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及事故应急救援防治水管理制度3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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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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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及事故应急救援、防治水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节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三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四节 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第五节 安全检查制度第六节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七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八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九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十节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十一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十二节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三节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第十四节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十五节 安全奖惩制度第十六节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第2、十七节 安全举报制度第十八节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第十九节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第二十节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一节 火工产品领用制度第二十二节 重大危险源登记管理制度第二十三节 顶板管理制度第二十四节 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二十六节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第二十七节 班安全确认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 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2、 建立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3、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的原则,明确其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3、 建立分管生产的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其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4、 建立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在安全生产中负责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检查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5、 建立生产科正副科长、安全科正副科长及安全监察员等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在安全生产中技术方面、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6、 建立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本人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4、工作负责。7、 建立各工区区长、支部书记、副区长、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长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工区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8、 建立各工种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是操作规程的直接执行者,要明确其在安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具体职责。9、 建立各工种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10、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要具体明确,并实行分级管理,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第二节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调动从业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我井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促进全井安全5、生产状况的改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维护矿区稳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二0xx年矿井安全奋斗目标1、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一级非人身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性事故;轻伤事故和二级非人身事故同比下降50%。各工区安全奋斗目标:工区消灭重伤和一级非人身事故;班组消灭轻伤和二级非人身事故;员工个人做到“三不伤害”、“三无”(无“三违”、无轻伤、无上访)和无安全责任事故。2、设备事故率下降20%。3、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二级。4、继续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长期稳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本质安全安全型矿井,实现安全生产6、年。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目标的分解将安全管理目标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到各科室、工区、班组和个人,使每个组织、每个从业人员都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明确自己的责任,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区、工区保矿的层层互保的安全目标体系。要求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成员在安全目标下设置自己的分目标、子目标,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整体中的地位,确保完成各自的目标,以保证上一级目标和全矿安全目标的实现。为了直观、形象、简明地显示目标和目标对策、明确目标责任,实现目标的协调,为了便于对众多的目标项目实现有效的综合管理、控制,编制目标展示图附后。三、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措施(一)7、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区(科)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分管领导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及时协调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安全监管合力。2、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管理的第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二)明确责任,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1、坚持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工团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委管党、行政管长、工会管网、团8、委管岗、安全部门管防和家属管帮的“六条线”管理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六条线”管理中各条线既要明确责任,找准位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密切合作,统筹兼顾,建立配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四、安全目标管理保证措施(一)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1、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2、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原则。3、坚持安全办公9、会议制度和按月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1、加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一通三防”方面的总工程师责任制,从组织上和管理上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2、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的安全整治工作,全面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3、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矿、工区、科室领导深入井下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专管和群管队伍的作用,加大安全监察力度。(三)坚持“管理、装备、培训10、”并重的原则,提高矿井整体安全素质。1、确保安全技措资金的到位,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增强矿井抗灾能力。2、完善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实行定人数、定课时、定内容、定考核奖罚的“四定”原则,抓好重点岗位、特殊岗位和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抓好班组建设,逐步实现班组“三无”(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三保(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区、工区保全矿),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之变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四)持之以恒、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管理,争取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坚持按月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安全质量验收制度。实11、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新台阶。五、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措施1、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2、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3、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承包目标管理,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把安全目标责任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重奖重罚。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机制。第三节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安全办公会组织结构:1、矿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矿长兼总工程师、安全处长(常务)担任,成员由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回采区、掘进区、机运区、通风区、销运科、劳资12、科、供应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2、安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3、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应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到小组各成员。二、安全办公会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单位上时由常务副组长主持。三、 办公会召开周期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别情况时,如国家重大节日需要部署安全工作、本单位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要研究时,可由组长临时召集安全办公会。