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分公司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等全套管理制度183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8937
2024-09-07
176页
827.65KB
1、钢铁分公司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等全套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颁 布 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GB/T/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本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及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制定xx市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制度进一步阐述了本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调整和建立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了本公司各级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系统的制定了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守则、安全责任状、安全组织,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2、体系的重要法规性文件,现予以颁布。总经理:年 月 日更 改 记 录序号更改单流水号更改章节及其内容简要更改页号批准人生效日期目 录1、封页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批页23、颁布令34、更改记录45、目录56、安全生产守则67、安全生产责任制188、安全生产责任状259、安全生产组织27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6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守则一、安全生产守则: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3、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凭证操作。4、一切安全生产3、设施必须齐全、完好。5、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1、生产办每年 月 日前组织全厂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下年安全计划。其内容包括:计划名称预期效果采取措施及完成日期所需设备、材料及费用项目负责人2、安全生产计划 月 日前报公司办汇总。3、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期完成安全计划的落实。4、财务科按计划落实资金,各部门必须配合生产办完成安全计划。5、安全生产计划在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计划中下达。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技术、个人劳动防护知识、岗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制度、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方面。xx市x4、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7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2、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公司的专题安全教育和日常三级安全教育。3、对新职工、调岗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人员实行三级教育。 入公司教育:由生产办负责实施; 车间及科室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实施; 班组教育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实施。4、对受教育人员,必须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班工作,考试成绩要入档,不合格重新学习。5、特殊工种必须有许可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6、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定期考试。四、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生产办专职安全员应每日进行巡回检查,车间必5、须有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厂部和车间值班人员应予以配合监督检查。2、安全员在生产或经营出现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责令停止不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3、安全人员必须及时上报不安全因素。4、认真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检查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 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检查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五同时”; 检查隐患:是否做到了安全文明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厂房建筑仓库有无不安全因素;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6、7页 第 8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 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上有功人员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和教育。2、安全生产的检查形式: 综合性、安全可靠性检查。公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可靠性大检查每季月不少于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负责,生产办召集有关部门领导、公司安全可靠性检查小组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汇总下发检查情况; 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检查与整改情况有记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 由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寒保暖、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安全检查:A、每个生7、产工作必须坚持在班安全生产巡查;B、每个班组必须坚持交接班与班中安全生产检查;C、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每天深入现场的巡回监督检查不少于二次(四小时);D、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不断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六、安全生产整改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中检查出不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通知整改,不得无故拖延和整改不力。2、对不安全隐患整改,一是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计划、定时间、定具体项目负责人”;“班组能整改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不推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能整改不推到公司,公司能整改不推到上级”。3、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返回整改反馈单,并由上一级组8、织进行检查验收。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9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七、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以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原则,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安全管理百分考核,对全部岗位效益工资执行安全否决权,根据“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由生产办实行统一归口考核。2、各车间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在本月 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安全生产考核报表及时报公司生产办。3、科室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考核由生产办按科室管理百分制综合考核。4、生产办根据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结合上一考核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将考核得分汇总后,于本月 日前报办公室。9、5、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核算各单位的岗位效益工资,未经考核是生产办责任的停发其岗位效益工资,是各部门责任的,停发有关部门的岗位效益工资。6、安全考核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一律用于奖励安全生产中先进单位与个人,任何人不得将其挪作它用。八、环保工作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工作法令、条例、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2、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逐步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环保设施。3、对基本建设的项目实行“三同时”的管理。4、协助技术部门做好环保技术管理工作与烟尘治理项目实施。5、建立监测制度,每年企业都要监测一次。6、按规定与标准及时交纳污费,建立环保台帐,做好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九、10、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危险作业内容: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0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 高温作业; 带电施工作业; 离地二公尺以上的临时高空作业; 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易燃作业。2、危险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危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至少要有安全员认可。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相应的防范和监护措施。5、危险作业期间必须保护好现场。十、严禁烟火的有关规定:1、制氧车间、油库、仓库、35KV变电所等禁火区严禁烟火,违者视情节对其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给予当事人行政11、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各禁火区必须做到消防设备齐全、完好。3、定期举办消防演习(每年要有计划)。4、禁火区需动火施工必须填写动火证,经生产办同意后方可实施。十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一切消防工具、器材、设备均应消防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非火警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动用。2、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备存放的位置除专职消防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如确实需要变动时,须经生产办许可。3、黄沙箱、消防桶内严禁倒垃圾、杂物,存放的黄沙在非火灾情况下不许运用。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1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4、严禁在消防12、水管道上焊接其它管道。5、严禁取出灭火机和消防带作其它用途。6、根据国家消防条例三十条精神,对执行消防规则,爱护消防设备,热心消防工作并作出一定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消防规则,随意协调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者或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扣除本人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二、动火制度:1、凡在禁火电厂区内和设备上使用明火作业,均应填写动火证,办理审批手续。2、动火作业,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3、动火工作结束后,应仔细检查,防止余火复燃,做到确实灭绝火种,方能离开现场。4、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动火规定时,安全员有权阻止动火作业。十三、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制13、度:1、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相关规定。2、凡本公司职工(包括计划外用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内,并在生产(工作)岗位区域内,为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时发生伤残,经医院医生诊断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均为工伤事故处理,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填表报送生产办。3、各级人员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发现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时间,除要求立即补报外,并视情节的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责任,严重的给予责任者处分。4、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和严重伤亡事故时,单位负责人需立即向公司报告事故概况,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14、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2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同时通知生产办,并及时派人负责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办在24小时内报市劳动局、主管局、主管厅。5、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即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除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上报外,还应向区或市人民检察院报告,等待处理。十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规定: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1、违章指挥发现一次罚款5元。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一次罚款5元。3、未按规定穿戴劳动15、防护用品,除令其停工外,罚款5元。4、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罚款5元。5、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罚款5元。6、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运转后,离岗、游班、看书报等,罚款5元。7、擅自动用非本人操作的机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元。8、严禁洒后上班,违者罚款20元,并立即撤离岗位,作旷工论处。9、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裙子、短裤、围巾以及裸露胸背等操作,发现一次罚款5元。10、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元。11、特殊工种无证单独操作,发现一次罚款5元。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16、页 第 13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12、擅自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发现一次罚款5元。13、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封存的设备和车辆,发现一次罚款5元。14、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工作任意摆放、堵塞通道,发现一次罚款5元15、进行危险作业时,未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申请单”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元。16、擅自动用或随意拆除消防设备、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置,发现一次罚款50元。17、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17、掷工具、材料等物件,违者罚款5元。18、非电气人员不得装修电器设备或线路,违者罚款5元。19、私拉乱接电灯、电线罚款5元。20、未办理“动火证”擅自在禁火区动火,罚款100元。21、在禁火区(制氧、油库、乙炔气瓶库、氧气、乙炔气瓶旁边等)吸烟,罚款100元。22、在普通仓库吸烟,罚款10元。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氧气库、油库、各类气瓶库,危险品库、变电所、化验室、配电间、电机房等要害部门,违者罚款5元。24、凡因违章被罚款者均取消当月奖金和浮动工资,并上交公司作为安全教育或安全奖励基金。25、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公司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有关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18、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4 页版 本: B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为确保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省劳动保护规定,特制订本制度。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3、本条例适用于我公司全体职工。4、安全生产列入本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有所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包括专兼职安全员)分别给予19、下列奖励。 对不负责安全检查职责的人员,能够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或提出合理建议的,分不同情况, 一次发给奖金510元; 对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性危害和工伤事故方面成绩显著的,由公司安全员书面报告,经公司讨论,根据情况奖励50400元; 对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者,发给奖金50100元; 在防止或者挽救事故,以及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可给予重大奖励。5、对在思想上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个人和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结合危害后果,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区内吸烟点火者,一次罚款100元; 各岗位的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次罚款510元,情节严重屡教不改20、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页 第 15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的,责令其停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停工学习按停工检查处分; 严格执行事故呈报制度,凡未及时按规定办理的,扣责任人员当月工资,并扣本部门工资总额的3%; 隐瞒事故不报,扣责任人和车间负责人当月工资的10%;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离岗位、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擅自动用设备、新建项目未经有关部门组织审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而造成伤亡事故,给有关人员分不同情况给予处罚,伤及本人的,也要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有关人员的21、责任外,扣发事故发生单位全体人员当月工资20%; 公司安委会的成员,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未能及时完成安委会布置的任务,扣除当月工资5%。6、安全奖惩制度的考核、罚款由公司生产办办理。十六、劳动用品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发挥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中的作用,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防护用品是预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因此每一个职工必须把安全健康、保证生产所发放的防护用品在生产中使用,以达到防护的作用。2、采购防护用品一定保证质量,尤其是防止触电的绝缘护品、防毒面具、安全带等特种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为加强管理防护用品,由生产办提出采22、购计划,并在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6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入库前进行检查验收,采购由供应办负责,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不准发放和使用。3、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根据各个岗位不同的劳动条件和程度,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凡与上述原则有抵触的不应发放。4、防护用品根据使用年限,实行定期发放,如因个人保管不善,遗失、失窃、损坏均由个人负责,需提前领用的,按价格折算,凭财务科收据办理提前领用手续。5、凡是本人防护用品,一律不准私自买卖,否则一经发现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按其买卖物价值的50%处以罚款,对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修旧23、利废、延期领用防护用品的职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6、因工作需要调换工种,防护用品偏差过高,由主管部门发给不足的部份,收回过高的部份防护用品。7、凡因辞职离开本厂的职工,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及时将所领用的防护用品按其已领用时间和价格折算,凭财务科收据,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8、病假、工伤等凡连续缺勤个月以上的职工,其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应按其离开工作岗位之月起延期使用,凡缺勤连续一个月以上的职工,当月的防护用品不予发放。十七、安会防火规章制度:为了搞好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务免遭火灾的损失,特制定此规章制度: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消防条令和法24、规。2、督促和发动员工讨论制定本单位消防制度。3、开展防火宣传,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坚持“预防为主,防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守则本章页码:共 17 页 第 17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消结合”的方针。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对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进行防火、灭火技术培训工作。5、严格控制水源、电源、火源,保障道路畅通。6、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及时上报。7、定期如开防火会议,研究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总结防火经验和教训。8、配备本单位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严禁在非火灾火警情况下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对违反防火规程制度、玩忽25、职守和乱用消防器材而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十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扎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与健康,根据“职业卫生防治法”的规定和要求,特定此规章制度。1、职工职业性健康监护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样纳入工作计划,并对所有人员经费和物资给予保障,供应部门负责对卫生防护用品采购和供应。2、新入厂人员应在到岗前、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后进行健康体检(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所),在岗职工与职业病相关的工作岗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由公司组织对职工进行正常体检。3、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组织学习和教育。4、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自觉对本岗位的高温、幅射、粉尘、噪声进行自我防护,26、凡发放的防护用品不使用,由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处理。5、对发出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必须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公司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1 页版 本 : B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正常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27、方针。贯彻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活动,加强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级领导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三条:总经理职责。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总领导责任;2、坚持执行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3、 领导并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委员会的工作;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工作意见;5、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并切实抓好考核工作;6、主持本公司发生重大伤亡、28、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严格做到“三不放过”;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2 页版 本: B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7、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8、支持各部门,特别是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第四条:生产、技术、行政副总职责。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和消防工作,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3、直接领导监察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并认真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在布置生产工作同时布置安全工作。以保障职工人身安全;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29、,及时布置和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报告;5、组织制定并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和定期组织安全消防工作检查,对检查出不安全项目要及时研究,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减少人身设备事故;6、负责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未逐事故,严格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7、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8、负责抓好安全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奖罚分明,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职工;9、在审批长远规划,重大科研项目,生产计划、设备大修与设备、技术改造计划时,负责同时审查30、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0、定期组织参加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技术措施方案,组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3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织安全技术攻关,并督促按期完成;11、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12、参加与设备技术有关的重大伤亡事故与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3、在审批基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必须审查相应的安全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并认真执行“三同时”。第五条:供销副总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31、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制定审批仓库安全管理部门制度,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3、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司机严格扏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杜绝无证驾驶;4、参与供销运输有关的伤亡事故与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六条:各职能部门领导主要安全职责。一、生产办公室职责: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并做到“五同时”,全权履行“安监办”主任的职责。2、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设备、安全科研究制订新工艺、新设备投产32、后的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3、审批各项生产计划,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及通风防火问题;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4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4、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发生伤亡事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5、参加安全大检查及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涉及生产上的隐患问题积极组织督促整改。