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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用类安全生产及文件档案挂牌作业管理制度227页
企业通用类安全生产及文件档案挂牌作业管理制度22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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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091909 2024-09-07 222页 282.09KB
1、企业通用类安全生产及文件档案、挂牌作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通用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份 通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设备设施、保养和检查、维修制度(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十)组织机构和及岗位职责(十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三)化学危险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2、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六)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十七)安全、健康奖惩制度第二部份 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十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制度(二十)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二十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二十二)挂牌作业管理制度(二十三)回转窑专项检查管理制度(二十四)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五)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六)收尘设备管理维护管理制度(二十七)手动工具管理制度(二十八)电焊机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九)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原则(三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三十一)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三十二)新增设备设施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3、三十三)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一部份 通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确保本项目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4.职责4.1总经理负责组织审议、签发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2安全总监负责牵头组织技术4、安全部和行政后勤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估及考核。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间(室)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5.管理要求5.1制定要求5.1.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因此,必须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室)、班组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分厂、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审核。5.1.2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和各基层车间(室)、班组的责5、任制。5.1.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覆盖到公司所有的部门、所有的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内容应详细明确、具体、可操作,避免责任缺失。在制定具体的纵、横向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责任制内容要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符全同,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不能笼统规定。5.2制定、沟通公司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安全责任制,指导、审核各部门编制情况,技术安全部负责处理编制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6、与评估。5.2.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之前,技术安全部应与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充分的调查、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5.2.4技术安全部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完毕后,要及时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或建议。5.2.5技术安全部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征求意见进行书面汇总、整理,提交安全总监5.2.6安全总监提出修订意见,技术安全部组织修订,再次报安全总监审核,安全总监审核完毕,报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5.2.7安全总监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根据会议修订精神,修订定稿,提交总经理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5.2.8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人7、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度1次)。5.3培训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的组织工作,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各级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应及时让下属人员了解、掌握。机构或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5.4评审副总经理每年应至少一次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工作。当法规标准发生较大变更或管理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责任制进行评审、修订。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8、况。评审应形成报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5.5修订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5.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当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目标、指标未完成时;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5.5.3各部门及时修订评审出的不适宜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5.5.4修订应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9、定执行,技术安全部保留相关材料备查5.6考核公司应落实责任制的配套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明确奖惩办法。安委会不定期检查、了解各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掌握、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5.6.3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的方式,分“四级”考核机制,具体为: 5.6.2.1安全总监对公司各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5.6.2.2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5.6.2.3各部门负责对其所属车间(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6.2.10、4各运行班组负责对其班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6.4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依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各部门(分厂)对班组岗位、人员依照分解的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各部门(分厂)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6.记录6.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6.2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发放记录6.3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6.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6.5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岗位责任制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11、实际情况,特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 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6、在党政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12、行情况。 8、定期召开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项目和个人。10、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参与处理工伤鉴定。11、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12、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14、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15、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13、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16、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1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1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18条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确14、保生产经营现场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生产条件。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6、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作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用;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15、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负责特殊作业的最高级别的审批。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10、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1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副职和所辖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并考核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12、安全工作与资金挂钩,设立安全奖励专项,严16、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决定安全工作的奖惩。13、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三)分管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化政策、法规,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授权的责任制,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制度的有效性实施负责。2、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体系运转、保持和改进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体系运行和责任制的检查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制订,组织安全标准化目标分解,组织安全标准化的策划、教育、培训和改进工作。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17、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4、向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反映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资源的适应情况、需求和建议,协助公司负责人完善或改进资源的配备。5、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适应内外部环境有关要求、事宜或问题的联系、协调和处置工作。6、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7、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审,续用选用、表现评价等工作;8、协助公司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如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等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18、突发事件)履行应急预案赋予的责任制,积极领导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9、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季度检查和各项检查。10、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不在时,代替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11、组织并主持安全特殊作业的最高级别的审查,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措施落实、应急措施的审查。12、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四)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制度,推动公司、项19、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4、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安全考核情况等。5、参与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6、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7、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20、安全生产整改措施。8、检查各项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的落实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9、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令其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作业场所的安全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负责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和宣传工作。11、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环境、劳动条件、职业防护和消防用品用具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督促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并教育员工按规定佩带21、使用。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台账,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反馈事故隐患整改情况。13、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故及时、真实地统计上报。五)安全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工作。3、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5、负责对工业动火、有毒有害作业、缺氧环境作业等重大特殊作业项目作业方案和有关作业报告(票)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6、组织或督促22、对项目生产设施、装置、装备的安全评价,参加项目有关安全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合同条款,并监督落实情况。7、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8、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督察事故隐患整改。9、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负责安全管理报表的上报和事故的统计、上报、批复、结案工作,负责认定工伤事故的管理工作。10、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11、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特种23、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六)生安办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生产系统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其它工作任务,使生产系统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对总经理负全责。 2、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及市场销售情况,制定各时期的生产计划,进行合理的生产排程,组织、实施、分解、落实到所属各部门,并监督考核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调节生产计划、密切营销部门,确保产品合同的履行。 3、配合组织审定技术管理标准,编制生产工艺流程,审核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试生产,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组织进行生产过程中各参数的统计及生产跟踪,有关生24、产的各项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为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5、进行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理及品质改善,组织分析解决工艺问题。 6、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及保养的管理,合理设计设备负荷,合理调配生产,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协助人事部门进行员工的岗前教育及技术培训工作。 8、积极配合品管、物控等部门的工作、及各车间的协调。 9、全面推行生产现场及所辖工作地的“5S”管理。 10、定期组织生产系统的各类会议(生产调度会、班前会、班后会、分析会、落实会、表彰会)。全面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监督各部门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拿出25、处理结果(或建议)。 11、及进参加每周组织召开的生产例会及各类相关会议,全面落实会议精神,总结好的经验,吸取教训,杜绝问题的重复发生。 12、全面制定和落实生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考核机制,使生产系统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七)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2、识别本班组人员和安全因素,确定岗位人员数量、能力和意识要求,提出培训需求,对新进公司职工、换岗职工、复工职工等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合格上岗。3、教育和督促本班职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认真开展设备点检,正确使用和26、爱护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现场文明生产,对违章作业行为坚决制止并上报上级和有关部门。4、有效开展事故预知、预警、预防活动,坚持班前班后会、操作牌、交接班、周安全日活动制度,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讲具体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并检查执行情况。5、正确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排岗位人员,注意劳逸结合,保护女工。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到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停产和指挥职工撤离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积极抢救伤员,立即上报,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6、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不合格情况及时汇报,督促其整改,对未及时彻底整改的安全27、设备、操作隐患按规定进行现场监控。7、经常教育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厂规厂纪。8、负责对新工人及变岗人员继续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师徒关系,并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具体指导和考核,培训教育率100%。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好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原则。10、组织好班组的岗位练兵和安全操作技能训练,抓好安全竞赛活动,争创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11、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日检查制和班组的安全活动,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28、的“三违”现象,督促所属职工做好对机电设备、起重设备的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2、教育本班组职工懂得消防知识,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13、参加本班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14、重视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工作,做到班前强调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15、认真组织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放心班,接清楚班,并共同检查签字认可。16、建立好班组安全台帐,做到登记齐全,记录清楚。17、积极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八)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责任制1、职工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和班中不准饮酒,上29、班时不准带非岗位人员或小孩上岗。2、新进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准许其上岗操作,3、特殊工种(质检、水处理、电工、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登高架设、焊接、车辆驾驶等)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班组和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才准上岗。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考试复审,填发“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经补考后不合格者,应调换工种、岗位。4、职工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女职工的长发要挽入帽内,必要时不准留长发,严禁赤足及穿拖鞋进入生产现场。5、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安全操作规定。6、严格执行操作牌、交接班制度30、,班中及交接班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要及时处理。7、进入生产(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2m及以上)要系安全带;在易燃、易爆物品等生产现场不准携带引火物和吸烟;在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处,不准戴手套,衣物要扎紧。8、在噪音、强光、热辐射、粉尘、烟气和火花、刨屑、碎片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须戴上相应的护耳器、防护眼镜、头盔和面具等特殊防护用品。9、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他用。因检修拆除损坏应及时恢复。10、建筑物和构造物应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安全可靠。11、各类检修工程事前要检查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曾中断又继续施工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装置)是31、否仍然有效可靠。12、一切有可能引起工伤事故的危险区域都要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并设置安全标识,职工要严格遵守这些标识的规定。13、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1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九)铆工、车工、焊工、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规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32、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4、按时认真进行设备、设施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9、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权。10、对本组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制定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定。1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33、的职业危害;1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十)财务科安全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目标,贯彻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2、履行应急预案赋予的责任制,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3、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4、建立安全费用年度计划和使用台账,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经费支持保障。5、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6、协助综合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7、按照安34、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8、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9、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分明。十一)综合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目标,贯彻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3、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责任挂钩进行考核。4、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5、建立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35、测以及员工职业健康体检,防止职业病的发生。6、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7、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履历卡、定期检验,并对办公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8、制定办公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9、组织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10、履行应急预案赋予的责任制,组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的开展。11、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12、负责公司安全标志、标识的配备和正确运用。十二)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落实贯彻执行3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工作。3、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5、负责对工业动火、有毒有害作业、缺氧环境作业等重大特殊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方案和有关作业报告(票)的审核,并组织现场监护。6、组织或督促对项目生产设施、装置、装备的安全评价,参加项目有关安全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审查施工安全合同条款,并监督落实情况。7、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8、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编制事37、故隐患整改计划,建立各类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督察事故隐患整改。9、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工作,负责安全管理报表的上报和事故的统计、上报、批复、结案工作,负责认定工伤事故的管理工作。10、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等。11、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1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1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1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16、完成领导交38、办的其他安全工作。十三)库管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执行入库手续,物料或成品进仓时,仓管人员要核实数量、规格、种类是否与货单一致。2、入库的物料和成品应分堆放整齐,杜绝不安全因素;并设物料卡,标识清楚。3、存货入库后应及时入账,准确登记。4、领用物料部门应开具领料单,若需配套领料时,应配套领用;仓管人员应按审核无误的领料单和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5、成品库须按发货单发货,手续不全不予发货;如遇特殊情况,则须获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发货,事后应补方可发货。6、领用物料或成品发货应及时登记有关账卡。7、仓管人员应坚持日清月结,凭单下账,不跨月记账,按时上交报表,做到账、物、卡一致。8、为使仓库存货账实相39、符,必须做好日常盘点和月末盘点工作。9、随时了解仓库的储备情况,有无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呆滞和不需要现象的发生,并即时上报。10、定期上报不合格存货资料,并根据有关规定即时处理。11、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并保持库内清洁、整齐、空气流通;定期检查存货、防止存货变质。12、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和乱接使用电器。13、上下班前应做好门、窗、电、水的开关工作。14、仓管人员要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遇工作忙,要延长工作时间,仓管人员要无条件服从。15、仓管人员要立足本职,坚守岗位,熟练业务,具备高度责任感,要乐于听取他人意见或批评,服从领导、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本公司的良好形象40、和声誉。16、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原始凭证,账本以及各类文件,要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将有关文件带出厂外。17、仓管人员如不履行自已的责任制,对公司的财产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18、仓管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办理账目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上级主管人员必须签字确认。19、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预算、提取、使用、统计与监管,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预防和减少41、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仁寿县人民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4.