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集团公司下属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2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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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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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集团公司下属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总 说 明1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3一、资产类3二、负债类6三、所有者权益类8四、成本类10五、损益类10三、会 计 科 目 使 用 说 明10(一)资产类科目10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的库存现金。10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0四、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12(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13(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14(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2、用。14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项目填列。14(1) 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16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7六、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8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8(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20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票据”项目填列。20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股利”项目填列。21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23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23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23三、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24四、坏3、账的确认标准25五、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25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26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到的补贴款。27二、施工企业购入物资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27(一)买价;27三、物资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27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29二、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29(四)施工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29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29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31三、施工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应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进行核算。31一4、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主要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32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33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331281 存货跌价准备34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34(二)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34五、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缺价准备:35(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35(三)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351401 长期股权投资37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37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38六、取得长期5、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如下:39七、成本法的账务处理39八、权益法的账务处理403、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411402 长期债权投资45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45四、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46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8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1三、施工企业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52六、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521451 拨付所属资金52(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55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55四、固定资产增6、加的账务处理如下:55五、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57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58三、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58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59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累计折旧”项目填列。59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60(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60(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611507临时设施摊销62一、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62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62二、本科目7、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63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工程物资”项目填列。63三、本科目的账务处理如下:64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65(一)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65(三)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651701 固定资产清理66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66二、 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67(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68(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68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8、本:68三、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68六、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70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0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1(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71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71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72(二)负债类科目74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短期借款”项目填列。74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74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票据”项目填列。75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75四、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9、发的工资进行分配:77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工资”项目填列。77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80(一)应交增值税80(二)应交营业税80(三)应交消费税80(四)应交资源税80(五)应交所得税80(1)企业提取和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1(2)企业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84(3)企业因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及转回86(六)应交土地增值税87(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8(十一)应交个人所得税88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89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10、89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90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待转的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90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待转资产的价值。91(一)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处理:93(二)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的处理94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96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97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偿还的债券本息。98(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99二、实收资本(或股本)的账务处理100(一)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100四、施工企业资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101310511、 上级拨入资金101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02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105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05(四)成本类科目107三、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107(一)合同成本107(二)合同毛利108四、本科目其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111三、本科目应按接受劳务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11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11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112(五)损益类科目1125401 主营业务成本112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11212、(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112(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1123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114(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1146合同预计总成本、累计实际成本、合同总收入的确定115(1)合同预计总成本115(2)累计实际成本115(3)合同总收入1155102 其他业务收入117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117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118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20三、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2113、5405 其他业务支出121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月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24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25三、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26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126四、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127(一)非货币性交易127定义1271、对本规定中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27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28(二) 外币业务129(三)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1301、本规定中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303、会计政策变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314、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14、:1318、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以下事项:132会计估计变更13314、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以下事项:13420、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以下事项:135(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351、本规定中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35非调整事项136(五) 或有事项137定义1372、本说明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37基本确定 大于95%但小于100%1387、企业不应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140(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40定义1413、本说明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为:1415、本准则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主要指:1436、本说明不将下列各方视为关联方:143(七) 债务重组145定义1452、债务重15、组的方式包括:1457、以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4813、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5114、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52(八) 租 赁152定义1521、本说明中使用的部分术语定义如下:152企业作为承租人时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1542、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543、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544、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154(iii)留购租赁资产1565、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1576、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157披露1597、承租人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融资租赁作如下披露:159五、会计报表格式159资16、产负债表160六、会 计 报 表 编 制 说 明170(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1703.本表“期末数”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70(二)利润表编制说明175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175(三)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1765.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1776.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及填列180(四)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编制说明1821.本表反映施工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182(五)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编制说明182(六)利润分配表编制说明182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182(七)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地区分部)编制说明1832.本表“项目”栏,应按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17、分别编制。183七、会计报表附注184(四)或有事项的说明1851.或有负债的类型及其影响,包括:185(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185(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1851.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1862.存货核算方法1873.投资的核算方法1874.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1885.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方法1896.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1897预收账款项目中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应按下列格式披露:189(十)收入和成本189(十一)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190(十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90八、固定资产目录190建造合同案例198x18、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目 录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1)一、总说明(5)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13)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3)(一)、资产类科目(88)(二)、负债类科目(119)(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128)(四)、成本类科目(134)(五)、损益类科目(153)四、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153)(一)、非货币性交易(155)(二)、外币业务(156)(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162)(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65)(五)、或有事项(168)(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173)(七)、债务重组(181)(八)、租赁19、(191)五、会计报表格式(203)六、会计报表编制说明(220)七、会计报表附注(227)八、固定资产目录附录:建造合同案例(237)一、案例1(242)二、案例2一、总 说 明(一)为了统一规范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施工企业(含公司,下同)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施工企业)。 (三)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四)会计20、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五)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本办法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六)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七)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八)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九)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21、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22、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10、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1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23、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12、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13、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十)企业应按本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24、目。企业不能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需要增设某些会计科目,必须向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申请。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核算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十一) 本会计核算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企业不应当随意打乱重编。(十二)企业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根据本核算办法正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十三)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根据本核算方法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25、。