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消防安全考核奖惩环境保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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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84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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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项目消防安全、考核奖惩、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总 则3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第二章 安全会议制度30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1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33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制度36第六章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制度39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1第八章 危险源管理(风险预控)制度44第九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0第十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62第十一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63第十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65第十三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2第十四2、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5第十五章 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79第十六章 职业病防控制度80第十七章 女职工保护制度83第十八章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86第十九章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制度93第二十章 考核奖惩制度95第二十一章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100第二十二章 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103第二十三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6第二十四章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制度109第二十五章 桥隧风险评估制度111第二十六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13第二十七章 登销制度114第二十八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7第二十九章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20 第三十章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122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全生产3、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第三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和协调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第四条:项目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布置计划、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4、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不断发展。第五条: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第六条:项目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度。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目 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3、安全生产责5、任制基本内容1.3.1、项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3.1.1、项目经理(1)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2)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4)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6、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督促进行各类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6)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7)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并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8)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7、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9)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10)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包括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11)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12)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8、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13)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一般安全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按规定时限报告各有关方面。1.3.1.2、项目党支部书记(1)监督并保证项目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保证监督领导责任。(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3)教育党员在安全生9、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员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党员开展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三无”活动。(4)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6)主管本项目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协调、劳动保护、后勤生活、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负责事故伤亡家属的抚慰、接待工作。1.3.1.3、项目常务副经理(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10、全管理人员。(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5)、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6)、落实本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7)、落实本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11、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11)、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修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生产副经理(1)主管本项目的生产和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负重要领导责任。(2)协助经理在本项目中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有关实施细则。(3)具体执行“管生产必12、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5)主持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6)主办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领导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签发安全奖罚单。(7)加强对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8)做好本项目员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9)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方面涉及人身、机械设备、工程实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13、的损伤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及时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将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1.3.1.5、项目总工程师(1)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2)为保证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和质量要求,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奖惩有建议和否决权。(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和特殊施工设计与有关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4)负责组织验收确认施工临时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审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对存在较大技术安全隐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的首件施14、工时,亲临现场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5)协助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首级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加强施加安全防范措施。(7)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1.3.1.6、主管其他工作、业务的副经理(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对各自所主管的工作、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15、体领导责任。(2)在主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3)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4)参与主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3.2、项目及其职能部门安全责任1.3.2.1、项目经理部(1)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全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制定有关制度办法以及本项目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16、细则等。(2)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按规定使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及标志、标牌费用。(3)各项目均应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要将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之中,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5)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项目有效应对各类17、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6)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所有项目参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检查施工作业队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进行。(8)负责分工序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突出特殊作业环境、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9)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负责定期进行18、月度安全检查和排查隐患,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10)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有权决定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11)搞好对分包或劳务承包队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使其在安全管理上逐步走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道路,严格履行双方达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坚决扭转“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分包”等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12)负责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19、故(含未遂)责任人的责任。(1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14)为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3.2.2、安全环保部(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2)协助主管安全领导,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在运行中发挥作用。(3)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20、和奖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4)参加项目工程施工细则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提出安全预防措施。(5)组织新进场和变换工种员工的“三级教育”及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6)坚持租用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或不适航船舶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船主签订租用机械(船舶)安全生产协议书。(7)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8)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21、发后交财务执行。(9)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10)督促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11)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12)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13)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1.3.2.3、工程部(1)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22、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3)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4)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5)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23、时有效。(6)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7)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8)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9)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1.3.2.4、质检部(1)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2)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24、标准、规范。(3)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4)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5)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1.3.2.5、物资机械部(1)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和材料、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船舶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3)和有关部门一道,负责落实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4)加25、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5)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执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船、机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6)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船的更新改造和26、维修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7)协助安全环保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8)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9)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27、进行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10)定期检修车船机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船机设备。(11)检修船机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12)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13)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14)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船舶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28、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车辆船舶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合同部(1)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合同。(3)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4)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1.3.2.7、财务管理部(1)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29、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2)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3)协助安全环保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及监控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5)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30、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6)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1.3.2.8、综合办公室(1)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2)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3)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31、同安全环保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4)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5)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房、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6)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32、,保护员工身体健康。(7)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全生产提供依据。(8)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1.3.2.9、试验室(1)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2)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3)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33、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4)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5)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6)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7)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1.3.2.10、测量队(1)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2)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34、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3)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4)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5)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6)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1.3.3、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1.3.3.1、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1)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35、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发现是事故先兆并采取预防措施。(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7)对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8)负责开展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张贴安全标语宣传工作。(9)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3.3.2、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36、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操作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37、要及时制止,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9)负责水、电、汽、压缩空气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滴、漏等生产事故;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生产例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1.3.3.3、综合办主任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负责项目部交通车辆安全、饮食安全、工作环境职业病防治,环境卫生工作,并监督指导各参建单位相应工作。(3)负责项目部办公生活设施的规划,监督临时设施规划、建设、维护38、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项目部人员劳动保护和因公差旅、出行安全。、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负责合同、协议条款的监督指导,保证安全设施费用的有效、经济地使用。(3)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是,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4)督促本部门人员参见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1.3.3.5、物机部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负责设备的采购、租赁、更新管理,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3)参与机械事故、危险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各类机械事故的统39、计分析工作。