二、财务办公室职责:1、严格按上级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换代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使用情况;3、编制财务计划,必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33、劳动保护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表彰奖励费用;4、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行而未实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三、总经办主任职责:1、新员工、代培、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分配工作;2、对特种设备作业工人录用和调动,应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4、负责执行上级规定的保健和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工作;5、在开展技术、文化教育的同时,应把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技术专业人员培训列入教育培训计划;6、配合安全技术部门做好对职工、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的安全知识教育;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34、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5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7、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工人的培训;8、根据职业病的禁忌要求,认真做好新老工人的分配和调整工作,贯彻劳逸结合原则,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四、供应办公室职责:1、负责废钢运上岸、堆放中的安全;2、严格监督、清理废钢中易燃有毒物品;3、监督外运钢材车辆厂内的行驶与装卸的安全。五、工程师室职责:1、负责修订工艺操作规程,并监督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2、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新工具、新材料,推广应用先进经验时,必须同时研究有关安全问题和采用安全措施;3、在进行危险性的试制、试验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35、措施,并事先通知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会审;4、对本企业基建、扩建工程的安全主管责任;5、在编制、审定、基建、扩建、改建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时,必须提出安全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在设计审查与工程验收时,通知安全部门参加。六、保卫科科长职责:1、负责制订全公司要害部门的出入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检查工作;2、参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工作。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6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七、车间主任职责:1、对车间的劳动安全、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安全工作具体贯穿到生产36、的每个环节中去;2、负责建立、健全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每月必须认真检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负责对本车间员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4、负责制订车间年度劳动安全措施计划,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6、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维持和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认真审报事故报告书;7、经常督促职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八、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1、在安监办主任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37、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全公司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2、每天至少二次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遇到问题立即处理,安全员有权指令生产人员纠正违章操作,不听劝阻撤离工作岗位,并立即通知车间迅速处理;3、参加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生产调度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任务或项目,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4、及时向厂部与劳动部门反映本公司劳动保护情况;5、对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卫生技术培训与教育,并根据车间其工作情况提出奖惩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 任 制本章页码:共 7 页 第 7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38、生效日期:意见;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事故分析统计、上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7、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防护工作的法令、条例,监督本单位落实防火措施;8、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公司领导汇报;9、严禁本单位有关人员,在非火警、火灾情况下,将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10、对本单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领导查明原因,汇总上报;九、班组长职责:1、对本班组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穿戴好防护用品;2、在安排生产任务时,要布置安全措施,并负责实施,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39、决;3、负责新老工人(培训人员、临时工和合同工等)的岗位安全教育,未经考试及格不得上岗操作;4、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但必须马上报告领导,对不服从指挥、蛮干的工人,令其停止操作,严肃处理;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状本章页码:共 2 页 第 1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十、生产工人的职责: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术水平;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现他人违章必须坚决制止;3、发现生产岗位中不安全40、因素和事故,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4、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6、搞好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7、必须严格遵守厂纪厂规。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为加强安全生产,使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保障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正常发展,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立如下安全(消防)工作责任内容,各车间在工作中必须按些要求实施。1、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活动,加强目标管理,做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各车间领导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与健康负41、直接领导责任。2、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新入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不合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状本章页码:共 2 页 第 2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格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3、工作前,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班前不准饮酒,并检查工作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4、工作中,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严谨违章操作、指挥。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两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夜班、加班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6、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42、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7、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标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8、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如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9、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措施,并应戴好手套操作。10、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变电所、氧气车间、化验室、配变电操作室等。11、生产区内严禁儿童入内,生产区内不准家属小孩居住。12、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规定地方放置,不准随便动用,各车间应有专人负43、责,用后及时放回原处,灭火机用后及时送仓库更换。13、各车间应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整洁。14、各车间应经常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公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状本章页码:共 3 页 第 1 页版 本: 版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生效日期:司下发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1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并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付诸实施,事故处理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16、公司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有权对违章操作予以制止,不听劝阻者撤离工作岗位,并通知车间予以处理。17、上述安全责任条款各44、车间必须严格分解执行。并列入本年经济考核范围,安全违章事故超过千分之三,经予经济处罚。公司代表签字: 车间代表签字: 年月日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 本章页码:共 3 页 第 1 页xx分公司 版 本: 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安全组织 生效日期:xx市xx钢铁有限公司xx分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主 任:副 主 任:成 员: 安监办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常规检查小组组 长:副 组 长:组 员: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45、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3.特种设备的范围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本公司正在使用涉及员工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铁路机车,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4.特种设备的管理4.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职责4.1.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点检、润滑的周期制度,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台帐,同时提交安全管理部备案;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46、使用的特种设备根据检验、检测的周期,需要检验、检测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向安全管理部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本部门由外委管理的特种设备,应由所在部门向外委单位提出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后应留有检验、检测报告的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将复印件的报告交一份安全管理部备案。4.1.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结束后将检验、检测的报告原件自行留存,将复印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以便查证;4.1.4因生产需要安装新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向生产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4.1.5因特种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使用部门应向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4.1.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根据使用情况,依据中华人47、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行制订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制度,报安全管理部备案;4.1.7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维修的费用由所在部门向公司领导申请,新的特种设备安装经费由财务部负责;4.1.8使用起重机械的部门要依据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结合本部门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实际,自行制订本部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吊具、锁具管理规定。4.2设备动力部职责4.2.1接到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特种设备维修的申请时,负责联系维修单位,收集确认设备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维修计划等资料,以便备案查证,与设备使用部门同时对维修的特种设备负48、责验收把关;4.3安全管理部职责4.3.1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联系工作,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主动索取资质,并提交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申请部门;4.3.2接到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申请,安全管理部负责安排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的单位和时间,并及时通知到申请部门,以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实施;4.3.3负责新的特种设备安装和维修期间物资的出入门审批;4.3.4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取证工作,并保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件,将复印件发往各部门,以便查证;4.3.5与维修或安装特种设备的单位鉴定施工安全协议书;4.3.6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的台帐。4.4生产管理部职49、责4.4.1接到使用部门提出安装新的特种设备书面申请时,负责安装单位的联系工作;4.4.2向安装特种设备的单位索取其相关资质,并及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和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留有复印件;4.4.3负责新的特种设备安装期间的物资调度工作。5.特种设备的管理5.1特种设备使用的部门每月要向设备动力部、安全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提交一份关于需要检验、检测、维修、安装的特种设备计划报表,同时将其列入计划报表中的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分别提交以上三个职能部门;5.2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50、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使用的部门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投入使用。验收完毕,由特种设备使用的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将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原件资料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留存;5.3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提交安全管理部向xx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5.4对于新增的厂内机动车辆如叉车,使用的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凭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xx市质量监督局办理厂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5.4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5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5.5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6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每天对特种设备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如公司内部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动力部联系供应商或由安全管理部联系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处理;5.7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52、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需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的,应向设备动力部和安全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5.8特种设备使用的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检测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安全管理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书面通报; 5.9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将电源切断,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设备动力部和安全管理部,由设备动力部处理(或委外处理),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安全管理部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53、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及时提交设备动力部和安全管理部申请予以报废,由安全管理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有设备动力部牵头负责报废工作;5.1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应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5.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54、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及时处理。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符合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 适用范围机械、电气、仪表等生产设备、设施。 职责3.1 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综合管理,对设备选型、购置审核、组织验收等工作负责;协同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检查各单位设备的使用与安全环保管理工作。3.2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起重设备、压力55、容器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工作。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计量设备管理;3.4 各单位负责设备生产使用中安全环保管理;4工作程序4.1 设备采购、安装及验收4.1.1 设备采购购置设备要经过可行性研究,在保证实用、经济、技术先进前提下,注重设备安全性以及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选用具有本质安全性和节能环保的设备,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落后设备。4.1.2 填报物资请购单,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报供应部统一采购。4.2 设备安装4.2.1 供货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到安全管理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按照“基础质量验收、安装调整、二次紧固和试运转”四56、个程序进行,保证人身安全、降低噪声,减少污染。 4.2.2 设备安装时,各厂要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制止一切不安全和破坏环境行为。4.3 设备验收4.3.1 订购及大修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验收; 4.3.2 订购设备按以下主要内容验收:1)外包装有无损伤;2)设备件数、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3) 设备技术资料、工具配件、检测仪器、润滑油料等是否与合同一致;4) 有无因装卸或运输等原因导致设备残损情况。4.3.3 验收后,由设备动力部组织设备单位的生产、设备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安装单位试车,噪音、振动、能耗、跑冒滴漏等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填写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单。 4.3.4 设备大修完工投产前由57、各厂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记录。4.4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4.4.1 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及其运行过程中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险源、环境因素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进行识别和评价,编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供设备操作人员学习;4.4.2 新购置设备投入使用前,各厂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保养技能及安全环保等知识进行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4.4.3 生产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发现设备异常状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并做好点检、润滑记录;4.4.4 设备检修58、实行计划停机检修制度,由各厂编制月度设备计划检修表,报设备动力部批准并实施。检修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废弃物管理程序处置;4.4.5设备维修保养按设备管理条例和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执行;4.4.6 设备报废由各厂提出,设备动力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报副总经理批准,处置报废设备时要遵守安全、环保的有关规定,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特种设备的停用、报废应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到市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必要时,对特种设备拆除,回收进行处理。4.5 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对性能低、效率不高、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填写设备技改项目审批表,经设备动力部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大修或更新改造设备要遵59、循安全环保的相关规定,不应损坏和拆除安全、环保装置,如发生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使用单位要及时识别控制,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安装、大修及改造,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环保控制程序。4.6 各单位要不定期对设备使用、维护等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4.6.1 操作控制部分主要检查内容:1)设备制动器、离合器、紧急停车开关等应灵敏可靠;2)与控制器相连的保险连锁装置应可靠有效;3)设备的操作按扭标识应正确,红停绿行。4.6.2 电气保护装置主要检查内容: 1) 设备金属外壳电气保护接地(零)措施应可靠,接地线安装牢固; 2) 设备的电气线路60、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现象; 3) 高频设备周围应铺设绝缘橡胶垫; 4) 电焊机的电源线和焊接电缆线与电焊机的连接处必须有屏护罩; 5) 加热炉等设备门的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6) 检修设备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4.6.3 安全防护装置主要检查内容: 1) 设备的机械转动部位(传动带、传动链、明齿轮、皮带轮、转轴带锯、圆盘锯和接近地面容易触及的联轴节等部位)应装设防护罩,防护罩应完好可靠; 2) 砂轮机和使用砂轮的设备,其砂轮应无裂纹,有足够强度的防护罩,砂轮安装应牢固,法兰盘的直径大于砂轮直径的1/3,并有软垫; 3) 冲剪压力机械的脚踏开关上方应有防护罩,其脚踏部分应有防滑措施,有61、防止手进入危险区的安全措施并可靠有效; 4) 加工细长物料的机床应有防物料甩弯装置。4.6.4 监测报警装置主要检查内容: 1) 信号报警装置应准确可靠; 2) 设备附属的各类仪表应定期校验,可靠有效。4.6.5 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主要检查内容: 1) 吊钩、横梁装置应完好无裂纹,不得补焊; 2) 钢丝绳断丝不得超标,尾端装卡牢固; 3) 导绳器、制动器应完好、灵敏; 3) 止档应牢固,安全; 4) 缓冲器应牢固,可靠; 5) 限位器应灵敏,完好; 6) 地操式天车开关按钮应使用低压开关; 7) 空操式天车门锁应安装断电联锁装置。4.6.6 压力容器主要检查内容: 1) 无严重腐蚀和损伤; 62、2) 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齐全可靠; 3) 无渗漏现象; 4) 在检验有效周期内使用; 5) 有可靠的防护措施。4.7 操作者在使用设备时不准有下列不安全行为: 1) 在设备运转时调整、测量工件; 2) 冲剪压力机械作业时用手代替工具; 3)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 4) 拆除设备安全装置; 5) 开动封存停用的设备; 6) 用手或用嘴吹清理切屑; 7)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8 安全管理部按期组织对需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由相关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4.8.1 检验后特种设备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有关内63、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4.8.2 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统一由安全管理部存档,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4.8.3 特种设备遇到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移装起重机械时,再次使用前由安全管理部联系市质监局指定监督检验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4.9 设备动力部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维护、维修等过程中安全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事故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5 相关文件设备管理条例 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设施与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QES/HG-206-2007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Q64、ES/HG-220-2007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策划程序 QES/HG-221-2007废弃物管理程序 QES/HG-232-2007建筑施工安全环保控制程序 QES/HG-237-2007 记录(表格见体系文件) 物资请购单热负荷试车验收单 设备技改项目审批表 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表设备大修验收记录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引用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4 职责安全科负责组织特种65、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5内容5.1、特种作业是指从事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5.2、本公司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压力容器操作、气瓶充装操作、行车起吊作业。 5.2.1.电工作业:指从事发送电、变电、配电和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及维修的作业。 5.2.2.金属焊接作业:指一切焊接作业。 5.2.3. 压力容器操作:是指从事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操作作业。 5.2.4. 气瓶充装操作:是指从事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及气瓶充装的操作作业。 5.2.5. 行车起吊作业:是指从事行车起吊操作作66、业。 5.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3.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 5.3.2.体质条件: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3.3.职业知识、能力条件: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5.3.4.