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7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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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514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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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则5第一部分 总承包责任概述5第二章 现场施工管理程序6项目建设各参建主体单位关系图6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01.1对总承包单位的资质核查:101.2施工场地移交111.3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13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131.5工程开工:15二、现场施工管理联络程序162.2 工地指令172.3 工作联系单172.4 会议纪要17第三章 质量管理183.1质量目标,满足设计、工程规范和建设施工合同的要求。1832、.4 设计变更的处理:183.6 工程质量管理193.6.2 技术交底193.6.3 施工工序报验193.6.4 乙供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203.7 实测实量213.8 工程计量223.9 工程验收223.10 成品、半成品保护:23第四章 工程进度管理234.1 计划编制244.2 计划执行与检查254.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254.4工期延期的处理:254.5停工、复工的规定:27第五章 现场规则285.1 保安计划285.1.1 总承包单位应在现场落实下列措施:285.2 作业许可令的申请285.3 施工区域的维护295.4 现场进出入的控制295.4.5 保安人员有义务检查出3、入现场的车辆。295.5 工地现场的来访者305.6 污染控制305.6.2 总承包单位应在其自己的场地内注意以下各点:305.7 周报305.8 影像记录305.9 现场平面布置315.10 秩序维护31第六章 总承包单位配合工作316.1 现场配合工作316.2 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工作326.2.2 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电信、电视、宽带网等)336.2.3 电梯安装工程:336.2.4 消防工程:346.2.5 永久供电工程:346.2.6 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346.2.10 幕墙工程:356.2.11 大型钢结构工程:356.2.12 供水工程:35第七章 安全管理367.2总承包4、单位安全组成367.2.2 安全作业条件:367.2.3 工具以及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377.2.4 材料的安全操作及存储:377.2.6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规定:377.3 现场安全管理377.3.1 安全会议377.3.2 事故报告及事故调查387.3.3 急救387.3.4 安全制度38第八章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398.1工程量的审核及工程款支付:398.2工程量变更签证与支付的处理:408.3工程结算:42第九章 合同管理439.3工程保修:44第十章 项目验收及收尾程序4410.1 简介4410.2基础、主体结构验收4410.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4510.4 住宅分户验收4510.5 5、项目初步验收4510.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510.7 建设项目各专项验收4610.8 项目文件移交4610.9 项目交房46第十一章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标准表格47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49第一章 总 则49第二章 质量管理及处罚49第十条 总承包单位质量保证措施51第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质量保证处罚细则52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53第十三条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53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54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及处罚54第十七条 计划的检查与落实55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处罚55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57第二十四条 文明施工57第五章 工程6、费用管理及处罚58第六章 试验检测管理及处罚58第七章 物资材料管理及处罚59第八章 工程款使用管理及处罚59第九章 文件的归档管理及处罚60第十章 处罚金的缴纳要求60第四十二条 处罚金的使用:全部上缴项目公司用于工程建设。61第三部分 附则与表格6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批表65专项方案报批表66第一章 总则 确保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建工集团“五位一体”项目综合管理办法执行。 确保建设单位及时了解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 促进总承包与各分包商间的协调工作。 促进建设单位与总包及分包商之间的信息传递。 确保项目进度。 确保现场施工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 确保现场工作达到所要求的质量水平。 确保7、现场安全措施被落实。 发现隐患并有效解决现场相关问题。 在项目完成阶段组织与促进各项收尾工作。第一部分 总承包责任概述第二章 现场施工管理程序图表一:项目建设各参建主体单位关系图 合同关系建设单位 委 被委托 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合 信息通报同关 系 监理 被监理分包单位1分包单位2总承包单位 合同关系 分包单位3 分包单位4n图表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总承包单位 落实整改措施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实体检验自控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实体质量自控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资料自控自检合格总承包单位与相关单位对接不合格监理(建设)单位审查返工整改合格监理(建设)单位签8、署意见进行下一道工序图表三:三方工作流程序号文件名称份数工作流程备注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记录)5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会议开完后一周内报送2验收会议5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验收会议完后一周内整理完毕3监理例会4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发各单位时发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会完后两天内整理完毕4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4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9、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开工前10天报送5项目总体进度计划3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开工前10天报送6对建设单位往来函件2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经办人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存档7监理月报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各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存档每月25日报送8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9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设计院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提出设计院建10、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院或设计部提出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设计院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师提出9工程量收方签证单6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总承包单位原始收方签证单完工确认后一周内10甲供材料需求计划表6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合约部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提前一月报送11乙供材料核价单6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合约部公司建设单11、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提前一月报送12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6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资料员工程管理部公司每月25日报送13工程款支付申请6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造价合约部公司14施工周报3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周例会上报15施工月报3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每月25日报送16工程竣工资料2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项12、目部档案室报验档案验收后一周内报送17工程通知单3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资料员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注:各子公司、项目部的流程具体时间,按情况自行调整。)一、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1对总承包单位的资质核查:总承包单位进场5天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等复印件送项目监理机构复核、审查,有建设单位审定需求的应在监理机构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审定。总承包单位进场5日内应将项目经理、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同时,在此期间,监理单位也应将项目监理部人员组成、职称、职务13、联系方式等报建设单位审核并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使用专业分包单位、队伍时,必须编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措施。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5天内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以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等,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总承包单位方可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准予其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在回复中要明确需更换人员、需修改内容的部分,总承包单位必须在收到回复后3天内按要求更改组织合格,以书面方式另报。项目监理组对经审核不符合相应资质的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其人员、设备进场。总承包单位必须14、按照建工集团五位一体管理模式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项目地块(标段)设置项目部,并逐个地块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专职材料员、试验员、资料员、预算员等。