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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干线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23页
快速干线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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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5139 2024-09-07 120页 521.50KB
1、快速干线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 总 则7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8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8第四章 值班信息报送制度12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13第六章 附 则13安全生产违规违约处理细则14第三条 本细则由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负责解释。16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16第一章 总 则17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18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程序19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23第五章 工程的施工特殊要求25第六章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28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28第三十九条2、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28第四十条 业主承担属于业主工程质量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责任。28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29第八章 工程质量稽查29第九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质量缺陷处理30第四十七条 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见下列框图。30第十章 质量保证金32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32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33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34工程进度管理办法34第一章 总 则3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快速干线建设管理的全过程。34第二章 工程进度管理方法34第三章 工程进度计划报批35第四章 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36第五章 实施奖惩制度37第六章 附则38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38计量支付管理实施办法3、39第一章 总则39第二章 一般规定39第六条 支付期限40第七条 保留金40第八条 开工预付款40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回41第十条 竣工结算411.竣工付款申请单412.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41第十一条 最终结清421.最终结清申请单42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42第三章 中间计量支付42第十二条 计量的前提42第十三条 计量的依据43第十四条 计量的方法43第十五条 计量的主要资料43第十七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承包人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441.业主项目部442.监理443.承包人45第四章 罚则46第一章 总 则47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47第五条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484、一、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主要职责是:482、认真做好试验仪器设备标定工作,及时申报试验室临时资质。486、按月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统计报表。48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内容:48第六条 监理工地试验室。49一、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主要职责是:492、参与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立。496、按月向总监、业主项目部质管处提供试验统计报表。49二、监理工地试验室工作内容:494、协助业主中心试验室完成取样及抽检工作。50第七条 工地实验室试验资质和试验人员资质要求50第八条 工地实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50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环境要求51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51第四章 工地实验室的管理51第十5、一条51第五章 试验检测监督管理52第十二条 该建设项目设一个业主中心试验室。52一、业主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522、审查监理及承包人工地实验室的建立。52二、业主中心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53第十六条 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差异的处理。54第六章 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和传递54第七章 附则55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56第一章 总 则56第二章 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56第三章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及联络与协调58第四章 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考核与监督58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的行为准则587、监理工程师不能超越业主的授权范围而行驶职权。596、业主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每月检查监理单位档案6、工作情况。601、工程质量监督602、工程进度监督613、工程费用监督614、合同管理监督615 、工程安全监督626、资料、报表上报工作管理62第五章 监理费用支付63第十六条 质管处每月公布考核情况。63第六章 监理人员“六坚持,十八不准”63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六坚持”63第十八条 监理人员“十八不准”635、上道工序检验未合格,下道工序不准进行;647、不准无故拒签应签资料;64第七章 附 则64第一章 分级管理职责67第一条 xx快速干线工程文明施工实行业主负责、分级管理。67第二章 文明施工的要求67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68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69第一章 总 则69第二章 对施工7、单位的违约处理70第一节 对工程质量的违约处理70第十条 路基填筑72第十一条 砌筑工程72第十二条 混凝土工程73第十三条 桥涵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74第十四条 水下混凝土工程75第十五条 路面工程75第二节 对工程进度的违约处理76第三节 对工程计量及变更的违约处理77第四节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违约处理78第五节 环境与水土保护的违约处理78第六节 对承包人劳务用工的违约处理79第三章 对监理单位的违约处理80第三十条 因监理管理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80第三十一条 因安全情况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82第四章 违约金的支付及使用83第五章 附 则84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4xx快速干8、线工程项目85第一章 总则87第二章 设计变更的条件88第六条 原设计文件不完善或存在错误而提出的设计变更。88第八条 因国家、社会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需要进行的变更。88第三章 设计变更的分类89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立项90第十七条 A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和报批91第十八条 B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92第十九条 C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92第二十条 D类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92第二十一条 立项资料一般应按以下要求收集和按顺序装订上报。93第二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下发的变更通知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93第五章 设计变更令94第二十六条 设计变更令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94第六章 设计变更资料9、要求及台帐96第三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的填报与签署要求。96第七章 变更工程造价98第四十一条 支付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和确定。99第八章 监督管理100第九章 附 则100第五十条 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承包人承担。101监表B3-1 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及审查表104一、 本办法管理的对象和范畴114三、 支付的方法及程序114附件1:xx快速干线项目资本金使用审批表116附件2:xx快速干线项目贷款资金使用审批表116总 则第一条 为使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均衡的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进度按期完成,规范本项目施工中有关工程变更、计量、支付以及其它工程相关事项的管理程序,10、规范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三者的行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凡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承包人、监理单位、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各处,均应严格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本项目管理总体目标(见表) 项目管理总体目标目标属性目 标 描 述工期目标xx年3月下旬完成路基工程,xx年6月下旬完成桥梁工程和路面基层,xx年9月下旬完成路面工程和交通工程,力争xx年10月1日完工通车。xx年12月底完成绿化工程。成本目标本项目投资控制在6.0亿元人民币以内质量目标所有单位11、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目标:90分以上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文明施工目标按照“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管理施工现场,争创“文明工地”,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信息管理目标建立标准、高效的信息沟通、文件管理和绩效报告机制,使相关的项目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产生、收集、分发和保存,便于检索查询,相关建设资料符合相应档案管理规定风险管理目标通过对项目进行活动分解的过程,有效地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加强监控避免风险或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项目移交目标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做好竣工档案移交工作,组织全员培训。其它目标1.实现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协调统一,以保12、证主要目标实现2.协调工程建设与地方政府、百姓的关系,确保工程主要目标实现3.达到相关主管和监管部门满意的程度4.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力争创建为xx最优美的公路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xx快速干线工程的正常施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xx快速干线工程的实际和安全生产合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xx快速干线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单位。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13、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原则。第四条 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管理实行业主负责、分级管理。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代表业主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对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承包人是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方责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划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xx快速干线工程的安全生产实行切实14、有效地领导、督促、检查与落实,xx快速干线工程业主项目部成立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xx快速干线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主项目部主任为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第六条 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指导、部署和检查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协调安全工作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关系。第七条 质量安全管理处负责安全会议召开、安全宣传活动、安全指示传达、安全信息收集、提出安全措施建议,以及安全检查的组织、考评和督查。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 各参建单位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15、院以及部省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分解到人。对安全生产无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应由监理单位督促其整改后方能动工,问题严重的,监理部(组)应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第九条 施工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素质和数量应达到施工合同的要求。第十条 承包人应结合自身实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岗位考核及再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即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又能16、严格按规程作业。第十一条 各参建单位应在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建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对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第十二条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其工程施工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及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三条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详细核对施工图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桥梁工程和高挡防工程,要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第十四条 为避免所承担工程遭受损坏,为了施工现场附近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跨越即有道路施17、工,承包人应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并设立警卫、护栏、安全网、隔离栅等安全防护设施。第十五条 在临河施工时,影响河道的应与水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标志,及时发布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要在审查项目开工报告与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时,加强对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的审查,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时,不得进行施工。第十七条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爆破物品的管理,对爆破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保管以及销毁都应严格把关,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其管理使用规范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炸药、雷管库房要分开修建,并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认可。第十八条 承包人18、在实施高空作业时,必须建立可靠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高空作业人员酒后上岗或在身体不适时作业,同时高空作业人员应切实遵守行业着装规定。第十九条 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承包人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不得擅离职守。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与操作证不符的作业项目。第二十条 承包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在驻地选址时,必须由本单位地质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应充分考虑防火防洪等要求,把生产生活便利与安全防护19、整体考虑,并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住房建设上偷工减料出现危房等情况。同时要做好住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的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等工作。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在高温和夜间作业时,要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把降温消暑,警示照明工作放在首位。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隐埋在地下的军用和民用管、线、网等设施的安全,动工前要深入调查,动工中要密切关注,出了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应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下,全力搞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特别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工资等问题,避免群访群闹事件发生。同时承包人还必须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20、好自己的人,杜绝内部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二十五条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可以按照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违规违约处理细则进行处罚。(一)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如下情况之一的1、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者。2、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违反劳动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4、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整改。5、发生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或未保护好事故现场。6、采购安全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质量要求。7、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会议内容不作及时传达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脱节。8、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机车。9、在油库、仓21、库等禁火地点吸烟或动用明火。10、防火、防盗配套设施缺损;11、施工作业中未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器具;12、打架、闹事、偷盗、吸毒的。(二)使用童工,使用聋、瞎等不能适应工地安全生产环境的民工。(三)不按安全保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的。(四)施工现场、交叉路口、干扰路段、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缺、损的。(五)未按规定施工作业引起电力杆线运行中断的。(六)未按规定施工作业引起线外企业、房屋损坏事故的。(七)社会治安管理不力,发生治安事件(事故)的。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未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或已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22、施工,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未及时向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和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以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业主项目部可以按照违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 值班信息报送制度第二十七条 各承包人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要做到岗位有人守、电话有人接、遇事有人处理。第二十八条 各承包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第二十九条 各承包人应建立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和一般事故报告制度。对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和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的一般事故,必须分别在1小时和2小23、时内报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对应报而未报或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第三十条 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和xx快速干线工程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对承包人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其考核内容为本办法之相应条款。