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治安消防食品等8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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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860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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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治安、消防、食品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2、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3、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 二、 消防安全1、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院防火公约 3、学院动火审批制度 4、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巡逻制度 5、学院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6、学院消防安全警示制度 7、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8、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9、学院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0、学院义务消防队职2、责 11、学院防火、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 禁毒工作1、学院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 2、学院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3、学院禁毒、禁赌工作制度 四、 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1、中共学院委员会 学院 关于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的意见 2、学院安全信息员工作制度 3、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学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5、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6、学院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7、学院门门卫工作制度 8、学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9、学院实验室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0、学院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1、学院学生宿舍(公寓)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2、学院6.5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3、 13、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制度 14、学院涉外及政保工作规定 15、学院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16、学院大型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17、学院校外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18、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9、学院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20、学院保安管理制度 21、学院校园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2、学院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制度 23、学院保卫处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分:第一项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一、为加强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消除消防、治安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维稳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二、通过加强对全院范围4、内消防、治安和安全管理,加大防范、检查、监督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三、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重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消防、治安、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院师生的治安防范意识和消防防范技能。四、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严禁参与“黄、赌、毒”违法活动,严禁吵架、打架斗殴、无理滋事、聚众闹事等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耐心开展吸毒、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社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及时调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调解,零激化、零上访。五、加强校园财产安全的管理,注5、意防盗、防火、防财产流失。严禁使用明火焚烧垃圾,不得违规占用、使用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六、掌握消防治安事件的处理办法,遇消防治安事故,首先尽量避免自身的人身伤害,其次立即拔打报警电话,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争取减免或减少事故可能为国家、人民财产带来的各种影响和损失。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群防群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屋进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八、责任追究。对于主观上造成事故应负责任的当事人,视情节严重情况,按有关法律法纪处理;对于客观上因管理不严,麻痹大意造成的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追究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委员会2013年4月15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分:第二项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综治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公开透明、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在综治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一)一年内发生多次安全稳定事故或者两起较大以上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二)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稳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存在重大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安全隐患的,有关职能部门已提出整改建议和警告后,仍未及时改进或整改不力,以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火灾、食品卫生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四)在安全稳定事故的应急处7、理中,推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以致造成更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以致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引发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教学和管理正常秩序的。(六)发生重大政治安全稳定事件的。(七)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苗头)责任事故及其隐患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三条 问责包括以下具体方式:(一)警示(二)诫勉谈话(三)行政处分 第四条 值班制度(一)节假日期间,学院建立领导值班制度,根据需要,可安排机关各部门参与轮流值班。学院各二级单位也应建立领导和专门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二8、)学生宿舍轮流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对发生的重要情况或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三)保卫处、学生处(宿管科)、后勤国资管理处(水电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图书馆、网络中心等所属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夜间、节假日、周末必须安排干部职工或学生干部值班,若需安排学生值班的岗位,可按勤工助学政策提出用工计划,按程序上报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分:第三项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第一条 为使学院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领导干部,都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七届全9、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 学院领导和各系、部门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确定。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系、部门党支、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第四条 学院领导干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在抓教育工作的同时,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确保社会稳定。 (二)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建10、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保障工作条件。 (三)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织织制定和指导本部门,认真检查督促,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重大案件查究和一票否决制。(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带领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学院主要领导干部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同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 也应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 各系、各部门除负责抓好本系、本部门的内部治安外,同时负有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11、体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自2006年2月25日起施行。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6年1月4日消防安全部分:第一项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院是市政府确定的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的法定责任人,领导和全面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各系各部门应有领导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全面防控与重点防控的管理。学院每年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各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二、防火重于泰山,各系各部门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保卫处消防科要坚持每日、每12、周、每月对学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发现隐患有整改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将防火工作纳入各系各部门工作计划,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三、保卫处消防科负责全院防火巡逻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种手续的完善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检查等,火灾隐患及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报告。四、严格动火制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对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动员全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工作。