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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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989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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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目的和范围12.请购单评审13.合格分供方评定和监控34.合同评审55.合同验收96.结算117.入帐128.付款129.考核奖惩1310.其他14附件1 采购单评审流程15附件2 分供方评估流程16附件3 合同评审流程17附件4 合同评审表18xxxx公司文件编号XXX标 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版 本第2版修 订第1次页 数共18页签 发XXX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理顺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工程项目实施流程,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2、中的物资(五金、设备、电器、仪表、仪器、试剂等)请购评审、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评审、验收、结算、入帐和付款程序,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程项目实施效率,按控股公司对公司实施项目合同评审相关事宜的精神和 20104号文件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1.2. 范围1.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控股公司立项工程项目,或其他业主公司直接委托本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等相关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1.2.2. 本制度所涉及的合同类型:1.2.2.1. 经济合同包括:买卖合同(采购等),供用合同(水、电、汽、热、污等),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加工3、定作、修理、复制、测试),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承包、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广告合同,保险合同等。1.2.2.2. 知识产权合同包括:技术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专利权许可等。2. 请购单评审2.1. 评审流程:详见附件1:请购单评审流程。2.2. 职责或要求:2.2.1. 项目组长(经理):本公司各项目组根据控股公司批准的工程实施项目评审表,按项目实施要求,提出采购任务,由项目组长(经理)负责编制请购单。请购单上应明确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工艺技术参数、生产厂家、数量、到货期、优先级等要求。2.2.2. 工程部部长(负责人):2.24、.2.1. 负责对能否利用闲置或旧设备进行反馈评估。如闲置或旧设备达到工程使用要求的,应优先考虑使用此类设备。2.2.2.2. 为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内闲置或旧设备,工程部建安组应对项目仓库内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月编制一份闲置或旧设备报表送达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以便及时与控股公司的闲置或旧设备一并挂网,调剂使用。2.2.2.3. 在利用闲置或旧设备时,工程部应就此类设备的适用性事先与项目组长、相关设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2.2.2.4. 对采购内容与项目任务书、项目要求等是否一致性进行核查,根据对比初审,提出性能、价格和进度核定的初步意见。2.2.3. 工程副总经理:负责对请购单5、前述初审意见进行审核与确认。审定性能、价格和进度要求,重点对工程采购的数量、质量、进度和工程参数等方面进行评审。2.2.4. 总经理:负责对请购单的最终审批,重点是进行工艺技术参数的最后把关评审。2.2.5. 采购部:2.2.5.1. 接到批准生效的请购单后,应对请购单的规范性、采购内容的确定性等方面核实无误后实施采购工作;如有疑问,应及时与请购人沟通。2.2.5.2. 指定要求的设备采购,如出现功能相近但价格有差异的不同品牌型号设备,采购员可提出调整建议,但应得到项目组长(经理)和相关设计人员的确认。2.2.5.3. 部分采购要求不明确的请购单,采购员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确定的要求后6、,由项目组长(经理)重新填请购单进行评审。对于此类采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的工艺、设备、设计等人员)应配合采购员进行相关要求的确认。2.2.5.4. 委托外部采购的物资,委托采购单需通过采购部的评审,重点负责采购周期、建议分供方等方面进行评审,提高采购的有效性。