持证条件: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及复审: 5.4.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67、。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上岗作业。 5.4.2.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工作,分别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办理。 5.4.3.安全科必须及时组织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地定期复审,其复审内容与复审期限由发证机关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每次复审操作证上注明签章方为有效,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5、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5.5.1.安全科汇同有关科室,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内容符合上级规定的要求,安全科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5.2.凡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首先要到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学徒期满(或相当于出徒技术水平)后,向有关专业考核部门申报(培训特种68、作业人员申报表)。 5.5.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以后,方可独立操作,操作者应持证上岗。 5.5.4.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专用工具和器具,严禁随便挪作它用。 5.5.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有培训资质部门统一安排,按规定进行复审。 5.5.6.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本工种作业或违章扣证期满后,要求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者,经有培训资质部门重新考核后,方能上岗独立作业。 5.5.7.特种作业人员在本公司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有效,由安全科备案。 5.5.8.安全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检查。对违章作业和69、造成事故者,安全科根据违章事故情节,有权扣证一至十二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的,应吊销操作证,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职工安全教育新进职工、换(复)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消防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2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1安全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或与生产单位共同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并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详见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格内的消防安全培训内容)。2.2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2.2.1消防法2.2.2公司消防安全基本概况2.2.3公司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2.2.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70、制度2.2.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2.2.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2.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2.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2.2.9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2.2.10兼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2.2.11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2.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2.2.13员工消防安全职责2.2.14员工消防安全基本技能2.2.15消防安全基础知识2.2.16冶金行业火灾事故案例3厂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1由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和所在部门共同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坚持以“安全第一、防消结合”为主题内容的教育。3.2培训的主要内容3.2.1消防法3.2.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371、.2.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3.2.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2.5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3.2.6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2.7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3.2.8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3.2.9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3.2.10员工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消防安全基础知识3.2.11本部门历年来的消防安全基本现状、同行业火灾事故案例。3.2.12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规程4.车间(科室)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1由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车间主任和安全员共同负责。4.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4.2.1本车间(科室)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及工作要求4.2.2企业颁布实施的各类消防安全制72、度4.2.3车间(科室)主要生产项目(任务)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4.2.4主要生产岗位消防安全知识4.2.5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4.2.6历年来车间(科室)或行业火灾事故案例分析4.2.7本部门灭火和疏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2.8各类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4.2.8高危作业场所火灾危害因素4.2.9各工种消防安全规程5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1由班长和老师傅负责实施5.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5.2.1班组基本建设情况和主要生产任务、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岗位消防安全操作的知识5.2.2各岗位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5.2.3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5.2.473、历年来班组或行业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5.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高危作业场所危害因素6新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逐级考核,填写职工安全教育登记簿。建立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卡,由所在部门保存,供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查证。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对岗位上的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受教育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8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8.1特种作业人员有用人部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拟定人数通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牵头联系地方职能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由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组织消防全74、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2特种设备是指本公司正在使用涉及员工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铁路机车,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8.3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必须按期验证考核,同时要进行消防安全再教育培训,持过期操作证人员,不可上岗操作。4消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4.1消防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2班组长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和所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5.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5.1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拟定本部门7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其中。在计划中要将培训的日期、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方式、参加的人员、实施培训的人员、课时、考试等内容明确。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火灾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止思想意识松懈麻痹。日常专题消防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根据阶段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专题性消防安全教育。常规性消防教育培训由部门、车间(科室)、班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实施。各类消防安全教育必须有培训记录,以便查证。5.2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消防安全等专题性安全活动时,各部门要利用黑板报等有效载体倡导安全文化,安全管理部利用宣传橱窗、华76、钢简报-安全专刊、消防技能竞赛活动等形式来推进消防安全教育活动。5.3建立培训记录,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目的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和相关方3职责3.1各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情况,识别潜在的火灾事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安全管理部备案3.2安全管理部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批、汇编、发布工作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4.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4.1.1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负责公司各77、部门和相关方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1.2公司各部门消防管理员和相关方负责人或消防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1.3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要熟悉本单位区域划分、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水源情况4.1.4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4.1.5应急救护中心和消防控制中心负责火灾和急救接警、车辆、应急人员的派出工作,并做好记录4.1.6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4.1.7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78、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5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6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下属各部门和相关方3火灾隐患的界定 3.1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3.2火灾隐患认定3.2.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3.2.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79、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3.2.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3.2.4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3.2.5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4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4.1建筑物方面4.1.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4.1.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4.1.3在80、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4.1.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4.1.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4.1.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4.1.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4.1.8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5电气设备方面:5.1不按环境选择81、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5.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5.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5.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82、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6物资储运方面6.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6.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油脂配装,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汽油与酒精等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83、要求的6.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7消防安全防护方面7.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7.2门(桥)吊、机床等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油库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针杆塔落、引下线氧化腐蚀严重,工频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7.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8明火作业方面8.1火源或热源,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8.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84、明火作业的8.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9消防器材设施方面9.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9.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9.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10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10.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10.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10.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85、防安全规定的。11火灾隐患的整改 11.1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1.1.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11.1.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11.1.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11.1.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11.1.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11.1.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11.1.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11.2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11.2.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火灾隐86、患的责任单位或消防管理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消防应急队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11.2.2对于责任单位能够自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向隐患所在车间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11.2.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单位应当制订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责任单位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11.2.4对于责任单位无力整改的,安全管理部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公司按照自身的能力和责任分工进行整改。12对于公司、消防部门等上级检查发出的通87、知、通报的消防隐患,责任单位在按上述规定整改完成后,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第二联上报到公司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13对于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实际情况发往责任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范围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煤气管网、液化气站附近、煤场、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工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的用火88、用电行为的管理3用火安全管理 3.1在煤气管网、液化气站附近、煤场、本单位其它辖区内,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应由动火点辖区的责任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和设备动力部审批3.2货场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外、丙类物品库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经库区和安全管理部批准。危险作业审批表,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3.3动火审批: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公司安全管理部申请,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书面通报动火点辖区安全负责人后,送安全管理部批准。动火负责人应清除易燃可燃89、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3.4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应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3.5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设备动力部和安全管理部申报,对活动现场进90、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3.6进入甲、乙类危险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3.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3.7车库、库房、宿舍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安全管理部批准。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3.8装卸作业中严禁明火照明,货场库区内、休息室外、办公室外严禁吸烟,如吸烟必须设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烟头桶,91、妥善处理烟头,烟头不准出门。烟头桶内的烟头必须经用水充分浸湿并确认无火后,倒在指定的垃圾区。4用电安全管理 4.1各种电气设备的保险丝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属代替。电气设备的开关和电线应按规定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设备动力部批准。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都必须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4.2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4.3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4.3.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的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技术熟练的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4.3.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92、操作,暴雷雨天气禁止作业。4.3.3检修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以及作业过程中发现任何不良现象或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人监护或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防护牌。禁止带电修理。4.3.4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机械底盘尽量采取接地保护措施。起重机及货件、人员、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少于下列数值:输电线电压 (千伏) 1 以下 25 以下 110 以下 220 以下 水平接近距离(米) 1 2 4 6 垂直接近距离(米) 1 2 2.5 3 4.4架设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4.4.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93、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4.4.2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4.4.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4.4.4临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线路与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规定的数值。潮湿、污秽场所的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4.4.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94、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4.5电气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的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代替插销。4.6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它电器应装设分组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各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容量大小来选择。4.7起重机的移动式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 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GB3787-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4.8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95、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米。4.9各种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4.9.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4.9.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4.9.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4.9.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4.9.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4.9.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4.9.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96、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4.9.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4.9.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4.10 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4.11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 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97、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4.12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 严禁在照明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的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期检查装置的绝缘情况。4.13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4.14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4.15库区98、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4.16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4.17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4.18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4.19各生产、办公、生活场所的非长明式照明灯、电扇、空调、电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应做到人走关闭。各场所在人员下班时,其无人值守区域应拉闸断电。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企业安全疏散设施安全99、有效,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相关方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3.1疏散出口3.1.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3.1.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3.2疏散门3.2.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3.2.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100、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3.3疏散走道3.3.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3.3.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3.3.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3.4疏散楼梯3.4.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3.4.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3.4.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101、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3.5安全出口3.5.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3.5.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3.6安全疏散标识3.6.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3.6.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102、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3.6.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3.6.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3.7应急照明灯3.7.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3.7.2103、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4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4.1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各部门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4.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4.2.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4.2.