(4)督促本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1.3.3.6、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汇总,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3)督促本部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1.3.3.7、质检部部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技术和技术安全问题,对因本专业技术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负责提供40、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3.3.8、测量队队长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2)监督本部门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3)督促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1.3.4、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3.4.1、专职安全员(1)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41、,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3)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4)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5)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6)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42、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7)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开具奖励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8)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9)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43、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0)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1)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12)参加伤亡、险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1.3.4.2、工程技术人员(1)协助本项目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2)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3)在44、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4)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再向相应作业班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5)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施工。(6)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7)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1.3.4.3、兼职安全员(1)在45、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2)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4)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46、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5)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6)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1.3.4.4、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技术、环境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所管辖作业队及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2)协助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本工区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47、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5)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6)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7)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深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求各作业队限期整改。1.3.4.5、机械作业人员(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2)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48、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调整作业;(3)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则。(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验收、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49、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1.3.4.6、设备员安全生产职责(1)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设备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参与制定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每年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核。(4)组织开展日常设备检查活动,及时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完好。(5)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管理,及时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台帐资料,参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50、6)协助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分析工作,参与设备事故调查。(7)负责职业病防治、项目部劳保用品管理工作。(8)负责或参与制定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等管理制度。1.3.4.7、材料员(1)保证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保证采购的劳保用品具备“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2)负责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工作,收集劳保用品“三证”资料。1.3.4.8、试验员(1)定期督促项目部对混凝土搅拌站、锅炉房、空压机房、配电室、蒸汽管道等要害部位的仪表进行校验。(2)定期督促项目部对吊具、吊钩等进行探伤检查。(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各种化学试剂。(451、)在做压力、弯曲、拉伸、静载等试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3.4.9、门卫安全职责(1)负责项目部驻地的治安保卫工作。(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3)认知执行本岗位工作准则。(4)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和反应。1.3.4.10、食堂炊事员安全职责(1)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3)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卫生要求和工作准则。(4)发现各类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和反应。1.3.4.11、作业队(工区)安全职责(1)负责本作业队(工区)全部的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和员工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52、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职责及注意事项等,根据班组成员技术、身体、思想情况合理安排工作。(3)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议,配备兼(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人员及其负责项目、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衡量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4)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议,服从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指导,接受班前安全员的建议,进行安全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组织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5)负责本作业项目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53、危险源应急预案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6)组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员工每周一次的安全技术操作教育,使其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蛮干,不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和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7)对新调入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位工作前,不得分配其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8)负责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54、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或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报请上级给予解决。 (9)督促有关部门按施工设计布设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及时申请、购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设施和用品的正确有效使用。(10)现场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参加对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1.3.5、协作队伍相关人员安全责任1.3.5.1、作业队长(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55、章制度,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对本作业队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复杂、邻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3)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有效、正确使用。(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检查所管辖各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56、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5)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由各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项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带头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出现。(6)接受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7)根据其安全意识、施工经验、反应速度、能力水平等负责给各工班(组)配备至少1名兼职安全员,支持他们正当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8)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57、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9)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1.3.5.2、工班(组)长(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258、)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59、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7)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10)对60、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1.3.5.3、生产工人(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61、,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强行上岗工作。(4)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5)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6)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62、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7)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8)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9)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10)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1.3.6、重点工种63、安全生产责任制1.3.6.1、塔吊司机安全生产职责(1)、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起重机械、塔吊的规范、标准、办法、规程和制度,保证塔吊处于良好状态,对塔吊安全操作和监护负直接责任。(2)、严格执行有关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能够准确识别信号工的指挥命令,并迅速地做出判断,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3)、凡从事塔吊起重机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持假证、过期证件或无证上岗。(4)、上岗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部门的入场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率必须达到100%。(5)、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性能进行作业,64、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或通讯设备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6)、每日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四限位、两保险,确保其可靠、有效。严禁塔吊带病作业。(7)、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表面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两台塔式超重机在同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米。(8)、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六级上以大风应停止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下班时,必须拉闸停电锁好操作室65、。(9)、发现工伤或事故应立即上报。2.3.6.2 门吊司机安全生产职责(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等清洁。(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起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66、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跟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到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67、9)、如遇停电、电压大幅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拨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11)、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米以上。(1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13)、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开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拉开电源68、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14)、发现工伤或事故应立即上报。2.3.6.3 吊车司机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2)单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吊重量的80%。(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4)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5)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69、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6)起吊重量在接近或达到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7)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8)加强起重设备的保养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清洁卫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维修。2.3.6.4 小车、货车司机安全驾驶职责(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严禁酒后开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70、紧手刹车,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3)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车,严禁中途熄火。(4)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5)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71、2)、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4)、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5)、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起重工安全责任制(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2)、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3)、起重机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4)、拒72、绝冒险的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或拉闸关机,并立即汇报上级处理。(5)、经常检查机械支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电工安全责任制(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总司令不允许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严重后果。(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73、目经理处理,拉闸断电,待整改后再行送电。(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营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架子工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堆积拒绝违章指挥杜约违章作业。(2)、认真学习和执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3)、坚持经常对脚手下架,安全网进行检查。(4)、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5)、搭设用电线路防护架体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搭设。(6)、坚决制止私自拆装脚手下架和各种防护设施行为。(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向地面抛掷钢管及其他料具,对所使用的材料要按规定堆放整齐。(8)、进74、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穿高跟甘雨及酒后作业。(9)、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10)、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11) 、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电气焊工安全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技术堆积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2)、焊工必须经营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3)、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总司令不准弄虚假。(4)、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甘雨上高作业,工作板保证厚度,铺她扎牢。(5)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75、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6)、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7)、拆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撤防,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郑,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竞赛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2)、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识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76、所使用的脚手架、板、安全挂钩、安全门,施工环境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4)、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6)、对各级检查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接受处罚。(7)、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随干随清,按类堆放钢筋。(8_、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上报,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章 安全会议制度2.1、目的及意义(1)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77、任制的有效方法。(2)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措施。(3)安全生产例会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认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检查解决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2.2、会议参与人员(1)会议由项目经理或者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2)项目部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人员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会议。2.3、会议的时间安排(1)项目部必须每月中下旬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全年的安全生产例会次数不得少于12次;(2)遇到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要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对在此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安排。2.4、会议主要78、内容(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建设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2)听取本项目近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3)分析本项目近期安全生产形势,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4)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资金投入事项;(5)研究制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情况。(6)部署下阶段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控制措施。