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煤及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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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2958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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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生产煤及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煤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干部职工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范围内的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防范2、和应急救援工作。1.4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 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领导统一领导下,在通瓦科、调度室组织协调下,各基层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紧密配合,负责有关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3、,积极主动按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组织工作。(4)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风流逆转,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煤(岩)与瓦斯突出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煤(岩)与瓦斯突出现场的客观实际,确保现场处置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煤(岩)与瓦斯突出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煤(岩4、)与瓦斯突出损失及因煤(岩)与瓦斯突出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6)要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不准扭动矿灯和灯盖,以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7)发生突出事故后,施工人员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如距离远或瓦斯浓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灾区时,就近躲入避难硐室内或巷道内压风自救处,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阀门自救,等待救援。(8)若突出后造成煤(岩)与瓦斯或爆炸,则按矿井煤(岩)与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救援(9) 制定并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和清煤措施,以防事故再生和扩大(10)预防为主,平战结合5、。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事故预防作为企业针对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减灾防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首要任务,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1 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的主要类型 煤(岩)与瓦斯突出起因分类(1)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瓦斯的特殊涌出现象,能在短暂的时间里突然从煤层中喷出大量的瓦斯和煤炭,同时伴随着强大的冲击和声响,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2)根据煤与瓦斯突出时所显现的突出动力现象及突出物的抛掷堆积状况,将煤与瓦斯突出分为: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6、斯倾出、煤与瓦斯压出及瓦斯喷出根据煤与瓦斯突出时所显现的突出动力现象及突出物的抛掷堆积状况,将煤与瓦斯突出分为: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倾出、煤与瓦斯压出及瓦斯喷出;2.1.2 危害分析煤与瓦斯突出会造成大量煤体和瓦斯的涌出,造成巷道堵塞、人员和设备被淹埋、通风系统破坏,瓦斯大量涌出还会引起爆炸或造成人员窒息死亡,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2.2 我矿易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重点区域矿井西翼及黑旗岩扭转轴部的煤层瓦斯含量大、瓦斯压力高、地质构造复杂,是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重点区域。根据矿2010年的采掘部署, 2010年重点突出危险工作面包括:2606二段、2607二段、3602东二段、37、602西二段、3603一段及3605一段采面;3605一段-140m中巷、-190m机巷掘进,3602西二段-190m机巷掘进,2606二段+36m中巷及+36m机巷掘进及-200m七石门、-140m七石门、-200m四石门及-350m三石门揭煤。2.3煤(岩)与瓦斯突出的事故特征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是煤体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一种动力现象,表现为几吨至数千吨,甚至达万吨以上的破碎煤在数秒至几十秒极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工作面等采掘空间突出,并伴有大量瓦斯涌出。突出一般发生在掘进工作面落煤与振动作业中,但在进行其他作业时也有发生,在巷道维修加固和清理上次突出煤矸时8、也可发生突出;由于回采采动的影响,破坏了煤柱集中应力的平衡,使工作面与回风巷之间的隅角及附近煤壁的煤炭向外压出,引起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2.3.3煤与瓦斯突出后能摧毁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使风流逆转充塞巷道或采掘空间,可能造成人员窒息、煤体埋人、伤人甚至发生瓦斯爆炸等事故。2.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前的预兆有声预兆(1)响煤炮。在煤层内发出像机关枪、炮击声等声音,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相同。(2)压力突然增大。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2.4.2无声预兆(1)压力增大。9、包括顶板来压、片帮、掉碴、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2)煤层发生变化。煤层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3)瓦斯及温度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3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3.1 组织体系3.1.1 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矿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矿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队伍。 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接受公司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3.1.2 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矿班子,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调度室,通瓦科具体承担我矿煤(岩)与瓦10、斯突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和专业协调指挥工作。3.2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3.2.1 矿成立煤(岩)与瓦斯突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指挥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矿总工程。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矿总工程和其它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各有关人员在处理灾害事故中的任务和职责(1)矿长:是处置事故的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人员11、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安全、生产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4)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5)通瓦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6)生产科、技术科、延深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害处理。(7)井12、下各区队队长、班长:负责按企业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回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求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应急求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援13、指挥部报告。(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3)调度矿山应急救援力量,协调矿山应急救援资源。(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7)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设以下专业小组:(1)抢险救灾组: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由矿山救护队和企业应急救援指14、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技术专家组: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由与煤矿有关的技术专家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3)物资供应组:组长:后勤副矿长,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4)警戒保卫组:组长:保卫科长,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5)医疗救护组:组长: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6)后勤保障组:组长:工会主席,主要负责车辆调度及后勤保障等工作。(7)善后处理组:组长:党委书记,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15、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4 预防与预警4.1 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1)矿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矿井煤(岩)与瓦斯方面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安装监测报警装置,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2)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公布及排查制度。定期把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整改措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公之于众。 (3)按重点防突工作头、面管理的采掘工作面的名称、地点,石门揭煤或震动性放炮的地点、放炮时间以及停电、撤人的16、范围要在井口和调度室(站)预警预报栏公布。 (4)加强对全矿员工的防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灾、治灾意识和能力,要求每位员工熟知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及发生突出事故后的抢险自救措施。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防治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防突规定,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A.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B. 区域防突措施;C.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D. 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A.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B. 工作面防突措施;C.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2)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17、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3)认真搞好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及时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4)各个采掘面坚持每班观测煤结构和软分层煤厚度变化情况,遇地质构造、软分层煤厚度超过0.2m时或出现突出预兆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待采取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采掘作业。(5)有突出危险的区域、采掘工作面,按防突规定要求设置反向风门,回风侧尽量杜绝设置调节门,保证通风系统独立可靠。