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办公室印信电话及人事管理制度汇编105页.doc
下载文档
1、小公司办公室印信电话及人事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2.设定管理跨距的要素:(1)人员素质:主管或部属能力强、学历高、经验丰富者,可以加大控制。(2)沟通渠道:公司目标、决策制度、命令可迅速而有效的传达者,主管可加大控制。(3)职务内容:工作性质单 纯、标准化者,可加大控制层面。(4)幕僚运用:利用幕僚机构作为沟通协调者,可扩大控制层面。(5)追踪控制:设有良好、彻底、客观追踪执行工具、机构或人员者,则可扩大控制层。(6)组织文化:具有追根究底风气与良好的制度文化背景的公司可2、加大控制。(7)所辖地域:地域近可多管,地域远则少管。(二)专业化:在可能的范围内由各单位人员担任单一或专业分工的业务活动,将可加强企业面对多变竞争环境的适应能力。二、组织设计的重点1.组织的目标性:使组织内各部分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下能充分发挥能力而达成各自目标。2.组织的成长性:考虑公司的业绩经营与持续成长。3.组织的稳定性:随着公司成长而逐步调整组织是必要的,但经常的组织、权责、程序变更将使员工信心动摇。4.组织的简单性:组织的简单将有助于内部协调与人力分配。5.组织的弹性:保持基本形态,又能配合各种环境条件的变化。6.组织的均衡性:各部门业务量的均衡,将有助于内部的平衡与分工。7.指挥的3、统一性:一人同时接受二位以上主管管理,将使其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8.权责明确化:权责或职责不清将使工作发生重复或遗漏、推诿现象,易使员工产生挫折感。9.作业制度化:明确的制度与标准作业可减少摸索时间,增加作业效率。办公室管理制度一、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4、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第四条 印信盖用(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5、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第五条 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第七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第八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6、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第九条 各部门、各线负责人7、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十二、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第一条 我厂通讯设备及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遵循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内电话用户交换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本厂使用机线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其测试、调整、维修技能。要严格按照邮电部电信总局关于市话用户交换机技术维护标准和周期的规定,切实做好机线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第三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与话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使通讯设备、仪器、工具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完整完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第四条 应负责组织领导适时编制年度、月8、度通讯设备线路的维护修理计划,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平衡,并组织督促机线维护人员按时完成维修计划。第五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原始记录积累,保管好通讯设备及维修情况的技术资料。主要原始记录应包括:1.工作日记;2.各种障碍记录;3.维修作业计划(年度、月度);4.机历卡、用户卡片;5.蓄电池充放电记录;6.其他有关原始记录。主要技术资料应包括:1.有关设备维护说明书;2.机房电力布线系统图;3.电缆、杆线、分机设备布置图;4.维修情况记录。第六条 各单位话机安装、拆迁,应书面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机线维护人员负责装、拆、迁,并开具内部协作加工单,按实核算材料、工时费用,交财9、务转帐。第七条 机线维护人员应随时将自己的去向(工作地点)用电话告知总机房,以便在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可随时召唤,尽快处理。十三、电话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第三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第四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第五条 公司不10、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有外线电话的贸易部门不得到总台挂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按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手续不全即帮他人挂长途电话的,除电话费由其负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第七条 员工不经同意11、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直至辞退处理。第八条 公司可为高层领导住宅装电话并报电话费。部门正职负责人,经申请可报销电话费。其他员工公司不予考虑电话问题。十四、长途电话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使电话的使用能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成本,特拟本办法。第二条 电话的管理由管理部总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第三条 电话使用须知:(一)辖区内的洽公。(二)时间以三分钟为限,自我控制。(三)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四)使用前应对12、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第四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知:(一)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讫时间、联络事项及交涉结果。本表每月转管理部呈总经理核阅。(二)长途电话限所长以上人员挂拨。(三)一般人员需挂用长途电话时需先经所长以上人员批准(无所长者由该单位主管核准)。(四)禁止挂用私人长途电话。(五)违反长途电话使用电话需知,或控制表未记载,或记载不实者,一律作记过处分。二十二、保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13、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14、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15、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16、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17、;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18、(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二十三、技术保密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19、,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三)协议期限1.聘用合同期内。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五)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20、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年 月 日十五、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4.12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22、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23、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三十、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二)档案管理第三条 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24、取: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25、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三)印鉴管理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四)公文打印管理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26、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27、,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六)库房管理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28、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七)报刊及邮发管理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29、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八)附则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30、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一、事务处理准则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事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其未经规定事项,适用有关作业程序。 分层负责第三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严密管理业务与行政,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职责,借以处理该管业务。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承董事会决议、董事长之命,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一)对于个案研究分析与可行性方案拟议。(二)本公31、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的拟议。(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32、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1. 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2. 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3. 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4. 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专案工作人员职33、责:(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勤惰与工作成果。(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 业务分工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分别制定下面条例。第十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三)文稿的撰拟34、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九)有关本公司印信典守事项。(十)法律事务联络处理。(十一)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十二)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十三)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十四)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十五)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十六)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十七)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35、研究、设计。(二)年度预算的拟订、执行。(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第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一)资产管理事项。(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单36、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第十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六)客户间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秉承总经理之命,负责印刷业务,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37、庶务组)1. 