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汇编(21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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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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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ROJECT SOLUTIONS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技术联盟YOUR COMPANY NAMEYOUR COMPANY NAMELOGO港口安全操作规程汇编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装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一节 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 舱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三节 码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节 码头水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第六节 库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 第七节 火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八节 驳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九节 货物装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十节 冲洗码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3 第十一节 理货作业2、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十二节 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十三节 集装箱作业码头机械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十四节 集装箱作业甲板捆扎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三章 货种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一节 木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二节 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三节 重大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四节 卷盘状钢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8 第五节 散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4 第六节 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6 第七节 钢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8 第八节 装卸生铁、长型钢材安全操作规程 40 第九节 货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1 第十节 袋装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十3、一节 桶装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 第十二节 捆扎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4 第十三节 煤炭二次堆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4 第四章 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6 第一节 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装箱作业) 46 第二节 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炭作业) 53 第三节 门座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5 第四节 轨道式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7 第五节 轮胎式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 第六节 正面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1 第七节 空箱堆高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 第八节 内燃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4 第九节 电动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7 第十节 船吊开关手安全操作规程 4、70 第十一节 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 第十二节 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4 第十三节 牵引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6 第十四节 平面运输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77 第十五节 自卸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9 第十六节 带式移动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9 第十七节 港口搬运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1 第十八节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4 第十九节 电动溜车安全操作规程 85 第二十节 散货清舱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 第二十一节 挖掘机辅助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8 第五章 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2 第一节 起重机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2 第二节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3 第三5、节 机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4 第四节 车辆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5 第五节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6 第六节 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7 第六章 其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9 第一节 配电间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9 第二节 油库加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0 第三节 钻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1 第四节 金属锯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2 第五节 打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2 第六节 蓄电池充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4 第七节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5 第八节 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6 第九节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7 第十节 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6、8 第十一节 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9 第十二节 电子汽车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9 第十三节 板金工、白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0 第十四节 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1 第十五节 食堂炊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2 第十六节 电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3 第十七节 轮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4 第十八节 车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5 第十九节 汽车轮渡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17 第二十节 汽车轮渡机舱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17 第二十一节 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18 第二十二节 轮机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20 第二十三节 船舶水手安全操作规程 122 第二十四节 集装冷藏箱7、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5 第二十五节 电子火警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26 第二十六节 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27 第二十七节 水泵房安全操作规程 128 第二十八节 变电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0 第二十九节 升降式高杆灯安全操作规程 131 第三十节 交通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2 第三十一节 排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133 第三十二节 油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4 第三十三节 油罐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6 第三十四节 洒水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7 第三十五节 道路清扫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9 第七章 港作船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1 第一节 港作船舶作业安全通则 141 第二节 港作船舶航8、行安全操作规程 141 第三节 港作船舶雾中航行安全操作规程 143 第四节 港作船舶海上拖带安全操作规程 144 第五节 港作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146 第六节 港作船舶协助大船靠泊安全操作规程 147 第七节 港作船舶港内拖大船安全操作规程 148 第八节 港作船舶傍拖大船安全操作规程 149 第九节 港作船舶拖无自航能力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149 第十节 港作船舶拖浮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51 第十一节 港作船舶协助新船下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51 第十二节 港作船舶消防抢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53 第十三节 港作船舶大风浪抢险安全操作规程 154 第十四节 港作船舶接送人员安全操作9、规程 156 第十五节 港作船舶操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7 第十六节 港作船舶液压甲板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58 第十七节 港作船舶电动绞缆机安全操作规程 160 第十八节 港作船舶抛起锚安全操作规程 160 第十九节 港作船舶舵工操舵安全操作规程 161 第二十节 港作船舶水手带解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3 第二十一节 机驾合一全回转拖轮主机安全操作规程 164 第一章 总 则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或建筑施工现场,或在 2 米 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坠落的地方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扣带,安全帽必须完好。三、凡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10、,并扣好上、下带子。四、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作要求穿戴好各种劳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和穿塑料硬底鞋、拖鞋、凉鞋、高跟鞋及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五、为保证上下船舶人员安全,在使用舷梯和跳板时都要设置安全网,跳板安全网应伸出跳板左右侧不得小于 1.5m ,舷梯安全网应分别牢固地连接在船舷和岸上。六、船未靠妥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扶梯,绳梯或跳板。走扶梯前,应先观察扶梯是否完好和有无安全网;走绳梯前要先察看其上端是否拴牢,悬挂方法是否正确,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 2 人。走跳板要先察看其上端是否拴牢,下端是否着地稳妥。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帮。上、下船舶舷梯,必须按顺序先11、上后下。七、禁火场所严禁烟火,生产现场严禁吸烟。港区严禁擅自动火作业,如需动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并落实相应防火措施方可进行。八、禁止接班前 (4 小时内 ) 及上班时喝酒,不准在岗位上嬉闹、打瞌睡。作业中要集中思想,谨慎操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九、船舶靠离泊位时,非系缆人员不准靠近系缆区域。十、港区范围内不准下江海游泳、洗澡、捕鱼、捉蟹和擅自打捞失物等。十一、对危险区域,必须在其周围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严禁擅自拆除各种安全标志和防护装置; 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十二、不准擅自进入警戒区内,不准在码头护轮坎和护栏上逗12、留和行走,不准坐在码头带缆桩、接电箱和机械转动部位上。不准自行车在码头前沿 一米 内骑行或停放,上、下浮码头引桥必须推行。十三、不准在关下、关路和不明情况的舱盖板上站立、行走和作业。十四、禁止高空抛物。十五、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的照明,保持能见度清晰。十六、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工索具、作业环境等状况。各种工索具必需按规定正确使用。车辆、船舶和机械设备不超负荷、不超定员、不带 病 运转。操作场所,环境有险情的应及时排除,遇有较大险情无力解决的,应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冒险作业。十七、各种车辆必须分别遵守各港区制定的“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喇叭、灯光、信号、刹车等必须完好。严禁违章停13、车,车未停妥,禁止上、下。司机在操作时,禁止与他人闲聊。十八、职工骑摩托车在港内道路上行驶必须戴头盔,严禁摩托车进入仓库、集装箱箱区及防汛墙外侧的码头前沿。十九、大轮深舱 ( 暗舱、暗道 ) 禁止单人上、下或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二十、各类车、船、吊驾驶和电气、焊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学员必须持学习证,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操作学习。二十一、新进港职工、调换工种人员;女工产假期满、因病、工伤及自谋职业等离岗六个月以上的回岗复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十二、一切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总则规定。第二章 装卸岗位安全操14、作规程第一节 甲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前应认真检查起货设备及吊货工索具,卸下足够的大梁和舱盖板,卸下的大梁和舱盖板必须低于舱舷,并应留出人可安全通过的走道;未开的要扎紧锁牢。堆放二、三层柜的,必须离舱口边沿 1m 以上。三、侧稳索固结点要合理、牢靠,指挥手站位 要 安全,不准坐在船舷或舱口边沿上指挥,不准站在大梁上指挥。当大船舱口或船舷低于 1.05m 时,指挥手要做好安全防范。四、喊钩手要坚持喊钩先喊人,人随关行和喊“两面钩”的原则, 做到 手势清楚,声音响亮。船方起松吊杆时,要招呼甲板、舱内、码头和驳船上作业人员让开,防止吊杆坠落伤人。五、做到“五了解”。即了15、解机械的性能;了解货物的重量和货种 特点 ;了解作业人员和甲板周围人员的动向;了解关手或司机的情绪和配合情况;了解吊货工索具是否适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六、严格执行“五不吊”。即超负荷不吊;关下及关路有人不吊;关不正不吊;安全网未扣不吊;灯光不明,视线不清不吊。七、下舱电线和上下船、驳的绳梯要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八、随着潮水的涨落和关路的变化,要随时与码头作业人员一起调整安全网。九、不准开自动舱盖、半自动舱盖和油舱盖。舱底有人不准开关大梁或舱盖。十、舱深超过 2m 时,开关小舱盖和大梁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吊大梁时要扣好稳件绳,吊杆应根据大梁位置及时调整;不准在大梁上行走。