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特种设备剧毒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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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156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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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特种设备、剧毒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2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3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5承包商管理制度26供应商管理制度2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30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2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33禁烟、禁火管理制度3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7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38领导干部带班2、制度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强对厂区内各种危险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危险作业对正常生产不构成威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3. 职责3.1 公司总经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做到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相应票证台帐,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把关,并3、进行安全检查。4 控制程序4.1 作业管理4.1.1 正常生产操作外,凡在生产区域作业都应严格执行相关作业许可证规定。4.1.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车辆及相关作业状况实行有效监督,对其人员的行为和设施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要求。4.1.3 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工作。4.1.4 进入生产区域人员作业前应清楚各种标识所表示的含义,作业完成后,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现场处于安全状态。4.1.5 安全环保部应对进入生产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作业。4.2 人员管理4.2.1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负全面管理责任,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4.2.2 实施人独立承担作业必须持有作业证,并在相关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实施人接到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生产科报告。实施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作业前,实施人应主动向作业点所在部门当班领导交验安全作业许可证,经其签字验证后方可进行作业。4.25、.3 监护人监护人由作业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项目施工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整个作业现场,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实施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4.2.4 安全员执行作业的部门和作业点所在的安全员应负责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安排人员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负责办理公司内相关作业证,并检查相关作业规定的执行和6、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种作业时,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4.2.5 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各类作业的各级作业审查批准人审批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分析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和正确。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5. 各类危险作业的工作程序5.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1.1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5.1.2 动火作业分类及安全要求5.1.2.1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本公7、司属一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5.1.2.2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5.1.2.3公司的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1.2.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1.2.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2.6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5.1.2.7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8、火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3.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5.1.3.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5.1.3.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5.1.3.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5.1.3.5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9、,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1.3.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2)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4.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5.1.4.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部门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10、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6.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2)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实施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实施人。(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实施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实施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生产科存查。5.1.4.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1) 一级动火作业和特殊危险11、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不得高于24小时。(2)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5.1.4.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点所在车间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2.1 定义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5.2.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5.2.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5.2.3 进12、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5.2.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5.2.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5.2.3.3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5.2.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5.2.4 作业安全措施5.2.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13、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5.2.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5.2.4.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5.2.4.4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5.2.14、4.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发生器、气柜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5.2.4.6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内温度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工作。5.2.4.7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5.2.4.8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5.2.5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5.2.5.1作业监护人应熟知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15、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5.2.5.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5.2.5.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2.5.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5.2.5.5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5.2.6 作业人员职责5.2.6.1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5.2.616、.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的安全措施。5.2.6.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5.2.6.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5.2.6.5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5.2.6.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5.2.7 许可证管理17、5.2.7.1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5.2.7.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的相符。5.2.7.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5.3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3.1 临时用电作业危险识别.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18、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5.3.2 临时用电作业规定5.3.2.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3.2.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适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5.3.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5.3.3.1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3.3.2 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3.3.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19、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5.3.3.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5.3.4 作业安全措施5.3.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5.3.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5.3.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5.3.4.4安全环保部应每天两次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环保部有权紧急20、停电处理。5.3.4.5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3.5 许可证管理5.3.5.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5.3.5.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5.3.5.3 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5.3.5.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三年。5.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4.1 定义.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 坠落高度基准面21、: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1 高处作业的分级(1)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4.2.2 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1) 特殊高处作业 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22、的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升降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塔、炉、罐等受限空间进行的高处作业。