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核算办法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本核算办法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完整,说明清晰,26、便于理解。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以及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除特别重大的事项外,可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十五)向集团报送的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8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提供;半年期中期财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15天内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终了后2个月内提供。向税务等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日期,从其规定。会计报表27、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十六)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该单位注册资本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十七)接受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 编 号 名 称一、资产类1 1001 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100901 28、外埠存款100902 银行本票100903 银行汇票100904 信用卡100905 信用证保证金100906 存出投资款4 1101 短期投资110101 股票110102 债券110103 基金110110 其他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6 1111 应收票据 111101 集团关联企业 111102 其他关联企业7 1121 应收股利112101 集团关联企业 112102 其他关联企业8 1122 应收利息 112201 集团关联企业 112202 其他关联企业9 1131 应收账款 113101 集团关联企业 113102 其他关联企业10 1133 其他应收款 113301 集29、团关联企业 113302 其他关联企业11 1141 坏账准备12 1151 预付账款 115101 集团关联企业 115102 其他关联企业13 1161 应收补贴款14 1201 物资采购15 1211 原材料16 1231 低值易耗品17 1232 材料成本差异18 1233 周转材料19 1251 委托加工物资20 1281 存货跌价准备21 1301 待摊费用22 1310 内部往来23 1401 长期股权投资24 1402 长期债权投资25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6 1431 委托贷款143101 本金143102 利息143103 减值准备 27 1451 拨付所属资金2830、 1501 固定资产29 1502 累计折旧30 1503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31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 1506 临时设施33 1507 临时设施摊销 34 1601 工程物资160101 专用材料160102 专用设备160103 预付大型设备款160104 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35 1603 在建工程36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7 1701 固定资产清理38 1702 临时设施清理39 1801 无形资产40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1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42 1901 长期待摊费用43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191101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91102 31、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二、负债类44 2101 短期借款45 2111 应付票据 211101 集团关联企业 211102 其他关联企业46 2121 应付账款 212101 集团关联企业 212102 其他关联企业47 2123 工程结算48 2131 预收账款 213101 集团关联企业 213102 其他关联企业49 2151 应付工资50 2153 应付福利费51 2155 应付利息 215501 集团关联企业 215502 其他关联企业52 2161 应付股利 216101 集团关联企业 216102 其他关联企业53 2171 应交税金217101 应交增值税217102 应交营业税232、17103 应交消费税217104 应交资源税217105 应交所得税217106 应交土地增值税217107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8 应交房产税217109 应交土地使用税217110 应交车船使用税217111 应交个人所得税54 2176 其他应交款55 2181 其他应付款 218101 集团关联企业 218102 其他关联企业56 2191 预提费用57 2201 待转资产价值58 2211 预计负债59 2215 递延收益60 2301 长期借款61 2311 应付债券231101 债券面值231102 债券溢价231103 债券折价231104 应计利息62 2321 长33、期应付款 232101 集团关联企业 232102 其他关联企业63 2331 专项应付款 233101 集团关联企业 233102 其他关联企业64 2341 递延税款三、所有者权益类65 3101 实收资本66 3103 已归还投资67 3105 上级拨入资金68 3111 资本公积311101 资本溢价311102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11103 股权投资准备 311104 拨入项目资本金 311105 其他拨款转入311106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311107 无偿调入固定资产311108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311109 关联交易差价311110 其他资本公积69 3121 盈余公积3134、2101 法定盈余公积312102 任意盈余公积312103 法定公益金312104 储备基金312105 企业发展基金312106 利润归还投资70 3131 本年利润71 3141 利润分配314101 其他转入31410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4103 提取法定公益金314104 提取储备基金314105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14106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14107 利润归还投资314108 应付优先股股利3141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14110 应付普通股股利314111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314115 未分配利润四、成本类72 4104 工程施工73 4105 辅助35、生产74 4107 劳务成本75 4110 机械作业五、损益类76 5101 主营业务收入77 5102 其他业务收入78 5201 投资收益79 5203 补贴收入80 5301 营业外收入81 5401 主营业务成本82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83 5405 其他业务支出84 5502 管理费用85 5503 财务费用86 5601 营业外支出87 5701 所得税88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会 计 科 目 使 用 说 明(一)资产类科目1001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的库存现金。 施工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施工企36、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核算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施工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37、 (三)施工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施工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出纳人员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 有外币现金的施工企业,应当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8、”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39、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项目填列。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施工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在xx交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但编制报表附注时应作为其他货币资金披露,并应作为关联交易按相关会计准则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施工企业40、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核算办法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施工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一)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二41、)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其中:(1)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2)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收款单位按规定42、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施工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43、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五)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六)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在付款期满前提前付款,应于通知银行付款之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的,不作账务处理。 (七)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款凭44、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支款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属于部分拒付的,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处理,拒付部分不作账务处理。 (八)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九)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十)企业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办理对外资金结算,根据集团结算中心的付45、款通知书、内部转账通知编制收、付款凭证。 五、施工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施工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有外币存款的施工企业,应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施工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期末余额,46、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七、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47、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因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而无法提取(例如金融机构因清理整顿或关闭,停止支付存款时),则应当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并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评估其可回收金额,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集团结算中心的款项。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项目填列。1009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48、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施工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施工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施工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施工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施工企业使用银行汇49、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指施工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施工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施工企业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当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50、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五、信用卡存款,是指施工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施工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施工企业为取得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施工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施工企业向银行交纳保证金,根据银行退回的51、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 七、存出投资款,是指施工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施工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等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等设置明细账。有信用卡业务的施工企52、业应当在“信用卡”明细科目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九、施工企业应加强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核算办法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十一、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项目填列。110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施工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53、“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对1年(含1年)以下的委托贷款在“委托贷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作为短期投资,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能够在公开市场交易并且有明确市价;(2)持有投资作为剩余资金的存放形式,并保持其流动性和获利性。短期投资的持有期间通常不超过一年,但实际持有期间已超过一年的短期投资仍应作为短期投资,除非施工企业管理当局意图改变投资目的,即改短期持有为长期持有。短期投资转为长期投资,应以企业管理当局的正式书面决定(例如董事会决议,具体以企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为准)为依据。 二、施工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投资成本是54、指施工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施工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55、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三)施工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施工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56、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二)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其中包含已57、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方法同(一)。(三)债务重组取得的短期投资账务处理按债务重组的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五)施工企业取得的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应于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如果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是在取得投资时已计入“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的,则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 (六)施工企业持有股票期58、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七)施工企业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股票、债券、基金),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出售某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按个别计价法计算确定所出售的某项投资的成本。施工企业部分出售某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出售部分的成本。例如,企业购买某股票5000股,其59、投资成本为30000元,每股成本为6元,两个月后又购入该相同股票5000股,每股成本为5元。假如企业出售该股票的40,其出售该项股票的成本应为22000元(5000650005)40。 五、施工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六、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短期投资”项目填列。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60、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各施工企业均应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即按每一项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提取跌价损失准备。三、期末,施工企业应将股票、基金、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恢复,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61、价准备”科目。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应提取的短=当期存在跌价损失的各项短期-本科目的期投资跌价准备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之和贷方余额当期存在跌价损失的各项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之和大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按其差额提取跌价准备;如果当期存在跌价损失的各项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之和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如果当期各项短期投资的市价均高于成本,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四、施工企业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六、本科目为短期投资的备62、抵科目,短期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短期投资”项目填列。1111 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承建工程以及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作业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施工企业应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 施工企业因承建工程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根据经业主审核的 “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发票账单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施工企业应按结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按其结算金额和规63、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流转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施工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流转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施工企业因提供劳务、作业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流转税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二)施工企业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64、收账款”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三)施工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施工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65、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施工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应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四)施工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 “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施工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66、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未计提利息部分)。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四、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应67、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五、施工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六、企业应按前手出票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账核算。七、本科68、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票据”项目填列。1121 应收股利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施工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施工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69、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股利”项目填列。