口闸室段闸门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以及启闭机电气设备安装和支管段钢板衬砌和运输安装,厂房上部基础开挖10、,以及与该隧洞有关的电气管道、接地系统预埋件的埋设,以及原型观测仪器的埋设。四.过坝公路和进厂公路工程 过坝公路和进厂公路,工作内容包括估量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砌石和路面混凝土浇筑等。第三章 主体工程施工安排一.主体工程 A.导流洞及由其改建为溢洪洞龙抬头进口的进水塔、导流洞以及出口消能部分土建工程; B.排沙洞进水塔、洞身以及出口消能部分土建工程; C.引水洞进水塔、洞身上平段、斜井段、下平段、叉洞以及3个支洞等高工程土建工程; D.3条隧洞的所有金结制作和安装; E.本标段所有的电气设备安装等。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项目拟定2002年4月1日开工,同年9月15日引水洞支洞移交、9月底导11、流洞具备过水条件;2003年9月底排沙洞具备过水条件,同年10月底下闸蓄水和导流洞封堵,2004年3月底溢洪洞投入使用,总工期约为24个月,工期非常紧迫,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进出水口不做围堰,但要预留岩坎挡水,保证工程施工不受洪水影响。三.主体工程施工安排 导流洞进口明挖完成后立即安排进水塔的混凝土浇筑。在施工支洞形成后,先由施工支洞进入安排2个作业面,为了减少爆破排烟时间,岩石钻进采用手风钻钻进;进出口明挖结束后,各安排1个工作面采用多臂钻车钻进,支洞工作面的出渣采用侧卸装载机装车,进出口工作面采用扒爪机装车。根据工程量的分布情况,出口先行挖通,因此隧洞混凝土衬砌使用钢模台车由出口开始向12、进口推进。混凝土由出口采用混凝土送料入仓。 排沙洞的进口混凝土在进口明挖完成后立即安排施工。排沙洞在进出口各安排1个工作面使用单臂钻车同时钻进,出渣采用扒爪机装车。根据现有的条件(业主指定分包商完成出口段的混凝土衬砌),因此隧洞混凝土衬砌使用钢模台车由出口开始向进口推进。混凝土由出口使用混凝土送料入仓。 进口部位在明挖结束后立即进行进水塔的混凝土浇筑,引水主洞上平段工作面采用单臂钻车钻进,装载机装车出渣;引水洞支洞在出口明挖完成后立即展开同时施工,尽可能首先安排2支洞施工,为尽早开展下平段和斜井段开挖创造条件,支洞钻进采用单臂钻车,扒爪机装车出渣。下平段采用单臂钻车钻进扒爪机装车出渣;斜井段开13、挖采用手风钻先由下部打导洞钻进,出渣由扒爪机在下部装车,导洞形成后,从上部采用手风钻钻进扩挖,仍从下部出渣。混凝土的衬砌,使用钢模台车从出口行进口方向推进。下平段和支洞混凝土衬砌由出口进料,斜井段和进口上平段混凝土衬砌由进口进料。混凝土入仓均采用混凝土泵送方式。 由于进水塔的混凝土工程量占本标段总量的大部分,因此要作为重点部位组织施工。导流洞的洞身部分也是工作重点部位,也要做好钻进和出渣设备组织协调工作。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原则是:“管生产必须管劳动安全”。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是:“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江泽民同志1986年10月13日,在上海市消防工14、作会议上提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三点重要指示是:一、坚决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和骄傲自满的情绪,尤其是交通运输、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林业等部门及其企业更要重视安全。二、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且坚决贯彻执行,改变那种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对责任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者,从严处理。三、提高政治警惕,严防政治破坏,各级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 第二篇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第一章 管理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设置15、 根据本合同段的工程量及工期要求,我们将安排具有丰富水电施工经验的队伍进场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部下设8个部门,即工程技术部、生产调度室、计划经营部、物资设备部、质量检查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和财务部。选派参加过洞挖和混凝土衬砌施工多年,并担任重要职务,积累了丰富施工组织领导经验的人员担任。 施工组织机构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副经理质量检查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办公室计划经营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管理部混凝土浇筑队土石方施工队基础处理施工队混凝土拌和站测量队试验室砂石加工厂综合加工及机修厂机电安装施工队金属结构加工厂二.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各作业队 16、中队队长中队专职安全员中队技术员 班组安全员生产人员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 员: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副组长: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第一节 目标与职责一.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加大检查监控力度,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因工死亡和因工重伤事故; 2.严格控制事故频率,确保轻伤事故不超过1人次/年的控制指标; 3.加强不安全隐患的处置,杜绝发生经济损失在3万元/例以上的机械事故、机电事故和火灾事故; 4.实现安全专项基金的合理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按标准发放与有效使用管理; 5.年度内创建局级“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 6.项目施工期内争创所在省“安全文明17、施工工地”荣誉称号; 7.按分局规定,对分局上报报表、资料达到及时、准确、详实、全面。二.安全生产职责(一).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内容有:(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安监部门正职抓好安全生产;(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18、并批准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技术措施经费;(5)按规定提足安全管理专项基金,并保证其合理使用;(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19、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6)定期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7)安全主管副经理具体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对项目部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组织新工程、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施工;(3)审查项目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20、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有毒物质的治理方案,使之达到国家标准;(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4.施工作业中队队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施工作业中队队长(工段长)对本施工作业中队的安全生产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2)组织实施项目部制定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4)21、组织本单位的互检和交接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装备、防护器材和爆破物品等处于完好状态,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充分发挥工会安全监督员和兼职安全人员的作用。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项目部和中队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22、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7)及时组织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6.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在项目部主管副经理和安监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助项目部主管副经理和安监部门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23、案的实施,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3)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宣教和安全技术教育,负责或参与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新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4)负责项目部安全设备、防护器材管理,掌握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5)每天深入工地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和处置违章作业,做好安全日记;(6)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相同隐患(通病),以及历次安全检查均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顽固症),依据此信息流,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监督“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实施,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整改通知书整改过程进行监控和验证;(7)负责对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4、;(8)负责项目部安全管理基础工作。7.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4)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使用设备和工器具,爱护现场安全设施,做到文明生产;(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积极参加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活动;(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二).管理25、部门安全职责1.安全监管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一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项目部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组织制订修订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5)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26、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爆破物品和安全用火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检查督促搞好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9)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10)指导施工作业中队队长(工段长)、技术干部、兼职安全员、工会小组安全监督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2.物资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和项目27、部关于设备运行、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以及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达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项目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道等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负责物资设备运输、储存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6)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28、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7)加强对购入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项目部要求;(8)组织参加物资存放场所、施工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查处。3.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编制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同时使用的原则; (4)组织制定生产工艺纪律管理规定,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5)组织和参与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施的配置。 4.生产29、组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情况,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做好各部门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施工作业中队。会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30、全工作列入对职工工资发放、奖惩考核的内容; (3)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配备; (4)在临时工、民工的合同书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并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6.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31、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的通畅; (4)认真执行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7.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在编制、检查工程计划的同时,提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3)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相应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三).项目部工会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32、建议,督促和配合项目部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程,支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 5.建立工会安全保障体系,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康杯33、”活动。 第二节 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制性规定 1.完善和坚持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分工合作、部门岗位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2.完善和坚持主管领导负责、主管部门操作、各管理部门和施工作业单位配合、专兼职安全员和工会小组安全监督员协作的安全监管机制;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及时进行奖罚兑现;4.严格贯彻实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国家与行业的规范、标准;5.明确时段施工安全责任目标,坚持各项例会制度,确定整改主题和监控要点,完善过程记录;6.坚持例行和常规性安全检查活动,严格奖罚措施的有效实施;7.严格执34、行岗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奖惩严明;8.严格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整个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之下。二.项目部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办公会议;2.每月的15日晚上,由中队长主持召开施工作业中队安全生产例会;3.每周一晚上,由班长主持召开施工作业班组安全生产研讨会;4.每班施工作业前,由代班班长主持召开班前安全交底会;5.每月28日晚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人和分局物资设备部驻现场监理主持,召开起重机械、汽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例会;6.每月30日晚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主持,召开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工作例会;7.每月生35、产会议后,召开一次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安全工作考评,部署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兑现安全奖罚。三.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检查程序框图不合格布置生产计划的同时布置安全计划制定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合格(一).安全检查的组织与要求 1.组织领导。安全检查活动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明确检查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参加; 2.有明确的目标。各种检查活动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与标准; 3.建立检查纪录,登记安全隐患和违章现象; 4.对安全隐患进行系统分析;5.完善整改过程。(二).例行检查 1.每月15日、30日为项目36、部安全例检工作日(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由项目部主管副经理带队,有工会、安监、物资设备、保卫等部门和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2.进行一次易燃、易爆和化工产品储存安全检查;每季进行一次,特种施工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态检查; 3.项目部安监部门,每班次派一名安全监督员,进行现场安全巡视检查; 4.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特种施工设备、厂内机动车辆、脚手架、安全网、盘梯与踏步、爆破作业现场、供电线路与供电设施、压力容器、防尘防毒,以及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安全渡汛、施工防火安全和施工工器具等项目的检查),由项目部主管副经理带队,有工会、安监、物资设备、保卫等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作37、业中队负责人与兼职安全员参加; 5.施工现场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经常性的检查): 5.1自检:由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和工会小组安全监督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所处的环境、岗位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5.2互检:由施工作业中队负责人组织各施工作业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班组之间和相邻作业面与衔接作业工序进行安全检查; 5.3交接检查:针对工序必备的安全设施,由施工作业中队负责人、作业中队技术员,在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组织下道工序施工作业的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与验收。 6.在召开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之前,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各施工作业中队和各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38、行一次检查(检查安全例会执行情况和安全活动记录); 7.按季对项目部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进行实施情况检查考评。(三).检查结果处置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相同隐患(通病),以及历次安全检查均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顽固症),依据此信息流,制定安全纠正措施,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2.安全检查中,对有既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工,被查单位应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和处罚;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既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被检查单位对安全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应及39、时通知安监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由安监部门进行登记销案。四.安全管理处罚与奖励(一).处罚 1.