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2. 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出入管理事项。3. 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4. 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5. 关于厂区庶务工作的处理事项。(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1. 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2. 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1. 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2. 印刷工作的进行。3. 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四)厂务科1. 厂区人事管理事项。2. 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3. 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4. 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5. 零用金的管理事项。 服务守则第十八条38、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恪守员工服务准则。(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业务有关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决定其业务的发展,所以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1. 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2. 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3. 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4. 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5. 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6. 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7. 确保业务机密。8. 不得积压公务。39、9. 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10. 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努力贡献智能。11. 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上级核示,希冀推诿责任。(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闲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40、。 综合核实第十九条 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第二十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以专责成。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兴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会报及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第二十三条 有关室、部、组(科)定期或业务会报比照办理41、,但会报决定事 项关系到业务成败的,仍须签报上级核准办理。三、人事管理规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 用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42、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四)试用同意保证。(五)人事资料。(六)扶养亲属申报表。(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43、。(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九)未满15岁者。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保 证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二)公司保无效。(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一)服务本公司员工。(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44、财亲属。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四)悬欠帐款不清者。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45、无力保证者。(五)不欲继续保证者。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服 务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46、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47、,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48、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二)旷工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49、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 遇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一)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表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50、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 假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51、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 假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第三十二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二52、)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 惩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拾物不昧53、(价值300元以上)者。(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54、失者。(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五)开除:予以解雇。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55、(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56、他人者。(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57、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58、(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一)嘉奖与警告抵消。(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59、考 核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二)平时考核: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 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60、加 班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 差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61、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第五十五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 练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一) 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2. 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3. 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62、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 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迁 调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 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留职停薪第六十三条63、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 利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第六十九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64、,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 险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 恤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 休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 遣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一)停业或转让时。(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五65、)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三)工作效率低者。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66、论。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四、人事作业程序与管理规章附表附表6.1.5组织表附表6.1.6职务说明书附表6.1.7人事权限划分表附表6.1.8名额编制表附表6.1.9人员增补申请单附表6.1.10初试通知单附表6.67、1.11甄选报名单附表6.1.12面谈记录表附表6.1.13复试通知单附表6.1.14报到通知单附表6.1.15服务自愿书附表6.1.16聘任书附表6.1.17住宿申请单附表6.1.18到职通知附表6.1.19新进人员职前介绍检查表附表6.1.20人员异动记录簿附表6.1.21薪资通知单附表6.1.22员工考核表 附表6.1.24试用期满通知附表6.1.25人事异动申请单附表6.1.26资遣通知单附表6.1.27留职停薪通知单附表6.1.28员工加班报告单附表6.1.29公出单附表6.1.30奖惩建议申请单附表6.1.31离职申请书附表6.1.32离职通知书附表6.1.33员工退休申请书 五、68、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69、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二)保安 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打字员 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第一条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试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70、式员工。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5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 交学历证。 保证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一)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二)个人保 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71、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第四条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三)弃职潜逃者。第五条 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第七条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72、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九条 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第一条 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第二条 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项目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第三条 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任(免)73、令。