(3)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 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2)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23、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5)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24、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6)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25、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4.4.1 高处作业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5.4.4.2 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5.4.4.3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5.5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5.1 定义起重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5.5.2 分级起重作业按吊重物的质量分为四级:(1) 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起重作业;26、(2) 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起重作业;(3) 起重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5t至小于40t时,为三级起重作业;(4) 起重重物的质量小于5t时为四级起重作业。5.5.3 许可证管理5.5.3.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5.5.3.2 起重质量大于5t的起重作业应对外承包,承包单位应办理起重安全作业证, 此证一式三份,生产制造部留底一份,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各一份。5.5.3.3起重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起重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起重施工方案。起重施工方27、案经综合管理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5.5.3.4 必须按起重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起重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5.3.5 对起重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5.4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5.5.4.1 各种起重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5.5.4.2 起重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4.3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要求。5.5.4.428、 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5.4.5 起重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5.5.4.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起重锚点。5.5.4.7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起重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5.5.4.8 任何人不得随同起重重物或起重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5.5.4.9 起重作业时,必须按规定29、负荷进行起重,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5.4.10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5.4.11 在起重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重:(1) 指挥信号不明;(2)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3) 斜拉重物;(4)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5) 重物下站人;(6) 重物埋地下;(7)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8)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9) 重物越人头;(10) 安全装置失灵。5.5.4.12 起重作业结束后,所使用的行车、起重葫芦等起重工具必须拉闸断电,并上锁。5.6 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定30、义(1)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的作业;(2)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的作业;(3)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破土作业安全要求5.6.2.1 破土作业必须进行破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证,没有破土安全作业证不准破土作业。5.6.2.2破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5.6.2.3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6.2.4 严禁涂改、转借破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破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31、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6.2.5破土作业必须按破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6.2.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2) 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4) 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32、。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6)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7)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破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破土安全作业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2 破土申请单位在综合管理部领取破土安全作业证。参与破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3 施工单位接到破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破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破土安全作业证交破土申请单位。.4 破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破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批。.5 破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破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综合管理部、施工单位各一份。5.7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3、5.7.1 定义断路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及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5.7.2 管理要求5.7.2.1 作业组织5.7.2.1 凡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办理好断路安全作业证。5.7.2.2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作业单位应在断路路口设立相应的标志和设施,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5.7.2.3 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断路作业。5.7.2.4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5.7.3 作业交通警示5.7.334、.1 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5.7.3.2 作业单位应负责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5.7.3.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5.7.3.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红色防爆灯35、。5.7.3.5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米,不低于1米。5.7.3.6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米外清晰可见的连续、旋转或闪烁的红光。5.7.4应急救援5.7.4.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相应器材。5.7.4.2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5.7.5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5.7.6 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7.6.1 断路申请单位办理好断路安全作业证,交作业单位执行。5.7.6.236、 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第一联交设备动力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交作业单位现场携带备查。动土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期一年。5.8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定义检维修是指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大、中修与抢险作业。设备设施包括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检维修前的准备.1设备检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检维修作业许可证。.2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落实检维修人员、检维修组织、安全措施。.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37、施。.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维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5设备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5.8.3.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8.3.2安全教育内容(1) 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38、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3) 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5.8.4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5.8.4.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5.8.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5.8.4.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5.839、.4.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5.8.4.5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5.8.4.6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5.8.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5.8.4.8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5.8.4.9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维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5.8.4.10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5.8.4.11需夜40、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8.5.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5.8.5.2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5.8.5.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5.8.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5.8.5.5严禁涂改、转借检维修作业许可证,41、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5.8.5.6对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5.8.6.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5.8.6.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5.8.6.3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 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5.8.6.4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5.8.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42、清理干净。5.8.6.6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5.8.6.7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维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5.8.7.1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由设备科负责管理。5.8.7.2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5.8.7.3检维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栏目。5.8.7.4设备所在单位,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对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5.8.7.5设备科应对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终审审43、批。