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业公司煤矿地面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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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5125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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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煤业公司煤矿地面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总则1各级领导防灭火安全责任制3职能部门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0相关工种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5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三、职工食堂管理制度27四、职工澡堂管理制度30五、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2六、洗衣房管理制度35七、物资管理制度36八、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9九、爆炸物品管理制度40十、地面工业广场管理规定45 一、防灭火安全责任制 总则1、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2、财、物的落实;2、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3、机电副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4、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5、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6、通风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3、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7、地测副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规划、计划、措施审批并组织监督实施;8、通风科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审查;9、生产技术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井下防灭火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4、10、安全生产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通风科进行分析,视情节做处罚;11、安全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12、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13、财务科、供销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14、通风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5、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15、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文件及措施。各级领导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矿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负第一责任。(2)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6、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工作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保证矿井通风队伍的稳定。(3) 保证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在矿财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筹措资金应用井下防灭火的新技术、新手段,促进矿井井上下防灭火治理工作装备更新。(4) 负责组织领导井下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及时组织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2、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行使技术管理责任,并向矿长负责。(2) 负责组织领导井下防灭火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3)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及时处理矿井防灭火7、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 负责领导矿井井下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5) 参加和组织矿井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以及善后处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 3、安全副矿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向矿长负责。(2) 负责监督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井下防灭火与安全生产的关系。(3) 按时参加由矿井一通三防例会,及时处理井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4) 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领导职能,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8、严肃处理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三违”现象。(5) 负责监督检查井下防灭火资金的落实情况。(6) 负责主持和领导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4、生产副矿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2)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3) 对所管方面井下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4) 严格按井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下防灭火事故发生,负责保证采掘专业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5) 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地区的同时必须考虑井下防灭火工作需要。(6) 负责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维修管理工作,对严重失修巷道及时组织整修,确保矿井主要9、通风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 5、机电副矿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全矿电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台台合格,杜绝失爆和电器设备失火事故。(2) 定期组织检查电器设备和电缆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用电。负责井下电焊、气焊工作技术措施的审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把关。(3)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4) 负责对井下防灭火方面设备到货催办落实。(5) 加强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 6、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抓好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技术革新及时推广先进技术,总结先进经验。(2)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10、,对井下防灭火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3) 负责组织井下防灭火技术方案、通风系统改造及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工作,通风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领导工作。(4)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解决其中的技术问题,重大问题向总工程师、矿长汇报。(5) 负责督促井下防灭火资金落实,保证资金合理使用。(6) 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灭火例会。(7) 参加井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吸取教训,改进技术管理。 