五、学院各系各部门的办公室教室寝室实验室,不得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不得私接电源,不得自行改动用电用火设施,不得使用易燃物品,严禁在学院的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区域内用火野炊吸烟烤火等一切违规用火13、行为。违反规定者,应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六、发现消防隐患及火灾事故未及时处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发现火险应立即拨打校园报警电话24小时值班保卫处电话:5230932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须说明着火的准备位置和着火材料。七、定期组织学院教职员工进行防火技能培训,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求进行学习(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具备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能力)。八、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九、本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年12月4日消防安全部分:第二项学院防火公约生命有价火灾无情。为努力营造学院良好的消防安全14、坏境,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要求,制定本公约,望全院师生自觉遵守监督。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学院消防组织的管理调动,坚决同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2、积极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损坏盗窃消防设施。3、学生宿舍,教职工楼道间严禁违间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或堵塞楼道及消防通道出口。4、安全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药品,严禁倒放液化气罐和乱倒液化气殘液碴质。5、学生宿舍不得私接电源,杜绝超负荷用电,不能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各种教学实验用电。6、下课放学出门做到人走断电熄火关气等。7、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实验设备和电烤箱电热15、器,学生不准抽倒床烟,不准乱扔烟头。8、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学院消防安全部分:第三项学院动火审批制度1、全院动火审批权归属于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一切动用火源须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各系文艺演出及篝火晚会动用火源的,必须报请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才得进行。3、实验室图书馆及各行政办公室动用火源,也必须报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4、教职工全院学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各种节假日,学校大型迎宾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报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方能进行。5、电力维修线路改造,需焊接的,应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备案。6、一切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16、批准,违规动用火源,由消防领导小组按照消防考核规定处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送交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7、本制度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消防安全部分:第四项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巡逻制度1、建立学院消防安全检查巡逻机构,配备兼职消防安全检查巡逻队伍。2、每天24小时进行巡逻检查,重点防火部位重点巡逻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3、每日巡逻检查应填写巡逻检查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改正,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防领导机构。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5、全院消防巡逻检查由学院义务消防队完成。实行轮班制,组长负责制。义务消防17、队隶属于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度指挥。消防安全部分:第五项学院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宣传是消防安全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加强对全院师生员工消防宣传教育,有利于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进行。1、全院应建立专门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橱窗及设置消防警示牌。2、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团委思政处保卫处参加。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教育,灭火和逃生演习。3、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向全院师生员工宣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4、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配合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日。5、加强学生寒暑假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根据季节特点,加强防火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和巡逻检查密度。6、开18、展消防知识竞赛,动员全院师生积极参与。鼓励师生员工积极为学校消防工作献计献策,评比奖励先进集体个人。7、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人员来学院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定期组织消防管理人员义务防队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消防安全部分:第六项学院消防安全警示制度1、及时披露火灾和消防违规行为。2、披露处理重大火灾事故当事人,警示全院师生员工。3、重点部位设立专门警示牌,防火提示语等。4、张贴悬挂永久性防火警示语。5、每学期举办一次学生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消防安全部分:第七项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1、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按照消防部门的部暑安排,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学院的消防安全。2、制19、定全院防火公约责任书,对各系各部门组织,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健全消防制度,完善防火档案,对全院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4、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师生,拨打“119”火警电话,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部门和消防构及学院保卫处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查处有关责任人。5、对全院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和纠正消防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无损。7、负责组织全院消防宣传教育和资料标语的制定。考勤管理义务消防队的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部分:第八项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全院消防安全工作,部暑和组织研究全年消20、防工作.2、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办法,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总结表彰消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推广消防安全工作经验,宣传,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4、配合支持消防部门消防工作,制定规划消防工作计划及资金投入.5、制定消防安全考核细则,考核消防安全工作人员,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领导火灾抢险,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部分:第九项学院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是预防扑救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2、各部位配备设置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由21、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其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3、对配备设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设施的数量和期限要认真进行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防火办公室。4、对无火情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消防法及学院有关规定严肃查处。5、爱护消防器材。对配置的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应加强管理保护,注意防冻,防暴晒,放于阴凉干燥处。消防安全部分:第十项学院义务消防队职责1、义务消防队有缘师生员工组成,为群众性兼职队伍,隶属于消防安全办公室,受办公室指挥调度,同时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指导。2、义务消防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本院的防火、灭火工作,积极扑灭各类22、火灾事故。不怕流血牺牲。3、义务消防队员由全院师生选拔组成,应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公民。4、义务消防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2名,各小组长若干人,编成防火、宣传、灭火、疏散、日常警戒巡逻等小组。5、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演练,掌握各种防火技能,熟悉灭火工具的性能和操作,对重点防火部位制定扑救作战方案。积极学习宣传消防法,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灭火技能。6、每天24小时巡逻执勤,严格交接班,培养吃苦耐劳精神。7、维护保养好消防专用器材设施,并登记造册,遇到损坏、被盗消防器材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办公室。8、遇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初期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发现邻23、近单位火灾,也应立即报警,并主动参加扑救工作。消防安全部分:第十一项学院防火、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为了保障学院的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扑救火灾和应急疏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铜仁地区行署铜仁地区2009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遵照“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树立“天天都是消防日、人人都是消防员”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把防24、火和灭火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和减少因火灾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损失。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领导小组学院成立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2.主要职责负责全校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的具体工作,发生火灾时指挥起火部位(门)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负责全校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的保管使用和检查登记,发生火灾时开展灭火救护工作;负责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气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在发生火灾时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协调配25、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人员开展各项灭火行动。配合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三、预防措施和要求1.学院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2.学生宿舍、教学区、办公楼、实验室、家属宿舍区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3.