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材1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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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材(公司级)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公2、司的新员工、集团内部调动员工、大中专毕业生、实习代培人员等在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1、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入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的招收的员工、集团内部调动员工、大中专毕业生、来厂实习的人员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的过程是:新员工入公司向人事部门报到后到安全环保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接受安全环保部门组织的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的车间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再去接受班组长及安全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向公司安全环保部问交回三级教育卡,存档, 3、并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环保部门发给安全操作合格证。这样,新员工才允许持证上岗操作。2、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是多少?一般单位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小时,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小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小时。3、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什么?(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3) 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工艺流程;4)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个人安全防护;5) 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64、) 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重点设备分布情况;7) 有关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应急救援内容及防范措施;(2)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1) 本部门(车间)的工作环境及存在的危险因素;2) 所从事的工种可能会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伤害;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 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 有关事故案例;(3) 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的有关要求;3) 预防5、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方法;4)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5)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和维护知识;6) 有关事故案例;第一讲 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安全法规的有关概念(一)安全:韦氏大辞典对安全定义为:没有伤害、损伤或危险,不遭受危害或损害的威胁,或免除了危害、伤害或损失的威胁。简单的说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二)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实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简单的说指的是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6、产损失。(三)1、安全生产法规: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和。2、安全生产法规范畴: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3、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1)保护对象:劳动者、生产经营人员、生产资料和财产。(2)具有强制性。(3)具有政策性和技术性。(四)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不同层级分:上位法与下位法即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行政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2、同一层级上分:普通法-特殊法(同一类别的法律适用上,特殊法优先)。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7、产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 2002 年 6 月 29 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 28 次会议通过,第 70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 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确立了对各行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使用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5)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6)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 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8、。2、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1)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 促进经济发展。3、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B、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4、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是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是血的教训的结晶。它的含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9、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1)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3)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七项权利(第 4448 条):(1) 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2)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 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 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 避险权:发10、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 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7) 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四项义务(第 4951 条):(1) 遵章守纪的义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 接受教育的义务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 报告危害的义务员工11、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7、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法律责任:新员工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往往是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的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和直接受害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高低,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如果在从业中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那么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具体法律责任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从业人员规定“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12、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事故案例 1:2008 年 10 月 28 日,重庆市武隆县境内的芙蓉江跨江大桥施工现场发生载人吊斗坠落事故,造成 11 人死亡、12 人受伤重大安全事故。经专家分析,这起建设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武隆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七人,他们是:黄钢(芙蓉江大桥项目部经理)、唐欣(项目部副经理)、刘平(项目部总工程师)、周平(劳务承包总负责人)、黄誉(施工安全员)、文德生(缆绳吊操作员)及梅运兵(缆绳吊维修保养员)。事故案例 2、2008 年 9 月 8 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 13、277 人死亡、4 人失踪、3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9619 万元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这是一起由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违规排放尾矿而导致的责任事故。113 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新塔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佩亮、襄汾县县委书记亢海银、襄汾县县长李学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刘书勇、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苏保生等 51 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2 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依法没收新塔矿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 550 万元罚款。8、安全生产法中的两个概念: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14、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01 年 10 月 27 日通过,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15、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预防职业病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在防治方面,职工可以行使以下权利:(1) 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写入劳动合同(第 30 条);(2)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第 31 条);(3) 要求企业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并有权知道检查结果(第 3216、 条);(4) 要求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第33 条)。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1)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 39 条);(2)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 40 条);(3)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第 42 条)17、;(4) 职业病诊断异议的处理(第 45、46 条);(5) 职业病人的待遇(第 5054 条)。事故案例:2009 年河南郑州张海超“开胸验肺”典型职业病事故案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分七章七十四条。1、立法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2、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18、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3、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这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的原则规定。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新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特别提醒: 1、单位发生火灾后19、,单位应该做到:(1)在积极扑救的同时,迅速报 119 火警;(2)派人接应消防车;(3)派人警戒火灾现场。2、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得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5、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新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1) 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但不得组织未成年人灭火。(2) 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3) 任何人发现火灾20、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不得阻拦报警。(注意:严禁谎报火警。谎报火警是什么行为?应受到什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19 条规定,谎报火警属于“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 应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调查内容: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案例:2004 年 2 月 15 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 53 人死亡、70 人受伤,原因系一个雇工于红新把烟头掉在地上引燃可燃物21、造成的,相关责任人均受到法律的惩罚)被告人于红新因疏忽大意酿成特大火灾,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被告人商厦总经理刘文建、商厦副总经理赵平、商厦保卫科科长马春平系落实消防部门整改通知的具体责任人,对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消防科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怠于行使职权,不予认真落实,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5 年、4 年;被告人商厦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科员曹明君违反规章制度擅自离开消防监控室, 致使部分群众未能及时逃生,其行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年 6 个月和 3 年;被告人商厦保卫科科员李爱民应承22、担应急灯失灵的法律责任,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2004 年 4 月 17 日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刚占标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说明:(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化学危险品”改为了“危险化学品”(2) 本条例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本条例不包括放射性物品)。(3) 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管理部门本条例立法时是确立的由国务院经济贸23、易管理部门现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4) 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出台。现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已经全文向社会公布。1、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国务院于 2002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常务会议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44 号),并自 2002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本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内容主要有: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六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作出规定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确立24、的几项制度:(1)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第 7 条);(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改建、扩建,实行审批制度(第 11 条);(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实行许可证制度(第 12、15 条);(4)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实行安全评价制度(第 17 条);(5)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以及槽罐实行定点生产和检验、检测制度(第 21条、第 36 条);(6) 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 27 条);(7) 购买剧毒化学品,实行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制度(第 325、4 条);(8)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第 35 条);(9)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第 47 条)。重点讲解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技术标签。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概念: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或者具有健康、环境危害,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单位:指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重大危险源:本条例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26、和设施)。(五)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2003 年 4 月 16 日国务院第 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 200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工伤的概念: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这种情况造成的死亡。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是无责任补偿原则:二是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三是保障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四是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3、工伤保险的目的:一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分散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风险;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27、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 患职业病的;(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将取消此条规定)(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28、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 醉酒导致伤亡的;(3) 自残或者自杀的。(增加吸毒)(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4 月 9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此条例是安全生产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实施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1、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29、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30、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第 3538 条)。(七)安全生产违法31、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 2007 年 11 月 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44 条):(1) 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2) 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3) 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2、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32、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第 46 条):(1) 在协议中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在协议中免除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 5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案例: 2008 年 6 月 23 日重庆双赢集团有一磷铵厂发生泄漏液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进行的处理)。处理结果:(1)双赢集团罚 10 万元;(2)双赢法人代表蓝森古罚 2 万元、磷氨厂厂长罚 300033、 元、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罚 1500 元、安全科长罚 1000 元、车间主任罚 1000 元;(3)现场操作工两人(其中 1 人离开现场上厕所的操作工罚 1200元,现场另一名操作人员罚 1000 元);(4)运输液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移交交通执法大队处理(25 万元)。(八)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介绍。1、宪法中的相关规定:第 42、43、48 条;2、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第 134、136 条;3、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第 6、7 章;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令)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373 号令)(2009 年 1 月 34、14 日国务院第 46 次常务会议修改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中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本节可参考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 2009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 200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 200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 2004 年 1 月 1 日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02 年 35、3 月 15 日实施)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373 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 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1 号)第二讲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禁令国家原化工部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总结了以往的事故教训,制定了生产区内 41 条安全生产禁令要求每一个化工企业必须把生产区的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每一个在生产区内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明确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的严格区别,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明白各项安全要求,认真学习十36、四个不准的禁令, 熟悉条文,严格遵守。