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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手册
建设工程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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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手册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8223 2024-09-07 35页 181.33KB
1、 建设工程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手册目录2范围:全公司职工34.1入厂安全教育34.2 特殊教育44.3日常安全教育44.4 安全技术考核442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43 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546 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5411 厂区、施工区域内禁止抽烟;禁止穿带带铁钉的鞋。641 安全技措计划的实施74.2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依据744安全技措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745 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746施工检查和施工验收741 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842 各种人员的考核:843 考试的内容和要求:844安全作业证的签发和审批:845安全作业证的使用和管理。841 2、安全检查内容942 安全检查形式943 检查后的整改92范围:全体员工104程序:1041 总则1042 机构与管理10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044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145 作业场所管理1146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247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248 附则1343 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1444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1545 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1541 电气运行安全1542 电气检修安全1741 特殊工种的范围:1942 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1943 特种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19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20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21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3、教育213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224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22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22(一) 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221伤亡事故分析23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23(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231. 职业病报告办法232. 职业病处理23(二) 职业病的防治241 安全检查的目的292安全检查的内容293安全检查的形式304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及人员组成305安全检查的准备及实施306安全检查注意的事项311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312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313安全检查表的种类324安全检查表的内容32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325安全检查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33安4、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34安全教育的管理1目的:建立一个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2范围:全公司职工3责任者: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设备管理部、项目部4程序:4.1入厂安全教育4.1.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4.1.2员工在项目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都要履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项目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组级安全教育。4.1.3入厂安全教育可结合员工进厂技术培训同时进行。4.1.4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共同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安5、全技术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及劳动纪律,公司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4.1.5项目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书记负责,项目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项目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6小时。4.1.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负责,岗位师傅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4.1.7 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4.2 特殊教育4.2.1 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6、接、驾驶、电气、架子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2.2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必须由研究所、工程部依分工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2.3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项目部和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4.2.4对年度计划大修和重大危险性检修,工程部应对施工人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7、实情况,确保安全检修。4.2.4 对女工应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4.3日常安全教育4.3.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4.3.2 公司安全管理部应配合工会及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如宣传橱窗、广播、黑板、展览会、事故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4.3.3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4.3.4 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4.4 安全技术考核4.4.1 经公司安全教育后,应由安全管理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4.4.2 安全管理部会同项目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8、考核,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中层以上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部组织,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项目部组织。4.4.3 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4程序:41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的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42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21 了解前段时间、前一斑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9、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422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423 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43 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431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432 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433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副总经理决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负责记录。43410、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只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435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44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45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会时间、大约学习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6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47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负责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8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11、处罚。安全生产技术通则1 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得到有效、安全控制2 范围:全公司员工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4 程序:4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项目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4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工作证方准独立操作。43 职工12、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法,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44 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45 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46 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4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8 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13、指定一个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他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49 各岗位应该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和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410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固、牢固。411 厂区、施工区域内禁止抽烟;禁止14、穿带带铁钉的鞋。41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413 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414 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415 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乱动。416 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15、后方可使用。417 各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418 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用低压防爆行灯。419 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420 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活区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421 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入,不能触及传动部位。16、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422 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23 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地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424 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1 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和范围,编制和审批程序、资金来17、源和材料供应及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方法2 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项目3 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工程转化部、项目单位4 程序:41 安全技措计划的实施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2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本公司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4.3安全技措计划的编制范围和内容以防止火灾、爆炸、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18、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44安全技措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441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本车间、本部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确定项目车间年度安全技措项目,经过讨论后报生产副总审查。442项目车间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生产副总审查平衡后,编制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措计划草案,由总经理召集有关车间和部门讨论确定全年安全技措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计划和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竣工及投产日期等,最终列入预算。4419、3批准后的安全技措计划与生产技措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措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应经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批准。444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措项目,应按规定先办理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如调整或撤消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措项目,应同样办理报批手续。