5.8.7.6检维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设备科、 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5.9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9.1定义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5.9.2 技术措施5.9.2.1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5.9.2.2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5.9.2.3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44、,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5.9.2.4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5.9.2.5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作业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5.9.2.6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5.9.3 保健措施5.9.3.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45、高温作业。5.9.3.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5.9.3.3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5.9.3.4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睛、隔热服装、面罩等。5.9.4 组织措施 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 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46、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5.10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10.1 定义抽堵盲板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5.10.2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5.10.2.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5.10.2.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5.10.2.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5.10.2.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47、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10.3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要求5.10.3.1抽堵盲板作业必需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没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格式见附录。5.10.3.2严禁涂改、转借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5.10.3.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10.3.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5.10.3.5 生产单位48、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5.10.3.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5.10.3.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5.10.3.8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5.10.3.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10.3.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HG 23014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5.10.3.1149、施工单位要按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5.10.3.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5.10.3.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5.10.3.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管理5.10.4.1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5.10.4.2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由生产单位办理。5.10.4.3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5.10.4.4 审批好的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交施工单位、50、生产单位、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分别存档待查。5.10.4.5 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单位、消防管理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单位。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职工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采购和废弃处置等环节。3.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规定的:(1) 爆炸品、(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 易燃液体、(4) 51、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 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6) 毒害品、(7) 放射性物品、(8) 腐蚀品等八大类化学品。本公司主要有第(2)(3)、(4)、(5)、(6)、(8)类危险化学品。4. 职责4.1各车间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知,对使用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4.2 综合管理部负责开展公司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编制汇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4.3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52、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4.4 综合管理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5.1 危险化学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采购员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5.2 申请采购的危险品须经质检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仓。5.3 如属首次使用公司未使用过的危险化学品,申请使用部门须提交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性能的理化参数,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后给予采购。6. 危险化学品使用6.1 一般规定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53、窜入。6.1.2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有机热载体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保温隔绝措施。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6.1.5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6.1.6 输送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54、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6.1.8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6.1.9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6.2 安全措施 技术措施6.2.1.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6.2.1.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6.2.1.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个人防护措施6.2.2.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55、检修,保持完好。6.2.2.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6.2.2.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6.2.2.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6.3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6.4 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7.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7.1 托运危险化学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56、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化学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7.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运输危险化学品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撞击、拖拉、倾倒、磨擦和滚动,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识,堆放稳妥。7.3 危险化学品装卸后,应对车辆、搬运工具等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7.4 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7.4.1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5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强氧化剂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7.4.2 禁止用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7.5 运送剧毒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7.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7.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58、。7.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7.9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化学性质互为禁忌的物料。8.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8.1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其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8.2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8.3 受阳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8.4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人口密集或环境敏感区,还应与周围建筑59、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8.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二氧化碳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必须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禁止超装。8.6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8.7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近酸类物质。8.8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禁止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同共存。9.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9.1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60、管理制度。9.2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检查内容有:品名、数量、包装、安全标签等。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9.3 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9.4换装、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易产生火花的铝制、铜合金制、木制工具。9.5 装卸对人体有毒害、易腐蚀性物品时,应针对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10. 报废处理10.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10.1.1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61、不得改作它用;10.1.2 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10.2 化学危险物品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10.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0.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3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62、分工3.1 综合管理部制定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各车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检修前准备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63、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4.2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64、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2.9 在生产危65、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4.3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沈阳某化工有限公66、司xx-20xx-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 目的严格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程序,降低拆除、报废风险,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设施及辅助生产设备的拆除和报废管理。3. 