第一节 化工生产厂区十四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我国化工行业,由于明火管理不善和禁烟制度不严而发生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经常发生的,造成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都颇为严重,俗话说:“水火无情”,化工企业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比任何其它行业都大,故加强管理,严格禁烟制度对化工企业来说,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为了加深对这一条禁令的理解看一下事故教训的例子。案例:2000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许,某市石油化工厂原矿车间一运输工在车间一人偷偷点着烟后,随手将火柴杆扔掉,由于火柴杆恰好落到带有油污的破布上,引起火灾,致使整个原矿车37、间的操作室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 50 万元。如何加强明火管理呢?大家都知道,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 要有可燃物质;(2)要有助燃物质;(3)要有引火源,在化工企业里,前两个条件在多数场合下总是同时存在,无法避免,火源则是引起可燃物燃烧的主要灾源, 因此,控制明火,消灭致灾源是防火、防爆的关键。在化工企业中有哪些火源呢?按火源的性质,有四类八种。第一类火源是机械性火源;撞击,磨擦火源; 压缩热(如气体压缩过程中产生的高热);第二类火源是热火源。高温物体(一般地讲,100就算作高温物体);热射线(如阳光,钢水的热射线);第三类火源是电火源,电器火花;静电火花。第四类火源是化学火源,明38、火;自然火源。按火源的用途有:工艺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其它火源。怎样加强明火管理呢?第一、要求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都必须十分重视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二、了解本单位的致灾火源在哪里,并联系实际,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第三、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第四、学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不论什么时间,把未成年的人(特别是小孩)带入生产区都是不允许的。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存在的隐患可以归纳三大处:1、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后,使其家长和周围的生产操作人员,分散注意力,易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事故发生。2、未成年人有好动和好奇心强等共同特点,进入生产区后,势必39、到处乱跑,各处玩耍,并用手去触、摸、弄这样就极易被运转的设备挤、压、轧、撞和砸伤。同时, 还可能发生触电和被高温、酸碱等灼烧事故。3、化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和环境一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粉尘,毒气的污染, 而未成年人耐毒、抗毒能力差,故易中毒。由于有些人对带小孩进入生产区持无所谓的态度,结果受到客观现实的惩罚。案例:2001 年 8 月 5 日,某化肥厂电工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带进变电所,任其玩耍,小孩手里玩的长弹簧丝,触动碰到变电所的带电部位,小孩触电死亡,全厂停电 45 分钟,对这个电工和厂里损失就不言而喻了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这条禁令包含着两层重要意思:第40、一层意思,是要求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全神贯注地干好本岗位工作, 忠于职守,是每个职工应该具有的起码的劳动态度,也是对每个职工的最基本的要求。相反,如果在岗位无精打采,懒懒散散,离岗串岗,或者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这是劳动纪律所不能容许的。第二层意思,也是发布本条例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人人确保安全。化工生产的特殊性,这是大家都清楚的。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化工生产过程。要受设备状况、原料质量,以及相关岗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始终处于瞬息万变的状态中。尤其目前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比较落后,设备陈旧,生产自动化水平低等问题,各项工艺指标的控制,大多还得依靠各岗位的人员手工操作,异常情况需要操41、作人员细密监视来发现,并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显然,如果操作人员在上班时,睡岗、离岗、串岗和丢开岗位干别的事,那么,这个岗位事实上成了无人操作的岗位,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既无人发现,也无人处理,或者处理不及时,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方面的事故教训是不泛其例的,现列举 3 例,以供吸取。案例一:2002 年 8 月 5 日凌晨 3 时 55 分,某市焦化厂苯酐车间加热炉爆炸,自重 5 吨的炉体,拉断连接管道,腾空飞出五百米之外落地;该车间当班操作工四人当场炸死,二人重度烧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十天后在医院死亡)。百米以内的树叶、花草被高温气浪烘焦。这次恶性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睡岗,加42、热炉的温度压力失控所造成的。案例二:2002 年 8 月 6 日,某氮肥厂一台 4.5 吨/时废热锅炉爆炸,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工厂部分停产。事故原因,是废热锅炉操作工脱岗,回到岗位发现炉水烧干后,急向炉内进水,致使炉内压力急剧增高而发生爆炸。案例三:1990 年 8 月 31 日,某合成氨厂操作工上班睡觉,当 7 机转 6 机出现瞬间起压时,清洗塔后导气管脱落,毒气进入室内,造成该操作工中毒死亡。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酒能刺激、麻醉人的神经,这是人所共知的。这是因为酒内含有大量酒精的缘故。酒精最重要的药理作用是抑制大脑的神经功能。当人饮酒使神经功能受到抑制后,会出现不同程度43、的意识障碍、智能障碍和运动障碍。轻者头昏无力,动作笨拙或异常; 重者恶心呕吐,神智不清,嗜睡不醒。目前的许多国家认为,当人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 0.350.4,人的各种能力有明显降低,维持人体正常工作能力的最高允许浓度为 0.20.3。具体地讲,班前、班上喝酒有五大害处:(1) 由于人体中枢神经经常受到酒精的麻醉、抑制作用,放松了对人体运动神经的控制,使人产生一种“解放感”,引起动作混乱,发生误操作。(2) 随着血液中酒精浓度上升,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反应时间向后延滞,反应迟钝、缓慢,降低甚至失去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3) 由于酒精作用,使分配注意的能力减退,不能把注意力同时分配到两个或几个方44、面去。(4) 严重者对酒精敏感者,可使人的意识和工作能力完全丧失。(5) 因为酒精对有些毒物有加强和联合作用,可以出现中毒,轻微中毒的,会加重中毒。喝酒误事的情况很多,生产人员在班前、班上喝酒而出事故的例子也不少。案例一:2000 年 12 月 26 日,某化工厂一职工午间喝了酒,酒后醉熏熏的走到离施工爆破地点只有五分钟路程的距离时,眼看就要爆破作业,他不但不隐蔽,却迷迷糊糊地声称去看“天女散花”,随着爆炸声响而倒地死亡。案例二:1994 年 2 月 23 日,某市造纸厂一锅炉工,班前喝酒,上班后头脑发昏, 便倒在煤堆之间睡觉,结果被塌下来的煤掩埋而死。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45、和衣物。汽油具有闪点低、易挥发、蒸汽比重高于空气(空气为 1,汽油蒸气为 3.15)、易燃易爆,流动和磨擦易产生静电等特性。用它来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时,会出现下列情况。其一,极易挥发的汽油,并与空气混合。因此,汽油周围空间很容易存有爆炸性气体。汽油爆炸下限低,容易达到爆炸浓度,如遇火源,则发生爆炸。其二,汽油在受到震动、碰撞、冲击、摩擦等情况和流动时,会产生静电。当这种静电电压达到一定数值时,就可能放电而发出火花,把汽油及其蒸气引燃,同时点燃附近的可燃物而造成火灾。其它一些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也都具有类似汽油的上述特点,用其来擦洗东西时,亦会出现类似情况。所以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设46、备或用具、衣物是很危险的。许多事故案例,也为制定此条禁令提供了事实根据。案例一:某厂研究所的分析室,先是一盏使用中的 36 伏低压行灯由于没有挂牢,掉落在装有 2 吨稀释的 203 添加剂上,引起着火,经扑救熄灭。此时,室内地板、墙壁和部分仪器设备上,都粘上了许多粘稠的添加剂。于是,该分析室职工于当天下午短时间内用掉 50 公斤汽油进行擦洗,大量挥发油气充满室内。14 时 30 分,现场一电源启动时产生火花引燃室内油气,发生强烈爆炸,5 人死亡,3 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二万五千元。案例二:某厂小车司机,用汽油洗刷车辆发动机。由于汽车未断电源,擦洗用的毛刷搭铁短路,产生火花,引起汽油燃烧,造成司47、机被严重烧伤,该车辆报废的严重后果。近年来,已相继研制合成出数种无毒、不可燃的金属清洗剂,安全可靠,除垢性能好,有的清洗剂中还添加防蚀剂,对被清洗的设备或用具有防腐蚀作用。这些金属清洗剂对化工企业的设备或用具清洗也是完全适用的。千万别用汽油清洗。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一)劳动保护用品分类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分为:1、一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手套、工作帽、工作鞋、护袖、围裙等。2、特殊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面罩、脚盖、护目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3、工业卫生专用品。如: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防腐工作服、防辐射工作服、石棉工作服等。4、保险48、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种类繁多的劳保用品,分别是为了适应不同的岗位和不同工种的需要而配备的。(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穿戴劳动保护作品的作用一般有如下几个方面:1、防止皮肤吸毒物和高温热辐射。化工生产一般都有尘毒危害。生产中的尘毒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体内。生产性中毒多为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毒物所致。其中皮肤吸收毒物又有三条途径:(1)表皮屏障;(2)毛囊(3)汗腺。毒物经皮肤吸收的数量和速度(中毒的强度)除与毒物的水溶性、脂溶性、浓度和气温、温度有关外,还与皮肤的接触面积有关, 接触面积越大,吸收毒物越多,中毒越重。反之,吸收的毒就少,中毒就轻。气态毒物49、,还能被皮肤呼吸孔直接吸收。如果上班时打赤膊、着短裤、穿凉鞋,这就扩大了外露皮肤与毒物的接触面积。如果在高温场所操作,外露皮肤会直接吸收环境中的毒物和高温物体的辐射热, 不穿工作服反而比穿工作服要热,容易得热射病。如:2001 年 9 月,某市农药厂,一进厂不久的工人,药粉溶于汗水后被皮肤吸收(直入血液,不经肝脏解毒),发生严重中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 防止烧伤、烫伤、灼伤、冻伤。化工操作人员常常接触高温、深冷和酸碱等许多腐蚀性物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烧伤、灼伤、冻伤等伤害。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可以起到避免或减轻这些伤害的作用。如:1993 年 7 月 8 日下午,某市焦化厂对二甲酸酐车间50、,一操作工赤膊上班操作。当他向地下缸放料(料温高达 400)时,由于地下缸内的残余可燃气体未排除干净, 碰到高温物料而着火爆炸。上身和脸部烧伤,戴手套的双手和穿工作裤的下半身均没烧伤。防护用品对防止酸碱灼伤和蒸汽烫伤,更起着直接的保护作用。这里不多赘言。3、防止物击、碰撞、坠落、触电等。在从事高空以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常发生意外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亡事故。如果按规定佩戴了防护用品就可能避免这些意外伤亡事故。案例一:某化工厂内化建工人,承包安装设备时,一个板手自 15 米左右高的塔架上掉下来,砸伤没有戴安全帽一个工人的头,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某焦化厂进行焦炉检修,大焦炉一侧调换起门机51、小铁轨时,不慎一根2.5 米长的小铁轨从炉项掉下,刚好砸在一检修班长的头上,由于他戴了安全帽,避免了危险。案例三:2001 年 5 月 2 日,某单位一青年电工在 4 米高的电杆上作业。因安全带断裂,人从 4 米高处摔下,但因戴了安全帽(并结好了带子),只是安全帽跌坏,头部未受伤害,保全了性命。此外,在化工生产或检修时,常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在使用这些电气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鞋。若稍有忽视,就会发生触电事故。案例:2001 年 6 月 2 日,某厂压缩车间铜洗工段一班长,在使用电钻时未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由于电钻漏电(无接地、接零保护),而触电死亡。4、方便操作,防止事故。52、有的职工对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样既影响生产也妨碍操作, 同时也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案例:2002 年 4 月 10 日上午 11 时 25 分,某化工厂一工人,上班后未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为了拉一只烧碱池中的管子卡住的麻袋,又怕弄脏自己的衣服和皮鞋,于是,便选择了较干净的站脚点。右脚踩在碱池上边的碱液管上,左脚踩在一根蒸汽管上,两手抓住麻袋使劲往上拉,结果跌入碱液池中,造成严重灼伤而死亡。可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是防止事故的工具。总之这条禁令,对进入生产岗位的人员,既提出了必需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求, 并且还强调了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样是确保安全生产53、的重要措施,不可麻痹疏忽。七、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一)设置安全装置的重要性在生产过程中,凡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跑料、溢料、伤害人体的容器、设备装置、转动机械等都应设置齐全的安全装置,用来排除机器对人体伤害的危险性, 以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常用的安全装置有防护安全装置、信号安全装置、保险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等。它们根据设备的类型而装设在不同的设备上。如:化工厂生产一般是在密闭的容器管道中进行,化学反应的温度、压力和瞬间的生产状况,均靠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来显示和控制。若这些安全装置不全或不灵,我们就无法按工艺指标正常操作。轻则影响产品的产量质量,54、重则发生重大的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事故。为了生产而设置的池、坑、井、沟和设备孔洞上的安全围栏和盖板,也是一种安全装置,也必须齐全、牢靠。案例一:安全阀失灵,真空干燥器发生爆炸。2001 年 12 月 1 日,某电影胶片厂三醋酸车间,真空干燥岗位两名操作工人,中班接班后,脱离岗位。一台真空干燥器原夹套内加热蒸汽发生超压(规定 8kg/cm2, 后升到 12kg/cm2),而设备安全阀因长期未进行校正已失灵,超压不起跳,结果发生爆炸,直接损失 10 万元。案例二:酸罐孔洞没盖好,掉进酸罐,惨遭死亡。2000 年 4 月 17 日上午,某厂硫酸车间修理班,一名工人到吸收塔的地下硫酸罐上拆卸一台立式泵。55、泵拆下后,酸罐顶上便留下一个 800460 毫米的孔洞。因罐内有 98%的浓硫酸 ,酸雾呛人,一个工人随便找来一块旧铁皮盖上。下午,另一名工人上罐工作时,不慎一脚踏在铁皮盖上,连人带铁皮一同掉进酸罐内,当即捞人,仅捞到一个头盖骨。案例三:齿轮无防护罩,咬住大衣,把人绞死。1997 年 10 月 12 日,某厂脱硫塔衬里过程中,用筒式混合黄土,操作人员穿棉大衣,检查机器运转情况,大衣襟角被齿轮咬住,将人带入,被绞致死。原因:(1)齿轮无安全防护罩。(2)操作人员穿棉大衣检查机器。(二)常用的几种安全装置(1) 防护装置:如机器设备的传动和转动部分(传动皮带、转动齿轮、飞轮、砂轮、电锯、电刨);剪56、床和冲床,有碎片、屑末、液体飞出部位;裸露导电体;敞口的池、沟、井、槽、罐以及其它机器设备和生产设施上设置的防护罩、遮栏、挡板、盖板等,以防止人体受到伤害。(2) 信号报警装置;在化工生产中,安装信号报警装置可以在出现危险状况时警告操作者,便于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出的信号一般有声、光等。它们通常都与测量仪表相联系,当温度、压力、液位等超过控制指标时,报警系统就会发出信号。岗位之间的联系信号,便于有故障时配合处理。随着生产的发展,报警信号系统亦日趋完善,警报的传送方法可按照故障的轻重程度设置信号装置,分别以灯泡的颜色和音响来显示,即使有微小的变化也能显示分辩出来。(3) 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只57、能提醒人们注意已发生的不正常情况和故障,但不能自动地排除故障。而保险装置在发生危险状况时,则能自动进行动作,消除不正常状况。如压力容器的安全阀、防爆膜(片);起重设备的行程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乙炔发生器的回火防止器;压力自动调节器;化工设备的阻火器;电气设备的熔断器, 过电流保护器;接地、接零防静电装置;避雷装置等。(4) 安全联锁装置:所谓联锁就是利用机械或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及设备,并使之彼此发生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在化工生产中,联锁装置常被用于以下一些控制过程中:a 同时或依次开启两种物料的阀门。b 在反应到一定程度需要通入惰性气体保护时。c 打开设备前应预先排除压力时。d 58、多个设备、部件的操作先后秩序不能随意变动时。e 当工艺控制参数一旦超出极限必须立即处理时。f 危险部位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时。例如酸和水的混合操作中,必须先往设备中注入水后再注入硫酸,否则将会飞溅灼伤工人,为此可将注水阀和注酸阀进行联锁,这样就可以防止因疏忽而颠倒顺序。(5) 指示仪表及安全标牌、温度计、压力计、流量计。组合指示仪等及各种介质管道的涂色标志,管道内介质流向标志;压力容器标牌,交通安全指示牌以及各种如“高压危险”,“有人操作,切勿合闸”,“严禁油脂”,“严禁烟火”等警告牌示。这些标牌帮助人们迅速辨别情况,并能促使我们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化工生产设59、备复杂繁多,如槽、罐、塔、釜、炉、箱、器、管、坑、井、沟、池等等。同时还有其它辅助设备和检修、检验用的工具设备,如电焊机,高压气瓶,机动车辆,电气设备,起重设备,各类车床,压缩机,以及 X 光,超声波等检验仪器。各种设备仪器和工具如:高压设备,反应釜(器),机动车辆,电气设备等还具有很大的危险性,要熟练掌握这些设备的性能的操作技术,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领到操作证后才可独立操作。考试不合格,无操作证就不得上岗位操作。如果缺乏知识,盲目蛮干,擅自动用别人分管的设备工具,就有可能发生意料不到的事故。分管领导分配给谁管,领导只能分配给有安全作业证的人分管。经考核一个人可60、领取两种以上的作业证。操作人员对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还应做到“四懂三会”,熟悉和掌握设备、工具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操作技术,还要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另外,化工生产随客观条件变化的因素较多。生产中还必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变化了的客观条件进行操作或调整,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一定完全了解这些情况,动用起来盲目性很大,弄不好容易出毛病,甚至自己被机器所伤害,这种事故例子不是没有的。案例一:对新岗位设备不熟悉,被机械伤手残废。1995 年 12 月 21 日,某厂触煤车间,铁触煤工段干燥岗位。因一名工人休假,岗位无人顶岗,工段长就从溶解61、岗位调来一名工人顶替。开动干燥器后,往干燥器内送热风,当他来到检查口试风量时,由于不懂该机器的构造,用左手伸进检查口内,被干燥器内搅拌用的刮刀将左手节掉,造成重伤残废。案例二:随便动用他人刨床,刨掉一个手掌和三个手指。1998 年 11 月 18 日,某厂机修车间,一名锻工,拿了一块小木板,准备刨平后做小板凳用,便擅自动用自已不熟悉的木工刨床,由于他不懂得刨床的性能,操作方法不当,结果将左手手掌和三个手指刨掉,造成终身残废。案例三:动用他人割矩动火,发生爆炸身亡。1998 年 1 月 18 日,某化肥厂,要检修 2 号碳化主塔第七节水箱时,尚未进行动火分析,未办理动火证,一名工人擅自自动用焊工62、用具去割水箱螺栓,使塔内残余可燃气体爆炸,封头冲出,自己身亡,还使其他两人受伤。因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和其它事故,凡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工具,千万不要去动用。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一)化工设备检修的特殊性化工设备检修是化工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化工设备与一般机械设备不同,生产设备中多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比一般机械设备检修有更大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中毒、灼伤、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同时,设备检修前,需要拆除保温、填料、卸掉触媒,与生产系统隔绝,清洗和置换设备中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这些也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工作。还有化工设备中高、大、重设备不少,检修63、中危险性较大的登高和起重作业常常是不可少的。此外,化工设备都互相连接,串通,有的需要检修的设备与正常生产的设备连接在一起,一边生产,一边检修,也给检修工作带来麻烦和危险,如此等等。据事故统计,检修中发生的事故,在所有化工生产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灼伤、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案例一:1997 年 8 月 1 日,某化工厂氯化钡加酸工序,停车检修,在既不分析有害物质浓度,又不佩带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冒失进入硫氢化钙贮罐清理泥渣,以致造成五人硫化氢中毒死亡的重大事故。案例二:不系安全带,冒险高处作业,坠落致死。1998 年 10 月 30 日,某厂检修班长带两名起重工担任吊装风64、管,一名起重工爬上4 米高的房梁上,另一脚踏在吊天花板的方木上。这时,班长见状就喊:“方木不稳,要系安全带”,但该工人满不在乎,刚巧脚一滑,就头朝下坠落在地面管线的法兰上,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三:动火措施不妥,造成氨塔着火。1999 年 9 月 10 日 8 时 40 分,某厂主氨塔在检修过程中,气焊切割引起塔内着火。烧毁 41 米 3 木格子以及塔内大漆衬里和铅衬底等,直接损失上万元,原因:塔内动火安全措施不妥。明知塔内有木格子和油泥,但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只准备了一根消防水带。当木格子着火后,水又打不到着火点,因抢救不及时而造成大火。上述事故案例,深刻地说明了化工检修时,安全措施有65、一项不落实,就有可能发生事故。因此,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草率进行检修。(二)化工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1、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任务要求。2、进行现场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弄清检修现场环境情况和设备结构、性能、设备内危险物质及其危险程度等。(生产车间、部门应与检修车间、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协助落实措施,为搞好检修工作提供方便。)3、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包括每个检修项目和每个作业工种的安全措施)。4、检查检修用的工具、设备、零件、材料和各种防护用品、保险用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和安全要求。5、按时办理各种检修作业(如动火证、登石棉瓦作业证,进入设备、容器作业证,停送电工作票等)票证。6、对检修人员66、和有关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现场教育)。7、进入检修现场后,要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还要检查转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设备内和周围环境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等物质是否清除置换干净,安全分析是否合格,各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经过批准,脚手架、跳板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是否落实。8、在检修过程中,还要随时注意设备和环境情况是否有变化,遇到有危险的新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检修。9、检修时必须认真负责,保证质量,检修完工交付使用时,应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防止给生产留下事故隐患。