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的每层楼都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4.26、设有安全通道标志,师生共同配合,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的畅通。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四、报警和接警1.报警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师生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警应急报校区值班室,发现火灾应急报“119”、“120”、“110”。报火警时要做到: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不延误时间。讲清起火地置、地点、楼层、部位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27、防车能否到达现场。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2.接警值班人员接警后,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校区负责人、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员)及火灾部门领导报告。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火灾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现场,切断电源,维护秩序,组织人员扑救,并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救护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五、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措施1.查明情况起火部位,燃烧物的情况,火灾范围,火灾蔓延路线及发展方向。是否有人被困,查清被困人员数28、量和所处位置及最佳疏散通道。有无爆炸及毒性物资,查清数量、存放地点及危险程度。查明贵重财物的数量,存放地点及受火势威胁的程度。判断是否要疏散和保护。2.抢救人员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因,要立即组织消防及医疗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29、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人员受伤,实施初期治理,并送往医院抢救,杜绝因抢救不及时造成伤者死亡事件发生。3.疏散物资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4.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5.当消防队赶到时,指挥人员应将现场情况及时向消防队汇报,30、告知消防队院内消防栓位置,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确保对消防车辆供水,保证灭火的正常进行。六、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及后续事情的处理。七、本预案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学院消防安全委员会禁毒工作部分:第一项学院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贯彻上级禁毒教育工作指示,拟定学院禁毒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禁毒委员会负责学院范围内的“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开展毒品知识的宣传,举办禁毒宣传活动,让学生了解和认识毒品的性质和毒品的危害。四、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禁毒教育工作专题会议。五、与各系、各部门签订禁毒责任书,31、学生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并收集归档。六、规范管理档案资料,负责收集有关禁毒教育工作方面的资料,确保资料齐全,落实到位。八、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务。禁毒工作部分:第二项学院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学院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办事处综治委员会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和指示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机制。三、对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经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四、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五、宣传和组织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做好辖区内的32、安全防范工作。六、负责个小区范围内的信息汇总及落实考核各项制度。七、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组织护校队搞好并维护校区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九、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禁毒工作部分:第三项学院禁毒、禁赌工作制度为了严厉禁止贩卖、吸食毒品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院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不受侵害,维护校园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禁毒、禁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贩毒、吸毒、聚众赌博等各种危害校园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二、及时了解校园及周边吸毒、贩毒的情况,掌握聚众赌博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辖区综治办和公安机33、关报告。三、对有吸毒、赌博违法行为的人员,要进行规劝、帮教,思想工作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早日改正恶习。四、经常性开展禁毒、禁赌知识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吸毒、贩毒、赌博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提高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五、禁止校外人员在院内进行各种与吸毒、赌博有关的活动,学院保卫处有权将在校园内从事与吸毒、赌博有关活动的人员扭送公安机关。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一项中共学院委员会学院关于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的意见各系、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梳理学生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排查和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妥善化解34、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有效地落实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共建和谐”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建立学生安全稳定形势校、系、班三级研判制度。具体意见如下: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学生处牵头,院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招就处、后勤国资处及各系党支部等共同参与。(二)各系和班级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系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组织实施,班级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二、主要任务(一)收集当前35、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形势各类信息;(二)分析、梳理当前我校学生安全稳定形势各类信息,针对学生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建议;(三)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四)通报、反馈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单位)、各学院的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学生安全稳定形势月度研判重点详见附件2。三、工作程序(一)班级层面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的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要通过走访学生寝室、谈心交流等方式,重点排查和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状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刻上报学院,并认真填报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月报表(附件5)。同时,所在班级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骨干力量要注意全面收集整理本班学生反映和关注的重点36、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由班长具体负责填报班级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附件6)。紧急信息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报送。(二)各系层面各系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舆情监控以及组建学生信息员队伍等方式,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稳定信息收集系统。辅导员需及时掌握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收集学生对学校和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认真填报年级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月报表(附件7)。各系要对班级、班主任、辅导员所收集的信息和通过其它各种渠道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即时研判。如各系能予以处置的,应快速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分37、类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抄送学生处,并认真填写各系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附件8)和各系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情况月报表(附件9),相关报表于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报送。重要研判信息可视紧急程度随时上报学校。(三)学校层面1定期研判。学校层面的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采取例会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一般结合学生思政工作例会同步进行,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研判例会由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各职能部门应在会前对收集到的学生安全稳定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形成初步研判意见,并在会上进行专题汇报,最后在集体讨论研究38、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研判结论和整改措施或建议。2整改反馈。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的相关事项和学校研判例会明确的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系里和班级。3深度研判。对研判中排查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跟踪分析,掌握学生思想的深层次趋势和动向,把握学生安全稳定方面的规律性特征,并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本(专)科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流程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4。四、工作要求(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研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二)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要39、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并反馈整改结果。(三)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对学生安全稳定形势提出研判意见,并为综合研判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等相关资料,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的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体系和各系、部门考核体系进行检查考核。