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智能电表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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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92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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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智能电表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1. 为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智能电表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不仅是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所在。参加智能电表建设项目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摆正安全与市场、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工作放2、在首位,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和有序进行。3. 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各级领导,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 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各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履行自己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职责,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切实对安全文明施工负起自己的责任。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3、职责与职权第一节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1、为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成立由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综合部基建管理牵头,各施工项目、监理等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智能电表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2、各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并设专职安全管理员。3、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和安全监察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会议等活动。第二节 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其组成成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各单位(部门)应重点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4、的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明确责任,明确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执行。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制定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4、指导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协调并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5、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进行考核,对其作出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清退出场、表彰奖励、评定安全文明施工先进单位等决定。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成员在施工现场,可以5、依照本制度行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督权、经济处罚奖励权。日常情况下,由项目基建小组进行管理和处罚。7、组织各施工单位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分析项目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事故处理决定。第三节 基建小组安全职责1、负责监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指示的贯彻执行。负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的制定与执行。2、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的检查,并重点监督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机具及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检验工作。3、在工程建设中,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分析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6、,对事故隐患、危险点做到超前预防和控制。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书面向有关项目施工单位或部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定期出版安全简报。第四节 各岗位安全职责1、公司主要领导的安全职责1.1、公司主要领导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1.2、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政策。1.3、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安全通报要亲自阅示;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要组织贯彻实施。1.4、负责安委会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组织和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与分析,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7、问题及时做出决策。1.5、亲自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对一般性事故责成项目分管副总指挥调查处理,必要时也应亲自参加处理。1.6、根据项目不同时期安全情况,提出年度安全总目标。组织制定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2、项目分管领导的安全职责2.1、在公司主要领导领导下,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不同时期的安全特殊要求,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贯彻实施。2.2、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指示,贯彻执行公司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决策,及时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做出规定和决定。2.3、 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安全通报要进行学习和指示,对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规定要8、组织落实、督促实施。2.4、组织领导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对不安全因素的预见性,并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2.5、参加或主持每周的施工、安全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安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传达上级安全方面的指示和安全通报。2.6参加公司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会,主持召开一般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组织制定事故重防范措施,按规定签发上报的事故报告。2.7、掌握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及安全情况,掌握扩建、改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掌握安全劳保措施、反事故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2.8、领导、督促对汽车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主持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出事故处理决定。9、3、基建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职责3.1、组长是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基建的安全工作,对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法令指示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负有贯彻、执行、落实的责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安全工作。3.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3、根据项目安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火灾及自然灾害的能力。3.4、不断总结施工安全工作经验,掌握安全施工规律,表彰对安全施工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人身伤害事10、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勒令停工。3.5、施工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项目领导及安全监督部门,并全力组织进行处理、现场施救。3.6、组织调查事故及不安全情况,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按规定上报。3.7、对本部门管辖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现场环境要加强管理,要达到安规等规定要求,为职工创造一个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场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4、专工安全职责4.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标准和上级的批示和规定。4.2、在组长的领导11、下,负责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工作,组织审查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贯彻“三同时”的要求。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4.3、参与编制或修改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对编制和审核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制订或审查各个环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4.4、参加和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漏洞和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制止和纠正违章,遇到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先行停止作业,并报告给领导研究处理。4.5、参加对外包队伍有关安全资格审查和负责对外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督促工作。4.612、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协助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4.7、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参加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组织上报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第三章 安全管理目标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智能电表建设安全管理目标是:(一) 杜绝人身重伤以上事故。(二)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三)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四) 不发生与各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五) 轻伤事故统计率控制在2以内。(六) 不发生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其他传染病事件。(七) 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八)创13、无违章项目工地。(九)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十)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分别制定实现上述安全管理目标的具体措施制度,做到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并进行严格考核。第四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须设置工程概况牌、现场安全施工纪律牌、安全标语、安全施工警告(包括提示、指令)牌等。现场所有的安全宣传标语牌要规范、和谐。