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4.2.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4.2.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4.2.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104、晰,不应遮挡4.2.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4.2.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4.2.8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员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105、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4.4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防暑降温管理制度1目的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促进夏季高温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保证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指导思想防暑降温工作关系到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平安、和谐的高度,公司各单位要切实重视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应对持续高温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抓好生产与106、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员工安然度夏。3职责3.1安全管理部职责3.1.1安全管理部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采购计划、夏季饮料的月供报批计划,向公司领导报批防暑降温药品和夏季饮料,夏季饮料报批计划交供销公司采购所需饮料。3.1.2安全技术科负责关注高温季节的高温变化,根据高温数据向全公司发布高温预警信号。3.1.3应急救护中心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急救中暑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暑降温急救器材。3.1.4消防控制中心随时做好引水降温准备。3.1.5适时发放预防中暑学习材料。3.2财务部职责3.2.1财务部根据安全管理部报批的防暑降温药品的采购计划购买防107、暑降温药品。3.2.2财务部要将夏季防暑降温投入费用列入安全经费开支结算中。3.3办公室后勤科职责供应足够的开水、凉茶。3.3.2严格夏季饮食卫生要求,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制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3.4各部门职责3.4.1合理安排职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作业时间段作业,特别是露天作业和没有降温设施车间作业的职工要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3.4.2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和夏季饮料。3.4.3开展中暑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预防中暑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本单位防暑降温管理制度,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4职工夏令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4.1各部门做好职工夏令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公司职工夏108、令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不低于江苏省和行业规定标准。发放时间为4个月。各部门要本着向生产一线员工倾斜,按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的原则划分夏季夏令清凉饮料费发放等级;(详见夏季夏令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夏季夏令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等级工 种发放标准一级炼铁高炉炉前操作工;铸铁机操作工;炼钢转炉炉前操作工;炼钢连铸机操作工;公司消防队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烧结炉前工;综合部污泥球团作业人员;高线主操作员工。特钢厂炼钢车间炉前工、连铸机操作工、轧钢机操作工。120月/人/月二级各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煤气操作工、电工、机床操作工、电焊工、行车工、吊机工、设备维修工、铲(叉)车驾驶员、吊车驾驶员、压力容器109、操作工等);各厂、部、调度员;设备维修人员;保安人员;汽车驾驶员;6安全管理人员;7生产一线一般岗位员工。90元/人/月三级控制室操作人员;高压、水泵房、仪表值班人员;后勤食堂、浴室、洗衣房、清卫人员;特钢厂食堂、浴室、洗衣房、清卫人员;除一、二级之外的其他人员。70元/人/月4.2费用列支渠道:公司计入成本费用,按需投入。4.3高温岗位补贴发放标准:依据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05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 200517 号)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补贴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11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各部门联产计酬中,发放到各高温作业岗位员工工资卡中,计企业成本费用。5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基本要求5.1公司根据省、市、县有关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防暑降温管理制度,并做好各类夏季防暑降温设施、器材、药品、清凉饮料的发放登记工作,并根据高温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对在高温条件下坚持生产一线的职工,一旦发现职工中暑,及时组织救治,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2对露天作业和降温设施不全的车间作业职工,结合高温季节用电调度情况,合理调111、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尤其是露天作业必须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的上午10至下午3时实行停工休息。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严格控制高温期间延长工作时间,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5.3积极改善企业职工的劳动环境条件,同时要加强对生活、后勤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要抓好职工集体宿舍管理,改善职工休息条件。严格公共食堂的日常管理,严防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5.4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平安高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112、和生命安全,确保企业高温季节的生产安全。5.5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部等安全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监察检查力度,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5.6预防高温中暑,员工健康的饮食习惯和合理的生活习惯非常重要。以下10种避暑方法作为员工夏季防暑降温的指导思想。 少吃多餐:一顿饭吃的东西越多,为了消化这些食物,身体产生代谢热量也就越多,特别注意少吃高蛋白的食物,它们产生的代谢热量尤其多; 5.6.2吃辛辣食物:医生认为,尽管大热天里吃这些东西难以想象,但辛辣食物可以刺激口113、腔内的热量接收,提高血液循环,导致大量出汗,这些有助于降低体温; 5.6.3温水冲澡:最好是用稍低于体温的温水冲澡或沐浴,特别是在睡前进行;5.6.4多喝水:医生建议少饮酒多喝水,因为酒精可能导致身体缺水,矿泉水或低糖汽水是更好的选择;5.6.5避免剧烈运动:剧烈活动将激活身体能量,增加内部温度;5.6.6使用冰袋:可重复使用的冰袋是很好的降低皮肤温度的工具,里面预充的液体有降温效果;5.6.7选好枕具:使用羽毛或绒毛枕头,枕套最好是棉质的,合成纤维的枕套会积累热量;5.6.8日间小睡:研究表明,人体对“白日梦”的反应之一就是降低身体温度;喝菊花茶:菊花茶能够降温醒脑;5.6.10凉水冲手腕:114、每隔几小时用自来水冲手腕5秒,因为手腕是动脉流过的地方,这样可降低血液温度。5.7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8加强女职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5.9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6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发放6.1在册人员发放风油精(9ML)/年、藿香正气水(10ML)盒/月、龙虎人丹(30粒)/月,发放时限为6、7、8、9四个115、月;6.2发放方式:每年6月上旬安全管理部按标准组织安排发放降温物品,各厂(部)安全员造册统一领取,并做好发放记录,以备查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坚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人员。2.组织领导2.1公司成立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安全管理部经理 工会主席组员:公司各部门厂长(经理) 安全技术科长2.2职业病防治办公室116、主任:安全技术科长成员:安全员 卫生员 2.2职业健康员工代表安全管理部:安全技术科长 安全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工 会:工会主席炼 钢 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炼 铁 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轧 钢 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烧 结 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制 氧 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综 合 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财 务 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动 力 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生 产 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2.3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2.4公司各生产部门和生产辅助部门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3.职责3.1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职责3.1.1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分析企业职业健康卫生状况117、;3.1.2研究部署职业健康方面的经费投入和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3.1.3负责领导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和各部门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的工作,督促其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3.1.4接受工会有关职业健康卫生工作的监督。3.2工会职责3.2.1负责监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的工作;3.2.2负责督促并协助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3.2.3代表员工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和职业防治办公室就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和职业防治办公室就员工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3.2.4有权要求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和职业防118、治办公室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3.2.5有权参与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必须立即作出处理。3.3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职责3.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开展日常职业病防治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生产部门和辅助生产的部门提供职业病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工作;3.3.2负责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制订公司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3.3.119、3负责每年组织高温、粉尘、噪音、有毒、有害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3.3.4负责新进员工体检鉴定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肺结核、肝炎、麻风病等传染病携带者进入公司工作;3.3.5定期组织召开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员工代表会议,分析员工职业健康状况。3.4人力资源部职责3.4.1负责组织新进员工体检工作,与安全管理部共同把关,严禁肺结核、肝炎、麻风病等传染病携带者进入公司工作;3.4.2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在册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3.4.3负责建立在册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3.4.4负责建立高温、粉尘、噪音、有毒、有害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3.4.5负责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岗位员工的调岗和离职人员120、的职业健康体检,有义务为离职人员提供其本人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的复印件;3.4.6负责将员工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其劳动合同中。3.5各部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3.5.1各部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在本部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3.5.2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工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3.5.3在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对所在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职业病的处置,组织本部门在册员工的体检和高温、粉尘、噪音、有毒、有害岗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配合人员资源部做好档案的整理汇总工作;3.5.4有权向人力资源部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工会提出员工121、调岗要求,人力资源部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工会必须及时作出反应;3.5.5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5.6每月汇总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卫生状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工会。3.6职业健康员工代表职责3.6.1负责对所在部门员工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工作;3.6.2有权向所在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人力资源部、工会、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就职业病防治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3.6.3有权维护员工职业健康权益。4.职业病防治原则与措施4.1职业病三级预防。4.1.1一级预防,使员工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法122、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标准允许限度内;4.1.2二级预防,对作业员工实施健康监护,发现职业病危害,及时处理和治疗,人力资源部做好调岗工作,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4.1.3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员工积极治疗,康复后视身体健康状况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工作4.1.4三级预防关系: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4.2三级预防措施4.2.1实施预防性和经常性劳动卫生监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同时进行卫生防护设施建设;4.2.2降低有害因素浓(强)度。从工艺和技术上改进,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广运用低毒、无毒材料或技术,配置个人防护用品等;4.2.3职业健康筛检,认真开展就业职业123、性体检和定期职业性体检工作。5.员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5.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5.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5.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结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5.4公司要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5对违反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权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5.7参与公司职业卫生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预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预防职业病管理6.1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对124、全公司职业病防治和管理负责;6.2工会、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各部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员工职业病防治进行督促、检查;6.3职业健康员工代表对所在单位员工职业卫生状况每月进行一次普查,在劳动过程中有违反职业病预防的员工,责令其停职,接受2-3天的职业卫生防护教育后方可重新上岗。各部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每月将本单位职业卫生普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备案;6.3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每季度对所有生产岗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查,及时组织因劳动条件、个人身体健康情况不佳者进行体检。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员工提交人力资源部另行分配工作;125、不能继续工作的员工,建议其离岗治疗,康复后,人力资源部另行分配工作。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三早”原则,即:早教育、早发现、早检查。7.职业卫生健康保护分类7.1女工职业卫生健康保护7.1.1不宜从事持续负重20-25kg以上的体力劳动;7.1.2不宜从事高温或低温环境作业;7.1.3不宜从事引起全身强烈振动工作;7.1.4不宜从事长期强制体位的作业;7.1.5不宜从事发生意外事故的高度危险作业;7.1.6加强女工在孕期、哺乳期及生理方面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7.2高温工种卫生健康保护7.2.1炼铁高炉炉前工、铸铁机操作工、炼钢转炉炉前工、连铸机操126、作工等工种属高温作业岗位;7.2.2配备高温季节降温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膳食,防止高温强辐射,配备劳动防护用品;7.2.3组织专项培训,提高员工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调整工作时间,进行交替作业。7.3预防生产性粉尘危害7.3.1炼铁高炉炉前工、铸铁机操作工、炼钢转炉炉前工、连铸机操作工、料场操作工、电焊工(气割)等工种属粉尘岗位;7.3.2粉尘对人体具有危害,作业场所必须配置除尘设备和佩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和避免粉尘对肺部的侵害,员工定期进行体检,避免尘肺、矽肺等职业病的发生;7.4预防有毒气体作业危害7.4.1煤气发生区域、煤气管道区域、煤气回收区域、煤气储存区域、煤气利用区域是127、重点预防区域,必须安装煤气报警仪;7.4.2从事煤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煤气特征,掌握预防方法,工作期间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煤气防护装置,发生意外,及时启动预防应急措施;7.4.3发生煤气中毒事件,采取措施及时施救。8.职业病危害岗位体检部门岗位职业危害职业危害类别职业病名称体检炼钢厂连铸车间高温辐射、粉尘危害中暑、尘肺病每年一次转炉车间运转车间高温辐射中暑每年一次原料车间中暑、尘肺病能介车间1、2次除尘粉尘危害尘肺病炼铁厂1#、2#高炉系统高温辐射、粉尘危害、有毒气体中暑、尘肺病、煤气中毒每年一次铸铁机系统高温辐射中暑供料系统粉尘危害尘肺病每年一次喷煤车间粉尘危害、有毒气体尘肺病、煤气中毒每年一128、次烧结球团厂环烧车间配料系统粉尘危害尘肺病每年一次成1、2系统混、2系统1混系统上料系统带烧车间带冷机系统1、2筛系统成品料仓1、2次配料系统混1皮带6#运转站球团车间2次配料造球岗位筛分岗位链篦机系统环冷岗位1#皮带2配岗位成1、2、3岗位干返斗提岗位制氧厂氧压车间噪音危害噪声聋每年一次空压车间水泵房高线厂钢坯热送区高温辐射中暑每年一次650扎机每年一次打包车间动力部5万立方米煤气柜有毒气体煤气中毒10万立方米煤气柜西水机修工高温辐射每年一次电焊工粉尘尘肺病质管部烧结质检站高温辐射中暑每年一次原料质检站炼钢质检站中心化验室X荧光放射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光敏性皮炎每年一次光谱仪炭化仪煤气生气仪氢129、氟酸有毒氢氟酸中毒氯化高汞氯化高汞中毒砒霜砒霜中毒综合部原料科皮带工料尘肺病每年一次原料科料场上粉尘尘肺病钢渣科车间粉尘、高温尘肺病、中暑球团车间粉尘尘肺病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1 目的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2 适用范围危险作业。3 术语和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特殊作业手段,容易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设施系统造成损失的作业。 4 职责4.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危险作业审批4.2动力部负责下列危险作业审批与管理1)给、排水安装、维修作业;2)使用电气临时线;3)高压电气线路、设备的检修及保养作业。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装或更换照明、清扫卫生以及夜间突发的临时性高处作业的审批130、。5 管理内容5.1危险作业范围5.1.1高处作业: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作业;5.1.2高压线路和高压电器维修和保养以及非正常状态下带电作业;5.1.3 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化学品库、液化气站、煤气柜、空压站、变配电站、冶炼电炉等)、压力容器、易燃设备施工、检修及动火作业;5.1.4 有毒有害介质管道、容器更换和清理,疏通有毒有害设施、沟、坑、池、下排水井等;5.1.5 同一场所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多工种作业;5.1.6 新产品、新设备物理、化学性能试验,破坏性超温、超压、超负荷试验及大型设备临时性试车(试压)作业;5.1.7在易碎石棉瓦、刨花板、锈蚀彩钢板、胶合板等搭制的轻质屋顶或顶棚上进131、行作业;5.1.8劳动强度大、工艺要求复杂、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作业;5.1.9运输、临时领用或者销毁爆炸、剧毒、放射性等物品的作业;5.1.10安管部或其他技术业务管理部门确认与上述情况类似的危险作业。5.2危险作业确认与审批5.2.1危险作业填报1各部门在从事危险作业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明火作业填写“动火证”。对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科学分析,从组织、技术等方面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报安管部审批备案。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审批单位各存一份。2危险性较大,意外情况下导致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泄漏、中毒、触电等事故及对设备设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危险作业,实施单位制定应急救132、援措施一同报批。3生产建设性工程涉及危险作业,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在有关工艺、技术文件中具体说明,并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5.2.2危险作业审批权限5.2.2.1一般性高处作业(动力管线、动力设备高处作业除外),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5.2.2.2 需要安装或更换照明、清扫卫生以及夜间突发的临时性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指定专人审批。5.2.2.3 明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下列情况为明火作业:1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场所;2拆除、维修旧通风管道、可燃液体或气体输送管路;3作业条件较为复杂,或作业地点情况不明时需进行的明火作业。 5.2.2.4 一般133、防火区域动火:动火单位指定专人审批;动火单位到外单位动用的明火,由安全管理部审批。5.2.2.5 外来施工单位凡明火作业,报安全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5.2.2.6 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审批,动力部负责。5.2.2.7 动力管线登高作业、动力设备维修、试运行以及高压检修等危险作业由动力部审批。5.2.2.8 下列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1)油路、燃气管道等土石方工程;2)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窒息等的危险作业;3)劳动强度大、工艺要求复杂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4)各单位上述作业,以及同一现场出现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多工种交叉作业。5.2.2.9 其它危险作业:运输、销毁或临时领用爆炸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134、等危险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5.3审批部门及人员要求5.3.1 负责危险作业审批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充分分析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对危险作业给予确认,并对危险作业实施单位所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认真核查,确定可行后审批。5.3.2 负责危险作业审批人员,在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深入现场,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可行性负责。若接到报告或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立即下令停止危险作业,对现场情况核实后,对危险作业重新审批。5.4 危险作业实施与管理 5.4.1 危险作业实施前准备工作危险作业实施单位经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作业。作业前对人员、工具、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做好充分准135、备工作,确保符合安全要求;1)危险作业实施单位指定专业人员到危险作业现场监督,并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内容;2)危险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国家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3)监护人:危险作业现场,指定安全监护人,监护人为现场安全负责人;4)危险作业现场配置适用的仪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具、器材等,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易燃易爆作业现场配备消防器材。5.4.2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管理危险作业实施单位对作业全过程控制和管理。5.4.2.1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作业人员按规定操作。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完整或作业过程出现导致事故发生的136、危险因素,责任单位或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审批部门。5.4.2.2 危险作业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1)挖掘深坑、深槽等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设置危险标牌、围栏、警示旗、灯光信号等警示标志;2)运输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车辆悬挂危险品标志牌;3)动力设备检修作业挂明显的标志牌。5.4.2.3 危险作业全过程须记录,包括实施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作业环境状况、使用工具(设备)情况、作业中遇到的危险、排除隐患采取措施及遗留问题等。危险作业结束后,上述记录归档管理。5.4.2.4 同一现场出现两个以上单位多工种交叉作业,作业现场进行统一管理,与实施危险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137、责。5.5 紧急情况预防与处理5.5.1 为避免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泄漏、高处坠落等紧急情况,实施危险作业单位作业前将应急救援措施告知作业现场人员,必要时组织作业人员预防演习。5.5.2 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对应急设备经常检查,确保紧急情况下设备完好,措施有效。5.5.3 遇紧急情况,作业人员按应急救援措施执行。6.审批与填写说明结合公司的生产实际,其主要危险作业的内容有:A高处作业;B高压线路和高压电器维修和保养带电作业;C 易燃易爆场所(油库、气体库、液压室、空压站、变配电站等)、压力容器、易燃设备施工的检修及动火作业;D煤气设备施工检修或动火;F使用临时电138、源;G其他危险作业。2.危险作业的审批2.1下列危险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2.1.1一般性高处作业(动力管线、动力设备高处作业除外),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2.1.2油路、燃气管道等土石方工程;2.1.3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窒息等的危险作业;2.1.4劳动强度大、工艺要求复杂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2.1.5其它危险作业:运输、销毁或临时领用爆炸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作业。2.1.6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符合动火安全要求由所在单位审核,报安全管理部审批。2.2.需要安装或更换照明、清扫卫生以及夜间突发的临时性一般高处作业,由部门指定专人审批。2.3.明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审批。下列139、场所动火为明火作业:2.3.1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场所;2.3.2拆除、维修旧通风管道、可燃液体或气体输送管路;2.3.3作业条件复杂,或作业地点情况不明需进行的明火作业;2.3.4重大危险源区域动火(5万、10万立方米煤气柜、液化气站、喷煤车间等)。