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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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306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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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动用明火作业管理程序,杜绝动用明火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在明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避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编写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由生产经营部编制,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内的动用明火作业。第三条 术语定义一、动用明火作业:是指使用电焊、气焊进行焊接、切割、使用喷灯烘烤或烧沥青等作业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明火的作业。二、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热处理车间、丙烷房、液2、氨站、动力、配电间、油品及危险品库房、燃气管道、电瓶充电间等部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动用明火作业按级划分,分级审批。第五条 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审核动用明火作业,核发动用明火许可证第三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 动用明火等级划分一、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用明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二、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如焊、割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为二级动火。三、在其它非重点防火部位所进行的动用明火作业为三级动火。第七条 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审批一、 固定的专用于动用明火的地点,必须经生产经营部审批同意后划清区域,并张贴“动用明火专用区域”标志,在该区域动火作业时,可不必申请、报3、批。但必须遵守其它动用明火的规定。二、除前款规定之外,要求动用明火作业的工段、部门和供应商(在公司工作的零部件供应商、工程施工、技术项目承包商及外包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必须事先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三、公司内部三级动用明火申请需经动火班组安全员批准,二级动用明火要经动火部门经理批准,一级动用明火要经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批准,或授权批准。四、供应商的三级动用明火要经工程队主管批准,二级动用明火要经项目经理批准,一级动用明火要经该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同时要按动用明火等级,得到第 4.2.2 款规定的人员批准。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公司有重大接待任务期间,原则上禁止动用4、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动用明火的,动火等级比一般工作日提高一个等级,动火申请手续须提前办理并得到许可证后方可实施。第八条 许可证制度一、动用明火作业经申请、审批后,到生产经营部备案,并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详见附件二)。二、在签发许可证前,生产经营部要派员对将要动用明火的场所进行检查,确定其动火等级和要采取的预防措施,其内容还包括防火间距、灭火器材、监护措施、焊、割工具的性能等。三、如操作场所(区域)具有无法消除的火灾危险,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拒发许可证。四、许可证注明本证适用的区域、地点及有效期等,如果要改变作业点或超过有效期,则需重新办理许可证。五、如果许可证有效期多于一个班次,在每次作业5、时,必须重新检查周围环境,使其达到动火作业的要求。六、对同一地点,如在批准的动火时间内未完成作业的,需重新办理动火申请。七、许可证为单一复制形式(一式二份),一份发给操作人、一份由生产经营部备查,动火操作人在整个作业期间将其置于焊接设备上或作业点,以备检查。第九条 持证操作一、从事焊接、切割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二证”方可操作,即:必须持有省(市)、区、县劳动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焊工操作证,公司生产经营部核发的动用明火许可证。