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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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152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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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网公司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xx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以下简称“充换电网络”)建设管理,依据xx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充换电网络建设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标识、按需建设、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与城市发展规划、电网规划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相结合,满足各种充换电需求。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充换电网络是通过智能电网、物联网和交通网的“三网”技术融合,实施网络化、信息化和自动2、化的“三化”管理,实现对电动汽车用户跨区域全覆盖的服务网络。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投资建设的充换电网络,包括规划、计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投运及后评价等管理工作内容。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各级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地(市、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各级电动汽车公司”,包括xx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电动汽车公司”)、xx电动汽车公司与省公司合资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动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动汽车公司”)及其下设的地市分公司。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3、单位”,是指承担充换电网络建设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八条 各级营销部是公司充换电网络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运检部是公司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九条 以充换电设施供电变压器低压综合配电箱(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为管理分界点,分界点及以上配套供电设施建设纳入配电网工程项目管理,分界点以下部分纳入公司充换电项目管理。第十条 xx营销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充换电网络总体规划,并纳入公司营销发展规划;(二)负责组织评审各级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三)负责组织评审、批复限上的充换电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所属各级单位充换电网络储备项目建议,纳4、入营销储备项目;(四)负责审核省公司充换电网络建设年度项目建议,配合xx发展部、财务部纳入公司综合计划和年度预算;(五)负责组织提出充换电网络建设原则,编制建设规范和典型设计;(六)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充换电设施标准体系,编制、修订技术标准;(七)配合物资招标部门开展充换电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八)组织对各级单位充换电网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九)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汇报,配合xx财务部争取价格财税政策支持,争取xx其他相关政策支持。第十一条 xx运检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的建设改造技术原则;(二)负责对各单位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接入工程的建5、设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价;(三)参与评审各省公司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第十二条 xx电动汽车公司主要职责:(一)负责充换电网络建设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工作;(二)依托车联网平台开展充换电项目跟踪管控工作;(三)负责承担公司充换电网络总体规划的具体研究工作,提出规划边界条件、规划目标和各级单位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建议。受公司委托,具体组织对各级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建议;(四)根据市场发展需求,提出充换电网络建设原则建议,承担充换电网络建设规范和典型设计的制修订工作;(五)负责开展充换电网络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标准执行、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专业指导;(六)配合公司有关部门,6、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争取xx相关政策支持。第十三条 省公司营销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查地市供电企业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编制本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配合省公司发展部、运检部将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本省配电网规划和大检修专项规划;(二)负责组织初审限上充换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评审、批复限下及零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评级和排序地市供电企业充换电储备项目建议,纳入营销储备项目;(三)负责提报充换电网络建设年度项目建议。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分解、细化充换电项目;(四)组织评审和批复充换电网络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开展充换电设施建设;(五)配合省公司物资招标部门开展充换电项目相关7、招标采购工作;(六)组织开展重点充换电项目验收,对其他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和备案;(七)负责本省充换电网络建设工作总结,组织对地市供电企业充换电网络建设情况进行后评价;(八)负责与政府沟通,宣传充换电网络工作成果,会同相关部门争取支持政策;(九)可委托省电动汽车公司开展充换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省公司运检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二)参与审查本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第十五条 地市供电企业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本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配合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将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本市配电网规划和8、大检修专项规划;(二)负责提报充换电储备项目建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组织编制充换电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办理充换电设施建设前期核准、土地使用、开工许可等手续;(四)组织开展充换电设施施工、验收、结算、资料归档等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决算、转资等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五)负责本市充换电网络建设工作总结;(六)负责与政府沟通,宣传充换电网络工作成果,会同相关部门争取支持政策。第十六条 地市供电企业运检部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单位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的接入方案;(二)组织开展本单位充换电设施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三)参与审查本单位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第三章 充换电网络规划9、第十七条 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电网规划相衔接。第十八条 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应逐年进行滚动修编,为年度项目计划和预算编制提供依据。第十九条 充换电网络发展规划纳入公司营销发展规划和电网智能化规划,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发展规划。第二十条 xx电动汽车公司应根据电动汽车及充换电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充换电网络布局优化建议。第四章 充换电项目管理第二十一条 充换电项目管理过程按照xx电网公司营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 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按照公司配电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各级单位应同步开展充换电项目和配套电网项目的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建议编制,保证充换电项10、目和配套电网项目同步立项、同步实施。第二十四条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中的项目内容、资金预算和时间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第二十五条 项目下达后,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照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同步调整充换电项目和配套电网项目。第二十六条 公司确定的临时应急项目,应同步开展充换电项目和配套电网项目增补流程、同步实施。第五章 工程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 项目单位在充换电设施选址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需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政策,及时办理相关用地和备案等手续。第二十八条 充换电项目实行项目里程碑进度控制管理,xx电动汽车公司负责审核里程碑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管控、分析11、和统计。充换电项目里程碑计划和配套电网项目里程碑计划应有效衔接,确保同步开展。第二十九条 充换电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和批复按照xx电网公司营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充换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不得擅自超出项目概算(预算)。第三十一条 充换电设施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合法。第三十二条 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开工手续(包括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和安全培训等),开展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第三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组织开展施工方案审查,并组织施工单位严12、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在充换电设备供货前应组织开展出厂验收,在设备到货后应组织到货验收和抽检工作。第三十五条 项目单位应定期到项目施工现场巡视、指导,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和质量。第三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交安验收等中间验收工作,并组织施工单位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进行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七条 充换电设备应履行车联网平台联调测试,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接入车联网平台并投运。第六章 验收与投运管理第三十八条 项目单位应组织运维、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共同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及时组织消缺整改,整13、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复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运行。第三十九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办理项目竣工移交投产手续。形成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实施全寿命周期管理。第四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完成结算、决算工作,并将决算报告提交审计部门审计。按照xx电网公司营销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工作。第七章 安全质量管理第四十一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xx、公司有关的安全和质量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第四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并定期组织开展危险点14、排查,制定安全质量风险预控措施。第四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xx、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执行。第四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加强外包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防止发生人员、电网、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第八章 后评价管理第四十五条 公司重点项目投运半年后,省公司可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形成后评价报告。(一)重点总结评价项目建设管理、技术路线、运行情况和投资收益等,开展工程造价、项目成本分析,比较实际状况与可研预测存在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二)对项目后评价提出的问题,项目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对提出的差距和意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第四十六条 按照“奖惩结合、逐级考核”的原则,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与规范性管理等进行监督与考核。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xx营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xx年5月20日起施行。原xx电网公司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xx电网企管之xx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