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公司行政费用控制与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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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09612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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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用电器公司行政费用控制与考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行政费用的控制与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降低公司的行政办公成本,加强行政费用的控制与监督,恪守行政费用预算与日常操作的原则,保证行政费用预算与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此制度在原有财务费用预算体系内,以行政费用预算与日常操作中的原则及方法为依据。同时各分公司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作与本制度相切合的行政费用控制与考核细则。第三条 公司行政费用的监控主体为行政管理中心,各分公司行政部门为分支,分公司所属门店为主要服务对象。各2、级费用主体都是行政费用管理的责任承担者,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全程贯彻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标准,在最大程度上节约办公成本,做到行政费用比率和比重最优化。第二章 行政费用监控的原则和方式第一条 行政费用状态的良好在于费用比重与比率的最优化,而不是行政费用的绝对值。费用比重与比率反应了一个分公司或者门店办公费用输出与利益输入的对比关系,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分公司或者门店的效率与效益。第二条 行政费用的目的是相对最少的支出产生相对最大的产出,故行政费用不能仅从数据、表格等书面进行分析与控制。归根结底还是要从行政费用项目的特点、发生规律、外部影响等各方面进行前期的考虑和后期的改进,重点是后期的改进。从手段3、方法、思路等方面对一个个项目做具体操作,提出可行性意见,然后快速进行调整和改进,分阶段的对行政费用进行优化。门店分公司第三条 行政费用的操作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要在中心、分公司、部门与门店之间进行不断的互动。培训、指导、反馈、分析、控制、调整六个项目要在费用主体间进行持续不断的进行,最终形成三个层次:(如图)行政管理中心门店分公司门店门店分公司(1) 行政管理中心对各分公司进行培训和不断的指导,各分公司及时反馈信息,两个主体之间对费用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建议,最后进行调整和修正行政费用项目。(2) 分公司对门店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不断的指导,所属门店及时反馈信息,两者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建议4、,最后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修正和改进,促进门店费用体系的优化。(3) 分公司之间进行行政办公费用的讨论和学习,互相借鉴经验,吸取教训,扬长补短,共同进步。(4) 分公司所属门店之间也要及时沟通和联系,共同探讨行政办公费用的优劣,提出改良和改进方法。第四条 中心与分公司相关人员在行政费用操作过程中,应立足于行政费用体系的建立,原则和方法的改进,在操作过程中以建立一种规则和秩序为最终目的,而不应局限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努力使费用体系从人治转变到“法”治。第五条 控制与监督方式:(1) 每年年底各分公司行政部向行政管理中心上报分公司行政费用预算报表和年终总结,并针对费用项目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报分公司5、来年行政费用体系规划,写明改良建议和计划安排。(2) 每月18号前分公司向行政管理中心上报上月预算与实际差异分析表,针对具体项目和门店进行说明(分公司所属门店由分公司自行要求),对于原则与方法上发生的差异,附上改良建议或者计划。每个季度季末做行政费用总结,包括费用差异分析,行政费用改良情况及效果,下季度费用规划。(3) 由行政管理中心对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行政费用体系的培训,并积极促进各分公司之间的交流,对全公司整个行政费用体系进行修正和改良。(4) 在整个行政费用监控体系的运行和完善过程中,中心、分公司及门店随时可以对行政费用体系提出疑义和批评,要求对应部门出示修改日程进度表。第三章 行政费用6、体系内的奖惩规范第一条 此奖惩规范在行政费用体系内有效,超出此范围则无效力,由行政管理中心、各分公司监督执行。所有奖惩流程按照公司日常奖惩流程进行,在公司整个奖惩框架内,任何与之冲突的条款视为无效。第二条 嘉奖规范:(1) 连续3个月预算差异分析总体差异在10以内,嘉奖200元;连续6个月预算差异分析总体差异在10以内,嘉奖400,全公司范围内公告表扬。连续12个月预算差异分析总体差异在10以内,奖励1000元,全公司范围内表扬,并建议给予相关人员提升和培训的机会。此项奖励为全年年底统一确定,遵从奖不重复的原则。(2) 连续6个月,按时将所需报表及相关文档上报行政管理中心,并无过错,给予相关人7、员100元奖励,在分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3) 在季度上报的总结中,对分公司行政费用的分析和行政费用体系的改进建议能够清晰的进行论述并已经改良,给予相关人员200元奖励。(4) 在中心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交流和学习过程中,确实能将好的经验传播给其他分公司并在实践中产生实效,给予相关人员500元奖励。(5) 在各费用主体(包括门店)的培训、指导和反馈过程中,效果得到大家的肯定,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且解决,给予相关人员200元奖励。(6) 对整个行政费用体系的运行和改良有突出性贡献者,给予相关人员100元-2000元奖励。第三条 处罚规范:(1) 对于每月不按时上报所需差异报表及相关文档,8、给予对应分公司相关操作人员口头警告。连续两个月不按时上交,给予对应分公司行政部经理100元行政处罚,并在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2) 对于上报的所需文档经查明与事实相违背,并属于主观方面的原因,第一次给予行政部经理及相关操作人员行政处罚分别200元和100元;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给予行政部经理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同时建议对其降职或者开除。(3) 虽及时上报所需文档,但是没有针对关键差异和问题进行分析,或者分析不明确,给予行政部经理及相关操作人员行政处罚分别100元和50元。如同样的情况发生第二次,给予行政部经理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4) 在整个行政费9、用监控体系内,各主体应加强交流沟通,并享受建议、咨询、培训与接受等权利和义务。如费用主体在其他主体的要求下不行使自己的义务,给予行政处罚200元,并通报批评。例如门店有关人员在费用方面的失职是在分公司行政部门在对方要求的情况下没有对其进行相关培训、指导和交流,所产生的损失和行政处罚,由分公司行政部承担处罚的90,并给予相关人员200元行政处罚,并通报批评。(5) 任何对行政费用监控体系产生危害的的行为和措施,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处罚金额在100-1000内,情节严重者责令离职。第四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在费用管理制度的框架内,由行政管理中心组织起草并制作修订,最终解释权归行政管理中心。第二条 本制度试行6个月,如无另外通知,自动转为正式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从xx年二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