第三十一条 对不重视安全工作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承包人,业主项目部除采取约见法人、要求撤换安全及项目负责人等措施外,还将按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违规违约处理细则进行处罚。第三十二条 各承包人应制定安全考核奖励办法,对安全生产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忽视安全,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相应的处理。第六24、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条文条款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违规违约处理细则为了加强xx快速干线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xx快速干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快速干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若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完整,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承25、包人应承担承包单位1万元的违约金。第二条 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一)经检查发现:1、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1000元/处次的违约金;2、对现场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检查发现次日)排除或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则承包人应承担20005000元/处次的违约金;3、对恶劣的劳动条件长期不加以改善的,承包人应承担500010000元/处次的违约金。(二)不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和按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法规处理外,另按下列规定进26、行处理。1、每轻伤1人承包人应承担500010000元的违约金;2、每重伤1人承包人应承担1000020000元的违约金;3、每死亡1人承包人应承担2000050000元的违约金;4、通报批评、停工整顿、限期整改。(三)对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承包人应承担10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特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的,承包人应承担1000元/人的违约金,并责令更换无证人员。(五)管理人员和作业作员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人次。1、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者。2、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违反劳动纪27、律,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4、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整改。5、发生事故隐瞒事故真相,或未保护好事故现场。6、采购安全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质量要求。7、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全会议内容不作及时传达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工作脱节。8、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机车。9、在油库、仓库等禁火地点吸烟或动用明火。10、防火、防盗配套设施缺损;11、施工作业中未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器具;(六)发现打架、闹事、偷盗、吸毒的人员,承包人应承担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七)使用童工,使用聋、瞎等不能适应工地安全生产环境的民工的,承包人应承担5000元/人的违约金。(八)施工现场、交叉路口、干扰28、路段、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缺、损的,承包人应承担2000元/处的违约金。(九)未按规定施工作业引起电力杆线运行中断的,承包人应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十)未按规定施工作业引起线外企业、房屋损坏事故的,除按值赔偿或恢复外,承包人应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十一)社会治安管理不力,造成治安事件(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责任。第三条 本细则由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负责解释。第四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快速干线的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x29、x快速干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xx快速干线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人、试验检测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树立精品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第三条 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齐全不予签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30、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第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确保整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优良。第五条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各项规定对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实测项目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外观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确保外观鉴定不扣分。第六条 承包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测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和31、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做到工程质量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第七条 承包人接到业主正式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组织进行施工复测,对设计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中桩地面线、横断面高程等项目进行全面测量闭合,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复测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复测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复核,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施工复测必须在驻地监理、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的参与下进行。施工复测报告未经业主批准,不32、得开工。第八条 业主批准施工复测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批准的控制点及控制参数,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任何一项工程进行检测控制,必须使用自设的控制点。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 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代表业主实施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对业主负责。业主、监理、承包人、各级试验室、设计单位等组成质量保证体系。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全面监督管理,旁站监理现场监督,监理工程师现场控制,承包人实施保证,形成齐抓共管工程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第十条 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奖惩制度,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负责人)为33、第一负责人,配备质检工程师、试验员、质检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的自检工地试验室,负责本合同段的试验检测工作,检测频率应100%。第十一条 监理人总监办应建立以项目总监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责任制,配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现场监理员(旁站)员,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控。总监办应建立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的监理抽检工地试验室,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抽检工作,抽检频率应20%。第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建立项目业主中心试验室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抽检,抽检频率应5%。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实行挂牌34、上岗,标明单位、姓名、岗位职务,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便于工程质量责任追查。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三条 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签认,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实现工程质量创精品的目标。第十四条 承包人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在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同时提供放样测量、原材料检测报告、标准试验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基础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及其控制措施,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等情况。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由项目总监签发分项工35、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后,承包人方可进行分项工程施工。第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自觉按照相关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纠正。监理人员要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重要工程和关键工序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频率的20%以上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指令文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业主中心试验室负责5%的抽检和业主在巡视时有怀疑的地方进行检测,对于已覆盖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处理。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合同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6、承包人、监理、业主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控,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质量问题不被覆盖。第十六条 检验申请。所有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把关,某一部分或整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复测检查验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质量)均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否则,不予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第十七条 中间交工。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各项表格和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其次检查各项质量指标及计算评定方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确37、认无误后,方可给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准签认已被覆盖的任何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第十八条 中间计量。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中间计量表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其次逐表检查承包人、监理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再次复核工程的几何尺寸、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签认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严格把关。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转下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填写分项(隐蔽)工38、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质保体系(施工单位)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施工图复核、施工放样报告(施工单位)标准试验报告(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落实设备人员到场情况(施工单位)材料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部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合格填写分部工程验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结果处理并完善资料汇总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单, 并将其编号填入分部工程验收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不合格检查结果各道工序(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 39、)签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监理工程师)各分项工序(隐蔽)工程自检(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完成返修或补救自检结果填写单位工程初验申请书(施工单位)不合格处理并完善资料组织单位工程初验(监理工程师)填写分项(隐蔽)工程自检单通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实测实量外观检查内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测试抽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不合格检查结果不合格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九条 开工前认真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的核实,技术质量交底“三件事”;施工中采取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惩劣奖优“两项措施”,对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40、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予签证,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第二十条 工程放样控制。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资料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如确认无误,即按设计放样,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一起进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质、施工图、放样位置等各项指标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能同意开工。合同段起止点(段)的施工放样,必须与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闭合,平面和高程误差均应符合规定。如实际地形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按变更设计程序进行办理。第二十一条 41、劳务分包管理。因工程需要,必须引进劳务人员时,承包人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劳务承包人,要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对其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作调查,择优使用劳务承包人。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监理,经多次教育或三次返工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劳务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限期取消其施工资格,否则从限期之日起所做的工程不给予计量。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交底制。承包人必须层层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控制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技术质量规定,向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驾人员及劳务承包人当面交待清楚,明确责任。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质量控制。承包人、42、监理人员对砂、石、水泥、钢材、沥青等各种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是不合格材料不准运进工地。第二十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公开制。分项工程一经批准开工,承包人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立一块“施工须知”牌,写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技术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监理人员的姓名,以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等内容。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管理员应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工艺立即进行纠正。监理人员应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勤检查、多旁站,对主要工序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要跟班监理。一旦发现问题,无论覆盖多深、多厚,必须进行彻底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43、止。第二十五条 试验检测。承包人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并及时将试验检测结果提供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严禁隐瞒不合格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试验人员应按照不少于规范和标准规定检测频率的20%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验证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当试验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通报给总监和业主,严禁隐瞒。承包人对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工程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无论返工还是补救,均须进行重新检测,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第二十六条 严格外观质量控制。承包人、监理人员要十分重视工程的外观质量,在保证工程内在质量的条件下,对外观质量严格控制,凡不44、符合“平、直、顺、美” 及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应返工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第二十七条 业主巡查制。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业主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督促各项质量管理规定的贯彻和落实。第二十八条 质量违约处罚制。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均可按照规定开具工程违约处理通知单进行违约处理。工程质量违约金应按照检查人员对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分别由有关责任人承担。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工程质量违约金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业主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时,如认定监理人员负有责任,同45、样按照规定对监理人员给予违约处理。对管理有力,工程质量优,工程外观美,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规范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九条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签认。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把工程质量检验签证关,从工序认可到中间交工认可,都应亲自进行现场检验复核,确认各道工序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方能签字认可。第五章 工程的施工特殊要求第三十条 对路基填挖结合部、路基填筑、路床以下80厘米范围的强度、软土及软弱地基、三背回填等直接影响路基稳定性和强度的关键工序,对不良地质地段、高大挡土墙、桥梁、路面等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工程,要采取特别严格的施工工艺46、,确保各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第三十一条 填前碾压。对填方地段的草皮、树根、表层松散耕作土须全部清理干净(耕作土应堆放于两侧20米宽的租用地范围内,以备将来用于绿化),再进行填前碾压,压实度大于设计要求才能进行路基填筑。