2、施工现场管理应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力求做到场地紧凑合理,符合工序流程、方便安全文明施工,减少二次搬运,合理使用土地,防火、防爆、排水、消防设施及工业卫生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3、项目施工总平面由基建部组织编制与管理(14、由项目基建小组牵头绘制)。由各施工单位专人进行分片负责实施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层层落实,分片包干,有考核、有奖有罚。4、从总平面到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明显地段应设立总平面图、各区域平面布置图,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人。各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管理的规划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经项目基建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5、施工区域的各联络(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路面平整,不发生堵塞;照明配置齐全;并设置专人进行清扫6、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应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标准和要求。各施工区域应按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划分责任区,实行分区包干管理。保证施工现场15、不积水,排水畅通,施 工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不积存,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安全健康。7、材料、土方、设备等堆(码)放合理、整齐,重要设备必须按要求存放,并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用电及各种管线布置整齐、美观、安全、可靠,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善。施工临建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及周围整洁,布置合理有序。8、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保证正常使用。厂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区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高空作业面要有垃圾通道或专用清除垃圾的16、措施。严禁高空抛物及乱丢、乱扔现象的发生。9、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及焊条头,焊接设备应集中布置,统一安全文明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瓶全部回收,严禁使用漏气皮带和损坏的氧、乙炔表,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各施工作业面严禁流动吸烟,地面无烟头,严禁施工人员边作业边吸烟。10、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永久性或临时性防护栏杆或盖板,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示牌。11、生活区、生产区与施工现场应明显隔离,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动用生产区域设备。12、与生产系统有关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厂内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五章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工程建设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有效17、性和操作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职工程师批准;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由工地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项目基建小组核准或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总工程师核准后报项目基建小组批准或备案,并接受项目基建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作业、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项目基建小组核查,主管工程的领导批准。在实施中接受项目基建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5、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5.1、所18、有施工活动如无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工程师进行交底。、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交底日期等详细记录,要求做到100%交底,100%掌握。5.2、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危险源,并符合以下要求: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安全防19、护。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5.3、项目基建小组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人员伤害和环境影响。应急预案内容: 应急组织和人员安排,应急器材、设备的配备与维护。 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的安排。 建立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报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通知有关的近邻及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6、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20、的,任何人无权更改。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8、坚持班前安全会,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指定专人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安全情况,并提出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第六章 安全例会与安全检查1、安全例会(一)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 及时传达上级及项目基建小组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制度。(2) 了解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措施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遇到的问题。(3) 查找各施工单位相互交叉作业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险点、危险源,协调解决并21、落实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措施。(4) 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的安全工作。(5) 总结各施工单位的阶段性安全工作,好的进行表彰,差的予以通报批评。2、组织管理(1) 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小组安全例会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定期召开(周例会),由项目基建小组安监专工负责主持,各施工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2) 例会设立专用安全例会记录本。(3) 凡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单位,每次罚款100500元,交项目基建小组列入安全奖励基金。(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执行月例会制度。3、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1) 检查各级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22、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2) 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检查各个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检查工地各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3) 检查各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检查违章违纪现象,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检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4) 检查发生事故单位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国家、行业和项目基建小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4、组织管理(1)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这些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分别23、进行。(2) 各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施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一般性质的应当责令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处理;对涉及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备案。(4) “安全整改通知单”应由存在问题单位安监部门领导负责接受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项目基建小组安监室备案。(5) 项目基建小组安监专工及各施工单位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关闭制度及管理台帐。(6) 对无24、故不参加项目基建小组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交项目基建小组列入安全奖励基金。第七章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1、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车辆通行证,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须办理临时通行证并进行登记,离开施工区域须交回临时通行证。3、工程车辆通行证及临时通行证,由项目基建小组门核发。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生产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现场不允许流动吸烟,着装符合安全要求等。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泊,不得占道,都应严格遵守施工生产现场25、道路的交通规定。否则将实行经济处罚,吊销通行证,扣车以及违章驾驶人员站岗执勤等处理。6、由施工现场向外运送物品时,应办理出门证,出门时由大门执勤人员核实物品后方可放行,出门证交执勤人员。7、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各种车辆的安全管理,实行“谁用车谁管理”的原则。施工现场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并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将现场泥土随意排放于场外道路上,污染周围环境。8、项目基建小组安监专工,随时对施工工地的交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现场的道路堵塞,车辆违章等现象,以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与车辆交通安全。第八章 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1、 高空作业1.1、高空作业前,施工单位必26、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按程序严格执行。1.2、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1.3、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必须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05m 1.2m)、下道栏杆高(0.5m0.6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置防护立网。高4、空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和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1.4、特殊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1.5、高空作业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挂低用。1.6、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灵27、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禁止穿凉鞋、高跟鞋。1.7、高空作业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1.8、高空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处或凭栏杆起吊物件。1.9、作业人员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工器具须系保险绳。1.10、特殊高空作业(如脚手架拆除等)的危险区必须拉设警戒线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1.11、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明文规定该机构的负责人。无安全用电管理机构28、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供电单位不予供电。