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发展集团公共办公电脑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00723
2024-09-07
13页
152KB
1、科技产业发展集团公共办公电脑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集团电脑管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集团各中心及各集团公司在采购、领用、使用、维护电脑等环节的规范与管理,统一电脑形象,提高集团电脑资源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 电脑配置原则2.1 台式电脑配备原则:集团各中心及各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职员和有实际需要的主管、职员,配置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准;配置的品牌为联想,颜色以黑色为主;2.2 笔记本电脑的配备原则:集团各中心及各集团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级别的职员,配置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准;配置品牌为2、惠普,颜色以黑色为主;2.3 经理级以下级别的职员如因工作特殊需要配备笔记本电脑,需本部门经理或本中心总监、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总监、总裁批示同意后配备;2.4 为最大限度利用电脑资源,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互调配,并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转移,使得电脑资源效益最大化;2.5 集团、各集团公司为职员所配备的笔记本电脑,其价格应在1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如确有必要购买超出规定价格的笔记本电脑,各集团公司职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总监、总裁审批;集团各中心职员须经所在部门经理、总监、信息管理中心总监、总裁审批;2.6 电脑作为特殊固3、定资产,集团电脑的管理部门为信息管理中心,各集团公司电脑的管理部门为集团各公司信息管理部。3. 电脑的申请、购买、领用、升级、更换及报废3.1 集团各中心购买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时,应根据本年度预算,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详见附件1),报所在部门经理、本中心总监、信息管理中心总监、总裁进行审批;3.2 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时,应根据本年度预算,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详见附件1),报所在部门经理/总监、信息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总监及总裁进行审批;3.3 信息管理中心可在集团范围内调配使用电脑,如有可调配电脑,则将调配电脑4、配备申请人使用,并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详见附件4),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转移记录和财务转帐;严禁职员私自互相调换笔记本电脑;3.4 电脑购买请示批准后,集团各中心所需电脑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安装、调试、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详见附件2);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由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电脑的购买、安装、调试、验收;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发放使用人后,应将该电脑的型号、价格及使用人向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汇总,信息管理中心进行资产登记、备案;3.5 无论购买笔记本电脑还是台式电脑,调试完毕并将所需应用软件安装好,发放使用人之前,应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详见附件3),由信息管理中心或信息5、管理部负责将笔记本电脑发放给使用人。3.6 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如确实需要进行升级,需由使用人填写电脑升级申请单(详见附件5),经本中心或本部门签字后,报信息管理中心或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审核,方可进行升级;集团各中心所属电脑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升级,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电脑由所在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升级;3.7 集团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进行日常维护,各集团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由所在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网络管理人员维护,如各集团公司没有相应网络管理人员,则由集团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3.8 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所属电脑根据使用年限及折旧,在经集团信息管理6、中心或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确认无法升级的情况下,可依据本制度重新申请购买电脑;3.9 如电脑已过使用年限及折旧年限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严重毁损,在经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或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确认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详见附件6),经所在部门经理/总监、信息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计划财务中心总监、信息管理中心总监及总裁审批后,该电脑报废;4. 电脑转移4.1 使用人在领取电脑后,信息管理中心或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应建立相应档案,原则上笔记本电脑随使用人的流转而流转;台式电脑不随使用人的流转而流转;4.2 集团各中心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出现不必配置笔记本电脑的情况时,即7、离职或降职,应当将笔记本电脑交回信息管理中心,由信息管理中心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并修改相应记录档案;各集团公司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出现不必配置笔记本电脑的情况时,笔记本电脑应交还本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新的工作安排重新分配并报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更改相应记录档案,也可将笔记本电脑交回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在集团范围内统一调配,需要固定资产转移的,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4.3 集团各中心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因工作调动到各集团公司时,人力资源中心应当按照流程协助信息管理中心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清查,做到资产随人。