第二节 舱底16、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舱内做关(包括机械下作业)应选择在适当的位置,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或危险的山头下做关,随时注意关的动向,主动让关。三、分层分票装卸货物,不准留山挖井,不准只做一边货物造成船舶倾斜。四、摘挂钩时,人不准站在关路方向,空钩头不准随手乱扔。五、舱内稳关要等货物松到人的胸部以下,方可上前稳关,并应站在关路的两侧。六、做关应问明货物的重量,定量定型,不准超负荷。七、在大轮二、三层柜上拉电缆线或在甲板无围墙舱口和隔层舱甲边缘 0.5m 内做清洁工作时,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八、上、下船舱扶梯时,应手抓牢,脚踏实,按档上下,不准披衣带物,不准与他人谈话。九、17、舱内灯光不明、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十、吊关在舱口起落时,不准在舱口的明扶梯上下。十一、一条作业线扎位装货或分票装舱,或在一个舱口同时开两条作业线,其货物高低超过 2m 时,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第三节 码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张挂好安全网,并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三、要与司机、指挥手密切联系,不准在关下或关路站立和作业,使用工索具应符合标准。四、稳关要等货物完全松妥,空钩起身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不 准将 空钩随手乱抛,挂钩时要防止钩头扎手。五、在卡车上出钩使用稳关平台时,不准对着关路,不准放在吊车旋转范围内。六、关必须在平车上放稳,钢丝绳、络绳和网络的绳18、索头必须在平车上放好塞牢,不准在地面拖行。七、平车“带头”应先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禁止用脚代手掌握方向杆。八、在吊运作业中,若货物或工具等坠落码头边安全网内,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擅自下安全网捡取。九、不准在码头边擅自搭建凉棚和避风亭。十、作业间隙或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岸吊重关必须停放码头上,船吊重关必须停放在货舱内。 第四节 码头水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负责码头船舶靠、离、移泊时缆绳的系解及船舶靠、离、移泊时码头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三、上班工作时应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工作鞋。系解缆时,应集中注意力,观察周围环境,根据作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站位19、,确保自身的安全。四、在接到调度关于船舶靠、离、移泊的通知后,应提前 10 分钟在码头就位,在船舶靠、离、移位置设置信号旗,晚间、雾天加设信号灯,并在码头准备系、解缆。船舶靠、离、移泊时,负责维持该泊位码头前沿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秩序,确保作业区域内无其他人员和车辆通过。五、水手不得站在缆绳的顶端及延伸位置,用手搬动缆绳圈、琵琶扣时,手应扶握在琵琶扣接头处。六、船舶靠泊时,水手班长应与船方保持密切配合,督促队员在移动缆绳时,应预防缆绳在张紧过程中挤压电箱等设施,须将缆绳全部搬移至相关设施不受挤压的一侧后,方能通知船方绞缆。七、水手在接引物缆时应注意避让。八、解缆后,水手班长应督促队员避让至安全位置20、,待船舶离开码头进入正常的航行后,才能撤离码头信号物。九、船舶移泊时,严禁站在绞动的头缆、尾缆的顶端及缆绳周围、下方等危险区域。十、机械拖带缆绳时,应配备一名指挥员。机械拖带缆绳时应慢速(控制在 5 公里 / 小时内),拖带区域周围严禁有人或有车通过。十一、使用机械进行拖带缆绳时,应通知船方将缆绳放至足够长度,拖带时应保持松弛状态,发现缆绳被绷紧趋势时应指挥机械停车。指挥时站位应距离机械 5 米 外指挥。十二、船舶在码头靠、离、移泊过程中发生海事情况,应提醒船方(引航),并同时通知调度。船舶靠、离、移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向调度汇报船舶靠、离、移泊的正确时间和码头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原始记录。十三、21、在船舶靠、离、移泊前,应确定码头岸边的机械设备已移到安全位置,方可通知船方做靠、离、移泊工作。十四、负责对靠在码头的船舶进行不定期的巡检,特别关注潮涨与潮落时船舶的缆绳松紧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船方及码头当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第五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在 2 米 及 2 米 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三、在 2 米 或 2 米 以上无防护栏平台、货垛、机械、设备、车厢、脚手架、屋面、梯子、电柱及建筑物的周边上作业,必须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不准在设备运行时进行高空维修保养。五、不准随意在高处向低处(或低处向高处)抛物。六、凡患有高血压和恐高症的人员严禁22、参与高空作业。七、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防滑工作。八、在高空进行维修作业时,要切实做好防止工具、机件下落措施。九、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在相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警戒设施。十、不准擅自单独一人进行高空作业。十一、严禁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第六节 库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在桩头作业应选择好站立位置,防止踏空,不要站在关路、死角和桩头的边缘上操作。三、货物按要求标准堆装,不得倒关盖帽,桩脚收顶时应留有站脚和操作的足够余地。四、拆桩时应先检查桩头有无倾斜危险,应从上至下依次按层起桩,不准拆反桩。五、不准在桩脚上和桩脚边躺卧休息。六、上、下高桩时,应使用扶23、梯,不准抓绳子和网络。七、库内使用铲车、平面运输车配合操作,应防止车辆伤人。第七节 火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不准爬越车厢连接器和车厢底部,不准在车厢下、车辆连接器和提钩管上坐卧休息,不准在车厢内打瞌睡。 三、不准用吊车、卡车、装载机等拉顶移动车厢。 四、火车装货严格按照铁路装货要求,做到不偏重、不超重、不倒关、不超限等。 五、长型货物装车厢,作业人员应在车厢外稳关。 六、吊车司机必须听指挥人员指挥,做到轻起轻落、稳起稳落。七、散货装车厢时,装车机械司机或操作人员应注意车厢装载量和平车人员站位安全。 八、装卸前应检查车厢货物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 九、调车和接挂车皮24、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不搭车随行,不准挂带蓬布、工具等物体。 十、开、关车厢门时,人要站两边,敞车边门开启上翻时,要上牢插销,关门后要剪掉多余的铅丝头。十一、装货高度超出车帮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张挂防护安全网。十二、进行牵引作业,应根据作业线长度及卷扬机的拖载能力对列车进行分解。十三、火车进入滑溜作业线必须鸣号缓行,夜间要开车灯,并设人 了望 。十四、火车进出道口时,要落实专人把守看望。第八节 驳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驳船与码头之间或驳船与大船之间,同时作业的驳船与驳船之间,开工前均应张挂好安全网。三、上下驳船的扶梯必须与关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四、落驳作业要明确有专25、人指挥。五、在驳船上操作的工人,不准在关下或关路上作业或停留。六、抓斗作业或使用自动出钩作业必须有人负责驳船安全 , 不准代替船方指挥工作。七、散货倒关,严禁将未倒净的货物夹在网络内带回大轮或码头。八、空网络起身,要防止手脚被兜住,钩头起身,要超过一人高度方可松手。九、驳船与驳船之间夹挡甲板不准坐人。十、小型驳船装运易滚动货物应按船舶额定装载量降低 25% 。十一、在驳船舱面作业时,要防止涌浪或周围情况使驳船晃动造成人货落江。第九节 货物装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货物装车作业,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停放,选用的工属具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三、装车作业由港方作业人员负责,未经港方26、许可货车司机或外来有关人员不得擅自上车装卸。四、货车司机及其随从人员在生产现场下车要戴好安全帽,并要注意自身安全。五、装车作业人员应注意自身防护,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站位安全。六、吊车装车作业,司机要严格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吊臂下严禁站人或作业。七、叉车装车作业,叉车司机在货物挡住视线不良情况下应鸣喇叭提醒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八、人力搬运货物装车,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以重压轻,堆放规范。九、重大件装车,松脱钩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固定或塞好楞木。十、车辆装载的货物应不集重、不偏重、不超长、不超宽、不超重,符合道路行驶有关规定。十一、装卸危险货物或有 毒货物时,首先要了解货物的性27、质、特点、包装标志、容器种类,以及安全防范措施,并准备好应用工具及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规”和有关安全操作规范。人工装卸危险品、毒品时,禁止背负、肩扛和怀抱,禁止振动,不许将货物拖、拉、翻、滚或投掷(做到轻装轻卸)。装卸毒品要做好防毒、消毒工作。第十节 冲洗码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人员应穿雨靴,方可从事冲洗作业。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潜水泵接零保护线连接是否良好。四、水泵接线箱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五、搭接电源应确保电源线和零线连接牢靠,并调整好相序。六、收放潜水泵时,作业人员要注意自身的站位安全。七、使用水枪,注意避开人。八、冲洗时,严禁向码头配28、电设施喷冲水。九、冲洗完毕,要及时整理、收存水带、潜水泵、水枪等冲洗码头用具。第十一节 理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现场理货必须遵守船方和港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现场要按规定着装,并戴好安全帽穿好安全背心,不准携带火种。三、禁止在关下理货、站立或行走。甲板上行走要注意关向,从非关向一侧通过。禁止在舱口围板上行走或站立。下舱理货攀梯上下时,不准披衣、携物。卸货完毕下舱检查遗漏货物时,不准单独一人下舱。灯光不明或视线不清时不准上下舱。四、在现场理货,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和绊脚杂物,遇有雨、雪、冰霜及甲板油污等情况时,要防止滑跌。不准在现场手持伞理货。五、禁止坐在船舷上、码29、头护轮坎上、浮码头栏杆上、机械车辆驾驶室内、货物桩脚旁或船员房间内理货和休息。六、无安全帽不能登轮。上下船必须走船梯,上下船梯要保持距离,禁止拥挤,船没靠稳,严禁上下,不准跳船帮,不准披衣挂肩。七、上下软梯应事先检查绑扎是否牢固,专人扶梯方可上下,不准两人以上同时上下。八、在甲板上记数时,严禁坐岗,要选择离钩头距离适中的安全点。严禁在舱盖板、甲板货物上行走。在甲板上站立看箱要随时注意行走安全,不得边看边走,要站稳后看箱。九、船舶开舱时,严禁在其周围行走,防止绳索断裂造成伤害。十、理危险货物,要根据货物性能落实防护措施,穿戴防护用具,严禁手摸、口尝、鼻嗅。工作完毕,应及时洗手,洗脸和嗽口,防止中30、毒。十一、禁止擅自摸弄和驾驶一切机械、车辆和船方起货机。禁止擅自动用现场的电器设备。十二、在桩脚上点数时,禁止退步倒行,禁止跳越桩脚,在原木等圆形货物桩上点数时,要防止货物滚动。十三、小票货核数时,不准手扶货盘,以防货盘移动轧手。点平车上货物数量时要待平车停稳后再进行,不准跨越平车衔接处,不准在有倾斜危险的货物桩脚下站立或点数。十四、危险货物装卸前,应通知港监或有关部门实行监装监卸,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按照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十五、理进出口危险货物时,要验准有关单据,要贯彻执行海洋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查暂行规定,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检查,对包装不合格的危险货物,应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经有关部门31、确认安全后方能允许装卸。十六、理货人员不准开启集装箱箱门。箱门开启时,必须远离集装箱箱门,保持安全距离。十七、在装、拆箱理货工作中,如确需进入集装箱内时,必须通知铲车司机暂停操作,并观察箱内货物情况,防止货物倒塌伤人。十八、交接班看舱时要注意甲板杂物或表面,绕开杂物、油污、水迹,注意甲板防滑,走海侧躲开钩头路线;查看舱内状况时双手要扶牢舱口围板,防止坠落,甲板堆放的舱盖板之间禁止跨越,并注意舱盖板的移动带来的侵害。第十二节 桥吊集装箱作业甲板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负责对码头作业设备在船舶作业区域的指挥,密切注意作业动态,负责指挥区域的安全。三、甲板领钩员站位应安全,不32、准坐在船舷或站在舱口边沿、吊运的集装箱下等危险区域进行指挥。在 2 米 或 2 米 以上无防护栏杆的平台、集装箱顶周边、在舱深 2 米 及 2 米 以上的舱面上开、关舱盖,在舱口围角或栏杆底低于 1 米 的舱面、甲板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四、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特殊情况下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五、驳船作业、甲板领钩员应站在码头平台指挥、监护。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上下驳船的,应穿好救生衣从下面铺有安全网的跳板上经过,或系好安全带通过绳梯到驳船。六、不准边指挥边从事指挥信号工作之外的其它工作(如捆扎、栓固等)33、。七、对甲板捆扎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对锁钮在上抛或上下运输过程中的捆扎人员站位情况进行协助看护,配合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防出现事故。八、甲板指挥时站好站位,使用通讯工具或指挥标志,随时与起重机械司机保持良好信息沟通与联系。九、指挥作业前应对集装箱锁钮、舱盖插销锁穴等固定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十、船舶装卸作业前,应检查舱口、灯光、隔槽、甲板、护栏、平台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装卸条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汇报。船舶卸箱前,应检查集装箱相关部位是否有残损,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司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十一、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岗,不准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十二34、装卸箱过程中,发现吊具锁角平面与集装箱箱孔平面不平行或其他异常状况时,要及时告知司机调整吊具状态,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三节 集装箱作业码头机械领钩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负责对码头机械在码头作业区域的指挥和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并对该区域内的安全负责。在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随意交由他人代替指挥,对工作工具要佩带齐全,特别是要手持对讲机进行领钩。其码头作业责任区范围:1 、维持集卡运行的畅通,禁止集卡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盲目倒车等各种现象;2 、排除影响操作安全的外来干扰,制止外来无关车辆占道(集卡车道、桥吊行车通道)等各种现象;3 、排除机械轨道上的障碍物。4 、配合做35、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发现现场可疑人员,或有可疑人员上外轮(偷渡),应立即向当班的管理人员汇报。三、船舶靠、离、移泊前,码头机械领钩员应根据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指挥码头机械(桥吊、门机等)行驶到安全位置,并做好监护工作。四、作业时,应站立在视线清晰、安全可靠的位置进行指挥。不准边指挥边参与捆扎作业。五、指挥集卡车辆司机按次序就位,并督促捆扎工按规定要求进行锁钮拆、装。六、起吊舱盖板时,码头机械领钩员应防止车辆、人员从舱盖板下穿越通过。七、执行现场岗位交接班,应交清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第十四节 集装箱作业甲板捆扎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36、梯子。不准单独一人上下(或进入)大轮深舱、暗舱或暗道。乘坐吊具上下船舶时,应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并抓紧栏杆。三、上下箱顶应乘坐吊具并系好安全带。箱顶敲锁钮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和安全杆,系好安全带并注意防滑。甲板作业,两人一档,相互保护。舱底作业,不准在关下、关路、死角拆装锁钮。四、拆除的捆扎件(包括连接锁、拉杆、工具等),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按船方要求集中摆放。拆除 4 米 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锁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五、不准在船舶上的同贝位边卸边拆,边装边绑。捆绑时,应根据船方要求捆好绑牢。六、确需到驳船上进行绑扎作业时,乘坐吊具上下应系好安全带,穿好救生衣。七、绑扎时,捆扎件(包括连37、接锁、拉杆、工具等)如用上抛式传递方法,上抛时操作者需明确周围环境,注意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禁止落差为两层箱高间的捆扎件进行上抛传递。有捆扎件专用吊篮的,须用专用吊篮统一收集相关捆扎件,并通过吊篮上、下传递。安装 4 米 以上连接杆、拉杆或重型索具螺旋扣时应两人协调配合操作。八、绑扎后,应检查是否有漏绑、松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九、码头拆锁时,应等吊具离开集装箱后,方可摘取锁钮。