1.12、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与电力系统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制度。1.1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2、交叉作业2.1、交叉作业时,施工各方必须服从项目项目基建小组的调度,就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商定;各工序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2.2、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后进行施工,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29、原搭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2.3、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箱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2.4、在特殊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2.5、大的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批准交底后才允许施工。经编审核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须报项目基建小组备案。第九章 施工用电管理1、各用电单位自选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项目基建小组电气专工核准后方30、可投入使用。2、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持证电工必须接受项目基建小组的指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用电单位组织有关安全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工作。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3、各用电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及电气负责人,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安全供电,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5、各用电单位必须按项目基建小组的要求设置安全标语、警告及各种标示牌.6、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项目基建小组电气专工随时组织检查、抽查,不合格者立即停用、整改。第十章 施工合同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31、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严禁录用。2、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服从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基建小组汇报工作。3、施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第一把关人,对承担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并负责领导本单位安监部门的工作,在工作中对安监人员的工作要予以大力支持与监督管理。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安监机构。专职安监人员应按规定配置,数量、素质要有保证,业务上接受项目基建小组安监人员的指导、监督与检查。5、项目基建小组安监人员32、应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活动,及时向施工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与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6、施工单位必须充分明确本身的安全责任,凡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轻伤以上的事故立即用电话等方式,报项目基建小组质安员 ,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7、对施工单位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项目基建小组按单项工程进行考核和安全评价,并预扣施工单位合同总额的1-3%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百分之百;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扣除保证金外,同时33、酌情解除合同并予以清退。8、施工单位未经项目基建小组同意,严禁分包或转包工程。9、所有施工企业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和保修,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10、施工单位应有严格控制“三违”的措施并加强“三违”登记和上报工作。11、按照项目基建小组的划分,搞好本单位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加强环境卫生和保卫等综合管理。12、对特殊作业,危险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编写、审核、批准、交底人及参加交底人应签字,并接受项目工程部、质安部等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管理,并按照工业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13、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各类34、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标准对照检查。严格按照工业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使全员培训教育率达到100%的合格,并持证上岗。第十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1、基建管理小组职责1.1、监督工地的消防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及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台帐。1.2、每月组织一次专职消防员、义务消防员对施工现场、生活区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逢重大节日增加次数)各单位安全员、消防员对施工现场、生活区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防火、防爆大检查。1.3、监督施工单位对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并监察验收关闭。1.4、监督管理检查记录,出现35、重大火灾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1.5、组织建立工地重点防火部位图和消防管理档案,检查施工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按施工进度每月更新并公示情况。1.6、组织火灾的扑救,协助工地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分析。1.7、监督工地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提出消防器材购置、维修实施计划的要求。1.8、监督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健全;检查每季组织一次的消防演习和活动记录。1.9、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消防基础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防火防爆常识、火灾报警、及时扑救火警等知识的学习检查。1.10、将本规定的火警电话进行公示。2、项目工地所属各单位职责2.1、认真执行各项防36、火、防爆制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防火、灭火、防爆常识的教育。2.2、组织本部门的防火、防爆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2.3、协助基建部对义务消防队员的训练情况检查;积极组织职工和义务消防队员对现场火灾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外报警。2.4、参加本部门的火灾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2.5、工程科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水系统的设计,并组织实施。3、 管理内容3.1消防安全管理网络3.1.1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工电气基建部 组 长:郭炳庆 电话: 副组长:乔春来 电话: 组 员:李格一 田炀 江军 31.2各二级单位消防管理小组:组 长:主任副组长:副主37、任组 员:安全员、班组长、义务消防队员4、 动火作业票的管理4.1、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基建动火作业票办理程序、由动火部门的专工或班长、技术员填写,经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查,项目工地工程科审批,基建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基建动火作业票中必须写明动火具体部位,一份动火作业票只限一处动火作业有效;有效期视施工项目、区域而定,最长不得超过15天。、基建动火作业票一式四份,消防、安全、动火部门各存一份,动火执行人随身携带一份。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将持有的作业票交还给公安保卫部门备案。4.3动火作业票管理4.3.1基建部监督动火作业票的印制、发放和38、管理,并对动火作业进行监察。4.3.2一级动火作业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基建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4.3.3二级动火作业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4.3.4动火作业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4.3.5动火作业票不得代替安全施工作业票。5、 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5.1、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将筒身颠倒过来,二氧化碳气体泡沫由喷嘴喷出。泡沫灭火器只能立着放置。适用于扑救油脂类、石油类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筒内溶液每年更换一次,每季度疏通喷嘴39、一次。5.2、二氧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的火灾。但不适用于扑灭某些化工产品(如金属钾、钠等)的火灾。使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火源,一手握紧鸭舌,气体即可喷出。使用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手拿喷筒对准燃烧物,一手拧开梅花轮,气体即可喷出。钢瓶内的二氧化碳重量要每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存档;当二氧化碳重量比额定重量减少十分之一时,应进行灌装。5.3、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打开保险销,把喷管喷口对准火源,另一手紧握导管提环,将顶针压下,干粉既喷出。每季度检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二氧化碳气量是否充足。540、.4、 “1211”灭火器“1211”灭火器主要适用于扑救油类、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把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阀开启。要季度检查重量,当重量减少的十分之一时,应补足药剂,做好记录。5.5、其他消防用具消防水带、水枪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室外地上消防栓每半年进行放水一次。6、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及工序的防火措施6.1、包装材料、挡风设施、内燃机械和办公区域防火措施、包装保温材料用的塑料布和纸箱等易燃物品,不放置在有火花或高温管道附近,下班后及时清理至垃圾箱内。61.2、焊接施工中挡风使用防火蓬布等防火材料。6.1.3、 保温材料(可燃锡箔纸等)、施工用木料(木块、木质模板及木41、器)不放置在有火花或配电柜周围,且配备消防器材和设置防火标志。6.1.4、 内燃机械停放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并由专人负责值班检查。6.1.5、 现场办公室出现的废纸等易燃物品不放置在有火花产生的区域,下班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切断用电器电源。6.2、电气防火措施6.2.1、当电缆在高温介质的管道或设备旁通过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隔离。6.2.2、 电缆按规定必须进行封堵。6.2.3、电缆禁止沾染油污,其周围不得放置易燃物品。6.2.4、在电缆附近动用电火焊时,必须采取防止伤损及电缆的保护措施,离开时检查是否有火险隐患。6.2.5、 电气设备压线必须牢固。6.2.6、 电缆或电气设备着42、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6.3、油系统防火措施6.3.1、在进行滤油、注油、油循环或罐(箱)清理前,必须编制消防安全措施,报基建部审查,应根据油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电气设备。6.3.2、在油处理的施工现场,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和警戒围栏。6.3.3、严禁在运行的油管道和设备上动火或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器具。6.3.4、在停用的管道或设备上动火时,必须将动火管道与系统隔离,关闭所有阀门,并进行清洗。6.4、生活锅炉或取暖炉防火6.4.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6.4.2、锅炉房应根据人员岗位情况制订岗位安全责任制,每个操作人员应达到三懂三会(即懂43、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6.4.3、禁止在锅炉房堆放各种可燃物,也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汽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擦拭设备的油棉纱、油抹布要妥善保管。6.4.4、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6.4.5、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在炉渣场地上,并再洒水熄灭,不许将可燃杂物及垃堆放在炉渣周围。