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26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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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37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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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审批制度3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安全奖惩制度3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制度3新工人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班前会制度3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3每天一次安全碰头会议制度3煤矿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3安全质量工资制度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3安全责任评估制度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3隐患处理及落实制度3人行车管2、理制度3矿级领导跟班制度3I、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3II、矿领导下井安排制度3III、矿领导下井登记公示制度3IV、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3V、安全隐患处理落实制度3VI、矿领导带班情况日报告制度3VII、矿级领导带班考核奖惩制度3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I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II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IV、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3V、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V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VI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VIII、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3机电管理制度3I、设备3、管理制度3II、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3III、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3IV、机电设备入井防爆检查标准3V、事故分析追查制度3VI、电气实验制度3VII、电缆管理制度3VIII、阻燃皮带管理制度3IX、小型电器管理制度3X、配件管理制度3XI、油脂管理制度3XII、设备包机制度3XIII、设备运行保养计划3XIV、防爆设备入井安装及验收制度3XV、主提升管理制度3XVI、停送风、停送电管理制度3地测管理制度3I、地测机构责任制31.地测机构工作职责32.地测科岗位责任制33.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34.测量员岗位责任制35.储量管理员岗位责任制36.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3II、工作管理制度314、.工作联系制度32.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3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制度34.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35.图纸资料保管和使用制度36.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37.矿井及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38.采掘计划编制审批制度39.贯通工程测量制度310.导线控制等级制度311.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312.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31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314.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3III、资源管理制度31.矿井储量管理制度32.资源回收管理制度33.储量变动及损失管理制度34.三量管理制度3防治水管理制度3I、防治水管理制度3II、防治水九项制度3第一项、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3第二项、防治5、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3第三项、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3(一)矿长岗位责任制3(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3(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3(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3(五)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3(六)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3(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3(八)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3(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3第四项、水害预测、预报制度3第五项、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3第六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第七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第八项、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3第九项、考核奖励制度3调度管理制度3I、调度管理制度3II、调度室保密制度3IV、上级指示、文件及传真处理制度3V、调度综合记录管理制度3VI6、调度会议制度3VII、调度领导值班管理制度3VIII、调度室人员入井管理制度3IX、事故汇报制度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3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一通三防”责任制3一、矿领导 “一通三防”责任制31、矿长责任制32、总工程师责任制33、安全矿长责任制34、生产副矿长责任制35、机电副矿长责任制36、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责任制3二、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31通风科责任制32矿调度室责任制33安全科责任制34机电科责任制35综采、掘进队责任制36技术科责任制3三、岗位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31、通风科长责任制32、安全科长责任制33、通风员责任制34、瓦斯员责任制35、安全员责任制36、测风员责任制377、井口把钩工责任制38、井口信息员责任制3第三章 通风管理制度3第一部分 通风管理3I.矿井通风管理制度3II.主要通风机(主扇)管理制度3III.风量计算细则及测风制度3IV.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3V.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VI.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3VII.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VIII.盲巷管理制度3IX.启封密闭管理制度3X.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第二部分 瓦斯管理3I.矿井瓦斯检查制度3II.矿井瓦斯排放制度3III.瓦斯日报审批制度3IV.上隅角瓦斯管理制度3V.瓦斯员交接班制度3VI.瓦斯员巡回检查制度3VII.瓦斯超限处理制度3第三部分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3I.井下爆破管理制度3II.“8、一炮三检”管理制度3III. “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3IV.火工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3V.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制度3VI.爆破器材管理检查制度3第四部分 防灭火管理3I.防灭火管理制度3第五部分 防尘管理3I.综合防尘管理制度3II.矿井防尘洒水管理制度3III.粉尘检测与职业危害防治措施3第六部分 安全监控管理3I.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3II.仪器、仪表管理制度3生产奖惩制度3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奖惩原则3第一节 奖励原则3第二节 处罚原则3第三章 一般规定3第四章 采 煤3第五章 开拓与掘进3第六章 机 电3第七章 提升与运输3第八章 井下火工品管理及放炮3第九章 一通三防3第十章 火工品9、使用管理奖罚制度3第十一章 2010年工伤条例3I.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3II.严重“三违”条款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副矿级和科、队级领导干部参加。二、 安全办公会议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定期召开,紧急会议由矿长安排,临时通知。三、 安全办公会议内容:1. 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令、通知、通报等。2. 听取各单位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和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汇报,汇总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3.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4. 研究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核定所需资金,指定专人限期编制完成。5. 总结本旬安10、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前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具体安排下一旬的安全生产工作。6. 对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7. 对安全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奖励,完成差或未完成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按照矿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 会议要抓住重点,讲求实效,重在落实,防止流于形式。五、 每次会议内容都必须有专人详细记录,妥善存档。参加会议人员都必须做好个人记录。安全检查制度为了防止特大事故的发生,消灭一般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一、 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的科11、长及各科室人员必须每天下井跟班检查。二、 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职能科室科长、队长每月进行三次安全大检查。三、 安全检查内容:1. 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执行情况。2. 检查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运输、提升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3. 检查通风设施的完好状况,密闭墙、风门有无跑漏风现象,检查洒水、隔爆设施完好情况。4. 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有无空顶距大、工程质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等现象。5. 检查机电设备有无失爆现象,电缆悬挂是否符合标准,电缆线有无破口和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现象。6. 检查井下监控系统各分站传感器是否灵敏有效,安装位置是否符合12、规定。7. 检查井下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完好情况、“一坡三档”保护装置完好情况。8. 检查矿车、链环、罐档有无车架、车箱变形、裂缝、磨损严重等情况。9. 严格检查“三违”情况,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四、 矿井地面检查内容:1. 检查各机房运行记录、设备运行状况。2. 检查主提升绞车运行情况、钢丝绳完好状况。3. 检查出入井检身制度、交接班记录、班前会记录、领退灯记录、火工品领退制度执行情况。4. 检查矿灯完好率、值班地点的文明卫生情况。五、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定、五不准“,即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不准相互推诿。按照职责范围逐条逐项处理解决,对逾期13、未解决或解决不力的问题,要严格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六、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在参加每旬安全办公会议时,各科室具体汇报矿长,以便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七、 安全检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 安全目标:1. 杜绝伤亡事故,通风瓦斯事故为“0”。2. 遏制重伤事故的发生。3. 减少一般轻伤事故。二、 安全目标管理主要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14、不落实不生产。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及各科室都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自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劳动纪律,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自我防范,控制不安全因素,不伤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防止和控制种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3.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 严格落实矿长负责制,落实副职责任制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落实责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15、机电副矿长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安全管理为重要保证条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四、 各科室队管理目标1. 生产技术科:依靠科学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合理布局,依法开采。以采煤方法改革为重点研究项目,这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夯实基础。2. 通风科: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局部通风管理为重中之重。合理分配风量,确保风量满足生产需求。实现通风瓦斯事故为“0”的目标。3. 安全科:把防线设在一线,严格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暴露的疑难问题,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遏制重伤事故的发生,16、减少一般轻伤事故。4. 机电科:设备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杜绝电气设备失爆。5. 调度室:及时发现和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和趋势,整理、分析安全动态,为加强动态管理提供依据。6. 采煤队、综掘队: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在最大范围内减少一般轻伤事故。五、 安全考核1. 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安全员、瓦斯员的工资不和产量挂勾,重点考核安全,年终完成经济指标综合考评。2. 年度提取10万元奖励奖金,其中:5万元奖励安全管理目标,5万元奖金生产任务,年终按实绩进行考核分配。3. 发生1000元以内的轻伤事17、故,取消当月安全奖,不影响年终奖金,发生重伤事故,取消当月奖金,惩500元,不影响年终奖金。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当月奖金,惩500元,不计发年终奖金,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 队组长依据安全奖惩制度当月兑现。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审批制度为了确保安全技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 矿长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奖金的投入。2. 总工程师负责审查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3. 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8、并组织实施。4. 机电矿长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机电设备,设施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5. 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制定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需经矿长审批,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6. 安全技术项目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需经矿长审批,列入矿财务供应计划,由供应科长组织实施。7.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县煤炭局审批,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8. 年度采掘计划报县煤炭局审批,块段开采计划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实施。9. 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必须经矿委讨论、会审、签字。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各19、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使我矿安全管理落实到实处,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隐患的确定:矿井安全隐患是指井下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矿领导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2、各职能科室科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3、全矿安全大检查所查的安全隐患;4、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安全隐患;5、现场跟班安全员和巡回安全员日常检查的安全隐患;6、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关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二、 安全隐患的分类:1、根据行业生产特点,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20、。2、根据生产现场装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技术管理上的漏洞,结合解决难度大小,安全隐患级别可分为A、B、C三级。A级隐患: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上级有关业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B级隐患:难度较大,需要矿、科协调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C级隐患:责任科队可以自行处理的安全隐患。三、安全隐患排查职责:隐患排查整改必须贯彻“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层次管理、追究责任”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1、矿长对全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A级安全隐患经矿长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讨论后,由安全指挥中心上报上级有关21、部门。3、B级安全隐患经矿长召开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分管矿领导负责督促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各生产单位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落实。4、C级安全隐患由责任科队具体负责排查整改。5、安全科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结果进行统计并上报安全指挥中心。四、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及责任追究:1、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否则,按照本矿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因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若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无故不按22、要求整改,罚责任单位200元;再次无故不整改加倍处罚,并罚单位负责人100元;3、若所查安全隐患责任队组无法整改,必须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说明整改的难度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安全隐患未整改前,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隐患扩大造成事故。4、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三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安全指挥中心都要对责任队组进行处罚。五、隐患控制与治理措施加强教育,强化全体员工对安全隐患严重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理顺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保证隐患治理资金,严格管理。利用技术手段降低安全隐患发生率。安全奖惩制度为了鼓励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23、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奖励一、 奖励(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予以奖励: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方面做显著成绩的;2、在生产、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绩或显著成绩的;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企业贡献较大的;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活动,有显著成绩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二)、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24、,根据实际的情况给予一次性奖金。(三)、给予职工奖励时,虚经群众讨论或评选,获得奖励者,记入本人档案。(四)、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处分(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破坏秩序的。3、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4、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25、税,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惩处。(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行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实事求是。允许受处分者进行申辩,慎重决定。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制度1、凡入井人员必须在井口签字后下井,升井后在井口签字,凡没有或拒绝签字者一律不得下井。2、职工需携带工具入井时,必须先取工具后签字,上井后签字后送工具。3、下井人员工作时间按照矿规定时间计算,如工作时间不满足规定要求,将不记考勤。4、考勤卡只限本人使用26、,严禁代人打卡和不打卡下井。代人打卡一次,打卡人和被打卡人各罚款200元;不打卡不得入井。5、每个职工都要爱护考勤设备,对有意破坏者将从严处罚,加倍赔偿。6、人员识别卡必须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出据证明,经调度室批准后方能补卡,同时罚款50元。7、未经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9、外来人员需下井时,必须在本矿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井口登记并佩戴识别卡后方可入井。10、检身工每次放行人数不得超过人行车规定乘坐人数。11、人员进人行车后必须及时否吊挂人行车上的护身链。12、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井口秩序混乱强行入井者要按违章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27、15、因工作需要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向检身人员说明情况,并提前向安全调度提交持有经审批的有关安全措施,方可下井。新工人培训教育制度1、新工人入矿首先持户口所在地证明到办公室登记,经县疾控中心体检合格,然后到技术科进行培训。2、对入矿新工人,首先要进行入矿安全、法律、三大规程及煤矿常识等课程的教育,使新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3、新工人培训后,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资格证,由老工人传、帮、带半年以上,方可独立工作。4、职工改变工种要对新工种知识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实地操作验收,方可上岗。5、如作业队组擅自安排新工人入井,造成事故,责任自负。一经矿方发现,严肃查处安排人28、员。安全班前会制度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每一个班组在生产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有关规定要求。、通报上一班的安全作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三违”人员,必须在班前会上写出书面检查,做出处理决定,对严重“三违”人员要按事故责任严肃处理。、认真安排当班生产组织和安全质量要求,本班必须注意的事项,强调劳动纪律,特别是针对现场隐患、故障,明确责任人处理。、及时掌握本班上岗职工的精神状态,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安排好作业中的自保、互保工作,严禁情绪不佳和酒后人员下井。、贯彻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未召开班前会,盲目安排生产的队组,要按“三29、违”对该队组进行处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岗位要害工程考核发证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及上级要求,对矿山的特殊工种人员(主扇司机、绞车工、电工、瓦斯员、防爆员、放炮员等)要经市、县局培训中心学习中,考试合格后发给证书。对特殊人员,每年复训考试一次。对不胜任本职工作或二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特工人员是否按章办事,按章操作。、新工人入矿和职工改变工种考核制对入矿新工人,首先要进行入矿安全、法律教育,三大规程及煤矿常识等课程的教育,使新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新工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由老工人传、帮、带半年以上,方可独立工作。职工改变工30、种要对新工种知识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实地操作验收,方可上岗。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了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必须对每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应按受伤程度分轻伤、重伤、死亡三类填写。、应按事故原因进行分类: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它。、凡是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害部位及初步原因报告矿调度室。、凡是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害程度、初步原因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必须及时上报矿长。、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有矿调度室时,要报告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31、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后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 发生事故后,应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及矿山救护队,以便达到尽快控制事故,抢救人员的目的。每天一次安全碰头会议制度1、安全生产调度会每日准时在安全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 。2、矿领导、职能科室、生产单位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3、矿值班领导通报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处理意见。4、有关领导对当天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5、调度室安排专人作好会议内容记录。6、调度室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落实,并及时向矿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煤矿安全档案管理制度抓好煤矿安全管理,档案管理是重要措施之一,档案32、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客观材料,是历史研究、科学研究,是了解过去,把握现在,指导未来的基础和依据。、档案管理员要牢固树立档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职工着想的观念。、档案管理员要主动收集在安全管理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指示、指令以及事故案例等资料,大力丰富煤矿安全档案藏量。、各级领导及职能科室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检查出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措施制定的规章制度,传达的上级文件、指示,所需的图纸资料,要同时报档案室备案,并注明永久及长期保存标记。、档案管理员要大力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接事故案例,编写警示录。、及时为领导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信息。、坚守岗位,确保各类资料、档案的完善,不准33、丢失。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生产领导,及时处理煤炭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故,特制定西山煤业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一、具体要求1、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等主要领导干部都参加值班。2、由矿务办公室统一安排,每天保证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值班。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定时参加值班。3、值班安排表要送交调度室,值班安全生产调度员要明确当日参加值班的主要领导。4、当有主要领导外出不能参加值班时,矿务办公室要及时安排没有外出的主要领导值班并及时通知调度室。5、主要领导干部在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二、值班任务1、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预防灾害事故的34、发生。2、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处理突发性事故,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安全质量工资制度为提高我矿的工程质量,增强广大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培训人人抓安全、人人反三违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的积极性,特制定安全质量工资制如下:1、各作业队的吨煤工资,按照计划提取为安全质量工资。2、逐年根据采掘计划安排工资标准,制定“安全质量工资实施细则”。3、由安全科、质检科根据实施细则逐日认真考核,报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矿长和有关科室。4、“安全质量工资实施细则”要对隐患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同本队工资挂钩,同各作业队正队长、主管安全技术的技术员工资挂钩,奖惩分明。5、全矿各35、科室同所包队及本科业务保安责任制挂钩,实行考核打分,同工资挂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是煤矿生产建设的百年大计,又是煤矿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推进我矿质量标准化的进程。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西山煤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如下: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1、所有采掘工程施工前,采掘技术人员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中必须制订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在开工前贯彻作业规程中向施工人员认真进行贯彻交底。3、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在执行中采掘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二、供应过程中的质量管理1、供应科负责严格检查和验收采掘36、工程所需的坑木、料石、水泥、金属支柱等材料,不合格的不验收,不合格的不发放,不合格的不入井。