1122 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施工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企业将资金暂借给其他单位(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合同规定借给被投资单位的股东贷款除外)使用并收取利息,但未办理委托金融机70、构贷款的手续,则本金和利息均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二、施工企业购入债券,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施工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并作为长期投资持有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施工企业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71、记“投资收益”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利息”项目填列。1131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和列入营业收入的其他款项以及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作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款项。施工企业为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施工企业应向发包单位、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结算或销售款项,贷方核算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按照规定从应收账款中扣还的预收款项,72、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账款。施工企业因承建工程发生应收账款时,应根据经业主审核确认的 “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发票账单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施工企业应按结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按其结算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流转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施工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流转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施工企业因提供劳务、作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73、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流转税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施工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施工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票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施工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四、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坏账的确认标74、准、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处理,比照“坏账准备”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本科目应分别按发包单位和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预收的账款。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账款”项目填列;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收账款”项目填列。1133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施工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75、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企业委托集团结算中心向其他企业贷出的款项、企业未委托金融机构自行借给其他企业暂用的款项(含本金和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备用金(向施工企业各职能科室等拨出的备用金); (五)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 (六)预付账款转入; (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施工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本科目核算。 三、施工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施工企76、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 五、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坏账的确认标准、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处理,比照“坏账准备”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填列;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付款”项目填列。1141 坏账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77、的坏账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即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施工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三、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坏账准备分为一般准备和特别准备,一般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计提比例为:账 龄提取比例(%)1年以内(含1年)01-2年(含2年)52-3年(含3年)203-4年(含4年)304-5年(含5年)505年以上80除了有证据表明其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下列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1) 纳入xx交通集团合并范围的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2) 工程定金,包括履78、约保证金、质保金等。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的差别(例如,债务单位所处的特定地区等),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上述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可对该项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特别准备。企业应根据所持应收款项的实际可收回情况,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不得多提或少提,否则应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运用个别认定法的应收款项应从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剔除。企业在确定特别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79、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施工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从应收票据开出、承兑之日起计算。施工企业的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在收到施工企业支付的预付款后,未能80、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提供商品或劳务,施工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预付款,并将预付账款余额结转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时账龄从对方违约之日起计算。 企业采用账龄分析法分析账龄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四、坏账的确认标准施工企业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坏账:、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81、无法收回;、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债务人较长时间内(一般指三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如债务人连续亏损、资不抵债);企业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终(中)止执行的;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可以作为坏账核销的其他情况。施工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于符合上列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应当确认为坏账,并根据施工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五、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当82、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施工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六、施工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83、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八、本科目应分别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九、本科目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备抵科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其已提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填列。1151 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包括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二、施工企业预付分包单84、位工程款和备料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付分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施工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 “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施工企业的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在收到施工企业支付的预付款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提供商品或劳务,施工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预付款,并将预付账款余额结转其85、他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施工企业将预付账款余额结转其他应收款,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本科目。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五、本科目应分别按分包单位和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付账款”项目填列;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账款”项目填列。1161 应收补贴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施工企业按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流转税先征后返政策的,86、以及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补贴,其应返还的所得税、流转税,以及应拨入的款项和国家财政应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补贴,于实际收到时在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施工企业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收到的补贴款。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补贴款”项目填列。1201 物资采购一、本科目核算施工87、企业购入各种主要材料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的材料,也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购入的在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也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购入物资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买价;(二)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四)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增值税等)和其他费用。以上第(一)项应当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第(二)、(三)、(四)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与价88、值关系较大的(如保险费)应按买价比例,与重量关系较大的(如运输费)应按重量比例,分摊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如果难以判断应使用哪个比例,则一律用买价比例)。三、物资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根据发票账单支付物资价款和运杂费时,按应计入物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物资在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按应计入物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付票据票面价值,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二)物资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按应计入物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89、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三)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物资后,按发票账单上注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四)由企业运输部门以自备运输工具,将外购的物资运回企业,计算购入物资应负担的运输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五)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应冲减物资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六)月度终了,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90、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91、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3.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或虽然发票账单未到,但根据合同、随货同行发票等能够计算并确定实际成本的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贷记本科目,并按规定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物资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五、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企业对于主要材料的日常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周转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日常核算采用采用实际成本法。采用计划成本进92、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主要材料,计划单位成本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应当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211 原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其他材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施工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科目中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二、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施工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93、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物资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辅助生产”科目;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辅助生产”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施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三)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按计划成本与投资各方确认的94、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四)施工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1)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施工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95、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五)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原材料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 (六)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原材料,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七)盘盈的原材料,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施工企业盘盈的原材料,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三、施工企业生产96、经营领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工程施工”、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主要材料,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计划成本记账,月度终了,按照发出各种主要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其他材料,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97、。四、出售原材料,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出售的材料是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五、施工企业的各种原材料,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或计划成本,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各种原材料,应当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98、;盘亏或毁损的原材料,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原材料盘亏或毁损,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如盘盈或盘亏的原材料,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当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六、本科目应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账(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细账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一个施工企业至少应有一套有数量和金额的材料明细账。这套明细账可以由财务会计部门登记,也可以由材料仓库的管理人员登记。在后一99、种情况下,财务会计部门对仓库登记的材料明细账,必须定期稽核,以保证记录正确无误。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八、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材料,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列。1231 低值易耗品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等。二、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100、务方式取得的低值易耗品,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低值易耗品,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三、施工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应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进行核算。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四、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五、本科目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101、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232 材料成本差异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主要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二、外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物资采购”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自制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辅助生产”科目转入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应自“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转入本科目。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入本科目的贷方。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的数额应自“原材料102、”等科目转入本科目: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借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贷方。三、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异率计算外,都应使用当月的实际差异率。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四、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支103、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五、本科目应分别各种主要材料进行明细核算,不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库存主要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库存主要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应作为“存货”项目的调整项目,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档板和其他周转104、材料等。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次摊销的方法。(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如安全网等。(二)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计105、算每次的摊销额并计入工程成本或有关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次数较少或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中使用的档板等。