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厂人力资源及假期工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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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厂人力资源及假期工资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维修厂所有员工。第三条 引用标准、术语及定义(一)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二)培训、意识与能力管理程序(三)单位:是指车间、机制站及各职能科室。第四条管理职能(一)综合科1 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2 负责人力资源的测评与配置;3 负责员工薪酬管理与薪酬业务的操作;4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管理;5 负责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6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二)各车间2、(包括机制站,以下同)1 负责本车间内部人力资源的调配,合理利用;2 负责员工日常考核与工资分配;3 负责员工的绩效考评;4 负责员工的现场技能培训,日常教育及新员工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一) 人力资源的配置1 厂长根据本厂的特点,合理设计组织机构,设立职位,设计职务权限表。2厂长牵头根据生产的实际及法规要求,制定各单位人员定额标准,并配置相应岗位人员。可根据人员素质的变化情况适时对人员定额标准进行修改。3综合科应根据各岗位的特点,组织编制管理岗位人员能力素质结构要求和工人岗位人员能力素质结构要求。4单位需要增加人员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要求,经厂长3、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员填写用人计划表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用人岗位、人数、素质要求应填写清楚。5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用人申请后,在次月进行人员招聘面试时,厂部应临时安排合适的人员参加。6 招聘进厂的新员工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不合格,则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无论试用合格与否,单位领导都应填写出试用工试用期间的工作鉴定表交综合管理员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存入个人档案。7 根据在岗人员素质结构情况,需引进某专业人才的,各单位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员填写年公司对外引进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厂长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的使用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与岗位相适应的4、素质考查(可参照维修厂岗位测评),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2 新员工必须经过四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3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4 各单位应保持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可有计划地每年按10%的比例进行同工种岗位(车间)之间的流动,以提高员工的技术全面性。5 工种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因工作需要更换岗位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间主任、厂长签字同意,并经转岗培训合格后方可转岗,并由综合管理员填写转岗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若由其它工种转为特殊工种,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转岗。6 鼓励员工一5、专多能,在具备操作资格、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打破工种界限,以提高工作效率。7 各单位每月2日前需将各类人事报表按要求传送至分厂综合管理员处。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经办人员100元/次。8 综合管理员每月按时填写岗位设置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9 副科职以上岗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时,经厂长同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批复后执行。10 新进厂的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在班组实习一年以上,车间(站)应根据其对设备的熟悉情况适时调整实习岗位,以利于工程技术人员实践能力的快速提高。大、中专生在实习期满后,应提交实习报告,车间应填写他们实习期间的工作鉴定表,交综合管理员,存入个人档案。11 有关技术职务的设置6、聘用及考核,由综合科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文件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三) 人员调动1 单位之间的人员调动,原则上采取招聘的形式。2 员工有要求调动工作的权利,也有服从分配的义务。员工要求调动工作时,应先提交调动申请报告,单位领导签字,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3 单位认为人员可以减少或发现某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时,可以提出减员要求,并报出减员名单,经厂长同意后,由综合管理员开具维修厂员工调令调挂厂部,当其它岗位有用人需求时,可参加招聘,三个月未上岗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4 当员工调出维修厂时,为防止劳动工具、仪器、技术资料及其他管理资料的流失,各科室、车间(站)在接到分厂下发的调出7、人员的调令后,方可通知调出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并上交所发放的工具等相关资料,没有遗留问题的,方可让调出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四)班组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执行。(五)员工培训1厂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维修厂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专业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2 上岗前培训 为让新员工了解、熟悉本厂,引导其发挥出才能而进行的指导性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本厂的业务情况和组织机构介绍;厂领导、科室及单位主管、同事的情况介绍;具体工作职责、任务、程序的介绍;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公司规定的安全四级教育内容。凡是8、新到维修厂的员工都要进行上岗前培训。3 岗位技能培训 针对员工的知识、技能不足,对工作程序、方法、指令理解错误或偏差等进行的各种内容的培训。为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应适时进行岗位技能培训。4 转岗培训 员工改变从事的专业时,应进行转岗培训,该培训原则上借助公司或社会上的培训力量进行。5 继续教育 为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增新、提高有关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而进行的培训。