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5.职责5.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及批准,保证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2安全总监(安委会副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执行。5.3行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5.4财务科负责安全42、生产费用的提取,年度结算、统计报表、单独建账等财务管理工作。5.5供销科负责安全费用中物资的采购、供应等管理工作。5.6行政办公室对公司各部门安全费用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负责监督落实。6.管理要求:6.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6.1.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进行预算管理;水泥生产以本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依据,按不低于以下比例预算安全费用:6.1.1.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3%提取;6.1.1.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6.1.1.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43、元至1亿(含1亿)的部分按照1%提取;6.1.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亿以上的部分按照0.5%提取。6.1.2矿山开采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提取,提取的标准为2元/吨原矿。本条、款安全费用应分别提取和预算,不得相互冲抵。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坚持“按需计提、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44、合理使用。财务部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统计台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每月末、季度末、年终将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台账、统计台账,交技术安全部审核、存档。6.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范围: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具体是生产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及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安全教育器材、聘请安全专家授课等及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呼吸防尘用具、眼45、防护用具、防护鞋等。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流程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审批、安全总监分项审核,技术安全部监管、财务部统计、结算,确保需要、规范使用,据实列支”的原则进行。计划的提出、审核及费用审批每年年初安全总监牵头组织、技术安全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由公司预算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计划分发到相关部46、门、各单位要相互配合执行按照计划实施。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项目施工前报公司技术安全部、安全总监审核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费用。费用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按正常流程办理,必须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安全总监签字,总经理批准。6.3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将安全投入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6.4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应及时补足,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并纳入安全投入预算管理,专项核算;其它预算的安全生产47、投入当年结余的,不得结转下年度使用。6.5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6.6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管所有安全生产投入必须注明用途,经技术安全部审核、安全总监监督,财务部复核入账,并建立相应台帐。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技术安全部、财务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额监督检查并控制投入费用支出情况。6.7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每季度最后一天前,财务部编制本季度安全生产费用完成情况报上级公司审计部门审核。7.记录7.1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表7.2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使用计划7.3季48、度安全生产费用完成情况7.4安全生产投入台帐(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与劳动技能水平,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纪律,更好地服务于生产,按照“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班组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3.规范性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4.职责4.1技术安全部负责收集各49、部门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汇总后,编制、上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登记管理;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考核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4.2综合办负责全厂的培训工作。生产安全处协助负责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实施、业务范围内授课及考评工作,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授课工作。4.3各部门负责编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负责本部门、车间(室)、班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及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4.4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制定岗位作业指50、导书(含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单位、部门配合综合办对新招及在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能力。4.5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档案。5.管理要求5.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确定技术安全部是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技术安全部征求各部门意见,收集各部门的安全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方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要包含各类人员的培训,制定计划时还要结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要求,所有的安全培训按计划进行。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51、所有安全培训都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公司每年组织对员工安全培训结果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改进培训方法。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经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2、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公司每年对在岗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台账。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53、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新入厂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之后,方可发给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生54、产岗位学习。未经安全教育及考核合格,不得进入岗位,不得独立作业。5.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设施投入使用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保留相关培训记录。5.5转岗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职工需要改变岗位工种时,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到生产岗位需进行变换工种教育,操作岗位人员转岗、岗位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必须车间(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目标值为100%。5.6特殊55、工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进行培训教育。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定期进行复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凡从事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公司必须合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岗位必须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按期进行复56、审,保证证件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同时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安全培训。5.7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必须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科室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教育培训周期为两年一次。57、培训课时不少于8小时5.8 全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教育形式可采用多种多样,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一年一次。培训课时不少于4小时5.9复工教育培训: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厂级、科室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工人入厂四级安全教育”相同。5.10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对公司内部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8课时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资格培58、训、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公司提供各种安全教育的文本资料:5.10.1各种教育培训应建立档案和台帐;5.10.2被教育人数应与公司人事劳资部门统计数一致;5.10.3公司和各单位、部门自行教育培训的,应有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5.10.4新职工进厂四级教育培训中的每一级教育必须有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签字。 5.11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对新任干部必须进行不少于8个课时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5.12 班组长教育培训:班组长教育培训由生产安全处会同综合办采用直接授课方59、式进行,其内容应根据企业特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不少于8个课时。5.13每年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低于20学时。5.1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14.1为了保证外来参观、检查、学习、施工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由接待部门负责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5.14.2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由专门负责人员带领进入。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前须认真学习公司有关安全规定。5.14.3相关60、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公司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保存好培训考核记录。5.14.4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15安全文化建设5.15.1安全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5.15.2建立完善安全文化建设机制,加强各层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作风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任务,逐条逐款抓落实;5.15.3联系公司实际,创新安全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各部门结合实际,开拓思维,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在形式内容、操作方法61、活动方式等方面,认真落实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推陈出新,灵活多样,开拓创新,注重实效。5.15.4为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素质,大力开展以单位、部门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单位、部门的正副领导及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单位、部门领导是培训的组织者与责任人。加强宣传教育,建设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5.15.5利用板报等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帮助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5.15.6每年6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宣誓、安全口号征集评选和应急演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5.15.7建立公司安全理念,所有安全理念通过红头文件形式发布并且在公司内广泛宣传,技术安全部通过网络62、,电子屏,宣传栏及制作警示标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安全理念逐步深入职工意识当中,最终影响员工的安全行为。5.15.8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认真执行,通过制度建设来强制规范和约束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行为逐步变成员工自身的习惯行为。5.15.9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考核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5.15.10每次培训后的结果经考核后由主要负责人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和评估不合格的一律重新培训。6培训考核。6.1综合办依据年、季度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公司级培训,每期培训前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将培训时间、内容、参加培训人数通知有关单位,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天内将参加人63、员名单报培训部门,同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合理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时间。凡没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每少参加1人对单位罚款50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元,两人及两人以上不参加学习罚单位负责人5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6.2凡参加公司组织的职工培训,统一由综合办负责日常管理。6.3 培训后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合格者,培训期间按60%发给工资,补考不合格者,不得上岗。6.4新职工进入公司培训、实习期间有关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6.5单位、部门内部开展培训时,须事先向综合办提出培训计划,填写培训申请表并注明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及考核方法等。6.7综合办要加强对单位、部门内部64、培训的指导监督,参与审查教材、教案,制定培训纪律、考核办法等,保障单位、部门培训工作按时顺利开展。6.8单位、部门培训主要以业余培训为主,可利用班前、班后时间进行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凡在单位、部门业余培训达不到上岗要求的,或单位、部门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必须经过重新学习复训后达到上岗条件才能够重新上岗。6.9加强单位、部门内部培训管理,提高单位、部门内部培训质量,培训结束时,综合办将抽查1020%人进行复试。7培训教师管理7.1授课教师要熟悉所讲的内容,做到认真备课、授课,按时上、下课,严格课堂纪律。7.2授课教师自备教案。7.3授课教师要因材施教,根65、据成年人特点,对基础差的学员要热情辅导,帮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7.4授课教师根据培训内容,可深入现场进行教学,以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7.5协助培训管理人员,搞好培训班的管理,收集、反馈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培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7.6授课教师要服从综合办或单位、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按照下发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并保证培训质量。7.7授课老师要具备一定的讲课能力。8培训管理人员的职责8.1在制定年、季培训计划时,按计划做好各期培训的开课准备工作,提前3天通知讲课教师备课,并做好兼职教师的工作安排。8.2努力完成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领66、导的检查、监督。8.3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单位、部门内部培训班的落实情况及培训后的考核工作。 8.4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命题,组织监考阅卷,及时完成考后的试卷、教案、考勤表等资料的归档等工作。对考试合格者及时办理有关证书。8.5负责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的奖惩及教师讲课费的发放工作。9.记录9.1培训需求表9.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9.3月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情况9.4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6.5员工安全教育档案6.6培训效果评估6.7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6.8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台账6.9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教育和培训6.1067、转岗、离岗安全培训6.11特种作业人员档案6.1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6.13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协议6.14入厂安全须知(四)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制度1、目的: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工作效能,对设备定期维护与保养是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和管理重要内容。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岗位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对运行中的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隐患、异常和故障。体现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准确性、超前性和检修组织的严密性,做到职责明确、工作有序,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艺线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与之配套相关设备(含安全附属设68、施)的使用、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3、职责3.1机动处职责3.1.1负责设备、润滑等方面的管理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监督并协助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设备。3.1.2掌握设备技术状态、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工作,组织进行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分析会。3.1.3 组织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审核设备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设备计划检修。3.2生产单位职责3.2.1 生产单位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和基层管理单位,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应积极领导本部门全体职工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3.2.2 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使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本单位、部门设备档案的完善与管理,并做好原始记录、检修记录、润滑69、和设备事故、职工培训等工作。3.2.3 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报机动处统一协调安排。3.2.4 负责本单位设备及配件的计划、供应与管理、保证生产系统的需要。3.2.5参加由公司主管领导或生产安全处组织的设备会议。4 工作程序4.1设备设施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4.1.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设备主要结构。如确需改变结构或技术参数,推广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时,必须报机动处审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4.1.2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况,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各单位必须明确对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管理人员等,各单位必须明确,定人定责。4.1.3 设备使用与维护人员应做到“70、三懂”(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和“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排除故障)。4.1.4 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专项培训后上岗作业。4.1.5 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制度并达到“四无”、“六不漏”的要求。4.1.6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班前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加油润滑,规定的点检项目应在检查后记录在巡检记录上,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备。4.1.7设备运行中要严格按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观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4.2设备设施计划检修管理4.2.1 设备计划检修是指改善和恢复设备的部分或全部性能,而进行的71、有计划的技术性活动,包括小修、中修、大修。4.2.2 设备计划检修:对组织机构、检修工艺、修理方法、检修计划的编制、竣工验收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4.2.3 公司主管领导及生产安全处和各生产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设备检修工作的负责人,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决策。4.2.4 机动处对各单位生产设备制定出的大、中、小修理计划进行审核4.2.5 各生产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设备的大、中、小修理工作和突发性事故的修复工作。4.2.6 修理需要外协项目经生产安全处同意后,联系承修单位并组织实施。4.2.7检修管理具体要求1、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好配件、材料、工具、技术标准、进度计划、人员组织72、安全措施,不得仓促停车检修。2、设备检修要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网络技术等先进管理办法,力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配件、材料要经久耐用,降低维修费用,合理使用人力、物力、提高工效。3、对经巡检后发现的急需检修、抢修的项目,生产单位做好相应工作安排,迅速组织实施检修。4、各生产单位检修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作好检修记录,妥善保管。5、自动化检测、计量、仪器仪表设备的检修由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4.2.8设备检修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认真作好修完检查和试车工作,凡工艺所属生产设备的检修验收一律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执行。4.2.9设备检修竣工后,由生产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工程技术人员、 检修项目负责人73、及岗位人员共同实施验收,并作好相应记录。4.2.10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期间发现问题,由检修单位限期予以处理,并同时填写返修记录。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而发生设备损坏一律按设备事故处理。5、检查组织形式5.1.设备保全处每月组织一次公司设备检查活动,对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设备使用部门整改,各部门设备分管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与设备检查活动,公司设备分管领导不定期参加设备检查工作并给予指导。5.2.各相关专业部门(保全处、供应处、行政人事处、生产技术处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设备使用部门对相关专业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是否规范及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对检查结果进74、行通报。5.3.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应根据设备系统中设备的重要程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确定每台设备专业检查的内容与周期。5.4.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主机设备技术状态进行专项技术检查、鉴定,必要时利用设备状态监测技术掌握设备的磨损、变形、老化、腐蚀及其它异常的程度,确定调整、修理、更新措施和方案,并要有详细的监测记录,每月不少于两次。5.5.各使用部门应充分调动各级专业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岗位人员,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协调各方面的技术力量,搞好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工作,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6、使用部门三级点检制:通过分厂工段班组三种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检查,使设75、备的检查工作得到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加强。6.1.分厂级检查6.1.1各二级部门设备分管领导主持,二级部门设备修理部门组织,各工段设备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每月组织对所属范围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6.1.2当发现设备有重大异常情况时,各二级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工段设备分管领导进行检查,分析异常原因,拿出处理措施,并向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汇报。6.1.3设备检查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6.1.3.1检查各主机设备的现场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6.1.3.2检查各工段和各岗位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内容是否规范、清晰,是否按要求填写;6.1.3.3检查各工段贯彻执行各项设备管理规章制76、度的具体情况,各项基础管理的开展;6.1.3.4对有异常情况的设备进行状态技术监测和会诊,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6.2.工段检查6.2.1各生产使用部门工段分管领导每周组织各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等对所属设备进行点检(重点)和巡检的方式进行设备检查。6.2.2设备检查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6.2.2.1对现场设备按照设备点检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设备,监督并复检岗位与维修班组日常点检是否落实到位,并检查班组日常点检记录是否规范、完整、清晰;6.2.2.2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对发现的异常、磨损情况作好记录;确定出现部位,更换的部件及所需材料,并根据检查内容编制设备的预检修计划及申77、报、准备检修材料、零备件等;6.2.2.3检查设备现场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完好情况及设备擦试和维护保养情况;6.2.2.4对设备的异常情况,必要时应采用技术状态监测仪进行监测,并将情况及时反映给部门设备分管领导。6.3.班组检查6.3.1各级生产使用部门应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和生产实际情况及设备维护责任划分范围,对每台设备的点检制定明确的岗位点检标准,对设备检查部位、内容、时间、方法判定标准,处理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6.3.2班组检查内容应按岗位点检标准规定同期进行,其具体点检内容为:6.3.2.1设备运行中异音、震动、异味;6.3.2.2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位、油压、油温、冷却水温等变化78、情况);6.3.2.3运转件是否有移位、震动等;6.3.2.4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6.3.2.5检查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6.3.2.6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可靠;6.3.2.7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6.3.2.8设备跑、冒、滴、漏及现场环境卫生等状况。6.3.3各生产使用部门应将岗位巡检标准公开,并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以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标准执行,形成点检制度化和规范化。6.3.4各级生产部门在规定岗位进行设备点检和巡检的同时,也应对维修人员的点检和巡检做相应的规定,使班组的设备检查形成岗位与维修相结合的检查方式。6.3.5对工艺生产设备较集中的部门,可设置79、动态监控管理专职人员,监控、指导岗位正确巡检、操作、维护,并针对所负责区域设备从设备技术角度准确界定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将信息反馈各职能管理部门。6.3.6班组设备点检时,要配备一批小型维护、维修工具,用于在设备检查中对设备进行简易维护工作。7、设备的状态技术监测:在各级设备检查中,为进一步了解和把握设备技术性能,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手段和方法,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以早期定量地预测设备的恶化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故障停机次数,使设备维修转变成状态予知维修。