对项目部领导班子与专职安全员的处罚 1.1发生因工死亡或因工重伤事故1人,除执行局有关规定外,对责任单位处以80005000元罚款,并处罚行政正职800元,处罚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700元,处罚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每人5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安全专职员)300元; 1.2发生因轻伤事故1人,对责任单位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罚行政正职600元,处罚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500元,处罚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每人3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安全专职员)200元; 1.3发生一起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40、(含3万元)的火灾、交通、机械事故,处罚行政正职600元,处罚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500元,处罚领导班子其它成员每人3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安全专职员)200元; 1.4生产性粉尘治理按水电十一局尘肺病防治管理办法执行,分局监督落实,对未达到规定指标的,局罚款由粉尘超标单位列支,分局将对粉尘超标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科科长(或专职安全员)每人罚款100500元; 1.5未及时上报“安全管理工作季报”,每例处罚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2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专职安全员)100元; 1.6局组织安全检查,每查出一项事故隐患,扣罚项目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3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专职安41、全员)200元; 1.7分局组织安全检查,每查出一项事故隐患,扣罚项目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200元,处罚安全科科长(或专职安全员)100元;查出一例违章,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并处罚安全科科长(或专职安全员)10元。 2.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2.1发生因工死亡或因工重伤事故1人,项目部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并处罚中队行政正职800元,处罚中队行政副职700元,处罚中队技术负责人500元,处罚事故班组班组长500元,处罚事故班组兼职安全员300元; 2.2发生因轻伤事故1人,项目部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罚中队行政正职500元,处罚中队行政副职400元,处罚中队技42、术负责人300元,处罚事故班组的班组长500元,处罚事故班组兼职安全员300元,对事故其它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2.3发生一起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火灾、交通、机械事故,项目部对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0 予以处罚 ,并处罚中队行政正职800元,处罚中队行政副职700元,处罚中队技术负责人500元,处罚事故班组班组长500元,处罚事故班组兼职安全员300元;事故责任人除承担1030的经济损失外,并处以1000500元罚款; 2.4生产性粉尘治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部监督落实。对未达到规定指标,施工作业人员在粉尘超标环境下工作,项目部处罚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粉尘超标单位的中队43、行政正职500元,处罚中队技术负责人300元; 2.5施工作业中队和班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完善活动记录,每查出一例,处罚中队行政正职和班组长200元; 2.6局组织安全检查,每查出一项事故隐患,项目部处罚责任单位正职300元;查出一例违章,处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处罚违章者50元; 2.7分局组织安全检查,每查出一项事故隐患,项目部处罚责任单位正职300元;查出一例违章,处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处罚违章者50元,并处罚班组兼职安全员10元; 2.8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每查出一项事故隐患,处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查出一例违章,处罚违章者10-50元,并处罚班组兼职安全员10元。 44、3.行政处分 1.重伤事故 (1)对负有违章指挥责任的项目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2)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3)对负有违章作业的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4)对负有违章作业的次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2.死亡事故 (1)对负有违章指挥的项目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劝其辞职、免职或开除察看一年处分; (2)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3)对负有违章作45、业的主要责任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察看一年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解除劳务合同)处分; (4)负有违章作业的次要负责人,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3.重大死亡事故 (1)对事故负有违章指挥的项目部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2)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局内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3)负有违章作业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处分或开除(解除劳务合同)处分 ; (4)负有违章作业的次要责任人,给予相应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4.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1)对负主46、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直接责任的领导者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给予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5.对于在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及以上的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有关责任者,给予相应加重的行政处分。 6.对发生轻伤事故的项目部主管副经理,给予全分局通报批评。(二).奖励 1.项目部与各管理部门和施工作业中队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按季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书进行实施情况检查考评,年终按责任书进行兑现; 2.参加抢险、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措施改革成绩显著者,由项目部根据其贡献大小,47、对其进行100500元的专项奖励; 3.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由项目部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按月进行考评。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组,由项目部奖励该班班长100元,奖励班组兼职安全员50元。五.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现场岗位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几部分组成 ,对新工人、工作岗位调整的工人和在岗职工所进行的一系列安全教育,是项目部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教育制度。 2.对新入厂的职工,包括新招工的学员和调入项目部的职工,以及到本项目部进行培训和实习的人员等。项目部的劳动人事部门在将其介绍到安全监管部门以后,即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48、主要内容有:(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等;(2)本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3)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定以及防火、防爆、防机械伤害常识等。入厂教育结束后,应由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对新入厂的职工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将其介绍到车间,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 3.车间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在分局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施工作业中队后进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1)本施工作业中队的生产特点;(2)本施工作业中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本施工作业中队的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4)本施工作业中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49、问题,以及预防事故的措施。施工作业中队教育结束后,由施工作业中队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进行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4.现场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分局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现场岗位开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有:(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3)本岗位各种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除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现场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要经常性地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来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教育。一般有: 5.1厂安全技术部门召开事故50、现场分析会; 5.2现身说法演讲教育会; 5.3组织职工悼念亡友教育会; 5.4施工或检修作业前进行超前预防教育; 5.5组织专题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讲座; 5.6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岗位教育; 5.7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一两条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5.8项目部安全警示“一分钟”广播宣传; 5.9项目部安全技术部门的人员经常到车间的现场岗位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职工转岗时,项目部安全监管和劳动人事部门,应及时对转岗职工进行转岗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操作技能。 7.组织新工程、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实施和运用先进技术与安全防护装置时,应对其实施和51、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知识教育。 8.项目部建立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年受教育时间在20小时以上。 9.项目部的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监管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10.项目部每年按在岗人员比例的35,评选优秀学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六.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一).管理要求 1.现场防护 1.1施工作业区标志明显; 1.2特殊作业区、重要通道设置隔离设施,有明显标志; 1.3施工现场进出口有明显的企业标识; 1.4特殊作业区、特殊管理区设立门卫; 1.5施工区和生活区明显分离; 1.6施工标牌、宣传标牌和警示标牌规范醒目。 2.施工现场 2.1施工现场布局合理,52、整洁有序; 2.2施工道路平坦畅通,无积水; 2.3施工区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 2.4施工作业面料具堆放整齐,无杂物,无积水; 2.5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排放流畅,积水井无外溢现象; 2.6施工作业区生产垃圾按具体的存放地堆放,每周外运处理一次; 2.7施工作业区马道、盘梯和踏步规范统一,有专人巡视维护; 2.8脚手架、安全网搭设标准,外观整齐统一; 2.9施工作业区供电线路无乱拉乱扯,线路过道,局部供电点到位;供电设施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一配电箱,设置一漏电保安器); 2.10施工机具外观整洁,设施齐全,使用摆放整齐,停置排放统一; 2.11临空临边作业区警示标志醒目,防护53、围栏完整; 2.12施工隧洞口防护棚完整无损,低压供电设施齐备,除尘通风设备运行正常,进出道路平坦,无杂物积水现象; 2.13现场厕所有专人管理,粪便及时清理外运处置; 2.14井口洞口围栏、盖板完整,警示标志醒目; 2.15尘噪作业区防护设备运行正常,隔离区设施完整; 2.16施工机具油杯齐全,机体外部无油污,护罩、护套完整; 2.17风、水、电管线布置有序,无磨损、裸露和滴、跑、漏现象; 2.18防风、防雷电设施完好。 3.材料堆放 3.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分类存放,调运道路畅通; 3.2各类物资堆放整齐,标识完整; 3.3作业场所工完料清场地净; 3.4回收和退库物资分类堆放,标识清楚54、; 3.5油料、易燃易爆和化工产品专类存放,隔离防护,标识明确; 3.6物资存放场所的特种物资分类存放。 4.现场防火 4.1仓库、油库、易燃易爆和化工产品储存场所隔离设施齐备; 4.2易燃易爆和生活区配备有完好的灭火器材,其灭火器材定期检验更换; 4.3变压器与高压供电设施实行安全隔离; 5.生活设施 5.1在建工程无兼作住宿现象; 5.2生活区卫生专人管理,定期打扫,生活垃圾存放有序,每周清理外运处置一次; 5.3厕所每日清扫一次,粪便池完全封闭,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5.4职工浴室设施齐备,定时开放; 5.5生活污水排放有序,消解沉淀池封闭完好,无外溢现象; 5.6职工宿舍管理有序,无乱拉55、乱扯绳索、电线现象; 5.7职工食堂生熟食分类存放,操作间、储藏室和餐厅分设,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5.8生活区烟尘排放不污染周边环境。 6.综合治理 6.1生活区设置职工学习娱乐场所,专人管理,定时开放; 6.2职工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3广播开放时间安排合理,无扰民现象; 6.4生活区治安设置专人管理,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6.5特种作业人员实现了有序持证上岗。(二).检查管理 1.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是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和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施工现场与生活区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56、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3.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每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中队长和各卫生区责任人,对生活区进行一次综合检查,不合格单位处以100-300元罚款;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利用每班次的巡视检查,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均需过程控制,对违规行为当即处以10-100元罚款; 5.各施工作业中队和施工作业班组,利用班前会进行文明施工布置,利用自检和交接检查进行实施管理控制; 6.项目部开展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按月进行考评,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由项目部给予300-500元的奖励。七.施工作业安全监控要点(一).土石方工程 1.国道改线工程 1.1爆破作业 1.2石方开挖运输机械施工作业 57、1.3开挖边坡和临边面防护 1.4国道通行保障 2.隧洞进出口洞面边坡开挖 2.1爆破作业 2.2开挖边坡面防护 2.3支护作业 3.隧洞作业 3.1隧洞口防护设施 3.2爆破作业 3.3爆破除尘 3.4隧洞支护作业 3.5洞内施工道路,以及风、水、电线(管)路防护 3.6隧洞出渣作业(二).混凝土工程 1脚手架搭设作业 2.模板安拆作业 3.垂直运输作业 4.现场施工用电 5.施工机具作业防护 6.高空作业与安全设施配置(三).施工用电 1.供电线路架设 2.电动工器具触、漏电防护 3.施工作业面供电线路防护 4.高压供电设施防护(四).施工机械作业 1.施工作业道路与作业场地 2.施工作业58、机械使用与防护装置配置 3.起重机械作业监护 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例检 5.大型机械拆装作业(五).现场设施 1.空压机与供风系统 2.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工产品安全设施 3.临边与孔洞防护 4.进出场道路和登高通道防护(六).汛期施工作业 1.防汛作业组织机构 2.防汛作业过程监护八.项目部违章与违规行为控制要点 1.不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长发辫、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59、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装载机铲斗、汽车挡板、翻斗汽车大箱、吊车、吊钩、吊篮等)。 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和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6.擅自动用末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末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7.不按照操作规定,擅自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随手任意抛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60、,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10.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运储、收发和处理。 12.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或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或睡觉。 13.忽视安全,不按规定通过盘梯和马道进出施工作业面,任意攀登脚手架和从高空自由跳落。 14.经济承包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照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61、15.高空作业时忽视安全,不按规定搭挂安全带。 16.现场的施工孔洞和预留洞口,缺少围栏、盖板和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房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没有完全设置双层围栏、板棚或网席棚。九.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认真履行安全保障职责,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管理活动。 2.严格履行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奖惩制度。 3.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62、容分别通过相应机构的安全学习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严禁无证上岗,只有取得相应级别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才能允许操作;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已与施工项目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4.适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上级监督检查为辅的原则。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及生产人员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身、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时,必须给予消除。 5.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五同时”。做到工程技术与安全技术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按标准化实施,安全控制要有力,控制要到位,存在差距要及时消除。 6.在施工的责任区内,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63、,将立即报告业主、监理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主管上级的安监部门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7.项目经理部下设的各部室、厂队负责人为各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上严格管理:第一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给予批评,第二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给予罚款处理,第三次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限期离开工地。 