提高学历的继续教育原则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或自学,其它由本厂适时提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6 教育培训有多种形式,如:个别指导(师傅带徒弟)、现场讲学、开办讲座、9、开办培训班、参观访问、演习、研讨(座谈)会、事故(故障)分析会、检修总结会、班组学习(活动)、各种工作会议、工作轮换。各单位要适时地运用好这些形式达到教育培训的目的。7 充分利用本厂人才,建立相关专业的内部教培师资库,技术人员是当然的讲师,有较强实践经验或较高理论水平的工人可以担任“工人讲师”。讲师讲课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讲课费或奖励。8 建立电工、电焊、钳工三个专业培训站,作为提高维修工人技能的培训基地。 9 综合科应根据公司培训、意识与能力管理程序的培训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编制员工培训年度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教培工作总体部署,编制季度或阶段性教培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10、10 各单位应根据员工素质情况,适时确定教培工作内容,将其纳入单位的月度工作计划之中,各类教培活动应提前十天以上报综合科。教培员应填写开办培训班计划报审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11 厂属各车间、班组必须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培训的关系,组织好人员参加厂部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将教培工作纳入考核范围。12 各项培训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单位应将教培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给综合科。对于现场讲学、讲座、培训班等方式的培训,综合科应对各培训的过程进行跟踪管理。13 开办培训班应进行考试。由开办单位组织命题,考试成绩记入维修厂员工培训花名册并报厂部备案,试卷及相关培训原始资料由厂教培员保存。 14 列11、入公司计划的正规培训结束后,综合科应组织进行培训效果评价,填写培训效果评价表,会同相关记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六)薪酬管理1 由厂长牵头根据维修厂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薪酬制度,合理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发挥好经济杠杆的作用。2 厂部对各车间(站)在定员的基础上,实行工资总额承包,增人不增绩效工资,减人不减绩效工资。3 各车间(站)根据厂部的工资分配方案,合理制定车间(站)内部工资分配方案,各岗位的工资标准依照岗位的劳动强度、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制订,重点向风险高、责任大、技术强的岗位、工种倾斜。4 各班组应实行区域分工制、设备承包制,将承包人的工资与其工作效12、果挂钩,应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出详细的分配、考核制度。5 超出本班时间延时作业的,可以享受延时工资。6 各班组要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班长是小组的当然成员,其余小组成员由班组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小组要做好工资的分配及班组费用的管理等工作。班组考核、奖励分配等应按规定在班组张贴栏处公示。7 各车间(站)对厂部下发的各项奖励原则上应全部发完,车间、班组不得截留。节余工资存分厂。8 各职能科室、车间、班组在考核时要落实到个人,对落实不到个人的考核,由相关的干部承担,不得分摊到员工。9 新调入进厂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岗薪工资的80%,技能薪金按应知应会成绩执行,车间可根据其本人的工作效率及能力进行酌情调整。10 13、有关休假的待遇按员工守则及假期工资执行标准(见附件1)执行。11 员工的日常工作纪律、工作效果的考核按附录维修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及维修厂奖励、考核细则执行。12 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制度中未作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13 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公司不支付其工资。14不得出现先奖后返、因人设薪、因人设岗、克扣员工工资现象,一经查实,责任车间班组第一负责人执行生活费一个月或免职处理,责任车间第一负责人1000元/次或免职警告处理。15工资计算及发放15.1 各相关职能科室应在每月30日前将考核情况传送至综合科主管领导审核。15.2 综合科应在6日之前将各单位的各项考核14、汇总,计算出各单位的综合奖,经厂长审核后传送到各单位。15.3 各车间(站)应在1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综合奖计算好,汇总后,经车间(站)第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传送给分厂综合管理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车间(站)第一负责人200元/次,经办人员100元/次。15.4.考核奖励金额处不得出现公式、非法字符、数字“0”不得写成字母“O”、员工编号错误等问题,凡出现此类问题导致系统不能识别而未采集到数据的,考核责任车间经办人200元/次. 人、责任车间第一负责人500元/次。15.5各项奖励考核说明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无量化指标性的说法,如:工作积极主动奖励多少钱;配合什么检查奖励多15、少钱;教培员津贴多少钱;团委书记津贴多少钱等类似说法。凡出现此类说法,考核责任车间经办人50元/次/项。15.6.各项奖励与考核必须有据可依,不得随意进行奖励与考核,避免出现因人设奖现象。如接到举报,一经查实考核责任车间第一负责人500元/次。15.7对各车间(站)上报的奖励单做如下要求:按规定样本上报,不得擅自更改样本格式,见附件2。考核单明细表说明:.1标题为宋体、12号字体、加粗、居中。.2表格内文字、数字均为宋体、10号字体、居中。.3员工编码应准确,不得出现张冠李戴现象。.4奖惩项目名称、薪资项目代号为阳光工资、劳动竞赛、生产设备、安全、工艺质量。.5奖惩日期为上个月日期,如:20116、3年8月发放7月份的绩效工资,则日期写2013-7-1,以此类推,不得写成当月的日期。.6备注为各项奖励考核详细说明,奖惩金额与备注处的各项奖励考核详细说明所列项目的数据总和必须一致。.7表格中不得出现任何的条件格式、插入符号、绘图线条等其他内容。.8未按以上说明要求上报的考核单明细表,每发现一处错误,考核经办人50元/次/项。第六条 综合管理员应在16日前对各车间的工资表初审完毕,送厂长审核。第七条 综合管理员应在17日前将岗薪工资明细表传送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审核和办理员工工资转帐支付等工作。第八条 未经厂长批准,各车间科职人员不得在本车间参与任何奖励分配。第九条 本管理17、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厂综合科。附件1假期工资执行标准病假普通病假(当月不能超过六天):岗薪工资/21.75*病假天数医疗期病假:岗薪工资/21.75*病假天数,最低扣至应发工资为1070元。事假当月不能超过六天:岗薪工资/21.75*事假天数。旷工当月不能超过七天:按员工守则执行,即岗新工资/21.75*旷工天数*3倍,扣至应发工资为员工五险一金个人自缴金额,实发工资为0元。当月请病假和事假按病事假标准合并执行,如不够扣,最低工资扣至应发工资为1070元。如当月请病、事假、旷工一天(包含一天)以上,先按病、事假、旷工标18、准合并执行,最低扣至应发工资为员工五险一金个人自缴金额,实发工资应为0元。高温补贴7月份发放6月份的高温补贴,以上月出勤情况为准。全月全勤,主体单位按人均100元发放,后勤及机关单位按人均80元发放。体现在工资表高温补贴一栏。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小产假、探亲假、旷工期间不享受高温补贴。未满全勤的,计算方式为:100元或80元/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伤假、工伤陪护假、出差、年薪假、端午节、双休日均算正常出勤,应造发高温补贴。以上执行标准按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2X年X月XXX车间考核单明细表序号班组名称员工编码姓名岗位阳光工资系数劳动竞赛系数奖惩项目名称奖惩金额奖惩日期薪资项目代号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