2.3. 其他:2.3.1. 核查或审核中出现的调整内容,应与项目组长(经理)进行沟通。2.3.2. 因相关评审人员外出等原因而无法及时进行评审的,应采用委托评审、事后补审、电子审批或直接到上一级领导审核的审核形式。2.3.3. 实验仪器、试剂类的请购单,由研发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采购部实施采购。2.3.4. 办公用品7、类的请购单,由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行政部负责采购。3. 合格分供方评定和监控合格分供方是指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施工单位通称。为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项目成本,对分供方进行事先质量保证能力先评价(包括物资供应、外购、外协加工及委托检验的分供方),生产过程监控,以确保其提供的物资符合规定要求。3.1. 流程:详见附件2:分供方评估流程。3.2. 职责:3.2.1. 工程部负责对分供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评价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及归口管理。3.2.2. 土建组负责定期做好土建类分供方的评估工作。3.2.3. 设备组负责定期做好安装类分供方的评估工作。3.2.4. 采8、购组负责定期做好采购合同的分供方的评估工作。3.2.5. 根据分供方类型的不同,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内部参与评审部门。工艺、工程、设备、电仪等专业组视情参与对分供方质保能力的调查评价。3.3. 合格分供方评审流程:3.3.1. 采购物资的分类3.3.1.1. 对设备的寿命或性能要求很高的、对装置是核心重要部件、对生产的安全影响很大等物资为 A类物资,包括压力容器、阀门、电器、仪表、DCS系统等。 3.3.1.2. 对设备的寿命或性能有一定要求的、对装置是常规部件、检修对生产影响较小等物资为为 B类物资 。包括常规的管件,辅材等。3.3.1.3. 一般物资为 C类物资 。3.3.2. 评价小组: 分9、供方评价小组由合同经办部门、相关专业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由工程副总经理任小组组长。3.3.3. 分供方综合能力的评价3.3.3.1. 评价小组向分供方发送分供方调查表,若条件允许可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分供方评审表。3.3.3.2. 评价小组根据调查情况,经比较分析初选分供方,并填写合格分供方评审表。由评价组组长审核,报总经理审定。3.3.4. 样品提供:3.3.4.1. 部分采购工作在完成综合评价后,还需要提供实物样品。此样品经检验确认后,也可作为合同验收实物标准。3.3.4.2. 采购部与分供方联系提供实物样品(也可去分供方现场),相关专业组对样品进行检验,作好相应质检记录。3.3.4.10、3. 若样品经检验或试用不合格时,由采购部向分供方发放整改通知单,分供方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后,允许再提供样品。若连续三次送样不合格,不考虑其为合格分供方。3.3.4.4. 样品试用或检验合格,并经评价小组评审通过后,可确定其为合格分供方。3.3.5. 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分供方可视情不通过 3.3.3的评价程序。3.3.6. 业主可以指定分供方。业主要求指定的已在合格供货的分供方可作为合格分供方,但不能免除业主公司对其提供的分供方的连带责任,包括产品及服务质量等。业主要求指定的分供方不属于公司的合格分供的,业主公司承担由此分供方引发的如质量、项目工期、服务质量等全部责任。3.3.7. 定期做11、好与集团公司及兄弟公司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作为合格分供方评定的重要信息来源。3.3.8. 凡被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本公司不得再评定为合格分供方,除非控股公司总裁批准。3.3.9. 不同的设备不同的用途,对其加工质量、供货期等有差异,对其分供方的要求也有差异。一些特定的合格分供方也要按设备要求重新进行专项评定。3.3.10. 工程部列出合格分供方名单。同一类型的分供方,原则上要求评定二家以上的合格分供方。必要时可根据每家合格分供方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其进行分级。3.3.11. 采购部应从经批准的合格分供方处采购相关物资。3.4. 物资采购评价要求3.4.1. A类物资分供方的评价应12、按3.3条款的规定进行评价。3.4.2. B类物资分供方或提供技术服务及检验、试验服务的分供方的评价可按第3.3.5 3.3.11条款的规定进行评价。3.4.3. C类物资分供方可不作评价,但其提供的物资需证件齐全。3.5. 分供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控3.5.1. 物资采购类合同由采购部应按100交付能力对分供方实行监控,工程部应对分供方的交付质量进行监控;工程部对土建、安装、防腐类工程施工类分供方执行进度、质量监控。工程部的所有的监控应按合同记录,按周汇总,以便及时分析反馈和纠正。” 物资采购类合同和外部委托合同,由采购部统一负责进行采购进度汇总,每天报送至相关部门和项目组。3.5.2. 