第四条 职务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迁调第一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第二条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第三条 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第四条 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74、位主管证明报支。第五条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第六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解职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75、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第六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三)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第八条 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76、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稽延。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77、,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情事。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 交卸手续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一)主管人员交卸。(二)经管人员交卸。第二条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第三条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一)单位人员名78、册。(二)未办及未了事项。(三)主管财务及事务。第四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二)未办及未了事项。第五条 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第七条 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八条 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第九条 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79、十条 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80、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四)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五)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81、包括例假日)。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公假 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 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82、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二)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83、,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84、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值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85、司于节假日及每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二)例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86、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第九条 值班87、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考核第一条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88、报告。(二)平时考核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三)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四)年终考核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一)试用人员;(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89、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一。其程序另定。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第十条 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90、: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2.记过一次减发20%;3.记大过一次减发60%;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第十一条 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奖惩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91、功大功”。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92、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第二条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93、,且有威胁行为者。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12.记大过达2次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94、引火者。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4.浪费物料者。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五)其他违反本公95、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第四条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员工聘用制度一、员工聘用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条 本公司96、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第四条 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第五条 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五)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情况人员97、,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第七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第八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二)学历、职称证明。(三)个人简历。(四)近期相片2张。(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八)面试或笔试记录。(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第九条 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第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一)基本工98、资待遇:高中以下毕业:一等中专毕业:二等大专毕业:三等本科毕业:四等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第十二条 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第十三条 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99、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保书的执行。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二、劳动合同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100、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101、金。(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天的有薪年假。(四)乙方在生病时,102、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第四条 员工教育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103、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第六条 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次)。第八条 解除合同(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104、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和因105、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106、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九条 劳动纪律(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107、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一)本合同经_讨论制定,报经_批准,用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经鉴108、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年于_年_月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年。(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三、员工正式聘用合同书订立合同书人:甲方:乙方:姓名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109、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一)甲方公司总部;(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一)甲方应按110、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3.甲方盈利状况;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11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订立合同书人甲方:签约代表人: (签字)职称:乙方(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四、员工短期聘用合同书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姓名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第二条 乙方的职112、务或工种为: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第八条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113、币。第九条 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五种。甲方对乙方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五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的依据之一。第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第十三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114、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第十四条 乙方声明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期满以后自动失效。若甲乙双方同意,可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合同。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五、员工引荐担保书兹介绍 先生(女士)到 工作,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如有弄虚115、作假,由本人负责。据本人了解,被介绍人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品行端正,未有犯罪记录,愿意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本人愿作其担保人,若被介绍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请公司按章惩处,本人决不说情袒护,若被介绍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经济或法律案件,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本人愿负连带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特立此保证书为凭。 保证人日 期六、员工报到通知书_先生(女士)(一)应行征本公司 之职,经复审结果,决定录用,请于 年 月日(星期)上午 时,携带下列物品文件及详填函附的表格,向本公司报到。1.