8.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高空作业应提前挂好安全网。如果需要夜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反光性能好的服装,不允许进行双层作业。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领导许64、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己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架设,禁止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设置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告示牌、安全牌,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在施工区周围检查是否有人行小路,并在危险区域交界处立上危险告示牌,在爆破作业或处理大量的危岩时,派专人到各路口值班,防止行人、畜进入危险区。对安全区域65、范围内的特殊建筑物还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12.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3.按照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工程爆破器材的运输与管理,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 14.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5.冬季施工时,应同时编制防寒、防滑、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措施;施工道路及脚手架通道、脚手板、跳板等应清除积雪、冰霜或采取防滑措66、施;气温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放的门户应有防寒设施,露天作业区应设暖棚;爆炸物品库房,应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炸药冻结,严禁用火烤冻结的炸药;各个运转机械的润滑,必须符合防冻要求的润滑油;各种水冷机械、车辆等停机后必须将水箱中的水全部放净或加相应的防冻液。 16.做好安全渡汛工作。汛期成立防汛指挥部,设立专用防汛电话指定专人值班函电,专门负责安全度汛工作,同时做好水文情报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对天气预报信息传达及时准确,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超标准洪水或气象灾害预兆时,能够及时组织抢险和机械人员的撤离,以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及工程按计划进行。 17.在施工区内设置报警67、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标准道路信号等指示信号,并将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业主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并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 18.完善各项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考评,严格兑现奖罚,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项目部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个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定期学习贯彻国家环保部门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严68、格执行业主、监理环保部门的指示要求,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加强检查监督,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以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防护检查,严格奖惩,查纠不足。 3.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一方面施工单位要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另一方面,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协调外部关系,与当地居民、村镇、其他施工单位、环保部门加强联系。 4.完善环保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及时清理出现场,集中堆放或者掩埋。施工中的弃方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不随意破坏绿色植被。 在生活区做好防鼠灭鼠工作,以及该区的消毒工作,防止鼠疫、霍乱的发生与传染,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确保施工人员的69、身体健康。 5.建立健全环保组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成立环保领导小组,配备一定数量的环保设施和人员。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保护环境、文明施工是企业形象、队伍素质的反映。增强保护环境、文明施工的自觉性。 制定保护环境、文明施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将保护环境、文明施工的目标分解落实到队、班组和个人。 6.工程完工后,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分时段拆除砂石系统、混凝土系统、风、水、电、通信、库房、加工厂等临建工程,并拆除监理指定的办公、生活用房、加工车间等。十一.爆破作业现场安全规定 1.按照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工程爆破器材的运输与管理,爆破作业要70、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 2.现场爆破作业安全与交通管制工作必须做好,爆破时提前设警戒区,同时设岗哨、鸣警报等措施,确保爆破安全,对保护区较近的区域要做好现场的爆破设计,严格控制每次的爆破药量、飞石的方向和距离。 3.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器材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人员,都必须经过有关爆破材料性能的基础教育和熟悉其安全技术的知识。 4.搬运装卸作业应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装卸爆破器材。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允许使用的照明应是防爆电灯或防爆安全灯,禁止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火把等明火照明;在装卸71、爆破器材时,汽车、马车等运输车辆离库房的停车距离不小于10米;搬运时应谨慎小心,轻搬轻放,禁止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器材的容器,堆放时不得在上面踩踏;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时,每人一次以约重 25-30公斤为限,搬运者相距不得少于3米;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 cm,车厢底部应铺软垫,雷管箱不许倒放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不允许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装有爆破器材的汽车严禁在中途加油或修理,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5.在雷电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672、.为确保安全,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要符合规定,要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搬运和通风检查;爆破材料不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最好垫上20cm方木和垫板,库房内严禁明火取暖;爆破器材仓库应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应有保卫人员守卫;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 7.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器材一律禁止使用。 8.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值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明挖爆破警戒音响信号统一规定如下: 警告信号:间断鸣三次长声; 准备信号:在预告信号20分钟后发布,间断鸣一长、一73、短,三次; 起爆信号:准备信号10分钟后发出,连续三短声; 解除信号:炮响20分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爆破作业负责人通知警报房发出解除信号。一声长声。 在特殊情况下,如准备工作尚未结束,可由爆破负责人通知警报房拖发起爆信号。 9.装药前,非爆破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10.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1.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12.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按照瞎炮处理的74、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示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 13.未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工人,以及不熟悉专业技术安全条例的技术人员,严禁单独从事有关爆破工作;爆破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4.往现场运送火工材料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又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75、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十二.现场防火安全规定 1.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并应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要明显,易于取用;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电炉,仓库内照明用灯泡不得超过100w,工具房和宿舍灯泡不得超过 150w;利用电热的车间、住室、室内各项电热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班后或无人停留时,必须切断电源。 4.施工现场各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明火作业区距所76、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 米;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积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米。 5.临时宿舍、食堂的修建不论采用何种建筑结构都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70米;每幢集休宿舍的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且每25人安置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用稻草、秫秸、竹子等易燃材料所建的临时房屋,进行抹泥或水泥砂浆,接近火炉、烟囱部位必须使用砖、石、土胚等非燃料,或采取其它措施。 6.采用煤取暖时,除符合防火要求外,并注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火墙、烟道要通畅,防止突爆事故;进行气焊作业时,应经常检查保险壶、胶管、减压阀,以防冻结,如冻结严禁火烤,77、应用温水融化。 7.做好火灾预防工作,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有备无患;对可能发生事故,建立必要的救护组织,配置救护设备,设立兼职抢险队伍。十三.现场环保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及时清理出现场,集中堆放或者掩埋。 2.散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存放在固定容器内,没有固定容器时,设封闭式专库存放,并且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 3.运输散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生活和生产污水排放到指定78、的水坑中,不能直接进入河流。施工中机械检修的废油用指定器具存放。生活垃圾在指定地方埋入地下。 6.施工中的弃方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不随意破坏绿色植被。 7.在生活区做好防鼠灭鼠工作,以及该区的消毒工作,防止鼠疫、霍乱的发生与传染,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8.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凡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扰民问题,说明情况,求得谅解并限期解决。 9.工程弃渣堆放到指定的弃渣场,并做好排水。施工场地坚持材料堆放整齐、工完料清。 10.施工废水的处理必须达到合同条件的要求,砂石生产和拌和站废水沉淀池,经常清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防止漫流。 11.79、在各个生活区及施工区修建符合要求的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有关规定后,排入河道。 12.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所有垃圾,设垃圾站,每周收集并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13.合理布置临时设施,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在征地范围内,尽量不破坏原有植被,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的砍伐,事先征得所有者、当地林政部门和业主的同意。需移栽的树木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执行。 14.对施工中易产生粉尘的地方进行除尘,如水泥、粉煤灰拆包设吸尘器吸尘。对施工道路洒水防尘。 15.降低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音大的施工作业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16.工程完工后,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分时段拆除砂石系80、统、混凝土系统、风、水、电、通信、库房、加工厂等临建工程,并拆除监理指定的办公、生活用房、加工车间等。 第三篇 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第一章 安全施工基本要求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 1.各工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且在操作中严格遵守。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3.对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或民工,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在现场操作中经常进行安全操作素质培训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的安81、全电压,且必须设专人监护。 5.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爱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前和工作过程中不准饮酒;操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互相打闹嬉戏或上下抛掷物件。 6.禁止任何人攀附脚手架、井架和乘坐吊笼或吊斗上下。 7.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和更年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有工作不能胜任时,应根据医生的证明,调换轻便工作。 8.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得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及国家规定的超强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二节 现场环境设施和道路的安全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现场平82、面布置图,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以达到经常保持现场清洁,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要尽量采用封闭施工,特殊作业现场应有防止闲人进入的围栏,属于危险作业的地带应加上明显的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管。 3.当建筑物临近道路和人员来往频繁的交通地带时,应装设防护挡板或张挂安全网,防止物件下坠伤人。 4.同一现场有多个单位配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与各有关单位共同议定安全工作制度,共同遵照执行。如进入某一单位内进行扩建或改建工程时,应事先与总包单位议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切实执行。 5.现场内的沟、坑、池、井和电梯井口、机笼口、楼梯口、阳台口、通道口及各种预留洞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挡板,并在显著位置设83、危险标志,在可能范围内加以封闭。 6.一切脚手架或棚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一经架设后,不得擅自拆动。如需拆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 7.不应踏在拆落的模板上走动,以防钉伤和模板失稳坠落伤人。 8.现场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35m,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如因条件限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不宜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小于上述半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9.工地上行驶斗车的道路应平坦,坡度不能大于3。上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两侧要有lm高的防护栏杆。 10.道路(不论行车或行人)应平稳坚实84、,且有排水设施,不应有积水和泥泞以及材料垃圾等现象。轮辗坑陷部位应经常填补维修;雨后道路泥泞,应铺渣防滑。 11.道路跨越涌沟,应架设临时便桥;人行便桥宽度不得小于80cm;手推车行便桥不小于15m,两边应设置护栏;行汽车便桥应通过计算。 12.禁止小孩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进人现场。第三节 材料堆放和仓贮的安全要求 1. 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 2木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间应保持2m间距。木垛85、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木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5m。 3袋装水泥仓库应按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按时间先后顺序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4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5堆放砂、石、料石、粉煤灰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6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木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用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第四节 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要求 1.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86、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由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和插销,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接作接地触头使用。 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用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87、子。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在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部不得有破口,外绝缘层应无机械损伤。 8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中的建筑物的临时设施的水平安全距离,至少应保持4-6米。如实际情况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护方可施工。 9. 在输电线路的上空,应尽量避免有缆风绳等设备交叉通过,如果确要通过时,应采取措施,例如搭设挡架等以作保护,但必须对防护措施进行鉴定后,才能操作。 10烟囱、水塔、钢管脚手架等高耸构筑物和在雷区施工的工程88、,在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W。 11井下作业工程,施工中的井孔必须在井口装设配电箱,以控制桩孔内的用电设备。使用潜水泵、软轴水泵在接通电源前,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返回地面,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12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杂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13拆除施工现场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14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89、时设专人看守。 