附件:1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任务分工2学生安全稳定形势月度研判重点3本(专)科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流程图4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月报表5班级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6年级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月报表7各系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8各系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情况月报表附件1学生安全稳定形40、势研判任务分工单位任务分工党政办1. 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的相关工作;2. 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的任务落实情况。组织部1负责收集学生党建方面的相关信息,动员和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与学生安全稳定信息收集工作;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宣传部1负责收集重大事件、重要活动、敏感时期、网上舆情、学生日常思想动态等信息,定期提交学生思想动态分析报告;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教务处1负责收集学生对学籍管理、教学安排、实习实训、教材、教学环境、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学生处1定期分析全校学生安全稳定形势;2负责收集招生、就业41、学风、欠费问题、心理健康、学生公寓内异常现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完成学业有难度、行为自律能力较差、心理障碍等特殊学生群体的相关信息;3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招就处1负责收集研究生招生、就业、学风、欠费问题、心理健康、学生公寓内异常现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完成学业有难度、行为自律能力较差、心理障碍等特殊学生群体的相关信息;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保卫处1负责收集治安、消防、交通、学生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它异常活动等方面的信息;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团委1负责收集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食堂伙食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相关信息;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信息办1负责收集学生对网络服务等方面的意见42、和建议,关注校园网络安全情况;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医院1. 负责学生身心健康,防范与处理公共卫生安全事件;2.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纠纷;3.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后勤国资处1负责收集学生对公寓住宿、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修缮服务、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注学生公寓中的异常情况;2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各系1负责预防并处置本单位学生安全稳定工作;2负责收集、报送本单位的学生思想动态相关信息并反馈学校、学院的整改结果;3提出相应整改措施或建议。附件2学生安全稳定形势月度研判重点月份研判重点2-3月1. 了解各类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和学生回校后的状态;2. 校外43、租房住宿学生的排查及教育;3学生实习、实训环节的安全教育与排查;4. 校园春季流行病的防范教育与卫生防疫;5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4月1. 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学历文凭、收费、奖惩、就业等方面的安全稳定隐患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各类矛盾与隐患的措施;2. 密切关注心理障碍学生群体的情况,逐一建立教育引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3. 加强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凡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5月1. 了解掌握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研判校园舆情;2. 对已开展的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安全稳定隐患必须化44、解到位。6月1. 密切关注因各种因素拿不到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学生群体、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群体的动向;2. 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3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4加强考试安全教育与管理;5加强假期社会实践和期末学生返乡安全教育。7-8月1. 落实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各项制度;2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3.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情况检查。9月1了解老生返校报到情况和学生回校后的状态;2. 开展新生报到期间各类校园安全防控工作;3. 了解掌握新生的基本情况,做好新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4. 了解学生宗教信仰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各种宗教组织在校园内的传教活45、动;5. 开展校园饮食安全问题排查,确保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6做好新生军训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7. 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排查及教育。10月1. 组织开展以防范校园群体性伤亡事故为重点的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2. 严格执行校园大型活动的审批管理制度;3. 加强十一长假前后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4. 逐步建立起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5. 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安全教育与检查。11月1. 对已开展的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 对校园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3. 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火46、灾自救演练,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检查和教育;4.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5. 开展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和就业心理疏导工作,重点做好有关就业政策、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防止发生传销、欺诈事件。12-1月1. 做好校园人防、技防工作;2. 做好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学生的分类帮助工作;3. 开展实习、实训环节的行前安全教育;4. 加强期末考试安全管理;5. 加强期末学生安全返乡安全教育;6. 落实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各项制度;7. 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附件3本(专)科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流程图学校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整改反馈,深度研判班长收集学生诉求信息,填报班47、级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班主任排查特殊群体学生状况,填报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月报表年级辅导员收集掌握年级学生的诉求信息和异常情况,填报年级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月报表学院研判工作领导小组收集并分类汇总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并及时研判、处置,填报学院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和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情况月报表职能部门收集并分析归类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并及时研判、处置备注:实线表示信息报送,虚线表示处置结果反馈。 附件4班级学生安全稳定情况月报表班级:特殊学生情况(包括问题类型、问题主要表现、学生现状和处理建议等)对班级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的研判及处理建议班主任(签名):年 月 日附件5班级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班48、级: 序号诉求内容处理建议123456789班长(签名): 年 月日附件6年级学生思想动态信息月报表年级:专业:特殊学生情况(包括问题类型、问题主要表现、学生现状和处理建议等)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及诉求信息辅导员(签名): 年月日附件7学院学生诉求信息月报表送达部门(单位): 年月日序号诉求内容处理意见或建议12345678填报学院:签发人:_附件8各系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研判情况月报表填报系:年 月 日研判情况:处理建议:注:表格不够可另附页。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二项学院安全信息员工作制度学生安全信息员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进行自我安全服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群防组织。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49、充分发挥校园安全信息员的作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拟定学院安全信息员相关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是我院信息工作主要力量,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有关领导直接领导,不在院内外公开。安全信息员单线联系,信息员之间和联系人不予公开和相互信息交流,严格保密。二、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和要求1、有高度的责任感,思想品德优秀,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熟悉学生工作情况,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善于捕捉信息;自愿为学校师生服务,主动开展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熟悉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平时特别是在重大节目、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50、期间同学们思想动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做好动态信息工作。3、运用各种手段,及时搜集正反两方面有价值的各种安全信息,发现不安定因素、事故、不健康言论的情况,如: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集、游行示威、上访、静坐、罢课、罢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学生伤亡事故,学生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学生群殴或打架现象;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学生宿舍中的失窃现象、起哄现象、火灾以及灾情隐患;学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安定稳定的事件;因对学校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其他因素;在非寒暑假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夜不归宿、留宿校外人员51、学生出走、或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各种传销现象、校园传教行为等;学生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等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4、获取的情报信息及时单线向联系人书面或口头汇报,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向有关领导报送。5、定期向直接领导提交工作报表,做好登记入档工作。 6、学院保证对学生提供的信息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7、学院每学期对学生安全信息员考核一次,对工作不积极、完不成任务者予以调整。 三、学生安全信息员的相关待遇1、对于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安全信息员,在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方面学院给予优先考虑。2、安全信息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有困难的,学院在政策范围内能够照顾52、的尽量给予照顾。