(6)进入突出煤层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能掌握18、突出预兆,熟悉防突措施、避灾路线和避灾方法,并经防突培训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在各采掘工作面悬挂醒目的避灾路线示意图。(7)煤巷掘进工作面巷道安设压风自救器,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在工作面附近新鲜风流巷道中安设直通调度室的隔爆电话。(8)把住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核、贯彻、执行、监督、检查五道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2 预警行动一旦接到发生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报和预测结果,采取以下措施:(1)下达预警指令19、。(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提出相关整改要求,(3)根据事态发展的资料,采取防范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5 信息报告程序5.1 报警系统及程序一旦发生矿井煤(岩)与瓦斯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其通知程序如下: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20、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单位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4)影响范围;(5)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6)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7)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8)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9)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及时分析处理相关信息,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5.2 现场报警方式现场如发现险情不能控制,应及时采取打电话(可打座机、手机)、人员直接报警、视频监控等方式向本单位负责人或调度室报警。5.3 通讯、联络方式矿调度室报21、警电话:48342342矿长电话:483423015.4 应急反应人员向外的求援方式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必须立即通报公司调度室和友邻单位协助,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援助人员到达本单位后,应告知援助人员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个体防护后,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人员带领,进行抢险。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事故的可控性,将应急响应分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具体如下。(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22、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9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级响应;(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级响应。6.2响应程序一旦发生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启动相应级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并上报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调度室值班人员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到矿调度室,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23、效控制时,应按照有关程序向国家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6.3 处置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各单位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作战计划。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24、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领导小组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现场应急处置.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1)发生突出事故后,在矿山救护队未达到之前,在带班干部和班组长带领下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施工人员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最短的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到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25、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2)如距离远或瓦斯浓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灾区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就近躲入避难硐室内或巷道内压风自救处,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阀门自救,等待救援。(3)矿山救护队必须按照指挥部指令以最短的时间到达事故地点进行抢险救灾。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设置警戒,严防人员误入灾区;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积极搜索被困人员。并随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汇报抢险进展情况。矿山救护队员井下抢救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2)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3)确认无二次26、突出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4)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迅速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专用回风巷中排出矿井。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要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和灯盖,防止引爆瓦斯。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排除巷道内的高浓度瓦斯等有害气体,整修恢复通风系统,按措施清理突出煤碴,防止事故再生和扩大。注意事项(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27、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6.4 医疗卫生救助 公司中心医院和干堰沟卫生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6.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6.5.1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6.5.2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28、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6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矿所有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矿处置能力时,请求公司和区的社会力量支援。6.7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6.8 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2)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29、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当矿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企业已经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故处理完毕后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7信息发布7.1企业对外新闻发言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7.2现场对外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830、 后期处置8.1 善后处置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工会会同社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8.2 保险 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积极联系、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8.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8.3.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31、内写出救援报告。8.3.2安检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8.3.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8.3.4分析总结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9 保障措施 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调度室保证各单位调度电话畅通,党政办负责联系电信公司保证全矿程控电话畅通。通瓦科负责全矿煤(岩)与瓦斯32、突出事故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分析、处理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9.2 应急设备及用品保障 9.2.1急救设备,救护队备齐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急救设备。9.2.2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9.2.3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9.2.4测量设备。9.3图表资料保障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33、照图等。9.4 应急队伍保障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时随时请求公司救护队进行煤(岩)与瓦斯突出扑灭工作。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救护队、护卫队组成。9.5交通运输保障 我矿地面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党政办负责交通运输车辆的安排,护卫队负责保证矿区内运输线路的畅通。9.6 医疗卫生保障 矿救护队负责常规医疗用品的准备,干堰沟卫生所和公司中心医院负责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救治能力。 9.7资金保障 矿财务科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9.8 社会动员保障 社区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我矿煤(岩34、)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9.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生后,矿就近利用俱乐部或食堂建立人员避难场所。 9.10 技术储备与保障 矿通瓦科和公司煤(岩)与瓦斯突出应急指挥部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9.11宣传、培训和演习 9.11.1 公众信息交流 保卫科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矿宣传部提供相关支持。 9.11.2 培训 保卫科负责组织矿属各部门和救护队、护卫队、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培训。 9.11.3 演习 通瓦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9.12 监督检查 矿安监处对35、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上级对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的变化,矿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10.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 奖励 在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2 责任追究 在我36、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移交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法律制裁: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我矿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10.3 沟通与协作 矿调度室、通瓦科积极建立与其它单位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公司和区的救援活动,开展交流与合作。 10.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