第二章 高处作业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90、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91、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l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临边作业安全要求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榴边,天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92、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用不小于l 6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蔑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93、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蔑或塑料蔑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 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一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一0.6m。坡度大于194、: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一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95、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l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 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三节 洞口作业安全要求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96、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97、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一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98、有临时性拆移,须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网)。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第2条、第3条的规定。 第四节99、 攀登作业安全要求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措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措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土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100、。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一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 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l一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101、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和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L为绳的长度),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12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102、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第五节 悬空作业安全要求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安装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103、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末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104、用马凳操作。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本标准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105、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2)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106、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外侧各不小于1m。 (3)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8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107、进行操作。 第六节 操作平台安全要求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移动式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4)操作平台可采用F(4851)mm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5)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108、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人施工组织设计。 (2)悬挑式钢平台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钓挂吊环。吊环应用Q235F钢制作。 (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109、 (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须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第七节 交叉作业安全要求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110、操作人员。 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第八节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有单位工程111、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措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凡不符合要求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进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第三章 特殊作业安全要求一.深112、基础施工的安全要求 1深基础工程施工,应根据四周场地及有关地质资料、实际开挖深度,采用放坡开挖、板校墙支护和地下连续墙等方法。 2深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3)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没年份等。 (4)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 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5)深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3深基础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降水、板桩墙、地下连续墙等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113、观察记录。 4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5深基础开挖,须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6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 7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8深基础施工时,在安全、劳动保护、防水、防火、爆破作业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上下深坑要有可靠的、数量足够的安全通道。 9对于无桩基或无锚钢筋的箱形基础、水池等,设114、计应提出抗浮稳定要求,施工时,切实做好降水和暴雨期的排水工作,在停止降水,或估计暴雨时坑内出现积水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抗浮稳定要求。二.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要求 1高层建筑施工时,应采取稳妥可靠的上下通讯联系措施。 2雨季施工期间,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结合建筑以及选用起重设备的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立可靠的避雷装置。 3采用大模板施工时,大模板的吊装、运输、存放必须稳固可靠,严防倾覆,存放时如不能满足自稳角要求,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4采用大模板、组合大面积钢模板施工时,模板安装就位后,应设专人负责将钢模板串联,然后接通地线,防止漏电伤人。 5结构施工时,施工层使用的中小型电器应安装漏电装置。 115、6结构施工期间,施工承重和安全防护所采用的插口架子、插挑架子和挂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计算,使用中应严格控制使用荷载。 吊挂架子提升至施工层使用时,该层现浇混凝土强度应大于10MPa。承受施工承重架子的现浇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7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应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建筑物的出入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以及临近建筑交通要道口,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安全网除应随施工楼层架设外,尚应在首层和每隔四层各设一道安全挡板。垂直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安全措施。 9墙体用滑模施工,而现浇楼板采用降模施工时,设在墙体上的吊点、吊杆和连接夹具,均应安装牢固、安全可靠,吊杆及116、夹具经试验检验后方可使用。 10必须加强消防治安工作,消防供水系统应设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76mm的竖管, 逐层应设消防接口,消防水泵应有专线供电。三.季节施工的安全要求 1暴雨、沙尘暴前后,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脚手架、井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和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凡在雷区施工和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井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架平桥板,均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及通风不良的地方,应加117、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 爆破作业过程安全规程第一节 安全要求 1爆破工程施工,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118、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6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末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9电力爆119、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土0.2W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以外。 (6)在电120、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l0。 10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它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入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121、工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电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11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2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爆炸之后20min前进人工作面。 13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m。 14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122、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15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6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第二节 爆破施工安全要求一、爆破材料的贮存与运输安全要求 (一)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123、应保持在1830之间,相对湿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须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炸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的要求。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堆放两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队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和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124、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0m的要求。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严禁穿钉鞋、带武器、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它易燃品进入库内,同时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9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严禁在仓库内开启药箱。 10.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11.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设备;雷管库内只准使用有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12.爆破材料库房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W。 125、13.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木箱内。 1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0000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厢、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作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126、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厢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卸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在平坦道路上,汽车50m,人力车5m;在上、下山坡路上,汽车500m,人力车10m。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气、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二、炮眼施工操作安全要求 (一)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127、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二)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128、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三.防震及防护覆盖的安全措施 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或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震及防护覆盖,以减弱爆破震动的影响和碎块飞掷。(一)防震措施 1.分散爆破点:对群炮采取不同时起爆的方法,达到减弱或部分消除震动波对建筑物的影响。如采用延续2s以上的迟发雷管起爆,震动影响可按每次起爆的药包重量分别计算。 2.分段爆破:减少一次爆破的炸药量,采用较小爆破作用指数n,必要时也可采用猛度低的炸药和降低装药的集中度来进行爆破。 3合理布置药包或孔眼位置:一般的规律是爆破震动的强度与爆破抛掷方向的反向为最大,129、侧向次之,抛掷方向较小;建筑物高于爆破点震动较大,反之则较小。 4开挖防震沟:对地下构筑物的爆破,可在一侧或多侧挖防震沟,以减弱震动波的传播,或采用预裂爆破降低地震影响,预裂孔宜比主炮深。 5分层递减开挖厚度法:为减轻爆破震动对基岩的影响,可分层递减开挖厚度或留厚度不小于200一300m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或风镐(铲)清除。 (二)防护覆盖的措施 1地面以上构筑物或基础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第一道防护线,再在草垫或草袋上铺放胶管帘(用长60-l00cm的胶管编成)或胶垫(用长1.5m的输送机废皮带联成)作第二道防线,最后再用帆布棚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胶帘(130、垫)和帆布应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牢。 2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设备基础爆破,为防止大块抛掷,爆破体上应采用橡胶防护垫防护。 3对崩落爆破、破碎性爆破。为防止飞石可用韧性好的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破影响的部位。 4对路面或钢筋混凝土板的爆破,可在其上面架设可拆卸或移动的钢管架,上盖铁丝网(网格15cm15cm),再铺上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防护。 5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也可在其周围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得小于500mm。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131、以防护。 四、爆破方法的安全要求 (一)炮眼爆破法 1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用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 2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3同时爆破若干个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二)药壶爆破法 1每次炸扩药壶后,必须间隔一定时间;当采用硝铵类炸药扩大药壶时,必须在每次爆炸完毕后15min才能开始装药准备第二次扩壶;如用其他炸药时、,则应间隔30min。每次药壶扩底后,应将炮眼口附近的松土石搬开。 2药壶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同时应敷设两套爆破线路。如用火花起爆,当药壶深3-6m时,起爆药筒内132、应有两个火线雷管(防止其中一个瞎炮),并且要同时起爆。 (三)裸露爆破法 1药包的厚度不应大于被炸物块底面积的宽度。 2药包上的覆盖物应用不易燃烧的柔软物体,但严禁其中夹有石块等坚硬之物,以免爆破时石块抛掷伤人。 3当石块较大设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应注意药包的位置及起爆顺序,并且采用电雷管起爆。 (四)深孔起爆法 1潮湿有水的深孔,必须使用耐水炸药,或经过防水处理的药筒,且装药时要小心保护深孔内的传爆线和导电线。 2堵塞孔时靠近炸药一侧应用预制炮泥,其余可用砂或细石混合渣堵塞,堵塞深度不得小于最小抵抗线的长度。 3如单独药包且炮孔深度小于10m,可用火花起爆;当炮孔较深或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必须用133、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所用导爆线必须贯穿全部药包。 (五)峒室爆破法 1堵塞时,堵塞物与药室炸药之间要有明显界限,严防堵塞物混入炸药中,起爆用的导火线和电线应用竹管或木槽板保护好,堵塞时不得触动起爆网路。 2起爆必须应用电起爆法或电点火起爆法。 (六)静态爆破法 1应按实际施工的环境温度选择破碎剂的型号,严禁错用或互换使用。并且装运破碎剂的容器不得用有约束的容器,以免雨水侵入,发生喷出、炸裂伤人。 2破碎剂要随配随用,搅拌好的浆体必须在10min内用完。如流动度丧失,不可继续加水拌和使用,不是冬天,切勿用热水拌和。若用人工搅拌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3装填炮孔时,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在灌浆到裂134、缝出现前,不得在近距离直视孔口,以防发生喷出现象,伤害眼睛。 4破碎剂浆体稍具腐蚀性,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严防碱性刺激皮肤。如药液碰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水冲洗。 (七)高能燃烧剂爆破法 1燃烧剂的原料应分别存放在不靠近火源的干燥通风处,做到随配随用,已配制好的燃烧剂应用铁桶密封,并严禁与汽油、氧气、电石及油类等混放。 2装药时,不准使用散装药粉和14kg以上的重锤冲击。 3用金属加工的电阻丝,要严格保证线圈间距,以免出现短路。若采取多炮齐发,则每个电阻丝长度必须相等,以免发生拒爆。 4高能燃烧剂爆破时,人不能站在面对炮口方向,以免伤人。并在爆破点10m半径内、7m高范围内不得有重要135、设施。5爆破场所空气中锰的含量超过5mgm3的浓度时,应加强通风,否则对人体有危害。五、瞎炮处理的安全要求 (一)产生瞎炮的原因分析 1电雷管导电线较差,导爆索受潮变质,炸药逾期较长并已受潮失效。 2电爆网(线)连接方法错误、漏接、联结不牢,接触电阻过大;线路损伤产生接地,局部漏电、短路;起爆体制作、装置不符合要求。 3炮眼装药或堵塞时,炸药与雷管分离;导火索、电爆管、电爆网(线)路受损坏形成断路。 4起爆电流不足或电压不稳;网路计算有错误,致使每组支线的电阻不平衡,发生某一支路达不到最小起爆电流。 