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三项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校园交通实行行人优先的原则,任何车辆都必须在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减速行驶。二、驶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的规定,驾驶人员有相应的证件,禁止在校园内无证驾驶车辆。三、非本校机动车辆驶入校区,必须进行门卫登记,遵守校园交通标志牌的标(告)示,谨慎驾驶。四、驶入校园机动车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和乱停放车辆。六、上课前和下课后20分钟内,学生通行的主要路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七、禁止不整洁车辆、广告宣传车辆、促销车辆和其他污染环境的车辆53、驶入校区。八、禁止易染、易爆机器及其他危险(放射性)装载的车辆驶入校园。九、禁止在校园道路学习驾驶车辆。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侵占道路,因施工等挖掘占用道路,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恢复。十一、禁止在道路上设置有碍交通的广告、横幅等设施。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院保卫处(公安派出所)根据情况,给予处罚。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四项学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管理,规范校内各种车辆的停放,防止车辆被盗、丢失,特制定本规定。一、各种车辆不得驶入或停放在教学区、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请示综治处治按科批准后,方可以驶入或停放。二、车辆进入校园,车主、54、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将摩托车、自行车停在车棚内,其他车辆按指定的区域停放。三、停放的车辆必须保障安全,无漏油漏电,驻车制动必须安全可靠,停放超过24小时必须通报联系电话。四、禁止有安全隐患,装载易燃易爆有放射性及其危害车辆停放。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五项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院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食品卫生关,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全员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一、学院食堂要专设监控人员,在院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餐厅(含库房)55、的清洗消毒卫生工作,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鼠、防蝇等必要设备。二、师生集体用餐的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饮食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储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三、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又按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四、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56、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五、学院食堂向外单位订购师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及奶制品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保质期,不得订购无食品卫生生产许可证和以过期食品和奶制品。六、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挂历力度。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和价钱更饮食安全工作,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把按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六项学院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学院实验室、高位水池、图书馆、各系部门微机房、财务室、行政办公大楼、电教中心、微机室、档案室、食堂等防火防盗防毒部位为学院重点安全部位。一、重点部位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及有关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制度,切实57、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制度健全、门窗牢固、专人管理、防范措施到位等。二、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发生异常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凡是保卫处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及时整改,同时将检查处置情况记录在册,并反馈至保卫处。四、学院各级财务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当日收取的大额现金一律存入银行。各部门当日不使用的大额现金不得从财会部门领出私自保管,滞留过夜。部门因工作需要收取的大额现金,58、当日必须存入银行。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安全保卫部位,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执行,严禁教职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带家属子女进入重点部位。六、安装有技防设施的部位,需加班或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事先要通知学院保卫部门,在进入前要拔掉报警装置电源,离开后必须插好电源。七、重点部位的撤销或变更,必须事先通知学院保卫处,待变更后的部门安装措施落实后,在行变更。其技防设施由学院保卫处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业务和技术素质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凡不符合条件的,不准进入重点部位工作。九、重点部位在特别防护期,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委)的指示技防设备任何人59、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十、各系各部门因教学、工作需要购置贵重教学设备或其他贵重电器设备时,必须事先选择好设备的安装存放地点,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以及按公安机关的要求落实人员值班,并由学院保卫处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十一、重点部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因工作不负责任引发案件或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七项学院门门卫工作制度为维护学院出入安全和秩序,保障校园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学院门卫实现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脱岗、睡岗和擅离职守。二、学院门卫的主要工作。1、60、负责开、关电子收缩门、车辆放行、各种灯具设施、树木花草的看护和管理工作;2、禁止任何人翻越、攀爬学院大门;3、维护校园大门及校园大道两旁各种设施、路灯、花草树木完好;4、控制校外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因故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查问,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但党政及有关部门联系公务的除外;5、严格按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禁止在校园大道两旁停放车辆; 6、对从校园内运出校园的各种物资、物品,门卫人员要进行查问,贵重物资、物品要凭有关部门的放行条放行;7、负责校门外5米、校门内20米的清洁卫生管理,随时维护负责区域的清洁。三、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常规性校园61、安全制度部分:第八项学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提高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的力度,根据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采购。1、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购买,应由使用单位(部门)向学院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能购买;2、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根据教学科研和生产需要进行采购,尽量少买少存,减少危险因素。二、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运输。1、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行采购后,一般应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学院指定地点验收入库;2、对需62、要自行运输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必须按照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包装、装载和运输的规定进行,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3、装载前,应对车辆的车厢进行认真清扫,严防与其它杂物相混而引起事故。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装卸时及时检查包装是否牢固密封,是否完好,发现有破损或异常情况不应装运,要性另行单独处理;5、提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车辆应落实可靠防护措施,应有遮阳或防雨设底;6、运输时应有专人负责押运,运输途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严守有关规定,防止急刹车、急转弯,以免产生撞击,物品移位等引起事故。三、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保管。1、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存放于专门场所进行存放63、,并指定专人保管;2、库、场内存放危险品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进行隔离;3、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4、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遇水燃烧等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5、不同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必须专库分贮;6、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挂设“有毒有害”警告牌;7、保管人员要按管理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四、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使用。1、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由使用人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批准方可使用;2、领取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进行,危险物品管理人必须在批准手续齐全时方能发放危险64、物品;3、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管理账目,并接领取时间、物品名称、领取数量、使用项目、领取人进行登记;4、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必须按照申请的事项使用危险物品;严禁将危险物品用于申请范围以外的事项。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九项学院实验室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对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具体工作根据各系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专人管理,具体工作要落实到管理责任人。二、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由教务处及实验室管理科专人负责采购,各单位一律不得自行采购。该类物品购回后,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三、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的购买、领用实行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实验室管理科根65、据需要制定购买计划,由教务处处长审批后执行。各使用系部领用该类物品,首先必须填写申报领用清单,由使用单位领导责任人签字盖公章,保管责任人签名,并经实验室管理科审核签字后方可领用。使用系部必须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做好详细记载,用剩数量及时退还入库。四、对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的采购、提运,采购员要严格按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采购员要亲自提货押运,不可中途停留,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五、该类物品提运到库后,教务处及实验室管理科要立即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库房管理员应根据凭证、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严格验收入库。