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行政业务信息公开等1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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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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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营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行政业务、信息公开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行政业务规章制度12工作人员守则12第一章 总 则13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13第二章 劳动纪律规定13第三章 请假和考勤考核制度13第五条 审批权限13第四章 假期与待遇14第十条 事假14第十一条 病假14第十二条 婚丧假15第十三条 孕、产假15第十四条 探亲假15第十五条 年休假16(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16(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2、上的。16第十六条 其他假16第五章 违纪处理制度17第十八条 违反劳动纪律,依照下列条款处理:17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另行研究制定。18第六章 附 则18第二十三条 对处罚不服,可依法定方式解决争议。18一、奖励范围19二、奖励形式19一、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行政处分;20二、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经济处罚:20差错事故处理暂行办法22第一章 总 则22第四条 实行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2第二章 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23第三章 差错事故的认定23第十一条差错事故的认定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职责是:23第四章 差错事故的处理23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24一、晚婚晚育:24二、避孕节3、育:241、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若无禁忌症,必须放置宫内节育器。243、必须经中心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示证明方可施行节育手术。24三、奖励:244、上节育环、皮下埋植的,给予5天休假。25四、惩罚:25加班(误餐)管理暂行规定26一、加班(误餐)的范围261、发生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26二、加班(误餐)的审批26三、加班(误餐)费用的标准26四、其他事项26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暂行规定27一、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范围27(一)下列情形的公务活动接待实行桌餐27(二)下列情形的公务活动接待实行工作餐27二、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地点27三、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审批与办理27四、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标准4、273、工作会议、业务培训按照计划报批的标准执行。28五、陪客人数的确定28六、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的结算28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28八、禁止出现下列公务活动接待的行为28九、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给予以下处理:281、一次违反,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284、公款吃喝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28十、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的审计监督29车辆管理暂行办法29一、车辆管理制度29二、车辆使用制度30(一)用车条件30(二)派车程序30三、车辆维修制度30四、车辆加油制度31五、费用报销制度31六、司机职责31七、司机补助及标准32八、奖惩32九、其他规定33(一)违反交通法规,其罚款由司机承担。335、“议事”“说事”制度34一、建立组织、搭建平台35二、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议事”“说事”制度落到实处35三、落实责任,分类理事35四、实行民主决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5五、加强民主监督,维护群众权益35一、学习的分类及形式37(一)学习的分类:37(二)学习的形式37二、学习的组织实施37三、学习的考核和奖惩37(一)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考勤,缺勤的按考勤制度处理。37四、学习经费37(一)全中心性的学习经费由中心统筹开支;37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40第一章 总 则40第二章 公开内容40(八)中心认为应向社会予以公开的其他卫生政务信息。41第八条 下列卫生政务信息,应当实行内部公开:41第三章 6、公开方式41第四章 公开程序41第五章 公开监督41第十一条 通过下列方式对卫生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41第六章 附 则42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2一、网络安全与管理组织制度42成员:各科室系统管理员及安全员42二、网络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度42第六条 加强计算机数据保密工作,防止计算机泄密。44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45四、中心办公室应将已发布信息的原件进行存档。45八、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49十四、不隐瞒失、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49一、库存档案要以全宗为单位存放,并绘制存放地点示意图。50九、库房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507、五、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所有档案资料一律不准复制外传。50一、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领导小组51二、收入管理51三、支出管理52四、资产管理55五、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56项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56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任何科室(所)和个人不58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59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59第一章 总 则59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59第三章 业务指导与监督60第四章 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60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60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61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61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61第十七条 内部审8、计工作的主要程序:61(七)内部审计机构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62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62六、单位对实行成本核算科室用电按表计量交费或列入成本支出。65八、经营性质的用水用电按表计量缴费,不得拖欠,否则停水停电。65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65电话管理制度66五、严禁拨打168等声讯电话,发现后扣科室成本。66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66一、物业管理原则66二、物业管理标准661、管理制度662、安全保卫673、清洁卫生674、物业维修675、文明楼栋建设67三、物业管理方式67四、物业管理费用支出67(三)住户应缴物业费核算依据68五、实施步骤68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管9、理办法68第一章 总 则68第二章 招标范围68第三章 组织机构69第四章 招标程序69第七条 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69第五章 监督管理69第十二条 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69第六章 附 则69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70物资管理制度70三、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计划在总务科领取物资及办公用品。70五、生活区卫生标准。71六、质量保证措施。72安全保卫管理制度72六、进入单位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停放。72党建及组织工作规章制度74一、议事原则75二、议事内容:75三、议事程序和其他要求76一、议事原则77二、议事范围78三、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79一、总体要求10、81二、组成人员82三、学习内容82四、学习形式及方式82五、学习要求82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84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84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84党支部书记例会制85二、学习、传达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86四、布置安排近期工作,提出完成的工作时间、内容及具体要求。86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87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87三、党小组会议制度88四、党课教育制度88五、“三会一课”的考核与检查88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89一、工作谈话与诫勉的适用对象91二、工作谈话与诫勉的有关规定91三、工作谈话与诫勉的相关要求92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911、4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94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9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95四、新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之月开始缴纳党费。97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98第三条 中心建立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例会制度。98(一)自查自纠工作例会由中心治贿办负责召集并主持。98(一)各相关科室(所、分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99(三)中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99(一)商业贿赂案件通报99 (二)商业贿赂案件协查99(三)商业贿赂案件移送100(一)热心女工工作,任劳任怨,做女职工的知心人。102(七)搞好女工小组活动总结。102党风廉12、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102第一章 总 则102第二章 责任内容103第六条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03(四)负责受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大案要案组织力量严肃查处。105第三章 责任考核105第四章 责任追究106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07第五章 附 则10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109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109二、干部任职条件109(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9三、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109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110五、纪律和监督110六、其它110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11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111二、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不13、准将家属小孩带入实验室。112四、严格遵守检测报告,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步骤。112六、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不准将家属小孩带入实验室。112HIV检测实验室操作制度112四、质管室对各实验室标准物质实施监督检查。114一、剧毒物品必须锁入保险柜,由专人保管。114一、中心所有仪器和试验设备由设备供应科统一管理。115一、检测事故范围:116二、检测事故性质:116三、处理程序:117一、中心“三废”管理工作,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117异议申诉处理规定118一、异议申诉统一由质检科负责受理118六、异议申诉答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118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审核制度118一、保14、密范围:121(四)中心列为保密范围的其它质检文件档案。121(四)中心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保密工作;121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121二、培训内容:121(七)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教育。122三、培训方式:122四、考核:122卫生监测检验规程122一、监测范围122二、监测频次和样品数量122三、样品采集123四、样品检验123附表:1、常规食品样品检测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124二、计量监督管理内容:126(三)负责计量标准器具(包括标准物质)管理及量值溯源。126(五)负责中心计量标准器具的保管及内部量值传递。126第五章 岗位职责类127中心主任职责127一、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按照15、行政领导班子分工,分管相关工作和相关科室。128工会主席职责128一、组织制定工会计划、活动方案、完成工作总结。128七、完成中心党委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128一、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职责128(二)党员及党费管理、党员教育和培训。129(四)负责党风、政风及行业作风建设的计划、组织和实施。129二、工会、计划生育管理岗位职责129(二)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报表资料的统计、保管工作。129(七)配合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审批工作。129三、组织人事管理岗位职责129(一)协助科长、副科长做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129(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职工工资相关的申报审批工作。12916、四、离退休(退养)管理岗位职责129(四)负责办理离休人员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等有关事宜。130(六)管理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开展多种有益的文体活动。130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130(三)负责来往文件和中心内部文件材料的审核、拟办、批办。130二、网络信息管理130三、日常事务处理131四、档案管理、保密131五、文 印131六、司机131(一)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安全驾驶。131财务科岗位职责132一、科长岗位职责132二、财务科主管会计岗位职责132三、财务科出纳(报帐员)岗位职责132四、财务科项目核算会计岗位职责133五、财务科物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133六、科室成本核算17、会计岗位职责133(一)负责中心所有核算科室的内部成本的核算工作。133(三)每月3号前,向科长上报上月科室收支明细报表。133七、财务科收费班长岗位职责133(一)全面负责中心各收费门诊的收费工作。133总务科岗位责任制134一、总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134二、采购员134三、仓贮与发放员134四、综合管理员134五、水电工134六、保卫人员134七、勤杂人员135公共卫生科岗位责任制135一.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135二、外勤工作135(一)负责经常性卫生检测工作,制作检测文书以及卫生学评价;135三、内勤工作135艾滋病防治科岗位责任制135一、艾滋病科科长(副科长)职责135(九)负责18、安排、落实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36二、疫情管理与治疗关怀组136(一)负责收集艾滋病防治、救助有关的基本资料。136三、预防干预组137(五)负责科室仓库、内务管理。137四、监测检验组137(三)定期开展(每周一次)CD4细胞检测工作,确保工作质量。137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37一、所长(副所长)职责137(七)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138二、健康促进组人员岗位职责138(二)负责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工作联系指导;138三、技术室人员岗位职责138四、科教宣传组人员岗位职责138监察审计科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139一、审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139二、物价收费管理岗19、位职责139三、内部审计岗位职责139卫生监测检验科岗位职责139一、卫生监测检验科科长(副科长)职责140(一)负责产品质量新标准的管理。140(三)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质量体系的评审。140二、卫生理化检测组140三、微生物学检测组140四、突发事件处理组140五、其它工作职责140地方病科岗位职责141一、科主任岗位工作职责:141(一)组织本科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完成本科各项任务。141(六)接受分管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141二、实验室岗位职责:141(三)必须自觉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141三、地方病、寄生虫防治岗位职责:120、41四、科室药品、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41预防性健康体检科岗位职责142一、科长(副科长)职责142二、接待室142三、临床检查室142四、功能检查室142五、生化检测室142六、X线透视室142七、肛拭检测室142一、所长(副所长)岗位职责143(七)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43二、内务管理143(一)负责所内信息收发、传递、上报、通知等工作;143三、疾病控制科143(三)承担辖区内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管理工作;143(六)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与指导;143四、计划免疫科143五、消毒杀虫科143免疫规划科岗位职责144一、科长(副科长)职责:144二21、门诊组岗位职责:144(八)根据要求,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免疫效果监测工作。144(十)每月底上报当月疫苗使用量,并申报下月疫苗使用数量计划。144三、免疫规划组岗位职责:144(十五)负责有关文件收、发、登记及中心文件存档工作。145四、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岗位职责:145五、实验组岗位职责:146(二)负责狂犬病、乙肝等疫苗接种后常规检测工作。146急传科岗位职责146一、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146二、疾控组岗位职责:146(七)负责除计划免疫控制疾病外的传染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147(九)收集、整理、分析传染病资料,开展传染病预测、预报工作。147三、实验组岗位职责:147(三)参与科22、室疫情调查,负责标本的收集、检验和送检工作。147(五)协助疾控全年计划的制定。147(七)参与科室各项政策性文件的制定。147四、疫情信息组岗位职责:148综合门诊部岗位职责148一、科长岗位职责:148(一)负责门诊工作人员和业务管理工作;148二、门诊医师岗位职责:148三、注射室岗位职责:148四、药房岗位职责:149(三)办理主任及其他医生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149五、检验科工作人员职责:149(七)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149六、治疗室工作人员职责:149(六)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三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149有害生物防制中心岗位责任制150一、科长(副23、科长)职责:150(六)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50二、科室内部管理岗:150三、现场防制服务岗:150正、副主任医师职责150一、中心办公室155二、监察审计科155三、财务科(项目办)155四、总务科156五、离退休退养干部管理科(工会办公室)156六、急性传染病防制科(襄城、樊城疾病控制所)156七、免疫规划科1571、制定全市免疫预防规划,并组织实施。157八、艾滋病性病防制科1572、分析和预测辖区内艾滋病、性病流行趋势,制定防治技术方案。1574、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管理。157九、慢病寄生虫病防制科158十、皮肤病防制科(门诊部)158十一、卫生监测检验科1582、中毒事件24、的毒物分析与鉴定、毒理学评价。1587、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监测和实验室工作。159十二、预防性健康体检科1591、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申报、校验。159十三、公共卫生科15910、上级业务部门和中心下达的其他指令性工作。159十四、健康教育所159十五、有害生物控制科1601、制定本地区有害生物控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160十六、质量管理科1601、对中心检验工作实行质量管理和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内审;1606、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检验质量投诉和检验事故;1618、完成质量管理和计量认证需求的其他工作。161 第一章 行政业务规章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爱岗敬业 求真务实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坚持25、原则 作风严谨团结协作 诚实守信尊重科学 不断创新精通业务 精益求精举止文明 仪表端庄礼貌待人 热情服务 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第二章 劳动纪律规定第三条 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自觉维护疾控中心的形象。(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时间以门卫拉铃为准,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本职工作,禁止不服从安排的现象发生。(三)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不能出席会议或集体26、活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会议组织者请假,未经批准脱岗者,作旷工处理。在请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或谋取个人私利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兼职和受聘于技术顾问专家(学术、学会兼职等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受聘于营利性企业兼职和做广告性形象代言人,否则解除人事关系。(五)既不请假又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不到岗的视为旷工半天。(六)工作时间内按岗位要求应着装整洁,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上班期间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更不得带宠物进入办公区。(七)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打扑克、下象棋、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一切非中心统一安排的娱27、乐活动,不得高声吵闹,严禁骂人、打架、酗酒闹事。(八)严格按工作程序,科学规范操作,杜绝一切技术事故或责任事故的发生。第三章 请假和考勤考核制度第四条 除法定节假日外,职工因病、因事、因探亲、因产假、因工休假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期限,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先口头请假,3天内补办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五条 审批权限(一)主要领导请假,报市卫生局审批;(二)领导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三)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四)其他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凭28、医疗证明,由科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婚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等休假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请假条须报中心办公室备查。第六条 劳动纪律管理和考核以科室为主,各科室设兼职考勤员1名,负责本科室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第七条 考勤表由中心统一印制,每月将考勤表汇总上报,对违规者及时根据制度执行处罚,次月初向办公室填报本月出勤情况,作为职工工资、奖励工资发放和违纪处理的依据。第八条 考勤表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和补签。考勤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因公出差、进修学习、病假、旷工等),应详细载明。发现弄虚作假的,追究科室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第29、九条 劳动纪律的考核实行中心值班主任负责制,值班主任组织办公室等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抽查时,科室负责人不如实填报科室人员考勤或发现违反纪律者,按本办法有关条款处罚。第四章 假期与待遇第十条 事假职工因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休事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事假1年内累计最多不得超过15天,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15天。事假可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年休假已休完的,要扣发基本工资,日工资标准依据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30、20083号)文件精神,按月工资收入21.75天计算。第十一条 病假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职工病假在2个月之内的,发给原工资(但不得享受绩效工资,下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b、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b、工作年限满10年的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C、工作年限满20年及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上述人员中,获得地厅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病假31、期间工资可提高510%。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职工在病假期间享受上述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无医疗机构证明的视事假处理,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患精神病、癌症者病假待遇同上。第十二条 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可给予婚假。职工的父母(含养父母及因父母双亡抚养其的亲属)、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给予丧假。婚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如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和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对晚婚的职工(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可增加婚假15天。婚丧假不包括节假日。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32、利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需要延期的,参照事假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孕、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一次多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妇女23岁零9个月后生育第1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另外增加产假30天。在其配偶计划生育期间(晚婚)的男职工可给予10天以内的护理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女职工规定产假及男职工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第十四条 探亲假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33、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乘坐汽车、火车)。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退休、退职人员不应享有国务院规定的探亲待遇(离休干部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1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34、的往返车船费)。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但不包括路程假(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按规定可休探亲假的职工,应将探亲假与年休假结合起来,在应享受探亲假的基础上加年休假时间。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每年只能报销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每4年只能报销一次。第十五条 年休假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而采取的每年有组织的分期轮休的制度。各科室应合理安排职工有计划的年休(因工作需要可以分期休假),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要保障35、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休假或休假没有达到规定天数的,中心不再给予相关报酬和补偿。中心工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年休假的权利。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36、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第十六条 其他假因工(公)负伤,依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违纪处理制度第十七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进行处理。情节轻微者,以教育为主,情节较重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理。第十八条 违反劳动纪律,依照下列条款处理:(一) 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现金10元,一年内累计超过2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二)代签、补签到的,每次扣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现金各10元。虚假或逾期填报考勤的,每37、次扣科室负责人和考勤员各现金10元。(三)上班时间做私事,带小孩和无事乱串岗者,每次扣现金5元。(四)外出执行公务或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现金5元。(五)未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上报各种材料、报表及管理数据,逾期未完成或未上报的,扣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现金各10元。(六)中心安排的政治学习、会议及集体活动,迟到者扣现金10元。无故缺席者,按旷工论处。(七)上班时间打扑克、下象棋、炒股、高声吵闹者扣现金10元,酗酒闹事,骂人和打架的,罚款50元,对主要当事人,加倍处罚。性质严重,影响较坏的,给予行政处理。(八)不服从工作安排,属科室负责人责任的,扣科室负责人现金50元,属当事人责任的,扣38、当事人现金50元。给工作带来影响的,并作旷工处理。拒不完成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作待岗处理。(九)当月旷工5天以内(含5天)的,按日平均工资额的2倍按天扣罚(含各种津补贴),该月岗位津贴停发。旷工5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的,停发当月工资及奖金津贴,并作待岗处理。