7.1.公司常用的设备状态监测办法:7.1.1温度监测技术:通过对运行中设备局部温度的在线或巡回监测获取运行中设备部件技80、术状态的信息,测量方法有接触式和非接触式;7.1.2电流监测技术:通过对运行中设备原动机电流的时间曲线波动分析,获取设备或部件技术状态的测量方法;7.1.3振动监测技术:通过对设备振动信号的收集、测量和分析,判断设备或部件的恶化程度,并分析设备产生某一振动频率相位的原因;7.1.4监测物理量:振幅(位移、速度、加速度)、频率、相位角等;7.1.5诊断方法:积累数据预测变化趋势、频谱分析、谐波分析等;7.1.6油液分析技术:通过对收集设备润滑油理化性能指标和不容性成分,形态分析、判断设备及部件的磨损程度;7.1.7无损监测技术:在不损伤和不破坏材料或设备结构情况下,对材料或设备结构的物理性质内部81、结构进行检测,判断设备结构内部缺陷(如裂纹、未焊透、气泡等)及检测部位的厚度;7.1.8噪声检测技术:通过对设备噪声信号的采集、测量和分析,判断和识别噪声源的部位并分析故障原因。7.2.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本着经济实用原则,按实际监测和诊断项目的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监测设备。各使用部门严格按照各类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正确使用和维护好状态监测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8.设备维修方式8.1设备大修理:根据设备使用状态、使用年限和维修复杂性确需大修理并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项目。设备大修理计划每年年底进行编制。8.2根据目前公司设备管理水平,设备修理及部件的更换周期基本确定,在线设备维修在实际82、运作中分为:计划检修、例检、预检预修、日常维修、抢修、外委修理。8.3在线设备维修分类定义:8.3.1计划检修:根据系统设备运行周期及耐火材料使用周期,有计划地安排停窑进行集中性质的检修;其中以窑系统检修为主线及原料系统预检修不能进行的项目。水泥磨系统因生产组织平衡而安排的停机2天以上的计划性停机检修也属于计划检修的范畴;8.3.2例检:在干法窑计划检修运行周期内,根据设备动态运行情况或处理一些与窑的检修周期不相匹配的设备(如篦冷机),所进行的停窑列行检查或检修。时间安排在2天以内,如在周期内发生故障停窑抢修,则依据停窑抢修项目为主线进行列检,适当安排原料系统需进行16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8.83、3.3预检修:根据生产销售平衡,利用均化库合理库存,在不影响烧成系统产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针对原料系统设备运行现状计划安排的检修;8.3.4日常维修:对备用线设备,多通道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或阶段性的利用储差、料位差对不影响工序主机正常负荷运行的设备进行维修;8.3.5故障抢修: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损坏或事故,影响工序生产线的正常运行,必须对其进行及时修复性质的维修;8.3.6外委修理:因本公司维修技术水平或维修力量的限制,在规定期限不能自行完成而委托公司以外部门进行的修理。9.设备维修周期结构9.1根据公司检修管理水平及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划分设备维修周期结构。9.2原料磨及窑系统A-C-84、B-C-A-C-B-C-A-C-B-C-AA:集中停机检修,每四个月一次,全年三次;B:例检,3个月左右一次,全年三次;C:原料磨预修,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9.3水泥磨系统B-B-B-B-B-BB:水泥磨系统单线计划检修,2个月左右一次;考虑到水泥多品种的生产,为防止某一等级产品脱节,除特殊情况外(如主机故障需较长的检修时间),可以两台磨错开分别安排2-3天的计划检修,保证周期在2个月左右,每4个月(即两个周期)利用重叠时间对可共用设备(如1941、2941)进行计划检修,平时故障可以单线抢修。10.在线设备检修计划10.1根据生产在线设备检修性质,检修计划可分类85、为设备大修理计划、年度检修计划、外委修理计划、集中检修计划、列检计划、预检修计划、日常维修计划、抢修计划。10.1.1设备使用部门于每年十月底前,根据设备的状态,按照保全处下发的“设备大修理年度计划申报表”的要求,将所需大修的设备计划报保全处统一平衡汇总,经公司批准报集团审定后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10.1.2年度检修计划指专业管理部门依据设备近几年运行规律及当前现状对公司全年装备修理年度总体规划,是全年检修的指导性计划,也是设备配件采购依据;10.1.3集中检修、列检、预检预修、外委修理、日常维修计划均依据检修性质而定。10.2在线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10.2.1年度检修计划、集中检修、列检、86、预检修、外委修理计划由保全处依据在线设备的周期检修结构进行编制,经公司设备分管领导审批实施。10.2.2年度检修计划编制:年度计划根据A、B类设备首席负责人对年度设备的规划及各部门对在线生产设备的检修计划汇总编制而成:1)计划项目中重大设备应列上检修方案、备件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清单;2)年度计划中应注明实施检修的大致阶段和必要性;3)年度检修计划应注明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护措施,并标明所需安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10.2.3集中检修、例检、预检修、外委修理计划编制:1)计划编制前期由各生产部门根据现场实际设备巡检状况编制计划初稿,经设备保全处结合设备动态管理数据,充实完善设备检修内容;287、)A、B类设备检修项目由设备首席负责人根据现场设备动态点检状况结合设备运行周期,上次检修遗留问题,检修记录,相关专业申报情况及岗位申报计划综合确定A、B类设备检修计划,汇总后交保全处;3)各相关专业部门组织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就检修项目的确定、检修施工方案的优化、备件材料的准备、落实等具体内容进行研讨;4)为保证计划检修的质量和进度,可以日常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例入计划检修、例检和磨系统的预检修中;5)检修项目确订后,A、B类设备由设备首席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项目上的检修方案、备件、材料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完善和落实,C类设备由各部门分管技术人员拟定方案(含进度计划及工种配合等)及材料备88、件落实,并在计划中明确、细化,文字表述准确;6)在检修计划中应明确主线项目进度按排;对窑冷却机交叉作业由生产品质处负责,在项目明确,维修方案确定,各子项实施工期已初步预测的基础上,排出交叉作业进度以指导检修作业;7)外委修理计划根据计划检修、例检、预检修内容及公司维修资源状况,确定外委修理计划内容;8)各专业检修计划交保全处汇总、整理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下发,下发范围:公司、保全处、生产处等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各检修部门、供销处、办公室等部门;9)检修计划应注明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护措施,并标明所需安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10.2.4日常维修计划编制:1)每月25-26日由各生产部门下属机构89、将月日常维修项目交生产部门设备管理职能机构汇总;2)保全处根据部分设备维修内容及检修期间更换部分可修复件、自制、试制件及零星维修项目等编制月工作安排;3)日常维修计划由各生产部门根据上述内容进行整理、编制,每月进行一次,经分厂设备分管领导审批后,在月初1-2日内报保全处备案;4)日常维修计划中应明确施工方案的材料、备件规格型号、数量、施工周期、相关技术负责人;5)日常维修计划中A、B类设备由设备首席负责人负责,C类设备由各部门内定技术人员负责;6)检修计划应注明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护措施,并标明所需安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10.2.5在设备抢修时,根据设备故障的处理时间,由各生产部门结合90、自身维修力量自行安排或编制抢修计划;关键和重大故障抢修在12小时不能完成作业的由保全处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影响停窑时按例检计划进行,抢修过程中必须有生产技术处派人对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员工作业行为全程监督监控。11.检修的组织和实施11.1公司维修资源在检修实施中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以保证整体检修进度和质量;11.2干法线窑、磨系统计划检修、列检、预检修由保全处负责组织,主线项目实行24小时作业(两班制:12小时/班),调度室进行协调,制造等部门进行实施;其它各生产部门自行组织实施;11.3日常检修和抢修由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故障维修由保全处组织进行;11.4窑、冷却机交叉作业由调度室负91、责统一协调,保全处等部门负责确定维修项目、子项施工时间及具体维修方案;11.5检修中所需材料、工具由制造分厂等实施部门根据计划要求汇总报供销处,备件由保全处负责落实;11.6对窑系统计划检修、例检,保全处必须提前一个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磨系统预检修提前一周完成准备工作;实施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及早进驻项目现场,做好实质性检修前的各项辅助工作;11.7生产技术处负责检修时间策划,结合多方面因素创造检修时间,同时围绕设备运行周期做好工艺项目特别是耐火材料的使用周期的管理,落实各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及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检修全程有安全监护人员监控,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保全处负责拟定周期性维修所92、要处理的设备,细化检修内容;11.8公司自动化仪表、计量设备、计算机设备修理由保全处负责组织实施;11.9矿山工程机械、公司内车辆三保以上及大修由供销处下达计划,由矿山分厂自行组织实施承担;公司内小车车辆修理由行政人事处负责;11.10设备安全设施维修计划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编制,所列设备所属部门负责实施,由生产技术处负责验收;11.11设备检修过程中因检修需要对原有安全设施拆除的,由生产技术处监督建立临时安全措施,以弥补因为安全措施拆除而造成的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的缺陷,检维修完毕应立即复原安全设施;11.12检修中存在的检维修风险由生产技术处负责分析,并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维修方案需包含作业危险分93、析和确定风险的防范控制措施,并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准备必要的检维修物资、器材,督促办理高危作业许可,严格按照检维修方案开展维修工作,做好检维修记录。12.检修计划变更12.1年度检修计划的变更,由保全处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结合实际产、供、销平衡进行调整;12.2计划检修、列检原则上项目经计划审批后不得更改,若因现场设备实际情况和计划内容相差很大以及特殊原因可变更,但要追究相关责任。变更手续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由设备使用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报请检修指挥部专业总负责审批;12.3预检修计划的变更,由维修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原因,技术负责人现场确认并报请保全处审94、批;12.4日常维修计划的变更,由维修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原因,技术负责人现场确认并报保全处审批。13.检修工程的验收和试车13.1集中检修由区域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过程控制并验收。13.2预检修、例行检修时,分专业成立检修验收小组对检修完毕的设备进行验收。13.3日常维修、抢修由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进行试车。13.4月工作安排的完成情况由保全处检查。13.5外委修理由保全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进行试车。13.6检修过程中隐蔽工程的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13.7检修完毕必须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由生产技术处组织验收,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必须及时按标准规范归档。14、95、按检修试车制度执行,并考核按公司设备管理中相关规定执行。15、设备管理维修制度15.1各车间在交接班时,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做到交班清,接班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处理,确认正常后方可按规程操作。15.2接班后,岗位工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加强保养,按时注油,正常情况下每小时一次,并填写记录,要求不漏项,不漏记,切实做好“整理、整顿、清洁、清扫、润滑、检查、坚固、调整、安全”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管理维护工作要分级进行检查,班长每班不得少于两次。15.3维修工每班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车间值班每班抽查不得小于一次。15.4设备科每班对全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如破碎机、生料96、磨、烘干机、机立窑、水泥磨、包装机等)进行巡查,全面考察设备有无异常。巡检后记入“完好率检查记录”内,发现问题时,要通知车间主任及时处理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对需要延时处理的大问题要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经研究决定处理办法。15.5对各处的设备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15.6对在运行中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网,高处的平台应安装牢固的护栏等等,且对于一切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必须悬挂明显的警示牌和警示语。15.7设备及防护设施因未得到及时保养、检修而出现故障或造成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将根据97、情节给予责任者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5.8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因检修拆除,检修后必须恢复后才能启动设备。16、设备完好的标准16.1.设备运转正常。16.2.零部件齐全、完好、磨损及腐蚀不超过规定标准。16.3.传动、润滑和冷却等主要系统正常。16.4.控制系统灵敏可靠。16.5.无超温、超压、超速、超电流等现象出现。16.6.安全防护设施齐全。16.7.原材料、燃料消耗正常。16.8.设备机台整洁,基本达到“四无”,“六不漏”要求。16.9.技术资料齐全。17附则17.1.本办法由设备保全处起草并归口管理。1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8、1 目的: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企业劳动的身体健康,及时掌握职业病,早发现早治疗,强化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根据国家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3 职责3.1公司制定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的实际需要,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必须纳入重要管理程序。3.2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统一负责全厂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全面负责。3.3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或修订本公司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99、目标制度,每年按要求对公司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进行归档管理。3.4综合办负责每年做好职工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3.5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重点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各单位负责对各种防护用具定期校验,按期发放各类健康防护用品,并做到帐卡物严格对照。3.6各责任车间在各自的指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职业病患者,应积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进行康复治疗或调换岗位。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3.7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督导、监查管理不善而引发的职业病承担相应责任。3.8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职业健100、康的定期监测。4 工作程序4.1每年年初制定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计划与方案,并积极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工作。4.2对公司各个层面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编制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教材,有计划的对全体员工分级分批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让职工掌握职业健康知识,并组织考试。4.3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4.4外来参观人员入场参观前应做好厂区职业病危害场所的安全告知工作。4.5每年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存入档案。4.6每年对重点岗位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4.101、7建立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每年统计单位的患职业病情况,如实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8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的劳保用品发放频率进行发放。4.9职业病的防治,根据公司的职业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职业病监护工作,预防职业病危害情况的发生 。4.10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小组:并行使相关职责。4.11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当公司有新、改、扩建项目;因技术、工艺或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应向原申报主管部门申请变更。4.12各责任车102、间必须加强各类除尘设施的管理,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应急救援设施,确保其发挥有效作用。4.13定期对有粉尘危害的岗位工种进行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定期发放防尘口罩、披肩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品。4.14烧成车间应加强对放射线的防护管理,加强该岗位工种的培训,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设臵必要的防护设施。4.15各车间应定期对各自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查和管理,力求把一切危害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4.16各责任车间必须听从上级安排,定期对各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工种进行体检。4.17建立岗位工种职业健康监督档案,并妥善保管。4.18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责任部门应103、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4.19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凡涉及增加职业危害的项目应在此之前,将有及时上报有关部门。4.20每年最少对各车间主任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工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4.21每次培训后,对参加受培训人员进行测试,并记录成绩加以保存,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车间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培训不符合要求者应继续培训、学习,并保存相应记录。4.22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有关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水平不断提高。4.23公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安排职104、业病人进行冶疗,康复后定期检查。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必须实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体检,未经体检,不允许上岗。4.24公司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对体检发现有职业病的工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25对设专人对每个工人的每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记录加以保存,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归档管理4.2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4.2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分类别存放,存放的环境应干燥、通风,有防止损坏、丢失的措施。每次职业健康体检后统计应105、如实填写相关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对档案的填写应认真负责。4.28一般档案应保存三年,涉及职工身体健康的档案应长期保存。5职业卫生资料5.1职业危害告知书5.2职业危害申报表5.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5.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记录5.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5.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报告5.7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5.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促进隐患的有效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106、规,制定本规定。2 范围:公司。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能存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的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3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4职责4.1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负责,公司分管领导具体负责。4.2公司主管领导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4.3公司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4.4生产技术处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4.5各隐患责任单位负责对排查107、出的隐患进行治理、消缺。4.6财务审计处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5 工作程序5.1评估确认和报告5.1.1 根据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损失程度,将隐患种类分为微小隐患、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四类,凡列为隐患的,需建立隐患台帐,要进行隐患闭环管理。1、微小隐患是指由于设备不完善可能造成设备性能差甚至损坏、生产受影响或由于作业环境较差影响作业岗位人员不适或直接经济损失在0.05万元以下的安全隐患。例如:安全护罩螺栓没固定;防雨罩缺失;岗位环境差;现场设备有轻微违反“四不漏”现象;岗位现场漏料、积料。2、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伤以下(不包括轻伤)的人身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0.05-0.108、5万元的安全隐患。例如:收尘设备收尘效果不佳;严重违反“四不漏”规定;机电设备外壳无接零或接地保护;移动机电设备没有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置使用的;电器设备出现明接头、明线口、老鼠洞等严重失爆现象;检修项目或单项工程或特殊作业没有按安全规定执行;没有提供检修(作业)项目计划;没有制订检修(作业)工艺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没有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学习交底等。3、较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伤的人身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0.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2万元以下的安全隐患。例如:收尘设备收尘效果很差;生产系统地下有冒水现象;食堂的食品腐烂;生活用水质量不合格等。4、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以上(包括重伤)的人109、身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安全隐患。例如: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收尘设备与主机不同时运行;生产非正常停机5天以上等。5.1.2微小隐患、一般隐患由单位、部门评估确认;较大隐患由生产安全处报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研究确认;重大隐患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评估确认。5.1.3隐患评估确认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获知隐患报告后,属于本单位评估或确信范围的,应当将隐患情况的有关资料书面呈报本单位负责人。不属于本单位的评估或确认的,应当及时将隐患情况报生产安全处或生产(安全)副总经理。2、负责隐患评估确认的单位、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应及时审查相关资料,指派人员进行安全隐110、患现场核查,属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还要组织集体研究,确认隐患。3、有关单位、部门,在确认隐患的过程中遇到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4、经确认为一般隐患以下的,由隐患单位自行整改;确定为较大以上隐患的,生产安全处应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暂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挂警示标志和采取监控措施。5、隐患确认的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5.1.4经确认存在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单位应当编写隐患报告书。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名称;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期限及目标。5.2工作内容和要求5.2.1隐患排查方案:11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成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生产技术处制订年度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每次隐患排查时(日常检查除外),根据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对排查方案的审批。5. 2.2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隐患排查范围主要是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具体内容如下:5.2.2.1现场有无违章指挥现象;检查现场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5.2.2.2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2.2.3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5.2.2.4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112、,监护人员是否到位,5.2.2.5现场的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5.2.2.6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5.2.2.7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5.2.2.8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5.2.2.9查外外协承包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违章现象。5.2.2.10查生产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5.2.2.11查消防113、器材是否正常;防洪防汛、防火防爆安全情况;照明是否正常。5.2.2.1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2.2.13查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存在缺陷等。5.3组织管理5.3.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公司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5.3.2隐患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隐患单位负责人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5.3.3参加隐患排查人员,要对本单位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机电运输设备、文明施工等工作程序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所查出的隐患,能够现场处理的,要立即通知生产班组、所在单位、部门114、安排人员立即处理,并落实到责任人,对因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处理的,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责任单位要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确保安全。整改完毕后,隐患排查人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复查。5.3.4每次排查及整改情况,要有记录,进行存档。5.4.隐患排查方法及内容:公司隐患排查以综合排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排查,公司共分四级进行隐患排查,即:公司级、厂级、班组级、岗位级。专业排查分为:安监员日常排查和专业技术性排查及单位、部门、公司领导排查。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时段、多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115、5.4.1厂级隐患排查:以生产单位所辖生产区域为排查对象。由各单位正职组织单位副职、科室领导、技术人员、生产班组长参加,每周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作业条件,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理归类,确定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点,落实责任。将排查情况记录在隐患排查记录上,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在隐患治理台帐上。对单位、部门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应向生产安全处打协助整改报告。5.4.2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领导(至少一名)、各部门、分厂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全面性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隐患排查由生产安全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116、患排查。检查内容如下: 5.4.3季节性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防雨防洪、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火防爆工作等,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各部门、分厂有关人共同参与的针对性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5.4.4专业检查:针对特种设备、电气、机械、仓库、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检查人员为各辖区负责人、专业主管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如下:5.4.4.1生产安全处和使用单位定期组织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进行专业性技术检查,并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检查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动葫芦)等,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有效,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设备本体有无明显损坏,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作117、业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质;5.4.4.2电气专业检查主要包括,电气室,总降、大型电机、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应急救援工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5.4.4.3机械设备专业检查包括厂内大型设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效,润滑是否充足,设备本体是否完好;5.4.4.4仓库专业检查主要包括物资仓库、油库、氧气库、乙炔库、纸袋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使用要求;5.4.5消防设施专业检查主要包括全厂消防栓、灭火器、CO2自动灭火装置、烟感、温感自动报警装置等实施是否完好、是否能满足消防的要求;使用单位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其它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118、5.4.6生产单位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电气设备及安全装置、避雷设施、等进行检查,以防损坏失灵。