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司标准年薪及福利奖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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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公司标准年薪福利奖励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维护教育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事业部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学部校委会成员,及其他董事长和总经理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第 3 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1-3年,可连聘连任。第 4 条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基本年薪(下限年薪);2、 考核年薪(上限年薪);3、 奖励年薪(年终奖金)2、;4、 法定福利和保险;5、 特别福利保险计划;第 5 条 高层管理人员年薪采取保密制度,公司内部员工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故意泄漏或取得与年薪额度相关信息。第二章 标准年薪第 6 条 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总额根据上年绩效结果由董事长和有关人员协商达成。第 7 条 基本年薪占标准年薪40%,按月核发,招办主任如进入年薪制体系,基本年薪占标准年薪的30。第 8 条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协定工资、劳动力市场价格、事业部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第 9 条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随时进行调整。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第 10 条 新聘(或新晋升)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事业3、部现行标准进行核定。第 11 条 绩效年薪分为上半学年绩效年薪和下半学年绩效年薪两大部分,分别根据上半学年和下半学年绩效考核结果核发,其比例为40%:60%,均在学期末招生结算工作全面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核发。第 12 条 绩效年薪核发根据学期绩效年薪,核发比例如下:优秀良好称职需改进不称职核发比例110及以上100-109%90-109%70-89%70%以下具体内容参见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第 13 条 如在任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处理办法见公司其它规定第三章 超额奖励年薪第 14 条 超额奖励年薪基数:在夏季招生核算结束后,根据公司与学部业绩核定上学年超出预定目标的收入额,根据一定比例进行提取,作为超4、额奖励年薪总额。第 15 条 该岗位对比系数*考核系数超额奖励年薪总额根据各岗位间标准年薪额的对比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进行发放,具体办法如下1、 各岗位奖励年薪 奖励年薪总额(对比系数*考核系数)2、考核系数表优秀良好称职需改进不称职考核系数100%80%60%40%0%第 16 条 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至寒假前发放,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1、严重违反事业部政策、规定严重者;2、 辞职或辞退者;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严重不利影响者;4、 其它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第四章 福利及奖励第 17 条 公司与年薪制员工签订正式劳动5、合同,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缴纳法定福利和保险者,缴纳相应数额的商业保险,具体项目及数额见公司其它规定。第 18 条 公司为年薪制员工在任期内提供一定额外商业保险,如交通险、意外伤害险等,具体项目及数额见公司其它规定。第 19 条 在校时间一年以上,业绩水平突出的年薪制员工可享有额外带薪休假,公司总裁每年15天,副总裁与学部校长10天,具体内容方式另行规定。第 20 条 年薪制岗位可由公司选派进行国内外进修:1、 总裁、副总裁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2、 分校校校长任满一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进修;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中长期进修;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3、 其它年薪制员工任满两届,考核结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国内外短期或中长期进修;总经理认为必要者,可不受此规定限制;4、 其他董事长(总经理)认定可以享受年薪制的高级教学和专业人员另行规定。5、 以上条件均为必要条件,是否执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第五章 附则第 21 条 本制度由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经由教育公司董事会、总裁审批后发布。第 22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 23 条 本制度由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