年终考核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处理。(十)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经教育无效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的规定,按程序报批给予辞退处理。(十一)年终统计科室违规考勤人均超过5次,或1个月中人均达139、次以上的科室不能被评为先进科室。第十九条 未经批准无偿占有单位资源从事本单位工作以外活动的,停发在此期间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第二十条 为鼓励中心工作人员举报有关违规现象,中心实行奖励制度,举报一经核实,惩多少奖多少,并对举报人保密。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另行研究制定。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国家若有新的规定则依照新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对处罚不服,可依法定方式解决争议。第二十四条 各科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科室内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奖励40、制度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规定精神,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奖励。一、奖励范围1、对刻苦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并做出显著成效者。2、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3、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免受更大损失,及时发现及控制重大疫情有功者。 4、同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功绩者。5、在工作中受到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6、凡在国家、省、市级杂志公开发表和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及中心学委会评选的优秀论文。7、其他应予以奖励者。8、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行政奖励和物质奖励。二、奖励形式(一)精神奖励:分为表扬、评模、41、推荐上级表彰。(二)物质奖励:给予一次性的奖金,一年进行一次。三、奖励方法:根据业绩和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等级的精神奖励或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也可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同时进行,具体奖额数目由中心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惩罚制度本中心职工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者,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行政处分;(一)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者。(二)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安排,无理取闹,抹牌赌博、打架斗殴、有损本中心声誉者。(四)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五)贪污盗窃公共财物,包庇坏人者。(六)浪费、损害42、公共财物者。(七)泄露国家和本中心机密者。(八)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九)腐化堕落违法乱纪者。(十)其他应当给予惩处的。对职工的行政处罚依情节轻重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留用察看期限为一年。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上述(一)-(十)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可视情节性质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有政策、法规条款的,按政策、法规条款执行。无参照依据,则由中心讨论决定。二、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经济处罚:(一)旷工,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迟到早退,每次扣款10元。(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者,损害公共财物,按造成损43、失的金额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四)无理取闹、漫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次罚50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扣半年至一年奖金。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1、 中心办公室应对网络运行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行为违法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2、中心办公室要对网络运行日志进行有效的保存,以便于对网络违法事件的查处。 3、中心办公室应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4、中心办公室应密切注意网络运行安全,密切关注网络违法案件和不良事件的发展等,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差错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差错事故,保障被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和中44、心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本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错事故,是指因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规范而使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列为差错或事故。第三条 各科室和当事人对发生的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差错事故的事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向中心业务管理职能科室反映,并协助中心学术委员会做好调查、分析和鉴定工作。差错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第四条 实行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五条 差错事故分责任差错事故和技术差错事故。责任差错事故是指工作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或规程等失职行为所致的差45、错事故;技术差错事故是指工作人员因技术操作失当或过失所致的差错事故。第六条 根据给被服务对象和本单位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或损害的程度,差错事故分为三类:一般差错事故:造成的危害较小或范围较窄,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的;中等差错事故:造成了较重的危害,直接影响了被服务对象和本单位的形象和声誉的;严重差错事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给被服务对象和本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差错事故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认定。第二章 差错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七条 凡发生差错事故或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科室负责人在初步核实情况后,应随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中心主任报告。第八条 发生差错事故或事件的科室应指46、定专人妥善保护好现场,做好保全工作,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否则一切后果由科室和责任人负责。因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鉴定。第九条 中心领导接到发生差错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对差错事故的发生原因、后果、责任人、责任性质、责任大小等进行认定,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第十条 根据中心学术委员会调查所得的结论,结合差错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对责任人(或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形成处理决定。第三章 差错事故的认定第十一条差错事故的认定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职责是: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全过程进行调查、47、取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展;调查、确定责任人;对事故性质进行初步认定,确定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初步的调查处理意见。第四章 差错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 确定为差错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职反省、经济处罚、待岗、行政处分等处理。第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或规程,责任轻微,没有造成后果,被认定为一般差错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责任人写出书面检讨。第十四条 被认定为中等差错事故的,具体责任人停职反省,给予记过处分,根据情况予以经济赔偿和处罚。第十五条 被认定为严重差错事故的,根据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待岗、行政处分等处理,并予以经济赔偿和处48、罚。第十六条 发生差错事故责任人所在的科室,应结合差错事故出现的原因,及时在科室内部进行整改,提高职工的警觉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差错事故的再次发生。第十七条 发生中等以上差错事故的责任科室,当年内取消评为先进科室的资格,具体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第十八条 发生医疗纠纷,被市级及以上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根据事故的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九条 发生行政或刑事诉讼的事故,按司法机关裁决处理。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49、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晚婚晚育:1、未婚男女青年职工,必须实行晚婚。晚婚年龄男为25周岁以上,女为23周岁以上。2、已婚男女青年职工,必须实行晚育。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二、避孕节育:1、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若无禁忌症,必须放置宫内节育器。2、有禁忌症不能上节育环者,经妇产科医生证明后,必须采取皮下埋植及其它节育措施。3、必须经中心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示证明方可施行节育手术。三、奖励:1、计划内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一次多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妇女23岁9个月后生育第1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50、规定产假外,另外增加产假30天。在其配偶计划生育期间(晚婚)的男职工可给予10天以内的护理假。2、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3、女职工规定产假及男职工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4、上节育环、皮下埋植的,给予5天休假。5、上节育环及皮下埋植后怀孕做人工流产者(经医院证明)给予30天休假。6、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女职工,连续一年之内未作人工流产者,中心给予适当奖励。7、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日起至满十四周岁止,父母属中心单职工每月发给5元保健费,父母属中心双职工每月发给10元保健费。父母一方属中心职工,另一方无工作者每51、月发给5元保健费。四、惩罚:1、生育小孩后,未采取结扎、上节育环及皮下埋植怀孕后作人工流产者,一年之内作一次人工流产,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当月奖金;一年之内作两次人工流产,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半年奖金。病休按事假处理,所在科室当年不能评为先进科室。2、依法结婚后,虽然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规定,但未经批准或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但未按准生证计划年度而提前生育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留用察看处分。4、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5、不符合收养子女条件收52、养子女的,或者将已有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6、不足法定婚龄或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其他婚外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7、领取独生子女证后计划外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奖励的财物,并按上述规定处罚。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加班(误餐)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加班(误餐)管理和审批程序,控制经费支出,根据劳动法等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加班(误餐)的范围1、发生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2、上级交办或中心安排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限时完成,必须加班才能进行的;53、3、法定节假日值班(周六、周日、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二、加班(误餐)的审批1、发生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和科室安排加班(含周六、周日值班),须经分管领导同意;2、法定节假日值班(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加班费由办公室集中填报。3、常规休息日和节假日值班的(如疫情值班),按补助标准实行定补,由科室集中填报。三、加班(误餐)费用的标准1、加班计算:以天为单位,加班在2-4小时记为半天,5小时以上(含5小时)记为一天。2小时以内不计加班。2、加班费(误餐)标准:在正常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每天20元,属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每天4054、元。四、其他事项1、日常工作职责范围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需要连续加班工作才能完成的,事后由科室安排调休,不享受加班补助。2、出差时(含出差期间加班),按照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同时享受加班补助;3、加班后申请调休或误餐的;不得领取加班费;4、女职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期一般不安排加班;5、加班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或未按程序报批的视为无效加班,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管理暂行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务活动接待用餐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务活55、动用餐接待工作,控制客餐费支出,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一、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范围(一)下列情形的公务活动接待实行桌餐1、省及省以上领导(专家)检查、指导;2、外省及本省同级、同类机构的业务往来和交流;3、在本市举办的省级培训班和工作会议,举办单位需要安排桌餐的; 4、下辖县(市)政府领导、卫生局及疾控中心主要领导前来联系工作,经中心主要领导审核,需要安排桌餐的。(二)下列情形的公务活动接待实行工作餐1、中心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班(指县、市人员参加的); 2、下辖县(市)对口单位的业务往来。二、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地点实行桌餐的公务活动接待,在中心指定接待用餐定点单位,并按照有56、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就餐。实行工作餐的公务活动接待,不指定地点。三、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审批与办理本着从严控制、合理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公务活动接待用餐实行通知单(就餐券)制和分级审批制。用餐的对象必须是与工作有关且因公不能及时返回的。公务活动接待用餐时,须事先到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完善相应手续。1、实行桌餐的公务活动接待,实行包干制,标准在300-500元(含酒水)的,报请中心分管领导审批,超过300元的报请中心主要领导审批。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经办科室(所)须同时填写用餐通知单,内容包括:经办科室及姓名、被接待单位(或姓名职务)、事由、接待地点(餐馆)、接待标准、用餐时间、人数等。中心办公室按照57、用餐通知单载明的事项,安排用餐。属于综合性接待的,由中心办公室办理,属于专项业务工作接待的可由经办科室(所)办理;2、实行工作餐的公务活动接待,由分管领导批准,经办科室(所)办理;3、属专题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的,承办科室(所)须事先列出专项接待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理。四、公务活动接待用餐的标准1、桌餐标准一般在300-500元范围,接待国家、省(含省内同类机构)及外省、市的,用餐标准由主要领导视情况把握;2、工作餐按早餐10元/人、中晚餐20元/人(含陪客人数)的标准;3、工作会议、业务培训按照计划报批的标准执行。同一批客人原则上只接待一次。五、陪客人数的确定公务活动接待用58、餐实行对口接待。桌餐陪客人数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确定,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餐陪客人数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不超过2人;参加专题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用餐的工作人员根据规模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5人。六、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的结算1、桌餐费用由中心支出,中心办公室统一结算;2、工作餐费用计入科室成本支出,由承办科室逐次结算。接待费用结算时,点菜单、派餐单随就餐发票一起入帐。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1、未提供就餐审批凭证的;2、未按程序审批的;3、超出接待范围的;4、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八、禁止出现下列公务活动接待的行为1、严禁同城吃请,在城区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和接受公款接待用餐;2、严禁工作日59、午间饮酒(外事活动及重要节日庆典可备酒水供客人自选);3、严禁本市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4、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5、严禁在参加培训、学习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6、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及违反本规定的餐费。九、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给予以下处理:1、一次违反,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2、一年内第二次违反,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取消本人一切评先资格;3、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单位领导疏于管理,放任自流,屡查屡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4、公款吃喝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十、公务60、活动接待费用的审计监督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为落实本规定的责任人。中层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中心办公室和经办科室要规范执行接待费标准,财务科要实行严格预算,在核定的标准内报销相关费用,监察审计科要加强对接待费的审计监督,并在一定范围定期公布接待费开支和专项审计情况。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车,增强司机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车辆使用效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各项工作,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车辆管理制度(一)实行“一统三定”的管理方式,即: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部分车辆定科使用,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二61、)车辆由中心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加强民主监督。每季度公布每辆车行车公里数,油料消耗及其它消费性开支,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中心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派车,统筹安排,并开具出车通知,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和报销各种费用。(四)长途出车(指襄城、樊城、高新、襄阳区以外的区域),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能安排出车。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出车;否则,拒报出车期间费用,并追究司机责任。(五)围绕中心工作,优先保证业务用车。实行司机节假日值班制。除出差外,车辆不准在外过夜;确因工作需要,定科使用的车辆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车辆由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为保证工作的有序性,中心每天必须保证有1辆车作为应急62、处理之用,车、人轮流值班,出差后有人顶替,下县或长途应轮流派换,以保证司机有足够的休息。(六)车辆年检年审,司机应提前3天报管理人员,并自行办理除保险以外的其他手续。(七)定科使用的车辆及司机,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办公室管理为主,科室负责司机的考勤、考核及车辆使用安排。二、车辆使用制度(一)用车条件1、领导工作用车。2、专项检查与集体活动用车。省、市级检查;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其他大型集体活动、会议。3、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用车。4、到市郊(正常工作用车)及县(市)开展工作用车。5、其他情况用车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分配给有关科室的车辆,由使用科室自行安排。超出工作范围用车,报分管领导审批,63、否则,司机有权拒绝出车。(二)派车程序1、申请:上班时间,需用车的科室一般须提前一天到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用车经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同意,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2、审批:中心办公室遵循中心用车、业务用车和先急后缓、先来后到的原则,合理安排,统一调度。 定科使用的车辆,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工作时,由科室统一安排使用,因工作需要出市区或出差时,必须取得中心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后,方可出车,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用车的,报分管领导批准。3、外单位借用车辆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批。三、车辆维修制度(一)坚持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制度。凡需修理的车辆,由司机填写车辆送修单,经车辆管理人员检查同意,报分管领64、导签批后,由车辆管理人员、司机本人一同去确认维修项目与费用。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分管领导签批,费用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签批。(二)坚持主车司机候车监修制度。车辆隐蔽部位维修主车司机必须监修。更换配件须将旧件收回。修复后,由司机检查试车,在修理单上核对所修项目并签字。(三)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由车辆管理人员对现有车辆进行维修档案建档,维修一次登记一次,实行一车一档,年终中心办公室归档。 (四)维修费用统一结算,维修车辆由司机检查试车合格后,由财务科、中心办公室凭修理单组织结算。四、车辆加油制度(一)在市内加油时,司机应先通知中心办公室,由车辆管理人员跟车加油,必须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65、每次加油后司机要在加油回执上签字。未履行手续的费用,不予结算。(二)出差或特殊情况,车辆需加油时,司机应要求同行人员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五、费用报销制度(一)各种票据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在票据上注明时间、事由、并签上自己的姓名、车号。(二)各种票据不得弄虚作假,多报销,如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过路、过桥费及出车补助须凭派车单据实报销,出差时加油、维修等费用须凭使用者签字和派车单据实报销。(三)长途出车补助随用车科室报销。(四)市区出车补助每月集中报销。六、司机职责(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车途中,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私自带人、私自交由他人驾驶,禁止酒后驾车或私自出车,否则在66、行车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机本人负责,情节严重者,停止驾驶。(二)车辆平时非公用时必须停在院内规定位置,不得停放院外。(三)年审由司机按时办理。(四)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自身无能力和条件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按程序进行检修。(五)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上班时间未出车者,一律在指定的办公室内活动,接到派车单后立即出车,有事提前一天请假。(六)坚持对车辆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运转状态,禁止病车上路。(七)车辆因年审和其它规费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司机本人承担(因车辆保险未及时办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辆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七、司机补助及标准(67、一)司机属特殊工种,除享受中心规定的福利、补贴外,每季度发1条毛巾、每月发1条肥皂、1袋洗衣粉、1双线手套。(二)补贴由定补与差补组成。定补每月110元(60元市内交通补助、50元电话补助),由财务科随工资统一发放;出差补助按15元/天,由用车人统一据实填报,按财务审批程序凭派车单报销(正常工作时间到各城区所辖乡镇开展工作,不作为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按加班计算)。(三)加班补助是指正常工作以外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给予加班补助。加班次数以中心办公室派车为准。加班补助含周六、周日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早、中、晚休息时间的补助,节日值班或加班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单独发放补助。每次加班完以后,由司机当68、场填写车辆加班行车记录(见附表,必须注明出车事由、出车地点、起止时间、累计时间等事项),并由用车人当场签字确认,月底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车辆管理人员共同审核,于次月5日前交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按财务报销程序统一审批发放。(四)加班按小时数累计计算,当天连续加班6个小时以上或夜晚24时至凌晨5时时间段加班的,按1天补助标准发放;单次出车不足6个小时,实行累计计算,达到6个小时后,按1天补助标准发放。(五)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加班按10元/天,周六、周日加班按15元/天,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值班、加班按20元/天的标准发放补助。八、奖惩(一)为节约油耗,培养司机勤俭节约的意识,69、年初由中心领导、中心办公室、各科室、车辆管理人员和全体司机,根据各车型百公里耗油量和各车车况制定出合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每月进行审核,超出部分由司机承担30%,节余的按节余部分50%奖励司机本人。(二)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1年内未发生任何事故者,年底一次性奖励500元(司机安全奖)。对于违章罚款的,由司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三)未经批准或无派车单的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盗或出现交通事故者,司机承担损失的全部责任。(四)经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造成车辆被盗或出现交通事故者,司机和使用者各承担50%的总损失费用。九、其他规定(一)违反交通法规,其罚款由司机承担。(二)在交通事故中如无驾驶员责任,70、按正常规定处理,在交通事故中如有驾驶员责任,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其余全部由事故驾驶员承担。司机因事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三)定科使用的车辆,车辆各种费用由科室承担。中心急需用车,由办公室与科室协商解决。人员、车辆、车辆耗油及维修由中心统一承担,单次超过3000元的大修按中心、科6:4比例计入科室成本,司机工资待遇及各种补助由疾控中心承担。(四)中心办公室每季度分别对各车辆核查1次里程数据,财务科每季度计算出油耗、维修、路桥等费用详细情况,实行每季度张榜公布。(五)车辆辅助用品更换。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中心办公室核实后,报请中心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更换。(六)本71、办法未尽事宜及有关重大事项由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制度一、党委(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委会每月20日召开,支委会每月25日召开。二、党代会半年一次;支部大会一季度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一次;党内生活会半年一次。三、主任办公会:每星期一下午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主要领导可决定随时召开,互通情报,讨论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四、中心办公会:每周五下午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总结部署工作,研究解决中心有关重大事宜,会前各科室需要提交中心办公会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将提案交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决议要有记录,并由办公室督促检查72、落实。五、职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及中心的重要决议,总结、布置工作、表扬好人好事等。六、科务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科室负责人主持,传达中心办公会精神,小结科室工作,讨论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分析前段业务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七、民主生活会:以科室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八、职代会:每年2月下旬召开,审议上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会工作、财务工作、总结和审议,修订有关制度,讨论通过有关重大事项。九、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重点研究人员培训,学术活动安排,论文评选,职工晋级晋升综73、合考核。 “议事”“说事”制度为推进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稳定和谐的疾控文化,努力为职工搭建一个参与中心管理的平台,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组织、搭建平台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仁连同志为组长,主任李少平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工会办设立接待室,固定专人负责接待、交流,作好记录,建立“议事”“说事”台帐,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下午为“议事”、“说事”接待日,由值周领导主持和接待,定期整理向中心党委、行政提交报告。在“说事”中应做到: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人,一杯开水暖人,一句知心话感人,满腔热情待人,使职工敢说,愿意说,坦诚的说,知心的74、说,没有顾虑的说,什么都可以说,畅所欲言,通过这个形式和平台把干部、职工置于一个平等地位,拉近距离,密切关系,沟通感情,让干部受教育,营造一个和谐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 二、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议事”“说事”制度落到实处一是畅通渠道,公开“说事”;二是书面“说”与电话“说”,三是请到“说”与登门“说”。