2.5、会议程序2.5.1、会议准备 (1)安环部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安环部要将本季度安全检查情况、检79、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在会议上做好部署。2.5.2、会议程序(1)由安环部负责人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将在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会议上予以通报;(2)由安环部负责人对近期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并对各个作业队提出整改要求;(3)各个作业队与会负责人针对本作业队存在的问题做出简要发言;(4)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系统的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及安全控制措施;(5)会议之后由安环部负责整理收集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80、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的安全。3.1、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分类。(1)项目部定期安全大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按照安全检查表项目、内容,对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等进行全面的检查。(2)安全环保部每周安全检查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组织,由安全环保部成员会同项目部专职电工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3)验收性的安全检查 塔吊验收检查由机械部长组织施工队长、安全员、塔吊安装班长、塔吊司机参加。按照检查表对所列项目81、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分别对轨道、机身、吊杆起重绳、卡扣、滑轮等进行检查。(4)专业性安全检查 组织机械安全检查组、临时用电安全检查组等进行专业性检查。如:门式起重机等安全检查。(5)经常性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职安全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电设备、起重设备运行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以及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进行检查。(6)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班前及班后各工班长负责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安全环保部负责做好监督(7)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做好季节性额安全检查。冬82、季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等各项措施。雨季安全检查的重点是防台风、防汛、防季风。(8)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由于节前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松懈,易发生事故,安全环保部应做好防火、防爆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节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弛,应对遵章守纪状况及节前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2、项目部安全检查程序。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工地内施工用电、临边洞口防护、消防、机械设备、文明卫生、综合治安、防护用品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电工必须参加。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经参检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对严重违反安全纪83、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当场处理,同时,将检查结果列入班组月考核。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员每日对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和违章现象,立即责令整改和处罚,严重问题责令停工,直至整改合格为止。项目部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夏季“三防”工作、重点部位和风、雨、雪、霜后的防范检查。各班组长每天除进行班前交底(讲话)外,还必须做到:作业前检查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班中检查工人的安全操作情况,班后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回收整理情况,以确保安全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每一位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纪律,检查自身的作84、业环境,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万无一失。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的施工,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项目部及下属作业班组,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持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达到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4.2、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分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4.2.1、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新作业人85、员报到后,应先向项目部安环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分别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交至安环部并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明细表教育类别教育人教育内容培训课时备注公司级公司安环部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等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6、其她需要培训的内容。40学时项目级项目安环部1、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2、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3、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4、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以及安全职86、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5、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8、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9、有关事故案例;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2学时班组级项目安环部会同班组长1、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2、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操作规程; 3、岗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的重点、方法及程序;4、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 5、作业条件与环境改善;6、危险源和隐患辨识;7、有关事故案例;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4学时4.2.2、项目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87、次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4.2.2.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88、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4.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每年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1)有关安89、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4.2.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4.2.3.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4.2.3.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4.2.3.3、特种作业90、人员在取得操作证书后,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2.3.4、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4.2.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项目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4.2.5、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项目必须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神经,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经常性安全教育可按下列形式进行:班组每天91、坚持工前、工中和工后安全教育,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操作过程、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装置的维护;召开安全生产会,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教训,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技术交流,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安全标志等,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安全。4.2.6、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凡是变换工种或离岗超过半年再次上岗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并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3、各级、各项92、安全教育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还应包括节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月期间宣传教育、案例教育和专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突出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应用前的安全操作和技术培训。4.4、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主管安全领导主抓,安环部牵头,依据培训计划,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共同完成。4.5、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各项记录要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及时、规范。4.6、安环部负责编制每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制度5.1、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制度是指本合同段每项工程实93、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班组长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及风险分别向施工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5.1.1、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安全生产首次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规章制度。 (2)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5.1.2、项目部工程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1)94、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活动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5.1.3、现场技术员、安全员会同施工队长或班组长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为: (1)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种操作的95、注意事项。 (3)个人防护措施等。5.2、安全技术交底流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规范制订交底内容项目总工程师对主管生产副经理、现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一级交底审 核复核修订后进行交底总工程师工程部开 始不合格合格档案员工程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对各工班长进行二级交底现场技术员、安全员会同工班长对现场工人进行三级交底进行备案归档结 束5.3、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的基本要求5.3.1、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工程、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的项目进行。5.3.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5.3.3、应将施工程序、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向作业队负责人进行详细96、交底。5.3.4、应该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5.3.5、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必须有书面的签字记录。5.3.6、安全技术交底应建立在施工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施工技术交底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和前提,安全施工技术的优化和正确落实是安全的本质要求。5.4、风险告知的主要内容5.4.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5.4.2、针对危险源、危险点所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5.4.3、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5.4.4、安全技术交底要清楚地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如安全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和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5.5、附则5.5.1、安全技术交底及风险告知应97、在该单项工程开工前进行,使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进行预控,确保万无一失。5.5.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对不符合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的要及时制止,勒令立即进行整改或返工,对施工作业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安全,顺利施工。5.5.3、新开发的技术项目,根据需要,必要时首先请专家到现场技术交底。第六章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审制度6.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评审、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共和98、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6.2、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是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6.3、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风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预应力张拉及梁板吊装、高墩柱混凝土施工等工99、程;(5)隧道工程;(6)凿岩、爆破工程(7)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6.4、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1)所有滑坡和40米以上高边坡土石开挖工程;(2)所有特大桥;(3)40米以上的高墩高施工;(4)悬臂施工的现浇梁板;(5)隧道施工。(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6.5、专项方案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应专业资质。6.6、专项方案应根100、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有明确规定外,专项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总)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序及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计算简、详图;(8)检查与验收;(9)应急救援预案。6.7101、专项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6.8、审核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上报公司安环部审批,最后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实施,报送安江公司备案。6.9、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7.1、总 则7.1.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102、预防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稳定安全生产局面,依据财企201216号,以及安江公司、中交二公局、驻地办安全生产费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7.1.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发生的各项资金。7.2、安全生产费用的资金来源7.2.1、项目安全环保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监督力度,财务部门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所需资金到位。安全费用的投入比例应不低于中标合同额的1.5%。若国家,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高于上述比例时,应从其规定。7.2.2、项目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已列入了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此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103、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7.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7.3.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5)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7.3.2、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项目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环保部门对项目安全生产提出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7.3.3、安环部、物机部以及综合办等部门在购买完各种安全用品后必须经项104、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然后将发票交至安环部扫描留底,以便于后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7.4、安全生产费用监管7.4.1、项目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自觉接受上级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7.4.2、项目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7.4.3、项目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7.4.4、项目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为员工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7.4.5、项目应及时、足105、额提取安全费用,按规定使用,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7.4.6、项目安全环保部门要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更新陈旧破损的设备和防护设施。7.4.7、项目应加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7.5、附 则7.5.1、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权在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江高速公路TJ5B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7.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表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1.“四口”(106、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6.地质监控设施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9. 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10. 防治片帮滑坡设备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107、栏等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15.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3.急救药箱及器材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5.救生衣、圈、船等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用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与108、评价费用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评价费用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专109、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2.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初次申办以及延期)各项费用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4.三类人员安全证(包括初次申办以及延期)各项费用5.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支出第八章 危险源管理(风险预控)制度8.1、目的为规范项目危险源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生产有序、规范运行,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110、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8.2、危险源的分类1、按事故类别分类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挤、压、撞、倾覆等)、机械伤害(夹、剪、卷、绞、碾、碰、割、刺等)、起重伤害(挤压、坠落、打击)、触电(含雷击)、淹溺、灼烫(物理灼伤、化学灼伤、高温烫伤)、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山体坍塌)、冒顶片帮(隧道、矿山、井下、坑洞)、透水(隧道、矿山、井下、坑洞)、放炮、火药爆炸(生产、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爆炸)、可燃气爆111、炸(包括粉尘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化学性爆炸等)、中毒和窒息(缺氧)、其他伤害(摔、扭、擦、跌、撞、挂、冻、野兽咬伤等)。2、按职业健康分类可分为:将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等7类。8.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1、项目安全总监或副总监等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组织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等对项目危险源的调查辨识工作,调查结束后填写“危险源调查表”(附表1),调查应从下列方面进行:(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条件、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112、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施工工序:物质特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5)、施工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6)、危险性较大设备和113、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和起重设备等;(7)、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燃油罐等;(8)、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9)、各种设施:管理设施(指挥部、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10)、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2、风险评价由评价小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所调查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较多,根据路桥工程施工的实际,现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评价:(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运用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危险源的风险性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114、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根据不同的可能性赋予不同的分值。