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动用明火防范知识(详见附件三),严格遵守有关动用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预防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第十条 “十不烧”原则一、无焊、割工操作6、证,实习人员无正式焊割工在场指导,无动用明火许可证不准焊、割。二、现场无动火监护人员、无灭火器材不准焊、割。三、操作人员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四、操作人员不了解焊、割设备是否安全,不准焊、割。五、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末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六、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装饰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七、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八、在焊、割部位周周10米内堆有易燃易爆物资和机器没备,在未作清理或末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九、与外部相连7、的部位,在未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因素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十、当氧气瓶、乙炔气瓶及皮管有泄漏、损坏和放置位置不符合规定时,不准焊、割。第十一条 动用明火作业的监护一、对三级动用明火作业,动火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监护。对一、二级动用明火作业,除了动火部门、专业部门派人监护外,生产经营部将委派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二、动用明火作业监护人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备、会及时报警和处理火情。三、对动用明火地点配备的灭火器材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药剂过期应及时调换,保证正常使用。四、在动用明火前必须对动用明火区域进行检查,按规定清除动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做好防火隔离措施8、。五、查明操作人员是否持“二证”上岗,对无证上岗操作和未办动用明火手续的应及时制止;如发现其他违章操作,应阻止其作业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六、在动用明火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埸,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通知操作人停止作业,并能处理任何可能发生的初期火灾。七、监护人下班时,应向接下一班的人员交代有关监护工作的未尽事宜,接班监护人则对后续的工作负责。八、动用明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点及相关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和火灾隐患并过30分钟后,方可离开。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保存期一、动用明火申请表由生产经营部保存半年。二、动用明火许可证由生产经营部保存半年第十三条 附件一、附件一:动用明火申请表9、二、附件二:动用明火许可证三、附件三:动用明火防范知识附件一:动用明火作业申请表编号:申请单位(部门)申请人申请日期动火地点(部位)作业名称动火种类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起 年 月 日 时 分止动火等级一级动火安全防范技术措施(方案)制订人 年 月 日二级动火三级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材泡沫只二氧化碳只干粉只1211只操作人操作证号监护人安全员供应商审批意见施工队主管项目经理公司安全负责人审 批 意 见动火部门安全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管副总附加预防措施 部门 姓名 附件二:x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动 用 明 火 许 可 证第一联存区域/总包单位动火区域: 动火地点:_ 施工单位: 安 10、全 员:_操 作 人: 监 护 人:_有 效 期: 签 发 人:_联系电话: 联 系 人:_区域/总包单位:_注:紧急救援电话x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动 用 明 火 许 可 证第二联挂施工现场动火区域: 动火地点:_施工单位: 安 全 员:_操 作 人: 监 护 人:_有 效 期: 签 发 人:_联系电话: 联 系 人:_区域/总包单位:_注:紧急救援电话附件三:动用明火防范知识1.0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在切割、焊接等明火作业现场不发生火灾,避免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编写动用明火防范知识,供在动用明火作业过程中实施,使动用明火作业始终处于安全的监督控制之下。