四、安全办公会参加人员全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都应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成员在会后应主动了解会议内容,并13、积极完成办公会布置的工作。必要时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五、安全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会议精神等。安全科长通报干部安全档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奖罚情况。对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讨论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和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及时制止“三违”现象以及处理、汇报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人员的奖励。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检查落实对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措施、指示、指令、会议的贯彻情况。安全处处长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三违”及各类安14、全责任事故进行通报处罚,并对本月的安全工作进行详细的布置。研究和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工作目标、措施。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明确解决时间。听取安全技措资金计划和实际使用的情况汇报,及时落实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技措足额到位。分析员工安全思想动态和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提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六、记录安全办公会应使用专用记录薄,会议议定的事项、作出的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期限等应记录清楚、齐全。会议内容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有关单位。会议记录、纪要由行政办公室纳入档案管理。七、 部门对安全办公会议决15、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领导。第四节 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安全是最高政治,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奖的发放应随矿井本身的经济效益好坏发生波动,但经济效益最差不能降低安全奖最低发放标准。2、安全奖上工资表,随同工资一起发放到员工手中。第五节 安全检查制度一、由安全部门牵头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矿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等职能科室全体成员,回采、掘进、机运、通风四单位派员参加。对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检查汇总会的分别奖励20元/人.次和10元/人.次。二、所16、有下井干部必须认真对员工作业行为或操作行为、机电设备、安全设施、通风设施等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凡存在操作不规范、设备故障、安全设施安装不齐全、安装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现象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整改,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待整改好后方能开始作业。三、加强对主要井筒的巡回检查。通风区干部对东、西总回风巷和主要回风巷道检查每周各不少于1次,雨季每周各不少于2次。机运区干部对主、副井筒检查每周各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对主井筒和主提升下山的检查每班不少于1次。四、机运区区长、书记和分管供电的领导每月到采掘工作面巡查各不得少于12次。机运区干部对边远地点(如主绞机房、副绞机房、煤仓、水煤17、架、碴子山、东抽风机房、西抽风机房、-200中泵房、-350中泵房等)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第六节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1、设立安全监察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成立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担任;成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安全检查员。二、安全监督检查的18、周期、内容(标准)与方式(一)监督检查周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监督大检查,并经常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工区每旬和班组每日进行自查相结合。(二)监督检查内容(标准):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安全检查要深入车间、区队和下级,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1、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各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各单位是否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19、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工人群众是否参加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工人岗前、岗中轮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重点检查“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以及矿井水患、火灾、瓦斯和煤尘等灾害的预防措施是否齐全有效。要害部门和重点设备如:变电所、火药库及各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仓库和使用场所都要进行严格检查。4、查事故处理:检查各类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尤其是加强对人身伤害事故的20、管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发现瞒报、草率处理的要重新严肃处理,同时对瞒报、草率处理的责任人给予处罚。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中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到每次检查的内容有所侧重,突出重点,真正收到良好的效果。(三)监察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矿每周、区每五天、班每日),每逢国家重大节庆日时,组织安全大检查。2、突击检查:无固定时间间隔,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地点、重要事项进行检查。3、连续检查:指派专人对某个地点或操作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4、特殊检查:对有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或改建项目的使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进行特殊检查。21、此外,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通风设施等进行检查。三、安全监察要求1、安全大检查:(1)安全大检查必须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2)每次检查都要有重点、有针对性。(3)安全大检查要采用多种形式,如发动群众检查,组织不定期检查,专业系统检查,党、政、工、团、群众联合检查等。(4)要下决心解决问题。首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产处理,做到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生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者,严肃处理。其次,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落实解决的和时间,并要做到不解决不撒手。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由安全科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二份,送交被检查22、单位或负责人一份,另一份安全科存档。(5)检查时要作好记录,当天要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2、日常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如下:(1)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巡回安全检查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轮流进行,保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不间断。(2)巡回安全检查要坚持“七字”法。即:一查、二帮、三停、四追、五回、六蹲、七处。四、检查结果的处理1、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科下发“安全检查通报”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接通报后,根据各自具体的问题及通报的要求,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定责任,如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情况报安全科备案。对未进行限23、期整改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2、安全科负责督促各单位隐患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3、各单位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层层落实。通知书由安全科填写,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批示后,通知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并在完成整改任务后报告安全科。通知书必须存入档案备查,一旦因整改不彻底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七节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煤矿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应提高矿井的安全装备水平。必要的安全投入是最基本的保障,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安全投入资金来源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24、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0119号)文件要求,按吨煤15元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二、安全费用由本矿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计入煤炭生产成本。1、当年未使用完的安全费用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2、当年安全费用不足时,可提前预支下一年度的安全费用。三、安全费用 具体使用范围是: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25、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四、矿长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负责。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各自负责组织实施。五、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措计划,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及安全费用情况,确定安全技措项目、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技措计划须报xx煤矿和新余矿业公司审查批准后执行。六、对已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编制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等业务部门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进行管理,负责工程方案、设计26、审查、督促检查与工程验收。七、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合格的重新返工。八、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和江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赣煤行管发200919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标准的学习和贯彻认真学习掌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考核评级办法,做到人人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各项工作。二、组织27、管理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生产(总工程师)、安全副职任副组长,由生产(总工程师)副职具体负责。