1.2施工场地移交场地移交: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和场地的实际情况,向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场地。所移交的场地应标明其四周界线及环境(如地下管线等),并在实地指认其界线标识。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场地内地下管线及周边建筑物进行保护;施工过程中如因总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管线或周边建筑物损坏,总承包单位负责。场地移交,还应包括场地标高的移15、交。场地交给总承包单位后,总承包单位应在3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场地布设方格网、测量场地地貌,并将测量成果绘制成图,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总承包单位的测量过程中,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应在测绘现场实施监督检查,以确保测量成果的真实性。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测量成果审查无疑意后,给予签字确认。“三通”的移交:1.2.2.1 材料进场道路的移交:总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自己场地内的施工道路,满足文明施工要求。1.2.2.2 水通、电通的移交:施工用水管线,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的给排水管网的接口位置;施工用电的电源应能满足施工机具用电负荷的需要。1.2.2.3 测量基点、基线和水准点的移交:建16、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将测量用的基点、基线和水准点的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总承包单位移交,基点应含有坐标及高程的相关数据,水准点宜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水准点高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须完成在对其引测和复核并形成复核成果提交监理(建设)单位确认。上述所列场地移交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移交,并做好收发文登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都应在收发文登记文件资料上签字确认。1.3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建设单位发放图纸前应验证图纸内容符合合同规定,版本有效、文件完整配套、标识齐全(图纸名称、印章、各级签字),验证中发现图纸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更改。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施工17、。 根据省房集团要求,总承包单位组织相应承包单位配合省房策划设计部对初步设计、施工图出图前进行内审工作;图纸统一由总承包单位领取及发放。如在合同外需增加图纸份数,则由总承包单位以联系单的方式,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后与设计单位洽商,统一由总承包单位收发,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收到图纸后,应抓紧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并汇总审查意见,于收到图纸后10天内及时向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提交书面图纸疑问,以便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及时确定图纸会审时间,一般应在收全书面的图纸疑问后一周内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总承包单位在会审之后3天内,负责对会审记录加以整理,并形成会审纪要(初18、稿),之后,总承包单位负责将会审纪要(初稿)分送给参加会审的参建各方审阅,对纪要(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后,总承包单位汇同监理单位将各方修改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经参加图纸会审的参建各方会签、盖章后生效。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工程特点和场地环境条件,编制能指导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该组织设计,经总承包单位完善自审签章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自收到此件后,应在10日内对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部在回复中要明确需修改19、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内容的部分,总承包单位必须在收到回复后3天内按要求完善、更改,以书面方式另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已签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批复意见,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涉及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临水临电方案及相关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如基础20、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施工方案或质量管理措施中除应明确一些特殊部位的细部处理要求及质量控制方法外,还应有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及处罚规定,并对班组进行详细交底。由专业单位承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注明审批者),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1.4.5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审,且属于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范围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为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等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目标的全面实现,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保证体系的人员到岗和运行情况、质量保证措施21、工期保证措施问题和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的有关问题,用监理通知单的方式通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用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监理单位。1.5工程开工:1.5.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在已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土地使用许可证之后,按照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并向有关辖权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委托手续。1.5.2总承包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已完成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三通一平、现场临时设施、建筑物定位放线、材料、设备、劳动力已进场,且能满足工程连续22、施工要求和生活需要等),由总承包单位提交开工报告,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以确定开工时间。监理单位对表列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并由总监签署检查结论。1.5.3总承包单位提供开工报告和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附填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施工用表)后,监理单位要审核该工程所具备的开工条件,并与建设单位磋商开工与否和开工时间,监理单位在收到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次日,批复总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审表或工程暂缓开工的书面通知。当具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承包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23、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4项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下达工程开工令。1.5.4收到施工总平面布置图8天内,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并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核,经审核书面回复同意后,总承包单位方准按审核同意做现场布置。(因特殊情况,建设单位通知提前入场的单位,并不具备办理本事项的图纸时,总承包单位可提前进场,手续办理可在接到施工图后作补办)1.5.5开工报告或工程开工报审表未审批前,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开工。二、现场施工管理联络程序2.1 总包单位应建立本项目详细单位名录手册和现场与分包商联系及文件传递程序。本项目所有相关单位须按照以下联络程序执行。2.1.1 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来往24、文件:所有与建设单位的来往文件,直接发予建设单位项目部,并抄送项目监理部。2.1.2 分包商与分包商及供应商的来往文件,抄送总承包单位,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如来往文件中须要第三方回应,文件的结尾应具体注明: “ 按本文内容,我司特此请求 (第三方的名称) 对(文中有关事宜)执行或采取相应措施。”2.2 工地指令 工地指令一般用以通知总承包单位关于现场缺陷整改和注意事项等。工地指令应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签发。2.3 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可由各单位发出以便促进现场工作的进展,通常有以下几方面内容:a) 对现场的工作及产生的问题提供有关资料和解决方法等。b) 有关质量控制方面要求相关单位遵守25、工程规范和详图等。c) 有关说明制度与法规要求的通知等。d) 工作联系单不涉及有关费用与工期的影响,也不能改变工程规范与施工详图。2.4 会议纪要 所有会议都应做好记录。标准会议纪要的格式包括内容、负责人、处理情况和完成日期栏目,每一项会议议题都应明确这些栏目内容。会议中需要正式确认的工作应通过工作联系单来确定。第三章 质量管理3.1质量目标,满足设计、工程规范和建设施工合同的要求。3.2 质量保证与控制质量保证体系由项目部、监理和项目设计联合完成,并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工程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与材料审批等 3.4 设计变更的处理:设计单位要求的变更:由于设计的不完善、漏项或是设计原因提26、出的修改,应由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提出有效的书面设计变更文件,并由建设单位转发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由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总承包单位须于事前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变更,申请报告中应写明要求变更的理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在接到变更申请后3天内,应给予书面答复。变更实施前须取得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方可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事前提出有效的书面通知,在设计单位确认后,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变更价款的确定按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条款)执行。3.4.5 设计变更文件实施前应确保其时效性、有效性。