5.4.7使用单位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仓库、油库和氧气、乙炔瓶库等进行定期检查。5.4.8综合办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厂区所属重要建筑物进行检查。防雷接地是否齐全有效;5.4.9节假日检查:主要是针对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和其它法定节日,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领导(至少一名)、各部门负责人、分厂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全面性检查。主要对节假日期间厂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现场落实责任人,定期整改;5.4.10日常检查:主要由岗位班组长组织班员,结合岗位交接班安全检查、班中巡查等方式来完成,责任到119、人。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严格按照“三不推”的原则落实整改。5.4.11生产班组隐患排查:以生产班组作业区域为排查对象。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巡检员进行排查,每班作业前先排查工作,作业中巡回排查,作业后复查。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由班组长将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在运行记录上,对于班组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应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要在一日之内回复或签字。5.4.12岗位自查和安监员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岗位自查是岗位工以作业区域为对象,以自查为主,针对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并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记入巡查记录。120、本岗位无法解决的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4.4.13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隐患排查。所查隐患,需到所在单位调度进行隐患记录,并注明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期限,且到期进行复查签名,单位、科室领导在当天调度会议上安排整改、并督促隐患落实情况。5.5隐患的排查、收集、整理5.5.1生产安全处负责公司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并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对不确定的隐患分类,生产安全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讨论确定,讨论后也确定不了的需请示安全副总确定。分类后及时上报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5.5.2生产安全处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检查结果要形成文字材121、料及时报生产安全处。5.5.3生产安全处负责紧急隐患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公司领导汇报,隐患处理时做好协调工作。5.5.4各单位、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要自行组织排查并将超出本单位处理能力的隐患上报生产安全处。所有安全环保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发放至受检单位、部门,受检单位、部门必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要求落实责任人按期整改,检查组安排专人进行追踪,并检查整改完成情况。5.6 隐患治理5.6.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6.2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122、案、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5.6.3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立即整改。5.6.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5.6.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5.6.5.1各部门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立即报送生产技术处。事故隐患报告主要内容有:报告部门、事故隐患的危害、事故隐患的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材料、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6.5.2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安委会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123、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时限和要求。5.6.6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在隐患124、治理完成后生产技术处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5.6.7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生产技术处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5.7隐患整改5.7.1隐患整改实行“谁造成、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5.7.2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对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5.7.3各单位、部门对当天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生产安全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隐患单位负责整改消缺。5.7.4隐患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认真地整改隐患。5.7.5完成隐患整改的单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消缺。5.7.6隐患整改资金原则上由隐患责任单125、位负担,必要时报请公司领导给予审批。5.7.7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经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5.7.8本单位、部门发现对人员造成危害的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处理,并在现场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恶化导致事故,不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措施的不准生产。本单位、部门无能力处理的应立即报告生产安全处,生产安全处要记录在案,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协调处理。5.7.9整改难度较大隐患的处理,责任单位和业务部门必须制订专项工艺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5.7.10对重大(或较大)隐患的处理,相关部门要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必须有整改单及126、施工措施、复查结果等相关内容。5.7.11隐患整改超出整改能力的隐患单位、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整改。4.5.12 本制度如和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5.8安全检查处罚规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未整改的,视情节轻重每处隐患或每个问题扣罚整改部门考核分;整改后,再次检查发现同一隐患或问题的,每发现一次加一倍处罚。在日常安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检查人员警告制止而不听劝阻,不加改正的,给于处罚,违规性质严重并造成后果的,由公司安委会提出处罚意见。5.9任何部门和员工都有权力和义务对安全隐患及事故进行举报,生产技术处接举报后,按事故管理等相关127、制度要求对事故组织调查或通知相关部门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查处不及时的,按本标准前款规定予以处罚5.10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由隐患评价小组进行分级,隐患等级确定可以根据经验法或LECD评价法来确定等级(等级分为重大和一般) 6事故隐患统计分析生产技术处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7预测预警生产技术处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8相关记录(1)隐患排查方案(2)综合安全检查表(3)节假日安全128、检查表(4)日常安全检查表(5)春季安全检查表(6)夏季安全检查表(7)秋季安全检查表(8)冬季安全检查表(9)专业安全检查表(10)隐患整改通知单(11)重大隐患治理方案(12)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能力,使应急救援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 ,保证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身、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3 职责3.129、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全公司发生事故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3.2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应急准备与响应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各部门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配合。3.3公司成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公司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各种应急救援调度命令。组织实施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医疗救护,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3.3生产技术处长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技术处负责确定公司区域内紧急部位和场所,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评审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监督实施和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生产安全处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130、修订以及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总结、组织工作。3.4行政人事处负责车辆调度、人员抢救。3.5.保全处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设备、工具准备和抢修。3.6.综合科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设备、人员和财产的抢救。3.7.供应处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提供。3.8.其它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潜在的紧急部位和场所进行日常监控,对责任区内的应急响应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负责紧急情况出现后设施设备的修复和人员抢救。4 工作程序4.1 应急准备4.1.1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现场处置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决策和指挥以及现场救护,其它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职, 4.1.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4.1.3131、应急救灾物资、器材和装备要按预案要求配备,建立台账,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做好记录,确保应急救灾物资、器材和装备齐全、完好。4.1.4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车辆和电话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4.1.5所有应急人员要全天保持通信畅通(电话、手机),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岗。4.2 应急响应与救援4.2.1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或人员就近及时上报。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救护人员。4.2.2单位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4.2.313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4.2.4事故区内的单位领导、值班领导、班长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4.2.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4.3应急救援演练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记录。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必要时要对预案进行修订。4.4 应急预案编制4.4.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机构、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恢复及后期处置等。4.4.213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4.5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4.5.1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4.5.2在事故发生或演练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5 实施细则5.1.按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对象,主要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包括:5.1.1意外情况下,可能的突发性粉尘污染排放事故、煤磨爆炸、火灾事故等;5.1.2在煤堆场、煤磨等处作业,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爆炸及其它火灾事故;5.1.3油类、各种危险品化学、易燃易爆品可能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包括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5.1.4质量控制检验等环节对部134、分有毒品的使用,存在对环境、健康安全的危害;5.1.5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坍塌、山体滑坡、山洪及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5.1.6公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职业病、余热锅炉、各类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5.1.7重大设备事故;5.1.8重伤、死亡等紧急事件;5.1.9其它对环境、人员、设备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5.2.应急响应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5.2.1指挥组:5.2.1.1公司主管领导协调应急响应工作,为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对重要事项作最后决策;5.2.1.2生产技术处长负责现场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各部门应急响应的配合及灾后135、的善后处理;5.2.1.3各相关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响应工作;5.2.2救护组: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受伤人员的输送及抢救工作。5.2.3信息发布组:负责作好应急响应期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通报各项紧急情况。5.2.4警戒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5.2.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设施的及时调配,保证应急需要。5.2.6财产抢救组:负责应急现场的人员、设备、财产的抢救。5.3.应急响应设施的配备:5.3.1应急响应设施种类包括事故报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各项消防灭火、人员急救、泄露预防设施等;5.3.2应急响应设施配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配备;5.3.3采购的应急响应设施136、的产品,厂家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监证;5.3.4应急响应设施安装厂商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安装资质;5.3.5各项应急响应设施均由生产技术处最后验收确认并定期审计和检查。5.3.6各部门对责任区内的应急响应设施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响应设施的完好和有效。5.4.紧急事故的预防5.4.1供应处应委托专业厂家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修,对日常使用的灭火器要及时维修更换。5.4.2相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紧急状况如火灾、爆炸、生产、粉尘异常超标排放等方面的应急响应方案。5.4.3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成员应了解紧急事故的各项处理措施,熟知各项应急响应处理程序;中心成员的职137、务、联络方式应加以明确。5.4.4生产技术处对有关应急响应处理设施应详细列表,标明所在位置、保管部门、联络电话等。5.4.5可行时,公司根据应急方案的特点组织演练。5.5.紧急事故报告程序5.1紧急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中控值班室报告,在场的最高主管负责指挥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向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如果现场局面难以控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5.5.2各部门在接到紧急事故报告时,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根据紧急事故情况,由在场最高主管通知其他部门配合。5.5.3应急响应措施处理程序5.5.3.1紧急事故发生时,首先发现的138、员工应立即采取的措施如下:1)立即通知中控值班室和本部门领导。2)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初期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避免紧急事故扩大。3)中控室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上级领导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5.5.3.2如果紧急事故发生将影响到公司内外人员身体健康,对周边居民产生威胁,则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如果厂内人员有疏散必要,则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由应急响应指挥中心通报公司内员工。如公司附近社区人员有疏散必要,则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报告给当地主管部门协助办理。5.5.3.3紧急事故处理完毕,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总指挥向全公司发布紧急事故解除通告(广播、闭路电视、邮件和张139、贴等形式),涉及到公司附近社区人员的通知当地主管部门。5.5.4善后处理5.5.4.1对疏散人员进行清点,确保紧急事故现场人员已全部撤离出紧急事故现场。5.5.4.2对受伤人员立即进行救护,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进行抢救。5.5.4.3对紧急事故现场进行全面清查,确保现场不再存在发生紧急事故的影响因素。5.4.4做好事发现场的保护、相关资料的收集,以便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5.5.4.5善后处理及验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保障制度执行。6.紧急事故发生后的评审6.1紧急事故处理完毕,生产技术处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事故导致的影响和后果予以评价。6.2调140、查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有处理意见,调查要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6.3必要时由总经理召集专项管理评审会议,对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文件应该及时修订,必要时进行验证演习。以便有效防止紧急事故再次发生或发生时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7.培训和演习7.1各有关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就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培训,终止工作,区域隔离的流程和位置,撤离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模拟演习,灭火演习,其他演习。使相关员工熟知遇到紧急事故时所应采取的措施及使用的设施。可行时,应安排紧急应变演习,以便对相关人员掌握应急情141、况及措施进行检验、考核,培训、演习、考核要有记录。7.2当对有关程序、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后,相应人员应重新教育、培训。8.应急预案的编写与评审8.1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所有应急预案与响应工作的业务指导。8.2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写,各关部门负责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写。8.3正常情况生产技术处每年对公司的应急预案适用性进行评审,发生事故时视情况进行及时评审并进行必要修订。8.4应急预案编写完成,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和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必要时邀请安全专家及市主管安全单位参加。8.5评审应从以下方面142、考虑: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习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8.6生产技术处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模拟应急演习,参加应急演习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演习。8.7应急演习结束后生产技术处要进行总结。主要查看以下方面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8.8演习结束后,生产技术处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改进应急准备工作。8.9生产技术处要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8143、.10应急预案根据应急事件的危险性进行分级,适度保密。(四)附则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集团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现场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员工和合同方、第三方的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3 职责 3.1 单位负责人负责向政府安监部门和集团相关负责人报告发生的一般以上(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3.2生产技术处负责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发生的各类事144、故,并配合上级调查组的事故调查;3.3.各部门负责人向公司负责人、生产技术处报告部门发生的事故,并保护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救援,配合调查处理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3.4所有人员都有向其领导或生产技术处报告事故(包括本人或其他人的)并参保护事故现场、事故救援和配合事故调查的义务(你所知道的)。3.5生产安全处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统计及分析与回顾。4 工作程序4.1 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4.1.1 事故事件可分为:1、人身事故、事件;2、火灾事故、事件;3、设备事故、事件;4、交通事故、事件;5、工程灾害事故、事件;6、违章事故、事件。其中,人身事故分类标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45、-86,其他事故事件包括职业病、相关方投诉事件、未遂及违章事件。4.1.2 事故的分级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2事故类别:事故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2.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146、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5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伤的伤害。4.2.6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后,经医务部门出具休假证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4.2.7未遂事件,指因工作相关的事件,虽未造成伤害,但是在不同情况下有可能147、会造成伤害事故。4.3 事故(事件)报告 4.3.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救护受到伤害的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伤害。4.3.2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立即向本单位班组长、值班人员报告;单位值班人员及时向公司值班人员、生产安全处、本单位领导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公司生产安全处,迅速向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于24小时内将事故分析及填报的员工轻伤事故登记表上报至生产技术处。发生重伤事故后,事故部门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以最快的速度向生产技术处或公司领导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148、职务、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在2 4小时内初步查明原因、责任,一周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生产技术处。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后,当班负责人(或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及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总经理要在1小时内向北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并报告股份公司调度中心,由政府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按照交通法规要求由安全生产监察部向上级领导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上报。职业病事故事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安全生产监察部逐级上报。火灾发生后,最早发现者要组织附近人员利用现有工具展开灭火,并以最快捷的通讯形式向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相关方投诉事件发生后,涉及部门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149、告。未遂事件由生产技术处责令事件发生部门分析原因,当天内将分析结果报至生产技术处。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惩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4.3.1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时间、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3.13生产安全处接到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值班人员,组织好事故救援、事故现场勘查以及受伤者抢救。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150、,要对上报的事故事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要清楚、完整。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生产安全处的通知后,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4.3.14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组织现场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协助现场救护。生产安全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查事故伤害情况(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向安全副总报告;需上报的事故,生产安全处在请示安全副总和总经理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3.1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事故应急预案,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3.16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向生产安全处汇报,伤亡事故要办理工伤登记手续,并配合151、生产安全处做好事故分析,填写事故书面材料。任何人员不得隐瞒事故。否则,半小时内不报或伤员离开厂区后再报者,一律不予认定工伤事故,后果由责任者承担。4.3.17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在进行临时性救护伤员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单位领导、生产安全处,并同时打急救电话要求急救伤员,生产安全处接到报知后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处理现场事故,同时报告公司值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室。在了解事故情况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经请示主管领导,在30分内向博源集团报告事故情况。生产安全处在事故处理的同时要调查事故情况。4.3.18生产安全处要建立事故台帐,健全事故相关档案,对发生的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要查明原因,152、按照规定向博源集团汇报,上报材料、报表必须交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发布响应命令,并成立救助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实施救助。各部门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以最快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分工展开救助工作。4.4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做到:4.4.1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损失。4.4.2重伤以上伤亡事故要认真保护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或随意清理,在未取得上级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恢复现场。4.4.3立即组织交通工具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护。4.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53、4.5.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4.5.3事故的简要经过;4.5.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4.5.5已经采取的措施;4.5.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6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4.7事故(事件)调查、分析与统计4.7.1发生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154、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4.7.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认真保护现场,凡是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人员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4.7.3 事故发生后,有关业务部室及单位人员接到汇报,要根据事故程度及时派人到现场查看,为做好事故追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工伤事故由生产安全处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影响生产、设备事故由生产安全处组织有关部室到现场勘查。