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一)彻底检查的必要性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后67、,不经详细、彻底检查,就草率进行试车或开车(机)而发生事故是常有的。为了说明问题,先看几个事故例子;案例一:开炉不开阀门,煤气炉发生爆炸,伤亡损失惨重。1994 年 4 月 8 日,某厂造气车间水煤气工段,发现煤气发生炉的蒸汽总管漏气, 决定停炉检修。操作人员把四台炉子的夹套锅炉的出口阀关闭,打开放空阀,把夹套锅底压力控制在 2kg/cm2 以下,后由焊工进行焊补。完工后,未进行彻底检查,没有把夹套锅炉的蒸汽出口阀打开,各锅炉相继开炉生产、送气后发现 3 号炉的50 给水管漏水,随后又发现该炉夹套锅炉压力继续上升。班长不但不认真查明原因,反而认为压力表失灵,交代工人去更换压力表。此时压力表已升68、至满刻度 6kg/cm2(实际已超过 6kg/cm2)。没等取回新的压力表,炉子就发生爆炸。全部炉子毁掉,死亡两人,重伤 3 人,轻伤 5 人,直接经济损失 77 万余元。案例二:试压忘拆盲板,容器罐顶爆炸1998 年 6 月,某厂白土车间停工检修。工人根据布置,在容8(22M3 过滤机进料罐)顶罐出管线上加一块盲板,未挂牌,且只少数人知道。检修完后开车,车间布置拆除盲板时,未布置拆这块盲板,在贯通扫管线时也没有检查出来,车间就决定开车生产。6 月 5 日,夜班,过滤工与班长和操作工联系,要向容8 扫管线。扫管线发现容8 声音不正常,曾告诉操作工,但没有及时处理,结果容8 因超压爆裂, 罐顶掀69、开一半,被迫停产 13 小时。案例三:阀门未关,串气熏死人。1996 年 2 月 16 日,某石油厂二厂干馏三部炉硫铵塔经过检修和改造后,验收合格,准备生产。由于操作工人在开车前检查不认真,一个连通阀门未关。开车后,大量煤气冲出,使正在与塔相连的管道内拆挡板的工人严重中毒熏倒,施工组长下管道救人也被熏倒。其他同志赶来抢救,当将第一个被熏倒的人救出来时,不慎又将入孔处的照明灯光碰碎,引起瓦斯着火,灭火后,第二次下去救人,但因中毒过重,先后死亡两人,另外六人在抢救时中毒。由此可见,检修后的设备,不进行彻底检查,草率开车生产是很危险的。其原因主要有:(1)停机检修设备时,一般都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状态,70、如该关的阀门可能是开着的,该开的可能是关闭的。(2)检修中可能遗漏检修项目或忘记上紧螺栓。(3) 设备内可能有遗留物件(如工具、螺帽、废料杂物等)。(4)遗忘拆除盲板。(5)有的检修质量可能不合格或者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装错位置或方向,不符合工艺要求等等。因此,凡是停车、停机检修的设备,都必须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启动开车。(二)进行检查应注意的问题1、检查顺序:对一个生产系统的设备,应按工艺顺序或设备前后顺序进行检查, 以免遗漏。对于单位设备或单机,视具体情况办理,定型设备按出厂说明进行检查。2、重点检查项目:不论是生产系统设备,还是单体(单机)设备,除进行普遍检查处,都要确71、定各种设备的重点检查项目,列出安全检查表,然后逐个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一般有:(1) 所有检查项目是否全部检修完毕,有无漏掉检修项目。(2) 按抽堵盲板图,逐个检查盲处是取下盲牌,所有盲板是否已经抽堵完毕。(3) 设备安装是否正确,有无装错的设备,部件,仪表,阀门等,它们的位置和方向是否符合工艺要求。(4) 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减压阀、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声光报警指示装置、连锁装置、自控设备、行程开车、限位器和制动器以及栏杆、盖板等)是否灵敏、齐全、牢固、可靠。(5) 各种设备、容器、管道内是否有检修遗留物(如螺钉、螺帽、铁件、砖头废料、工具等)。(6) 各类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开或72、闭)。(7) 检修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装、焊接是否牢固,有无漏上、漏紧的钉、螺帽。3、进行试漏、试压和试车经详细、彻底检查确认无误后,在开车生产前,还必须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先单体试车,后系统试车),证明符合生产要求了,才能正式启动开车进行生产。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在进行设备试漏、试压时,必须具备充足的技术条件和技术力量, 取得生产、技术、设备、安全部门同意,经生产(技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才能进行。十一、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化工检修经常需要登高作业。我国规定一般离地 2 米以上就属于高空作业,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带。十二、 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几73、点注意事项:(一)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有无磨损、腐蚀,连接头和挂钩是否牢固,严禁凑合使用。(二)安全带要拴挂在人的垂直上方,高挂低用。多人作业时,人和拴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坠落时,互相发生碰撞。(三)安全带应绕杆拴挂,严禁把挂钩直接挂在脚手架的绑绳或铁丝上。不准拴在有尖锐菱角的构件上,以防止下坠时的摆动把安全带切断。(四)安全带的绳子不宜过长,一般为 2 米,最大允许使用长度不得大于 2.5 米。绳子过长,掉下时冲击力过大,会伤害内脏而死亡。脚手架,跳板是登高作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它牢固与否,对高空作业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若脚手架、跳板不牢,发生断裂、倒塌等,就会造成高空坠落74、事故的发生,或击伤下方人员。案例一:1998 年 3 月 17 日,某造漆厂在安装电梯时由于超重,造成有裂缝的脚手架断裂,十名工人从 5 米多高处坠落,结果造成五名重伤,一名轻伤的多人事故。案例二:2000 年 8 月 12 日上午,某建筑站一工人,由于脚手架不合规格,跨度过长,竹脚手架开裂折断,致使这名工人从 9.2 米高处坠落,造成颅底骨折,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三:1991 年 1 月 29 日,某氮肥厂 70#炉大修,因跳板没有用铁丝固定在架上,3#炉的灰车开动后,灰块碰到跳板,使一名站在跳板上作业的工人坠落,造成重伤。上述事故案例说明了,脚手架、跳板不牢登高作业时,给职工的安全带来了严重75、危害。脚手架的材料与架设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的第四章的规定要求,确保登高作业的安全。使用脚手架、跳板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一)使用前,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可靠。(二)使用时不得超过负荷,禁止压放重物。(三)严禁起吊重物时碰撞脚手架,雨后如出现架子基础下沉或立杆悬空时,应采取填补加固等措施。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石棉瓦是一种脆性阻燃建筑材料,有大、中、小型三种规格。厂矿企业一般使用中、小波型瓦。以中波石棉瓦为例,瓦的规格 1800 X 745 X 6mm,施工后,瓦跨度为780mm,它的强度一般只考虑承受雨载、雪载等自然性均匀荷载,它承受不了人或较重的物76、体负荷。如果时间长了,石棉瓦还会变质发脆,强度大大降低,就更加危险了。因此,登石棉瓦作业时,必须有固定跳板等安全措施,才能确保人身安全。某些单位在登石棉瓦作业时,由于未采取固定跳板等安全措施,踩碎石棉瓦而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事故是很多的。案例一:1998 年 8 月 3 日 9 时,某厂总务科修缮班 6 名工人在汽油车间更换石棉瓦,有人提出铺好跳板再干,领队工人说用不着,于是自己带头踏上石棉瓦作业, 当即踏穿石棉瓦,从 5.4 米高处坠落,头碰到往复泵上,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1996 年 5 月 31 日,某厂的原油维修队,在检修设备时,一名起重工在高空瓦斯管道上负责溜绳任务到收工时77、,想走近路,从水泵房石棉瓦屋顶上下来时, 踏破石棉瓦,从 8.12 米高的泵房顶坠落死亡。案例三:1997 年 1 月 31 日,某化建公司工程处一名工人在拆锅炉房屋面石棉瓦时,因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踩石棉瓦作业,石棉瓦断裂,从 3 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为防止上述事故的重复发生,凡需要登石棉瓦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有许可证,制定安全措施,加以落实,方可作业。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触电保安器又称为漏电保护装置,在电气设备及线路漏电时,它是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种保护装置。设备或移动电动工具的线路漏电时无外乎出现两种现象,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如外壳)出现对地电压;78、系统三相平衡被破坏,出现零序电流(或零序电压)。漏电保护装置就是利用在故障情况下出现的对地电压或零序电流(电压)作为装置的输入信号,当输入信号达到规定值时,装置动作,使接触器跳闸,自动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作用,如不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就会极容易发生触电事故。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许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 不准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钳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司炉79、工、水处理工、充装工、危险化学品操作工等)。第二节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化工生产一般都是连续性生产,每一设备容器都在生产工艺中分别起着一定的贮存、反应、运送、加工等必需的作用,而互相之间有一定的联系,某一部位发生问题就会带来连锁反应。设备、容器内往往由于生产情况的变化及本身的条件所限,情况十分复杂,检修工若盲目进入,就会发生事故。特别在系统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其中某一设备、容器进行检查、修理,更易发生事故。案例一:1998 年 1 月 24 日,某化肥厂一号造气炉风帽脱落,堵塞了灰斗下料口, 检修工未经申请、批准,且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就独自入内工作,被煤气熏倒80、, 巡回检查的人员发现,由于未戴防护面具,便进入救人,人未救出,也跌到昏迷。副主任又连忙出炉喊人抢救,数名操作工闻工赶到先后入炉救人,但均先后中毒倒下, 乱成一团。这时一名退休干部闻讯赶到现场,提醒大家要戴防护面具,才有人找来氧气呼吸器戴上入内抢救。这样,已造成十一人中毒,三人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1996 年 5 月 14 日,某化肥厂一维修工未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便进入炉内装灰门,由于操作工不知道此情况,便操作下灰,将该维修工灼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凡违章进入各种容器、设备内进行任何工作,均可能发生人员窒息、中毒、灼伤或容器内着火爆炸等事故。为了切实保证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人81、员的安全,首先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进入容器、设备作业证并得到批准。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作好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得到落实。2、保证人员要进入的容器、设备能与生产系统切断,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相应准备工作。3、对将进入容器、设备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待和安全教育。4、做好严密的安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指定专人监护。在申请和批准进入容器设备的过程中,签署和填写进入设备、容器的作业证,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因此,各有关人员不应草率行事、随意马虎填写,而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员不能形式主义地签名,而是要到现场检查安全82、措施落实情况,然后签署批准“进入设备容器作业证”。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安全隔绝主要是将人员要进入的工作场所与某些可能产生事故的危险性因素严格隔绝开来,即切断容器、设备与物料、水、气、电、动力等部分的联系,以防止人员在容器内工作时,由于阀门关闭不严或误操作而使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窜入设备容器内及由于未切断电源而造成各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这方面的事例是相当多的。案例一:1996 年 10 月 5 日,某化工厂聚氯已烯车间新聚合工段的两名清釜工在串釜排污后,未切断物料来源就进釜清理,两人因料浆窜入釜内而死亡。案例二:1997 年 12 月 5 日,某公司化肥厂二造气车间原料工段 3#皮带下焦溜子堵83、塞。车间机械技术员未经允许,又未将动力源切断,擅自蹬上皮带溜子里观察, 此时皮带启动,人被绞死。化工生产在容器管道内对物料、水、气等隔绝视具体情况(压力、物料性质、检验时间等)分别采用关严阀门后,加盲板和拆除管线的方法。通常情况均采用盲板进行隔绝,因它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若容器内部动火或长时间检修时,可拆卸一段和被修容器相连的管道,但对生产系统相连的一端管口,也应盲死。决不允许单纯加水封关阀门来隔绝。对机电传动设备的隔绝,电源应拉下电闸并挂牌禁止启动,也可将电闸加锁、拆除熔断器,由检修者保管或派人监守。对动力部分要将传动部分拆下,如用皮带传动的可将皮带拆下。对在设备容器内动火的安全隔绝,除以上84、隔绝外,还应作好和周围设备容器、各种易燃物的安全隔绝。对较深的容器还要考虑分层隔绝,防止高空坠落工具或其他物体,打伤底部工作人员及高处火星坠落引起事故。由于化工生产中安全隔绝以抽堵盲板方式应用多而广泛,而且管道内容器内存有压力和危险物质,又多在高空进行,故在进行这项工作时要注意:(一)工作前必须将容器管道内的压力、物料放尽,温度降到 60以下,并注意防止形成负压,确保内部无余液(化验证实)、余压。(二)两米以上作业应搭脚手架或平台,系好安全带。进入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时,工作人员应戴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时间长,要轮换作业。(三)凡在禁火区域或危险介质的管道、设备拆卸法兰时不准用铁器敲打,且在85、规定距离内严禁动火,应该使用防爆工具。(四)螺栓的拆卸应缓慢进行,每隔一两个松一个,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全部卸下, 在抽盲板部位要挂“盲板”牌的标志,中低压盲板应留有手柄,手柄上留有一孔,作为起吊及盲板标志之用。(五)抽堵盲板应按盲板图进行,同时要建立抽堵盲板记录台帐,注明抽堵时间地点、盲板规格、抽堵人员姓名等。盲板图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六)对可能产生压力部位处的盲板,其厚度应经计算选用。低中压盲板应用煤油渗漏检查。对高压盲板,使用前还应对板材进行强度验算和无损探伤。(七)要严防在拆卸法兰、抽堵盲板过程中由于误操作或其他原因而使危险物质突然窜出。(八)对剧毒装置必须先清洗、置换86、。而后再抽堵盲板。每一个操作人员在进行安全隔离的工作中,都要注意安全。案例一:1998 年 7 月 8 日某地氮肥厂甲醇车间在粗甲醇槽上部进行料管改造时, 为了使槽与动火的管线隔离,需在两者之间的法兰上装上盲板。就随意找了一块石棉板随手撕开后,于法兰上方抽上,但留下五毫米的管口,导致因漏出甲醇在动火时引燃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案例二:1996 年 4 月 6 日,某市炼油厂施工安装煤气管线,由于与系统连接处采用高压石棉板做盲板,煤气通过石棉板渗到检修管线内,一周后继续施工,动火烧焊时发生爆炸应该用承受压力的钢板(防渗漏)做盲板。案例三:2000 年 6 月 13 日,某省化肥厂尿素车间87、,在清理尿素造粒塔内壁结块时,由于未采取安全隔绝措施,一块被水渍湿了的尿素疤块由 45 米高处散落下来, 将塔底作业的生产副厂长和一工人砸死,同时重伤一人,轻伤两人。案例四:1996 年 1 月 30 日,某公司化肥厂造气车间停车检修并更换变炉触煤, 由于管道未加盲板,当空分车间开动压缩机送氮气时,氮气通过泄漏的阀门进入炉内, 使正在工作的两名工人窒息死亡。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容器通常在泄料后,内部仍残存部分物料。对易燃、易爆物质来说,当容器在密封状态工作时,里面基本没有空气,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一般是没有危险的。当泄料后,容器打开,空气进入器内,由于88、残料挥发,与易燃气体混合达到爆炸极限, 此时如遇火源,便会发生爆炸。如:2000 年 8 月 1 日,某化肥厂,在清理造气炉系统的洗气塔时,没有进行清洗、置换,当人孔打开,空气进入塔内与炉气混合形成可爆混合气体。一名清灰工人刚把铁锹放进塔内,铁锹与塔壁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炸。清灰工人被气浪冲击,撞在 5 米以外的砖墙上死亡。对一些剧毒、有毒物质,容器内即使只有很少一点的量,也是足以致人死亡的。如氯气的体积占整个体积的千分之一时,即可对人体造成致命性损害(还有比它更毒的物质),可见其毒性之剧。所以,进入设备容器必须先经过置换、通风并经取样分析合格后,人员才能进入。置换一般是将物料泄尽后,用惰性气89、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汽、烟道气等) 充灌于容器内,将原有残留的危险性物质驱赶排出,然后根据容器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洗涤液进行冲洗,一般用水或热水(特别是有机物)蒸煮或用蒸汽经一定时间的吹扫,最后再通入空气。置换时要注意。(一)置换前必须做好置换方案,绘出置换流程图,以免遗漏。(二)置换冲洗时要特别注意弯头和死角。用水清洗贮槽等容器时,要让水灌满, 并让水从顶部孔口溢出。(三)设备内如积存有易燃、易爆和易引起中毒的沉淀物,置换后不得关死,要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挥发性物质超过容许浓度。必要时可用强制通风的方法。(四)置换后应进行取样分析,取样点应置于置换系统的终点;有时须取上、中、下三部位,取样90、时间不得早于工作开始前 30 分钟;分析样品须保留到工作结束后方可放掉;分析结果应有纪录,经分析者签字后生效。置换和通风对防止事故发生有很大关系,在这方面的事故教训也是很多的。 案例一:2000 年 1 月 15 日,某化肥厂修碳化塔,停车置换时水位未到塔顶,使塔顶空间残留煤气,排水后在塔下部取样分析合格,因采样部位不合理,无代表性, 在动火时发生爆炸,将一检修工人炸死。案例二:1998 年 7 月 25 日,某化肥厂大修基本结束,在结合铜洗塔气密试验进行合成塔吹扫粉尘的过程中,由于置换不彻底,铜洗塔内残留大量油污及硫化物。在塔温仍然较高的条件下,送入空气(有一定压力),使塔内的可燃物剧烈氧化91、燃烧,温度和压力迅速上升,以致发生爆炸。事故直接损失约 48000 余元。案例三:2001 年 7 月 17 日,某省化肥厂停车检修脱硫塔,停车后未经置换,也未分析,检修人员第一次进塔所幸戴了长管面具,未发生问题。第二次连长管面具也不戴便入塔检修,造成八人中毒,其中二人死亡。五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安全分析主要是指:(一)易燃、易爆气体含量的分析。(二)氧含量的分析。氧含量在 1822%(体积比)为合格。在某些情况下,如对有毒气体和氧含量无法测定时,可用小动物进行试验,放入后 30 分钟无异常现象人员方可入内,作业开始还要经常检测。(三)有毒气体含量的分析,有毒介质的含量应符合 TJ3692、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第 32 条规定。此外,在取样分析时,尚要注意采样的位置,要深入现场调查,根据器内的具体情况和介质的性质,在最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在容器内,一般采取上、中、下三个部位的气样。如对有毒气体来说,多数气体比空气重,故容器内由于生物或化学物质的耗氧而形成缺氧时,也常常发生在底部。而对一些易燃、易爆物质来说,又常常比空气轻。如氢气比空气轻,在容器内易积聚在顶部,这些都是要考虑的。如果采样分析不合格,则仍需继续进行清洗、置换,直至分析结果符合要求为止。容器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操作者便可以进入容器内进行工作,但随着工作的进行,又会有新的不安全因素。如设备容器内部,由于长时间的93、使用,往往会有腐蚀物、沉积物吸附在内壁上面。从微观来说,容器的内壁也是高低不平的,且存有很多细小缝隙。一些有害物质往往通过浸润、毛细管引力等作用面积蓄在里面,仅仅通过置换、通风只能去除外表面的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力、温度的变化,沉积在壁隙内、腐蚀物内及其它杂物内的有害物质就会陆续散发出来,特别是在动火时的情况下,更加速了这种挥发。再如容器底部有时沉淀有淤渣需要清除,当人员在清除淤渣时,由于翻动,便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散发出来。同时,大量新鲜空气与其接触,使淤渣内部的化学物质急剧氧化,也易在底部造成局部缺氧。此外,当某一容器设备内部进行清理检修动火时,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 而使工作环境发94、生变化。因此,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并不是进入容器前 30 分钟的一次分析,还须视具体情况确定一次至数次安全生产分析。换句话说,安全分析的结果,只有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才是符合客观现实的真实数据。超出这个时间规定,安全生产分析的结果便不能为正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只有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才能保证器内工作人员的安全。案例一: 2000 年 4 月 14 日,某化肥厂检修碳化回收清洗塔,用清水置换后分析合格,在塔内多次动火未见异常现象。最后在检修该塔泡罩动火时发生爆炸,炸死电焊工一名。原因是泡罩内积的原料气,检修过程中翻动泡罩,原料气逸出,遇明火爆炸。案例二:1998 年 2 95、月 5 日,某化肥厂补焊浓氨水槽,下层为稀氨水槽。5 号上午动火没发生问题,但在这期间操作工给稀氨水槽进稀氨水 1.5 吨。加之稀氨水槽的人孔盖上只套了两只螺栓,未拧紧,可爆炸气体逸出,在下午继续补焊时,也未做动火分析,致动火时发生爆炸。死亡 2 人,重伤 1 人。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的危险性因素是很多的,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消除措施, 但是仍有一些不安全因素无法排除干净或难以予见。 如:制酸企业进入酸罐、酸塔、管道的检修,其酸泥、酸雾无法清除干净;某些有害有毒物质因动火高温的二次挥发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工作人员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是防止自身免遭危害的最后的一道防线。因此96、,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主要用来防尘、防毒、防腐蚀、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等。因毒物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以烟、尘、雾、气的形式,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有些物质还会直接对眼、皮肤造成伤害。我们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后,就可防止这种伤害。个人防护用具很多。下面主要介绍其中的几种。(一)防护服1、防尘服:通常以致密的棉布或绒布制成,配有遮盖或风帽、披肩或头巾和鞋罩盖。领口、袖口、裤脚须扎紧,并有防尘、防沙面罩。2、防侵蚀服:一般采用橡胶或聚乙烯薄膜制成,毛制品、丝织品也可以。对四肢防护常用橡胶长靴及手套,并有防护面罩。3、防烧灼服:一般为石棉布工作服,皮革工作服,皮鞋等。(二)防毒面具防97、毒面具主要用来防止有害气体、蒸汽和气溶胶经呼吸道进入人体。防毒面具按其原理可分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绝式(供气式)两类。它们各有自己的防护范围和适用时间,必须根据容器设备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容器内工作情况十分复杂,因此必须按照具体情况选用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以免人体受到伤害。下面通过几个具体事例,来看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的重要性。案例一:1998 年 4 月 6 日,某氮肥厂准备使用一号造气炉,造气车间副主任进炉前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结果因煤气倒流入炉造成中毒死亡。案例二:1996 年 1 月 31 日,某化肥厂合成车间一班班长带过滤式防毒面具去疏通气柜封柜的放水阀。疏通后,煤气与水一起冲出,由98、于煤气浓度过大,防毒面具失去作用。使班长中毒倒下。另一操作工见状连忙抓起一个过滤式防毒面具去救护,此操作工在慌乱中拿了一个防氨面具,也中毒倒下,两人一起死亡。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后一个操作工拿对了防毒面具也要中毒,因已超出浓度范围,过滤式防毒面具已无用了。案例三:2001 年 3 月 10 日,某氮肥厂尿素车间一操作工在吊装硫塔内的脱硫剂筐时,没戴防护用具便下到塔底。二十分钟后,吊车工发现其全身发抖,眼翻白,抱住吊车架,还没待吊车工人起吊,便手一松,摔倒在塔内。一检修工赶来,只戴上过滤式防毒面具就乘吊车下去救人,当下到塔二分之一处时,也全身发抖,掉入塔内。结果造成两人死亡。原因是塔内窜入一氧化碳99、所致。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除由于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触电等危险因素外, 加之人员进出困难,联系不便,因此而造成发生事故后不易被发现,导致事故危害性的扩大而造成伤亡事故,这就需要有人在器外进行监护。一般来说,监护人主要责任有如下几点:(一)工作前,监护人要做好如下检查:1、检查是否办理了申请、批准手续,作业证中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现场一致,并切实落实。2、工作人员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工作要求,对安全措施、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工作人员使用的安全带、防护器具,是否齐全、符合要求。3、架子、梯子、栏杆是否合乎要求,照明是否符合规定。(二)监护人应该对监护人的安全监护100、负责。工作前,必须规定联系信号,否则不准开始工作。监护人有权监督和要求被监护人执行安全措施。如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其工作。(三)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还未落实或尚不完善的危险作业,应督促改进,经提出后,如仍不改进,应拒绝参加监护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四)监护人必须注意严禁用电动的电车,吊车,卷扬机等电器设备作起吊作业人员的工具,因为在停电时,作业人员就无法从毒区退出。