5在同一网路中,采用了不同厂、不同批、不同品种的电雷管。 6炮孔内有渗水,致使药包和雷管失效。136、 (二)瞎炮的处理方法 1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索或电爆网(线)路不符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接通电源起爆。 2当炮孔深在500mm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工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可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3距炮孔近旁600mm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衡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但新钻与原瞎炮眼一定要平行。 4深孔瞎炮可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峒室瞎炮处理与深孔瞎炮相同,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的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末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137、。 5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来,也不准拉住电雷管上的导线,把电雷管从炸药内拔出来。 6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不能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包装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安全处理的目的。 第五章 砌体与构件施工第一节 砌砖施工安全要求 1基础砌砖时,应经常注意和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和塌陷现象。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顶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落,不应攀爬支顶和踩踏砌体上落;运料下基坑不得碰撞支顶。 2基坑边堆放材料距离坑边不得少于lm。尚应按土质的坚实程度确定。当发现土壤出现水平或垂直裂缝时,应即将材料搬离并进行基坑装顶加固处理。 138、3深基坑装顶的拆除,应随砌筑的高度,自下而上将支顶逐层拆除并每拆一层,随即回填一层泥土,防止该层基土发生变化。当在坑内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地段上面要有明显标志,警示基坑内有人操作。 4脚手架站脚处的高度,应低于已砌砖的高度。 5不准站在墙上做划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踏上窗台出入平桥。 6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 7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砖碎弹出伤人。 8砌砖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若建筑物外边没有架设脚手架平桥,则应支架安全网或护身栏杆。 9在台风到来之前,已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用联系杆(例如桁条)放置各跨山墙间,联系稳定。否139、则,应另行作好支撑措施。 10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第二节 砌石施工安全要求 1砌石施工有关基础、墙身砌筑的安全操作事项,参照本章第二节“砌砖施工安全要求”。 2搬运石料前,应检查搬运工具、绳索是否牢靠。石料要拿稳放牢。用车子或筐运送时,不应装得过满,防止滚落伤人。 3用手推车运石料时,应掌握车的重心,装车先装后面,卸车先卸前面,装车不得超载。 4用绳缆抬石,应用双缆,不应用单缆,并且有缆的一面向人,前后两人要互相呼应、互相照顾、步伐一致。 5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落时,桥板要架设牢固,并有防滑措施,桥板宽度应大于140、50cm,同时桥侧要有扶手栏杆。 6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7扑石时先检查锤头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靠。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落锤要选择方向,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方可落锤,以防止伤人。 8开尖操作前应检查铁尖、大锤等有无裂痕,是否牢固;如有,则应修理,才可使用。铁尖要用小麻绳栓紧,操作时用脚踩实麻绳,以防铁尖飞出伤人。开尖时翻动石块要使用铁笔,在石块底斜处用小石块垫牢,以防石块滚动。 9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目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操作时,应戴厚帆布防护手套。 10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第三节 中、小型砌141、块施工安全要求 1砌块施工宜组织专业小组进行。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2.吊装砌块和构件时应注意其重心位置,禁止用起重拔杆拖运砌块,不得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砌块。起重拔杆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的上空或在空中整修、加工砌块。吊装较长构件时应加稳绳。吊装时不得在其下一层楼内进行任何工作。 3堆放在楼板上的砌块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承载力。采用内脚手架施工时,在二层楼面以上必须沿建筑物四周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高度逐层提升,屋面工程未完工前不得拆除。 4安装砌块时,不准站在墙上操作和墙上设置支撑、缆绳等。在施工过程中,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应加稳定支撑。 142、5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工作: (1)因刮风,使砌块和构件在空中摆动不能停稳时; (2)噪声过大,不能听清指挥信号时; (3)起吊设备、索具、夹具有不安全因素而没有排除时; (4)大雾或照明不足时。 第四节 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一.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枯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143、构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难。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大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拦,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顺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慢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144、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木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木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或吊车梁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长木枋,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不少于50cm,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12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145、放应平衡,予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13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14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的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5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井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6.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二.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146、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沿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入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10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没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147、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除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7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8安装壁板时,第一层(或第一块)应在装好拉顶斜撑后方可除钩,而且应在完成一个闭合间焊接牢固后才可拆除斜撑。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9纵向壁板与横向壁板的交接或转角部位,应用特制的转角固定器,进行固定和校正。在未经焊接固定前不许拆除转角固定器。在安装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吊件或其他物体不得碰触各支撑件。 10.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148、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11.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12.安装悬挑构件(如阳台、挑檐),在未焊接牢固前应逐层支顶其外挑部分,而且支顶应在整个建筑物安装完成后才可拆除,并严禁在悬挑部分放置重物或借力起重。 13.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14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15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件固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木条将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149、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杆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16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17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18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1m。 19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20凡楼面或屋面板有足以坠人的孔洞者,在安装好后随即钉封洞口。 21安装多层结构时,应在建筑物四周,随吊装进度,逐层架设安全网。 22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150、第六章 模板工程第一节 模板安装与拆除的一般安全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 (一)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应设立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151、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152、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接头不宜超过2个。 7.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8.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2)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9.预拼装组合钢模板采用整体吊装方法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 (2)使用吊装机械安装大块整体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方可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有关规定。 (3)安装整块柱模板时153、,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10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吊机起重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4-6m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时,要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二)模板拆除的一般要求 1.拆除时应严格遵守各类模板拆除作业的安全要求。 2.拆模板时,应经施工技术人员按试块强度检查,确认混凝土已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3.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人员应配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拉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154、。 4.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5.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6.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7.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坠落。 8.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即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拦或将板把洞盖严。二.安全注意事项1.单片柱模板吊装时,应采用卸扣(卡155、环)和柱模连接,严禁用钢筋钩代替,以避免柱模翻砖时脱钩造成事故,待模板立稳后并拉好支撑,方可拆除吊钩。2.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3.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镫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和在梁底板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4.墙模板在未装对螺栓前,板面要向内 斜一定的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板处于稳定状态。模板未支撑稳固前不得松动吊钩。 5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角开始,向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拚装,连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安装,同一道墙(梁)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以便确保模板156、安装时的稳定。当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第一层模板拚装后,应立即将内、外钢楞、穿墙螺栓、斜撑等全部安设紧固稳定。当下层模板不能独立安设支承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否则禁止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6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检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当扭力矩不能达到规定值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紧。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7平板模板安装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U形卡要按设计规定安装,以增强整体性,确保模板结构安全。第二节 木模板(含木夹板)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一、木模板(含木夹板)安装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撑不得使157、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部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结牢固。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发现桁架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安装模板应按工序进行,当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落。 4支模时,支撑、拉杆不准连接在门窗、脚手架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件上。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要有专人检查,发现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加固和修理,防止塌模伤人。 5在现场安装模板时,所用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防止高处作业时,工具掉下伤人。 6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绑扎牢固后升降,不得乱扔。 158、7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先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方能作业。 8操作人员上下基坑要设扶梯。基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不允许堆放模板构件和材料。 9向坑内运送模板应用吊机、溜槽或绳索,运送时要有专人指挥,上下呼应。 10模板支撑支在土壁上时,应在支点上加垫板,以防支撑不牢或造成土壁坍塌。 11安装柱、梁模板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板上行走。 12安装楼面模板遇有预留洞口的地方,应作临时封闭,以防误踏和坠物伤人。 13装钉楼面模板,在下班时对已铺好而来不及钉牢的定型模板或散板、钢模板等,应拿起堆放稳妥,以防事故发生。 14安装159、二层或以上的外围柱、梁模板,应先搭设脚手架或挂好安全网。 15在通道地段,安装模板的斜撑及横撑木必须伸出通道时,应先考虑通道通过行人或车辆时所需要的高度。 二、木模板(含木夹板)拆除安全要求 1拆除模板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拆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超过4m以上高度,不允许让模板枋料自由落下。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2拆除模板前,应将下方一切预留洞口及建筑物周围用木板或安全网作防护围蔽,防止模板枋料坠落伤人。 3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支撑支牢,顶撑要有压脚桩,防止构件倒塌事故。 4完工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枋料等。160、拆下的模板枋料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稳妥。 5除本节要求外,其余可参照本章第一节“模板安装与拆除的一般安全要求”内有关要求办理。 第三节 定型组合钢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要求 1组合钢模板安装和拆除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 2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当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3施工用临时照明及机电设备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直接架设在组合钢模板上,应用绝缘支持物使电线与组合钢模板隔开,并严格防止线路绝缘破损漏电。 4组合钢模板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行灯电压一般不超过36V,在满堂红钢模板支架或特别潮湿的环境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161、的移动线路,要采用橡套电缆。 5安装和拆除钢模板,高度在3m及以下时,可使用马凳操作,高度在3m及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或工作平台,并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6高处作业人员应通过斜道或施工电梯上下通行,严禁攀登组合钢模板或绳索等上下。 7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防护栏杆。 8多人共同操作或扛抬组合钢模板时,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高处作业时要精神集中,不得逗闹和酒后作业。 9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的钢模板或支承件连接牢固,不得架空浮搁;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松扣的钢模板、支承件拆下运走,防止坠落伤人或人员扶空坠落。 10高处作业支、拆模板时,不得乱堆乱放,脚手架或162、工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钢模板不宜超过3层,堆放的钢模板、部件、机具连同操作人员的总荷载,不得超过脚手架或工作平台设计控制荷载,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不超过2700Nm2。 第七章 钢筋工程第一节 钢筋运输与堆放安全要求 1人工搬运钢筋时,步伐要一致。当上下坡(桥)或转弯时,要前后呼应,步伐稳慢。注意钢筋头尾摆动,防止碰撞物体或打击人身,特别防止碰挂周围和上下的电线。上肩或卸料时要互相打招呼,注意安全。 2人工垂直传递钢筋时,送料人应站立在牢固平整的地面或临时构筑物上,接料人应有护身栏杆或防止前倾的牢固物体,必要时挂好安全带。 3机械垂直吊运钢筋时,应捆扎牢固,吊点应设在钢筋束的两端。有困难时,才在163、该束钢筋的重心处设吊点,钢筋要平稳上升,不得超重起吊。 