6.5、焊接、切割作业6.5.1、 做好焊、割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可燃物,预防焊、割火星飞溅而引起火灾事故。尤其是临时确定的焊、割地,更应彻底检查,并要划定焊、割作业区域必要时在作业现场要拉好警戒绳。可燃物与焊44、割作业的安全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如风力的大小,风向的不同,作业的部位,焊接还是切割等。总之,应以焊、割火星飞溅不到堆放可燃物的地方为界限。6.5.2、查清焊、割件内部的结构情况,清除焊、割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可燃物,预防发生爆炸事故。6.5.3、从事焊、割作业的工人,必须穿好工作服。在冬季,御寒的棉衣,必须缝好,棉絮不能外露,以防遇火星引燃起火。6.5.4、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移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6.5.5、 对盛有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气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45、体置换出来。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气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后进行作业。6.5.6、 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作业时,应加强通风,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排出后,再进行焊、割。6.5.7 、对焊、割件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由消防基建小组门进行检测,在安全、可靠情况下才能进行焊、割作业。6.5.8、 焊、割作业结束后,焊、割人员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下班时要主动向警卫人员或下一班人员交代,以便加强巡逻检查。6.5.9、 警卫人员要加强检查,发现有异常现象,须及时采取措施。6.646、爆炸物品仓库防火6.6.1、建立、贯彻出入库登记制度。平时应严格控制出入库人员,不论何人进出库区都要进行详细登记,而且要求进库人员必须遵守库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6.6.2、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及时消除隐患。6.6.3、爆炸物品仓库上空,严禁架设任何电线或电缆。6.6.4、搬运装卸及堆放爆炸物品时应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摔掼撞击。6.6.5、爆炸物品库房禁止一切烟火,进库人员一律要进行火种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6.6.6、仓库保管员每周清点仓库各种爆炸物品的数量是否与帐目相符。6.6.7、仓库库内温度一般控制在1530为宜,高温季节也不应超过35。6.6.847、库内不准使用铁制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6.6.9、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类、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末和铜材器具等同库储存。6.7、易燃物品加工、作业场所防火6.7.1、木工、油漆场所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牌。6.7.2、油漆仓库装设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照明及其电气设备都必须为防爆型。6.7.3、油漆场所油漆及溶剂的贮存量,以不超过一日用量为宜,容器应加盖。6.7.4、凡上面有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不得在其下面同时进行油漆作业。6.7.5、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清除有油漆的结构物件。6.7.6、木工间内所用的电动机、开关和配电箱应为密闭型。6.7.7、室内不宜存放汽油,剩余的少量汽油48、应注入专用的有盖容器内。6.7.8、木工、油漆工场应保持整洁,并应有专人管理、检查,作业场所做到人离(开)电(源)断。6.8、宿舍、食堂的防火制度6.8.1、墙面饰面材料、吸音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以阻燃处理的材料。6.8.2、 宿舍内除了固有电器,禁止使用其它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6.8.3、宿舍内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示,食堂应急疏散指示图及食客须知等安全指南。6.8.4、经常向宿客交代,人离开房间时,将房内的电灯、空调等电器设备关掉。6.8.5、宿舍管理员保持警惕,平时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6.8.6、厨房内的灶具应经常检查,防止因阀门、管道等损坏造成泄漏而形成爆炸气体49、混合物。 6.8.7、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电源、火源开关后,方能离开。 6.8.8、灭火器的摆放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6.9、相关记录仓库物品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火灾事故登记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表、消防器材设施布置一览表、工地消防器材统计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防火隐患整改通知书、基建动火工作票。7、 项目基建小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与奖惩。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1、防台风、防汛应急准备与预案1.1.目的确定洪水、台风到来时对现场、人身伤害发生的范围、原因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现场及人员进行抢救,将各类损失减小到最小。1.50、2.应急准备1.2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成立防洪、台风指挥中心。组 长:郭炳庆 电话: 副组长:乔春来 电话: 组 员:李格一 田炀 江军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基建部,电话00000000000000001.2.2防洪水、台风应急成员职责1.2.2.1坚守工作岗位,熟悉台风、洪水到来时的应急流程。1.2.2.2熟悉内、外应急联系电话号码熟悉工地主要施工场所的道路、路线1.2.2.3根据台风、洪水情况确定应急方案。1.2.3内、外应急联系方法、步骤和要求1.2.3.1应急指挥中心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急救电话号码和线路通告牌”。1.2.3.2发生台风、洪水灾害后,现场人员应立即与指挥中心51、联系,汇报灾害情况,获得指挥中心的支持,实施应急方案。1.3.1与内部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单位名称、具体位置与路线、伤害情况。联系人要经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1.3.3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与外界指挥中心联系,并将外界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路线在指挥中心内部张贴。与外界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单位名称、具体位置与路线、伤害情况等。1.35联系人要经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1.3.6当受灾区域急救车辆及物资不能满足急救要求时,对外联系要明确来救车辆和物资,进一步明确急救路线,并安排专人在双方指定的地点接应。1.4应急物资、设备和52、管理1.4.1项目工地应急中心必须配备适当的急救物资、药品和工具等。1.4.2根据有关的规定补充和更新急救物资。1.4.3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1.4.4医务人员负责对急救药品的维护和更新。1.4.5综合办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1.5其他应急准备1.5.1现场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宣传,使职工掌握灾害自救的基本方法。1.5.2定期组织灾害急救的模拟练习。1.5.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急救培训。1.6应急响应1.6.1灾害发生后应急人员应及时了解现场的伤害、损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并立即实施急救方案。1.6.2在外界救援队伍到达之前,严格按照急救方案自救。1.6.53、3外界救援队伍到达后协助进行抢救。1.7.事后处理1.7.1急救人员向急救中心汇报急救情况。1.7.2应急中心负责人向外界指挥中心汇报受灾情况。1.7.3及时处理灾情,尽快恢复生产。1.8洪水、台风急救流程灾情发生-了解受灾情况-制定自救方案进行自救-与外界取得联系-根据灾害情况确定是否须援助-协助外界救灾-救灾后汇报-事后处理恢复生产。2、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应急准备和预案2.1 目的 确定可能发生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事故的范围、原因、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设备和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控制各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2.2 应急准备2.2.1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000054、000000000组 组 员:李格一 田炀 江军 及由1-3名公安保卫部门人员组成。2.2.2 应急指挥人员职责、义务2.2.2.1 坚守工作岗位。熟悉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扑救流程。2.2.2.2熟悉内、外应急联系电话号码,并定期检验。2.2.2.3熟悉项目工地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和主要路线。2.2.2.4负责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事故发生后,指导现场人员的疏散和撤离。2.3 可能发生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的重点防火部位:油库(备用油料),食堂,气瓶库,物资储存仓库,宿舍以及工地确定的其他重点防火部位。2.4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类别、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序号火灾爆炸事故类别主55、要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1汽油违反加油站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如吸烟、打手机、用明火等设备损坏,人员烧伤2氢气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如乱扔烟头、明火等设备损坏,机组停止运行、人员烧伤3柴油机油违反有关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损坏,人员烧伤4木材油漆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设备损坏,人员烧伤5氧气、乙炔违反氧气、乙炔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等。如气体泄漏、回火等火灾、爆炸伤人6管道煤气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等设备损坏,人员烧伤7容器超压违反有关规定,违章操作等设备损坏,人员烧伤8电源线自燃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电源线短路,人为因素等设备损坏,人身触电2.5内外应急联系方法、步骤和要求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在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56、应急指挥中心电话号码”。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所辖单位首先联系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1与应急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单位名称、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路线、说明是什么物质燃烧、简要事故原因。.2联系人要经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确认联系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安排专人在现场主要路口处接应。应急指挥中心在因火势无法控制或发生重大火灾的情况下,负责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求救。.1对外消防机关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被困或受伤人员数量;说明是什么物质燃烧;简要事故原因;其他有关事项。.2联系人要经对方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确认联57、系后,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人到主要路口处接应消防车。2.6应急物资、设备及管理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配备的应急设备、物资有:外线电话、内线电话、消防器材、消防斧、指挥哨子等。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应急设备、物资等进行检验。 基建部定期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有效性,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换,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公安保卫部门以自有警力为主体成立应急小分队。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抢险工作。 综合办负责协助处理事故的救援工作。 医务人员负责紧急事故发生的人身伤亡的救护工作。2.7其他应急准备基建部每季至少组织应急小分队进行一次消防、有毒物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进行一次消58、防演习。 