2.4.一般防火区域动火:动火单位指定专人审批,报安全管理部备案。3.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审批,动力部负责。4.动力管线登高作业、动力设备维修、使用临时电源、试运行以及高压检修等危险作业由动力部审批。5.签订危险作业审批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作业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6.危险作业内容在填写时采取选项,在所选的140、危险作业内容的字母代号上打。7记 录危险作业审批表由审批部门保存一年危险作业实施过程记录由检查部门保存一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重大危险源是指被公司确认为一、二、三级重大危险源的区域或作业点。如煤气柜、炼钢厂气站、炼铁厂喷煤车间。2.被公司确认为一、二、三级重大危险源的区域或作业点必须建立危险源档案,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的安全巡查和设备设施的点检,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3.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附近的应急器材和救援设施的管理,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状态。4.煤气柜安全管理制度。4.1煤气柜属一级要害部位,一级防火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141、规程和操作规程。4.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气柜区域,因工作需要进入煤气柜区域的人员(非本气柜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且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不准穿带钉子的鞋,不宜穿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一方摩擦产生火花和静电而酿成火灾。4.3操作人员严禁吸烟。4.4气柜区域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并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水源的供给保障。4.5设备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规程,周围40米内杜绝明火,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气柜内含氧量小于2%,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6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煤气柜严格禁止超极限运行,防止气柜冒顶和吸瘪。4.7各种煤气设备和管道142、要经常检查和测试,严禁跑、冒、滴、漏。4.8柜顶接地装置和避雷装置的线路应可靠完好无损,防止发生雷击事故。4.9煤气柜加压机房,主控制室及附近的照明,必须安装防爆灯具。4.10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气柜区域,因工作需要进入气柜区域的车辆必须带防火罩。5.炼钢厂气站安全管理制度5.1炼钢厂气站属二级要害部位,二级防火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5.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气站,因工作需要进入煤气柜区域的人员(非本气站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且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5.3工作人员严禁班前、班中喝酒。5.4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检查管道143、仪表、阀门、电气等,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下方可操作,开关阀门应缓慢。 5.5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当班人员每隔两小时巡查一次或不定时巡查,把巡查结果应及时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5.6气站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并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水源的供给保障。动火结束后要彻底检查现场,清理残留的火种、火源。5.7认真做好气站内的消防器材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5.8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气站,因工作需要进入气站的车辆必须带防火罩。5.9各类安全工作的记录、台帐等资料应及时归档。6.炼铁厂喷煤车间煤气燃烧炉安全管理制度144、6.1炼铁厂喷煤车间煤气燃烧炉属三级要害部位,三级防火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6.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煤气燃烧炉区域,因工作需要进入煤气燃烧炉区域的人员(非站煤气燃烧炉区域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严禁吸烟,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喷煤车间煤气燃烧炉。6.3气柜区域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并应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水源的供给保障。6.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煤气燃烧禁止超极限运行。6.5各种煤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测试,严禁跑、冒、滴、漏。6.6煤气燃烧炉区域内的照明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应145、安装防爆灯具。6.7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煤气燃烧炉区域,因工作需要进入气站的车辆必须带防火罩。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新建、改建和大修的煤气设施,均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施工;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参加;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2.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参加。3.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146、牌。5.煤气管理室应挂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6.煤气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煤气使用安全规程,在使用时,必须先点明火,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送煤气时点不着火或煤气点着了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清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以防烧伤和爆炸事故发生。7.煤气区域内严禁一切火源,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能正确使用;如需动火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办理动火证,经动力部和安管部批准后,方可作业。8.在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首先切断煤气来源,佩带空气呼吸气,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9.进入煤气柜内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禁将火源和其它易燃物品带入柜147、内。10.外部电梯和内部吊笼应严格的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在轿箱、吊笼内打闹。11.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煤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烟火。12.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应急队。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人员应立即将中毒者抬出煤气危险区域,放在空气新鲜的上风地方,通知应急队到现场进行抢救,并送往附近医院。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清事故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厂区道路及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厂区道路交通安全,树立148、“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安全意识,按照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厂内道路交通事故伤害,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在册员工3管理制度3.1在厂内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必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颁发的通行证方可通行,驾驶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未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入厂区行驶,违者没收其通行证,自行车可以在厂区道路上通行,此项工作由安全保卫科监督执行。3.2严禁穿拖鞋上下班和在厂区道路驾驶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严禁穿拖鞋进入生产区域,任何人员不得裸背进出厂区,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听耳机、接听手机,女职工不得穿高跟鞋进入生产区域。3.3每149、辆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限载1人,严禁超载,乘坐人员必须采取跨骑的方式,未获得通行证的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进入厂区后应将车辆停放到各门卫附近的车棚内,车辆不得乱停乱放,违者,安全管理部保卫科将严肃处理。3.4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在公司范围内直路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转弯处必须降至5kmh,在火车道路口和有积水的道路上必须减速行驶,人多的地方必须鸣喇叭示意并慢速通过。3.5在厂区内部道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厂区道路限速限高标志,按章通行,严禁违章通行,特别是在道路转弯处和道路上方有气体管道的路段应谨慎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撞坏气体管道引发其它事故。3.6对于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150、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安全保卫科,如有伤亡事故应立即与应急队取得联系,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如撞坏气体管道,现场人员应立即与生产部、动力部、安全管理部取得联系,扣押肇事车辆,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前来处理,对于现场第一时间报告的人员公司予以奖励,由所在部门向公司申请。3.7驾驶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的公司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人员或本人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安全保卫科,如有伤亡事故应立即与应急队取得联系,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处理。3.8员工在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各部门要严密组织,选派专人负责,确保员工来回途中的安全,防止发生重大交通151、事故。3.9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助力车和电瓶车或骑自行车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人员或本人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扣留肇事车辆和驾驶员,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并及时与所在厂部的安全员取得联系,符合工伤条件的,所在厂部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交安全管理部,以便事故妥善处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各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2管理制度2.1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标识以便拿取。2.2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账本和出库账本。所有账目当天发生当天入账完毕,禁止隔天做账,防止物资152、被盗和流失。2.3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严禁抄袭敷衍了事。2.4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到期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账。2.5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不准吸烟。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2.6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153、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2.7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订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符合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符实应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人员。3仓管员工作职责3.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3.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3.3不符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3.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3.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3.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3.7认真154、做好仓库发料工作。3.8认真做好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3.9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3.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4.仓库安全管理注意事项4.1定期组织仓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4.2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建立24小时仓库值班制度,每周要对所有的门窗进行防盗检查。4.3各类物资实行分堆或分类存放,注意各自间的防火间距,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制订切实可行的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4.4仓库内使用的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安全检测、保养、维修,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155、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4.5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的进、领、退核定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贵重物品要实行双人管理制,双人锁、双人收发、双人复核、双人清退的制度。提物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4.6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安全门畅通。严禁库内吸烟、用火。如工作需要动火,必须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执行。4.7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和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灯头等物品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4.8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156、染等安全的防范措施。仓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需人离、锁门、断电。4.9仓库内物品堆码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物品堆码还应坚持“五距”,即: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4.10执行公司其它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公司员工住宿安全,加强对公司集体宿舍和夫妻房宿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租住公司公寓房的夫妻和集体宿舍职工3宿舍安全管理3.1租住公司公寓楼夫妻房的职工应每年与公司后勤科签订一次租房合同,并承担以下责任:3.1.1安全监护。租住人一般为租房职工的直系亲属,如家属、父母、子女,在租住期间应对家属、父母、子女的日常生活行为157、加强监护,确保租住安全,特别是学龄子女要教育其不登高、不接触电源、不靠近周边水域、不玩火、以免发生意外事故。3.1.2治安安全。严禁租住人员在住房公共区域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争吵、偷盗他人财物等,严禁在室内赌博、搞迷信活动,向窗外乱扔杂物,如发生诸如此类事件,一经发现应立即报警,给他人造成后果的,负有责任的,公司将取消其租房资格,终止租房合同。3.1.3消防安全。租住人员不得私自改造房屋基本构造。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易造成用电负荷超载,引发火灾。使用炊事用具的租住房,做到安全使用液化气罐,经常检查阀门,定期检测瓶体安全情况,防止气体泄漏、致使他人中毒或引发爆炸等重大事故。3.1.4交通安全。机158、动车辆不得在租住房公共区域内行驶,必须下车推行,以免造成交通事故。不满12周岁的学龄儿童不得在租住房区域内骑自行车、摩托车和电瓶车,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打开水,以防烫伤.3.1.5财物安全。租住人出门时应关闭好门窗,关闭水源和电源,家中尽量不要放置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以防发生火灾或财物被盗。3.2住在公司公寓楼集体宿舍的职工应做到以下几点:3.2.1在室内不得使用炊事用具和高负荷用电的电气设备,如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微波炉、电热块或电水壶、电炉、取暖器、太阳灯等,使用空调的按后勤科规定办理安装。3.2.2严禁向窗外乱扔物品,以免砸伤行人。3.2.3严禁在舍内聚众赌博159、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生活设施。3.2.4严禁私自带人留宿或藏匿公安机关通缉的不法份子。3.2.5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3.2.6对于蓄意违反的职工,公司将视情节取消其住房资格。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 目 的规范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2 适用范围工伤事故。3 职 责 3.1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和参加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2 安管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工伤认定,统计上报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办理工伤事故的善后处理,并对工伤员工治疗进行管理。3.3 事故发生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事故上报、保护事故现场,遵照发生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160、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4 管理内容4.1 术语和定义4.1.1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4.1.2 环境污染造成的安全事故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活动与行为及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危及人体健康和安全,致使经济与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安全事件。4.2 事故分类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将事故分为未遂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职业病、环境污染事故等。 4.2.1 未遂事故没有造成疾病、伤害或其他损失的事件。4.2.2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161、中只有轻伤、没有重伤和死亡人员的事故。4.2.3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有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4.2.4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事故。4.2.5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4.2.6 急性中毒事故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并需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4.2.7 一般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10000元。4.2.8较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1元50000元。4.2.9 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162、导致伤残后果或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4.2.10 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人员中毒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4.3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措施使受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安管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拖报。4.3.1未遂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纠正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24小时内报安管部。4.3.2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无论何时(包括休息日和夜班)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主管领导的同时应立即(因公外出发生事故可在24小时内)报告安全管理部并保护好现场,安管部主管人员到现场参与判断事故状况并分析原因。163、4.3.3 事故发生单位24小时内(因公外出发生事故可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事故经过上报安管部,安管部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治疗手续。4.3.4 重伤以上事故,安管部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同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4.3.5 员工被省级医疗机构确认患有职业病后,所在单位立即报安全管理部备案。4.3.6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单位立即报生产部和安管部,生产部与安管部即到现场确认事故状况后向领导和政府环保部门和安全部门报告。4.3.7外来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公司内发生事故,责任单位按本程序报告。4.3.8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向生产部、安管部、公司领导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4.4 工伤事故确认4.164、4.1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4.4.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 4.4.3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4.4 患职业病; 4.4.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 4.4.6 上下班途中规定路线内,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 4.4.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定的工伤。 4.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4.5.1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4.5.2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4.5165、.3 员工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至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旧伤复发者。 4.6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4.6.1 工伤认定申请及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4.6.2 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6.3 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4.6.4 员工身份证明。4.7 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还应预提交证明材料;4.7.1 因工受伤或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4.7.2 职工死亡者,提交死亡证明;4.7.3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提交公安部门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其他证明;4.7.4 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提166、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且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结论;4.7.5 因机动车事故引起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材料或其它有效证明;4.7.6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4.7.7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证明;4.7.8 因战、因工负伤至残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者,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4.8 安管部负责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事故认定工作。4.9 安管部负责公司工伤保险管理职能,主要内容和程序:4.9.1 办理工伤保险缴费手续:规划资金167、经审批后支付医疗保险管理中心;4.9.2 对外组织办理新工伤保险待遇中条例1至8项: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伤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9.3 组织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级别鉴定。负责审批内部人员工伤保险基金各项支出,包括新工伤条例9至14项待遇(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人员在抢救期间或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者护理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员工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和老工伤的1至14项待遇。 4.10 事故的调查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经事故调查组168、现场调查分析、取证、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后,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制定改进措施;4.10.1 未遂事故、轻伤事故、一般污染事故调查工作,由安管部牵头组织调查,事故单位和有关单位配合调查;4.10.2 发生严重事故,成立事故调查组: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市、区安全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2)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公司副总经理、安管部、生产部、工会、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及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3)事故调查和受伤员工治疗终结,事故单位填写伤亡事故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批,报安169、管部办理审批手续。事故档案内应有:现场图、调查记录、分析会记录、报告书、处理决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内容。4.11事故处理4.11.1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事故处理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和责任人业绩考核中;4.11.2 事故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后,制定安全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11.3 触犯法律交司法部门处理。附:事故报告书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如发生火灾、爆炸、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化学品大量泄漏的应急准备和响应。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 170、职责3.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3.2 安管部负责组织对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必要应急措施,进行评估鉴定。3.3 安管部负责火灾、爆炸、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自然灾害、化学品大量泄漏的抢险救援、疏导工作及维护现场秩序。3.4 安管部应急队和医院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3.5 各部门负责做好应急响应、报警自救、现场维护等准备工作;落实本部门应急救援人员及人员培训、器材的供应到位。3.6 公司所有部门都应对抢险救援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3.7 公司危险点所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作为本标准的作业指导书。4 管理内容4.1 突发性事故的种类 本程序规定的突发171、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化学品大量泄漏等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处置的事故。