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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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976894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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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考勤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一)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周六、周日休息。(二) 各公司、店面部分岗位因工作性质的要求,可由综合部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等特殊工时制度。(三) 各公司、店面可根据自身运营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和就餐时间,但需报总部人事部备案。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指纹考勤,如因公外出未考勤,或因疏忽漏考勤,均需当日或隔日至人事部填写考勤异常情况说明表,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办事,应请示直接上级,获准后方可离开。员工因病、私事不能到岗工作,应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各级领导审批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出差。如执行临时紧急出差任务,无法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也应电话报备各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出3、差归来后3日内补办出差手续。第八条 加班第九条迟到与早退(一) 超过规定时间上班,视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下班,视为早退。外出公务不能回公司,必须提前和部门负责人请假,否则一律按早退处理。(二)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迟到、早退,公司将进行如下处罚:第十条旷工(一) 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二) 超假没有及时申报续假者,或续假申报未经批准仍继续休假者,超假天数以旷工论处。(三) 因本人原因打架斗殴致伤者,停工天数以旷工论处。(四) 若经查实开具虚假证明或无病假证明者,作旷工处理。(五)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旷工行为,公司将进行如下处罚:旷工情形处罚标准11个月内旷工半天并停发其当4、日工资及补贴,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1个月内旷工1天停发其当日双倍的工资及补贴,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和全年奖金3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5天)辞退第十一条考勤作为对员工是否出勤的真实记录,并作为支付员工工资和奖罚的依据,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违反考勤规定公司将按具体行为给予处罚。第三章 假期管理第十二条假期种类:包括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工伤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节育假。除法定假日外,其它休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一) 法定假日:1. 每位员工每年可享受11 天法定休假日:新年(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5、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带薪。(二) 病假1. 员工休病假需填写请假单,并提供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按程序审批后方可休假,不能提供病假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病假1天以内(含)者,可免附证明。2. 当月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病假期间工资按照日工资标准的60%发放,当月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3. 休病假的时限,以医院提供的病休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4. 员工在合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确需停工医疗的,按国家及地方规定享受停工医疗期。(三) 事假1. 员工休事假需提前填6、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2. 年度累计事假超过一个月(包括一个月)以上的,取消其当年年终奖金;3. 如遇急事,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请假,口头允许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4. 事假期间,工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除。(四) 婚假1. 员工经过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可增加晚婚假,晚婚假具体标准参考劳动合同履行地政府规定执行。婚假为自然日,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2. 休婚假者需提前2周填写请假单,凭结婚证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确认,人事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休假。3. 员工结婚登记时间必须晚于入职本单位时间方可休婚假。4. 婚假期7、间工资正常发放。(五) 生育假1.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员工,可享受生育假期待遇。2. 女性员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算作工作时间,一般每次半天,包括路程时间。产前检查假期带薪。3. 一般可享受产假 98 天(其中产前假15 天)。难产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各地现已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产假及护理假期间由政府发放生育津贴及护理津贴,公司不再发放薪资。4. 因各地产假及护理假政策不同,符合规定的员工,产假及护理假参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相8、关规定执行。产假及护理假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5. 女性员工生育后可享受哺乳假,每天1小时至婴儿一周岁止。在考虑工作安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人事部备案后,员工可晚一小时上班或早一小时下班,但不可累计使用。(六) 特别假1. 员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给予有薪假期三天。2.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给予有薪假期一天。3. 异地可适当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4. 特别假按自然日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七) 工伤假1. 员工因公负伤,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相关事故报告单。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标准参照9、劳动合同履行地相关规定执行。(八) 带薪年假1. 公司保证员工身心健康,鼓励员工带薪休假。年休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 根据国家对于年休假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3. 对于具体工作年限的界定,公司参照员工个人累计缴纳保险时间计算。4. 每年1月1日为年休假的起算日,年休假最小计算和使用单位为0.5天。5. 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使用,逾期作废;若员工因本人原因放弃休年休假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行政人事部存档,按照正常出勤处理。6. 公司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原则上不允许用支付年休假工资形式履假。7. 员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特别假等考勤事项,员工应先使用年休假进行换休。8. 年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第十三条员工2天以内(含2天)的假期,由直属领导(经理级)审批; 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假期需直属领导的上一级领导审批;5天以上的假期需总裁审批。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人事部对本制度拥有修改权和解释权。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