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采用分次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106、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项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七、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薄上进行登记。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107、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九、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251 委托加工物资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二、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对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主要材料,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施工企业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的主要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入“原材料”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异,记入108、“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物资的名称、数量,发生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退回剩余物资的数量、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等资料。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材料,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列。1281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109、“委托加工物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明细科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三、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四、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贷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施工或管理活动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其他足以证明已无110、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施工企业当期发生上述情况时,应按存货的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缺价准备”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原材料”等科目。五、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缺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项目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三)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六、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111、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缺价准备”科目。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本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七、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112、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科目。八、“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十、本科目为存货的备抵科目,存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存货”项目填列。1301 待摊费用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摊113、销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作待摊处理二、施工企业预付给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等,应于预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财产保险费应在保险的有效期限内、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应在租赁期间内、报刊订阅费应在所涉及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施工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接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工程施工114、”、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五、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待摊费用”项目填列,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提费用”项目填列。1310 内部往来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产品、作业和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115、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由各内部单位直接结算,月终通过施工企业集中对账,以简化核算手续。二、施工企业与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有关生产周转资金的下拨、上交,在“拨付所属资金”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施工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和转销的应付、暂收的款项,贷方核算施工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应付、暂收和转销的应收、暂付款项。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应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各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的差额相等。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反映应收内部单位的款项,贷方余额合计反映应116、付内部单位的款项。四、本科目应按各内部单位的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施工企业与所属单位之间、所属单位与所属单位之间对本科目的记录应相互一致。为了确保往来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记录相一致,应使用“内部往来记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单位填制,送交对方及时记账,并由对方核对后,及时将副联退回。每月终了,由债权方根据明细账记录抄列内部往来清单,送交对方核对账目;对方应及时核对并将一份清单签回发出单位。如有未达账项或由于差错等原因不能核对相符的,应在签回的清单上详细注明。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错项目应及时查明并作调整分录。五、施工企业或所属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流动资产117、中的 “内部往来”项目填列;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流动负债中的 “内部往来”项目填列。施工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或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形成的“内部往来”,在会计期末应予以抵消。经抵消“内部往来”后,施工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无“内部往来”项目。1401 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投出的预计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企业取得的不能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例如购买上市公司不能上市流通的法人股、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等),一律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企业取得的能够随时变现的股权投资(如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等),如果企业管理当局书118、面文件(例如董事会决议)中规定的预计持有年限超过一年,或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最短持有年限(例如与被投资方签订的入股协议规定的最短持有年限、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最短持有年限)超过一年,则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否则一律作为短期投资处理。二、施工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1、施工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施工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且无证据证明其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虽投119、资不足20%但有证据证明其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施工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且无证据证明其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有证据证明其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有证据证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例如在章程等法律文件中规定被投资方的某些重大决策(例如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资决策等)的制定必须有本企120、业参与。向被投资单位派出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其他能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2、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时,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准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这种情况是指,投资企业在投资时意图长期持有,但其后由于管理当局的意图改变而不准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不能按照自身的意愿调度和使用资金。例如,被投资单位在国外,外汇受所在国管制,其外汇汇出受到限制。投资单位属于中外121、合作企业的,若股权结构清晰、规范,会计核算较为准确,按股权比例承担风险、分享权益的,并且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按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应按权益法核算,但投资企业未按权益法核算的,其后改按权益法核算时,如为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发现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但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子公司股权投资(二)其他股权投资。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施工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122、权投资差额”等明细科目,对因权益法核算所产生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变动因素分别核算和反映。五、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 (三)以非货123、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换股权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四)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六、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施工企业认购股票付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施工企业以124、其他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如对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他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七、成本法的账务处理(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二)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施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施工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125、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通常投资企业获得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每股盈余投资企业所持股份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或: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应按126、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则不需要计算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以后年度,投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投资成本,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127、,大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则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或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则被投资单位当期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应由投资企业享有的部分,应于当期确认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八、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二)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应当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取得投资时,施工企业应按初始投128、资成本高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投资成本,或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投资成本,或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分别借方或贷方进行摊销或129、者计入资本公积的,因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包括借方或贷方差额,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2、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130、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3、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1)初次投资发131、生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后,且产生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132、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2)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三)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施工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133、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应扣除净利润中按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的份额,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期末,施工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施工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减记至零为限。期末,施工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134、润,施工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四)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施工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施工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五)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35、或利润,施工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六)施工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在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时,假设从一开始就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作追溯调整,按追溯调整后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追溯调整的步骤如下:1、计算原始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原始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取得该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取得日应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根据计算结果调整长期股权投136、资(投资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如果投资成本少于应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差额应转入资本公积。2、计算原始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假设从原始投资发生时就开始摊销,一直摊销到转为权益法核算的当日。并根据计算结果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收益和年初未分配利润。3、按权益法重新计算从原始投资发生日至转为权益法核算当日累计投资收益,并根据计算结果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投资收益和年初未分配利润。同时还应计算追加投资部分的股权投资差额。如果该追加投资成本大于当日应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其差额即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该追加投资成本小于当日应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137、其差额应转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根据上述计算的结果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等科目。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因追溯调整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剩余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年限内摊销;因追加投资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再按上述制度规定的年限摊销(有投资年限的在剩余投资年限内摊销,无投资年限的在追加投资之日起十年内摊销)。即,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次分别计算,分别摊销。但如追加投资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金额不大(不超过追加投资额的百分之五),应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长期138、股权差额一并结转。(七)施工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这种情况包括:投资企业由于减少投资而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但仍部分或全部保留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这种情形是指,投资企业虽然还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但所拥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已不再具有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共同控制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能力。例如,D企业由A企业、B企业和C企业出资设立,A企业的投资占D企业表决权资本的35,B企业的投资占D企业表决权资本的25,C企业的投资占D企业表决权资本的40。假如139、A企业将其拥有的35的表决权资本中的20转让给F企业,则A企业转让股权后实际拥有D企业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为15。A企业虽然还拥有D企业15的表决权资本,但已不能再对D企业实施重大影响。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依法律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这种情形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仍然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达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比例,但由于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依法律程序进行清理整顿,其控制和影响的能力受到限制,投资企业已不能依其所拥有的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长期性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这种情形是指,原采用权益法核算140、时被投资单位的资金转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于各种原因而使被投资单位处于严格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了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和影响的能力受到限制,投资企业不应再采用权益法核算。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企业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中止采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仍应按权益法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益,然后按此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141、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施工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应冲减新的投资成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应确认收益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八)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变更、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及其他原因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持股比例计算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当按持股比例计算调整前期资本公积各项目。