见下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完全可以预料10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相当可能6极不可能0.2可能,但不经常3实际不可能0.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连续暴露10每月一次暴露2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每年几次暴露1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非常罕见的暴露0.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重大、特别重大事故100有重伤或造成较小财产损失7较大115、事故40有轻伤或很小的财产损失3有死亡发生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一般事故15不利于基本的安全要求1(2)、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3)、将D值与(风险等级表)中的标准分值相比较,若D值大于70分,即风险等级3以上,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将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LEC法)评价表(附表2)内,并建立相应的危险源台帐(附表3)。风险等级表序号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2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3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4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520稍微116、危险,可以接受1(4)、LEC法对风险划分是凭经验判定,难免有局限性,应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要填写“重大/一般危险源统计表”、“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情况表”(附表36),保持及时更新并报至上级公司相关管理部门。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1年的;(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而发生较大变化的;(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117、,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7)出现在已辨识重大危险源范围以外的事故的。8.4、危险源的辨识范围(1)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2)危险源的辨识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8.5、危险源的辨识方法8.5.1、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8.5.2、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划分采用LEC评价法。所谓的LEC评价法即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118、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安全评价方法。该方法采用与系统风险率相关的3种方面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中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3种方面分别是: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对这3种方面分别进行客观的科学计算,得到准确的数据,是相当繁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发,即根据以往的经验和估计,分别对这3方面划分不同的等级,集体如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119、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人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暴露发生事故产生得后果(C)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得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153-9人死亡101-2人死亡7严重3重大、伤残1引人注意风险分析,根据公式:风险D=LEC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并判断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其中的关键还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以及对乘极值的分析、评价和利用。D值危险程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级)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级)70-160显著危险、要立即整改(3级)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级)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级)根据经验,总分在20120、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这样的危险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3级以上即列为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LEC法对风险划分是凭经验判定,难免有局限性,应用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8.6、危险源的管理项目部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并根据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必须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查和评估121、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完善演练和告知程序,及时修改完善。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必须提前或与现场施工进展同步进行,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并及时逐级上报。(一)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结合现场施工与管理的实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即:管理措施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两类。对现场危险源的控制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控制措施:1、消除风险。如,移动照明使用安全电压。2、降低风险。如(1)用低毒、低燃物代替高毒、易燃物;(2)将危险源与接触者隔离。如机械防护罩等装置;3、限制风险。如(1)工程技术方面措施:怕撞设施外围增设防撞墙、隔离带,易坍塌部位设置挡墙、支撑或护坡等;(2)管理方面措施:轮班制以减少暴露时间。4122、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二)对于一般危险源,应按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中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过程进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主管安全的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见附表6)进行控制,必要时要经过专家论证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1、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达到的目标;2、明确主要技术方案和措施;3、“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实施计划及步骤;4、检查或督察方式、频率;5、管理控制效果验证、报告。(三)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日常监控,每周填写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记123、录表”(附表7),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四)重大危险源控制结束后,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填写“重大危险源控制实施完毕报告书”(附表8)进行销号,并报上级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危险源管理的挂牌督办按照局和一公司及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附表1:危险源调查表附表2:危险源(LEC法)评价表附表3:重大/一般危险源统计表附表4:重大危险源清单附表5:重大危险源情况表附表6: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附表7: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附表8:重大危险源控制实施完毕报告书危险源调查表附表1:项目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对象(作业点/工序/部位)危险源及潜在风124、险事故类别备注123.安全部门负责人: 调查人:附表2:危险源(LEC)评价表项目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对象(作业点/工序/部位)危险源及潜在风险危险源风险评价LEC=D是否是重大危险源备注LECD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有明确要求的是2曾发生过事故的是3依据经验或直接观察到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大且造成的后果严重,不能满足企业管理方针、目标要求的是评价小组负责人:附表3重大/一般 危险源统计表项目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对象(作业点/工序/部位)危险源及潜在风险危险源等级涉及部门控制措施备注重大一般审核: 制表: 附表4:重大危险源清单项目名称: 年 月 日序号危险源名125、称危险源涉及时间确认时间123.审核: 制表:附表5:重大危险源情况表项目名称: 年 月 日重大危险源名称控制时机重大危险源描述评价时间:发生地点:情况描述:临界条件或诱发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和后果 审核: 填表:附表6:中交二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江高速公路TJ5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编制项目:编制: 年 月 日审核: 年 月 日批准: 年 月 日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方案名称方案控制目标方案管理部门方案负责人方案相关部门安全经费预算主要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计划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审核: 编制: 年 月 附表7: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重大危险源名称作业点/工序/部位控制时机序号防范措施落126、实情况责任部门/责任人是否受控备注监控小结:(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审核: 记录: 年 月 日附件8:重大危险源控制实施完毕报告书公司部:由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的 (重大危险源名称),已于 年 月 日控制实施完毕,目前,达到 未达到 既定目标。 项目名称(盖章) 年 月 日第九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1、目的项目为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特制订本制度。9.2、机械设备验收9.2.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项目部物机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127、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9.2.2、设备经安全部、项目技术人员检查,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9.2.3、物机部应对验收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9.2、安装(拆除) 9.2.1、物机部负责各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物机部必须保证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是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并且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安环部有责任做好监128、督工作。 9.2.2、物机部应保证各种机械设备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9.3、验收检测 9.3.1、项目机械管理部门在机械安装验收后30日内向安装单位索取到相关资料,并交安环部存档。 9.3.2、机械设备安装完毕之后在使用前项目部安环部及物机部必须组织对设备进行安全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9.4、使用 9.4.1、机械设备129、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4.2、项目部物机部应负责做好对操作人员技术交底,使之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环部应做好对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9.5、保养 9.5.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9.5.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9.5.3、物机部应明确机械设备保养责任人,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并交由安环部存档。 9.6、维修改造 项目部物机部应设置专业维修工,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如需设备改造应请专业队伍进行,改造完成后必须经安130、全监督部门出具改造合格证明后方能使用,严禁对设备私自进行改造。9.6.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9.6.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9.6.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131、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9.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失去修理的价值时将设备予以报废。第十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0.1、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即将在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条款相冲突的,以新法条款为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0.2、施工中常见特种设备施工中常见特132、种设备有: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锅炉(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空气压缩机储气罐、油罐、气瓶等);压力管道。10.3、落实责任,健全制度项目经理为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注册登记、依法定检,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证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定并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10.4、特种设备管理要求10.4.1、安装(改造、维修)开工133、告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并附下列复印材料。国家质检总局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隶属所在地质监部门审批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气、机械安装维修、焊接等)”;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施工方案;型式试验合格证(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将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装订一式五份报隶属所在地质监局审核,符合后方可施工。10.4.2、监督检验特种设备安装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即可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单”,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134、。10.4.3、注册登记使用单位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书”并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即可到隶属所在地质监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10.4.4、相关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隶属所在地质监部门审批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物机部应负责保证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年检”;建立档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物机部在租赁外来特种设备时必须租赁有特种设备检验证书的设备,并将证书报安环部登记备案。第十一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1.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135、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1.2、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1)电压电工作业(2)登高架设作业人员(3)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4)爆破作业(5)国家规定的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其他作业人员。11.3、项目经理部所用协作单位在承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承包项目中所需特种作业人员。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的复核等工作。11.4、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劳动安全管理工作。11.5、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监督管理136、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1)年满18周岁;(2)没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相应工种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4)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两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1年的中等(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11.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不定期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考核,对其劳动安全理论、实际操作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11.7、在特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人员的监护和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137、操作,禁止独立操作作业。11.8、项目经理部安环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加强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11.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严格按照本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保护监察员的监督检查。11.10、项目部安环部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11.11、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予以处罚:(1)对使用无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的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2)对超出本种作业范围或违反安全138、技术规程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并处以200元罚款。(3)对伪造、涂改、转让操作证的,每证处以100元罚款。(4)对违反本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按项目经理部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12.1、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证员工能正常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除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引发的伤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全局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工作,从而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12.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139、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实际情况。12.3、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目录序号类别品 种一头部护具类安全帽二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三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四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五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六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12.4、各部门职责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的安全环保部统管,具体负责编制本项目的需求计划、验收、登记台帐、发放140、审批、使用监管、更换和报废审核;项目的物资管理部门及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保管、建立入出库台帐;项目的其他部门负责对各自部门人员的正确使用的监管;项目的综合办负责及时提供人员进出场、变换工作信息,并由安全环保部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台帐;项目的财务部门负责做好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的及时报销。 12.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12.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基本原则:根据同系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选用;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存在形式、性质(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12.5.2、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提出配置劳141、动防护用品计划,由物机部编制采购计划,经项目书记审核后并报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物机部负责登记建档入库,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12.5.3、物机部门采购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齐全的产品。12.5.4、劳动防护用品进场后需由物资、技术、安全、机械部门的人员要共同检查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5.5、作业队(班组)施工负责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的查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12.5.6、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应当有记录,项目部安安环142、部负责建立验收台帐。12.6、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基本要求:12.6.1、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环保部直接发放至各作业队人员,各作业队人员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禁止作业队负责人统一批量签字领取。12.6.2、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要求作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安全环保部有义务对作业人员进行指导并监督。12.7、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12.7.1、劳动防护用品由于使用中遭受打击、碰撞、高温以及受到酸碱等服饰等情况,导致发生损坏、破裂、变形等时应予以报废。