4.7.4轻伤事故由生产安全处组织追查,有关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事故追查会,于15日内追查处理完毕,形成事故报告下发有关单位学习贯彻事故防范措施。按事故严重程度的分类分级进行组织调查,其分工如下:未遂事故:事故155、部门领导组织专业人员和事故班组人员进行;损失工作日事故:由生产技术处组织事故单位和其它有关处室人员进行;死亡及以上事故:呈报集团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按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进行。参加调查的人员中必须有1-2名员工代表。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调查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参加调查的人员必须是书面任命和经过事故调查知识培训的人员。事故调查知识培训包括以下内容:1访谈技巧;2证据收集和保留;3原因分析技术;4调查报告书的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调查人员所需的装置、设备由生产技术处负责。4.7.8重伤、死亡事故由生产安全处、责任部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4.7.9 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追156、查,在24小时内追查处理完毕,事故报告送交生产安全处备案。 4.7.10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生产安全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形成勘查笔录。4.7.1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事故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公司主管领导、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相关情况。4.7.12所有事故追查要做好记录,并在事故调查前由事故单位或业务部室技术人员绘制出事故现场示意图。4.7.10对发生的事故责任,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157、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做好会议记录,收集保管好资料。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性事故、非责任性事故、破坏事故。1责任性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责任性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不可抗拒力或未知领域技术问题导致的事故。3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4.7.12事故分析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重调查、重证据,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事故调查的程序:1事故通报。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3事故现场处理。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8事故图(表)的158、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4.7.14通过分析,找出事故主要原因和责任,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分析分三步进行:1、事故分析步骤。即整理、阅读调查材料,分析受害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管理失效,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责任者。2、事故原因分析。直接原因,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间接原因,从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159、患整改不力等进行分析。3、事故责任分析。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以掌握事故全部原因。再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而后根据他们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最后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2受伤害的人员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情况、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4事故的后果及事故的经济损失;5发生事故时,160、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现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6受害人员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班组长、工段长、分厂领导、安全员和有关专业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与管理办法等;8施工、检修中有无安全措施及交底;910事故现场的实例和照片。4.7.16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后,调查组组161、长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经全体调查组成员签字。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延长,最长不得超过期30日。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做到:1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损失;2重伤以上伤亡事故要认真保护现场,不得人为地破坏或随意清理,在未取得上级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恢复现场。为查明事故的有关情况,调查组必须进行以下工作:1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检查现场防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开展调查的线索,要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要求有关部门绘制现场图;2索取有关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料,组织有关部门完成162、伤亡情况报告和经济损失报告;3对当事人员、在场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收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词,了解事故前生产情况、发生事故和发现事故以及事故抢救情况。这一情况必须在有关人员对事故记忆犹新、受外界干扰较少情况下进行;4对事故的发生及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设施、物质材料,如车辆的制动、连接装置、起重设备的钢绳、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和焊缝、承重部件的材质及应力、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变形及受力情况,应在有关技术或科研部门的参与下进行鉴定。5开好事故原因分析会议和拟定防范措施,要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允许不同意见争论,以事实为依据,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提出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机理、作用过程及163、防范措施,必要时要进行试验或模拟试验。事故调查采用现场调查、询问和会议讨论等方法进行。形成调查报告前,调查人员要与事故相关的人员召开会议,将调查结果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最后逐一采取措施。直接原因是指最接近事故发生的时刻,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物质技术和人为两个方面原因;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就是间接原因或称管理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开好事故原因分析会议和拟定防范措施,要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允许不同意见争论,以事实为依据,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提出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要求在7天164、内拿出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部门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4、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7、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3.24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环保事故、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中心化验室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由综合办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所有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绘图、照片、事故调查的证言和会议记录材料以及事故鉴定、试验报告最后都应归入事故档案。4.3.26生产安全处负165、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类事故的追查报告都要及时交送生产安全处归档备查,迟交或不交追究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责任。生产技术处要对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1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2对于发生的未遂事故由公司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向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汇报,并在公司范围内交流,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4.4.事故责任分析4.4.1在查清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其目的在于使事故责任者、责任部门和群众真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4166、.4.2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设计者负责;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4因施工、检修的施工组织不合理或安全措施不健全或无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施工组织者负责;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责167、任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8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9因设备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设备安装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10因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生产(工程)组织者负责;11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4.4.3凡是发生下述人身168、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员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伤亡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伤亡事故的;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清造成伤亡事故的;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伤亡事故的;5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时,不能保证安全就指令开工造成伤亡事故的;6对事故熟视无赌,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伤亡事故的。4.4.4有下列情节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1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169、弄虚做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4.4.5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也要区分情况,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一定责任者和领导责任,分别给予适当的处理。直接责任者: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主要责任者: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4.5事故处理 4.5.1以上级对公司安全考核指标:火灾、重伤、死亡三个零,负伤率3以170、下为基准,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考核以各单位的经济承包合同为依据进行奖罚。4.5.2 公司对各单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以后,向上一级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4.5.4 对违章指挥处理; 1、凡有违章指挥行为的处以100-3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2、因违章指挥、造成未遂事故的罚单位500-1000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及罚款300元。3、因违章指挥造成轻伤事故的罚单位1000-2000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及罚款500元。4、因违章指挥造成重伤事故的罚单位100171、00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撤职或降级处分及罚款 1000元。5、因违章指挥造成死亡事故的罚单位20000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及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5.5对违章作业处理:1、凡有违章作业行为的处以100-2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2、因违章作业造成未遂事故的处以200-4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3、因违章作业造成轻伤事故的处以400-6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4、因违章作业造成重伤事故的处以800-10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5、因违章作业造成死亡事故的172、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留用察看处分。4.5.6对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按照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5.7责任追究:公司对各单位发生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等事故实行责任追究。1、发生轻伤事故,给予事故发生单位科室正职警告处分。2、发生重伤事故,给予事故发生单位科室正职记过处分,单位副职警告处分。3、发生死亡事故,给予事故发生单位的科室正职撤职处分,单位领导副职记大过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单位领导正职记过、降级处分。4、发生火灾和交通事故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5、根据事故类别,在调查处理时,分别追究公司及事173、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员、消防、电气主管人员的责任。(1)发生重伤事故,给予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警告处分。(2)发生死亡事故,给予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记过处分,公司相关人员警告或记过处分罚款以罚款通知书形式下达,一式两份。一份送被处罚单位,一份通知公司考核部门和财务处门。 4.6事故(事件)记录管理 4.6.1生产安全处对本公司所有事故(事件)登记在事故(事件)登记表保存。4.6.2 生产安全处应对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并长期保存。 5.事故的结案5.1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事故部门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5.2伤亡事故由下列部174、门批准结案:未遂事故由生产技术处批准结案。损失工作日事故:由总经理及主管领导批准结案。死亡事故:由上级部门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结案。5.3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分级全部归入生产技术处门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调查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5.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上级部门批准175、后,对事故的处理意见要以安全例会、事故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布。5.5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规定的程序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现场人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真相、不配合甚至阻挠调查人员进行正常调查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在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调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致使调查处理结果产生偏差,对有关调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6.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规定6.1为了掌握安全生产状况,找到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规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对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做如下规定。6.2事故事件的统计与分析,对制定正确的176、预防措施有重要作用,做好事故事件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可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6.3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6.4生产技术处每月月末要对本月发生的全部事故事件根据事故事件类别进行统计和分析。统计过程要做到项目齐全,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方法合理。分析过程要做到数据合理、有针对性,数据有可比性,确定了事故事件发生的规律和趋势。6.5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的基本程序:事故事件资料的统计调查加工整理综合分析。6.6事故事件统计采用图表形式表示,计算指标包括: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伤害率;未遂率。计算方法如下:工伤事故频率=计算周期内工伤事故人次计算周期内员工总177、人数平均数1000;百万工时伤害率=计算周期内轻伤以上总人数计算周期内总工时1000000;未遂率=计算周期内未遂事故总数计算周期内工伤事故总数100%6.7事故事件分析应从以下内容进行分析:事故原因、种类;每部门事故、事件;伤害发生的时间特性;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受伤人员的年龄结构;哪一阶段的雇员;原因分析;不安全的行为和环境分析;职业卫生重要因素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系统元素分析;6.8事故事件统计和分析结果要形成文字书面文件。6.9生产技术处年底要对全年发生的全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与上年的统计与分析结果进行对比。6.10每次统计和分析完成,178、生产技术处要将结果存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以安全快报的形式公布结果。7.关于事故事件回顾的规定7.1定期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可以降低事故事件发生的频率,是预防事故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为了使事故事件的回顾形成制度化,特做出如下规定。7.2各生产部门要定期组织员工以班组为部门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和讨论。回顾和讨论以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制定的防范措施为主。7.3事故事件回顾由各班组的班组长牵头,如有需要由生产技术处人员协助,参加员工要认真学习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预防同类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对预防措施积极发表意见,鼓励员工提出新的防范措施进行完善。由牵头人做好事故事件回顾179、记录,回顾结束后将回顾记录上交至部门保存。7.4生产技术处要定期召开事故事件讲座,利用事故事件讲座组织员工对当期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学习和讨论。7.5员工根据本工种近期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对已发生事故事件回顾和讨论的要求,各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事故事件回顾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时间。8工伤认定范围及待遇8.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8.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8.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8.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8.1.4患职业病的。8.1.5180、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8.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8.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8.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8.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181、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8.3.职工符合本制度第十一条、第1、2款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8.3.1故意犯罪的。8.3.2醉酒或者吸毒的。8.3.3自残或者自杀的。8.4.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由办公室在30日内,依照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8.5.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费用支付。8.6.员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182、业病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8.7.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部门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8.8.员工与部门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8.9.每年由行政人事处负责统计工伤资料,包括保险评估、年费及返回资料,索赔事件资料,已发出赔偿资料。8.10.工伤待遇及损失计算因工负伤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人身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8.10.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8.10.2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10.3财产损183、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生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修复费用,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按财产的净值计。9事故事件回顾:生产安全处应组织全体员工对事故(事件)回顾反思。事故回顾应集中讨论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预防类似事故发生。事故(事件)回顾应形成记录,填写事故(事件)回顾表。9附则:本制度如与国家或玉林市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玉林市的相关规定执行。10档案记录管理1.所有事故要建立事故档案。2.所有的事故档案材料至少要保留3年或根据法律要求及按照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1.目的: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184、面的法律法规,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实现管理标准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的一切生产活动,公司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包括相关方在厂内的活动)。3.引用文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4.职责4.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主任)负责对公司级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并与安全总监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4.2安全总监负责对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4.3公司各185、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各自分管的部门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4.4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定期回顾本部门安全生产指标,负责将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到车间(室)、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车间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并将结果汇总交给生产技术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4.5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186、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的实现。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4.6技术安全部负责起草、跟踪、以及修订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负责统计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结果,并向安全总监提出奖惩建议。负责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确保有效、及时充分地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传达到各187、部门,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对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4.7车间(室)主任负责将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到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班组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部门负责人汇总。4.8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岗位员工安全承诺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车间(室)汇总。4.9每月各部门负责人将所属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结果报给技术安全部备案。4.10安委会对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完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发布。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188、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5.管理要求5.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公司结合地方和集团下发的安全责任书、目标。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求。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全、职业卫生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状况,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以及生产和过程的绩效及安全标准化系统和体系的评审结果。公司的相关方管理要求。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目标制定原则:5.1.7.1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189、规标准和上级要求;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5.1.7.3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即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可测量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5.1.8目标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数量、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计划、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与培训、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安措经费的使用、隐患整改计划、“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预防事故的工程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安全生产台帐的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190、等。5.2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每年十二月底各部门将上年度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报技术安全部。技术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总经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设想及各部门提出的目标设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标指导思想,并由主管副总下达指令,并根据主管副总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总目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部门将上年度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和上级公司的要求,并要考虑企业的管理水平、风险评价、生产和过程的绩效评价结果,初步拟定下一年度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草案。技术安全部将下一年度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草案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再进行修订后,报安全总监审核和综合各分管领导意见后,由安全总监191、提交安委会审议。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和指标,经安委会审议、总经理批准后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后下发各部门进行实施。制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是明确的、可测量的、具有行为导向的、可行的和有时间期限。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应涵盖所有部门、人员,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5.3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分解。公司安全委员会根据各部门的安全职能,对公司年度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到各部门;目标、指标应尽量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技术安全部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的结果,结合各部门的实际,制定出符合生产各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指标。制定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与安全总监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总监与各分管副总经理签订192、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由各分管副总与各管辖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分解、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生产安全特点的安全目标和指标,分解至车间(室)班组、岗位员工,并签订安全责任书5.3.4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传达、培训5.3.4.1公司制定的目标和指标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传达到公司的各层次人员及相关方。