九、只有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企业的股权转让(包括受让与出让)才能确认:转让协议已获有权批准交易的企业权力机构(例如股东会)批准通过;转让股权的有关各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142、交接手续;已支付(或收到)超过50%的转让价款;原持股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施工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十、施工企业管理当局改变投资目的(必须有正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例如董事会决议),而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143、权投资,应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施工企业应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长期投资时再进行处理。十一、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十二、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144、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十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十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填列。1402 长期债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企业未经过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股东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债券投资。施工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面值;2.溢折价;3.应计利息。(二)其他债权投资。施工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1.本金;2.应计利息。施工企业购入债券所发145、生的金额较大(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应在各明细科目下设置“债券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并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与计提利息、摊销溢折价同时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收益。施工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金额较小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可不设置“债券费用”明细科目。三、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146、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二)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四、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一)施工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当减去相关费用),作为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长期债147、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本科目(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或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148、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本科目(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到期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比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及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四)施工企业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149、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摊销的债券费用,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施工企业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摊销的债券费用,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债券费用),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五)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150、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部分处置某项长期债权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并按相应比例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六)施工企业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在本科目中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明细科目。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按可转换为股份的债券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科目,按收到偿还的现金部分,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五、施工企业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151、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六、施工企业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种类设置明细账或设置辅助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本息和未摊销的溢折价金额。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和已提减值准备152、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填列。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流动资产类下“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填列。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的减值,应以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计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出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153、费用后的余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市场价值等具体情况确定。对于可收回金额,通常可以采用方法:(1)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被投资企业有审计报告且为无保留意见的,以持股比例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可收回金额;(2)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被投资企业有审计报告且为保留意见的,在扣除保留意见涉及金额后,以持股比例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作为可收回金额;(3)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最新会计报表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三、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154、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155、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四、期末,施工企业的长期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处置长期投资时,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并在账务处理中已经将投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转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156、的,在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该项投资的减值准备时,应当首先冲减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项目,不够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首先转回原计入损益的减值,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直至处置时,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仍未全部转回的,应将处置收入大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首先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其余部分再确认为处置收益。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检查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应享有157、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应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一)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照财会200310号文件的规定,将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已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方的,在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应首先冲减原投资时已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指投资时,初始投资158、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形成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不包括投资后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下同)。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应按投资时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上述自资本公积科目转出的金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小于或等于原记入159、“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应按当期应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二)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对于原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期摊销计入损益的,如果期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首先转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企业应按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160、。转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后,再按长期股权投资新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应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应提取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三)企业投资时按照规定将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其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企业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小于或等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应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61、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应按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大于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的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四)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如果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于以后162、期间得以恢复,在转回已计提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时,应首先转回原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部分,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以原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金额为限。企业应按当期转回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原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如果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价值直至处置时尚未完全恢复,应将处置收入先恢复原提取减值准备时冲减的资本公积准备金额。企业应按处置过程中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减值准备金额,163、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处置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的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应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金额(指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的至该项投资处置时尚未恢复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上述借贷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与所处置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已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的余额,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六、164、本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备抵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分别减去其已提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填列。1431 委托贷款一、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施工企业如果将资金暂借给其他单位使用并收取利息,但未办理委托金融机构借款的手续,则本金和利息均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属于这种情况的借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年末之前收回。如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应比照本科目的规定执行。企业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并收取利息,165、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在“其他应收款”核算,超过一年的在“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应比照本科目的规定执行。二、施工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三、施工企业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本金; (二)利息; (三)减值准备。四、施工企业委托的贷款,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时,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施工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166、本科目(利息)。五、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没有其他更可靠的判断依据时,一般来说,如果委托贷款的债务人出现违约情况(如不能按时归还本金、利息),则应将其视同应收款项,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计算账龄时,从实际借出之日作为计算的起始日。委托贷款的减值,应以单项委托贷款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指债务人重新履行了原先的约定,补167、付了到期的贷款本息和违约罚金,或者提供了可靠的担保。修改原来的合同,将贷款展期不能认为是合同价值的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减值准备),贷记“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六、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七、施工企业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短期投资”项目填列。超过1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填列。1451 拨付所属资金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拨付所属内部独立核算但不是独立法人的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的资金。企业与所168、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因购销和其他业务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收付款项等,应在“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核算。二、企业拨出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入账;拨出的流动资产,按账面实际拨出数入账。三、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应与所属单位使用的“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的核算内容相一致。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拨付给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贷方核算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收回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拨付给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资金的期末数额。五、本科目应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施工企业与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之间,因生产和经营资金下拨上缴形成的“拨付所属资169、金”、“上级拨入资金”,在会计期末应予以抵消。经抵消后,施工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无“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项目。1501 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某个项目要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予以确认,首先应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其次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和安全设备等资产,它的使用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是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170、济利益,或者将减少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对于这类设备,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这类资产所确认的价值与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和不能超过这两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总额。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二、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由交通集团统一制定。施工企业应将交通集团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171、查阅。交通集团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施工企业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集团的统一规定,则需要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并报交通集团批准。三、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172、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3)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即应认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其中,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的处理,173、按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参见本办法“长期借款”科目的有关规定)。(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施工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参见本办法“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八、租赁” )174、;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折现率。(五)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六)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七)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175、)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八)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施工企业为取得176、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施工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费用。