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四科室人员以及回采、掘进、机运、通风工区区长技术员为小组成员。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生产科是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达标资料的汇总,组织检查、验收、考核、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并提出奖罚,负责建立管理台帐、建档管理。三、检查验收1、按照江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进行检查、评分、评级。2、每月由分管领导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评定达标等级,年度综合评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28、化达标等级。3、检查和抽查都必须有原始数据记录,认真填写各种表格、组织好考评,建立好台帐,分类分期存档保管。参加检查考评人员必须签字负责。4、新工作面安装工程由矿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经xx煤矿复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方可投入生产。四、编制下达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的同时必须编制下达年、季、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班评估制度六、区(队)、班(组)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在区长、支部书记的带领下,积极推行干标准活,干放心活,严格按质量标准组织施工验收作业。七、考核评级奖罚办法:(一)资金来源: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吨煤提取费29、用5元,计入原煤生产成本。主要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中。(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好坏与员工工资挂钩,优良品单价上浮10%,不合格品扣单价10%,同时与工区干部工资的30%挂钩考核。对合格品工程进行单项奖罚。(三)参加考核评级单位和部门要完成矿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本月无重伤及一级以上非人身事故;区队或班组作业地点文明生产符合要求。(四)年终检查评比达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采、掘、机、运、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的单位或职能部门,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否则对等处罚。第九节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30、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为了提高员工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技术素质,增强自主保安能力。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员工教育与培训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员工教育和安全培训的方针政策。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思想认识,安全技术素质和本职工作能力为重点。贯彻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2、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党政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要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行政正职是教育与培训的主要责任者,分管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者和参与者。3、全体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思想意识,安全知识31、水平和专业技能。未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4、安全教育与培训教学方式要多种多样,加强实际操作培训。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不断更新培训思想,教育体制、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努力提高培训质量。5、根据本矿的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学培训基地,设置教学仪器设备,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6、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组织管理1、设立矿安全培训委员会,主任由安全处长担任,下设矿四级安全培训中心,由安全科科长兼任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员工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教学规章制度和研究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协调3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2、矿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岗中轮训、全员培训等四级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同时抓好区队班组安全学习和培训工作协助三级培训中心做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3、安全科要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三、各类人员教育培训1、新员工岗前培训。新员工完成招工手续后,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72学时,培训内容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开采安全、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等。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两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33、岗。2、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员工的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3、员工日常安全学习与教育培训(1)四级安全培训基地对矿员工应每年全员轮训一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复训和考核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2)区队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学时)。学习内容为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生产技能知识,典型的安全生产经验和重点事故案例等,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学用结合。(3)转岗工人应接受新岗位所需知识和34、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在新岗位作业。(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新环境等应先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5)对出现“三违”或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要重新组织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按国家和省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矿四级培训基地按所需培训人员数上报矿部三级培训中心进行培训。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矿员工教育委员会根据本矿实际情况报送省局二级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四、考核与奖惩:1、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按要求下达到各工区、科室,未完成指标对该单位正职进行处罚。2、四级安全培训基地下达给各工区的培训计划35、未完成的,扣除该单位月度安全押金兑现的10%。3、区队的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出勤率未达到规定指标的,扣除该单位月度安全押金兑现的10%。4、年度末由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第十节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井下安全隐患的产生,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实事求是、追究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影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36、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根据导致后果的程度,重大事故隐患又分为二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特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级由xx煤矿以及各矿两级安全部门分析认定。一般事故隐患由矿安全部门分析定级,重大事故隐患由xx煤矿分析定级。第二条 安全隐患问责,是指隐患的产生及排查、治理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包括隐患产生、隐患排查、隐患治理问责三方面。1、安全隐患产生问责:各单位、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进行隐患分析,查明隐患产生的原因,落实隐患产生的责任,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由于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37、,威胁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2、安全隐患排查问责: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xx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八项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如实汇报,不得瞒报和虚报;对于现场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及时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不认真、不到位或者由于排查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安全隐患治理问责: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新余矿业公司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八项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定期分析,对38、不履行安全隐患治理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等情形,未制定整改方案、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以及隐患治理完后不按要不销号等,必须进行责任追究。第三条 安全隐患问责责任追究形式有:罚款、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记过、记大过处分、降职、免职、撤职处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合并采用。第四条 安全隐患责任追究 1、按xx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按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3、按以下条款追究:(1)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矿长必须主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否则,对39、矿长每少一次罚款500元。(2)要认真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未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未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的、未建立隐患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隐患档案登记制度的、未建立隐患整改验收制度的,每少一项,对矿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副职罚款200元,并从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3)每周至少专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评述会,每天早班调度会上专人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天中、晚班召开一次安全评述会;会议主要内容,一是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五定”原则,落实隐患整改;二是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否则,每少一次评述会或同时评述会少进行一次隐患责任追究,对矿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副职罚款40、500元。