4起吊钢筋或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骨架降落至离楼地面或安装标高1m以内人员方准靠近操作,待就位放稳或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5临时堆放钢筋,不得过分集中,应考虑模板或桥道的承裁能力。在新浇筑楼板混凝土凝固尚未达到12MPa强度前,严禁堆放钢筋。 6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必须保留标牌,并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污染。 7注意钢筋切勿碰触电源,严禁钢筋靠近高压线路,钢筋与电源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4-6m的要求。第二节 钢筋制作安全要求一、钢筋加工安全要求 1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将袖口扎紧。 2164、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地是否良好等情况,防止发生机械和触电事故。 3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的正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4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 5人工调直钢筋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工作台要牢固,铁砧要平稳,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铁锤不许有破头、缺口,因打击而起花的锤头要及时换掉。 6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要步调一致,稳步进行,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以免回弹伤人165、。 7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和掌克子的操作人员要站成斜角,注意抡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8切短于30cm的钢筋,应用钳子夹牢,铁钳手柄不得短于50cm,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9弯曲钢筋时,要紧握扳手,要站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 10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平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钢筋冷处理安全要求 1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2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机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166、,要先行停机,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3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度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4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5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6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一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拉到规定应力值。 7采用电热张拉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持证167、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8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三、钢筋焊接安全要求 1焊机在工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 2焊机应放在室内和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牢固,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 4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的直径的钢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5对焊机168、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钢头),要定期检查修理。断路器的接触点一般每隔23d天应用砂纸擦净,电极(钢头)应定期用挫挫光。二次电路的全部螺栓接合应定期拧紧,以避免发生过热现象。随时注意冷却水的温度不得超过40。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支架。 7刚焊成的钢材,应平直放置,以免冷却过程中变形。堆放地点不得在易燃物品附近,并要选择无人来往的地方或加设护栏。 8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第三节 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安全要求 1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2绑扎立柱、墙体钢169、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特别是悬臂构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4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配挂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5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配挂好安全带。 6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脚手架或安全网,绑扎时要配挂好安全带。 7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使170、用移动式行灯照明时,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第四节 钢筋工程机械使用安全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 1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电动机械应接地良好,电源线不准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设开关箱。 6.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二、交流电焊机使用安全要求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171、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三、直流电焊机使用安全要求 (一)旋转式电焊机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2启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荷载平衡。 (二)硅整流电焊机 1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172、工作。 2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3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第八章 脚手架工程第一节 一般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2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达到4-6m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要173、求。 5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7.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7.1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174、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7.2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7.3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7.4 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7.5 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8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8.1作业175、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2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8.3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隐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8.4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8.5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176、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它匆忙卸料方式。 8.6严禁在架面上打闹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10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0.1运送杆配件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扎牢固。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 10.2除搭设过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业人员不得攀缘脚手架上下,应走房屋楼梯或另设安全人梯。 10.3在搭177、设脚手架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 10.4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是。 11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W。 12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2.1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工具和材料,当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应按规范的规定值控制,即结构脚手架不超过3kNm2;装修脚手架不超过2kNm2;维护脚手架不超过1kNm2。 12.2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12.3垂直运输设施(如物料提升架等)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施工组178、织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12.4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2.5过梁等墙体构件要随运随装,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12.6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3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4架上作业时,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进行作业。 15脚手架179、拆除作业前,应制订详细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参加作业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在统一指挥下,按照确定的方案进行拆除作业,注意事项如下: 15.1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构架材料、先辅件后结构件和先结构件后附墙件的顺序、一件一件地松开联结、取出并随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邻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后吊下)。 15.2拆卸脚手板、杆件、门架及其它较长、较重、有两端联结的部件时,必须要两人或多人一组进行。禁止单人进行拆卸作业,防止把持杆件不稳、失衡而发生事故。拆除水平杆件时,松开联结后,水平托持取下。拆除立杆时,在把稳上端后,再松开下端联结取下。 15.3多人或多组进行拆卸作业时180、,应加强指挥,并相互询问和协调作业步骤,严禁不按程序进行的任意拆卸。 15.4因拆除上部或一侧的附墙拉结而使架子不稳时,应加设临时撑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动影响作业安全。 15.5拆卸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围护,并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拆卸作业区内。 15.6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保持现场文明。二、安全技术要求 确保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应符合如下安全技术要求: (一)构架结构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构架尺寸的同时,应确保以下安全要求: 1构架结构稳定 1.1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 1.2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181、连墙杆或撑、拉件。 1.3在通道、洞口以及其他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2联结节点可靠 2.1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 2.2联接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二)基础(地)和拉撑承受结构 1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上边缘不得小于1m,且边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则,应作边坡的保护和加固处理。脚手架立杆之下必须设置垫座和垫板。 2脚手架的连墙点、撑拉点和悬空挂(吊)点必须设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撑拉荷载的结构部位,必要时应进行结构验算。 (三)安全防护 脚手架上的182、安全防护设施应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护,防止架上的人员和物品发生坠落。 1搭设和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防护: 1.1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和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2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拉结。 1.3在无可靠的安全带扣挂物时,应拉设安全网。 1.4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2作业面的安全防护: 2.1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20cm。脚手板应与脚手架可靠拴结。 2.2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挡脚板加二道防护栏杆。 二道防护栏杆绑挂高度不小于1m的竹笆。 二道防183、护横杆满挂安全立网。 其他可靠的围护办法。 3位临公共场所的防护视具体情况可采用: 3.1采用安全立网、竹笆板或篷布将脚手架的外部完全封闭; 3.2视情况设安全通道。通道的顶盖应满铺脚手板或其他能可靠承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顶临街一侧应设高于篷顶不小于1m的墙,以免落物又反弹到街上。 4人行和运输通道的防护: 4.1贴近或穿过脚手架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必须设置板篷。 4.2上下脚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应设坡度或踏步,并设栏杆防护。 5吊挂架子的防护。当吊、挂脚手架在移动至作业位置后,应采取撑、拉措施将其固定或减少其晃动。 第二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安全技术要求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要184、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参数。根据国内外的使用经验及经济合理性,单管立柱的扣件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50m以上的高架有以下两种常用做法: 1.1脚手架的下部采用双管立柱,上部采用单管立柱,单管部分高度在35m以下; 1.2将脚手架的下部柱距减半,较大柱距的上部高度在35m以下。 2.在搭设脚手架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逐级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1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 2.2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3.地基处理与底座安放 3.1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185、板或垫块,并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强度验算。3.2按脚手架的柱距、排距要求进行放线、定位。3.3铺设垫板(块)和安装底座,并注意以下事项:3.31垫板、底座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双管立柱应采取双管底座或点焊于一根钢槽上。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和技术要求4.1脚手架搭设顺序如下:放置纵向扫地杆立柱横向扫地杆第一步纵向水平杆第一步横向水平杆连墙件(或加抛撑)第二步纵向水平杆第二步横向水平杆。4.2搭设立柱的注意事项: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立柱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柱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186、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开始搭设立柱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层时,搭设完该处的立柱、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立柱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立柱顶端高出建筑物檐口上皮高度1.5m。 4.3搭设纵、横向水平杆的注意事项:4.3.1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并应避免设在纵向水平杆的跨中。4.3.2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等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4.3.3纵向水平杆的长度一般不宜小于187、3跨,并不小于6m。 4.4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4.5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小于180mm。 4.6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4.6.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4.6.2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 4.6.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7梁或梁垫下及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4.8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4砖和转角处1砖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两侧300mm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4.9独立或附墙的砖柱。 4.10搭设连188、墙件、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注意事项:连墙件应均匀布置,形式宜优先采用花排,也可以并排,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必须从底步第一根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拆除。4.10.2剪刀撑、横向支撑应随立柱、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柱的根数宜在5-7根之间。每根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不小于4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一60之间。 4.11 对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4.12一字型、189、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支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支撑的斜杆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24m以下的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支撑,24m以上者除两端应设置横向支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4.13扣件安装的注意事项: 扣件规格(F48或F51)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并不大于65Nm。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14铺设脚手板的注意事项:应铺满、铺稳,靠墙一侧离墙面距离不应190、大于150mm。脚手板的探头应采用直径32mm(10号)的镀锌铁丝固定在支承杆上。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以防止滑动。 4.15搭设栏杆、挡脚板的注意事项: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排立柱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50mm。