职责3.1 各车间(部门)负责填写设备拆除报废申请及已批准报废设备的可利用零部件的回收利用。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视、计量、检测设备的拆除和报废。3.3 公司总经理负责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审批。4. 工作程序及要求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可申请拆除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效率低、无修理价值的。 由于建筑物有改造或工艺布置的改变,不能迁移,必须拆除的设67、备。 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发生危险的设备。 绝缘老化、线路失效、性能低劣而无修复价值的 因事故或其它原因,使设备遭受严重破坏损失,无修复价值的。4.2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报综合管理部。4.3 综合管理部接到使用部门报废申请后,组织生产、技术、计量、安全、财务等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4.4 鉴定同意报废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报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4.5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综合管理部安排使用单位将可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废料处理。4.6 报废设备办完手续后,实施报废,各部门在台帐上销帐。4.7 在拆除和报废前,应对拆除和报废作业进行68、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4.8 凡是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报废。4.9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5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安全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3.2 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协作。4. 资格预审4.1 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69、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 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 综合管理部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 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4.5 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5. 作业监督5.1 综合管理部70、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 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 综合管理部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现场安全检查记录。6.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6.1 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6.2 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71、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6.3 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6.4 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6.5 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6.5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7. 表现评价和续用7.1 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72、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7.2 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7.3 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优先考虑。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6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对供应商的开发、评鉴、管理,提高采购透明度,保证采购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供应商、拟开发的供应商、复评的供应商。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开发综合管理部进行市场信息搜集、分析、整理,不断开发优质价廉的新品种和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建立供应商信息平台。3.2 供应商开发程序 搜集拟选的供应商基73、本资料,进行资质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3.2.2 对拟选的供应商资料进行辩别、选取,与供应商洽谈(电话、电传、面谈等形式)并签订协议,要求其保证供货质量。3.2.3 必要时提供样品鉴定或试用。3.2.4 对初选符合基本条件的供应商由物资管理部提出评鉴申请,请相关部门进行评鉴,得出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3.2.5 评鉴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3.3 供应商均应提供其相应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所提供原料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规定及使用部门的要求。(1) 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2) 具备提供合格商品的能力74、证明;(3) 具备良好的供应物资业绩证明;(4) 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3.4 供应商的评鉴: 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鉴小组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评鉴的项目(1) 产品品质:质量是否稳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共同遵守的、约定的惯例;(2) 产品价格:是否公平、合理;(3) 交货时间:是否及时按期交货;(4) 服务、管理水平:售后服务态度、能力等方面是否满足要求;(5) 其它:其他对供应商的合理要求是否能达到公司标准。3.5 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合格供应商的后期评鉴日常评鉴综合管理部对供应商的每次供货,按产品价格、品质、交货时间、服务和管理、其75、它等方面进行评鉴,对出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处理,并做记录和汇总。3.5.1.2 定期评鉴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一年评鉴一次,按供应商不合格处置方法进行处置。不合格的分类一般不合格:以次充好或外观、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但能满足一般使用要求。3.5.2.2 严重不合格:无法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 对于供应商不合格的处置3.5.3.1 一般不合格:经处理后达到使用要求的,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直接退货。对供应商进行警告处理;连续出现两次一般不合格,进行严重警告,取消其供应资格六个月;出现三次一般不合格,取消其供应资格,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去除。3.5.3.2 严重不合格:库房拒绝办理入76、库,直接进行退货,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取消其供应资格六个月;连续出现两次严重不合格,取消其供应商资格,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去除。4. 供应商档案管理4.1 综合管理部对各类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整理、评鉴一次。4.2 对各合格供应商应建立基本资料、信息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档案信息内容应包括:(1) 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2) 执行的产品标准GB或企业标准QB;(3) 出厂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4) 其它等相关资料(如质量认证、供应能力、人员、管理等方面资料)。5 供应商奖惩 5.1 奖励:对于长期供货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5.2 77、惩罚: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从货款中扣除。对服务态度较差或信誉不佳的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 目的为适应防尘、防毒、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和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本着以防为主,全面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制定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各车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防护与治理 各生产区域应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应采78、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对散发的有害物质,应加强排风,对粉尘和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生产、使用、贮存腐蚀品和有毒品的岗位,除配备足量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冲洗设施。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的作业人员,可实行轮换,对患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各生产单位必须加强针对防毒、防尘设备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4.2 组织与抢救 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组长,厂长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车间、部门领导为成员。 综合管理部成立救护站,并配备79、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白天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发放。3. 职责与分工3.1 综合管理部制定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各车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80、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经综合管理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81、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82、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4.4 保健品发放 保健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4.4.2 保健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品。 保健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批发放。 保健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8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生产环境中有害气体、噪声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价。3. 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生产环境中有害气体、噪声的定点和定期检测。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 定义4.1 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4.2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5. 内容与要求5.1 公司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84、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5.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5.2.1 在车间、仓厍按装有害气体报警器,指定专人监管。5.2.2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5.2.3 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5.3 职业危害因素评价5.3.1 综合管理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5.3.2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5.3.3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85、者公布。5.4 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0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3. 职责3.1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厂长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车间、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领导工作。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度起草、86、落实及日常管理职责。 4. 应急管理原则 4.1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预警和响应的指挥作用。4.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4.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居安思危,强化一线人员的紧87、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4.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4.5 分级响应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5. 运行机制5.1 预警5.1.1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5.1.2 预警级别和发布5.1.2.1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88、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事故进行预警。