(五)监护人必须选择适当的监护地点,注意自身防护。同时应做好处理事故的一切准备工作,不许脱离现场,不准参与施工作业,(六)当作业人中发生意外时,监护人员应带好防护用品,采取科学的方法,给予有效的抢救。严禁不讲科学,盲目蛮干而使事101、故扩大。(七)监护人员一般应有两人担任,对时间长,需要倒班监护的工作,应增加人员并轮换进行。但交接必须清楚,监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抢救经验,年老体弱者不能担任。(八)监护人对保证进入容器人员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疏忽这一点,就要受到惩罚。如:案例一:1997 年 2 月 8 日,某厂化工车间副主任,夜间一人到造气工段放气柜水封的水,由于无人监护,又未采取防护措施,结果放水时煤气冲出人倒下,待被人发现时早已死亡多时。案例二:1999 年 2 月 2 日,某化肥厂煤气炉发现问题,需停车检查。设备科长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无人监护,便独自一人进入炉内检查炉体,煤气窜入炉内使设备科长中毒,待发现时早已死亡。102、监护人员为什么坚守岗位呢?这是因为各类事故往往是在意料不到的情况下发生的。如进入容器、设备的内部经常会出现缺氧与二氧化碳含量超标相并存的情况。缺氧空气与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常被人们认为是无毒的气体,因无臭无味而不易被人察觉它的危险性。当检修人员直入这种存有缺氧空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的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在进容器及检修的过程中,劳动强度大,免不了要气喘吁吁的大口呼吸,大量二氧化碳进入肺泡,因二氧化碳透过肺泡膜的能力较氧气大 25 倍,会造成体内二氧化碳滞留,加上缺氧引起窒息,会使检修者在吸入这种气体后短短几秒钟之内,几乎触电般地迅速昏迷倒下,中毒致危。如果不马上将其抢救过来,极易造成死亡,这种中毒现象103、,在医学称“闪电型”中毒,除上述混合气体外,还有氰化物气体等也能使人发生“闪电型”中毒。这种中毒现象,在进入容器内工作时常会发生,危害极大。特别是在发生中毒事故后,往往在进行抢救时出现手忙脚乱现象,有的不尊重科学, 有的违章指挥,连防毒面具也不戴就盲目进入容器抢救,结果连续出现“闪电型”中毒,造成事故扩大化。总之,人员进入设备工作,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监护人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密切注视被监护人的工作状况,就能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进入容器、设备内的作业情况复杂,稍有疏忽,就可能有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备有抢救后备措施,正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下,能及时、迅速、正确104、的把受伤者从容器中救出并进行急救和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这对挽救伤病员的生命、减少事故损失, 创造了良好条件。否则,由于抢救措施不力,贻误抢救时间,就会造成事故伤亡损失的扩大。如:案例一:1996 年 2 月 14 日,某地化肥厂一名值班工长因不慎将铁管掉入煤箱内, 就让另一名操作工监护,自己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箱取管,因箱内存的煤气,值班长进箱后中毒倒下,监护者无救护手段,急忙打电话向厂调度室反映,待调度室通告气防站派人将他救出,已因中毒时间过长而死亡。案例二:1999 年 1 月 1 日,某氮肥厂检修合成一车间提氢工段的保冷箱时,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也没有准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具,一工人便进箱扒105、砂,进箱后就窒息倒下。由于没有准备救护用具,第二名工人只好系绳子进箱救护,进箱后也窒息,幸有绳子被及时拉出箱外未造成死亡。在临时从其它车间借到二个氧气呼吸器后,二人进箱救援,但因进箱后,二人不会正确使用器材,脱下面罩也遭窒息。后打开入孔将人救出,但因救护车外出拉货不在家,终因抢救不及时,三人死亡。从上述事故深刻地说明了化工企业特别是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大的工厂更必须配备足够的现场抢救设施和救护力量。第三节 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证是化工企业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的一种必要形式。而办理动火证的过程中, 动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分析人员、监护人、值班主任(106、工段长)、车间主任都各自有自己的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共同对动火安全负责。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又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全过程。从办证、与生产系统隔绝、排气、置换、清洗、分析、清除周围易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监护等都必须一一落实之后,审批人才能批准动火。其次,批准了动火证是动火的“指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执行人逐项交代清楚、动火执行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应严格按“指令”中的要求去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动火。在动火完毕后,批准的动火证又是动火的原始凭证,以便总结、检查。上述几点就是办理动火证的重要性和目的意义。在禁火区域内持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进行动火,就能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107、,确保人身和生产的安全。但是,有的企业(单位)对动火管理制度贯彻不力,执行不严,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就动火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案例一:1996 年 5 月 6 日,某化工厂水汽车间循环水冷却塔,根据生产需要, 要对冷却塔配水池进行动火加盖,而塔内装有易燃聚丙烯填料,是一类动火区域。但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证,车间主任和安全员未到现场全面检查,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过期的动火证延期一天使用。致使动火气割时,熔渣穿过旧石棉瓦掉进冷却塔聚丙烯填料中,引起大火,十座冷却塔中的四座半塔内的聚丙烯填料及部分金属支架被烧毁,五台风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直接损失五十四万二千九百余元,事故责108、任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案例二:1999 年 10 月 9 日,某厂安装一队承担的氨水提浓技改施工项目,需在氨水罐上动火,但由于未办理动火证。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稀氨水罐中达到爆炸极限的氨气和少量的氢气、甲烷气混合气体,遇到明火而爆炸。三名检修工人被炸开的直径约 7 米的顶盖弹向天空。其中一人被抛到离罐 30 米处,头部击在架空的水管线上,脑壳迸裂,落地死亡。在相邻新罐上施工的一名铆工被猛烈气流推倒而受轻伤。上述两个典型的事故案例深刻地说明了化工企业在禁火区域内动火检修未办理动火证所造成的重大损失。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认真执行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的管理制度。那么,哪些109、是化工企业的禁火区呢?一般讲来,凡是生产、使用、贮存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助燃气体和氧化剂, 还有易燃固体(煤粉、炭黑、赛璐珞、发孔剂 H 等)等车间、岗位的设备、容器、管道及其周围十公尺范围内均称为禁火区。但该生产区内空气中易燃、易爆、挥发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由安全、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另定范围。凡在上述禁火区动火、或进行易发生火花的工作,如电焊、气焊、使用电器工具、喷灯、抬拿高温物料、金属锤击、起重设备和易产生火花的装置进入禁火区、有直接火焰设备的第一次点火都应办理动火证。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化工生产工艺流程是采用连续性强、设备、管道紧密相连的生产方式进行的。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易110、中毒的介质,在这种特定的生产条件下,进行局部设备的动火检修,为什么必须要与生产系统隔绝呢?这是因为设备、管道虽然有各种阀门控制,但因化工生产中,阀门构件长期受内部介质的冲刷和化学腐蚀作用,严密性能大大减弱,总会出现微量、甚至局部泄漏。这样,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介质泄漏到空气中,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浓度范围,遇明火即能发生火灾、爆炸或造成中毒事故。因此,化工设备、管道检修时,首先要采取措施与生产系统安全隔绝,切断易燃、易爆、易中毒介质的来源,确保动火检修的安全。有不少企业,由于不采取隔绝措施,而盲目动火,造成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 教训极为深刻。案例一:1996 年 5111、 月 27 日 14 时 40 分,某石化公司一个蒸馏塔在动火检修时, 由于没有采取隔绝措施,在塔进出口管线上未用铁制盲板封死,当电焊工点焊时,塔内立即发生爆炸,一股强烈的气流将两名工人抛到二十多米外的加热炉顶上,当场死亡。周围其他七人受伤,塔内 114 层塔盘炸坏,损失十万九千一百元,推迟开车十天。案例二:1995 年 8 月 15 日,某石化公司精制车间 1000m3 的 23 号汽油无力矩钢罐在动火补焊前,没有将出口管线加上盲板盲死,因阀门泄漏进汽油,在蒸汽加热下产生大量的汽油蒸气,又由于大雨时罐体受冷却,罐内吸进空气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上电焊的火源,发生爆炸,罐被炸毁,直接112、损失一万多元。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化工企业的设备(如塔、罐、柜、槽、箱、桶等)和管道里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动火检修前,如不按规定要求,将设备管道内的可燃气体物质彻底清洗、置换合格,一旦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达到爆炸极限范围,遇火源即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如果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还能产生中毒事故。这里应该提醒的是废旧设备和管道的再利用更要清洗,置换后才能动火。案例一:1997 年 7 月 9 日,某化肥厂 1202#混合甲胺贮槽爆炸,就是由于贮槽上动火烤螺丝前,置换处理不彻底,就开始动火,导致爆炸。死亡 1 人,轻伤 2 人。案例二:1984 年 5 月 113、14 日上午某化肥厂机修车间,在给汽车柴油箱补焊漏处时,未办理动火证,加之焊工技术水平较差,二次补焊都未合格。午饭时钳工组长和司机违令饮酒,上班后对柴油箱不清洗置换,擅自盲目动火进行第三次补焊,结果油箱内的油气爆燃,柴油喷到一焊工的上身及脸上造成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于第三日死亡。肇事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上述事例,说明清洗、置换的重要性,必须按要求切实做好这一工作。(一)什么叫置换?动火检修前,用水、蒸汽、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将设备、管道里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气态)彻底置换出来,这一方法叫置换。置换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比重大小而定。以气体为置换介质时的需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三倍以114、上(但不能仅仅依靠置换介质的倍数,而要以分析合格为准)。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确认没有未转换或清洗到的死角即可。(二)什么叫清洗?可燃易爆有毒介质吸附在设备、管道内壁表面的积垢(残液、沉淀物)或外表的保温材料中,由于温差和压力变化的影响,置换后也还能陆续发出来,导致在动火过程中气体成份发生变化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必须用水、蒸汽或其它溶剂来进行冲洗,彻底清除易燃有毒介质,这种方法叫清洗。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化工生产具有边生产边检修的特点,虽然对需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已进行了一系列的化工处理工作。如:与生产系统隔绝,切断气源或液体来源,排气、置换、清洗合格,但这仅仅是动火前应115、采取的安全措施中的一个方面。还必须认真检查动火现场周围下方是否有易燃物品。如有,必须清除干净,对清除不了的易燃物品和易燃介质的设备、管道应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动火,否则仍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案例一:1998 年 9 月,某厂在合成氨年度大修现场,需对新制作的 200 立方米的氢氮回收罐,进行现场焊接组装,电焊工要在 2 米高处动火。一没有采用接火盘; 二没有把动火下方地面上供防腐用的油漆移走,结果电焊火星落入油漆桶中,酿成火灾,烧伤了一名职工。案例二:1999 年 7 月 25 日,某市石油七厂热裂化车间废酸工段的油水分离罐管线堵塞需要动火检修。此分离罐距隔油池只有几米远,又未采取116、安全隔挡措施,罐周围地面油污等易燃物很多,动火前没有认真清除干净,在动火时火花落在地面油污上, 引起地面着火,并迅速漫延到 5000 平方米隔油池内形成大火烧了一个多小时后,池内油基本烧尽,火才扑灭,损失一万三千多元,造成停产六小时。上述两起事故案例的教训是:动火前,就是因为没有消除动火现场易燃物品, 结果使焊接熔渣、火星落到易燃物品上,酿成火灾,给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带来不应有的重大损失。清除周围易燃物的安全要求:(1) 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易燃溶液、油漆、油棉纱、木材、电石等,必须清除到离火源十米以外的地方。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五米。两者离火源不得小于十米。(2) 周117、围易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如:可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管道、应用水喷湿或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湿麻袋来隔绝火星。(3) 应检查现场周围有无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的水封,阴井、明沟、暗沟和地下隐蔽工程,应进行化工处理和动火分析,采取可靠的遮挡措施。(4) 高处动火要采用接火盘,安设铁皮遮挡或石棉布栏等捕集溶渣,防止火星飞溅的措施。动火前应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在动火垂直下方周围十米内,应把易燃物品清除干净,并且不得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泄漏。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动火。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需要动火检修的设备、管道及动火周围现场经过处理后,易燃易爆介质的浓度究竟还有多少?能否安全动火?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118、按时作动火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审批人员可以得出是否能动火的正确判断。因此,按时作动火分析是安全动火、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万万不可缺少。案例一:1997 年 2 月某化肥厂,在补焊浓氨水槽上层时,因未按时作动火分析, 造成了下部稀氨水槽发生爆炸,死亡二人,重伤一人。案例二:1998 年一月 18 日某化学厂,油罐顶部安装焊接蒸汽管线,动火前未按时取样分析、盲目动火,顿时一声巨响,两个相互联通油罐发生着火爆炸,形成一片火海,当场死四人,烧伤六人。通过上述二例,说明了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盲目动火所造成的惨重危害。(一)什么是动火分析动火半小时前对动火地点、设备、管道、易燃易爆介质或环境所作119、的测试及化学分析叫做动火分析。其目的是测定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是否在安全动火范围内。以此来决定是否可以动火。(二)动火分析的安全要求1、为防止动火设备、管道或动火周围场所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浓度发生变化,因此,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个小时,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严禁使用明火试验现场空气中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2、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被测定的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比重时, 取中、下部各一个气样;小于空气比重时,取中、上部各一个气样,取样插入深度和取样方法必须符合要求。所有分析样品必须保留至动火检修结束之后。3、动火分析由动火所在单位或监测单位负责。动火分析的项目、时间由动火120、证审批人确定,由值班工长指定取样具体地点后,化验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进行取样分析。4、分析数据必须准确,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5、分析所用的试剂、药品的配制要准确可靠。动火分析的仪器要经常保持完好, 定期检查核对,保证灵敏可靠。第四节操作工的六严格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一) 严格交接班的重要性由于化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严格交接班的重要性。1、化工生产的高度连续性。一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需要几个班次的工人交替作业。每一个班次的生产操作,一般包括接班、工艺指标控制、程序操作、巡回检查及交班等内容。交接班是生产中操作工相互衔接、协调的过程,是一个班次的结束, 另一个班121、次的开始,是保证生产连续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每一个班次的工人在开始生产前,必须了解上一班次生产情况,设备情况及有无遗留问题。这个了解情况的过程就是通过交接班手续来完成的。如果交接班不严格,马马虎虎交班,糊里糊涂接班, 接班者就无法弄清上一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对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 就可能使隐患进一步扩大或出现意外情况时束手无策,以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如:1998 年 7 月 1 日,某化工厂一车间防染盐 S 磺硝化工段的一台硝酸液下泵更换法兰垫圈。下午一时开始检修,到二时十五分垫圈还未更换完毕,其中正值早、中班交接。早班未交代清楚,接班者也未弄清情况,更未到现场检查,一名中班工人盲目122、开动液下泵,硝酸喷出,正在检修的四名工人均被灼伤,由于现场无清水,灼伤者慌忙跳入污水池,加重了污染,其中两名抢救无效死亡。2化工生产反应过程的复杂性。化工生产过程一般都有高温、高压、反应复杂的特点;化工厂生产所用的原料,反应过程中的中间产物或最终产品大都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品又会随外界条件变化而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情况。这些特点决定了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操作时稍有差错,就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这就是要求操作工对本岗位的各种物料的状况及生产过程的变化情况,都要了解得一清二楚,操作工由于班次的变换而不能自始至终掌握这种情况,只能靠交班者把有关情况向接班者交代清楚。如果交接123、班不严格,接班者就会心中无数,而可能使操作失误,最终导致发生事故。如:某市化工厂,在 1996 年 8 月 12 日发生一起三氯异腈尿酸爆炸事故。这个厂试验生产三氯异腈尿酸时,在成品过滤后没有进行洗涤以消除游离氯、三氯化氮等危险品,就让成品静置一夜。在静置过程中,成品温度回升,残存的三氯化氯挥发形成爆炸物。第二天交接班时,交班者未交代清楚,接班者打开塑料盖时成品受到震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致使二人重伤,三人轻伤。3、化工设备的复杂性。化工生产所用的设备如:塔、釜、罐、机、泵等,品种规格繁多、结构多变。这些设备在使用上也是多人轮流连续使用,不象一般机械行业的机械设备是专人专用。由于这些设备一般都124、在高温、高压下连续运行,并有腐蚀介质的腐蚀。因此这些设备的状况时刻都在变化,只能靠观察、预测设备的运行及变化情况。靠交班者把这种情况向接班者交代,使接班者能正确采取有效措施来维持设备正常运行或及时停车检修排除隐患,实现了周期安全生产,如果交班者隐瞒设备缺陷或交代不清,接班者也不认真查问,带着隐患操作或盲目改变操作条件,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案例一:1994 年 3 月 11 日某电石厂电石车间二号电石炉在早班时发现电极软断苗头,车间有关人员对这一情况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未采取有力措施,还错误地采取停风的办法。早班在和中班交接时只简单地说了情况,中班未详细检查就马马虎虎地接了班。接班者125、由于对设备隐患的情况不明,思想上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未对电极度硬度进行检查的情况下,盲目下放电极度,致使电极软断喷火,烧死三人。案例二:1993 年 5 月 8 日,某省八一石化厂电石车间,同样由于交接班不严格,致使 1800KVA 电石炉爆炸,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事故。这个厂的电石炉因处于生产末期,炉底上涨严重,不能正常出炉。5 月 7 日的夜班,5 月 8日的早班均停电处理炉眼,在连续 19 小时未出炉(一般情况 80 分钟出一炉)的情况下,又发生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导电卡子漏水,按照规定,应停电停水,由维修工检查, 在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开炉。但这个厂交接班制度极度不严格,连126、续三个班都不按规程办事,更没有交清隐患的严重情况,5 月 8 日中班操作时,积水进入炉内,与液化电石接触发生爆炸。(二)怎样严格进行交接班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交接班的具体内容也各有不同,一般讲,交接班时应做到:1、准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预先检查。2、对口交接。接班人员到齐后,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各岗位的交接人员相互对口交接。3、严格认真。(1) 交接中对重要的岗位要一点一点交接。如关键化工设备及有关的安全附件,操作控制仪表等等都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2) 对重要数据如原材料的耗量,重要工艺指标等,要一个一个地交接。(3) 对重要的生产工具与各种消防、防护127、器材等,要一件一件地交接。(4) 交接班时应谨慎细致,应该看到的就要看到,应该听到的就要听到,应该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4、坚持做到“五交”、“五不交”。五交:(1) 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2) 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3) 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4) 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5) 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出现下列情况应做到“五不交”:(1) 生产情况、设备情况不明,特别是事故隐患不明不交。(2) 原始记录不清不交。(3) 工具不齐不交。(4) 岗位卫生不好不交。(5) 接班者马虎不严格128、不交。5、严格手续,建立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手续完成后,由双方班长和各岗位的操作工分别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交接情况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以便查寻。接、交班长还应各自召集本班人员开班前或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进行班后总结。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进行巡回检查的重要性化工生产比较复杂,主、辅设备繁多,且通常采用集中控制操作,在自动化程度不太高的情况下,操作工不可能同时顾及本岗位的所有设备。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工艺指标要求严格。这些指标及设备运行情况经常随反应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有时还受前后工段的制约和影响,这就要操作工根据这种变化情况随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调整设备运行和控制工艺指标。为129、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这种变化情况,就必须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否则,小小的一个疏忽就可能造成大的事故。如:案例一:1994 年 3 月 17 日,某化工厂的消沫剂车间由于冷却盐水管被异物堵塞, 使反应釜内冷冻量不足,釜内温度升高,而操作工未能进行巡回检查,没有发现釜内温度、压力的变化,未能采取调节措施,最后因温度升高使反应加剧,造成釜内温度、压力急剧上升,将釜上防爆膜冲破,物料冲出,一釜物料报废,造成很大损失。案例二: 1996 年 10 月 28 日,某化工厂全氟丙烯残液处理工段的氧化罐爆炸, 造成四人死亡,二人重伤的重大事故。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酒精吸收器到氧化器之间的缓冲器进料阀门未关严,使酒精经130、过缓冲器直入氧化器冷凝器与过饱和高锰酸钾在搅拌情况下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果在事故前认真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就会查出这只进料阀未关严,这起重大事故可以避免。(二) 如何进行巡回检查1、巡回检查内容巡回检查主要是检查本岗位范围内的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 查工艺指标:如压力、温度、液位、反应时间,反应产物的数量、浓度、成分等工艺指标是否符合要求。