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机网络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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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388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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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计算机网络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编 号 -01修 改0页 次1/2 为加强我公司计算机和公司网络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司计算机设备的工作效率,保障我公司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未经网络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的布置和参数的配置。 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局域网上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其它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2、 各部门要定期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中的本部门数据进行备份,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进行数据恢复。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者发现计算机病毒,应使用现有手段即时进行杀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的病毒防治工作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各部门计算机的病毒防治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协助。 各部门应定期查毒(最好每周一次),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二账号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局域网计算机操作人员都要经过相应的3、操作培训,合格后才有权操作计算机。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计算机。 计算机操作人员要设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妥善保存。由于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本人承担。 用户进入公司局域网要填写“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网络管理人员办理。当用户调动或离职时,各部门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注销或调整其账号权限。 网络管理员根据用户的工作要求对账号进行管理,并对用户存储在网络上的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存储在本地计算机上的数据由用户自己负责。三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 任何人不得通过公司计算机在互联网上从事违法活动;在公司计算机上浏览非法网站和色情网站。各部门要对本科室的计算机严加管理,4、切实督促本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对本科室计算机承担具体管理责任,网络管理人员对此进行技术指导和协助。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编 号 -01修 改0页 次2/2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在行政部办公室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在计算机上打游戏。各部门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承担具体管理责任,网络管理人员对此进行技术指导和协助。 各计算机使用者要对上机活动承担管理责任,凡因办公业务需要使用公司打印机等设备的工作人员,须报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行政部办公室不得向任何人提供纸张、墨盒等消耗材料。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编 号 -02修 改0页 次1/5 (一)总则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5、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第三条 按照公司的规定,全公司各类文件由行政部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行政部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行政部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6、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1.行政部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行政部办理正常手续。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行政部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行政部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7、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行政部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编 号 -02修 改0页 次2/5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8、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行政部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行政部机要秘书,切忌横传。5.行政部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行政部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行政部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三)发9、文的管理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行政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2.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行政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同意发文,统一归口公司字发文。3.对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总裁批准签发。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2.行政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公司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3)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10、事项;(4)公布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内务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3.行政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编 号 -02修 改0页 次3/5(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科研、经营管理、联系函等事宜。4.在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管理中,有关文件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文件发布。5.凡各部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部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6.各部门与外单11、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行政部名义发文。(四)发文程序与要求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行政部提出申请;2.行政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公司的规定,领导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3.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5.行政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12、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6.经行政部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行政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行政部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12.文件打字后,由行政部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行政部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13、。(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编 号 -02修 改0页 次4/5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行政部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第十三条 行政部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公司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14、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行政部负责归档:(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2)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3)公司务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4)公司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公司向15、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8)反映本公司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等的音、像摄制品;(9)公司日志和大事记;(10)公司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各部门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立卷归档。