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进行翻松、晾晒,使含水量达到最佳状态下进行碾压,直至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地面横坡陡于1:5的地段,不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均须使用机械从上往下(坡顶至坡脚)一次性推成宽度不低于1.5米的台阶,然后从下往上逐层进行填筑;在填筑之前台阶必须碾压,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第三十二条 砂砾石路基填筑应按“四区作业法”组织施工,选用质量指标符合规定的土作为填料,应插杆拉线、方格堆47、料、分层填筑压实,任意一层的松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压实厚度不得大于25厘米,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0厘米,含石量应控制在5568%之间;在接近最佳含水量(2%)的状态下进行碾压,压实度整层全厚度检测,每一层的检测评定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值。第三十三条 构造物基坑。承包人应认真检验和处理挡土墙、涵洞、桥梁等构造物的基坑,确保基底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当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使用动力(静力)触探方法进行承载力测试,结合基坑土质类型试验结果,准确判定基坑承载力。在完成各项检测后应报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试验室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基底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要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第三十四条 三48、背回填。在对挡墙背、涵台背、桥台背回填前,必须将松土、杂物认真清理干净,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能进行回填。回填采用砂砾石分层填筑,使用专用机械进行压实,每层松铺厚度小型机械压实不大于15厘米,大型压路机压实不大于20厘米。三背回填材料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厚度的1/3,含石量应控制在5565%之间。不论使用何种方式压实,均须保证填料达到密实平整,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从根本上消除因三背回填不密实而产生下沉导致路面跳车现象。第三十五条 水泥混凝土工程。严格控制桥涵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所有混凝土浇筑一律使用钢模(梁板浇筑一律使用规定厚度的冷轧钢板),不准使用木、竹等作为模板,变形、孔洞、接缝不密封49、的老旧钢模不准使用,大面积混凝土应使用面积较大的模板;浇筑前认真对模板进行检查、检测,确保模板安装位置、尺寸、稳定性、接缝符合要求;经过硬化处理的底模;浇筑前模板必须清洗干净,涂脱模剂,不准用变黑的脏油做脱模剂。在保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同时,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凸凹不平、脱皮开裂、接缝痕迹、轮廓线条不顺、外观颜色不一等影响工程外观的现象。第三十六条 路床交验。路面施工之前必须对路床进行严格的转交验检测,包括弯沉值、压实度强度指标及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等几何尺寸,其中任何一个指标达不到要求,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检测合格为止。为保证路床有较高的强度和均匀性,在转序检测前应50、采用重型压路机全断面进行碾压,派人跟踪检查,发现有局部松散弹簧等现象要立即进行处理。第三十七条 路面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水泥稳定底基层、基层均应采用拌合机拌和,应严格控制水泥剂量,确保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水泥稳定基层应采用摊铺机摊铺,基层分两层铺筑压实一次成型,采用薄膜覆盖养护。沥青混凝土面层必须使用性能优良的机械拌和、摊铺。自动找平、预热、振动装置不正常的摊铺机严禁使用。以“合格的材料、先进的机械、严格的管理”来建造质量优良的路面工程。第六章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1、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现51、行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批准的施工设计图及文件、工程合同条款认真组织施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工程,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2、施工单位对施工设计图及设计文件应认真核对,对无施工设计图或施工设计图未经批准,施工单位盲目施工的工程必须返工重做。对施工设计图中的明显错误和监理工程师明显的错误决定有责任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项目部书面提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即承担80%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1、由于监理工程师错误的决定而造成的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重做,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并承担20%的经济损失。2、由于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52、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重做,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并承担10%的经济损失。3、由于监理试验室标准试验错误而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监理单位负重要责任,并承担20%的经济损失。第四十条 业主承担属于业主工程质量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责任。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第四十一条 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各级工地试验室等质量保证体系应自觉接受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应给予密切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对公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出质量问题被责令返工、通报的承包人、监理人员及检测人员,除严格按53、照检查部门的决定执行外,还将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每返工一次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12万元,监理单位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2、每受全市通报一次,视情况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25万元的违约金,监理单位应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的违约金;3、每受全省通报一次,视情况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510万元的违约金,监理单位应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的违约金;第八章 工程质量稽查第四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负责工程质量稽查,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稽查,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停工、处以质量违约金。对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人员、机械、内业资料、检验审批手续等有关54、工程质量的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包括作息时间、现场管理力度、资料管理、各种台帐、工作业绩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业主项目部报送稽查报告。每月按期编制工程稽查简报。工程稽查简报上报业主项目部相关部门,下发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第四十三条 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稽查工作职责,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对重点项目、关键分项工程要加大稽查力度,对早、中、晚容易出现管理空白的时间段要重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对工程质量问题要一视同仁,对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必须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允许对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故意刁难,或有报复性处理行为。第九章 工程质量55、事故处理与质量缺陷处理第四十四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承包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监理、业主报告,并对现场进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必要处治。第四十五条 业主对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第四十六条 对破坏工程质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提供伪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见下列框图。1、 一般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图(转下页):一般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填写稽查指令做出处理受处理单位执行决定不合格填写稽查指令处理结果监理验证、复查处理结果合格质量安全管理处核查资料归56、档完成稽查指令2、重大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图(转下页):重大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停工、汇同各方进行详细调查、检验(测),同时上报业主项目部业主项目部、相关单位(部门)独立进行调研、评估作出返工、支付违约金建议确定缺陷处理方案受处理单位认可建议实施方案不合格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监督,报质量安全管理处复查实处理结果按监理程序进行监理及检验合格合格资料上报质量安全管理处核备上报技术资料,质量安全管理处核查,业主核备第十章 质量保证金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1、根据合同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扣留的质保金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金。2、通过目标考核,完成进度目标,交工验收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达到90分以上,业主将按合同57、执行。否则将酌情暂缓返还此保证金。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1、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协议及有关规定,扣留服务费用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2、交工验收后,业主向监理单位返还50%的质量保证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8日之内,业主向监理单位返还50%的质量保证金。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xx快速干线建设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根据该项目总工期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快速干线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第三条 工58、程进度控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应做到工程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协调统一,在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第四条 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施工工艺以及统筹规划的方法加快工程进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不得采用人海战术、疲劳战术,不得以牺牲工程质量及增加安全风险的方式盲目赶抢工程进度。第五条 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实行统一监督、分级管理。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工程处负责监督管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进度情况。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要求共同实施进度控制。第二章 工程进度管理方法第六条 承包人根据xx快速干59、线建设总工期要求及本标段工程量编制的、可实施的、经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月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作为目标考核依据。业主项目部实行月度目标考核与单项控制性工程目标考核相结合进行管理,以确保终期目标。通过目标考核,对优胜者给予表扬、表彰或奖励;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支付违约金。第七条 在月度目标考核和单项控制性工程目标考核中,若承包人当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业主将给予书面警告;若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业主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若连续四个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且与目标计划相差40%以上,业主将压缩承包人的工程规模;所压缩工程,业主将按有关规定另择施工队伍;若连续六个月未能完成60、进度计划且与目标计划相差40%以上,业主将终止合同。 第三章 工程进度计划报批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向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计划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核准备案后方可开工实施。第九条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文件、本项目总体工期和本标段工程量编制月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并将相应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关键控制性单项工程,承包人必须采用网络图进行工期管理,总监检查督促、专监落实责任,当实际与计划发生偏差时,应有纠偏措施及时弥补。承包人要按照全面有序、突61、出重点、超前安排、前紧后松、分解落实、现场督促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人员到位时间、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完好率、进场时间以及材料供应等各项指标均应具体细化。第十条 承包人每月二十一日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次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二十三日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二十五日前将审查结果汇总报工程处核查后,经工程处批准后下达督促实施。第十一条 变更设计经业主批准后,同时下达变更设计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计划实施,并纳入月度目标考核。第四章 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第十二条 承包人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统计,将工程施工进度月报一式三份于当月二十一日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签后,于当62、月二十五日前报总监办。经审批后报工程处原件一份,其余两份留承包人和总监办。第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计划检查承包人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并编制和建立各种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关系的进度动态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第十四条 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同时建立台帐、统计表和施工动态形象信息系统,随时对工程进度分析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工程处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施工进度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计划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限期赶上计划,确保完成目63、标任务,以满足合同工期的实现。第十六条 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应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如征地、房屋管线拆迁、地方关系、保通等要加强协调解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第十七条 计划管理强调全面有序,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要符合施工程序,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第十八条 开工前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监理单位联合组成开工前检查组,对人员、机械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要核对身份证、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文件,对于机械设备要现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进场时间,逐一列表登记。如果人员、开工项目机64、械没有按开工要求的承诺到位,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开工,业主不拨付首次工程预付款。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未经业主项目部批准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擅自离岗和机械擅自调离工地,除要求擅自调离的人员及机械限期返回工地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理。第十九条 如果施工单位因施工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成进度滞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大工、料、机的投入,加强现场管理,并作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供监理工程师、工程处和业主项目部检查落实。如经多次整改而无效果,业主将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业主将采取措65、施对承包人的工程范围进行压缩,直至终止合同,另行安排给质量好、进度快的施工单位施工,以保证总体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工程被压缩或被终止合同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第五章 实施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 每季度大检查都应进行综合评比,将检查评比的结果向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承包人的单位总部及全线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通报,对于表现出色的承包人予以表彰,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金来源于承包人的履约现金担保的利息及各项违约金。对于表现太差,进度严重滞后的承包人,要根据合同和情节严重程度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费用,或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建议列入“黑名单”,直至66、解除合同、清除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全面负责xx快速干线工程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为使本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均衡的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进度按期完成,规范本项目施工中有关工程计量支付管理程序,规范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三者的行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省交通运输厅的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本67、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凡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承包人、监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有关处室,均应严格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首次计量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中期支付最低计量限额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每月该月结算的价款少于该最低金额,则该月监理工程师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月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中期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第五条 在月支付结帐单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统计报表,进度计划等资料,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办理该期支付。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月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提交合同完成情况的“工程进展情况报表”及其他统计报表,报表内容应包括发包人现行的有68、关规定在内,并能满足发包人完成上报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要求。报表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表格式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统一制定,提交时间为每月25日。同时还应按月报送工程形象进度简报。第六条 支付期限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月结帐单后15天内应签发中期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款额报发包人审批、备案。中期支付期限为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后28天内;结清支付期限为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书后42天内。第七条 保留金1.保留金的扣留:为计量总额的15%(其中含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5%的审计预留金,5%的质保金)。2.保留金的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交工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69、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后无息退还;审计预留金在提交审计报告后,如果没有对项目金额审减,则在3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果对项目中单价或金额审减,则审减金额应从承包人审计预留金中全额扣除,如果审减金额超出审计预留金,则超出部分在末次工程计量款或从其它保证金中扣除;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第八条 开工预付款1.