(2) 查设备:其运行状况、坚固情况,润滑情况是否完好。(3) 查安全附件:如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的指示是否正确,安全阀、防爆膜(片)是否完好。(4) 查是否有跑、冒、滴、漏。(5) 查是否有事故隐患。2、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131、查路线应将所需检查的设备、设施、操作点、控制点都包括在内,力求线路合理,检查内容全面。3、巡回检查周期根据本岗位生产情况,确定巡回检查周期。如有异常情况,应加强检查或有重点的检查。4、检查人员按本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巡回检查或轮流进行检查。5、检查方法(1) 听声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以判断设备运行情况。(2) 看仪器仪表显示数,阀门开关位置,设备运行状况,以判断生产工艺过程及设备完好情况。(3) 摸紧固件有无松动,设备运转是否平稳,设备表面温度是否正常,判断设备运行完好情况。(4) 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自动检测设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测定周围环境中物质浓度,以判断是否有物料外溢及设备132、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三)巡回检查后的处理1、迅速采取措施根据情况维持原有的操作或采取适当调整措施和有效的安全措施,甚至在情况危急时可紧急停车。2 、加强信息传递把本岗位的变化情况迅速向工段长或值班长汇报,在需要时可直接和前后工段联系。3、做好检查记录按照巡回检查内容、周期和路线的要求,填写好巡回检查记录。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一)工艺指标的概念在化工生产工艺过程中,都有一个根据物理或化学反应的客观规律和设备状况, 经优选后确定的最佳反应和运行条件,这就是工艺指标。如:投料比、反应时间、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升降温速率、中间产品及成品的成分,以及设备运行指标(如: 温度、压力、电流等)133、。(二)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的重要意义1、保证化工生产连续顺利进行一个化工产品往往要包括几个反应过程,经过几个岗位才能完成。在生产中往往采用管道化、连续化生产方式。为了确保生产从起始到结束连续顺利进行,就必须制订出各岗位的工艺指标,作为各岗位的任务,并严格执行,才能保证生产正常、连续地进行。2、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不同的反应条件会得到不同的反应结果。反应产物的吸收率直接关系到原辅材料的消耗,反应时间直接影响生产效率,产品成分决定了产品质量。选用最佳反应条件就能得到最大的吸收率,能创造最高生产效益,获得最好的产品质量。这就是说,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就能使企业得到最佳经济效益。3、确保生产安全工艺指标不仅关系134、到生产能否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1) 提高温度、压力对安全的影响提高温度、压力通常能加快化学反应速度,反应速度的加快能放出更多的热量, 使温度、压力进一步升高,形成连锁反应而导致发生爆炸事故。化工生产选用的设备是在选定的条件下设计的。只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和温度。化学反应的温度、压力提高了,会使设备强度降低,甚至因设备超温超压而发生爆炸。案例一:1996 年 9 月,某化肥厂造气车间违章提高三号煤气水夹套的压力,而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四人。案例二:1994 年 9 月,某化工厂苯甲酸车间氧化工段精馏釜夹套中的石蜡(载热体),由于电加热时间太长,超温,135、造成石蜡爆沸,并从放空管和夹套与釜的接合法兰处喷出,造成三人不同程度烫伤,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2) 投放原料的性质和数量对安全的影响化工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岗位设施、设备的选用是根据该产品的生产特点设计而成的,它有一定的适应范围,投放原料物化性质的变异或投料量的改变,就有可能发生不同的反应或改变反应速度,出现超温超压现象,超过设备的允许范围,使生产系统无法承受而发生危险。如:案例一:1994 年 6 月 11 日,某化工厂五硫化二磷车间,由于操作人员开车前未认真检查,当发现加磷过量时,应急措施不当,磷阀关闭,硫阀未关,连续投硫,致使反应剧烈,引起反应锅爆炸,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六人轻伤和136、车间全部摧毁。案例二:1997 年 3 月,某省一农药厂锌硫磷混酸工段,在进行锌硫磷乳剂混配时,操作工把规定数量的锌硫磷原药和乳化剂投入混配锅,按规定指标还应加入数百公斤甲苯(稀释剂),但当时天气很冷,工业甲苯粘度增大抽不出,只加入 50 公斤甲苯。这位操作工想等明天再加。由于稀释剂没有加足,在混配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没法及时移走,造成局部过热,促使锌硫分解放热发生连锁反应,最后锌硫磷大量分解, 压力猛升,造成混配锅爆炸,锅盖飞出击坏厂房,剧毒农药到处飞溅,造成重大损失。(3) 反应物的成分对安全的影响化工生产过程涉及的有毒、易燃、易爆物质较多,因此在制订工艺指标时,首先考虑控制反应产物中有害物质137、特别是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爆炸的氧气含量,若氧气或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超过了限度,就会出现爆炸或中毒事故。如:1992 年 4 月,某省一化肥厂在检修后开车,造气车间煤气炉不正常,煤气中氧含量超指标,分析工没有及时发现。大量含氧量高的煤气进入气柜,导致 1000M3 气柜爆炸,气柜罩飞上天空。(三)怎样严格控制工艺指标1、建立和健全工艺指标管理制度企业在生产中要加强对工艺指标的管理,把各岗位的工艺指标以书面形式下达给车间岗位。各岗位都要把本岗位的工艺指标贴在岗位操作台上方。每一个操作工都要形成一个明确的观念,工艺指标就是生产中的法律,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在需要更改工艺指标时,生产管理部门必须138、有书面工艺指标更改通知书,下达给有关岗位执行。重要工艺指标的更改还应得到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批准。对上级下达的指标和设计要求企业不得随意改动。生产管理部门要按月统计工艺指标合格率,作为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依据。2、提高操作工的操作技术素质每一项工艺指标都是由操作工来控制执行的,操作工的技术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工艺指标的执行。各企业要对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练兵,使操作工不但能严格控制好工艺指标,而且能预测物化反应及设备运行的变化趋势,及时采取调节措施,尽量不使工艺指标偏离或及时纠正偏差,从而提高工艺指标的合格率。3、改革工艺,逐步应用自动化监视控制仪表。随着生产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应使用自动化监139、视控制仪表,改革工艺逐步采用微机控制,使工艺指标的偏离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纠正,确保安全生产,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完成某项操作而下达的程序指令称为操作票。如:开停车票、交换工艺条件操作票、停送电操作票等。(一)严格执行操作票的重要意义1、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现代化工生产管理中,正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制,实现数据管理,重视信息和信息反馈。操作票就是为加强生产指挥系统而传递的各种信息;是现代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考核经济责任制实行情况的基本依据。实行操作票制度,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2、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化工生产过程140、中,经常碰到开停车、停送电、输送物料、进入设备内部检查等作业。在这些作业中,需要调度系统的指挥,部门之间的协调,操作工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指挥、协调、联系的依据就是操作票。企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按操作票所示的各种指令去执行,否则就会盲目、被动、甚至发生意外事故。如:案例一:1983 年 3 月,某市供电部门检修一个变电所,操作票规定下午三时检修完毕送电。到下午一时左右,工作量大部分完成,指挥现场施工的班长,估计再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完工,就自行离开现场到几里外的送电站去。这个班长走到送电站一半时,就叫送电,送电站的人员也忽略了照票操作的规定,提前送了电,谁知变电所并未全部完成检修。合闸后,使正在线路上141、的五个人统统触电坠落,造成二人重伤, 三人轻伤的重大事故。这个案例说明,在执行操作票时要严格认真,光有操作票这个形式,做不到严格二字仍然要出事故的。(二)如何办理操作票不同工种,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操作票1、办理开停车、停送电、工艺指标更改通知、检查设备、输送物料等的操作票, 应由下达指令的部门填写,送交执行部门实施。操作票上应写明操作项目、要求、起始时间、完成时间、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等,并有下达人签字。执行人要按照指令要求, 按时完成操作。操作任务完成后由执行人将完成情况填写在操作票上回送到下达部门。操作人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任务,必须立即向下达部门报告,下达部门应根据142、新情况开出新的操作票。2、办理动火证、派车单、危险物品准运证等操作票,应按有关特殊规定办理。3、告示性操作票,如“线路检修,禁止送电”、“有人工作,严禁起动”等,可由有关车间在检修作业时指定专人负责挂在作业地点。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现代化工业生产是靠严密的劳动组织来保证的,严密的劳动组织又是靠严格的劳动纪律来维持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条件。特别是现代工业的一个分支在严格的劳动纪律下,精心操作,万万不可认为化工生产自动程度高而可以马马虎虎、自由自在。在化工生产中,常常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不少重大事故。如:案例一:1992 年 8 月 31 日,某化肥厂一名操作工在班上睡觉,143、而且不准别人叫他。当天,碳化开车时,设备泄漏,泄漏出的有毒气体使这个工人中毒,别人以为他还在睡觉,也未叫他,很久后再叫他时,已经死亡。案例二:某化工厂聚合工段,有二名操作工违反劳动纪律一人在岗位上睡觉, 另一人去厕所,致使二号聚合釜加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超压,加上安全阀门失灵不动作,压力将聚合釜孔垫料冲开,大量氯乙烯气体冲出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氯乙烯气体爆炸。案例三:1994 年 9 月 15 日,某电化厂聚氯乙烯车间氯乙烯工段在进行氯乙烯单体贮槽排污操作时,由于劳动纪律松懈,当班七人中,一人串岗,一人到医务室,一人在车间办公室看报,工段长和另一人去领料,途中到仪表组游说,违纪者占上班人数144、的一半以上。结果排污口十多分钟无人看管,氯乙烯单体大量逸出,当按电钮停压缩机时,引起爆炸,造成二人重伤,全部损失计 13.5 万元。上述事故案例告诫我们,化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精心操作,才能确保安全。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操作工在化工生产中是主要的,而且是综合性的工种,我们在现场除严格执行以上五条要求外,还有许多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规定,如产品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检修安全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动火规定;进入容器安全规定;小型机具使用安全规定等等,有的是自己要认真执行的,有的是配合其他工种执行的,有的则是在自己岗位管辖的范围内,监督别人执行的。在生产岗位上只有认真地执145、行有关的安全规定,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若违反这些规章制度,就会引起许多事故。据 1991年全国化肥行业的统计,发生 244 起事故,其中违章引起有 175 起。占事故总数的 72%, 可见违章作业是造成当前事故的主要原因。案例一:1992 年 2 月 11 日,某磷肥厂的石灰窑生产时,需将焦碳、石灰石倒入窑内,按规定要把物料加满后,才许点火,点火后不准再进入窑内。但两名工人未遵守这一规定,在 11 日上午点火后,12 日又进窑扒平物料,进窑后二人均中毒死亡。案例二:1990 年 9 月 16 日,某省橡胶厂一名操作工,攀登内胎单体硫化机进行检修违反了“必须切断电源后,才能检修”的安全规定,146、由于电源未切断,自动控制机关定时启动,打开模盖,该操作工被自动打开的模盖挤压死亡。案例三:1991 年 7 月 27 日,某化工厂电石车间,操作工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出炉电石应该降温 5060 分钟,可是,只冷却了 27 分钟就起吊,由于冷却时间短,尚未凝固,造成大块电石脱落掉碎,由于地面潮湿,热电石落地后,生成乙炔气体而发生爆炸、燃烧,两人均被烧死。第五节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一)关于无证开车机动车辆和种类较多,主要有各种汽车、电车、柴油机车、摩托车、电瓶车、铲车等。凡驾驶上述车辆的人员均属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考试发证。一般说来这是因为这些车辆是一种行驶速度较快的运输147、工具,因而一旦发生事故有较大破坏能量。要驾驶它,必须经过严格地专业训练,弄清它的理论,了解它的结构性能,熟练地掌握驾驶方法,熟悉交通规则,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或车辆管理部门发给实习驾驶证,再经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实习,发给正式的驾驶证。这样才能独立驾驶。厂区内驾驶的车辆(如铲车、电瓶车、柴油机动车等)也必须经厂内车管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发证才能驾驶。总之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实习证驾驶证只能在批准的三至六个月内使用)。同时交通规则又规定,驾驶员驾驶汽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凭证开车;驾驶证不准伪造、转借、涂改、毁坏和冒领;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无证开车一般指的148、是这样八种情况:1、没有驾驶证的人开汽车,持无年度审检签章的驾驶证开车。2、持学习驾驶证的学员单独开车。3、持准许驾驶小汽车记录的驾驶员开大型汽车;持准许驾驶大型货车记录的驾驶员开大客车(即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合的车辆)。4、持超期的实习驾驶证开车。5、教练员让无学习驾驶证的人开教练车(即使教练员在场指导,也 是无证开车)。6、持实习驾驶证开拖拉机、平板车、装截危险品车和载客车。7、未经审核签证,用货运汽车载客。8、持地方驾驶证的司机开军用车;持部队驾驶证的司机开地方车。无证开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是人人皆知的,它不但会造成车毁人亡等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还会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给国149、家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如:案例一:无证开车,造成人身伤亡1997 年 8 月某厂检修车间机务班任务量大。车辆驾驶员不够,班长叫一名汽车修理工(无驾驶证)出车去运材料。到 11 时 20 分卡车回到车间时,正值工人下班,约 30 人上了汽车,还是由这个修理工驾驶,车启动后以时速 40 公里的速度行驶,车行驶至公路一拐弯处,车未减速,右轮跑出有效路面,致使车右侧后部箱板撞到路旁边的铁龙门架上,把箱板拉掉半截,14 人从车上甩出,造成五人死亡,八人受伤的严重事故。(二)关于无令(调度令)开车所谓无令开车,就是没有接到车辆调度命令,驾驶员擅自出车,或者听从不懂得交通规则的领导等其他人瞎指挥,违章开车。无150、令开车大多属于开车办私事。由于无调度令,偷偷摸摸怕人知道,心里慌张,而且往往赶时间,抢速度,很容易出事故, 必须严加禁止。案例一:无令开车,害已又害人1999 年 12 月 2 日某厂汽车队一司机,乘午休时间,驾驶解放牌汽车去办理私事, 由于急忙要在上班前赶回厂里,速度很快,途中转弯,遇一小男孩横过马路,虽采取刹车措施,但因车速过快,刹不住,将男孩撞死,自己受到开除处分。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机动车辆需要驾驶人员思想高度集中,随时准备处理行驶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如:会车、超车、让车、人、畜、横穿马路,转弯、上下坡度,当驾驶员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使人脑神经从兴奋到抑制。当人兴奋时,易高速开车151、而难于控制,发生事故。当转入抑制时,使人精神恍惚、嗜睡,思想不易集中,反应迟钝,使驾驶员失去分析、判断、处理意外情况的能力,也会发生事故。据报道,美国近年来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每年都有半数是由于驾驶人员酒后开车所造成的。这说明,酒后开车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在我们企业中,司机酒后开车也时有发生,往往招致严重的后果。为了说明酒后开车的危险性,请看以下事故案例:案例一:酒性发作,高速行驶,撞死工程师1992 年 8 月 3 日某省电影公司驾驶员,由于违纪酒后开车,精神兴奋发作,高速开车,控制不及,将某公司的一位工程师横过马路时,当场被撞惨死。案例二:喝酒闯大祸,车毁人亡1998 年 10 月 17 152、日,某市化工厂小车班驾驶员,驾驶崭新的“上海”轿车,送人到火车站后,就开车到朋友家去喝酒,从晚上七时一直喝到十时才罢。酒后即开车返回单位,途经某厂附近时,因酒性发作掌握不住方向,车辆翻到路左边二米深的菜地里。导致汽油外溢,电源的短路、起火。车被烧毁,司机被烧死在车内。案例三:酒后开车撞坏桥,火车停开乱了套。有一个汽车驾驶员,是安全行车十多年来的先进司机。新春初五,队长要他开车去送回一台锅炉。并说:“货物体积大而高,务必注意安全,回来时绕道,千万不能走地道桥”。上午 11 点,喝了八两酒的他带着一家四口开着 15 吨平板车到火车站提货,当车子临到铁路桥时,仍以 50 公里的车速冲了下去,果然不出153、队长所料,车上超高锅炉与地道桥的钢梁相撞,锅炉报废,车内两死两伤,铁路钢梁弯曲,铁路无法通车,火车停开 12 小时。三、严禁超高速行车和空档溜车汽车行驶速度的快慢,与行车安全有密切关系。因此,在交通规则中对行车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在道路宽直、路面平坦、视线良好、又无限速标志的地段;天气睛朗、无冰雪、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机动车辆可按交通规则中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小型汽车、摩托车为每小时 60 公里;大型汽车为 50 公里;无轨电车、汽车拖带挂车、后三轮机动车为 40 公里。汽车通过繁华街道、交叉路口、隧道、窄桥、陡坡、弯道、狭路以及下雪结冰路滑、雨雾视线不良或者拖带损坏的车辆时,不得超过 20 154、公里。凡超过上述规定的,即谓“超速”就是违章。造成违章超速行驶一般有下列几种条件:道路宽阔、视线良好、线形笔直;行人、自行车少特别是横向干扰小;赶任务、抢时间,甚至有些驾驶员同志想多得超产奖,节油奖。在具有良好的道路条件的郊区特别是乡村公路上,同时具备有超速行车的上述条件,超速行车最为普遍。什么叫空档溜车?是指行驶中的车辆,把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使发动机和驱动轮分开,利用汽车的惯性或依靠汽车下陡坡时,使车滑行。汽车在陡坡上下滑行时,由于汽车重力分力的作用,使汽车行驶的速度加速,越滑越快,需频繁使用制动,使制动蹄片和制动鼓的磨损加剧,极易发生故障,使制动失灵。同时下陡坡滑行时,车速越来越快,又在155、空档位置,往往使驾驶员精神格外紧张, 一旦车速过高,遇到意外情况,措手不及,最容易出事故。在冰雪、泥泞、潮湿的地面上行车,附着条件很差,需用发动机制动。(发动机制动以一定速度行驶的汽车,驾驶员放松了油门踏板,但不分离离合器,也不使用其它制动器,而仅仅依靠发动机的牵阻作用迫使速度降低,从而达到制动的目的, 这种方法,称为发动机制动。) 而在滑行中如使车轮制动容易造成侧滑,这也非常危险。具有压制装置的车辆,空档熄火下坡滑行,更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空档熄火下坡滑行,发动机停止了工作,空压机也停止了工作,贮气筒内的气压无法得到补充,加上下坡滑行频繁制动,气压消耗,很快会把气用完,无法进行制动。有人不采156、用空档行驶,而是在行驶中将变速杆置于高速档位,踏下离合器滑行, 这样会使离合器的分离轴承加快磨损,也是不允许的。空档溜车求节油,陡坡滑行似猛虎; 加速行驶危险大,稍有失慎成事故。节油不成反受损,车毁加上人伤亡。案例一:陡坡熄火,空档滑行,车翻人亡。1999 年 9 月 10 日 7 时 20 分,某炼油厂汽车司机驾驶解放牌货车去库房装运铁砖(每块重 280 公斤)。车上有 6 名装卸民工和一名家属工。行车前司机已查出喇叭开关漏气,当时未作处理,想装车时再修。7 时 30 分车到库房,司机没找到垫片,气喇叭开关漏气也就没有得到解决。因民工装车困难,司机主动帮助装车,一个多小时后将二十几块铁砖装好157、。这时司机已忘记气喇叭漏气,车起步前又没有检查气压起步, 车行驶 40 米后遇下坡道,司机为节油,熄火空档滑行,困坡较陡,车速增快,司机用脚制动无效,才发现气压表只有二个压力。立即拉手制动,由于重车在陡坡上滑行, 手制动无法减速,立即发动抢档,但两次都未成功。这时车已出库房大门,距大门 15米就是 90 度大转达弯。司机立即向右打方向盘,由于车速快,车跑出路面翻倒在菜地里。又因人货混装,车上六名民工和铁砖同时甩出车外,死亡四人,重伤二人。四、严禁带病行车为了保证行车安全,交通规则规定了汽车的制动系,转向系,灯光及音响装置发生故障必须修复后才能行驶。汽车制动系发生故障,往往靠造成制动距离延长,制158、动跑偏、制动发咬,制动不平稳,严重的可出现制动失灵。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在车辆制动器、气压制动装置的气压机构(压缩机、贮气筒、气压表、制动踏板、制动控制阀、制动气室),被压制动装置的制动踏板、总泵、分泵等部件中任何一个发生故障均不能继续行驶。转向装置发生故障常常发生造成转向沉重、汽车摆头、车辆偏行及方向盘游动间隙过大等。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在转向机构或转向联动机构(摇臂、直拉杆、直拉杆臂、转向梯形机构)中任何一部件出现故障都不能继续行驶。汽车的灯光是作为照明和联络信号用的,一旦出现灯光不亮、灯光微弱、光束不对,都会影响行车安全生产,而不应继续行驶,在夜间光束不符合要求也不应行车。喇叭是以159、音响给行人或其它车辆驾驶员发出信号的。喇叭不响或声音过低也不应行车,尤其在行人,车辆较多的城镇街道,行车时危险性更大。根据交通规则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状况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或公路交通管理机关在行驶证上签章,未经年检的车辆,不准继续行驶。带病出车造成事故的教训,我们必须牢牢记取。如:1997 年 6 月 4 日上午 10 时,某厂运输队一辆十吨交通牌货车从合肥装机床回厂。途经青浦县金泽检查站,驾驶员准备停车接受检查,但刹车失灵,车刹不住, 直向前冲,撞翻了同方向行驶的手扶拖拉机一台,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伤。这次事故由于在长途行驶过程中,刹车油路管线破裂,刹车油漏光未及时发现刹车失160、效。出车之前想一想,检查车辆要周详; 车有毛病要治好,带病行车遭祸殃。五、严禁人货混装行车禁止人货混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乘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第一种情况:汽车行驶在路途中,情况复杂多变,司机时刻都来要准备应付和处理各种紧急情况,由于人和货在车厢内部都不是稳定的(即使绑扎栓好,对汽车也只是相对固定),当急刹或较大速度下刹车时,由于汽车骤然停住产生惯性作用,车厢内的人和货就随之发生碰撞,甚至货物压人,造成人身伤亡。我们把这种伤害称为货物的惯性伤害。第二种情况:车子在转弯和紧急转向时,由于惯性,会产生离心力,人和货物受到离心力作用,在车厢内产生运动,有可能把人货抛出车外,或者人货碰161、撞而发生事故。第三种情况:汽车在高低不平的公路上行驶时,会摇摆颠簸,使车厢内的人和货产生前后左右和上下运动或汽车上下陡坡时货物还会滑动致使人货碰撞,使人受到伤害。第四种情况:化工运输常常装载有化学危险品,由于人货混装,一方面货物可能造成对人的伤害;另一方面,人也还可能引起危险品的着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上面我们从理论上说明了人货混装的危险性,人们的大量实践证明了人货混装是交通安全的一大危害。案例一:违章混装,丧命一条1992 年 6 月 15 日,某公司司机驾驶解放牌大货车去某县装运纤维板,随车装卸工将纤维板装完后,纤维板已超出车箱栏板,也未采取任何绑扎措施,随定 4 人就坐在纤维板上面,驾驶162、员也未加制止就开车行驶,途经某县广场圆圈时,由于车速较快, 离心力将 4 人连人带货一起抛出车箱,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案例二:带学生、客货混装,家破人亡一辆 NJ130 货车满载一车杂货,在由无锡到宜兴的公路上,沿着太湖路急速行驶。汽车开到一所中学门口时停了下来,顺便带上等候回家过暑假的独生孩子等三人(其中 2 人是邻居的孩子),由于驾驶室内只能坐一人,司机就让自己的孩子和另一个孩子坐在预先留好的篷布车厢内的货物间空档处。另一个学生就坐在驾驶室,汽车行驶在一条傍山依湖,逶迤盘旋的山道公路。司机急速赶路,车子到了司机家的门口,他停车后,没见孩子出来,连喊三声没有回音,就上车找孩子,163、结果一看,那邻居的孩子被一捆 100 多公斤的金属制品压死了。但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后来就往回沿着公路从下午四时,一直找到第二天上午,才在一个坡道转弯处的外侧悬崖下找到了已被摔得血肉模糊的儿子。这小孩子是怎样摔出去的呢?据分析可难是孩子在篷布里感到闷热,就钻出了篷帐,手没有抓牢厢板,在转弯时速度太快,产生离心力,把孩子抛出去。案例三:某厂一货车向外地运水泥,该厂书记带着全家三代七口,搭乘这辆货车顺路回老家,除自己和孩子坐在驾驶室内,其余五人坐在车厢水泥袋中间,当车行到某公路段会车时,车子偏离有效路面,翻车跌入旁边的水沟,车厢里的五人被水泥包压在沟底全部死亡。人货混装真危险,人命丧在一瞬间,违反规164、章出事故,遵章守纪保安全。六、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汽车超标准一般是指: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等情况,是交通规则所不允许的。我国汽车设计规范关于汽车外廊尺寸限界一节中规定:公路及城市运输用的货车满载量总高度不大于 4 米,总宽不大于 2.5 米,总长不超过 12 米。车辆设计规范是制订交通规则的依据之一,国家交通规则规定:装载规定宽度, 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 20 公分;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 4 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 2 米,超长部分不得触地,货物必须拴牢。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按规定要求行驶。汽车超标行驶危害很大,下面扼要地分别加以说明:(一)超重汽车载重量,在设计中科165、学计算而定,虽在计算中含有适量的安全系数,它是为车子除承载规定荷重外含有行驶中荷加各种外应力所需的。如超重,就超过规定的最大允许承载量,就会损坏汽车部件,甚至发生交通事故。1、超重会使轮胎负荷过大,产生爆胎。