2、由机电科负责严格按规定检验设备,对性能不清和未经验收的设备不准入井安装。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1、施工员必须严格按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经常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和作业规程施工、施工质量不合格、使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坚决制止,必要时向主管矿长提出暂停施工。2、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检查时,必须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责令处理。3、由总工程师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四、工程质量验收1、新采区、新工作面移交前,由37、生产矿长组织人员验收,符合采掘工程质量标准才准移交生产。否则,必须处理,达到标准后再移交生产。2、由通风科长负责组织对通风设施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返工处理。3、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对机电设备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安全质量不合格的,不准投入运行。4、质量验收要认真填写验收单,并注明验收人员姓名、职务,写明处理意见,存档保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一、 检查标准1、统一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2、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动态下的质量标准化检查, 加大动态质量标准化检查的考核力度。各职能科室检查人员必须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必须熟知煤矿“三大规程”和“四不生产原则”等和矿下达的各38、项规章制度。3、职能科室人员下井,必须带有检查内容的检查评分表、量具(基本量具:生产科、安监处:钢卷尺、线绳;机电科:钢卷尺、塞尺、糖量仪;电力科:钢卷尺、电笔;通风科:钢卷尺、风表、秒表、瓦斯器或便瓦仪、温度计;运输科:钢卷尺)、笔下井,依据评分表上所列项目逐项严肃检查评分,下午将评分表、扣分原因表交质技术科。本人必须负责每次问题的整改、复查和落实。凡责任区出现问题包干人员有一定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安全员,对所包工作面,负有监督检查“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的职责,并且班班交接,严格按“四不生产原则”执行,并及时在现场“标准化施工记录表”中签字监督,并执行现场“三定表”闭合循环管理制39、度,安全员必须按照扣分原因表上问题、定时间督促现场问题整改,整改完毕后交科室。5、科室检查人员现场查出的问题分类管理:5.1、查出A级、B级问题,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产,并立即向矿调度、安全调度汇报,听候安排,其它问题则按 “四不生产原则”执行,上井后,将查出的问题立即向安全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由安全科排查。5.2、C级问题螺丝缺、长或松动、喷头堵塞或位置不正确、柱子未升紧、未用十字道木阻车等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达标后检查人员方可升井,问题可不上“三定表”。设施不完善或设备配件不全,应责令并监督队组现场整改,必要时可停产集中处理。现场缺配件、材料不能立即处理,按“四不生40、产原则”执行。检查人员现场“三定”后,可升井,其余按“三定表”闭合管理制度执行。需要在生产过程中逐渐解决的问题,现场“三定”,按闭合管理制度执行。涉及到技术难题及资金协调不能立即整改,升井后及时将三定表交安监处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由安监处牵头督促制定专项措施,并排查。大巷、共用设施等没有现场作业人员的地点,升井后立即到责任单位“三定”,按闭合管理制度执行。6、“三定表”闭合循环管理制度:即根据科室检查时间,将原来“三定表”一式四份改为一式五份。三份交现场队干、现场安全员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二份自留。留下的二份,检查人员需在三定时间内,亲自对问题整改情况检查落实后,填上复查结果与复查时间,在“下41、一个三定”日,各科汇总交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安监处。未整改的问题重新填入当天检查问题中,形成“三定表”闭合循环管理制度,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7、现场“三定表”闭合循环管理制度。即现场队干必须按照“三定表”上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当班整改不完的交给下一班队干,直到整改完毕。安全员必须按照“三定表”上问题、三定时间督促现场问题整改,整改完后交科室。安监处根据安全员“三定表”及科室复查“三定表”进行闭合管理,此由安监处负责。8、必须严格按闭合循环管理制度执行,通过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与安监处督促科室与现场“三定表”闭合循环管理制度正常运行,确保现场“三定”问题全部整改。9、“三定表”的复查,必须本人进42、行。如果科室人员少,可不必一次全面覆盖。但所查问题必须复查。每星期对井下所辖地点必须全部覆盖检查。10、检查人员必须现场与跟班队干“三定”,安全员必须根据“三定表”时间及时向安监处反映没整改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11、每月21日下午,召开质量标准化工作会总结本阶段工作、安排下月任务。二、 检查周期:每月20日进行检查,每月22日检查结果上报荫城煤管站。三、 考核评级办法:1、评级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到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43、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到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2、为强化动态达标,科室人员每次下井检查,必须对所到地点进行质量标准化评分。3、各单位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突破,经领导组认可,当月综合考核分加2分/次。4、科室必须有突出特殊作业环节达标的标准及考核办法,否则一次扣当月考核分2分。5、科室及队组必须建立达标制度,否则扣考核分2分。6、各队要建立班组互检和自检制度, 即:下班要对上班及当班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评估,同时班内要对当班生产中存在问题进行检查、落实和整改。队根据现场检查及班组检查评估,建立考核台帐,并与工44、资奖金挂钩。7、各职能科室“三定”后应立即将表交安全指挥中心,各职能科室的罚款必须依据矿上有关规定实行,不能根据本人的意愿任意加大或减少罚款。8、各职能科室每月至少对各专业的基础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9、各职能科室的考核必须严格认真,安全指挥中心对考核结果要进行复查,考核不认真或舞弊的要追究职能科室的责任,安全指挥中心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否决,并给予重新打分。四、 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安全指挥中心牵头,全矿各科室(队)组成质量标准化检查组。安全责任评估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持续有效性,杜绝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制定此制度。1、煤矿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责任制要45、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各单位、部门根据机构、人员变化及时对责任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3、矿级领导责任制必须经矿长、书记审核,科队以上领导干部的责任制必须经分管副矿长审核,各工种岗位、技术人员责任制必须经科队领导审核。审核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4、在安全生产中出现责任落实不明的,要对相关行政正职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 为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46、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05)30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晋煤监办字(2005)711号)等法律、规章煤矿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二、 煤矿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对全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主47、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三、 安全科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负责本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和隐患登记建档。第二章 组织机构四、 为准确认定,及时排查、清除、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领导组:组 长:杨彩奇副 组 长:王征华、刘长春、陈亚峰、原成兵、李伟随中平成 员:冯双孝、赵志龙、秦阿明、韩志宁、谢宇雷朱林林、李永兴、屈金水“一通三防”专业组:组 长:王征华成 员:赵志龙、谢宇雷、韩志宁生产技术、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 长:王征华副 组 长:陈亚峰成 员:秦阿明、李永章机电运输专业组:组 48、长:原成兵成 员:李平胜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督查组:组 长:刘长春成 员:朱林林、张瑜、李涛、常晋杰五、 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安全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三章 排查时间、方法、措施六、 隐患排查时间1. 由班(队)长负责每班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并作详细记录,报值班领导。2. 各职能科室每天对井下进行隐患排查,作详细记录,并对井口每日的隐患排查记录进行填写、检查。3. 矿每周组织一次由专业组人员参加的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对各职能科室所作的隐患排查记录进行检查,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整改落实。4. 根据国家、49、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和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由安全科或专业组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按本规定第八条整改落实。七、 重大隐患排查方法对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具体分解细化内容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即采取资料与现场,现场与资料“两对照”的方式进行排查。八、 重大隐患排查措施要加强现场检查,安全科的安全员、跟班队组长在当班开工前要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处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一旦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属于一般生产隐患(C级、D级),要立即停止生产,处理隐患,由安全科的安全员和跟班队长现50、场处理后恢复生产;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属于(A级、B级),要向矿调度和安全科报告,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并按本规定第十九条执行。第四章 重大隐患的种类九、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一般人身伤亡或者一般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十、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按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晋煤(2005)7151、1号第六条的规定识别认定。十一、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及解决难易程度,将隐患级别分为:A、B、C、D四级。A级:达不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程要求、资金投入较大、矿在3个月内解决不了,难度较大的需由矿长或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限期解决的隐患;B级:环节部门解决不了,需要矿解决或增加投入,须由矿长或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现场解决不了,需要由队组、业务部门协调解决,安排专人治理的隐患;D级:现场队组能立即解决治理的隐患。第五章 隐患监督管理十二、 一般隐患(C级、D级)由矿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定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负责按项目、时间、级别、责任具体分解,安全技术措施由相52、关业务部门制定,并监督到位。1. D级隐患一经发现由当班安全员督促并监督跟班队领导立即处理,并报矿调度室和安全科记录在案,安全员现场盯住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过程中一切与隐患整改不相干的工作不得进行,整改完毕后安全科和跟班领导汇报调度室,同时汇报安全科,恢复生产。2. C级隐患一经确认由矿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涉及相关业务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参加,在当日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整改方案下达到责任部门、安全指挥中心和安全科,同时报矿长,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隐患整改完毕,责任部门负责人提出验收复产申请,由安全科验收后,下达复产通知后复产,矿级分管领导53、负责跟踪监管。十三、 重大隐患(A级、B级)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1. B级隐患由矿长组织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整改方案进行治理,矿安全员负责每日16:00时前将重大隐患及完成情况填表报矿安全科,安全科每日17:00时将重大隐患及完成情况填表报安全矿长、矿长,安全矿长负责跟踪监管。2. A级隐患由矿长组织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责成该隐患负责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按整改方案实施治理,安监员负责每日16:00时前将重大隐患及完成情况填表报安全科,安全科每日17:00时前将重大隐患及54、完成情况填表报安全矿长、矿长、并接受县安监局监管。十四、 制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预防处理应急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十五、 责任追究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D级事故隐患,对隐患存在部门按事故隐患和三违处罚规定处罚,部门要将罚款具体落实到责任人。C级隐患,对未组织按期整改和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责任人,对应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形成的B级安全隐患,要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分清责任,并对造成隐患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重复出现的除给予有关责任人200500元的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除给予10003000元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记过55、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过程未落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因此造成事故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部门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第六章 隐患报告十六、 矿井必须于次月2日前由安全科负责将上月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报告经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及矿长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十七、 矿井报告内容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及正式文件、附表、采掘工程平面图。第七章 恢复生产程序十八、 D、C级隐患整改结束后,按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十九、 A、B级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主要56、领导组织自检,提出自查报告及恢复生产方案、职工培训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验收,验收符合标准,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方案、职工培训方案和安全措施,由矿长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矿安全科将该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阳泉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二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隐患处理及落实制度一、 为及时排除事故险情与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 所有井上、下各作业队的上岗职工,班前、班中、班后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向所在班组的干部汇报或直接向57、值班领导打电话汇报。否则,所有隐患现场人员将执行安全质量工资制有关条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或做其它更重的处理决定。三、 班组长以上领导干部,接到隐患汇报或者发现隐患险情,必须果断作出处理意见。不能决断者,必须当机立断向矿领导汇报。四、 矿领导接到隐患电话报告或者在安全检查中现场查出隐患后,在四定表上必须提出处理办法及落实到人负责解决。在现场解决不了的,领导干部带头解决。五、 处理决定下达后,预期不解决者,第一次提出警告,并按有关质量安全工资方案处罚;第二次加倍处罚;第三次提交安委会处理。在接受处罚过程中还必须同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六、 各队、组、调度室、安全科必须设立隐患处理台帐。认真记58、录隐患内容,处理意见及时间、处理负责人等项目,并做好隐患处理程度。处理结束领导意见,负责人签字等内容备案保存。七、 所有日常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谁检查,谁落实。负责处理隐患领导者,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逐期解决。人行车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缩短交接班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我矿从即日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人行车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人行车管理制度:一、行车路线及时间1、行车路线:主井井口至主井井底500米处。2、行车时间:8:008:40 16:0016:30 0:000:30二、人车的使用检修1、人车使用单位定为搬运队,但必须管好、用好,保证人车正点发车,安全运行。2、59、跟班队长、车工及信号工要提前10分钟上岗,认真做好人车的交接和运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当班人行车的安全运行。3、人车在运行时跟班队长及随车工认真按人行车操作规程办事,对违狠乘车规定的人员有权制止,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调度室及安全科予以处理或罚款。4、机电科设专人负责人行车的检修和定期保养,每次在开车前要检查各部件的结构情况是否完好,特别是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并负责对有关部件的加油保养和提升钢丝绳是否超规定等。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可靠方可通知调度室签发准许运行证,当班检查人必须提前15分钟将检查结果报送调度室。检查结果必须由当日值班领导阅签。5、井口检身员,井下安全员在上、下交接60、班的同时,要负责好乘车秩序。如发现有违犯乘车纪律者,按乘车规定予以罚款。三、乘车规定及奖罚条例1、听从跟班队长和随车工指挥,违者罚款50元。2、所携带工具和物件不准露出车外,违者罚款50元。3、凡交接班上、下井者,乘车时排队上车,先下后上,不得拥挤,每列人车,每个座内只准坐3人,装有紧急制动装置的座内只准坐二人(包括随车工)违者罚款50元。4、人行车行驶中尚未停稳,严禁上、下车,违者罚款50元。5、严禁在两车箱之间搭乘人员,违者罚款500元。6、严禁超员,违者罚款,跟车工每超员1人,罚款50元。7、爱护公物,不准在车内外乱写乱画,违者罚款50元。8、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按指定停车地点的上下车人行61、道和峒室候车,违者罚款50元。9、严禁携带雷管、火药(用专车运)火种、烟草等物品乘车入井或升井。违者罚款50元。矿级领导跟班制度I、 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10133 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治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的通知”精神,增强矿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现场管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62、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13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矿领导是指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其它矿级领导,矿长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第三条 本企业凡需任命本规定第二条所列矿级领导时,首先要将人选报县级煤炭部门初审后,报市煤炭局备案。第四条 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领导带班下井的主要工作任务:(一)参加班前会;(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工作情况;(三)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七长每日必做”规定;(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五)及时发63、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六)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七)落实安全办公会议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第五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次数规定(一)煤矿企业董事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矿长)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5 次;(三)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10 次;(四)矿长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7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12 次;(五)其他矿级领导每月带64、班下井不得少于 3 次;第六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保证每班必须至少有 1 名煤矿领导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第七条 由矿长负责下个月带班下井矿领导的安排计划于25日完成,并制定表格。包括下井日期、班次,并在井口公示栏公示。同时报煤管站、县、市煤炭局备案,并抄送长治煤监分局。第八条 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要在井口公示栏上公示,每次下井带班要做到入井检身登记、安全指挥中心登记和个人入井记录三对照,同时由安全指挥中心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和检查情况专门档案,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第九条 上一班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下一班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详细说明井65、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第十条 带班领导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现场不能解决的,除在交接班时告知接班的带班领导外,升井后要立即在安全指挥中心登记,由安全指挥中心安排整改;凡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隐患处理落实要严格按照“七长每日必做”做好记录。第十一条 调度室每日 16 时前,将本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上报县级煤炭部门。第十二条 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1)、出现空班漏岗对计划表中安排带班的责66、任人罚款1000元。(2)、出现弄虚作假的一次罚款2000元。(3)、带班领导入井时间不足的10元/每分钟。第十三条 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因矿领导未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出现空班漏岗的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到的“罚款”由责任人自己承担。第十四条 设立举报箱,实行群众监督,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群众举报情况的落实。查证属实的要按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的情况,安全指挥中心未落实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II、 矿领导下井安排制度1、每月25日,由矿长制定出下个月煤矿领导带班计划。2、计划中包括领导带班下井的日期67、班次。3、在矿井井口公示栏公示。4、按照安全监管隶属关系报市、县煤炭局、煤管站备案,并抄送长治煤监分局。5、未制定计划有领导跟班的一次罚款50元。6、因未制定计划无领导跟班的承担相关领导带班下井规定空班漏岗的同等处罚。III、 矿领导下井登记公示制度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2、每次带班下井都要做到入井检身登记、安全指挥中心登记和个人入坑记录三对照。3、要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检查情况专门档案。4、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5、少填写一次入井记录罚款50元。6、不能三对照的一次罚款50元。IV、 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1、上一班带班领导要在井下向下一班带班领导进行工作68、交接。2、要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3、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4、未在井下交接班的一次罚款50元。5、未填写交接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V、 安全隐患处理落实制度1、带班领导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2、现场不能解决的,除在交接班时告知接班的带班领导外,升井后要立即在安全指挥中心登记,由安全指挥中心安排整改和落实销号;3、凡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4、隐患处理落实要严格按照“七长每日必做”做好记录。5、发现一般隐患处理不及时或不处理的罚款100元。6、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1000-5000元。VI、 矿领69、导带班情况日报告制度1、每日 16 时前,由调度室将本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打电话)上报县级煤炭部门。2、报告内容含昨天4点班和今天的0点班及8点班领导下井带班情况。3、误报一次罚款20元。4、漏报一次罚款50元。5、错报一次罚款100元。6、连续发生两次错误的要追究责任,严重者停职学习。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VII、 矿级领导带班考核奖惩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2、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1)、发现一条重大隐患奖励100300元。(2)、发现一条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隐患奖励1000-5000元。(3)、发现一条导致重大事故发生70、的隐患奖励5000-20000元。3、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1)、出现空班漏岗对计划表中安排带班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2)、出现弄虚作假的一次罚款2000元。(3)、带班领导入井时间不足的10元/每分钟。(4)、发现一般隐患处理不及时或不处理的罚款100元。(5)、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1000-5000元。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71、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2.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4.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AQ1029-2007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天。5.煤矿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6.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7.瓦斯矿井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8.矿长、矿技术负72、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9.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I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 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3.安装前73、,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科和机电科。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安全监测工在场监督。 4.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监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监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5.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6.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74、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7.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8.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9.与安全监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75、全措施后方可进行。10.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运行24小时-48小时方能下井。煤矿安全监控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II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2. 煤矿应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3. 安全监控工及检修、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4. 煤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安全监控设备台76、帐;(2)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传感器调校记录;(6)中心站运行日志;(7)安全监控日报;(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5. 安全监控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 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平均值;(6)最大值及时刻;(7)报警次数;(8)累计报警时间;(9)断电次数;(10)累计断电时间;(11)馈电异常次数及时刻;(12)馈电异常累计时间等。6. 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77、器设置地点;(4)所测物理量名称;(5)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6)断电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7)馈电异常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8)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9)每次断电累计时间、断电时刻及复电时刻,平均值,最大值及时刻;(10)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7.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表头;(2)打印日期和时间;(3)传感器设置地点;(4)断电测试起止时间(5)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6)校准气体浓度(7)断电测试结果等。8. 煤矿必须绘制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78、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10.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IV、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 煤矿安全监测信息看管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经计算机安全监控操作培训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凡取得资格证件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保持该专79、业人员的稳定性。2. 凡从事监测信息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轮流值班,岗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每班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交接,交接不清不准离岗,当班问题没解决不准离岗。