开工预付款的拨付:承包人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后,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发包人在该支付证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一次性支付。2.开工预付款的扣回: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总价的30%之前不予70、扣回,在达到合同总价30%之后,开始扣回预付款。预付款连续5次扣清,每次计量扣回20%,若不足5次,末次计量扣清。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回1.基本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并签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退还(无息);2.差额履约保证金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经工程处核实的工程进度比例方式返还(无息):(1)工程进度达到30%时,退还差额履约保证金的50%;(2)工程进度达到60%时,再退还差额履约保证金的30%;(3)工程进度达到80%时,再退还差额履约保证金的20%。第十条 竣工结算1.竣工付款申请单(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71、证明材料。(2)监理人对竣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2.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1)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2)发包72、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条款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竣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分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一条 最终结清1.最终结清申请单(1)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73、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条款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第三章 中间计量支付第十二条 计量的74、前提(1)清单中的工程项目;(2)合同文件规定的项目;(3)经批复变更并已下达变更令的项目;(4)质量达到合同规范标准要求,验收手续和质量合格证明齐全。第十三条 计量的依据(1)质量合格证书;(2)工程量清单(含说明)及技术规范;(3)设计图纸。第十四条 计量的方法(1)路基土石方采用断面法,在动土前由业主项目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共同核实断面作为土石方计量的依据;若核实后与图纸清单一致,则以图纸清单为准。(2)桥涵工程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的准确工程数量,经验收合格后计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超出图纸数量的部分不予计量。(3)其余的项目和变更工程以批复的变更金额或以批复的工程量按相关合同条款和75、技术规范办理。第十五条 计量的主要资料(1)中间计量表(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其相关技术资料(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其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和试验检测资料(5)中间交工证书(6)其他要求材料第十六条 工程计量资料及质量证明附件传递:工程计量范围内的工程计量资料及质量证明附件由承包人填报监理计量工程师核算监理部复核、审查工程处变更工程师对变更部分复核、审查 质管处审核质量证明附件确认工程合格质管处处长审签 工程处计量工程师审核工程数量及金额工程处处长审签 业主项目部领导审批。第十七条 业主项目部、监理、承包人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1.业主项目部(1)负责对承包人递交并经监理工76、程师复核合格的计量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随时抽查或复查,对其计量资料最终确认。(2)负责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增加、减少、取消、变更现场计量及审核等工作。(3)参加监理、承包人对分项工程或重大隐蔽工程的现场计量。(4)负责工程支付证书的审核确定,最终确认,按确认后的支付证书支付工程费用。(5)负责整个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修改、报批。(6)负责对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检查、监督、管理。(7)负责对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履行合同的监督、管理和对履行合同中有关问题的解决。(8)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将汇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一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加强对合同履行各阶段的监管。2.监理(1)进77、行现场记录,包括隐蔽工程的前期记录。(2)接受并审核承包人对工程计量的申请及资料。(3)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包括室内按图纸计算,实地进行测量或勘察等。(4)参加业主、承包人对本工程重大隐蔽工程的现场计量,并作好记录。(5)复核工程计量结果,并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核。(6)在业主项目部对工程计量结果有疑问时,负责进行解释或与承包人、业主项目部一起对该工程重新计量。(7)与承包人共同对计量进行分析,如计量分析发现工程进度或数量有问题时,协助并督促承包人采取改进措施。(8)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月报表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月报表开具支付证书,送业主项目部审批。 (9)负责监督承包人严格履行合同78、协议书,并协助履行业主对承包人的处罚及实施。3.承包人(1)负责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2)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计量申请并同时报送必要的试验报告、检测报告、计算书等资料。(3)在监理工程师对其提交的计量资料有疑问时,负责进行解释,必要时协助监理工程师测量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资料。(4)与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共同计量,并做好计量记录。(5)与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计算。(6)在业主项目部对计量结果有疑问时,负责进行解释,必要时有义务与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一起对工程重新计量。(7)负责编制计量支付月报表,并报监理工程师复核,若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报送业主项目部确认;若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项目部对月报79、表有疑问,负责进行解释,必要时重新编制月报表。(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自己在履行合同协议书中的违规行为自觉接受业主的处罚,并积极履行。第四章 罚则第十八条 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在计量支付工作中都必须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令政策办事,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积极维护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利益。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计量支付工作中,不能弄虚作假,更不能采取非法手段骗取签字,或用拼凑虚假资料的方法多计量、多支付。凡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者,除扣除多支付款额外还需追究承包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损失者则按合同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80、第二十条 监理工程师凡在计量支付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造成不合格工程计量支付、或多计量多支付、或少计量少支付等问题,损害业主或承包人利益,或因其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按法律规定,承担其法律责任外,业主将建议其行政主管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监理资格证书的处罚,并酌情扣减监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 业主项目部相关人员凡在计量支付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工程计量支付、或多计量多支付、或少计量少支付等问题,视其情况做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调换工作岗位并接受相关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应按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81、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用可靠的科学数据指导施工,切实做好该项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工作。现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结合xx快速干线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实行统一监督、业主负责、分级管理。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工程建设工作。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以下简称“质管处”),全面负责项目检测体系的82、建立和检测管理工作。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质管处组织领导该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代表业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监理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和试验检测工作,对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负管理责任。第四条 为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重要作用,有利互相监督、互相验证,独立开展工作,本项目设置三级质量检测体系和三级试验检测机构。三级质量检测体系主体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级试验检测机构是业主中心试验室、监理工地试验室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机构设置框图: 质量安全管理处 业主中心试验室 监理工地试验室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第五条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设项目中每一施工标段均应设83、置施工合同段工地试验室。一、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主要职责是:1、对项目经理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保证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2、认真做好试验仪器设备标定工作,及时申报试验室临时资质。3、进行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报业主项目部备查。4、承担外购材料及当地材料的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报业主项目部备查。5、根据规范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和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部和业主项目部备案。6、按月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统计报表。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内容84、:1、完成所承担工程项目各种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配合比试验、成品或半成品的检验。2、完成所承担工程项目工程实体现场各项检测指标的自检。各项检测指标均应满足100的自检频率要求。3、对于检测机构自身不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项目,经监理和业主项目部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所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检测结果作为承包人质量自评的依据。第六条 监理工地试验室。一、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主要职责是:1、监理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监理试验检测制度,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总监负责,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为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提供依据。2、参与审查承包人工地85、试验室的建立。3、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试验设备使用及校核情况,人员资质及变动情况,试验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4、统一制定本项目工地实验室工作程序、工作计划的实施细则及各种试验检测表格,以有利工程质量控制。5、参与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报告和分析意见。6、按月向总监、业主项目部质管处提供试验统计报表。 二、监理工地试验室工作内容:1、完成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各种标准试验及验证试验的复核(对比)试验及工艺试验。2、负责每道工序质量的各检测指标的抽检,以及对材料或工程质量有怀疑时的判定检测。各检测指标的抽检频率应满足投标合同及监理规范规定要求的自86、检频率的20%。3、旁站监理负责承包人工地实验室取样及试验操作过程。并对原始记录签字认可。4、协助业主中心试验室完成取样及抽检工作。5、当因工地试验室配制条件及专项检测资质的限制,有部分试验工作(如土工格栅,防水材料,外加剂,橡胶支座,锚具,梁板及桥梁桩基,桥梁荷载等)无法在工地现场完成,由业主中心试验室协调安排时,应予协助并参与相关配合和监督工作。监理工地试验室检测结果作为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评定的唯一依据。第三章 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工地实验室试验资质和试验人员资质要求1、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实验室应取得交通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乙级等级证书,同时还应取得计量认87、证证书,并在其等级证书或等级核定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检测活动,其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检测结果承担责任。2、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工地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人员数量满足投标合同条款及所承担项目工作的要求。第八条 工地实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备应按其投标合同条款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配置,必须满足所承担该项合同段工程施工的需求。第九条 工地试验室环境要求、试验室应设置在结构牢固的房间内,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应和投标合同条款的检测项目数量及项目相匹配,仪器设备布局合理、便于试验操作,试验室应干净整洁;2、88、试验室内通风、采光良好。3、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设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4、试验室遗弃的废渣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5、养护室的温度、湿度等满足标准养护的要求,并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其面积应大于15m2。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监理、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建立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 组织与管理机构图;(二) 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三)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四) 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五)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六)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七) 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八) 样品、资89、料、档案管理制度;(九) 试验室、养护室管理制度;(十) 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第四章 工地实验室的管理 第十一条1、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环境、规章制度及其母体资质等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的要求。2、工地试验室必须公平、公正的开展试验检测活动,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及时。3、 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在本项目上所属合同段内的试验检测任务,不得对外承接试验检测业务。其母体检测机构在该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试验检测委托。4、工程结束前,监理、承包人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挪作他用。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再需要的仪90、器设备,经本项目业主项目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撤出现场。5、工程施工过程中,工地试验室的主要检测人员以及设备等需要变更时,其变更后的条件应不低于本办法和合同文件的规定,同时需取得项目业主项目部书面同意。第五章 试验检测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该建设项目设一个业主中心试验室。一、业主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 1、业主中心试验室对业主负责,及时、准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为业主对该项目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控制提供依据。2、审查监理及承包人工地实验室的建立。 3、检查监理及承包人工地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试验设备使用及校正情况,人员资质及变动情况,试验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4、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和91、质量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报告和分析意见。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二、业主中心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对工地试验室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是否通过业主项目部审核,是否在相应的质监机构登记备案;2、 有无超过其等级证书的范围进行检测;3、 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4、 试验检测人员试验工作能力的考核;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照规定配置和校检;6、 试验室检测工作开展是否规范;7、 试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8、 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等变化情况;9、 按月向业主项目部提供试验统计报表;92、(二) 对施工中的工程项目进行符合性抽测,抽样频率为5;(三) 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业主将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停其试验检测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母体检测机构的责任。(一) 工地试验室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二) 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挪作他用的;(三) 转包、违规分包试验检测任务的;(四) 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五) 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六)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第十四条 试验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93、警告、责令总监办或承包人撤换人员、建议主管部门吊销资格证书。(一) 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二) 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三) 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项目业主发现工地试验室或检测人员存在违规情况,应及时按本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市、省质监站或当地主管部门。第十六条 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差异的处理。1、当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监理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如果承包人拒绝接纳监理试验室的结果时,试验监94、理工程师应在业主中心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据此作为批准认定的依据。2、当业主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与监理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监理部以书面形式说明产生误差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六章 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和传递第十七条 承包人标准试验资料必须在试验完成后3天内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批,现场试验资料必须当天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审批。第十八条 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在每月25日前,报监理部一份试验检测月报,具体内容应写明当月试验检测工作的情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承包人试验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规范要求,通过试验检测工作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做出评定等。同时,监理部在每月28日前将所管辖范围95、内的试验检测全部工作报业主中心试验室。第十九条 业主中心试验室对上报的各标段试验检测月报具体事项应逐条检查,并进行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写出试验检测工作月报(内容应包括自身抽检情况)报业主项目部。