对分13、供方质量或交付期及监控中出现与合同要求不符,反馈后无改进或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者,采购部应以整改通知书形式通知分供方,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计划。如纠正无效,采购部应对其暂缓或停止采购,通知法务部介入,严重的应申请撤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并索取相应赔偿。3.5.3. 评价小组每年对合格分供方的质保能力、100按时交付能力、产品价格及服务进行复审,对不能通过复审的合格分供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若仍不合格,撤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3.5.4. 采购部应重新整理出合格分供方名单。3.6. 合格分供方档案及管理3.6.1. 工程部负责建立合格分供方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分供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项资质证明14、上年度财务报表、分供方评定调查表、分供方评审表、质保能力证明材料、质量检验记录、合格分供方名单、集团公司内业务记录、违规及处罚记录等。3.6.2. 分供方档案应有目录清单,便于查询。3.6.3. 本公司评定的合格分供方信息,做好合格分供方档案及管理,定期抄送控股公司法务部、公司部等相关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部门发现分供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书面反馈给公司,公司应对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并答复。3.6.4. 从合格分供方名单中删除的分供方,其档案资料暂时封存,超过五年统一销毁,并列出销毁清单。3.6.5. 档案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存档。4. 合同评审4.1. 评审流程:详见附件3:合同评审流程图。4.215、. 要求:4.2.1. 请购单通过有效的评审后,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如由于阶段性采购任务重,不能按照项目组要求按时完成采购任务的,本公司可以视情况,部分项目的一些物资可以委托业主公司负责采购,具体由本公司总经理核定。4.2.2. 合同评审采用分级审批制。以公司审核为主,控股公司相应部门负责审定工作,业主公司有采购的知情权。合同评审外部流程业主公司有要求的,经本公司确认后也可按业主公司的流程执行。4.2.3. 生效的合同送业主公司、控股公司相关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部门发现合同中的问题,建议能及时反馈给公司,以便后续工作中进行提高改进。凡控股公司要求查阅合同的,公司应予提供。4.2.4. 合同原16、则上都应采用正式文本,条款内容要全面、具体、合法、有效,并具有实际操作性,合同形式要规范,并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如由于情况紧急确实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文本的,可以先采用传真方式签署,然后在合理期限内补盖正式印章,或补签署正式合同。4.2.5. 为更于区分查阅合同,对于每份合同应在其右上角编写唯一的编号,编号规则:“项目编号”“部门代码”“年、月、日”“顺序号”。4.2.6. 在进行重大合同谈判时,需要法务部共同参与谈判的,应事先通知法务部。4.2.7. 发生合同纠纷时或预期会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司应及时报告法务部,征询法务部门意见。发生合同纠纷时,如由法务部出面指导或直接代表业主公司、本公司17、维权的,公司应做好各方面的配合工作。4.2.8. 对于采购过程中,两级审核时意见不一致的,且影响项目进度的,可直接送更高一级主管进行审核。4.2.9. 相关负责人出差等原因无法履行审核义务,应提前作好外出委托手续或采用电话、传真、邮件审核等方式进行。部分重要合同或大宗合同,评审时间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一倍以上。合同承办人(或督办人员)有义务对每级审核人员进行提醒和督促。对于评审延期的或出现问题的,合同承办人员(或督办人员)应及时反馈给相应人员,以便对后续的工作重新安排。4.2.10. 工程合同原则上应先签订生效后进场施工。零星小活或主体工程外的配套小工程,可以采用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安排施工队18、施工,没有附属合同的工程量累积到一定数量后补签合同。但一次性工程量达到10万元以上的,则需签合同后施工。如有特殊情况的,需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处理。4.2.11. 对于一些应急用的小配件(总金额在0.5万元以内),在事先得到公司工程副总经理电话确认后,可先由采购人员直接通知供应商供货,手续应在一周内补办。其他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后定。4.2.12. 对于日常工作碰到经营诚信不良的、售后服务不佳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交货经常延期的等供应商,由工程部负责提交书面的情况报告,经公司审批后,取消合格分供方并列入本公司的黑名单。并通报给控股公司法务部和公司部等相关部门。4.2.13. 对于部分大额合19、同或要求时间较急的合同,为提高合同评审效率,本公司外部评审可采取同步送审的手续。