445 车间或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的安全技措项目,如需增加固定资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45 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451 安全技措项目资金可在每年留用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措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仍不敷需要,可以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20、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报上级部门申请减免税,或给予拨款解决。452 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措项目,从设备更新费用中提取或申请国家拨款投资;凡形不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安全技措费用,由生产维修费中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大者可分期报销。453 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则由大修费开支。454 在新建和改建生产厂房和装置时,应将安全技措项目列入工程项目之内,在投产前解决,由基本建设经费开支,不得列入安全技措经费。455安全技措资金由财务部单立科目,监督使用。456 安全技措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列入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部会同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负21、责解决。46施工检查和施工验收461 安全部对安全技措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462 总经理根据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技措项目的顺利完成。463 安全技措项目竣工后,在总经理或生产副总领导下,由安全部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如系上级下达的项目,按规定验收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检查验收。464 安全技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三月后,有使用单位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使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全面评价。465 安全技措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检修及正常管理。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安全作业证操作规程、22、做到持证上岗2范围:生产线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设备管理部4程序:41 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凡是在本厂内从事施工操作、机械维修和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其他生产作业人员,在学期满或在期满开始试用人员,经项目、部门专门组织本工种技术考试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能按规程进行独立操作者,均应发放本项目安全技术作业证。42 各种人员的考核:从事机械维修的工人由工程部考核。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工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43 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规定;工厂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放毒、急救常识等。本项目车间生产特点,设备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本23、岗位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等。44安全作业证的签发和审批:经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全部签发安全技术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45安全作业证的使用和管理。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证上乱写乱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补发需交工本费。上班时必须持证上岗,放在规定的地方的,违者按本长规定给以罚款。安技及检查人员查岗时,需持证人员出示作业证交检查人员检验,不得无理纠缠,违者按员工守则处罚。工种变动后需按规定重新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将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证。如有违章和事故由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记入作业证。有安全先进事迹和抢救事故有功者除24、给以奖励外另将事迹记入作业证内。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成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责任者:公司各项目、部门4程序:41 安全检查内容411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除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项目、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25、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42 安全检查形式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项目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423 项目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检查情况报部安26、全主管。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两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27、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该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项目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43 检查后的整改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负责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项目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28、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4程序:41 总则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责相互协作,做好职工卫生工作。412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生产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413 职业卫生工作29、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414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律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41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42 机构与管理421 公司安全管理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在安全管理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4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42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2430、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42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4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427 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31、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43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43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2、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3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43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43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音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43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33、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3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办法。44 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441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者,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44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置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34、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4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44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445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44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35、,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447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48 对在产生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449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产生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4410 所有36、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4411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者、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回婴儿有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45 作业场所管理45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37、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45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45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5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生产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455 要在可38、能发生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45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45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音、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45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39、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45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危害。45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45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坚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放毒防噪音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45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40、业。46 职业病诊断与管理46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46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46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46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6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41、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7 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471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472 主观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47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42、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47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础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47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7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43、施。48 附则481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佣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482 对放射线、噪音、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83 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484 项目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办法。485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3 责任者:安全管理部、登高作业单位4 程序:4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42 高处作业的定义: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44、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坑、升降口、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421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421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4,2,1,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421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2 特殊高处作业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4222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45、称为异温高处作业。4223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4224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4225 室外完成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42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4227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42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423 在企业内下列情况为高处作业:4231 凡是框架结构施工生产装备,虽有护拦,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4232 在无平台、护拦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46、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4233 在高他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4234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登高作业。