严格审查动火作业票,并监督、动火作业票的执行情况。2.8.应急响应2.8.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接到发生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信息,作好记录,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并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赶到事发现场。2.8.2到达事故现场,严格“救人优于救火”、“先控制后救治”、“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扑救。2.9 总指挥及任务 总指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 副指挥:基建管理组长 总指挥根据火场或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情况和警力下达救人、保护设备和灭火命令,坚持“迅速、科学、果断、冷静”和“救人优于救火”的原则,灵活处置火场情况。2.9.1任务:接到紧急事故报警后,集合应急小分队,根据火场或易燃59、易爆、有毒物泄漏情况及时果断地下达有关命令。2.9.2负责指挥现场扑救、对易燃易爆物、有毒物,下达布置救人、抢护设备和灭火命令,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火场情况,请示处理指示。2.9.3下达布置现场及外围警卫命令,保证现场安全,道路畅通。2.9.4应急中心负责向“119”报警求救。报警时要详细报告起火的有关情况,并安排专人在通往火灾现场的主要路口接应、引导公安、消防人员及车辆。2.9.5接警后及火灾扑救时遇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2.9.6火灾扑救完毕后,负责现场保护工作。29.7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找出火灾爆炸事故见证人和报警人了解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60、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2.9.8负责善后处理工作2.9.8.1责任单位负责清点人数,有无伤亡人员。2.9.8.2联系医务室,抢救伤员。2.9.8.3统计火灾、易燃易爆、有毒物泄漏事故损失的主要设备、设施、物资以及经济损失。2.9.8.4清点、回收、统计消防器材使用的数量,安排专人归位或集中,需维护的报分管领导。2.9.8.5指导有关岗位人员做好记录(起火时间、参加扑救人员,核对使用消防器材的数量等,整理后上报基建部)。2.9.8.6通知或联系有关部门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打扫卫生。3.4施救分组及方案 现场扑救队:分四组。 第一组:由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带领10人为火灾扑救组 任务:接警后迅速在5分钟内61、到达火灾现场;首先进行现场侦察,根据火灾情况,报警或利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二组:由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带领5人为替补组 1)负责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水带的供用和补充。 2)发现火灾扑救组有缺人或不足时,马上参与或补充。 3)随时观察了解火灾的发展动向,如有新的起火点马上变为第二火灾扑救组,执行其相关的任务。 第三组:由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带领3人为警卫组 任务:负责向地方消防部门(电话: )及驻地派出所(电话: )报警,请求配合外围警卫,人员的疏散、交通疏导等工作,保证现场安全。 第四组:由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带5人为抢救组。 任务:配合医务室对火场伤员的救护;配合材料可对重要物资的抢救工作。62、3.5作战要求参加现场灭火人员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执行程序操作。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救火中要救人优于救火,救火中灵活运用救人、抢救保护设备、设施和救火的方式方法,发扬雷厉风行的战斗作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公安消防机关到达火灾现场后,所有人员要积极主动并服从他们的指挥和安排,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和现场警卫等工作。5. 火灾爆炸事故扑救流程如图:接急救电话并做好记录根 据 现 场 情 况 选 用 相 应 灭 火 器 进 行 扑 救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根据实情确定联系消防机关扑 救 后, 填 写 火 灾 事 故 登 记 表 当地消防人员到达后,服从指挥,协助抢救63、联 系 当 地 消 防 机 关在主要路口接应 消防车3、 人身意外伤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1.目的确定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范围、原因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控制各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2.应急准备2.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组 组 员:李格一 田炀 江军 及由1-2名医务人员组成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000000应急指挥中心在项目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2应急医务人员责任、义务2.2.1坚守工作岗位,熟悉人身意外伤害抢救流程。熟悉内、外应急联系电话号码,并定期检验。熟悉项目工地主要施工场所和抢救路线。熟悉当地医疗机构抢救路线。根据人员伤害情况确定抢救方案和64、是否转外医疗。2.3 可能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类别、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序号人身意外伤害类别主要原因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后果1食物中毒食物变质或其他原因急性疾病2中暑作业场所温度过高急性疾病3窒息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作业场所通风不畅或其他原因工业毒物中毒4塌方违反施工顺序或防护缺陷轻伤或重伤5触电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设施缺陷轻伤或重伤6灼烫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轻伤或重伤7职业病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违反工作程序工业毒物中毒或致病8物体打击设备防护缺陷或误入境界区轻伤或重伤9车辆伤害车辆超速或载物倾翻轻伤或重伤10机械伤害违反机械操作程序轻伤或重伤11起重伤害违反起重工作程序轻伤或重伤12高处坠落不6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防护设施缺陷重伤2.4内、外应急联系方法、步骤和要求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应急指挥中心急救电话号码和路线通告牌”。施工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后,所辖单位首先联系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1与应急指挥中心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单位名称;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抢救路线;受伤人员数量和部位;简要事故原因。.2联系人要经应急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确认联系后,人身意外伤害单位安排专人在现场主要路口处接应。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与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联系,并将联系电话号码和路线在应急指挥中心内部张贴。.1对外医疗机构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66、话号码;单位名称;受伤人员数量;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简要事故原因;其他有关事项。.2联系人要经对方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3当工地的急救车条件不能满足抢救时,对外联系要明确来救护车抢救。2.5应急物资、设备及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配备的应急医疗设备、物资有:急救箱、医用氧气瓶、担架、救护车等。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验。定期检查、补充、更换急救医药及其他物资。救护车,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救护车司机的管理。2.6其他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应急医务人员负责急救、转诊、汇报和现场急救记录的填写、上报。应急指挥中心每季组织一次现场急救模拟演习。应急指挥中心67、最少每季组织一次现场急救培训,确保一定比例的施工人员学会紧急救护法。如: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基本应急技能。2.6.4施工高峰期间,根据现场项目需要,安排应急医务人员值班。3.应急响应3.1应急医务人员接到急救信息,作好记录,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并迅速携带急救箱赶到事发现场。3.2到达抢救地点,严格按照人身意外伤害抢救流程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3.3根据伤情需要联系当地医疗机构,需要外部联系先联系医务室。3.4到达当地医疗机构前,不应放弃抢救,更不能只根据受伤人员没有呼吸或脉搏,而擅自判定死亡而放弃抢救;随时掌握受伤人员的体征68、血压、脉搏、呼吸、瞳孔、意识等变化,为继续治疗创造条件。3.5到达当地医疗机构后,应急医务人员及时转告受伤人员情况并协助抢救。4.事后处理4.1参与抢救的应急医务人员负责填写现场急救记录表,报应急指挥中心。4.2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应及时将现场人员伤情、救治和进展情况向项目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43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根据应急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验证,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报集团公司医院。5. 人身意外伤害抢救流程接急救电话并做好记录根据伤员情况现场抢救;抢救完后,填写现场急救记录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根据实情确定转外医疗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抢救后,填写现场急救记录表69、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转告伤员病情并协助抢救需要救护车时在主要路口接应4、 机械、基础、构架坍塌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1.目的 确定事故发生的范围、类别、原因和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控制各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2.应急准备2.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基建部,应急电话000000000在项目工地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2 应急人员的责任与义务2.2.1 熟悉机械、基础、构架坍塌事故抢救流程。2.2.2熟悉应急联系电话号码,并定期验证是否畅通。 熟悉项目工地主要施工场所和应急路线。 熟悉可能发生机械、基础、构架坍塌事故的主要施工活动。 熟悉可能发70、生机械、基础、构架坍塌事故的类别、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其他有关机械、基础、构架坍塌方面的应知应会。2.3 可能发生机械、基础、构架坍塌事故的主要活动范围起重机械设备的高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大件设备的吊装作业及运输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除;机械设备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使用;机械设备在恶劣环境下使用;大体积砼浇筑;大型设备安装;其它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事故的类别、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序号事故类别主要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1整机倾翻违反机械操作程序机械损伤或人身伤害2机械限位失灵违反机械操作程序机械损伤或人身伤害3机械撞击违反机械操作程序机械损伤或人身伤害4发动机烧结违反机械71、操作程序机械损伤5大体积砼浇筑支护强度不足坍塌及人身伤害6大型设备、结构安装方案不当或指挥不当坍塌及人身伤害7承重结构施工支撑强度不足坍塌及人身伤害3.应急响应与步骤3.1应急人员得到事故的信息后,作好记录,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赶到事发现场。3.2到达抢救地点,严格按事故处理措施进行现场抢救,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4事后处理 4.1机械设备记录以下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轻微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当日内报项目工地资产科;机械设备事故处理报告7日内报资产基建小组。4.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在当日内报资产科,资产科当日内报资产基建小组;机械设备事故处理报告于10内报资产基建小组,资产基72、建小组负责上报省电力集团公司。4.3 重大和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项目工地资产科,4小时内报资产基建小组,资产基建小组负责于当日上报省电力集团公司,24小时内上报国家电力公司;机械设备事故处理报告于10日内报省电力集团公司;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应在45天内上报国家电力公司。4.4基础、构架坍塌事故,立即上报工地安委会;若有人员伤亡,当天上报公司总部,按人身伤害事故处理。