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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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建筑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安全纪律,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工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地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三条通过安全教育,使劳动者熟悉和掌握劳动安全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三违”行为、有效2、地防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第四条组织安全生产教育要做到严肃、严格、严谨、讲求实效。第五条本教育制度使用公司各项目部。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机构和内容第六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时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1、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机构组长:成员:xx平,xx,xx,xx。 2、思想教育主要教育劳动者特别企业带头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从思想上、理论上了解安全生产队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牢固树立生产工作中保障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渗透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劳动者的脑海中,运动到生产工作中,做到时时不忘安全。3、安全纪律教育是使每个劳动者懂得严格遵纪3、守法,实现安全生产地重要性,改变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第六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全体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并按固定接受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施工的生产概况;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施工临时用电(动力、照明)的安全用电基本知识;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土石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使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知识等。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技能教育,结合工种的特点,实行安全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4、作规程。 第八条加强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法制的根本特别和法制的严肃性、强制性,教育每个员工都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要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方法第十条企业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种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全员教育、变换工种和复工的教育等多方面教育方法。(一)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职5、工(包括临时工、外施工队)都必须进行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其主要教育内容有:(1)安全生产地重大意义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2)建筑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地一般只是。(3)本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经教育后,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2、项目部安全教育,其教育主要内容:(1).本项目工程特点,历史事故教育,预防事故的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现场危险区域和事故多发部位及安全具体要求。(4).个人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和必须遵守的制度。经第二级教6、育后,进行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有:(1).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本工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和注意事项。(3).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经安全生产教育后,进行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特种人员的专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地重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其中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金属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7、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片、图片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2、2、特别是班前教育,班组长在每日上班前召开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结束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明确具体注意事项,并跟踪落实纠正违章行为。第四章培训对象及时间第十二条建筑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筑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固定8、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公司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等9、,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项目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作地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五章安全教育的实施和管理第十四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项目部(分公司)剪力一般职工教育培训档案,没有通过培训教育,也未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作业两年以上的,不得从事施工现场管理或作业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有公司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公司(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公司(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第十七套公司从事职工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3、经建筑安全师资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教育经费中列支。-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