划款也可同步附上办理。同时在合同评审表上应明确标识“急件!同步送审”字样。4.2.14. 法务专员定期负责合同范本的汇总修订工作。从控股公司法务部等部门反馈回来涉及到评审合同修订的,需及时送至总经理处。由总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按意见的要求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合同承办部门和经办人进行调整工作。4.2.15. 行政部负责本公司外的合同审批传递和催办、合同整套资料存档和备案工作。4.2.16. 对于委托外部采购的物资,业主公司合同生效后,要求提供一份生效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统一纳入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编号不符本公司要求20、的,另补上合同编号。4.2.17. 对于委托外部采购的物资,在业主公司的合同生效前,是否需要本公司要相关人员评审,要求在委托采购单中注明。原则上非标设备、仪表或控制系统类、重要的管件阀门类、工艺要求较高的核心设备材料等,都需通过公司评审,评审程序按本制度中第条,第4.3.4条,第4.3.5条要求执行。同时相关部门在合同谈判期间积极配合业主公司的采购工作,以提高采购效率。4.2.18. 对于委托外部采购的物资,如果业主公司反馈采购进度或其他的无法达不到委托采购单要求的,由采购部牵头与项目组负责人沟通。经沟通调整还无法满足要求时,同时直报上级分管领导处理(工程部负人、工程副总经理和总经理)。4.321、.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员的职责或要求:4.3.1. 采购(合同经办)部门:4.3.1.1. 由于工程采购的特殊性,对于采购的性能、价格、工期等各方面,结合工程需要,进行适当取舍调整。要求在采购过程中明确。4.3.1.2. 在确定最终分供方前,要求货比三家或以上的合格分供方。如无法找到三家,则可暂时采用非合格分供方作为价格等方面进行参考,但明确此非合格分供方的用途。如非合格分供方也无法满足要求,另行特殊处理,上报并最终由总经理定。4.3.1.3. 对于已生效的合同基础上新增部分同类型的设备、工程量时,在新增总价不超过原合同的50的,可以考虑不再进行招投标,直接延用原合同要求再订新合同。超过5022、以上或新增总价超过20万元,需重新招投标,但由于工程量或设备因整体性要求无法分割的,可不再进行招投标,直接延用原合同要求再订新合同。4.3.1.4. 在送审的合同中,需提供各分供方的情况的书面评定汇总说明,并提出明确的确定分供方的依据。特别是对于非低价中标、合格分供方数量不足或其他原因的都需重点说明。对于拟采用非合格分供方的,需单独提交一份报告进行详细说明。4.3.1.5. 合同采购原则上采用招投标和议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最终确定分供方前,需提前与各个分供方沟通好,明确好采购的各项要求及相关的参数,做好标书,经内部评审后送至相关的分供商处。4.3.1.6. 针对合同中出现的工艺技术、设备参数23、验收指标、过程验收要求等技术方面问题,要求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或设计人员参与。4.3.1.7. 定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于临时有计划外的大额资金支出的,应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4.3.1.8. 合同经办人负责在合同送审前,按合同的要求形成必要的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4.3.1.9. 负责合同执行节点管理和控制,定期编制合同执行进度报表。4.3.2. 法务专员评审:4.3.2.1. 按控股公司法务部统一要求,法务专员对合同的法律性问题进行审查。4.3.2.2. 合同应尽量采用经控股公司法务部审定的通用合同范本,如需对范本合同进行调整的或首次使用没有经法务部评审的非范本合同,应提交法务部审24、核。对于格式合同或法律条款有异议时,应及时与法务部沟通一致。4.3.2.3. 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程序性监督和核查。4.3.3. 技术评审:4.3.3.1. 针对合同中出现的工艺技术、设备参数、验收指标、过程验收要求等技术方面问题进行评审。由相关的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工艺、工程、设计等技术人员评审。4.3.3.2. 对于选型、质量指标、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都较为明确的一般设备,称为常规设备。此类采购可不进行技术评审而直接进入采购下步程序。4.3.3.3. 对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进行评审。4.3.3.4. 如果此程序省略而导致采购出问题,谁主张谁负责。4.3.4. 工程副总经理评审:4.3.4.1. 25、工程副总经理负责采购性能、价格、进度等协调平衡,确定采购重点。4.3.4.2. 合同条款审核。4.3.4.3. 对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进行评审。4.3.5. 总经理评审:4.3.5.1. 总经理负责合同有效性的评审(合同本身和评审人员资质等)。4.3.5.2. 合同条款的综合评审,公司的最终审定。4.4. 控股公司相关审核部门的职责或要求:4.4.1. 按控股公司的要求,相关的职能部门配合公司合同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送相应业主公司盖章生效。