通常情况下,一次性的后续支出超过该固定资产原值的20%(含20%)即视为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177、产价值,否则即视为修理支出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四、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如下:(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施工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178、,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施工企业,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施工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施工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本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179、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七)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新的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施工企业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以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所发生的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180、在建工程”科目。(八)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181、回金额。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182、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五、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一)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二)捐赠转出-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183、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三)施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出的固定资产,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五)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仍然通过“固定资产184、清理”科目核算,清理所发生的净损失冲减资本公积。施工企业应按调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调出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185、(七)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六、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固定资产”项目填列。1502 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二、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186、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由交通集团统一制定。交通集团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企业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三、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核算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187、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施工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参照交通集团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中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参照交通集团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中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对尚可使用年限作出合理预计,再按照规188、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五、施工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189、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六、施工企业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工程施工”、 “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七、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八、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累计折旧”项目填列。1503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属于修理支出还是改良支出的判断标准与自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相190、同),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计提折旧时,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经营租赁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折余价值。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填列。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91、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192、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算可收回金额时,一般以该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相关费用(人工工资、物料消耗等)后的净额作为其持续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折现率取本企业可从银行取得的与该资产剩余使用年限相同期限的贷款利率。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三、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193、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194、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四、施工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195、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填列;1506临时设施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196、科目转入本科目。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五197、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填列。1507临时设施摊销一、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临时设施的摊销应采用分期摊销法,即按照临时设施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其计算公式如下:临时设施月摊销额=临时设施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期限(月)计提临时设施的摊销额时,其预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工程的施工期限,即临时设施的摊销期限应按照其耐用期限与工程的施工期限孰短确198、定。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五、本科目为临时设施的备抵科目,“临时设施”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减本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填列。1601 工程物资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199、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施工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专用材料; (二)专用设备; (三)预付大型设备款; (四)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三、施工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按实际成本和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施工企业为购置大型设备而预付款时,借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200、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设备并补付设备价款时,按设备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专用设备),按预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预付大型设备款),按补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专用材料等);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工程完工,将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交付生产使用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本科目(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五、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施工企业存货的,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转入存货的剩余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工程201、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对外出售的,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六、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专用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为生产准备但尚未交付的工具及器具的实际成本等。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工程物资”项目填列。1603 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施工企业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202、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工程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在工程项目下设“预付工程款”三级科目和基建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应设的及企业认为需要的其他科目(如待摊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交付使用资产等),按具体施工单位设四级明细科目。三、本科目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施工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XX工程预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拨付给承包施工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应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XX工程预付工程款203、),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将需要安装设备交付承包施工企业进行安装时,应按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XX工程设备投资),贷记“工程物资”科目;与承包施工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结算金额,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本科目(XX工程预付工程款);如果需要补付工程款,还要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施工企业自营的基建工程,领用工程用材料物资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基建工程领用本施工企业原材料的,应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204、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应交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施工企业,还应当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基建工程领用本施工企业的商品产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按应交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主要材料,还应当分摊成本差异。基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贷记“应付工资”科目。施工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应按月根据实际205、成本,借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贷记“辅助生产”等科目。 (三)基建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本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基建工程应负担的税金,借记本科目(其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XX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工程物资在建设期间发206、生的盘亏、报废及毁损,其处置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收益,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四)基建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清理,已领出的剩余材料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五)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施工企业应当计算各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四、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专门登记基建项目发生的构成项目概算内容但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其他支出,包括按照建设项目概算内容购置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现成房屋、无形资产以及发生的递延费用等。施工企业在发生上述支出时,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07、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但同时应在“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填列。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二)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208、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施工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三、施工企业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五、本科目为在建工程的备抵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本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填列。1701 固定资产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209、资产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210、“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以固定资产换入其他资产的,也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211、收入减去清理费用)。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填列,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固定资产清理”项目以“-”号填列。1702临时设施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212、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二、 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五、“临时设施”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之和减本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填列。1801 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213、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某个项目要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首先应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其次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214、企业时,企业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稳健的估计。施工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施工企业的无形资产。二、施工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215、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六)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216、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七)施工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三、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217、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本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四)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施工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218、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施工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本核算办法规定进行摊销;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土地使用权价值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未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的企业,不作调整,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六)施工企业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非货币性交易 。(七)施工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219、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八)施工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220、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二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一般定为10年。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自取得当月起开始摊销,该项土地开发时再按其开始开发时的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并停止摊销,在建工程完工后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并计提折旧。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剩余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221、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五、施工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六、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222、,进行明细核算。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已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无形资产”项目填列。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应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二、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三、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223、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施工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施工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五、期末,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224、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当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而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七、本科目为无形资产的备抵科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本科目后的净额,在会计报表期末“无形资产”项目填列。1815 未确认融225、资费用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如果企业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入账,则不使用本科目。二、施工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如果其价值超过施工企业资产总值的30%,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226、反映施工企业未实现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应付款”项目以“-”号填列。19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施工企业已经交纳的税金、无法与未来收益相配比的其他各项支出,不能在本科目核算。二、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或摊销完毕为止。租入固定资产如果发生改良支出(属227、于修理支出还是改良支出的判断标准与自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相同),应单设“1503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不在本科目核算。三、施工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发生时计入本科目,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企业已经办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的相关手续,可以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当日。