当变更内容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报有关部门审定。3.6 27、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必须按相关规定配置专职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并按专业配置齐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3.6.2 技术交底3.6.2.1 应建立技术交底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进行交底,工长对班组长进行交底,作业班组长对工人进行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技术交底的相关表格及记录应以清单形式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复查。 实施样板工程制,样板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以下分项工程应分部位按样板制施工:防水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涂料工程、铺贴工程、分户门安装、吊顶施工、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二次装修工程中涉及装饰效果的分项工程等。3.6.3 施工工序报28、验3.6.3.1 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序报验制度,未经监理单位批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且有书面文件;因施工质量未达标、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并返工至合格。3.6.3.2 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在进行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时必须填写工序交接表,如:混凝土浇筑会签表、二次结构(砌砖、粉水)交接表、防水施工前后工作面交接表、精装修工作面前后交接表等,并作为每月进度款附件。总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含隐蔽验收)报验申请时应按要求附相关测试、试验和自检等资料。总承包单位未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出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时,项目部、监理单位有权责令整改,责29、令整改可采用口头和书面的方式。总承包单位接到整改指令后应及时回复,并在要求的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3.6.4 乙供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3.6.4.1 乙供材料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如合同未约定品牌的,总承包单位应在采购前选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报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考察选定。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采购除合同约定外品牌的材料(设备)。3.6.4.2 总承包单位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需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材料(设备)验收申请应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3.6.4.3 项目监理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建设单位项目部、总承包单位等单位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30、验收合格后签署相关报验文件。一般材料(设备)应在进场时提出验收申请,大型材料(设备)应在进场前二天提出验收申请。3.6.4.5 材料(设备)未进行验收或未通过验收合格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于本工程,不合格材料(设备)按要求限期清运出场。3.6.4.6 因乙供料不合格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分包商承担。因甲供料不合格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建设单位承担。3.6.4.7 甲供进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供应商等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验收文件后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不合格材料(设备)由供应商在要求的时限内清退出场。3.6.4.8 根据国家、31、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总承包单位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3.6.4.9 总承包单位委派的材料签收人、资料签收人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7 实测实量3.7.1 总承包单位应承担其合同范围内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实测实量工作。3.7.2 编制项目实测实量的检查实施细则,并制定与之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整改措施。3.7.3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需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实施实测实量工作,并落实第一责任人。3.7.4 对承建项目各施工阶段实施100%的实测实量,分栋号、分户建立测量档案,并及时将测量结果32、整改记录上报监理单位。3.7.5 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实测实量工作的相关管理工作。3.8 工程计量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不允许计量。3.9 工程验收3.9.1 中间工程验收(中间工程是指工序完工后,后续工作需由另一总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如配套工程)。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工作面移交验收,建设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接收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四方签署中间工程验收移交单,如验收不合格则限期整改。移交后需要总承包单位配合的仍要进行相应配合。3.9.2 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项目监理单位在接到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33、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签署相关质量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应限期进行整改。3.9.3 对于项目交付相关的消防验收、水电验收等,总承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为验收提供便利,如派人参加、提供会议室等。 工程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报验时必须附相关资料,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有权拒绝验收。3.10 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成品保护制度及措施,编制成品保护专项方案,分区划片,定人定岗。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和损坏,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从而达到提高整个工程质量的目的。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工序移交管理办法。对成品破坏后的恢复:修复由成品所属单位负责实施,产生34、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支付,无法核实责任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处理。第四章 工程进度管理4.1 计划编制4.1.1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4.1.2 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承包单位应在承包合同要求时间内(若合同中未规定编制时间则在进场后一周之内)根据本管理细则进度总控计划编制详尽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4.1.3 阶段(形象)性施工进度计划 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后一周内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阶段(形象)性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分工程开工、正负零、主体七层、主体封顶、外架拆除、室外工程、竣工验收35、交房时间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 4.1.4 月进度施工计划总承包单位必须在每月26日之前根据经批准的阶段(形象)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4.1.5 周工作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经批准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或阶段形象计划)及工程进展中的实际情况编制周工作计划。4.1.6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含工作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关键节点(关键工作)、需投入的人力及物质(材料设备)数量等内容,月进度计划和周工作计划还应包含责任人和计划完成工程量等内容。4.1.7 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审批的进度计划,若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4.2 计划执行与检查4.36、2.1 监理单位为计划的检查责任单位,总承包单位为计划的执行单位。4.2.2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及纠偏的制度,根据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跟踪检查,分析滞后或提前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进度处于可控状态。4.2.3 周工作计划在每周工程例会上进行检查,总承包单位应口头陈述计划提前或滞后的原因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4.2.4 因未按分段工期或指令性工期完成,经检查发现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严重滞后的将进行处罚;未按集团公司要求工期完成的,按集团公司规定处罚。4.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总承包单位须对每周的实际进度与周计划做出比较分析,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37、,总承包单位须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每周例会前上报完成进度的统计,标明本周完成的工作量。在每月最后一次监理例会上,总承包单位应对当月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分析,如有滞后现象,总承包单位须对原因及所要采取的措施做出书面报告,并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报告送至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4.4工期延期的处理:由于总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致使总工期延误,按工程施工合同(或本程序所包含的细则)中有关条款约定进行处理。由于监理单位原因有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单位应事前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如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已成事实,按监理合同约定办理。