4.2 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的建立 公司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安全管理部,工作电话:8119,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安全管理部、公司办公室、设备动力部、生产部、各危险源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司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同时对制订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组织救援演练,每次工作要记录。4.3 应急预案的制定4172、.3.1 制定预案的部位: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事故的部位。4.3.2 预案制定的内容:基本情况、救援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事故类别、可能范围、人员情况、装备需求、时间要求、联络与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内容。4.4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4.4.1 安管部根据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部门情况,针对性的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存放现场的特殊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档案。4.4.2安管部对重点消防场所制定防火、防爆安全档案,包括该单位基本概况、平面图、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置、火灾隐患整改情况。4.4.3公司各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安全隐患自查,安全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173、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4.4.4安管部每年对公司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灭火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定期组织对消防人员进行岗位业务的理论和实际培训。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4.4.5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将此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管部消防人员和应急救护人员立即出动,与此同时现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切断电源,疏散闲散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阻止火势扩大和蔓延。4.4.6 安管部消防人员和应急救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在五分钟内赶到厂区火灾现场,由指挥员进行战斗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扑救。同时,指挥员还要根据火灾现场火势174、蔓延情况考虑,一旦火势发展猛烈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地方公安消防队增援,报警时要说明起火地点、起火物资、火势等相关情况,并派专人到门卫接应,引导增援消防车辆及时到达火灾现场。4.4.7 根据火场受伤人员情况,现场指挥员要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应急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参加救护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一人单独进入事故现场。现场救护人员应坚守各自工作岗位,随时听从应急救援小组的调动。4.4.8 在确认现场火灾已全部被扑灭,被困和受伤人员全部被送往安全地点,救护人员、车辆清点完毕后全部撤离事故现场。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警戒现场,对现场周围加设明显指示标175、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具体按照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4.5 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4.5.1 各相关部门应经常检查本单位避雷系统、变电系统、电气设备等装置,确保接地完好,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处理。4.5.2 设备动力部负责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编制试验计划,报公司生产部审批,并按计划每年对电缆、线路、电机、变压器、避雷器、接地极等预防性试验工作,对试验不合格的电力设备,报告设备所属部门,并由该部门当即处理,设备动力部复测。4.5.3 安管部及各相关部门在防洪汛期到来前,加强防洪信息收集工作、收听天气预报,设立24小时值176、班员,及时注意接受上级部门的指令,同时根据防洪汛情严峻性要落实防洪应急措施,迅速调动员工力量、抗洪工具和物资,以确定防洪应急准备和响应。4.5.4 在发生雷击、洪涝或其它自然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各部门接到指令要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投入救灾工作,各救援队伍要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4.5.5 当遭受雷击、洪涝或其它自然灾害后,受灾部门要对人员、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对设备及易燃易爆品妥善保管和处置,安全管理部保卫科应实施监督。4.5.6 灾害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安全管理部、医院应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护工作。4.6 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177、准备与响应4.6.1 各部门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教育,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操作失误,杜绝违章作业。4.6.2 办公室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自救知识培训教育,根据事故的性质,有针对性的组织本部门进行事故处置演练,救援队伍要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用品,并组成救援队伍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护工作。4.6.3 一旦发生事故时,受灾部门应首先展开自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安全管理部、医院和有关部门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工作,对于伤势较重的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就近医院治疗,必要时请求“120”指挥中心给予支援。4.7 化学品大量泄漏应急准备与响应4.7.1 各存放化学品部门的从业人员应进178、行应急知识培训,掌握自救知识和救援技能。4.7.2 各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应配备相应防泄漏器材和设备,如:堵漏器具、盛油托盘、黄沙、消防器材等。4.7.3 当化学品存放点,在存放或使用不当造成化学品泄漏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采取下述方法:4.7.3.1少量泄漏应立即查清泄漏源,泄漏出来的化学物质须立即清理,如是液体,应用干布或吸液器处理,如是气体,则抽风或喷水稀释。4.7.3.2对于大量泄漏,应立即局部或全部停产,采取相应措施堵塞泄漏源,如是液体泄漏,应用沙包围住以防扩散,吸干或投化学药剂和泄漏物起反应以降低其危害,防止扩大化学品的污染范围。4.7.4 做好人员疏散、隔离和抢救工作,如泄漏得不到控179、制,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消防队及环保科前来救援。4.7.5 如有人员发生化学品中毒或受伤时,安全管理部、医院应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医疗救护工作。4.7.6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在控制化学品污染范围后,对泄漏的存放点进行及时的整治或修理,防止化学品继续泄漏。4.7.7 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清扫处理泄漏事故的已沾有化学品的干布或沙包等,应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进行处置,具体按废弃物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执行。4.8 演练与评审4.8.1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员工进行相应应急演练。4.8.2 应急程序及相关预案应每年在管理评审前进行评审。4.8.3 突发性事故发生或演习后,相关部门应对程序及有关预案进180、行重新评审,确保程序和预案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程序和预案应重新对员工进行培训。5 相关文件废弃物管理程序 QES/HG-232-2007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QES/HG-219-2007消防管理制度6 记 录消防应急演练记录由实施部门保存两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与签订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达到杜绝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有效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每年年初签定各级安全责任书。2.公司与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2.1公司安全管理部181、负责制定责任书2.1.1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各单位实际负责制定责任书内容后报公司法人代表审阅。2.1.2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报公司法人代表批准。2.1.3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部门与车间(科室或工段)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3.1部门根据各车间(科室或工段)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责任书内容。3.2部门根据公司分解安全目标拟定各车间(科室或工段)年度安全生产目标。4车间(科室)与班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4.1车间(科室或工段)根据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责任书内容。4.2车间(科室或工段)根据部门分解安全目标拟定各182、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5班组与职工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5.1班组根据班组成员的工作岗位和生产任务等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责任书内容。5.2班组根据车间(科室或工段)分解安全目标拟定班组成员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例会制度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会议内容和参加会议的人员,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制度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例会。1.2会议主要是总结上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最近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事故。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1.3审定并督促落实安全检查、安全183、教育、安全活动及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有计划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决议,做出决策,组织实施。1.5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审核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和引进新的技术设备及部署新产品开发中的重要安全管理工作。1.6研究和批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及安全生产的奖惩方案。1.7研究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选拔使用。1.8核定安全管理人员的编制。1.9研究安全经费的投入和管理工作,安全经费的投入以“按需投入”的原则保障安全所需。2.安全员例会制度2.1安全员每周三参加安全管理部安全184、技术科召开的安全例会,由安全技术科长组织。2.2向安全技术科汇报上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参与分析安全事故。2.3受领安全技术科部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4参加企业一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向安全技术科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厂部安全例会制度3.1厂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厂部所辖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参加厂部安全例会,由厂长或经理组织。3.2厂部领导听取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厂部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事故,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3.3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受领厂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3.4根据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落实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4班组安全例185、会制度4.1班组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班组成员参加例会,由班组长组织。4.2点评班组成员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班组存在的问题,分析安全事故,研究改进的措施。4.3组织班组成员安全学习,听取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周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4.4根据厂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落实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5.消防例会制度5.1公司防火委员会制度5.1.1公司防火委员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防火安全工作会议。5.1.2研究部署企业当前防火安全工作。5.1.3讲评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防火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5.1.4研究防火工作经费投入。5.1.5公司各单位受领防火安全工作任务。5.186、1.6研究任命防火工作管理人员。5.2消防安全管理员会议5.2.1消防安全管理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组织。5.2.2听取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月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5.2.2部署下阶段的防火安全工作重点。钢坯堆放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钢坯堆放安全,规范管理,有利于成品坯,待判坯,利用坯的正常管理和出库,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2.安全要求2.1钢坯堆放:一层东西向、一层南北向,#字型,有利于摆放平稳。2.2A1区为“利用品”坯堆放区。2.3A2区为“待判区”坯堆放区。2.4B9区为“待判品”堆放区。25A4A8区为150150合格品堆放区,堆放二十层以下。2187、.6A9区,B1区堆放165280等坯,堆放十四层以下。2.7二区位在旋流井控制室后,为确保控制室下面管道安全,故全年不得超高。2.8A10区、B2区2.8.16月9月,165280等坯队高不得超过十六层。2.8.2月5月、1012月、165280等坯堆高不得超过二十层。2.9因厂房中部通风与散热效果较差,如6月9月堆放高。2.9.1热气上升,运行行车操作工作受影响。2.9.2质检品种钢,写号码,标色困难。2.9.3有利于区位的“快捷”运转。B12区为165280等坯,堆放高度二十层以下。2.9.5精整利用品坯,150150坯,十八层以下,165280等坯,十六层以下。2.10摆放高度控制,质188、检站与运行车间沟通解决。2.11区位紧张控制:综合部成品科与以物流公司沟通解决。3安全注意事项3.1连铸拉坯成品,行车起吊及运行过程中,行车工应鸣号提醒,任何人不得在运行车下方行走,防止灼伤及坠物砸伤。3.2红钢坯堆放区域间严禁任何人穿越,防止灼伤。3.3清扫堆放区域钢坯残留氧化铁皮,十层以下方可上堆清扫,防止摔伤。十层以上清扫在车辆上进行清扫。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本级安全档案管理。2使用范围公司各部门3安全档案的内189、容3.1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3.1.1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3.1.1.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3.1.1.2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3.1.1.3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3.1.1.4各种安全制度。3.1.1.5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3.1.1.6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3.1.2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3.1.2.1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3.1.2.2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3.1.2.3安全检查、巡查记录。3.1.2.4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3.1.2.5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3.1.2.190、6奖惩情况记录。3.1.2.7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4安全档案管理4.1安全档案保管标准:4.1.1安全管理部建立公司安全管理总档案,各厂部建立本级安全管理档案。4.1.2定期检查、核对档案,及时掌握变化情况,每月底要彻底、全面检查一次档案。4.1.3处理档案材料时,必须认真清点并报经本级领导批准。4.1.4安全管理部定期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安全档案材料,并及时将档案归整。各部门定期与安全管理部取得联系,及时收集安全档案材料,并及时将档案归整。4.1.5保护档案安全,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4.1.6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5安全档案材料归档标准191、5.1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并保持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5.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5.3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5.4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要装订归档按照档案材料的属性、内容正确填写存档登记表。5.5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5.6将新材料放入档案时注意补充登记。6安全档案保密标准6.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泄漏档案内容。6.2要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应齐备必要的192、存档设备。6.3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6.4离开时锁柜。7安全档案查阅、借阅标准档案一般不外借。需要外借或查阅的重要档案,必须经本级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外借阅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借阅者要爱护档案,杜绝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划、涂改,不得抽拆、折叠文件,发现上述情况,要追究责任。未经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必须经审查和核对。7.1查阅标准7.1.1接待查阅档案,必须严格手续,否则不予接待。7.1.2由查阅者写出查档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等情况。7.1.3查阅部门(个人)盖章或负责人签字。7.1.4由本级领导审核批193、准。对其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8借阅标准8.1借出档案必须先登记,后提供档案,送还时先按档案目录核对后接收。对借出档案逾期不还者,及时催还。8.2借阅部门或个人写出借阅申请。8.3借阅部门盖章或个人签字。8.4本级领导对其进行审核、批准。8.5进行借阅登记。把借阅的时间、材料名称、数量、理由等填写清楚,并由借阅人员签字。8.6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并重新归档。能源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1 目的通过确定本公司潜在的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使可能发生的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并尽可能地给予排除,从而减少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不利影响。2 适用194、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相关方。3 职责3.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3.2 安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潜在的能源事故进行识别和汇总。3.3 安管部与各类因素引起的火灾、爆炸、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自然灾害、化学品大量泄漏的事故所在部门协同负责抢险救援、疏散工作及维护现场秩序。3.4 安管部应急队和医院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3.5 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潜在的能源事故识别工作,报安管部汇总,并针对识别的潜在能源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报安管部备案。3.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能源事故预案的发布工作,并留有记录,相关部门和相关方根据其生产工艺、流程制定相应的能源195、事故预案。3.7各部门组织实施演练应急响应、报警自救、现场维护等准备工作;落实本部门应急救援人员及人员培训、器材供应到位。3.8 公司所有部门都应对抢险救援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3.9 公司危险点所在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作为本标准的作业指导书。4 管理内容4.1 潜在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识别4.1.1突发性事故的种类本程序规定的突发性事故包括:各类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化学品大量泄漏等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援、处置的事故,突发性事故引发的能源突然中断。由安管部组织各部门识别本单位潜在的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列入公司潜在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识别汇总表。4.2196、 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的建立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管理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安全管理部,工作电话:8119,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管部、办公室、动力部、生产部、有危险源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公司应急救援响应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调度指挥工作。同时对制订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组织救援演练,每次工作要记录。4.3 应急预案的制定 制定预案的部位:公司潜在能源事故和紧急情况的部位。 预案制定的内容:基本情况、救援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事故类别、可能范围、人员情况、装备197、需求、时间要求、联络与沟通方式等方面的内容。4.4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安管部根据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部门情况,针对性的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存放现场的特殊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档案。4.4.2 安管部对重点消防安全场所制定防火、防爆安全档案,包括该单位基本概况、平面图、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配置、火灾隐患整改情况。4.4.3 公司各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安全隐患自查,安全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4.4.4 安管部每年对公司内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灭火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定期组织对消防人员进行岗位业务的理论和实际培训。有关消防安全198、的管理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4.4.5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将此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管部消防人员和应急救护人员立即迅速出动,与此同时现场人员要采取自救措施,切断电源,疏散闲散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阻止火势扩大和蔓延。4.4.6 安管部消防人员和应急救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在五分钟内赶到厂区火灾现场,由指挥员进行战斗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扑救。同时,指挥员还要根据火灾现场火势蔓延情况考虑,一旦火势发展猛烈难以控制,应立即报告地方公安消防队增援,报警时要说明起火地点、起火物资、火势等相关情况,并派专人到门卫接应,引导增援消防车辆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根据火场199、受伤人员情况,现场指挥员要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消防应急队应急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参加救护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一人单独进入事故现场。现场救护人员应坚守各自工作岗位,随时听从应急救援小组的调动。 在确认现场火灾已全部被扑灭,被困和受伤人员全部被送往安全地点,救护人员、车辆清点完毕后全部撤离事故现场。由安管部负责警戒现场,对现场周围加设明显指示标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具体按照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4.5 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4.5.1 各相关部门应经常检查本单位避雷系统、变电系统200、设备等装置,确保接地完好,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处理。 动力部负责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编制试验计划,报生产部审批,并按计划每年对电缆、线路、电机、变压器、避雷器、接地极等预防性试验工作,对试验不合格的电力设备,报告设备所属部门,并由该部门当即处理,动力部复测。 安管部及各相关部门在防洪汛期到来前,加强防洪信息收集工作、收听天气预报,设立24小时值班员,及时注意接受上级部门的指令,同时根据防洪汛情严峻性要落实防洪应急措施,迅速调动员工力量、抗洪工具和物资,以确定防洪应急准备和响应。4.5.4 在发生雷击、洪涝或其它自然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各部门接到指令要立即组织201、人员迅速投入救灾工作,各救援队伍要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4.5.5 当遭受雷击、洪涝或其它自然灾害后,受灾部门要对人员、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对设备及易燃易爆品妥善保管和处置,安管部保卫科应实施监督。 灾害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安管部、医院应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护工作。4.6 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4.6.1 各部门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教育,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操作失误,杜绝违章作业。4.6.2 办公室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自救知识培训教育,根据事故的性质,有针对性的组织本部门进行事故处置演练,救援队伍要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用品,并组成救援队202、伍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护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时,受灾部门应首先展开自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安全管理部、医院和有关部门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工作,对于伤势较重的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就近医院治疗,必要时请求“120”指挥中心给予支援。4.7 化学品大量泄漏应急准备与响应 各存放化学品部门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掌握自救知识和救援技能。4.7.2 各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应配备相应防泄漏器材和设备,如:堵漏器具、盛油托盘、黄沙、消防器材等。 当化学品存放点,在存放或使用不当造成化学品泄漏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采取下述方法:少量泄漏应立即查清泄漏源,泄漏出来的化学物质须立即清理,如是203、液体,应用干布或吸液器处理,如是气体,则抽风或喷水稀释。对于大量泄漏,应立即局部或全部停产,采取相应措施堵塞泄漏源,如是液体泄漏,应用沙包围住以防扩散,吸干或投化学药剂和泄漏物起反应以降低其危害,防止扩大化学品的污染范围。 做好人员疏散、隔离和抢救工作,如泄漏得不到控制,应立即通知安管部消防队及环保科前来救援。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在控制化学品污染范围后,对泄漏的存放点进行及时的整治或修理,防止化学品继续泄漏。4.8 能源突然中断的应急准备与响应4.8.1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日常检查和教育,提高应急能力。 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单时,应考虑供应方供应能力、订货周期、突发事件、生产变化等因素,合理制定安全204、库存量,防止能源供应中断。4.8.3 配备备用贮油罐、积油槽和泵,备用送变电线路,煤气柜,煤气放散塔,生产过程中如有能源突然中断,按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汇编等制度执行。4.9 演练与评审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员工进行相应应急演练。 应急程序及相关预案应每年在管理评审前进行评审。 突发性事故发生或演习后,相关部门应对程序及有关预案进行重新评审,确保程序和预案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程序和预案应重新对员工进行培训。