每学期清仓核查一次记账员的进出帐务。六、使用单位领导用该类物品要根据教66、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本着用多少申请多少的原则,严格掌握;库房保管员要严格执行领用发放制度,不得随意增减计量,并作消耗记载,注明领用人、用途等。七、仓库管理员、采购员以及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的储存、防护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掌握有关处理该类问题的安全措施。要经常检查物品的安全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八、使用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并对其用途、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作好详细地记录。学生进行此类试验时,必须有老师在场指导,否则不得使用。实验结束后,剩余物品和废液、污染物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必要时联系环保部门共同处理67、。九、学院保卫处将不定期对该类物品存放点和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防盗、防事故等措施,预防此类物品流入社会危及人身安全。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项学院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一、学生宿舍(公寓)实行男女生分别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异性进入学生宿舍(公寓),禁止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他人必须事先报告宿管部门。二、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或深夜外出。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说明原因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进出学院必须走校门,严禁攀爬围墙。三、学生应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在寝室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防止丢失或68、被盗。各宿舍寝室长作为学院保卫处信息联络员,及时反映情况。四、学生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离校或调换房间时应将钥匙交回学院宿管科;钥匙丢失应及时向宿管科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配钥匙。五、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行为。毕业生离校前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学校公物。六、严禁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损坏公共卫生。七、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经商、推销或做商品广告。八、禁止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混乱(尤其是晚上熄灯后禁止起哄),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九、学生应遵守会客制度,未经值班门卫同意不得将外来人员带进宿舍,防止不法69、人员乘机作案。十、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将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放置在床上或者易燃物品上。十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器、电炊具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产品,严禁在接通电源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随身听、充电器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离开宿舍应该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的电源插头。十二、严禁因突然停电在宿舍起哄大叫,影响他人休息以及造成不良影响。十三、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蜡烛,禁止在宿舍内焚烧物品。十四、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物品和管制刀具(弹簧刀及刀身长15公分以上的刀具)。十五、禁止损坏、移动火警时使用的灭火器材70、和消防设施。十六、学生有协助宿管人员(门卫)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应主动盘问,或向宿管科报告,或电话报警。十七、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及相关硬件设备,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淫秽、色情、暴力电子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及相关资料;严禁利用互联网泄漏国家机密及查阅、浏览、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音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严禁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严禁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及提供淫秽站点连接服务。向他人提供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违71、纪的,提供者与计算机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十八、学生开设的各种网络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开设的网页(站)必须向学院网络管理中心申报,禁止个人开设各类交互式栏目及电子邮箱服务。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一项学院学生宿舍(公寓)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一、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二、楼内及宿舍中,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不准使用大瓦数灯泡。三、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及其它电热器和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器设备。四、公寓楼和宿舍中禁止在楼内燃烧废纸、杂物和燃放烟花爆竹及吸烟。五、严禁在楼内点蜡烛照明。六、严禁将各类燃油、酒精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使用或存放。七、楼72、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违反消防规定安装隔断门或堆放杂物。八、楼内电器设施,照明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增设、更改。九、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用,保障设施器材完好。十、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要及时报警,初期火灾积极扑救,并有秩序地撤离。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二项学院“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为保证学院“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明确职责,现制定学院“六五”普法宣传(以下简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一、责任制度。成立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分管院长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任组长;学院保卫处处长为副组长73、,保卫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治安科,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二、日常工作制度。 1、据上级要求,按要求完成好学院普法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 2、研究制定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召开学院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4、每年一次对全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次年工作进行部署; 5、对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7、指导院内各系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实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群众监督评价制度,积极开展74、群众评议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放行风评议表,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四、普法宣传教育联络员制度。指派一名法律知识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普法宣传教育信息联络员。普法宣传教育联络员积极向学院“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提供学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发送信息、文章。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三项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制度为切实抓好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本院的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反邪教、反渗透领导责任制度。 1、院党委对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署和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制定本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计划,定期75、听取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层层抓落实; 2、把防范和处理反邪教、反渗透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议事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研究分析防范和处理邪教、渗透问题的工作会议; 3、院党委书记是反邪教、反渗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反邪教工作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按照部门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反邪教、反渗透工作责任制。 1、对本院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摸排,做好登记,建立台帐,加强管理; 2、建立健全反邪教、反渗透工作领导组织及情报76、收集信息员网络、情报秘密收集力量,加强领导,严格保密,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 3、以会议培训、播放警示专题片、发放宣传单、活动签名等形式认真开展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工作; 4、结合暑期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开展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邪教的识别能力; 5、将反邪教、反渗透知识作为院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纳入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6、确保校区无人参与邪教活动、渗透活动,或虽参加过但经过帮教已脱离;确保能发现外来邪教、渗透人员活动,并及时向公安机或国安关报告; 7、按要求建立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档案。三、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制度。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摆上重要77、议事日程,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明确专门部门具体抓; 2、明确邪教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根据大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有体系、有重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反邪教、反渗透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系、班,学生知晓率应达到98%; 4、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对校内居民的宣传教育; 5、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个别帮教工作。四、反邪教、反渗透责任追究制。 1、因分管部门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邪教组织渗透,对校园平安和谐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学院反邪教、反渗透工作整体进展,并因此而导致上级部门综治工作检查78、时学院综治工作不达标的。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四项学院涉外及政保工作规定为加强我院涉外活动和政保工作的管理,严防在涉外活动中失密、泄密和被窃密问题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以下规定。