45对机械设备事故的伤员抢救,执行人身意外伤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5、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1 目的 确定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范围、原因、后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迅速对肇事车辆和受伤人员进行73、抢救,控制各类损失的进一步扩大。2应急准备2.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000000000成员:综合办、公安保卫及机械管理人员办公室设在综合办。2.2应急指挥中心人员职责、义务熟悉对内的应急联系电话、各地区的应急联系电话号码。熟悉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流程。2.3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活动:大件运输,危险路段运输,超限运输,高压线下运输,雨、雪、冰、冻天气运输。2.4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类别、主要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序号交通事故类别主要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1.载物倒塌封车不牢造成行人伤亡、设备损坏2.制动失去控制没有及时检查或突发情况车辆受损、人员伤亡3.方向盘失灵没有及时维修或突发情况车辆受损、人员伤74、亡4.轮胎爆胎出车前未检查或保养不到位车辆受损、人员伤亡5.车辆相撞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或其它客观因素等车辆损坏、人员伤亡6.其他驾驶员经验不足,处理突发情况不当或客观因素等车辆损坏、人员伤亡2.5内、外应急联系方法、步骤和要求在应急指挥中心明显处公布“交通事故应急报警电话”。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人首先联系工地应急指挥中心,并立即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1联系须明确的内容: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单位名称;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和路线;受伤人员数量和部位;简要事故原因。.2联系人要经对方同意后方可挂断电话。 对受伤人员的抢救.1交通事故如发生在项目工地内或周围,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执行人身意75、外伤害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2交通事故如发生在离项目工地较远地区,对受伤人员的抢救,执行当地急救程序。2.6应急物资、设备及管理应急指挥中心必须配备的应急设备、物资,包括外线电话、内线电话、应急车辆等。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救护车的维护、保养和司机的管理。2.7其他应急准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人员培训。加强内部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变能力。3应急响应3.1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首先报告项目工地应急指挥中心,并立即报告当地交警部门。3.2应急指挥中心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作好记录,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并迅速作出反应通知有关部门76、,及时赶到事发现场。3.3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厂外发生的重大及以上的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或项目工地经理汇报。3.5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公司经理或项目工地经理的批示,立即赶赴事故所在地,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工作。4.事后处理4.1参与事故处理应急指挥中心人员负责填写交通事故登记表,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4.2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应及时将现场人员伤情、救治和进展情况向项目工地经理汇报。4.3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根据应急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验证,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报总部应急指挥中心。第十三章 反违章管理办法1、基建管理小组职责1.1 全体员工要77、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制止身边的各类违章现象。1.2 各级第一安全责任者、安全员、安监员、施工管理人员有查处违章的权力,对各类违章现象必须严肃查处,按规定对违章者进行教育、罚款或处分。1.3基建管理小组在进入施工区设置违章曝光栏,定期公布违章、处罚情况。1.4基建管理小组和施工单位分别建立违章台帐,统计、分析,找出反违章的重点。1.5 施工班组负责对查出的违章进行分析,避免重复发生违章现象。2 、管理内容2.1离岗培训2.1.1基建管理小组将查出的违章者名单通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责令违章者离岗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2.1.2协作单位的违章者由安全78、员带领在安全培训教室进行再培训;一年内违章达两次的人员,没收上岗证,清退出施工现场。3、联责处罚在工地、公司、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每查出1人次违章,给予违章者罚款的同时,联责班长、部门负责人,分别给予违章者罚款的20%、30%联责处罚;外协单位人员违章,联责外协单位负责人。3.1、反违章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克服“只管不罚”或“以罚代管”的现象,通过采取罚款和离岗学习的措施,增强职工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3.2、对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处罚,执行工地的安全奖惩办法。4、 违章处罚对违章者的经济处罚由安监(全)员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违章79、态度恶劣、不听劝告者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乘以1.1-3倍的系数;本办法中没有提到的违章现象的处罚可参考同类违章处罚执行。1反作业性违章1.1定义:指不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或各项安全规定、现场纪律、制度、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1.2 作业性违章主要指施工人员个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违章,因作业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者本人的责任。1.3常见作业性违章(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20200元) 现场纪律类: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100元)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帽带。(50元)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吸烟。(100元) 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装、赤脚或光背者。(100元) 不随身佩戴上岗证80、。(20元)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做他用。(100元)擅自进入警戒区。(50元)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或无理取闹。(200元)施工用电类: 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100元)使用的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安器。(50元)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100元) 工作的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50元)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50元)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100元)使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50元) 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措施。(100元) 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照明灯不使用安全电压。(50元)81、 使用金属外壳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未戴绝缘手套。(50元)焊接作业类: 电焊机一、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使用。(50100元) 施焊人员施焊时不戴绝缘手套者。(50元) 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中止工作后未及时切断焊机电源.(50元) 进行电焊作业时不戴防护面罩,进行火焊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50元)使用凿子清理焊缝不戴防护眼镜。(50元)高处作业类: 高处作业不扎安全带。(200元)未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100元)拆除脚手架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200元)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100元)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等安全设82、施(200元);或虽经同意拆除但未采取防护措施。(100元) 不经安全通道,擅自从危险区域通过或上下。(50元200元) 搭乘载货吊笼的人员。 (50元) 操作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运料门不关闭者。(50元)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00元) 在高空进行追跑、打闹等。(100元) 高空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者。(50元) 高空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200元)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50元)高空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50元) 造成高空落物的责任者。(200元)用钢模板或开箱板当脚手板使用者。(100元)起83、重运输类: 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在驾驶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100元) 起重工作无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200元)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械。(100元) 工作时擅自脱岗。(200元) 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 (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吊物且无措施。(100元)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100元) 吊物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起吊。(100元)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或起吊物上站人。(100元) 歪拉、斜吊。(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100元) 起吊带棱角、刀口物件无包角和无防钢丝绳磨断措施。(200元) 钢丝绳吊挂重物拐角处不84、垫保护套管、木板或其它软物。(100元)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100元) 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 (200元) 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方法。(200元) 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100元) 跨越卷扬机等运行设备的钢丝绳。(50元) 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10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50元)无证操作、驾驶机械。 (200元) 汽车、拖拉机、铲车等装运设备不封车。(100元) 拖拉机、翻斗车违章带人。 (100元) 在车辆开动后追车、爬车、跳车或门边站人。(100元)施工机械、交通工具超铭牌使用。(100元)机械车辆不按85、规定停放,阻碍道路交通。(50元) 修配加工及小型机械类:使用砂轮机、车、钳、钻孔不戴防护眼镜、用钻床戴手套。 (50元)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100元)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100元)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人打毛时不戴防护眼镜。(50元)消防类: 在禁烟的地点吸烟或现场流动吸烟。(100元)在重点防火区不办理作业票的情况下动用明火。(200元) 不关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100元) 使用的乙炔、氧气管漏气。(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或气瓶距离电气开关、散发火花的地点小于86、5米。(50元)高空电、火焊作业,下方设备不采取隔离措施。