若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如工程开工前属建设方办理的有关手续38、及准备工作,施工图纸的提交、相关资料的提供等工作未按事前约定的内容期限完成和提供,总承包单位应于到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总承包单位,如已造成过去延误,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处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工期延误时,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处理。当发生上述、所述情况或是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可办理工程延期的情况时,总承包单位应于事件发生、延期天数可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说明事由、依据并提供证明文件,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于收到申请表的7天内,以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的方式提出批复意见,并将意见送交建39、设单位审查,同时建设单位也应于收到监理单位批复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将意见返回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将意见转发总承包单位,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将批复意见分别返回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当出现意见分歧时,三方应另行安排时间对分歧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意见作为最终的签认确定。4.5停工、复工的规定:停工报告:根据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有否决权,监理单位有权针对发生问题的部位或范围下达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指令应有总监签字),如有异议应在3天内提出申诉。4.5.2 发生质量事故,需停工处理时,监理单位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前,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40、。特殊情况下可先下停工令,工程暂停令,但在停工令下达后24小时内,须报建设单位认可。复工报告:当所述工程暂停的因素已经消除,总承包单位可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要求复工的报告,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下达复工指令。第五章 现场规则5.1 保安计划5.1.1 总承包单位应在现场落实下列措施:a) 现场所有出入口均应设置保安人员或专人看管b) 对其在现场的工人、工具、材料以及设备的保安负责;c) 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允许在现场拍照和摄像(施工方进度记录除外);d) 工具及设备在进入和离开现场大门时有义务接受检查。5.2 作业许可令的申请随着各项工作的展开以及风险的增加,在某41、些单项任务正式开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需按相应指定程序向监理单位申请作业许可令。其中包括沉桩、开挖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压配电箱作业、机械设施服务、热加工作业、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在指定地区作业、临时停工等。作为上述作业许可申请的一部分,总承包单位应提交所要进行的工作清单、作业地点、使用工具、所有与工作相关潜在的危险以及所采取的保护措施。5.3 施工区域的维护 总承包单位应在其要求的工作区域内施工并且对工作区域进行维护,所有临时施工的道路应能够承受车辆的运行并且达到保护地下设施的作用,对道路流水石、路沿石造成损坏的应进行更换。所有的临时道路应该在完工前清除,除非建设单位特别要求保留的临时道路。 42、总承包单位应该对其施工、存储、停车以及加工区域提供适当的临时排水措施,对地下管沟造成堵塞的应进行清掏,保持管道畅通。对检查井盖造成损坏的应进行更换;临时排水设施应该在完工前清除,除非建设单位特别要求保留的临时排水设施。5.4 现场进出入的控制5.4.1 总承包单位安装门禁系统及车辆道闸系统,并确保其可靠使用。5.4.2 在现场的任何时候,总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商)的操作工人应佩带标有公司名称、姓名、工作区域以及有效期的现场工作证。5.4.3 只有经过现场安全培训和其他有关的培训后方能获得工作证。5.4.4 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使用指定的现场人员和车辆出入口。5.4.5 保安人员有义务检查出入现场的43、车辆。5.5 工地现场的来访者 除了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的人员以外,总承包单位应向所有工地现场的来访者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指导,确保他们的安全,包括向他们提供任何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现场来访人员都需在工地门卫处登记。5.6 污染控制5.6.1 总承包单位根据当地政府及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控制尘土污染和噪音污染,如需要应办理相应的手续;5.6.2 总承包单位应在其自己的场地内注意以下各点:a) 禁止排放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害气体和烟雾。b) 防止废弃材料(油漆、化学品、溶剂、油等)而造成环境污染。c)防止土质污染。d)防止通过污水造成场内和场外环境污染。e)现场不允许使用会产生有害液体/气体的机44、械设施或设备,如必需使用,则应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f)化学物品、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地点,并考虑相应的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5.7 周报 施工周报作为现场动态管理的支撑资料,必须确保总承包单位提交的连续性,在每周监理列会提交,周报首先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建设单位通过抽检确保其准确性。5.8 影像记录影像记录分为安全记录影像,质量记录影像和进度记录影像三部分。5.9 现场平面布置 总承包单位每6个月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的平面布置图。现场平面布置图作为施工组织设计或阶段性施工方案的一部分提交给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和批准。5.10 秩序维护5.45、10.1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协调好作业班组以及工人之间内部关系,避免现场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上访或以威胁自杀等类似事件,工人上月工资签领单应作为本月请款附件。5.10.2总承包单位对班组、班组对工人均不得以罚代管,总承包单位在接收到罚款单后,不得指使工人围攻建设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工作人员。第六章 总承包单位配合工作6.1 现场配合工作6.1.1 由总承包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一名以上企业法人单位的副总经理驻现场,带领项目部,责任到人,做到管理无空缺,确保工程目标顺利实现。6.1.2 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部有权要求进行更换,总承包单位必须保证在建设单位规定时限内进行更换,所更换46、的人员应得到认同。6.1.3 总承包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通讯通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6.1.4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身兼两个及以上项目之职。6.1.5 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需装修、使用部分工程作为售楼示范样板,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合在要求的日期前完成示范样板工程,并完成与售楼有关的安全通道、防护栏、道路及其它配套零星工程等。6.1.8 销售环境形象维护,总承包单位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销售景观卫生不受影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在销售景观附近不得出现脏乱差、车辆及物品随意摆放的现象。47、6.1.9 当政府职能部门到项目现场检查工作时,总承包单位应无条件积极配合。6.2 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工作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与需要,总分包商还须分别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商提供以下具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业分包):燃气工程:a) 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箱边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b) 墙体预留洞口。c) 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d) 负责接地保护总接线点的预留。e) 燃气穿墙套管预埋时提供施工配合,并负责套管外壁与结构间的封堵。6.2.2 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电信、电视、宽带网等)a) 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b) 负责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48、收口收边工作。c) 洞口预留。d) 弱电部分管井的封堵(须专业封堵除外)。6.2.3 电梯安装工程:a)井道内垃圾清理及交接,架体搭设;b)电梯安装前,电梯机房满足安装要求;c)缓冲机座砼的浇筑(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定额计取);d)电梯井道防水措施(防止施工用水进入井道);e)电梯门框边封堵、塞框及按常规方式的收边收口;f)在电梯安装前将施工电源接至电梯电箱进线端;g)永久供电线路及末端配电设施在电梯调试前施工完毕;h)按照电梯厂家及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图纸配合结构及建筑预留所需的孔洞及在安装后将其回填;i)提供电梯安装所需的水泥砂浆;j)电梯标高线、初始线施工并确认给电梯安装单位。6.2.4 消防49、工程:a)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洞口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b)预留洞口(按施工图预留);c)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d)负责防雷接地总接线点的预留e)穿墙套管预埋时提供施工配合,并负责套管外壁与结构间的封堵(须专业封堵除外)。6.2.5 永久供电工程:a)负责线路和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b)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c)配合调试。6.2.6 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a)提供防雷接地总接线点;b) 机房内承包人设置环保设施需增加的砖墙砌筑等建筑工程施工。6.2.7 智能化系统工程:提供防雷接地接线点,负责收边收口工作。6.2.850、 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工程:配合对停车设备安装中的所有收边、设备底坑的排水、水泥沙浆的回填及粉水等工作。6.2.9 门窗工程:提供门窗专业工程安装所需的塞隐蔽缝、固定等所需的水泥、砂等,按规范提供防雷接地的预埋点及负责铝合金防雷环与主体防雷体系的连接,负责框边收口收边工作。6.2.10 幕墙工程: a)埋好预埋件;b)负责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c)配合对现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d)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6.2.11 大型钢结构工程:a)埋好预埋件;b)负责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c)施工完毕后主体结构局部破损的修补及清理。6.2.12 供水工程:151、)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洞口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2)配合调试。