一、凡是外国人、外籍华人及其他入境人员来校讲学、报告、进行学术交流和其他活动,由主办单位要将函电、接待计划、活动内容、来人数量、活动时间和具体地点报公安机关和国安机关外事办,并同时报学院保卫处和学院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在活动中,发现外国人、外籍华人及其他入境人员借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套问国家和学院的机密、拉拢腐蚀我方人员或提出与讲学79、和学术交流活动无关的要求,要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和学院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三、组织单位要提高警惕,随时注意境外人员的动向、如发现敌特派遣、勾连、策反、窃取机密、刺探情报等活动时,要一边控制当事人,一边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和学院国安领导小组。四、在接待境外人员中,如有境外人员向我方馈赠有淫秽内容的物品和反动宣传品或图书、影碟及其他物品时,应拒绝收授并报告学院保卫处和学院国安领导小组。五、学院所有教职员工,如有到境外国家(或地区)访问、参观、考察、讲学和学术交流的,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机密,严防被放特分子拉拢、利用和策反。回国后必须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和国安领导小组报告境外有关情况。六、要加强对外籍80、教师的管理,负责外教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他(她)们的动态,严防他们据情报活动,有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七、接触境外人员的同志,要有对国家负责的责任感,严守国家、地方政府和学院的机密,严禁谈论,严防机密泄露。八、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者,交司法机关处理。九、学院国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委办公室。十、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五项学院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一、凡来学院工作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的外籍教师、专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签证,必须持有81、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二、外籍教师获准来我院工作,在抵达学院之后24小时内必须到学院外事办公室进行登记,交验有关证件。三、外籍教师在我院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学院外事办公室和外教使用系部负责。四、外事办公室在接受外籍教师的同时必须向院办、保卫处提交聘请外籍教师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五、外事办公室或外教使用系部负责对来校的外籍教师进行我国法律法规和学院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外籍教师来校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院的校纪校规。六、对居住在学院内的外籍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院保卫处协助外事办和外教使用系部共同负责。七、外籍教师离开学院之前,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外事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82、保卫部门。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六项学院大型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为提高学院大型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制定本制度。一、在校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文体活动的,活动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二、大型集会和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部门负责,学院保卫处可视情况予以协助。三、举办全院性活动的部门,必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需要学院保卫部门协助的须提前三天将举办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负责人报送保卫处。四、举办活动的部83、门必须首先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交保卫处备案。主办单位的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派活动安全负责人,维持好活动的现场秩序。五、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座、演讲等,须报学院党委宣传部或有关部门批准后,报保卫处登记备案。六、涉及外国人(外籍教师)参加的活动,须先报学院外事部门批准后,报保卫处登记备案。七、未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活动,发生治安事件,将追究主办部门(单位)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未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引进外单位人员在校内举行集会和文体活动。九、经学院批准举行的大型活动时间,要按照批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束,不得影响师生休息。十、属于全院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安全保84、卫工作由学院保卫处主要组织实施,主办部门积极协助。未经学院批准的集会和大型文体活动,学院保卫处有权予以制止或取缔。十一、凡属师生个人行为的校外活动,不须向学院申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自负。十二、师生参加教学实践、学习、采风、演出、春游等非个人行为的校外活动,必须按照学院规定进行申报,申报结果上报学院保卫处,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后方可外出。十三、集体活动申报中,须写明活动的时间安排、地点、人员情况、负责人、活动目的、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申报表交学院保卫处备案。无备案记录的,学院保卫处有权进行干涉、控制、滞留离校。私自外出发生意外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集体活动外出前主管部门和负责人须对参加85、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学院保卫部门参加,负责活动的安全。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七项学院校外集体活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院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实习、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院校务会讨论通过,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院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二、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86、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审查,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院领导审阅签字。三、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院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四、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五、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院车队的专用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六、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院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87、展。七、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院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八、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八项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环境秩序,以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为目标,认真做好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和辖区综治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学院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学院综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具体工作由学院保卫处负责。学院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对学院综治领导小组负责。二、职责分工。 1、对于发生在师生员工与校外人员之间、不同系学生之间、教师之间的矛盾88、纠纷,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调解处理; 2、对于发生在同系学生之间、教师之间、同部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由矛盾学生、教师、职工所在系、部门负责调解处理; 3、虽然矛盾纠纷发生在系或部门,但所在系、部门确有不便调解处理或困难的,可以与学院保卫处协商,交由学院保卫处调解处理。三、调处原则。 1、说服教育、正面引导; 2、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3、缓解矛盾、解决冲突。四、排查措施。 1、接到矛盾纠纷的报告后,要及时开展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的扩大化; 2、遇到矛盾纠纷各方情绪激动时,要及时疏通矛盾各方宣泄渠道,平息矛盾各方的情绪,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 3、矛盾纠纷的调处应当在了解纠纷情况下进行,对性质比较严重89、事态可能扩大的矛盾,应果断处置;对情况不明、是非不清的矛盾,可以采取冷处理的方式进行; 4、负责受理矛盾纠纷调处的部门应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登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档案,以使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经验。五、盾纠纷排查责任制。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职责分工,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学院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学院综合治理年终考核范围。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十九项学院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认真做好学院调解工作,及时调解校园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学院调解委员会在学院综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校园内90、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二、学院调解工作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会议,学习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总结、交流调解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分析、研究存在的疑难纠纷和矛盾。三、及时调解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种矛盾和纠纷,防止因个别纠纷而酿成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因一般民事纠纷酿成治安、刑事案件,做到“矛盾不外推,纠纷不上交”。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登记制度,凡经过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都要将当事人的姓名、纠纷事由、调解结果、调解时间进行登记,并入档备查。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二十项学院保安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制定学院保安管理制度。一、保安队工作制度。91、 1、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每月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2、坚持“四定”制度(定岗、定时、定人、定责)做到按性质定岗,按需要定时,按设置定人,按任务定责任; 3、做好“四防”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完成学院交给的安全保卫任务; 4、落实各级保安人员层层责任制。做到学院督查保安工作,队长督查保安员工作;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的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6、发挥保安队的整体战斗能力,团结战斗,勇敢机智,不畏难、不怕苦、不怕死,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7、执勤中着装整齐,注意形象,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滥用警92、械; 8、积极协助学院保卫处搞好学院治安工作及预防大小事故的发生。