43 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43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43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43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得登高作业。434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47、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435 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436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如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437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电线。(低压48、)438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439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4310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牢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我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时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4311冬季及雨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43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49、充足的照明。4313 在化工危害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空空管线工作(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信号联系,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4314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牢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43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架,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4316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44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50、441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442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443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444 10M上的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45 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451 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45251、 该许可证适用于各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453 如施工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损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明确实无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413 一切电气作52、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标准执行。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放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4110 接地装置的确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53、。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4110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41107 保护接地装置懂得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得超过10欧姆。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13 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大于354、0米。4112 防雷接地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弊雷器或架空避雷线。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如地中。4112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4112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级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级应为带状接地。4112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小于3米。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41155、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4113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4114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由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56、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用手随便触摸。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41221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41222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41223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57、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个星期,超过一个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1224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41225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过。41226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单位“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41227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41228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常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有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41229 电焊机、砂58、轮机等生产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412210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的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412211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4123 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坏,绝缘电59、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定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包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60、心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41236 在易然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42 电气检修安全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的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或送电。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61、,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231 必须经电力部门负责人批准。4232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234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62、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4283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285 检修后应该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63、理交付验收工作。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的工作直接负责。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429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4292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64、注意下列各项规定:42921 带电体只允许在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42922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4293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2932 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4210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42101绝缘手套每6个月实验一次。42102(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2104 绝65、缘靴定期实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实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111 行车检修规定:42111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41112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41113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1114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411141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411142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66、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411143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41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411145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411146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特殊工种管理。3 责任者:安全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4 程序:41 特殊工种的范围:411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12 企业内机动车驾驶;413 压力容器操作;414 67、高、低压电工;415 电焊、气割。42 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3 特种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431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32 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433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433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4333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43368、4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4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第二部分 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存档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69、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先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只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个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70、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个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拿权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71、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放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辅助用室及措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72、: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按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73、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生产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74、力的发展。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项目经理只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包括75、: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76、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着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77、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待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刷,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78、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3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心”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散健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识。常健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工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为华的基础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适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79、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2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80、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4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81、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一) 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我国伤亡事故统计82、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分析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83、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3)按事故类别分类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上海、机械伤害、起重上海、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组织在进行伤亡事故报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8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2001年4月国务院颁发第302号令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伤亡事故统计由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我国目前有如下规定: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1. 