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履历表。3.体检表。4.学历证。5.保证书及服务志愿书。6.2寸半身照片 116、张。(二)按本公司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先行试用 个月,试用期间暂支月薪 元人民币。(三)报到后,本公司在很愉快的气氛中,为您做到职前介绍,包括让您知道本公司一切人事制度、福利、服务守则及其他注意事项,使您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满足愉快,如果您有疑虑或困难,请与本部门联络。 股份有限公司部 启七、服务自愿书_股份有限公司今承贵公司任用,愿恪遵下列条款,忠诚服务(一)遵守公司规章,服从公司任何调遣与指示。(二)严守职务机密。(三)愿按公司规定,自开始服务之日起 个月为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经考核合格,始得正式任用。(四)公司可因试用不合格,随时通知停止试用,或于适用期满因情况变更暂不正式任用时,愿即离职决不请求117、任何补助。(五)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如未能配合公司作业要求时,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迁调或解雇。 (六)公司因经济情况不良,或营业清淡,或以机器代替人工,而必须裁减员工时,愿遵照公司通知始时解职,绝不作资遣或任何补助要求。(七)如有损毁或遗失公司设备财物时,愿遵照公司估定价值,与保证人连带负责履行赔偿义务。(八)具服务志愿书人经公司录用开始服务后,中途如因故须离职时愿尽早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人事组送达批准书后方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依公司规定以放工论处。具服务自愿书人 (签名盖章)年 月 日八、聘 任 书聘字第 号兹敦聘 先生/女士为本公司 部职称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 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18、年 月 日发九、聘约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依据 为使本公司聘约人员的聘任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制定。第二条 聘用范围 本公司从业人员依“从业人员退休办法”退休或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以聘约方式聘用人员时,得由聘用部门详陈理由,并拟定每月薪津,呈总经理核准以聘任书聘用,并将聘任书副本及聘约人员资料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第三条 工作报酬 聘约人员概不列入本公司编制,除不参加互助、福利委员会及退职酬劳金分配外;服务满当年度者,年终奖金发给二个月(服务不满当年度者,依当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给),“各项津贴给付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津贴、效率奖金分配及其他福利设施的享用均比照119、本公司从业人员办理。第四条 管理 聘约人员的考勤、出差、保险及管理,依约定或比照编制内从业人员办理。第五条 终止受聘 聘约人员因重大事由必须于约定期限前终止受聘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聘用部门。于办妥离积手续后始得终止受聘。第六条 解聘 聘约人员于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聘用部门应呈总经理核准后解聘。并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十、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位设定1.专业技工:同工务员。2.专业技术120、员:同助理工程师。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第三条 资格(一)专业技工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二)专业技术员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1.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3.经直属厂处长推荐者。(三)专业技师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得晋升为专业技师:1.担任专业技术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121、合格者。3.经直属经理推荐者。(四)新进人员具有专精熟练的特殊技术者可比照公司内相同技术及资格的人员核定其职位。第四条 限制(一)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称。(二)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的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晋升。十一、新进人员任用办法第一条 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七条规定订定。第二条 人员的增补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厂处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依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要,临时工由各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订定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经理核准;其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并于每122、月5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第三条 人员甄选主办部门 经核准增补人员的甄选,大专以上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心主办,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业部)自办,并以公开登报招考为原则。主办部门核对报名应考人员之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合报考资格或认有不拟采用的情况者,应即将报名的书表寄还,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获初审通过之原因。第四条 甄选委员会的组成 新进人员甄选时应由主办部门筹组甄选委员会办理有关下列事项:(一)考试日期、地点。(二)命题标准及答案。(三)命题、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四)考试成绩评分标准及审定。(五)其他考试有关事项的处理。第五条 成绩的评分 新进人123、员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分学科、术科、口试三项,其成绩分比例视甄选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甄选委员会订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第六条 录用情形填报 各甄选主办部门于考试成绩评定后,应将各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填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第七条 录取通知 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总经理核准,并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高中毕业程度以下(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及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后,即通知录取人员报到。备取人员除以书面通知列为备取外,并说明遇有机会得依序通知前来递补。对于未取人员除应将原书表检还外,并附通知委婉124、说明未录取原因。自登报招考至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八条 报到应缴文件 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缴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户口誉本及照片,并应缴验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其他经历证明文件。第九条 试用 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各厂处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第十条 训练计划 有关新进人员的训练计划规定另订。第十一条 试用期满的考核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于“新进人员用申请及核定表”详加考核(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并依第七条规定权限呈核,如确认其适才适所则予以正式任用,如认尚需延长试125、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安全调查有不法情事者即予辞退。第十二条 处分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即辞退。第十三条 试用期间考勤规定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一)事假达5天者应即予辞退。(二)病假达7天者应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三)曾有旷职的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应即予辞退。(四)公假依所需日数给假,其已试用期间予以保留,假满复职后予以接计。(五)其他假比照人事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停止试用或辞退 经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第十五条 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间薪资依人126、事管理规则薪级表标准核支,试用期间年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第十六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十二、新进人员任用细则(一)员额申请:各部门如须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二)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三)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及技术性工员)。(四)报到: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缴交全户户籍誊本,1寸半127、身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经管财务者须殷实铺保)保防联保切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五)考核: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六)试用及升正:1.试用开始,职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谒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仁与有关单位工员则仅介绍本单位同仁。2.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40天,日薪者定为40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一日,凡试用(月薪)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与次月一日统一办理升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四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40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其升正的计算如下例:128、3月2日到职,如果二个月升正则应于9月1日办升正手续,(日薪者亦依此办理)。3.试用人员升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迁,凡已升正者如安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七)核薪: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2.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10日及25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八)员工升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约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1.员工升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2.员工升正合约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职(工)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129、聘雇合约第一条论。(九)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十)本细则实施后无论升正员工的合约已签未签双方均应以此为据。(十一)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十三、报酬待遇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确定。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一)工资类包括:1.基本工资2.工龄工资3.浮动工资4.年终双薪(二)津贴类包括:1.职务补贴2.物价补贴3.住房补贴4.