(4)对存在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的,对矿党政主要领导、安全副职、生产副职、有关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5)必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省煤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监察局、新余公司以及xx煤矿等上级检查时,由于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作业头面停产整顿的,对矿党政主要领导罚款5000元/次,其他副职按比例处罚。罚款裁量权由xx煤矿安全生产副职以上领导决定。4、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酌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第十一节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五条规定,41、制定本制度。一、工程设计1、各类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工程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2、一般性工程设计由矿生产科具体编制,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通风区和机运区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由矿总工程师审批。3、生产科地质测量组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要经过地质测量负责人、生产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4、矿井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区域性抽放设计以及其他应报xx煤矿审批的工程设计等经矿级审批后须报xx煤矿审批。5、“三下采煤”技术措施及开采设计必须报省煤炭集团公司审批。6、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经审批的地测资料、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42、若干规定、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二、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接替方案和规划方案1、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接替方案和规划方案由井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编制,由生产科牵头、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通风区和机运区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再报xx煤矿审批。2、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经审批的地测资料、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43、须编制作业规程并经审批后贯彻执行。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由作业工区技术员负责编制,由生产科牵头、矿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区长、编写人员、安全处长、生产矿长、安全科长、生产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区长和机运区长等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3、编制、审核、审批的依据: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等。四、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井巷维修、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断层、顶板破碎带、托伪顶等)、过老巷、采掘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巷道贯通、密闭与火区启封、恢复通风排放瓦斯、调整通风系统、石门揭44、煤、反风演习、矿井救灾演习、瓦斯鉴定、探放水、主副井筒轨道检修、地面轻轨检修、固定机械“四大件”检修、变电站(所)检修、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割以及其他牵涉到安全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等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由具体执行措施的作业工区技术员负责编制,由生产科牵头、矿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区长、编写人员、生产科长、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区长、机运区长、安全处长、生产矿长等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由矿总工程师审批。3、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割安全措施还必须报矿长审批。4、报局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石门揭煤设计和综合45、防突措施、启封火区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改变全矿通风系统设计及安全措施、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和措施、矿井救灾演习计划和措施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须报xx煤矿审批的安全措施计划等都必须报xx煤矿审批。第十二节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保证矿用设备、器材安全运行与使用,制定本制度。一、矿用设备、器材管理机构1、矿用设备管理统一由机电科管理,具体事项由设备管理员办理。管理员应熟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设备的完好标准,懂设备使用性能、基本维修、保养知识。各工区应安排兼职的人员管理本单位的自用设备。2、器材统一由供应科调拨、管理,46、调拨员应熟悉矿用器材的完好标准,懂矿用器材的用途,会保养。二、矿用设备、器材的供给管理1、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处的设备租赁站租赁使用,器材必须到供应处调拨,所租赁的防爆设备,调拨的防爆器材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需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十二类矿用产品必须具有煤矿安全标志,否则严禁租赁、调拨使用。2、矿用设备、器材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器材的技术管理,主要矿用设备要统一机型、统一图纸,实行标准化、通用化,减少配件器材品种,设备、器材使用要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器材质量,延长设备、配件使用寿命。3、加强矿用设备、器材的仓储管理,防止随机配件、图纸丢失,设备管47、理部门要加强保养,保证使用前达到完好状态。三、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管理(一)矿用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测试1、设备抽放使用前应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机运区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以下检查:A、技术资料、证件检查;B、外观直观检查;C、防爆性能检查;D、绝缘性能检查;E、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检查是否完好;F、试机。以上检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准调入使用。2、检查人员必须具有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资质证书,否则不能担任检查、测试工作。3、每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要求。4、检查完毕,检测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签字存档,并随机附主要检测数据及日期。机运区安装人员必须见随机检测资料才允许安装使48、用。(二)矿用器材使用前的管理1、矿用器材领用后,领用单位必须派专职技术人员对该器材进行检查,防爆器材必须由具有防爆电气检查资质的人员进行检查。2、矿用器材检查内容:A、技术资料、证件检查;B、外观检查;C、防爆性能检查;D、绝缘性能检查;E、特殊器材(如钢丝绳、阻燃胶带、导风管、连接链、插销等)必须检查送检测试记录;F、完好状况检查。以上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准使用。3、每件器材必须严格按照完好标准和出厂技术数据检测,防爆器材必须同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四、在用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一)在用隔爆设备、器材的管理1、在用隔爆设备应由机电科安排技术人员、防爆检查人员每周对全井隔爆设49、备、器材逐台逐件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结果记录在案。2、机电科必须制订奖罚制度,每月组织有关单位对全井隔爆设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下发通报,实行奖惩。(二)在用矿用设备、器材的管理1、在用设备、器材产品属矿、区二级归口管理,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进行检查及抽查,主要检查设备、器材的使用状态、完好状态、安全状态,并按照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十二大类划分。2、使用过程中的矿用设备、矿用器材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或送外检测,自检人员的资质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执行,送外检的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检测许可证方可检测50、有效,检查结果必须保存。3、针对煤矿的特殊性,部分设备、器材需要制订制度进行日检,如主、副井提升钢丝绳、人车的断绳保护等必须进行日检,钢丝绳日检由主、副井绞车司机执行,人车断绳保护由人车司机进行,检查人员的培训由矿安全科同机电科共同执行,考试合格后持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执行检查工作,持有操作资格证的钳工每周必须对以上两种设备、器材进行一次复查,以确保其安全使用。4、采掘工作面的移动矿用设备、器材(如电煤钻、电缆、防爆插销、按钮等)每三天必须由机运区安排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其它矿用设备、器材、机械设备由各工区派有钳工操作证的钳工进行逐台检查(包括上、下山小绞车钢丝绳51、防跑车装置等安全设施)。6、电气设备、器材由机运区安排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检查。7、机电科对在用的设备、器材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记录必须保存。8、检查校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器材出厂标准及技术数据,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校验。五、矿用设备、器材维修管理制度(一)矿用设施的维修管理制度1、各工区必须针对各类设备的使用环境,使用年限等因素制订出设备检修周期、检修标准,并逐年逐月实施。2、矿每月须安排一天的检修时间用于对矿用设备、器材的检修,机运区应根据设备、器材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检修资料,制订出检修及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大致的修理日期、类别和内容。至于具体的修理日期、52、类别和内容则需根据检修前的检查来确定。3、部分无检修备用的主要矿用设备,要采取强制性修理法进行检修,主要根据设备磨损规律和零件的使用寿命,明确规定检修的日期、类别和内容。严格保护设备正常运转(如主、副井提升绞车等)。4、矿用设备的检修人员必须是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人员来担任,隔爆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一名取得电气防爆检查员资质的人员参与检修并把关。5、隔爆电气设备送外检修必须送往持有防爆电气检修许可证的定点单位进行检修。6、矿用设备的大修必须有机电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职称的专业人员参与检修并把关,技术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大修的技术资料。(二)矿用器材维修和管理制度1、在用的矿用器材维护与修理原则上划53、归使用单位管理,但隔爆器材必须统一由矿机运区维修管理,单体液压支柱统一由局机修厂维修,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器材由使用单位维修。2、部分矿用器材不允许维修复用,如三链环、矿车插销、钢丝绳等,对安全威胁较大的产品损坏或达不到规定要求必须立即更换,不准检修复用。3、矿用器材因其投入小、使用寿命短、维修价值低,因此对维修后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不准维修复用。4、矿用器材的修理应由应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技术工人执行。六、矿用设备、器材更新、报废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矿要逐年安排资金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在用无煤安标志的设备、器材进行更换。