4.4.2. 建议控股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及时向公司通报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或不拟进行业务往来的分供方信息。4.4.3. 发生合同纠纷时,本公司提出要求时,控股公26、司相关职能部门能指导或直接代表业主公司、本公司维权。4.5. 合同评审附件为了保证合同的完整性,方便后续维权工作,在合同评审提供更全面的依据,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要求提供以下的相关附件:4.5.1. 合同评审表:此为合同的有效附件(内外部评审留档用)。由合同经办人填报,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见附件4合同评审表。4.5.2. 请购单:需提供审批有效的请购单。4.5.3. 合同招标书:如有则需提供经内部审批过的合同招标书。对于部分参数较多,不易简单明确的;对合同价格影响较大的;或对设备质量等有显著影响的,都必须提供书面的招标书。招标书由项目组长(经理)牵头,由采购负责人、设计或工艺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编27、制。并经项目组长(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招标书。4.5.4. 合同投标书:经确认的由各个供应商反馈的合同投标书(议标书)。有效的投标书要求供应商盖章或经办人的签名。4.5.5. 参标分供方评定汇总说明。4.5.6. 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内部评审用)。4.5.7. 资信资料:必要时附上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担保书、专利证书等资料。首次合作的供应商前面三项必须随合同提供。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安装、土建等需在我方现场施工的合同,必须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装置承揽加工合同或设备买卖合同,如在我方现场调试、组装时间较长或工作量较大的,也按安装合同的要28、求进行。4.5.8. 预算:安装、土建等合同,或其他有必要的合同,要求附上工程的预算。针对不同的要求,由预算组提前完成。4.5.9. 图纸:必要时应附上合同所需的相关说明资料,如合同中需明确工作界区或范围的示意图、建筑类的平立面图、设备类结构图纸等。4.6. 合同变更或调整4.6.1. 原先已生效的合同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按合同评审程序重新评审。4.6.2. 在合同调整、变更或提前中止的,涉及法律问题或经济损失较大时,需请控股公司法务部介入。4.7. 保密要求4.7.1. 在合同操作过程,需涉及到我公司工艺技术等秘密等进行交流的。在交流前,需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前期招投标阶段,更需注意29、技术保密工作。4.7.2. 涉及到供应商的专有技术等,与我方交流后要求我公司保密的,涉情人员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技术泄露给本公司以外的人员。4.7.3. 为做好合同文件工艺技术参数的保密工作。要求在说明项目名称采用编号,设备类不出现设备工序名称等。部分设备的适用条件或工作参数也可能是保密范围。4.7.4. 合同的秘级按“秘密”要求核定(特殊可另行要求)。非合同业务相关人员不能随意查阅或复印合同。合同按本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的第11条的“保密管理”中要求进行保管、借阅等。5. 合同验收5.1. 基本要求:5.1.1. 控股公司公司部可以指定或调整下述规定的验收单位和人员,视实际情况,可以增加验收成员,30、必要时可以邀请外单位参与或请政府职能部门参加。5.1.2. 如果一些重要的、特殊的合同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由控股公司公司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1.3. 合同经办人负责在验收前按原先评审过的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及合同可能调整的要求形成最终的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参加验收人员按合同验收条款名细表中要求逐条步验收。并提出确定的验收结论。5.1.4. 如果验收人员无法按时参加验收,且无法进行有效的二次验收时,应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参加。但由于公司外的部门不参加验收也不委托而影响项目工期的或造成一些其他后果的,由控股公司公司部进行处理。5.1.5. 业主或其他部门要求参与到货验收的,31、由于没有及时参与验收而导致不能及时领用而影响工期的,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也可预先领用。事后能补验收手续的后补。不能补验的以最终的整体验收结果为准。5.1.6. 对于一些紧急情况所需的物资,当时无法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时,可先领用,事后按上一条的要求进行处理。5.2. 采购合同验收:5.2.1. 对采购类合同的验收,在采购件到货后,相关部门需尽快组织验收。采购到位的采购件,全部纳入业主公司的仓库统一管理。项目组在用时到相应的仓库领取。