加班补贴(三)奖130、励类包括:1.创汇奖2.全勤奖3.年终奖4.年终先进个人奖(四)福利类包括:1.夏季饮料费2.劳保费3.节日补助4.医疗费5.独生子女费6.子女教育费7.煤气补助8.丧葬补助第四条 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一)工资类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年5元;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二)津贴类: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131、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三)奖励类: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四)福利类:1.夏季饮料费:19月,每人每月30元;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经医院证明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132、;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8岁停发);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煤气补助;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第五条 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第六条 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一)缺勤扣除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2.病假;3.事假。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它待遇。(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常付给。(三)特别休假下列情况下133、,没超出公司其它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1.婚假、丧假;2.年度有薪休假;3.行使公务权时;4.法定节假日;5.女性员工产假;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7.公假。第七条 报酬待遇的调整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员工管理制度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员申请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第三134、条 雇用限制(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条 雇用(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第五条 投保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第六条 管理(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第七条 终止雇用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135、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第八条 延长雇用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第九条 实施与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二、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A)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136、证金。第二条 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六)服务员:1万元整。第三条 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第四条 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第五137、条 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第六条 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第七条 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第八条 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第九条 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三、员工身份保证138、金处理办法(B)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订定。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就职时,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缴存身份保证金。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就其未缴部分按下列的规定逐月扣存:(一)四阶以上职员: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1%。(二)其余员工: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4%。第三条 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银行一般信用贷款利率复利计付,但未满100元的奇零数不计付利息。第四条 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发还、抵充,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第五条 员工身份保证金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的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第六139、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施行,修改时亦同。四、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时,均应另填盖新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连同原印鉴卡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五)员工于调职时原单位主管应将该员印鉴卡移交新单位主管保管。(六)员工于离职生效日期起,即为印鉴停止使用日期。(七)员工的印鉴得登记两颗,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颗。正方形140、的大小规格为一平方厘米,扁形直0.4厘米,横一厘米,姓名横列。(八)本规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五、员工守则(A)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141、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第三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第四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142、求出勤。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三)14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十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144、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145、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第十三条 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第十四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7日。(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三)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14日。(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146、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六、员工守则(B)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147、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 、宿舍环境清洁。(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148、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十三)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三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149、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第四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第五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二)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150、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七、员工守则(C)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种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151、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每月迟到或早退1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一天论处。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二天论处。超过21次概以旷工三天论处。(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超过20分钟起至一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违反这两项规定者依前面规定按日计扣薪资。第五条 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中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152、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第七条 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第八条 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七)不得私自经153、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第十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154、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155、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156、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二、工员考勤工作注意事项第一条 为加强工员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本公司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订定本注意事项。第二条 本公司工员考勤注意事项,除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工作时间:(一)工员应按157、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二)工员逾规定时间到工时:1.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2.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3.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三)工员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1.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2.超过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附注:(1)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2)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四)常白班工员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公假:(一)工员每7日中给予1天的休息,连续7天不上班工作,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158、请假论。(二)工员全年国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1.元月1日2.3月8日 妇女节(限女性)3.5月1日劳动节4.国庆纪念5.农历除夕1日、春节3日、端阳节、中秋节各为1日。(三)工员假别如工员服务手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事假:(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为旷工。(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2.