5.1.2.2 预警级别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1) 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2) 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3) 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5.1.3 预警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5.1.4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等进行发布;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5.2 应急处置5.2.1 信息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最迟不得超过89、5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及时续报有关情况。5.2.2 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救援人员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5.2.3 应急响应5.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5.2.4 应急结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工作结束信息。 6.3 恢复与重90、建6.3.1 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6.3.2 调查与评估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6.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6.4.1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6.4.2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91、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7. 应急保障7.1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7.2 人力保障公司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是应急救援的专职队伍和骨干力量。安全生产部负责日常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加气站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地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7.3 通讯保障 设固定报警电话,公布应急救援人员手机号码,24小时随时开机。7.4 财力保障财务部负责保证所需资金。7.5 物资保障安全生产部负92、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财务部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7.6 医疗卫生保障办公室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7.7 交通运输保障办公室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7.8 人员防护7.8.1 各加气站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7.8.2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93、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8. 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记录。8.2 培训教育由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部负责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8.3 责任与奖惩8.3.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8.3.2 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8.3.3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94、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 目的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3. 职责要求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4. 工作程序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主要内容(1) 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95、情况;(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3) 运行控制情况;(4) 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 工艺设施的安全性;(6) 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7) 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环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8) 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9)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96、理情况的监督;(10) 作业环境的监测;(11) 有关职业病防治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12) 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13)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14) 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15) 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安全检查类型(1) 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2) 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综合检查; 季节性检查; 日常检查; 专业检查; 节假日检查;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不定期随机检查;安全标准化自评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安环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日常的例行97、安全检查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综合检查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综合管理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进行,检查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专业检查公司安全员组织人员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叉车、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部门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98、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4.2.7节假日检查节假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一年一次。4.3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99、,安环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若整改不到位,则按岗位责任制进行相关处罚。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2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自评。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年度内部安标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总经理汇报。3.2 自评小组负责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的实施;3.3 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3.4 承担具体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工作的自评员,对被100、审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3.5 自评小组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4. 自评依据4.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4.2 沈阳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沈安监发(20xx)46号5. 工作程序5.1 成立自评小组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厂长和安全员任副组长,各车间、部门领导为成员。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其承担的自评工作应与平时担任工作无直接关系。5.2 自评计划 每年初自评小组编制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每年的内部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全标准化工作所有部门。101、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5.3 自评准备5.3.1自评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制定自评实施计划。5.3.2自评员在自评开始前编写好“自评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1) 自评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分解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是否符合安标的要求;(2) 依据安标,自评本公司内安全管理计划的落实,自评本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是否适宜、有效;(3) 针对自评内容从受自评区域中选取样本,以进一步提出与自评内容有关的问题,通过自评查证得出结论。5.4自评实施5.4.1准备会议(1) 由自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自评组全体成员,受评部门负责人。(2) 自评组长,说明自评目的、102、范围、方法及日程安排,澄清自评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征求受评部门对自评工作的意见。5.4.2现场自评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现场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观察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5.4.3总结会议(1) 由自评组长主持,自评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2) 对前一段时103、间安标工作运转作出总结,对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议。5.4.4自评报告由自评员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自评小组组长审核。5.4.5纠正措施(1) 自评组对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写“不符合项报告”;(2) 相关部门在收到不符合项报告后,在限制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实施;(3) 自评组负责对纠正措施进行确认,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4.6跟踪验证(1) 跟踪自评活动由原自评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2) 承担跟踪自评的自评员应检查受评部门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检查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然后填写“不符合项报告”的“验证”一栏;(3) 对报告中不合格,被审部门104、要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限期进行整改。5.4.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归档。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3禁烟、禁火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结合防火、防爆管理制度(xx- 20xx-33),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的禁火、禁烟管理。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各车间(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禁火管理 对公司内区域进行划分,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证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负责办理。施工105、单位到车间动火,要通知设备所属单位,否则,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设备所属单位亦负有一定责任。 在可燃、有毒等介质的设备内动火时,进入前必须进行试火。 各级动火项目,必须确定动火安全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的安全员或单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熟悉动火部位的员工。 施工单位在其非辖区内动火时,必须与设备所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加强联系,弄清动火场所、设备的介质(材质)是否可燃、可爆、有毒,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动火现场如遇紧急放空,可燃介质的设备、管道破裂等情况, 必须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电焊工未接到公司或车间安全员签发的动火证时,严禁动火;任何人(包括各级领导106、)不得在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情况下,强令电焊工动火;电焊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的动火。4.2 禁烟管理 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本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与制止。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运行及维护保养的管理。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综合管理。3.2 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4. 定义安全设107、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5. 安全设施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5.1 预防事故设施5.1.1 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5.1.3 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108、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5.1.4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5.2 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5.2.2 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5.