5.3.4.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培训,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板报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使安全生产方目标和指标深入人心,指标体现在行动中。5.4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与监测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安全总监根据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制定公司193、的实施计划与考核办法,经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各部门根据分解的目标、指标制定各部门的安全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报技术安全部备案。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解的目标、指标执行,确保公司的年度目标、指标顺利完成。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月对分解到车间(室)、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报技术安全部。建立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安全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194、记在案,逐步达到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技术安全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月对各部门报给的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进行复核1次,并保存有关复核监测记录资料。技术安全部每季度将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奖惩建议(可否参与明星员工评选的建议),报安全总监审核和综合各分管领导意见,由安全总监提交安委会审核和决定奖惩。5.5安全目标和指标的考核与评估: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安委会成员每季度对分解到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出全面评估报告。各部门的安全目标指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195、,及时进协调、整改。各部门每月对分解到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记录交技术安全部存档。技术安全部负责每年年初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和每季度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公司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并向全公司公布。组织目标诊断是保证公司安全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生产技术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安全目标实施计划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有分管安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生产技术处对安全总目标和各部门安全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负责监测结果的档案保存,行政人事处负责将监测结果纳入各部门及个人年度业绩考评,兑现奖惩考核。安全总监根据评估结果196、,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调整后的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以文件形式重新颁发。各部门根据公司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调整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6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更新6.1公司每半年对全公司各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跟踪和评价,保障目标的实施,并提交评价报告。6.2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目标和指标不适宜,由主管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完成后由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6.3调整、更新后的安全197、生产目标、指标以及实施计划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7.相关文件与记录7.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7.2下发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文件7.3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7.4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7.5目标和指标修订记录7.6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检查考核记录7.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8附则8.1.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要记录、存档。8.2.本规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9目标分解: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岗位,以采取目标考核和确保目标完成的职责及技术措施进行考核,各部位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向公司缴198、纳相应的保证金(1000-5000元),违反责任书内的职责和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所属单位对保证金进行倒扣制扣款,对年度未完成项进行考核,对完成目标的单位年底加倍返还,并对该单位进行奖励。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2018年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书为确保安全目标顺利实现,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的自身防护能力和安全思想意识,更好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和保证每位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等职责、落实到人的原则,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一、目标值:(1)工伤死亡、重伤、职业病发生率:零(2)火灾事故率:零(3)安全生199、产责任书签约率:100%(4)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7)工伤设备事故(5000元以上):零(8)每年生产设备因责任事故修复费用(万元):0.5以下(9)事故隐患整改率:100%(10)职业危害场所检测合格率:100%(11)职业健康检验率:100%(12)交通事故或物损事故率:500元以下(13)安全生产资源保障率:100%二、职责: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200、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考核:1、考核期从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2、考核对象为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人员。3、责任期间责任人如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4、奖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奖惩。甲方: 乙方:(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部门人员)日期: 日期:(十)组织机构和及岗位职责1目的: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201、各部门。3设置原则3.1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4.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做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4.2安委会主任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担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副主任。其他的公司领导及工会、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委会委员。4.3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202、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4.4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在技术安全部,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技术安全部负责人担任,下设成员若干名。4.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安全部,该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4.6各部门是安委会成员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为组长,车间(室)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等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成员。4.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4.7.1公司按照中华203、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4.7.2各车间(室)、班组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不同数量的兼职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5安委会成员:5.1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1)主任:总经理(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5.2安全生产管204、理网络: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5.3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6职责6.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文件形式下发设置,各部门根据设置,绘制205、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6.2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或者安全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6.3安委会会议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上次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以及研究当期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工作布置安排;会议纪要中应包括会议的时间、会议的地点、主持人员、参会人员、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记录人、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形成闭环管理。6.4各成员部门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完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206、”的局面。6.5各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7安全生产管理网络7.1公司实行公司级、部门级、车间(室)和班组级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7.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见公司安全管理四级网络图。8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及管理8.1各部门、车间(室)、班组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由各部门、车间(室)、班组负责人任命,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批。8.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组成人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8.3公司安全总监负责设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任命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8.4各部门、车间(室)、班组兼职安全员报公司技术安全部备案。8.5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207、,公司必须以红头文件形式进行任命。8.6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对聘任人员进行更新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应及时调整,并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重新任命发布。8.7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生重大渎职、责任事故按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解聘,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8.8各部门更换或调动兼职安全员时,必须向技术安全部备案。8.9技术安全部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9相关文件与记录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安委会会议记录和纪要及签到表4、公司安全管208、理四级网络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委会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生产安全处销售处机动处制成分厂余热发电烧成分厂质控处供应处财务处综合办公室 磅房 料场仓库 开票室 考核保卫宿舍车辆 分析荧光物理 电工设备管理 粉磨包装机修 锅炉汽机总降机修电气 原料立磨烧成机修 附件、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委会主任:公司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行政人事处负责人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市场营销处负责人物资供应处负责人设备保全处负责人质量控制处负责人制造分厂负责人水泥分厂负责人生产技术处负责人职工代表安全员兼安全员兼安全员兼安全员兼安全员兼安全员209、兼安全员兼安全员兼专职安全员员安全员兼(十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作业场所。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外协施工及协作单位。2.2需办厂内危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作业许可票证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办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票,监护人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护工作,作业人员对工具和环境的检查,清除危险物品,相应等级作业票由相关领导现场确认后审批。2.2.1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危险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210、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库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清理等。2.2.3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4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的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2.2.8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预热器清堵作业:在水泥熟料生产中造成预热器结块堵料进行清理的作业。2.2.10211、篦冷机清大块作业:在水泥熟料生产中造成篦冷机结大块进行清理的作业。2.2.11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在熟料、水泥生产中造成筒型库中结块进行清理的作业。2.2.12交叉作业: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的交叉作业。2.2.13高温作业: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2.2.14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 职责3.1主管部门:生产安全处,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3.2相关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212、。4 工作程序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4.1.1申办厂内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4.1.12危险作业许可证由生产安全处或相关部门/单位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4.1.2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危险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1.2.4明确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1.3危险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213、戒标识。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动火作业4.2.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安全处或相关部门/单位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4.2.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4.2.2.l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214、下风向。4.2.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4.2.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4.2.2.4生产正常进行或在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4.2.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4.2.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4.2.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应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热饭等。4.2.4用火证上215、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生产安全处或相关部门/单位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4.2.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等出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4.2.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4.2.6.l特殊动火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4.2.6.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4.2.6.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4.2.6.4凡全公司、一个单位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216、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4.2.6.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4.2.6.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4.2.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4.2.8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4.2.9各项责任217、人的职责4.2.9.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4.2.9.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呈验动火证。4.2.9.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218、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2.9.4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4.2.9.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4.2.9.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219、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宁批准动火。4.2.10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4.2.10.1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领导批准。4.2.10.2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4.2.10.3特殊动火由生产安全处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4.2.11动火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4.2.11.l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4.2.11.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人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4.2.11.3在用树脂、220、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4.2.11.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4.2.11.5遇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4.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3.1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采取通风、防转等安全防范措施(气、液体管道必须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4.3.2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作安全防护措施,与相连接的设备、管线进行有效的221、隔开,与相关检修设备的电源(包括进出口传动设备)进行断电,并并进行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经单位负责部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3.3特殊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危险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作业需使用防爆工具,佩戴的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4.3.4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4.3.5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4222、.3.6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4.3.7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4.3.8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4.3.9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门。4.4破土作业4.4.1破土作业的范围4.4.1.1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4.4.1.2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4.4.1.3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223、4.4.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危险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4.4.3破土危险作业许可证必须经生产安全处审查批准。4.4.4破土作业单位办理破土危险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4.4.5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破土批准单位、部门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4.5临时用电作业4.5.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4.5.2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24、.5.3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5.4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柜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4.5.5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4.5.6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符合“一机一箱一漏一闸”安全规定,以防止触电事故。4.6高处作业4.6.1高处作业的定义4.6.1.1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6.1.2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4.6.1.3225、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4.6.1.4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4.6.2高处作业的分级4.6.2.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6.2.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6.2.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6.2.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226、级高处作业。4.6.3高处作业的分类4.6.3.1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作业为强风高处作业。4.6.3.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作业为异温高处作业。4.6.3.3在降雪时进行的作业为雪天高处作业。4.6.3.4在降雨时进行的作业为雨天高处作业。4.6.3.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作业为夜间高处作业。4.6.3.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作业为带电高处作业。4.6.3.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作业为悬空高处作业。4.6.4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4.6.4.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单位负责安全的部门办理登高危险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227、护措施后方可作业。4.6.4.2登高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6.4.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6.4.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危险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4.6.4.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6.4.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6.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6.5.1高处228、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危险作业许可证内。4.6.5.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6.5.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6.5.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4.6.5.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4.6.5.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229、,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6.5.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7起重吊装作业4.7.1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单位负责安全的部门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4.7.2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7.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7.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230、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7.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4.7.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机动处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7.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7.8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4.7.9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4.7.10外协作业时,应231、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按相关内容执行。4.7.11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7.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8抽堵盲板作业4.8.1设备所属单位结合检修计划,根据安全需要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单位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设备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确性负责。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修改。4.8.2抽堵盲板前必须办理作业证。抽堵盲板证由设备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终审,由项目检修负232、责人持抽堵盲板许可证安排实施。4.8.3各厂抽堵与公共系统相连接的盲板,实施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4.8.4抽堵盲板作业结束后,厂安全员或检修项目负责人要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作业证上,作业结束后作业证交厂安全员存档。4.8.5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还应视需要增加垫子。加盲板应紧固好。4.8.6检修项目必须把抽堵盲板情况严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记录。4.8.7视需要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质使用铁制工具,应涂抹黄油,以免在作业时打出火花。4.8.8抽堵盲板的管道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抽堵盲板,都必须在完全卸233、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4.8.9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灯具。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4.9断路作业4.9.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4.9.2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4.9.3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由施工单位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项目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9.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4.9.5断路作业前,施工234、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4.9.