保证职工能及时反映问题。通过“说事”畅通职工说理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的快速反应机制,使问题得以及时妥善处置,好的建议能得到及时采纳,筑牢中心各项工作稳定和谐第一道防线。三、落实责任,分类理事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分类登记,认真梳理,妥善处置。简单的事及时办,常规的事常规办,75、急难的事特殊办,重大的事集中办,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民主决策有关程序限期办理。通过“议事”“说事”把了解到职工所思、所盼、所说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时间、责任人,确保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属于单位共性的问题在中层干部会上进行反馈,属于个人问题的,向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进行个别反馈。四、实行民主决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小事及时议,难事重点议,大事必须议,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把政策交给职工,把家底亮给职工,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从而调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76、决,解决问题要让职工看得见,感受到诚意,使他们满意和理解,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在困难面前共克时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和谐发展。五、加强民主监督,维护群众权益要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监督权,要摆正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说事”广纳民谏,议事集中民智,干事集中民力,评事维护民权。职工是问题的提出者,又是解决问题的参谋者,还是办事结果的监督者。实现职工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通过职工“说事”“议事”,干部“干事”“理事”,让职工有苦能诉,有理能讲,有话能说,大事能参与,从而推倒干群之间的“隔心墙”架起“连心桥”。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职工树立主人感、责任感和自豪感,才77、能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保证党委、行政决策、目标、措施“得民心”“顺民意”。学习制度一、学习的分类及形式(一)学习的分类:1、政治学习。政治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等。2、业务学习。业务学习包括专门业务知识学习和外出业务技能培训。3、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各种函授学习和干部培训等。(二)学习的形式1、集中学习;2、分散学习;3、派出学习;4、自学。二、学习的组织实施(一)学习的内容及形式由中心领导确定,学习资料健康教育所负责落实。(二)集中学习由中心党委、健康教育所组织实施。(三)分散学习由各科室组织实施。(四)派出学习由中心领导确定。78、(五)自学一般由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自行安排,也可由中心领导指定学习内容。三、学习的考核和奖惩(一)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考勤,缺勤的按考勤制度处理。(二)分散学习由科室考勤并作好学习记录,不合格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三)自学要有心得,派出学习要有考察报告,纳入年终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四)凡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文章的,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四、学习经费(一)全中心性的学习经费由中心统筹开支;(二)工作人员的在职学习经费原则上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学习成绩突出的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业务学习制度一、专业、行管、后勤等科室(所)的业务学习,原则上79、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二、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办公室。 三、全中心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四、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五、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中心、科(所)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80、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所有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系统的网络管理培训方能进行网络管理工作。 2、严禁将本科室的网络管理工作交由非本中心人员管理。 3、对于网络管理不善的科室,将对网络管理员进行重新培训,在此期间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4、中心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参加公安机关规定的网络安全教育。 5、中心网络安全委员会应对各部门安全员进行定时安全教育,以提高安全意识。 6、科室网络安全员要对本科网络用户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所有上网人员的素质。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省卫生厅、市政府及市卫生局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为增加中心政务81、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办事,强化对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卫生政务信息,是指中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制定、获得或拥有的相关信息。第三条 拥有或保存卫生政务信息的各有关科室是卫生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得卫生政务信息的权利。第四条 政务公开工作由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和协调,各科室齐抓共管,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中心纪委依照其职能监督本细则的实施。第五条 除法律82、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外,卫生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守合法、及时、真实和便民的原则。第六条 公开卫生政务信息的各科室根据本细则提供卫生政务信息,不得收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章 公开内容第七条 中心根据疾控中心的工作职能,确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卫生政务信息:(一)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含投诉)、廉政制度、人事任免、行政监督、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服务承诺等;(二)审批事项类:包括与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卫生相关的卫生技术服务的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及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时限等;(三)单位发布需社会周83、知的通知、公告;(四)单位工作动态简报、报道;(五)工作总结、行业统计资料;(六)业务数据便民查询类:内容主要公布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页(http:/www.*);(七)单位行业信息类:包括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疾病控制信息、健康教育知识等。(八)中心认为应向社会予以公开的其他卫生政务信息。第八条 下列卫生政务信息,应当实行内部公开:(一)中心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转业军人安置情况;工作人员奖惩情况;(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中心财务内部审计情况;(四)中心职工管理情况;(五)中心内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六)中心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基建项目和装修84、工程结算情况;物质采购情况;(七)重要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八)中心认为应予内部公开的其他卫生政务信息。第三章 公开方式第九条 依据本细则向社会主动公开卫生政务信息的,可以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公示牌、橱窗等,以及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对外公开;(二)对内公开内容通过内部文件、公示栏、公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开。第四章 公开程序第十条 对上述需要公开的卫生政务信息内容,由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提出书面意见,中心办公室审核,领导审签后,通过相应方式进行公开。各科室要及时收集和反馈意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政85、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第五章 公开监督第十一条 通过下列方式对卫生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一)中心办公室监察审计科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通报;(二)通过行风评议、民意测评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心卫生政务公开的意见;(三)设立卫生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行为。第十二条 公开的卫生政务信息,与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方案相悖的,中心办公室有权责令其限期更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细则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86、管理暂行规定及公安和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运行,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网络安全与管理组织制度 为加强中心网络管理,保障网络畅通,杜绝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的安全和管理职能。(一)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 中心主任副组长:中心分管领导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网络管理人员(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中心分管领导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各科室系统管理员及安全员二、网络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度 (一)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网络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 2、制订并监督执行87、网络运行的有关制度。 3、定期检查网络系统的管理状况、网络应用软件的实施效果。 4、处理网络运行管理当中的有关问题。 5、提出网络信息发布的原则、栏目及内容的指导意见,监督、审核网络信息发布内容。 6、制订网络管理人员教育与培训的计划。 7、制订网络科研工作规划。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网络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计划。 2、确定网络内重点防护及隔离科室名单。 3、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 4、检查并组织对网络黑客攻击的防范。 5、检查并组织对网络病毒的防范和清除。 6、监督违法案件报告与协查制度的实施。 7、监督、检查非法及不良信息的流入与流出。 (三)各科室系统管理员及安全88、员职责 1、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全中心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措施的设计与实施;中心网站建设、网页维护更新;电子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上网发布、OA办公系统的应用;负责湖北省卫生厅集群办公系统应用;协助急性传染病防制科、艾滋病性病防制科进行疫情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各种统计资料的填报、分析和利用;2、科室系统管理员职责负责各科室专业应用软件的数据录入、上传工作对本科室网络的规划与设计提出建议。及时提供科室上网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 协助中心办公室进行网络维护。 协助中心办公室进行网络应用教育与培训。 本科室网络安全、保密措施的设计与实施 本科室违法案件89、报告与协助查处。 网络运行不良情况报告。 网络安全漏洞报告。 计算机数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计算机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加强计算机规范操作,保障计算机安全运行。各科室计算机数据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计算机数据管理工作,保障计算机数据的安全运行。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中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做到目录清细、分类合理、避免杂乱无章、随意乱放。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应用程序及数据以及重要文件,尽量放在除C盘以外的盘中,禁止将重要资料放在桌面90、,以避免因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C盘数据的丢失。第三条 做好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工作。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保证系统发生故障时,数据能够快速、安全恢复。所有备份数据不得更改。重要电子数据除备份到硬盘其他目录中外,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备份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做到集中和异地双备份保存,即科室存放一份,办公室(信息中心)集中存放一份。重要数据还应每月刻光盘备份。资料较多且重要的科室,如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健教所、免疫规划科、疫情室等,配备刻录机,自行备份,资料较少的科室,定期整理后,上传至信息中心进行统一刻录备份。第四条 妥善保存备份介质,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光盘,应每年进行一次以上检查91、,以防止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损失。 第五条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安全设施。第六条 加强计算机数据保密工作,防止计算机泄密。计算机数据中涉及国家和行业秘密的信息应采取技术加密、保密措施,并编制操作密码,任何人不得泄露操作密码。操作密码要定期更改。如发现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第七条 加强计算机病毒防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病毒防范意识,安装一92、些保护电脑的软件工具,如卡巴斯基、安全卫士360,防火墙等,定期进行病毒的查杀,做好防病毒系统的升级工作,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数据存储计算机上安装新软件,确实工作需要安装的,要经过领导批准、信息中心鉴定审核。第八条 除负责硬件维护的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以避免因维修不当造成数据的丢失。 第九条 责任追究。凡发现由于违章操作、保管不当、擅自拆卸、安装硬件和违规使用电气设备,造成计算机硬件的损坏或丢失,从而导致数据丢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科室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将采取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等方式93、对责任人及科室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一、中心网络是科研和办公的承载媒体,网上的信息主要围绕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和党务建设等而发布。在网上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任何反动,黄赌毒等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网上发布,如有违反将追查发布者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各科室在中心网页上发布对外信息,均应先送交中心办公室预审后,报中心领导签批。 未经许可擅自发布的将追查发布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发布有害信息的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在网站的电子公告版或聊天室发布信息或进行电子交流时,严禁发布违反我国宪法94、和法律的言论,严禁任何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文明不友好的言论,严禁对某人某事进行人身攻击和无理谩骂,并严格遵守所在信息站点的其他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有关责任并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各科室在中心网上发布的公开信息均应进行有效记录,并且至少应保留三个月的信息发布记录,以备核查。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一、中心网是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办公之用的媒体,信息中心必须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审查和监视。 二、中心办公室必须定时对已发布的合法信息进行有效的安全监视,以确保运行安全,信息不受外来的非法攻击。 三、中心办公室应将每次新近发布信息进行有效的备份,以便95、在网络运行故障时进行有效的恢复。 四、中心办公室应将已发布信息的原件进行存档。 五、各上网科室应严格上网制度,对各上网终端实行责任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网络,禁止利用网络浏览,保存反动以及黄赌毒等违法信息,一经查处,中断网络连接,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中心办公室应当对网络运行进行随时监控,对网上不良信息及时进行清除,对网上的不良行为及时处理,以保证网络的良好运行。 计划总结工作制度一、工作计划应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和“全国疾病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二、计划由各科室提出,交办公室综合整理,经中心领导签字后交中心办公室印发执行。三、96、对主任办公会同意实施的年度计划,各科室必须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做出工作重点和月安排,把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书面报中心备查。四、工作计划内容不得擅自改动,确需增减和变动的项目要报中心分管主任批准。五、计划执行情况按月作出小结,每半年在科室自查的基础上,由中心综合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六、各科室每年6月15日前交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重点,11月30日前交当年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计划。七、年度工作总结有关数据统计时限为上一年12月1日当年11月30日。八、中心办公室收集综合整理科室、所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以及次年工作计划,交中心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打印上报9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领导机构,发县(市、区)疾控中心。九、全中心年度计划应于每年元月底前,年度工作总结于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档案安全保管制度为完善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一、对所负责保管的档案,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库房建筑、使用设备和技术管理三结合的办法,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保存时间。二、配备规范的存放档案及档案箱柜并进行科学分类、排列和编目,便于查找。三、保持档案及档案装具、库房设备整洁,做到无尘、无霉变、无虫蛀、无鼠害和无杂物堆放等,档案库房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对档案的收集(进)、移出、保管、利98、用等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统计工作,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五、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及保管状况,每年核对档案数量1次,做到数字准确、帐目与实体相符,对破损和变质档案要及时修复和复制,发现问题层级报告,并认真进行处理和做好记录。六、建立全宗卷,积累存贮全宗单位档案的立卷情况说明、鉴定报告、销毁清册、交接凭证、检查记录和全宗介绍等材料。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是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根据,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为了既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应有作用,又能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查找、调卷,99、提供利用工作和督促借阅签字手续,退还档案、资料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注销。二、凡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档案资料借阅登记册的栏目进行登记。本单位人员借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工作人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档案,需经本单位领导或档案室负责人同意才能查阅,借阅本业务范围的档案、资料期限1周,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延长档案资料的期限。借阅档案、资料不得转借他人。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档案范围、内容、时间)。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档案资料不得外借。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严禁撕毁、折叠、污损、折散、抽出或剪裁档案、资料,不准在文件资料上划线、圈100、点、打叉、涂改、阅览档案资料时严禁抽烟、喝水、吃食物。五、借阅者摘录档案材料,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同意;复印、拍摄档案资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填写登记表;经批准摘录、复印的档案材料须加盖档摘录、复印专用印章才能带出档案室,档案材料用完退回档案室处理。六、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或上级主管机关的直接授权和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七、借阅者要在阅览室览档案,不准把档案材料带出阅览室外或私下自行交换阅读。八、借阅档案人员利用工作结束后,应主动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把利用情况反馈给档案馆。九、凡违反借阅规定,造成损失者,按照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理。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10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已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1次鉴定的年限算起。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102、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七、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八、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保密制度 一、不该说的秘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下同)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103、不记。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二、不办手续不传递秘密文件、资料。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将秘密文件、资料给家属、子女等不应知者阅读。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六、不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七、不私自传抄、录制中央及省的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八、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九、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十、不用普遍邮件发秘密文件、资料。十一、不向不应知者介绍科研和生产的技术秘密。十二、不向外国投寄未经审批的涉密的文件、稿件;不擅自向国外提供内部书刊、杂志和非公开工艺、技术、决窍。十104、三、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十四、不隐瞒失、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保持库房的规范和整洁,根据档案管理工作通则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一、库存档案要以全宗为单位存放,并绘制存放地点示意图。二、档案库房实行专人负责,库房和箱柜锁匙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库房。三、做好库存档案、资料的统计工作、对库藏的档案资料的全宗目录、案卷数量等统计数据要建立台帐,做到记录及时、准确。四、档案箱柜要设有箱柜指引卡,注明存放档案的年度、案卷起止号等,以便查找。五、凡接收进库档案、资料,必须认真与目录核对、清点105、准确,对进库的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和科学排架;调阅档案、资料要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收回借出档案、资料要及时检查和放回原位。进库或调卷时要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对档案的人为和机械磨损。六、对库房档案的数量、质量、保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清点,发现虫、霉问题及时向馆长报告和处理。七、每天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控和记录,根据需要调节档案库房温湿度保持在规定指标范围内。温湿度监控记录月度进行月度综合分析,年度进行年度分析,并进行数据归档。八、每天巡查库房的消防安全设施、电器电路等,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九、库房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艾滋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为做好艾滋病管理,确保艾106、滋病防治资料有序存放,保密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一、实行档案专柜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档案资料。二、建立密码档案目录。HIV/AIDS个案资料(文字及电子版)必须经密码转换,非专业人员不得破译密码。三、建立系统档案目录。按照档案资料内容分类存放,编制目录,做到随时方便资料查找。四、实行借阅审批登记制度。档案资料、文件借阅,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五、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所有档案资料一律不准复制外传。财务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一、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107、务管理领导小组(一)人员组成由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组 长:中心主任副组长:中心纪委书记、中心副主任成 员:财务科、办公室、总务科、审计科等科室负责人(二)职责1、负责监督本单位财务预算计划的执行,对中心财务管理定期研究、检查、总结,定期向中心领导报告。2、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3、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监督和指导中心的会计核算工作,协调会计核算业务之间的关系。4、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事业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督促各项增收节支措施的实施。5、研究、分析、查找中心财务管理工108、作中的不足及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和办法,消除隐患,弥补不足,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二、收入管理收入是指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专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管理办法:(一)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多收、少收,不得巧立名目收费。新增加的收费项目应及时报批。(二)单位的一切经济收入由中心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科室取的收入必须及时缴存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不得私自截留、挪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小金库。(三)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折扣、109、折让收入,必须交财务科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各科室和个人私自收取回扣,一经发现,视同贪污受贿。(四)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卫生部的文件规定,中心事业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由中心财务科统一领购,集中保管。(五)各业务科室在开展活动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业务收入属门诊部分的,一律在门诊收费处交费;其余部分,在财务科出纳室交费,各收入款项应于当日送存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六)加强收入的核算管理。财务科应按照医疗财务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全部收入。不得隐瞒和转移收入,否则,一经发现,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三、支出管理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它活动中110、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支出管理是中心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强支出管理是保证疾控中心事业计划的顺利完成,杜绝铺张浪费的有效手段。(一)支出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办理违法、违纪、违规、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2、贯彻勤俭节约办事业的方针,严格在批准的计划、计算范围内使用资金,不办理无计划、超预算的开支。3、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划清渠道使用资金,努力压缩非业务性支出。4、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是:以业务为中心,在确保疾病控制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保职工工资。5、报批程序:经办人签字并写明支出事项(或原因)科室负责人签字审111、定财务科长签批分管领导签字审定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到财务科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按审批权限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和中心主任签批。 对于学术活动费、差旅费等票据较多,填报比较复杂的报销事项,报销人需先到财务科出纳室领取规定格式的报销单及票据粘贴单,并在财务科负责人或出纳人员的指导下粘贴好有关单据,填好报销单,然后,才能办理报批手续,对于购置大型仪器、建筑维修等金额比较大的项目要实行先审后报。6、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单据,如:财政部门监制的的收据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等,不合规、不合法的单据,如白条等,财务科有权拒绝报销。(二)支出管理办法1、凡开展业务112、活动所需支出,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各负责科室具体承办,记入科室成本。2、教学、科研所需支出,由各相关科室具体承办,科教科审核并建帐。3、凡属中心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试剂由总务科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其他科室不得自行采购。4、办公设备、清洁用具、五金交电、家具及各种维修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统一由总务科采购、发放,其他科室不得自行采购。