第七章 安全管理7.1 目标:按照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审批的策划方案,并满足建设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7.2总承包单位安全组成7.2.1 总承包单位应制定一个有效的安全计划,并安排一名安全总监。7.2.2 安全作业条件:总承包单位应竖立足够的警告标志和安全标志以提醒现场人员注意区域内的危险条件以及操作;并在作业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及设立障碍物;在所有的房间/开展施工的区域内应提供足够的临时照明。当在地下封闭的区域和其他密闭的区域内施工时必须确保做好有效的通风措施。7.2.3 工具以及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 任何机房、机52、器、设备以及工具在没有有效指导下不得使用;在开始操作或指令操作吊机以及升降机前,应先确保设备已经批准可以使用, 所有的操作都须由专业持上岗证人士操作; 除非有当地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使用起重机、推土机、叉车或其它类似机器来挂车,运送物资以及运送人员,驾驶员要有操作该机器的资质证书。所有机器、机车、设备、工具都必须定期按照生产厂家的建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测试。7.2.4 材料的安全操作及存储:应用于工程上的材料以及产品应该根据供货商/供应商的指示进行运输、储存以及安全使用。 7.2.5 总承包单位有责任向其工作人员提供个人防护设施及用品,并通过培训确保现场操作人员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53、用品以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7.2.6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规定:总承包单位有责任保证工作的各个方面都遵守安全工作流程。7.3 现场安全管理 由监理公司检查和督促项目施工符合安全的相关要求。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上的安全工作情况。7.3.1 安全会议 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每周举行工地人员安全会议;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公司将定期与总承包单位举行安全例会,检查项目安全体系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现场安全问题。7.3.2 事故报告及事故调查 所有事故(无论多么轻微)应该由总承包单位记录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部。牵涉到工期延误和人员死亡的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每次事故发生,总承包单位都应当填写相关事故报告表格,呈交54、给建设单位。 对现场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应由总承包单位作调查。在调查时下列人员,只要可能,应当在场:受伤的人员、受伤人员的直接管理人员、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总监或管理人员等。7.3.3 急救 总承包单位应该提供急救药箱,且放置在现场显著的容易拿到的位置。在现场施工期间,总承包单位应该委任至少一名受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急救措施,同时还要求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上提供一处集中的急救站。急救站可以为伤员进行临时和必要的护理或紧急运送至最近的医院。7.3.4 安全制度现场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供其安全制度的具体内容,贯彻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批,确保其55、满足现场安全施工的要求。第八章 工程造价控制管理8.1工程量的审核及工程款支付: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后宜在30天内,在施工图纸齐全的情况下或结合实际情况应向建设单位报送该工程的预算书各1份,以便建设单位对投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总承包单位于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的工程量报表,监理单位在23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建设单位在25日前核准,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逾期不报,则并入下期计量。在收到总承包单位送交的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支付的明细后,项目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3个工作日内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已完的合格工程量,并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流程及要求,提出支付建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支56、付申请后,提出书面的批复意见,并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限内,建设单位告知总承包单位收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8.2工程量变更签证与支付的处理:8.2.1 工程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实施,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出变更要求,办理施工签证单给予变更认可;(1)有更优方案,能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的;(2) 施工过程中因特殊的客观因素导致施工无法按施工图实施的;(3)施工图有明显的错误、遗漏及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4) 发包方对原设计的规模、范围、技术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的;(5) 项目建设前期,施工准备阶段的现场三通一平、临时设施及其它零57、星工程;办理施工签证时,总承包单位要书面提出“工程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及理由,提出明确的处理方法及意见,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实施完毕后填制“现场签证认定单”;签证至少一式四份,分别由各签证方保存一份。“工程变更申报表”和“现场签证认定单”要两者相符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签证中的计价方式应与合同中的计价方式一致,使用相同的定额标准,承包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优惠条件和价格下浮率,同样适用于签证;承包人申报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时,审减额需控制在发包人审定价5%范围内,如超过5%(含5)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次;签证必须及时,切忌事后签证和假签证。要求总承包单位在58、签证内容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签证单。如超过7个工作日上报,必须说明原因,但最迟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超过此期限上报的签证一律不予认可。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签认。凡属总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已隐蔽或是事后无法进行计量确认的项目,均不予计量及签证;8.2.7 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未按审批权限批准的变更无效。审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送一份原件到合同预算部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杜绝工程竣工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提供“工程变更申报表”、“现场签证认定单” 的现象发生;8.2.8 任何一种变更,必须依据充分、定性明确、计量准确且具备完善的文字记录,口头约定无效;总承包单位报送“工程变59、更申报表”和“现场签证认定单”时,必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的计算式、预算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且在签证上写明相应变更图纸编号。8.2.10. 变更增减工程量的款项支付,按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合同中无单价的,变更部分的造价结算时由审计部门确认,最后并入工程结算。8.3工程结算:工程竣工交验后28天内,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有效的价格确认文件,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提出初审意见,最终审定由有资格的审计单位完成,审计过程中,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审计单位完成结算的审计工作。第60、九章 合同管理9.1索赔流程。当索赔事件发生时,不论是何方提出的索赔(工期索赔见本工作程序工程造价控制管理部份),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索赔报告中写明理由,依据和提供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以自制表格的形式提出,总承包单位则填写费用索赔,并于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在收到总承包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给予书面答复,建设单位以费用索赔审批表的形式答复或要求总承包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确认以各方共同认可,最终以审计部门审核为准。由于总承包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处理程序同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61、应充分熟悉、理解工程有关合同条款内容,熟知各方的责任、义务,严格执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履约,以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或索赔的出现。9.2索赔时限。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28天内,递送正式索赔报告,若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应每隔28天报出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金额。9.3工程保修:工程质量保修工作按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的内容时间实施,当建设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的通知(包括电话或书面通知)后,须按约定的时间前62、往处理,并就出现问题共同分析,进行责任界定,提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措施,同时由总承包单位形成书面报告,三方签字确认,属总承包单位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按保修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对问题部位进行处理。由于非总承包单位原因而导致的问题,由相关方协商解决。第十章 项目验收及收尾程序10.1 简介项目验收及收尾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项目及时组织相关验收,明确和控制项目完工和移交时所要求的工作。10.2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当建设项目建设到一定阶段,具备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条件,由监理单位组织,必须有建设、地勘、设计、监理、施工五方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及质监站人员参加。10.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总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063、.4 住宅分户验收对住宅工程,当达分户验收条件,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方、施工方按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开展住宅分户验收,验收过程形成详细的,并对验收结果形成。