3.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不准在监控主机上玩游戏或进行网上聊天;监控中心站电话要保持畅通。要按期调试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电缆及插座、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4. 值班人不得随意带入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更不准带入小孩,不准带入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件,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机房内抽烟,不得随意碰撞设备,认真爱护,不得占用电话与其他人谈话,必须使两台电话,查询畅通无阻,对80、设备等系统经常检查和清擦清扫,使设备内外清洁。5. 凡值班人员还必须熟悉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拆除日期、报警断电及时填报记录。6. 对日常逐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对逐班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及电话做好记录。V、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 检修机构(1) 煤矿应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维护和维修工作。(2) 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宜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81、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2. 校准气体(1) 甲烷校准气体宜采用分压法原理配制,选用纯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氮气和氧气做原料气,对混合气瓶抽真空处理后,按配气要求的比例和程序,控制压力和流量,依次向混合气瓶充入甲烷、氮气和氧气原料气。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应以标准气体为标准,用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分析定值,其不确定度应小于5。(2) 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应放在通风良好,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压力容器安全规定的独立建筑内。配气气瓶应分室存放,室内应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3) 高压气瓶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气瓶安全管理的规定。3. 调校(1) 安全测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82、校。(2) 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3) 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 除甲烷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每隔10d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它传83、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5) 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6) 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7) 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V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 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2. 系统发出84、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3.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5.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6. 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85、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8.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9.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VI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 在拆除和改变监控系统之前,必须由机电部门填写审批卡,报通风部门批准在经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签后,包调度室安排方可执行。2. 拆除和86、改变监控系统时,由跟班瓦斯员、安全员必须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3. “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功能出现故障不该闭锁时已断电闭锁,在此种情况下,由瓦检员通知巡回员及电工及时配合处理,达到正常控制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追究责任。4. 在处理闭锁功能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通知调度室,原因及处理故障所占用的时间。5. 如果发生故障在检修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时,由跟班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并监督电工炮前人工执行断电制度,在工作面可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6. 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如超过一个班次仍达不到正常运行的,可由通风机电部门联合填报暂停“瓦斯电”、“风电”闭锁卡报送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必须87、制定通风瓦斯机电设备,电缆防爆性能的临时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贯彻执行。VIII、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 报警级别及报警响应考虑到报警应当具有层次性和针对性,不同级别的监控中心处理响应不同程度的报警。我们根据报警的严重程度将报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报警: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 ;无信号;局扇停机。二级报警: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并且持续时间15分钟以上。三级报警: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主扇停机,并且持续时间15分钟以上。针对不同级别的报警,不同层次的管理主体进行响应:一级报警县监控中心响应。二级报警县监控中心响应和市监控中心响应。三级88、报警县监控中心响应、市监控中心和省监控中心响应。2. 每班至少必须配备一名监控技术人员值班,认真监视微机所示各测点瓦斯等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电子邮件或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3. 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矿负责人,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4. 每班由瓦斯员按规定使用光学瓦斯鉴定器与系统甲烷传感器显示数值进行对照、记录,并将结果报监控技术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并报监控技术人员,由通风部门在8小时之内调校完毕。5. 矿调度室负责人每天要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89、通讯电缆、局扇“三专两闭锁”、矿井测风情况、采掘进度、产量和领导干部下井情况以及安全人员下井监察等安全信息报监控技术人员,由监控技术人员录入微机管理。6. 如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立即停产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矿负责人,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县级中心站,并做详细记录备案。7. 矿调度室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写出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日报材料,送矿有关负责人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报送县级煤矿主管部门。8. 井下系统维护人员,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机电管理制度I、 设备管理制度190、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台帐、记载各设备的维修、运行、故障维修情况,做好设备事故追查记录。2、设备管理及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专职制,即定人、定岗、定设备;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章作业。3、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设备的维修、运行和故障记录。4、机电管理实行现场交接班制,电工必须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场交清接明,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5、严禁带电维修和搬迁电气设备,接线、拆线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上一级机构停电,并派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停送电工作由作业电工本人负责,坚持“谁作业、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6、机电设备验电、放电91、时,必须检查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验电、放电。7、每班都必须严格执行捡漏实验,严禁甩掉设备的各种保护而启动设备运行。8、加强上述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各种设备经常保持在完好状态下运行,杜绝失爆。9、加强泵站管理,保证泵站压力不小于30Mpa。乳化液配比浓度为35,采用自动配液的方式配制。乳化液配比浓度每班必须使用检测仪器检测2次。10、严格执行油脂管理制度,严格按循环注油图表注油,油号正确,油质良好,实行专人负责,专筒专用,并认真填写注油图表记录。11、设备维修,必须严格按照维修图表进行班检、日检、旬检。II、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机电干部在安全管理中92、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消灭机电轻伤以上人身事故。2、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和重大机电责任事故。3、消灭电气设备失爆和严重机电“三违”。4、机电干部负责每旬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重点解决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5、5、结合安全生产需要每月通过专项会议、牌板等宣传形式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主要指令、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警示和案例教育材料等。6、认真执行机电事故隐患排查制度。7、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要落实到人头,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可靠运行。机电干部在查岗要做到以下几点:1、各级干部员工在班上要坚守岗位。2、要求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检查、做93、到面上不漏、重点不丢、死角不留。3、要求重在管人,重在落实,对作业环节人员要重点管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形成合力,才能搞好安全。4、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当班核实认定。要在班后共同讨论定性。对于“三违”者的处分意见必须提出处理的依据,即所违反条款,做到有理有据。III、 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1、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和更换,严禁继续使用。3、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检查一次,每班跟班电工负责检查一次。4、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6个94、月检查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5、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不少于一次。6、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7、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每班专职电工检查一次外部有无破损。8、 接地电网的电阻值每季检查一次,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当班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饿指派专人限期处理。9、 发现矿用变压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告诉电工或向矿调度汇报,地面主变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绝对不允许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或带病运行。10、 机电部门的专责人员要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必须严格保95、证维修质量。IV、 机电设备入井防爆检查标准1. 所有防爆机电设备和电缆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由设备科对所管设备进行验收,并负责为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格证。检修后的防爆机电设备和电缆由检修单位负责人验收,并签发检修质量合格证。设备科依据检修质量合格证签发入井合格证。个别单位自行保管或检修的防爆设备也必须履行上述手续,方可入井使用。2. 使用单位要把好入井关,没有入井合格证机电设备一律不准下井。3. 使用单位在领取和接收电气设备时,应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接收。4. 验收标准:1) 螺旋线嘴最小拧入深度不低于5mm,最少啮合扣数不少于6扣。2) 紧固螺栓、螺母96、垫圈要齐全、紧固、无锈蚀。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规格要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3) 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4) 用螺栓固定的隔爆接合面,其紧固程度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5) 防爆面要经磷化处理,具体标准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6) 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防爆面上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2不得超过5个;在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97、m,其长度保证剩余无伤防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7) 接线、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8) 低压防爆开关空闲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螺旋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叠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9) 接线螺栓、螺母的螺纹无损伤,无放电痕迹。接线零件齐全,有卡爪、弹簧垫、背帽等。10) 接地装置、接地螺栓符合标准。V、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事故的分析追查由当天值班队干进行。2、事故责任人必须如实向值班队干汇报事故经过及原因,值班队干认真填写在记录台帐上。3、值班队干对未处理结束的事故遗留问题及时安排下一班进行处理。4、在追查事故98、当中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5、安全副队长监督做好当月事故的汇总工作,对事故责任人必须视情节轻重在征得队长同意后进行相应的处理。6、安全副队长必须监督做好对职工事故案例的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VI、 电气实验制度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电气设备实验检查有以下几点:(1)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的电工负责检查一次外部。(2) 每六个月检查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整定,(3) 每年一次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实验。(499、) 每六个月不少于一次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5) 每季一次对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外部检查,每周应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外部悬挂情况。(6) 每月一次对移动式电气设备绝缘进行检查。(7) 每季度一次对接地电网接地电阻测定。(8)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都要正在安装前进行。VII、 电缆管理制度1、检查高压电缆悬挂情况和运行状态。电缆悬挂应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号到侧压力过大的地区,应由专职维护人员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巷道底板一侧,并妥善覆盖保护。对线路状态,如:电缆接线盒、辅助接地线连接是否完好;线路温度是否正常等,并作好记录100、,如有不正常状态,应及时做相应处理。2、各种移动设备的电缆管理维护,应有专职人员班班检查。工作面掘进头附近的电缆余下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情况下呈“O”字形盘放,电缆应严防被跑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3、低压电网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销,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检查中注意端子的连接情况,有无松动、接触不良而产生过热的相象,因对防爆面应清洗涂油。4、每一矿井应有专职人员对电缆实行全面管理。生产单位的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有计划的对电缆的符合情况、保护装置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新采区投产时,应跟班进行符合测定;对正常生产采区,则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电缆的安全运行。5、高压电缆的铠装层101、如有断裂松动,应及时绑扎。如有高压电缆跨越电机车架空线时,跨越部分,应妥善加以保护,以免电火花灼伤电缆;当电缆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接线盒,如有接线盒,应有防水措施,并由专人每日检查一次。6、井筒的电缆日常检查维护,至少应由两人进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固定的电缆的夹持装置松动或损坏,应及时处理或更换。VIII、 阻燃皮带管理制度阻燃输送带到矿后需要做安全性能实验才可以使用:1、导电性要求(表面电阻规定值)。在试件做导电性测试时,表面电阻值都不得超过3108。2、滚筒摩擦试验要求,每块试件作滚筒摩擦试验直至断裂过程中不得发生无焰燃烧,滚筒表面摩擦温度不得超过325。3、酒精喷灯燃烧试验要求,试102、件作酒精燃烧试验时,移去酒精喷灯后,具有完整覆盖胶的6块试件的有焰或无焰燃烧时间的平均值大于3S,其中任何一个试件的有焰或无焰燃烧时间单值不大于10S。4、常规巷道丙烷燃烧试验要求,试验时移去燃烧器后,试件有焰或无焰燃烧停止后,每块试件应保留一段全宽度的无损长度不小于250mm。IX、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下井的小型电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2、下井的小型电器防爆率为100,合格率为100。3、小型电器包括各种接线盒、高压接线盒、声光信号、控制按钮等,必须设置完好责任制和防爆合格证,完好责任制要设于外壳易于检查的部位,铭牌或标识牌的一面必须朝外,易于检查。4、所以小型103、电器要与连接电缆线钩的高度一致,可用专用钩进行悬挂,用铁丝连接专用钩孔,严禁用铁丝捆绑,要吊挂牢靠,其两侧各1米内的电缆应形成“过桥”,长度不超5米,以防水顺电缆渗入电器腔内。5、所以小型电器悬挂时,二通喇叭口要置平,不受巷道坡度限制,三通以上的接线盒分线口喇叭口必须朝下,在淋水或潮气大的地点,还应加盖防水布进行包裹,或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水、防潮措施,小型电器隔爆腔盖要置于行人巷道一侧,便于检修。6、炮掘工作面75米内所以小型电器必须采取防炮崩措施。7、所以小型电器表面要清洁卫生和完好无损,对锈蚀严重,破损不完好的小型电器必须及时更新。8、小型电器上板要求:(1) 操作牌板统一要用3钢板制作,用104、2020角铁加边框,入井前要做防腐处理,然后统一作色。(2) 操作牌板主要用于各种操作按钮的固定,操作板要固定于司机便于操作的巷道一侧,操作板均横向固定,各种操作按钮均用螺丝固定于操作板上,悬挂时必须保持水平垂直。X、 配件管理制度1、各种电机、减速器、的输入、输出轴,链轮轴应涂黄油用塑料布包好,并上盖下垫,分类摆放整齐。2、托辊、H架、皮带架、溜槽等按指定地点存放,分类集中摆放整齐。3、大于8倾斜巷道原则上不允许摆放设备配件,如特殊情况临时放置时,需有专门的防滑措施。4、小型配件必须集中管理,采掘队要有专门工具房,小型配件放在工具房,如无条件必须使用专用保管箱。5、对配件也要定期检查,进行防105、腐、防潮。6、所有摆放配件应有名称、规格型号、标识制作要用同类材料牌。XI、 油脂管理制度1、各种油脂必须挂牌管理,标志分明。2、所使用油脂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各种油脂对号专用,严禁混装混用。3、提油用的油壶、打油用的抽子要专油专用,不用时要盖好盖,用防尘面罩搭在油壶和油抽子上。4、油桶要上好盖,保持清洁,在油桶上端要用防尘盖。5、定期化验油质,不合格的油要及时更换,不准过期使用。XII、 设备包机制度1、为了更好的使用设备、维护设备、保养设备,现对在设备进行包机责任制,使每台设备都落实到责任人手中,做到问题反馈及时、隐患处理及时、责任落实到位。2、机电科要把井上下全部机电设备划分到个人,做到台106、台有人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3、设备包机人在每天入井后必须对所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如发现隐患,小的就地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做好记录汇报到班长或队部进行专项修理。4、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要建立维修台帐,无论毛病大小都要建立履历表,以后的维修提供依据。XIII、 设备运行保养计划1、设备必须保证外壳完整无损,无裂痕和变形。2、连锁装置完好。3、外壳防护等级符合要求。4、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有专职的电气工进行,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5、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表面清理,去除表面沉积粉尘和酸碱油污。XIV107、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及验收制度1、螺栓、垫片、风翅、风罩、电缆卡、机体齐全、完整、紧固、操作把手和后盖有良好的绝缘。2、防爆面:光洁度及间隙符合规定,伤痕不超限。3、开关:完整灵活,接触良好,静触头与开关座应紧固。4、接线及接地:接线及密封合格。接地良好。5、运转维护:运转灵活无异响,润滑良好温度不超60,不漏电,不用时要停电,放在干燥地点。XV、 主提升管理制度1. 主提升绞车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制动装置、防过卷装置、防过速装置、过负荷和电压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及失效保护装置、松绳报警装置等)。2. 主井筒的防跑车装置和平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灵敏可靠,达到“一坡三档”。3. 提升钢丝绳必须每108、天检查一次,具体要求按安全规程399条、404条,钢丝绳标准按安全规程401条、402条、405条和406条的标准执行。4. 每一提升装置,都必须装有从井底把钩工发给井口把钩工的型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必须同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把钩工发出信号绞车才可启动。除常用信号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5. 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每40m有一躲避硐,规格不得小于宽高深=1.2m1.8m0.8m。XVI、 停送风、停送电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特制定如下制度。安全生产调度员、主扇司机、配电室值班员、各队队长、跟班队长、瓦检员必须无条件执行,违狠本制度的人员必须严109、肃处理。一、配电室值班员1、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没有调度指令不准随意停电。紧急情况下停电后,要立即报告调度室。3、因供电原因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井下电源。并通知调度室采取措施。二、主扇司机1、没有调度指令,不准随意停止主扇动转。紧急情况下,停止主扇运转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打开井口防爆门。2、主扇启动前,不准关闭井口防爆门。停风时间较长时,可缓慢逐次关闭防爆门,待瓦检人员检查总回道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完全关闭井口防爆门。3、长时间停风启动前,通风部门要制订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后执行。启动时,安全通风、调度等有关人员要到现场指挥、检查。三、各当班副队长、代班长、瓦检员1、因停110、电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所有电源,将人员撤到就近井风巷道中,听候调度室指令。2、恢复局扇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局扇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3、局扇开动后,必须检查工作面瓦斯,只有在工作面和工作面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恢复工作面供电。四、值班调度员1、主扇因故停动转后,立即指令配电室值班员切断井下所有电源。2、因供电原因停电时,立即与变电站联系,根据停电时间长短迅速决定井下人员撤到主要井风道或撤到地面。3、停风时间较短时,恢复送风后,即可通知配电室值班员恢复井下供电,停风时间较长时,要在主扇动转一段时间后,经过瓦斯检查,证实供电区域沼111、气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通知配电室值班员逐级恢复井下供电。地测管理制度I、 地测机构责任制1. 地测机构工作职责1. 测量技术员对本矿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3. 参加研究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安全技术工程计划。4. 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参加制订灾害预防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5. 参加制订本矿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6. 测量工作要及时、准确,保证各种图纸的精度,定期填绘图纸满足生产建设需要。7. 负责制定巷道贯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测量工作。8. 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保112、证巷道中线正确无误,防止事故的发生。9. 参加各种安全例会,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受总工程师委托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检查实施情况。10. 按先进、可靠、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测量工作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并上报矿总工程师,并参加对到货的测量仪器的验收。11. 保证每月入井次数,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解决。12. 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抢险救灾工作。2. 地测科岗位责任制1. 负责全矿井地测工作。2. 负责全矿井资源管理工作。3. 负责全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4. 负责矿井采掘计划,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5. 负责上报各种技术和储量报表工作。6. 负责113、矿井开拓,生产地质编录工作。7. 负责矿井地测图纸的绘制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8. 负责各种巷道施工测量工作。9. 下达各种与地质有关的工作联系通知书。3.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 全面负责地测科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制定本矿地测技术标准和技术措施计划。3. 组织制定和编写采掘计划,矿井地质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4. 负责制定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5. 负责资源回收和储量报批工作。6. 负责对地测资料审查和各种图件的编制工作。7. 负责全矿地测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开采现状,做好矿井、采区、工作面布置工作。8. 不断引进新技术、促进煤矿地测工作的不断发展。4. 测量员岗位责任制1. 全面负责矿井测量工114、作。2. 按照测量规范要求及时对井上下进行测量,及时掌握和了解工作面位置。3. 及时对各种施工巷道进行施工放样。4. 及时掌握和了解矿井地质变化,以便为矿井布置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5. 对测量资料要及时整理成册并存档。6. 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对测量成果进行管理。7. 测量原始记录要齐全、整洁、规范不准有涂改,精度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绘制的资料正确无误。8. 对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要精心爱护,加强对仪器的保管和维护,定期对仪器精度进行检验,提高测量质量。5. 储量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 负责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储量变化并对工作面高度、长度、落煤损失进行丈量。2. 对工作面丈量1115、0天进行一次,随时掌握采区及工作面损失,对损失原因要定期分析。3. 要及时填绘储量损失图,按规定格式定期上报。4. 及时准确上报各种储量报表,不得盲报和误报,上报储量报表要真实可靠。5. 要主动掌握有关情况,如有违反有关技术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6. 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 负责本科室技术档案的整理收集工作。2. 收集整理的档案要做到归类分别,并正确科学地按不同类别编号存档。3. 装订整齐、美观、装订质量要达到规定要求。4. 加强对档案资料严格管理,在外借档案资料时必须经科长批准签字后借出,外借的资料必须进行登记,标明归还日期和使用时间116、。5. 对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II、 工作管理制度1. 工作联系制度1. 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通过部门联系。2. 设计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出面联系,提交委托书。1) 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科。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2) 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 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4) 掘进各类巷道所需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117、) 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 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商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3. 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1) 地测科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组织的地质依据,生产技术部门必须提供施工设计,作地质资料编制依据。2) 新开工程,开拓准备等主要巷道的工程设计,至少要在开工前三天将设计图纸交付地测科,以便核对和闭和验算,一般次要巷道最晚要在开工前24小时通知地测科,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标定放线。放线后除在现场标出中腰线点外,应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以便组织施工118、。3) 如需变动原设计时,必须由原设计部门用书面通知地测科或在原设计上加注修改说明,并进行签字盖章。变更较大时,必须附变更后批准的图纸资料及文字说明。没有设计图纸而用口头通知或现场指挥开口和变更设计时,地测科有权拒绝接受。4) 掘砌巷道的开工、停工、复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验收或检查中腰线完好情况。5) 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如预计占用时间较长时,地测科应提前与施工单位联系好,妥善安排时间。6) 各主要巷道的曲线施工,地测科应提前两天绘出大比例尺曲线施工放线图交付施工单位。7) 测量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标定各种工程的几何关119、系进行放线,当发现施工不符合要求或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设计部门有关人员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8) 中腰线点距工作面不得小于4米,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5根,中线点之间不得小于2米。腰线点可成组标定,也可连续标定。中腰线点距工作面最远一般不应超过30米。9) 放线后如对所放中腰线有疑问,施工单位应迅速向地测科和设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证处理。