12.7.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有效期满不管外观质量是143、否完整都应予以报废(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详见附录1)。12.7.3、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发现有报废情形的安全环保部必须对其强制报废。12.7.4、对无视项目部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报废相关要求,不服从管理继续使用报废劳动防护用品的,将对其个人处以50元罚款。12.8、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管理要求12.8.1、项目部在进行安全大检查时,要同时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检查,凡经检查安全防护性能失效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12.8.2、安全环保部及各作业队负责人有义务要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12.8.3、劳动防护用品144、的发放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项目部应根据本标准免费发给从业人员防护用品。12.8.4、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严禁私批乱发。12.8.5、对新进场作业人员,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必须首先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领取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12.8.6、财务部负责监督劳动保护经费的正确使用,并审查防护用品的请领和发放,对随意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发放,以及把劳动防护用品折发现金、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为名,发放非防护用品等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列支。12.8.7、经理部在编制和下达生产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防护用品经费计划包括在内。附录1: 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145、备标准 单位:月序号 名 称典型工种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说 明及其 它普通防护服普通工作帽普通工作鞋劳动防护手套防 寒 服雨 衣胶 鞋防噪声耳塞(耳罩)反光背心毛 巾防护足趾安全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鞋耐酸碱皮鞋高温防护鞋胶面防砸安全靴防静电工作服阻燃防护服绝缘手套安 全 带安 全 帽焊接防护面罩防冲击眼护具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太 阳 镜救 生 衣1混凝土工1824136361261212181831836624绝缘手套3(振捣)2钢筋工1824136366121212182418624紧口工作服3砌筑工1824363624121212181836胶面手套14木146、工、模版工1818136362412121224241836624紧口工作服5架子工18181363661212241824紧口工作服系带防滑鞋186凿岩、开山工181813636121212122424182417爆破工18181363624121212241824183628隧道工18181363624242461224243639筑路工18181363624361212362436310路面工1818136362424121212243622411道路清扫工24241813636482412112电工18183636121212243242436紧口工作服13电焊、气割工13612121147、212122424363624电焊防护手套614起重吊装工1818136361212122418242436紧口工作服15信号指挥工181863636121212242424专用标识服1816沥青加工工18363612121818243636耐高温长手套3防烫工作服1817管道工1813624121224紧口工作服18抹灰工1824363624121212181824胶面手套119淋灰、筛灰普工1818136361212122424324胶面手套120物料作业普工1818136362412122421井下作业普工1818136361861224182418324紧口工作服 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48、标准 单位:月序号 名 称典型工种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说 明及其 它普通防护服普通工作帽普通工作鞋劳动防护手套防 寒 服雨 衣胶 鞋防噪声耳塞(耳罩)反光背心毛 巾防护足趾安全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静电鞋耐酸碱皮鞋高温防护鞋胶面防砸安全靴防静电工作服阻燃防护服绝缘手套安 全 带安 全 帽焊接防护面罩防冲击眼护具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太 阳 镜救 生 衣22拆除作业普工18181363624121218242436123试验工242424212362424工程测量工362412236362424122436242425仓库保管工24118181826配料工1818148149、1812122436327钳工、修理工2424148121212243628车铣刨磨工242421212122429油漆工1813612121212336防化学护目镜1830锅炉、压力容器工1811212121236324紧口工作服31泵站操作工242436362424121218防水手套332中小型机械操作工18181363624121236362433汽车驾驶员1818183484836122434船舶水手18181363624121836241835现场管理人员36336363612182424按工作需要配第十三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3.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150、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3.2、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JTJ076-9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程(GB5019493);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13.3、现场用电系统的设计与使用管理(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由项目总工组织进行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上报驻地监理办、安江公司审批。(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由工程部、安环部以及专职电工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151、。(3)临时用电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作业的依据。(4)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5)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7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7)项目部及各作业队有各自的专职电工,专职电工的职责包括:熟悉并掌握国家和行业有关用电的技术规程(规范),协助主管领导规划本工区范围内的用电规划;编制施工用电的防范措施,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15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8)项目部专职电工应每日做好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电工于每月月底将检查记录交至安全环保部存档。对在检查过程中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用电隐患视而不见,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电工检查、维修工作记录(具体由各专职电工负责落实)。6、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以及作业队生活区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项目部电工及各作业队电工153、必须参加。13.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要求(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每台电器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154、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接头不得松动155、,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遇到配电箱内存在灰尘、混凝土等杂物,电工必须及时清理。(12)严禁使用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木质配电箱。(13)遇到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应关闭总供电源。13.5、供、配电线路的设置要求(1) 施工现场宜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设置供电线路,遇到外接电源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按照“三相四线制”布置施156、工用电系统。(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3)线路与构筑物、道路的水平距离、垂直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架设。(4)现场线路、电气设备必须根据现场条件做好防雷击保护。(5)现场使用的线路必须通过马路或在场内有可能被施工机械碾压的,必须对线路进行埋设或者做穿管保护。(6)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与办公、生活用电应分开设置线路。13.6、开关(闸刀、空气开关)的设置要求(1)选择开关必须注意开关的容量和电压级别。(2)选择闸刀式开关,不能将接线的地方裸露,不能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熔断丝),不能使157、用超过额定熔断能力的大容量保险丝,不能随意挂线在闸刀的操作手柄上。(3)选择空气自动跳闸开关按照额定电压选择时,空气开关的额定电压要大于或等于线路的额定电压。按照额定电流选择时,空气开关的额定电流要大于或等于线路的计算电流或实际电流。按照瞬时或短时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选择时,瞬时或短时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能躲开线路的巅峰电流。为更好地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在确定本级空气开关短延时脱扣器的整定值时,必须考虑上下级开关整定电流值选择性的配合。一般情况下,本级动作电流整定值应大于或等于下一级空气自动开关短延时或瞬时动作整定值的1.2倍。13.7、漏电保护器的设置要求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158、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了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飞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13.8、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隧道、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159、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加强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作业人员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14.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20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14.3、火灾预防(1)项目部成立以安全主管领导为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队长,160、所有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各施工区成立以工区负责人为队长,各工区班组长为副队长,各工区施工人员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全员参与救火。(2)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以及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项目部生活区、办公区消防设施由综合办负责,施工区消防器材由相应的各施工作业队负责,各区域消防负责部门必须保证消防器材的完整有效。(3)项目部安环部根据火灾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应着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4)安环部每月组织对项目部各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平时的安全检查过程中也应将消防检查纳入其中。14.4、消防安全管理(1)严禁在堆放易161、燃易爆物品仓库附近吸烟,燃放明火,发现违者给予100元/次罚款。(2)项目部各人员应爱护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发现违者要求当事人恢复损坏的消防设施并处罚款200元。(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14.5、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1)严禁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162、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6、具体部位消防规定14.6.1、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摄氏度以上时,应163、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14.6.2、木工防火管理制度(1)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164、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14.6.3、电焊防火管理制度(1)电焊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2)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14.6.4、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1)165、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5)职工宿舍设置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14.6.5、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员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166、完整、醒目。(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14.7、消防奖惩规定(1)在消防工作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经项目部研究确认给予当事人500元的奖励。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2)惩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167、情节较重的,由项目部给予1000元处罚,因下列行为造成的各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第十五章 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15.1、项目各部门、班组如出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5.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按程序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上报地方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168、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15.3、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做出记录,再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15.4、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155、事故发生后,未造169、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小于1000万的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将有关处理情况报项目相关部门或有关领导。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组成员如与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指定15.6、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事故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7、事故发生170、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15.8、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15.9、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第十六章 职业病防控制度15.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15.2、职业病171、防控管理、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15.2.2、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员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员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员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172、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15.2.3、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5.2.4、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对涉及从事有导致职业病风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明确告知各施工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15.2.5、安全环保部负责为从事可能导致职业病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建立身体健康档案,做好作业前、中、后的健康记录,作业人员离场时要求索取健康档案的,项目部应提供给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复印件。15.2.4、职工劳动过程中,项目部应为员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73、。15.3、职业病防控措施15.3.1、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15.3.2、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174、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15.3.3、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15.3.4、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175、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15.3.5、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176、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15.3.6、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第十七章 女职工保护制度171、目的为了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7177、.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女职工劳动管理。17.3、内容17.3.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17.3.2、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17.3.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17.3.4、月经期保健(一)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二)在同一工作场所、女职工在人以上有178、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女职工在人以下的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设置简易的温水箱、消毒箱及冲洗器。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流动、分散、野外工作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三)从事下列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内暂时调整工作或给予至天的休假,并按出勤计算;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高处作业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食品冷冻库及冷水、低温(低于五摄氏度)等作业;野外流动作业、长久站立、行走、蹲位作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至天的休假。17.3.5、孕179、期保健:对已孕女职工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建卡率要求达以上,怀孕个月开始填写保健卡,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率要求达以上。对高危孕妇,所在单位应配合医院严密观察和监护,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从事野外勘测工作及施工作业、施工班组工作的女职工怀孕满个月,应安排其他适当工作。对妊娠满个月以上(含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至小时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并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怀孕的女职180、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对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孕妇孕期及分娩时在合同医院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或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执行。17.3.6、产期保健女职工产假(怀孕个月以上)为天,其中产前天,难产增加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天,当地政府有规定并优于本办法的,也可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原有福利待遇。女职工怀孕不满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天至天;怀孕个月以上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天,怀孕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以上产假期181、间工资照发。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17.3.7、哺乳期保健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需亲自哺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做劳动时间。哺乳期满时,正值炎热季节(七至八月份),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延长至个月。对双胞胎或婴儿虽满周岁,因疾病、体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哺乳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个月。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182、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及从事夜班劳动。17.3.8 产后保健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至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是否办理离岗休假,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依照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由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在批准休假期间内,工资不得低于,工龄连续计算。17.3.9、要重视一线女职工的厕所建设,应为蹲式;女职工浴室要符合卫生条件,采取淋浴式。17.3.10、对女职工每一至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者积极给予治疗。经合同医院证明,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可以照顾安排适当工作。17.3.1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183、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属于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法规定办理。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7.3.12、对违反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3.1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制度。第十八章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18.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184、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以及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结合我项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项目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社会主义社会稳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8.2、本制度所称的火工产品,是指工程施工需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和导火索(线)。