第二十条 任何一份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经有关人员的签认后方能生效,属报批的必须有正式的批复文件。三级试验检测机构都必须有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和传递,全部试验检测资料必须分类保存,待工程完工后按竣工资料编制办法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存。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监理部或监理试验室可根据本办法,对承包人试验室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取样频率和方法及数量、完成时限等,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96、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强化监理管理,促进和提高监理服务工作质量,督促监理单位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规范管理,公正廉洁”的质量方针,经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实行统一监督、业主负责、分级管理。业主授权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监理工作的管理。业主项目部主要监督监理单位及其成立的监理部履行监理合同,在监理单位的业主授权范围内,业主一般不干预监理单位的具体监理事务。 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以下简称“质管处”)97、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配合业主项目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业主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第三条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项目施工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以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督与管理。第四条 在工程质量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业主在遵循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保留质量问题的一票否决权。第五条 在工程进度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业主保留要求承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因工程进度滞后而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第六条 在工程费用监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核实合同规定的任何已98、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初审承包人每期计量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暂拒计量支付,为业主严把计量支付关。业主保留计量支付的终审权。第七条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按照合同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同时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对环保措施不明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开工报告不予审批,对环保措施不落实的施工行为责令停工,对存在环保遗留问题或隐患的工程暂停计量,直至得到解决。第八条 在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上,业主授予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的职责和权力,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施工活动,有权采用指令停工、暂停支付等措施,以督促其整改。业主在遵循国99、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保留安全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第九条 在工程合同管理上,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初审权,业主保留对工程变更、索赔的终审权。第十条 在对试验检测单位的管理上,业主中心试验室归口质管处全面管理。总监办协助质管处对业主中心试验室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业主中心实验室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对质管处要求的抽检试验,业主中心试验室应接受并完成其试验工作。第三章 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及联络与协调第十一条 业主项目部质管处和工程处与监理部建立工作联系,负责对监理部进行联络、协调、考察、监督。业主与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独立100、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在工程现场管理过程中,为避免承包人面临多头管理的弊端, 质管处或工程处一般通过发监理工作指令(详见附表,一式三份,主送监理部,质管处或工程处存档一份,酌情抄送承包人)的方式督促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责成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承包人处理。如果承包人不遵守监理指令或不认真按照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有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出现安全事故,业主(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均有权按照xx快速干线工程违规违约处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十二条 质管处负责协调监理部与业主中心试验室、xx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的正常工作联系;工程处负责协调监理部与承包人101、设计、地勘单位的正常工作联络,同时监理部应予以积极配合,以共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第四章 业主对监理工作的考核与监督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的行为准则1、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关系,在严格监理的同时,尽可能做到热情服务。2、无论何种原因,当发现工程质量已受到危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迅速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指令等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做到事前监理,有效监理。3、质量的优劣要以试验和检测数据为依据,应按规范要求对检测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后才能作出决定。4、监理工程师在计划控制中仅告诉承包人进度不能令人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102、有充分的依据去论证,令承包人心服地了解进度已迟缓,必须采取措施加快进度。5、应每周系统地检查一次承包人人员、设备变动情况以及材料供应和机械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以便承包人要求额外支付和延长工期时能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基础数据。6、监理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技能与职业道德素质培训和学习,在实施施工监理全过程中,均应体现“阳光操作”。7、监理工程师不能超越业主的授权范围而行驶职权。第十四条 监理合同的管理和考核。质管处负责实施对监理工作的考核。1、质管处按监理合同对监理部的生活、办公设施,试验检测设备,监理人员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劳动纪律进行考核,对各103、种进场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完好程度进行跟踪了解,督促监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新,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2、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及交通工具配置,应按合同文件中有关规定办理,经质管处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相关费用,并要求在监理工作期间设备设施只能用在本项目。3、原则上要求进场监理人员应与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人员相符,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则必须得到业主和业主项目部同意,监理人员的资格、能力不得降低,并且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作相应的处理。4、在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坚守岗位者,监理单位必须调整人员予以补充,并报质管处和业主项目部核备。对监理人员不在104、岗位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的,将直接处罚其责任人并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5、监理单位实际在场监理人员未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人数时,业主将在支付监理费用时按比例扣减。为此,质管处将对监理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质管处每周一次定期考核监理人员的实际在岗率,要求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按需要实际在岗率不少于其总监理人数的90%;质管处在不定期巡视工地时,对监理人员的现场出勤率进行签到考核,每次现场出勤率不少于总监理人数的60%,若经考核达不到以上要求,则在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时据实扣减。6、业主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每月检查监理单位档案工作情况。第十五条 监理工作内容的管理和考核。业主项目部对监理工作实施105、统一监督管理,质管处具体执行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1、工程质量监督(1)、质管处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合同要求、监理规程督促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监理部有义务及时向质管处提交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具体分工情况表,供质管处监督检查监理工作情况。(2)、在上级主管部门、质监站、业主、业主项目部等检查工地时,如发现不合格工程或施工弄虚作假行为,而监理人员在现场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按合格工程予以签字验收,则将对责任人给予处罚,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清退。对工程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隐患的,将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备案,并依法106、追究其责任人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为便于对监理人员的现场质量监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监理单位应实行监理人员考核制度。(3)、监理工地试验室所作的抽样试验的抽检频率未达到合同规定甚或弄虚作假,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直至要求监理单位将其开除, 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处理。2、工程进度监督工程处检查监理部对工程总体进度和分阶段进度的控制情况,一旦发现进度滞后,及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本项目的关键性控制工程要求承包人采用网络进度计划控制方法。3、工程费用监督(1)、业主项目部计量工程师在对承包人计量支付的审查中,应采用现场抽查方式予以检查,但对重要隐蔽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计量107、和验收,须有工程处代表现场参加。(2)、若监理人员在计量和变更等方面,玩忽职守,把关不严,甚至协同承包人弄虚作假,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分,直至监理单位将其开除,并上报厅质监部门备案。在工程材料、工程投资等方面给业主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业主将要求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4、合同管理监督(1)质管处审查监理部的监理月报,以检查每月监理过程中的履约情况。(2)建立请销假制度。所有监理人员离开现场1天,应向监理部请假,3天以内应同时向总监和业主项目部质管处请假,3天以上应向业主项目部领导请假。正、副总监离开现场3天以内应向质管处请假,3天以上应向业主项目部领导请假。所有请假应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108、,返回监理部时必须向请假批准部门销假。(3)质管处和工程处将通过工地巡视、抽检、参加工地例会和监理例会等方式,以了解、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4)监理部必须建立所有监理人员、试验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亲笔签名档案,并报业主项目部质管处和工程处存档。所有计量和变更表格必须由本人签名,否则无效,一式多份须逐份签名,不得复印。5 、工程安全监督质管处按监理规程、合同要求督促监理部检查承包人工程施工安全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结合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未得到整改而又同意承包人继续施工,则视为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玩忽职守,不负责任, 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109、理。发生安全事故的,业主按有关规定将监理单位及责任监理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6、资料、报表上报工作管理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为当日的24小时内)上报有关资料、报表时,而监理单位未及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处理的,和监理月报及其他规定的文件、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的,以及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后未及时(发现后24小时内)采取措施安排处理的,对责任监理人员予以处理。监理单位违反合同履约质量差的、因监理工作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因监理不力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投资损失,符合终止合同条件的,业主将终止合同。第五章 监理费用支付第十六条 质管处每月公布考核情况。监理单位110、因违反合同规定,或因工作失误、未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质量监理工作不力造成质量事故或隐患的,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赔偿损失,额度为相应工程监理服务费的48倍。监理费用支付由监理单位每月按合同填报支付表,由质管处专职人员结合当月对监理单位的综合考核情况,对支付表初审后报质管处处长审查,再报业主项目部财务处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领导、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业主领导签字后支付。第六章 监理人员“六坚持,十八不准” 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六坚持”1、坚持按法规办事;2、坚持按合同办事;3、坚持按本项目各项规定办事;4、坚持按规范及监理程序办事;5、坚持持证上岗;6、坚持事前监理,有效监理。 第十111、八条 监理人员“十八不准”1、工程的人力、机具、材料和检测设备准备不足或者安全隐患未排除或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不准动工;2、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3、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4、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以及淘汰、落后,或禁止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5、上道工序检验未合格,下道工序不准进行;6、凡未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准计量支付;工程项目虽合格而未计量者,不准支付;7、不准无故拒签应签资料;8、监理人员在发生、发现任何质量和安全情况及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准隐瞒不报;9、监理人员不准介绍施工队伍,不准参与材料、设备采购及介绍;10、监理人员除夜间工地加班或出差外,不准在外留宿;11、监理人员112、不准酒后上岗;12、监理人员除因在工地现场用餐外,不准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的宴请;13、不准在工地现场、公务时间打麻将、扑克等活动;14、不准与承包人以打麻将、扑克等形式输赢财物; 15、不准与承包人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16、不准向承包人报销任何票据和收受礼品、礼金;17、不准将监理车用于与工作、工程无关的活动;18、不准向承包人借车私用。第七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负责解释与执行。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监理单位进场起生效,工程完工监理单位完全退场后失效。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质管处(工程处)对监理的工作指令 编号:xx-01主送: 监理部抄送: 项目经理部 工作指令113、内容:签发人:质管处(工程处) 日期:签收人: 签收时间:xx快速干线工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分级管理职责第一条 xx快速干线工程文明施工实行业主负责、分级管理。业主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对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承包人是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全面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落实责任。第二章 文明施工的要求第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设置项目概况牌、安全质量进度牌、廉政目标及责任人牌、举报电话牌等。第三条 施工单位应明显划分和标记各施工临时设施区域。第四条 施工区、项目部围挡和临时房屋搭建应规范。第五条 施工项目部办公、生活、堆场等场地应114、硬化,照明和施工道路路面处理应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条 建筑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明显,分类合理,防雨防风等措施有力。第七条 项目部环境整洁,施工现场应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要求配戴胸牌。第九条 施工管理网络上墙公布。第十条 施工中注意做好环境保护,不能发生建筑垃圾乱堆、污水流淌、阻断交通等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的现象。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 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处和xx快速干线工程监理单位具体负责对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安全检查和考核,其考核内容为本办法之相应条款。第十二条 对不重视文明施工工作或因管理不善影响建设道路建设形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115、,业主项目部除采取约见法人、要求撤换相关人员等措施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第十三条 各承包人应制定文明施工考核奖励办法,对文明施工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忽视文明施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违规违约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xx快速干线总体项目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根据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监理行为,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实行统一领导、业主负责、分级管理。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116、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业主项目部工程处进行日常的合同管理和履约检查。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任何时候在现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均可客观公正地按照规定开具工程违规违约处理通知单进行违约处理。工程施工、监理违规违约处理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处理,违约金在1万元以内的,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处长批准后进行处罚,超过1万元的违约处罚报业主项目部领导批准后实施。工程质量违约金由违约单位承担,业主直接从计量支付款中扣除,违约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工程质量违约金全部转嫁给劳务承包人。如认定监理人员负有责任,按照规定同时对监理人员给予违约117、处理。第四条 承包人的违规施工活动和违约行为,除按处罚细则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外,监理单位可以每次给予500元的处罚。承包人未执行监理指令的,监理单位可以按照上次处罚的2倍加重处罚(5002n),直至整改为止,在计量时扣除,由监理在计量审核时填报数据。处罚通知抄送工程处。承包人的违约处罚,监理单位可以提出处罚建议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处理。第五条 承包人、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凡是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均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章 对施工单位的违约处理第一节 对工程质量的违约处理第六条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提高内部质量监督人员及试验人员的素质,在管理上不留空118、白,特别应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要求做到凡是施工现场,都必须有承包人的现场质量监督员(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在场把关。否则,一经查实,将处以承包人每次每处500元的违约金。第七条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实施试验检测;违反者按以下规定进行违约处理:(一)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试验检测体系,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及工作实际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换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的仪器设备应完全符合合同条件,并保证完好。否则处以1000元2000元违约金,并勒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理。(二)试验检测项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试验检测频率不得低于规范和合同要求。否则,处119、以1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三)试验检测资料必须按要求采用统一的表格形式进行记录及计算,并经监理人员签认,资料必须按要求进行归档管理。