摘取锁钮时应摆放在一起,不准乱扔。摘取锁钮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严禁从集卡车头经过。等待车辆时,应站在通道或安全区域内。第三章 货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木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起吊长度为 338、m 以上的原木,必须使用两根钢丝绳起吊,高低平衡,受力均匀。三、做关应平稳,不准夹吊。一般情况下,不准吊“三七关”,以防止木材窜心。四、原木提头,钢丝绳要套牢,不准将手或脚直接伸到提起的原木下掏拉钢丝绳。提头时不准将原木拖离原来位置,提头高度一般不超过 1m 。五、稳关必须用推拉钩,不准用身体顶推,要注意退步。摘钩时,必须等关松受后方能进行,防止滚动伤人。六、甲板插桩木在货物卸到平船舷时,必须及时拔去;连接式插桩,须待甲板货物卸清后,及时通知船方放倒。七、大轮人力装卸木材,段与段之间高低差不准超过 2m ,段内卸货应平衡,高低差不准超过 1.5m , 要防止木材滚动伤人。原木长度超过舱口围长度39、二分之一时禁止在同一舱内使用“对头崩”。八、原木桩头应钉好排钉稳层,并塞好三角木塞。九、禁止使用无档板拖运木材,长度超过 4m 时,不准横装拖运。平车装原木,不准过高、过满,应形成屋脊形,临近插桩顶端处的原木,其直径的三分之二应在档板架内或做好其他加固措施。十、方向不一致的零星原木,必须单独做关;关起身后,不准拖拉关上夹带的钢丝绳等物。十一、重关在甲板上打停时须落地,不准将关搁在舱口上。十二、空平车接关时,拖车司机应下车远离关路。在拆卸原木桩紧固件时,应停止作业。十三、在原木上作业的人员应穿好工作鞋。第二节 集装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集装箱专用吊架、吊索、吊钩、卸扣等40、装卸工属具,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损方可开工。集装箱箱门、罩布,可拆卸扣和可折叠的零部件以及其他活动装置在起吊、移动和堆码时应固定牢靠。三、在吊挂集装箱作业中,作业工人若需上下集装箱顶部进行摘挂吊具或吊钩,必须使用专用梯子或升降设备。使用梯子必须有人监护。四、起吊集装箱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合起重司机,采取吊离地面打停稳钩试吊操作,如发现偏重、倾斜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后再起吊 , 必要时须挂稳钩牵引绳。五、集装箱装平车,必须待集装箱落到离平车 0.5m 以下时,方可上前稳关,稳关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同站一侧,手不准扶锁眼或锁钮。六、在集装箱拆垛卸船作业时,要首先检查锁销等各种捆绑加固工具是否完全拆除41、,集装箱有无损坏或漏水、漏油、漏电以及异味等情况,如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研究解决,不可擅自作业。七、对超重、超高、超大件货物有特殊作业要求的集装箱,必须召集船方、货主等有关人员研究后谨慎操作,并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八、在吊运重心偏离度小于 10% 的集装箱时,对装有固定转锁装置的专用吊具,应使用偏侧辅助机构调正集装箱倾斜度;对使用嵌入吊钩、卸扣钩扣集装箱锁孔形式,要注意偏载所造成集装箱的倾斜度,在吊运至一端着地后,另一端应缓速着落。吊运重心偏离度大于 10% 的集装箱,应调节结构型吊具上吊索长度,以保持起吊平衡。九、对装载危险品、有害货物的集装箱,必须根据危险货物标志和货单要求装卸,在现42、场备有相应的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十、集装箱开启箱门时,箱门前面要有足够的空地,应先开一扇,当确认箱内货物不倒塌时,再开另一扇箱门。集装箱拆箱和装箱作业要针对不同的货物包装、特性和重量,使用合理的工属具。在箱内作业要防止货物倒桩、有害气味影响,箱内要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十一、采用集装箱起重机械起吊集装箱时必须垂直起吊,不准斜吊或拖吊。十二、在设有箱格导柱专用舱内装卸集装箱时,集装箱应沿舱口设有的导口进行吊运。十三、集装箱装船,应按船方要求进行装卸和锚固,保持积载均衡,船体平稳。十四、集装箱装短驳集卡车,集装箱必须固定。集卡车在港区进出大门、转弯、交会车时车速不大于 5km/h ,码头直行,车速43、不大于 15km/h ,在港区内拖运危险货物时,应按指定路线行驶,并在车头上悬挂危险货物作业的明显标志。十五、专用集装箱叉车铲集装箱作业时,铲齿要铲足,两货叉必须居中,方可进行水平搬运。十六、装载二个集装箱的集装箱拖挂车,卸载时,应先卸靠车尾的一个集装箱。十七、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从集装箱底部插入货叉铲运。不允许用铲空箱的叉套铲重箱。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两台叉车联合铲运。十八、叉车行驶时,起重门架不可前倾,并应将集装箱降至环境允许的最低高度,行驶速度不大于 5km/h 。十九、集装箱堆码时,只允许集装箱四个底角件支承,上下层的集装箱角件,必须充分接触。上下各层与最低层角件最小偏移量,纵向不大于44、 38mm ,横向不大于 25mm 。二十、风力达九级或九级以上时,应对堆垛的集装箱系紧固定。二十一、装卸集装箱或集装箱拆装箱作业,码头和场地应划出集装箱拖挂车装卸作业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不准入内。二十二、起重机械在吊运作业时,指挥人员应通过对讲机进行指挥,口齿应清楚,联络应畅通。司机应听清联络信号,集中思想,认真操作。第三节 重大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明确货物重量、重心和套扣位置,对使用的工具要事先检查。三、在捆扎、稳关、挂钩、吊运、堆桩时人的站位要适当,操作中应明确有专人指挥。四、重大件起吊前应扣好稳件绳,有锋利棱角处应加衬垫,货物起身离地应打停检45、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吊运时不准碰、搁。五、对重心、重量不明或无外包装的大型机配件,必须事先研究吊装工艺,或由货主和船方提供有关资料明确后,方可吊运。六、起吊钢丝的负荷和长度要合适,禁止用硬性的大件钢丝绳吊运小件货物,或在大件箱上带放小件货物。七、重大件与件杂货混合积载时,应卸清周围的件杂货后再卸重大件。 八、装卸舱口四周的重大件,需进行舱内位移作业时,根据舱内作业环境,重大件外形尺寸和重量选用相适应的叉车进行移位或其它方式移位。九、在吊索无法直接兜套至起吊标记时,按下列要求进行提头作业:1 、吊索提头应套在靠近起吊标记或重大件构件牢靠处,提头时,吊索应倾向于重大件重心一侧,提升高度一46、般为 100 150mm ;一次提头不到位,则可多次提头;并要防止相邻重大件互相挤压。2 、叉车提头时不允许单货叉提头,且两货叉受力要基本均匀。3 、对重心位置较高,底面积较小的重大件宜采用千斤顶提头。十、箱装重大件应重箱放在下面,轻箱放在上面。在下面箱子强度较弱时,其上应垫方木或木板,所垫位置应在下面箱子的立柱等结构牢靠处,其长度应等于或稍长于下面箱子的宽度。十一、应按下列要求套扣吊索:1 、兜套在起吊标记处;2 、与吊索接触的易损部位应有保护措施;3 、裸体重大件,其兜套部位遇有锐边,需加衬垫;十二、凡需控制吊运稳定性的重大件应用稳索控制,稳索系在重大件的两端或四角,不得系在吊索上;吊运中47、若有较大惯性力时,应采用稳索绕在柱子或羊角等处的方法;稳索一般由人力牵拉,牵索人应站在安全位置。十三、对于长大而容易变形的重大件,应采用多点起吊工艺,并做到以下各点:1 、选配相适应的吊架和吊索;2 、两台吊车联合作业时,应按“十七条”要求进行。3 、各吊点受力应均衡,上部系挂处可采用卸扣、滑车等平衡。十四、起吊前应检查:1 、捆扎重大件的索具须全部拆除,吊具系扣连接正确;2 、与周围货物无接触、挤压或碰撞的可能;3 、箱装重大件的箱体和箱底道木受力状态必须良好,角铁、橡皮等衬垫应垫塞牢固;4 、起升离地约 0.3m 时暂停,检查吊具使用是否正常,受力是否均匀,重大件前后左右保持平衡,绑扎索具48、是否全部拆除,无疑后方可继续吊运。十五、起吊落码时,严禁急甩、急落、急停。十六、重大件吊运至车辆、舱口、货垛等处上方时,缓速下降离着落处约 1 1 .5m 处暂停,作业人员使用推拉钩或稳索使重大件停稳,然后慢慢降落,垫稳放平后再摘除吊索等工属具。十七、必要时,可按下列要求采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大件:1 、采用同机型的起重机,并配备平衡专用吊架;2 、作业前,要制定吊运方案和拟定作业技术措施,掌握每台起重机在吊运中的实际受力,司机与指挥手统一指挥信号,舱内应指定专人与指挥手联系;3 、吊运时,钢丝绳应尽可能保持垂直,两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49、能力的 80 。十八、叉运时,货叉应叉在重大件的起叉标记上,无起叉标记可叉在起吊标记上;无法叉到起叉标记或起吊标记时,应叉在强度许可处,并要求两货叉与重大件的重心等距离。十九、必要时可使用两台叉车叉同一重大件,两货叉受力应均衡,不得超过其额定载荷的 80% 。作业时重大件应处于水平状态,两叉车在前进或后退,两叉车的货叉在提升或下降时,动作须协调一致。二十、被叉运的重大件位置较高而影响到司机视线时,须倒车行驶;若必须向前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第四节 卷盘状钢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根据卷盘状钢材的种类、规格和作业条件,按照安全、货运质量方面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合50、理确定作业流程,正确配备作业人员、机械和工具。三、作业机械、工属具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机械。操作机械、使用工属具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严禁超负荷作业。四、使用撬棒时,撬口要吃牢,站位要恰当,防止撬棒滑出撬口或弹出伤人。五、人在货物上行走,应注意脚下空档,防止踏空,头、手、不准伸进卷钢或盘元的夹档之间。六、垫放楞木时,要注意货物的滚动趋势,手指不可握在楞木与货物或楞木与承载面之间的部位。垫塞的楞木要符合 Q/RGAA68 规定。七、作业区域内的杂物要即时清理,障碍物要事先排除,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准在作业区域停留。八、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亮度要符合 JT2051、21 规定。九、根据气象(风、雨、雾、潮等)变化情况,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或按有关规定停止作业。十、遇到困难作业和特殊规格的卷盘状钢材时,应制定相应的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进行装卸作业。十一、装卸载应均衡,保持船体平衡,大船装卸作业中船体横倾不得超过 3 。十二、舱内分段装卸时,断面处应整齐、稳固;低层作业,应边装卸边塞楞木;无机械下舱装卸,一般应逐层作业。十三、小型货船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装载率不宜超过下表规定: 载重量( DW )货 名DW 90t90t DW 250t装 载 率装 载 率卷 钢80%90%盘 元75%80%实际装载量载重量( DW )装载率十四、货船装载易滚52、动卷盘状钢材,货舱内不准积水、积液。十五、船舶装载后,货物间或货物与货舱间有空隙,船方应用木撑或系紧索具固定;小型货船还应及时盖舱,盖油布,以防浪水、雨水进舱。十六、车辆装载货应不集重、不偏重、不超长、不超宽;卸货要注意被卸车辆承载受力情况,防止车辆倾斜。十七、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货物的滚动趋势应与行车方向一致。货物前后要垫塞牢靠。遇到路面不平,或超长距离运输等情况,还应使用系紧索具固定货物。十八、平车装载易滚动卷盘状钢材只准 1 件高,货物前后必须使用楔形楞木塞牢;装载散件、小件应设置八角斗并与平车紧固稳妥,或采用其他围栏办法。十九、卸载吊运前,捆扎钢丝绳、支撑木架等应逐批拆除,易滚动的卷53、盘状钢材底部仍要垫塞牢靠。二十、散乱的盘元、卷钢起吊前必须加以整理、吊运时不可有拖带现象。二十一、使用钢丝绳、环链吊具应注意:1 、穿套钢丝绳、环链应使用手拉钩;2 、钢丝绳与卷钢内孔边缘锐口处必须使用衬垫物;3 、多件卷钢或盘元起吊,应轴向平行,排列整齐,钢丝绳或环链不可夹在两件卷钢之间;4 、起吊带底座的立式卷钢,两根双扣钢丝绳必须对称地兜套井字型底座木方。二十二、使用 C 型吊具,钩体要贴紧卷钢的端面,吊攀要过卷钢纵长的二分之一。二十三、吊货钩挂好后,应缓速搭紧;货物要垂直吊起,起吊前,作业人员要检查工索具串、套及衬垫情况,确认无疑方可正式吊运。二十四、起吊要慢,吊运要稳,不悠荡,不碰撞54、,避免急变速。二十五、暂停作业时,不准将货物悬吊空中;货物着地打停,吊货索应保持受力状态;继续吊运时,要再检查衬垫和吊索具套、挂情况。二十六、货物下降离承载面约 0.3m 处,应作暂停,稳正后,再缓速着落;待作业人员垫塞稳妥,才可松驰吊货索摘钩。二十七、回升吊索具速度要慢,吊索具未悬空不准加速,防止吊具勾带它物。二十八、货物不准从车辆驾驶室、驳船艄棚和作业人员等上方吊运。二十九、吊运卷盘状钢材时,不准在货内夹带木方等杂物。三十、拖运前,要检查牵引车与平车的连接,要检查平车上货物装载的情况,要观察平车周围人员情况,确认安全稳妥后再鸣号拖行。拖运中,应随时注意平车上装载货物的稳定情况,发现货物移动55、偏侧,应及时纠正。三十一、拖行路线要合理。拖行途中,不准超速拖行。转弯、上下坡、过道口、路口以及不平路面时应缓速慢行,要避免突然制动。三十二、牵引车不可从吊运货物下面窜行,不可停留在货物吊运线路上。三十三、平车应停放在起重机吊运范围。牵引车顶推平车移位,应先鸣号再低速慢行,并密切注意稳扶平车牵引拉杆的作业人员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三十四、卷扬机拖移平车到位,拖移的角度要合理,卷扬机钢丝钩头要挂牢。开机前,要通知周围人员让开;开机时,要与稳扶平车牵引拉杆的人员密切配合;拖到位,钢丝钩头要及时摘除。三十五、稳扶平车牵引拉杆,要先看清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操作时思想集中,不准用脚代手操作。三十56、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叉车不可下舱作业:1 、船舶横倾大于 3 ;2 、舱内没有叉车回转作业的余地或高度;3 、无法避开货物吊运区域或其它危险区域;4 、舱板无承受载重叉车的能力;5 、作业层舱板没有全部盖满;6 、舱内指挥人员不明确。三十七、不得叉翻、叉滚货物;货叉的插入深度不小于被叉货物纵长的三分之二。三十八、起叉小捆盘元、钢带时,被叉物每件都应在货叉内。三十九、起叉货物要稳妥,不准抽底起叉。四十、起叉立式卷钢时,要根据井字座木方向的距离对称调整两货叉的开度;起叉时要注意货物在货叉上的稳定情况,防止货物倾倒。四十一、使用加长货叉套,应根据载荷中心的外移情况,相应降低叉车的起重量。四十二、叉57、运时,要避免突然起动和停止;要避免左右货叉受力不均;要避免叉车载荷升高行驶和转弯;重载下坡应倒行。要密切注意周围人员、环境和货物情况,禁止在吊运货物下面叉货;禁止停留在货物吊运线路上。四十三、易滚动卷盘状钢材不可在坡度大于 3 的斜坡上积载,货物的滚动趋势应与斜坡坡度方向垂直。四十四、货物积载高度不能使积载面受力超过额定负荷量。四十五、易滚动卷盘状钢材堆垛底层时,应边堆边垫塞楞木。直立卷钢井字底座残缺不平,堆垛时要用木方在底部衬垫平整稳固。四十六、应先拆后堆的货物,不准拆反桩。四十七、上下高垛使用的扶梯,不准靠置货物滚动趋势的一侧。第五节 散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58、人员必须根据散货的特性和操作要求,选用合适的吊运工具;作业场所内不准堆放杂物,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及车辆不准在作业区域内停留;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三、作业使用的机械及各种配套工属具在工前检查、加油、故障修理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停、放稳妥,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岗。四、开工作业前,必须在船边作业吊运路线上张挂好防止货物落江的安全网。五、在操作中,指挥手站立的位置必须选择在司机视线的最佳处,要避开吊运路线,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手指挥,舱内有机械作业时,指挥手必须加用声号与舱内司机联系。六、舱内卸货时,必须保持船体平衡,抓斗在运行中不准空中开斗或撞击漏斗。七、机械下舱作业,必须确保舱内有足59、够回旋余地;舱内机械配合抓斗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手统一指挥,不准抓斗与舱内机械同时作业。舱内机械不准在吊运路线上停留;抓斗及吊运货物不准从舱内机械上方通过。八、作业人员在舱内配合机械联合清舱时,必须注意避让关、避让山头、避让机械,禁止在同一舱口采用抓斗和人力同时作业。禁止作业人员徒手推、稳抓斗。九、使用网络卸货时,不准超载,对牵附在网络外的货物必须在起吊前清除。十、指挥手、起重机司机与舱内的作业司机和作业人员要保持密切联系,交接班或吃饭时,指挥手必须等舱内的作业司机和作业人员上甲板后方可离开。十一、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停放斜坡路面时,必须用楔木塞塞牢轮子,撑好支脚。如需移位,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60、设专人指挥。十二、皮带输送机在作业中,必须做到:没有信号不开;接地线不牢不开;周围有障碍物不开;输送带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胶带严重跑偏不开;动力线联接不牢不开;输送带上有杂物或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电动机、减速箱有异声或过热不开。不准乱用保险丝;不准带电检修;不准超载起动;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起动;不准在运转时,用手或棒等物清除胶带或滚筒(托车)上杂物;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输送机。作业完毕必须放空漏斗和皮带机上货物,切断电源。十三、装载机直送漏斗时,漏斗上不准有人,装载机不准撞击漏斗,装车时,必须保持车辆平衡。十四、拖移皮带输送机和吊运料斗时,必须收好支脚和电线,插上保险插销,注意周围环境,听从61、专人指挥,使用的拖吊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在移动皮带输送机时带人拖行;不准用骑跨方式牵带料斗方向杆;不准用机械横顶皮带输送机。第六节 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体检。凡不合格者及皮肤破裂、过敏反应者,不准参加作业。三、作业前必须根据危险货物作业通知单了解危险货物的性质、包装、救护方法和消防办法,情况不明的不准作业。四、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使用防毒面具的,要注意面具的适用范围。穿着过的防护用具必须放到指定地点。五、火种、茶水、香烟和食品等不准带进作业区,作业区域周围禁止一切明火。六、饭前、便前、吸烟前62、必须用消毒液或清水洗手、洗脸和漱口。毒害品、腐蚀品作业时,必须根据货物性质,事先备好清水和相应的消毒液。七、船岸之间和船船之间必须扣好双幅双层与货物相适应的安全网。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气体钢瓶、单件重量超过 100kg 危险货物和千吨以上船舶在头舱或尾舱作业时,必须加扣一层钢丝安全网。八、作业前,必须对船、库、场和箱的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和通风,并备好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清洗消毒液,确认作业环境内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允许标准时,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中必须保持作业点通风良好。 