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公司设备预防性试验及防雷保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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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70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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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用电器公司设备预防性试验及防雷保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家电员工规章制度【篇一:电器管理制度】电器管理制度1.目的作用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职责2.1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22、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3.1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3.2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3.3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3、在部门负责。3.4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3.5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3.5.1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3.5.2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3.5.3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3.6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4、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3.7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4.1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4.2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4.3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4.4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4.5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5、校验。4.6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5.1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5.2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5.3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6、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5.4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5.5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6.绝缘油的管理6.1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6.2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6.3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6.3.1混合7、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6.3.2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6.4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6.5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6.6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7.1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7.2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8、,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7.3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7.4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7.5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8.双票制度管理8.1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8.2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8.3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9、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8.5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8.6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篇二:家电卖场销售员管理制度】xx*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一类)签发人:厂派促销员管理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家电上海分公司各门店所有厂派促销员。第二条目的为统一、规范所有门店厂派促销员的管理,帮助*提升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体现*“珍视消费、尊重权益”这一经营理念。第三条促销员的选派资格1、派驻*各门店的促销员必须已与派驻厂方建立10、合理合法的用工关系,经过派驻厂方专业知识培训具有一定的销售技巧。2、选派促销员最小年龄规定为18周岁、最大年龄规定至45周岁,形象气质佳,诚实守信,学历在初中以上。由于手机销售较为特殊,选派的手机促销员年龄规定在30周岁以内。3、凡被*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人员无选派资格。4、促销员在现销售品牌派驻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兼职其它品牌。第四条促销员的类别1、正式在岗促销员:具备促销员派驻资格,经门店人事干事处办理正式上岗手续并在定点门店上岗的促销员。2、机动促销员:在一个门店或多个门店的正式在岗促销员休假时顶班及双休日辅助销售的促销员。3、临时促销员:双休日或节假日在门店辅助销售的促销员。第五条促11、销员的工作职责范围1、在门店的控价范围内,按*规定的销售流程销售派驻厂派指定品牌的产品。12、使用卖场规范用语,熟练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性能、特点、质量、价格、优点等等。3、耐心解答顾客对于产品所提出的疑问并及时向派驻厂方及门店领导反馈消费者对产品提出的建议或意见。4、负责所在管辖区内的卫生,做到样机、展架无尘土,地面无纸屑。5、临时促销员不直接参与销售(不具备开商品销售信息小票的资格),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正式促销员做些辅助工作如介绍产品、发放广告单页等。第六条促销员各类手续办理一、原则:保证促销员按统一的流程正常有序的进、出*各门店。二、流程:派驻、异动、离职的流程(一)、派驻流程:促销员严12、禁无单上岗。所有派驻厂方必须先至上海人力资源部办理书面的*家电促销员派驻协议。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发布已签订协议的厂方明细以备门店参照。1、新派驻促销员进场流程:23促销员返聘三大禁忌:1、不得在同门店同柜组返聘;2、在原品牌厂方入职未满六个月的促销员不得返聘;3、促销员在*已从事促销品牌两个(含)以上的不得返聘;(二)、异动流程:促销员严禁无单异动、严禁先调动后申请。1、异动是指:同一品牌或同一派驻方所派驻的促销员在*各门店的内部调动。4(三)、离职流程:1、辞职:5【篇三:xx电器公司规章制度】xx电器维修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暂行农历xx到xx年止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13、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公司简介(成都xx电器售后维修服务中心主营家用电器/家用空调/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安装等业务)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成都xx电器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员工是指成都德力电器售后维修服务中心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第5条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14、道德等劳动义务。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员工招用与管理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如有被证实不适合不达标,开除辞退处理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有被证实开除辞退处理第12条员工15、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如有被证实开除辞退处理第13条公司招聘其他要求如下,如有不合以下要求的,被证实开除辞退处理(1)、技术熟练并有同行工作经验,从事本职工作二年以上(2)、善于与人沟通,热爱服务行业(3)、具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熟悉成都中心城区道路路线(4)、已经购买了意外安全保险第14条公司薪金待遇惩罚奖励制度与其他规范(1)、服务规范与反馈回访,如有违反下列规定每月达到6次以上公司考虑开除否辞退处理,相应费用从工资和质量保证金中扣除a每一次收到公司发的信息(5分钟内)要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回复,公司来电无意中没有接听到,第一时间16、(及时)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回复,接到单子第一时间(5分钟内)要与客户取得联系,每一次服务完成后,第一时间(15分钟内)要通过短信或者电话回复,b上门佩戴工作证,不穿工作服,不带孩套,c说话不xx和气,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d服务完成后必须不将公司专用联系卡发给用户留私人电话的,e公司每周一8:40准时开周会,其他会议以通知为准,开会迟到10分钟内,(2)、质量保证金管理,公司以每一单现金收费除去材料的实得收费为基础,每单提百分之十的方式,向每一位工作人员共总计提够1000元为止,质量保证金在当事人辞职辞退三个月后结算,辞职辞退后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公司规定和质量投诉反工的情况下全部退返给当事人17、,(3)、质量管理,a公司实行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如出现质量投诉问题,谁服务谁处理,直到问题得到合理解决,b如果当事人拒绝处理,或者以经离职由公司安排人员去处理,产生的全部相应费用由第一次的当事服务人员承担c新空调安装回访满意公司不惩罚也不奖励,回访一般或者不满意扣5元,d如果有质量反工造成的相应费用从工资和质量保证金中扣除(4)、公司薪金待遇:a.温江双流保外,所有家电与空调维修如果只收检测费所有费用归全师傅,维修除去材料公司30%,师傅70%,全部现金结算b.成都市中心城区三环内保外,所有家电与空调移机维修除去材料公司40%,师傅60%,全部现金结算c.新空调挂机安装50元/台, 2p柜机18、60元,3p柜机70元/收费除去材料公司40%,师傅60%,5p空调280元,新机安装全满意补贴另行通知,保内和安装费按月结算,其他收费全部现金结算d.如有其他不详之处公司另行通知,(5)、公司公款管理,服务后归公司公款,如有逾期不实交与不报倒拐私自占有公司公款等现象,被公司证实后按总收费包括材料费以现金方式上交,如有不交,公司可以开除辞退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和质量保证金,一个月内被发现三次,公司可以开除否辞退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和质量保证金,一年内被公司发现6次公司可以开除否辞退处理扣除所有工资(6)、xx怠工与拒单与其他规范:a旷工:没经过公司同意私自停工并影响到公司业务视为旷工100元/次,一个19、月达到三次否则一次旷工达到三天,公司给予开除否辞退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和质量保证金,b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怠工有业务有任何态度消极拖泥带水视为滞工被公司证实后30元/次,每月达到三次一年达到5次公司给予开除否辞退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和质量保证金c有意(无正当理由)拒单5元,被证实有意损单30元,电话欠费打不通5元每/次,开会不到迟到10分钟以上10元每/次,10分钟以后算20元每/次d请假需要提前一天通知公司e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辞职与辞退工资发放,工资正常结算发放,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结算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开除辞退处理:可以不20、支付员工所有工资(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劳动教养的;(5)、公司制定的规章规定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6)、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5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雇佣关系:(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4条的规定解除,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雇佣关系终止:(1)、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2)、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0条本规定如有不详和未尽事宜公司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