10) 各施工单位及辅助人员,都必须慎重保护各种测量标志,(中腰线点、导线点、水准点)和激光指向仪,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不准擅自调动激光指向仪。如因压力大造成点位或激光指向仪位移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更正。切不可勉强使用。更不准在井下拆120、修激光指向仪。以防造成返工浪费或重大损失。11) 贯通工程,两工作面岩巷相距1520米,煤巷相距2030米,机掘巷道相距50米时,地测科必须事先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做出明显标记,以便有关单位采取安全措施。12) 测量人员标定中腰线时,发现施工误差超限,测量人员不得在超限棚梁上挂线,请施工单位在顶板打眼设线。如不能打眼或不给打眼。中腰线则退到合格位置标设。通知施工单位返工超限工程如不返工,造成中腰线超远和更大偏差,由施工单位负责。13) 当巷道掘进前方需留设交岔点、拐弯、变坡、留口、终止或扩大,缩小断面等变化时,测量人员要在距离变化位置1020米时做出标记,并通知施工单位严格掌握准121、确位置。14) 巷道掘进在危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15) 巷道进尺每旬验收,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科进行,并以地测科测量数字为准。未经地测科放线,施工单位自行开口的巷道进尺地测科不预验收。16) 各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在测点附近开设道岔、掘小洞,或安装绞车、局扇。应尽力保护测点不被移动。4. 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 地测科须向回采单位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 回采工作的进度每旬进行一次验收,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数字为准。3) 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回采记号、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122、定出来,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4) 发现实际采高、浮煤厚度不符合规定时地测科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5) 工作面搬家或因其它原因停采,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验收进尺。5. 与其他单位的业务联系1. 做好技术文件的上传下达,确保技术文件的具体实施。2. 要定期汇总生产和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在工作中加以改进。3. 及时掌握掘进进尺和回采产量与技术科紧密配合,做好矿井生产的技术工作。4. 要定期召开各部门技术碰头会,对在技术方面出现的不合理的技术标准进行修改,以便制定出合理的技术标准。5. 对本矿出现的严重资源浪费现象要及时上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6. 要经常与上级部123、门保持联系,以便掌握更新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2. 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 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针,了解并掌握生产情况,依据矿井生产布置,有计划地进行工作。2. 收集整理各种地质资料,分析、研究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 进行现场观测,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内业整理、编录工作,各种井巷剖面图及其它地质图件的编制,均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进行。4. 及时修改日常生产用图,努力提高资料的可靠性,及时为生产设计提供资料,加强预报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可靠性,随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5. 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和设计及有关部门的时间要求,为生产提供掘进、回采地质124、说明书、采区地质报告及其它地质资料,编制生产补充勘探报告。6. 妥善保管并定期修改规程规定的各种资料及必备图件。7. 定期进行资料综合分析,做好工作面、采区结束后的地质总结工作。8. 掌握矿井范围内及周围小煤窑分布情况及与本矿开采的关系,发现有与本矿贯通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时,立即向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9. 积极引用新技术,增强探测手段,提高地质工作质量,为矿井生产服务好。10. 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因素需要修改设计,巷道报废时,地质主管人员必须提出准确的资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生产设计部门使用。地质观测点的原始记录,地质原图,以及各种地质报告说明书125、,综合成果图,必须移交资料室妥善保存。3.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在规程指导下工作。2. 负责矿井范围内地面水文调查工作及矿井涌水观测,并对所收集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每月底做出月报表。3. 参与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雨季“三防”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指导监督执行,严防重大水患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4. 查明井下、井上生产、生活、工业供水及开采影响农村用水情况,为增加和解决矿区、农村供水源提供资料。5. 采掘工作面开掘前,地测科要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注意观测开采工作面实际涌水量情况,掌握开采中涌水变化关系,做好开采预报工作。6. 126、依据规程建立健全各种水文台帐,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7. 对图纸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4.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条例中有关防治水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认真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2. 坚持井上下正常水文观测制度,每月测定一次矿井总涌水量和井下各出水点的流量。查明各涌水点的涌水因素。每月底作出矿井涌水量月报表,发至有关单位领导。每月对所在地面新旧采区范围内及邻近采区、村庄、民用井进行一次观测,收集一次气象资料掌握降水量与井下涌水关系。3. 在雨季前严格检查山洪经过区域有无山洪灌入井下,对矿井安全形成威胁的情况,同时要对矿区周围及矿区127、范围内的小煤窑积水情况高度重视,根据测定的数据,查明的情况及时制定、编制防治水措施及施工要求,保证施工安全。4. 在雨季要经常观测塌陷或崩裂地区及地段是否有积水下渗或通过裂缝流入井下。5. 每年要编制重大灾害预防和防洪、防汛、排水措施计划认真搞好雨季“三防”工作。6. 用于防治水的器材、设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并加强维护、保养、修复、保管、保证完好。7. 采掘工作面在设计时必须有防治水措施,生产中要认真执行。在可能有水威胁地区施工中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8. 井下各水平主要水仓,水沟要经常清理,保证流水畅通和水仓有足够容量。9. 对流经矿区的河流流量,河128、岸坝状态,上游水库动态要随时掌握情况,在雨季和水库放水时要设置专人测水位和巡逻河流沿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间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汇报。10. 做好各种原始数据收集和测量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卡及图件,对各种资料进行妥善保管。5. 图纸资料保管和使用制度1. 随着井巷工程的进行,随时收集揭示出来的地质现象和水文情况,及时填图进行对比分析。2. 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对井巷工程所见地质构造进行一次分析,特殊情况随时分析、推新,保证生产正常进行。3. 每年年终,对资料统一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根据构造变化修改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各种相应图件资料。4. 所有贯通工程,贯通后及时进行闭合导线测量,评定导线精度,不能形成129、闭合的导线要用复测支导线评定导线精度。5. 各种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年填绘一次,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修正,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6. 在科内保管使用的常用地测资料分门别类,实行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保管和使用制度,有索引、有目录、帐卡物相符。应归档案室保管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7. 本矿有关单位借阅资料要有借条,外单位借阅资料必须通过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借阅。建立手续,按时归还。8. 所有向外提供的一切地测资料、报表等,报出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9. 由测量人员提供的成果资料及绘制的各种图纸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测绘成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130、时向技术科提供和使用,以便发挥成果资料在生产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 对所有地质测绘成果进行科学管理,运用科学手段及时、准确、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11. 对所有成果进行档案管理,严格保密措施,各种图纸不准私自外借,严格各种资料领导字外借手续,并进行登记选册,加强对图纸资料的管理。6. 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1. 所有仪器、设备、专用工具均须专人保管,建帐登记,帐物相符。2. 台帐应详细登记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技术性能及完好状态。3. 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各部螺丝旋动要轻,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损坏部件。4.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擦拭的部件和部位要擦拭干净,保持仪器设备的131、清洁。5. 仪器设备用后立即交回,接收时保管人员要细心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追查处理。6. 对所有测绘仪器及绘图设备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谁使用谁保养,谁负责管理。7. 使用仪器要小心,不准使用运输矿车运送仪器,必须做到仪器不离人,机走人相随。使用仪器时不得碰、撞仪器,以免损坏仪器。8. 要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维修,定期对仪器上油、除尘、加强对仪器的保养工作。9. 仪器设备要定期按规定到检测部门进行检查校正,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保证正常使用。10. 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保证仪器在足够的测量精度,确保能正常使用。11. 仪器使用后必须随时将仪器装入箱内,并上好扣,锁好锁。12. 所有仪器设备132、工具,只限本科工作人员在本矿范围内执行工作任务使用,任何个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矿外做与本矿无关的工作使用。13. 特殊情况外单位需要借用本科内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有经科长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重要仪器设备需派专人陪随前往。7. 矿井及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 地测科要随时对地质灾害和矿井灾害进行预测,并以书面形式向生产部门进行预报。2. 地测科必须以矿井地质条件和生产技术条件为依据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和国土部门进行审批后交矿长组织实施。3. 预测的矿井、地质灾害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盲目预测,更不准无据进行预报,影响安全生产。4. 对矿井、地质灾害预测133、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向生产单位发出预报。5. 要掌握和了解各种灾害地点,灾害性质以及灾害涉及面积,以便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撤退路线。6. 成立防灾、抗灾领导组,为灾害突发抢险做好准备。7. 定期进行灾害演习,以便使受灾地区工作人员安全、快捷地撤出灾害发生地点。8. 采掘计划编制审批制度1. 采掘计划由地测科、技术科、安全科、计划部门共同制定,最后由地测科收集整理编制成册,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土局进行审批,采掘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2. 采掘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科学技术为依据,不断提出新方案、新思路、以本矿实际利益出发,按照规程规定和技术政策对采掘计划进行合理安排。3.134、 采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修改得到更经济更科学的开采计划。9. 贯通工程测量制度1. 巷道贯通测量工程由地测科全面负责实施,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测量。2. 巷道贯通前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 测量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设导线类型和设计精度进行测量,测量记录应使用标准手簿进行记录。4. 测量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密切配合,记录者必须对司仪者报出的数据进行复读,记录者应对每站测角中误差进行计算,如该站超限时,必须进行重测。5. 距离丈量,尽可能丈量水平连长,每尺读数应读两次。6. 高程控制测量在斜巷内采用三角形高程测量,水平巷道采用水准高程测量。7135、. 在标定贯通中线时,必须采用正、倒镜分别进行标定,然后取平均值,做为贯通巷道中线。8. 每项贯通工程,两工作面岩巷相距1520米,煤巷相距2030米,机掘巷道相距50米时,由地测科向掘进队下达“贯通通知书”由一个掘进头进行单向掘进。9. 每项贯通工程结束后,都必须对贯通巷道进行实际偏差测定,并写出贯通测量技术总结,对该项测量工程进行评价。10. 贯通测量成果整理后,应及时装订成册,存入档案进行备查。10. 导线控制等级制度1. 矿区内各类导线控制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全矿井进行分级控制。2. 矿区内地面必须建立近井点,控制点精度采用5级控制,其测角中误差5,测回互差12,量136、边精度3mm,光电测距误差15mm。3. 井下基本控制采用7级导线进行控制,其测角中误差7,测回互差18,二个测回。导线相对闭合差为1/6000,每300mm设立一组永久点,每组应有3个相邻点。4. 采区控制采用15级控制,其测角中误差15一个测回,导线相对闭合差为1/4000。5. 工作面采用60级控制,其测角中误差60一个测回,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2000。11. 地测科业务保安制度1. 严格地测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绘制矿井各种必须具备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精确和及时。2. 负责及时准确地搞清本矿区内地质构造情况,小窑分布和积137、水情况,因地测资料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设计、施工事故,要负主要责任。3. 负责按照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留设保安煤柱。4. 加强水文地质观测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分析水文地质特征资料,搞好雨季防洪、防排水和井下探放水技术指导,防止水害隐患。5. 负责制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主管人员要亲临现场,指导探放水工作。6. 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标准,进行精确测量,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的标定中腰线,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7. 随时掌握采掘进度情况,及时标定停采、停掘和贯通位置,并下达贯通通知单,保证安全贯通。8. 加强储量管理,认真按储量、三量的有关规定进行储量、三138、量和回采率统计、计算,监督检查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努力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延长矿井寿命。9. 参加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的编制和有关设计审查及业务有关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10. 积极参加和搞好雨季“三防”工作。11. 严格监督设计和施工单位超越各种保安煤柱、技术边界、矿界、隔离煤柱等界限,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12. 发现小窑越界或怀疑小窑越界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联系调查落实,确保安全生产。12.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1. 所有测量工作都必须严格按部分布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2. 年初应按季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矿领导。3. 凡139、是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建筑物和水体等的保安煤柱设计等,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4. 井巷工程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准确、及时。5. 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得交或报出。6. 测量人员对自己负责完成的资料和成果必须按规定核对整理后归档保存。应交矿档案室的资料及时交矿档案室保存。7. 非地测工作人员如需查阅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持本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的证明,否则拒绝查阅。8. 使用交换图的个人和单位140、,应严格执行西山煤矿交换图管理制度。9. 认真保管图纸资料,测量资料不准外借。图纸的复制,晒印、发放,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控制份数,认真填表登记,发放要落实到人头,不得乱发。10. 地测绘图所需仪器、设备、资料和费用,应按有关规定预先做出年度计划。11. 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煤堆存煤测量,上报有关领导。12. 每旬按时进行采掘进度验收,准确及时地填报验收报表。13. 每月5日前应把各种交换图填好上报。14. 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13.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 开拓延深工程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矿和上级煤管局审批后方能141、生效。2. 采区地质报告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矿、上级局有关部门审批。3. 各种采掘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批才能使用。4. 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必须按规程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5. 各种村庄、河流、铁路等保安煤柱必须经矿生产部门、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6. 凡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岩移观测工程等,均需编制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7. 每月的储量平衡表,三量报表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上报。8. 各种交换图,每年年初绘制完成后必须请矿总工程师召集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查修改后方可142、晒制填报。9. 各种地测资料,必须有认真校对、验算审查签字后方可使用。10. 地测资料必须由地测人员编制整理成册,并填写审批卡按程序进行审批。11. 填写好的审批卡,同地测科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总工程师审定。12. 经审查后的地测资料,报告要进行编号登记注册入档,便于查找。13. 重要地测资料及报告还应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14. 未经审批的地测资料,不准交生产部门使用。14.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 所有地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细则执行。不符合要求必须返工。2. 严格坚持复测、复算、验算、审核制度。3. 能形成闭合的导线,均进行闭合测量,以衡量导线测量精度。4. 所有贯143、通巷道贯通后,都要检查贯通偏差值,衡量精度。5. 巷道掘完和工作面采完后,须进行总结,对照地质说明书和地质、水文预报。检查预报准确率,或钻探、探测精度。6. 中腰线发生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7. 凡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以致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和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不得拖延。8. 对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追查、分析,并详细记录追查情况。9. 追查事故要坚持“四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和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和没有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10. 事故追查144、分析清楚后,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审查指示。III、 资源管理制度1. 矿井储量管理制度1. 遵照资源法、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储量管理规程,合理开采,减少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2. 储量必须按分类、分级别,分水平进行计算统计。3. 加强生产补钻,保证矿井生产储量的可靠程度达到煤炭工作技术政策规定的要求。4. 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开采、保证矿井各类损失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设计、生产技术部门对设计的先进性、保证合理开采负技术责任。5. 储量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储量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和地质、水文地质损失等有关规定。6. 储量管理人员必须深145、入实际,熟知设计、生产开采动态和储量损失情况。对不合理设计,不合理生产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业务监督。7. 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储量规定图纸、计算台帐齐全,符合规定要求。8. 按期编制上报储量、损失量、储量动态、三量及回收率报表。9. 采掘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允许私自改动。尽量做到不留顶煤、底煤、不丢浮煤。10. 采煤队要严格控制采高,发现偏差及时调整。11. 调度室每旬对各回采工作面的采高和浮煤丢失厚度进行12次实测,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通知该单位进行调整,否则,在月末结算产量时,除将损失和超采数量从当月中扣除外还要追究责任。12. 储量管理员必须以台帐形式对储量进行管理。13. 必146、须建立好两种图纸、两种台帐、即“储量计算图”“损失量计算图”、以及“储量计算台帐”“损失量计算台帐”。14. 必须按要求格式把各类数据反映进储量台帐表中。15. 随时掌握储量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准有意隐瞒不报。16. 严格按照储量计算指标进行分块段分水平计算储量和各种损失。17. 台帐的数字必须反映清楚,不准涂改勾划,应做到数字清晰。台帐和图纸要吻合,随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必须做到定期汇总,定期上报。2. 资源回收管理制度1.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制止吃肥丢瘦,乱挖滥采等严重浪费资源行为发生,加强煤炭回收管理,努力提高煤炭回收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必须加强地质工作147、,进一步查清地质、水文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为保证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和合理布局提供可靠地质资料。3. 积极采用提高煤炭回收率的有效经验和办法,努力减少设计损失,对已批准的储量范围内个别煤层及边缘块段,如设计规定不予开采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其含量在设计中独立出来,并按照规定,参与全矿井和采区的设计损失率计算。4. 采区回采率必须列入经营承包范围和年度计划的主要考核指标,并作为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条件。5. 由技术科负责完成矿年度下达的回采率指标和提高回采率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设计部门保证从设计参数上达到技术政策要求,地测科具体负责回采率的测算和监督管理工作,计划部门具体负责回采率年度计划148、指标的下达和检查工作。6. 坚持正规开采,积极推广应用提高煤炭回采率的新技术,新工艺,合理布局,正规开采。7. 采区回采率必须与经济指标挂钩,完不成当年矿下达的回采指标的扣发技术科全年奖金的5%。8. 采区回采率是否完成指标,应从地测科提供的报表数据为准,对有意虚报采区回采率的单位或个人,按未完成回采率指标进行处理。3. 储量变动及损失管理制度1. 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动,储量变动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召集技术科、地测科、计划、安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报上级国土部门审批。2. 申请转出、转入、注销、报损必须实事求是,并有足够的工程证实,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149、整为零,进行分次处理。3. 由于违反开采程序,乱采乱掘等原因,破坏或无充分理由丢弃不能再采的煤层块段,一律按不合理损失处理不能报损。、4. 必须随时掌握矿井、采区、工作面的损失情况,并对损失率及损失动态,损失比重及造成损失的原因,定期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减少损失。5. 对经上级批准后的储量损失,应在地测原图上注明批准文号、日期、储量核减的范围及数字,并将批准文件的原始资料一并妥善保存,在矿井报废时上交主管部门。6. 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工作面调查,并填绘储量损失图,应对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全面核验,重新计算验证,并报上级国土部门批准。7. “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和“生产矿井储量150、损失量表”、“储量基础表”由矿地测科填报,报表必须于每年二月十五日前报出。8. 报表编制后,必须经制表人复算,制表人盖章后方可报出。9. 报表必须以生产井口为单元填写,按井口进行汇总。10. 表中各栏各项必须填全,一般不得空格如有上述情况,须说明情况,有检验条件的必须吻合,报表的文字说明要简炼,字迹要工整清楚。11. 报表中储量增减及转出、转入、注销、报损均需经正式批准后方可填入。12. 报表各栏数字要求保留一位小数。4. 三量管理制度1. 三量的管理工作由地测科提供设计,资料及图纸并由技术科负责具体实施。2. 及时了解三量的准备状态,并及时反映采掘工程的进度和资源准备的合理性。3. 贯彻“采151、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保证采掘关系平衡,并做好三个煤量的合理配置。4. 按照统一的原则对三量进行圈定和计算,及时反映三个煤量的合理程度。5. 在一定时期内,使掘进工程构成的煤量达到生产接替的资源准备最佳状态,平衡好采掘接替关系指标。6. 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工作协调状况,技术科每月按采区、水平的施工进度,工程准备及回采进度,以三量可采期来核定、审查采掘接替关系,确保工作面均衡生产。7. 工作面提前10天准备,采区提前准备时间为1个月,水平提前准备时间为1年。8. 技术科应经常平衡采掘关系,定期进行三量计算,保证采掘接替正常。9. 地测科要按一定的格式和程序逐级填报三个煤量报表,并有相关的图件和152、文字说明。10. 三量的准备要有适应的生产计划安排,符合开采程序,针对采掘现状,研究矿井生产,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地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治水管理制度I、 防治水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防止井下发生透水事故,结合本矿采掘工作面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即查明水源、调查老窑、探水前进、超前钻孔、放水疏干、消除隐患。一、掌握井下水文地质情况,调查老窑积水位置、疏通河道、修筑排洪渠、排泄积水,及时填堵地面裂缝,防止积水渗漏。、对含水层的涌水量及古空老窑的积水范围及情况,要详细掌握,在采掘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措施得力。、在矿井采掘平面图上,标出积水153、线、探水线及警戒线。、在井下防水过程中,分析水文地质资料,调查测量老窑区范围及探水、放水、排水等工作紧密配合起来,进行综合防治。、注意识别透水预兆。如: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气发浑、有臭味等异状。二、超前探水及放水、探水时必须保证掘进巷道的前进位置,仍有30米安全距离,探水孔按扇形布置。、探水前的安全措施:探巷应双巷交替掘进,联络巷距离不宜过大,便于通风;控制水量工作面的巷道支护工作要加强;探水地点应设有水闸门以防大量涌水;探水地点应有专人检查有害气体,以防止二氧化碳、硫化氢、瓦斯涌出,使人中毒窒息。、注意观察水情,发现154、钻孔水量增大,探水钻手柄松动,应立即停止打钻,进一步观察水情,如果钻透古空水或断层水,不能将钻杆拨出,做好放水的准备工作。三、放水注意事项、要有专人负责管理,随时观察水情、水量的变化,并经常检查放水孔有无杂物堵塞及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以便采取措施。、根据探测到的积水区水压、水量,结合矿井水仓的积水容量、水泵的排水量控制放水量。、利用钻杆放水时不要轻易拨出钻杆,只有确认积水已流尽时拨出钻杆。、钻眼停止出水时,要在巷道的下部再打一个钻孔,检查是否有积水,直至确认无积水时才能进行采掘工作。II、 防治水九项制度1.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探放水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配备齐155、全专业探放水人员及设备,并在现场组织人员验收探放水工作,收集探放水资料,地测科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再由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是否继续掘进。1、 探放水资料的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反映工作面现场的探放水作业情况和前方的实际情况,为掘进创造安全条件。2、 探防水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由探放水队负责。3、 资料收集完毕后,地测科根据现场探放水观察和探放水资料组织分析掘进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若分析掘进工作面存在或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上报安全指挥中心进行处理。4、 探放水队结合探放水人员的报告及探放水“日报表”及时填写工156、作面探放水验收表,并要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审核。5、 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在审核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时要结合地测科分析情况进行审核,若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要组织解决问题后方可同意工作面继续掘进。6、 审核探放水资料时,禁止出现一人多签或代签情况,一经发现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追究责任。2.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在编制期间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的制度、法律法规执行编制。1、 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执行审批签字。2、 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存在有不妥、不正确或不科学的问题时,审批人员应主动提出,并不得签字。3、 若在防治水相关规程、157、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审批人员针对编制的内容存在争议,应组织相关人员开会商讨,带问题解决后,更改编制内容,并重新审批签字。4、 对编制内容存在争议,开会商讨时,应遵循:结合本矿井下实际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5、 审批签字不得有代审或代签现象,一经发现对代审或代签者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6、 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或审批手续不能完全签完时,探放水队必须经主管副矿长同意方可对工作面进行探放水。探放水作业期间主管副矿长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现场指挥人。7、 根据本矿井下实际情况,若规程、措施、设计需要更改,重新审批签字。8、 探放水队严格按照规程、158、措施、设计中的要求施工。3.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 矿长岗位责任制1、 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 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5、 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159、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 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 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分析水害处理办法、措施,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和井下所有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3、 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思,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4、 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质、资金出现的问题。