病假:(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159、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科登记。(大夜班可延后一天)(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 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列事假第四款办理)附注: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3.兵役公假:(1)身家调查 一天(2)体格检查 一天(3)点阅召集 一天(4)后备军人召集 一天(5)教育召集 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160、计二天。(6)动员召集 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二天。(7)部队点召 按地区酌给路程假。(四)工员请假核准权限:1.一天由班长核准(有总领班的单位应由总领班核准)。2.23天由科长核准。3.46天至六天由经理(主任)核准。4.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5.未设班长的工员或班长、总领班由主管核准。附注: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单位工员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1.公差派遣。2.因病或紧急事故。以上必须外出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打卡出公司(外出逾三分钟至一小时内,为一小时假,以后类推)。其上中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加工部并须先经总务科)161、,则向值班工程师,请准给假。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六)凡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公出或开会,应先经事务处签证后提经主管,在不影响工作原则下核给公假。(七)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签准,在前条规定原则下酌给公假,至工会、福利会、妇互会等会务接洽,除因时限或临时需要者外,以下午三时以后联系协调为原则并应向主管报备,必要时申请出厂条打卡外出。1.代(调)班必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已核准的代(调)班者,不得临时更换,如有任意更换或不到工者,代理人应作请假论,事后申请者不准。2.代(调)班工员必须填具申请卡送由当班班长转请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3.代(162、调)班在当月份内一人以三次为限,一次为一天以内,春节前后三个月内以五次为。4.代理人必须与申请人属同一单位,且工作性质相同,经主管审核认为确实可以代理其职务方为有效,已申请特休人员,不得替人代班,如有任意替代者,申请人应作旷工论,代理人特休照算。5.为顾及工员健康,凡任何一方值大夜班者,不准代(调)班。附注:代班以下列班次为限:(1)本人早班可连中班。(不得再连续加班)(2)本人中班可代早班。(不得再连续加班)(3)休息日可代中班。(八)代班工资发给申请人(如欲代还时,必须符合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加班:(一)常白班工员如逢星期例假加班,必须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卡,经由主管核签后,送163、交人事科审核登记。(二)平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其加班卡经主管核签至迟于翌日送人事科审核登记,(如逢星期例假可延后一日送交人事科)。(三)各单位加班卡不能按前条规定时限检送者不予计给或补发加班费。(四)大夜班临时叫人加班,工作在7小时以上,不满8小时者,夜班津贴照给,不满7小时者,夜班津贴不给。(五)中班加班工员,由厂供给加班饭,不得外出用膳,中班津贴不给。(六)轮班工作单位上班后发现缺员临时找人加班,限半小时内到工,其半小时加班照计,超过时应扣除。(七)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工,不得援用前项的末段规定,如有延后到工者,超过3分钟至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30分钟至一小时以内者164、,计扣一小时工 资。附注:如有发生取巧情事,班长应受处分。(八)加班审查程序:两小时以内科长核准,超过两小时至4小时经理(主任)核准,逾4小时副厂长核准,并遵照工厂法规定每月累计延时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三、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一)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二)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四)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上午:自8时至12时正。(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为7点50分)。下午165、:自14时至17时正。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主任以上主管上午上班时间一律提前10分钟)。住宿公司的值勤人员及负责环境清洁工作的员工,其上班时间另定。第四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第五条 上班迟到在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在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三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第六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166、第二类迟到论。第七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论。第八条 员工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单位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第九条 员工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单位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第十条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第十一条 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资总额百分之一,充为福利金。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167、情节酌以惩处。(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二)有涂改情况者。(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四)伪造出勤卡者。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职一天论并同受惩处。第十三条 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者,应即依请假手续办理。第十四条 总公司、分公司比照本办法实施,若有关系企业设立时亦然。第十五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呈报总经理核定修订。四、出勤及奖惩薪办法(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二)员工因迟到、早退、记过及记功者均依下列标准扣分或加分。1.迟到每次扣0.5分。2.早退每次扣0.5分。3.申诫一次扣1分。4.记小过一次扣3分。5.记大过一次扣9分。6.嘉奖168、一次加1分。7.记小功一次加3分。8.记大功一次加9分。(三)上项累积分数于次月发薪时依照下列标准加(减)薪金,(第二条项目不再由考绩表上加减)并公布姓名。1.迟到、早退、申诫、记过:每扣一分减1%的当月薪金。2.嘉奖记功:每加一分增1%的当月薪金。(四)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五、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通信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考勤1.考勤内容(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未到下班时间169、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2.考勤须知(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属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2)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的,均应作除名处理,参见表。表旷工天数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计13天连续旷工15天一年累计30天以上扣170、工资岗位+技能25%50%75%100%扣年终各项奖金除 名除 名(3)留职察看期间,只发岗位工资及各项补贴。3.请假办法(1)公假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工(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2)调遣假员工异地调动,有家属随迁的,不超过6天,调往边远地区的,不超过14天。员工单人赴调不超过3天,赴调途中所需行程时间,按其实际需要核给,不计算假期。特区内调动一般不超过一天。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171、计算假期。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5.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岗位工资技能工资)25.5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25.52加班天数计算。(二)休 假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172、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3.婚假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4.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5.产假、计划生育假(1) 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假期内容假期天173、数说 明产 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 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核给(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3)产妇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174、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6.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参见表、表7.3.3)。病假三天内不扣工资,四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天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24为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175、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两个月。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两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表连续工龄不满二年满二年不满四年满四年不满六年满六年不满八年满八年以上六个月以内病假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60%70%80%90%100%表连 续 工 龄不满一年满一年不满三年满三年以上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救济费(岗位工资技能工资)40%50%80%7.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30天计扣工资。8.探亲假(1)员176、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177、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一次,往返路费只报销一次。9.年假(1) 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178、)满五年以上的员均实行休假规定,参见表表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30年满30年不满40年满40年以上每年休假时间7天10天15天20天30天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全脱产学习满一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受各类警告179、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一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报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三)说明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2.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六、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180、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1、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医疗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182、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七、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一)例假日1.