九、必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选用相应的装卸机械和工具,易燃性的货物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工具及通讯设施63、,作业人员不准穿有铁钉的工作鞋。爆炸品、一级易燃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气体钢瓶作业时,机械和工具必须按规定负荷再降低 25% 。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品和遇水燃烧物品禁止外档作业和浮筒作业。十一、作业的车间、码头、仓库和场地必须保持干净清洁。对装载多种危险物品的船舶,卸货时必须按货物的性质分批装卸和储存。性质相异或防护、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严禁同载一车、同存一库。十二、作业中若有异常情况产生,必须立即查清原因,落实措施,方可继续作业。十三、作业中发现包装破损或发生溢漏,必须立即报告,不准踩踏,不准用鼻嗅、手摸去辨认货物性质,沾污的衣服应及时更换。对残留物性质不明时,不准擅自处理。十四、雨64、天和气温在 32 以上时,不进行有毒货物的装卸。当气温在 32 以上时, 10:00 16:00 时停止装卸和运输氯酸钾、石油醚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爆炸品、一级氧化剂和一级易燃液体作业时,遇闪电、打雷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关舱停止作业。十五、装卸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摔惯、撞击、倒置,不准贴身紧抱,不准在货物上坐卧。十六、司机操作时,起步(或起吊)要稳,运行要慢,松关要轻,不拖关,不悠关。十七、夜间作业和库内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爆灯照明。十八、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做好机械、工具和防护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第七节 钢板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65、过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实习司机(包括船舶起货机司机)不准参加钢板吊运作业。三、作业区域内的杂物要及时清理,障碍物要事先排除,与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准在作业区域停留。四、夜间作业场所的照明亮度要符合规定要求。五、必须根据钢板的形状、规格、重量和工艺规定选用相应配套的作业工具和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六、起重机械司机及有关人员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的机械性能(特别是安全装置)和吊运工具的技术状况,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吊运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吊运工具的完好状况,当发现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要及时更换。七、起吊特殊形状钢板时,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清楚单件钢板的重量、重心和套、钳(钢丝绳66、或钢板钳)的位置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起吊。八、遇到困难作业的特殊规格的钢板,应制定相应的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进行装卸作业。九、钢板提头使用铁撬棒助力时,人应站在撬棒侧面,撬口吃紧后方可用力,要防止撬棒滑手或反弹伤人。十、使用钢丝绳提头时,起吊点必须牢固,提头高度不准超过 0.5m (一次提头不能满足起吊要求时,可行多次提头)。在钢板下塞垫木时,应用手指拿垫木端部两侧,并应事先通知司机或指挥手,随时防止钢板压手。严禁在提起的钢板下用手抽拉钢丝绳。十一、挠度大的钢板应使用钢丝绳勾捆套吊提头,不准用钢丝绳兜吊提头。十二、吊运钢丝绳不准作提头用,提头钢丝绳不准作吊运用。十三、宽度不同或67、长度有明显差异的钢板不准混用一关吊运。十四、钢板起吊时,使用的钢板吊索长短必须一致,吊索离钢板两端的距离一般为钢板全长的四分之一,前后要对称。吊运的钢板应避免出现两端或中间严重下垂。不准悠关,不准“三七”关(即吊运的钢板倾斜)。第八节 装卸生铁、长型钢材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卸生铁使用网络做关禁止超负荷,使用的钢丝网络网眼必须小于生铁块。严禁关路有人。使用抓斗或吸盘卸生铁时,舱内严禁有人。抓斗直过外挡,或外挡网络倒关,或外挡使用自动拆钩,必须明确有一个人负责驳船上的安全,回空的生铁网络中不准夹带生铁。三、凡散落在舱口边、船舷边、二层柜的生铁块应及时清除,对露在网络外面的挂边68、生铁,必须在舱底还手清除后方可起吊。四、钢材做关,应根据钢材的种类、规格、重量和工艺规定,使用相应的工属具。五、钢材提头高度不准超过 0.5 米 ,提头时不准直接钩捆扎钢丝,不准将手或脚伸到提起的钢材下掏拉钢丝绳,稳关应使用推拉钩。六、钢材起吊应用两根钢丝绳环头套吊以防滑动,两根钢丝绳间夹角不得超过 90 0 ,两根钢丝绳的栓扎位置要适当,受力要均匀。一般情况下不准吊“三七关”。七、长度超过 2 米 的长型钢材装平车,平车两边必须加插桩。八、使用撬棒时,人应站在撬棒的侧向,撬口要吃牢,要防止撬棒滑手和弹出伤人。九、垫放“楞头”时,手应拿住“楞头”两恻,并应事先通知司机或指挥手。十、吊、抽钢丝绳69、时钢丝绳圈头必须挂牢,起身应慢,要防止将货物抽倒和钢丝绳弹出伤人。十一、钢材稳关要用推拉钩,并注意自身的站位和退步。钢材堆桩,桩头必须平稳,不准超高,垫塞必须牢靠,防止倒塌。十二、用链条和钢丝绳吊黑铁皮和马口铁时必须兜平,有锐口的要衬垫包角,装大平车时不准超过 2 个高。十三、生铁钢材作业(包括散装金属块或矿石块)必须穿防护工作皮鞋。第九节 货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货盘做关,要整齐、稳固、扣好箍绳,做到“三不超”,即:不准超负荷、不准货物超出货盘边框、不准超高。 三、挂钩应挂货盘大圈,做到钩头朝外,禁止挂货盘的边框上。 四、货盘起吊时严禁拖关。 五、装卸平车要平稳70、,不准超出平车宽度,不准叠两个高。 六、不准用垫仓板代替货盘。 七、抬货盘时,动作配合要协调,防止砸伤手和脚。 八、成组的小托盘货的起吊应使用专用吊索具,小托盘放妥后应用人力将索具从托盘中抽出,方可起吊。 九、小托盘堆装必须整齐稳固,根据堆装桩情况,适当衬垫木板。第十节 袋装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人员必须根据袋装货的包装、重量和操作要求选用相应的成组工具和运输工具。三、袋装货做关时,网络应先理开拉直,起吊时,绳头应包住四角,并按规定扣好带绳。四、操作时,不准倒关,不准用手钩,不准关不正起吊,作业人员不准在吊运线路、关下或有危险的货垛下操作,随时注意货物的动向,主动71、避关。五、挖舱要台阶式,货物高低差不超过 3 米 ,操作人员周围货物不得超过人的高度。六、在大轮舱口盖板上或二、三层柜上装卸货时,应在盖板或二、三层柜的舱口敞开部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七、牵引车带平车接运货物时,平车必须停放在有利于船舶起货机和起重机等机械操作的适当位置,不准用起重机机械牵带平车。八、库场堆垛要平整稳固, 便于排水; 货物在收顶堆垛时,垛上作业的人员要事先与起重机司机明确操作顺序,防止高处坠落;拆垛时,禁止反拆垛。九、作业人员上下 2m 以上货垛时,必须使用防滑梯子。第十一节 桶装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逐层装卸,挖舱深度不准超过两个高。三、在桶装货上72、作业时应选好站位,注意脚底空档,防止踏空坠落。四、两人合翻一只桶时,要相互配合,动作一致,滚桶时手不准扶在桶的边缘部位。五、吊运桶子应使用专用吊具,钳口不准有缺陷,悬挂要牢要正,起吊中严禁碰撞。六、桶子横堆,最底层应随时塞好垫头,竖堆应层层卡缝。不准堆在坡地上,不准超方(大桶 2 个方、小桶 3 个方)。七、吊运卷筒纸应使用专用吊具,按骑马式堆放,最底层应随时垫好垫头。八、按卡缝梯型垛堆放不得超过 4 个高。第十二节 捆扎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做关络绳布置要合理,应能保证关起吊收紧和平稳。三、使用夹具吊运做关,手不准扶在夹具上,并要防止夹具弹出伤人。四、易燃捆扎货禁止73、用钢丝绳捆扎吊运,禁止用手钩敲击包铁丝或铁皮。 五、不准用钩头直接钩货物打包铁丝或打包铁皮起吊。 六、使用夹具吊运做关,不准用手扶在夹具上,要防止夹具弹出伤人。七、成组堆桩,每关必须捆扎牢固,桩头不准“戴帽”,边沿要衬垫平稳,桩脚成屋脊形。第十三节 煤炭二次堆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煤炭二次堆高作业,煤堆基层须有足够大的堆存面积经压实后,方可安排作业。三、装载机和自卸车在做二层煤堆基础时,必须有现场管理人员监管。 四、车辆上坡通道宽度须在 6 米 以上,坡度须小于 15 度,且要求压实。对于干燥的煤炭,要喷洒适量的水,然后压实,防止因煤炭松散,导致车辆上坡作业时发生坍塌74、。五、煤炭堆垛加高层作业平台边缘必须利用装载机构筑足够的安全挡墙(高度、宽度不小于 0.8 米 ),方可进行二次堆高作业。六、 煤堆车辆坡道外边缘及加高层面边缘要设置边缘警示标志。七、 装载机填沟或临边作业时,禁止铲斗越出边坡的边缘或前轮和侧轮离边坡的边缘要留有足够安全距离。八、 多台装载机同在一个煤炭堆垛加高层面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装载机前后、左右安全距离。九、自卸车上下煤堆加高层应循序渐进,不得在上下坡上交叉行驶,上下坡须单车行驶 , 上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 应用低速档行驶,并不许换档。十、自卸车驶入煤堆加高层不得进入装载机作业范围,装载机作业时要注意观察,防止发生车辆碰撞。十一、自卸车在煤75、堆加高层上卸煤时,其后轮离边坡的边缘要留有足够安全距离。十二、车辆上下坡路口要安排指挥人员指挥车辆有序进出;二次堆高作业煤堆加高层上须安排专人指挥,时刻注意煤堆边缘煤炭的塌陷情况 , 防止车辆发生倾翻。十三、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煤堆加高层面,货主和煤炭检测采样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的,必须有作业现场管理人员陪同,但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十四、 夜间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十五、 装载机、自卸车的安全使用按照其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十六、 在恶劣的天气与作业环境情况下,严禁煤炭二次堆高作业。第四章 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 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装箱作业)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操作标准(一76、)上下桥吊非乘电梯上下桥吊的人员登机时手扶栏杆,逐级上梯,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不准披衣夹物。较重的物品、工具用电梯传送或用吊机吊运,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乘电梯上下桥吊的人员须确认电梯到达停靠点后方可进入电梯箱,进入电梯箱后应关好电梯门,不得超载搭乘。乘坐电梯的人员须随身携带通讯设备。(二) 作业前1 、交接班司机必须在桥吊驾驶室内面对面交接,登机前应检查确认高压电缆、吊具、大车行走台车外观无损伤。2 、接班司机应按照桥吊工前检查表里的检查内容,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灭火器是否在位且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77、进行空载试车,各项交接完毕无误后,签字确认。3 、司机进入驾驶室后,必须关好驾驶室门,调整好座椅(配有安全带的机械须系好安全带)。4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试车,空载试车内容:( 1 )松开夹轨器,脱开锚定装置,清除防爬楔。( 2 )桥吊行驶到安全位置,放下俯仰(前伸臂)。放俯仰时要先收紧俯仰钢丝绳,后抬钩,再下放俯仰,直到前伸臂放到水平位位置。( 3 )对起升、小车、大车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工作可靠。( 4 )吊具应试验各个状态。( 5 )检查现场作业环境,观察轨道有无障碍物。( 6 )检查各种仪表、安全警报器78、及限位装置是否灵敏有效。(三)作业中1 、卸船作业( 1 )服从码头领钩人员指挥将大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 )在起吊第一个集装箱时,进行重载起升试车,起吊高度约 0.3 -0.5 米 停吊具,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3 )根据船上领钩人员的指令,将吊具轻落于集装箱上后暂停,接到船上领钩人员发出“闭锁”的指令后,并确认着箱灯亮后,关闭闭锁钮。( 4 )在确认闭锁指示灯亮后,按船上领钩人员“慢升高”指令,低速起升 20 -25 厘米 后,暂止吊具继续起升。( 5 )集装箱吊起无异常情况,接到领钩人员下达“升起”指令后,方可操作正常起升。( 6 )在起升及小车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吊具电缆落79、电缆筒情况;小车后驶方向有无异常情况及集卡是否到位情况;作业禁区线内是否有人员站立等情况。一切正常后,按码头领钩人员指令将集装箱吊运至集卡上方降落。( 7 )集装箱向集卡降落时应缓速,集装箱下落距集卡平板车 20 -25 厘米 时,停止吊具继续下降。待集装箱停稳,集卡倒车入正确位置,接到码头领钩人员发出“慢下降”指令,将集装箱落于集卡平板车上,然后接到“开锁”指令打开锁销,同时确认开锁指示灯亮后,低速起升吊具,经确认吊具与箱体分离后,慢速起升,进入下一循环操作。( 8 )根据船体的平衡性来操作;在舱里作业时应先作业最里档或最外档的第二个集装箱,然后再作业最里档或最外档的集装箱,作业时吊具重载应80、先起一点高度,再移动小车位置(作业里档的集装箱应向外档移,作业外档的集装箱应向里档移),直到与舱口边缘有一定的距离后,方可起吊作业。2 、装船作业( 1 )接受码头领钩人员指挥将大车运行至作业位置。( 2 )吊具向集卡上方运行过程时,应密切注意小车运行路线内有无异常及岸边作业人员站位情况。( 3 )吊具运行至集卡上方缓速降落,当吊具下落至离集装箱顶面 20 -25 厘米 时,停吊具继续下降。( 4 )接到码头领钩人员用手势指挥集卡到位后,将吊具轻落于箱上后暂停。( 5 )接到码头领钩人员发出“关锁”指令,观察着箱指示灯亮后进行闭锁操作,并确认闭锁指示灯亮。( 6 )接到码头领钩人员发出“慢起升81、”指令,待集装箱底面距平板车 20 -25 厘米 时停吊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按指令操作起升吊运。( 7 )桥吊司机按指令在操作小车运行前应确认小车前行路线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关路下无人员与车辆),方可将集装箱吊运至船上指定箱位上方。( 8 )按船上领钩人员指令缓速下降吊具,将集装箱轻落于箱位上方停吊具并确认落箱指示灯点亮。( 9 )接到船上领钩人员检查集装箱到位后,发出“开锁”指令,按指令开锁并确认着箱指示灯与开锁指示灯亮后,缓慢起升吊具,使吊具离开集装箱顶面 20 -25 厘米 后,按船上领钩人员指令停吊具。( 10 )经船上领钩人员确认吊具与集装箱已分离无异常后,按指令继续起升,进入下一轮循82、环操作。( 11 )在舱盖上装船作业时,里档或是外档的第二个箱位的集装箱先装,直到船体平衡后再装里档或是外档的第一个箱位;舱里作业时,要根据船体的平衡性来装箱。三、作业要求1 、作业时眼随吊具、余光 了望 。起吊具平稳、落吊具轻准。吊具行弧线、匀速作业。2 、注意观察港池内潮高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前后、左右偏杆度数,随时调整吊具。3 、起吊具、落吊具时,钢丝绳应垂直,装卸船舱内集装箱时,进出舱口应减速。4 、吊具在导槽内升降,应有领钩人员指挥,防止吊具或集装箱卡槽。5 、大车、小车运行时,必须看清前大梁高度、位置,谨防与船上的设备碰撞,与左右相邻的桥吊或其他机械设备碰撞。6 、大车移动83、行驶时,必须有人现场指挥,作业过程中整机移车过船头和驾驶台时,视船舶状况,必要时必须起升大梁。7 、严禁用大车运行机构顶撞其他机械或物品。8 、装卸时必须看清箱与船、箱与车、箱与箱之间的连接锁或捆扎物是否松开或拆除。起吊冷藏箱前,应与船上领钩人员联系,确保电源已经拔除,电缆线已放好。9 、桥吊跨箱装卸箱时,要确认箱体底部高于被跨箱,小车方可运行。10 、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箱顶或地面 5 米 以上空中进行,吊具伸缩不到位,司机不准进行其他操作。11 、开闭锁操作后,必须确认吊具指示灯指示正常,方可进行起升操作,严禁快速连动操作。12 、吊卸船舱盖及大件货物,必须有专人并且只能有一84、人指挥,必须两次确认舱盖板锁件和加固拆除方准起吊,起吊及吊运过程中,不准使用中挡以上速度,保持起升钢丝绳垂直状态。13 、大型或超大型集装箱船作业,遇有吊具或带箱跨越甲板上 5 层高以上箱时,进出禁止使用高速挡,防止挂刮、碰箱。1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任何物品;集装箱毛重超过额定载重量或超载报警时,严禁强制操作。15 、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暂时停止作业。在危险状况下,司机有权在报告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前暂停作业并进行锚定。在风力较大情况下,注意防止吊具垂挂电缆晃出电缆筒。电缆晃出时,司机应在有人监护、85、指挥下谨慎处置,严禁私自盲目处理,使电缆损坏。16 、在现场遇有顺桥吊轨道方向大风时,严禁桥吊移动大车,司机还应该注意观察拖挂电缆运行情况。如发现电缆有挂连缠绕及受风摆动过大情形,应报告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停车检查,必要时暂停作业。17 、大风过后,司机必须先检查小车拖缆及拉索有无缠绕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运行小车,否则严禁操作。18 、在风速超过 12 米 / 秒时,前大梁收放,司机应到俯仰控制室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前大梁拉杆的情况,在拉杆无法进槽的情况下,应停止大梁收放。19 、作业时风力达到 15 米 / 秒时,必须停止作业,司机应迅速放下压轨器和收紧夹轮器,同时通知岸边有关作业人员对桥吊86、进行锚定,塞入防风铁鞋。并根据风速变化及时报告风速。20 、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集卡车驾驶室上空越过。21 、桥吊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扶梯灯、走道灯、航空灯。运输车辆未进入装卸作业位置前,严禁吊箱在空中滞留。22 、作业时操作室内外均不准站人。23 、对于机房电脑司机严禁使用。四、 作业完毕1 、应将小车开回到“下班”位置。2 、吊具应升到离地 15 米 左右高度。3 、将桥吊开到开到指定锚囤位置。4 、置夹轨器于夹轨状态。5 、将小车 / 俯仰转换开关转到“俯仰”位置。6 、将俯仰升到“挂钩”位置,放好安全钩,俯仰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7 、驾驶室控制电源停止。8 、将机房发87、电机停机。9 、关好机房,俯仰室及司机室的门窗,关闭室内照明灯。10 、将远程控制箱的“变压器停止按钮”处于停止状况11 、放好大车防爬装置。第二节 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炭作业)一、遵守桥吊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作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按照桥吊设备日检项目表仔细检查设备及试车的同时,按照电动液压抓斗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并测试开闭斗。