18.3、建立火工产品仓库的地址和结构,必须先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到现场勘察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库。禁止设立在城市居民区及风景名胜区,仓库的建筑与周围村民的居住区、水利设施、交通要道、高压输电线、光缆、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安全距离185、内,不准进行爆破作业。18.4、火工产品的保管、使用和押运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工产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调换新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18.5、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火工产品的储运收发,由物资部门负责。现场使用由施工技术部门及现场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主管领导要教育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定期监督检查。18.6、项目部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18.7、订货运输(1)根据年度施工任务,按消耗定额核算需要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持证到公安局指定的供货单位办理订货事宜。(2)按施工进度分批进货,在提186、货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提运品的品种、数量、运输方式、起讫地点、押运人员等。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按规定的路线运输。如有条件的地区,可让公安机关协助运输或由当地危险品办公室配送。(3)运输火工产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自运车辆,出车前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不准用铁车箱的汽车运输。2)严禁炸药与雷管拼装在同一车箱内。3)有押运人员押运,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违反规定路线穿行人烟稠密地区。4)包装箱必须牢固、严密,运输途中严禁搭乘其他人员和货物,用帆布苫盖并设明显标志。5)运输火工产品的车辆,不得超过该车载重量的2/3,其摆放高度低于车箱10cm。6)汽车运输火药的行进速度。在视线无187、障碍的情况下,车速不超过2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雨或大雪天时,车速不超过10km/h。7)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人力)三轮车、自行车运输火工产品。8)押运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火工产品常识,装载平稳,防止颠簸发生事故。车辆应配消防器材。18.8、入库验收(1)火工产品入库验收,应认真查对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是否与订货合同、供货单位的发票凭证和产品技术质量证明书相符。在进行验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检查包装箱外观有无破漏、水湿、油污。2)开箱检查炸药包装是否完整,有无受潮、硬结、变质。3)雷管外观检查,应无绿色斑点、裂纹、小坑及管口松软等毛病。4)导火线外观检查,188、包裹应严密、均匀,不应有折伤、变形、发霉、剪断、散头等。必要时作燃烧试验,喷火强度、燃速应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证明书的各项数据。5)炸药外观检查发现有异状,可做爆炸试验,应在安全地点试炸,并征得当地公安机关的许可。6)火工产品进库后应随到随验,不得在库内开箱检验,应在库区空地进行。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单独存放,负责妥善保管,并做出详细检验记录,报主管物资部门办理退货事宜。18.9、储存保管(1)火工产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并有专人管理,设立火工产品仓库时,必须凭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许可,符合管理条例规定的申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储存、189、保管。(2)存放火工产品的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日光射入。库内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温度保持在15-30C,夏季高温不超过35C,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3)火工产品的储存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火工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好产品标识,以利于可追溯性,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项目部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2)库内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三吨,雷管不得超过1万发,并且炸药应严格与雷管导火索分库存放。3)库内地面平整,无裂缝,原箱炸药码垛高度不超过1.5m,宽度以四箱为限,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190、度不超过1.5米。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毫米,并用灰浆抹干。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0.3米,箱堆距墙保持不少于0.5米,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小于1.3米。4)收发搬动雷管,应特别小心,不可跌落或加任何撞击。严禁收发、搬运、使用雷管人员工作时吸烟和靠近烟火。雷管从箱中取出点数,要在铺有毛毡或软橡胶垫上操作,开箱另发的剩余数,应将木箱盖严,防止虫咬、鼠拖等情况而发生事故。5)导火索表面应保持洁净,不得有油污,并注意防潮。6)火工产品验收入库后,应按不同品种、进库日期、使用有效期分别堆放,码垛平稳整齐,先后入库的,不准混合堆放,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191、超过使用期,上报主管物资部门检验处理。技术质量证明书,要建档妥善保管。7)开箱或重新装箱,应使用铜质或木质工具,严禁使用铁器和在库房内操作。8)早晚检查库内的温、湿度,做好防火、防爆、防潮、防冻、防高温,经常检查有无变质现象。9)收发动态,必须做到每日记账清楚和账、卡、物相符无差错,发生亏盈必须说明详细原因,报主管物资部门交查审核。10)发现丢失、被盗,应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物资部门。11)在同一库房内贮存两种以上爆破器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与爆破器材无关的杂物不得共同存放。“+”号表示爆破器材名称内横行的某种器材与竖行内的某种器材二者可同库存放,“-”号则表示两种器材不可同库存放。当库房192、内存放两种以上爆破器材时,其中任何两种器材均应能满足同库存放要求。(4)火工产品出库,必须持当日爆破技术人员开列的领料单,严格按品种、数量发放,实发数量与领用人当面交接清楚,不准凭便条发放。当天未用完的火工产品交库,并登记清楚。(5)使用部门应固定领用人领取火工产品,并通知仓库登记,不要随便更换,如须更换,应先通知仓库,否则,仓库可拒绝发放。18.10、使用管理(1)使用火工产品的项目,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使用火工产品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等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各项目应193、对爆破员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停止其爆破工作,收回爆破作业证。爆破员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爆破作业指挥系统,施工工长及安全员要在现场负责,统一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要设警戒岗哨,在爆破前要发出信号,待危险区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施工工长要配合安全员对爆破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4)使用火工产品必须按当班需要量领取,爆破后剩余量当即交回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做到领退手续清,严禁将剩余量留在工地或带回工班居住点。(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194、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火工产品。各级领导要教育职工禁止用火工产品炸鱼、炸兽,如有发现应即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8.11、安全管理(1)在库区入口处设警卫室,凡进入库区人员(包括保管员),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和穿带钉鞋,警卫员应认真检查。库管员不能把沾有油污的工作服存放在库房内。(2)库区内空地和围墙外10米周围的杂草都应定期清除,防止野火蔓延,波及仓库。库区内道路、排水沟应保持畅通。(3)汽车运输装卸作业时,应熄火,不准空运转,并不准排气管对向仓库大门。(4)库区内消除器材必须配备齐全,贮水池水量充足。所有管理和警卫人员都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构造和使用方法195、。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5)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犬防、避雷器、监控器、红外入侵报、警消防水池及其他消防器材等。(6)各作业队配置库管员,库管员应加强对库区及周围的巡逻,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每两人一班,白天对库区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夜间对库区及周围巡查不得少于四次。1820、失效销毁(1)火工产品保管过期或受潮变质失效,应及时清理造册,上报主管物资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复验审批。(2)经复验批准销毁的火工产品,制订销毁实施方案(包括销毁方法和地点),并请当地公安机关监督销毁。18.21、各项爆破作业的具体要求(1)路基工程石方爆破作业196、进行爆破作业时,各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及指挥,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强令爆破员改变既定方案,冒险作业。爆破警戒确定的危防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季节变换,统一规定放炮时间、统一爆破信号。在接近村镇施工爆破频繁地段,施工单位应与村镇地方政府协调,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协议,请地方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提前对周边建筑进行评估取证。装药筑炮时,严禁烟火,无关人员撤离现场。装填炮孔时,发药数量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已装药炮孔必须当班爆破。确认炮响15分钟后,爆破人员先197、进行现场检查,其余施工人员须待炮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方可入场。爆破后检查有无危险情况,清除边坡松散石头后才能施工。如发现盲炮必须报告安全员,及时组织经验丰富的炮工进行技术处理。严禁采用硐室、扩壶爆破。根据爆破方案设计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确定警戒范围。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b 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c 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d 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198、e 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 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应控制在0.2以内);b 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c 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连接必须由工作面向起爆点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d 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在无照明的夜间、199、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在电雷管起爆作业区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对报话机应经检查无漏电无感应电。(2)桥梁人工挖孔爆破作业由于人工挖孔爆破自由面狭小,岩石夹制力比较大,故推荐采用浅孔微差爆破法。爆破作业基本要求按第一、二条执行。孔内作业面狭小,极有可能在下挖的过程中遇到涌水、渗水,故应采用防水的、烈性适中的岩石乳化炸药。为取得较好的爆破效果,保护孔内护壁,应采用微差爆破使用的毫秒分段电雷管。应加强爆破飞石控制。孔口上方有线路或周边有建筑物、道路时,除做好警戒外,应对孔口加以覆盖(以排气阻石为准)。孔内爆破作业警戒时,应关闭现场空压机等设200、备,以便周边人员听清警戒信号;不得有人躲在孔中避炮。爆破后吹净炮烟、检查孔壁、检查盲炮。(3)隧道洞内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基本要求按第一、二条执行。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进出净距小于30m的地段必须分先行洞和后续洞施工,严禁两洞平行爆破作业,后续洞开挖作业时应严格控制爆破药量和爆破震速,保护中夹岩和先行洞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不受爆破影响。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有关规定。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华纤衣物。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a独头巷道不201、少于200m;b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c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d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内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瓦斯隧道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爆破后应进行安全检查a隧道洞内开挖爆破后,经通风吹散炮烟、仪器检202、测确认洞内空气合格达标后、等待时间超过15min,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b爆破过后,按以上规定时间,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爆破区,检查有无盲炮和有无危坡危石,洞内爆破应检查有无冒顶、危岩及支撑是否破坏、炮烟是否排除,洞口工程爆破时应检查防护排架的稳定情况等。经确认无危险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防护人员解除警戒,疏散人员,开通公路,恢复正常次序。c 爆破后经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第十九章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制度19.1、目的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9.2、用工管理19.2.1203、因工程施工需要,录用民工时,除按时办理有关手续外,须经项目安全环保部门审查备案,年龄过大或身体条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施工。19.2.2、审查同意后,须填写外来人口登记表及花名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综合办,综合办负责统计,人员发生变化时综合办应立即通知安环部,以便安环部做好人员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19.2.3、各施工队要确定一名有责任心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本队的管理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部搞好安全管理工作。19.2.4、项目部安环部要对新报到的农民工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三级教育”制度,做好岗前安全技能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204、。19.2.5、农民工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对使用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复训,并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现场指导。19.2.6、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农民工必须按照国家劳动部门和项目的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其施工操作行为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一经发现有“三违”现象要立即停止该工种的作业活动。19.2.7、临时工、民工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作业队负责人的责任。19.2.8、凡作业队不按安全管理规定,使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无法保障及严重违反项目有关规章205、制度行为的,项目部有权通知立即停工并给予处罚。19.2.9、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做饭,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并没收违规使用的电器。造成事故的,按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2.10、未经许可,严禁在施工区、生活区域随处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19.2.11、严禁在施工区域嬉耍、打闹及其它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秩序的行为。19.2.12、已被审查登记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服从执行项目各项管理规定19.213、各施工队队长和员工必须遵守项目安全劳动管理制度,不得随意不请假外出,如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自负。19.2.14、各作业队的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项目部搞好治安。对于积极检举、揭发坏人坏206、事,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包庇、容留违法犯罪分子的人员,依据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19.2.15、各作业队要加强对所用各类人员的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对违反项目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二十章 考核奖惩制度20.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深化“两严三控”管理机制,规范项目安全生产,为促进广大参建员工自觉遵守本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20.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安江高速TJ5B合同段项目部各207、部门、各施工班组及个人。20.3、考核奖惩规定20.3.1、安全考核奖惩方式采取评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安全大检查占总分的70%,其余检查占总分的30%。其中目常巡查监督计分依据整改、处罚、奖励通知单计算,即每下发一份整改通知单扣2分;每下发一份奖励通知单加4分;每下发一份处罚通知单扣4分,扣完为止;外部检查计分依据整改、处罚、奖励事项计算,即每要求整改一项扣2分,每下发一份奖励通知单加4分:每处罚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如当月被限令停工或在外部检查被通报,或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按0分计。项目部根据考核结果对作业队和作业队负责人给予奖励或处罚,奖罚进入见下表。表1:罚款明细表序号检评分数处208、罚金额(元)作业队负责人175分至79分50050270分至74分600100374分以下1000200表2:奖励明细表序号检评分数奖励金额(元)作业队负责人190分至95分1500300296分以上200040020.4、安全创新奖励20.4.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项目部认可的,奖励500-1000元。20.4.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有功的,奖励1000-5000元。20.4.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奖励1000-5000209、元。20.4.4、在业主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中获得优良成绩,并受到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施工队伍,奖励100-5000元。20.4.5、其它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20.4.6、以上奖励均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奖金均由安全奖励基金提取。20.5、安全生产罚款细则20.5.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操作工人罚款50元/次,同时工班长、现场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屡罚不改者加倍处罚。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人员,项目部及施工队伍必须把该人员清理出场。20.5.2、酒后上岗作业,罚款1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500-1000元/次,210、情节特别严重者清退出场。20.5.3、进入现场穿拖鞋的工人罚款50元/次,工班长、现场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多次警告不听劝告者加倍处罚。20.5.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的,罚款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者罚款500-1000元/次。20.5.5、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500元。20.5.6、气割设备使用20.5.6.1、氧气瓶与乙炔瓶未安装完好的压力表和回火安全装置的罚款100元/次。20.5.6.2、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的安全距离小于5米并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100元/次。20.5.6.3、气瓶在温度高于35211、度的阳光下曝晒并无遮盖措施的罚款100元/次。20.5.6.4、气瓶现场使用时无设置防倾倒措施的罚款100元/次。发现用在地上滚动的方式转运罚款200元/次。20.5.6.5、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开存放,如发现混放且和施工人员的居住场所混在一起,罚款500元/次。20.5.6.6、使用煤气罐代替乙炔瓶的罚款200元/次。对于20.5.1-20.5.6中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事后将以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作业班组进行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罚款1000元/次。如拒绝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作业班组进行停工处理。20.5.7、龙门吊、塔吊等起吊设备的使用:20.212、5.7.1、吊装时歪拉斜挂罚款200元/次。.2、吊装时无专人指挥罚款100元/次。.3、吊装时无人检查轨道和电源线罚款100元/次。.4、吊装钢筋、模板等重物时,人员不得站在重物下,指挥人员要及时提醒、督促吊物下方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违反罚款200元/次。.5、遇大风时龙门吊要垫木楔、使用加固器和链条葫芦进行固定,否则罚款200元/次台。.6、使用磨损严重或断丝超标的钢绳进行吊装作业罚款200元/次。.7、严重违反龙门吊“十不吊”作业罚款500元/次。对于25.7.7中的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事后将以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作业班组进行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罚款1000213、元/次。如拒绝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作业班组进行停工处理。20.5.8、安全用电:.1、未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用电要求, 罚款200元/次。.2、配电箱未上锁罚款100元/次。.3、配电箱直接放置在地面上罚款100元/次。.4、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电开关或插头且直接把电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或用铜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罚款200元/次。.5、配电箱内严禁放置工具、杂物,如发现罚款100/次。.6、私拉乱接电线的罚款100/次。.7、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的罚款100/次。.8、配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罚款100元/次。214、.9、碘钨灯严禁使用钢筋等非绝缘物体做立杆支撑使用,应采用木杆、竹竿等绝缘材料,不准平放在地上,违者罚款200元。.10、不准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罚款200元。.11、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线(缆),否则项目部将对该电线(缆)进行没收,并罚款,500元。.12、移动碘钨灯、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后移动,违者罚款100元。.13、碘钨灯的保护零线应连接牢固,违者罚款100元。.14、电焊机未装二次测降压保护器而直接使用,违者罚款200元。.15、电焊机的电源线擅自加长(不超过5m)或龙头线超过30m,罚款100元。.16、电焊机的防护罩(两端)损坏后未及时215、维修,电焊钳破损未及时更换,罚款100元。.17、电焊机龙头线与焊机连接未用铜鼻子、铜螺栓连接,罚款100元。.18、龙头线破损未及时包扎、有铜线裸露,每处罚款50元。.19、宿舍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违者罚款200元。.20、以上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事后将以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作业班组进行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罚款1000元/次。