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炼化公司设备安全运行和事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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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806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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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炼化公司设备安全运行和事故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目的12适用范围13 编制依据14 主要应对的风险15 释义16 职责分工17 管理要求37.1 管理原则37.2 大型装备投资项目管理37.3 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37.4 设备安全运行和事故管理47.5 设备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57.6 设备的出售和报废57.7 设备基础管理57.8 教育与培训67.9 检查与考核68 附则7附件18附件29附件310xx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明确设备管理职能、规范设备管理程序2、原则等管理要求。2 适用范围xx炼化及所属单位。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设备管理制度,SP-06,2011,总公司。4 主要应对的风险a) 设备管理职能缺位、职责不清、方法不科学,导致资产损失或生产中断;b) 设备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环保风险。5 释义5.1 xx炼化指xx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5.2 所属单位指xx炼化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上市子公司、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委托xx炼化管理的公司;总公司明确直管的xx炼化的子公司除外。5.3 设备指xx炼化范围内、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用于生产经营的动设备、静设备、电气设备、仪3、器仪表设备、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5.4 大型装备项目指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及以上的船舶、机车及其它独立运转用于生产经营的装备建造、购置和改造项目。6 职责分工6.1xx炼化a)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总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b) 制定xx炼化设备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c) 收集、审核所属单位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计划,参与编制xx炼化生产建设计划中的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计划;d) 审批所属单位大型装备项目;e) 检查和监督所属单位大型装备项目的执行;f) 审核原值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及以上金额设备的出售和报废;g) 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4、推广交流行业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h) 检查督促所属单位设备保运维修管理及保运维修单位的资格认证工作;i) 制订、组织和实施xx炼化的设备统计和调查工作。6.2所属单位a)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总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b) 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c) 负责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d) 编制本单位重要装备发展规划;e) 编制本单位年度生产建设计划中的设备大修、更新购置和改造计划;f) 组织实施年度生产建设计划中设备大修、更新购置和改造项目;g) 编制本单位设备大修、更新购置和改造计划执行情况报告;h) 组织大型装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i) 审批原值1000万元(或5、等额外币)以下金额设备的出售和报废;j) 制订和修订设备管理标准,负责分公司设备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k) 完成本单位装备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建立、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l) 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推广交流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技术培训;m) 负责分公司设备维修保运单位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n) 编制本单位设备生产运行管理月度、年度统计报表;o) 按时提交设备管理工作月报、年度总结及统计报表。7 管理要求7.1 管理原则7.1.1 设备管理由设备所属单位具体负责,所属单位要设立相应的设备管理部门或岗位,xx炼化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7.1.2 按照法律、法规、政6、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设备运行维护的具体情况,所属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a) 设备综合管理;b) 特种设备管理;c) 动、静、电、仪及安全附件设备管理;d) 设备故障、事故管理;e) 设备保养和检维修管理;f) 材料备件管理;g) 防腐和保温管理;h) 基础资料管理;i) 检查与考核。7.1.3 设备管理应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地进行更新和改造,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实现设备经济可靠运行,保障设备和生产安全。7.1.4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并依靠技术进步提高7、设备管理水平。7.2 大型装备投资管理7.2.1 大型装备项目投资管理及建造依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大型装备投资及建造管理办法(SP-03-04,2012,总公司)要求执行。7.2.2 其它装备项目根据所属单位相关的设备管理规定与程序组织审批、实施。7.3 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7.3.1 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管理制度。7.3.2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实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人员须达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和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7.3.3 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现代的技术和设备管理方法,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设备维护保养、故障诊断、8、预防性维修和档案记录有机的结合起来。7.3.4 承担xx炼化生产设备保运、维修的单位,应具备石化设备安装、检维修资质和相应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7.3.5 根据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及分解,所属单位结合设备运转情况编制年度装置、设备大检修和设备工作计划,并按时提报审核。7.3.6 设备更新、安装、改造、检维修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按管理规定要求开具相关作业票证,严禁违章操作、无作业票施工。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时还应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7.4 设备安全运行和事故管理7.4.1 所属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设备带病、超负荷和超9、标准运行,保证安全生产。7.4.2 所属单位应依照国家及政府有关规定,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含起重设备、运输储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电梯、供变电等)、安全环保设备、厂内车辆等,并取得相应证书。7.4.3 因设备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均称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四类:a) 一般事故:直接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b) 较大事故:由于事故造成主要机件损坏,但可以修复,直接损失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c) 重大事故:由于事故而造成设备报废,直接损失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d)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大型、稀有、精、尖和成套设备报10、废,造成直接损失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7.4.4 设备事故按性质可划分为:a) 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b) 机械事故:设备构件自身缺陷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c) 自然事故:自然破坏力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7.4.5 设备事故发生时,所属单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处理事故,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员和生产设备的安全,并积极做好恢复生产和事故调查工作。7.4.6 所属单位应在设备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后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报xx炼化计划发展部,并由计划发展部上报总公司。7.4.7 具体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及整改落实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参照xx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事11、故管理办法(HSE-01-09,xx,xx炼化)中管理规定执行。7.5 设备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7.5.1 在设备购置和实施改造时,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量达标的设备。所属单位在建造和购置大型装备时,应依照有关的节能法规和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编制节能篇章。7.5.2 对无法改造的能耗较高设备,应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淘汰目录和淘汰期限,做报废处置。7.5.3 在设备购置和实施改造时,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量达标的设备。7.5.4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设备向大气排放的烟尘和废气浓度,向自然水域排放的废水和废液的污染物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排放超标设备应停止使用12、,及时改造或更新。7.6 设备的出售和报废7.6.1 所属单位报废和出售设备时,如果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及以上,应以文件形式报xx炼化计划发展部。对于设备报废,计划发展部应组织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审核意见,交总公司审批。7.6.2 设备报废或出售处置后,所属单位设备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凭证转交财务部门。7.6.3 设备的出售、处置和报废要严格审批程序。对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6.4 具体处置和报废的程序和要求,按照xx炼化及所属单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7.7 设备基础管理7.7.1 设备管理强调做好基础工作,要不13、断完善设备技术档案,注意积累和保存设备管理活动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信息,确保设备管理及其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可靠性。7.7.2 所属单位应加强和完善基础工作。依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设备资料室,设立设备清单和台帐,妥善保存设备维修记录和资料证书。7.7.3 每一台设备的技术档案应具体详细,记录从设计、采办、制造、验收、安装、投用至报废的全过程,运行参数及检维修数据记录真实、齐全,便于查阅,实现设备基础资料的规范化。7.7.4 所属单位应依照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装备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SP-06-02,2011,总公司)要求,做好装备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建立、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实现设备的14、信息化管理。7.7.5 所属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20日前提报上一年的设备管理工作总结、设备情况统计和当年设备工作计划。设备统计报表包括设备事故统计表、设备情况统计表和主要设备现状汇总情况报表,见附件1、2、3。7.8 教育与培训7.8.1 所属单位应将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纳入公司的培训计划,分层次、有步骤、有计划、多渠道地做好设备管理和技术培训,以适应现代设备管理要求。7.8.2 所属单位负责组织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凡国家有明确规定技术要求的岗位,操作及施工人员应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各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出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标准,做到操作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7.9 检查与考核7.9.1 xx炼化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对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通过互查互学,共同提高。7.9.2 所属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2次设备检查,检查办法和奖惩措施由所属单位依据具体情况确定。7.9.3 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或保养、维修不到位,影响了生产、甚至造成设备事故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8 附则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解释。【正文结束】附件1:xx炼化设备事故报表附件2:xx炼化设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xx炼化主要设备现状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