5 相关文件5.1 事故调查与处理控制程序 QES/HG-219-20075.2 消防管理制度汇总(12项制度)5.3 停电应急预案汇总6 相关记录6.1 公司潜在能源事205、故或紧急情况识别汇总表6.2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由实施部门保存两年公司潜在能源事故或紧急情况识别汇总表潜在能源事故名称部位对应的事故预案件预案制定部门备注制氧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考核制度1目的为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严肃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遵章守纪,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引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4职责4.1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科负责公司各车间、部门的安全责任考核。4.2负责制订安全206、责任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5 内容 5.1 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发生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建立了规范的事故档案和台帐。5.2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5.3发生轻伤事故,扣责任车间或部门100元/人次。5.4发生一次12人重伤,根据事故性质,扣罚扣责任车间或部门300元/人次;207、发生一次3人以上重伤或一次死亡12人事故,扣罚责任车间或部门500元/人次。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事故等级、规定程序和时间及其他要求,进行上报。超过报告时限的,扣罚责任人500元。5.6各类事故的性质、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公司安全科确定后进行考核。6 具体考核办法见经济责任考核细则(二)管理评审和修订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 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4职责4.1厂长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208、4.2安全科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管理评审,做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4.3各部门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5内容5.1评审策划5.1.1例行评审计划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安全科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厂长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5.1.1.1评审时间,5.1.1.2 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5.1.1.3 评审内容。5.1.2临时评审计划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安209、全科在厂长指导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5.1.1规定。5.1.2.1产品结构、生产工艺、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5.1.2.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5.1.2.3发生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事故。5.2评审过程5.2.1安全操作规程评审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5.2.2安全规章制度评审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5.2.3安全科汇总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上报厂长审批210、。5.3改进5.3.1厂长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由安全科编制修改计划并督促实施。5.3.2各单位根据厂长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5.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人员4 职责4.1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211、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 工作要求5.1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2 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5.2.1 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长组织,成员参加。5.2.2 组织学习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总结上一季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2.3 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5.2.4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5.3 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5.3.1 会议由安全科组织,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安全员参加212、。5.3.2 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总结上月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计划。5.3.3 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3.4 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5.3.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5.4 每月召开 1-2次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5.4.1 会议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参加。5.4.2 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精神,总结上月部门(车间)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计划。5.5 班前、班后会5.5.1 会议由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成员参加。5.5.2 告知前段时间、前一班次安全213、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班后会主要用于总结本班次安全生产工作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5.5.3班组周例会 每周由班组长组织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例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主要用于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等。(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214、使用管理。4 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投入计划报华西钢铁有限公司领导审批,并对其使用监督。5 内容 5.1 安全费用包括5.1.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5.1.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5.1.3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设施等费用。5.1.4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5.1.5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5.1.6事故隐患整改费用。5.1.7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5.1.8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5.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215、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5.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5.3.1 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5.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5.4.1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5.5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附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 、全年实216、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电气安全工作的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用电,特制订本制度;2引用标准临时用电安全规程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3职责电仪车间具体负责日常电气安全管理检查维护保养。4内容4.1认真贯彻执行供电部门安全供电的有关规定。4.2电工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工证后方准上岗。培训期间不准独立操作。4.3用电设备应保持完好。其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地或接零。4.4 各种电气设备217、电气线路、照明灯具不准私接私拆。4.5 所有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应完整无损,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4.6 电气测量的仪表应定期校验,绝缘用具应定期作耐压试验,保持灵敏安全可靠。4.7 严格控制临时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 适用范围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4 职责4.1厂长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4.2安全科负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218、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应急管理等。4.3安全科建立本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5 内容5.1安全科协助厂长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5.1.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5.1.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5.1.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1.4督促隐患项目整改;5.1.5监督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5.1.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5.1.7公司领导应每月至少到个人承包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5.2部门(车间)负219、责人对单位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全面综合管理,根据工作要求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分摊班组长承包管理。5.3班组承包人每天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及上报。5.4部门(车间)负责人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5.5部门(车间)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5.6日常管理5.6.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5.6.2部门(车间)负责人每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1次;安全科每月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220、1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七)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 范围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4 职责4.1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4.2厂领导负责危险作业证的审批,安全科负责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221、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5 内容5.1作业证管理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科审批。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5.2警示标志管理5.2.1应在易燃易爆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222、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5.2.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5.2.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2.4生产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3直接作业环节5.3.1危险性作业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直接作业223、环节,作业单位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危险作业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不得进行作业。5.3.2承包商作业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教育,各种作业活动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按相关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要有完善安全设施,参加公司与该施工有关的安全会议等,服从本公司安全科及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队伍要有定期安全活动,并接受公司的检查。安全科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6 动火作业 224、6.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6.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6.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6.3.2 易燃易爆场所 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助燃类的区域(本公司主要建筑防火等级为乙类二级)。6.4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6.4.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225、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6.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6.4.3 二级动火作业6.4.3.1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6.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6.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6.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6.5226、.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和高处作业安全制度的规定。6.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6.5.1.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227、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6.5.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5.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6.5.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6.5.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6.5.1.9 动火228、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6.5.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6.5.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6.5.1.12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6.5.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229、符合以下规定。6.5.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6.5.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6.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厂长,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6.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6.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6.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230、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6.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6.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动火时控制氧含量18%-23%之间。6.7 职责要求6.7.1 动火作业231、负责人6.7.1.1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6.7.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6.7.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7.2 动火人6.7.2.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6.7.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7.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6.7.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6.7.2.5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6.7.3 监火人6.7.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232、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6.7.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6.7.3.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6.7.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7.4 动火区负责人6.7.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6.7.4.2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6.7.4.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6.7.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233、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6.7.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6.7.6.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6.7.6.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6.8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以动火前注明的动火等级进行区分。作业证的格式见表2-3。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6.8.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8.3条234、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6.8.2.2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6.8.2.4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6.8.2.5 作业证一式三联,特殊、一级和二级动火全部由安全科、动火车间负责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第一联由安全科存查、第二联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存查、第三联由动火点所在车间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作业证的审批6.8.3.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厂长审批。6.235、8.3.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安全科审批。作业证的有效期限6.8.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6.8.4.2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6.8.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日期: 年 月 日 NO:0000001 动火等级 动火人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动火时间 时 分- 时 分止分析地点动火作业负责人 监火人 分析时间时 分 时 分时 分时 分分析数据 分析人危害识别安全措施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动火区负责人动火初审人动火审批人特殊动火会签 月 日 时动火前 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动火完毕验收确236、认人: 月 日 时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7.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7.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7.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7.3.1 受限空间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7.3.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7.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7.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7.4.2 安全隔绝7.4.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237、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7.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7.4.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7.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7.4.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7.4.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7.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2-2002的规定。7.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238、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7.4.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7.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7.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7.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7.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7.4.5 监测7.4.5.1 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7.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239、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7.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7.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7.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7.4.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7.4.6 个体防护措施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240、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7.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7.4.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7.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7.4.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7.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7.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7.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241、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7.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7.4.8 监护7.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7.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7.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7.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7.4.9 其它安全要求7.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7.4242、.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7.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7.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7.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7.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4.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7.4.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7.4.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制度的规定进行。7.4.9.1243、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7.4.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7.5 职责要求7.5.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7.5.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7.5.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7.5.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7.5.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7.5.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7.5244、.2 监护人员的职责7.5.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7.5.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7.5.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7.5.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7.5.3 作业人员的职责7.5.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7.5.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7.5.3.3 遵守受限245、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7.5.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7.5.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7.5.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7.5.4 审批人员的职责7.5.4.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7.5.4.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7.5.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7.6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6.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格式见表2-12。7.246、6.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7.6.3 作业证应由安全科负责人或主管厂长审批。7.6.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7.6.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栏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受限空间名称:检修作业内容:受限空间主要介质: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起 至 年 月 日 时 止隔绝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负责项目栏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247、人: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负责人: 年 月 日采样分析分析项目氧含量:取样时间取样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18% O223%分析数据审批意见:审 批 人: 年 月 日8 临时用电作业8.1 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不含预留的检修电源);8.2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2)外来施工单位(相关方)需临时用电时,由相关方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安全科批准后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在指定地点接电。