三、作业前,司机与指挥手应将对讲机调至同一频率,并进行试讲。四、抓斗运行高度确认可以超过舱盖板和桥吊前大梁时 , 方可向后行走小车。(指挥手根据潮水情况,不定时通知司机)五、司机操作小车向后行驶过前大梁后,视码头货物情况低速下降吊具,当抓斗离煤堆 1.5m 内88、时,方可开斗。六、舱内有机械联合清舱时,必须听从指挥手指挥,不准抓斗与舱内机械同时作业。抓斗不准从舱内机械上方通过。七、液压抓斗进行例行检查时,必须听从指挥手的指挥,停放到指定的安全位置。八、停机休息时,必须通知指挥手,在其指挥下把抓斗放在码头安全位置。九、作业中其他一般要求:1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使用吊具斜拉物品;吊机械下舱必须先拆除抓斗。2 、严禁抓斗从人员上空及各机械上空越过。3 、司机在抓第一斗时应进行重载试车,确认桥吊及液压抓斗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4 、司机作业中应注意观察潮水及船舶缆绳松紧情况,掌握船舶高度,随时调整抓斗高度,发现抓斗出现失控现象须及时报修。5 、在89、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a. 桥吊启动后,即将动大车前; b. 抓斗靠近其它物件时; c.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故障; d. 其它司机认为需要发出警示的情况。6 、没有指挥手或相关资质的人员指挥时,司机不得作业。十、作业完成后要行驶到指定位置,清除抓斗上余留的杂物,关闭遥控电源开关,然后拆除抓斗,提升吊具。(其余按照桥吊安全操作规程(集装箱)执行。第三节 门座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司机工前应做到五检查、二试验。1 、工前五检查:( 1 )检查门机工作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2 )检查防风装置、防转定位装置是否处于脱离状态。( 3 )检查电缆卷筒的换向开关是否90、处于正确方向。( 4 )检查各控制手柄(按钮)是否处于零位。( 5 )检查钢丝绳、限位行程开关、超载限制器是否正常。2 、工前二试验:( 1 )空载试验:进行起升机构的升降试验,变幅机构的增幅、减幅试验和旋转机构的左右旋转一周试验,查看各机构是否正常。( 2 )重载试验:起吊货物吊离原地 0.5 米 高,检查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三、作业中应做到:1 、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2 、在使用吊钩时要调整吊钩上的二个平衡器,使其水平角度不大于 45 。3 、要逐档增减速度,做到平稳可靠。4 、起吊货物以能高过障碍物 0.3 0.8 米 为宜,在货物离堆放91、处 1 米 时,应减速缓慢下降,防止撞坏货物。5 、在装卸杂散货船舶时,货物应在安全网上方经过,防止货物落江。6 、在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要慢速起钩、运行,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绳牵拉,以免摇摆碰撞。7 、作业中如遇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放回零位,并采取措施,将货物放置地面。8 、当风速大于 7 级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可靠的防风措施。9 、门机遇到异常的现象,或有故障显示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需要复位的,要及时复位后,方可重新作业。四、 作业中“十不准”:1 、不准起吊重量不明或被压、卡的货物。2 、不准起吊指挥信号不明的货物。3 、不准起吊散漏、捆码不牢的货物。4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92、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5 、不准货物在人员上方通过或停钩。6 、不准用货物、货盘、吊钩、抓斗等带人升降。7 、不准用吊钩斜拉货物。8 、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9 、不准不戴绝缘手套拖拉带电电缆。10 、不准在起吊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五、装卸集装箱时要做到:1 、要使用集装箱专用吊具,在使用集装箱专用吊钩时,钢丝绳与集装箱的夹角应大于 45 。2 、起吊时,要确认各锁紧装置锁紧后,方可起吊。3 、下放时,要确认位置对准后,才可缓慢下降。4 、注意各幅度下的负荷量,严禁超负荷作业。5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准起吊人员升降。六、 作业后应做到:1 、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吊钩升至离地93、面 16 米 左右,吊臂转向岸侧且垂直沿岸。2 、离开门机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头,将旋转制动器上紧,关好门窗,锁紧防爬装置。第四节 轨道式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的检查:1 、检查大车行走路线轨道有无障碍物,解除防爬装置。2 、检查小车二个方向的终点开关是否灵活正常,提起小车的锚定销。3 、检查吊架是否可靠,吊具转锁指示灯是否正常。4 、检查各限位器、急停总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5 、检查通讯设备、警报装置是否正常。6 、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7 、进行重载试车,将一重箱缓慢起吊 0.3 米 停车,检查起升性能、制动性能;移动小车,检查制动性能94、。三、作业中应做到:1 、起升高度以高于箱子 0.3 米 为宜。2 、在起升、下降或移动载荷时,应做到稳、轻、准。3 、夜间作业应打开泛光灯。4 、不准超负荷或斜向吊起载荷。5 、不准吊具或货柜在人头上停留。6 、不准在吊具或货柜上载人升降运行。7 、不准将货柜悬挂在空中停留,如遇特殊情况,应尽量使货物接近地面,司机不得离开。8 、到达作业位置前,应逐渐减速,然后停车,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车。9 、正常作业时,不准使用急停总开关。10 、如发生断电,应将控制器放在断路位置,当出现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11 、如遇风力达到 7 级时(风速达到 15 米 / 秒)时,应立即停机,并进行锚定。1295、 、不得在有载情况下调整起升制动器。13 、作业中不得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14 、合装子母吊具时,应注意开闭锁机构同位方可插接吊具的电缆线。15 、起重机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应始终保持灵敏可靠。如有失效,应立即修复,否则不准开动起重机。四、作业完毕后应做到:1 、起重机要停在规定的位置。2 、吊具升到最高位置。3 、把小车移到出入口端部,将小车锚定销放下。4 、将所有控制装置放在空挡位置,并断开吊机所有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电源。5 、安放好大车防爬装置及防风铁鞋。第五节 轮胎式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的检查:1 、检查大车行走路线内有无障碍物,解除防爬装置。2 、96、按规定做好发动机的工前检查。3 、检查各大梁及大车行走照明灯是否正常(仅限夜间作业)。4 、检查 吊架连接信号及吊具转锁 指示灯是否正常。5 、检查各限位器、紧急总停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6 、检查通讯设备、警报装置是否正常。7 、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8 、进行重载试车:将一重箱缓慢起吊 0.3 米 停车,检查起升性能、制动性能;移动小车,检查防 摇 系统是否正常。三、作业中应做到:1 、起升高度以高于箱子 0.3 米 为宜。2 、大车应在白色线之内运行。3 、在对集卡进行装、卸箱过程中,起升、下降或移动载荷需要集卡司机注意或配合时,应发出警报声音。4 、白天作业关闭所有照97、明灯,夜间作业应打开泛光灯。5 、不准超负荷或斜向吊起载荷。6 、不准吊具或货物从人头上越过。7 、不准在吊具或货物上载人升降运行,特殊情况除外(如对设备维修、保养)。8 、不准将货物悬挂在空中停留,如遇特殊情况,应尽量使货物接近地面,司机不得离开座位。9 、到达作业位置前,应逐渐减速,然后停车,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车。10 、正常作业时,不准使用紧急总停开关。11 、如发生断电或发动机熄火等情况,应将各控制开关及手柄断开或归零。12 、同一场地上两台机同时作业应保持 6 米 的安全距离。13 、如遇风速达到 15 米 / 秒( 7 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机,并进行锚定。四、作业完毕后应:198、 、将龙门吊停在规定的位置。2 、将吊具升到最高位置。3 、将小车移到出入口端部。4 、将发动机在空载位置怠速运转约 5 分钟后熄火。5 、将所有控制装置放在断开位置,关闭机上所有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电源。6 、安放好大车防爬装置。第六节 正面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的检查:1 、按规定做好发动机的工前检查。2 、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3 、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4 、检查各油箱油位。5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6 、检查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7 、检查吊具各装置的功能是否有效。8 、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三、起步行驶前应注意:1 、起步行驶前发动机应先预热 3-99、5 分钟。2 、变速换向手柄置于空档位置。3 、倒车行驶时,应鸣喇叭,回头 了 望,确定安全后,挂低速档起步。四、作业中应做到:1 、按载荷曲线图规定吊运集装箱。2 、作业时应尽量靠近要起吊的集装箱。3 、带载行驶时,应尽量使被吊的集装箱收缩到靠近驾驶员方向。在不影响司机视线的情况下,尽量降低集装箱的高度。4 、吊运集装箱时,应使集装箱的横轴线与正面吊的纵向轴线垂直,并使集装箱的重心在正面吊纵向轴线上。如果通过吊具的侧移仍不能调整时,不准带载行驶。5 、吊箱时,注意转锁指示灯,确认锁住后,方可起吊。6 、带负荷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 5 公里 / 小时。7 、行驶时,应随时注意道路状况,周边环境100、。8 、重箱不准跨箱位作业。9 、冷藏箱的堆高一般不超过三层。10 、当需纵向吊运集装箱时,应严格按正面吊的有关规定操作。11 、作业过程中,不准使用复合作业。五、作业完毕后,正面吊停放在规定的位置,使吊具处于 20 英尺 的状态,发动机要怠速运转 3-5 分钟后熄火,并实施停车制动。第七节 空箱堆高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注意检查:1 、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2 、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3 、检查各油箱油位。4 、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5 、按规定做好发动机的工前检查。6 、检查所有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三、起步行驶前应注意:1 、起步行驶前发动机应先预热 3-5101、 分钟。2 、变速换向手柄置于空档位置。3 、倒车行驶时,应鸣喇叭,回头了望,确认安全后,挂低速档起步。四、作业中应做到:1 、按载荷曲线图规定调运空载集装箱。2 、起吊集装箱前,检查安装于驾驶室内的载荷感应器。3 、吊箱时,要注意转锁指示灯。确认锁住后,方可起吊。4 、吊运集装箱时,应使集装箱的横轴线与堆高机的纵向轴线垂直,并使集装箱的重心在堆高机纵向轴线上。如果通过吊具的侧移仍不能调整时,不准带载行驶。5 、当空载集装箱侧移偏离中心线时,不可举升和降低。6 、吊具锁好空载集装箱时,不可倾斜和侧移门架。7 、作业过程中,不准使用复合作业。8 、行车时,应随时注意道路宽度,不可在起伏不平,泥泞102、或松软的路面驾驶车辆。9 、行车时,收回门架,保持空载集装箱最低点位于完全放低的驾驶座椅盘上方 1 米 高处,不可在高位举升时行走。10 、停车时,放低门架,完全收回,发动机 怠速运转 3-5 分钟后方可停机, 实施停车制动。五、作业完毕后, 停放在规定的位置, 吊具应收缩到 20 英尺 的状态 ,发动机要怠速 3-5 分钟 。第八节 内燃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做到:1 、按规定做好发动机的工前检查。2 、根据作业现场的情况选择好停车位置,操纵范围无障碍物。3 、检查负荷指示器是否正常。4 、拉出支腿,插好锁子,垫好支腿座,旋出螺杆,使轮胎处于不受力103、状态,并保证起重机下平台水平。5 、应避免在斜坡和浮码头上作业,如确需坡度应小于 1:10 ,并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6 、岸边作业时,支腿距岸边不得小于 0.5 米 。7 、气压表气压达到 0.6Mpa 后 , 才能操作行走机构。8 、进行空载试验 ,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9 、进行重载试验 , 起吊货物离地约 0.5 米 ,检查各制动装置是否有效。三、作业中应做到:1 、根据作业幅度确定起吊货物的重量,当货物重量超过这一幅度吊车的起重量时,应采用减小幅度或减轻重量等方法,使吊车不超载。2 、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速度要慢。3 、旋转时,应先松开回转刹车,并鸣号警示。4104、 、起吊货物时,特别是起吊地面以下货物时,要注意钢丝绳留在卷扬筒下的长度不少于 3 圈。5 、升、降货物时,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起重机制动踏板。6 、在操作时应防止钩头顶铃。7 、操作中应随时检查钢丝绳的状态,对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更换。四、作业中“十不准”:1 、不准吊重量不明或被压、卡的货物。2 、不准起吊指挥信号不明的货物。3 、不准吊捆码不牢的货物。4 、不准拖关作业。5 、不准吊货物在人头上方通过。6 、不准在货物或货盘上带人升降。7 、不准利用限位开关作为各机构停止的操作。8 、不准在起吊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9 、不准将吊起的货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10 、不准用两台吊车合吊一件货105、物。五、行驶时应做到:1 、打开停车刹车按钮。2 、将转台转至正直位置,踏下左踏板,使齿板勾住转台面板刹牢转台。3 、推进支腿,插好支腿销,并将支腿座挂在底架上。4 、将起重臂放低到适当位置,将吊钩升至接近起重臂滑轮处,踏下踏板,使齿板勾牢转台。5 、将前桥平衡顶杆松开。6 、拉出主制动器拉钮,切断动力。7 、挂上所需行驶方向的档位,鸣号起步,逐渐加速,并试一下刹车,在确保制动有效情况下,然后以低于 10 公里 / 小时的速度行驶。8 、行驶中换档,应将发动机减速,刹车主制动器,迅速、准确地换上档。9 、行驶中换向行驶,应使起重机完全停止后,再换档。10 、停止行驶前,应逐渐降低速度,停止后,106、应按下停车刹车按钮。六、作业完毕应注意:1 、驾驶室应转到转向轮方向,将发动机在空转位置转动约 5 分钟,然后停止发动机,并进行锁定。2 、应将吊钩升至合适位置。3 、拉上停车制动装置。4 、切断蓄电池闸刀。5 、关好窗,锁上门。第九节 电动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做好:1 、根据作业现场的情况,选择好停车位置,操纵范围无障碍物。2 、检查起重机接零是否良好。3 、检查负荷指示器是否正常。4 、检查操作杆是否处于零位,接好电源线后合上空气开关。5 、拉出支腿,插好定位销,垫好支腿座,旋顶螺杆,使轮胎处于不受力状态,并保证起重机下平台水平。6 、检查电107、源相序是否正常。7 、岸边作业时,支腿距岸边不得小于 0.5 米 。8 、避免在斜坡上作业,必须作业时应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9 、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10 、进行重载试验,起吊货物离地约 0.5 米 ,然后将货物下降,但不着地,检查各制动装置是否有效。三、作业中应做到:1 、根据作业幅度确定起吊货物的重量 , 当货物重量超过这一幅度吊车的起重量时,应采用减小幅度或减轻重量等方法,使吊车不超载。2 、吊长、大笨重货物时,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速度要慢。3 、旋转时,应鸣号警示。4 、起吊货物时,特别是起吊地面以下货物时,要注意钢丝绳留在卷扬筒下的长度不少于 3 圈,并随时检查钢丝108、绳状态,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更换。5 、抓斗作业时,脚不得离开制动踏板,以防突然断电造成货物下坠事故。6 、电源电压小于 323 伏或大于 418 伏时,应停止使用,电缆穿过有车辆来往的道路时,应在电缆两边加以防护。7 、操作中如机身带电,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车上司机必须双脚迸跳下车,并离开危险区域。8 、在操作时应防止钩头顶铃。四、作业中“十不准”:1 、不准不支腿起吊货物。2 、不准起吊指挥信号不明的货物。3 、不准吊重量不明或被压、卡的货物。4 、不准吊捆码不牢的货物。5 、不准拖关作业。6 、不准吊货物在人上方通过。7 、不准在货物或货盘上带人升降。8 、不准利用限位开关作为各机构停止的操109、作。9 、不准在起吊的货物上进行拆装或加固作业。10 、不准将吊起的货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五、移动起重机应做到:1 、将转台转至正向位置,吊杆放在适当幅度。2 、将吊钩升到最高位置后,将副钩踏板踏下,并使制动齿板勾住转台板面。3 、将各手柄放至零位,将所有操纵电路断电,然后切断起重机电源开关。4 、关掉供电箱开关,取下电缆,整齐盘绕在电缆架上。5 、松开支腿螺杆,收进支腿,插上销子,将支腿座挂到底架上。6 、将转向拖柄挂上牵引机械上牵引,并做好运行中起重机的刹车工作。 7 、 牵引速度不得超过 10 公里 / 小时。六、作业完毕后应做好: 1 、驾驶室应转到转向轮方向,并进行锁定。2 、 应110、将吊钩升至合适位置 。3 、切断电源,卷好电缆。4 、关好窗,锁上门。第十节 船吊开关手安全操作规程一、 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蒸汽起货机在操作前必须先放尽汽缸内冷水,暖车后方可作业,严禁开着汽门单用操作杆操作。三、电动起货机在调换倒顺车时应先停零位,然后调车操作。四、操作时应先关稳、运转快、松关准,大小关密切配合得当。五、操作时集中思想,听从指挥,看清手势、信号,严禁以脚代手操作。六、克令吊大钩不准落地,不准拖进舱内拖关作业。七、操作时如发现有异声、异象、异味应立即停车,通知船方检修。八、无指挥人员及视线不清时不准操作。九、双杆作业不准擅自起落吊杆,不准拉“八字崩”。十、人离开岗位时,必111、须关紧汽门,切断电源,固定操纵杆,放妥重关。