2.0 范围 适用所有在公司内动用明火作11、业的操作工、防火监护人、安全员和管理者。 3.0 术语 动用明火防范知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要求,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焊接、切割、喷灯、烧沥青等相近的加工作业时的安全预防常识。4.0 一般性预防知识:4.1 在动用明火区域,应将所有易燃物品移至作业地点11米以外;对无法移动的易燃物品,应采用金属防护或者阻燃幕帘覆盖,而不能使用普通的帆布保护易燃物品。对于泡沫塑料、易燃液体和在楼板上进行的热加工,则应单独予以考虑。4.2 在楼板有开口的地方,如不能完全封闭缝隙,应对下层楼板上的易燃物品移至11米以外,避免被上面楼板掉落的火星引燃。4.3 如果要在金属或非燃型的墙壁、隔板、天花板或屋顶上进12、行焊接和切割,应采取预防施,防止另一侧的易燃品被引燃。4.4 如果在易燃结构的墙壁、隔板、天花板或屋顶附近进行切割或焊接,应采取措施防止引发火灾。4.5 要求切割或焊接的加工件,可以移动的,应移至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外的安全地点进行。4.6 焊接和切割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公司安全员可以要求操作或监护人员人员继续进行监督,避免火星落入不易察觉的易燃材料中、墙壁或隔板之间、进入或穿过楼板的缝隙、掉入可能存在焖燃的地方。4.7 应把易燃物处的传送系统或排气系统进行保护或者将其关闭。5.0 专业预防知识:5.1 容器5.1.1 在进行清洗或气体吹除以前,禁止对“空的”贮罐或其他容器进行焊接或切割13、。如果必须进行焊接、切割的话,一定要将贮罐或者其他容器彻底清洗或吹除干净。5.1.2 已经清洗过的容器内,仍然可能残留有害物质,在焊接、切割时的高温引起这些物质产生易燃、易爆或有毒的气体。因此在彻底清洗后,动火作业之前,向容器中注水,水面离焊接或切割处几公分之内,并开一个通风口,用以从容器内部向外释放被加热的气体。5.1.3 对做不到向容器灌水的情况,应使用空气、二氧化碳或氮气对容器进行吹除,并不断地用易燃气体探测器读取气体成分数据。 对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大型容器进行更换或维修时,应使用气体探测器或易燃气体探测器,对容器内的气体成分进行连续监视 。5.1.5 如果一个金属件就其体积而言显得太14、轻时,则可能是中空的,因此在加热之前先要钻孔,使被封闭住的气体能够畅通,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次之前,不要焊接带夹层的桶、贮罐其他容器。5.2 消防监护5.2.1 存在下列的情况时,要求进行消防监护。a. 离操作点11米的范围内有可燃的易燃物质。b. 易燃物质虽然在11米的范围外,但它们容易被火星引燃。c. 在11米的范围内有墙壁或者楼板的开口,动火后开口附近隐蔽空间内的易燃材料有可能暴露出来。 d. 易燃材料接近欲动火的金属隔板、墙壁或天花板的另一面,有可能因热传导或热辐射而被引燃。5.2.2 监护人员应准备好灭火设备,掌握其操作程序,对所有的暴露区监视火情,仅在可用现有消防设备明显可以扑灭火灾15、时首先试图将火扑灭,否则应立即报警。5.2.4 在切割或焊接操作结束以后至少还要监护半个小时,防止产生焖火。5.3 在贴近消防龙头处进行切割或焊接时,应在龙头上放一块湿布,焊接或切割操作结束后再将其拿掉。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引起自动火灾探测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误操作。5.4 在液压操作的设备上或其附近进行切割或焊接时,应关掉通向设备的电源并释放液压力。应清除工作区域里任何液压油残留物。6.0 焊接、切割和相近的加工作业6.1 电弧焊6.1.1 电焊机应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6.1.2 载有气体、易燃液体的管路或电缆导管不应用作地回路导体。6.1.3 在需要的地方应采用弧闪保护防幕帘。6.1.4 16、在危险区不应采用以汽油发动作动力的焊机。6.2 钎焊 如果一滴水滴到熔化的钎焊料上,它滋滋作响,直至全部变成水蒸气。 如果在钎焊表面下面引入同样一滴水,所产生的蒸气将引起剧烈的爆炸,使钎焊料四下飞溅。甚至一点湿气,一块湿的木头或卡片,当将其置入熔化的钎焊料表面下的时候,也将引起危险的飞溅。6.3 铜焊 不应在密闭的容器上进行铜焊,在操作场地的附近也不应有空的容器,避免发生因空容器累积烟气造成爆炸。6.4 惰性气体保护金属熔极电弧焊(MIG)和钨极惰性气体电弧焊(TIG)6.4.1 惰性气体保护金属电弧焊是利用气体作为屏蔽介质,保护熔化的焊接金属在高温下不被氧化的加工工艺。这些气体包括氩气、氦气17、二氧化碳或者这些气体的混合物。6.4.2 使用高压气瓶或高压储存容器与焊接、切割和连接操作一样具有危险性。6.6 沥青桶6.6.1 不应在任何建筑物内或屋顶使用铺盖屋面用的沥青桶或者大的加热贮罐。加热设备应为得到批准的类型。整个装置应安置在离开建筑物15米以外。在沥青桶以及贮罐使用期间应采用经批准的过滤材料,将附近和顺风的空气入口遮盖好。6.6.2 使用沥青桶时,至少应有两个4KgBC类灭火器放在离每个沥青桶9.0米以内的地方。应将另外两个4KgBC类灭火 器放在正被铺盖的屋面上。6.6.3 要为沥青桶配置密封盖。6.7 瓶装和贮罐储存的可燃气体和氧气 ,必须具有合适的防火安全保护装置。6.8 屋面操作要求使用明火进行安装的屋面系统必须按照程序进行,这些程序由工厂服务、生产部门等共同审定,并与保险公司协商,给这项工作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