元旦;2.春节;3.妇女节(限女性);4.劳动节;5.国庆节。(二)每星期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第二183、条 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三)婚假: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四)产假: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五)丧假: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3184、.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第三条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第四条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185、定命令退休。第六条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第七条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第十条 本186、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第十一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第十二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第十三条 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第十四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第十五条 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187、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可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第十七条 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一)事、病假积计188、逾21天者。(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八、员工给假细则(一)本公司员工给假,悉依本细则规定之。(二)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三)公休:1.星期例假。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3.劳动节。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四)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五)事假:1.事假须填写请假单,请单位主管按权责核准签章后方能生效。2.每月不得有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假者以旷职(工)论。3.一月内前后事假两天,中间夹有公休例假,使连续共有或超过3天,其中间夹有的公189、休例假日应作事假论,如仅事假一天,连接公休日者,其公休日不计事假。4.事假不满一日者以钟点累计。5.事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故须申述充足理由,呈请特准者始可补假)。6.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3天内全年14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7.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8.本年度到职升正的月薪人员,一月内事假累计在一天内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当年累计亦照到职时间的长短比例计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职后月数/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数(六)病假:1.病假须填请假单,经单位主管照权责核准后生效,连续二天以上须缴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住宿公司或厂区宿舍者须当日请假190、)。2.外宿员工因病不能到班,可托人或电话托人代请,惟病假在二天以上须缴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可于次日补请病假手续)。3.如患重大病症,按劳保规定住院外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工),但病愈后,经公立医院体检证明体力正常,优先予以复职。4.病假期中的公休日,作病假论,不足一日者以钟点计。5.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6.当年度到职的升正人员比照事假计算方式办理。(七)公伤:1.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2.无须住院的门诊人员,应由主管斟酌情况,分配体力胜任的工作,如必须休养或继续疗养,须再续假,除仍须医院证明外,主管191、仍应负责切实审查。(八)公假:基于遵守国家法令,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其他征召奉令参加受训者附证明文件,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参考附表,薪资照给。(九)婚假: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两天(不包括休公例假)薪资照发。 (十)丧假:祖父母、父母、翁姑、配偶死亡,一律给予丧假7天,子女3天,以户籍记载为准(不包括公休例假)薪资照给。(十一)产假:女性职员给假56日,女性工员给假50天,并照下列办理。1.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2.服务(转正后)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以上产假包括公休、例假日在内)(十二)特别休假:1.工员部门按劳工法规定办理2.职员特别192、休假,区分如下:(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日。(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日。(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日。(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3.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服务单位主管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人事单位核对后,转送给最高主管核定,并退交人事单位保管。4.工员的申请作业程序与职员同,经核定后,再由人事单位将部分休假天数纳入新年政府规定以外的休假日数,所余天数由各单位主管视工作需要依据,权责核定实施,但每月最多三天,每次不193、得少于一天,凡超逾或不足一天者,改作事假。5.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各级主管准假的权责如下表:(十三)本规则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奉准实施。九、员工给假实施细则第一条 本公司定期放假日如下:(例假日逢星期日者不另补假)。(一)每星期日。(二)国庆日。(三)春节。(四)妇女节(限女性员工)(3月8日)。(五)劳动节。第二条 员工如有事故不能上班者,均应依照本章规定事先申请给假。第三条 员工给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及慰劳假七种,其内容规定如下:(一)事假: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二)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三)婚假:本人结婚者给假7日(婚假得于194、结婚日前提前申请,但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员工直系血亲结婚者给假1天。(四)产假:本人分娩者给假30天(包括例假日)配偶分娩者给假2天。(五)丧假: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者给假7天,子女死亡者给假5天,祖父母死亡者给假3天,岳父母及兄弟姊妹死亡给假3天。(六)公假:员工遇政府机关的召集开会等属于一般公民义务的事故或因公伤者可请公假,但有关兵役之征召2个月以内之训练视同公假外其他长期的征召则以留职停薪处理,又教育召集10日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1日,服长期兵役(2年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2日。 (七)、慰劳假:依员工的服务年资轮流给假,其办法如下:1.服务未满1年者不予给假。2.服务195、满1年以上2年未满者,每年给假2天。3.服务2年以上4年未满者,每年给假3天。4.服务满4年以上6年未满者,每年给假4天。5.服务满6年以上8年未满者,每年给假5天。6.服务满8年以上者10年未满者每年给假7天。7.服务满10年以上者一律每年给假10天。第四条 员工全年事假与病假合计准给假12天,请假不足或超过的月数可于年终奖金中加发或减发。第五条 婚假、产假、丧假、公假、与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皆须提出证明文件,方可准假。第六条 慰劳假的给予为正式录用日起算到每年12月31日为计算终止的标准日期作为服务年资并以计算,总务组应于每年初编算员工该年度应休的慰劳假日数并公布。第七条 一般职员的准假权196、在该单位主管,主任以上人员的准假权在总经理。唯慰劳假的给予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各该单位主管初核后,一律需经总经理的核准一次给假(请假一律须向总务组报备)。第八条 慰劳假需于一星期前提出申请,唯在元旦及婚假前后不得准请慰劳假,又慰劳假应于当年度一次休毕,当年度未提出申请者或未休毕者,视放弃论,不予累计。第九条 请假除因病或有不可抗力的事由未能先行呈准者可以事后补请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怠职,否则以旷职论(旷职三次以记过一次论)。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单位主管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又如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给假,经查明属实者概做旷职论。第197、十一条 请假单内应注明职务代理人。职务重要或假期较长者,并应报请主管派员代理。第十二条 请假不满一日者以钟点计算,积满一日的办公钟点作为一日,又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自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以正式录用起算)或离职者比例递减。附注规定(一)二个月内短期的兵役召集其薪津的给与办法如下:1.第一个月本俸照发。2.第二个月其本俸只发二分之一,但试用中员工减半支给。(二)长期病假其薪津的支给办法如下:1.一个月以内薪津全支。2.一个月以上至二个月以内支本俸二分之一。3.满二个月以上者支本俸三分之一。(三)本人分娩者,产假期间职务津贴停支。(四)本规章所定给假日数除规章中另有特别规定外均不含一198、般假日。十、工员轮休办法(一)本公司为遵奉劳工法规定暨配合本公司生产特殊情况需要,特订本办法。(二)本办法以轮班工员及其他非轮班人员而星期例假日仍需照常工作者为实施对象。(三)轮休由各单位交由班长(未设班长者由单位主管)视实际情形自行排定并提经各主管科长核准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份的轮休表送人事科备查,并凭以制作考勤卡。(四)轮休方式:1.轮班工员每月可轮休的天数即包括当月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2.轮班工员每月预定轮休的天数可自由选择事先申请排定轮休外,但每月所排轮休不得少于2日。3.轮班工员每月应休未休(予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的天数应照常上班并加给星期例假的加班费。4.轮班工员199、既经依照本轮休方式第一、二、三款选定轮休,不论排定轮休的天数多少,除已排定的轮休日外,其应休未休(即预先未选定轮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不得再申请不加班,如因故不能到工者,应按平时请假办法事先办妥请假手续。(五)轮班工员既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事故须要更改,每月休二日者限更改一日,每月休两日以上者限更改两日并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主管核准后方可。(六)轮班人员既经排定的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事故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经理(主任)核准照给星期例假的加班或当月内指定日期予以补休。(七)本办法经厂长核准后,公告实施未尽事宜200、可随时修改。十一、春节放假细则(一)凡春节停工前一日及春节后开工的日有关事项均属之。(二)春节停工应自农历除夕之日起至正月初四日止,正月初五日正式上班开工,初五日如遇例假,顺延之,春节期内临时指定加班者除外。(三)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日,为例假,薪资照给,初三至初四为停工,有特休假者扣特休假两天抵充,无特休假者,该两日薪资不计,工厂如欲增加春节放假天数,可由管理组协调各单位,以星期,例假日调换,并应将调换情形,列表报公司人事组备查,(公司部分农历除夕上午照常上班下午放假)外,春节放假可参照关系企业情形另行公布。(四)农历除夕停工前一日,应办事项如下:1.上午8时至下午3时照常工作。2.下午3时起201、一律停工,收拾机械设备,并打扫工场内外。3.下午4时起关闭工场窗门,各工场进出之门,除仅留一门从外加锁外,其余一律在内部插闩,凡由外上锁的大门,均应加贴吉封由管理部供给。4.4点10分打下班铃,如有摸彩等节目时,亦同时开始。(五)各工场关闭前,应由驻厂的副理级以上主管,组成巡视小组,至各工场巡视一周以策安全,再行关闭大门。(六)交通车开驶时间,视当时情形由厂区管理单位临时决定。(七)正月初五正式开工之日应办事项如下:1.上午7点30分应由上夜的值夜人员督导守夜人开启各工场大门。2.