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1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1.4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191、障碍物。 2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2.1拆除顺序应逐层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2所有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2.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支撑加固。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3.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3.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192、止锈蚀。 3.3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安全帽上的三项永久标记是:许可证编号;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制造年月。 安全色有红、黄、蓝、绿四种颜色。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黄色表示注意、警告;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章;绿色表示通行,安全提供信息的意思。 第四篇 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般安全要求 1建筑施工机械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难,并有合格证件和设备铭牌标识。 2使用机械设备时,如与安全发生矛盾,应首先服从安全。 3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4机械设193、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取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5起重机械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担任指挥。 6机械管理人员如接到违反本要求的命令时,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时,应追究发令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7机械管理和安全部门如发现有超载或漏保、失修、滥用机械等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责令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8新购或经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测试和试运转。使用时194、必须执行建筑机械走合期使用规定。 9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使用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设备。 10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中该机种的生产任务及安全技木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听从指挥。 11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内,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12两班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须执行交接班制195、。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故障处理及保养情况;交油燃料、配件消耗情况;交随机工具;交事故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 13操作和配合人员,都必须穿戴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空中投掷任何物件。 14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在调试和排除故障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进行。 15严禁在作业中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16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切实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17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配电196、所、乙炔站、氧气站、炸药库、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和危险品库等地方,并应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各种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18机械设备在产生有害人身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和噪声等场所使用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发生各种机械设备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0本要求只限于一般通用规定,如有特殊要求的机械设备应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特别是进口机械设备必须全文翻译其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要求。197、 21对同机型有多种作业和不同机型在联合作业的使用安全技术要求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充或制定。 22本要求如与国家有关法令(标准、规范、规定等)有抵触处,应以国家有关法令为准。第二章 通用机械第一节 空气压缩机使用安全要求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部分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2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3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3年应作水压试验1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1次。 5移动式空气压198、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 6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7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和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8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 9起动空气压缩机前必须在无荷载条件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10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难有人工作或站立。 11空气压缩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2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灵敏有效。 13进199、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4每工作2小时须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1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12次。 1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力表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6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以下方可加水。 17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起动。 18停机时,应先卸去荷载,然后200、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9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 20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气压缩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 21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第二节 内燃机使用安全要求 1大型内燃机必须安装在室内,小型的与其他机械联动的如安装在室外时,应搭设作业机棚,周围设置防护栏杆。 2动力间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内燃机周围应有1m宽以上的通道,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并不得与可燃物接触。 3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201、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4曲轴箱的润滑油面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或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 5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有外部进行冷却的循环水系统,应将供水阀门(或水泵)全部开启。 6检查各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度应合适。 7启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 8用摇柄启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的一端缠在手上。 9用小发动机启动时,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min。用直流电动机启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s。用压缩空气启动时,应将飞轮上的标志对难启动位置。如连续进行3次仍不能启动202、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10柴油机低温启动时,如用空气预热器预热,时间为1520s,预热后立即启动。用自动液启动时,应先将曲轴摇转12转,再喷射l一2s的启动液进行启动,启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做好启动液的防毒工作。 11.启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min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和荷载,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满载荷作业。 12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应带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 13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 14停机前应卸去203、载荷进行中速运转,再关闭油门,防止运转。装有锅炉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min,方可停机。 15水冷内燃机,在气温降到5以下时,工作结束应放尽各部存水,放水时要开启各部排水阀门及水箱盖,必须待水放尽,操作人员方可离开岗位。由外部供循环水的应在停机前先关闭进水阀(或水泵)。 16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熄火。 17排气管口向上的内燃机应在排气管口加盖。 18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的空气滤清器和芯。第三节 发电机使用安全要求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按本章第三节的有关要求执行。 2固定式发电机应安装在室内的基础上。移动式发电机在室外使用时应搭设机棚,机械应204、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楔紧轮胎。 3新装、大修后或停用10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定子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前次所测的30以下;励磁回路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W;吸收比不小于13,并做好测量记录。4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联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5起动前应将励磁变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空载启动内燃机,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 6起动后检查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205、三相保持平衡。 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土10。发电机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在额定值的土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其额定容量不变。 8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9发电机应在额定频率下运动,频率变动范围不超过土0.5Hz。 10发电机的功率因数不应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1运行中经常检查:各运转部分无异常,并随时调整发动机的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 12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去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206、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第三章 运输车辆一.运输车辆的使用安全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超载。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207、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度以上,方可启动。9.水温未达到70度时,不得高速行使。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挡时齿轮撞击。10.行使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11.行使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到档或由到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208、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使,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行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使,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16.使用差变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使,严禁转弯和猛冲。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二.平板载重汽车1.载重物品要捆绑稳固牢209、靠,圆筒形物件卧倒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它他人员。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三.自卸汽车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210、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卸料。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卸料情况下行使。严禁在车厢载人。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8.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四.散装水泥车 1装料时,应完全开启前放气阀。加压卸料时,应完全开启后放气阀,并关闭其他阀门。 2卸料作业时,空压机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3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的转速。 211、4在储料罐加压时,安全阀应灵敏可靠,注意压力表的变化。五.机动翻斗车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青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212、紧手制动器。六.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启箱盖。 2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3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5搅拌筒混凝土装载量,须符合输送车的规定。 6运输前,排料槽须锁止在“行驶”位置,防止自由摆动。 7运输时搅拌简应低速旋转。 8操作时,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稍作停留,然后方可拨至下一个操纵位置。 9作业后,需对料槽、搅拌筒内、外、入口和托轮等处用高压水进行冲洗并卸出废水废渣213、。清除混凝土结块和须进入搅拌筒清除混凝土结块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锁上门窗,并在筒外设监护人员,方可进行清除工作。 10.作业后,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锁好门窗。 第四章 木工机械使用安全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 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2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214、有裂纹破损。 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二、带锯机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215、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度后,先空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得松动撬杠。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5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后,方可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216、条。 7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木料回送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节疤碰撞锯条。 8装设有气动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9锯机张紧装置的压陀(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10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三、圆锯机使用安全要求 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217、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4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力硬拉; 6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7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一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l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8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218、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9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10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四、平面刨(手压刨)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219、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搓、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6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7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起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8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五、压刨床(单面和多面)使用安全要求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220、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刨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一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221、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刨削10mm 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l一2mm,光辊应高出台面O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8安装或换刀片的注意事项按本节第四部分第6条和第7条的要求执行。六、木工车床使用安全要求 1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2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模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222、不得用手来制动。 