7、地测副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2)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3) 对所管方面井下防灭火存11、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4) 严格按井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下防灭火事故发生,负责保证采掘专业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 8、机电副总工程师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2)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3) 对所管方面井下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4) 严格按井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下防灭火事故发生,负责保证采掘专业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5) 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地区的同时必须考虑井下防灭火工作需要。(6) 井下机电设备的各项保护必须灵敏可靠,并按期检查12、,发现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9、保卫科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组织实施矿井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6)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安全科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井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2) 负责监督安全规程、技术13、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井下防灭火与安全生产的关系。(3) 按时参加矿井一通三防例会,及时处理井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4) 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严肃处理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三违”现象。(5) 参加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11、安全生产调度室主任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准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 (2) 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3) 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要迅速掌握有关情况,要及时向14、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辅助救护队,尽快组织抢救。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和处理工作。12、生产技术科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组织编制有关防灭火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把设计关,合理布置巷道及采掘头面。 (3) 搞好通风设计,实行分区通风,严禁井下出现二次及二次以上串联通风的发生,严禁出现“一串二”或“二串一”的串联通风现象。 (4) 加强对矿井防灭火资料的搜集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13、通风科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向矿长负责。(2) 负责矿井15、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3)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防灭火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 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5) 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6) 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提出优化通风系统的方案。 14、机运科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科长是本科防灭火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科防灭火的全面工作。 (2) 负责防灭火计划的制定,组织全队职工学习防灭火知识,并组织贯彻实施,保证有成效预防灭火。(3) 监督检查防16、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面防灭火执行情况,要不断分析,研究措施,及时整改。(4)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查处隐患,堵塞漏洞,针对防灭火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5) 本单位所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组织分析。不断组织全员职工进行防灭火教育,随时弥补漏洞。(6)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防灭火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 15、通风队长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监督井下各项防灭火相关的通风、工作施工的落实情况。(2) 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形式等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会,以多种形势开展安全活动。(3) 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17、导、监督和管理。(4) 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规划和井下防灭火安技措工程计划的落实;(5) 负责井下防灭火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做好防灭火的预测预报、取样化验各地点防灭火灌浆工作。(6) 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7) 参加每周一次的全矿井下通风(防灭火)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以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8) 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职能部门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保卫科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保卫科是矿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2) 负责领导业务消防人员,组织制订消防规则,进行18、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度。(3) 布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4) 负责全厂防火器材的配备修理与管理,杜绝其丢失乱动现象。(5) 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凡属政治破坏事故,负责进行追查处理。(6) 加强门卫制度,负责厂内的安全和巡逻执勤,搞好防毒、防爆、防火、防盗工作。(7) 经常对要害部门的管理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深入车间进行安全检查。(8) 参加有关的安全大检查活动。2、安全生产调度室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2) 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当安全19、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3) 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要迅速掌握有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救护队,尽快组织抢救。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和处理工作。3、安全科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井下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2) 负责监督检查井下防灭火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3) 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员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制止井下防灭火中的违章行为。(4) 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通风科防灭火安全责任制20、(1) 通风科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2)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防灭火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 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4) 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5) 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5、机运科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防灭火计划的制定,组织全科及下属队职工学习防灭火知识,并组织贯彻实施,保证有成效预防灭火。