2、设备、器材更新的报废标准是:A、不符合煤矿安全规54、程要求的的设备、器材;B、技术落后,已淘汰的矿用设备、器材;C、超年限使用老化而且技术性能差的矿用设备、器材;D、反复修理后效率低、能耗大的设备、器材。3、各工区需报废的设备每年申报一次,由机电科统计汇报给局机电处。第十三节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灾害预防管理的规定,提高我矿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和杜绝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贯彻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 瓦斯灾害、火灾、顶板灾害、水灾和矿尘灾害是矿井生产的五大灾害。开展矿井主要灾害预防55、管理,必须要编制以风定产制度、局扇安装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的安装与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测风管理制度、主扇运行管理制度等通风管理制度;瓦斯排放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盲巷(盲硐)管理制度,与其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瓦斯等级鉴定制度、防止瓦斯爆炸措施(制度)等瓦斯管理制度;火区密闭管理制度、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制度)等防火管理制度;防止煤尘爆炸措施(制度)、井下洒水防尘和定期冲洗(或清扫)煤尘制度、粉尘检测制度、综合防尘措施等防尘管理制度;“四位一体”防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防突预测预报和措施检验制度、定时定点远距离放炮撤人制度、综合保护的压风自救管理制度等防煤与瓦斯突出制度;防治水管理制56、度;电机运输行人制度、防电器火灾措施(制度)、防电器失爆制度、防提升机装置断绳跑车制度;防漏电、触电制度等机电运输管理制度;井下放炮管理制度、顶板管理制度、尘肺病定期检查制度等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区、机运区、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等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并根据具体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和修改。4、 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内容应紧密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涵盖安全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突出对各类事故的预防,明确规定各类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5、 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人员,每年必须由矿总57、工程师组织编写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6、 加大宣传力度,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7、 提高认识,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章操作,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节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为了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58、规定,特制定xx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 事故应急救援制预案必须总结以往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事故的思路和措施。2、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必须保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及时出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专业化的应急救援组织是保证事故及时进行专业救援的前提条件,可有效避免事故在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能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其它各种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成本。4、 根据本矿安全生产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59、本井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从业人员各自的责任,制定出符合本井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到每个职能部门、各生产工区,由各单位组织每一从业人员认真培训和学习,使广大从业人员都知道和了解。当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要重新制定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主要负责人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5、 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各自具体特点的应急救援组织(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系统),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机构由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组成。现场指挥部及其下设机构成员设置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条款配置60、,并明确各自的职责。6、 矿井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检测和保养,按要求及时报废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7、 要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习的时效性,演习过后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演习报告提交应急救援小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安排有关人员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和纠正。8、 井下作业地点一旦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自救、互救的同时,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波及范围、人员伤害、现场情况以及初步估计的事故原因如实报告本单位调度室(值班领导)并通知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撤离。调度室立即对事故作出评估,通知受威胁人员采取相应的措61、施,通知总值班,并通知矿长,按通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同时通知xx煤矿救护队、职工医院组织应急抢险抢救,同时报告xx煤矿调度室。9、 矿长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确定是否批准启动应急预案。达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标准时,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并按照事故救援预案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 安全科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xx煤矿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全过程逐级汇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危险源的认识和了解,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学习、演练62、,不断完善预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展开。第十五节 安全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调动全井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全井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制度。一、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定各项奖惩的优先事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三大规程”的规定,情节、后果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批评63、教育和经济处罚。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将安全奖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故纳入安全管理工作中。年初分单位、专业、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奖惩;开展季度风险抵押,实行奖惩;制订月度安全生产奖罚,实行特殊时期特殊事件的安全奖惩等,按具体的安全奖惩实施细则执行。(一)管理人员年度安全风险抵押奖励1、标准采、掘、通、机正职:3000元;副职2700元机关正职(含安全科副职):2000元,副职按正职的90%抵押;技术员按同单位区(科)副职的70%抵押。主办科员按机关技术员的70%抵押。2、考核要求:考核时间为2011年元月1日12月31日。全年消灭了工亡事故,实现了全矿安全目标,按上述标准考核后兑现。若发生工64、亡一人,全矿抵押金不兑现,并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全部抵押金,扣除其他单位管理人员抵押金的50%,并在下月补足年度安全抵押金。若发生重伤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兑现奖的50%,其他单位管理人员扣除兑现奖的25%,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一人次,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从业人员兑现奖的10%;发生一次过“五关”、“九关”的重大“三违”,扣除“三违”人员的10%。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二)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奖励标准详见xx煤矿2011年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当月进行考核,在工资表中兑现发放)考核条件:1、安全条65、件:全矿当月未发生工亡事故,按上述奖励标准,扣除考核板块部分后兑奖。全矿当月如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级非人身事故一起,全矿本月不得奖。管理者本人出现工伤不得奖。当月如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或二级非人身事故一起,事故单位、事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不得奖,挂点干部按每起50%扣除。2、“三违”条件:“三违”者本人本月不得奖;本单位出现过“五关”、“九关”的重大“三违”,扣除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月安全奖励的50%。3、出勤条件:月出勤不得低于22天。4、其他条件:当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人员扣除奖励标准的20%,扣完为止。A、当月下井指标或跟班指标未完成者;B、当月查岗指标未完成者。(三)员工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66、全奖励当月进行考核,当月在工资表中兑现发放。1、标准:一档(200元/月.人):瓦斯员、安监员、业务主管二档(100元/月.人):采掘修正、副班长、排放班长、注浆班长。三档(85元/月.人):采掘修大工、打眼工、放炮员、排放工、注浆工、通风工、运输班长、调度员。四档(70元/月.人):采掘修小工、钳工、电工、钉道工、锅炉工。五档(55元/月.人):采区溜子司机、采掘下料工、掘进绞车工、挂钩工、人车司机、通风区抽放工、机运区运转人员、井下水泵司机、主、副井绞车司机、压风司机、皮带司机,销运科装车班长、汽车发司机、铲车司机,安全培训教师。六档(40元/月.人):通风区监控工、机运区抽风司机、挖桶底67、工、矿灯发放人员,销运科装车工、下斗工、井口验收员,供应科炸药库人员,机关井口看守工、送班中餐人员。七档(30元/月.人):销运科司磅员、开票员、化验员等,供应科其他保管员,总务科守澡堂工、办事员等,机关核办员、打字员、会计、出纳、验收员、监磅员等。2、考核条件安全条件:月度内全矿无工亡、无重伤、无一级以上非人身事故,凡发生一起则取消全矿当季安全奖。无重伤或一级以上非人身事故,凡发生一起则取消全矿当月安全奖。当月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全部安全奖;轻微伤以上但不足轻伤标准的,工伤本人不得奖。出勤和“三无”条件:当月地面出勤22天以上,井下出勤23天以上且当月68、本人无旷工、无工伤、无“三违”、无“上访”现象。安全学习条件:当月安全学习出勤率未达到75%(机运区70%)的,扣除该单位每人10元的安全奖。(四)特殊性安全活动奖励,见特殊性安全活动文件及奖励办法有下列成绩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奖励视贡献大小而定: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和安全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在安全技术上有发明创造、重大改革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有卓越成绩的。