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1988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85、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2. 职业病处理有关职业病的处理,使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时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不得超过半年。患86、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二) 职业病的防治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8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法共7章79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的规定、职业病的前妻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此外,该法根据所设定的制度、措施,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危害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生产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法还对卫生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做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88、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戒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准关于价钱甘泉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阿曼区安全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89、检查任务。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策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90、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固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订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三同时91、”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计划稳健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施工单位碧旋照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92、设施必须同时使用。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9年国经贸安全999500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与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93、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共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加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评价:1. 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 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定(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 属于劳动部颁发的爆炸危害94、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铲所的建设项目;4. 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集(GB5044)规定的I级、II及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 大量生产或使用市面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 其他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定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第三部分 工伤保险实用知识问答工伤保险实用知识问答问:哪些单位应参加工伤保险?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过着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问: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答: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95、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问: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缴纳不缴纳工伤个人保险费?答:外地农民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农民工多在单位缴纳。问:用人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处理?答:应由拉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问: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如何参加工伤保险?答: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为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问: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答: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96、费的费率,由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按照不同行业类别的行业基本费率确定。问: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工伤?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规定应当定为工伤的其他形式。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同视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97、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问:职工发生伤害的,应由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职工所在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问:工伤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答:外地农民工在京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应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98、用人单位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其本人或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问:工伤认定申请是否有时限要求?答: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一年。超过1年时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问:职工个人申请认定时,劳动关系未确定如何办理?答:职工个人申请认定工伤,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关系双方有争议,应先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再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认定的决定?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99、定。问:工伤职工如何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如何对待?答: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问:应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上下班途中”?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问:工伤职工应如何选择工伤医疗机构?答:工伤职工应当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根据自己的伤害部位、居住地等情况,从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与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中选100、择两家,作为其治疗工伤、职业病的医疗机构。问:工伤职工选定工伤医疗机构后,是否可以更换?答:工伤职工选定工伤医疗机构满一年后,可以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更换。问: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停工留薪期是如何规定的?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从事工作后旧伤复发,按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问:工伤职工何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答: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停工留新期满或虽然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问:工伤职工已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评定过伤残等级,个人认为伤情发展如何处理?答:工伤职工人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101、以从上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1年后,向区、县劳动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个人提出申请。问:已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答:已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已和企业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旧伤复发不能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问:工伤职工因生活、工作需要可以配置辅助康复器具吗?答:工伤职工因生活工作需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安装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标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问: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102、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问: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多个亲属,如何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答: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低于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比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103、基数。问: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以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时其供养亲属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200318号令)所规定的条件。问: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企业是否能终止劳动合同?答: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可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但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问:1至4级工伤职工已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伤残津贴是否进行调整?答:1至4级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伤残津贴应进行调整,伤残等级每变化一级,在原伤残津贴的基础上,增加104、或减少本人原来工资的5%。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变为5至10级的,从鉴定结论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问: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大声变化的,是否重新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核定和补发。问: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赛季尚未公布,应如何处理?答: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可暂按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再重新核定,多退少补。问: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答:工伤职工105、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问: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14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津贴及外地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能否将长期待遇一次性领取?答:外地农民工被鉴定为14级伤残享受的伤残抚恤金及外地农民工应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居住在外地,只要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待遇邮寄或通过银行支付本人,而且今后随北京市的工伤待遇进行调整。如果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担心以后找不到企业,不愿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了领取,但已享受了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就不可以再选择一次性领取了。问:外地106、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答:外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如何处罚?答: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问:无营业执照者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赊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如何处理?答:无营业执照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7、应由用人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与一次性赔偿,赔偿的标准应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保障部2003年19号令)执行。问: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如造成伤害,应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同工的直系亲属給予一次性赔偿。第四部分 企业安全检查执行参考安全生产检查企业的任何生产过程都会伴随一定的不安全因素。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针对这些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措施。而安全检查及检查所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就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的手段和工具,是最基础、最简便的识别潜在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108、因素)的方法之一。