(2) 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面防灭21、火执行情况,要不断分析,研究措施,及时整改。(3) 本单位所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组织分析。组织全员职工进行防灭火教育,随时弥补漏洞。(4)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防灭火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避免流于形式。6、生产技术科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井下所辖范围防灭火工作负责。(2) 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编制生产设计,要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3) 负责编制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整修计划,满足矿井通风需要。(4) 负责巷道贯通、交叉巷道间距、透老空、透老巷、石门揭煤、过断层等特殊地点22、的生产情况提前告知,并及时下达安全联系单;负责在设计和生产地区安排时,有充足时间保证应抽尽抽、先抽后采及井下防灭火有关规定的落实。(5) 参加全矿井下防灭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以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6) 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和召开的一通三防例会,和每月一次的井下防灭火例会。 7、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规,对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2) 负责编制全矿年、季、月全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3) 负责全矿各岗位各工种的技术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技术培训档案。(4) 负责监督23、检查各单位技术员,组织井下防灭火知识技术培训的情况,组织全矿技术培训工作的全年和季度考核。 8、通风队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根据矿井生产进度及灾害预防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井下安全生产。(2) 负责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 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量及存放情况 ,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4) 熟悉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 (5) 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6) 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总体工作,按矿制定的计划完成矿24、井月度、年度瓦斯抽采量和抽采钻孔进尺。根据作业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计划。(7) 负责消防洒水管路系统维护,支管和阀门检查维护;负责矿井供水施救、排水等工作。(8) 负责所辖范围及施工过程中的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9、采掘队、机电队、运输队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负责对本单位职工井下防灭火的教育和培训,要让职工认识到井下防灭火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职工爱护好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2) 负责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有关井下防灭火的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上级对本单位的指示。(3) 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必须优先考虑井下防灭火的需要,措施中必须注明各种避灾路线。(425、) 各队队长对本单位落实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和规定负直接责任。(5) 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矿井各项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爱护井下通风设施和设备;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使用好各项通风设施和设备。相关工种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安检员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安检员对当班的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对出现的火灾安全隐患,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2) 必须做到与施工队同上班、同下班,必须给现场负责人交待清楚当天所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3)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三违”现象,安全隐患,一管到底,该停工的停工,该整改的整改。(4) 放炮地点安检员必须盯在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5) 安检26、员全面掌握施工情况,必须杜绝按章作业。(6) 负责所辖区域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2、瓦检员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按规程规定进行瓦斯等有害气体检查工作。熟练使用仪表、仪器。(2) 上岗前要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性能,清除瓦斯检定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随处丢放。(3) 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不准随意离开工作现场。要交清本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明确本班要检查的重点。(4)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认真填写瓦27、斯检查班报和记录牌班。(5) 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次数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要立即撤人断电,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处理。(6) 临时停风地点要设置栅栏,进入停风巷检查瓦斯浓度时要由两人共同进行,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段检查检测。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要立即返回,汇报处理。(7) 负责所辖区域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8) 负责对矿井的密闭墙和采煤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温度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9) 瓦斯检定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禁止在井下拆卸修理,要交回通风区由专人进行修理。28、 3、放炮员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做好火工品及放炮的管理工作,包括火工品、雷管的存放工作。完成队长或技术员交给的各项任务。(2) 负责放炮工具、材料设备及炸药、雷管箱的使用和管理,携带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物对口。(3)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4) 做好炸药、雷管消耗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5) 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 4、防尘洒水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 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50米以外的洒水防尘工作。(2) 严格按规定地点和路线进行洒水防尘,并对范围内的防尘设施进行安装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洒水时不得打开阀门放水湿润巷道,严29、禁向电器设备上洒水。(4) 工作时要注意巷道顶板与支护情况以及来往行人和车辆。在倾斜巷道工作时,提前编写斜巷施工通知单,并与斜巷工作人员联系好,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5) 在运输机巷道洒水时,要注意运输机的运转情况,以防伤人,注意自身安全。(6) 洒水要全断面洒水,中间不能间断,保证巷道的完全湿润。