3、发现事故征兆,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的。4、抢救事故有功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69、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3、发现事故征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的,又不及时报告的。4、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和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甚至嫁祸于人的。6、处罚标准:2011年xx矿安全处罚规定 三、事故责任追究(一)发生工亡事故1、事故单位跟班区长就地撤职,罚款2000元。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区长、书记免职,并分别罚款1500元;其他副职分别罚款1000元。带班干部罚款500元;挂点干部分别罚款200元。2、事故责任人罚款1000元,当班作业人员或班组罚款170、000元,班长罚款500元。当班安全员、安全瓦斯员罚款500元。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二)发生重伤事故或一级非人身事故1、跟班区长罚款1000元,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区长、书记、分别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分别罚款300500元,挂点干部分别罚款100200元。2、事故责任人和重伤人员分别罚款500元,当班作业人员或班组罚款300500元,班长罚款200300元。当班安全瓦斯员罚款100200元。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三)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1、跟班区长罚款300500元,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区长、书记分别罚款200300元。其他副职分别罚款100200元。挂点干71、部罚款50元。2、事故责任人和轻伤人员分别罚款100200元,当班作业人员或班组罚款100200元,班长罚款50100元。当班安全瓦斯员罚款50元。事故单位罚款200500元。(四)发生微伤事故或三级非人身事故1、跟班区长罚款100元,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的区长、书记分别罚款50100元。其他副职分别罚款50元。2、事故责任人和微伤人员分别罚款50100元,班长罚款3050元。事故单位罚款100200元。第十六节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保证入井人员安全,杜绝人为携带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到作业场所,保证本企业能够安全有序的生产,特制定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井口清点人员必须是经72、过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熟知矿井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2、 井口清点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检查,检身确认安全后方可同意入井人员入井。3、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4、 井口检身清点员,对每下一趟人车乘座人数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在当班所有作业人员升、入井后,将统计的升、入井人员数汇报调度。调度室做好台帐登记记录工作。5、 调度室接到井口检身清点员汇报后,做好记录,并与矿灯房核对发灯人数,一但发现升入井人员数与发放矿灯数不符时,要及时与入井检身清73、点员联系,查明原因,将结果汇报调度室。6、 各生产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每班入井人员数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各单位汇报人数与井口检身员进行核对,核对后发现人员数不对时,必须落实到工区,查明原因,确保准确无误。7、 井口检身清点员在检查入井人员过程中,一但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必须制止其下井,并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8、 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配合检身清点员的清点工作,不得阻挠和辱骂清点员。9、 井口检身清点员要维持好井口上下人员的工作秩序,严禁井筒内候车。第十七节 安全举报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各类“三违”现象的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74、根据xx煤矿关于建立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制度的通知要求,矿决定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制度。一、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宣传,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开展好本项工作。二、举报重大安全隐患界限1、凡属于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B级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而没有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处理,瞒天过海的。2、凡属于因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险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经济损失的)而隐瞒的。3、凡属于安全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三、举报时间界限(一) 任何人从发现属于以上的重大安全隐患起在两天之内都可向矿安全科和矿调度室电话汇报或口头汇报,矿将对举报人员负责并进行保密。举报时间75、:星期一至星期五向矿安全科办公室举报,星期六和星期天随时向调度室汇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二) 也可以直接向xx煤矿安全监察科和xx煤矿调度室举报。举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向xx煤矿安全监察科汇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5:30星期六和星期天随时向xx煤矿调度室汇报。四、举报电话(一) 矿安全科办公室:0795-5648549 矿调度室:0795-5648536(二) xx煤矿安全监察科:0795-5642055 xx煤矿调度室:0795-5642171、5642162五、奖惩对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首先进行调查核实,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将给予76、举报人员适当的奖励。若有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第十八节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为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井安全生产的持续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带班制度:(一)下井带班制度: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党总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严格执行新余公司的有关规定(矿长、党总支书记不少于9天/月;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不少于11天/月;其他矿领导不少于9天/月;副总工程师不少于77、14天/月)。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所有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员工同进班同出班,必须在井下进行交接班,严禁出早班。5、每月30日前由矿安监部门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井下交接班制度:1、带班人员井下交接班地点为-350东采区避难峒室,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2、矿安全部门在-350东采区避难峒室设立交接班记录薄,记录簿内容包括:带班下井人员姓名、带班地点78、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本班处理的安全隐患情况、移交事项、带班人交接班签名、交接的时间、地点等。带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3、下井带班跟班人员出班后也必须到调度室进行填写带班跟班记录,要写明带班人、进出班时间、地点、进出班路线、所检查到的“三违”和隐患。(三)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调度室建立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本。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升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2、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严禁他人代为填写。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3、每天由安全部79、门对带班人员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当天处理的,按xx煤矿隐患闭环管理规定进行整改。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本和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每月由安全科收集存放,由专人存档管理,严禁丢失和私自销毁。5、 矿井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6、历年纸质带班人员下井带班记录及井下交接班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程序和时间进行。(四)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1、由矿调度室在副井口明显位置将带班人员名字和带班班次进行公示。2、每月由纪检部门将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考核情况,在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80、所有带班人员进出班时除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考勤和销勤外,还必须在井下电话考勤和销勤,由调度员把关,对考勤不下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500元。4、矿领导每月必须完成带班跟班计划安排,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天,罚款200元。5、跟班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员工同进班同出班,严禁出早班戓空班,否则罚款200元次。6、带班跟班人员要做到井下现场交接班。未现场交接班的,罚款100元次。7、带班跟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和带班记录本,未填写的,罚款100元次。8、每个班次要将带班人员姓名在副井口明显位置公示,未公示的,罚款100元次。9、每月由纪检部门将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考核情况,在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81、监督,未进行考核的,罚款200元次。10、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本和井下交接班记录本每月由安全科收集存放,由专人存档管理,否则罚款500元。(五)领导带班下井的职责权限制度: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二、管理人员下井及跟班制度:(一)下井、跟班数量规定单位项目采、掘工区通风区机运区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劳资科总务销运机关其他科室正职副职技术员正职副职技术员正职副职技术员正职副职正职82、副职技术员正职副职正副职正副职正副职调度员下井18221818221818201820201816121664106跟班162215162015162015带班以带班安排表中数量为考核依据备 注正职中晚班各不少于二天(1)下井时间不少于3小时,跟班时间不少于7小时。(2)若有事不能下井带班时应与他人更换班次,无法调换班次的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安全科安排小班安监员顶班。否则视为未完成带班指标,按未完成跟班指标处罚。干部请假月累计不超过3天的,不核减下井任务。(二)下井跟(带)班人员的职责1、下井跟(带)班人员应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83、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2、下井跟(带)班人员要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跟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区队长报告。3、下井跟(带)班人员要严格按下井跟班安排表执行,有事要尽早与其他人换班,因公事不能下井跟(带)班的要经矿长同意,否则追究责任。4、跟(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跟(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跟(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5、建立下井跟(带)班档案。