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项目单位负责人,恢复交通。4.9.7断路作业应按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9.8在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危险作业许可证。4.10预热器清堵作业4.10.1作业前必须办理预热器清堵危险作业许可证。4.10.2应由预热器清堵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领导终审,作业项目负责人持危险作业235、许可证安排实施。4.10.3在清堵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4.10.4外协作业时,应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相关内容执行。4.10.5预热器清堵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火隔热专用劳动保护用品,检查相应的作业工具,确保安全使用。4.10.6清堵作业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现场监控;同时篦冷机、斜拉链及地坑内禁止人员作业,防止生料粉涌入伤人。同时与中控联系确认好,维持系统负压,关闭空气炮进气阀门并切断电源,并将空气炮内部气源排空,挂“禁止操作”警示牌。4.10.7作业期间必须遵循由下而上的原则,严禁多孔上下同时清料;用高压气体清料时,必须保证清料管穿透料层,防止喷料,专人控制高压气体阀门;清堵作业人236、员应站在上风口,应侧身对着清料孔,防止垮料、喷料造成人员烫伤。4.10.8使用高压水枪清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要领;清料过程中现场各层平台及预热器四周要设置警戒范围,防止生料粉喷出伤人,对生料粉喷出可能触及的电缆和设备要采取防护措施。4.10.9高压水枪使用中应穿戴好防火隔热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专人折捏住清料管后端皮管,清理现场无关作业人员,安排专人指挥作业,侧身接近清料口,高压水枪的使用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防止伤人事故的发生。4.10.10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4.11篦冷机清大块作业4.11.1作业前必须办理篦冷机清大237、块危险作业许可证。4.11.2篦冷机清大块危险作业许可证应由作业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领导终审,作业项目负责人持危险作业许可证安排实施。4.11.3在清大块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4.11.4外协作业时,应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相关内容执行。4.11.5人工清理篦冷机“大块”时,必须停止使用空气炮,维持好窑头负压。4.11.6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必须停下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窑、冷却机、破碎机、空气炮等,将预热器翻板阀锁死,并对相应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示牌。4.11.7入篦冷机检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与中控保持联系,确认预热器各级旋风筒内无堵料238、,锁紧预热器翻板阀,并禁止转窑,挂好“禁止合闸”警示牌;4.11.8进入篦冷机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同时现场设专人监护。4.11.9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时,必须检查窑口有无悬浮易脱落的窑皮或窑砖,如有必须清除下来后再进行清理作业。4.11.10篦冷机清烧结料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防火隔热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与中控联系好保持系统负压,防止正压热气流回喷;当破碎机未被卡死时,作业人员在处理大块烧结料时要防止飞溅的物料伤人。4.11.11一次进入篦冷机内清理烧结料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4.11.12篦冷机内如温度过高,必须采取通风等安全措施;工作人员要分组轮换作业,现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4.12水泥239、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4.12.1作业前必须办理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危险作业许可证。4.12.2应由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负责人初审,单位领导终审,作业项目负责人持危险作业许可证安排实施。4.12.3在清库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4.12.4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4.12.5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本单位负责人批准。4.12.6清库作业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4.12.7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应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240、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和放料。4.12.8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须将空气炮供气罐内的压缩空气排空,同时应关闭空气炮的操作箱,并挂“禁止操作”警示4.12.9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清理原煤、煤粉储存库时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4.13交叉作业4.13.1术语和定义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241、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作业。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4.13.2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联络不畅;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机械设备复杂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4.13.3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242、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区域联保协议(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通过区域联保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4.13.4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4.13.4.1同一区域内各施工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4.13.4.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243、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4.13.4.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4.13.4.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4.13.4.5交叉作业双方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244、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4.13.5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4.13.5.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4.13.5.2爆破作业区内多单位、多部门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邻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被245、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在被干扰方未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爆破作业。并在爆破前30分进行口头通知,确认人员和设备撤离完成;确定爆破指挥人员、爆破警戒范围和人员、爆破时间。爆破时应尽量采用松动爆破,特殊部位应采用覆盖或拉网,防范飞石伤人毁物。4.13.5.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246、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4.13.5.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247、火灾。4.13.5.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4.13.5.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3.5.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248、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4.14高温作业4.14.1引用标准 :GB4200高温作业分级GB934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GB5701室内空调至适温度GB2759冷饮食品卫生标准GB935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4.14.2术语 4.14.2.1高温:作业场所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作业场所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时的249、车间空气温度。4.14.2.2高温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4.14.2.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4.14.2.4同类岗位劳动时间与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1个劳动日内各岗位的劳动与休息时间分别归类,统计同类岗位劳动时间。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比(包括离岗1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连续跟班记录3天的平均值。4.14.3作业管理 4.14.3.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14.2.2厂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250、许温差之和计算;如某些作业场所的气温,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1-2。4.14.2.3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应从总图、工艺、建筑、通风与隔热等方面,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4.14.2.4在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4.14.2.5新建厂房在确定建筑方位时,应做到避免西晒,如不能避免时,应增添防晒建筑结构或采取其它防晒措施。建筑物屋顶围护设施应有隔热措施。4.14.2.6隔热4.14.2.6.1在较长时间内直接受到热辐射影响的作业场所或工作室,当辐射强度在2.251、1J/(平方厘米min)以上时,应采取水幕、隔热水箱、隔热屏等隔热措施。4.14.2.6.2对职工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也应采取隔热措施。4.14.2.6.3屋顶高度在5m以下,通风情况较差者,可采用开设天窗或层顶搭设凉棚、使用隔热层或喷水等降温措施。4.14.2.6.4厂区绿化面积应达国家绿化标准的规定。4.14.2.7通风4.14.2.7.1自然通风4.14.2.7.1.1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其方位应根据主要进风风面和建筑形式,按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布置在热源的上风侧;厂房的长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垂直。4.14.2.7.1.2历年最热月份平均气温252、高于或等于28地区的辅助建筑,可采用通风屋顶。4.14.2.7.1.3高温生产单位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排风口,进风口下缘距地面应不高于1.2m,天窗应装有挡风板。4.14.2.7.1.4当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炎热地区的厂房宜采用敞开型或半敞开型。4.14.2.7.2机械通风:气温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8.4J/(平方厘米min)的高温作业场所,可采用喷雾风扇降温,其风速应控制在3-5m/s,雾滴直径应不大于100,以小于60为宜。4.14.2.8使用地道风时,必须先将地道内的脏物清除,排出污浊空气,空气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14.2.9使用循环通风时,必须经过空气净253、化处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4.14.2.10清凉饮料与防暑药品的供应4.14.2.10.1应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4.14.2.10.2盐汽水含盐量一般采用0.1-0.2%。盐汽水水温以8-12为宜。4.14.2.10.3盐汽水等饮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14.2.10.4饮水量以少量、多次,并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饮用为宜,不应暴饮。4.14.2.11暑季作息时间4.14.2.11.1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应多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4.14.2.11.2在暑期,不应占用职工的业余时间。4.14.254、2.12应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4.14.2.13个人防护4.14.2.13.1应发给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职工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4.14.2.13.2应给高温作业职工设置保存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设施。4.14.4健康管理 4.14.4.1健康检查4.14.4.1.1凡属新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如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严禁参加高温作业。4.14.4.1.2高温作业职工定期体检间隔时间,按高温作业条件分级及职工健康情况而定,应安排在暑季前进行。对III、IN级高温作业的重点工种,每年体检一次,其它工种2-3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应着重心血管255、系统的检查,经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并应及时妥善处理。4.14.4.1.3高温作业的职业禁忌症是:有严重的肺脏、心血管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持久性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和肾等疾病。4.14.4.2应建立高温作业职工健康档案,调动工作时将档案转交新单位。4.14.4.3公司委托的医疗卫生人员应熟练掌握中暑抢救知识和治疗方法,在暑季应深入高温生产现场开展巡回医疗工作。4.14.4.4如遇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应就地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4.14.5职业卫生教育4.14.5.1就业前教育4.14.5.1.1凡属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256、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4.14.5.1.2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暑时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4.14.5.1.3经教育后,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高温作业工作。4.14.5.2就业中教育4.14.5.2.1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4.14.5.2.2 教育内容包括:4.14.5.2.2a.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4.14.5.2.2b.本岗位高温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4.14.5.3、提高教育4.14.5.31257、凡从事高温作业的班(组)长、各厂厂长、公司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以及各厂安全管理员都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的提高教育。4.14.5.3.2教育内容包括:4.14.5.3.2a.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4.14.5.3.2b.有关防暑降温的卫生法规和文件;4.14.5.3.2c.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甲单位到乙单位作业,乙单位要向甲单位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单位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 4.15考核4.15.1 对因违反本办法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按照相关制度严格考核处理,直至追究刑事258、责任。(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区域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和员工私有财产的安全,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的消防管理;3 职责 3.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公司统一领导,行政人事处监管,各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实行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3.2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259、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3生产技术处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置、火灾预防及组织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及消防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考核或处罚,必要时会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3.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组建应急队伍 3.5 编写消防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能少于一次;4 工作程序 4.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4.1.1.非本库房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者经主管人员许可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4.1.2.进入库房人员严禁烟260、火,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严禁使用各种生活电器; 4.1.3.库房应按防火规定存放物品,要做到整齐,卫生,利于消防,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4.1.4.库房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库房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4.1.5.库房内一切消防设施,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库房专用消防器材要做到专配专用,严禁乱用,坚持日查,保持齐全完好;4.1.6.认真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破坏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4.1.7.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本库房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检查消防器材),确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4.2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4.2.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261、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4.2.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4.2.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2.4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部位,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4.2.5对油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262、; 4.2.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4.2.7油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4.2.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4.3 配电室安全防火管理 4.3.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空岗、睡岗。班前班中禁止喝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安全供电; 4.3.2.未经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经263、领导批准进入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动用任何设备,值班人员要进行监督,并且认真记录登记; 4.3.3.禁止在室内吸烟,未经特殊批准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 4.3.4.禁止在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和食品; 4.3.5.值班人员要认真按时填写各种设备运行管理记录表格; 4.3.6.设置的消防器材禁止挪用,值班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 4.3.7.配电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清扫,禁止小动物入内,并定期放置鼠药; 4.3.8.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配电室内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注意各回路控制开关以及电缆的温度,如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264、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3.9.配电室内配置的电话为专线电话,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借用他人; 4.3.10.高低压操作模拟图板开关的位置及高低压配电柜各开关手柄上的标示牌,必须与设备运行状况相对应; 4.3.11.未经领导批准,非本专业人员禁止操作与其不相干的设备; 4.3.12.在室内进行电气设备线路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操作; 4.3.13.应急灯及正常照明要保证正常工作状态,有故障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 4.3.14.保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要在正常状态; 4.3.15.倒闸操作时,严格执行265、倒闸操作制度,按倒闸操作顺序和有关规定正确操作。遇到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倒闸操作要悬挂标示牌;4.3.16.值班人员遇见火情应首先通知,并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及时扑灭初起小火; 4.4 煤磨安全防火管理 4.4.1煤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引起煤粉爆燃; 4.4.2工作场所严禁烟火; 4.4.3设备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动用明火; 4.4.4磨内作业严禁使用金属片和铁锤,只能使用塑料锤或木锤; 4.4.5磨内作业照明灯,按规定使用36V以下安全防爆行灯,预防引发爆炸起火; 4.4.6作业时身体不准正对防爆阀、冷风阀等,以防爆炸伤人; 4.4266、.7需要在管道等处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进行作业;4.4.8消防器材要定人定岗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4.5 消防检查制度 4.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5.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4.5.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5.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5.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5消防安全责任5.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生产技术处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二级部门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为本部门消防管理267、员,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5.2.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1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5.2.3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2.4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配置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5.2.5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组织防灭火预案演练;5.2.6督促加强易燃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监控,协同做好易燃易爆生产动火现场确认和监护;5.2.7协助工程建设、技改项目消防报审验收工作;5.2.8建立消防档案268、,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5.2.9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5.2.10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2.11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6消防安全管理6.1.下列部位是公司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6.1.1易燃易爆类:炸药库、油库、危险品库、供应仓库;6.1.2供电系统:总降、生产线配套电力室;6.1.3设备类:煤磨、中控操作室、食堂操作间;6.1.4人员聚集场所:宾馆、单身、办公楼、职工食堂及倒班宿舍。6.2.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6.3269、.各部门所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对该部位消防安全负责;因离职、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消防安全管理人变更的,所属部门需向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变更备案。6.4.生产所需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领用由供应处负责,但必须建立和完善申购使用管理台帐,实行严格管理。6.5.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器材维护与保养要求认真做好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设置消防灭火器材2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确保处于有效使用状态。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擅自转借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6.6.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因检修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270、的,动火部门或人员应当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经生产技术处和办公室现场确认,在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共同会签准予动火作业,生产技术处安全员和行政人事处保卫做好现场监护。7防火检查7.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由该部位值班人员负责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巡查内容包括:7.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7.1.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7.1.3消防设施附近有无堆放杂物;7.1.4油类物品有无泄漏、地面有无油渍;7.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7.2.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告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7.3.271、生产技术处牵头,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每月对公司消防安全不少于一次检查,并拟发检查通报,对消防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进行严厉考核。各部门每月自查不少于三次。检查内容包括:7.3.1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7.3.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管理和有效情况;7.3.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7.3.4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3.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3.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7.3.7防火巡查情况;7.3.8消防通道畅通情况;7.3.9消防水源供压情况;7.3.10其他需要检272、查的内容。7.3.11消防安全检查人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参检和受检单位人员现场签字确认。7.4、生产技术处对全厂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日常管理人等有关情况。8火灾隐患整改8.1.各二级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防患于未然。8.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相关人员当场纠正:8.2.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8.2.3消防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8.2.4将消防安全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273、8.2.5违章改变消防设施使用功能,切断消防水源的;8.2.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的;8.2.7其他应当当场纠正的行为;8.2.8行政人事处对违反上述规定及整改情况要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8.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由行政人事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建议,确定整改期限,由隐患存在的部门负责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复函行政人事处备案。8.4.任何部门、个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向行政人事处报警,并先行赶到现场组织扑救,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8.5.行政人事处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视火情和火灾可能造成危害程度决定274、是否向消防部门报警。8.5.1下列情况必须向消防部门报警:8.5.1.1火势较大,自身力量无法扑灭的;8.5.1.2造成人身伤亡的;8.5.1.3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停产的;8.5.1.4其他易导致大面积火灾事故后果的。8.6.行政人事处在实施火灾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调动公司所属的一切资源。各部门应当全力配合。8.7.行政人事处负责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现场勘查记录,认真组织对报警人、目击人及相关知情人员的调查,拟定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9.1.行政人事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现场灭火演练。宣传教275、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9.1.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9.1.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9.1.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9.1.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9.2.