第十一节 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 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七查”: 1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2 、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6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 7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三、 行驶中应做到:1 、除司机与实习司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在驾驶室乘坐,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同时不得在货叉上乘人升降。2 、货叉应尽量分到两边,升到距地面 300 毫米左右,门架后仰到极限。3 、在搬运影响112、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4 、叉车无安全架时,司机应戴安全帽作业。四、作业中应做到:1 、作业时货物要装载均衡、平稳、牢固。2 、铲点升高要注意高空障碍,特别是进出仓库或在门机下作业,要防止铲架碰撞仓库门档或门机门架和铁梯。3 、行驶时非特殊情况,禁止急刹和高速转弯。4 、承载货物行驶时,货叉距地面应保持约 300 毫米,起升框架须向后倾。5 、铲运时,货物过高影响视线,可倒车低速行驶,并注意货物重心,以防倾斜。6 、铲货起升超过门架时,应防止货物后倒,砸伤司机。7 、货物无垫木或铲板,不得强行作业。五、作业中“十不准”:1 、不准将货物升到高位长距离行驶。2 、不准在起升框架上下113、站人和通行。3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卸货。4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5 、不准单叉单边作业。6 、不准利用惯性取货。7 、不准在关下或关路上作业。8 、不准擅自拆除叉车的货物保险档架。9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的货物。10 、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升降。六、 舱内作业应注意:1 、舱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2 、舱内应有安全作业空间。3 、严禁在木质舱盖上行驶,如必须通过时,应在木质舱盖上铺设大于 10 毫米厚的钢板。4 、吊运叉车进出舱时,应捆绑牢固,保持车体平衡,吊具的安全系数要在 6 倍以上。5 、叉车待工时,不准停在船舱口或钩头下等钩,不准在起吊货物下作业。6 114、舱内如有易燃品,发动机消声器应配戴防火罩。七、用弧型扒杆作业应做到:1 、全面检查弧型扒杆,有无开裂、脱焊、磨损超过极限。2 、必须安装牢固,插好轴锁。3 、挂钩作业时,小钩应朝外挂,司机要确认小钩是否挂好,并看清指挥人员的起升信号后,方可起吊运行。4 、空载运行时,必须挂好小钩。八、货场作业应注意:1 、叉车进入货场作业要按安排好的运行路线行驶。2 、通过货垛要低速慢行。3 、进出仓库及狭窄地带时 , 应注意门顶、门侧及其它障碍物。九、装卸集装箱时应注意:1 、严格按叉车负载曲线图规定的负荷作业。2 、集装箱的重心应在两货叉的中心。3 、行驶速度低于 5 公里 / 小时。4 、行驶过程中 115、, 应随时注意作业线路上的障碍物和道路宽度。5 、集装箱下降速度应缓慢。十、作业后工作要求:1 、将货叉下降着地、门架垂直于地面。2 、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3 、按规定停好车,并拉好停车制动装置。第十二节 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 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七查”: 1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2 、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6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 7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三、发动机启动后,无异常情况,制动气压表的指针在116、绿色范围内,或气压值达到 4.5 兆帕,才可以起步行驶。四、行驶作业中应做到:1 、行驶时货斗应离地 300-500 毫米。2 、起步要用低速档,轻踏油门,缓慢起步,不准急加速、急转弯和急刹车。3 、道路不好或雨天易滑路面,不应高速行驶。4 、下坡向后行驶要减速慢行不许换档,必要时用脚制动控制速度。5 、取货前,前后车体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将货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进行铲货。6 、铲货时要根据货物的阻力,选择适当的档位,货斗铲入货堆后,提升悬臂,同时铲斗后收。五、作业中“八不准”:1 、不准利用高速惯性力铲货。2 、不准边转向边铲货。3 、不准边运行边起升铲斗。4 、不准高速铲入货堆。5117、 、不准超负荷作业。6 、不准提升货斗过高行驶。7 、不准在斜坡上横向行驶及作业。8 、不准在升起的货斗下面站人或进行检修。六、舱内作业要求:1 、舱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2 、舱内要有安全作业空间。3 、进出舱前应熄火,拉上手制动,装好车体联接杆。4 、应用专用吊具绑挂装载机,并使前轮低于后轮 200-300 毫米。5 、不准在抓斗下作业。七、停车时应注意:1 、减速后,再踏制动踏板。2 、变速杆放在中间位置。3 、铲斗与地面接触且放平。4 、拉好手制动,司机离开时,带走钥匙。5 、完工时,要停在规定的停车点。第十三节 牵引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 作业前司机必须做118、到“七查”:1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2 、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6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 7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三、拖挂平板车时,注意力应集中到挂钩人员及信号上。四、装卸长、大件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站到安全的位置。五、牵引行驶要做到起步、转弯慢,重载车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 / 小时,严禁带拖车开倒车。六、坚持超负荷不开;平板车无插档或插档不竖起不开;货物未装妥及装车不正,捆扎不牢不开;无挂钩人员或没有得到挂钩人员同意不开。七、严格遵守“119、八不准”的规定。1 、准用软索拖带平板车、钢筋车。2 、准在牵引车两侧,挂钩或喇叭口及平板上站人。3 、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摘平板车。4 、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下通过。5 、不准车挂倒档后擅自挂平板。6 、拖挂时,平板车不准超过 3 辆,钢筋车不准超过 1 辆(不包括集装箱平板车)。7 、不准拖运未加固的易滑、易滚动货物。8 、当吊车钩头在停车点上空运行时,牵引车不准通过。第十四节 平面运输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七查”: 1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2 、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轮胎气压120、是否正常。 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6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 7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三、车辆装载量以其核定量为限,不准超负荷。轻泡货物,以其折算重量计算。四、货物装车前端不超出车身,后端不超出车厢 1 米 ,超部分不能触地。五、装车前或卸车后应对车厢进行检查和清扫。若固货货物性质上的特殊要求,必须对车辆进行特殊的清洗和消毒,以防止污染发生事故。六、根据货物情况,使用相应的固货件(绳索、绳网、紧绳器等)对货物进行捆扎拴固,使之无移动或掉落可能。七、装卸、载货要平衡,保持车体平稳,堆码要整齐、稳固,以防作业人员失足或货倒伤人。八、卸货前要看清卸货地点,车辆应停121、放在便于作业的位置。解除固货的绳索或绳网时,要防止货物倒塌,固货件解除后,车辆一般不可移动。九、车辆行驶遵守“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有关限速规定。十、车辆在港区行驶规则,参照“道路交通规则”执行。十一、对性质不相抵触的货物可拼装、分卸;对性质相抵触的货物不可混装;对食品类货物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与有毒物混装。十二、短驳平面运输车辆严禁外出港区运输。十三、车辆停放严格按规定的位置停放,并关好车门,拉紧手制动器。第十五节 自卸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和酒后开车。三、每天出车前严格做好例行122、保养,禁止带“病”运行。车辆起步前应观察车轮周围是否有障碍物,禁止盲目起步。四、发动机启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刹车制动。五、发动后,应先检试倾卸液压机构。六、配合装载机装车时,自卸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七、卸料应选好地形,并确认上空和周围无电线、障碍物后再启动顶泵。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禁止边走边复原。八、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九、自卸车的车厢严禁载人。第十六节 带式移动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做到“一严、二防、三清楚”。“一严”:严禁在输送机上通行、坐卧和聊天。“二防”:移动输送机时,须有专人指挥,防止发生倾倒;向123、高处搬动输送机时,应找准吊装重心及捆扎位置,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三清楚”:作业前弄清联系信号,并塞牢车轮;输送机在联接使用时,要弄清开、停顺序,要自前(卸料端)而后顺序开动,自后而前顺序停车;弄清本岗位的紧急停车开关位置。三、作业中做到“八不开、六不准、一注意”。“八不开”:没有信号不开;接地线不牢靠不开;周围有障碍物不开;输送机未搭牢,接头不平不开;胶带严重跑偏不开;动力线联接不牢不开;输送机上货物块状超过规定不开;电动机、减速箱有异晌或过热不开。“八不准”:不准在输送机上行走、坐卧、聊天;不准在输送机作业时进行清扫、维修;不准乱用保险丝;不准带电检修;不准超载起动;不准用手拉胶带帮助起动124、;不准在运转时,用手或棒物清除胶带和滚筒(托车)上的杂物;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输送机。“一注意”:注意胶带有无跑偏、撕破、断裂,接头与搭扣有无损坏、裂痕,如有以上现象应即停车,检修好后方能继续作业。四、停止作业时,应将输送机上的物料全部卸完方可停车。五、作业结束应切断电源(包括总开关和分开关)。六、如输送腐蚀性物料时,作业后必须清扫干净。若用水冲冼时,应将电气设备遮盖好,严防淋水受潮。第十七节 港口搬运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不准用冷水冲洗热的发动机和电气设备。 2 、发动机在运行时,不准加燃油和擅离车辆。三、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七查”: 1 125、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2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 6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 7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四、作业中司机应做到“视、听、嗅”。 视:要观察车辆的各类指标、仪表是否正常及车辆周围人的动态和物资堆放的情况,以及道路状况。 听:要听查各部机构工作有异声和指挥人员的口令。 嗅:要嗅察各部有无异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维修: 1 、机油压力表读数显著下降或失效。 2 、制动器失灵或气筒压力低于正常压力。 3 、各机构有失灵现象或有异常126、响声、气味。 4 、发动机、起动机及轴承有过热现象。 5 、电气设备工作不正常。五、作业后司机应进行以下保养工作: 1 、机动车内外部进行清洁擦洗。 2 、对各部进行检查、润滑,发现故障应当予以排除。 3 、检查各机构连接有否松动,并予以紧固。 4 、如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机械队,予以修理。 5 、检查随车工具,并清洁干净放置好。6 、认真填写机械“运行日志”。六、发动机起动应做到:1 、用起动机起动时,待发动机起动后,应当立即放松开关,每次使用起动机,不得超过 12 秒钟,再次使用间隙不得少于 2 分钟,三次起动不成功,应查明原因,处理后再发动。2 、起动后应低速运行,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127、作情况,严禁空负荷高速运行或猛轰油门。3 、待水温升至 50 以上,气压表气压升至 0.5Mpa ,各仪表工作正常方可起步。七、起步行驶时应做到:1 、查看机械周围(包括空中)有无障碍物。2 、起步时避免突然启动和加速,要低档平稳起步,避免前冲,冷车起步时应低速档行驶。换档时必须将离合踩到底,以免打齿。3 、遵守行驶规则,出入库门,货及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鸣二看三慢四通过。4 、行驶时不准处于半离合状态。5 、车辆行驶时,要关好车门,切忌门半开半关状态下行驶。6 、冷却液温度一般应保持 90 以下行驶,温度过高要停车检查或降温。7 、驾驶员离开车前,应切断电源总开关。8 、严禁在发动机运转时,128、关闭电源总开关,或转动钥匙。9 、车辆在走合期内( 1000 1500 公里)要减载减速。八、港口搬运机械停放“七不准”: 1 、不准停放在消防设施附近。 2 、不准停放在仓库进出口处。 3 、不准停放在交叉路口。 4 、不准停放在坡道、栈桥上。 5 、不准停放在江边 2 米 以内。 6 、不准停放在妨碍交通影响作业的地方。7 、不准停放在危险易燃易爆物资边上修理。第十八节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卷扬机操作应用国家和省鉴定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 ( 包括自制的 ) 卷扬机不得使用。三、卷扬机应选择在视线良好,平坦坚实的地基上安装,并合理放置地锚 , 卷扬筒与滑轮中心129、线应垂直对中,卷扬机距导向滑轮一般不少于 15 米 , 在特殊情况下应保证视线清晰。四、卷扬机电器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 , 应放在开关箱内加锁。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少于 1.3 米 ,应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五、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 , 卷筒上钢丝绳至少保留三卷以上。六、卷扬机的电动机和制动器的防护罩壳应齐备完好 , 制动器应安全可靠状况良好。七、作业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八、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越过正在作业中的钢丝绳,物件提升后,如发生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放至地面。九、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休息时切断电源,关好闸箱。130、十、牵引作业时,应根据卷扬机的额定拖载能力进行拖拉作业。第十九节 电动溜车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要确保操作室视野良好,清洁干净,能使司机对操作范围内全过程进行监视。三、电动溜车安装地基要牢固,防止移动和倾覆。四、从卷筒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 按规定:重载作业时,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 20 倍;轻载作业时,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10 倍。五、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应保留 3 5 圈。六、钢丝绳要定期涂油,尽量不放在路面上,以防碾压,破坏钢丝绳强度。七 、电动溜车司机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八、操作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而影响安131、全的要停运:1 、检查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漏油情况。2 、检查电器设施、吊钩、钢丝绳、滑轮等部件是否完好。3 、检查变速器内油位是否正常。4 、检查前一班运行日记记录,是否有注意事项。九、不得酒后操作电动溜车,操作时要集中注意力,听从钩头人员指挥,不得在运行过程中擅自离开操作台。十、操作中要注意:1 、在起步、人多、车挤、低潮位时操作要慢;往下溜放、引桥结冰路滑、溜运易碎品或精密仪器时要更慢。2 、钩头未挂好不开,货物摆不正、扎不牢不开,超重不开,带人(除驾驶员外)不开。十一、作业后要打扫清洁,手柄留在空挡,要断开电源,关窗锁门,并写好使用日记,做好交接班。第二十节 散货清舱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32、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 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六查”:1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2 、机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 4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5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6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三、舱内作业要求:1 、舱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2 、舱内要有安全作业空间。3 、进出舱前应熄火,拉上手制动,关好车门。4 、应用专用吊具绑挂清舱机,并使前轮低于后轮 200-300 毫米。四、下舱作业要做到:1 、不准在抓斗及吊运货物下作业。2 、配合抓斗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手统一指挥,不准与抓斗同时作业。3133、 、不准在吊运路线上停留;五、注意事项:1 、司机要严格按照清舱机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2 、有作业人员配合清舱作业时,必须注意避让作业人员、避让关,禁止在同一舱口采用抓斗和人力同时作业。3 、清舱机司机要与指挥手、起重机司机与舱内的作业人员要保持密切联系,交接班或吃饭时,要将清舱机停放在适当位置,停放安全后方可离开。