如拒绝进行整改将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作业班组进行停工处理。20.5.9、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20.5.10、现场施工未按操作规程操作且野蛮施工罚款200216、元/次。、对故意损坏安全警告标识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次。、切割机、圆盘锯使用时无防护罩,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否则罚款100元。20.5.14、对在隧道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登销制度的作业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凡发现洞口值班人员离岗、缺岗或值班登记管理不到位者,对值班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20.5.1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由持证爆破员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作业人员操作,违者对其当值爆破员罚款200元,对无证操作的作业人员罚款100元。20.5.15、需进行爆破作业的作业队在必须严格做好民爆物品的登记记录,违者对其作业队罚款500元。20.5.1217、6、文明施工管理处罚.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100元。.2、在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卧睡,赌博等行为,违者罚款200元.3、场地应保持清爽、整洁、无长期积水,各施工队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方,模板,扣件及其他材料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归堆,堆码整齐,对未及时清理,阻碍交通危及施工安全的,每处罚款100-500元。.4、钢筋工每天都应把所有机具清扫干净,绑扎余留的钢筋扎丝带回库房,不得余留现场,不得影响下到工序施工,违者每次罚款100元。.5、架子工每天必须对脚手架及周边区域的扣件、钢管及其它杂物清理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必须保证脚手218、架上和周边防护、安全通道干净,畅通。违者每次罚款100元。.6、搅拌站必须对多余的混凝土进行合理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应听从调度的指挥,现场的车辆、砂石料堆放整齐,违者每次罚款100元。.7、电焊工焊条不准随意丢弃,落地焊渣及时收集清理,焊接电线不准随意拖拉,氧割设备和乙炔要按规定存放,违者每次罚款100元。.8、对不讲究卫生,在生活区、施工区内随意大小便的罚款100元/次。.9、对不按指定位置而随意乱倒垃圾的罚款200元/次。.10、现场的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志及消防器材等,未经项目部安环部允许随意拆除或移动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002000元/次。.11、公司及上级有关单219、位进行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如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检查不合格,其罚款由施工队支付,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如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双倍处罚。第二十一章 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20.1、总则20.1.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有关法规要求,参照中交股份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实施办法(试行)(二公安委发(2012)3号),中交二公局一公220、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20.1.2、本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黄永杰,常务副经理郭欣,项目书记项吴顺礼、项目总工赵青红,项目生产副经理张根思、肖义,合同副经理王稳,物资副经理邱云。20.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20.2.1、“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20.2.2、项目根据生产进度状况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制度。20.2.3、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20.2.4、项目经理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221、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本企业负责人分别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20.2.5、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附件2);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建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台帐备查。出现下列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24小时轮流带班生产: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时;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防抗暴雨、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时;本条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程项目的相222、关行业有关规定执行。20.2.6、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检查落实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跟班作业,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指导一线人员作业,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等。附件1: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工作日志项目: 日期:带班领导时间项目进程地点主要施工活动和检查内容问题和整改情况整改时限带班人签字整改结果记录:第二十二章 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22.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主体责223、任,规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结合中交二公局安江高速TJ5B项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交二公局安江高速TJ5B项目施工全过程。22.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贵州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2.3、事故隐患的划分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224、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22.4、事故隐患的管理22.4.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做好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2.4.2、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负责。项目部积极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22.4.2、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22.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225、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22.4.4、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至项目的;项目部、监理部组织检查中发现的;22.4.5、项目对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之一的一般隐患,及时下达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并登记建档,同时跟踪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22.4.6、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工程项目的名称;隐患的具体内容;治理要求及时限;督办解除的程序;其他有关的要求。2226、2.4.7、项目部是生产安全隐患治理、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工程的隐患,对技术难度大、作业风险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重点定期排查,及时登记建立隐患档案,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消除。22.4.8、各班组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治理。22.4.9、项目部各部门应加强对以下常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的监控。深基坑工程施工重点要预防挡土桩、止水桩、立柱桩、降水井施工阶段发生的触电、物体打击与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隐患;大模板工程、高支架、水中作业平台或通道施工中整体坍塌事故隐患;桥梁工程中施工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4特种227、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使用非法生产、安装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灵;特种设备超期、超参数使用;特种设备超期不检验;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未上报,而继续生产;水上施工吊装设备失稳,大型构件移运设备缺陷,施工船舶倾覆、碰撞、爆炸,高处坠落,淹溺等事故隐患;其他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危险环节。27.4.10、项目部应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进行全过程监督、整改,直至该隐患完成治理并销号为止。1、各班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之一的,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如实填写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同时228、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隐患治理相关资料。 3、项目部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销号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部将继续治理,直至整改完毕为止。4、各班组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未认真执行的,项目安全环保部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或停工整改。对于按期整改的,按程序销号,对不整改的继续监督整改。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及修订。附件: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隐患类别:重大 一般 编号: :经检查,你单位 项目存在以下重大一般生产安全隐患: 现对你单位上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治理完毕229、。治理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 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交二公局安江高速TJ5C合同段(章)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应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列出,不能列在一页中;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项目部、隐患单位各执一份。第二十三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3.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3.230、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交二公局一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23.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3.4、事故隐患的管理23.4.1、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231、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23.4.2、排查范围为包括各工点、作业队的生活、办公、施工等区域,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员工在业余时间有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区域和事项。 23.4.3、安环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发现时间、发现人;事故隐患的种类、部位等现状描述;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事故隐患整改时限;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事故隐患复查结果及复查人员;其他内容。23.4.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报告。23.4.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232、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23.5、事故隐患的报告及处理23.5.1、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发现后12小时内向工程监理单位、直接监管该工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并随后补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情况等。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等23.5.2、一般事故隐患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233、部安环部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23.5.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方案;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验收和评估方案等。23.5.4、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项目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相关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234、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其中专家组成员应当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公布的专家库中抽取。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规模划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23.5.5、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论证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15年以上的设计、施工、勘察、监理、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不分级别的除外);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建筑施工企业专家还应当持有安全生产235、考核合格证书。23.5.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论证专家组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内容、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是否完整、齐全,以及是否有可操作性等进行论证后,应当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每名专家应当在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执业章或附具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部应当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完善治理方案,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当作为治理方案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通过论证的方案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23.5.7、项目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事236、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23.5.8、项目部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作业队发出预警通知;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23.6、项目部建立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237、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项目部给予1000至5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第二十四章 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制度24.1、目的24.1.1、超前地质预报,是保证隧道施工安全,优化工程设计,实现施工信息化的重要基础。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分析既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手段,对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体的工程性质、位置、产状、规模等进行探测、分析判断及预报,可以进一步查清因前期地质勘察工作的局限而难以探查的,隐伏的重大地质问题,及时掌握和反馈隧道地质条件信息,调整和优化隧道设计参数,防护措施,为优化隧道施工组织,提出技术措施建238、议,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控制工程变更设计提供依据。24.1.2、抓好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可以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发生机率,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实现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目标。24.2、领导组织机构24.2.1、领导小组成员为做好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项目部成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永杰常务副组长:郭欣副组长:吴顺礼、赵青红、张根思、肖义、邱云、王稳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隧道作业队负责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小组成员应恪守各自部门职责,协同第三方单位做好隧道施工前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并做好相关文件记录以及隧道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239、24.3、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细则24.3.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必须实行专业化管理,项目部要选择有资质经验的第三方进行,由第三方对预报的准确性负责任。24.3.2、项目部工程部及安全环保部部负责会同第三方共同编制超前地质方案,共同确认后实施。24.3.3、项目部在确定第三方后,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将第三方单位的资质证书报安江公司备案。24.3.4、隧道地质灾害预报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地质灾害对隧道施工安全的危害程度,对地质灾害进行分级:A级:存在重大地质灾害的地段,如大型地下暗河,可溶岩与非可溶岩接触带,软弱、破碎、富水、导水性良好的底层和大型断层破碎带,特殊地质地段,重大物探异常地段,可能产生大型、特240、大型突水、突泥地段,诱发重大环境地质灾害的地段,高应力、瓦斯、天然气问题严重的地段。B级:存在中小型突水突泥隐患地段,物探由较大异常的地段,断裂带等。C级: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碳酸盐及碎屑岩地段,小型断层破碎带,发生突水突泥的可能性小。D级:非可溶岩地段,发生突水突泥的可能性极小。24.3.5、地质复杂的隧道地质灾害预报应坚持洞内探测与洞外地勘测相结合,地质方法与物探方法相结合,辅助导坑与主洞探测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手段的地质超前预报,按照远程、中程、近程不同探测方法相互印证,判断断层破碎、溶岩去,含水结构等的规模及位置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不同地质灾害的预报方式如下:A级:采用地质分析法,地震241、波反射法、地质雷达、红外探测、超前水平钻等手段进行综合预报。B级:采用地质分析法,地震波反射法、辅以地质雷达、红外探测、进行必要的超前水平钻等手段进行综合预报。当发现局部地质复杂时,采用A级实施。C级:以地质分析法为主,对重要的质地(层)界面断层或物探异常地段可采用地震波反射法或声波反射法进行探测,必要时采用红外探测或超前水平钻。D级:采用地质分析法。24.3.6、工程部负责在地质分析法进行摄像,并保证洞内地质素描随隧道开挖同步进行。地层岩性发生变化处,构造发育部位,溶岩发育附近等复杂地段每10米至20米循环开挖一次。24.3.7、超前水平钻一般每循环钻探30米至50米,必要时可钻探100米以242、上,钻进过程中,应安设孔口止水装置。连续预报时,前后钻孔重叠5至8米。24.3.8、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显示地质条件异常时,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由工程部将情况上报驻地监理、安江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环保部。24.3.9、项目部结合隧道工程地质条件,要求第三方地质预报单位编制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超前地质预报方案要明确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方法、预报内容、预报频次、实施计划、具体责任人、提出仪器设备配置和操作要求、信息判断、数据采集与处理、预报成果报告编制等要求。24.3.10、项目部要求外委的超前地质预报单位在完成地质预报工作2小时内将超前地质预报成果报送项目部工程部,工程部负责建立243、预报资料台账备查。24.3.11、针对地质预报成果,安全环保部负责不断完善隧道施工的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五章 桥隧风险评估制度25.1、目的为有效控制桥梁、隧道施工风险,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指南,特制订本制度。25.2、评估范围:(1)桥梁工程: 多跨或跨径大于 40m 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150m 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350m 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140m 的梁式桥,跨径大于 400m 的斜拉桥,跨径大于 1000m 的悬索桥; 墩高或净空大于 100m 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244、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2)隧道工程: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长度 3000m 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 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 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 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25.3、评估方法、步骤:制定评估计划成立评245、估小组确定评估范围选择评估方法总体风险评估专项评估范围确定评估结论提出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项目开工前,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推荐指标体系法)初步分析公路桥梁或隧道工程项目静态条件下的固有风险特征,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对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桥梁或隧道工程,评估小组根据总体风险评估情况,提出专项风险评估中需要重点评估的风险源。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也应视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专项风险评估。25.4、项目部职责项目部应在进场后开始着手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工程技术246、人员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一同提交监理审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部还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注意: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后实施;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247、育及交底;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第二十六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6.1、总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项目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26.2、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26.3、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248、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26.4、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项目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26.5、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用列入工程直接费用。