(100元)未采取措施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100元)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50元),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200元)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作业及施工完毕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100200元)2反装置性违章2.1定义: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范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2.2 装置性违章主要指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合87、规定要求。2.3 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主人或其直接领导。2.4 查禁装置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是深入现场巡回检查的的重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班组长主要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 各级安监(全)人员主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2.5 常见装置性违章(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施工用电类: 配电盘(箱)、临时开关等配电设施无可靠防雨设施。(100元)在电缆沟、隧道、夹层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100元)在金属容器、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100元)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100元)设88、备电源引线长度大于5米,或大于5米时无流动刀闸箱。(100元)电动机或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接地或接零保护。(100元)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00元)流动电源箱无漏电保安器或保安器失灵的发放、使用者。(100元)焊接作业类: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侧未设专人监护。(100元) 焊枪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100元)电焊机外壳无接地或接零保护。(100元) 电焊机地线与焊接体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100元)电焊机一次线无防护罩或二次线不用螺丝压紧者。(100元)高处作业类:建筑排架或特殊危险脚手架搭设后未经安全员验收就使用者。(100元) 脚手板未按标准铺满或有探头板。(89、100200元)脚手板有虫蚀、断裂厚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100元)脚手板不按规定绑扎。(100元)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装设的栏杆不合格。(100元)脚手架高度超过6米以上未拉设防护立网。(100元)爬梯的下方离平面超过1.2米或未固定生根点。(100元)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按标准拉设安全网。(100200元)安全网或防护隔离层搭设的不牢固、不可靠。(100元)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100200元)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100200元)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无专人监护。(100200元)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90、(100200元) 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00200元)起重运输类: 擅自解除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的责任者。(200500元)发现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继续使用者。(100200元)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100200元)将材料或设备长期放置在高空平台或构件上无固定措施。(100元)龙门吊道轨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距离小于1.5米。(100元)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灯。(100元)修配加工及小型机械类: 资产科发放的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安全标准。(100元)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100元) 消防类:易燃易爆区、91、重点防火区域无警示标志。(100元)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或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合格。(100元)易燃易爆仓库间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或无避雷设施。(100元)乙炔、氧气气包阀门漏气不安排检修或用后不关闭。(100元)氧气、乙炔库、制氧站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或通风不良。(100元)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压力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或未按规定进行标记。(100元)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试验。(100元)天气寒冷时,消防设施、消防水无防冻措施。(100元)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非防火帆布。(100元)3反指挥性违章3.1定义: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92、责人,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制度、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3.2 指挥性违章主要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发出错误命令或做出错误决定的违章。3.3 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3.4 常见指挥性违章(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500元): 领导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指挥施工。 领导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领导对下属发现、拟定的装置性违章和反装置性违章不组织消除。领导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93、领导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协作单位,或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施工。 领导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领导安排不具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200元) 领导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施工。领导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领导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班组长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或不组织工人进行安全“一对一”结伴。 施工项目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94、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安全交底记录签字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施工措施或安全措施的编、审、批者违反安全规定编制批准施工措施或安全措施,但未造成事故的。审批者(200元),编写者(100元) 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施工负责人、审批者。(100元) 违反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更改程序的施工负责人 。(100元)领导安排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领导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气割等工作。(200元) 领导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95、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摔跌措施。(200元)领导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应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100元)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100元)领导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设施或装置。(500元)领导指示或默认机械设备带病运行或超出力运行。(200元) 发生事故后领导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200元)领导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视而不见,发现后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100元)对拒不整改事故、火险隐患(500元);整改不及时、不彻底(1096、0元)。4反管理性违章4.1定义:各级领导、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不按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不制订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4.2 管理性违章主要指领导、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对于上级、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有令不行、弄虚作假、怠工、应付检查的行为。4.3 管理性违章的责任者是领导、技术人员。4.4 常见管理性违章(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200元):不履行安全职责。对上级和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有令不行、上报虚情、应付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三定”的原则组织整改。不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制订的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措施不落实。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未按规定上交报表、97、未按规定上交反馈单。周一安全活动时间不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学习或学习效果不好。 对H、S点不进行检验、签字。 解除安全装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且未设专人监护。不按安全整改通知进行整改、反馈。不按规定上报、处理事故。第十四章 考核与奖惩 考 核1基建管理小组制定考核表,定期对所辖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安全奖挂钩。2基建管理小组对施工单位的考核2.1考核方法: 基建管理小组根据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施工责任状,按月度进行百分制考核。2.2主要考核内容: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安98、全设施的搭设情况、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情况。班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台帐的建立情况。工地交办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2.3施工单位对所辖施工班组和协作队伍的考核考核方法:安全员根据工地安全管理文件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与班长、外协队伍签订的安全施工责任状,按月度进行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事故情况。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设施的搭设情况、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施工日志的记录情况、班前“三交三查”情况。2.4基建管理小组对安监(全)员的考核基建管理小组按月度对安监(全)员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掌握程度和执行情况。事故处理情况。每天的现场巡查,能否及时99、发现违章,并按公司制度处理。参加工地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现场值班情况。参加安全例会及传达情况、基建部交办的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3 文明施工考核3.1项目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汇总以上检查、考核得分情况,每月初13日最终确定各考核单位的考核奖罚数额。兑现标准见下表:序号考核得分(单位:分)奖金(单位:元)备注1961001000150029095800100038589600800480845006005707950010006606910001500备注:表格中“奖金”一栏中的正数为奖励,负数为罚款。3.3.2每月5日前,所有考核兑现完毕。奖 惩1.职责1.1基建管理小组负责安全奖100、发放、违章处罚以及人身伤害事故、厂内交通事故的处罚。2.管理内容2.1安全奖励基金的来源违章罚款、集团公司的安全专项奖励。2.2奖励措施项目工地设以下安全奖.1重大特危项目奖: 1)受奖条件:对特别危险的重大施工项目,必须按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字完整并及时交底,施工期间未发生事故和违章现象。