(7) 井下施工时严禁无计划停水,因特殊情况停水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和通风科同意后方可施工。 5、通风设施维修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 负责井下通风设施、风桥、风墙、风门的建设及拆除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2) 负责按规定密闭采空区及盲巷。(3) 负责井下所有通风设施30、的维护维修工作。(4) 负责对井下通风设施的维修和设施附近5米巷道的清理工作,搞好文明生产。(5)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通风设施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6、电工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认真学习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规范、操作规程。(2) 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4) 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各种电气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权予以撤除。(5) 上班工作时段,电工应对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7、机电硐室值班31、员防灭火安全责任制(1) 严格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转完好情况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2) 负责硐室设备设施的班检、日检等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运转日志。(3) 负责硐室设备的文明生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杂物。(4) 负责清点硐室内各种防火、消防设施工具等,发现损坏或过期及时反映,缺失的要说明原因并配齐,保证正常使用。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32、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矿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矿井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有关责任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3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34、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35、坏应立即补充。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隐患整改的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36、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37、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38、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矿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39、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机运科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标准40、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地面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机运科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电工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41、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防灭火管理规定 煤矿开采五连煤层,经鉴定自燃倾向为三级属于不易自燃煤层。矿井防灭火工作重点是外因火灾,井下电器设备、运输皮带在操作不当时有可能造成矿井火灾,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危险,因此防灭火工作及其重要,为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5、42、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 7、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 8、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 9、井下皮带运输机应使用不延燃皮带。 10、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43、度室。在现场的科、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 13、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4、用水灭火时应先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44、发生水煤气爆炸。 15、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风井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井下机电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16、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17、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18、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的有关规定,并每季进行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45、(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矿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人员;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对矿、科、人检46、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人员。 (2)对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开除或解聘。 (3)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职工食堂办成清洁、整齐、舒适、文明之家,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 1、按照国家规定持健康证,上岗作业,定期体检。 2、牢固树立“职工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这一服务理念。 3、食堂内外卫生清洁,做到“四过关”(即一洗、二冲47、三消毒、四保洁),各类工具设施摆放整齐有序。 4、衣、帽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服),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和用手擦鼻涕。不穿工作服外出,回岗后要洗手。 5、按时开饭,保证饭菜质量,无凉饭。 6、不得将饭菜、垃圾等大块物品倒入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保持畅通及室内气味良好。 7、食堂外厨道、就餐大厅、洗碗池、开水器,保持清洁干净,就餐桌椅,整齐清洁。 粗加工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洗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48、清洗后无鳞、鳃及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安全,取净毛、内脏和爪。 6、蔬菜按一捡二洗三切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加工结束后,将地面、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配菜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冲洗干净。 3、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4、冰箱、冰柜定期除箱,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 5、配菜结束后及时整理工具,清洗地面,保持室内清洁。烧煮烹调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 4、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49、布擦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干净布擦。 5、剩饭、菜用纱布盖好。 6、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职工就餐 1、必须自觉在餐厅窗口排队买饭,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食堂操作间,如不听炊管人员劝告无理取闹,将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2、食堂炊管人员就餐,一律在食堂内吃饭,不准将饭菜端出食堂,不得搞特殊,不准单独开小灶,不准将食品饭菜随意乱藏乱吃,不准把食品和餐具拿出食堂,如果发现按偷盗论处,情节严重的罚款、下岗和辞退处理。 