5、 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160、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三) 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 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 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 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 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 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 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161、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 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 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四) 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 分管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 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 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的验收工作。4、 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162、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并监督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5、 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地测科及技术科对矿井各掘进头和回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和防治水专项设计、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五) 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 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 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 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163、的措施的制定。5、 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 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 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 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 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164、务问题。4、 协助地测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5、 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 完成矿有关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七) 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本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 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4、 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165、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5、 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 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 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 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 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 负责提供本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 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八) 探防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166、防队长岗位责任制1、 探防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 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 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防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 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防队的技术工作。2、 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3、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4、 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5、 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三)探167、水工岗位责任制1、 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 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 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 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 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九) 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 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 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168、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 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 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4.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 在各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制定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预报,标明该区域的水文地质情况、空区和该区域的可能充水区169、域及大概含水情况。(1)、 与含水层裂隙时,应当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2)、 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3)、 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导水性等。(4)、 遇褶皱时,应当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5)、 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2、 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170、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其主要内容有:(1)、 各种类型的出水点应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温及涌水特征。(2)、 古井、废气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3)、 标明井下防隔水煤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4)、 井下输水路线。(5)、 井下涌水量观测点的位置。(6)、 图纸应随井下各工作面变化而随时填绘。3、 抢险救援中水文地质工作(1)、 预测突水量及预测变化,矿井突水量测定要快并力求准确;要加强观测,掌握突水量的发展变化规律,对可能变大或变小的情况要做出必要的预测协助有关抢险部门划定危险区域,为抢险救灾的措施制定提供依据。(2)、 加强资料分析,根据171、历史和突水后的有关资料,对突水构造和突水原因做出初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对突水的治理方案。5. 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为保证探放水施工质量,在探放水作业完工后,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探放水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1. 探放水设计编制人员要根据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实际编制探放水设计,做到设计科学、合理。2. 探放水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探放设计施工。3. 现场探放水作业期间,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和驻矿安检员到现场监督作业。4. 不合格的钻孔需要重新探钻,地测科人员结合工作面情况制定探钻位置。5. 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作业人员填写工作面172、探放水排版,跟班矿长、地测科人员及驻矿安检员验收,符合实际情况签字,不符合可拒绝签字。6. 探放水作业完毕后,探放水人员认真填写探放水日报表,要求字迹工整,数据符合现场作业。7. 日报表填写完毕后,由跟班矿长和施工单位班长签字,不符合实际钻探情况可拒绝签字。8. 最后结合现场实际钻探情况探放水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验收表报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和总工程师审查后存档。6.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 地面防治水管理制度1、 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水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2、 当井口附近、塌陷区(裂隙)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到井下时173、,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 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因此必须查明矿井水源和可能涌水的通道,从而编制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1)、 收集地面气象、降水量水文资料;查明地表水体的分布、水量和补给、排泄等情况;查明洪水对矿井的影响程度。(2)、 掌握断层和裂隙的分布情况。(3)、 调查相邻矿井的开采范围、采空区的积水和分布状况。(4)、 掌握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二、 井下探水1、 坚决执行“有水必排,有掘必探,有疑先停,有兆必报,先报后探,专人探放”的探放水原则。2、 矿井在对有水害怀疑的巷道掘进时,必须按照局规定的“探六掘三”的原则进行探水作业。必须174、保证有30米防水煤柱。3、 若钻进60米后未出水,则可向前掘进30米。然后再钻进60米,掘进30米,依此循环掘进。若钻进60米后出水,则应及时排放积水至排干后方可继续掘进。4、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方式规定如下:(1)、 根据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在掘进工作面探水时,按半个扇形布置钻孔,巷道中间布置2个钻孔,一个向顶部探(终孔位置在煤层上端),另一个向前方探钻;其余两帮各有一钻孔布置,共计4各钻孔为一组。(2)、 在沿底(顶)板掘进的工作面,每组钻孔中必须有一个钻孔平行于底(顶)板,一个钻孔能探到顶(底)板。(3)、 各钻孔布置间距,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自行掌握。(4)、 在遇到特175、殊地质构造或钻探后仍不明确是否安全时必须增加钻孔个数,钻孔个数及位置有技术人员集合现场情况具体安排。5、 掌握和探明矿井下水源后,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的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放出,并通过排水管路排出地面。6、 井底水泵房必须保证工作水泵、备用水泵、检修水泵三泵齐全,保证排水管路和供电系统完善。三、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放水设计,必须有说明书、安全措施、工程图纸1、 探放水巷道推进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2、 探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保护形式3、 探水钻孔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和帮距。4、 探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5、 受水威胁地区的信号联系和176、避灾路线的确定。6、 通风设施和瓦斯检查制度。7、 水仓、水泵、管路和排水沟等排水系统和能力的具体安排。四、 发生突水事故主要应急措施1、 出现突水事故,水泵工要沉着冷静,切勿惊慌。2、 按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停水泵;按水量大小情况,确定开动水泵台数。3、 随时掌握水泵运转及水位变化情况并及时汇报,4、 利用可靠联络方式,及时向其他可能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发出警报通知。5、 在图水迅速、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撤出至安全地点。6、 如果老空涌水,并嗅到臭鸡蛋味时,应立即戴好自救器,撤出至安全地点。7.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矿井中存在的水害隐患,杜绝突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国177、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013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认真吸取华晋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0第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一、成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 长:杨彩奇成 员:刘长春 李 伟 随忠平 王征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277118办公室主任:李 伟成 员:屈金水 朱林林 原成兵 李 涛 李永章 韩子奎 李永兴 李秋胜 李平胜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领导组职责矿长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178、负责。应当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水害隐患排查;组织制定水害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责任单位等并组织实施。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水害的隐患排查,并把分管范围内的矿井水害隐患提交安全指挥中心会议研究解决。3、各有关科室负责向领导、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书面汇报本科室涉及到得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情况;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全矿存在的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建档登记。4、安全科负责抓好本矿水害隐患治理的具体实施,并将整改结果按时报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监督复查,并将治理结果建档登记。三、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严格执行矿井水害179、隐患排查制度。发现各作业工作面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预兆时,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受水害威胁人员,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工作面详细情况。2、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织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3、采取措施,消除水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继续作业。4、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定期对全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和总结,并登记建档。四、其他事项1、该矿与山西省长治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签定了煤矿企业矿山救护协议。2、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防范透水事故的意识。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透水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4、一旦发生透水事故要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任何180、部门和个人都要服从指挥,不得应付差事,不得推委扯皮,不得影响和拖延抢险。8.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为改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效能,防止和克服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不正确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矿井主要负责人(含矿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是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是技术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一、 编制人的职责及责任追究1、 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人的职责:(1)、 结合本矿工作面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规程、措施、设计等。(2)、 编制的规程、措施、设计中涉及探放水部分要有文字结合图纸标明探放水钻孔的组数、个数181、角度、钻孔深度等准确数据。(3)、 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更改规程、措施、设计时,要及时根据工作面现场情矿更改。(4)、 防治水有关规程、措施、设计编制完成后,及时找有关领导审批签字。2、 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 违反以上四条职责中任意一条的。(2)、 对上级和领导在防治水问题上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的。(3)、 对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编制中同一问题受到2次以上警告的。二、 审批签字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1、 审批人员的职责(1)、 认真审批编制好的防治水规程、措施、设计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不得签字。(2)、 审批期间,审批人的意见不统一时不得签字。(3182、)、 审批意见不统一时,审批人员需全部参加商讨会议,会议通过方可签字。2、 编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追究:(1)、 违反以上三条职责的。(2)、 审批存在代签的。三、 探放水作业人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1、 探放水人员的职责(1)、 在探放水作业期间要严格按照探放水规程、措施、设计等规定的要求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 详细做好钻探进尺、角的、孔数和涌水的记录工作。(3)、 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 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 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2、 探放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183、追究:(1)、 违反以上五条职责的。(2)、 探放水作业后没有认真填写工作面探放水排版或填写不正确的。(3)、 不正确履行本矿的各项制度的。(4)、 探放水作业完毕后向上级谎报钻孔深度、组数、个数的。9. 考核奖励制度为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各项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本矿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制度。探放水队长应确保本队劳动者行为安全、装备完整、工作程序符合规定、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一、 奖励前提: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184、能严格执行。 1. 针对全年作业按规定探够米数、汇报真实、无错探和漏探现象的班组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班组或个人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3. 按本矿有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4. 遵守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在作业过程中改进作业技术的班组或个人,参照本矿有关奖惩制度给予奖励。5. 本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二、 处罚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在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给予50100元处罚。2. 未按照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作185、业者,视情节严重分为通报批评、罚款、降低工资、开除矿籍等处罚。3. 探放水人员在填写“日报表”或向上级汇报中有谎报现象,按照矿上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调度管理制度I、 调度管理制度一、调度室管理制度、调度主任1) 要配合生产矿长,以总工、技术部门的采掘规划为依据,监督、组织按采掘规划生产,搞好工作面的正常接替,组织均衡生产。2) 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监督检查。3) 搞好一月一次的核产、验收工作,以及各生产单位的工资审批工作,要求做到产量准、工资明,并监督生产单位合理分配。、调度副主任1) 要配合主任搞好调试工作,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发现影响安186、全、生产重大隐患,督促、协助有关职能科室采取措施及时处理。2) 协助主任贯彻上级部门和局(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并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3) 协助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分析材料,供领导决策使用。二、调度规章制度调度员必须牢固树立对党和国家人民认真负责,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作风端正,努力完成好矿上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使用,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负责统计各种日报表及瓦斯员、放炮员、电工三员提前入井的报表审阅。、对产量核实,计量上报要准确,对各种报表及文件及时转达给矿长。、安排特工人员的配备,如有特工人员请假必须安187、排持证副职顶替。三、考勤制度、全矿职工均实行考勤记工制度,由办公室、生产单位考勤记录员分两种形式记工。、后勤人员统一到办公室签到记工,入井人员在坑口翻牌后由坑口考勤员记工,作为月末总结出勤的依据。、翻牌入井人员,完成任务出井后,立即到坑口考勤室翻牌,凡井下职工超过十四小时末翻牌时,坑口考勤员要通知值班领导,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考勤员有权消工。、个别职工迟到、早退,班中脱岗或干私活按小时记工或不予记工。四、矿调度室、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并及时、准确、认真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188、坚决认真地按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指挥生产。、负责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汇报工作,认真听取现场人员的汇报,仔细查问安全情况,并详细记录。、对现场人员反映的安全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作出处理决定,重视安监人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负责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运转、洒水灭尘、高温火点、瓦斯超限、排放水等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对生产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向矿领导以及局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调动物资、设备、人力和车辆,迅速组织抢救工作。、调度室正、副主任及有关人员,要深入基层,及时189、了解发现安全问题,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五、安全生产调度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生产。、按照煤炭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和国家计划要求,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生产情况,按照实际组织生产。、及时、果断、准确地进行指挥,积极组织综合平衡,全面地、安全地完成生产任务。、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组织和指挥,按日按月完成原煤开采、掘进和各项生产任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以及上级的指示、命令、通报及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如实迅速地逐级上报。、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掌握第一190、手资料,了解生产当中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性的意见,保证生产不间断地进行。、建立健全各种完善的原始记录和各种图纸,按时填写图表,及时报出调度日报、月报。、在工作上要严格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指挥灵。II、 调度室保密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和公司保密政策,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警惕,时刻具备保密意识。第二条 调度工作人员要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所有机密资料不能携带到公共场所,不能谈论本单位的一些机密内容,严防失密。第三条 严格执行资料的借阅签字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将所管资料、图表等向外透露或外借。第四条 对造成损失和泄密,要及时向领导汇报191、,查清原因,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并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第五条 资料室、调度室必须做到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内,计算机网络必须具有保密功能。第六条 对待外来人员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资料、图表等外露。第七条 加强资料、图表的集中归档管理,有效利用。第八条 维护资料、图表完整安全是每个调度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并纳人调度人员工作标准进行考核。III、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在交接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第二条 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以便接班人员查询,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在交班时交接清楚。做到“五交清”,即:(一)交清当班任务完192、成情况;(二)交清安全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三)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的落实情况;(四)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五)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第三条 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IV、 上级指示、文件及传真处理制度第一条 调度室接到上级指示、文件和传真后,接通知和传真的调度人员做好有关记录,送总经理或矿长签阅。第二条 调度室根据总经理或矿长签阅意见,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办理。第三条 调度室根据领导指示,负责落实上级通知、文件及传真电文精神的执行情况。V、 调度综合记录管理制度第193、一条 每班调度员负责填写能反映本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综合情况,要求必须填写认真字体工整,内容真实具体。第二条 调度主任负责对调度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检查。第三条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对调度记录进行收集,严禁丢失、损坏,月底进行整理,妥善保管。VI、 调度会议制度第一条 会议日程会议时间:每日 16 : 00 会议地点:调度会议室主 持 人:调度主任(或副主任)记 录 人:当日值班主任(或值班主任委托他人)参会人员:矿领导、生产单位科(队)级领导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容:(一)当日值班主任通报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对重点工作做具体安排。(二)生产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汇报本单位情况和需要调度协调或其它单位帮助的194、工作。(三)矿领导最后指示。第二条 会议要求(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二)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对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50元,对迟到 5 分钟以上者,按旷会处罚。(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准睡觉、开小会和来回走动。对不遵守会议纪律者,会上做点名批评。 (四)开会前,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在振动状态 ,不准在会场接电话,否则,一次罚款50 元。(五)有事必须向调度主任或当日值班调度主任请假,对无故旷会人员,一次处罚100元。(六)本制度从 2008 年 3 月1 日起执行,调度室设专人考核,会议违纪罚款必须开收据,缴纳现金,由调度室建帐管理。VII195、 调度领导值班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本矿安全、有序生产,进一步强化调度领导干部值班责任,特制定调度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希严格执行。第一条 值班人员严格按照 调度领导值班安排表安排进行值班,接班时间为当日8点,交班时间为值班次日8时,并及时填写值班记录,否则,每少填写一次处罚50元。第二条 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值班时,必须提前向调度主任请假,并与其他主任换班,否则,对空岗的值班人员以200元次进行处罚。第三条 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到调度值班室值班,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协调、指挥值班当日的安全与生产。第四条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矿区,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因工作需要离196、开矿区时,必须提前向调度主任请假,并找其他主任替班。否则,对私自离矿者给予100元罚款,值班期间手机联系不通者,一次处罚50元。第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参加接班与交班当日的调度会,否则,一次不参加调度会,处罚100元。第六条 在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伤亡和非伤亡事故,总经理、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之前,值班人员担负事故抢救的临时指挥工作。第七条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否则,按规定加倍罚款。第八条 值班主任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当日值班情况,并将待办事项详细交接给次日值班主任。第九条 本制度从2008 年3月1日起执行,调度室设专人考核,所有罚款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累计扣完为止。VIII、 调度197、室人员入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调度室人员必须深人现场了解本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确保本矿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特制定 调度室入井管理制度 ,希严格执行。第一条 调度室人员严格按照调度室入井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深入现场检查和排除事故隐患。第二条 调度室主任每月入井15次,调度副主任(工程师)每月入井20次,调度员每月入井5次。