对于项目组采购的专用或急用的采购件,在未得到项目组同意的情况下,业主仓库管理员不得将其领至其他用。5.2.2. 要求提供送货单和审批的请购单,初核具备到货验收的条件后进32、行验收。对于暂时不能明确内部质量的物资,可以从外观进行表征性评价。5.2.3. 验收参加人员:对于钢材类、管道、管件、常规标准设备之类,由本公司的采购员、仓库管理员会同业主公司的设备专职验收员和仓库管理员联合验收。对于非标设备、重要设备、单件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还需由项目组指定人员(组长、设备员等)和工程部负责人参加。对于一些其他特殊或关键设备,还要求指定相关的设计、工艺等其他技术人员参加。业主公司或控股公司另有指定的,按指定要求办理。5.3. 工程合同验收:5.3.1. 对于土建、安装、现场制作承揽类的工程合同,由公司提出申请,由业主公司和公司共同进行验收,或由业主公司指定参加的部门、人员一33、起参加。5.4. 技术合同验收:5.4.1. 研发、设计类等过程技术合同等验收,由公司的设计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4.2. 研发、工艺技术总承包类,涉及到整体项目(或子项目)竣工验收工艺技术指标的技术合同,由公司提出申请,由业主公司和公司共同进行验收,或由业主公司指定参加的部门、人员一起参加。5.5. 工程总包合同验收:5.5.1. 对于工程总包类合同,公司提出申请,控股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5.6. 其他合同:5.6.1. 其他合同可以参照上述类似合同要求进行。5.7. 质保期验收:5.7.1. 在质保期到后,针对合同的要求,形成质保期验收单,按验收表中指标要求逐项进行34、验收。5.7.2. 本公司的项目组长(经理)和工程部负责人与业主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经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有效。5.8. 不合格处理:5.8.1. 如验收达不到合同中的要求,如到货验收不合格则报工程副总经理进行处理,由总经理核定后执行。5.8.2. 如质保期验收不合格,则与业主公司商量后,由工程副总经理综合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核定后执行。处理意见送业主公司。5.8.3. 对于违约处理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或有诉讼可能的处理,应及时报至法务部进行处理。6. 结算6.1. 结算工作统一归口至本公司的预决算组负责。6.2. 结算请求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35、上相关的工程施工违约处理单、验收资料、验收意见等,经过工程副总经理经审批后转预决算组进行结算。6.3. 结算书编制好后,由项目组长(经理)进行确认签字后,再由工程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然后由总经理进行审定。6.4. 对于公司内部审定的结算书,原则上开口合同都进行外部审计,但一些简单明确的合同,也可以不进行外部审计。是否需要外部审计,由公司总经理进行抉择并签署明确意见。6.5. 外部审计工作由控股公司财务部负责。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6.6. 按内审或外审的结果,由公司总经理核定最终结算金额。6.7. 控股公司公司部有权指定对任何一份合同进行外部审计。7. 入帐7.1. 流程:供应商发票送达36、 采购员(预决算员)核对发票(包括价格)、原始单证无误,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工程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核 控股公司负责人审核 财务部审核、入帐。控股公司或其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报控股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本公司按其要求执行。7.2. 要求:7.2.1. 大额发票开具前,需到财务部门进行提前确认。7.2.2. 发票入账审核,需附上合同、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7.2.3. 由于发票入帐涉及进度款的支付,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发票入账审核,每道审核程序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4个工作日。7.3. 职责:7.3.1. 公司采购员(预决算员):按规定要求提供完整审核资料。7.3.2. 公司工程副总经理:负责具体的合37、同、验收、结算等操作程序审核。7.3.3. 公司总经理:内部采购程序流程完整性审核。8. 付款8.1. 流程:采购部或预决算组编制付款计划或填写划款单 工程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核 财务总监(或授权财务部部长)审核 总裁审核 财务办理付款。控股公司或其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报控股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本公司按其要求执行。8.2. 要求:8.2.1. 按合同的要求,由采购部或预决算组提出支付合同的预付款、进度款、到货结算款、验收款、质保期尾款等。8.2.2. 部分进度款影响合同执行进度的,要求合同经办人做好提前办款准备,以免无谓影响工程进度或出现法律纠纷时处于被动。