10.5 项目初步验收当项目建设各项施工工作完成,由施工方提出初验申请,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公司进行复核,具备初验条件后,成立验收组,由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必须有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和质监站等单位人员参加。10.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站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64、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好竣工验收方案。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必须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等。按照竣工验收方案分别由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作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组组长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7 建设项目各专项验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涉及的给水验收、中水验收、供电验收、房屋防雷接地检测、电梯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煤气验收、绿化验收、环保(节能、节水)验收、滇管验收、规划验收、太阳能验收、城建档案验收(建设资料、声像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总承包单位必须及时65、组织、配合。10.8 项目文件移交总承包单位按建设施工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移交经审核的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10.9 项目交房交房条件:总承包单位必须保证通水、电、气、电视、电信、智能化和紧急备用电源;完成相关道路、室外绿化、环境配套工程;并取得电梯、消防、煤气验收合格证;楼栋内外卫生环境整洁,干净;以及取得合同约定和当地规定应取得的验收文件;交房组织管理:建设单位营销部在实际交楼30天前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应急预案、甲供材料的备用情况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交房前七天,66、由交楼领导小组对拟交物业的工程及清洁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洁,干净。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3个月前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交楼3天前开始实施物业管理;建设单位营销部、物业公司按照商品房购房合同及建设单位相关规定的程序完成与客户的楼宇交接工作。交房期间的维修服务:总承包单位派一名总的工程维修负责人,下设土建、水电、装修,绿化等专业,各专业按照已售户数每50户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维修人员;总承包单位维修组必须备足材料,按照物业公司日常工作程序完成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工作,提供24小时现场服务;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30分钟内开始施工,维修结束前不得撤离现场;经业主书面申请维修人员提前撤离的除外,其申请须附于维修67、单背面。建设公司营销部、工程管理部联合成立交楼维修专项检查小组,对整个交楼维修期间的所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第十一章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标准表格例如:XXX项目文件传阅印戳样章、文件编码总表、文件编码分项细则、文件发送登记单、施工深化图登记表、工地指令、采购清单、资格预审问询表、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安全通知、XXX工程月报、变更单、工程进度款申请单、信函格式等。详见第三部分表格。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使以上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化68、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文件化,确保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共同制定本办法,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遵照执行。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总承包单位管理办法、省房集团对建设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建设工程管理规范。第三条 实施质量处罚的依据:建筑法、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合同文件、设计资料和变更图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质量管理及处罚 第四条 建立总承包单位为质量自控主体,监理公司和开发项目公司为质量监控主体,政府行政职能部门适时、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形成69、全过程、全方位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 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并按照合同要求在现场设置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规范对工程履行施工监理职责,对建设单位负责,自觉接受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三控指造价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三管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指项目内部关系协调。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单位在所监理的项目行使检查、监督、落实、处罚、记录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职权。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并负第三方监督管理的监理责任。对总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违规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等行为,视不同情况采取警告、停工整改、返工、书70、面通知、通报、撤换相关人员以及罚款等相应措施。 第六条 总承包单位按合同与规范要求在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组织项目具体施工。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按照IS09000系列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对建设单位负责,自觉接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监督。第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及质量安全生产会制度(临时需要召开工程例会除外),指定参加会议人员须准时参与,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并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且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次工地例会或质量安全生产会上同时请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例会或质量安全生产会请假超过两次,每次每人按50071、元进行处罚。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同意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0/人,无故缺席者罚款1000元/人。以上处罚制度包含现场临时工程会议。第八条 工程的重点、关键部位、工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复验。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但经监理两次检验为不合格,对责任方罚款200-1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返工处理,整改以两次为限,超出此限仍不符合有关合同及质量规范、标准的,约谈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超出四次的,监理(建设)单位有权责令责任单位更换不称职人员。第九条 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是经检查试验合格的材料,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同72、时项目使用的材料必须对材料的性能、技术指标进行试验、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除令其返工,清除施工现场,分别按使用部位,进行罚款处理,每使用一个部位罚款500-2000元。当出现甲供料出现不合格品时,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责成供货单位无条件更换。第十条 总承包单位质量保证措施1、隐蔽工程或其它检验工序未经报验检查认可即擅自隐蔽或覆盖的,对总承包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不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执意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10000元/次,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2、对外部单位质量检查不合格勒令停工整改,属73、总承包单位原因的,对总承包单位罚款500元/次。因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或未建立而引起管理缺失的,属总承包单位原因的予以200-1000元罚款,并要求限期改正或完善。第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质量保证处罚细则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对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十大分部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以及总承包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确定的检验批划分,凡属于本工程所涉及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检验批根据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资料及实体同步检查、验收。对初次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监理(建设单位)要求整改,并自检合格后报请复验。二次检查、验收仍不合格,经检验主控74、项目不合格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项,经检验一般项目不合格且超过15%时,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项,不合格品必须返工,施工方若有恶意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每项罚款500-2000元外,重新返工处理,造成的后果由施工方负责,多次检验不合格的,按本文第八条执行。2、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由于过早集中堆载、上荷尚未造成沉降变形、开裂、甚至塌陷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00-500元,造成以上后果,无条件承担返工、修复责任及费用。过早拆模以及混凝土强度不足而造成混凝土结构构件沉降变形、缺棱掉角、开裂、甚至塌陷的情况发生一次罚款500-2000元,无条件承担返工、修复责任及费用。3、混凝土运75、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未按规定及要求实施砼养护的予以100元/次罚款。