5、各种专业设备的添置,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总务科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后,拟定采购计划书,经中心分管主任审定,呈中心主任签批后,总务科方可将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6、职工借支的管理(1)职工在单位借支公款,只限于因公需要。个人不得随意因私借支公113、款。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中心主任签字同意。(2)各类人员出差借支,凭有关会议(培训)通知,到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借支审批权限:借款金额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由中心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科负责人审批。(3)出差人员返回后,7天内必须结清借款,无特殊情况,超过30天未结清借款的,按欠款金额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并在工资中直接扣除。长期拖欠的,停发工资抵扣借款,并在中心通报批评。(4)采购人员应经常清理本人所经手的借支款,对于尚未结清的欠款去向,应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催结。采购人员调换工作岗位之前,必须办理好欠款的结算(或移交)手续,否则,不能到任新岗位。(5)收费人员、车114、辆驾驶员以及其他借支周转金的人员,均应妥善保管好周转金,因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的,换岗前必须自觉到财务科经结清周转金,否则,不能到任新岗位。7、差旅费报销规定(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目前实际,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暂定为:特区每天不超过120元/人,武汉及其他省会城市每天不超过80元/人,下辖各县市每天不超过60元/人。全球基金项目出差住宿标准为120元/天/人。实际住宿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据实报销;超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对参加会议或培训班,有文件指定住宿宾馆的,必须在指定宾馆住宿,其住宿标准按会议(培训班)据实报销,在报销差旅费时须附会议(培训)通知的复印件。(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115、不分职务每人每天发给市内交通补助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的,如携带有较重物品可享受两次的士政策,但不再享受交通补贴。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享受交通补助费。(3)工作人员到市辖各县(市)、区出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经中心主任批准,交通费据实报销。(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5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一般不得在外公款招待,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中心主任。(6)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的,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8、学116、术活动的管理(1)个人参加省外学术会议、学术研讨会的,负担会务费、资料费的20%。(2)参加学术活动期间,无论是否会议安排的旅游(或以参观、考察为名的旅游)费用一律自理。借故绕道的,不予报销绕道路费及相关差旅费。除因特殊情况,经过中心主任事先批准的以外,凡乘坐飞机、火车软卧的,按火车硬卧票价报销,多余票款及相关费用(如保险费等)一律由个人负担。(3)职工在国家认可的杂志上发表论文,中心报销版面费的2/3,不报销审稿费和邮寄费。9、办公用品管理(1)各疾控、监督、机关、后勤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科统一购置,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采购。(2)各科室需要领取办公用品的,必须填写请领单由主任签字117、后,指定专人到总务科领取,一律不准临时工单独领取。(3)各科室领用的办公用品记入该科室成本。10、各类公务接待和慰问,一律由中心办公室办理。11、其他支出事项的管理参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四、资产管理中心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药品、疫苗、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实物资产,也包括货币资金及无形资产。防疫中心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中心有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合理、节约和有效使用。1、中心的一切财产物资都应视同货币资金管理,防止“重钱轻物”。2、建立财产物资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各物资管理部门、各使用科室应妥善保管其科内存放或使用的财产物资,负责日常118、保养维护。中心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保管使用分别是财产物资的一、二、三级管理责任人,各级管理责任人应对其保管或分管的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合理、有效使用负责。3、建立“三帐一卡”的财务管理制度。“三帐”是指财务部门建立的各类财产物资总分类帐及一级明细分类帐,物资管理部门设立的各类物资的在库、在用(仅指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应详细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规格、型号、收、发、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一卡”是指仓库建立的财产物资登记卡,以及各使用科室建立的在用固定资产台帐(卡)。仓库建立的财产物资登记卡应详细登记每种财产物资的规格、型号、收、发、结存数量;各使用科室建立的在用固定资产台帐(卡)应119、详细登记各固定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领用日期、单价、产地、保管状况、使用(保管)人等。各类财产物资的“三帐一卡”均应与实物核对相符。4、实行定期盘点制度。对财产物资定期盘点,盘点前相关部门应做好准备工作,结清帐目,盘点期间尽量停止一切物资流动,每年年终盘点时,由各中心分管领导、财务及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仓库保管员参加,以加强盘点的严肃性及发挥财务监督使用。对于查出的问题,在中心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由各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协助,查明问题原因。盘点结果报中心主任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5、设备、器械的维修管理各科室应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一般性的维修,由总务科通知有关修理部120、门承担。各维修人员应加强业务技术学习,争取做到技术好、业务精。本中心解决不了的维修项目,可请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支付时,必须由二名以上的经手人签字(使用科室、物资管理部门各一人),支付维修材料费用时,发票上必须注明所用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6、报损管理固定资产的报损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报批。需报损时,由各使用科室具体保管(或使用)人员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5000元以上设备还需填写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报损单及申请报告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物资部门签署意见后,再依据报损金额的大小报批。标准如下:金 额 范 围审 批 领 导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中心分管主任1000元以上121、(含1000元)中心主任经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的报损方为有效,报损单及申请报告均交财务科作为记帐依据。凡属人为损坏的,根据情节由相关人员赔偿。7、报损的固定资产或其配件、部件,各个物资管理部门作好回收、变价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变价收入一律上缴中心财务科,否则视作贪污。8、无形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誉等,“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个名称属本中心专有,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滥用,不得借作商品生产经营招牌等。本中心职工职务发明成果属于中心的无形资产,科室、个人无权私自转让,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职工工资、奖金及福122、利发放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及福利,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和财经制度,不擅自扩大津贴、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1、工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政策。办公室负责政策的掌握、落实,财务科负责工资的计算和发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2、职工医药费。本中心职工(含离休退休职工,不含临时工)统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本中心职工在门诊或中心就诊,均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3、加班费。各科室应严格按照中心办公室核定的标准及数量享受加班费。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领取加班费,但是不再享受误餐,各科定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加班,不得虚报冒领,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分123、管中心主任同意,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领取。4、其他福利、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发放。项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市疾病控制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卫生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为提高我市公共卫生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级财政安排的用于补助我单位完成特定卫生工作任124、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的资金。第三条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立项、专款、专帐、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核算。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对中央和省、市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资金用途和程序使用。对中央和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已经指定用途的,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没有明确指定用途的,要按照项目要求,首先制订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附后),经中心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论证后,按管理权限和分工进行审批,审批后的项目建议书应报财务、审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五条 项目财务核算的管理。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对所有的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帐、专户125、和专人管理。每一个项目均建立相应的总帐,收入、支出明细帐、固定资产和物品材料帐。按照项目核算的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第六条 项目财务人员要及时查询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并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及时记帐。第七条 对于使用项目资金举办的会议、培训班等费用支出,要有详细的预算、通知、日程表、签到册、小结和费用结算清单。第八条 对利用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和购置的项目物品,要建立严格的入库、领用制度,入库和领用单据填写真实、准确和完整。项目固定资产要建立辅助帐,严禁项目资产挪做他用。第九条 按月填报项目资金活动报表(报表样本附后),及时报送至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第十条 监察审计科定期开展项目资金和项目126、物资使用的监察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对于不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要督促纠正或提出处理意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事业性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心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预防性体检、相关疾病防治、预防接种及预防性生物制品、预防接种运转费、疫情处理、卫生监测费、预防接种证工本费、委托性技术服务费等。第三条 中心事业性收费一律纳入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科室(所)及个人不得现场执收,不得截留和坐收坐支。第四条 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任何科室(所)和个人不得制定收费项目127、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变相或重复收费。第五条 收费人员必须严格、规范、标准使用收费票据,并及时购领、核销票据。其他科室(所)和人员严禁使用收费票据。第六条 提供服务收费科室(所)必须认真准确填写“收费清单”,填写项目清楚、详细、准确明晰。收费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科(所)留存,一份审计财务备查。第七条 实施服务收费时必须向被服务对象出示相关证件,宣传政策法规和收费依据。做到亮证收费,收费透明。第八条 中心事业性收费,一要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二要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128、。第九条 进企业、学校、医院收费,严格执行“一证一书一卡”制度。“一证”指收费许可证,“一书”指收费批准通知书,“一卡”指缴费登记卡。第十条 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价格管理。采购人员每采购一批预防性生物制品,须向供货单位索取有物价部门备案签章的价格表,连同购货清单、入库验收单报送审计科壹份。审计科根据有关政策制订零售和批发价格,通知相关科(所)执行。第十一条 相关疾病诊治收费涉及到医疗收费价格,参照湖北省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地医疗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委托性技术服务收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由委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卫生监测收费,严格按照检测的样129、品、项目、方法、数量、频次,依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第十四条 中心举办的短期培训班须提前15天申请,持办班文件依据报市政府审批,物价、财政部门对办班时间、规模、内容、支出费用进行审核后,核定培训收费标准。第十五条 对持有下岗失业优待证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服务的被服务对象,免收预防性健康体检费和卫生监测费。服务科(所)填好免收人员、免收项目金额的登记,并将免收情况及优待证报审计科核准、备案。第十六条 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特困企业执行减免优惠政策。由被服务对象向提供服务科(所)写出书面申请,服务科(所)提出减免优惠意见,报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审计科和服务科(所)承办落实,否则按擅自减免处130、理。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严禁到被服务单位“吃”、“拿”、“卡”、“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单位形象。第十八条 对违反上述收费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疾控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疾控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疾控中心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中心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第二章 131、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第四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132、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第八条 中心及部门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第三章 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部门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第四章 内部审计职责133、与任务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五)审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开展固定资产购置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对药品、试剂等易耗品,每半年进行一次审计,做到帐物、帐耗、帐实相符;(七)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八)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九)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中心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134、报告。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第五章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二)参加本中心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审计工作;(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六135、)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八)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部门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部门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第十六条 本中心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一)136、根据本中心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部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应当执行;(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137、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七)内部审计机构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中心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部门138、和人员,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中心财务管理流程图总务科箭头线条示意:例:中心领导记帐员中心财务科审核员供应商协作单位劳务提供者社会项目、科研协作项目单位支付令拨款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行政后勤其他科室项目办健教所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能科室性艾中心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出纳员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用款申请到帐通知会计报表中心财务组织结构图中心领导层业务部门职能部门财务科网点会计、出纳基层单位会计行政后勤及个人业务部门及个人科长主管财务协管&督导主管会计银行出纳审核员现金出纳线条箭头示意:财务组织外关系:财务组织内关系水电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中心水电管理,杜绝浪费,节约支出,规范使用行为,特制定如下管139、理制度。 一、单位职工、家属及在中心内居住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用水、用电有关规定,爱护公共水电设备,禁止乱接、乱装、乱拆、偷用水电现象,自觉按规定缴纳水电费,自觉维护单位水电管理制度。 二、凡在单位居住的人员,其住房所用水电原则上一律按表计量,单身职工所住公房无水表者,每月收取水费5元,用电计量。水电每月抄表结算1次。用水用电按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费。水电表是住房的附属设备,自然损坏由单位承担,人为损坏由住户承担。三、杂物间需要用电的职工,经个人申请,中心同意后安装电表,电表由职工自备,中心统一免费安装,对拒不申请的职工,撤除电源线路。四、公共场所的道路、楼道、走廊、厅堂等区域,安装的供水140、电器设备和照明用电要采取自控,专人负责或区域内部分管的管理办法,各处、点对运行故障及时报修,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五、办公场所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要关闭电源。六、单位对实行成本核算科室用电按表计量交费或列入成本支出。七、单位大型施工用水用电,要安装检验后的水电表计量收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悬挂警示标识,确保安全用电。八、经营性质的用水用电按表计量缴费,不得拖欠,否则停水停电。九、单位水电工对管线及有关设备每一个月进行1次检查及时排除故障,所需更换器材报领导审批。十、单位水电工通讯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突发水电故障及时抢修。水电工要严格141、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中做好自身防护安全,在技术上要精益求精,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十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需要赔偿、罚款或处分,由总务科如实上报并会同有关科室执行。十二、实行用水用电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对于违规行为,职工均有权举报。经查实,如有罚款,在对举报人保密外,罚款的50%奖励举报人。十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科室管理制度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根据上级精神和中心要求,制定本科室行政、业务、生活等方面的管理细则。二、对科室人员实行定位、定职责、定任务、定指标(包含经济指标)。对每一项专业定明确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作为考核依据。三、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考勤登记、大事记、文件摘抄、142、好人好事登记、差错事故登记、发文发函登记、会议记录、财产药械登记、出差登记、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做到工作职责、基本情况、工作计划、重点图表上墙。电话管理制度一、单位电话为局域网络,内部通话一律按入网使用方式进行,先按“9”再加对方电话号码后4位数即可。二、所有科室电话严格按业务量实行定费制。三、通话时,特别是国内长途,提倡长话短说、言简意赅。四、各科室要加强对各自电话使用的管理,严禁外单位以亲朋好友随意拨打内部电话。五、严禁拨打168等声讯电话,发现后扣科室成本。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局现有环城路、虎头山路、职工街三个职工住宅区,共有住户188户。为了加强和规范各住宅小区143、的物业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营造安全有序、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经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局共同协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襄樊市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单位实际,决定对三个住宅小区统一实行物业管理,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一、物业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及时协调和解决各住户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全体住户合法权益,促进各住户自觉履行物业义务,为全体住户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物业管理标准1、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建立住144、户档案,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依照物业收费标准,结合住宅楼实际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建立物业管理财务会计账目,制定服务、维修收费标准。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一个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规范合理的管理体系。2、安全保卫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在各小区设立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日查夜巡。在危及人身安全处设置警示牌,提高住户安全防范意识。加强防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保管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3、清洁卫生封闭各小区楼道垃圾通道,在小区内设立垃圾集中存放点,摆放果皮箱,实行垃圾袋装化。聘用清洁工人对住宅区院落、楼道、楼梯扶手等公共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按时清运垃圾145、,保持住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4、物业维修分室外公共设施维修和住户室内设施维修。各小区聘请物业维修工人1名,负责住宅楼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室外房顶、墙面、公用管道、线路等公共设施损坏较严重的维修,由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局物业管理人员会同业主委员会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请专业公司或人员予以维修。住户室内设施坏损维修,由住户自行维修或由住户自己购买相应设备,由物业维修工人予以维修,收取一定的维修工时费。5、文明楼栋建设设立意见箱、公示栏,宣传物业管理政策和规定,定期走访住户,征求业主意见,及时改进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配合工会搞好文明楼栋创建、五好家146、庭的评选工作,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居住环境。 三、物业管理方式环城路、虎头山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由市疾控中心承担,职工街住宅区由市卫生监督局承担,樊城大队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四、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分共用部位与共用设备维护费用支出及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两部分,分别由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及各住户承担。具体为:(一)共用部位与共用设备维护费用支出部分:环城路、虎头山路住宅小区产生的维护费由市疾控中心承担,职工街住宅区产生的维护费由市卫生监督局承担。共用部位是指:住宅区管理与维护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147、设施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二)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按照物业管理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管理中所需支出的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后,计算出每平方米应分摊金额数,由各住户承担。(三)住户应缴物业费核算依据1、物业管理服务支出项目:共计5项:(1)庭院清扫保洁费;(2)垃圾清运费;(3)化粪池、下水道清理费;(4)绿化管理费;(5)门卫安全管理费。2、开支费用:根据以上五项内容所需费用以招标中标数额为最后费用。(预算支出略)五、实施步骤(1)公示本办法(或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2)核算物业管理成本和148、物业服务收费标准。(3)招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小区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做好人员招聘的工作。(4)建立住户档案和物业管理档案。(5)签订业主公约,正式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物资设备采购、建筑工程施工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价格合理,诚实信用,坚持以促进增收节支为目的。第二章 招标范围第三条 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一律纳入政府招标,属政府采购以外的单位149、采购物资设备一次性5000元以上、常用或者用量较大的预防用生物制品、一次性用具或易耗品、检验试剂、建筑工程预算10000元以上,一律实行招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成立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招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纪委书纪任主任,中心副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审计科、总务科、财务科、免疫规划科、监测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第五条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位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招标工作有关规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招标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第六条 招标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确定招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拟定标底;对投标人的合法性150、信誉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向投标人发出邀请函;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发送中标结果;组织签订合同。第四章 招标程序第七条 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三)向招标人递交投标申请;(四)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3个以上入围名单;(五)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投标;(六)组织开标、评标。(七)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第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方案、图纸、设计说明、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函的格式要求等。第九条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包括的内容: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内容和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地点和151、时间等。第十条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投标函、投标人概况、履约信誉、质量认证、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报价书等。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规章、制度、办法,对招标范围、内容、程序实施监督、稽查。第十二条 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第十三条 禁止在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活动。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物资管理制度一、中心物资财产由后勤科统一建帐、统一管理。各科室器材设备均应登记造册,设专人保管,由总务科建立固定总帐,后152、勤人员应做好有关财产的清理、保管工作。二、除药械外的各种物资、由总务科负责按工作需要采购,管理供应,科室或个人不准购物报销。凡属固定资产(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种器械装备)都首先必须在总务科登记建卡后方可报销凭证或下放到专业科室使用。三、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计划在总务科领取物资及办公用品。四、在外工作人员应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临时购买办公用品和物资并补办验收及入出库收续,自行购买者,不予报销。五、管理人员要每季度清点一次物资,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防止积压、损坏、变质。帐物不符,物资短缺,酌情赔偿。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中心所有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资料、计算工具、车辆等。单价在50元以153、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列入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财务科应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二、新购进的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凭原始发票入帐,上级无偿调拨的凭调单入帐。