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109、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5.3.2 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5.3.3 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5.3.4 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5.3.5 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5.3.6 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110、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6. 内容6.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6.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6.1.2 公司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6.1.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向具有相应管理职责的安监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3)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4)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111、;(5)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6)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6.1.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相应管理职责的安监部门备案 ,并提交下列材料:(1)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2)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3)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6.1.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6.1.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6.1.7 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112、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6.1.8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施工质量负责。6.1.9 在施工中,如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有错漏时,应及时向公司项目负责人提出,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6.1.10 公司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设施的施工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6.1.1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投入试生产和使用后,应及时按要求向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安监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材料:(1)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2)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113、件(复印件);(4)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6)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资格情况;(7)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8) 安全设施自查报告。6.1.1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应及时按要求向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安监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 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2) 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5)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114、;(6) 安全设施试运行自查报告。6.1.1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6.1.14 按照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6.2 安全设施日常管理6.2.1 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账、档案。6.2.2 各种安全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6.2.3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6.2.4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临时拆除的,检维修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安全设施的校验铅封应保持完好。6.2.5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程,组织对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115、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叉车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管理。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职责3.1.1 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规程、规定及文件。3.1.2 协调各单位特种设备的检验及修理工作。3.1.3 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执行情况。3.1.4 组织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3.1.5 负责申请办理新用特种设备使用证工作。3.2 相关车间(部门)116、职责3.2.1 负责本车间(部门)单位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3.2.2 负责填写特种设备变更、维修、检验记录。3.2.3 负责所辖区域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4. 特种设备的使用及检验4.1 特种设备使用4.1.1 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4.1.2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4.1.3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4.1.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1.5 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延检手续者,使用登记117、证自行作废。4.1.6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公司制定适应生产要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7 使用中的特种设备应满足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4.1.8 应加有机热载体油炉、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4.1.9 特种设备的检验计划应随同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4.2 特种设备检验4.2.1 车间每年12月中旬将下年度特种设备年检验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其统一协调外检事宜。4.2.2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制定出安全措施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上报有关部门缓检118、或免检。4.2.3 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鉴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4.2.4 中低压管道要根据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10年。4.2.5 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到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请公司批准和备案。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使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2. 范围119、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 职责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完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3.2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3.3 仓储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验收、储存;3.4 生产车间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管理。4. 内容及要求4.1 剧毒化学品的购买 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应向公安部门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不得购买许可范围以外的剧毒品。 应向有资质的生产商或经营商购买剧毒品,委托有资质的运输方进行运输。 应向出售方索要剧毒品的安全技术文件。4.2 120、剧毒品入库验收 入库剧毒品货物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剧毒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质量鉴定书。 应对货物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进行感官检验。 对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商品除外),发现问题扩大比例,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验收在库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验收项目4.2.6.1 包装(1) 内外包装应有如下标志:品名、规格、等级、数(重)量、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厂名、储运图示、毒性标志。(2) 包装完整无损,无水湿、污染,包装材料、容器衬垫等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4.2.6.2 质量(1) 商品性状、颜色等应符合产品标准。(2) 121、液体商品颜色无变化,无沉淀,无杂质。(3) 固体商品无变色,无结块,无潮解,无溶化现象。4.2.6.3 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入库,暂存观察室,通知存货方,另行处理。(2) 验收完毕,合格的签收入库,填写验收记录,转存货方。(3) 包装破漏时,必须更换包装方可入库,整修包装需在专门场所进行。撒在地上的毒品要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4.3 剧毒化学品储存 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保持在适宜范围之内。 剧毒品仓库要保持通风状况良好。 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安全有效。 定期检查商品包装、封口、衬垫有无破损,商品外观和质量有无变化。 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122、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用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3年。4.4 安全操作 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装卸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天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123、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4.4.4 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和过期失效的剧毒化学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应将数量和重量上报备案的公安部门,按规定处理。4.4.5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7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3.1 综合管理部制定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各车间(部门) 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124、理。4. 内容与要求4.1 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4.2 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4.3 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3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发生事故。4.4 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5分钟后进行。4.5 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4.6 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3米以上。4.7 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125、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4.8 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4.9 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4.10 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沈阳某化工有限公司xx-20xx-38领导干部带班制度1. 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厂所属各部门。3. 职责3.112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 内容与要求4.1带班安排领导按总经理、厂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并报备案。4.2 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127、规定处理; 4.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3 带班要求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奖励和处罚5.1 奖励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5.2 处罚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 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