第三条 调度室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严格按变化条件下的“六项制度”检查与汇报,对现场隐患及时排查、处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第四条 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198、题时,调度室人员必须协助跟班队干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甚至组织停产、撤人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第五条 调度室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到调度室详细填写深入现场检查记录,每延迟一天填写,按20元累计处罚。第六条 调度室人员所查安全隐患不得低于2条,并对所查隐患及时跟踪、落实,每少查一条问题处罚50元;未跟踪落实,每条问题按50元处罚。第七条 本制度从 2009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调度室设专人考核,所有处罚在本人 季度值班补贴 中扣除,累计扣完为至。IX、 事故汇报制度第一章目的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有效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特199、制定本制度,希各单位严格执行。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事故发生后的汇报与救灾工作。第三章职责第一条现场负责人或最先发现事故员工负责向有关部门汇报。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第三条安全科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检查责任。第四章管理内容第四条 矿上各单位必须做好超前预控工作,对条件变化时,调度室必须建立专题变化调度台帐,采、掘、机、运、通等从分管领导至生产科(队)必须落实责任,分级负责。第五条 当条件发生变化时,现场安全员必须向矿调度室和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现场办公,对生产工艺做适当变更。第六条 各单位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现200、场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就近电话向调度室及事故责任单位汇报。第七条 事发现场员工均负有向调度室及事故责任单位汇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类别、级别向当日值班领导、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副总经理、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汇报,并安排办公室做好救护准备,并对事故影响区域人员必须及时安排撤出,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第九条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伤亡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在10分钟内汇报,因汇报有困难时,最多不得超出半个小时。第十条 够级别非伤亡事故、机电事故、瓦斯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水患事故等,现场负责人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确有困难,最迟不得超出 1个小时。第十一条 汇报201、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简要经过及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分析判断等概要情况。第十二条 发生伤亡、够级别非伤亡事故后,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矿当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财产和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明显标志,详细记录,并责成有关人员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第十三条 清理伤亡事故现场,必须得上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由矿指定有关人员清理,对人为破坏或故意制造、伪造事故现场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四条202、 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准弄虚作假,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报告的真实性承担领导责任。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对上级主管部门迟报、不报、漏报、大事小报、重伤轻报的,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束,便于及时调查分析。附:1、西山煤业有限公司一般事故汇报程序 2、西山煤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汇报程序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事故汇报程序当矿井发生一般事故时,调度室要按照以下汇报程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事故汇报程序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203、划”和“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调度室要按照以下汇报程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编写委员会主 任: 宋建明(总经理)副主任: 杨彩奇(矿长)、刘长春(安全矿长)、王征华(总工程师)、陈亚峰(生产矿长)、李伟(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赵志龙(通风助理)委 员: 原成兵(机电矿长)、随中平(调度主任)、冯双孝(调度副主任)、朱林林(调度副主任)、李永章(安全科长)、秦阿明 (技术科长)主 编: 王征华(总工程师)副主编:赵志龙(通风助理)责任编辑:韩志宁(通风技术员)、谢宇雷(技术员)、张瑜(技术员)、李涛(技术员)常晋杰(技术员)第一章 总204、 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防止“一通三防”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特制定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本“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2、“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通三防”工作。第二章 “一通三防”责任制一、矿领导 “一通三防”责任制1、矿长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协调通风科、机电科205、供应科、生技科、财务科、劳资科、安监科以及生产、辅助队组等部门工作,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合理配置,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3)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经营计划(4)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组织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5)负责在编制矿井经营计划时,划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6)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7)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8)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2、总工程师责任制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206、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及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协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活动,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负责审批矿井内采区及其以上范围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 每日审阅瓦斯日报、瓦斯抽放日报及安全监测207、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督促质量检查考核与兑现。 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安全矿长责任制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 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参加事故抢救和组208、织事故追查。4、生产副矿长责任制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负责安排督促采掘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分管部门。认真检查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排、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安排、布置、 总结“一通三防”工作。5、机电副矿长责任制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和配件。负责组织井下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一通三防”要209、求。 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6、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责任制一、负责监督检查本矿、各级领导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和业务保安规程以及上级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矿安全管理有效机制,全面负责本矿安全指挥中心的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二、监督检查本矿各项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全面监督本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装备投入,制定有效政策,调动本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矿井质量210、标准化健康稳定发展。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例会,保证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工程项目、资金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五、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情况。六、负责监督检查本矿各施工地点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作业地点勒令其停产整顿。七、监督检查本矿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八、同总工程师一起抓好“一通三防”工作,督促落实工程项目及资金到位情况,负责组织对本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本矿特殊工种持证和职工安全培训情况。九、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监系统例会,听取本矿安全工211、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本矿不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安排布置各项工作。十、定期组织本矿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和“三违”,根据问题的类别性质,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十一、监督检查安措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本矿行政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十二、负责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制定有效政策,严格奖罚,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十三、对本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追查,并做出处罚决定。十四、抓好安监队伍建设,配齐人员,提高素质,为我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二、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 1通风科责任制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按照矿责任范围划分,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一通三防”212、工作任务,并对矿井其它部门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考核。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定、指示,参与矿井规划、设计,保证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内容的审查,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行。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通风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能快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入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负责矿井瓦斯抽放、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巷道贯通时,负责通知贯通巷道所在采区内的生产队组停止一切工作,通风系统调整完毕,风流稳定后,通213、知有关队组恢复生产。 负责贯彻落实矿井瓦斯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防灭火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构筑好后移交生产队组。 负责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参加矿每旬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负责通风专业的安全质量定级工作。 负责通风仪器仪表的鉴定和校对工作。 (12)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及处理。2矿调度室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通报等文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听取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电话会议内容 参加矿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214、施。 调度会上,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必须落实到具体单位,并明确负责人及解决时间。 发生矿井主要(局部)通风机停风、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下达停工、撤人的命令,按规定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安排落实有关单位处理,做到隐患处理不完不准生产。 工作面移交时,必须经通风科检查验收“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由通风科开具“一通三防”验收合格单后,方可移交。及时足量调拔材料,满足矿井通风需要。按照矿井通风能力安排生产,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追查。3安全科责任制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 参与制定和审查矿井“一通三防215、”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督促各单位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监督矿井用于“一通三防”工作的专项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 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演习。 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4机电科责任制把好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关,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负责设备定期检修,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消灭电器失爆,消灭电器“三把火”,防止引燃瓦斯煤尘。 负责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216、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 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负责主、副斜井口及附近防火工作,防止地面烟雾灌入主、副斜井。 (7)负责矿井风电、瓦斯电闭锁的检查。 (8)负责按计划完成矿井“一通三防”所需物资采购供应任务。 (9)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措计划成本部分的落实。 (10)保证“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工作中所需的物资供应。 (11)、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5综采、掘进队责任制 加强通风管理,爱护通风设施,避免风流短路, 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及“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对于“两闭锁”装置要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严禁将其线路短接217、或甩脱。 当班工长、跟班队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措施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搞好瓦斯监控装置的移交、接收、维护、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其功能。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综合防尘的规定,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本部门辖区内的防尘、隔爆设施,负责冲洗、清扫辖区内的巷道及工作面的粉尘。 接收所辖区内构筑好的通风设施,并负责辖区内通风设施的管理。 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6技术科责任制 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技术政策和有关规范, 进行采掘工218、程设计时,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经济。 保证生产设计、生产衔接等工作符合通风管理要求,杜绝盲巷、不合理通风等现象出现,及时安排“一通三防”方面所需的工程项目。 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过程中, 要优先审查“一通三防”有关内容,确保“一通三防”内容符合规程规定。井巷设计中,必须为设置通风设施留有足够的位置。 生产设计衔接及巷道验收,必须经通风科技术主管核准后,方能生产。向通风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直通小窑位置、 地质构造位置、煤层瓦斯含量等地测资料。向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需的图纸资料。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探任务。参加通风设施的移交工作7财务科责任制按计划支219、付矿井“一通三防”所需材料、仪器、仪表等购置及维修资金。 按规定及时支付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咨询、业务交流、职工培训等所需费用。三、岗位人员“一通三防”责任制1、通风科长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对通风工作负主要责任。(2).通风科必须随时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出问题,及时处理。(3).负责对局扇、风桥、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4).负责密闭贯眼的施工质量,密闭墙要保证不跑风、漏风。(5).严格监督瓦斯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瓦斯检查人员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薄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6).必须审阅瓦斯220、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日报表必须经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7).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8).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有权责令现场工作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至安全地点。(9).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汇总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完成时间,明确具体责任人。(10).本科室人员每月入井天数不得少于26天。2、安全科长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矿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协助安全矿长组织制定、修定安全技术规程,22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4).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5).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6).参加事故抢险、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强化现场管理,本科室0人员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26天。(8).协助通风部门搞好“一通三防”工作,监督机电部门搞好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工作。3、通风员责222、任制(1).通风员必须对矿井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法规,指令、通知、通报等。(3).通风员必须随时掌握井上下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工作状态。(4).进入工作面必须检查局扇运转是否正常,安装位置是否合理,风筒接头有无反接漏风现象,吊挂是否平直,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5).临时停工的地点必须及时打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及瓦斯检查公布牌。(6).严格按照安监、通风,安全生产调度的指令进行工作,未经批准,不能随意拆除任何通风构筑物。(7).每天下班后向通风科汇报当班情况。4、瓦斯员责任制(1)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223、程有关瓦斯检查的法规、指令、通知、通报,对井下瓦斯检查负直接责任。(2).加强责任心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交接班和瓦斯审批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对违纪人员及时上报处理。(3).必须坚持跟班检查,不得迟进早出,出勤不得低于规定天数。(4).定期校对瓦斯仪器,甲烷断电仪主机及探头显示的数据,对精度不合要求的仪器及时汇报处理,修理后没有校正前,不得继续使用。(5).经常检查通风设施,发现破损漏风,及时报告通风科领导,组织人员维修堵漏,保证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6)严格局扇管理,保障有效风量,随时了解井下不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5、安全员责任制(1).安全员负责224、本班的安全工作,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2).组织开展本班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的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严格执行跟班盯岗制度,严格现场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隐患。不准迟入井、早升井。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6).检查督促本队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7).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8).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6、测风员责任制(1).测风225、员是矿井通风质量和风量分配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执行测风制度,坚持完成10天一次的测风报表的任务。(2).测风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操作,准确记载计算填写测风数据,及时绘制通风图表,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定通风情况。(3).测风员要经常不断地检查通风系统的局阻障碍,以及通风设施地不良因素,保证通风状况良好。(4).在测风操作过程中,出现误算、误填,有弄虚作假现象或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失误均由测风员承担责任。7、井口把钩工责任制(1). 井口把钩工是出井物料处理和防止跑车事故的关键人,负有双重任务,因此上岗前必须接受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严格执行交换班制度、播226、屑、安全护绳的完好情况,矿车、信号、钢丝绳、连环以及挡车器、播屑、安全护绳的完好情况,认定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正常作业程序。(3).井口把钩工要与井下把钩工,地面绞车司机协调配合工作,服从当班领导和地面专管人员的管理指挥,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4).井口把钩工在生产运行期间,负责监督井下人员出入提升井巷,有权制止违规人员或报告当班领导,现场处理。(5).如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跑车事故,是井口把钩工的直接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8、井口信息员责任制(1).在调度室主任的直接管理下,负责工人出入井检身,人员清点等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227、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2).每班工人入井前15分钟,必须到井口等待工人入井,收取工人“入井资格证”后,逐个检身,而后进行入井登记,凡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井。(3).出入井登记内容必须详细,要写清入井人员的姓名、工种、入井时间、出井时间及检身时发现的一些问题。(4).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5).要严格维持好井口、地面生产系统的生产秩序,在生产时间、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逗留,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入井。(6).主井提升时,严禁行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规定。(7).严防工人出入井时蹬车、爬车,一经发现,立即报告调度室或安全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认真搞好井口228、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井口区域材料丢失。(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交接班工作,堵塞漏洞,加强防范。(10).要搞好井口卫生工作,搞好煤矿文明生产,井口20米内无明火、烟头、电气焊等情况。第三章 通风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通风管理I.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按大于生产能力的20%配备。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表明风流方向、风量、主扇特性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在24小时内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2、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229、为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3、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的工况范围内运行,主要通风机的实际功率必须在电机额定功率之内,运行效率在60%以上、主要通风机的风压在允许最高风压的90%之内。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领导。5、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主要准备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6、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的时候,必须按照煤矿规程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备案.230、7、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的,等同于超能力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应重新调整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8、井下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9、井下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并将演习方案和报告汇报相关部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反风演习时,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的40%。10、井下各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瓦斯、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标志牌。并表明避灾撤退的方向和距安全出口距离。II. 主要通风机(主扇)管理制度、矿井必须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主要通231、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连续运转,严禁任何人擅自停风,严禁停产、停班或节假日停止主扇运行。、矿井必须配备经过培训的主扇司机,严格执行主扇司机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主扇风机房制度要上墙,主扇司机必须巡回检查主扇风机运行状态,详细记录负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运行参数,填写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或主管部门。、主扇风机房内,必须安装直通矿值班室的专线电话及必备的电流表、电压表、负压水柱计等和灭火器、沙箱等灭火防火工具。、因设备故障停风时,主扇司机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由调度室或值班矿长通知井下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地面。、主扇停风后,主扇司机必232、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停风期间不得安排任何工作。、主扇停风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检修必须安排专人检查瓦斯。、不论停风时间长短,恢复正常通风时,必须按程序排放瓦斯,启动主扇后,必须有瓦斯员配合检查,控制风机出口的瓦斯浓度。、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主扇运行情况,调整风叶角度或改变主轴转速带,必须同机电、通风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III. 风量计算细则及测风制度测风员负责观察矿井风量、瓦斯及按计划进行风量调配工作,并应掌握其变化情况。同时,负责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汇总及通风系统图绘制等工作,因此测风员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遵守测风制233、度,及时正确的填写有关报表。、测风员在入井前,必须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合尺、记录本、瓦斯器佩带齐全并妥善保管,切不可损坏丢失。、根据规定测风员针对实际情况,要正确选定和合理使用测风站。、测定范围为矿井总回风巷、总进风巷、各采掘工作面用风地点的进、回风巷(包括主要煤仓、机电硐室、火工品发放硐室、备用工作面、排瓦斯尾巷及局扇工作风量等都要进行全面的测定)。、每个测定地点至少测两次,其风速误差允许为200min以下时误差不超过3min,200min以上时误差不超过5min,每次测风时间为1分钟。、每个测风地点必须设置标志牌,每次测风后,测风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写测风记录牌板和报表。、测风员至234、少每五天要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除按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的正常测风外,每季测定一次矿井外部漏风。、测风员要做到二准确、三汇报、三及时,即:操作仪器、仪表准确,填写各类通风报表准确;汇报风量变化的原因,汇报通风设施的情况,汇报局扇的工作效率;上报各种通风报表及时,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禁说假话或虚填假报各类通风报表。、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供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瓦斯总回风巷风流中瓦斯0.74,采区回风、采掘工作面回风和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1,二氧化碳浓度0.15;采掘工作面温度26,机电硐室温度30;运输巷、进回风巷和采掘工235、作面的风速0.25s;主循环风取最大值。10、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应配风量:采煤工作面风量按瓦斯涌出量、温度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掘进工作面按瓦斯涌出量、局扇的实际吸入风量计算取最大值;硐室风量:火工品发放硐室风量60150min,机电峒室50200min,变电室外4080min。IV. 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为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通风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的标准,尤为重要,为此特作如下几条规定:、对各种通风设施的构筑要严格把关,闭墙、风桥、风门、调节风窗等,都必需按规定构筑,严格把关,如存在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验收。