业务科室上级对口无偿调拨的仪器设备必须凭调拨单先到总务科登记建帐,然后由对口科室办理领用手续并指定专人使用管理。、三、中心所有仪器、设备由对应业务科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其它财产、财物、办公用品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因相应管理使用人员不负责造成仪器设备、财产物质损坏者,将按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四、加强仪器设备、物质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清查制度,每年终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及审计科对单位的相关物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并将清查结果报154、单位行政领导处。真正做到帐卡、帐物、帐帐相符。五、单位所有设备及物质调出、外借或报废都必须由中心领导批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任何科室和个人无权处理单位财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中心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科按计划统一购买,统一进帐,统一发放,任何人不得自行购买,否则,一律不予以报销。办公用品包括:材料纸、笔记本、笔、胶水、文件夹、订书机、玻璃板、尺子、复印机、回形针、打印机墨盒、肥皂、洗衣粉、洗耙、扫帚等。二、办公用品由各科内务人员到总务科领取。三、各种办公用品包括照明灯具一律记入各科室核算成本。四、办公用房与住房管理制度(一)讲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严禁向外环境乱扔各种果皮、废弃声、泼水和吐痰155、。(二)保持楼道整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在家属区楼栋左右户自觉轮流打扫,在单位办公区自觉打扫各自卫生区且保持整洁。(三)搞好“四防”工作,在单位发现可疑人员或迹象立即向单位人员保卫科报告。(四)爱护公房及各种公用设施,严禁乱搭乱建或乱牵乱挂现象。(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搞好邻里关系,争创文明门栋。(六)中心公管房屋一律按市场价部门规定,对居住者实行收费制度(3.75元/m2),并包括所用水电费用。清洁卫生制度一、中心办公室和总务科负责对单位环境美化与清洁卫生组织检查评比工作。二、保洁地点和范围。所有公共通道、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所属地面、墙壁、窗户及楼梯扶手、各种污物容器等。三、办公156、区卫生标准。所有办公室、楼梯台阶、扶手、会议室桌面洁净,地面无异物、痰迹;会议室内屋顶、楼道侧角无灰尘和蜘蛛网。四、办公区卫生间卫生标准。墙壁干净、窗户(玻璃)洁净无灰尘,洗手盆、水池、便池无污物、地面无积水,室内无异臭。五、生活区卫生标准。(一)主干道、次道及娱乐场地、楼梯清洁无异物,边旁地带无杂物杂草。(二)卫生间无异臭和积垢。六、质量保证措施。(一)所聘请的清洁工实行全天候保洁。(二)上班职工每天上午上班前15分钟打扫各科室及各自的清洁区。(三)建立惩处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清洁工所管辖区域卫生不合格,扣现金10元,连续3次检查不合格对于单位职工办公室或清洁区不合格者157、要求解聘,公示批评且与年终考核挂勾。(四)保洁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举报乱丢乱扔异物人员,一经核实单位通报批评或罚款10-20元,同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与罚款同数量的奖励。(五)单位职工或家属要讲文明、讲美德;自觉将杂物装袋或送入指定垃圾点内,严禁从楼上将杂物抛丢。违者被确认后罚款10-20元。(六)上班职工要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严禁从窗口往下泼残茶、抛烟蒂等杂物。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各有关科室工作员务必遵守工作及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工作,严禁易燃易爆或剧毒药品,菌苗等对人体造成不应有的伤害或自感或他感。二、财务科、档案室要有完好的报警系统或装置。三、总务科对单位要害部位配备好消防设备并定期检158、查与更新。四、总务科要抓好单位两个门卫人员的人防工作,定时不定时对两个门卫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人员是否在岗,出入人员是否有登记等。若发现工作不认真负责和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要求解聘其工作。五、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与报告。六、进入单位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规定停放。七、门卫人员要爱护单位设施和物品,定时关启照明灯具,定时对各大门或通道关与开,注意维护单位形象。八、避免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各物品被盗或损坏,一旦被盗或损坏,按损失情况进行赔偿。九、单位要加大对两个门卫的技防投入,提高震摄力,以保持单位的安宁状态。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度为加强疾控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59、确保大局稳定,为我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市综治委有关要求,特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一、二治安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三)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做到不因内部矛盾纠纷激化而成刑事案件。(四)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创建方案、创建措施,并有较好效果。(五)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不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严重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内部职工无违法160、犯罪。(七)分管领导督促总务科认真管好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做好登记和备查等工作。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为抓好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责任制、事故追究制、评先一票否决制。(二)各科室要做到上、下班用水、用电安全无隐患,人走灯熄,注意停水或停电后下班时的检查。(三)各医疗门诊、体检化验室要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消毒(包括房间、物品),严格医疗废物处置,严禁造成污染。(四)实验室、放射科要严格把好有毒有害化学药品、菌种、放射源物品的使用和保管等各环节,同时做好自我防护。(五)公共卫生预防人员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中,首先要161、做好自身防护,而后再按照预案进行调查、取样、消毒;严禁交叉污染,保证送检样品检测的准确、可靠。(六)信息中心、疫情室要确保网络畅通和保密,严密监视本单位有关信息不被病毒侵害。(七)汽车驾驶员、摩托车驾驶员要确保车况良好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八)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或特征,做到细心、认真、规范,随时消除可能发生的隐患。 党建及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加强党性观念,自觉参加162、双重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内外民主监督。认真开好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凡属重大问题均由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四、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禁止利用职权谋私利。在车辆使用、子女工作等方面,按规定办理,不搞特殊化。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用公款大喝大吃,挥霍浪费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五、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六、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私利,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163、七、党委、班子成员要精诚团结,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同心协力。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使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保证行政班子的集体领导,避免在制定决议中的片面性。防止无人负责,遇事推诿的倾向,有效地发挥每一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特制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行政办公会是由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对中心行政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会议。2、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中心办公室负责参加会议并作好记录。根据会议议题,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在中心主任外出期间,如遇急需研究的问题,由中心主任临时委托其他的班子成员召集。3、参加会164、议的班子成员应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应服从班子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如对有些问题需要复议时,可在下次行政办公会上重新复议,在未撤销决议之前,必须按原来决议执行。4、行政办公会决定问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的问题一经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暂不能作出决定的,应有明确的说明,待再行研究后决定。二、议事内容:(一)根据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卫生工作决策、政策、方针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二)疾病控制工作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制订完善。(三)中心基本建设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四)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的制订。(五)165、规模较大、投资金额较大的卫生项目的审批事项,2万元以上(含2万元)年度业务经费预算及一次性开支数额5000元以上的日常开支项目(包括购置设备、办公设施改造、组织重大活动、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等开支)。(六)其他须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三、议事程序和其他要求1、凡提交行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提交科室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向主管领导或班子成员汇报。经主管领导或班子成员同意后作好书面准备工作,交中心办公室。经中心主任或临时委托的班子成员同意后,列入议题,并安排会议;2、行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召开会议前1-2天,由中心办公室将讨论的议题或材料告知或交给班子成166、员,预先考虑准备,保证会议效果。行政办公会一般不决定临时提出的问题。如遇临时紧急事宜必须召开行政办公会时,提请召开会议的主任和班子成员必须在会上作出认真的说明;3、行政办公会召开时,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中途不得离会。其他人不得进入会场或找与会人出会场。与会者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讨论的机密问题和讨论中的不同意见;4、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5、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167、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班子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6、行政办公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由中心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授权下负责督办。各督办科室应及时将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反馈给中心办公室并报中心领导班子。7、行政办公会议由中心办公室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中心主任签发。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党章规定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委工作更加规范化。保证党委的集体领导,避免制定决议中的片面性。防止无人负责,遇事推诿的倾向,有效地发挥每一位委员的积极168、性。特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种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增强中心党委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3、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4、坚持实行169、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党委会议事,要求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委会议决定,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5、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推荐和干部考核,都要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170、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如书记暂缺,副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党委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党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6、坚持充分讨论和团结互助,党委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相互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互相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二、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2、党委工作171、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经费的预决算、职工福利;3、党风和廉政建设条例、规定的制订、党员违纪处分;4、向上级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政干部、先进职工等事宜;5、行政机构、专业和基层党支部的设置与废除;6、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拨、任免、考核、奖惩、培训、调动、后备干部队伍的确定;7、中心工作中的方向性、原则性问题;8、统战工作、离退体工作、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9、其他须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三、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1、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如书记暂缺,党委会议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2172、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召开会议前1-2天,由中心办公室将讨论的议题或材料告知或交给党委委员,预先考虑准备,保证会议效果。党委会一般不决定临时提出的问题。如遇临时紧急事宜必须召开党委会时,提请召开会议的书记和委员必须在会上作出认真的说明;3、会议的议题,原则上在征求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如书记暂缺则由副书记确定。主要议题应会前通知各委员;4、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考核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173、数;5、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相关人员到会。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6、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先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再作安排。属于行政领导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7、对送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中心办公室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列入会议日程。8、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174、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9、党委会议由中心办公室参加并作详细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党委负责人签发。10、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科室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授权下负责督办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委反馈。11、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制度一、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目标;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会议文件精神、时事政治、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其目的是为了使175、党委成员带头学好理论,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推动中心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二、每次学习,按上级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学习计划,有内容,有重点,有议题,按步骤地进行。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三、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向书记报告请假,并在业余时间补学。四、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一周星期四下午,无特殊情况,必须坚持学习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变动。每次学习都要作好记录。五、为使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工作效率。党委成员每年撰写12篇论文或学习体会,定期交流、解决实176、际问题的经验、指导本职工作的体会。不断总结和改进学习方法。六、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除自身学好理论外,还要担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做好辅导工作,促进中心的政治理论教育的切实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为提高中心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中心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制定本学习制度。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177、头脑,按照“提高理论素养、树立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加快党性修养”的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培育高素质的干部、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二、组成人员党委中心组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构成,根据需要还可吸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三、学习内容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掌握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本职工作必178、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四、学习形式及方式1、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邀请专家举行专题讲座等。2、专题辅导。每次集中学习确定一个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主讲人认真备课,撰写讲稿,保证辅导质量及效果。3、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得少于5个小时,系统的掌握基本理论,结合实际思考问题。坚持做学习笔记,每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调查研究。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五、179、学习要求(一)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要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二)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要积极参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坚持个人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努力使自己的学习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做认真学习、深入学习的表率。(三)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学习组要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四)进一步联系实际创新方法。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委中心组180、学习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始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结合中心实际,着眼研究解决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每个中心组成员要立足分管的工作选取专题深入调研,形成有深度理论分析、有坚实实践基础、有科学解决方法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五)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理论学习必须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转化为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思想武器。党委民主181、生活会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精神,制定中心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内容如下: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着重检查、总结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2、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3、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182、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围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事业发展的情况;6、其他重要问题。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经党委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一)会前准备1、全面审视班子工作思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前,可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并组织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同时按照上级党委对民主生活会的统183、一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确定后,一般应在开会前一周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2、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安排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给党委。3、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开展谈心活动,以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消除疑虑,加强团结。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184、问题提出整改建议。5、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十天,由中心办公室向局党委报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届时请局领导到会指导。(二)召开民主生活会1、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谈自己的思想、心得、感受、体会,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建议,友好负责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互相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2、在认真开展185、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3、要认真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4、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写出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在会后一周之内连同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一并报送市卫生局。主要内容为:会议的基本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三)落实整改措施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等。2、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一是自我检查;二是领186、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检查;三是请群众监督检查。本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作为下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一个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党支部书记例会制一、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有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需传达则随时召集会议。二、学习、传达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三、各支部书记汇报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总结交流支部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四、布置安排近期工作,提出完成的工作时间、内容及具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规187、定如下: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内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2、支部党员大会每年一般召开两次,遇有紧急问题需讨论决定可随时召开。3、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代表大会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4、召开支部党188、员大会前,要就开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应用资料等作好充分准备。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支部党员大会所形成的决定、决议,要进行表决,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党员同意方为有效。7、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凡需保密的,任何人不得外传。8、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支部委员参加。3、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联系本单位实际,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推荐、选拔189、干部、对党员的奖惩等问题;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群众工作及工会、共青团、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需要支委会讨论研究的其它问题。4、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前,应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与会人员对会议决议中暂时不能公开的内容要保守机密,对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三、党小组会议制度1、党小组会每2个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党小组长要认真组织开好党小组会。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并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向支部汇报。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为:(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2)研究贯彻党支部的决议;(3)党员190、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执行支部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5)研究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6)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四、党课教育制度1、党支部的党课教育每季度一次,各党支部每年要订出党课教育计划。2、党课教育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3、授课人主要由中心党委成员或党龄较长的党员担任,也可由本支部党员分别准备专题,191、轮流上课,或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可以采取文字讲解、多媒体电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党课教育效果。4、在上党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5、做好资料整理和档案工作。五、“三会一课”的考核与检查为保证“三会一课”的落实,中心党委负责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中心评先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它是从严治党,加强党192、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方法。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综合上述,根据每年党的工作要求和单位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准则和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做好评议的思想准备。(二)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三)组织考察:支部在评议前,要广泛征求党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意见和评议。(四)民主评议:一般召开党小组会或支193、部大会进行自评,并将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反馈给每个党员。(五)表彰和处置:通过评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六)总结整改:党支部对整个民主评议过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出相应完善的措施。四、时间和要求: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党员评议,整个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上报一份书面总结交组织人事科(党办)存档。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评议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组织人事科(党办)存档。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就是把党支部的工作任务转化为目标,并分解到党小组和党员,用目标来指导和考核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的工作194、。在党支部工作中推行目标管理,对于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调动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和党员的积极性,加强支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党支部工作目标的确定。支部各项目标的确定,必须遵循全局性、重点性、可行性、可检性、激励性、统筹性等方面的原则,并根据中心党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二、党支部工作目标的分解。一是按年、季、月确定实际目标的具体时间。二是把目标自上而下分解到党小组、党员。三是把目标分解成若干岗位目标,责任到人。