3、本矿职工就餐一律使用内部饭卡,不得私收人民币。 库房管理 1、库房管理人员,对库房做到“账、物、卡”相符,有验收记录。 2、物品要码放成形,荤、素、生、熟、50、成品与半成品,要分开存放。 3、库房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应,有防蝇、防潮、防鼠设施,保持库内无蝇、无蟑螂。4、各类食品无霉变、发芽、虫蛀、鼠咬、成品与半成品加盖防蝇罩,不存放过期食品。 四、职工澡堂管理制度为加强职工澡堂管理,提高澡堂服务质量,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范围 来宾澡堂、男职工澡堂。 来宾澡堂管理 1、来宾澡堂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以便随时接待来宾或单位领导下井、更衣、洗澡。 2、澡堂内要保持清洁,下井物品(衣、鞋、帽等)要建卡造册,按规定摆放整齐,出井后,要对换下的工作衣物等及时洗晒并消毒。 3、澡堂管理人员对来宾澡堂内的所有物品,要妥善保51、管、使用,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转借。如造成丢失,按价赔偿。如工作服、胶靴、矿帽等物品确实不能再使用,可向分管领导申请,交旧领新。 4、给领导配备的物品,应妥善保管,澡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送人或让自己亲朋使用,违者下岗、待岗处理。5、澡堂管理人员服务应主动、热情、周到。职工澡堂管理 1、淋浴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2、水温:淋浴水温应保持在3740。 3、澡堂内夏季应保持通风,冬季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以上。 4、更衣柜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澡堂酒后闹事,违者罚款50100元。 5、澡堂管理员要管好公共设施,注重服务质量,礼貌待人,要经常巡回检查,应妥善保管职工个人财物,严禁工作52、人员弄虚作假,监守自盗,或刁难,敲诈职工,如有发现处罚管理员200元。更衣箱管理 1、凡在澡堂使用更衣箱的职工,更衣后必须上锁,否则丢失一切物品由其本人负责。 2、禁止将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等放入更衣箱内,违者后果自负。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换、转借他人或强占更衣箱,违者处罚款100元。 五、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总则1、 为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内住宿的职工。3、 责任部门:公司职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职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职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53、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职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住宿及退宿管理1、 入住人员只限职工及其亲属。2、 住宿职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矿人员。3、 住宿职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职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4、 住宿职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5、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及水龙头。6、 退宿方面,职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职工因其它原因不需在职工宿舍住宿,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54、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办公室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职工宿舍。7、 住宿职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丢失概不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制度1、 住宿职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逗留他人宿舍,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防止影响他人休息。2、 职工不得于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其它违法规行为。3、 职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送公安机关处理。4、 住宿职工晚上外出最迟应于24时前返矿,24时后55、返矿在值班室登记,并不得在宿舍发出扰人声响。5、 住宿职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上随意钉挂物品,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由矿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它处罚。6、 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7、 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8、 住宿职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9、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职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56、由各自负责。10、 未在矿内住宿职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相关规定。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2、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3、 住宿职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住宿职工洗晒衣物须在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其它公共区域晾挂。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其它1、 矿组织人员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2、 职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3、 违反上述各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57、记过、记大过、开除及2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六、洗衣房管理制度1、洗衣房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以矿为家、以人为本、为一线服务的理念,积极努力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优质服务。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迟到、早退罚款50元次,经查发现脱岗罚30元次。 3、待人礼貌和气,服务主动热情,不准与职工或他人吵架斗殴,不准隐瞒事故及个人过失。如有不报,发现一次根据事故情况罚款30-100元,直至开除。4、按设备定量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当班洗涤任务。职工反映洗涤不干净,且情况属实,职工有权拒收所洗物品,并对当事人罚58、款20元。5、发生丢失损坏(非机械性的)要按使用时间、对直接责任者按现行价格损失赔偿。6、洗衣粉实行定量专人负责,按洗涤物品的多少每天定量供应,如有遗失,按价赔偿,不准外用、自用,发现一次扣除原价款之外,另罚款20元。7、收工作服时要按照号码记数,要求准确无误。8、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如设备不正常应及时反映。洗衣房禁止洗私人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9、每班在下班之前及交接班时卫生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室内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10、洗衣机外壳每班要认真擦拭,保持无水珠、污迹。保持室内无蜘蛛网、无灰尘堆积、地面无积水,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20元 七、物资管理制度59、 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对进库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提货车辆出库时,要认真核对出门证和物资数量。 2、护矿员担负着矿区防火、防盗、防破坏的重任,必须在现场按时交接班登记,不准脱岗,上班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巡逻制度,并做好记录,矿区要实行夜间值班制度。 3、库房各部位实行防火责任制,严禁烟火,各个防火标志要悬挂在醒目位置,库房要配齐各种消防设施、器具并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库房料场禁止明火取暖,需明火取暖时要提出申请,制度防范措施经批准执行。料场、仓库间应留有消防通道,及时清理各种易燃杂物,发现火灾及时鸣笛并打119电话报警,通知本单位负责人积极组织人员扑60、救。 4、库房电路电源避雷设施的各种电器要有专人负责,按规程操作,经常检查维修,风雨天加强巡查,防止电器事故发生。 