1 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的存在的状况,如装置、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的潜在不安全因素状况、不安全的作业环境场所条件、不安全的作业职工行为和操作潜在的危害,以利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2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内容很多,大致有如下3个方面:1)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责任制,是否贯彻“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结论、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结论、评比安全工作)、“三同时”(即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与安全防范保护措施同时设计109、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对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进行效果评价不放过)的原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如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资金有无保证等。2)检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及设备、物质(原材物料)的状态,即查企业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如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情况,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电气、锅炉、压110、力容器、各种工业气瓶的使用状况,查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香瓜难全防护的标准。30)检查企业作业职工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如工作职工是否按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操作时的动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从我国近50年以来,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统计资料来看,其中由于作业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误操作和环境条件、设备。工具、附件、工艺流程有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60%以上,因此,安全检查的重点应放在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含机械设备、设施、使用的原材物料等)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找出111、其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整改。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1)日常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是指企业制定的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的、贯穿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如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作业职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作业职工应依据岗位特点,在作业前和作业中进行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2)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设备、特殊场所或特殊操作工序,除综合性检查外,还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112、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职工或委托有资格的相关专业技术检查评价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应明确重点、手段、方法,如对电气焊、起重、运输车辆、锅炉及各种压力容器、各种反应罐(釜)、易燃、易爆场所等。必要时要对其某些设备或操作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相关设备运行情况、作业职工操作情况、调试及维修等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进行连续检查,以确保其防护功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对企业安全的影响,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的检查。如春节前后以防火、防爆为主要内容,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雨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洪、防建筑物倒塌为主要内容113、,冬季以防寒、保暖为主要内容的检查。4)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要针对职工思想不集中、精力分散,提示注意的综合安全检查。节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事故。5)不定期的特种检查由于新、改、扩建工程的新作业环境条件、新工艺、新设备等可能会带来新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在这些设备、设施投产前后的时间内进行的检查竣工验收检查及工程项目开工前的“类比”预先安全检查机检修中、检修后的试运转检查。4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及人员组成依据安全检查的规模、内容和要求,以企业安全部门为主建立适应检查需要的临时组织(安全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务办事机构,又是企业负责安全的行政监督及管114、理业务部门)。若是全厂性的安全检查,应由主要领导组织安全、保卫、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经验的职工参加,并分别组织若干安全检查组,深入现场、基层,依靠广大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检查。如果不是大规模的,可由企业各级领导,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经验的作业职工及相关部门参加组成三结合的安全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必须是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又懂安全技术,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问题所在,能找出原因及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5安全检查的准备及实施为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即思想和业务上的准备。思想上的准备,主要是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自检自查。通过自检,尽早发现危害隐115、患,形成自检自该、边查边改的局面。业务上的准备是指 1)确定检查目的、步骤、方法,建立检查组织,抽调检查人员,安排检查日程。2)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3)分析过去几年(一般是近510年)所发生的各种事故(含无伤害的险肇事故、损失较小的事故)的资料,并根据实际需要准备一些表格、卡片,记载曾发生的事故的次数、部门、类型、伤害性质、伤害程度以及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采取的防护防范措施等,以提示检查人员注意。4)准备齐全各项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表,以便逐项检查,做好记录,防止遗漏要检查的项目内容。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力求检查116、取得实效,便于对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价。6安全检查注意的事项1)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行业(或分区、片)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2)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应分情况处理,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3)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原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安全检查是企业(行业)安全管理的一种既简便又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而安全检查的记录,是对企业安全工作实行117、现代化管理的基础材料。安全生产检查表 实践证明,安全检查的最有效工具是安全检查表。它是为检查某些系统的安全状况而事先制定的问题清单。为了使检查表能全面查出不安全因素,又便于操作,根据安全检查的需要、目的、被检查的对象,可编制多种类型的相对通用的安全检查表,如项目工程设计审查用的安全检查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用的安全检查表,企业综合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表,企业主要危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表,不同专业类型的检查表,面向车间、工段、岗位不问层次的安全检查表等。制定安全检查表的人员应当是熟悉该系统或该专业的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职工等。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可提高检查质118、量,防止漏掉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因素)。安全检查表的制定、使用、修改、完善的过程,实际是对安全工作的不断总结提高的过程。1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1)国家、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上级、行业和单位(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要求。3)国内外行业、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4)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较少事故发生的经验。5)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即是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而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对系统进行分析得出119、能导致引发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基本事件,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2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检查表要力求系统完整,不漏掉任何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关键因素,因此,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如下问题1)检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适当,有启发性。2)各类检查表的项目、内容,应针对不同被检查对象有所侧重,分清各自职责内容,尽量避免重复。3)检查表的每项内容要定义明确,便于操作。4)检查表的项目、内容能随工艺的改造、设备的变动、环境的变化和生产异常情况的出现而不断修订、变更和完善。5)凡能导致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应列出,以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能及时被发现或消除。6)实施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其使用范围,并经各120、级领导审批。检查人员检查后签字,对检查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明确。3安全检查表的种类1)根据检查的周期不同,可分为定期安全检查表和不定期安全检查表。2)根据检查的作用不同,可分为提示(提醒)安全检查和规范型安全检查表3)根据检查的对象不同,可分为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专业检查、厂级安全检查、车间安全检查、工段或岗位安全检查等安全检查表。4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决定其应用的针对性和效果。安全检查表必须包括系统的全部主要检查部位,不能忽略主要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应从检查部位中引伸和发掘与之有关的其它潜在危险因素。每项检查要点,要定义明确,便于操作。安全检查121、表的格式内容应包括分类、项目、检查药店、检查情况及处理、检查日期及检查者。通常情况下检查项目内容及检查要点要用提问方式列出。检查情况用“是”“否”或者用“”“”表示。安全检查表项目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设计审查安全检查表。主要用于设计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及安全评价人员的设计审核时,对企业生产性建设和技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审核时使用。也可作为“三同时”的安全与评价审核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平面布置装备、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安全性机械设备设施的可靠性主要安全装备与设备设施布置及操作的安全性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防尘防毒设施、措施的安全性位害物质的储存、运输、使用通风、照明、安全通道等方面这些内容,要求122、系统、全面、明了,符合安全防护措施规范和标准,并按一定格式的要求列成表格2)企业(厂级)安全检查:主要用于全厂性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动态的检查,为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24小时安全巡回检查时使用。其主要内容包括各生产设备设施装置装备的安全可靠性,各个系统的重点不安全部位和不安全点(源);主要安全设备、装置与设施的灵敏性、可靠性。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消防和防护设施的完整可靠性作业职工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纪等检查要突出重点部位的危险因素园奠基影响大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按一定格式要求列成表格。3)各专业性安全检查表主要用于专业性的安全检查或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冻防凝。123、防暑降温、压力容器、锅炉、工业气瓶、配电装置、起重设备、机动车辆、电气焊等。检查表的内容应符合专业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如设备结构的安全性。设备安装的安全性、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运行参数指标的安全性、安全附件和报警信号的安全可靠性、安全操作的主要要求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等。按一定格式要求列成表格。5安全检查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了取得预期的,应用安全检查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各类安全检查表都有适用对象,不宜通用人专业检查表与日常定期检查表要有区别。专业检查表应详细、突出专业设备安全参数的定量界限,而日常检查表尤其是岗位检查表应简明扼要,突出关键和重点部位2)应用安全检查表实施检查时124、,应落实安全检查人员。企业厂级日常安全检查,可由安技部门现场人员和安全监督巡检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进行。车间的安全检查,可由车间主任或指定车间安全员检查。岗位安全检查一般指定专人进行。检查后应签字并提出处理意见备查。3)为保证检查的有效定期实施,应将检查表列入相关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或制定安全检查表的实施办法,如把安全检查表与巡回检查制度结合起来,列入安全例会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制度或班组交接班制度中。4)应用安全检查表检查,必须注意信息的反馈及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凡是检查着当时能督促整改和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时不能整改和解决的应进行反馈登记、汇总分析,由有关部门列入计划安排解决。5)应用安全检查表,必须按编制的内容,逐项目、逐内容、逐点检查。有问必答,有点必检,按规定的符号填写清楚。为系统分析及安全评价提供可靠准确的依据。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宣传与教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会议名称:地 点:时 间:参 加 人:会议记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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