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编 号 -02修 改0页 次5/5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16、档案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七)文件的销毁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行政部机要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由行政部机要秘书和一名指定人员监视销毁。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编 号 -03修 改0页 次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公司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办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17、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行政部主任统一领导,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二指定的由行政部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第七条 行政部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八条 整理办法: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18、主,立小卷,一事一卷。2. 步骤:A. 收集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公司科研档案类:立完成卷,未完成资料整理成册。B. 整理 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C. 分类 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D. 立卷 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第九条 过程管理: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行政部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2. 属部门保管的档案:在每季头一个月十日前汇编成册上报行政部办公室,各分级保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编 号 -03修 改0页 次219、/2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行政部办公室。第十条 监督:行政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和各部门上报的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来监督各部门及各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总裁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指定资料员经行政部办公室培训后,按有关档案分类及编号要求操作。第十三条 在业务中对外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按合同管理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借阅:因公司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员工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公司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行政部办公室核准后,方可20、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第十五条 分级查阅:具体的查阅分档,公司拥有绝对的制定权。第四章 档案备份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记录等必须备份。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管理和工作,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按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管理。第十八条 备份盘与源盘应分开存放,公司的备份盘应在公司外保存。第五章 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据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扣薪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公司档案2. 擅自向外界提供21、抄摘公司档案3. 涂改、伪造档案4. 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5. 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第六章 责任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伟凡公司各员工各部门。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监督责任部门为行政部办公室,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指定的资料员;第二责任人为资料员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文印室管理规定编 号 -04修 改0页 次1/1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机关文印工作实际,为加强文印室的管理,节约打印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文印室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 文印室工作范围:打印各种文件、报告、表格、领导讲话、简报、信息、情况反映等其它需要打印的材料。第四22、条 文印室工作原则:提高质量,讲求效率,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勤俭节约,热情服务。第五条 文印室的工作职责 1、检查呈送的各类公文、文书等文稿是否按程序签发。 2、文稿要求随到随打印,不得拖延,不得因故有为难情绪,有规定时间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任务。 3、公文、文书打印排版力求精美,天、地边,行、字距设置合理,版面要求整洁干净,无墨渍。 4、按原稿载明的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或少印,不得随意修改原文。 5、打印做到认真细致,讲求质量,减少差错率,文书差错率不得超过1%。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种打印设备使用方法。 7、励行节约,避免浪费,文印室设备、耗材等任何物品,不得随意23、送、借他人。 8、经常保持文印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第六条 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第七条 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第八条 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第九条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第十条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24、件。第十一条 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教育咨询师聘任条例编 号 -05修 改0页 次1/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教育咨询师岗位聘任工作,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一支稳定的具有高素质的专兼职教育咨询师队伍,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受聘教育咨询师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第三条受聘教育咨询师应当依法取得教育咨询师资格,符合教育咨询师岗位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25、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教育咨询师岗位设高级教育咨询师、教育咨询师、助理教育咨询师三类岗位。第五条根据当年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咨询、科研等任务的需要,在总裁批准的年度人员总编制和核定的教育咨询师岗位总数范围内,公司以部门为单位配置教育咨询师岗位。第三章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第六条高级教育咨询师岗位职责1、承担本公司的教育教学研究,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指导教育教育教学咨询改革,领导本部门建设;3、指导助理教育咨询师及教育教学咨询与研究工作;4、主持或审核编制教育教学咨询计划和大纲。5、 审批教育教学咨询个案。第七条教育咨询师岗位任职条件1、具有教育教学咨询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26、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 外发展动态;2、 编制教育教学咨询计划和大纲3、每学年完成400学时以上的教育教学咨询工作量;并指导助理教育咨询师的教育教学咨询工作;4、指导和审核咨询方案的编制任务;5、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优良;第八条助理教育咨询师岗位职责1、编制教育教学咨询方案;2、每年完成500学时以上教育教学咨询工作量;3、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优良;4、接受公司规定的培训;教育咨询师聘任条例编 号 -05修 改0页 次2/35、参与课程建设;6、参加本部门科学技术研究,或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四章岗位聘任组织、程序及方法第九条教学研究中心为教育咨询师岗位评定的工作机构,行政部为该项工作的27、组织者。第十条教学研究中心依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确定评定指标,破格晋升岗位则依据各岗位业绩要求确定指标,按照一定的权重和标准进行评定。第十一条岗位聘任程序1、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各部门岗位情况(含岗位名称、数额等)及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2、教育咨询师填写教育咨询师岗位申请表向所在部门提出岗位申请,并提交个人相关材料;3、各部门提出初步意见;4、行政部组织材料审查;5、教学研究中心进行评定;6、在公司网站上公示进岗人员名单;7、行政部办理相关岗位聘任手续。第十二条评定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评定教育咨询师及其以下岗位,以教学研究中心出席评委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第五章 岗位聘期与考核第十三条岗位聘期 1、高级28、教育咨询师、教育咨询师及助教岗位的聘期均为三年,期满重新评定后续聘。2、公司设置终身高级教育咨询师和长聘高级教育咨询师岗位。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和相当这一级水平的教授聘为终身高级教育咨询师,优秀的部门带头人和优秀的学术骨干聘为长聘高级教育咨询师。