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技集团成本计划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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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181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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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科技集团成本计划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计划管理、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成本控制,保证高效有序地实现各项目的开发目标,根据XX集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集团、城际公司二级运营管理体制,城际公司作为各开发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是项目开发的成本控制中心。城际公司通过对项目开发进程的有效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保证开发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关键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集团成本造价部是负责集团及各城际公司开发项目成本计划管理的责任部门。通过下达各2、开发项目总成本计划指标及执行中的过程监控,实现对各城际公司开发项目计划管理、成本控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城际公司。集团成本造价部有责任协助各城际公司组建成本造价管理团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二 成本计划管理及控制的阶段和重点 第五条 根据项目的开发进程,成本计划管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本计划制订阶段: 包括项目投资决策前和开发标段责任目标确定下达后两个部分: 1、集团确认项目投资后,由集团战略计划部编制项目的初步投资计划,提交集团董事局会议研究。 2、在项目开发任务下达后,由城际公司编制所属各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计划,报集团审批。 A、开发项目任务指标由集团董事局确定,并由行政总3、裁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 、开发项目任务指标具体包括:项目定位、产品功能分配、产B品标准、进度计划、销售目标及物业管理标准等。 C、城际公司按照集团下达的任务指标,按期编制项目概算和总成本计划报集团成本造价部。 D、总成本计划经董事局批准后由城际公司组织实施,不得任意调整。可每半年对总成本计划提出调整意见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阶段:项目开发实施管理阶段: 城际公司是所属各项目开发运作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城际公司授权责任人作为项目开发总责任人,对工程进度、产品质量、成本计划、资金费用、招标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管理。 1、按照项目总体开发进度计划,编制项目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实施计划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4、2、根据集团下达的开发进度和计划指标,结合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进行分解,做到指标到岗、责任到人。 3、凡超出成本计划控制指标的,在项目定标之前,由城际公司提出此项成本超出报告说明,由城际公司授权责任人负责查找原因、提出方案,会同集团成本造价部进行专题讨论,形成调整意见。 如确需增加成本,需经总裁办公会议研究,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可以追加,纳入半年调整成本计划内。 4、如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造成成本增加,城际公司授权责任人可应急处理,并同时向集团领导及成本造价部报告。 5、在确保总体工程进度不变的前提下,城际公司有权对项目计划节点进行局部调整。 6、在确保总成本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城际5、公司有权对单项项目成本进行内部调整,同时要报备集团成本造价部,纳入半年调整成本计划内。 7、集团公司对城际公司总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具体详见成本计划执行监督与检查实施细则) 第三阶段、开发项目经营管理阶段: 开发项目经营管理阶段是指销售及持有物业的经营管理,其中城际公司负责开发项目销售任务的完成,集团负责持有物业的经营管理。 1、各项目销售推广方案(包括销售策划、广告策划、推广发布方案及价格策略等)由城际公司提报,集团审批。 2、城际公司根据集团审定的销售推广方案具体组织落实,销售费用纳入城际公司开发项目总成本计划管理之内。 3、集团在各城际公司中所持有的经营物业6、由各城际公司负责。经营成本销售部分比照销售费用标准比例提取;经营招商部分的费用按招商协议,代理费一般不超过年租金的1.0-1.5个月,纳入城际公司项目开发总成本之列。 4、城际公司开发项目住宅部分的物业管理工作按照集团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所持经营物业的物业管理工作由集团资产经营部另行委托管理。 6、城际公司负责的销售工作和集团负责的经营工作一并列入集团考核。 三 年度预算与资金计划 第六条 预算管理是以现金流为核心的管理体制,资金的动态计划管理是预算管理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成本控制得以实现的基础。城际公司对集团下达的资金成本负责。 第七条 各城际公司根据开发项目总进度计划于每年度12月7、15日前将下一年度开发工作计划报集团总裁办公室、招标采购部、成本造价部。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集团资金计划部,由资金计划部汇总审核并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执行,可根据情况半年调整一次。 第八条 各城际公司根据项目预算和工作进度,每月25日前经集团成本造价部核量专员核实工程量后,向集团资金计划部上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由资金计划部汇总审核后根据月度资金回款额度报董事局主席批准,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批准下达。 第九条 凡涉及到与项目成本有关的合同、洽商、招标采购、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工程决算、工程保修、财务授权等按照集团相关政策执行。 四 附 则 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成本造价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集团成本造价部根据工作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二条 此管理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