这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党支部工作的如期完成。三、党支部工作目标的执行。目标确定后,党支部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收集各种数195、据材料,提出并确定目标执行的方案。建立健全与党支部目标相关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监督,保证目标管理的正常进行。四、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考核与评估。党支部要做好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和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年中、年终以小组或支部为单位,进行自查评分。每年年底中心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支部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评分,在此基础上评出12个先进党支部。干部工作谈话与诫勉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心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效率,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干部工作谈话与诫勉制度。一、工作谈话与诫勉的适用对象中心正、副科级在任的中层干部。二、工作谈话与诫勉的有关规定196、(一)工作谈话中心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应不定期与其分管的科室(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随时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科室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1、工作谈话的范围中层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心对其进行工作谈话:(1)对中心的决议、决定执行不力或行动迟缓的;(2)工作落实力度不够,质量不高或停止不前的;(3)精神萎靡,工作状态不佳,态度消极的;(4)科室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5)工作氛围不好,统一、协作性不高,影响团结的;(6)中心党委认为需要进行工作谈话的其他情形。2、工作197、谈话的方式一般由分管领导主持谈话,必要时请办公室、监审科参加。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可以到基层科室谈话,也可以请谈话对象到指定地点谈话。3、工作谈话的实施中心领导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时间后,由办公室通知相关参加人员,并做好记录。较为正式的工作谈话,一般每半年1次。重要事宜可以随时进行工作谈话。(二)诫勉谈话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时,中心党委(或纪委)应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1、诫勉谈话的范围中层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心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响,经调查情况属实不够责任追究的;(2)出现违背党风廉198、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苗头或倾向性问题的;(3)工作中发生责任事件或出现较轻违纪违规行为的;(4)科室或本人出现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件或重大隐患的;(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年度考核连续2年处于末位的;(6)中心党委认为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情形。2、诫勉谈话的方式诫勉谈话应在党政主要领导的主持下进行,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给予训诫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诫勉谈话应在规定地点和时间,集体或逐个进行。3、诫勉谈话的实施诫勉谈话由中心党委组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监审科长参加。(1)中心党委(或纪委)确定被谈话人名单和谈话提纲后,199、由办公室通知参与谈话有关人员的谈话时间、地点。(2)诫勉谈话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对反映不实并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根据情况,也可以安排被谈话人在一定范围内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检讨。 (3)办公室、监审科负责做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存档备查。诫勉谈话后,中心纪委、监审科应对被谈话人的纠错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半年后提出监督意见提交中心党委。三、工作谈话与诫勉的相关要求1、工作谈话与诫勉谈话应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和中心纪委的监督下实施。2、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3、工作谈话与诫勉谈话事先要拟定好谈话提纲,并做好200、记录。4、工作谈话与诫勉谈话应维护被谈话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中心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策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管理工作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以及给中心带来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第四条 中心及中心领导干部的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予以追究;中心各科室及201、工作人员的责任,由本中心或者中心监察部门予以追究。中心监察部门负责投诉、举报、申诉、控告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中心科室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诫勉。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可给予科室负责人警告处分;对岗位责任人调离岗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科室负责人调离岗位、引咎辞去负责人职务、责令辞去负责人职务,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可给予岗位责任人记大过、降级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202、中心和科室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布置的工作,给中心造成经济损失和形象毁损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的科主任;(二)对分管的工作不认真负责,敷衍塞责,造成中心应获得荣誉因人为原因而丢失或人为原因受到上级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的;(三)科室管理混乱,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给中心造成损失或出现群体上访的;(四)对服务对象推诿或者粗暴刁难,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五)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六)应及时办理而故意拖延不办,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七)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办事宜,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或向上级部门投诉、社会媒体曝光给中心造成形象毁损的;(八)对办理事203、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服务对象出具相关书面凭证,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九)应当给予服务对象答复而不予答复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十)对受理事项不按规定分送承办机构造成延误办理的;(十一)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二)故意拖延或者拒绝给予服务对象补办手续的;(十三)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的;(十四)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十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十六)出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综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十七)违反“收支两条线”和财经管理制度与纪律,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十八)擅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现象的;(十九)违反保密规定,出204、现泄密、重要信息资料丢失的;(二十)未按规定越级报送疫情信息或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二十一)其他违反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形。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的行为;(三)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弄虚作假的;(四)不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中心作出的有关决定;(五)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应当加重处理的情形。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服务对象已谅解的;(二)经主观努力,避免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纠正并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205、理的情形。第八条 中心责任追究部门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由中心或者上级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违犯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理的,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培养教育考察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党支部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一、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每季填写好考察表。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206、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三、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五、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规定的要求。六、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党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的全面考察。七、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及时调整出去。八、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207、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组织从思想,政治上进行培养和教育,以便使他们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个正式党员的条件。一、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等,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使他们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任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自觉性。三、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他们树立208、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四、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主要是在政治斗争、执行任务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不能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五、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通过考察看他们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六、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认真地考察并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党费管理制度一、按照党章规定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二、党员应按照有关209、规定比例缴纳党费。一般每月10号前主动缴纳党费。调整工资后,应以调整补发工资的月份起补缴党费。三、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离、退休后的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党费。四、新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之月开始缴纳党费。五、团员入党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如果当月已交了团费可以从下月开始交纳党费。六、党费的收缴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员多的由党小组长收齐后交组织委员。每月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前如数将党费交组织人事科(党办)。七、党员要坚持自己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人代交。除补交外,不能一次交几个月党费。停薪留职未转关系的党员或持临时关系的党员,党费应在所属支部缴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210、党费,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八、党支部要把缴纳党费情况作为对党员进行考察、评议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登记、定期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九、党费要严格管理,组织人事科(党办)有专人管理党费。做好收缴登记工作,严格手续、帐物清楚,按要求每年定期上缴二次党费。十、每年年底要进行党费对帐检查,对党费的使用,收缴进行审查。严禁挪用、贪污党费的行为。如有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精神,加强对本中心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案件查处、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第二条 211、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治贿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第三条 中心建立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例会制度。(一)自查自纠工作例会由中心治贿办负责召集并主持。(二)自查自纠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三)自查自纠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汇报本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案件的自查、剖析、上报和处置,提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第四条 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卫生局治贿办汇报近期治理工作的进212、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一)实行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报送制。每月1日前向市卫生局治贿办报送由其统一制定印发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统计表。(二)实行工作简报半月报送制。每半月将本中心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的具体举措、经验、成效、建议以及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以信息、简报、书面报告等方式报送市卫生局治贿办。(三)实行案件个案及时报告制。中心在开展自查自纠、案件查处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或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案件线索,由中心治贿办及时将案件背景、进展情况以及处理意见等以书面方式及时报送市卫生局治贿办。(四)实行治理工作小结季度报送制。在每季度末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小结方式报213、送市卫生局治贿办。第五条 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督查制度。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加强对本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促检查。中心治贿办具体负责以下督查工作:(一)各相关科室(所、分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情况;(二)各相关科室(所、分中心)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三)中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情况;(四)防止发生商业贿赂所采取的监督管理、自律管理制度及措施情况。督查工作采取日常调研与集中检查、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六条 为保证查处治理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与市卫生局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通报协查移送制度。(一)商业贿赂案件通报商业贿赂案件通报分为适时通214、报和及时通报。适时通报即由中心治贿办适时向市卫生局治贿办通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线索、进展情况、难度及意见。及时通报即指将中心查办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及时向市卫生局治贿办报告,由局治贿办及时通报市级相关部门。 (二)商业贿赂案件协查 各相关科室(所、分中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各自职责,开展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办案。案件查办部门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各相关科室(所、分中心)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嫌违反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等实行资源共享,相互间为办案人员查阅信息资料提供便利。(三)215、商业贿赂案件移送中心严格依法规范商业贿赂案件的移送程序,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纪代罚等现象。中心治贿办公室对于办案中涉及的商业贿赂案件,认为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依法向法定授权的查处机关移送;认为需要予以党纪政纪处理的,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认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需向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报告市卫生局治贿办。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工会工作制度一、在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主动协助党委抓好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二、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发动职工参与对中心的管理与监督216、。三、不定期地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和小组长会,总结前段工作,研究和布置工作任务。四、工会干部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群众的要求与意见,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中心党政领导反映,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 五、依照标准收取工会会费,按时上缴工会经费。并管好用活经费。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七、做好中心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团委工作制度一、在中心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开展中心共青团工作。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上级组织的部署、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团委干部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署和讨论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负责筹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三21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组织实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凡重大问题均由团委集体讨论决定。四、搞好团的建设,建立健全团的组织,定期召开团的会议,按团章要求,加强团内教育,指导各团支部,坚持好“三会一课” (团员大会、团委会、团支部会、团课)制度。五、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青年在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六、针对全体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好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七、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形式和特点,进行时事教育,搞好纪念庆祝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经常开展文体、卫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文学218、书法、影评、书评、演讲、知识竞赛等有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八、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定期向团员大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助手,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九、讨论决定团员的发展、奖励和处分,受理团员的申诉,办理超龄团员的离退手续,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十、健全团费收缴管理制度。团员必须按团章规定,按时向团委交纳团费。团委有专人管理团费,按时上缴团费。合理使用团的活动经费。十一、加强团的文书档案管理,健全会议、团费记录簿;团干、团员青年花名册,并有专人负责。十二、做好青年职工的“推优”入党工作。十三、完成中心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任219、务。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一)热心女工工作,任劳任怨,做女职工的知心人。(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落实女职工“四期”保健的各项措施。(三)勇于为女职工说话办事,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四)关心女职工的子女及其家庭生活,尽力协助行政后勤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协助工会抓好“五好家庭”“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人人争做好妻子,好母亲、好媳妇,促进尊老、爱老、养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五)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育龄妇女建账建卡,宣传晚婚晚育及优生。落实已婚妇女节育措施,按时发放各种药具;并随访使用效果。对避孕失败者,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六)结合“三八220、”妇女节纪念日,组织女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增强自尊、自强、自立、自信能力,为社会多做贡献。(七)搞好女工小组活动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和任务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221、斗争的一系列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章 责任内容第五条 中心党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中心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222、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规223、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七)每年至少讨论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加以分析研究并做出有关决定。党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一)党委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具体目标落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教育。每年至少召集四次中层干部会议,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部224、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课或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三)负责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会前听取有关意见,做好个别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按照有关规定,保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对涉及到科级以上干部或重大案件要亲自过问,分析研究,作出决定。党委其它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225、导责任:(一)对本党支部、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党支部书记、科室正副职的党风廉政情况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每年一次向党委报告党支部、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二)指导本党支部、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在规划、布置、检查和总结分管业务工作时,必须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内容。(三)负责本党支部、分管科室干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以集中学习等形式对分管科室的干部或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四)指导、督促本党支部、分管科室建立、健全加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汇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有关问题;(五)对本党支部226、分管科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对接到举报的党支部、分管科室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亲自进行提醒谈话;对党支部、分管科室发生的涉及党员、干部、监督员重大的案件要亲自过问,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责任:(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二)负责制定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阶段工作重点。(三)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实行科级干部上岗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话;配合领导对接到举报的轻微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接到举报的涉及党支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与党支部书记227、科室领导进行沟通谈话。(四)负责受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大案要案组织力量严肃查处。(五)根据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责任内容,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六)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察,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向党委提出建议;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调查研究,当好党政领导参谋。(七)加强自身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党支部书记、科主任在履行职能时,负有以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中心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支部、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本科室党风廉228、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本支部党员或科室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经常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党员、干部防腐防变的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支部党员、科室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五)按照要求组织好本支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廉洁自律工作。(六)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信访件,认真对待,及时答复;229、发现本支部、本科室的违纪问题不隐瞒,不搪塞,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七)就本支部、科室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规定向工作对象进行宣传、教育。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党支部、科室正副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各科室每年与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党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30、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党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每年年底要向党委写出专题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必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年终述职报告、工作总结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勤政情况。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结合年度考231、核评选先进,党委将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党支部、科室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第十四条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追究,要明确区分三种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责任范围内没有发生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中,责任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但领导者能够积极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落实中,责任范围内发生了违纪问题,但领导者不认真查处。第十五条 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有关领导责任者需追究责任。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是指:副处级以上干部涉及的政治、经济等案件;五万元以上的案232、件。其它需追究责任的情况: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或因管理混乱造成国家、集体巨额资财、设备损失或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对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对抗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举报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对配偶、子女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或包庇、纵容的。 