交通车开到时,燃放鞭炮一挂,以示开工大吉。3.各单位如需自行举办开工典礼,一律在上午10时前举行完毕,10时后不得202、再有燃炮行礼事情,同时清理工场内外环境。4.各单位举行开工典礼,除果点以外,如需备酒,每单位以一瓶为限,(五人以内的单位不得备酒)。5.10时起,各级人员应正式工作,不得再有擅离岗位。(八)开工庆典时,不得赌博,违者处分。(九)春节团拜。1.公司部分:在开工上班之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团拜,并由总务组供应茶点。2.工地部分:在开工之日上午10时前,由管理组在工地会议室举行团拜。(十)春节停工期间应派值日,值夜人员规定如下:工地春节停工时值日,值夜人数分配如下表:(十一)值日、值夜人员的编排以抽签方式决定。(十二)应参加抽签的名单及方式由管理单位列入通知。(十三)列入抽签名单内的各级人员,接203、获抽签通知后,不来参加亲自抽签时可由管理单位代为抽签,事后不得抗议或拒绝值日、值夜。(十四)凡户籍在本市者,均应参加抽签值日、值夜,试用及临时人员免。(十五)凡值日、值夜名单公布后:不到者记小过一次。(十六)值日、值夜人员应注意事项照平时值日规定办理。(十七)值日时间由上午8时至下午5时,值夜自下午5时至翌日8时止。(十八)值勤人员的伙食费,每人每日30元由管理单位代办。(十九)值勤人员车资费用如下:1.值日:每人给予300元(往返车补费用)。2.值夜:每人给予400元(往返车补费用)。(二十)值夜人员由工地管理单位准备卧具及安置睡眠地址。(二十一)公司值日按平时轮值表自初三日开始轮值,其值勤204、费比照第十八、十九条支给,公司不再代办膳食。(二十二)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十二、值勤细则(一)本公司值勤分为值日与值夜两种,值日又分为星期例假值日与午休值班,悉依照本规则办理。(二)本公司值日每次由职员一人,轮流值勤,值勤顺序每月由总务组揭示施行,但星期例假值日及午休值班,副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三)星期例假值日时间,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17时止,午休值班时间以其中午休息时间为限。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侯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值。(四)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的人员代值,并向总务组报备205、,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负担。(五)午休值班职员除供给午餐费40元,服务生30元外,星期例假值日并另支给职员80元,服务生60元的加班津贴。(六)值勤人员的职责如下: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报纸并归放各部、组室。3.巡察本公司办公厅、注意电气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临时发生危害本公司安全的事项。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必要时,亦得随时请示总经理或有关主管办理。5.详细记载值班日志签章后,送交总务组转呈核阅。(七)值夜另有专人担任,支领薪津,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走动,灯火的管理及门户的安全等事206、项,值夜员一个月可休假二天,倘如不休一天者,应支给其一日的所得额。十三、值日值夜及餐费给付办法(一)为统一公司所在地及各服务中心的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给付,特订定本办法。(二)值日值夜区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三)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给付,规定如下:1.上班日的值夜:值夜费100元;晚餐费60元。2.休假日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费200元;餐费早餐40元,午餐60元,晚餐60元;但非连续值夜值日者(即值日之前晚未值夜者)不得报领早餐费。(四)值日值夜及餐费的申报,规定如下:1.值日值夜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填具值日值夜及餐费申请表一式二联,送交人事室,报领上月的值日值夜及餐费。2.207、值日值夜及餐费,一个月报领一次,值日值夜费于发薪时一并付给,餐费则由会计部另行发给。(五)休假日的值日人员,不得再报领加班费。(六)守卫人员一律不得报领值日值夜及餐费,但其代理人不受此限。(七)本办法不适用于工厂。(八)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十四、商业企业加班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主管人员需于办公时间外随时指派其所属员工加班,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第二条 加班员工应于加班的翌日填报“加班报备单”并依序呈请批示,并凭之核发加班费。第三条 加班费以每3小时为半日依其基本工资核算,不足3小时或超过3小时者按比例折算。第四条 加班费于次月10日连同工资同时发放。第五条 下208、班后半小时起,且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者始准视为加班。第六条 主管以上人员及领有职务加给者,不可申请加班费。第七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须呈请总经理核定修订。十五、员工加班细则(一)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1.一般员工加班:(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会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得副总经理核准始能加班。(209、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2.科长级主管加班:(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须打卡即可。(二)加班考核:1.一般员工:(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2)管理部门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2.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210、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其职务加给。(三)加班薪资: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1)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3)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二款办理。(四)加班工时计算:1.区分为三班与二班制,其配档如下面。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锅炉211、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在每餐时间内得酌留一二员工看守,并应在现场进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违者以擅离岗位论,其进餐的时间可视作连续加班计算。3.其他工作人员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应由各单位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五)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3.门房、守夜、交通车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六)注意事项:1212、.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三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七)加班请假: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班声明(领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退。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叙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八)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213、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九)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同。(十)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十一)本细则经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十六、加班管理规则第一条 本公司同仁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二种:(一)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者。(二)休假日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休假日工作者。第二条 本公司同仁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214、处。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同仁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填写加班单(附表)(生产单位以打卡为准),经单位主管签认后,送财务部核发加班费。第四条 加班津贴支付标准规定如下:(一)平日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二)平日加班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支付加班津贴(含误餐费)。(三)平日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支付津贴30元(含误餐费)。(四)例假日(含星期假日)加班工资加倍发给(含误餐费)。(五)误餐费每餐规定为30元(如情形特殊,午餐伙食费比照误餐费支付固定津贴时,每人每月暂以600元计算) (六)固定215、加班费(司机除外),点心费一律不得支付。第五条 上列加班时间,除生产单位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准在下半夜(指夜间12点以后)加班。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级以外的作业员加班,悉依劳动法规定办理。第七条 本办法经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附表十七、员工定期轮调办法(一)为增进员工的工作智能与经验,扩大员工的工作领域与视野,以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与促进公司发展,特订定本办法。(二)担任采购、仓库管理及金钱保管人员(出纳助理人员)每二年应轮调一次。(三)业务员、业务代表与业务主任,可每一年或二年实施轮调。(四)其他工作性质相类似的人员,可每二年实施轮调。(五)各部以下的主管,可每一年或二年实施轮调。216、(六)员工的轮调,依员工本人的意愿或事实需要,由各部门主管签拟“人事异动申请表”,依“共同职务权限表”的规定,呈有权裁决者核准后实施。(七)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十八、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 为本公司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以下简称支援人员)使其善尽工作而无后顾之忧,对其调迁、年终考绩、晋升、年终奖金、退休金、抚恤金及福利等的办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系指凡本公司因投资关系、营业往来、技术援助、财务融资等政策上必须派员前往协助经营管理三个月以上的本关系企业外的公司均属于此。(本关系企业系以包容于连锁商标内的各公司为标的)。第三条 217、人员派遣(一)支援人员应为本公司编制内人员,如为本关系企业内其他公司编制内人员时,可先调属本公司后派遣之。(二)支援人员由派出部门拟定,科长级(不含)以下人员呈本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呈董事长核准并在本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年资照计)手续后派赴之。第四条 支援人员的籍隶支援人员于派赴后其在本公司的籍隶部门,视情形的需要可归属于总经理室或其他部门(如投资部门)其人事异动悉由归籍部门节制。第五条 支援人员的管理 支援人员在关联公司必须遵守各该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外,本公司应保留其职位、底薪;至于其年终考绩、薪资调整、晋升、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抚恤金、福利等除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及其他办法的有关规定外218、并按下列方式办理。(一)年终考绩、薪资调整及晋升于每年年底由归籍部门会同派遣于关联公司中的最高职称(位)人员研核后办理。(二)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金或抚恤金等的核算,以在本公司当年度的底薪及职位为准并按归籍部门的标准由归属籍部门会同人事、会计部门办理。该等金额在关联公司实际给付额少于前项标准计算的给付金额时,由本公司弥补其差额,上项差额弥补期限,于办理派赴手续时,由主管视实际情况预定改善所需时间一并呈核,但最长以三个年度为限。 (三)派遣人员除有关宿舍部分经呈准后可以住用外,不再给予其他福利待遇。第六条 派遣人员的归建(一)派遣人员奉准返回本公司服务时,即予办理复职手续,其复职时的薪资职位以复职年度依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所核定者为准,职称则依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另行呈请核定,原在关联公司的职称(位)薪资等均不予认定。(二)关联公司归属关系企业内公司之一时,如本公司认为原派赴的人员已无继续留任的必要即予调返复职,否则溯自原派赴日期视同自本公司调任该公司。至于其原核定的待遇差额弥补期限尚未届满部分仍得续予给付至期满为止。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