5、运输和装卸机械要专人专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物资的装卸,搬运和堆放,要按章作业,要轻起轻放,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安全。 6、库管员离开库房时要做到人走、窗关、灯闭、门落锁。 7、根据季节做好库房防雷电、防洪、防风、防冻措施,消除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 物资保管保养制度 1、物资的保管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 2、物资分区、分类堆码,按机型和规格型号摆放,货架上的物资要上摆轻下摆重,顶上摆放的61、不常用,库内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挂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3、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物资要装箱,加锁保管。 4、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 5、钢材存放要分层(或按捆)计量,数量与磅码单、检尺表相符。 6、木材按材长和材垛计数堆放,横竖能见两条线,垛与垛之间留出消防通道。 7、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8、库存物资要坚持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 9、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62、 10、库内、库外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草、无积水。 物资发放制度 1、库管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随到随发,发料迅速、准确,服务周到。 2、严格领发料手续,库管员发料时,要严格按规定签发的领料单的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发放,实发物资论件的不得多发或少发,料单和签字齐全。 3、严禁白条发料,遇特殊情况者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批,但2日内必须补办手续。 4、发料要一次发清,当面点清,凡已办完出库手续,领用单位不能领出的,或当月不能领出的设备及大宗材料,库管员应与领料人做好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办理代保管手续。 5、出库物资的过磅、点数、检尺、计量要公平,磅码单、检尺数、材质检验单设备63、两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说明书及随机工具,零配件要在发料时一并发出。 6、凡规定交旧领新或退换包装品物资必须坚持交旧领新和回收制度。 7、库管员发料要贯彻物资“先进先出”有保存期的先发出,不合格物资不出库的原则。 8、库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发料时以盈补亏,刁难领料人员补单,为自己承担丢失、串发、损坏物资的责任。 9、文明礼貌,不得对领料员行使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 八、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 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2、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3、 要害场所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64、守。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以备查考。4、 要害岗位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安全、保卫、调度以及有关领导可进入本岗位,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5、 重点要害部位有专人管理,非本部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重点要害部位的主管单位同意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由专人陪同方可入内。6、 外来人员严禁带火种进入要害场所,要服从要害场所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各项管理制度。7、 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检查证件,凡不符合手续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矿保卫科,并记入交接班簿。8、 机密、要害岗位要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65、,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台帐,写明出入时间、事由或介绍单位。9、 要害岗位因工作需要参观实习者,由单位审查同意,并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参观实习人员不得乱窜岗位和乱动设备。 10、值班(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九、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1)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涉爆事故和涉爆案件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所称的爆炸物品包括:各类炸药、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系统。(3) 本制度适用于66、在煤矿范围内施工的各施爆单位(包括各外包施工单位)。(4) 保卫科负责按市、县公安局要求,统一购货渠道,按合同计划办理购买、运输等手续,由市民爆公司统一调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采购。(5) 炸药库负责全矿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回收等全面管理,负责爆破员的培训、考核和换证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单位、人员提出处理意见。2、领取和回收管理(1) 领取爆炸物品实行三联单制度,即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由爆炸物品管理员填写爆炸物品领用单(以下简称领用单),标明品种和数量;爆炸物品管理员和爆破员共同在领用单上签字后,第一联由管理员留存、第三联由爆破员留存,爆破员凭第二联和IC卡67、IC卡副证到药库领取爆炸物品。药库发放员签字后,方可领取。(2) 剩余爆炸物品实行当班清退制度,即爆破后若剩余爆炸物品,爆破员必须当班凭领用单第三联和剩余爆炸物品到药库办理清退手续。发放员验证领用单和剩余爆炸物品后,将剩余爆炸物品入库,并在领用单第二联、第三联上填写清退数量,爆破员和药库发放员共同在第二联、第三联上签字;由爆破员暂时保存第二联,第三联暂由发放员保存,下次爆破时,凭第二联领回上次退存的爆炸物品,并跟发放员换回第三联。(3) 每月底,爆破员将所有领用单第三联交给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员,爆炸物品管理员汇总、核对第一联和第三联后,凭第一联和第三联到保卫科领取新的领用单。(4) 领用单必68、须由爆炸物品管理员严格保管,不准将没有填写的领用单流失到爆破员或他人手中。领用单均排有编号,不得撕页和乱写乱画;填写错误的,在1、2、3联上全部画上横线,以示作废,且三联都要保存完整。(5) 各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持领用单第一联、第三联与保卫科爆炸物品管理员核对账目。并根据核对好的账目,开具本单位的物资领料单。3、安全管理(1) 所有涉爆人员,都必须经过矿保卫科政审,公安机关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爆破从业资格证(IC卡)后,才准上岗作业。(2) 爆炸物品只允许用于生产爆破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爆炸物品用于其它作业。(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抵押、赠送、私藏、偷盗或69、者非法使用爆炸物品。(4) 各爆破施工单位要严格管理涉爆流程,加强各环节的防范措施,从制单、领药到安全使用、余药回收等各环节,要将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5) 各爆破施工单位负责教育所属涉爆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破安全法律和矿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涉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 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后,要立即报告保卫科。(7)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4、罚则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停职到培训科进行安全培训,并对所属单位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涉爆过程中携带烟火或手机没有关机的; 酒后从事涉爆作业的; 领取爆70、炸物品期间起哄打闹、不按顺序排队的; 领取的爆炸物品没有放在专用背包内的; 背运炸药互相打闹、中途停留、到处乱走或没有直接送到爆破作业地点的; 蛮横无理、辱骂炸药库发放员的; 私自乱改涉爆各种记录、单据的; 无爆破作业资格证私自进入爆炸物品库的; 领取爆炸物品不登记的; 爆破员IC卡、IC卡副证保管不善的; 爆破员IC卡、IC卡副证遗失、办理挂失手续的; 爆破员IC卡到期不审验、更换的; 无故不参加各种涉爆业务考试、会议的; 爆炸物品领用单丢失、破损、填写不全、乱写、乱画或撕页的; 爆炸物品使用计划、施工计划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发现有违规涉爆行为,不制止的; 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涉爆作业的其71、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属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私自转借、冒用他人爆破员IC卡的; 唆使、哄骗、威协他人进行违规涉爆操作的; 对下发的涉爆隐患拒不整改的; 丢失、转让、抵押、赠送、私藏、偷盗或者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 发生涉爆案件、涉爆事故,隐瞒不报的; 未经保卫科许可,运输爆炸物品的; 未经保卫科许可,使用非专用车辆和专用仓库以及违反标准和规范储存、运输爆炸物品的; 无涉爆从业资格证,从事涉爆工作的。