第十六条 凡是违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精神,在规定所列责任制方面失责、失职的领导干233、部,都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要严格执行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不允许出现借口集体负责,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凡是领导干部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的违纪问题和严重的不正之风问题,或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不廉洁问题的,以及对本单位违纪案件不能主动查处等,领导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已经评上的,也要取消资格,并对典型问题通报,进一步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凡是234、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重大问题或严重违纪案件的,或本人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属于不称职干部,不能提拔重用,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由于干部考察工作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疏于管理和监督,致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凡是在经费使用、人事等工作管理方面发生重大的违纪问题,违反工作程序,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按照职权范围,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组织处理分为:警示;限期改正;批235、评;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免去职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实施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在党委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心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中心业务、科研、学科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暂236、行办法。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干部任职条件中心各科室、所负责人的任职的基本条件是:(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品德和较高的政策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勤政。(二)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技能;有一定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和工作规律,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237、重要的公文、文稿、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选拔干部的其他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三、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办理任免手续等程序。(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可采用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进行。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中心党委会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的结果要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二)组织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中心党委负责组织考察。干部考察工作要按照上级和中心有关干部考察的条例和规定,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238、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三)讨论决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考察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能形成任免决定或任免建议。(四)公布任免和办理任免手续。按照干部任免审批权限,发文公布任免,并将任免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和归档。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程序参照党239、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五、纪律和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六、其它(一)干部职务任免调整后的有关待遇变更,一般从任免通知发文的下一个月计起。(二)本办法由中心党委和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基本管理制度一、操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更换工作服、对要求净化、无菌的实验室,应更换衣、鞋、帽。二、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吸烟、进餐、私人会客,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放置合理,便于操作,电源线排列整齐,符合规范240、。四、需要防震、防潮、防尘、防腐蚀、防电磁干扰的实验室,应有相应保证措施,实验室内的环境温度,有记录可查。五、噪声较大的仪器设备,应隔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工作间内环境符合实验要求。六、仪器设备未经领导及有关职能科室批准,不得借出给外单位和外来人员使用。七、剧毒、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使用按危险品管理制度执行,实验废液物按三废处理制度执行。八、非本实验室人员,除因工作外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或科室主任批准。九、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和安全管理,执行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十、各类计量器具,必须执行标志管理及周期检定。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准独立承担检测工作,无资241、格提出检测报告。十一、有关专项实验室管理,除遵守本制度外,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不得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二、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不准将家属小孩带入实验室。三、进出实验室必须更衣换鞋,进无菌室还应更换无菌衣、帽、鞋、口罩。四、严格遵守检测报告,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步骤。五、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和仪器使用日记,如实填报检测报告单,不得随意涂改。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实验用品,对染菌带毒的器皿、废弃物应严格进行消毒灭菌处理。七、使用毒、菌种,必须两人同至保管人领取,严格按毒、菌种管理执行。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私自将毒、菌242、种拿出实验室。八、下班前,要仔细检查仪器设备,清理和消毒实验台面,关好水、电、窗、门。理化实验室管理制度一、上班前清扫、下班前整理,检查水、电、仪器、药品安全情况,关闭门窗。二、严格遵守检测规程,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步骤。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记载完整、清楚、符合规范,出报告要履行审批手续。三、精密仪器应有专人保管、维护、使用后登记,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仪器实行标志化管理。四、使用化学药品要做消耗登记,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应专人负责保管理。使用剧毒药品必须在通风橱内工作,检测完毕经过处理才能倒入池内;实验室短期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得超过2公斤,并远离火源,冷暗处保存。五、各种标准溶液要定期标化,并有243、专用记录;各种化学试剂溶液统一标签、统一栏目填写,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六、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不准将家属小孩带入实验室。HIV检测实验室操作制度一、进入HIV检测实验室工作时,要穿隔离衣和工作服,戴工作帽及一次性手套;在有危险化学品溅出可能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不要用戴手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头发。二、严格按照每种试剂说明书规定的加样量和稀释度操作,不能擅自更改,要做到准确地取样、加样、稀释。三、不得在HIV和相关实验室用嘴吸取液体;不得在实验室内吃食物、喝饮料、吸烟和化妆打扮;不得在实验室内会客。四、任何可疑的污染物被泼溅时都应采取消毒处理,消毒时先在污染区周围244、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五、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利器,如必须使用,所有尖锐物品应置于不宜刺破的容器内,消毒后用合适的方法处理。六、所有用过的实验用品尤其是血样管和血液标本先在实验室内消毒,再移出清洗、消毒后再用。七、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台面消毒,如用消毒液清洗后要干燥20分钟以上,平时要保持环境整洁。八、工作完毕,脱去手套后洗手,再脱去工作衣,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送样抽检制度一、凡属计量认证项目的委托检测样品和抽检的样品,必须验收符合检测要求。委托检测只对送检样品负责。二、委托单位送检超出计量认证范围的检测项目的样品,由委托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质量保证人与委托单位共同制定特殊委托检245、测协议书,共同确定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三、对上级下达的检测抽样和委托单位要求对批量产品提供检测数据的样品,由公共卫生科会同公共卫生监督局,到现场执行抽样任务。四、抽样人员必须按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详细做好抽样记录,连同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与受检单位在现场签字密封,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员按技术标准要求的时间及时送收样室,运输途中防止污染、渗漏及变质性等不良影响的发生。送检和抽检的样品均由收样室统一进行验收、登记,填写检验申请/受理单。由样品管理人员分发到各有关实验室进行检测。五、必须在现场完成检测的工作,由相关人员按技术标准现场进行。工作完毕后,将报告书和所有原始记录送246、质管审核存档。样品管理制度一、各种抽样或送样的样品均交收样室,收样室对样品外观、包装、数量状况进行检查核实,样品必须符合GB/T5009.-2003的标准,不符合标准样品,收样室有权拒收。二、样品检验合格,由收样人根据卫生学要求或委托方要求填写检验申请受理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送样单位(人),作为索取检测报告的凭证。收样室收样后及时将样品分送各检测室进行检测。三、复检仲裁样品,与委托方一起现场封存,双方签名认可。收样室应按卫生学要求设专人妥善保存样品。因保管不当导致样品包装破损、沾污、渗漏等,应追究保管人责任。四、检测完毕后的余样,待检测报告发出后,由实验室负责处理。属于危险品,按三废247、处理制度办理。复检仲裁样品保留期满后由实验室统一处理。复检仲裁样品保存时间,按异议处理规定的有效期执行。标准物质管理制度一、凡用于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测试标准曲线的物质,均属标准物质。二、标准物质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用非标准物质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标定。标定标准溶液应按规定方法进行,至少做三次平行标定,滴定度的平均相对偏差不超过5.0%,按平均值计算标准溶液浓度。每次配制标准溶液,必须标明名称、规格、浓度和配制日期。贮存标准溶液,应根据各自的理化特性及要求保存,需特殊条件保存的标准溶液应满足其条件要求。三、各实验室标准物质统一由专人配制和保管,定期校准,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必须248、与原标准液校核比较。四、质管室对各实验室标准物质实施监督检查。毒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剧毒物品必须锁入保险柜,由专人保管。二、毒品保险柜,一人管钥匙,一人管密码,必须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启保险柜。三、使用毒品时,用什么、取什么,必须登记清楚(时间、毒品名称、分析项目、毒品用量等),二人同时签名。四、毒品使用完毕,及时放回保险柜,并检查保险柜是否上锁。五、使用毒品时要注意安全,注意个人防护。六、对于过期失效的毒品,必须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组织专人负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中心所有仪器和试验设备由设备供应科统一管理。二、各实验室需购仪器和试验设备,由所在业务科室提出申购计划,报中心249、领导审批,设备供应科按计划统一购置。三、凡购置1万元以上(含1万元)仪器设备,必须经设备供应科组织对其用途、性能、效益等进行认证后,报中心领导审批。四、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回半月内,设备供应科必须组织采购员、管理员、购置科室人员共同开箱,按申购计划、仪器说明书、仪器装箱单等逐项检查、验收、登记、签名。对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供应科负责退还或索赔。其他仪器设备供应科负责验收。五、所有仪器设备,由设备供应科分类建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名称、厂名、仪器出厂日期及编号、采购验收、安装调试记录、保管科室及保管人、仪器价格(外币或人民币)、仪器装箱单、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分析报告、降级报废申请250、等资料。属于计量仪器,还要包括计量检定时间,检定单位和检定者姓名,检定周期,合格证书等。建立仪器设备卡,一式两份,由设备供应科,仪器保管科分别存查。另编制统一目录两份,一份存留,一份交档案室备查。六、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和操作人员,必须经中心组织考核合格,持证才能使用,未持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保管或独立操作仪器设备。七、中心一切仪器设备未经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借出或让外员使用。计量标准器具,一律不外借或用于日常检测工作。八、中心工作人员借阅仪器设备档案,只限在室内阅读,必须借出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办理借出手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仪器使用说明书只限仪器设备保管科室复印一份备用。九、251、各实验室保管的仪器设备,由保管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操作使用人员应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操作,在维护保养及使用前后均要认真填写记录备查。十、后勤科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维修及协助安装每年对仪器保管状况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仪器设备保管人,属于小故障,本科室有条件可进行维修,否则经业务科负责人签名,申请供应科维修。各种维修均应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属于故障,按检测事故处理制度处理。凡新购和经维修后的计量仪器,均要进行计量检定或校验,报质管室核准后才能使用。凡计量仪器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办理报废或降级手续。使用年限过久,252、部件已严重老化,无法修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该仪器设备经济价值的百分之六十。仍达不到原技术指标。仪器落后,不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或被长期搁置。申请仪器降级报废,必须由保管科提出报告,报告内容要有依据,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设备供应科负责处理。检测事故处理制度一、检测事故范围:因过失造成仪器、样品损坏或丢失;违章操作引起安全事故;审查不严,检测报告与原始数据不符,发生错误报告,引起异议申诉成立;失去公证性。二、检测事故性质: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无人身伤亡;中等事故,经济损失在1001000元,有人身轻伤;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并有1人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或引起异议申诉成立,253、并失去公证性。三、处理程序:发生检测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逐级上报,大事故应直接报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性质。事故责任人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写出事故经过报告,科室主任在一周内对事故报告签署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质量保证负责人于十五日内对事故报告提出意见报技术责任人批准执行。对事故责任的处理,依据事故性质,结合事故责任人态度及一贯表现,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除奖金,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四、在检测过程中因突然发生停电、停水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水源及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未采取措施任其发展而酿成事故者,则按事故处理。因突然停电254、停水等非责任事故而造成实验中断直至样品报废,则依据该项检测技术标准的规定处理,必要时重新取样检测,不作事故论处。 “三废”管理制度一、中心“三废”管理工作,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二、根据环保行政部门规定,每年指定环卫科对防疫楼、科研楼的废水池(实验室废水)及废水总排出口进行一次监测,按期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审查取证。三、各实验室有毒、腐蚀及细菌等废液(物),必须在实验室进行处理后才准排放,未经处理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垃圾箱内。实验室有毒、剧毒、强酸等实验废液(物),分别设置酸碱中和缸、毒物处理缸,专做有毒废液(物)预处理。有机溶剂应尽量回收处理作次级使用,不能回收的要收集贮存,定期交三废管理255、人员处理。细菌、病毒、毒理实验室的废弃液(物),必须严格消毒后才准排放或掩埋。含放射性废液,必须贮存在规定容器内保存到10个半衰期后再排出或深埋。四、严格贯彻国家环保法规,认真执行三废处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排放。五、三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各实验室三废管理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异议申诉处理规定一、异议申诉统一由质检科负责受理二、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申诉,应在接到检测报告规定时间内(外地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提出,同时必须持有依据。对不可重复的样品,一律不受理异议申诉。凡超过异议申诉规定时间,或检样不能保管的均不受理异议申诉。三、符合异议申诉规定,质量保证负责人在一周内256、组织有关科室检测人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异议申议是否成立。经查核认定异议申诉依据不做,由质检科填发异议答复通知单,确认原检测报告正确有效,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质检存档,第二联寄申诉单位,并按原检测费的三倍收费。异议申诉确认成立,由质控科通知检测科室对保存的副样重检,重新发出检测报告,收回原检测报告,承担责任损失。四、异议申诉查明属于检测事故,按检验事故处理制度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五、异议申诉处理结束一周内,质控科负责将有关资料,报送中心领导进行处理归档。六、异议申诉答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审核制度一、实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由质管室统一格式,实验人员应按要求填257、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如发现错误需要纠正,应错误文字下划一横线,在横线上方歇夏纠正文字。二、原始记录,要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标准、所用计量仪器名称和编号、实验环境条件、样品到达及检测日期、检测人员及校核人员签名。检测报告必须由主检人填写,所列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一致。三、实验完毕,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必须经同室检测人员校核签字,主检人汇总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质管室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交实验室负责人、科主任、逐级审查签名,实行逐级审核制度。四、鉴于中心实际情况,终审实行分流制度,凡涉及仲裁、新产品、行政决策等重大社会或经济影响的检测报告,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终审,其他一般258、性监测检测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分流指定质量保证负责人进行终审。五、检测报告,最后统一由中检室负责登记、编号、盖章、发出,并分类存档。现场卫生检测与报告制度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负责对全市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并对其资料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二、现场卫生检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并保证检测数据完整、准确、客观、公正。现场卫生检测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不得开展检测工作。现场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按照中心统一格式,检测人员和报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原始记录和发放检测报告,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不得259、涂改。三、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同室检测人员校核、科长、中心三级审核。一个检测样品只能有一个编号,不得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编号。四、检测报告必须有计量认证标志及批准文号,并使用中心检测专用章。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和外借。蜜饯类感观、铅、砷、铜、二氧化硫残留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食品添加剂(二种)、样品制备500g32-4次1-4种酱腌菜感观、砷、铅、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样品制备500g32-4次1-4种奶及乳制品感观、比重、脂肪、蔗糖、全乳固体、杂质度、酸度、霉菌、酵母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黄曲霉260、毒素M1、铅、铜、样品制备250g62-4次1-2种豆制品感观、铅、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样品制备500g32-4次1-4种水产品(淡水鱼)感观、挥发性盐基氮、汞、砷、氟、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六六六、滴滴涕、样品制备500g22-4次1-4种食品包装塑料、用纸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铅、脱色试验、样品制备250g22-4次2-6种餐(饮)具消毒效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1份12次2-8种附表2: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抽样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类 别检 测 项 目采样数量监测频率旅店业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公共用品、苯两个房间2-4次饭馆(餐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261、照度、可吸入颗粒物、军团菌、公共用品两份2-4次文化娱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公共用品2场次2-4次公共浴池室温、空气质量、水温、浊度、公共用具两份2-4次理发店、美容店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照度、美容美发用具两份2-4次游泳场水温、PH值、尿素、浑浊度、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有毒物质、微小气候、CO2两份2-4次体育馆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噪声、照度两份2-4次商场(店)、书店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噪声、照度两份2-4次医院候诊室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262、公共交通等候室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公共交通工具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附表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名 称检 测 项 目采样数量采样频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汞、铬、铅、硒、砷、氯仿、四氯化碳、六六六、滴滴涕、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4500ml集中式供水、自备水4次,二次供水2次一次性卫生用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葡萄球菌、真菌2-4份2-4次另注:以上各表内卫生质263、量抽检项目均按照国家规定检测项目结合实验室监测能力所制定,如根据需要培养项目,可临时协商确定。检测保密制度一、保密范围:(一)凡未公开发表的检测方法及有关技术资料;(二)送检样品及有关技术资料;(三)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异议处理资料。(四)中心列为保密范围的其它质检文件档案。二、保密等级,按国家保密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执行。三、保密要求:(一)凡属保密档案、文件及资料,按规定范围传阅处理,不准将其带到公共场或家里;(二)对收发、打印、传递、存档的保密文件、材料、原稿等,均按保密规定处理,不得乱扔或自行处理;(三)借阅保密文件资料,应按保密范围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时264、归还,如丢失,损坏泄密,要追究责任;(四)中心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保密工作;(五)中心领导要向职工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六)对保守和保护机密工作做得好的职工,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要给予批评,造成重大泄密者,要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一、为保证中心检测质量,每年对各类在岗检测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二、培训内容:(一)本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知识;(二)新理论、新技术;(三)技术动态和发展状况;(四)误差理论及数据处理;(五)计量法及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六)质量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265、实验室安全防护、行政诉讼法教育;(七)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教育。三、培训方式:(一)根据卫生部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制订的各类专业培训计划,有计划地指派人员参加学习;(二)有针对性地派送到外地、外单位进修学习新技术新方法;(三)结合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四)聘请外单位进行有关知识讲座或短期培训。四、考核:(一)每年对各类在岗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归入本人技术档案。复印件分别存本科室及检测科备查;(二)凡参加各类进修学习的人员,回单位后必须交鉴定书或结业证,原件归入本人技术档案,复印件分别交本科室及检测科备查;(三)考核方式分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参加进修学习成绩考核中心组织266、笔试或操作考核。卫生监测检验规程为规范我中心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及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程。一、监测范围1、食品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营养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品用洗涤剂、食品用工具、餐(饮)具等;2、公共场所: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公共场所;3、生活饮用水:城市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及水源。4、一次性卫生用品。二、监测频次和267、样品数量1、卫生监测频次根据相应技术规范确定,食品每年监测2-4次,包括日常性卫生监测,颁发或复核卫生许可证前的卫生监测及省规定的食品定期监测;餐(饮)具消毒效果每年监测12次,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每年2-4次,一次性卫生用品监测生产单位每年4次,经营单位每年1-2次。 特殊情况如食品受到污染、公共场所受到污染等不受常规监测频次和样品采集数量限制。2、水质卫生监测频次:城市集中式供水、自备水每季度一次,二次供水每半年一次。3、样品采集数量根据监测目的、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的规定确定。常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采样数量见附表。三、样品采集1、样品采集前要准备必要的采样工具、采样凭据及样品保藏运输设施268、或工具。2、卫生监督员采集样品时应出示证件,使用专用采样工具,按采样操作规程及法定程序进行采样,并出具有被采样单位陪同人签字的凭证。采样单的书写要完善,术语准确无误(包括计量单位的书写)。3、采样凭证应按要求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缺项、涂改,并一式三份,一份给被监督单位,一份送检验室(科)、一份卫生监督科留存。 4、采集样品要一式三份,一份作检验用,一份作复核用,一份作备查用。5、样品采集按随机化或法定要求进行,每份样品必须有被监督单位陪同人和至少两名卫生监督员共同签字盖章贴封,并及时送检验室检验。四、样品检验1、卫生监督员根据监测目的,按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或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检验项目,并填269、写样品检验申请单,连同采样单(或收样单)、样品一同送检验室,收样人员收样后应及时向监督员填写收样单据。2、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可参照同类样品国家卫生标准、地方卫生标准、行业卫生标准及企业卫生标准确定检验项目。3、检验按国家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无国家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的,可参照同类样品国家卫生检验方法或地方、行业卫生标准检验方法以及国际组织推荐的方法进行。4、检验人员应填写卫生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由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以及授权签字人签字,一般性监测、检测报告报经质量保证人审定后,交承办的卫生监督科室,凡涉及仲裁新产品、行政决策等重大社会或经济影响的检验报告,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终审。5、卫生监督科收到270、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对抽检样品进行评价,评价报告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最后确定加盖卫生监督印章,送达被监督单位,被监督单位应有签收回执,重大事件评价报告应由分管领导或中心领导签发。6、检验者在收到样品检验申请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卫生检验报告,对中毒或污染样品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报分管领导决定。7、检验科(室)应保存样品不少于一个月或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时间保存样品。