长聘高级教育咨询师聘期为八年。第十四条每学年末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咨询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咨询效果。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成绩与岗位评定挂钩。第十五条聘期内一次及其以上考核成绩优秀、一次及其良好并无不称职者,则认定聘期内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优良。聘期内二次及其以上考核成绩良好并无不称职者,则认定聘期内教育教学咨询29、工作成绩良好。聘期内考核成绩无不称职者,则认定聘期内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称职。聘期内出现一次考核成绩不称职者,则认定聘期内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不称职。第十六条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做解聘处理:1、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教育咨询师聘任条例编 号 -05修 改0页 次3/32、聘期内教育教学咨询工作成绩不称职;3、违反工作纪律造成重大教育教学咨询事故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第六章 新进教育咨询师岗位认定第十七条所有新进教育咨询师均须通过试讲测试,部分专业还须加试笔试,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岗位认定。第十八条高级教育咨询师岗位认定条件1、具有高校教授职称,或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并从事教育咨询2年30、以上任职经历;2、在高等院校主讲过本部门两门以上主干课程和一门以上选修课程并指导三名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在本专业领域从事过培训及“传帮带”工作;3、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熟练使用计算机;4、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一项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应用价值的科研课题,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以上学术专著、教材,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方面成绩显著。第十九条教育咨询师岗位认定条件1、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1年以上教育咨询师工作,或具有硕士学位并从事2年以上教育咨询师工作,或具有学士学位、高校教育咨询师职称并从事3年以上教育咨询师工作,或具有政府行政部门评定31、的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4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2、在高等院校主讲过本部门两门主干课程和一门选修课程,或在本专业领域从事过培训及“传帮带”工作;3、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实践,熟练使用计算机;4、近三年来,主持完成一项科研课题,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且一般期刊发表二篇学术论文,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方面成绩显著。第二十条助理教育咨询师岗位认定条件1、具有政府行政部门评定的初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专业课教育咨询师),或具有学士学位、统招本科文凭(基础课教育咨询师)。2、具有CET-4及其以上英语水平,英语教育咨询师须具有TEM-8英语水平。第二十一条凡教育教学咨询工作经历不满一32、年的人员有三至六个月的见习期。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特点制订配套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教育咨询师培训管理制度编 号 -06修 改0页 次1/1一、完善培训机制 1、成立公司教育咨询师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总裁为第一责任人,行政部直接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分工。 2、建立完善教育咨询师培训制度、自学制度、考核评估细则。 3、明确培训内容,进行新课程理念培训、学科实践培训、自学提高培训、信息技术培训。 二、培训人员管理 1、公司领导每人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骨干教育咨询师有帮扶对象:有33、示范课,有帮扶教育咨询师上的汇报课。 3、教育咨询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师资培训。 4、每位教育咨询师都要认真参加培训,每次培训出勤情况纳入公司考勤统计,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相应奖惩。三、培训过程管理1、制订培训计划、骨干教育咨询师帮扶对象。2、探索培训模式:外派学习、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会、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四、培训结果管理1、制订教育咨询师培训评估考核标准,定期进行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估,学期末进行总结。2、进一步完善与充实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咨询师工作的主要业绩之一存档。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编 号 -034、7修 改0页 次1/1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是教育咨询师历年咨询工作量、咨询态度、咨询水平、咨询效果、学术研究成果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咨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档案之一。1、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由教育咨询师自己在每咨询个案结束时填写,一份自己留存,一份由行政部保存,两份内容必须一致。2、每咨询个案结束,教咨询师的一式两份业务档案,应由行政部长填写评语,填写时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3、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由资料员归档,查阅和摘抄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4、凡经核签的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5、教育咨询师填报发表的论著、论文、科研成35、果等,必须写明书名、书号、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编写的部分内容或相应的复印件。6、教育咨询师业务档案为永久性档案,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教育咨询师调离学校时,行政部的一份存留,允许抄录、复印。合同管理规定编 号 -07修 改0页 次1/3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或协议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或协议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委36、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或协议管理工作。 第二节 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公司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37、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或协议,确保所签合同或协议有效、有利。 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或协议文本。 第十条 合同或协议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注38、意的主要问题是: 合同管理规定编 号 -07修 改0页 次2/3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项目名称应具体写明服务项目名称、项目质量要求,项目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应具体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或协议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或协议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除合同或协议履行地39、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或协议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 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分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协议,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的,由公司领导审批。 5.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查,对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分公司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或协议。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或协议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三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40、履行该合同或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或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或协议的严密性。包括:合同或协议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或协议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或协议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或协议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规定编 号 -07修 改0页 次3/3第十四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或协议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41、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报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裁审批的,应由该总裁签署意见。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或协议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