如果车速较快,遇前胎爆裂,汽车就会立刻偏向爆胎一侧行驶,而发生翻车事故。2、超重会造成汽车的转向沉重,转弯时离心增大,操作困难。3、超重会使制动(刹车)效能降低,制动距离增加,使制动非安全区(危险区) 扩大,增大了出事故的可能性。4、超重会使发动机的负荷增大,发生过热,容易烧坏离合片。5、超重会使车架负荷加重,容易使钢板弹簧折断,车架变形,铆钉松动,严重时会改变一些总成的相对位置,影响汽车166、正常工作。(二)超高当汽车通过桥梁孔洞,公路隧道和大门时,会撞坏货物、车辆或建筑设施。同时, 在交会和狭窄上行驶,会和路旁树木相撞碰而引起其它事故。超高装载,还会提高货物的重心位置,影响货物的稳定性。这样,货物容易被抛出车外,还可能在转弯时发生翻车事故。(三)超宽、超长装载过宽,当汽车通过狭窄地段或会车,超车时容易刮碰而发生事故。超长会使汽车重心后移,从而上坡时车头易抬起,造成操纵失灵,甚至造成“倒翻车”事故。同时,也使转弯半公径扩大,容易刮它物,发生事故。案例一:装载超宽,撞死骑车人1992 年 11 月 23 日 7 时 50 分,某厂司机驾驶超宽大货车,在建筑路上由东向西过里桥右转弯时,167、汽车右前超宽标杆将同方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人刮倒后,致使骑车的头部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二:超长又超宽,车头坚起来,货物洒满街,行人受伤害。1989 年,某市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驾驶八吨半挂车,自火车站装载了十六吨元钢(共七根,每根二吨多),往工艺路向东门行驶,上桥时车子头向上竖起,七根钢材滑下来,将旁边骑自行车的碰倒,自行车压坏,人受伤,幸好路旁人不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另外,企业在生产区内使用的铲车、罐车、电瓶车、翻斗车等机动车辆,都应该根据交通运输有关规定和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机动车辆运输管理规定。同时还要加强厂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和管理,经常对机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行车知识168、教育,杜绝一切车辆伤害事故。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发动机,一般都以汽油或柴油作为燃料,燃料通过车辆的雾化装置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气,在气缸内经电火花或高压燃爆形成一股动力,推动活塞作功,从而驱车辆行进。可燃混合气在气缸燃烧时的温度很高,压力很大,中心温度高达1800-2000, 作完功的废气,经过排气通道向车外排出。有时,在排出的气体中夹有火星、火焰, 这是汽缸可燃混合气燃烧不完全而造成的积炭和汽车点火时间,配气机构调整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这种火星和火焰足以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的燃烧和爆炸。因此,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在禁火区行驶,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对机动车阻火器169、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缺乏这方面的科学知识,违反这一禁令,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例:1993 年 10 月 2 日,某厂一生产装置溢出乙炔气着火,该厂只向消防部门报了厂名和火警,未说明生产区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市消防车未装阻火器便直奔灾区, 未到着火现场就与另一处外逸的乙炔气体相遇发生爆炸,司机死亡,同车消防队员均受伤,并造成更大的火灾,引起爆炸的火源就是消防车排气筒喷出的火星。第三讲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防护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1、什么是危险化学品造成 20 万人中毒、2500 人死亡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故;造成 2 亿多经济损失的深圳清水河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170、故等这些事故就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 500 至 800 万种化学品,经常使用的约有 10 万种,在这么多的化学品中,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就称为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2、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很多,我们开山用的炸药、工厂常用的香蕉水、稀料和汽车用的汽油等这些化学品,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农药、老鼠药、氰化钾等化学品具有毒性,容易发生中毒事故;烧碱、硫酸等化学品具有腐蚀性,171、能把人体烧伤。所以,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主要表现在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和腐蚀性上。3、危险化学品其实并不可怕危险化学品在许多企业是很常见的,一是生产油漆、农药、基础化工原料的化工厂,加工石油的炼油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性企业;二是电镀厂、家具厂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是油库、液化气库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四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看了上面的例子,你可能觉得危险化学品是只猛兽,碰不得。事实上危险化学品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用的,每家每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美发用的发胶就属于危险化学品。只要我们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不管接触那种化学品都要学会看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虽然172、化学品种类这么多,但每一种化学品的包装上都贴有安全标签,表明这种物质属于哪一类物品,同时,化学品一般还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详细介绍该种化学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员工只要学会识别安全标签和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上面的要求使用是可以保证安全的。4、我们日常使用危险化学品要注意什么许多危险化学品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特别是接触到腐蚀性化学品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如进行烧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才能动火;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服装或带173、铁钉的鞋,因为化纤服装会产生静电,鞋钉撞击地面会产生火花。危险化学品的搬运一定要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经常用陶瓷容器装,搬运时捆扎不牢固极意发生意外;因工作需要购入危险化学品,不能搭乘公共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也不能在邮件中夹带;对于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千万不能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气残液,遇到火星会发生爆炸;鼠药随意乱扔,可能会使其他人误服中毒。此外,还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防止工作过程中人体受到伤害。5、我公司常见危险化学品品种有哪些我公司常见危险化学品有:醋酸、甲醇、氧(压缩的、液化的)、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硫化氢、硫磺、液174、氩、液氮、丙酸、碘甲烷、甲烷、碘、氢氧化钠、丙烯、次磷酸、氢碘酸、盐酸、硫酸等。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基础知识(一)危险化学品概念及分类1.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识(GB13690-1992) 第 1 类 爆炸品这类化学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175、小爆炸危险的物品。第 2 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这类化学品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a. 临界温度低于 50。或在 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 294kPa 的压缩或液化气体;b. 温度在 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275kPa,或在 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 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 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分项:第 1 项 易燃气体 如: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第 2 项 不燃气体 如:二氧化碳、氮气、氧气第 3 项 有毒气体 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第 3 类 易燃液体这类化学品是指易燃的液体、176、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闪点等于或低于 61。分项:第 1 项 低闪点液体(闪点-18)第 2 项 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第 3 项 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例子:公司生产的甲醇(闪点 11属于 3.2 类)性质介绍。(另附甲醇的安全生产技术说明书)第 4 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的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177、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有时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分项:第 1 项 易燃固体 如:红磷、硫磺第 2 项 自燃物品 如:黄磷、白磷第 3 项 遇湿易燃物品 如:钾、钠例子:公司生产的硫磺(属于 4.1 类)性质介绍。(另附硫磺的安全生产技术说明书)第 5 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状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振动或磨擦极为敏感。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振动或磨擦极为敏感。分项:第 1 项178、 氧化剂第 2 项 有机过氧化物第 6 类 有毒品这类化学品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 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 经皮肤接触 24h,半数致死量 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半数致死量 LC5010mg/L 的固体或液体。第 7 类 放射性物品这类化学品的放射性比活度大于 7.4104B/。第 8 类 腐蚀品这类化学品(固体或液体)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与皮肤接触在 179、4h 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 55时,对 20 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y 的固体或液体。分项:第 1 项 酸性腐蚀品 如:硫酸、盐酸、硝酸、醋酸第 2 项 碱性腐蚀品 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第 3 项 其它腐蚀品如:氯化铜、氯化锌例子:公司生产的醋酸(属于 8.1 类)性质介绍。(另附醋酸的安全生产技术说明书)(二)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1、燃烧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中的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氧化物等,在条件具备时均可能发生燃烧。2、爆炸性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有机过180、氧化物等危险化学品均可能由于其化学活性或易燃性引发爆炸事故。3、毒害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4、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能对人体组织、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坏死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5、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通过放出的射线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控制和防护措施A、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181、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保持卫生。1、替代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例如,用甲苯替代喷漆和涂漆中用的苯,用脂肪烃替代胶水或黏合剂中的芳香烃等。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往往是很有限的,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用乙炔制己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现在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氧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3、隔离 隔离182、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离的操作室内。4、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规定浓度, 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 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183、风则是用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中的污染物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进而稀释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从而降低其浓度。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184、所。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炼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5、个体防护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它仅仅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躯干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6、保持卫生 保持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185、业场所,对废弃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入体内。B、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从理论上讲,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点:1、防止燃烧、爆炸系统的形成(1) 替代。(2)密闭。(3)惰性气体保护。(4)通风置换。(5)安全监测及连锁。2、消除点火源能引发事故的点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明等。具体的做法有:(1)控制明火和高温表面。(2)防止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186、避免电气火花。3、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装置、防爆泄压装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一)使用化学品过程中的个人防护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2. 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3. 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4. 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5.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感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6.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7. 定期检查身体。(二)化学灼伤处理方法1. 眼部灼烧 将患眼用手撑开,用流动清水(如自来水)冲洗或187、把面部浸入清水中,使头轻轻摇动,洗去化学物质,越快越好,越彻底越好。冲洗时间不低于 20 分钟,最后将伤员送往医院继续治疗。2.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15 分钟以上,就医。如污染的化学品遇水能反应,则应用干棉花、干棉布或软纸将液体吸干,再用大量水清洗。第四讲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安全生产法第五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188、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器材、设备的正常运转。2、现代化工业生产中存在着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突然而至的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我们必须掌握应急救救援方法,科学、合理的逃生。重大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为尽可能降低事故的后果及影响,减少因此而导致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和有效。所以我们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意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化学危险源而制定的一项应急反应计划。由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不仅受到189、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事故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等因素的影响,还与现场的气象、环境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救援工作必须预先有准备。特别是在平时要认真研究对策、预先制定在各种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行动方案,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救援。4、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原则:科学性、实用性、权威性。5、应急救援的基本内容:(1)基本情况;(2)危险目标;(3)应急救援的组织和职责;(4)报警和通讯;(5)现场急救处置方案;(6)有关规定和要求;(7)培训和演练。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步骤:(1)调查研究,收集资料;(2)危险源评估;(3) 分析总结;(4)编制预案;(5)科学评估;(6)审核实施。7190、学习公司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另附)第五讲 近年来有关危化品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案例学习安全事故发生以后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什么?一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四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1、1984 年 12 月 3 日印度博帕尔事故分析(造成 3859 人死亡)这起事故称人类历史上的灾难,给第三世界国家在引进外来投资时应该吸取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引起了人们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思考。2、2004 年重庆天原“416”爆炸事故分析(造成 9 人死亡、3 191、人受伤)这起事故 9 人死亡中 8 名是管理人员,并且造成重庆主城 15 万人大转移,动用了部队官兵和精良武器,使用了高射机枪、火炮和坦克,对事故储罐进行了 21 次射击,火箭炮发射了 10 枚穿甲弹,坦克发射了 9 枚穿甲弹,最后用了 24 公斤炸药才全部消除危险源。3、2005 年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爆炸事故分析(造成 5 人死亡、1 人失踪、2 人重伤、21 人轻伤)这起事故导致大规模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松花江流域的苯污染,致使哈尔滨市停水四天,中国总理向俄罗斯致谦,引起国家赔偿。并且中国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吉林市主管安全环保的副市长王伟自杀。4、2008 年 8 月 26 日广192、西宜州市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分析(造成 20 人死亡、60 人受伤)这起事故是我国近四年间发生的伤亡人数最多,性质最为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肺腑之言:在发生事故的诸多原因中,安全意识的淡薄是最致命的。就这一点, 我们就应该始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小心谨慎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吧!在这里我用最朴实的语言忠告大家:“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二、安全培训员工应达到的目的通过安全培训学习,我们每个员工总之应做到“四懂”、“四会”、 “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 现象。1、“四懂”:懂得本部门、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灭火的基本方法;懂得火灾预防的措施;懂得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方法。2、“四会”:会193、报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械;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自救。3、“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4、“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大家做好安全工作应具有以下“四心”:1、专心。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既来之,则安之”不要“身子曹营心在汉” 工作的时候应该专心工作,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2、细心。特别是新工人不得有半点的马虎,粗枝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大敌。3、虚心。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就因为一些操作工人胆子太大,一知半解, 不懂装懂,不计后果,想当然,冒险蛮干造成的。4、责任心。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违章操作。本节后附典194、型事故案例。案例一印度博帕尔事故1984 年 12 月 2 日午夜到 12 月 3 日凌晨,印度博帕尔市,大地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人们还沉浸在美好的梦乡里。没有任何警告,没有任何征兆,一片“雾气”在博帕尔市上空蔓延,很快,方圆 40 平方公里以内 50 万人的居住区已整个儿被“雾气”形成的云雾笼罩了。人们睡梦中惊醒并开始咳嗽,呼吸困难,眼睛被灼伤。许多人在奔跑逃命时倒地身亡,还有一些人死在医院里,众多的受害者挤满了医院,医生却对有毒物质的性质一无所知。多年后,有人这样写道:“每当回想起博帕尔时,我就禁不住要记起这样的画面:每分钟都有中毒者死去,他们的尸体被一个压一个地堆砌在一起,然后 放到卡车195、上,运往火葬场和墓地;他们的坟幕成排堆列;尸体在落日的余辉中 被火化;鸡、犬、牛、羊也无一幸免,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没有人烟的街道上; 街上的房门都没上锁,却不知主人何时才能回来;存活下的人已惊吓得目瞪口 呆,甚至无法表达心中的苦痛;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恐惧的气氛和死尸的恶臭。 这是我对灾难头几天的印象,至今仍不能磨灭。”混乱,从最一开始就是灾难的一部分。那时,Swaral Puri 任博帕尔警察局局长,他回忆说:“1947 年印度分治惨案发生的时候,我并不在场。但是,我听说了那个故事:人们只是惊惶的四处逃命。我在博帕尔看到的这一幕着实可以和那时候的那种惊慌混乱相比了。”“空气中弥漫着剧毒气体。虽然196、实际上人们都是朝相反的方向跑的。但是我还是跑向杀虫剂厂。大概是晚上 12 点左右我到了工厂,我问那里的工作人员泄漏的是什么气体,用什么方法可以解毒。但是他们没有回答我的任何问题。直到凌晨三点的时候,才有人从工厂来到警察局告诉我那种泄漏的气体是异氰酸钾(MIC)。我从日常记录薄上撕下来一张纸,把这几个字写在上面。我现在还保存着这张纸,留作纪念。”到灾难发生的第三天,统计数据显示,中毒死亡人数已达 8000 人,受伤人数达 500,000 人。事件还造成 122 例的流产和死产,77 名新生儿出生不久后死去,9 名婴儿畸形。到 19 年后的今天为止,死亡人数已升至 20,000 人。成为迄今为止世197、界上最严重的中毒事件。美资工厂毒气泻露惹奇祸到底是什么气体能够含有如此剧毒,导致如此惨重之后果?