擅自往预拌、商品砼中加水稀释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4、对已经出现的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每个部位除罚款200-5000元外,总承包单位应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损失。对经处理的部位,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所有报送质监站检测的原材料、构配件、试压块等项目,及实体检测项目,若不按规定送检出现不合格的,属总承包单位原因的,每项罚款10005076、00元人民币,施工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并作出相应整改。 6、工程施工会议上同意通过的并做成会议纪要的内容,如果不执行的除罚款200-1000元外,且需按期限整改。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1、地基基础各分项没有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报验审批,擅自施工者罚款200-1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方案和报验审批。2、未按规定报检或未经报验认可便投入使用的材料与设备,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对已施工不合格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返工处理的,对拒不执行者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3、未按规定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报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资料且资料不同步无故逾期超过3天的77、,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200元。4、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对质量缺陷隐瞒不报并进行掩盖者罚款2000元,对质量事故隐瞒并掩盖者罚款500-5000元。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现场无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监督员,不得施工,违反规定罚款200-500元/次。2、砂浆、混凝土必须用机械拌制,砂浆、混凝土施工不按规定配合比或不按规定计量者,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次,同时对已施工工程进行返工。使用已超过初凝时间的水泥、砂浆混合物,除返工处理外,罚款200-1000元/次。378、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砂、石原材料的堆放场地也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搞好排水工作;钢材、水泥必须堆放在恰当位置,做好防潮、防锈、防变质工作,违规者,除罚款500元/次外,还应对严重污染变质的材料作报废并限期运出工地的处理。第三章 工程进度管理及处罚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要密切配合和加强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确保项目建设总工期不拖延。第十六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合同工期编制总目标进度计划、季目标进度计划、月目标进度计划、周目标计划。并将计划目标进行分解,突出控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配机构和人员,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对总目标进度79、计划、季目标进度计划、月目标进度计划、周目标计划要求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三方工作程序的规定及时上报。1、不按时上报周、月、季及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2、及时进行工程进度检查及纠偏,若未完成本周进度计划,则在下周项目部必须增大人力、物力投入,抢回拖延的工期。若连续两周未完成工程进度计划,除要求项目部必须增大人力、物力投入,抢回拖延的工期外,还将每次罚款200-1000元。第十七条 计划的检查与落实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每月底对现场进行一次进度大检查,总承包单位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一式四份于当月20日前报监理部审签后,再于当月25日之前报建设80、单位确认核拨工程进度款。2、当发现任何一项工程工期滞后时,总承包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实际工程进度不落后于计划进度,否则,对发现工期滞后之日起30日内未调整补回工期、赶上计划进度者处罚款500元。总承包单位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进度计划,除要求项目部必须增大人力、物力投入,抢回拖延的工期外,还将对总承包单位处罚款2000-10000元,同时建设单位有权将总承包单位清退出场。总工期拖延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处罚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把握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的关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81、治理”的安全观念。本着对施工人员生命与企业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宣传教育,多检查防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以“别人的安全就是我的安全”的紧迫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九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的内部奖罚制度。1、要求总承包单位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部审查,并按审查通过的方案和预案严格执行,逾期不报或未按方案执行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次。工程所涉及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编制或未报验审批,擅自施工者罚款1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方案和报验82、审批。2、各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置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清除、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等本职工作,违反上述规定则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次。3、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空压机、起重机、翻斗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发现无证上岗者,每人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次。4、严格遵守操作工艺及施工规范、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禁用病态机械,严禁故障作业,施工现场禁止烟火并做好消防准备工作,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若发现。每人罚款人民币200元/次。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实现标志醒目、危险警告、坑井保护、83、预留洞口及楼梯口防护,新建建筑周边设置防护围栏,否则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项。6、项目管理、监理、施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项目部每人罚款200-1000元/次:a、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者;b、不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者;c、违反劳动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者;d、发现事故苗头,未采取措施整改者;e、发生事故隐患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或未保护好现场者;f、采购安全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质量要求者;g、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会议内容不作及时传达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脱节者;h、在现场酒后上班者。7、施工现场禁止烟火,易燃物周围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及性84、质相抵触材料,要分开堆放,留出间距。如受条件限制,要采取其它防火措施。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工具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场地要整洁,垃圾要及时清理,通道要保证畅通,以上文明施工若有违反,每项罚款2002000元人民币。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则处以200 -1000元/项的罚款:1、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2、缺失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与义务。第二十一条 外检单位到工地检查安全时,对检查不合格造成局部或全部停工整改时,对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次。第二十二条 对安全管理人员打击85、报复者每次罚款1000元。内部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者对项目部每次罚款5000-10000元。配合单位间出现打架斗殴的每次处罚100000元。在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三方人员中,若出现公开辱骂负主要责任者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0元。若出现殴打对方行为,对殴打行为负主要责任者的单位每次扣罚50000元,还要依法追究殴打者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每次工地例会结束时由监理人员组织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每月第一次工地例会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员参加安全大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必要时进行安全打分,对检查出的安86、全隐患必须认真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全部整改完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第二十四条 文明施工1、在施工现场或住宿区发生聚众赌博、酗洒闹事者,对责任者单位处罚200-5000元。2、在施工现场或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3、要求各总承包单位做好雨季现场排水工作,弃土不得乱堆乱弃、阻塞沟渠,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否则罚款人民币200元/项,并承担由此引起各项索赔费用。第五章 工程费用管理及处罚第二十五条 工程费用管理包括工程质量与支付。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符合规定”的原则,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数量不属实不予计量,资料不齐全不予计量,手续不完善不87、予计量,否则除工程不给予计量外,还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变更工程完成后3日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验复核,报验资料应具有可追溯性,否则,监理和建设单位方有权拒绝签认工程量。第二十七条 经过报验复核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和总承包单位签认后的方案与计量数据作为调整和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篡改,否则,不予调整和拨付工程价款,并扣减工程款5000元作为罚金。