否则,除限期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2000元的违约金。(四)试验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改数据,保证数据准确。否则,除限期整改外,并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计量资料中出现上述情况将不接受该期计量,待整改完成一月后重新申报。(五)承包人应加强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用试验数据指导生产,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运进施工现场;已运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严禁使用,并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口头或书面通知24小时以内120、清除场外。若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除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返工外,每处每次处以承包人2000元的违约金;已运进的不合格材料经检查发现后,超过24小时仍未清除的,一经查实,每处每次处以承包人500元的违约金。第八条 承包人应强化工序管理,严把操作工艺关,坚持工序逐级检验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原则,要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的质量。若承包人违反了此规定,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九条 承包人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否则,除要求承包人写出书面检查外,同时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条 路基填筑(一)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121、的要求组织施工。填前处理应满足填方路堤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否则,每违反一条,将处以承包人1000元的违约金。(二)路基填筑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为控制填方的松铺厚度及平整度,要求网格法控制布料,未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500元/处的违约金;路基填料粒径违规,每段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三)路基填筑应按照横断面全宽并两侧超宽0.3m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每填筑一层,经过压实和检验合格后,再填筑上一层。不按横断面全宽并两侧超宽0.3m分层填筑者,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未经检验就填筑上一层者,按第八条给予违约处理,同时要求返工。(四)填挖结合部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挖台阶处理122、,且每一施工段内在未全部填筑完毕之前,应预挖三级台阶露于填层之上。不挖台阶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者,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整改,并处以承包人2000元/处的违约金。第十一条 砌筑工程(一)砂浆的配制要求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砂浆拌和必须采用砂浆拌和机,每一分段圬工每500m3必须配备一台砂浆拌和机。若施工单位不用秤计量,不用砂浆拌和机搅拌或因施工组织不当,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砂浆,处以承包人1000元/处次的违约金。(二)石料(片卵石)加工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准用于砌体中。承包人若将不符合规格和强度要求的石料用于砌体中,除要求及时返工外,每次每处并处1000元的违约金。若不及时123、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处以承包人2000元/处的违约金。(三)浆砌要求采用挤浆座浆法施工,砂浆应饱满,无空洞现象,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处以承包人500元/次.处的违约金。(四)为了确保砌体几何尺寸和大面平整,要求采用靠坡度架前后挂线施工。违反此条规定者,应处以承包人500元/次的违约金。(五)砌体沉降缝要求铅垂,缝宽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的现象。违反此条规定者,除要求及时返工或补救外,并处以承包人500元/处的违约金。(六)泄水孔在立面布置上要求彼此间错,泄水孔外露部分要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要求做到光滑流畅的外倾斜坡,泄水孔不准有堵塞现象。违反此条者,处以承包人124、500元/处的违约金,同时要求返工处理。第十二条 混凝土工程(一)混凝土的配制要求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混凝土拌合要求采用混凝土搅拌机。若承包人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二)构成混凝土的各种材料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必须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若承包人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500元/次的违约金。(三)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后,应直接放到浇筑部位,不再移动。混凝土由高处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超过2米时,应采用导管和溜槽;超过10米时应采用减速装置。导管或溜槽,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要避免发生离析。若承包人没有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1000元/次的125、违约金。(四)支架及立模,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须保证坚固稳定,其位置和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若承包人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五)钢筋骨架应按规定对加工质量、焊接质量、各项机械性能、搭接长度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外,并应检查其焊接和安装的正确性,若不满足要求,处以承包人1500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清除,对已造成损害进行赔偿。分层分段浇筑时,应保证层(段)间结合紧密,并保证清洁,否则处以2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六)混凝土拌合料的运输,应尽可能使运距缩短、转载少,以缩短运输时间。满足浇筑速度要求,并使混凝土保持应有的塑性。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使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若126、承包人没有按要求办理,处以承包人1000元/次的违约金。(七)混凝土结构最小尺寸大于0.6m,特别是水泥用量大于400kg/m3的大体积混凝土,应考虑采用一次性浇筑或后一次浇筑在前一次烧筑的混凝土初凝以前完成,并应考虑采用水化放热慢的水泥或采取其他降温散热措施。若承包人没有按要求施工,处以承包人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桥涵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一)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否则按第八条予以违约处理。(二)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填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填料粒径不大于6cm,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否则按第七条第五款予以违约处理。(三)桥台背、涵台背的填土127、范围应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处以承包人1000元/处的违约金,并要求返工处理。第十四条 水下混凝土工程(一)水下混凝土的浇注要求严格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不许有断桩和桩长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现象,否则,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处以承包人2000元/桩的违约金;浇注水下混凝土时,要求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若不通知监理工程师就擅自进行浇筑者,一经查实处以承包人1000元/桩的违约金,已浇桩质量另案处理。(二)桩基钢筋笼的安放应保持钢筋笼的垂直,吊装就位后,钢筋笼应能转动,否则,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若不经处理或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就进行定位施工,除要求返工外,并处以承包人1000元/桩的违约金。(三128、)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各类成型钢材必须严格除锈,确保清洁,未经除锈便用于各工程部位的,除责令返工外,并处以2000元/处次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路面工程(一)路面工程面层使用碎石,在强度、磨耗率、压碎值等指标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求全部采用反击破联合碎石机进行碎石加工,不准使用普通锷式碎石机生产的产品。堆放路面面层用料的场地必须硬化,各种规格的集料要求分开堆放,不准相互掺合。面层料的堆放场地不硬化的,将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各集料的堆放未分开,掺合在一起的石料严禁用作面层料。各集料必须覆盖防水,否则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二)路面基层混合料的拌合要求用厂拌设备进行集中拌和;基层铺筑要求采用摊129、铺机摊铺混合料。不按上述要求施工的,每次处以2000元违约金。同时要求承包人自费将已施工的路段进行返工处理。(三)路面面层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采用产量不低于150T/h拌和机拌制。拌和厂拌和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否则,按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作违约处理。(四)路面面层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输,车厢应清扫干净。运输车应用蓬布覆盖,用以保温,防雨,防污染。否则,按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作违约处理。(五)严禁在已铺设好沥青面层的地段拌和砂浆,确要存放砂浆,应加以铁板铺垫,用完后及时清理干净,避免污染路面。否则,除责130、成承包人清理外,还对造成污染路面每处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第十八条 发生公路工程质量事故,除上报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外,并对承包人作出停工整改及10000元50000元违约金的处理,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二节 对工程进度的违约处理第十六条 承包人必须认真、严谨、科学地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处以违约金1000元/次,上报时间延迟处以违约金500元天。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进度月报表,上报时间延迟处以约金5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若承包人当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业主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视具体情况处以10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131、;若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业主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视具体情况处以30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连续四个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且与目标计划相差40%以上,业主将压缩承包人的工程规模,并没收压缩工程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若连续六个月未能完成进度计划且与目标计划相差40%以上,业主将终止合同,并没收未完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良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第三节 对工程计量及变更的违约处理第十七条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计量人员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每一个数据认真进行核对,如实申报、签认工程数量。对“重报、多报、虚报”工程数量的承包人,按多出部分工程价款的2倍处以违约金,对不认真核实即132、签认中间计量表的监理人员,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并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停工整改。第十八条 如发现承包人对所报变更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假的工程费用外,并处以虚假工程费用2倍金额的违约金。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的工程变更有弄虚作假行为,对监理单位处以变更设计金额10%的违约金,并对所有签认人处以1000元/人的违约金。第十九条 如果承包人与监理人员相互串通,以申报签批变更设计为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承包人承担其申报变更金额2倍的违约金,由监理单位承担其签批变更设计金额50%的违约金,业主同时将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评价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对情133、节严重,给业主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业主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第四节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违约处理第二十条 承包人得到工程支付资金后要及时支付有关人员应得的费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工程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足额支付,严禁克扣工程款,特别是民工款。如果承包人克扣上述款项,造成民工上访、上告,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业主将采取适当方式代承包人支付,并对承包人处以510万元/次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业主将定期跟踪承包人资金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包人将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挪用于本工程134、建设范围外的用途,业主将对承包人收取挪用数额10%30%的违约金,同时责令追回挪用款项后才能拨款。第五节 环境与水土保护的违约处理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环保机构和保证体系。若环保机构、保证体系、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一经查实除勒令限期补充、完善外,并处以10002000元的违约金。根据环保和水土保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业主有权责令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承包人通报批评、处以违约金或终止合同。情节轻微者,业主可对承包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承包人15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三条 根据合同文件及标书的有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环保验收。达不到环保验收标准的,处以违135、约单位10万元的违约金,或指令承包人或另请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环境改善直至达到环保要求为止,若另请其他单位进行环境改善工作,工程费用由原承包单位承担。第二十四条 承包人要堆弃废方时,必须按设计图纸或变更后的弃土场位置弃土,本项目的弃土场为两侧20米宽的租用地。如在非指定的弃土场弃土,则处以500元/车的违约金。承包人自行与地方签订协议选定的弃土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植被恢复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第二十五条 在开挖基坑时产生的废方,必须运至指定地点堆弃,严禁随挖随倒,超占公路用地外的农田耕地,一经发现,则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超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负责恢复农田耕136、地的费用。第六节 对承包人劳务用工的违约处理第二十六条 禁止使用童工,如发现使用,则处以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禁止使用聋、瞎等不能适应工地安全生产环境的民工,一旦发现,则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限期辞退上述人员。第二十七条 不按规定时间和工资金额足额兑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代付,发现第一次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承包人承担2万元违约金,第三次及以后承包人承担5万元/次的违约金。第二十八条 因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或个人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5人以内承包人承担2万元违约金,6至10人承包人承担5万元违约金,11人以上承包人137、承担10万元违约金;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的,承包人承担最高15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业主有权可终止合同。第三章 对监理单位的违约处理第二十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更换须经业主项目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的,业主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将该单位列入不良信誉名单。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理人员的在岗人数不少于监理服务协议上规定的人数,否则,一经查实,每脱岗一人,处以监理单位1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的人数。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发现一次,处以监理单位500元的违约金。第三十条 因监理管理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1)在监理部和监理试验室人员中若发现有一名及以上监138、理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开除监理人员,并处以监理人2000元以上违约金;(2)有二人及以上监理(含试验)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开除监理人员,并处以监理人4000元以上违约金;(3)有三人及以上监理人员(含试验)有意弄虚作假者,开除监理人员,并处以监理人5000元以上违约金; (4)若总监理工程师(正副)有人参与、包庇弄虚作假者,开除参与人并处以监理人10000元以上违约金;(5)若发现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等方面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开除相关监理人员,并处以监理人20000元以上违约金;(6)发包人代表、政府监督部门、业主中心试验室等检查工地139、时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和补遗书的要求认为是不合格工程,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认为是合格工程或签字验收的,将对现场监理人员予以通报、开除处理,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批评、通报处理;并处以监理人30000元以上违约金(7)监理人员不准介绍人员、车辆、工程材料等到施工单位,更不允许介绍施工队伍承包工程。若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开除该监理人员;(8)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资料(指基础资料)监理部签字程序不合理,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未经认真审查草率签字,经发包人审查后发现明显错误或工程计量数量和变更数量不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监理人处以1000元以上违约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140、评,直至开除;承包人报来计量资料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未作复核或更正,属弄虚作假、多计重报者,每发生一次,撤换现场监理和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并处以监理单位2000元/次的违约金。(9)发生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总监理工程师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同时,对其责任人(或监理人)处以10000元30000元违约金;(10)监理人对监理(含试验)人员待遇未按监理服务合同或监理人向发包人的承诺兑现,一经发包人核实属实后,处以监理人10000元以上违约金。(11)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素质不高,对承包人不按“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业主项目部有关规定等141、要求施工的行为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或管而不力,对监理部处以1000元/处.次的违约金,对情节严重者,要求在三天之内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若现场监理人员发现不了质量问题或发现了质量问题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制止,致使有质量问题的工程继续施工,造成质量隐患的视危害程度的大小,除要求监理单位在三天之内撤换监理人员外,并处以监理单位5002000元/处的违约金。监理人员玩忽职守,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监理单位要承担损失费用的10%,同时将追究监理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因安全情况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1)监理部及监理人员忽视安全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经发现,未造成事故142、的,对总监理工程师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处以5000元以上违约金。(2)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未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或已下发整改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向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和业主项目部质量管理处以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处以监理单位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事故发生的,处以监理单位1000050000元次的违约金。第三十二条 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理,对每个部位、每工序进行现场检查、抽查;接到请验通知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检验;坚持巡视工143、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项现象和因素。