一连串的证据表明,这个事件跟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印度公司设在博帕尔市的一个杀虫剂工厂有关。危险是在灾难发生的前一天的下午产生的。在例行日常保养的过程中,由于该厂维修工人的失误导致了水突然流入到装有 MIC 气体的储藏罐内,生成了一种极其危险的不稳定的混合物。其实,储藏罐内的 MIC 气体储量本身就值得怀疑。“MIC 是一种化学过渡态物质,每个人都知道储藏它意味着要面临很大的危险。所以没有人敢管理大量的 MIC 气体,也没有人敢长时间的储藏它”。事发当晚负责交接班工作的 Shakeel Quereshi 198、说,现在在印度法庭他因刑事犯罪而被指控。他说,“公司在管理这种放射性气体的时候太过于自负了,它从来没有真正的担心这种气体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的问题。”而据调查,事实是,当时公司在杀虫剂销售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尽力削减安全措施方面的开支。在常规检查的过程中出现险情时,杀虫剂厂的重要安全系统或者发生了故障或者被关闭了。而且,在事发之后,该工厂仍没有尽到向市民提供逃生信息的责任;他们对市民的生命有着惊人的漠视。尽管向警察报告情况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工厂的管理者仍有足够的时间把所有的工人转移到安全地带。“没有一个从工厂逃出来的人死亡,原因之一就是他们都被告知要朝相反的方向跑,逃离城市,并且用蘸水的湿199、布保持眼睛的湿润”,Quereshi 说。但是当灾难迫近的时候,公司却没有对当地居民做出任何警告,当致使气体(包括异氰酸钾、氰化氢和其他毒气)从储藏罐中泄漏出来的时候,他们没有给予博帕尔市民最基本的建议 不要惊慌,要待在家里并保持眼睛湿润。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公司迅速决定把灾难的严重性和影响故意说得轻微些,想以此来挽回形象。灾难过后的几天,联合碳化公司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事务的负责人捷克森布朗宁仍旧把这种气体描述为“仅仅是一种强催泪瓦斯”。甚至在灾难的即时后果 几千人死亡,更多人将一生被病魔缠绕被公布后,公司还是继续着相同的做法。据悉,当时这个工厂泄漏了 40 吨的剧毒气体。警示事发后的救助也不能说200、是成功的,当时唯一一所参加救治的省级医院是海 密达医院。该医院的 Satpathy 医生对 20,000 具受难者的尸体进行了尸体解剖, 结果表明 “从气体中毒者的尸体中我们可以找到至少 27 种有害的化学物质,而这些化学物质只可能来源于他们所吸入的有毒气体。然而,公司却没有提供任 何信息说明该气体含有这些化学成分。” 这位医生说,“即使在今天也没有人知道正确治疗 MIC 气体中毒的方法”,“由于公司处理这种气体已经有数十年的时 间了,联合碳化公司有责任向公众和医疗组织建议治疗 MIC 气体中毒的一系列措施。但是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由该公司提供的关于治疗措施的信息。”公司的调查信息,包括 1963201、 年和 1970 年在美国卡内基美隆大学进行的调查信息,都被视为“商业秘密”而一直没有公开。幸存者也并不是幸运者,大多数的幸存者都注定要面临早逝的悲惨命运, 他们的肺部损坏无法修复,失去了工作能力,只有最微薄的救济金。而这些遗留下来的有毒的化学物质正影响着他们的后代的健康。灾难对社会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受害者日渐衰弱枯萎,然而联合碳化和他的印度子公司-联合碳化印度有限公司所受的影响却是最小的。总赔偿金只有 4.7 亿美元,与美孚石油公司迄今为止为1989 年阿拉斯加瓦尔迪兹石油漏油事件所付的 50 亿美元惩罚性赔偿金来比真是九牛一毛。尽管美孚石油公司仍在向地方法院要求权利试图减少损失赔偿的数202、量但是他们已付的赔偿金就已大大超过了联合碳化为博帕尔案件所支付的任何一项赔款。在阿拉斯加事件中没有一个人死亡,然而在博帕尔事件却有 20,000 人死亡。美孚公司为清洗每一只被石油污染的水獭花费 940 美元;而在博帕尔,那些被灾难夺取生命的人收到的人均赔偿金才有 500 美元,几乎不足以支付五年的最基本的医疗费用。几年后联合炭化被美国陶氏化学公司购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学联合企业,这个企业仍然从联合碳化的资产中收益,然而却拒绝为以前的过失承担责任。Sam Smolik,陶氏化学公司的环境、健康和安全副决裁的话曾经被广为引用“1984 年发生的可怕的博帕尔悲剧为我们所有从事化学工业的人士敲响了203、警钟”但是,博帕尔人民却没有看到这警钟带来的任何效果!灾难给人们,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人们以惨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20 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发达国家打着种种美妙的旗号到第三世界寻找发财机会,很多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工业,都被转移到了第三世 界。他们的投资给第三世界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在环境、健康等方面 给第三世界国家带来了种种不良后果甚至博帕尔这样的灾难。有些国家,甚至 把自己的垃圾甚至核废料“出口”给不发达国家。这告诉人们,引进外资不能盲目, 不仅要看到当前的利益,更要关注其对社会造成的各种影响。不能吃“祖宗饭, 断子孙路”,拒绝类似联合炭化这样的企业入境,走可持续204、发展的路子。当然, 自己国家的工业也同样要注意这样的问题。随着化学工业和核工业的发展,我 们尤其要时时警惕,不能再出现造成重大伤亡的剧毒气体泻露事事件的化学问题这次灾难泄漏的化学物质,称为异氰酸甲酯(Methyl Isocyanate),是一种氰化物,一旦遇水会产生强烈的化学反应。根据事件的报告,这次有水渗入载有异氰酸甲酯的储藏罐内,令罐内产生极大的压力,最后导致罐壁无法抵受压力,罐内的化学物质泄漏至博帕尔市的上空。法律问题在灾难发生后,死难者的代表分别向印度和美国法院提出赔偿诉讼。最后由印度政府,代表死难者向印度最高法院提出赔偿要求,最后裁定美国联合碳化物集团、以及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205、,需要赔偿 4 亿 7 千万美元。由印度政府成立基金,分配给各死难者。但官司仍未完结,现时美国纽约的法院,仍然处理美国联合碳化物一切法律责任的继承者兼母公司,美国陶氏化工是否有责任为博帕尔灾难进行善后工作。2004 年的恶作剧2004 年 12 月 3 日,事件的 20 周年,英国广播公司播出访问片段,一名声称陶氏化工的代表宣布公司愿意清理灾难现场和赔偿死伤者。(影像:1)播出后陶氏化工的股价在 23 分钟内下跌 4.2%,市值约 20 亿美元。陶氏化工立即发表声明指该名受访者与公司毫无关系。BBC 发出更正并播出道歉声明。该名受访者原来是恶作剧组织 The Yes Man 的成员。该组织于 206、2002 年曾冒认陶氏化工设立网站解释博帕尔事件经过。2004 年,BBC 一名监制向假冒的网站发出电邮,邀请接受访问,The Yes Man 的成员欣然答允。该组织表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向大众展示企业如何能够为事件作出补偿,以及为事件争取曝光,因为该次灾难已渐被淡忘。资料:甲基异氰酸脂,第 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带有强烈气味的无色液体, 有催泪型、易燃,受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用途:一种农药的中间体。案例二重庆天原“4.16”爆炸事故分析1. 企业基本概况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始建于 1939 年,1956 年公私合营为地方国有企业,是国内最早的氯碱企业之一。现隶属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207、,拥有 6 万 t/a 烧碱的综合生产能力,常年生产品种有烧碱、盐酸、液氯、四氯化碳、三氯氢硅、三氯化铁、氯乙酸、漂白酸、漂白液、次氯酸钠。现有在册职工 2112 人,在岗人员 1942 人。200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9085 万元,销售收入 18722 万元。随着主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该厂于 2003 年正式启动环保整体搬迁工程。2.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前的 2004 年 4 月 15 日白天,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5 日 17 时 40分,该厂氯氢分厂冷冻工段液化岗位接总厂调度令开启 1 号氯冷凝器。18 时 20 分, 氯气干燥岗位发现氯气泵压力偏高,4 号液氯贮罐液面管在化霜。当班操208、作工两度对液化岗位进行巡查,未发现氯冷凝器有何异常,判断 4 号贮罐液氯进口管可能有堵塞,于是转 5 号液氯贮罐(停 4 号贮罐)进行液化,其液面管也不结霜。21 时,当班人员巡查 1 号液氯冷凝器和盐水箱时,发现盐水箱氯化钙(CaCl2)盐水大量减少,有氯气从氨蒸发器盐水箱泄出,从而判断氯冷凝器已穿孔,约有 4m3 的 CaCl2 盐水进入了液氯系统。发现氯冷凝器穿孔后,厂总调度室迅速采取 1 号氯冷凝器从系统中断开、冷冻紧急停车等措施。并将1 号氯冷凝器壳程内CaCl2 盐水通过盐水泵进口倒流排入盐水箱将 1 号氯冷凝器余氯和 1 号氯液气分离器内液氯排入排污罐。15 日 23 时 30 209、分,该厂采取措施,开启液氯包装尾气泵抽取排污罐内的氯气到次氯酸钠的漂白液装置。16 日 0 时 48 分,正在抽气过程中,排污罐发生爆炸。1 时 33 分,全厂停车。2 时 15 分左右,排完盐水后 4h 的 1 号盐水泵在静止状态下发生爆炸, 泵体粉碎性炸坏。险情发生后,该厂及时将氯冷凝器穿孔、氯气泄漏事故报告了化医集团,并向市安监局和市政府值班室作了报告。为了消除继续爆炸和大量氯气泄漏的危险,重庆市于 16 日上午启动实施了包括排险抢险、疏散群众在内的应急处置预案,16 日 9 时成立了以一名副市长为指挥长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在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成立了由市内外有210、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指挥部排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经专家论证,认为排除险情的关键是尽量消耗氯气,消除可能造成大量氯气泄漏的危险。指挥部据此决定,采取自然减压排氯方式,通过开启三氯化铁、漂白液、次氯酸钠 3 个耗氯生产装置,在较短时间内减少危险源中的氯气总量;然后用四氯化碳溶解罐内残存的三氯化氮(NCl3);最后用氮气将溶解 NCl3 的四氯化碳废液压出, 以消除爆炸危险。10 时左右,该厂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开启耗氯生产装置。15 日 17 时 30 分,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下一步处置方案和当晚群众的疏散问题。17 时 57 分,专家组正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讨论下一步具体处置方案时, 突然听211、到连续 2 声爆响,液氯贮罐发生猛烈爆炸,会议被迫中断。据勘察,爆炸使 5 号、6 号液氯贮罐罐体破裂解体并形成一个长 9m、宽 4m、深2m 的炸坑。以坑为中心,约 200m 的地面和构、建筑物上有散落的大量爆炸碎片, 爆炸事故致 9 名现场处置人员因公殉职,3 人受伤。(伤亡的人员是 4 名负责人、安全环保处 2 人、工段长 2 人、工人 1 名在对液氯贮罐进行处置时爆炸身亡)。爆炸事故发生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黄菊、华建敏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安监局副局长孙华山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并抽调北京,上海、自贡共 8 名专家到重庆指导抢险。重212、庆市动用了部队官兵和精良武器,从4月18日11时开始进入预定程序。部队组成了精锐小分队,18日12时30分,引爆排险开始,先后采用枪击、平射炮炮击。效果不明显。随后采用了坦克炮炮击和炸药爆破的方式实施引爆。到17时35分,3个储气罐终于被坦克炮摧毁。危险源和污染源被销毁。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4月19日,在将所有液氯储罐与汽化器中的余氯和NCl3采用引爆、碱液浸泡处理后,才彻底消除了危险源。厂区外警戒解除。3.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认为,天原“416”爆炸事故是该厂液氯生产过程中因氯冷凝器腐蚀穿孔,导致大量含有铵的 CaCl2 盐水直接进入液氯系统,生成了极具危险性的 NCl3 爆炸物。NCl3213、 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处理装置振动引爆了 NCl3。1) 直接原因(1)设备腐蚀穿孔导致盐水泄漏,是造成 NCl3 形成和聚集的重要原因。根据重庆大学的技术鉴定和专家的分析,造成氯气泄漏和盐水流失的原因是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腐蚀穿孔的原因主要有 5 个方面:一是氯气、液氯、氯化钙冷却盐水对氯冷凝器存在普遍的腐蚀作用;二是列管内氯气中的水分对碳钢的腐蚀;三是列管外盐水中由于离子电位差对管材发生电化学腐蚀和点腐蚀;四是列管与管板焊接处的应力腐蚀;五是使用时间已长达 8 年并未进行耐压试验,使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调查中还了解到,液氯生产过程中会副产极少量 NCl3。214、但通过排污罐定时排放采用稀碱液吸收可以避免发生爆炸。但 1992 年和 2004 年 1 月,该液氯冷冻岗位的氨蒸发系统曾发生泄漏,造成大量的氨进入盐水,生成了含高浓度铵的 CaCl2 盐水(经抽取事故现场 CaCl2 盐水测定,盐水中含 NH+4 和 NH3 总量为 17.64G/L)。由于 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导致含高浓度铵的 CaCl2 盐水进入液氯系统,生成了约486kg(理论计算值)的 NCl3 爆炸物,为正常生产情况下的 2600 余倍。是 16 日凌晨排污罐和盐水泵相继发生爆炸以及16 日下午抢险过程中演变为爆炸事故的内在原因。(2)NCl3 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215、处理装置造成振动,是引起 NCl3 爆炸的直接原因,经调查证实,该厂现场处理人员未经指挥部同意为加快氯气处理的速度,在对 NCl3 富集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下,急于求成,判断失误,凭借以前的操作处理经验,自行启动了事故氯处理装置,对 4 号、5 号、6 号液氯贮罐及 1 号、2 号、3 号汽化器进行抽吸处理。在抽吸过程中,事故氯处理装置水封处的 NCl3 因与空气接触和振动而首先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巨大能量通过管道传递到液氯贮罐内, 搅动和振动了罐内的 NCl3,导致 5 号、6 号液氯贮罐内的 NCl3 爆炸。2) 间接原因(1) 压力容器日常管理差。检测检验不规范,设备更新投入不足。国216、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第 117 条明确规定:“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但该厂设备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近 2 年无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压力容器设备管理混乱。容规第 132 条、133 条分别规定:“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使用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 1 次耐压实验”。但该厂和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监测所没有按照该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首检和耐压实验,检测检验工作严重失误。发生事故的氯冷凝器在1996 年 3 月投入使用后,一直到 2001 年才进行首检,2002 年 2 月进行复检,2 次检验都未提出耐压试验要求,也没有217、做耐压试验。致使设备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留下了重大事故隐患。该厂设备陈旧老化现象十分普遍,压力容器等安全设备腐蚀严重,设备更新投入不足。(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2004 年 2 月 12 日,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与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后,该厂未按规定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厂属各单位和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没有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和工作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不足,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厂厂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熟悉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事故隐患督促检查不力。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对自218、身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特别是该厂“214”氯化氢泄漏事故后,引起了市领导的调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此,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和该厂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没有认真从管理上查找事故的原因和总结教训,在责任追究上采取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分,因而没有让有关责任人员从中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整改的措施不到位,督促检查力量也不够,以至于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214”事故后,本应增添盐酸合成尾气和四氯化碳尾气的监控系统,但直到“416”事故发生时都未配备。(4)对 NCl3 爆炸的机理和条件研究不成熟,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不完善。国有关权威在关于重庆天原化工总厂“219、416”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的意见中指出“目前,国内对 NCl3 爆炸的机理、爆炸的条件缺乏相关技术资料,对如何避免 NCl3 爆炸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尚不够完善”,“因含高浓度的 CaCl2 盐水泄漏到液氯系统,导致爆炸的事故在我国尚属首例”。这表明此次事故对 NCl3 的处理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程度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故这次事故是因为氯碱行业现有技术下难以预测的、没有先例的事故,人为因素不占主导作用。同时,全国氯碱行业尚无对 CaCl2 盐水中铵含量定期分析的规定,该厂 CaCl2 盐水中铵含量定期分析的规定,该厂 CaCl2 盐水10 余年未更换和检测,造成盐水中的铵不断富集,为生成220、大量的NCl3 创造了条件, 并为爆炸的发生埋下了重大的潜在隐患。根据以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为“416”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4.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的发生,留下了深刻的、沉痛的教训,对氯碱行业具有普遍的警示作用。(1) 天原化工总厂有关人员对氯冷凝器的运行状况缺乏监控,有关人员对 4 月 15日夜里氯干燥工段氯气输送泵出口压力一直偏高和液氯贮罐液面管不结霜的原因,缺乏及时准确的判断,没能在短时间内发现氯气液化系统的异常情况,最终因氯冷凝器氯气管渗漏扩大,使大量冷冻盐水进入氯气液化系统,这个教训应该认真总结。有关氯碱企业应引以为戒。(2) 目前大多数氯碱企业221、均沿用液氨间接冷却 CaCl2 盐水的传统工艺生产液氨, 尚未对盐水含盐量引起足够重视。有必要对冷冻盐水中含铵量进行监控或添置自动报警装置。(3) 加强设备管理,加快设备更新步伐,尤其要加强压力容器与压力的监测和管理,杜绝泄漏的产生。对在用的关键压力容器,应增加检查、监测频率,减少设备缺陷所造成的安全隐患。(4) 进一步研究国内有关氯碱企业关于 NCl3 的防治技术,减少原料盐和水源中铵形成 NCl3 后在液氯生产过程中富集的风险。(5) 尽量采新型致冷剂取代液氨的液生产传统工艺,提高液氯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6) 从技术上进行探索,尽快形成一个安全、成熟、可靠的预防和处理 NCl3 的应急预222、案,并在氯碱行业推广。(7) 加强对 NCl3 的深入研究,完全弄清其物化性质和爆炸机理,使整个氯碱行业对 NCl3 有更充分的认识。(8) 加快城市主城区化工生产企业,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污染源企业的搬迁步伐,减少化工安全事故对社会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补充资料:伤亡的人员是 4 名负责人、安全环保处 2 人、工段长 2 人、工人 1 名在对液氯贮罐进行处置时爆炸身亡。案例三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一、事故概况:2005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35 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单元硝基苯精制塔 T102 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6 人失踪,2 人重伤,20 223、多人轻伤。双苯厂发生的爆炸事故原因已系该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P-102 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 因处理不当造成的着火爆炸。经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预热器 E102 及附属管线)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 T101 塔,引起T101 塔、T102 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 T101、T102 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两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 55#罐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台苯储罐发生燃烧。2005 年 11 月 13 日224、下午,地处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 厂)新苯胺装置突然发生连续大爆炸,从 13 时 40 分左右至 18 时许,该厂共发生爆炸 15起,其中较大爆炸 6 起。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迅速成立了“11.13”事故调查组, 并很快到达事发地点进行勘察。随着后期事态的发展,由这起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水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受此牵连引咎辞职,以及吉林市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自杀等一系列事件,是人们在爆炸事故发生时万万想不到,始料所不及的。近日,记者来到吉林市,围绕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主要是通过民间渠道进行了采访。二、实际伤亡人数大于公布的数量在吉林石化双225、苯厂附近的居民区内,记者采访了一些目击者。据他们介绍: 11月 13 日 13 时 40 分左右,一声巨响从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院内传出,紧接着,一个高压锅盖大小厚度足有两厘米的白色金属物体自厂区院内带着呼啸声飞出。在距现场10 公里远处就能看到爆炸厂房上方腾起浓密的黑烟,烟雾由西向东,在半空中很快拉出一道二三公里长的“烟雾线”。从第一次爆炸后,双苯厂发生了连环爆炸。14 时 40 分,厂区内响起了第四次爆炸声,随即厂内涌起一朵褐色的蘑菇云,褐色云朵在飘离地面 30 米高处变成黑色浓烟。14 时 50 分,厂内再次响起爆炸声,第五次爆炸声明显比第四声响大, 黄褐色的蘑菇云冲的更高,爆炸引起地面晃226、动。厂区外的一棵大树禁不住 5 次冲击波的重创,“咔擦”一声,折断了直径约 3 厘米粗的树枝。厂房对面楼房的玻璃被全部震碎,周围砖石围墙被冲倒,有的水泥墙皮子“脱皮”。距现场约 3 公里远的清源桥头,地面一片狼藉,既有玻璃碎片、树枝杂物,又有飘落的粉尘。吉林消防支队四中队离爆炸火场最近,他们的 5 辆消防车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由于爆炸刚刚发生,厂区内都是向外跑的人群。因此事故发生在周末,吉林市公安及交警部门紧急调集了 500 多名干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紧急疏散现场附近的居民。几次爆炸过后,黑烟越来越浓,刺鼻气味已飘到大桥南侧,不少群众在民警的指挥下, 或戴口罩、或用湿布掩鼻、或头裹塑料袋,从桥227、北侧向南侧有秩序转移。紧急撤离的人们扶老携幼,争相涌上几座通往市区的大桥,由于车辆拥堵状况十分紧张,警方不得不封锁龙潭区、江北区、松花江大桥以及松花江边所有道路,这些地段禁止车辆通行,只允许行人步行。15 时许,铁东 101 厂附近的大部分人群基本撤离完毕。这时气象部门显示,风向为东南方向也就是吉林市的龙潭山方向,这里的居民也都接到了转移的通知。此后,吉林化工学院及北华大学的师生也开始了大转移。一时间,呈现了数万人大转移的空前壮观场面。发生爆炸的是吉化双苯厂,该厂共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旧苯胺车间,另一部分是新苯胺车间。发生爆炸的就是新苯胺车间。该车间共有 8 个班组,由于爆炸发生在星期天,当时228、爆炸的车间只有一个班组上班,大约 20 人左右。加上其他班组的人, 发生爆炸时院子里约有百余人。爆炸引起的大火到 14 日 9 时 30 分彻底扑灭。发生爆炸的第二天,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员伤亡人数是:有 1 人失踪,5 人死亡,20 余人不同程度地受伤。记者在采访中提及伤亡人数时,当地群众都表示怀疑,很多人对伤亡的人数提出异议。他们说,上述伤亡人数或许是双苯厂本身的数字,不包括外围的伤亡人数。吉丰农药厂位于双苯厂附近,记者采访了这个小农药厂的一位受伤的赵师傅。他告诉记者,爆炸发生时,农药厂约有 20 名工人在上班。当时一股巨大的气浪从朝向爆炸现场方向的窗口冲来,把他们办公室所有的人都冲击的“229、飘”起来,撞到对面墙上,随后被飞来的玻璃不同程度的扎伤。当时有三四个人背对着办公室的门,这几个人直接被冲出了办公室门外,幸运的基本都没有受伤。如此强大的冲击波,让在场的所有人员感到,是自己的农药厂发生爆炸了。赵师傅介绍,被气流冲倒后,他头脑里就一个想法:保命!之后迅速的从地上爬起来,冲出门外,一口气跑出很远。当他站住后,发现身后很多同事头上、脸上、身上都是血, 他还以为自己没有受伤,暗自庆幸。过了几分钟,血从他的头上流下来,他才知道自己也受了伤,伤口也剧烈痛起来,马上到了医院。到了 17 时,农药厂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一名 55 岁的工人,随后消防人员到车间找到了这个工人。19 时,这名工人被送230、到吉化总医院时,四肢都已经骨折了,医院检查后发现这名工人的内脏都被震裂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停止了呼吸。据当地市民介绍,在这起爆炸事故中,除双苯厂职工外,受殃及伤亡的市民至少上百人。当时,一位骑摩托车的妇女路过爆炸现场,被巨大的冲击波掀翻在地,身受重伤。