第二十一节 挖掘机辅助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挖掘机在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1 、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2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灾。3 134、检查电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4 、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5 、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起动发动机(若是手摇起动要注意摇把反击伤人;若系手拉绳起动,不可将拉绳缠在手上)。检查各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6 、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三、挖掘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1 、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平面上。 2 、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刹住。若作业场地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3 、铲斗挖掘时不宜过135、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4 、配合挖掘机作业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外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5 、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要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6 、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7 、136、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8 、拉铲作业中,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拉铲,防止超载。拉铲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作业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边坡的距离。9 、反铲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铲,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10 、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行走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 1 米 ,并将回转机构刹住。11 、挖掘机上坡时,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 20 。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12 、在高的工作面上进行挖掘作业时,应确认作业面牢固可137、靠 , 防止塌下造成事故。13 、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附表一线路电压等级垂直安全距离(米)水平安全距离(米)1KV 以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1.51.52.52.52.51.52.04.05.06.014 、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做好标记,并应保持 1 米 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15 、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 20 之内。16 、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138、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17 、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18 、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四、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五、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自行距离不应大于 5 公里 。六、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行走速度不宜139、过快。七、挖掘机装卸车时,应由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指挥。装卸过程中,挖掘机在坡道上严禁回转或转向。装车时若发生危险情况,可将铲斗放下,协助制动,然后挖掘机缓缓退下。第五章 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 起重机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修理钳工、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及其他各工种在进行起重机维修作业时,应遵守本工种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程。 三、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的完好情况。 四、进入修理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米 以上登高作业,在无护栏情况下必须系好安全带。在脚手板上作业,脚手板的宽度应大于 30 公分,厚度大于 8 公分,吊板要140、稳要牢。 五、在机房内明火作业要注意电线和防火。 六、在高空修理或动用明火时,地面对应作业范围内应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入内。 七、吊装部件时要准确计算吊物重量,确定吊点位置。选用的钢丝绳、卸夹等必须符合安全负荷要求。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时,禁止露天登机工作。 九、试吊司机应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十、工作完毕,应将所有多余物料和工具清查带走,不准遗留在起重机上,防止开机后震落伤人。第二节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作业前应穿好绝缘鞋,带好验电笔等必需工具。三、维修电气设备时,在未验明无电前,均应视为有电,不准盲目触及。四、严格执行停电、送电、验电、141、接地、挂牌制度,不准约时间送电或打信号送电。五、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并应有人监护,登高作业传递工具要用绳索,不准上下投掷, 6 级大风时,不准登高作业。六、雨天和雾天室外场所严禁带电操作。七、凡必须带电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执行单线操作制,备齐安全用具,做好对地和异相间的绝缘,并配备监护人员。八、在部分停电检修时,应将带电部分遮挡起来,检修人员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九、检修完毕不准将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应遵守国家颁发的各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十、检修完毕,及时作好检修记录。第三节 机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前应清理好场地,待修设备停放在适当位置142、。工作中必须合理使用各种工具和维修设备。三、起吊物件应有专人指挥,起吊前绳扣、钢索应作检查,在吊起的部件下面严禁站人和操作。四、使用千斤顶时要垫稳,不得用砖头或易碎材料衬垫。修理车辆底盘时应用三角木塞塞牢前后轮胎,并拉紧手刹柄。五、修理叉车、装载机、铲车、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修理车辆底盘部分,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垫好木锲和枕木。六、拆装吊杆时,两头应先拉好稳绳,防止吊杆晃动伤人。七、修理吊车转台上机件时,要防止衣袖裤管卷入传动部分,修理吊车钩头应置地面不准悬空停置。八、清洗发动机应切断电源。九、在修理和装配中,不准将手指伸入变速箱检查齿轮或用手指试探螺孔、销孔等。十、进入生产现场必143、须戴好安全帽; 2 米 及以上登高作业,在无护栏情况下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十一、在机房内明火作业要注意电线和防火。十二、在高空修理或动用明火时,地面对应作业范围内应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入内。十三、吊装时要准确计算吊物重量,确定吊点位置。选用的钢丝绳、卸扣等必须符合安全负荷。十四、港内试车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港内选定的安全区域内试车。第四节 车辆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前应清理好场地,车辆放置合适。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 三、拆装部件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起吊前绳扣、钢索应作检查,在吊起的部件下面严禁站人和操作。 四、使用千斤顶时要用144、板垫稳,不得用砖头或易碎材料衬垫。 五、修理自卸车、装载机、铲车等车辆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修理车辆底盘部位,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垫好木楔和铁凳。 六、车辆风、焊接作业,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七、清洗发动机应切断电源。试验高压火花,附近不准有易燃物品。 八、在修理和装配中,不准将手伸入变速器检查齿轮或手指是螺孔、销孔等。九、港内试车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进行试车。第五节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焊机的外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零。 三、焊机的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良好的隔离防护措施。四、焊机的带电部分对地、对外壳,或相与相、线与线间必须有良好的符合标准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145、小于 1M 。五、焊机空载电压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六、雨天禁止露天作业。 在 2m 及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七、作业人员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八、焊接时,焊工应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工作鞋或加垫绝缘物。九、移动焊机位置,须先切断电源。电焊机接地线不准接在易燃易爆解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中断须切断电源。十、在潮湿地方焊接时,应用干燥木板垫脚,不准在雨地焊接。在容器内焊接,须使用 12V 安全灯,并派人监护,以防触电。十一、焊接场地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完毕要清理现场。十二、焊接所产生之火花应予隔离146、,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十三、危险场所作业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第六节 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乙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放一处,应保持一定距离。乙炔瓶、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三、工作开始时,清除钢瓶阀门上灰尘,查明是否有垫圈,用活动扳手谨慎旋紧,然后将压力调节器安装在钢瓶阀门上。四、用钢瓶扳手(应放在钢瓶上勿移开),缓缓旋开阀门,注视调节器上高压表指针移动位置,以了解钢瓶之内气压多少。五、以掌心压封调节器出口,验证调节器有无漏气。六、关闭钢瓶阀门,将软管接上压力调节器。七、将焊枪接上二气体软管,接时二气体阀门应关闭,接头软管用管卡固定以免松脱漏气。八、打开147、二气体钢瓶阀门,向右旋转调节器上之调整压力螺丝;观看低压表指针指到所需压力为止,就停止调整压力螺丝,并检查有无漏气现象。九、工作时,气瓶要直放,并用卡箍或链条固定。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远离明火。十、气瓶严禁停放在火炉或热源旁。夏季在阳光下和冬季在露天作业时,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加遮盖。十一、乙炔瓶与焊割炬之间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气焊点火时,应先开乙炔后开氧气,点燃后再调节火焰,停火时要先关氧气后关乙炔。十二、点火时焊枪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十三、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准割焊。十四、在切割或风焊作业中更换焊枪火口或焊枪时,应先关闭148、二气体钢瓶阀门,并放松调整阀,待冷却后再更换。十五、欲暂时中止焊切作业时,应先关闭二气体钢瓶阀门,并取下乙炔瓶上的阀门扳手,再关紧焊枪上各阀,将焊枪稳置于通风良好之处。十六、工作中不准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十七、在 2m 及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多层作业时要相互叉开。作业点周围 10m 内不准有易燃物品。十八、工作完毕,应关闭焊枪上各阀,并关闭二气体钢瓶阀门,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归零。十九、松开调节器上调节螺丝,将调节阀自钢瓶上卸下,用手掌轻压阀门出口以确知是否漏气。工作终了后,须将器材放回规定场所。第六章 其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节 配电间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149、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配电间内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将食品带入高、低压配电室。三、配电间及其内部设备的门窗,必须保持完好,防止小动物入内。严格控制开关,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四、进入配电间必须穿好绝缘鞋,带好验电笔等工具。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运转线路负载、送停电情况。当班人员不准打瞌睡,不准做私活,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在高低压室内洗衣挂物。配电间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门和通道要保持畅通。六、定时巡查各种设备和线路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七、配电间操作必须按输送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八、用绝缘棒拉合令克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开150、关,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九、停电必须挂上停电牌,在无送电手续和未确认线路上无人时不得摘除停电牌。十、线路需临时停电时,值班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生产 调度 、线路作业人员,在得到肯定的信息反馈后方可停电(应急情况除外)。十一、严格执行配电间出入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外单位或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间的人员必须履行有关登记手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第二节 油库加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禁穿化纤服装,严禁穿戴有铁钉的鞋上岗。三、不准在加油机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器材。四、不准用铁器敲击地面或加油机,以防产生火星。五、加油前要向司机问清楚品种、数量、金额151、。六、车辆必须熄火加油。七、取枪时应看清油品标号,加油应正确、快速。八、加油时人不准离开油枪,以防油枪脱落,造成油料撒地。九、加油时应及时将加油胶管整理到安全位置。十、发现地面有油渍应及时处理干净。十一、对发动机启动困难的车辆要及时帮助推至安全地带,严禁在油库内维修。第三节 钻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件放置平稳,夹装牢固,操作时要戴工作帽,头不可靠近钻床,不准戴手套操作。三、钻通孔时下面要垫高脱空,勿使钻到台面。钻铁板或薄工件时应用压板压牢,下面须垫木板。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住,不准用手直接拿工件。四、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择适当的进刀速度,孔将钻通时,应用手动进给,152、防止穿孔时钻头折断造成事故。五、钻头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手拉。六、安装钻夹头时,应将钻头的锥柄及主轴锥孔揩清,保证装夹牢固。拆卸钻夹头、钻头时,要用锥形扁肖,禁止用头或板手直接敲下。七、钻孔、攻丝加冷却液要使用小毛刷,严禁用棉丝蘸液。八、使用摇臂钻时,摇臂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摇臂必须卡紧,摇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放置物件。九、摇臂钻工作结束时主轴箱必须摇到主柱端,摇臂下降到最低位置,并要卡紧。第四节 金属锯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锯割的材料要夹牢,根据材料的硬度和规格调整进刀量及锯削速度。操作时不宜过分接近正在运行的锯弓,以防锯条突然折断,锯片飞出伤人。三153、吊卸长料要注意周围安全,长于床面的要装托架; 2 人以上操作应由一人指挥、相互动作协调。四、装锯条时,应先检查有无裂纹、弯曲,装拆锯刀松紧要合适,防止断裂。锯条中途折断后,要翻转工件另锯新口。五、园锯片要装防护罩,头、手不准接近运转的锯片。六、锯好的坯料要堆放整齐、平稳,防止倒塌伤人。