8.3临时用电管理8.3.1临时用申请单一式三联,第一248、联由安全科审批存档,第二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保存。8.3.2临时用电申请期一般为七天,最长为1个月,过期须重新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8.3.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8.3.4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8.3.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8.3.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249、。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4)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250、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8.3.7 临时供电单位只对供电点及提供的临时供电柜安全状况负责,相关方单位的用电安全由相关方单位自行负责。8.3.8双方单位必须各指定专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8.3.9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8.3.10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251、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8.3.11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8.3.12 临时用电申请单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编号:001 临时用电申请单临时用电单位临时用电用途用电地点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电工姓名用电时间_年_月_日_时 至 _年_月_日_ 时临时用电单位填写生产单位指派专业电工检查确认用电设备清单:申请用电前检查项目:符合“”不符合“”引接点确认 上锁点确认电缆规格及走向 接地 漏电保护 人员持证防爆 线路架空线路标志 穿越保护 配电盘、箱开关 一机一闸负荷确认 临时用电组织252、设计其他:_ _设备完整性检查表:符合“”不符合“”电源接线状态 焊接设备电缆及设备外观 手持电动工具 电气绝缘状态 临时照明设备防护罩 测量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电源插头设备外壳绝缘1M 其它:_ _设备名称负荷(kw)负荷合计安全注意事项(专业电工):本人在工作开始前,组织进行了临时用电设计,并对用电设备也进行了检查,该工作许可证的安全措施已落实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在工作开始前,已经对照上述检查清单进行了检查,符合临时用电相关标准,我对本次检查的结果负责。专业电工签字:年 月 日本人已同申请单位(人员)讲座了该工作及安全计划,并对人员和设备进行了检查,我对本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批253、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许可证关闭已经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安全地拆除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许可证可以关闭。申请人:日 期:时 间:现场负责人:日 期:时 间:许可证取消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取消人:部 门: 年 月 日 时9 高处作业9.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9.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9.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9.3.1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9.3.2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9.3254、.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9.3.4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9.3.5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2-8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9.4 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9.4.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255、为一级高处作业。9.4.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9.4.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9.4.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表2-8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9.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9.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9.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9.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256、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9.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9.5.1.4 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9.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9.5.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9.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257、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9.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9.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9.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9.5.258、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9.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9.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9.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9.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259、的照明。9.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9.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9.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260、求与防护9.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9.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9.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261、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9.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9.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262、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9.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9.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9.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263、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9.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9.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9.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9.5.2.1264、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9.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9.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9.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9.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9.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9.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9.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265、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9.6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9.6.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9.6.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9.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266、,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9.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科留存,保存期1年。9.6.5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267、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日期: 年 月 日 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 NO:0000001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时间自 时 分 至 时 分 止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类别作业单位作业人危害辨识:安全措施(执行背面):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职责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监护人: 时 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 时 分 审核部门意见签字 时 分审批部门意见签字 时 分完工验收人签字 时 分高处安全作业证(背面)-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序号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打1作业人员身体条268、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11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12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3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4补充措施15其他10 起重吊装作业10.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10.2适用范围适用269、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检维修吊装作业。10.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0.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10.3.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10.4 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大270、于10t。10.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0.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10.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10.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10.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271、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10.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10.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0.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10.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10.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10.6.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10.6.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272、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10.6.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10.7 作业中安全措施10.7.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10.7.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10.7.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273、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10.7.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10.7.5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10.7.6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10.7.7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10.7.8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274、10.8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0.8.1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10.8.2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10.8.3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10.8.4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10.8.5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10.8.6 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275、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0.8.7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10.8.8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10.8.9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10.8.10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10.8.11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10.8.12 停工276、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10.8.13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10.8.14 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0.8.15 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8.16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10.9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10.9.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10.9.2 对277、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10.9.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10.9.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0.10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10.1 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见表2-1、2-2。10.10.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科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科负责人批准。10.10.3 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278、。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0.10.4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10.10.5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1 应按作业的内容填报作业证,见表2-1。2 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3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 作业前,应对照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安全措施”和企业补充的安全措施,在相应方框内画“”,见表2-2。5 作业证一式279、三份,审批后第一联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科,保存期一年。年 月 日 表2-1 吊装安全作业证 NO:0000001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 时 分 至 时 分 止吊装内容起吊重物重量(t)危害辨识:安全措施(执行背面):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表2-2 吊装安全作业证背面的安全措施 序号安 全 措 施打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280、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5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8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安全科审查核算281、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282、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4补充措施11 动土283、作业11.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11.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动土作业。11.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11.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1.4.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表2-4、2-5。11.4.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生产、设备、安全等领导会签后开始实施。11.4.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284、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11.4.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1.4.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11.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11.4.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11.4.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11.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285、11.4.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11.4.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和 GB/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11.4.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286、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1.4.9.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11.4.9.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11.4.9.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11.4.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11.4.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11.4.11在287、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11.4.12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和JCJ/46的有关要求。11.4.1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11.5作业证的管理11.5.1 作业证由生产厂长或厂长负责审批、管理。11.5.2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在安全科处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11.5.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11.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288、单位,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11.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11.5.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安全科、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11.5.7 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11.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11.5.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日期: 年 月 日表2-4 动土安全作业证(正面) NO:0000001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单 位作业地点电源接入点电 压:填 写 人作业时 间自 时 分 至 时 分 止动289、土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项目负责人: 时 分危害辨识:动土安全措施(执行背面): 作业负责人: 时 分作业地段负责人意见:负责人: 时 分有关生产、设备 、安全等领导会签意见:会签字:完工验收检查人签字: 时 分表2-5 动土安全作业证 (背面)序号 安 全 措 施打1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3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7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290、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9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12备有便携式分析仪13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 36V、24V、12V防爆型灯14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15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12 断路作业12.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12.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断路作业291、。12.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2.3.1 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12.3.2 断路申请单位 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12.3.3 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12.3.4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12.3.5 292、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12.4 总则12.4.1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12.4.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12.4.3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12.4.4 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12.4.5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12.5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12.5.1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12.5.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293、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12.5.3 断路申请单位在安全科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12.5.4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12.5.5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12.5.6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安全科留存,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断路作业单位留存。12.5.7 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12.6 安全要求12.6.1 作业组织12.6.1.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294、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12.6.1.2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12.6.1.3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12.6.1.4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12.6.1.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12.6.1.6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12.6.2 作业交通警示12.6.2.1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12.6.2.2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295、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12.6.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12.6.2.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12.6.2.5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12.6.2.6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12.6.2.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的规定,离地面1.5m,不低于1.0m。12.6.2.8 道296、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12.6.3 应急救援12.6.3.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12.6.3.2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12.6.4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日期: 年 月 日表2-6 断路安全作业证 NO:0000001 申请单位 作业单位 断路时间 时 分 至 时 分 止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断路申请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断路作业单297、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完工验收意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2-7 断路作业通知单 NO:0000001申请单位作业单位 断路时间 时 分 至 时 分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13 设备检维修作业13.1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13.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13.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3.3.1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298、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13.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13.4.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13.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13.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13.4.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3.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13.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13.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13.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13.4.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13.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13.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13.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执行执行。13.4.9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