据离爆炸不远处的某饭店的经理介绍,一位顾客在他们饭店吃完饭出门时, 被楼上掉下来的一块大玻璃扎在了头上,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还有一人在骑摩托行驶中,被突然倒下的大树砸死,另有一人在人员转移逃生中被车辆撞死。除一般群众外,也有在救援中受伤的公安交警和消防干警。有一位母亲介绍说,她 25 岁的儿子是吉林市公安交警支队龙潭交警二中队的一位交警,原本在家休231、息, 接到任务后匆匆忙忙赶到事故现场维持秩序,在营救受伤群众时儿子的头面部受了 伤。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第四中队的全贤洙对记者说:“我们当时离大火仅有 20 米远,当时大地突然一震,一团蘑菇云冲天而起,强大的冲击波将我和几个战友冲倒在地,但大家重新爬起来后没有一个人撤离,全部返回原地坚守。”由于连续的喷水冷却,火场附近地面积水已经超过半米,全贤洙站在冰冷的水中端着水枪连续奋战了近20 个小时,再加上持续的火烤、烟熏,体力高度透支,当 14 日下午 5 时返回队里时, 他终于难以支持,瘫到了床上。幸亏战友们及时发现,将其送到了医院抢救。记者了解到,灭火战斗结束以后,四中队全员 29 人都不同程度的232、出现了苯中毒情况,其中全贤洙、刘保梁两人由于在一线坚守时间较长,被送到了吉化医院留院治疗。一位陈先生介绍,他母亲家的窗户被震坏,吉林石化公司给了 1600 元赔款。该公司对在爆炸中的死亡人员,每人给予 20 多万元的赔偿。三、有毒水体静悄悄流出吉林江段大爆炸后,人们把目光和关注的焦点转到大气和水的污染上。在 11 月 13 日 15 时 40 分左右,吉林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工作车就开到了清源桥头的交通管制现场。据环境监察支队的一位工作人员讲,当日 14 时 20 分许,该支队领导就奉命赶至现场。他表示,爆炸后腾起的浓烟呈黑色,伴有刺鼻的味道,这浓烟含有有毒气体。为此,爆炸发生后,环保局在该233、工厂附近的监测站一直在采集样品,随时采集随时分析,并将结果向上呈报。然而,11 月 14 日上午在吉化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根据监测,爆炸事故没有对大气造成污染,当时没有提及水体污染的情况。此后,吉林省特别是吉林市对爆炸案的后续报道几乎全部被“封杀”,就连迎着 10 多次连续爆炸、冒死与火魔英勇奋战近 20 小时的吉林消防官兵的事迹,都必须送到当地市委宣传部“审批”。关于爆炸产生的大量苯类污染物通过吉化公司的排污口流入松花江造成水体污染,直至 11月 20 日有记者向吉林市的有关部门询问时,他们还说对此表示毫不知情。据了解,从 11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开始,吉林市环保部门便对吉234、化公司东 10 号线入江污水排放口和吉林市下游的松花江大桥断面、九站断面、白旗断面等,加强了水环境的监测。11 月 14 日 10 时,吉化公司东 10 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 5 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从三次监测结果分析,污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 100 倍,左岸超标 10 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 108 倍,硝基苯未超标。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向下转移。当时,针对社会上流传的松花江水体被污染的一些传言,吉林省有关部门表示, 要纠正社会上的一些传言和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235、。就这样,松花江水体被污染的情况, 被隐瞒起来。当地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任由有毒江水静悄悄地流出吉林市的辖区江段。吉林市相关部门在 11 月 14 日 10 时做出上述监测结论,可到了 11 月 18 日(吉化爆炸案后第 5 天),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和环保局才把此次爆炸可能对松花江水质产生污染的信息通报给黑龙江省政府和环保局。而身处爆炸现场最近,也是最早遭受污染的吉化东 10 号线入江口(吉林市区)松花江下游的居民(村民)和在江上捕鱼的渔民,没有一个人知道江水被污染之事;就连常年在松花江上工作(作业)的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记者采访时都一致表示,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236、。据调查,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市的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向社会和媒体公开通报有关情况。松花江流经吉林省的各个地区的村镇都没有接到通知,有的县(市) 虽然接到通知,但都以农民不吃江水或是无法通知为由,没有向松花江沿岸居民(村民)通知,绝大多数村民只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才知道哈尔滨遭受污染,却不知道污染就在身边。记者在吉林市区下游的一个江边小村采访了几位村民。他们介绍, 11 月 13 日吉化发生爆炸后,丰满发电厂(松花湖)加大放水量,冲下来许多小鱼,他们趁着这个机会到江上捕捉了许多小鱼,拿回家吃了,从来没有人来通知江水污染之事,他们一直在江里捕鱼。吉林省航道管理局一艘在松花江上工作船的负责人说:“237、吉化爆炸我们都知道,当时电视、报纸都发布了消息说爆炸没有给大气、水体造成污染,大气水体没有发生变化, 爆炸发生后我们没有因此停止工作,至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没有通知江水污染需要我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哨口村,地处松花江边,对岸是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公拉马村,连接两岸的是当地村民架起的一座浮桥,浮桥日前被过往船只撞断。据在这里施工(修浮桥)的当地村民介绍,爆炸发生后,经常有环保部门的人到这里取水样,说是拿回去化验。村民们说,他们都是居住在松花江边,虽然每户人家都有水井,可是水井距松花江很近,实际上吃的都是松花江水,环保人员每次到这里取完水样就走了,从来没有人说江水污染的事。他们曾238、看到过江面上漂下来的一些死鱼, 但也没多想,到现在也没有人来通知,如果以后真的留下后遗症,可就惨了。记者在走访松花江流经吉林省其他几个县(市)的村镇时,得到的情况大致相同。县(市)政府有的已经接到通知,但他们认为这些村镇不饮用松花江水,所以没有必要通知。松原市在 11 月 18 日开始大面积停止供水,停水 7 天,于 24 日 13 时许恢复供水,但没有向市民说明因何停水。四、老百姓对政府剥夺知情权不满对大多数吉林市市民而言,他们知道松花江水体污染,是哈尔滨市 11 月 22 日发布公告后,明确称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有关。据调查,在 11 月 13 日爆炸后的灭火过程中就已经发生了大量的苯泄239、漏,双苯厂 24 号苯罐的一条管道中间断裂,大量液体向外喷涌。消防战士趟着没膝的混杂着苯胺的污水,快速冲进泵房,合力将变了形的总阀门关闭,之后用泡沫迅速将地上流淌的液体苯进行覆盖。整个灭火过程使用 5000 吨水、28 吨泡沫,在有关的现场指挥和实际灭火过程中, 没有发现对此更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绝大部分混杂着苯胺的污水都顺着排污口排入了松花江。据专家估测,大约有 100 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11 月 13 日(爆炸当天)和 14 日,就已监测到吉化公司东 10 号线入江口处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 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向下转移240、。吉林省 11 月 18 号才向黑龙江省政府通报了有关情况。在此期间,吉林省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些相关的工作:封堵了吉化的排污口,切断了污染源继续向江里排放, 同时加大了丰满电站的放流量,来稀释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同时他们又通知了沿江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停止在松花江取生活用水,对于工业用水也要做污染防治的一些措施。11 月 23 日前,中石油集团新闻处处长毕建国还表示,根据他的了解,并没有环境检测单位就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松花江问题与中石油通报信息,所以他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吉林石化方面有关人士于 11 月 21 日哈尔滨市发布停止供水公告时也强调,爆241、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吉林石化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不会排放到松花江。直到 11 月 23 日,吉林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才承认,松花江由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被污染,这时距爆炸发生已经过去了 10 天。在事故发生地的吉林市绝大多数市民,此前根本不知道江水污染一事,他们对政府隐瞒信息,削夺重大灾情的知情权表示不满。目前,不论是吉林市政府的有关部门,还是吉林石化公司,对这次爆炸事故及引发的水体污染的情况,都采取回避的态度。许多媒体的记者到吉林市的相关部门采访,都无法找到相关负责人,平时随时可以接通的手机电话,现在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关机。据了解,吉化公司在近年来242、连续发生爆炸事件,而在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不但不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从来没有公开过,而他们对外公开的消息,几乎都是把事故的主要责任推到死者身上,即事故责任已经查明,此次事故属工人误操作。对死者、受伤人员则用重金“补偿”、封锁消息了事。职工、家属们虽然都非常气愤,但迫于公司和领导的压力都是敢怒不敢言,多数都是几代甚至全家人都在这里工作,谁也不想丢掉这个金饭碗,只好就此了事。有评论认为,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应该隐瞒事件真相。面临如此巨大的环境灾难,民众有知情权,而当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隐瞒事实,造成恐慌, 是政府的失职。一些政府官员一直存在不愿意承担责任的官场通病243、。一切负面问题只在私下寻求解决,反而把事情搞复杂了。哈尔滨市政府先头发布停水公告称,是维修管线,结果造成市民担心,出现抢水;后来讲明真相,得到了群众理解,百姓与政府一起渡难关,事情得到了很好解决。但是,从有关部门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造成水体污染这件事的先期处理情况来看,引起当地群众的不满。这件事,给人们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值得各有关部门的反思。五、对问责事件的反映爆炸污染发生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是一个敏感和倍受人们关注的话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12 月 2 日发布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244、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继解振华引咎辞职后, 12 月 4 日,中石油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中石油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蒋洁敏在会上表示,鉴于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和目前的情况,免去在爆炸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于力的职务,停职检查,接受国务院工作组和吉林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并责成吉林石化分公司免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的职务,接受事故调查。对这一“问责”情况,记者采访了吉林市一些市民,他们的看法各不相同。很多245、人表示,作为政府高官的环保总局局长因此受牵连而引咎辞职,有些惋惜。有人认为,在这起由爆炸引起的水体污染事件中,存在基层政府有意隐瞒不报的问题,作为承担责任应当先追究基层领导的责任,不应当由国家环保总局局长来承担。也有人认为,对于吉林石化爆炸及后续事故的相关责任的处理,绝不会就此而终。国务院同意了解振华的引咎辞职,已经表示了一种态度,对政府高官都不姑息,对地方官员的处理更不在话下,只是目前对事故责任的调查还没有结束。提起对于力的免职,当地群众议论较多,有人对他近两年带领吉化员工扭亏为盈给予肯定。但一贯以管理严格著称、缺少人性化管理的吉林石化公司,很多职工拿着比前几年多几倍的工资,心里还不满意,对246、于力微词较多。有的吉化职工说,发生爆炸是长期极左管理的必然结果。管理上不抓实质性的东西,尽做表面文章。自 2002 年以来,国内外化工市场形势转好,化工行业都大幅盈利,这不是某个人的功劳。吉化的员工长期受到高压管理,身心疲惫,压力极大,不出事才怪。曾经有吉化开会不让上厕所,员工尿裤子的事发生,因为开会出去就要扣单位的分,单位扣个人的,除了经济处罚,还有行政处分。中层干部不给报电话费,还要 24 小时开机,随时抽查,如果两次没有接电话就免职,有的干部只好洗澡拿塑料袋装着手机进浴池。针对吉林石化的管理,在员工中流传这样一段顺口溜:“装置可以爆炸,衣服不能穿差;管道可以漏油,不能不拣烟头;仪表可以全247、停,不戴胸卡不行;工作可以不会,条例必须会背。”在于力被免职两天后的 12 月 6 日晚,吉林市传出了一则惊人的消息:吉林市兼管安全与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王伟在家中自杀死亡。11 月 13 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 100 吨有毒物质流入松花江。王伟当时参与了爆炸现场的指挥抢险工作,负责疏散居民。事发后的第二天,他向媒体解释,事故现场明火已基本扑灭,只留下一股小火以使泄苯充分燃烧,避免大规模空气污染。他当时还强调“爆炸并没有造成污染”,没有必要大规模疏散居民。然而, 在他向媒体解释的十天之后,国家环保总局就证实了松花江遭严重污染,最终导致哈尔滨近 400 万居民被迫停水五天,受污染水248、体还接着往邻国俄罗斯流去。当吉林市公安局人员 6 日到达王伟家中时,发现王伟已死亡。关于王伟死亡原因,警方至今未向外公布消息。7 日下午二点,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紧急会议。据悉,会议可能是与王伟之死有关。不明死因的吉林市民听到王伟死讯后,一般反应都是惋惜。他们说:“太可惜了,太突然了。”有接触过王伟的一些人评价其“性格温和、谦虚,从不打官腔;任何时候给他打电话,态度都非常温和。”对于王伟为何在仕途顺达之际突然自杀,吉林民众间流传有几种猜测:一是对有的事情看不开。吉化爆炸事件连锁反应日渐增多,他虽然仅仅是代管几个月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发生严重突发事件面对各方指责,看到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249、辞职、吉林化工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被免职,而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则公开批评吉林省环保官员在 11 月 14 日至 17 日这段期间没有及时上报这宗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错过了解除污染隐患的最好时机。种种迹象表明,追究地方官员责任已不可避免,他心理上承受不了巨大压力。二是王伟年纪太轻,仕途平坦,突然面对这次重大责任事故,心灰意冷想以死逃避。吉化爆炸事件对松花江水造成了严重污染,在国内外影响重大,而在吉林市各副市长中,他恰恰分管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工作,他担心因此事被追究责任。据悉,就在王伟自杀前一天的 12 月 5 日,他向妻子吐露心声,说压力太大了, 担心自己会因被追究责任而有牢狱之250、灾。一向仕途顺遂的王伟觉得,如果因被追责而坐牢的话,很丟人。妻子对其苦苦相劝,但未能使他心情好转。其妻遂致电王伟的同窗好友,委托其开导王伟。据知情人士说,王伟死前给妻子写下了自己领工资的银行账户的密码,显示他死志已决,安排身后事,但却没有留下遗书。案例四广维 8.26 事故爆炸2008 年 8 月 26 日 6 点 40 分左右,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维集团)有机分厂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20 人死亡,60 人受伤,周边 3 公里内约 1.15 万人被紧急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超 9000 万元。一、事故经过。1、2008 年 8 月 26 日 6 点 40 分左右,广维集团251、有机分厂罐场合成反应液贮罐CC601 系列发生第一次爆炸;9 点 30 分左右,醋酸贮罐 CC602B 物料被 CC601 区域的火势汽化,发生爆裂引发 CC602B 物料外泄,发生燃烧,形成巨大火柱。2.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监管总局尚未发布该事故的事故通报,经调查了解该事故初步原因主要是因 CC601 存在设计缺陷致使在 CC601 槽压力低于外界压力时,空气进入槽内,与危险性气体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遭遇火花,引起 CC601 槽爆炸。2008 年 4 月,广维集团将 CC601 槽出料泵能力由 30m3/h 提高到了 50m3/h,吸入压力增大、流速加快,使 CC601 系统液位逐步降低,反252、应液解析的乙炔不足以补充物料减少的体积,加速了空气进入 CC601 系统;由于反应液贮槽无静电接地,物料进出管道法兰无静电跨接线,物料流动产生静电火花而引发爆炸是引发这次爆炸的主要原因。二、类似事故情况现将维尼纶生产企业类似事故通报如下:2007 年 08 月 18 日,某公司双氧水部 2#双氧水装置因停车改造,于 9:30 时开始将装置 V2608 内物料退至 3#双氧水装置贮罐。约 12 时,V3608 冒罐跑料,操作工将 V3608内物料串至 V3303,导致带碱物料进入氧化塔系统,在氧化塔发生分解,导致物料膨胀,于 12:32 时从氧化液受槽 V3204 喷出着火。事故原因是操作工处置253、物料冒罐不当,V3608 碱性液串入 V3303,致使 3#双氧水装置氧化系统带碱,引发火灾。三、事故分析处理:2008 年 9 月 17 日至 18 日,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现场会在广西河池宜州市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现 场,分析了事故原因,讨论研究了加强改进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孙华山要求,要依法严肃认真查处每一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事故, 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254、人员的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并认真核查处理;要针对每一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完善安全监管措施。会上,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调查组汇报了技术调查报告,江苏、浙江两省分别介绍了化工自动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推广应用情况。此外,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安全监管总局 9 月 5 日视频会议、国务院办公厅 9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报了 2008 年 1 月至 8 月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255、并对加强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孙华山强调,召开现场会的目的是让大家增强感性认识,从触目惊心事故中接受警示,从而切实抓好事故的防范工作。他说,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 爆炸事故暴露的问题相当严重:既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问题,也有安全设施严重不全的问题;既有正常生产组织问题,也有应急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既有日常管理问题,也有技术改造问题;既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也有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孙华山分析了当前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 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存在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生产职责不清、安全生产规章256、制度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措施不完善、监控责任不落实的现象。二是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些地区的部分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志工作中等、靠、要的现象严重,工作层层衰减的情况严重。三是化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化工工业本质安全程度低。奥运会后,企业生产活动的强度会明显加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从历年情况来看,每年最后几个月也往往是化工企业事故多发的时段。对此,孙华山要求,要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化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改造提升装置自动化程度, 提高化257、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通过强化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重点加强县(区)安全监管人员的力量,培养危化领域专业人才。广西、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维尼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参与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58、26”爆炸事故调查工作的专家,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背景资料: 2008 年 8 月 26 日 6 时 45 分,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恶性爆炸事故,造成 20 人死亡,60 人受伤,周边 3 公里内约 1.15 万人被紧急疏散,同时还造成附近龙江水体轻微污染。这是近 4 年来发生的伤亡人数最多、性质最为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静电火花引爆罐内气体酿大事故2009 年 1 月 14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检察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将“826”爆炸事故案相关责任人黄尚兵、邓伟荣依法批准逮捕。2259、008 年 8 月 26 日 6 时 40 分许,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有机厂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 21 人死亡, 60 余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 7500 余万元, 并导致周边大气环境和龙江河水质污染。事故发生后, 自治区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调查组专家鉴定,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反应液 CC-601C 储罐气相空间是以乙炔为主的可燃气体,8 月 26 日 6 时许,储罐液位整体下降,罐内吸入空气,与罐内的可燃气体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静电火花导致罐内气体发生爆燃,并引起 CC-601C 系列其他储罐同时发生爆燃。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工艺管理落后, 罐场设计缺陷, 安260、全装置缺陷等。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有机厂厂长黄尚兵、副厂长邓伟荣身为生产经营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因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出现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设施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造成了此次爆炸事故的发生。08 年 10 月份从安监部门拿到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原因如下:(一)事故直接原因反应液 CC-601C 储罐气相部分是以乙炔为主的可燃气体,与进入罐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性气体从液位计钢丝绳孔逸出,被钢丝绳与滑轮升降活动产生的静电火花引燃导致罐内气体发生爆燃(闷爆)。 随后,大量可燃液体和乙炔漏出,形成蒸气云团,向厂区扩散,遇火源后发生波及全厂的空间大爆炸和火灾。(二)事故间接原因1、261、CC-601 系列五个储罐并联使用,扩大了泄漏量;2、罐场设计不合理广维公司有机厂于 1972 年进行施工设计,受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与现行标准规范相比要求较低,罐场平面布置及安全设施已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没有可燃气体报警器。3、设备安全管理混乱:2008 年 4 月更换 PU-601A、B 泵时,对流量和扬程(压力)增大后可能带来的静电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CC-601A、C 罐顶盖腐蚀穿孔,已列入 2008 年大修计划,但在 4 月大修时未按计划进行修补。 罐场原设计有泡沫灭火系统,但1984 年因缺乏维护无法使用,1999 年将其拆除储罐原设计262、有温度测量装置,但未按设计安装使用。 图为被封堵了的测温口。4、工艺管理制度不健全罐场操作规程不完善,储罐的物料没有温度控制要求,液位控制指标不明确。5、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彻底,对企业危险因素认识不足。海川化工论坛上一坛友的评论重庆市的四川维尼纶厂的高级工程师也去参加了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工作,我们也听过事故的分析报告,大致的情况和楼主说的是一样的。但是我觉得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设备的老化和企业责任人,当事人的漠不关心,油盐不进有很大的关系,企业在运转、设备在老化,但是制度和措施却是一成不变的,跟不上安全管理的步伐最终还是出事故被淘汰了。也是情理当中的事情。在爆炸前他们的发生事故的设备经常产生小的爆炸但是都没引起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重视,后来导致法兰松动,空气进入等一系列的爆炸。前几年的天原厂也是这样的,爆炸的当时天原厂的效益正处在最好的阶段。麻痹大意往往是事故的根源,习惯性的违章往往促进了事故的恶化与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