、特别是闭墙,为双层闭墙,在构筑时要四周掏槽,红砖构筑一律压泥,用土填实,抹面平整不236、漏风,决不允许干砖修筑。、对因工程质量不规范,不合格造成问题的要进行处罚。、每月的月终要组织通风科、调度室、职能科室进行月底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总之,对事不对人,严格验收制度,认真去执行。V.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 局部通风管理由本矿通风科负责。局部通风机由跟面瓦斯员负责管理,当班安全员监督管理,保证经常正常运转。2. 跟面瓦斯员要认真负责好局扇风机的安设,风筒吊挂,风筒连接和风筒的更换,修补等工作,确保风筒不漏风,减少通风阻力。3.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风机抬高不小于0.3m,局扇吸风口前不得有杂物遮挡,保237、证局扇吸入风量。4. 局部通风机选型要满足通风需要,局扇风机均为对旋式,要求必须安装双风机切换开关,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要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5. 风筒要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转弯要有弯头,异径风筒连接,风筒与局扇连接要有过渡节、自动切换节。风筒吊挂要保持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口要严,无反接、无破口。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米,确保风流的有效射程。局扇风筒出口风量不得小于吸入风量的6%,且要满足通风需要。6. 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7. 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要与局部通风机实现风电、瓦238、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关停。8.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9. 因停电或检修电气设备局扇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要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风机。VI. 矿井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 装有主扇风机的井口,在20米内不得有明火、电焊、氧焊等工作。副井口必须设防爆门,扇风机应接口连接严密,外部漏风不超过5%。2. 主扇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节假日、公休时不准停风。3. 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4. 主扇风机房必须设定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并做239、好各种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5. 需要改变主扇转数或风叶角度时,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6. 反风设施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风流方向,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7. 风机房必须装有水柱记、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并符合技术参数。8. 主扇风机房应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9. 主扇因内外原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矿井必须全部实行断电、撤人,及时打开防爆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10. 主扇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风硐内及总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和二氧化碳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主扇。主扇风机严禁随意开停,停风必须停电,恢复通风后必须经240、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方可向井下供电,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VII.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煤(岩)层中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时,必须预防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巷道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制度。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公司技术处要对贯通巷道进行实地测绘,并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时通知通风科,为通风科提供贯通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等情况资料,技术矿长要编写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审批,利用班前会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贯彻签字(盖章)。2. 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通风科要及时绘制贯通巷道两端241、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情况,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3. 通风科在掌握现有通风状况的基础上,提前预测贯通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贯通后调整风流,通风系统的设施布置和材料准备工作。贯通后,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恢复工作。4. 巷道贯通前20米,由跟班班组长和安全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做好采掘、防止冒顶,瓦斯积聚和防止炮伤人事故的安全工作。5. 在巷道贯通相距20米处,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设置栅栏,及时警标,限制人员随便进入,并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工作面和回风流中242、的瓦斯浓度。6. 贯通工作面每班必须由跟班技术员及时测报进尺,并及时填绘图纸,在相距小于3m时,必须由通风科长、机电科长、班组长在现场指挥。7. 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瓦斯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两个工作面和回风流中,只要有一处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放炮工作,及时处理瓦斯,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两个掘进工作面入口处设专人看护时,方可在掘进工作面放炮。放炮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出警戒区域外。8. 放炮结束15分钟后,班组长和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到掘进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和瞎炮等情况,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时,方可继续工作243、。9. 间距小于20米的平巷道掘进时,其中一个巷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10.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贯通巷道时,必须制定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并严格实施。VIII. 盲巷管理制度一、 盲巷是引起瓦斯爆炸,发生窒息死亡事故的严重隐患,所以加强盲巷管理是矿井降低事故减少伤亡的关键,生技科必须把好设计计划,严格按规程要求及时密闭或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二、 扩散通风距离不得超过6米,超过6米则为盲巷,加强盲巷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坏密闭,栅栏和其它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打开密闭和栅栏,钻入盲巷。三、 必须按规程计划要求作业生产,加强管理,防止瓦斯积聚,临时仪式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244、,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密闭或栅栏的位置应有距巷道口5米以内的地方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毫米,质量要牢固可靠,密闭后必须编号挂牌和在井上设管理台帐,并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 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且必须制定周密安全的排放措施,报矿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五、 当瓦斯积存量大时,必须按规程要求逐段排放,严禁“一风吹”的做法,并要不断检查回风巷道瓦斯含量,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对恢复工作地点检查瓦斯时,必须由两人以上携带自救器,一前一后相距5米以上进行检查245、。IX. 启封密闭管理制度1. 密闭巷道处于长期封闭状态,密闭内积存大量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而且密闭内巷道支护长久失修,会出现冒顶、片帮等现象。启封密闭应由技术科编写启封密闭安全技术措施,有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审批,由安全通风科组织安全员、瓦斯员及参加启封密闭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字。2. 启封密闭前在较近的进风巷道内安装局扇,风筒接至密闭口,局扇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要求。回风流涉及到的范围内,机电设备应停止运转,并切断电源,而且所有人员撤到进风巷。3. 启封密闭后开始瓦斯排放工作,排放瓦斯前要估算瓦斯的积存量,以便有效控制进行排放。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246、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收紧绳索,以减少向密闭巷道送入风量,保持密闭巷道中排出的瓦斯在混合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严禁“一风吹”排放。4. 排放瓦斯工作应由外向里逐段进行,如遇到巷道冒顶、片帮时,应停止继续向前排放工作,由瓦斯员检查冒顶、片帮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进行巷道维修,待修好后继续向里进行瓦斯排放。5. 排放结束后,实现正常通风,由电工对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送电恢复正常生产工作。X.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科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和通风设247、施管理牌板,通风设施要及时标入矿井通风系统图中。2、建立专门队伍进行通风设施的建筑和拆除。未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任意建筑、拆除、损坏通风设施。3、通风设施的建筑要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建筑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建筑设计及安全措施。施工过程必须有工程质量验收员跟踪施工质量,并将隐蔽工程记录在案。4、通风设施建筑完成后要经通风科验收,不合格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筑,并建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管理。5、通风设施前后5米内不得堆放杂物。风门之间不应放置电气设备,如果必须在风门之间放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机电硐室配备风量,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6、通风科每月组织1次通248、风设施检查工作,检查出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通风设施正常使用。第二部分 瓦斯管理I.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强化瓦斯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和排除瓦斯隐患,解决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检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杜绝瓦斯事故,特制定如下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 瓦斯员的配备:1. 瓦斯员必须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瓦斯检查工作。2. 新上岗的瓦斯员必须由操作熟练的瓦斯检查工带领实习一个月,方可单独工作。3. 瓦斯员要按照生产班次,工作面数量以及巡回检查工作任务大小,合理配齐配足瓦斯员。每个回采工作面每班要配备一名跟班跟面的瓦斯249、员;每个掘进工作面或相邻的平行作业的双巷掘进工作面,根据工作量每班配备一名跟班跟面的瓦斯员。4. 根据对高瓦斯矿井的瓦斯检查管理要求,每个班应配备一名巡回瓦斯检查员,执行巡回瓦斯检查制度。5. 煤矿安全、通风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熟练操作瓦斯检查仪器,会检查瓦斯。必要时能胜任瓦斯员工作。二、 瓦斯检查仪器的管理、配备使用:1. 光学瓦斯测定仪是煤矿瓦斯检查的主要仪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为瓦斯检查的辅助工具。2. 瓦斯仪器的配备根据专人专台的原则配备,并按规定配足备用瓦检仪。3. 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各个业务科室负责人每人配备一台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4. 瓦斯仪器要建立台250、帐进行管理,瓦斯检测报警仪由本矿通风科负责统一管理,定期不定期的检测瓦斯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完好性。发现仪器有问题,必须及时修理。按照上报规定,每半年交送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校验。5. 瓦斯员每班出井后,必须将仪器交通风科检验,发现有误或测量不准确,应立即更换,带病瓦检仪和不合格的仪器严禁使用。三、 瓦斯检查:1. 要严格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2. 瓦斯巡回检查任务书由本矿通风科根据井下作业情况,检查地点和交接班地点、检查时间、检查次数、巡回路线,定期下达瓦斯巡回检查任务书,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巡回瓦斯员执行。3. 巡回检查瓦斯员要按照瓦斯巡回检查任务书规定的检251、查路线、地点、时间和次数进行检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班。4. 每班巡回瓦斯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巡回瓦斯员要认真填写瓦斯巡回检查班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通知在场人员。5. 巡回瓦斯员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不同瓦斯浓度所应采取的措施。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通知在场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并负责通知矿通风科和值班领导,组织处理。6. 巡回瓦斯员要对各个采掘工作面的跟班跟面瓦斯员,所管辖范围的局扇风机安装,运转和风筒吊挂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跟班跟面瓦斯员空班漏检和“一炮三检”制度的执行情况。7. 巡回瓦检员要在每班出井后,将瓦斯检查班报表报送本矿通风科审阅。8. 每班组织生产252、前,巡回瓦斯员和跟面瓦斯员要提前进入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9. 跟面瓦斯员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工作面瓦斯检查班报表上和工作面瓦斯公布牌上,通知班组长,放炮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10. 跟面瓦斯员要负责本班本工作面局扇风机和风筒的吊挂。11. 跟面瓦斯员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通知班组长和工人,迅速撤离现场,采取措施,进行排放。12. 跟班瓦斯员要做好一班三汇报、三对口和三对照工作,数字准确无误。13. 每班出井后,跟面瓦斯员要将本班本面的工作面瓦斯检查班报表报送本矿通风科。14. 本矿安全管理人员入井检查,要携带便携式瓦检仪进行瓦斯检查。15.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地点为:回采工253、作面应设置在上(下)出口处2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应设在离工作面20米处。 II.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1.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报告矿通风科和技术负责人,制订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2. 排放瓦斯措施由本矿总工程师会同通风、安全、技术、机电等科室负责人组织制订,由本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实施。3. 排放瓦斯应有通风员,瓦斯员,安全员,电工等人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风科长在现场指挥。4. 排除独头巷道中积聚的瓦斯,必须采取限制向独头巷道内送入风量。首先检查瓦斯,在局扇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254、度不超过0.5%时,人工开动局扇风机,限制送入风量,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沼气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不超过1.5%。限制向独头巷道送入风量,可在局扇排风侧风筒上系上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扇的排风量,或由外向里接风筒的方法,利用末节风筒长短不同的射程控制风流进行排放。5. 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收紧绳索或风筒口错开,以减少向独头巷道的送入风量或接短风筒,减少射程,保持独头巷道中排出的瓦斯在混合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严禁255、“一风吹”排放。6. 在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7. 排放瓦斯后,经过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氧气浓度不低于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经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8. 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恢复局扇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III. 瓦斯日报审批制度1. 瓦斯员要认真填写好工作面瓦斯检查班报表,巡回瓦斯员要认真填写好瓦斯巡回检查班报表,填写班报,必须随测随记,不准追记。下班出井后,一小时内,瓦斯员要将井下的原始记录重新抄写一份,由瓦斯256、员签字后,报送通风科审阅瓦斯巡回检查班报和工作面瓦斯检查班报表,并由通风科存档保存备查,其原始记录由瓦斯员妥善保存。2. 巡回检查审签日报表由通风科按照瓦斯巡回检查班报抄写一份,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审阅时要写清审阅意见,当日报表必须当日报出,当日审阅,不准追报追审。审阅后的瓦斯巡回检查审签日报表由本矿通风科负责存档保存。3. 矿长、总工程师因病因事不在岗位,不能及时审签瓦斯巡回检查审签日报时,可由本人写出书面委托书,责成值班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代审,代审人要承担相应责任。4. 通过审阅工作面瓦斯检查班报和瓦斯巡回检查审签日报表要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要257、严格按照矿领导审签的意见执行。5. 瓦斯巡回检查审签日报表必须坚持“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审签人要对审签结果负责。IV. 上隅角瓦斯管理制度1. 西山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量相对要少,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7.16 m3/min,相对涌出量为3.9 m3/min,回采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35 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22 m3/min,上隅角瓦斯一般情况不超过0.5%,工作面作业过程中是割煤不放煤,放煤不割煤,这样上隅角瓦斯浓度不超过0.5%,在工作面割煤与放煤同时进行时,瓦斯浓度在0.5%0.6%之间,为了瓦斯不超限特制定上隅角瓦斯管理措施。2. 首先端尾支架必须保证1258、.8米的高度,尾梁不得低于1.5米,能够有足够的断面使风量通过上隅角。3. 端尾上隅角高档支护段要保证高度在1.8米以上,按规定柱距为0.5米,排距为1米,板销要上齐,安全员和验收员要严格检查支护质量,防止支护质量不达,有漏煤漏渣现象,影响风流通过,不能将瓦斯稀释。4. 切顶排柱为密集支柱,必须保证不能让煤顶提前冒落、或压跨、上隅角高档支护处变低。5. 拉架、推溜之后要及时打柱、回柱,要打四回一,后溜到老空保持三排,最后切顶排必须密集支护,回柱过程一定要将煤帮放成圆弧型,有利于风流通过将有害气体及时吹走,不能留有死角,反之不利于风流顺利通过,吹不散上隅角瓦斯,班队长、安全员、瓦检员要加强管理。259、6. 为加强上隅角的通风,使上隅角的瓦斯降到规程规定值最小,在综采面端尾打设一道风障最为适宜,风障长不超过20米高度以底板到支架顶梁为宜,悬挂地点从端尾倒数第十架煤帮至倒数第二架后尾梁,风障必须斜切工作面,便于风流能有效地吹入后溜机尾,扩散上隅角的瓦斯。7. 同时在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和一台便携式测定仪,时刻对上隅角的瓦斯进行检测,一旦瓦斯浓度达到1%时,甲烷传感器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瓦斯电闭锁将切断所管地区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但瓦斯浓度下降到1 %以下时,方可人工送电,恢复正常生产。8. 在生产过程中,机组割煤到端尾时,端尾工应尽快将风障撩起,避免机组将风障割坏,待机组返离260、端尾后,立即将风障归复原位,确保新鲜风流顺利通过上隅角来稀释瓦斯。且每班端尾工必须对上隅角进行冲尘、降温。9. 瓦检员每班将用光干涉型甲烷测定仪对上隅角的瓦斯进行多次测定,每班最少不低于三次,与瓦斯传感器、便携式测定仪进行三对口。测定值报告矿调度室,然后填写瓦斯牌板和记录手册,升井后填写瓦斯报表,做好三对照。10. 瓦检员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下一班瓦检员交代上一班瓦斯情况和未处理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V. 瓦斯员交接班制度 瓦斯员要在现场交接班, 不得私自改变交接班地点。 交接班时, 瓦斯员要分别在对方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同时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工作地261、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和所存在的隐患以及下个班需要注意的问题。 接班后,当班瓦斯员要按时进入规定的检查地点,中途不得逗留。 8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 瓦斯员下井要带好瓦斯循环检查计划路线图表,瓦斯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瓦斯循环图表背面相应的栏目内。 瓦斯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循环图表上填写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当光学瓦262、斯检查仪与瓦斯传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读数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以读数较大者为准同时要及时向通风科汇报。 瓦斯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 通风队值班干部,每班班后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循环图表”,并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名和签注审阅时间,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生产队组当班跟班干部要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263、签字,对图表上及瓦斯检查员所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生产队组当班工长应每班三次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异常的地点应随时进行检查,对瓦斯员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积极组织实施。 通风科干部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斯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VI. 瓦斯员巡回检查制度我矿为低瓦斯高管矿井,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员严格坚持提前入井制,并对自己所属范围内的局扇运转、风量、通风设施等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填写在瓦斯牌板和记录本上,通告现264、场工作人员,并由现场工作带班长签字。一、巡回检查地点的规定1、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回风风流中距顶板20公分,距煤壁30公分。2、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采空区闭墙附近以及回采工作面、落山角。临时停工的栅栏处(井底煤仓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掘进工作面、风速较低的进、回风顺槽顶部距掌头5米范围内,距煤壁30公分,距顶板20公分。凡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巡回检查至少不少于5次。二、瓦斯员要按规定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做到“口对口、手对手、你不来、我不走”要做好交接记录,并达到三对口,相互在记录上签字。三、严格执行四不接,即不在井下规定地点交接班不接前班未处理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好的不接风筒距工作面距265、离不合乎规定或风筒接口不严密,造成漏风严重的不接,否则谁接谁负责对检查区域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含糊不清的不接。四、瓦斯检查员所到工作地点,如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有权责令现场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不留隐患。对瓦斯积聚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瓦斯员要严格监督,制止井下违章作业的人和事。五、严禁瓦斯员虚报、假报、空班漏检、擅自脱岗和无证顶岗,坑口任何领导无权抽调瓦斯员干别的工作,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责任。六、瓦斯员要做到反映问题及时,以便有关部门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VII. 瓦斯超限处理制度为了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266、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瓦斯超限规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井下生产过程中或无计划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处理。二、瓦斯超限处理机构成立以矿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瓦斯超限领导组,并明确领导组成员及超限处理、追查职责。三、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人员,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规定程序汇报。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矿调度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四、瓦斯超限汇报程序(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科267、值班汇报。(2)安全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汇报。(3)通风科、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通风、安监部门的负责人汇报。(4)佩戴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5)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6)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分管通风的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当天值班矿领导和通风科负责人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7)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五、瓦斯超限的处理瓦斯超限时必须按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分级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在268、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以及排放作业人员,严格控制排放瓦斯作业的人数。瓦斯超限排放工作由矿通风领导进行现场指挥排放。第三部分 爆破和火工品管理I.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 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从事井下采掘工龄两年以上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性较强的人担任爆破工作。2. 每个爆破员使用的雷管必须由矿治安科,安全管理科进行逐个编号,实行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工作地点乱放,要执行专箱领存,严加保管,对用不完的当班交库。3. 凡所领退的雷管、炸药数量必须实行保安员、爆破员、安全科、矿治安科负责人在联单上签字。4. 爆破员269、对领后的雷管、炸药要分别专箱加锁保管。5.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不得采用其它方式代替发爆器,放炮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绝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发爆器必须由瓦斯检查员保管随身携带。6.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牢固,避开电缆及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不准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严禁斜插或半腰绑扎在引药卷外面。7. 装药时要掏净煤(岩)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内,不得反向爆破,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并加封土炮泥和水炮泥,封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用煤块或其它代替炮泥,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爆破。8. 爆破严格执行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和全断面爆破,27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并实行三对口,三人专管制。爆破前撤人要设安全警戒,专人负责持警戒牌和栏杆或栏绳。开炮时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并大喊三声放炮了,放炮后等15分钟后方可由班长、爆破员、瓦斯员前后同等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瞎炮、顶板、支架等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恢复工作。9. 爆破撤人距离按下列规定:(1) 回采工作面撤人到进风巷不得小于70米;(2) 煤巷掘进直线撤人距离不得小于100米,并有掩体或躲避洞,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50米,岩巷不得小于200米;(3) 设置掩体,有横贯和拐弯巷道时,回采工作面距开炮点不得小于5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50米,岩巷不271、得小于200米;(4) 正副巷同时掘进时,正巷爆破,副巷撤人,副巷爆破,正巷撤人。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横贯时,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必须撤人。10. 爆破后,发现瞎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将瞎炮雷管的两脚线末端扭结,并以明显标志保护。(2) 因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以重新连线爆破。(3) 在瞎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与其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4) 处理残炮时,在残炮眼中装一卷或半卷新引药,加封炮泥,水炮泥重放炮。(5) 严禁用镐、水洗等方法从炮眼中取出引药;严禁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格继续加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6) 处理瞎炮时必须详272、细检查爆落的煤、矸石未爆的雷管、炸药并收集保存。(7) 处理瞎炮时,严禁无关人员在该地工作。(8) 当班瞎炮未处理完毕,下班时必须交清下一班爆破员,并实行交接班签字。(9) 严格执行炮前炮后洒水防尘制度。11. 排除爆破线故障,可采用导通法不得采用短路法进行试验,特别是严禁在盲巷及瓦斯超限内采用短路法试验。12. 一个工作面只准配备一台发爆器,配备一名爆破员,一名爆破助手。(助手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一条爆破母线,严禁在同一工作面或同一条巷道前后及同一通风分区中多头作业。随意增加工作面扩大生产区域,安全监察部门追查有关责任。II.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我矿井下273、个采掘工作面和队组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1、 装药前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2、 放炮前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3、 放炮后检查瓦斯,瓦斯浓度和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定规定,方可进行作业。4、 “一炮三检”工作由放炮员实施,并做好“一炮三检”有关记录,当班不放炮也要记录。