四、施工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228、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减去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填列,1年内(含1年)摊销的数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待摊费用”项目填列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29、(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三、盘盈的各种材料、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 “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原材料”、 “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主要材料,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四、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230、,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五、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自“物资采购”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将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231、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六、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清产核资,财产清查结果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查批准后,企业应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财务政策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七、施工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施工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232、初数。七、本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二)负债类科目2101 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参见特殊交易和事项说明债务重组。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233、“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短期借款”项目填列。2111 应付票据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一)施工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物资采购”、 “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234、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施工企业开出的商业汇票,如为带息票据,应于期末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按票据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未计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应付票据到期,如施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到期不能支付的带息应付票据,转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时不再计提利息。三、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235、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票据”项目填列。2121 应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以及因分包工程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二、施工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施工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工程施236、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根据经审核的分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和发票账单结算应付的已完工程价款,借记“工程施工”,贷记本科目。按合同规定以预付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抵减应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施工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三、施工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四、施工企业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237、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五、本科目应分别按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账款”项目填列,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付账款”项目填列。2123 工程结算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并取得业主代表签字确认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并同时按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金额,向业主开具建筑施工业发票。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238、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五、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的备抵科目,“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即工程施工)与“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即工程结算)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相抵后的差额反映。如果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大于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其差额反映在建合同工程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结算的款项,这部分款项是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收取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如果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大于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其差额反映239、在建合同工程尚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款项,这部分款项是施工企业超过完工进度多结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在预收账款中列示。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2131 预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收发包单位的款项,包括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二、施工企业按规定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的材料,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材料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结算已完工程价款240、时,从应收工程款中扣还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施工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应交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三、本科目应分别按发包单位和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向发包单位和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应由发包单位和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五、本241、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收账款”项目填列,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收账款”项目填列。2151 应付工资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施工企业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三、财务会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242、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施工企业按规定将应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专户存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一)施工、管理部门的人员(包括炊事人员、工会人员)工资,借记“工程施工”、 “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应由243、在建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应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人员工资,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六、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施工企业本月实发工资是按上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实发工资与按本月考勤记录计算的应付工资的差额,即为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如果施工企业实发工资与应付工资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本月实发工资作为应付工资进行分配,这样本科目期末即无余额。如果不是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工资结余。七、本科244、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工资”项目填列。2153 应付福利费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福利费。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在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向职工发放的各种名义的过节补助和应由“法定公益金”支付的职工福利设施支出。二、提取福利费时,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245、险费,从本科目列支;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本科目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三、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246、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即,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企业按照确定的分配方案,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247、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照规定支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福利费(含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结余。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福利费”项目填列。2155 应付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期付息、到期偿还本金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股东贷款所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偿还本息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股东贷款所计提的利息在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企业按期计提的按期付息、到期偿还本金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股东贷款的利息,应分别计入有关科目:属于筹248、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发生的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息。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利息”项目填列。2161 应付股利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249、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下同),应按如下方式予以处理:(一)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二)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即,当年度利润分配的股利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在下一会计年度才根据规定进行账务核算。三、在下一会计年度,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批准通过的股利250、或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付股利”项目填列。2171 应交税金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施工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应交增值税1.施工企业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其专251、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2.销售材料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应交营业税1、施工企业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并取得业主代表签字确认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并同时按办理工程价款结算252、的金额作为应交营业税的营业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预提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应交消费税由于实施本办法的企业很少发生涉及消费税的经济业务,本办法不对此作出规定。如果企业确实发生此类业务,应按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处理。(四)应交资源税1.销售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工程施工253、”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4.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应交所得税1.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其中的永久性差异部分只需要在发生的当期注意纳税调整,但时间性差异部分是在将来可以转回的(例如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254、收益等),各企业应注意建立备查登记,按税法记录上述存在时间性差异的会计事项,以便能在发生转回时的纳税申报中及时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目前需要注意进行备查登记的主要有以下事项(各企业应随时掌握税法的最新变化,调整相关的备查记录):(1)企业提取和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减值准备当期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55、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当期利润总额时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不包括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和非商品、劳务而应收取的款项),企业计提的其他任何准备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i)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税法规定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时间256、性差异。在计算当期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计提当期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ii)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差异的处理: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应当按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257、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或尚可使用年限(含预计净残值等的变更,下同)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折旧额或摊销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i)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重新确定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与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的差额,应当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减去或加上后,计算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ii)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按照258、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恢复的处理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因资产价值恢复而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价值恢复而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在价值恢复时,因价值恢复而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恢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i)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因价值恢复产259、生的纳税调整金额为价值恢复当期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金额。(ii)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因资产价值恢复而转回计入损益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因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而调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按会计制度规定按尚可使用寿命或尚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的折旧额和摊销额,与按照税法规定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的折旧额和摊销额之间的差额,其纳税调整及相关会计处理应比照上述有关提取减值准备后的资产260、折旧、摊销的方法处理。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的处理:企业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计算公式如下:处置资产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处置收入按会计规定确定的资产成本(或原价)按会计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处置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按会计规定计入损益的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转回的准备部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处置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处置收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261、资产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按税法规定可扣除的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i)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因上述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在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时计入利润总额的损益,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因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处置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处置资产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ii)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确定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因处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如处置的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还应262、加上(或减去)处置当期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等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与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等的差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调整事项,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应按上述规定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如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将与资产减值准备有关的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年度应交所得税,相263、关的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办理。关于企业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应确认为财产损失。对于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就变价收入、责任和保险赔偿的核算是一致的,其主要差别在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资产账面价值、折旧额或摊销额的差异(含因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由于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及因此而产生的折旧或摊销额的差异),以及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此项损失计入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时264、间不同,导致在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当期计入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不同。