若超过24小时才检验,每延误一次,给监理部一次警告,累计三次警告,除要求监理部在三天之内撤换当事人外并处监理部1000元/天的工期延误违约金。由于监理部进度控制不力,造成工期延误,则监理费用支付时,由发包人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有权考虑延期计量。造成工程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25%时,处以监理部50000元以上违约金。在调整计划进度后,再次滞后25%时,处以监理部100000元以上违约金,直至中止合同。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有意偏袒承包人,或与承包人串通掩盖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每发生一次,处以监理单位2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在三天之内更换当事人;累144、计三次发生类似问题,撤换监理部总监并进行通报批评。第三十四条 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违约处理,若监理部已发过通知或工作指令,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处理而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又未按要求进行处理者,而监理工程师未发停工令,经核实,应视为监理部处理不力,按本办法相应条款对监理或责任人进行违约处理。第三十五条 试验检测单位的违约参照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第四章 违约金的支付及使用第三十六条 违约金的支付程序:对各合同段承包人和监理部的违约金,由监督单位(工程处或质量管理处)将违约金通知单抄送业主项目部财务处,在工程中期支付款中扣除。第三十七条 因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承包人、监理单位受到的处罚,各单位应接受145、,若态度恶劣,拒绝合作者,一经查实,再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数额2倍以加重违约责任的处理。第三十八条 处理通知单使用管理:违规违约处理通知单由业主项目部统一印制,由工程处统一管理。通知单按顺序统一编号,盖业主项目部公章(压缝),发给工程管理人员使用。处理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开单人交工程处管理保存,第二联交被处理人或单位。工程处在每月工程计量前将开具的处理通知单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后,将第一联复印一份交到业主项目部财务处,作为收取违约金的依据。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产生的违约金将全部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奖励基金,奖励给在项目实施中质量优、进度快、施工安全的承包人和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第五章 附 则第四146、十条 人员及其他不尽方面的违约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办理,与同条款不一致的按合同条款执行。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业主和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违规违约处理通知单编号: 第一联:业主项目部保存受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决定违约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开单部门名称开单人 年 月 日受处理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违规违约处理通知 编号: 第二联:受处理单位保存受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决定违约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开单部门名称开单人 年 月 日受处理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xx快速干线工程147、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搞好施工图设计的完善工作,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地方重点公路工程工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川交函20089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第三条 设计变更应以优化、完善原设计为前提,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资金、节约资源、方便施工、有利环保、利于营运安全为目标,确保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保证工程质148、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对建设项目科学动态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不得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或安全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国家利益。第四条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由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业主项目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设计变更,业主项目部下设的工程处全面负责项目设计变更工作。 第五条 设计变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设计变更立项和设计变更令两个阶段。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用一阶段即直接办理设计变更令手续。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立项签认手续后即可组织施工,并根据下达的变更令办理计量手续。第二章 149、设计变更的条件第六条 原设计文件不完善或存在错误而提出的设计变更。(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碰、缺;(二)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导致设计不准确甚至存在重大问题或隐患;(三)原设计与实际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不符,无法据实指导施工。(四)原设计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无法满足质量或安全需要。第七条 为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建设成效而提出的设计变更。(一)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二)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增加相邻工序的工作量及难度,能减少工程数量、降低工程成本、降低施工难度、加快施工进度的设计优化;(三)有利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节省占150、地、避免水土流失、改善施工条件的设计调整或修改。第八条 因国家、社会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需要进行的变更。(一)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领导机关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技术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二)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等项建设及文物、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局部工程提出的设计变更。(三)能显著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变更。第九条 工程实施过程发生的非责任问题引起的变化,以及因参建单位的过失引起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隐患,需进行的整治完善活动。第三章 设计变更的分类第十条 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按性质、规模及费用影响程度,分为A、B、C、D四类。A类变更为重大设计变更,单项变更投资额在200万151、元以上的变更。B类变更为较大设计变更,单项变更投资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的变更。C类变更为除A、B类以外,且单项变更投资额调整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变更。D类变更为除A、B、C类以外,单项变更投资额调整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C、D为一般设计变更。第十一条 承包人和监理部按照以下分级管理权限向业主项目部办理各类设计变更的审查及批准手续:A类变更由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审查,并报省交通厅公路局批准。办事机构为工程处。B类变更由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审查,并报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办事机构为工程处。C类变更由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办事机构为工程处。D类变更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主持审查、152、办理,并报业主项目部领导办理审批手续。设计变更审批资料由监理部向业主项目部工程处报批。业主项目部内部办理总体程序为:工程处设计变更管理工程师工程处处长业主项目部负责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立项第十二条 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项目部、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均可提出设计变更。提出设计变更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向监理单位申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提出的设计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项目部提出(地方政府提出的设计变更,须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向业主项目部发出的正式文件)。第十三条 承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向业主153、项目部办理设计变更立项手续。承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监理单位指令承包人收集、整理立项基础资料。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业主项目部、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提出的设计变更,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权限经业主项目部审查同意后,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直接向承包人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监表B3-1-1),不需办理设计变更立项手续。设计单位、业主项目部、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提出的设计变更,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会同设计代表归口收集、整理变更基础资料。第十五条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立项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承包人收集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向监理单位书面提出变更立项申请。(二)监理单位受理立项申请和154、初步审查。(三)业主项目部组织七方会审。 监理单位报告业主项目部后,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审计、财政和检查院部门代表进行七方会审,初步确定设计变更事项。(四)承包人修改、完善设计变更立项资料。(五)业主项目部视情况组织专家审查并报批(限A类)。(六)业主项目部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限AB类).(七)再次修改、完善设计变更资料。(八)设计变更立项资料逐级签认。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业主项目部、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提出的A类设计变更,变更基础资料收集完善后,由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讨论或邀请有关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和论证后,形成专题报告,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155、要求,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直接向承包人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监表B3-1-1),并抄送监理部,不需办理设计变更立项手续。第十七条 A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和报批(一)承包人填写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及审查表(监表B3-1)并初步完成设计变更资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业主项目部工程处查后,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主持,有工程处处长、工程处变更管理工程师、监理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计、财政和检查院部门代表参加的会审,形成七方会审意见(监表B3-2)。工程处根据七方会审意见协调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盖设计单位章)。(二)业主项目部负责人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156、位讨论或邀请有关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和论证(可同七方会审合并),并形成专题报告。(三)业主项目部以业主文件上报省公路局审批。(四)根据省公路局批复意见,设计单位会同承包人修改、完善设计变更立项资料后,逐级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设计代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业主项目部负责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签认。第十八条 B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与A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相同,但是否组织专家审查由业主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决定,且不需要形成设计变更专题报告。B类变更报xx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第十九条 C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与B类设计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相同,七方会157、审由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主持,且一般不需要组织专家审查,不需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条 D类变更立项的审查程序(一)承包人填写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及审查表(监表B3-1)并初步完成设计变更资料。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监理部复审后,按以下规定组织会审,形成七方会审意见(监表B3-2)。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主持七方会审,工程处长、工程处变更管理工程师、监理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设计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计、财政和检查院部门代表参加。 (二)七方会审完成后,由工程处根据七方会审意见协调完成施工图设计,承包人修改、完善设计变更立项基础资料,逐级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设计代表158、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签认。第二十一条 立项资料一般应按以下要求收集和按顺序装订上报。(一)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及审查表(监表B3-1);(二)审查记录(如七方会审单监表B3-2或其他审查记录);(三)原设计文件或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或图纸(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四)变更立项工程量计算表(监表B3-4)、预估变更造价审查记录表(监表B3-5)、变更立项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表(如果有)(监表B3-5-1);(五)有关试验资料(如果有);第二十二条 业主项目部下发的变更通知单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设计变更通知单(监表B3-1-1);(二)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及(预估)造价文件;(三)变更设159、计工程量计算表(监表B3-4);(四)提出单位的公文及业主项目部的认可意见(如有);(五)审查记录(如有)。第二十三条 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后,监理部根据工程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应在2天内口头报告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业主项目部收到报告后原则上应在3天内组织六方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对,立即形成七方会审单(监表B3-2);到场各方均应签名,业主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核对情况签署明确意见。经过七方会审的设计变更立项完善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专业监理工程师1天、监理部2天) 内签署完毕,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应在3天内签署完毕并逐级上报,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逐级签认后生效。第二十四条 对已获得明确批复意见的各项设160、计变更立项申请,不论立项成立或不成立,各单位均应建立台帐(监表B3-7)进行登记。返退程序为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监理部承包人,同时抄送设计代表,逐级实行签收、登记制度。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立项未批复前不能施工(工程抢险或不立即施工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等紧急情况除外)。批准立项的隐蔽工程在覆盖及审核前必须通知监理及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处治费用。在同一桩号、位置或构造物处的单一分部、分项工程一般只能进行一次设计变更。第五章 设计变更令第二十六条 设计变更令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承包人填写设计变更令审核表(监表B3-3)及附件;(ABCD类)(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161、理部审查设计变更令审核表(监表B3-3)及附件;(ABCD类)(三)设计代表确认设计变更令审核表及附件 (ABCD类);(四)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审查设计变更令审核表及附件(ABCD类);(五) 业主项目部负责人审查设计变更令审核表及附件(ABCD类);(六) 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向承包人下达设计变更令(监表B3) ( ABCD类)。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若有异议,应书面逐级退回承包人,并在退回的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表中签明退回原因及修改要求,承包人修改完善后再逐级上报。第二十七条 对于工程设计变更内容比较明确的设计变更,应在设计变更内容的工程数量确定后填报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表。对于工程规模较大且部162、分变更内容不明确或数量不能准确确定的设计变更,在设计变更立项批准后,应分阶段组织实施,每一阶段完工后、隐蔽前均应申请检查验收,待工程变更内容完工后填报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资料(多个类似变更立项或一个分部工程办理一个工程变更令的,汇总增减金额不能超过200万元)。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依据业主项目部签认的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审查表或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制设计变更令审核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后上报。(一)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表(监表B3-3);(二)工程量计算表(监表B3-4)及现场收方记录(如需现场收方),收方记录格式及有关要求由监理部会同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商定;(三)工程设计变更造价审163、查记录表(监表B3-5);(四)新增细目单价分析表(监表B3-5-1 ,A4纸型);均以清单单位作为工程量计算单位,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五)符合交通部关于施工图编制要求的A3变更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汇总)表及原图纸;(六)工程设计变更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照片一般应标明里程和位置)。(七)签认的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审查表或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附件。第二十九条 承包人应在设计变更立项批准后、设计变更令下达前填写新增细目单价分析表(监表B3-5-1),逐级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审批。单次设计变更新增细目合价超过20万元的,还要报业主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业主以公文形式批准新增细目单价。164、支付单价的确定应符合第七章的规定。第三十条 承包人向监理部提交符合第二十八条要求的资料后,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专业监理工程师1天、监理部2天) 内签署完毕,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应在3天内签署完毕并逐级上报,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逐级签认后生效。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工程必须待设计变更令下达后再计量支付。变更工程增加的细目编号和单价变更,由监理部将新的项目编号和单价直接进入合同清单后,再予以计量。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灵活调整变更工程实施进度计划,一般不增加合同段建设总工期,确需延长合同段总工期的变更,应提高一级审批等级。第六章 设计变更资料要求及台帐第三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的填报与签署要求。(一)设计变更165、图纸均采用CAD格式,A3纸型;表格均采用EXCEL格式,A4纸型;其他文字资料采用WORD格式,A4纸型。(二)设计变更各方发出的设计变更资料除签名及签署意见要求手写外,其余均要求用打印机打印,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顺序装订。(三)签字栏要严格定人定岗、各司其职。不得相互代签,签署手续要逐级上报,签署意见要清晰、明确(肯定、否定或要求完善等意见)。1、“设计变更立项编号”、和“设计变更令编号”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统一填写。