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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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889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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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公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国务院下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注:该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和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施工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2、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1、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工作中断满一个工作日,构不成重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符合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人字56号)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并执行津劳护字(1992)217号文件。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一人)的事故。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二、伤亡事故的报告:1、国家规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3、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发生火灾、坍塌等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统一组织指挥,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项目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发生重大事故后,施工项目要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并将事故简要的情况上报集团安技处和市建委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市建委 建安字20087号文件关于及时上报建设工程安全突发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写出书面报告。5、公司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报告后,及时了解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原因等事故概要,并立4、即向集团和上级领导汇报。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延报伤亡事故,破坏事故现场。上述行为一经查明,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予以严肃处理。三、事故现场处理1、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在事故现场对伤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后应迅速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2、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撤离与事故无关人员,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害。 3、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应积极抢救伤员外,还应保护好施工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动用事故现场的物件。因抢救伤员而需要移动的设施时,必须做好标记和记录,进行拍照留查。4、重大责任事故现场,必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二处)的事故5、调查人员同意,方能进行清理。5、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坍塌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带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四、事故调查1、国家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发生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经理(厂站)负责组织安技部门、技术质量部、工程物资部、工会等6、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拟订改进措施,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报送公司安技部门。3、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由公司经理或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安技部门、工会、办公室、劳动人事部门、保卫部门、技术部门等部门组成人员参加。 4、事故调查组人员有权向事故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事故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和谎报,更不得出具伪证、破坏事故现场或阻挠事故的调查。5、死亡事故和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由集团会同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公司调查组协调配合,组织事故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再发生。6、事7、故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丢失,不许作假记录,涂改记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五、事故处理1、国家规定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一般事故由公司备案,8、经调查后形成处理报告,报经公司领导审定。 3、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4、对伤残人员的医务劳动鉴定,由公司安技部门遵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5、发生事故后应按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6、事故单位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严防事故重复发生。7、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9、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2)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3)物资管理人员不严格采购假冒伪劣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的;4)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5)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6)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7)分公司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8)分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9)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10、的。六、事故建档1、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a) 事故登记表。 b)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c)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d) 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e) 物证、人证材料。f)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g)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h)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i)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j)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k)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l) 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3、事故档案资料的管理具体执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七、伤亡事故统计公司安技部门负责事故管理统计,及时登记事故台账,保留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八、事故报表1、公司安技部门每月初3日前向集团报送上月工伤情况并填写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基层参考表)。2、各分公司(各项目)每月1日前向公司安技部门报送上月市政七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