(i)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价值,与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的资产价值的差额应进行纳税调整。其纳税调整金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因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资产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的资产变价净收入责任和保险赔偿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失的资产价值(ii)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企业在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时,应在当期利润总265、额的基础上加上按上述公式计算的纳税调整金额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企业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企业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主要差异在于:(i)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不同。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266、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相关税费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ii)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不同。企业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时,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并按一定的期间摊销计入损益。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267、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入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不论长期股权投资支出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投资企业的费用或收益。即,税法规定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在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分期摊销,抵减投资收益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268、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被投资企业由于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相应增加本企业的资本公积,不确认损益。按照税法规定,对于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不增加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于投资企业享有的被投资企业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存在差异。对于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税法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确定的处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异,应按下文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纳税调整规定执行。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i)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产生的纳税调269、整金额对于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分期摊销抵减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差异,应作为时间性差异,企业应视所采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确定。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摊销期间,应在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对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摊销时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作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调整金额为当期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金额。(ii)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的纳税调整金额企业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当期,应按270、以下规定确定纳税调整金额: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置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净收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置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净收入按会计规定确定的处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纳税调整金额按税法规定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置损益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置损益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及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i)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计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在持有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对于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进行的摊销,应按上述规定在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算271、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当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的摊销金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当朗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ii)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当期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处置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期,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确定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3)企业因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及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272、准则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应当将其作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在会计核算时,应在确认负债的同时,确认当期损失。按照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作为时间性差异;按照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和按税法规定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作为永久性差异。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损失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按照273、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企业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算的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各项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当期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金额后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回时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其后因原产生损失的各种因素消除等而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计入274、转回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因计提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的损失金额,如果在前期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原计提的损失允许企业在转回当期进行纳税调整,即转回原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转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当期因转回预计负债而计入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损失时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其后实际发生损失的,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应将实际发生的损失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275、不足冲减的部分或已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损失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所实际发生的损失,应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应按照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实际发生的损失,加上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不足以冲减实际发生的损失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部分转回计入当期损益的,比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理。(六)应交土地增值税1.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276、“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施工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八)应交房产税(九)应交土地使用税(十)应交车船使用税1.施工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277、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十一)应交个人所得税1.施工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施工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施工企业收到先征后返的营业税等,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278、”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施工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多交的税金。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交税金”项目填列,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应交税金”项目以“-”号填列。2176 其他应交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堤围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二、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279、“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交款”项目填列,期末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交款”项目以“-”号填列。2181 其他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具体包括:(一)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二)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三)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分包商投标押金等)280、;(四)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五)其他应付、暂收款项。二、企业向集团结算中心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以及应付利息在本科目核算。三、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付款”项目填列,借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填列。2191 预提费用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281、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税金等。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发生时直接进入成本费用,不得预提处理。二、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工程施工”、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当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或设置辅助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提费用”项目填列,借方282、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待摊费用”项目填列。2201 待转资产价值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待转的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二、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包括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的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因接受捐赠资产另外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283、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包括根据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不含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三、年度终了,如果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或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284、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包括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尚在税法规定允许抵扣期间内的亏损,下同)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285、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待转资产的价值。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填列。2211 预计负债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工程质量保证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1、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负债,如果符合有关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担保涉及诉讼的286、情况下,如果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含诉讼费,下同);如果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法院尚未判决,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287、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1)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实际损失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20%时,一律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有证据证明,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并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并且差额超过实际损失额的20%),应当视为滥用会计估计,288、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2、企业将商业承兑票据贴现后,如果在票据到期前发现承兑人出现破产、死亡、撤销、终止经营,票据到期无法兑现的可能性超过了50%,则应合理估计可能的损失金额,计提预计负债,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3、企业发生除担保外的其他诉讼时,可参照担保诉讼的有关规定预计可能的损失并计提预计负债。4、施工企业如果在工程完工后,还要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等工程质量保证,则应根据经验预计工程289、质量保证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并在按完工百分比法(或其他方法)确认合同收入时按比例预计工程质保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本科目(工程质量保证费用XX工程)。保质期满,如果该项目尚有余额,应转入当期成本。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标准,合理地计提各项很可能发生的负债。二、施工企业按规定的预计项目和预计金额确认的预计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偿付的负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应按预计负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已预计尚未支付的债务。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预计负债”项目填290、列。2215 递延收益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到的但根据合同或协议等应在以后期间递延确认收入的款项。本科目按具体的递延损益项目设置明细科目。二、企业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当期应确认的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收到款项与当期实现收入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在以后期间按该期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发生售后租回等业务,所产生的损益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递延时,属于损失的计入本科目借方,属于收益的计入本科目贷方。以后期间按规定将递延的损益摊销结转利润时,属于收益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属于损失的贷记本科目,借记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291、,反映企业已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递延确认收入的数额。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会计报表期末“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填列。2301 长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向集团结算中心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在本科目核算。对于按期付息、到期偿还本金的长期借款按期计提的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施工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按照债务重组的处理原则处理。四、施工企业将长期借款划转出去,或者无需偿还的长292、期借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五、施工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承担带息债务应计的利息等。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本核算办法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这种款项应有明确的用途,即为购置或建造某项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具有表明该用途的借款合293、同。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处理:1.施工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将发生金额较大(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发生金额较小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因银行借款而发生的手续费,按上述同一原则处理。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除发行费用和银行借款手续费以外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大的(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294、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辅助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对于金额较小的辅助费用,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二)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的处理1.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施工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应当开始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1)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2.施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295、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权数。资本化率的确定原则为:施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施296、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在计算资本化率时,如果施工企业发行债券发生债券折价或溢价的,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其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或-)折价(或溢价)摊销额)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3.施工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其每一会计期间所产生的汇兑差额(指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4.施工企业发行债券,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5.施工企业每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