5、 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出现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加强通风,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进行作业。6、 对不执行“一炮三检”的,按一通三防考核细则进行处理。III. “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放炮引起的瓦斯、煤尘以及其他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定274、,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 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顶板和支架情况,在确定无空顶、漏顶,支架完好,放炮地点前后十米棚子连锁完好的情况下,撤出全部人员,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2、 瓦斯员在接到放炮命令牌以后,随即到放炮工作地点进行瓦斯检测,在确认瓦斯、煤尘不超限后,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3、 放炮后,放炮员将放炮牌还给瓦斯员,瓦斯员将放炮命令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将警戒牌还给放炮员,三牌各归原主。4、 上述制度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凡因执行不力而放生放炮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IV. 火工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1、炸275、药、雷管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保管,经常保持库内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严防超期失效,影响生产。2、炸药、雷管未使用之前不得将包装蜡纸(塑料袋)打开,以免受潮变质。4、炸药和雷管必须在不同的套间内储存和发放,执行先进先发、推陈储新、不编号不导通不发货的原则,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5、库房必须保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6、参观检查要出示相关证件。V. 爆炸物品使用清退制度1、爆炸物品在现场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2、现场使用时,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3、班(组)长、安全员要对当场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与放炮员276、认真填写“雷管、炸药领取、清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不得漏填,严禁相互代签字。4、爆破员下班时,要将当场剩余的炸药、雷管退回库房,严禁移交下班和私自存放。炸药、雷管不能由一个人同时携带。5、看库员对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清点,核对“雷管、炸药领取、清退及现场使用情况报表”,在确认无误后和爆破员互相履行退库签字手续。VI. 爆破器材管理检查制度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防止爆破器材的丢失、被盗及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科每星期对爆破器材的检查不能少于一次,并要填写检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2、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当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隐277、患整改通知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供应、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3、各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民爆专业会议,会议记录要齐全、完整,有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专题研究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4、安全指挥中心要不定期对井下使用爆破器材的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爆炸物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第四部分 防灭火管理I. 防灭火管理制度1. 本矿防灭火工作具体管理机构是通风科,防灭火管理工作由本矿通风员兼职管理。具体负责井上下灭火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和组织定期检查工作。2. 本矿防灭火工作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防灭火器278、材的配置,地面充灯房,主风机房、主绞车房、井下机电硐室和设备集中的区域,都要配置灭火器、铁锹、灭火砂、岩粉等灭火器械和灭火材料,井下各机电硐室、水泵房、绞车房、各运输系统的电器设备处必须按规定数量安设灭火器、沙箱、消防钎,井下设置消防器材库并按规定放置各种灭火器材。4. 预防矿井火灾措施:(1)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 井下严禁吸烟。(3)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 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5) 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可燃物,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对用过的废旧可燃279、物,不得乱放乱扔,放在桶内,及时派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严禁将剩余的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6) 井下机电硐室,要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7) 井下供电电缆必须使用不燃性电缆。(8) 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5. 矿井灭火措施:(1) 当矿井发生火灾时,要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执行。(2) 要迅速侦察火区,确定火源和火灾性质,规模,组织力量积极救人、灭火。(3) 矿内发生火灾时,要正确控制风流,以保证井下人员安全撤出,同时要防止瓦斯爆炸,防止火灾和烟气蔓延扩散。(4) 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如遇到火灾苗头即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扑灭火源。(5) 一般情280、况下,火灾期间不得任意停风或反风,以免破坏正常通风系统,扩大事故。(6) 进风巷附近,进风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和主要进风道发生火灾时,即可反风。(7) 在采掘工作面,通风平巷和运输平巷以及采区附近的硐室发生火灾,并没有瓦斯积聚时,可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使火灾气体直接从回风井排出。(8) 当火灾发生在回风风流地段,而且自然风流方向与通风机风流方向一致时,可以停风。(9) 在扑灭火灾时,如瓦斯浓度增高,有爆炸危险时,可向火区地点加大风量,冲淡瓦斯,但当瓦斯大量涌出,在供风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减弱或切断风流以防瓦斯爆炸。第五部分 防尘管理I.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 井下按规定要设洒水灭尘管路系统,主要281、运输巷,转载点及工作面在均设置有洒水管路,分设有阀门、喷头,采取综合防尘措施。2. 井下巷道每50米安装一个洒水阀门由维修队负责,每旬对所有巷道的浮煤、浮尘全面清扫一次,每月对井壁巷帮进行一次冲洗,每年进行一次刷白,做到梁、帮底板无浮煤。3. 工作面到装载点的巷道每班由生产队在上班后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浮煤并洒水灭尘。4. 井下主要运输巷道,使用50米洒水阀门进行洒水灭尘,每旬喷洒一次。5. 干燥巷道每天由当班生产队派人进行专门洒水。6. 转载点由岗位工负责,开溜开皮带时必须开喷雾,洒水后必须确保不会荡起煤尘。7. 工作面由采工负责,在每次放炮前后,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每次洒水不得少于5分钟,确282、保工作面空气清新且出煤不会荡起煤尘。8. 井下洒水降尘由当班跟班安全员、瓦斯员负责监督管理。9. 工作面放炮时,要坚持使用水炮泥,无水炮泥不准放炮。10. 离掘进工作面30-60米处,安设2-3道防尘水幕帘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安设3道防尘水幕帘,出煤时必须打开水幕进行灭尘,且要保证水量充足,效果好。11. 洒水灭尘管路系统的安设,维修等工作,由跟班电工负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洒水灭尘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II. 矿井防尘洒水管理制度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矿长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矿上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通风队内要有专门队伍。2、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283、确各生产单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3、矿井必须有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4、井下防尘管理(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铺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运输机装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5、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的防尘管路每隔100米(皮带运输巷50米),应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清洗巷道使用,严禁巷道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进、回风顺槽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保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各种装载喷雾,要设284、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须使用喷嘴型结构。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生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管理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净化水幕设两道,开口抬棚以里30米一道,距掘进工作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7、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运输大巷,每半年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半年冲洗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季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大巷,必须配备洒水,冲洗刷白巷道,运输皮带机头、煤仓、绕道等处,全部要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降尘。III. 粉尘检测与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285、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结合本矿生产的实际制定本措施:一、 粉尘检测1. 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2. 呼吸性粉尘:工作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点,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二、 粉尘危害1. 粉尘能286、使人体患尘肺病。2. 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并能引发爆炸事故。三、 综合防尘措施1. 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井下各作业点、转载点、装卸点都必须洒水降尘,没有防尘供水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不允许生产。2. 爆破作业,应实施湿式打眼,水炮泥封眼,严禁干打眼作业。3. 在开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煤层注水防尘。4. 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5. 对接角粉尘的作业人员要设个体防尘设置,如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佩带防尘头盔或防尘口罩等。6. 定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及时清除巷道内的积尘。四、 充灯工防酸措施1. 经常检查容器是否有破裂现象,在储藏、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防酸液飞溅伤人。2. 酸性溶液要287、用密闭的容器存放,避免与其直接接触。3. 坚持配戴防液体飞溅的手套、面具、眼镜。4. 加强对充灯室内通风,及时排出酸性烟雾。5. 认真检查矿灯电瓶的完好性,防止漏液造成人员伤害。6. 随时做好急救冲洗工作。五、 电焊工防弧光措施1. 焊接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护面具,防火手套。2. 尽量选择在空间比较大的地方进行作业,减少弧光强度。3. 多台焊接机进行工作时,最好背靠背进行工作,以免弧光交叉照射造成人体损伤。4. 焊接时一定要把衣服穿戴严密,以防飞溅的火花伤人。5. 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焊接场地。六、 锅炉工预防高温热辐射的防护措施1. 锅炉工进行上煤时,昼采用长柄工具进行作业,避免高温辐射损伤人体。288、2. 操作时要戴好防护眼镜,尽量减少红外线、紫外线辐射对眼睛损伤,佩戴好隔热面具,减少辐射线对面部皮肤损伤。3. 炉灰清理尽量避免灰尘对人体损害,必要时用水洒湿,避免产生蒸汽伤人。七、 其他职业危害防治1. 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控制作业场所噪音,不得超过85dB(A)。2. 对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3. 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作业环境的毒物浓度。4. 合理采掘,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5. 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监护,包括新工人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和以后的定期检查并建立档案。6. 对新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289、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标准第六部分 安全监控管理I. 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 地面瓦斯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 为确保矿井瓦斯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能够稳定、可靠、有效安全正常运行,必须加强管理,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第二道防线,起着安全保障的重大意义。因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 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信息,必须设定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在监测信息调度中心室,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3. 凡从事监测信息看管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经计算机安全监控操作培训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凡取得资格证件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保持该专业人员的稳定性。4. 凡从290、事监测信息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制轮流值班,岗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做好上下班交接制度。5. 凡从事安全监测网络信息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6. 安全监测管理和操作人员定期设定本矿监测密码,密码必须牢记和保密,定期更换密码。按照自设的密码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7. 瓦斯安全信息监测监控专用的计算机不得操作无关的任何程序,不得打字复印,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放录像等,一经发现,严重处罚。8. 调度中心必须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瓦斯等数据库信息,建立整理数据档案291、管理制度。9. 定期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实行系统升级。10. 调度中心必须配备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功击,确保系统正常传输运行。11.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按期高度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电缆及插座、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12. 值班人不得随意带入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更不准带入小孩,不准带入易燃爆和腐蚀性的物件,不得洒后上岗,不得在机房内抽烟,对设备等系统经常检查和清擦清扫,使设备内外清洁。13. 凡从事值班人员还必须熟练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拆除日期、报警断电及时填292、报记录。14. 对日常逐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对逐班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及电话做好记录。15. 凡属于监控系统关联的设备备品备件等必须按数登记台帐保管,不得丢失和转买。二、 井下分站、探头、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 井下所有采掘、煤巷、半岩巷和岩巷工作面都必须安装瓦斯自动监测监控报警断电装置,各采掘工作面在开工前安装到位,调试合格,运行正常,方可开工作业,否则不准作业。2. 矿井环境安全监测装置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主要安全仪器,不得随意损坏、移动或解脱停用,如需正常移动,必须由通风专业人员进行,需停止使用的监测装置都必须经矿或矿总工程师批准。3. 凡从事瓦斯等安全监测的井下人员,都必293、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4. 井下凡与矿井环境安装监测装置发生关联的电气设备和电缆,均由采掘跟班电工维护工负责,准备安装、维护和拆除。在安装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取得联系,现场派专人共同处理。5. 因故检修井下电气设备需停止瓦斯监测装置工作时,需事先通知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派人员到现场配合工作。6. 矿井采区巡回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各区域瓦斯安全监测装置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各面专职瓦检员每班至少对该区域的瓦斯安全监测装置运行情况不少于2次,检查过程中使用光干涉瓦斯鉴定器校对,瓦斯报警探头,误差值过大时可及时调校一致,同时将调校情况记入手册,下班后填报在安全监294、控设备调试,调校记录台帐上。一般调试和调校每天确定为一次,如果数值显示正常10天校正一次。瓦检员、巡回员在检查和调校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班中汇报通风部门仪器的调校运行情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7. 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探头由放炮员放炮前、后移动到安全适当的位置,防止放炮崩坏探头及电缆。维护工作由跟班瓦检员、巡回员具体负责,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并有余量。电缆悬挂严禁与动力电缆混为一体,必须分开挂,减少信号干绕,使传输信号准确。8. 各责任区域的瓦斯探头等设备必须认真爱护,不得随意损坏,严禁因故障或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随意解脱不用,否则按“三违”处罚。9. 各地点瓦斯探头必须按规程规定悬挂,悬挂时必须挂在顶板295、支护良好的地点周围无遮挡。三、 关于拆除或改变、检修与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时的管理制度:1. 在拆除和改变监控系统之前,必须由机电部门填写审批卡,报通风部门批准在经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报调度室安排方可执行。2. 拆除和改变监控系统时,由跟班瓦检员、巡回员必须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3. 监控系统的拆除和改变工作面必须由机电专职电工进行。确保监控设备及各部件完好齐全,无损无失。4. 在拆除监控系统的采掘工作面跟班瓦检员必须仔细检查工作面,回风流等各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如发现超限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5. 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必须由瓦检员加强“一296、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对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测,均不得超过规定,通过检查完全正确无误后,方可安排作业。6. 恢复监控系统后,瓦检员巡检员必须现场调试校对各仪器显示数值,传输信号一致准确。7. “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功能出现故障不该闭锁时已断电闭锁,在此种情况下,由瓦检员通知巡回员及电工及时配合处理,达到正常控制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追究责任。8. 在处理闭锁功能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通知调度室,原因及处理故障所占用的时间。9. 如果发生故障在检修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时,由跟班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并监督电工炮前人工执行断电制度,在工作面可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0297、.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如超过一个班次仍达不到正常运行的,可由通风机电部门联合填报暂停“瓦斯电”、“风电”闭锁卡报送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但必须制定通风瓦斯机电设备,电缆防爆性能的临时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贯彻执行。四、 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探头设置管理标准:1. 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应在工作面输送机尾,尾巷和工作面回风流中各设一台低浓度探头,距顶板20cm,距煤帮30cm的安全地点悬挂牢固。(1) T1瓦斯探头安设在回风风巷距工作面输送机尾10m以内,瓦斯报警浓度定设1%,断电浓度设定1.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 T2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298、作面回风出口10m到15m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 T3尾巷探头安设在栏以里10m到15m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2%,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风巷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4) 对于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采煤工作面,在进风巷中应安设风速探头,当风速低于计划风速20%时,可发出警报。2. 在单巷掘进煤、半岩煤、岩巷的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中都必须安设瓦斯报警探头,距顶板30cm,距煤帮20cm,距工作面小于5m范围内。(1) T1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作面5m内,T2瓦斯探头安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巷出口10-15m内,瓦斯报警299、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均为1.5%,断电范围该掘进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 双巷掘进瓦斯探头,安设除遵照单巷掘进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将瓦斯探头安设在并联局扇前3-5m和双巷掘进混合回风流中10-15m处,局扇前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两掘进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混合回风流中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均为1%,断电范围两个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 掘进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之间需采用串联通风时,在被串联局扇前3-5m和被串联的采煤工作面距进风入口处15m,安设瓦斯探头,报警与断电浓度均为断电范围,被串联工作面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300、(4) 凡被瓦斯监控达到规定浓度所切断电源的一切电气设备,都必须使瓦斯浓度小于断电值,稳定后方可人工复电工作,否则按“三违”处罚。五、 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维修制度:1. 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在维修时只准专职监控员组织维修,在维修时严禁损坏设备仪器,更不准丢失零部件。2. 维修前的准备工作。(1) 备齐仪器有关图纸资料等说明书。(2) 备齐各种工具和必需的仪表。(3) 备好调压器或仪器相符的电源及电缆。(4) 检修工作台要清洁、干净,不用的东西和工具等不能置于台上,严防电源短路,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维修的内容:外观检查(1) 清除外壳表面油垢及煤粉等附着物。(2) 查看外壳,接线腔,引入装置是否有变301、形,开张或损坏现象。(3) 检查开关或其它旋支部件是否完整灵活。(4) 给外壳涂敷与原外壳颜色相符的防锈漆。内部检查(1) 检查隔爆面的完好情况,其光洁度不低于0.5mm,无锈蚀,伤痕深度与宽度均不不超过0.5mm,投影长度不超过结合面长度的50%,有毛刺或不光滑的隔爆面要用油石细磨。(2) 清除内腔粉尘和杂物。(3)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气元件及连接线是否齐全无损,各连接点是否接触良好。(4) 测试绝缘电阻程度,即外壳与电源的电阻值,由于潮湿使绝缘电阻下降可进行晒烘干。(5) 通电检查,不要盲目乱调乱拆,集中替换电路板或部件,小故障要有耐心和细心,测量电路电位原理进行分析和判断。(6) 在拆卸302、和更换电路元件和探头原件时,必须停电后进行。3. 调试和校正必须按有关说明书和规定数值进行,通气校正误差不得超过精度允许值。4. 通风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后需通电运行10-15分钟后,方可连接闭锁功能,使闭锁控制功能通过反复试验不少于2次,确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5. 通风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标校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标校,一般每半年一次,时间确定为四、九月份进行。6. 仪器标校时,必须使用标准专用气样,不得采用其它气样代替。7. 仪器标校后必须由标校单位和标校负责人填写标校记录台帐,逐台登记所维修的部件、故障、标校值、误差值、时间及人员并签字备档保存。8.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程相303、抵触时,按有关规程执行。II.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通风工作,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通风安全装备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 首先对各类仪器仪表的名称、型号、出厂时间、编号、厂家登记造册,由通风科统一管理。2. 本矿使用仪器、仪表人员,要对仪器、仪表善加爱护,不得损坏,更不能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佩带仪器资格。3. 使用者对仪器、仪表要经常检查,出现不灵敏可靠或者模糊不清,有异样现象,要同通风科取得联系,及时更换。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对各种仪器、仪表按期进行检定、核验,并做好检定记录及证明。304、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依法治企,从严治业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令行禁止,杜绝“三违”,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及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奖惩原则第一节 奖励原则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奖励重点的生产队、组中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员工和直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2、安全创出了好水平,其他干部和员工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酌情奖励。3、在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较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人305、员。4、对维护国家财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关键时刻敢于揭发,并出面作证者。5、对安全工作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行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6、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思想树的牢,安全工作抓的好,能积极按时整改各种隐患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7、积极按时参加安全检查,安全例会或其他安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8、坚持文明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适当给予奖励。第二节 处罚原则1、年度内发生违反劳动纪律者,违章作业者,违章指挥者。2、年度因“三违”造成一次重大未遂事故或造成1-2人轻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3、年度内发生一人轻伤的队、组。4、年度内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经济损失5000至10000306、元的事故单位及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连挂包队主任和队长。5、年度内干部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自己负责。第三章 一般规定1、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违者罚款50元。2、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水鞋,严禁穿化纤衣服,违者罚款50元。3、井上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机房工作人员必须带工作帽,违者罚款50元。4、井口检身工必须严格执行检身制度,违者罚款50元。5、凡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违者罚款100元,且不准入井。6、入井人员违反等候制度和考勤制度罚款50元。7、入井人员不听把钩工统一指挥罚款100元。8、人车停稳后乘车人方可打开护链,违者罚款100元9、入井人307、员抢坐、拥挤乘人车罚款100元。10、超员乘车或不挂防护链罚把钩50元。11、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吸烟,违者开除矿籍,并处罚款500元。12、严禁酒后入井和上岗,违者罚本人200元、值班队干100元、井口把钩100元、当班班长100元。13、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操作,违者罚款200元,如因此而造成设备损坏及事故时,根据经济损失罚款。14、矿灯、自救器佩带不规范罚款50元,在井下随意打开,罚款200元。无故损坏矿灯和自救器,每个罚款100元。15、在井下随意摘掉安全帽罚款100元。16、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罚款50元。17、地面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18、各308、有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罚款100元:不参加安全例会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100元。19、无作业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开工的施工单位,禁止作业,违者罚责任者200元。有规程不贯彻,一经查出,罚施工单位队长和技术人员各100元。20、工作中无理取闹,井下打架斗殴双方各罚款200元并送交保卫科处理。21、工作岗位上躺卧罚款100元,睡觉罚款200元,打连班罚款100元,脱岗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给予行政处分。22、工作时间干私活、看书,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23、私自带熟人、亲属下井罚责任者2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24、损坏井下安全设施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25、严禁乘坐皮带、煤溜,违者罚款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26、偷盗井上、井下机械、电器设备配件、偷割皮带、风筒电缆等罚款1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27、破坏井上、井下消防设施罚款5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28、无入坑证将电器设备带入井下,罚责任人100元。29、进入机房峒室等要害部门及火药库必须进行登记,违者罚款100元,与当班工作人员并罚。30、除例行检查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