8.2.3. 单笔付款不超过20万38、元的,财务总监审批后由财务办理付款手续。超过20万元的付款,需经控股公司总裁批准后才可办理付款手续。8.2.4. 对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付款方式,本公司有建议权,如建议内容与财务最终执行方式有冲突时,财务部门需及时反馈,本公司提前与客户单位协商处理。8.2.5. 付款时,除附上合同书、付款跟踪表外,还要根据合同内相关条款的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方可进行付款。到货结算款,需提供结算依据等;验收款、质保期尾款,需提供验收资料。由特殊原因无法按程序进行付款的,经控股公司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8.2.6. 每个月底,由公司进行下月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工作,并报控股公司相关部门。财务按此计划提前准备资39、金,以减少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影响和导致合同的无谓违约。8.2.7. 由于进行财务审计或现金流调控等需对付款进行控制时,建议财务部提前一周通知公司,以便提前进行安排。8.2.8.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预期会超过审批预算时,由本公司采购部及时通知相关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及时提前进行办理调整变更审批手续。8.2.9. 一些急需执行合同付款手续,对各级审核员由于外出等原因无法进行直接签字审核的,由各级审核员确定,是否通过委托审核或电话审核等方式进行。8.2.10. 采购部负责资金审批的催办落实工作。对于采购部门无法协调的,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8.2.11. 财务部门承诺: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40、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含总裁审批)。8.2.12. 财务部门答应:没有正当的理由,在工作日期间,下午15:00前送至财务审批有效的付款单应在当天完成付款手续,15:00后送达当日的下一工作日的上午完成。对于计划外的资金划款,原则上在送达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9. 考核奖惩9.1. 公司外人员,按控股公司相应的要求,没有按要求执行而影响项目进展的,由公司提交控股公司公司部,进行考核归责。9.2. 公司的各级人员,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应本职工作,没有按程序执行或由于失误影响项目进展的,由相应各级部门在月度进行考核归责。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公司给予一定表彰或奖励:9.3.1. 在合同41、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突出者;9.3.2. 发现合同重大缺陷、挽回被动局面,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者;9.3.3. 智慧应对,据理力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9.4. 有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带来威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4.1. 未经授权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或做出对公司不利的承诺;9.4.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签订有重大缺陷或者无效合同的;9.4.3. 签订、履行合同中未严格把关,购置有瑕疵、缺陷等不合格产品;9.4.4. 未依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更变合同、解除合同的;9.4.5. 丢失合同文本或相关的重要资料;9.4.6. 在42、洽谈、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9.4.7. 其他有损公司合法权益行为的。10. 其他10.1. 本制度中没有明确的一些相关规定,参照 20104号文件合同管理制度中执行。10.2. 本制度自XX年1月20日起执行,原先与此程序相抵触的其他相关制度均按此程序执行。10.3.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及时提出协调。附件1 采购单评审流程附件2 分供方评估流程附件3 合同评审流程附件4 合同评审表保密 合同评审表合同类型对方单位合同金额我方单位承办部门合同名称合同经办人合同编号报审日期项目名称分供方类型 合格; “C”类采购不评定; 备用; 没评定; 不合格; 合同摘要公司部门评审控股公司公司评审控股公司法务部评审控股公司总裁审批用何印:份数:用印人签字:合同状态: 我方先签(等待原件) 对方先签(可归档) 传真先签(等待原件)1、必要时应提供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担保书等资料。2、附上合同文本和投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