2)奖励范围:承担重大特危项目的主要施工单位。3) 基建部根据工程量大小、危险系数、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奖励主要施工单位,金额一般在5003000元之间。.2安全施工措施奖:1)受奖条件: 受控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本,符合编、审、批程序,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无错误,101、签字完整。2)奖励范围:从编制合格的安全施工措施中选出优秀者进行奖励。3) 奖励金额一般在50-100元/本。.3施工阶段安全奖: 1)受奖范围:参与施工的单位(包括外协施工队)和现场基建小组门的人员。2)受奖条件:本阶段内无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重大交通、机械、火灾等单位或部门。.4对安全施工有功人员的嘉奖: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能及时制止,消除避免事故者给予2001000元嘉奖。 无力消除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积极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办法,对确实起到实际作用的给予50200元嘉奖。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嘉奖。对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102、予50200元嘉奖。各种安全活动、竞赛的优胜者,给予50200元嘉奖。查禁违章敢于碰硬、亮黄牌和红牌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嘉奖。优秀安全(监)员,给予100500元嘉奖。.5基建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安全奖励。2.3处罚违章处罚.1对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作业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的处罚,执行工地的鲁能电工 电气产业园项目安全实施细则;对屡教不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违章人员,予以1.13倍的加重处罚。.2对违章造成事故者,按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处罚。人身伤亡事故处罚.1记录事故和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100元。.2轻伤事103、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8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200-4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100300元;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500-5000元。.3严重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100400元;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1000-5000元。.4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3000-5000元,并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次要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其它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1万元。.5发生死亡事故由公司总部处理。.6外协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除按以上标准对外协单位执行罚款外,对使用外协单位人员的部门有关人员按以上104、标准处罚。.7对轻伤及以下事故的罚款,由工地安监科开罚款单,责任部门负责人到工地财务科办理交(扣)款手续。 机械事故处罚.1经济处罚1)对机械设备未遂事故以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包含2000元)的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罚款100-300元,对领导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视情况分别罚款50-200元;2) 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0元(包含50000元)的记录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对领导责任者和其它责任者视情况分别罚款100-500元,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500-2000元。3)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由105、公司总部负责处罚。.2行政处罚: 1)视情节分别给予有关责任者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等处分。2)记录事故、一般事故,以一次性经济处罚结案;对于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责任者,在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呈报公司,公司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基建小组负责计算与审核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4)凡属责任事故,其机械设备修复费用由事故责任部门承担。5)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有意减轻、推脱、转嫁事故责任或伪造事故假象、干扰事故调查者,一经核实从严处罚。对交通事故的处罚.1对厂外交通事故的经济处罚1)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轻微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100-5106、00元,同等责任者罚款50-300元。2)对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而不足3万元(或造成1-2人重伤、或1次轻伤3人的事故)的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同等责任者及次要责任者罚款200-800元。3)对经济损失3万元及以上而不足6万元(或造成3-5人重伤,或造成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1000-2500元,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调离驾驶员岗位;同等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分。4)对经济损失6万元及以上(或造成6人及以上重伤;或造成1人死亡,同时重伤3人及以上;或造成2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的,由公司总107、部处罚。.2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 责任费 赔偿 用 比率(或金额)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酒后操作无证操作私自操作500元以下100%80%50%15%100%1万元及以下20%15%10%5%2万元及以下10%7%5%2%3万元及以下5%3%2%1%3万元以上4%2%1%0.5% 对肇事驾驶员进行罚款的同时,还实行经济赔偿制度,经济赔偿按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累计递加的办法进行计算。.2对厂内交通事故的处罚1)伤人事故,将按照“人身伤害事故”的规定处理。2)未伤人事故,将参照厂外交通事故处理。.3对酒后开车、无证开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开车,或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驾驶的,罚款2000元;对因以上108、原因造成事故的驾驶员,罚款加倍,并给予留厂察看2年或开除厂籍的处分。.4对一年时间内发生两次一般及以上事故中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造成厂内人员死亡或群伤的驾驶员,除按以上规定罚款、赔偿外,并从重给予行政处分。.5公安、交通基建小组门对肇事驾驶员实施拘留或判刑后,公司将按交通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和责任,对肇事者给予行政处分。.6公安、交通基建小组门对肇事司机的个人罚款,不得放在事故费用内报销,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不得减少本规定对司机的罚款和赔偿数额。.7对隐瞒事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实将停止驾驶员继续开车,经济处罚加倍。.8如发生厂外重大交通事故,项目工地协助总部调查、处理。其它的厂内109、交通事故由基建部组织对责任者和单位的处罚,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工地财务部门交(扣)款。对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罚.1对火警责任者的处罚:无人员伤害或未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视为火警,对责任者罚款50-200元。.2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按条进行处罚。2)对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200-500元,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他责任者罚款50-300元。3)对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他责任者罚款100-500元。4)对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5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110、,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的处分;对其他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1000元至1万元。5)对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2000-3000元,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的处分;对其他责任者罚款200-2000元;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2000元至2万元。6)对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3000-4000元,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的处分;对其他责任者罚款300-3000元;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5000元至5万元。7)对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111、3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4000-6000元,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的处分;对其他责任者罚款500-4000元;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1万元至10万元。8)对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公司将根据公、检、法和劳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对主要及以上责任者罚款6000-8000元,给予留厂察看1-2年或开除厂籍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者罚款1000-6000元,给予记过或留厂察看1-2年的处分;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5万元至20万元。9)对特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公司将根据公、检、法和劳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对主要及以上责112、任者罚款1万元,给予留厂察看1年或开除厂籍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者罚款2000-8000元,给予记过或留厂察看1-2年的处分;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罚款10万元至40万元。.3如发生火灾事故,由基建部负责对责任者和单位的处罚,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工地财务部门办理交(扣)款。2.4事故赔偿单位对单位之间赔偿的经济损失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按所承担的责任赔偿,按以下标准赔偿。全部责任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100;直接或主要责任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60-80;次要责任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0-40。2.5其它规定2.5.1对职工个人的罚款,原则上1万元封顶,但受行政处分的除外。2.5.2因极不负责任、113、玩忽职守而造成的所有事故,对有关人员的经济处罚加倍,并从重给予行政处分。2.5.3对造成人身轻伤和其它一般事故及以上的责任者,除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外,一律离岗学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2.5.4凡导致同类事故(或违章)重复发生的责任者、对事故处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责任者,罚款按以上标准乘1.53倍的系数。2.5.5各种违章及事故罚款,交工地财务部门单独建帐,做到专款专用。2.5.6凡因下列原因之一而造成的事故,作为考核事故。1)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主要由于指挥性、装置性、管理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2)凡被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事故。第十五章附则本制度在执行中如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或行业的规定为准。本制度适用于智能电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