第六章 试验检测管理及处罚第二十八条 有条件时施工项目部应设立独立的试验室,配备专职试验人员,建立试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体系,并建立原材料留样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 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检88、测规程进行操作,工作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对所提交的试验结果负责。1、混凝土结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GB50204-2002(2011年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原材料等)、砼试块等进行取样送检。如不按要求进行取样,每一次罚款200-1000元/次。2、如因总承包单位授意或要求试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试验资料的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工程管理人员要支持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凡是试验检测人员提供的正确的试验结果都必须予以确认并认真实施,并对试验结果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作,坚决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重新检测达到合格。第七章89、 物资材料管理及处罚第三十一条 总承包单位在工地要设置适宜原材料堆放的简易仓库,确保适量的物资储备,保证正常施工。要切实做好防灾、防潮、防水、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浪费和减少损失。材料放置混乱,未予改正的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每进一批材料,总承包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要求实物与样品一致、实物与资料必须同时报验。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进场材料不得使用。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清理出场,对报验合格的材料样品应封存,以备进料报验时对比检验,总承包单位所使用的原料未经报验,擅自施工的处以200-1000元/次的罚90、款。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共同选定的材料供应单位、材料品质与价格,总承包单位不能擅自变更,否则,处以变更材料金额10倍的罚款。并责令其整改。第八章 工程款使用管理及处罚第三十四条 拨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确保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严禁将工程款挪作他用。否则,影响了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建设单位将从总承包单位次月工程款中扣除所挪用数额作为罚金。第三十五条建立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总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关于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保证民工工资按时支付。若总承包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影响建设工程正常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除追究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外,建设单91、位可用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代其支付民工工资。第九章 文件的归档管理及处罚第三十六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按照当地档案馆对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料,满足工程档案移交要求。资料员必须与工程技术员密切配合,对施工测量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作、分项工程验收等资料(包括文件、图纸、照片、音像等不同介质的资料)必须与现场同步,如总承包单位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每次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对于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通知,总承包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的3天内必须给予书面回复,否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三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92、所需要的一切资料(质检资料、试验资料及施工记录)等,所上报的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对工程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严禁搞假资料。所上报资料,内容完整、正确。违反上述规定,罚款人民币200-1000元。建设、监理单位仅与总承包单位形成资料对接,原则上不接受分包单位直接报送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每月对总承包单位过程资料检查一次,资料应形成一式六份,过程中至少保证两份原件,所有资料签字盖章均应符合规范、规程及归档的要求。第十章 处罚金的缴纳要求第三十九条 处罚金执行人:公司项目领导、代表及责任部门,项目监理部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第四十条 处罚金缴纳方式:由执行人或执行部93、门签署罚款通知单,签署人在通知单写明违约事项,罚款金额,处理意见。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公司项目指挥部财务部门,一份存执行部门,一份存在违约单位。除总承包单位有确切依据表明可免除处罚的情况下,受罚款单位应无条件在罚款通知单上签字,若受罚部门拒绝签字,罚款通知单仍然有效,建设单位可以双倍金额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第四十一条 工地例会迟到、早退罚款由个人承担,其他罚款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项目部承包人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7-10天内,向公司项目指挥部财务处缴纳处罚金。如罚款不在7-10日内交清,则按两倍罚款额从责任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缴,在下一次例会公布扣缴和罚款金额,并记录在案。第四十94、二条 处罚金的使用:全部上缴项目公司用于工程建设。第三部分 附则与表格1. 本“细则”由建设单位方项目部负责解释、实施。集团工程管理部、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2. 本“细则”未尽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协商解决。3. 本“细则”是合同附件之一,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若与合同有矛盾之处以合同为准。4. 本“细则”适用于省房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各自情况参照执行。不 良 记 录 表日期: 年 月 日被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被记录事由:记录人员:建设单位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总承包单位(签章)注:本记录作为执行项目管理及处罚实施细则的依据之一。罚 款95、 通 知 单(第一联)编号:罚款事项过程简述罚款类别质量【 】 安全【 】 工期【 】 投资【 】 其它【 】处理意见依据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条第 点之规定,你单位应向_公司(项目部)指定部门按期缴纳罚金人民币 元(大写)。签发部门: (印章)监理单位签发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 (印章)建设方批准人: 年 月 日受罚单位/部门: (盖章、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剪切线罚 款 通 知 单(第二联)编号:罚款事项过程简述罚款类别质量【 】 安全【 】 工期【 】 投资【 】 其它【 】处理意见依据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条第 点之规定,你单位应向_公司(项目部)指定部门按期缴纳罚96、金人民币 元(大写)。签发部门: (印章),监理单位签发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 (印章),建设方批准人: 年 月 日受罚单位/部门: (盖章、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剪切线罚 款 通 知 单(第三联)编号:罚款事项过程简述罚款类别质量【 】 安全【 】 工期【 】 投资【 】 其它【 】处理意见依据建设工程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条第 点之规定,你单位应向_公司(项目部)指定部门按期缴纳罚金人民币 元(大写)。签发部门: (印章),监理单位签发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 (印章),建设方批准人: 年 月 日受罚单位/部门: (盖章、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批表工97、程名称: 编号: 致: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 日 期: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省房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日 期:专项方案报批表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附:专项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98、 日 期: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项目技术负责人: 日 期: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日 期:省房集团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意见: 经 理: 日 期:省房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日 期: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承包人: 编号: 工程名称:(标明地块及栋号) 变更原因处理方法及意见承包单位意见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变化情况变更分项工程名 称单位原设计工程量变更设计后工程量投资增加或减少额监理单位意见发包方审批意见各公司审批意见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分管领导总经理集团公司审批意见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成本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总经理注: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在50万元以内(含)由各公司负责审核,工99、程设计变更超过5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现场签证认定单承包方: 编号: 工程名称:(标明地块及栋号) 根据第号合同或第工程补充协议的实施情况:(注:签证金额50万以上需报集团总经理签字认可)总承包单位: 日期: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日期:专业工程师意见:(签字)日期:项目技术负责人意见:(签字)日期:项目经理意见:(签字、盖章)日期:造价合约部意见:(签字)日期:总经理意见:(签字)日期:省房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总监意见:(签字)日期:省房集团分管领导意见:(签字)日期:省房集团总经理意见:(签字)日期:注:签证金额50万元以上需报集团相关部门及领导签字认可。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付款事由申请单位(盖章):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日期:监理工程师意见: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工程师: 日期:专业工程师意见:专业工程师: 日期:工程管理部意见:负责人: 日期策划设计部意见:负责人: 日期:项目副经理意见:项目副经理: 日期:造价合约部意见:造价师: 日期:项目经理意见:项目经理: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