检出致病菌时,保留菌种一个月,样品的保管和处理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附表:1、常规食品样品检测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2、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抽样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271、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附表1: 常规食品样品检测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检品类别检 验 项 目样 品数 量监测频次采样份数糕点、面包类感观、酸价、过氧化值、铅、砷、黄曲霉毒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食品添加剂(两种)、样品制备500g32-4次1-6种酱卤肉类感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食品添加剂(两种)、样品制备250g22-4次1-6种粮食类感观、磷化物、氯化物、二硫化碳、氰化物、砷、汞、黄曲霉毒素B1、六六六、滴滴涕、有机氮农药、样品制备500g22-4次1-4种植物油感观、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浸出油)、砷、黄曲霉毒素B1、棉籽油中游离棉酚、食品添加剂(两种)、样品制备272、500g22-4次1-4种蒸馏酒配制酒类甲醇、杂醇油、氰化物、铅、锰500g(2-3)2-4次1-4种发酵酒类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铅、细菌总数、大肠菌群、N-二甲基亚硝胺、样品制备500g(2-3)2-4次1-4种瓶装纯净水感观、电导率、铅、砷、铜、氰化物、挥发酚、游离氯、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酵母菌、样品制备2瓶2-4次1-4种碳酸饮料感观、铅、砷、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酵母菌、食品添加剂(三种)、样品制备4瓶2-4次1-4种蜜饯类感观、铅、砷、铜、二氧化硫残留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食品添加剂(二种)、样品制备500g32-4273、次1-4种酱腌菜感观、砷、铅、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样品制备500g32-4次1-4种奶及乳制品感观、比重、脂肪、蔗糖、全乳固体、杂质度、酸度、霉菌、酵母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铅、铜、样品制备250g62-4次1-2种豆制品感观、铅、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样品制备500g32-4次1-4种水产品(淡水鱼)感观、挥发性盐基氮、汞、砷、氟、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六六六、滴滴涕、样品制备500g22-4次1-4种食品包装塑料、用纸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铅、脱色试验、样品制备250g22-4次2-6种餐(饮)具消毒效果细菌总数、大肠274、菌群、致病菌1份12次2-8种附表2: 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抽样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类 别检 测 项 目采样数量监测频率旅店业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公共用品、苯两个房间2-4次饭馆(餐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军团菌、公共用品两份2-4次文化娱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公共用品2场次2-4次公共浴池室温、空气质量、水温、浊度、公共用具两份2-4次理发店、美容店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照度、美容美发用具两份2-4次游泳场水温、PH值、尿素、浑浊度、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有毒物质、微小气候、CO2两份2-4次体育馆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275、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噪声、照度两份2-4次商场(店)、书店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噪声、照度两份2-4次医院候诊室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公共交通等候室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公共交通工具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可吸入颗粒物两份2-4次附表3: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和采集数量一览表名 称检 测 项 目采样数量采样频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汞、铬、铅、硒、砷、氯仿、四氯化碳、六六六、滴滴涕、硫酸盐、氯化物、氟276、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4500ml集中式供水、自备水4次,二次供水2次一次性卫生用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葡萄球菌、真菌2-4份2-4次另注:以上各表内卫生质量抽检项目均按照国家规定检测项目结合中心实验室监测能力所制定,如根据需要培养项目,可临时协商确定。计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中心计量监督管理,是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由质量保证负责人组织检测科具体执行。二、计量监督管理内容:(一)组织学习“计量法”、“标准化法”、“法定计量单位”及有关法令、法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二)督促计量器具检定、组织自校,审查检定证书和自校结果,出具“合格”、277、“准用”、“停止”标志,实施标志管理。(三)负责计量标准器具(包括标准物质)管理及量值溯源。(四)组织编制中心计量器具自校方法,经计量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五)负责中心计量标准器具的保管及内部量值传递。三、定期对计量器具,包括标准溶液,进行监督检查,凡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和标准溶液有权禁止使用,对违章造成事故者,按检验事故处理制度处理。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检测数据,主管室有权宣布作废并追究责任。四、用于参比的标准溶液配制,各实验室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制、管理、建立专项原始记录,标有配制期,有效期,配比浓度,经实验室负责人校核签字后才准使用,定期对标准溶液校正,新配制的标准液,要与278、原始液对比。五、定为中心计量标准器具,只供内部量值传递专用,不得作为工作计量器具使用。第五章 岗位职责类中心主任职责一、全面负责中心行政、业务、财务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按期总结和报告工作。二、主持中心行政办公会和中心中层干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中心内部行政、业务的重大问题,听取各科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安排各项业务工作。三、经常深入科室和现场,管理部分业务工作,了解掌握情况,及时指导或组织讨论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四、负责文件签发,经费预、决算和工程招标、仪器设备、药械购置计划与分配的审定,审批工作。五、负责组织贯彻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检测的方针政策、法律、法279、规。审批工作计划,批准质量手册的发布。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淮安市卫生检测中心)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调整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改善检验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批准食物中毒、仲裁的检测报告六、领导和组织干部业务培训,抓好业务建设和技术考核,有计划地培养提高全中心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七、做好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规范执行。八、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心副主任、中层干部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任免和奖惩的建议;对职工进行奖惩,对违反纪律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处分。九、解决好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十、完成上级280、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和中心党委部署的其他工作。中心副主任职责一、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按照行政领导班子分工,分管相关工作和相关科室。二、对中心内业务、行政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中心主任反映,中心主任不在时履行中心主任委托的工作的职责。三、协助中心主任落实中心工作计划,协调中心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处理好日常业务。四、协助中心主任负责本中心技术管理工作和工作质量监督控制。 五、负责组织协调中心非标检验方法研究修订工作。六、负责组织分包方和外部供给及服务的考核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党委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工会主席职责一、组织制定工会计划、活动方案、完成工作总结。二、主持工会会议281、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并指定专人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会议决议。三、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职代会改选以及负责职代会工作。四、处理不需要有关会议研究的生活福利问题。五、组织工会和工会小组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并组织参加中心外文体活动。六、开展横向联系,组织工会与兄弟单位开展联谊竞赛。 7、关心职工生活,慰问生、老、病和遗属。七、完成中心党委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人事科职责一、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职责(一)在中心党委和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协调中心各党支部、各科室的工作,中心党务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二)党员及党费管理、党员教育和培训。(三)做好中心党委的参谋、助手。安282、排中心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的有关事项,并检查督促党委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四)负责党风、政风及行业作风建设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五)协助中心主任管理中心职工的政审、考核,办理职工的转正、调动、晋升、职改、工资调整和奖惩等手续。(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有关外调人员的接待、出证工作。(七)参与中心工作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八)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内退职工的管理工作。(九)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工会、计划生育管理岗位职责(一)配合科长、副科长做好工会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积极向职工、科室宣传党的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二)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报表资料的统计、保管工作。(三)283、建立健全中心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准确掌握育龄人员相关状况,发现计划生育问题,及时上报。(四)负责督促已婚育龄夫妇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怀孕、生育的申报手续。检查、督促职工(临时工)落实节育措施。(五)配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及产假、哺乳假、看护假的审批和呈报工作。(六)配合办理育龄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各项营养补助审批、呈报工作。(七)配合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审批工作。三、组织人事管理岗位职责(一)协助科长、副科长做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二)负责党内统计报表登记、汇总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完成党费收缴、管理、核查上缴工作。(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职工工资相关的申报审批工作。(四284、)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等险种的申报审批工作。(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考核、聘任、管理和工人考核晋级工作。四、离退休(退养)管理岗位职责(一)协助科长、副科长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熟悉离退休管理相关政策,当好领导参谋,宣传、落实有关政策。(二)抓好离退休人员组织建设,制定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学习制度和活动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参加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三)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情况档案和健康档案,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主动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四)负责办理离休人员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等有关事宜。(五)做好离退休人员家访和信访工作,经常了解其身体、学285、习、生活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反映其要求、建议和困难,努力为其排忧解难。(六)管理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开展多种有益的文体活动。(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丧事和善后事宜及遗属管理等工作。中心办公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协调中心各科室的业务工作,组织草拟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安排综合性会议的有关事项。(二)做好中心领导的参谋、助手,检查督促行政办公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三)负责来往文件和中心内部文件材料的审核、拟办、批办。(四)组织本室相关人员做好文书、收发、归档立卷、文件打印、印签管理。(五)做好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和运用开发,实行电子政286、务公开和网上信息发布。(六)加强车辆管理和公务活动接待工作。(七)负责协助中心工作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网络信息管理 (一)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网络应用及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三)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措施的设计、实施和检查,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网络安全违法案件报告与协查。(四)中心网站建设、网页维护与更新。(五)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的上网发布。(六)湖北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集群办公系统的应用。(七)中心综合性统计信息资料的填报、分析和利用。三、日常事务处理(一)协助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做好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二)收集、掌握各科287、室(所)业务工作情况,并做好汇总上报;(三)中心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工作联络、电话记录;(四)会议室的管理及调配、使用;(五)办公用品、物资及劳保用品的领取、管理、分发;(六)车辆的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养路费等手续的办理;(七)参与有关文件材料的草拟工作。四、档案管理、保密(一)做好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二)认真做好文书处理,来文登记、送签及传阅工作。(三)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法规及制度。(四)做好三密文件的接受、传阅、管理及清退工作。(五)依照档案管理程序,做好每年档案资料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工作。(六)做好档案器材的管理、保养,保持库房安全整洁。(七)积288、极做好档案升级的准备工作。五、文 印(一)严格按照打印要求和制度及时完成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印,不得影响各项工作。(二)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泄漏文字材料的内容。(三)保证打印质量,讲究工作效率。(四)做好打字复印器材的管理,不得随便借送他人,注意节约。(五)协助档案室做好档案年度归档工作(文字输入)。(六)完成中心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司机(一)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安全驾驶。(二)负责本驾驶车辆的管理、保养以及除保险、养路费以外的各种手续和规费的办理。(三)爱惜车辆、厉行节约,保持车辆的良好车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修理。(四)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单车核算、登记及289、公示。(五)学习并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不得酒后开车。(六)做到公车公用,不准他人驾车和私自出车。财务科岗位职责一、科长岗位职责(一)负责组织全科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检查指导全科同志的业务工作。(二)在中心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编制中心经费预算,参与编制决算。(三)负责中心经费请领、划拨、收支审核、审签和财务报告的审核等业务工作。(四)负责本科同其他科室工作上的协调。(五)负责起草中心有关财会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六)参与中心重大财务开支的决策。(七)定期向中心分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情况。(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财务科主管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审核原始凭证290、合法性,审核各种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借款手续。(二)负责中心会计凭证制作和收入明细帐、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等各种明细帐和总帐的登记及帐务处理。(三)负责月、季、年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填报工作。按要求报送财政局社保科、卫生局规财科、预算外收入管理局计财科、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税务所和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四)负责管理各种财务印鉴。(五)编制财务决算参与经费预算的实施工作。(六)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和使用工作。(七)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财务科出纳(报帐员)岗位职责(一)根据财务科长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审核后编制的记帐凭证,办理各种费用收291、支、转业务和现金的借款工作。(二)登记各类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三)负责职工公积金的计算、登记和缴存工作。(四)负责管理科内各种空白的票证购买、登记及发放等管理工作。(五)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核对和划转工作。(六)及时向科长汇报资金的使用和结存情况。四、财务科项目核算会计岗位职责(一)在科长领导下,负责中心项目资金的核算工作。(二)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各类项目支出。(三)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市疾病控制中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心财会制度,设置项目明细帐和相应的帐簿,认真、及时、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帐,要求做到帐目清楚、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帐证帐物相符。(四)定期编制项目专项资292、金会计报表,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五)定期向财务科长汇报项目专项资金的到帐、使用和结存情况,和项目相关科室及时沟通资金使用情况。五、财务科物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物资供应科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会计核算、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定期盘存,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二)每月最后一天之前,依据出入库单,向主管会计提供当月物资供应品消耗情况和成本分摊情况表,以编制记帐凭证,核算科室成本。(三)设置物资采购往来业务备查帐,每月底应与主管会计核对库存物资材料和赊购物资欠款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六、科室成本核算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中心所有核算科室的内部成本的核算工293、作。(二)严格按照内部内部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设置科室分户明细帐,要求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三)每月3号前,向科长上报上月科室收支明细报表。(四)每月4号前,根据中心制定的分配方案,向科长上报上月内部科室奖励分配报表。七、财务科收费班长岗位职责(一)全面负责中心各收费门诊的收费工作。(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负责考核全部收费人员将所收款项于收费当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做到日清月结。(三)每的10号、20号、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固定为“收入票据传送日”,负责将各收费网点的收入票据传交给主管会计。(四)负责所有收入发票存根的稽核工作,并签字确认。(五)负责所有收费网点的日常排班和节假日值班安294、排。总务科岗位责任制一、总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一)负责中心的房屋、物资、水电、车辆等设备维修及容貌整顿、车辆安排和生活福利等后勤管理、供应工作,保证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制订本科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后勤人员坚守岗位,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后勤保障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进修、实习及外来人员的生活安排。(四)组织安排、检查和落实中心的四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各科固定资产、设备等的管理、使用情况。(五)负责办公区、生活区治安纠纷协调处理,及时制止发生的吵架、斗殴等事件。(六)负责管理中心内各科职工义务劳动、卫生清扫与绿化、门卫安全等工作295、。(七)门面房屋的管理和租金收缴。(八)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采购员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坚持质量第一,价格合理,快速高效。且注重效果反馈。三、仓贮与发放员对购回的所有物品,严格验查质量、数量和价格而后入库,妥善保管;对外发出时,严格出库手续并做到热情主动,服务态度好,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坚持原则。四、综合管理员对于生活区、工作区的卫生、绿化美化严格管理,对房屋修缮、设施维修、器物制作等要精打细算,节约支出。管好冷库,定期保质下送。加强并完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以及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要体现任劳任怨。五、水电工定期查抄职工用量并上报与公示,定期查抄业务核算科室电耗量上报财务科,配合水电296、部门核查单位水电用量,随时维修好单位水电设备,确保及时,高效。六、保卫人员严防死守单位的门岗,严格盘查进出大门人员并做好登记,服务态度好,开门及时;不定时巡逻,确保单位被盗率减少到最小的程度,争保单位安宁和文明。七、勤杂人员按时收取房租费和水电费,随时做好单位职工或子女的户口上转工作,随时协助综合管理员的搬运工作,随时协助水电工的扶梯与接线工作,随时参加临时挂贴的事情或突发事情等。体现哪里需要哪里去。公共卫生科岗位责任制一.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贯彻落实中心党委或日常工作会议精神,主持召开科室职工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安排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协调相关科室及与业务有关的工作297、;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管理科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外勤工作(一)负责经常性卫生检测工作,制作检测文书以及卫生学评价;(二)建立健全相对管理人的检测档案,完善相关资料和有关人员的培训;(三)负责现场相关的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四)参与中心、科室安排的其他指令性工作。 三、内勤工作(一)负责对外有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二)负责收集整理与业务有关的文件、信息和资料以及档案管理;(三)参与科室事务管理,负责科室人员的考勤与报告;(四)完成中心、科室交给的其他工作。艾滋病防治科岗位责任制一、艾滋病科科长(副科长)职责(一)在中心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中心日常298、管理、工作安排等全面工作。(二)参与艾滋病防治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组织协调制订有关策略与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三)负责组织制订,指导、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等工作。(四)做好与防艾办、项目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内外关系,及时上传下达,落实有关工作。(五)负责科室内部管理、协调,定期组织召开科室会议,对各组工作小结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六)定期组织对所辖县(市)、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关业务指导。(七)承担中心与无国界医生组织联络员职责,落实合作项目应承担的工作,处理好对外关系。(八)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止综合299、示范区”以及“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等项目工作任务。(九)负责安排、落实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疫情管理与治疗关怀组(一)负责收集艾滋病防治、救助有关的基本资料。(二)及时收集、分析艾滋病疫情,按要求进行流调和随访工作,要求基本资料齐全,分析、报告及时。(三)安排专人按要求及时落实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及时收集、录入市区疫情、艾滋病防治工作报表数据,并催报、汇总各县(市)、区、相关工作数据,及时上报,并与每月10日前完成“防艾简讯”的分析、编写工作。(四)负责组织、落实艾滋病主动监测、有关流行病学专题调查、爆发疫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五)与无国界医生组织合作,开展艾滋病病人医300、疗救助工作。要求治疗对象明确,严格按规范进行机会性感染和抗病毒治疗,不断提高病人依从性,病人病历档案完整、清楚,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艾滋病药品管理制度,药物领取、发放记录清楚;指导、协调各县(市)开展相关治疗活动。(六)和无国界医生组织合作开展VCT工作。完成咨询任务,档案记录清楚,定期对咨询资料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VCT工作质量,并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其他VCT点进行技术指导。(七)负责温馨家园的日常管理,组织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各种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八)定期(每三个月)开展随访工作,及时更新所有感染者和病人基本情况资料,每半年对各种救助对象进行分类统计一次,并及时向市防艾办反馈、汇报,催301、促落实相关救助政策,索取相关资料。(九)负责本组工作范围内健教工作;配合MSF开展对HIV/AIDS及其家属的IEC工作,落实干预措施;在中心统一协调下,配合中心健康教育所开展各种艾滋病健康宣教工作。三、预防干预组(一)全面开展娱乐场所100安全套项目工作,落实各项 干预措施,包括基线调查、政策倡导、安全套保障体系建设、性病门诊管理、健康教育、外展和同伴教育活动、外展服务、定期评估、监督检查等。(二)逐步开展吸毒人员干预工作,配合开展母婴阻断工作,负责落实相关指令性任务,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数据。(三)负责职业暴露相关工作,为艾滋病一线工作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定期检测并负责提供防护咨询指导。(四)302、负责中心档案资料的收集、汇兑、整理、存档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在各种媒体播放或发表的有关艾滋病宣传资料。(五)负责科室仓库、内务管理。四、监测检验组(一)及时完成常规实验室检测、报告工作(收样一周内),负责初筛阳性标本的送检。(二)负责孕产妇哨点检测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母婴阻断等工作收样、检测工作,配合开展主动监测和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三)定期开展(每周一次)CD4细胞检测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四)负责各种检测试剂、器材的领取、使用、分发、管理工作,并做好各种纪录,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既要保障使用,又要避免过期浪费。(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搞好个人防护工作,按规程规范检测工作,实施实303、验室质量控制,并负责对全市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管理。健康教育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所长(副所长)职责(一)组织本所职工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并经常开展所内学习;(二)根据上级安排和中心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完成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总结报告工作;(三)负责内外工作的联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宣传培训工作;(四)在上级学会和市科协、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抓好市预防医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会活动;(五)落实执行职工考勤制度,检查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六)在中心党委领导下,在各科室配合下,及时主动的做好中心业务工作活动宣传报道;(七)完成上级领304、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健康促进组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总结上报;(二)负责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和工作联系指导;(三)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的内容收集撰写,版式的设计、制作;(四)负责健康科普知识稿件的撰写,各科室信息的收集,配合其他组做好中心业务工作宣传;(五)负责与省健康教育所的联系,完成省发有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分发登记;三、技术室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二)负责中心各项工作活动的照(摄)像,图像文字编辑;(三)配合参与宣传橱窗的设计、制作、安装;(四)各类宣传条幅的制作。会议横幅、宣传牌的书写制作;(五)305、配合参加各类卫生宣传咨询活动;四、科教宣传组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中心职工和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抓好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二)负责中心科研工作的管理,课题申报以及科研信息收集。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转化使用;(三)负责各科室信息收集,编辑印发襄樊疾控工作简讯。联系新闻部门抓好工作活动报道;(四)组织承担大、中专院校委托的教学任务和实习生的实习教学任务;(五)负责市预防医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六)办理职工论文的推荐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事项。(七)配合中西部预防医学集团做好中西部预防医学杂志的组稿工作和年度学术活动;(八)开展业务形象宣传,参加各类卫生宣传咨询和306、职工培训活动;(九)负责图书、报刊征订、归档、装订及阅览室管理;监察审计科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一、审计科科长(副科长)职责(一)建立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和办法;(二)监督检查科(所)在遵守执行规章制度、决定中的问题;(三)受理和调查科(所)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四)督促完善廉政、勤政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五)承办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物价收费管理岗位职责(一)建立健全物价收费管理制度;(二)每月清理科(所)收费情况;(三)了解传递价格政策,及时制定或调整生物制品批发、零售价格;(四)认真处理各类收费举报事件;(五)做好各级各类物价收费检查工作;(六)做好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七)做好科室内务管理及考勤、会议记录;三、内部审计岗位职责(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 (三)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 (四)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 (五)各类修缮合同的签订及结算审计;(六)大型设备及大宗物资购置合同及结算审计;(七)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卫生监测检验科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