公司从事电焊、气焊、爆破、火工材料押运、安全管理等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9.3.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都应当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和防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10消防档案10.1.生产技术处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10.2.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0.2.1公司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10.2.2消防管理组织机276、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10.2.3消防安全制度;10.2.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10.2.5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10.2.6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文件、资料;10.2.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情况;10.2.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0.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0.3.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10.3.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10.3.3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10.3.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10.3.5易燃易爆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10.3.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10.3.7防灭火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10.3.8火灾情况记录;10.3.277、9消防安全奖惩情况记录。11责任追究11.1.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行为之一的,按违反行为性质考核相关责任人。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行为严重性进行考核相关责任人:11.2.1按规定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或消防安全检查而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或消防安全检查的;11.2.2未按要求进行消防档案变更备案的;11.2.3不能按规定持证上岗或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后果的;11.2.4消防器材随意摆放、使用后未说明原因及时上报的;11.2.5违章用火、用电尚未造成后果的;11.2.6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后,不能在期限内修复使用的;11.2.7火灾隐患不能在限期内整改的;11.2.8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不278、能坚持每日巡查的;无巡查记录的;11.2.9部门无专人配合防火检查的;11.2.10油品与易燃物混放的;11.2.11擅自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11.3.月度消防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的将考核相关责任人。1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或通报以上处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未赔付的部分)进行一定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一万元):11.4.1违章操作或因过失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11.4.2火灾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而造成后果的;11.4.3掩饰起火原因,故意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尚未构成犯罪的;11.4.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不严,发生被盗或帐物不符的;279、11.4.5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12附则12.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2.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处。(十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为规范化学危险药品使用及出入库管理,防止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和社会造成危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水泥企业化验室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涉及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相关方单位)的储存和使用管理。3 术语解释:制度所指危险品为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腐蚀品、氧化剂、有机氧化物和放射性物品等。4 职责 4.1公司所有使280、用的化学药品的采购仓储管理责任单位为供应处,负责化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的仓储及出入库管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的仓储管理在质量控制处化学药品仓库存,余热发电处负责余热发电系统纯水制取化学药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制造分厂负责公司纯水制取化学药品仓储及出入库管理。生产技术处负责监督各部门日常使用情况。4.2供应处严格按使用部门申报计划要求采购化学药品,药品到公司后供应仓库人员汇同使用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入库,立即联系进入使用部门化学药品仓库,搬运药品试剂时要小心认真,严禁倒置、肩扛,防止药品试剂的损坏和溢流,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4.3化学药品仓库防火、防盗由使用部门负责,一经发现药品有流失,必须立即281、向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同时使用部门负责人牵头调查药品流向,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委会。4.4各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相关岗位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5生产安全处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4.6化学药品仓库钥匙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保管。5 工作程序5.1危险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在采购、运输、储存、分装、保管、使用和销282、毁等过程中的安全,严格执行危险收发退销等规定。5.2贮存危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长期共存和混存。对怕潮、怕晒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5.3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管理,专库保存,必要时应建立双人保管,双人领发登记等制度。下发的剧毒物品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控制数量,并加强对使用人的安全教育,防止剧毒物品的扩散。无保管条件的单位,领报数量不得超过当天使用的限量。5.4使用和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熟悉所接触危险物品的性质、操作规283、程、储藏保管等到规定,并经常检查通风、防火、防爆安全设施。不具备使用、保管危险物品条件的,禁止使用和保管危险品。5.5民用压缩气(液)体要严格安全规定操作使用,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损坏部件。6出入库管理6.1.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领用,必须凭二级库领料单、领料人签名、班组长签名、部门领导审批,药品仓库管理人员方可发料。6.2.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是分析组长或配液岗位人员及主管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领用。6.3.剧毒药品应存放在密封的瓶内,标上标签,由专人保管。6.4.因生产需要,外单位领用酸碱腐蚀性药品时,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料。6.5.试验后的废液,作其他用途时,由所在单284、位同意,领用人(限本厂职员)说明用途并签名,质量控制处负责人批准签名后,方可领用,分析组做好记录。7一般安全操作7.1.防止中毒7.1.1部分化学药品误入口腔或吸入呼吸道,易引起药物中毒,操作时应特别注意。易引起中毒的剧毒药品:氰化钾(KCN)、三氧化二砷(As2O3)、二氧化汞(HgO2)、重铬酸钾(K2CrO7)、氟化钾(KF)、氟化钠(NaF)、氟化胺(NH4F)等。常见的有毒气体有:硫酸烟、卤素蒸气、盐酸蒸气、氨、硝酸和氮的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汞的蒸气等。有些易挥发的液体,如乙醚、汽油、苯等,其蒸气若吸入过多,会使人头疼昏迷,甚至失去知觉。因此,为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做到285、以下几点:7.1.2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剧毒药品必须设专柜存放并加锁,由处领导负责保管,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撒落过毒物的桌子或地板洗净。7.1.3严禁试剂入口,使用移液管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严禁用嘴操作。如须以鼻闻鉴别试剂或反应放出的气味时,应将容器离开面部适当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7.1.4所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的工作地点,应悬挂一个防毒面罩,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7.1.5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喝水或饮食,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凡使用有毒药品工作后要仔细洗手和漱口。7.1.6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286、排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7.1.7水银洒落在地下时,应立即汇报处领导,由处领导指挥将洒落水银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磺粉,以消除汞滴。7.1.8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7.1.9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气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气,应立即把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中毒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7.2.防止燃烧和爆炸7.2.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酒287、精灯、电炉或其他火源附近。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时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7.2.2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7.2.3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冷却后再进行。7.2.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稍微加热即可着288、火,应注意及时清除。7.2.5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锅、瓷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7.2.6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分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7.2.7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剧烈振动,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7.2.8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如PCl5)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7.2.9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绝CO2的情况下冷却289、,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7.2.10化验室应备有沙箱及灭火器,化验室内严禁吸烟。7.3.防止化学药品腐蚀、灼烧、烫伤7.3.1取用腐蚀类、刺激性药品时,最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以防药品洒出或沾到身上,用移液管吸液时必须用橡皮球操作。7.3.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服。7.3.3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得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7.3.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290、腾溅出伤人。7.3.5使用酒精灯或喷灯时如有酒精洒出,应先将洒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用火柴点燃,不能把灯拿到别的火源上去引火。7.3.6开启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封口时,应先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7.3.7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他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片溅散,以免烧伤眼睛、皮肤等。7.3.8在使用强碱熔样时,应防止坩锅沾水,以免发生爆炸。7.3.9若不慎烧伤、灼伤时,应按下列方法临时处理:7.3.9.1火烫伤使皮肤发红时,可用酒精棉花涂擦或浸在冷水里,至不觉疼痛为止。起泡时应用红汞或高锰酸钾溶液(4%)涂抹,不要弄破水泡。7.3.9.2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干291、净纱布把皮肤上的酸抹去后用水洗净,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若被碱烧伤时,用水冲洗后再用2%的醋酸或硼酸溶液冲洗。7.3.9.3氢氟酸对皮肤、指甲的伤害力很强,若沾在手上则应立即用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甘油和氧化镁混合药剂(2:1)涂抹后包扎好。7.3.9.4被溴烧伤处用氨水酒精混合液(1:10)涂抹。7.3.9.5不同的化学物质溅到皮肤上后呈现的颜色和情况也不一样,一般规律是:硝酸呈褐黄色;硫酸呈棕褐色或黑色;强碱呈白色;氢氟酸开始不明显,也无不适应之感,当稍有疼痛时,说明已到严重程度,不但能腐蚀皮肤、组织和器官,还可腐蚀至骨骼。酸性物质烧伤具有自限性,腐蚀作用只在当时,经冲洗等处理后292、,一般不再加重。而碱性化学物质则不同,初期可能不严重,但会逐渐发展,损害渐渐向周围和组织深部蔓延。8附则8.1.本规定由质量控制处起草并归口管理;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十四)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检查与考核。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3.2设备保全293、处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和安全管理工作。3.3生产安全处负责全厂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3.3生产技术处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3.4.制造分厂、水泥分厂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使用管理人员;3.5. 机动处主管公司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294、组织和联系。生产安全处负责协助工作。3.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本岗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4 工作程序4.1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4.1.1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对桥、门式起重机操作人员,需持有效证件方能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一经发现作违章作业处理,如产生后果应负全部责任。4.1.2使用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起吊前排除,并做好检查记录;4.1.3对桥、门式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295、人时,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4.1.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4.1.5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警示标志,应由原加锁或悬挂标志的人员解锁,解除警示后,方可闭合电源。4.1.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4.1.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恢复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4.1.8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应有可靠接地;4.1.9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无劳动部门颁发的起重作业有效证件的人员;(2)非起重专业人296、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3)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4)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不到使用标准等;(5)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6)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8)易燃易爆物品没有采取专门安全措施和经过批准;4.1.10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297、得有人;(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能力时,再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6)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四六圈)。(7)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地制动。(8)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吊在空中,有重物悬吊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9)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联锁、信号指示应完整良好。严禁在失去保护的情况下使用或带病运行。4.1.11起重工一般安全要求:(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4298、)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指挥起吊操作时严禁戴手套。(7)工作结束后钢丝绳或专用工具必须落地存放,严禁悬吊空中。4.1.12起重机械的管理要求(1)桥式起重机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编号,并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定期检查、试验和维修,建立台帐。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管理和指导,安全员应定期督促、检查起重机械的管理、使用情况。(2)建立交接班制度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a. 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299、书;b. 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c.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d.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e.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4)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5)起重机应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6)所有起重机、具、绳索等都应根据规范的工作荷重量使用,并要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严禁超规范使用。对不明规范或自制的工具用具、绳索等应经过计算或负载试验后方准使用。4.1.13起重机的操作,应由下述人员进行:(1)经考试合格的司机;(2)司机直接监督下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学徒300、工等受训人员;(3)为了执行任务需要进行操作的维修、检测人员;4.1.14司机应熟悉下述知识:(1)所操作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2)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3)安全运行要求;(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5)原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6)指挥信号;(7)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4.1.15起重机械的检验与维修(1)在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2)凡经大修、改造或新安装的起重机,在使用前需检验。(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需检验。(4)经过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301、受到损害的起重机需检验。(5)起重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后要在设备技术台帐记录上反映出:日期、检查、试验项目,结果、参加人员姓名。(6)每月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2)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3) 电机绝缘、变速箱的泄漏情况;4)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5)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6)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7)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8) 主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9) 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10) 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注:2)、3)、4)、5)为月检主要项,302、年检就是1)至10)项全部内容。(7)起重机械的维修1)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2)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3)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4) 维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挂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承载能力降低到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时,如不能修复,应作报废处理。 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时,且不能修复,应作报废处理。4.2压力容器管理内容及要求4.2.1压力容器订303、货,来货验收及安装检验(1)订购新压力容器前,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核技术标准,对制造厂及其产品情况了解资质,有无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2)设备购置到货开箱验收应由使用单位负责,所有证件、技术资料和设备应逐一进行检查、核实,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全者立即与制造厂或供应商联系处理解决。(3)容器安装完毕投用之前,应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资料齐全)后方能投用。4.2.2已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4.2.3压力容器检验周期(1)储气罐检验周期为两年、安全阀检验周期为一年。(2)压力表检验周期为一年。4.2.4压力容器维护注意事项(1)禁止敲击运304、行状态下的压力容器,禁止在运行状态下的压力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2)更换压力容器上的附件时,要切断压力,如果不能切断压力时,要对压力容器进行失压,失压完成后再进行工作。4.3电梯4.3.1确保电梯的安全行驶因公司无能力执行电梯的维护工作,该项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使用单位负责监督,并做好建立健全技术台帐工作。(1)每周对安全回路和电气控制部件,机械部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2)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3)每年进行一次整梯检验,检查所有的机械及电气安全电路的工作状况,绝缘电阻值,修复、更换受损严重的器件;(4)根据使用情况,确定电梯大修期限;(5)电梯停305、用七天以上时,须经详细检查后,方可使用;(6)做好电梯运行情况记录。4.3.2维修保养注意事项1、维修人员条件(1)熟悉电梯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2)熟悉主要部件的结构、动作过程;(3)熟悉控制程序流程;(4)具有熟悉的故障判断、分析、排除能力;(5)具有安全操作知识。2、电梯维修时,不允许搭客和载货,总电源开关和各层厅门口,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使用)”告示牌。3、维修时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指挥,其它协同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其调度。4、维修时,电梯只能置于“检修”状态,当不需要桥厢运行时,应断开相应的开关。(1)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2)在桥顶时应将桥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306、(3)在底坑时应将底坑盒的急停开关断开。5、严禁将安全电路、门锁电路用短接方法运行。6、用手盘轮来升降桥厢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NFBM)。7、行灯应使用带有护罩的36V安全灯。8、严禁在厅门外探身到桥厢内或桥顶作业,严禁一脚踏在井道边或桥厢地槛上,另一脚踏在井道内任何支点上作业,应派专人负责看管桥厢停止运行开关的条件下进行。9、维修中若拆卸过驱动电路的接线,恢复时必须保证相序相同,并试运行观察曳引机转向是否正确。10、维修结束后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位置,填写维修记录,电梯经验收后交付使用。4.3.3安全注意事项1、在开启厅门进入桥厢前,必须注意桥厢是否停在该层。2、桥厢内照明完好。3、厅307、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桥门未完成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4、注意平整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5、清洁桥厢内厅门及乘客可见部位,但禁止用水清洗。6、桥厢运载能力,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7、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负电梯使用。8、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单位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9、严禁在厅、桥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10、不允许开启桥厢顶安全窗、桥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体。11、劝告乘客勿依靠桥门。12、桥厢顶上部,不得放置它物。13、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应按警铃按钮报警,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1)厅、桥门关闭后,而未能正常启动行驶时。(2)运行速度308、有显著变化时。(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4)内选、平层、换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时。(5)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6)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7)安全钳误动作时。(8)接触到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9)当电气部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臭味时。14、当电梯在行驶时,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乘客应保持镇静,立即揿按急停,切勿企图跳出桥厢,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手盘曳引机将桥厢进入开门区内,可手扒开门使乘客安全拆出桥厢。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为保证本部门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企业内使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5309、.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保全处审核并报本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设备保全处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部门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部门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设备保全处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保全处(或者应督促安装部门)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5.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310、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3.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行政人事处和设备保全处是主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行政人事处负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部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311、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设备保全处负责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6.特种设备使用6.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6.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312、,应由本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6.3发电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6.4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6.5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生产技术处、设备保313、全处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6.6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6.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6.8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6.9设备运314、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6.10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6.11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6.12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315、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6.13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设备保全处备案。6.14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书面报告设备保全处,设备保全处核查后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6.15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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