下井跟(带)班人员升井后84、,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在跟(带)班人员下井写实记录上。将写实记录存档备查。四、奖惩1、下井跟(带)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严肃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跟(带)班人员的相应责任。2、未完成跟(带)班任务的每次罚款20元,并扣除安全考核板块的10%。3、蹲守地点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取消跟(带)班人员当月安全奖,并根据责任情况追究相应责任。4、年底全矿安全状况好,消灭了工亡事故,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工区跟班人员的奖惩与工效挂钩。第十九节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之一,是推行、检验正规循85、环作业的重要依据,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严格按章操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为此,特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原则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要涵盖各工种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3、必须做到每个工种、每种岗位、每道工序都有安全操作规程。4、安全操作规程应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语言通俗易懂,便于作业人员掌握。5、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循86、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完善的原则,即在新工种、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环境的情况下,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应作补充、更新、完善。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改、补充、完善由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上级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审定,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遵照执行。2、安全操作规程要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培训,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对考核不合格的要继续组织培训学习,直至合格或调换其他工种。新工人上岗必须经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每个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安全操87、作规程作业。4、各单位对员工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负责。5、安全科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工种岗位操作现场进行监督,发现未经培训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制止,并责成所在单位进行整改。6、要制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理措施。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使其受到教育,认识得到提高,使其知晓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带来的伤害及后果。第二十节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24小时在岗值班。2、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重地。3、值班室应有固定电话与外界保持联系。4、仓库围墙应安装防护电网。5、爆破物品应建立领退手续,且记录要清楚。6、民用爆破物品严禁转让、转借或赠送他人88、。7、民用爆破物品严禁丢失、被盗,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8、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爆破作业规定执行爆破作业。9、爆破安全员应忠于职守。10、爆破员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第二十一节 火工产品领用制度1、 矿井应建立煤矿用爆破器材装运、领退、保管、销毁,电雷管编号及导通检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丢失处理和奖罚制度。2、 建立严格收发手续和交接手续,主管人员应每天检查核对库存量,并立帐记录。3、 发放爆炸物品时手续要齐全,按生产日期的先后分别发放,先入先出,帐目、单据整洁、完整。4、 爆炸物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调度室审批的数量进行发放。5、 炸药在89、发放前,保管员和放炮员均要检查炸药的质量,严禁发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炸药下井。6、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编号,做到放炮员、放炮证、放炮箱三对号,禁止使用无编号雷管。编号应按规定要求统一用记号笔或打号机进行编号。7、 井下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退回火药库,并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二节 重大危险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重大危险源登记管理制度:1、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每月至少一次主持研究重大危险源控制和管理工作,并保证这项工作所需的人、财、物。2、总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控制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综合治理瓦斯的设计和措施。3、副矿长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管分范围内的90、工作负责。4、安全监察处长负责对重大危险源控制和管理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5、采、掘、机、通区长必须对重大危险源控制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区域先行、局部补充的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根据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责任制度的要求从严执行。6、采掘工作面必须完善瓦斯抽放系统,并进行瓦斯抽放工作。7、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及时准确掌握瓦斯变化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8、临时停工的当头不得停风。因故停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打上栏杆。排除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照xxxx91、煤矿瓦斯排放制度的规定执行。9、凡是掘进贯通,必须由掘进区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10、 放炮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在被贯通的巷道要安设瓦斯遥测报警断电仪;11、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班次,其它工作不得与其平行作业,严禁当班施工排放钻孔当班放炮进尺。12、所有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建立牢固的放炮峒室。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避灾峒室内放炮,区域性停电撤人制度,放炮时人员必须进入警戒线以外的避灾峒室或压风自救设施旁边等候,回风系统严禁有人。13、石门揭煤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编制专门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和xx煤矿总工程师批准。14、采掘工作面都92、必须认真执行综合防突措施,回采工作面必须做到先抽后采,预抽期不少于三个月。15、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必须按规定安装瓦斯传感器,其断电复电范围及复电点按规程规定。装置每隔710天进行一次调试,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进行样正,使调试各项指标符合规定。16、监测中心室应24小时正常监测,设备正能正常,每班必须由一名值班员,负责打印瓦斯及其它参数的汇报。17、通风区每周不少于三次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控制掘进工作面突出,抓好突出空峒管理;加强回采工作面的防火注浆管理。第二十三节 顶板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顶板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93、针,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井、区都必须建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区长,副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成员:其它副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部门有关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指令,研究制定本单位顶板管理办法。2、组织召开顶板管理会议,研究顶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措施。3. 制定顶板管理措施,研究落实开展顶板管理人员、材料、资金。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同时管质量、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94、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人员是指纵向方面各级人员(从最高管理者到一般职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井长、处(科)长及技术人员、区长、班长、验收员及采、掘、机、运、通作业人员等。各职能部门是指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矿职能部门等。三、技术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投产(施工)前1个月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工作,所有巷修工程,施工前都必须编制作业规程。2、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可行可靠,针对性强,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后,在采、掘(巷修)工作面投产(开工)前一周向作业人员贯彻学95、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缺勤人员要进行补课和补考。3、采、掘和巷修施工中,对初次放顶、收尾、巷道贯通、过老巷、遇地质构造等,施工工区应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4、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采、掘(巷修)工作面选用先进合理的支护技术和回采工艺,为顶板管理创造条件。即回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掘进(巷修)工作面使用锚杆、锚喷或铁支架支护,减少和杜绝木支护。四、现场管理制度1、管理干部24小时值班盯岗制度 工区干部实行轮流井上值班、下井盯岗制度,必须了解所管辖区域的全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布置工作中要详细,无漏洞。 盯岗必须对本班、本区域内的安全、质量负全面责任,96、对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现场管理,不准私自晚下井、早上井。 对井下发生的各类事故,上井后亲自参加调查分析;对不按时上下井或空班漏岗的人员,以及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持班前、班中、班末三次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2、工程质量施工签名制度 盯岗干部及当班班长要坚持班前、班后检查验收制度; 各岗位职工要认真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对本人施工的质量负责,且在班后签名; 经当班区、班长、验收员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整改,达不到质量标准不准交接班;3、工程质量循回检查制 区队干部每班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井97、领导、职能科室每天对采、掘、机、运、通等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开展循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指定负责人限期处理;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区每旬至少开展一次质量验收,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验收; 井每年修改制定矿井达标及采、掘、机、运、通、地测防备治水达标管理办法,井、区每年都要制定矿井达标规划及实施细则; 严格奖惩制度,坚持奖罚分明。