二、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1、组织好全队保安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有关保安方面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保安队长职责和岗位责任制,遇到问题多请示汇报,努力完成学院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3、根据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位,做到“四定”,并将值班、执勤记录定期上报; 4、监督及督促检查各执勤岗和保安执勤情况,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5、策划安排保安员的培训及指导工作; 6、每月安排全体保安队员会议,进行沟通和交流思想,小结工作,布置任务,落实工作计划。三、保安员工作职责。93、 1、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热爱学院和本职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具有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 3、严格遵守法纪和学院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4、勇敢机智、团结同志,不怕苦、不畏难,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聊天闲谈; 6、执勤中遇有紧急情况或现行犯罪,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7、仪容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保安队员形象; 8、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要熟悉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四、保安员奖励条例。 1、努力94、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表彰者; 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 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 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院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 8、为保护学院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五、保安员处罚条例。 1、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顶撞上级领导者; 2、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在上班时间内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擅离岗位者; 3、消极怠工或谣言惑众者95、; 4、未经允许随便动用学校的物品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等; 6、招惹、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遇见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8、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院造成损失的。 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二十一项学院校园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系统使用和管理一、学院监控系统属于校园安全管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院保卫处管理和使用。未经学院保卫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学院监控设备。二、学院监控系统利用校园网络传输线路为系统输导线路,未经学院保卫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监控系统的输导线路。三、学院监控系统由学院电教中心共同负责维护。负责监控系统传输线路的96、维护,学院电教中心负责监控设备的维护。四、学院监控设备、线路属于校园财产,破坏监控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除按破坏程度进行赔偿外,学院保卫处可视其“情节严重性”将行为人送辖区公安机关处理。第二章 监控人员职责一、监控人员服从保卫处和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处和值班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监控人员应当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参观者必须经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询有关情况和参观。四、监控人员应当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五、97、学院领导及部、处、系、室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的,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领导和值班干部,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六、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泄漏监控内容,不得在监控室以外谈论监控录像的内容。第三章 异常情况存档登记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机关和保卫处破案提供有效线索。二、监控人员对校园内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录像应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三、对处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第四章 设备的保养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98、保卫处报告。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由保卫处报请学院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设备保养,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第五章 值班登记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院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三、在监控中发现各种违法犯罪的可疑人,应立即通知治安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四、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每天对监控的情况99、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二十二项学院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学院保卫处受公安机关委托负责本院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办理本院师生集体户口的登记工作,办理师生集体户口的身份证、边境证等证明;协助派出所掌握本院师生集体户口变动情况,向本院师生员工进行遵守户口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辖区派出所交办的其它有关户口管理的工作。二、户口管理是一项政策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管理人员应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帮助、指导,严格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三、可入户人员及必备条件100、。凡经学院工作录用、高考录取并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师生,均可凭学院录用文件、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迁入学院师生集体户口内,并接受日常管理。四、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l、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户口性质等内容必须齐全,姓名必须与学院录用文件、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上姓名相一致,身份证编号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 2、籍贯、出生地应具体注明省、市、县(区)、乡(镇); 3、必须有身份证编号,否则不予入户; 4、所持户口迁移证应盖有当地派出所公章。五、入户程序。学院新增工作人员和新生到校后,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院录用部门、录取专业班级办101、理录用、录取手续交到学院保卫处登记备案。六、丢失户口迁移证的,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补开户口迁移证后,给予登记入户。七、凡毕业分配或退学的学生,还应同时出具其户口,未按时迁出人员户口为滞留户。对滞留户学院保卫处可按月收取一定的户口管理费用,逾期两年末迁出的,学院保卫处将按规定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借用或复印户口底页。 1、办理身份证的; 2、办理房产证的; 3、办理结婚登记、出国护照的等。九、学院师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办理户籍借用手续;借用期限一般仅限于当天,如需延长时间应及时说明。十、户口底页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借用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户口底页清洁、完整,102、无破损; 2、不得擅自涂改或增减内容;如有错漏,可申报更正; 3、保证户口底页按时交还。十一、凡需开具户口(身份证)证明的,可到学院保卫处办理。十二、凡户口迁来我院并属于集体户口的师生,可向保卫处申请办理身份证。十三、身份证办理规定。 1、学院新增工作人员及新生入学后必须在户口完全办理完落户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身份证; 2、凡需办理身份证的师生,凭本人户口、学生证或所在地证明到学院保卫处出具证明,再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办证所需时间一般为九十个工作日。十四、户口迁出手续办理规定。 1、学院师生户口迁出由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退学学生凭学院开具的有关退学文件或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103、续。十五、户口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毕业生分配方案及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基本原则如下。 1、有报到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一律迁往报到单位所在的市、县(区)、乡(镇); 2、无报到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一律签回其原籍;如需暂时将户口保留的,必须在毕业前两个月提出申请,经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意后到学院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保留; 3、退学学生的户口一律迁回其原籍地。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户口已迁出的师生要求变更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必须持新地址的报到证向学院保卫处申请办理。十七、凡户口迁移证过期未落户的,由个人写出申请,经区公安分局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更换新迁移证;户口迁移证遗失的104、,到迁出出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个人提出申请,经辖区派出所、区公安分局审批后,方可以补发新迁移证。十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注销户口。 1、参军:入伍前由本人或亲属持入伍通知书办理; 2、被逮捕:按逮捕机关通知办理; 3、死亡:在丧事办理前持死亡通知书办理; 4、下落不明者超过一年的,由家属申请办理; 5、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十九、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常规性校园安全制度部分:第二十三项学院保卫处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学院保卫处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高效、低耗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使用范围: 1、保卫处办公用车; 2、突发事件及应急工作的支援用车; 3、105、平时三个校区日常巡查及夜里、假期值班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用车。二、保卫处所属车辆由院办统一管理,由保卫处长负责调配使用。三、处内车辆主要用于警备值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后勤事务,一般事情不得随意出车。凡外部借用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经处长批准,其他任何人无权派车。若遇特殊情况,如紧急报警、夜间办案、追捕犯罪嫌疑人等可由带班领导调动。四、原则上处内车辆不出长途,特殊情况出长途时须报请处长并交院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出长途使用。在途中加油或发生费用,返回报销由办事人员签字证明、院办审验签字,再报请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五、严格车辆管理,确保安全。严禁司机酒后驾车,严禁非司机驾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履行出车手续,建立警车出校登记簿。六、严格车辆加油手续,油本由处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加油前,司机要如实填写加油登记表,任何人不得私自加油或公油养私车,不准将油送给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