5、附则本制度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出入爆炸物品库人员登记制度1、72、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2、库房大门要上锁,实行封闭式管理。3、外来人员出入要登记,对上级部门检查经询问理由正当无疑点方可同意进入。对形迹可疑者,要认真进行盘查,并向保卫科报告。 4、库管员不得离岗,严禁当班脱岗。5、库房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出入库房人员要随时登记,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关于全面加強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社会和谐,为我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矿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报告制度73、。1、单位内部一旦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2、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重大政治性案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国家安全部门,并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势态。3、发生刑事案件,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势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工作。4、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5、发生案件不如实报告或瞒报、漏报,造成后果的,相关人员或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地面工业广场管理规定为加强地面工业广场环境管理,给广大职工创建一个安全、干净、舒74、适的工作环境,现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面设备存放管理1、设备区域划分(1) 采掘设备存放在设备库房。(2) 工矿类设备存放在修配区域。皮带机、刮板机、泵类等设备放在机修组;绞车类设备存放在设备库房;电气类设备存放在电修室;电缆存放在电缆库;新盖厂棚存放其它类设备。(3) 皮带机、刮板机中间部分存放在机修组。(4) 修复后的设备不得挤占设备库房,原则上在承修车间临时存放,方便组装调试后使用。(5) 报废设备存放在机修组外的空地区域。(6) 机修车间及时对出井设备、配件等进行分类并配送到指定修理区域、厂房、车间。2、管理职责(1) 新到矿设备由机修组负责组织卸车,电气设备和精密仪器设备等必75、须暂放在室内,其它设备卸到相应指定区域,由机运科组织机修组等单位共同验收签字,以备资料保存。(2) 到矿的设备能够进入使用场所的不准入库。进入设备库的设备必须经机运科验收,特殊设备必须有设备的使用单位参加验收、签字,由机修组负责妥善保管。(3) 机修组发放新设备和配件应及时通知机运科设备组派人现场验收,机修组、设备使用或安装单位参加签字,确保设备、配件的完整。(4) 进矿的设备、配件、皮带等严禁混装,装、卸车按矿管理规定执行。机修组和安装使用单位要做好设备、配件的保护性防护。(5) 报废的设备、配件、电缆、皮带等物资要及时申请处理。机运科负责电缆、设备和皮带的报废处理申请;机修组负责皮带机、刮76、板机中间等配件部分的处理申请;保卫科负责在接到处理申请10日内处理掉相关物资,减少因场地的挤占而影响区域划分。3、存放现场管理(1) 各区域或车间设备、材料、配件应分类堆放,并挂牌管理,标明名称及数量,分清待修设备、完好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类型。(2) 各区域或车间要根据设备类型细分存放区或上架管理,并设置防护栏。堆放时要排列整齐,稳固牢靠,防止翻落。货架要能承受物件重量,物件码放整齐。堆放区域要留有足够的行人空间和出入通道,满足物件安全转运。(3) 做好堆放设备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室外堆放的设备材料必须上盖下垫,防风雨设施完好。(4) 车间内防火、防盗、防水等设施齐全,易燃易爆77、危险品及重要设备要采取保护措施,配备警示牌。(5) 堆放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不受损伤,杜绝设备生锈、变质、老化等现象。(6) 做好堆放物件台账工作,动态更新堆放物件数目,做到账、卡、物相符。4、检查与处罚(1) 保卫科、机运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2) 机修组不按照规定区域存放设备、材料、配件影响环境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3) 机修组对设备、配件未按新、旧(完好)、待修、待报废、报废待售及类别分开存放并设置标识牌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10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堆放不齐、未挂牌管理的,每次罚78、直接责任人50元。(4) 保卫科不及时对出井设备进行分类并配送到指定修理厂房及车间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5) 设备及中间部分、电缆等使用单位移交超过24小时及以上的单位,给予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人、队长每天罚款50元。(6) 机运科、机修组必须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申请处理报废物资,否则,给予分管科长罚款100元。处理废旧物资不及时造成区域划分无法执行的,追究保卫科责任。 地面材料存放管理1、存放区规划及现场管理(1) 保持材料存放点环境整洁,并做到分类堆放、定置量化、挂牌管理。(2) 对回收出井的材料,运输队要根据材料的不同存放区域分别抵达相应地点后,应及时卸车,不允许压79、占车辆。(3) 出井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堆放在规定地点,并分可复用、可修复和报废三类堆放整齐。(4) 旧道木、旧大板和风门框等分别堆放在杂物道两侧。道板横竖打堆存放,并做到堆放高度一致,每层数量相同,端面对齐。可复用大板按厚度、风门框按长度分别堆放整齐。(5) 钢筋网和铁丝网等金属杂物由专人分拣后堆放于废旧物资库。为保证存放空间,保卫科要每月打报告按废旧物资程序处理杂物。(6) 物资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有旧不用新的原则,优先发放和使用材料存放区域的旧料。2、检查与问责。(1) 保卫科是地面材料存放日常管理责任单位,机运科是监管单位。保卫科和机运科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并做到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80、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2) 不按照规定区域存放影响环境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3) 材料未按新、旧(完好)、待修、待报废、报废待售及类别分开存放并设置标识牌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元。(4) 材料堆放不齐和未挂牌管理的,每次罚直接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200元。(5) 未做到定置量化的,罚直接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线路敷设及供电安全管理1、管理规定(1) 工业广场区域的线路、设施,使用单位为安全第一责任单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2) 工业广场区域内的线路原则上以电缆桥架敷设为主,电缆暗沟或埋管敷设为辅。临时施工用电必须采取措施81、保护,确保用电安全,杜绝私拉乱接现象。(3) 所有转角线路必须90度弯曲,线路的弯曲半径符合49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4) 该型线缆技术规定要求。(5) 敷设线路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申请,有关管理单位组织察看现场,确定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措施、方案并执行。其它线路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6) 工程项目的动照线路敷设应有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必须标明线路走向、线路规格、型号等,与其它线路的关系和施工措施,报机运科等有关单位监管。(7) 用户新接入线路前,用电单位必须申请,经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报相关管理部门。转供电用户严格按“三电”管理规定程序办理。(8) 线路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82、提出验收申请,经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超过一个季度没有申请验收而施工单位撤离造成的线路敷设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整改。(9) 线路遗留问题责任(如动、照线路,电话、监控、电视闭路线等)按照以下原则划分:1、线路的安装、建设单位;2、线路的维护单位;3、线路的使用单位。