对检查验收达优良品的单项工程,除单价上浮5-10%外。第二十四节 防治水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井建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生产的98、副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的副井长;成员:其它副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部门有关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指令,研究制定本单位防治管理办法。2.组织召开防治工作会议,研究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措施。3. 制定防治水管理措施,研究落实开展防治水工作的人员、材料、资金。二、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所在地段防治水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2每一生产矿井在受水患威胁的区域从事采掘活动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99、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3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工程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为预防重大水害和开展探放水工作创造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表内。4地测部门在编制地质报告、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时,必须确定水害范围、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量、水压、补给源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图上(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巷道施工接近探水线30m前,地测部门向施工单位签发探放水通知书。5生产部门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生产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措施。探放水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三、防治水现场管理制度1在汛期,地测人员必须加强对100、水情、水害的观测预报,水害大的矿井要设立水情、水害观测值班室,指定专人值班。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时,主管领导和地测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3每年汛期来临之前,井对井下排水沟、水仓和地面井筒附近及工业广场的所有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修,对矿区内塌陷区及小煤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回填,消除安全隐患。4每年汛期来临炎前,机运区对排水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排水设备台台完好,并要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5加强对探放水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填写探放水报表,工区干部、验101、收员现场验收探放水钻孔施工质量,地测人员对探放水工程必须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并现场验收探放水工程质量。井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加强对探放水工程的循回检查。第二十五节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确保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特如下管理制度:一、成立xx煤矿通风质量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常务)、生产矿长、安全处长成 员:通风副总、安全副总、通风区长、采区区长、掘进区长、机运区长、安全科正、副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供应科长、各工区分管技术的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通风科,由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1、消灭不合理通风,矿井通102、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峒室供风量符合作业规程和上级规定。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完善掘进工作面的“三专两闭锁”装置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供风,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未制定安全措施严禁随意停开局扇。机运区对“三专两闭锁”装置每10天进行一次试验,并填写好记录;通风区对双风机自动切换每天进行一次试验,并填写好记录,否则罚款10元/次。3、加强通风、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1) 通风区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好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2) 风门必须联锁,防止同时敞开两道风门。若用矿车撞击风门,罚款100元/次。3) 密闭前要有栏杆、检查箱、记录牌、警戒牌。4) 通风区严格按规定103、安装好避灾峒室、放炮峒室、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袋装置等安全设施,采掘生产单位维护、使用好安全设施。对人为故意损坏通风、安全设施的,罚款50200元/次。4、对废弃不用或目前不用而又通风不良的巷道,通风区必须及时封闭,并设立栏杆和警标,防止人员入内。否则罚款100元/处。5、安全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认真对作业地点的各种有害气体、通风设施、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做好记录,详细汇报,严防空班、漏检、假检。否则罚款50元/次。6、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规定的“六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前要求警戒员汇报警戒情况、瓦斯员汇报瓦斯情况及风门关闭情况、班长汇报本班人员撤出情况等,否则对班104、长、放炮员、瓦斯员分别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7、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坚持区域性防突为主、局部防突为辅的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实行“先抽后采、先抽后掘”,所有抽放系统施工均必须要有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坚持正常抽放瓦斯。8、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全部使用2芯阻燃电缆作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全部沿巷道腰线吊挂,电缆之间用接线盒连接,并不得与动力电缆吊挂在一起,未使用阻燃电缆,罚生产单位区长50元/次。9、通风区抓好防火工作,注浆必须注湿注透,浓度、数量符合要求,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通风区必须每隔10米灌注双液浆隔离带,上隅角不间断施工矸石密闭,长度105、不得少于5米。每周进行一次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并要求在调度室作好记录。10、加强防尘工作。采区溜子道、回风巷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洒水,并清除干净,转载点必须安装和使用好防尘喷雾设施。掘进巷道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洒水防尘,并进行清理,掘进巷道水管必须紧跟当头,煤(半煤)巷掘进当头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通风区对风筒上的积尘每10天扫一次,对大巷每年进行一次刷白。11、由通风副总和矿总工程师分别牵头,组织月中和月底的对通风质量达标检查,并及时进行打分,全月考核分数实行月检与旬检分别占30%和70%。12、每月由通风质量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检查通报,进行奖罚兑现,同时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06、并负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三、奖励办法第1条:质量检查标准:按照xx煤矿通风质量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级,达二级通风质量标准化单位(得分80分),对通风、采区、掘进、机运四单位分别奖800元、400元、400元、400元。 “一通三防”管理小组成员奖励3000元,并对参与检查的成员奖励50元/人.月。第2条:年底严格按“一通三防”责任状进行奖励。对于在“一通三防”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四、处罚办法1、经上级部门检查未达到三级通风质量标准化矿井,通风区干部扣除全部质量工资,采、掘、机运扣除干部质量工资的50%,未达到二级通风质量标准化矿井,通风区107、干部扣除质量工资的50%,采、掘、机运扣除干部质量工资的20%。经矿月检未达到三级或二级通风质量标准化,对未达标的单位按上述标准扣除质量工资。2、在矿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其大项评分减去10分作为该大项的最后评分,然后评出定级分和评定出本月的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等级:1) 回采区:回采工作面两道出口高度不足1.4m、瓦斯超限作业、放炮未撤人可未设警戒、老塘余煤未清理干净;2) 掘进区:矿车撞风门、瓦斯超限作业或作用风镐作业、放炮未撤人;3) 机运区:主扇自身原因停风、未安装“三专两闭锁”、未安装双电源供风、监控系统故障24小时内未处理好;4) 通风区:采掘面风量不足、未完108、善双风机自动切换供风、监控系统故障24小时内未处理好、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突措施、抽放系统不完善、工作面回风流中的CO达12PPm、“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与实际不符。第二十六节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电和提升运输管理,实现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机电运输管理制度:一、矿成立机电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处长(常务)、机电科长成员:安全副总、通风副总、机运区长及其副职、回采区长及其分管副职、掘进区长及其分管副职、通风区长及其分管副职。办公室设机电科,由机电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1、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挂牌管理,定期109、检查,消灭电器失爆。出现一次失爆取消机运区当月质量板块工资。机运区对电煤钻检查处理每周不少于一次,监控探头每十天校验一次,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上板上架。2、井下停送电必须有计划报告和相应的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或矿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100元/次处罚。3、井下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要求挂好,否则罚责任人20元。电煤钻电缆使用单位使用后都必须收集到距作业点20M以外的地点盘好,否则罚款100元/次。4、井筒、上下山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做到走钩时在巷门口放警戒或设置警戒牌;坚持使用“一坡三挡”设施和自动复位装置。小绞车阻车器前的立挡,其孔深不少于350mm,否则,按50元处处罚。5、110、使用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定期对绞车、钢丝绳、防跑车装置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填写好检查记录否则按20元次处罚。井下下山防跑车装置要符合新余公司的统一规定,每周要试验一次,并做好证明签字记录,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6、上下山绞车必须及时安装信号装置,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第二十七节 班安全确认制度为了加强井下现场管理,现制定班安全确认制度:1、跟班干部、班组长、安全瓦斯检查员下井到作业地点后必须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生产,否则必须先处理好安全隐患才能生产,坚持做好班前安全确认、班中安全监督、班后安全验收的全过程的安全确认工作。2、跟班干部、班组长、安全瓦斯检查员进行安全确认后必须将安全确认情况汇报调度室并填写好班安全确认表,汇报和填写正常的按5元/天给予补助,否则按10元/天给予处罚。3、所有工种、所有工序必须全过程地执行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未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就不能进行相关作业。固定作业地点必须悬挂相关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牌板。干部下井、查岗等必须经常检查各工种、各工序、各作业点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