保险费由项目支付,项目不得向职工摊派。26.6、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项目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计划合同部负责办理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的分包单位的由项目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投保人办理投249、保手续后,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26.7、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的索赔26.7.1、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环保部、工程部以及计划合同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维护,计划合同部做好事故现场的影像记录并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到达现场并取证后方能恢复现场。26.7.2、项目部书记应组织做好对被伤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由合同部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对被伤害人作出伤残鉴定,以便为后期理赔提供依据。26.7.3、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后,如若因保险程序等原因不能及时获得保险费,项目部应考虑事先垫付赔偿费,以保证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250、及时、足够的赔付。26.7.4、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项目部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不索赔。第二十七章 登销制度27.1、隧道进出登销管理27.1.1、目的为了规范隧道施工人员管理工作,促使隧道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7.1.2、具体细则(1)各隧道施工作业在隧道施工洞口设置人员进出洞口值班室并设专门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佩戴值班袖章每日详细记录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洞口的时间。(2)作业人员进出洞口时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3)作业人员在进入洞口前,当日值班人员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穿戴251、整齐,凡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者,洞口值班人员应禁止其进入。(4)隧道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应每日检查作业人员进出洞口的登销情况。(5)各隧道施工作业队负责人有责任督促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做好人员进出洞口的登记,并在月底收集当月登记表交至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6)隧道内进行爆破作业时,洞口值班人员应禁止非爆破人员进入隧道,爆破作业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核对人员登记情况,确保人员全部撤出隧道方能通知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待洞口警报解除且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入洞。(7)值班人员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对无关人员值班人员有权也有义务拒绝其进入隧道。(8)上级领导及其它252、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洞除实行安全检查时,也应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洞原因、进出洞时间。(9)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亦实行出入登销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洞内,值班人员必须对车辆、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否则门岗有权禁止进洞。对于在隧道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登销制度的作业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凡发现洞口值班人员离岗、缺岗或值班登记管理不到位者,对值班人员处以100元/次的罚款。27.2、项目部驻地进出登销管理27.2.1、目的为了保障公司人员、财、物安全,在项目部各进出口设立固定保安门岗,对陌生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进行检查。 27.2.2、具体细则(1)门岗实行全天侯24小时值253、班,门岗保安值班时要着工作装,保持整洁干净、举止大方,值班时不准开小差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脱岗,有事要暂离开须向保安队长请示,每日要做好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来访人员登记表、物品进出登记表等,作为备案,以备检查、核对。(2)外来人员包括探访人员需经项目部相关领导同意后,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登记后并在被探访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项目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部。(3)机动车辆进出门岗,应停车接受查验,项目部车辆要做好标记以示区别;载有物品材料车辆需后勤主管出具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车辆需报经后勤主管同意后才能放行进入,并应按指定部位停靠,如载有物品进入时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4)外来人员或254、单位的材料、机械等必须经门卫登记,出门时有综合办人员经查验符合、注销后方可放行,项目部的物、货出门时无放行条的,门卫有权扣押并报上级处理。 (5)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长时间逗留、看报刊杂志、吃饭和闲聊,更不得寻畔闹事。 (6)门卫人员应严守岗位职责,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7)门卫人员玩忽职守,未履行好个人职责的,处200元/罚款,屡教不改的直接清除出项目部。27.3、人员进出炸药库登销管理27.3.1、目的为加强炸药库房人员进出管理,确保炸药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7.3.2、管理细则1、炸药库房由隧道作业队派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领取炸药人员的进出库255、房登记。2、各作业队领取炸药的人员必须是指定的持有爆破员证件的专人,禁止中途随意改动领取炸药的人员,作业队领取炸药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换人员。3、库管员库房在管理过程中,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库房。违反规定对库管员处200元/次的罚款。4、非炸药领取专人未经库管人员允许强行进入库房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项目部将对其处以200元/次的罚款.5、上级单位对库房进行例行检查时,库管员应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经安全环保部确认后方能允许进入,检查过程中库管员应全程陪同。6、库管人员应做好人员进出库房的登销记录,并于每月月底将人员进出登记记录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256、7、安全环保部对库房人员进出管理应做好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纠正。第二十八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水污染的防治规定1、施工现场修建沉淀池,先将污水排入沉淀池,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河流。2、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3、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4、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并尽可能利用既有建筑物内的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5、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6、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257、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7、隧道施工过程中对水的污染主要是隧道施工产生的污水,污水中含悬浮物、油类物质、石屑及石粉,应建污水沉淀池,经沉淀后达标排放。8、隧道内溶蚀性废水,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9、桥梁施工处设泥浆沉淀池,内衬彩条布防止渗露。施工时,桩位孔口与泥浆池间挖沟槽排浆,沟槽边派专人负责用铁锹向下游拨动泥浆,以防泥浆在沟槽内沉淀。泥浆258、池中沉淀下来的泥浆挖出后运至指定地点。施工中,泥浆池以利用上一阶段的清水池为主,或洒于便道降尘。第二条:大气污染的防治规定1、选择低污染的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活动,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2、在运输、储存水泥和粉煤灰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3、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4、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259、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5、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因防水、防腐等工程的需要使用具有挥发性的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释料等,应对此类物品设置专门的地方贮存,并作好密封、防渗漏措施,本着随用随开、用完盖好的原则,减少挥发,杜绝泄漏,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遗洒地面造成污染。6、采用乳化炸药或水胶炸药,以降低放炮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烟尘。7、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定期清理排烟系统,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8、施工期间的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均是大功率的设备,尤其隧道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车辆设备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在洞外会扬起尘土,在洞内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以及放炮产生260、的炮烟与灰尘,这些均会破坏施工环境,影响空气质量,对洞内施工人员产生危害。为避免对当地人员和房屋、树木、农作物等造成损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通风措施。第三条:噪声污染的防治规定1、应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改造设备器械声源及传递装置的工艺,控制声源振幅。同时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保养机械设备,合理操作,尽量使机械运转震动维护在最低噪声级水平下,上场前机械设备改型、改造或购买新设备时,充分考虑噪音污染和尾气排放达标问题,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上场要安装消音器或进行设备的改造。2、拉大与噪声源的距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在人员密集区附近施工,噪音应严格控制频率。合理安排施工261、,禁止夜间施工,坚持不扰民,如确需施工,应创造条件,隔离或屏蔽噪音。3、对于在高噪音环境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戴耳罩、防声头盔、耳塞、塞耳棉等。安排间隔替换施工的方法,确保劳动者的健康。4、在施工中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防噪音教育,无特殊紧急情况,车辆按照常规标准鸣笛,减少噪音对人群和野生动物干扰。根据环保单位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要求,对遇有成群迁移的野生动物群,宁可间断施工,也坚持不惊扰的原则,达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的习性问题。第四条: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规定1、施工弃土、弃碴按设计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修建弃土场排水设施,弃土场施工完成后,填表层262、土植草绿化,并按设计及时修建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等质量、同时施工。2、对弃碴回收利用。从本标段隧道的弃碴中挑选可利用的块石用于弃碴场的挡墙挡护工程的砌料,实现经济和环保的双赢。3、隧道弃碴场填平后进行复垦,为确保弃碴稳定,弃碴坡脚增设挡墙,避免泥石流等危害的发生,弃碴填平后,先填25cm厚的土作为隔水层,再填50cm厚素土,对坡面外露部分填20cm厚素土,并撒播草籽,保护坡面,防止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完成后,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4、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按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垃圾存放处要远离营区、远离水源,生活用一次性器具均采用可降解材料制品,集中存放,定期掩埋;不263、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等废物集中存放包装后,定期运至内地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产生白色污染,废品收购站可回收的运至废品收购站处理。5、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第五条:隧道内施工环境的保护1、加强工作面的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采用大功率的通风设备,压入式通风,将新鲜空气由软风管送至工作面。对隧道施工人员发放口罩、防毒面具等,并定期进行体检。2、掌子面放炮后由专人喷洒水雾进行除尘以减少空气中的悬浮颗粒。3、在掌子面50m范围内派专人每两小时向洞壁洒水,一方面除尘,一方面降低岩面温度。 4、提高油料燃烧率,减少尾气有害成份的含量,在出碴车及装载机、装碴机进气孔设增压阀,增加进氧264、量,使油料燃烧充分,同时在排气管处增加过滤器,过滤尾气中的有害气体,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5、采用湿喷混凝土技术进行初期支护,减少空气悬浮物,减轻对空气的污染,改善作业环境。6、采用毫秒雷管微差爆破技术,实现光面爆破,根据不同的地质构造及围岩级别采用不同的爆破参数,使爆破震动减到最低。在爆破时施工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防止爆破冲击对其产生不良的影响,达到保护目的。7、在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噪声低、震动小的施工机械,对装载机及通风机、空压机、凿岩机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声耳塞和耳罩进行个人防护,防止噪声损害施工人员的听觉,以免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安全生产。8、对各种洞内施工车辆和机械进行强265、制性的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减少因机械故障产生的附加噪声与震动。第二十九章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条:文明施工是展示项目风采,塑造项目形象的重要窗口,是项目文化建设的直接表现,是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有序、规范、标准、整洁、科学的进行施工生产的活动,它是改善人的劳动条件,适应新的环境,提高施工效益,消除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是项目增加效益,提高项目知名度,树立项目良好形象,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促进公司施工生产良性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着积极地作用,是公司的一个有效的无形资产,每个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给予支持和维护。第二条:项目职工及一线266、操作层施工人员、都必须身着统一制定的着装、安全帽、工作服、佩带本人上岗证,并符合其他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第三条:施工区和文明施工规定1、所有材料必须按各自的类型分别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检验合格牌等符合贯标程序文件的要求)并堆放整齐、有序,此事由物机部具体实施,由物机部门进行统一布置。2、施工现场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泥浆、污水沉淀池及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到处溢流或直接排水河道。3、施工电线、管线、水管的布置,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安全有效。4、运输物资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覆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267、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驰途中不污染交通要道和环境。5、因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当事作业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道路的畅通。6、各种机械设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排列整齐,便于施工。7、施工现场道路要求畅通,无积水,无杂物。8、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9、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牌安装整齐、端正、干净、内容清爽明显。第四条:办公区的文明施工规定1、要求上墙的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必须按要求统一制作、安装,各部门要经常进行维护。2、办公人员着装要整齐统一,办公要文明用语,严禁说脏话,办公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3、文明施工须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268、的班容班貌,项目部应向班组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提高班组的职业素质。第五条:生活区的文明施工规定1、生活区内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2、生活垃圾要专人管理,定时打扫,及时清运,保持生活区的整洁。3、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要设置生活“四有”设施,即食堂、宿舍、厕所、茶水供应点(茶水桶)等,冬季应注意保温,茶桶必须有盖加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生活“四有”设施须制订责任制,落实责任人。4、食堂内应整齐清洁,食堂四周应做到场地平整、清洁、没有积水;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持有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到“四勤”、“三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第六条:施工269、人员的文明施工要求1、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齐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2、加强对外包队伍与民工的管理,使用外来民工应按规定必须有五证,即身份证、上岗证、劳工证、健康证、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3、施工人员每到一人应立即进行登记并上报综合办公室,做到情况明、点数清、建立档案,加强教育。4、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到位,严防不法分子,打击刑事犯罪。第七条:文明施工标牌、彩旗1、项目彩旗、标语等施工标识牌应按照局统一规格进行制作,制作前应进行市场调查,选择质优价廉的广告公司定点制作。2、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标牌,标牌的内容:270、 工程项目名称、工地的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安全纪律牌及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牌。3、施工现场其他临时设施也要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区域分部要清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生活办公区)严格分隔,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各工区应自行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4、施工现场的已制作安装完成的各种标牌及其他设施由所属工区进行维护,若有损毁应由该工区对其进行修复或赔偿。5、施工现场的门头、大门、旗杆应统一标准,项目部还须立旗杆、升挂国旗及集团或局旗。第三十章 应急救援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施271、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第三条:做好应急救援装备 、器材、设施及维修保养。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物资:草袋、铅丝、锹、镐、灭火器材、急救箱、担架等,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救援物资能够满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由项目部负责组272、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第四条:制定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报警系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安江公司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安江公司的主管领导分别转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安监站、安监局、建设局、工会、消防机关、劳动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第五条: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紧急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电话通知监理和安江公司及公司安全273、管理部门,简明叙述事故发生的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事故情况(伤亡人员及财产物资)、事故类别,并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项目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作业人员,调动抢险救援的器材、设施,首先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是就地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抢救,立即与社会救援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同时,与社会救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有效控制。为了适应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应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起重机械发生折臂、倒塔、坠落等事故、坍塌事故、中暑事故、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各类事故的发生,采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第274、六条:潜在危险性与危险目标的确定在工程施工中,事故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必须准确的将潜在危险性的危险目标确定出来,加以有效的预防,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如何使用救援设备,增强专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知识,正确掌握和懂得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和报警程序。前线救灾领导和救援队伍应掌握专业应急救援常识,包括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实施堵源技术及抢运物资,并正确给受伤人员清洗消毒、急救等基本知识。提高应急救援专业技能,随时随地实施应急救援。各275、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要抓好演练培训工作,演练培训工作重点放在施工现场,由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演练,主要是增强报告程序、救援专业技术、方法的掌握和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的能力及对伤者的医疗急救基本知识。第八条:明确经费保障系统的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抢险所需的经费必须要有所保障,做到款项到位,专款专用。项目财务部门、合同部门应在工程进场前将此项工作纳入工程或成本预算当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级指挥中心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有权支配一定数额的抢险救灾经费。第九条:事故后的恢复程序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恢复过程中,项目部对地方主管部门或公司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负责实施处理和落实,达到安全要求时,宣布恢复生产。事故调查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