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任用服务考勤与辞职管理制度.doc
下载文档
1、公司人事任用、服务考勤与辞职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所有从业人员。任用第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选事宜。 第二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期1-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2、;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三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四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表件: (一) 个人入职履历表(二) 2张2寸免冠照片(三) 毕业证及职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四) 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 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3、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8岁者。 第六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服务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单位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4、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 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公司。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办公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 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5、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工作,提高效率,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 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私人电话超过半小时,如确为重要事项时, 应经主管批准。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考勤管理规定一、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 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7小时夏时制(5月1日至9月30日)冬时制(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上午:8:00-12:00下午:3:06、0-6:20下午:2:30-5:40注:根据国家规定或特殊情况,公司可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二、迟到、早退、旷工规定类 别 扣罚标准备 注迟 到早 退5元/次1、 凡重大恶劣天气,根据情况而定,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2、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8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辞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位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按表列标准双倍扣罚。5元/次旷工当月第一天1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按三天标准扣罚后予以辞退。当月第二天20元当月第三天50元 三、请假(调休)规定1、公司员工(公司规定的特殊岗位除外)不允许口头、电话请假。2、员工除正常节假日休息外,加7、班时间予以调休。3、调休须经部门主管负责人同意情况下,到办公室申请领取调休单,按规定审批后调休。调休单由相关负责权限责任人签字后交由办公室存档。4、特殊情况(突发性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及时请假的,应于当天工作日内向指定审批人捎假条或由捎假人代写假条,到岗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如确认不能及时请假又不能请人捎假的,应于到岗后持具有说服力的有关证明(如病历、药费单等),以书面形式向审批人说明情况,经调查属实,由审批人签字同意改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5、除公司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可口头说明请假事宜外,公司其他人员均必须持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查,否则视为旷工。6、公司原则上规8、定申请每次调休不得超过2天,如当月调休仍有冗余,则累计下月,调休假半年内有效,半年一次累计,多余假按加班费补齐,加班费按工资2倍计算。四、批假权限1、部门员工调休或请假2天以内的,到办公室申请领取假条,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员工调休或请假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3、部门负责人调休或请假,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查。五、法定节假日1、按国家规定:元旦3天、春节7天、清明节3天、五一3天、端午节3天、中秋节3天、国庆节7天、妇女节0.5天2、婚假:5天(外地员工可延长13天),晚婚享受10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如返回后无法提供结婚证或有关证明,按旷工处理。3、产假9、: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计划内怀孕流产的,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酌情给予10-45天产假。产假期间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不能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享受基本工资。男员工在配偶第一胎生育时,享受带薪看护假10天。4、病假:请病假除填写请假条外还需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药费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查。病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即工资总额的60%。弄虚作假请病假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辞退处理。5、丧假:5天(外地员工可延长35天),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岳)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6、工伤假:员工因10、负伤、患职业病、因公残废、因工死亡等工伤的认定,须以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员工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工伤假期间享受工资的60%。7、员工请事假期间不计工资,当月工资按出勤天数计算。六、员工加班规定1、法定节假日加班(除调休外),按年度累计(由办公室登记)与年终奖金挂钩。2、员工加班前提是工作需要,或是上级安排,员工不得私自以加班为由,下班后或休息时间逗留在办公室进行娱乐活动,如有发现,一次扣罚50元,并通报批评。3、公司按规定全年出全勤的员工给予全勤奖:薪金20%+60补助。4、法定节假日加班超过7天,且11、并未调休的员工,年终奖金按全勤奖金计算、法定节假日以外其他加班时间予以调休。七、其它规定 1、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3、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起生效。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打报告提出申请,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在公司办公室领取离职手续清单,办理离12、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13、钥匙、名片等; 2.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文件等; 2. 公司的项目资料; 3. 公司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 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通讯工具及其它等公司配备的财务。 6.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14、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 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