3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七、木工铣床(裁口机)使用安全要求 1启动前,必须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2进料时,要缓慢推进,遇有较大木节时,应降低进料速度。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3当木料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4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5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八、开榫机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要紧固好刨刀、锯片,223、并试运转12min。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3被加工的木料,必须用压料杆压紧,待切削完毕后,方可松开。短料开榫,必须用垫板夹牢,不得用手直接握料。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两人操作。 4遇有节疤的木料不得上机加工。 5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九、打眼机使用安全要求 1作业前,应调整好床架和卡具,台面要平整,卡具要灵活,钻头要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2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15m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224、禁戴手套操作。 3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搓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4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渣。 5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十、刮边机(包括直边机)使用安全要求 1木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2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mm。 3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五章 特殊施工机械第一节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一、一般安全要求 1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发225、给的该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和担任指挥工作。 2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该部分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3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机限制器、荷载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4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6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7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226、的信号,如信号不清和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或暂停操作。 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司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9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1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2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3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227、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4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一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6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228、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17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18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应高出障碍物50cm以上,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重物下落时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9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大臂顶端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229、不得小于4m规定。 21.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负荷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23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平均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规定时应予更换。 24.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 (2)危230、险断面及钩径有明显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6.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二.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1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3启动前重点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 (2)钢丝绳及各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231、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4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照内燃机起动要求进行启动。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结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荷载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7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8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232、。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9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长度大于后节臂杆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0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机械传动的汽车式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必须用低速传动。 12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 13汽车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14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荷载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cm,并拉好栓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5起重机行驶前233、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中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过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6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17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一60之间。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 18公路行驶的注意事项: (1)将副杆、臂杆尖滑轮、臂杆、吊钩、支腿等固定在所规定的收存位置。此外,不得在新装多余的配重、改造结构物等状态下行车。 (2)将臂杆收存在臂杆扶架上,再用转台锁牢固地锁固转台。 (3)行车中文234、腿梁向外滑出就会造成极大危险,因此缩回支腿后一定要插进支腿止动锁。在收存支腿之后,还要确认一下前侧千斤顶也确实处于完全缩回的状态。 (4)断开取力器开关。若接通取力器的状态下行走,就有可能使液压泵损伤。 (5)关闭上车驾驶室的车门,锁好门锁。 (6)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是低速行驶的起重机,行驶的速度,不得超过该机规定的最高行驶速度。 (7)长距离下坡时,为了避免制动器过热,而利用动能制动装置制动时,应首先踩下踏板,使起重机停稳后,把下坡制动器拧到“下坡”位置(车末停稳不得使用停车按钮),让起重机匀速下滑,在下坡过程中,仍利用制动踏板控制车速和停车。 19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要求235、,汽车起重机应设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应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发现故障需立即检查维修、更换。 (1)力矩限制器; (2)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3)幅度指示器; (4)水平仪; (5)防吊臂后倾装置; (6)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7)倒退报警装置。三、履带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要求 1起重机工作时,必须在平坦坚实的地面,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启动前,重点检查: (1)各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均应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236、离,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按照内燃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后再结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档位,起重机满荷载或接近满荷载时严禁下落臂杆。 6双机抬吊重物,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80。 7起重机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如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8起重机如必须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并要求行走道路坚实平稳,重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237、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9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0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应在后面,回转、吊钩等都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一1000m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1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其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加固。通过铁路、地面水管、电缆等时,应敷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2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一60之间。吊钩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四、238、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要求 1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土壤承载能力中型塔为812tm2,重型塔为1216tm2; (2)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l1000; (4)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 两端高低差不大于2mm; (5)轨道终端1m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6)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7)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应对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239、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简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8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240、各传动机构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9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超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0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1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241、,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3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14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只能朝幅度变小的方向变幅。 15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6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7两台起重机同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242、近部位(包括起吊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18主卷扬机不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9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0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重机转弯时应在外轨轨面上撒上砂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转至转弯外轮的方向。 21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22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3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243、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4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5.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2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下事项: (1)附着式或内爬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2)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应不超过25-35mm的规定值。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 (4)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244、5)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 (6)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并严禁超重乘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期悬在空中。 (7)如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9)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机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245、 (10)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11)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后方可继续顶升。塔身高出固定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原厂规定。 (12)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第二节 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要求一.使用施工机械的必备安全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246、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2.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与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走合期试运行。 3.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应注意冷却系统防护和使用季节性的燃油与潤滑油。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到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247、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日进行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248、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进行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推土机作业时的安全规定: 1.推土机在坚硬土249、壤和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在坡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4.作业前应重点检查:(1)各系统管路应无裂纹和渗漏。(2)各部螺栓联结件应紧固。(3)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轮胎气压)等均应符合要求。(4)绞盘、液压缸等处应无污泥; 5.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和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严禁拖、顶启动; 6.运行中不得将脚搁在制动踏板上,变速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并不得强行啮合; 7250、.在石子和粘土路面高速行驶和上下坡时,不得急转弯。需要原地旋转和急转弯时,应用低速进行; 8.越障碍物时,必须低速行驶,不得采用斜行或脱开一侧转向离合器超越; 9.在浅水地带行驶和作业时,必须查明水深,应以冷却风扇叶不接触水面为限。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10.推土机上下坡均应用低速档行驶,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如需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挖填,使机身保持稳定,方可作业; 11.在上坡途中或坡度上作业时,如内燃机突然熄火,应立即放下刀片,并锁住自动踏板,并用三角木将履带楔好,分离主离合器,方可重新启动; 12.无液251、力变矩器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3.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刀片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刀片进行倒车; 14.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一般不超过2m; 15.推围墙或旧墙面时,其高度一般不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16.推树干应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架设物; 17.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18.推土机不宜作长距离行驶(一般不超过1.5km)。如长距离转移工作地点时,要用平板车装运,运输时刀片应降下放稳,并采取必要的制动及安全措施,机身也要捆缚固定在平板车上; 19.进行保养、检查或加油时,必须停止发动机、放下刀片;禁止刀片悬空时将头、手伸入刀片下检查察看; 20.停机时,应先分离离合器,落下刀片,锁住自动踏板。将主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内燃机。坡道停机,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并将轮胎或履带楔住; 21.工作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之处,落下刀片,关闭内燃机,锁好门窗。三.装载机作业时的安全规定: 1.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2.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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