2、承包人绘制、提交的设计变更图的签署:“设计”栏与“复核”栏由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签署,复核人员应负责对图纸进行校核;“审核”栏由承包人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签署。3、要求盖章的166、栏目必须加盖项目经理部或监理部公章。4、监理工程师按表格上指定权限签署意见。(四)承包人绘制的设计变更图。图上要注明工程量,图号在原设计图号前加大写字母“BG”,如果设计变更图在2张以上,则在原设计图号后加“-1/n,-2/n,-3/n-n/n.”,日期填写绘制日期。各类设计变更图必须采用A3幅面80克光面复印纸绘制。(五)设计单位发出的书面设计变更图表,经业主项目部签认后方可作为承包人申请变更立项或申报变更令的附图。 (六)设计变更的批文、图表、各级签署意见或试验凭证,应装订成册,纳入工程档案管理和验收。第三十四条 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原件为一式三份,各方签署完毕后,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分送监167、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和承包人各一份原件存档。业主项目部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监表B3-1-1)一式三份, 承包人、监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各一份。变更令审核资料原件为一式三份,各方签署完毕后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同设计变更令(监表B3)分送监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和承包人各一份。业主项目部下达的设计变更令(监表B3)一式五份,变更令审核资料(含附件)作为附件。以变更令审核资料原件作为变更令附件的,分别送承包人、监理部和工程处存档。计量资料附件需使用时可采用复印件,但复印件应加盖业主项目部印章。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审查表、业主项目部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变更令实行签收、登记制度。第三十五条 设计变168、更立项(监表B3-1)、设计变更通知单(监表B3-1-1)和设计变更令(监表B3)由工程处以路线为单元统一编号。设计变更立项编号规则为“路线名变更类别立项编号合同段”,如xxA -LX01-B。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规则为“路线名变更类别通知单编号合同段”,如xxA -TZ01-B。通知单编号与立项编号的数字按照连续的方式编号,两者不作区分。设计变更令编号规则为:“路线号变更类别变更令编号合同段”。如xx-A01-B。变更令编号应与变更通知单编号相对应。第三十六条 监理、施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均必须建立工程设计变更台帐,监理部、工程处每月25日应将设计变更情况统计后,向业主项目部负责人提交工程变更169、统计表(监表B3-6)、工程变更台帐明细表(监表B3-7)。第七章 变更工程造价第三十七条 各类设计变更一般应由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和预算文件。A、B类设计变更预算文件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新增细目的相应预算,应送市公路造价站或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其余预算由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审查。第三十八条 设计变更预算文件应依据交通部发布的概预算定额、编制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及相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在充分调查变更工程的工地实际情况和工、料、机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编制,并考虑适当的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设计变更预算应主要计列建筑安装工程费,对于确需发生的第二、三部分费用,也应当计列。设计变更预算须与原预算170、相应部分进行品迭。第三十九条 对于涉及到新技术、新工艺或定额中缺漏的项目,由市公路造价站或市交通运输局会同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在设计变更立项批准后实地考察施工工艺,参考有关行业定额,合理确定定额消耗量。预算编制单位根据认可的定额编制设计变更工程相应预算文件。第四十条 设计变更工程支付单价的审核报批应遵循承包人提出、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项目部内部相关处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等程序。第四十一条 支付单价按以下原则计算和确定。(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设计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的但存在类似细目的,设计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支付171、单价由承包人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部审查确定。(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细目的,按财政评审单价下浮8%执行。第四十二条 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引起的设计变更,仍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但废弃工程不予计价,返工或设计变更工程超过原相应工程合同价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勘察设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或设计变更工程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延误合同工期,同时存在监理失职的,业主项目部同时应适当扣减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第四十三条 审核各阶段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一般应控制在设计变更立项预估造价之内,超出的,应说明原因,若超过预估造价103,应重新立项,否则视为承包人自愿实施,得不到该费172、用的支付。如低于85,应说明原因。第四十四条 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工程处负责组织xx快速干线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业主项目部工程处每月组织一次设计变更工作的例行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工作进行检查。第四十六条 承包人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不得计量支付有关费用;设计变更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合同,并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业主项目173、部可暂停资金支付,并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业主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有关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设计变更把关失职,造成建设资金流失的,应依法追回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施工现场地形、地质、地貌、水文、建筑材料等自然条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需要进行的变更,或开工前业主项目部进行的集中设计优化,统称为“#”变更。在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提供后,工程正式开工前,监理单位组织承包人复核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编制“”号变更,工程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从“01号”开始编号。“”号变更原则上不报立项申请,可以直接报审核表,审核批准程序参174、照C类设计变更。第四十九条 最后一次计量数量与合同(含变更)的清单不一致时,一个标段工程完工后要立即办理平衡变更,业主项目部下发终期变更令后,方能办理终期计量支付。第五十条 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承包人承担。(一)工程数量变化、技术指标变化、技术方案改变或调整性质的设计变更工程,以及合同项下约定工程的其他设计变更工程,且符合原承包人施工资质证书允许承包工程范围的, 由原承包人承担变更工程施工。原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经监理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可自行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分包合同价格低于承包人与业主签订合同价格的幅度不能超过3%(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招175、标重新选择新的承包人。(二)工程预算在200万元以上的新增分部工程,不存在与原承包人有交叉作业,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业主可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三)工程预算在200万元以上的新增单位工程,业主可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第五十一条 经业主项目部审查同意,确实不需要出图纸或预算的工程变更,可以不附相应施工图和预算。经业主项目部审查同意,确实不需要立项阶段的工程变更,可以直接办理变更令申报手续。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建设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承包人进场开工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承包人完全退场后失效。附件:1、 设计变更程序框图2、 设计变更使用的各类用表设计变更程176、序框图承包人收集、整理立项基础资料,填写监表B3-1分送专监、监理部总监、业主项目部领导签认提出单位根据六方会审决定,修改、完善资料审查资料设计变更的提出承包人或监理单位组织六方会审设计单位、业主项目部、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立项完成审查资料组织专家审查(限A类)报省公路局审批(A类),市交通运输局审批(B类)收集、整理资料,按类别报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申请报监理单位工程处工程处,设计代表不合格存工程处报工程处工程处会审决定送提出单位不合格报工程处计变更分类A类200万元以上B类50200万元C类2050万元D类20万元以下填写监表B3-1-1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并逐级送业主项目部相关处、业主项目177、部领导签发立项完成报业主项目部领导签认承包人组织施工变更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填写监表B3-3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表审查签认承包人据变更令计量逐级报业主项目部领导签发下达工程设计变更令填写监表B3工程处主送承包人,抄送监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逐级报专监、监理部、设计代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传工程处工程处工程处主送承包人,抄送监理部存业主项目部工程处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1 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及审查表承 包 人 (章) 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 立项编号:xx-A-LX01-B 变更性质: 数量调整 合同外工程 修改设计更改范围 延长时间 提出单位:递交日期:收文日期:拟变更工程名称:拟变更工程桩号及变178、更部位:拟变更内容及论证情况原设计方案:新设计方案(拟):变更原因(技术、经济及施工可行性论证比较):预估变更数量:预估变更工程费用:预估变更后费用增减情况对工期影响情况:附件清单:包括原设计文件或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或图纸;立项工程量计算表、变更立项预估单价分析表、预估变更造价审查记录表;四方会审单;有关试验资料(如有)。监理单位意见(章)专业监理工程师(ABCD类 ) 年 月 日监理部总监(ABCD类 ) 年 月 日设计代表(ABCD类 ) 年 月 日业主审批意见(章)业主项目部工程处经办人(ABCD类 )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处长(ABCD类 )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负责人(ABCD179、类) 年 月 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ABC类) 年 月 日市建投公司总经理(ABC类) 年 月 日1、本表适用于监理及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由承包人填表。设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业主项目部等提出的各项变更不填此表。2、此立项附件必须齐全方有效。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2 工程设计变更立项七方会审单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 包 人: 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 编 号:xx-B-01 地点及里程:七方会审决定事项:(含变更桩号、原设计情况及问题、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对立项基础资料的意见、是否同意的明确意见、预计增减费用、工期影响) 年 月 日参加人员(签字):业主项目部负责人业主项目部工180、程处处长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变更工程师设计代表ABCABCDABCDABCD监理部总监监理部专监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ABCDABCDABCDABCD审计部门代表财政部门代表检查院部门代表ABCDABCD ABCD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1-1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建设单位: (章) 主 送: 承包人 合同段号: 抄 送: 监理部 通知单号:xx-A-TZ02-B 工程变更事项工程变更通知内容: 附件:原设计文件或图纸、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及预算;设计变更立项工程量计算表;提出单位的公文及业主项目部的认可意见(如有);审查记录(如有)。预估变更增加+(或减少-)金额: 元附件清单:业主项目部工程处181、变更工程师:ABCD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处长:ABCD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负责人:ABCD 年 月 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ABCD 年 月 日市建投公司总经理:ABCD 年 月 日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 工程设计变更令建设单位: (章) 主 送: 承包人 合同段号: 抄 送: 监理部 变更令编号:xx-A-01-B现决定对本合同项目作如下变更调整,请遵照执行。变更类型: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变更性质: 数量调整 合同外工程 修改设计更改范围 延长时间变更工程名称: 变更工程桩号及设计变更处位置:原设计图纸编号/页码通知单号:xx-A-TZ02-B变更金额(+、-) 元变更182、工期(+、-) 天对合同价的影响: 截止目前变更累计 此项变更 所有变更累计增加(+)减少(-)元+增加(+)减少(-)元=增加(+)减少(-)元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变更工程师:ABCD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处长:ABCD 年 月 日业主项目部负责人:ABCD 年 月 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ABCD 年 月 日市建投公司总经理:ABCD 年 月 日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3 工程设计变更令审核表承 包 人: (章) 监理单位: 合同段号: 建设单位: 通知单号:xx-A-TZ02-B变更性质: 数量调整 合同外工程 修改设计更改范围 延长时间 变更工程名称: 183、变更工程桩号及工程处位:原设计图纸编号/页码变更内容原设计方案:新设计方案:变更工程数量:变更工程费用:变更后费用增减情况与变更立项时预估工程数量、预估造价的差异情况:对工期影响情况: 变更原因(技术、经济及施工可行性论证比较):附件清单: 工程数量审查计算表及现场收方记录(如需现场收方);工程设计变更造价审查记录表;按合同约定原则编制的新增项目支付单价分析表(A4纸型)及电子文档;变更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汇总)表及原图纸;设计变更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照片一般应标明里程和位置);业主项目部签认的设计变更立项申请审查表或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附件。监理部专监 ABCD监理部总监(监理部章) AB184、CD设计代表ABCD工程处变更工程师ABCD工程处处长ABCD业主项目部负责人ABCD市交通运输局局长ABC市建投公司总经理ABC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4 工程量计算表阶段:立项 变更令 承包人 合 同 号: 监理单位 通知单号:xx-A-TZ02-B细目编号细 目 名 称单位工程数量备注原设计变更立项变更设计较立项增减情况较原设计增减情况合计承包人ABCD: 专业监理工程师ABCD: 监理部ABCD: 工程处变更工程师ABCD: 工程处处长ABCD: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5-1 新增细目单价分析表 阶段:立项 变更令 监理单位: 合 同 号: 承 包 人: 通知单号:xx-185、A-TZ02-B序号工程项目工程细目定额单位工程数量定额表号工料机名称单位单价(元)定额数量金额定额基价工料机合计元其它直接费元现场经费元间接费元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合计元施工技术装备费元计划利润元税金元降价指标%单价指标元承包人: 监理部专监: 监理部总监: 工程处变更工程师: 工程处处长: 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5 工 程 变 更 造 价 审 查 记 录 表 阶段:立项 变更令承包人 监理单位 合同号: 通知单号:xx-A-TZ02-B 工程细目编号细 目 名 称单位单价数 量金额(人民币元)备注原设计变更设计增+ 减-原设计变更立项变更设计较变更立项增减金额较原设计 增减金额承包人186、ABCD: 监理部专监ABCD: 监理部总监ABCD: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变更工程师ABCD: 工程处变更工程师:ABCD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 监表B3-6 工 程 变 更 统 计 表承包人 监理单位合同号 第 页 共 页 序号变更工程名称变更部位变更内容变更类别提出单位立项申请批复变更审核情况变更设计批准与实施立项编号或通知单编号估计金额批复情况变更令号变更金额计量支付金额承包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工程处变更工程师: 年 月 日xx快速干线工程项目监表B3-7 工程设计变更台帐明细表承包人监理单位 合同号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号工程细目单位单价合同量合同价变更后总数量变更后总投资已计量工187、程量已计量工程投资未计价工程量未计价工程投资第 号变更工程量投资金额承包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部/业主项目部工程处/工程处变更工程师: 年 月 日xx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快速干线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各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xx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xx快速干线工程的投融资主体,市交通局为xx快速干线工程的实施单位。为加快xx快速干线工程的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川财投200319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建188、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投2006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xx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 本办法管理的对象和范畴xx快速干线工程专项建设资金,即政府安排的该项目资本金和由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向银行贷款用于该项目的资金。二、 上述项目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三、 支付的方法及程序(一) 项目前期费用,由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资料直接支付,纳入该项目成本核算。(二) 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费用,由市交通局项目部填报费用报销单,由市交通局分管局长、局长审签189、后,交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审并支付款项。市建投公司为该项目前期准备、融资贷款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按建投公司费用支出报销支付程序审签,纳入该项目成本核算。(三) 项目工程款项的支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资金使用审批表,并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查项目资料(项目用款资料主要包括:咨询服务合同、拆迁合同、工程合同、项目单位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经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查通过,报市财政局审定后支付款项。支付流程图: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使用审批表 市建投公司 审查项目资料 市财政局 审定 市建投公司 资金拔付 收款单位四、 工程款的申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前,进度款支付不超过财政性投资总额的8190、0%。五、 工程尾款的申请,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决)算审核文件、验收相关资料、相关合同协议及收款票据等,工程尾款的支付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5%,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工程项目有另行规定要求的除外)。六、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90日内报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迟报或不报的,可停止拨付并扣收预留尾款。七、 项目完工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项目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八、 市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项目招投标、财务收支等。附件1:xx快速干线项目资本金191、使用审批表附件2:xx快速干线项目贷款资金使用审批表表一 xx快速干线项目资本金使用审批表项 目 名 称xx快速干线本次支用金额(元)支用用途项目投资估算总额(元)702,870,000 累计支用金额(元)收款单位单位名称帐 号开户行合同额 (元)变更()额(元)合同额变更(元)本次支付金额(元)已支付金额(元)累计支付金额(元)备 注xx天星快速干线建设项目部申报意见经办人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意见经办人:市建投公司对工程资料审查和资金拔付意见经办人:财政部门 审定意见经办人:项目部副主任局 长:分管领导:局长:项目部主任 (公章) 总经理: (公章)(公章) 表二 xx快速干线项目贷款资金使用审批表项 目 名 称xx快速干线已上帐贷款资金(万元)支用用途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万元)本次支用金额(万元)贷 款 银 行贷款资金余额(万元)收款单位单位名称帐 号开户行合同额 (元)变更()额(元)合同额变更(元)本次支付金额(元)已支付金额(元)累计支付金额(元)备 注项目实施位 申报意见 经办人:市建设投资公司对工程资料审查和资金拔付意见 经办人:财政部门 审定意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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