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财务内控合同离任专项审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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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财务、内控、合同离任、专项审计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集团公司审计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审计机构:公司审计部直接在股东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汇报审计工作情况。二、 审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专职审计人员负责集团和各分公司审计工作,但根据公司涉及面广等实际情况,可抽调各分公司会计人员交叉进行部分年度常规财务审计。2、三、 审计原则: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四、 审计内容: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财务审计: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集团及各分、子公司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二)内控审计: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以促进公司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三)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对各公司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付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四)合同审计:3、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五)离任审计: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离任、调职,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资产安全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六)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对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五、 审计权限:各分、子公司需将公司经营规划、计划,专项投资计划,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保证其及时掌握信息。审计部在审计过程可以行使下列权限:(一)审核被审计对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被审计对象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4、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三)对被审计单位记账违反财务原则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审计人员有权冲转和调整有关账目;(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内部审计人员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及改进建议;(五)内部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单位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缺陷,应向公司及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六)向股东会反映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情况。六、 审计实施:审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一)对各分公司5、实施一年一次的财务会计管理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营业绩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审计。(二)分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离任审计。(三)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发现重大经济问题以及公司股东会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审计。 (四)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七、 审计结果告知与复议:审计完成后,审计人员应在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被审计单位未提出书面意见,可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向公司股东会提出,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审计部门安排其他内部审计人员复审。八、 审计后会计资料处理规定:为降低风险,海外公司各种会计资料,包括销售收款收据、日销售报表等原始凭证、会计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各种明细表,可在审计完成一年后销毁,各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延长保存时间;国内公司各种资料保存时间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但海外各公司只能销毁纸质文档和资料,每年必须将电子档的会计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各种明细表备份并送交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存档。九、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xx集团审计管理中心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