(10) 工业广场、生活区域的路灯及配套线路管理、维护责任,由机运科负责。(11) 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等的照明线路由机运科负责维护。2、检查与处罚(1) 机运科是工业广场线路敷设及供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每周组织检查一次,一周一通报。发现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2) 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追83、查相关责任,给予直接责任人50元以上罚款,给予单位罚款200元。(3) 未经批准,私拉乱接一处,处罚责任人200元。(4) 线路敷设不符合上述及矿相关规定,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罚。未按时间整改的,每超一天罚款50元。 车辆管理1、车辆管理(1)摩托车本矿职工、和外来人员所骑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2) 职工私家车 进矿私家车必须服从保卫科管理和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出入矿区须缓行。 在矿区路线行驶的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 职工新购私家车入矿前须携带单位出具证明、行车证(3)其它机动车辆。 载货车辆进出矿必须有业务部门引领,并按指定路线和停车区域行驶与停放,不得擅自进入84、与业务无关区域。 除上级部门车辆外,任何车辆不得篮球场区域。 外单位来矿联系工作的机动车必须停车登记,接受门卫人员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进矿。汽车停车区必须远离库房等设备和材料存放地,且不能影响交通和施工安全。 外单位及本单位需出入矿的机动车辆在双休日和下班后原则上不准出入矿,生产急需物资出入矿必须经矿值班领导同意方可出入矿。 严禁出租车进矿。 工业广场区内机动车最高限速15公里/小时。 2、检查(1)自行车及各类机动车辆管理的执行检查由保卫科负责。要组织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点和随机抽查,执勤和巡逻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2)保卫科每周要通报车辆及禁烟管理的查处情况 3、问责(1)摩托车85、 摩托车违规入矿的,每次罚20元。 对拒不服从管理强行进矿,且态度恶劣的,保卫科有权暂扣摩托车;对扰乱工作秩序造成后果的,由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严处。(2)职工私家车及其它车辆。 机动车在工业广场区内超速行驶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 机动车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 对于来矿办事人员的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不听劝解的,给予50元罚款。 非业务需要进入设备及材料存放区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1、工业广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职责划分(1) 保卫科负责澡堂、工业广场等范围的环境卫生及亮化美化工作,并负责全矿工86、业广场区道路、绿地、办公楼、车间等环境卫生及亮化美化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2) 各单位办公和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由单位自主管理。2、工作标准(1)总体标准 工业广场及会议室、办公楼环境卫生实行每天清理、保洁。 走廊、楼梯间、卫生间每天最少清扫两次,要保持干净明亮,并保持卫生间上下管道畅通。 垃圾桶每天清倒1次并擦拭干净,做到无污渍、无灰尘。 地面、走道无积水、无白色垃圾、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根据矿内绿化要求、花木分枝规律和生长特性,对花木进行修剪、整形,使花木生长适量,长势优良。 定期对花木培土、树干涂白、防虫害等,对遭受自然损毁的花木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苗。(2)房间、走廊、楼梯87、保洁标准 地、墙和天花板干净无灰尘、无蛛网、无脱落、无异味。 门和楼梯扶手完好无损,无灰尘。 玻璃窗要无灰尘,保持洁净明亮。 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无灰尘。(3)绿化管理标准。 实施绿化管理专业化,养护合理化,及时补栽补种草坪及各类花草树木。 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证观赏效果。 定期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3、检查与考核(1)保卫科每周对工业广场区的环境卫生和美化工作检查一次,不定期巡查两次,并做到一周一通报。检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对查出的问题除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外,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2)地面乱扔塑料瓶、饮料盒、塑料袋、纸屑等杂物的,每次88、罚款20元。(3)对损坏树木、草坪、苗木的,每次罚款50元;人为破坏绿化设施和景观的,每次处100元以上罚款。(4)地面工程施工地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转运不及时,影响环境的,每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100元。(5)花草树木未及时修剪或修剪不整齐,培土、刷白、缠绳等标准不一,花草树木死亡未及时补栽等影响美观的,罚责任人50元,并责成限时整改。(6)花草树木除草、培土、浇水等不认真,影响环境卫生和人员行走的,罚责任人50元,并责成限时整改。(7)工业广场区内(包括办公楼)垃圾桶未按要求清理,以及垃圾漫到桶外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8)工业广场区内(包括办公楼)发现塑料袋、矿泉水瓶、易89、拉罐等垃圾的,每次每处罚责任人30元。(9)办公楼保洁不到位,按楼梯、走道、会议室、吸烟区、卫生间、大门、窗户等,一处一次处罚责任人20元。(10)材料存放区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比照工业广场环境卫生进行处罚。 办公室及会议室保洁管理1、 办公室及会议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卫生标准 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门窗、玻璃、电灯干净整洁,无尘土。 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 办公桌面、饮水机、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及其它柜面清洁。 桌、椅、沙发、茶几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电气开关无灰尘。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2)会议室卫生标准 地面、会议桌、座椅无90、灰尘,摆放有序。 墙壁,墙角无蜘蛛网。 投影幕布干净无灰尘,遥控器摆放在固定位置。 投影机、音箱、话筒等表面无灰尘,摆放整齐。 窗台无积尘,玻璃表面干净。 电气开关无灰尘。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2、办公室及会议室卫生监管办法(1)矿部办公室卫生的监管,每周由保卫科进行检查,要求地面干净整洁,门窗、玻璃、电灯干净整洁,墙壁、天花板无蛛网,办公桌面、饮水机、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及其它柜面洁净,桌、椅、沙发、茶几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2)会议室卫生的监管,每周由保卫科进行检查,不要求地面、会议桌、座椅无灰尘,摆放有序,墙壁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91、窗台无积尘,玻璃表面干净。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的管理,创造一个清新洁净的会议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例会、一通三防例会、早调会、职工培训等会议人员严格遵守: 1、会议室为无烟会议室,抽烟是违纪行为,会议室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会议室内严禁任何人随意吐痰,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会议室内要保持文明洁净,严禁乱扔纸张杂物,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会议室内严禁在桌椅、墙面乱写乱划。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会议室内严禁穿脏污衣鞋进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爱护室内设施,不得92、随意损坏或拿走。发现一次,按设施和物品价值的2倍处罚。 8、会议期间,严禁任何人闯入或冲击会议室,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9、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要把手机设置到震动或静音,严禁拨电话、接电话,严禁玩手机或游戏。否则,一次罚款50元。10、出现一次迟到(5分钟)或早退处罚款50元,无故旷会一次罚款100元。1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出井6小时后未及时填写的处罚50元/次。12、矿级领导值班,最迟第二天上午9时未及时填写值班情况记录的处罚50元/次。 其它规定1、各监管责任单位要依制监管,一周一通报,月底将处罚统计表报综合办,综合办签认后由财务科统一执行。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