信息管理中心应及时配合财务部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移转,做到实物管8、理与价值管理的统一;4.4 集团中心职员离职时,人力资源中心应当按照流程对离职职员履行签字手续,将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收回,信息管理中心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并修改相应记录档案;各集团公司笔记本电脑使用人离职时,应由其相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回,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并修改资产管理记录档案;若离职职员使用台式电脑,则将该台式电脑固定资产保管人暂转该部门负责人,待明确台式电脑使用人后再作固定资产转移;4.5 职员所配笔记本电脑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除按相应制度进行赔偿外,必须及时报告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或信息管理中心;4.6 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定期对笔记本电脑实际使用人及档案进行检查(包括集团各中心9、与各集团公司),如出现使用人和登记人不一致等管理混乱或记录档案不全情况时,则部门管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4.7 信息管理中心每半年应与计划财务中心对帐一次,及时登记因笔记本电脑责任人轮岗等情况发生的固定资产移转,并建立相应档案。5. 电脑使用规范5.1 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的电脑使用人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信息管理中心将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5.2 使用人严禁利用电脑进行侵犯公司利益的活动,例如泄密、拷贝公司重要文件,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5.3 使用人严禁利用电脑登录黄色网站,严禁存储黄色信息,一经发现将给予行政处分,写出深刻检查并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5.4 使用人严禁利用电脑10、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国家的言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5.5 长时间不使用电脑时应将电脑关闭,并切断电源;5.6 电脑使用人应及时备份工作数据,以免系统崩溃或电脑出现问题时数据丢失;5.7 使用人严禁自行拆卸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如封条破损,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有权收回电脑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批评;5.8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私自修改对电脑已经做好的各项设置,未经批准进行修改造成电脑使用冲突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承担;5.9 笔记本电脑使用规定5.9.1 笔记本电脑原则上应在办公室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携带回家使用,但须谨慎保管;5.9.2 在不使用及外出办事时,应当将笔记本电脑存在办公11、桌内或锁在抽屉中,以防意外;5.9.3 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在上班期间应该随身携带,以备办公和开会之需;下班应当将笔记本电脑妥善保存,以防丢失;5.9.4 笔记本随身携带时,应当放在有垫衬的电脑包里,不要将尖硬的物品与笔记本电脑放在同一格子里,以防止碰撞或挤压而损坏;5.9.5 笔记本电脑上面不可放置图书、杂物等有重量的东西,以免损害机芯;5.9.6 笔记本电脑移动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并做到轻拿轻放;5.9.7 笔记本电脑光驱中放置光盘应及时取出,以免笔记本电脑发生跌落或磕碰,导致盘片与激光头产生碰撞,损坏盘中的数据或驱动器;5.9.8 严禁将磁盘、CD、信用卡等带有磁性的东西放在笔记本电脑上,以12、免消去电脑硬盘上的信息;5.9.9 严禁将笔记本电脑放置在化学气味、油烟气味较浓和空气潮湿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场所。严禁将笔记本电脑置于微波环境中;5.9.10 笔记本电脑应保持每个月至少充放电1次。5.10 电脑摆放:笔记本电脑在工作时屏幕与键盘之间角度为90度-110度,在离开工作岗位或外出不使用笔记本电脑时,应将笔记本电脑关闭或者将笔记本电脑的屏幕合上。在集体开会时,应将所有的笔记本的仰角统一为110度;台式电脑摆放详见办公环境管理制度;5.11 电脑桌面背景图片使用规定:集团全体职员应使用集团统一发布电脑桌面背景图片;6. 笔记本电脑丢失、损坏的处理6.1 正常上班时间,确能证明电脑保管措13、施严密而发生丢失现象的,笔记本电脑使用人可不予赔偿;6.2 使用人如携带笔记本电脑外出而造成笔记本电脑丢失的,应及时通知笔记本电脑管理部门,并应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办法: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三个工作日内购买相同型号笔记本电脑,并通知信息管理中心;二、按照集团计划财务中心核定的资产净值进行赔偿;6.3 使用人在操作笔记本电脑过程中,如违反使用规则采取了强力、机械操作、人为破坏等方式造成电脑损坏、瘫痪、系统崩溃时,使用人应负责相应维修费用;6.4 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因自然原因(如病毒、笔记本电脑自然年限已到等)造成的系统崩溃、硬件损坏时,使用人可不负责赔偿责任。7. 附件7.1 本管理制度14、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及各集团公司所有的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7.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信息管理中心;7.3 本制度为B类制度;7.4 本制度自XX年8月1日起试行3个月,XX年10月30日起正式实行。本制度自试行之日起生效。附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所在公司: 部门: 编号: 序号品 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推荐供货厂商名称(需提供三家以上,以便招标)备注供货厂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申请人:年 月 日所在中心/各集团公司意见:年 月 日信息管理中心意见:年 月 日计划财务中心意见:年 月 日总裁意见: 年 月 日说明:1.单件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或使用期限2年以上的设备应呈报总裁审批15、,以集团职责授权书为准。2.此表作为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付款、采购、建账、报销的依据之一。3.此表一式三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申请购置单位各留一份。附表2:固定资产验收单年月日 NO:供货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合同编号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元第一联存档附件1234备注合 计固定资产部门负责人: 验收人(固定资产保管人): 购买人:附表3:固定资产领用单年 月 日 NO: 供货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资产编号型号单位数量总价第一联存档附件1234存放地点合 计领用部门负责人: 保管人: 固定资产部门负责人: 发放人:附表4:固定资产转移单申请部门填写财务部门填写序号编号名称单位数量转出单位接16、收单位购入日期原值月折旧额累计折旧额净值转出单位签字记录接收单位签字记录财务签字记录保管人保管人固定资产会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转移日期年 月 日总经理/总监总经理/总监附表5:电脑升级申请单申请人填写申请人使用中心/部门资产编号资产型号详细配置申请理由管理部门填写升级项目数量单价合计合计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中心总监/总经理: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附表6: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申请部门填写财务部门填写序号编号名称单位数量购入日期原值月折旧额累计折旧额净值报废原因财务部门签字记录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会计中心总监/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管理中心报废日期年 月 日计划财务中心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