七、使用移动式手提砂轮片割料,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火星飞溅伤人,防止可能引起的火灾。八、操作手提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让砂轮与工件正常接触后再均匀用力切割工件。九、更换砂轮片应遵守磨工操作要求。第五节 打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必须戴好防尘口罩 ( 或防护面罩 ) 及眼镜。三、工作前154、,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是否有效。四、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 200 毫米 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轮。五、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 1 3 ,卡盘与砂轮涧应垫上 1 2 毫米的软衬垫,其外径应比卡盘压紧面的直径大 2 毫米 。六、安装时,应注意螺母的压紧程度,应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均匀旋紧。七、砂轮装好后,必须将防护罩重新装好,再进行试转。直径小于 400 毫米 的砂轮,应空转 2 分钟;直径大于 400 毫米 的砂轮,应空转 5 分钟。砂轮转动时,155、不允许有明显振动。八、调整砂轮防护罩及工件托架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方准进行。经常保持工件托架与砂轮的距离小于 3 毫米 。 九、打磨时,应先起动吸尘装置,握牢工件,用力不得过猛,不准用杠杆推压元件,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以防砂轮破裂伤人。十、不是专门用于端面磨削的砂轮,禁止用端面进行打磨。十一、手持电动砂轮机打磨时,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加设保护接零线或配用漏电保护器,并遵守电动手砂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轮停转后,方可离开岗位。第六节 蓄电池充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蓄电池充电使用电解液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用品,防止电解液内硫酸烧伤皮156、肤。三、配制电瓶电解液时,禁止用带有矿物质的水(如自来水、河水、井水等)应用蒸馏水。四、在调配电解液时应注意顺序:在容器内应先倒入蒸溜水,然后再加入酸液。加添已配制电解液时应注意电瓶液达到所需要浓度为止,并注意电解液保存,严防保存不当而烧伤皮肤和环境污染。五、电瓶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良好,规格容量是否相符,透气盖气孔有否堵塞,然后再行充电。六、蓄电池在充电前,应将蓄电池盖旋下,检查透气孔有否堵塞,如遇堵塞,应将透气孔疏通再行充电,以防充电时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事件。七、蓄电池充电时,严禁烟火,以防爆炸。充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现场四周环境要保持宽畅清洁,空气流通。八、充电时应先按正负极夹好电157、线,再开充电机将电压、电流调到规定位置。九、充电完毕应切断电源,拆除夹子。第七节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作前应严格检查工具是否完整、可靠,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牢靠。 三、设备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四、使用的各种錾头不能淬火并不可用锤直接打击工件,应用木或软金属垫着打击。 五、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前后不能站人。 六、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工作时应接上漏电开关,并且注意保护导电软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钻时严禁戴手套工作。 七、不准将手伸入两件工件连接的通孔内,以防158、工件移位挤伤手指。 八、设备试机前,必须详细检查各转动部件、电器部件符合安装要求,并对在场人员发出警示,然后按书面说明书要求进行试机。 九、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十、登高作业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结实,拴好安全带,工具材料不准直接放在人字梯等可移动的设施上,以免堕物伤人。 十一、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拆卸零件要存放好,搞好文明生产。第八节 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使用部门应由专人负责公用砂轮机的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砂轮必须装防护安全罩;工件托架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准装倒顺开关;不准将砂轮的旋转方向对准159、主要通道。三、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人须站在砂轮侧面,开启后应待转速稳定,方可使用。四、磨削长度在 0.05 米 以内的小件,应使用钳子挟住。五、磨削时要注意工件退火和烫手。六、使用砂轮时,不可用力过猛,禁止两人同使用一个砂轮。七、砂轮上禁止磨削铜、铅、木及软性、韧性物件。八、发现砂轮不圆、表面裂缝、转速不匀或形态反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九、换用新砂轮时,应先检查有无裂纹。夹装砂轮须用力均匀,不可用榔头敲击。装好后应经 15 分试运转方可使用。十、使用电动手提砂轮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操作时须戴绝缘防护手套,砂轮机拿稳,先启动后接触工件,不准用砂轮撞击和猛压工件,禁止使用砂轮侧面。十一160、正在转动的手提砂轮机不准随意放置,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第九节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气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三、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四、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五、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反常,或出现漏水、漏气、漏电、漏油、冷却液中断、安全阀不停放气、空气压缩机声音不正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修。六、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空气通路的零件。七、停止使用后,应切断电源,降低气压。第十节 行车16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行车在使用前应进行空载、重载试车。重载试车制动时,其制动距离下延,不得超过 80 毫米 。三、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定额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 102 次)的情况下使用。四、不准倾斜起吊荷重及用作拖拉工具使用。五、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消除之(一般情况是导绳器上的钢带损坏)。六、断火限位器为了防止吊钩超过极限度而减少事故而备做的,因此不能经常使用断火限位器。七、行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悉行车技术性能。八、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之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九、起吊物重心不稳时,162、不准用人力进行平衡,要用起吊系统稳定。十、严禁在吊物上、下站人,吊运应平稳,无摆动。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行车不工作时,应把它停在指定地点,吊钩升至离地面 2 米 以上的位置。第十一节 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 不得超载,不得抛甩。 三、 起重前要认真检查吊钩、链条、制动器、墙板等主要受力件,不得有损坏,并进行润滑。 四、 作业前先应先试吊,检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确实可靠后方可使用或进行作业。 五、 起重链条要垂直悬挂,链环不得扭结,以免影响正常作业。 六、 操作者应站在手拉链条同一平面内使用手拉链条。七、 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提升或下163、降,曳动手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和缓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拉链条跳动或卡环。 八、 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硬拉,更不能增加人员,而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 1 )重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挂; 2 )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3 )重物是否超出额定起重量。 九、吊物下面及受力相对方向严禁站人。第十二节 电子汽车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操作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谨防称重显示器和稳压器、打印机积尘。三、工作前,司秤员应确认仪表电源开关是否处在关闭位置上,先接通电源,然后开启仪表电源开关,保证仪表正常后方可操作运行。四、仪表显示正常后,衡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动仪表“复零”键,调正零点,以164、保证量值准确。五、开始正常工作后,禁止按动其他操作键,以防损坏仪器。六、被秤量的车辆总重量不得超衡器最大称量,以防损坏衡器。七、遇雷雨天司秤员应停止司秤,并关闭仪表电源,切断总电源。八、停用时,应先将仪器电源关闭,然后再切断电源。第十三节 板金工、白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使用砂轮机、钻床、剪板机等各种设备时,应严格遵守各机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禁止用钝刀剪切工件和材料。一台剪板机不准二人同时剪裁两种不同规格的材料。两人或两人以上协同折、剪料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停机后离合器应放空档位置。 四、进料时禁止将手指伸入压板下操作,无法压紧的狭窄材料不准在剪板机上165、剪切。剪好的材料要堆放整齐。 五、在使用手锤、凿子时,先检查后使用,防止工具、材料飞出伤人。 六、修焊油箱时,必须先用水或蒸气清洗油箱内部,在确认油箱内无可燃性气体后,方可打开加油盖进行修焊。 七、无电、气焊特殊工种操作证者不得动用电、气焊具。 第十四节 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司炉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实习司炉工应在指派老师带领下实习。 三、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鞋、工作服等劳防用品,严禁赤膊作业。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准离开。并认真做好锅炉的运行记录。 五、经常检查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确保这些仪器仪表灵敏可166、靠。 六、压力表、水位表每班必须冲洗一次,保持清洁明亮不漏水、不漏气。压力表指针不准超过锅炉许可工作力的红线,水位表的水位须保持在正常水位附近。 七、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低负荷进行。禁止用手锤等强力开启排污阀。 八、安全阀每周至少试验一次,每班至少用拉柄或抬动杠杆的办法使安全阀排放一次。 九、锅炉进水必须打开排放空气的阀门,开火前应将炉膛,烟道彻底通风,自然通风道的挡板必须开启,升炉后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停炉应先停鼓风机后停引用机。 十、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看书、闲谈、睡觉。 十一、锅炉发生故障危及运行安全时,应按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盲目向锅炉放水。 十二、锅炉除坚167、持运行检查外,必须执行定期停炉检修保养制度。 十三、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烘烤衣物,禁止闲人入内。 十四、锅炉在运行期间,锅炉房的门不准上锁。第十五节 食堂炊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食堂炊事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三勤”、“三白”落手清。在工作时不准赤膊和吸烟。三、使用菜刀时思想要集中,扶菜手指要弯进,刀口应朝斜,提刀高度不得超过手指背,不准边操作边谈笑。四、使用绞肉机时,放内要用筷子,不准用手直接放肉或用铁器推肉。五、使用和面机时,手不准伸入粉桶内搅面粉。用刀铲面粉或用竹块片拦面粉和取出作醇、清洁醇机时,必须停机。六、使用煤气灶时,必须先点燃引火物,再开168、煤气防止回火,遇有气眼阻塞或煤气泄漏要及时报修,使用完毕必须关紧汽门开关。七、使用压力蒸锅(包括蒸饭箱)须首先检查压力表和安全阀是否被异物堵塞,阀门及指针是否灵敏有效。通气前须先关紧压力锅盖,用气压力不准超过规定标准,开锅前应先排汽,压力复零后方能掀盖。八、湿手不准接触任何电气开关,在电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准擅自拆装。第十六节 电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电梯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电梯使用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经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电梯。三、电梯检修保养时,必须在门外挂上“电梯检修,暂停使用”的警告标志。电梯运行工作时,绝对禁止擦油,润滑和修理机械。169、四、电梯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关好轿厢门和厅门。五、应严格按照电梯额定重量载人载物,严禁超载,防止因超载而造成事故。六、电梯用毕,必须将轿厢返回基站,切断电源,检查轿厢内外情况,做好清洁工作,将厅门关好,才可离开。七、电梯运行时,发现速度不正常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维修,并作好运行日记。第十七节 轮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工作前应检查空压机的油路、机械联接部位、压力表、安全阀及手用工具是否良好。三、使用轮胎螺母拆装机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产品标牌所标注的电源电压,切勿错接,以防损坏电机。四、使用轮胎螺母拆装机时将被拆装的轮胎螺母调置与本170、机主轴平位,套筒紧套螺母,反复推动操纵杆一至三次即可达到拆装。五、拆、装(松、紧)轮胎螺母过程,是由变换电机转动方向来完成,控制电机转向的倒顺开关在操作时,切不可从倒挡直接打到顺挡位,正确操作是从停挡位向倒或顺挡位变换。六、钢圈环必须选配密合。如钢圈边口变形或裂缝,须立即更换。七、修理轮胎时,应检查外胎内部是否有铁钉等尖锐物,防止刺破内胎。八、内胎补好后应充气检查气密,并充气保存内胎。九、轮胎充气时,当气压升至 0.2Mpa 左右,应做好防止锁环弹出的措施,并用铁锤敲打锁环四周,确认密合后再充气到规定气压。十、下班时将空压机、 轮胎螺母拆装机的 电源断开,关掉阀门。第十八节 车床安全技术操作规171、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选择和使用适合的防护用品,穿工作服要扎紧袖口,扣全钮扣,头发压在工作帽内。三、检查手工工具是否完好。四、在车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五、夹住工件的卡盘、拔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的其它部位,如无防护罩,操作时应注意距离,不要靠近。六、车削外圆面、端面时,车刀安装在方刀架上,刀尖一般应与车床中心等高。车刀在方刀架上伸出的长度一般应小于 2 倍刀体高度,垫片要放平整,片数不能太多(不超过 3 片),要用两个螺钉采压紧车刀。这样才能保证切削时刀具稳固,避免折断伤人。七、在车床上进行切断工作时,注意切断刀172、的安装,使刀尖与工件中心等高。如刀尖低于工件中心时,切刀易被压断。如刀尖高于工件中心,切刀后面顶住工件,不易切削。工件的切断处应距卡盘近些,以免切断时工件振动,并避免在顶尖上切断。操作时,要均匀进给,即将切断时,必须放慢进给速度,以保证安全。八、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九、在车床上钻孔前,必须是先车平端面。为防止钻头偏斜折断,可先用车刀划一坑或用中心钻钻中心作为引导,钻孔时应加冷却液。孔将钻通时,须放慢进给速度,以防钻头折断。十、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十一、173、车削形状不规则的工件时,应装平衡块,并试转平衡后再切削。十二、除车床上装有运转中自动测量装置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动到安全位置。十三、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十四、使用专用工具将切削清理干净。十五、关闭车床上的照明灯,并切断车床电源。第十九节 汽车轮渡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必须持有相应级别船舶驾驶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驾驶,按时作好航行日记。三、要严格遵守航行避碰规则。航行中思想集中,操作沉着,注意风向、水流、码头航道与江面动态,礼貌行船,离174、靠码头要控制适当的航速,做到稳妥停靠,避免碰撞。四、严格执行六不渡,渡船超载不渡、偏载不渡,船只漏水措施不落实不渡,航行灯失明不渡,因风浪、暴雨、浓雾、大雪引起视线不清,不能识别附近物标,能见度少于 200 米 时不渡,超六级风不渡。五、严禁装载易暴、易燃、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车辆与其他车辆混渡。第二十节 汽车轮渡机舱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开车、停车、倒车或慢车的运行命令,及时做好轮机日记。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检查水、电、润滑系统等管泵,主付机温度,仪表及运转情况是否良好。交接完毕,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名。未经交接或接班未到,交班人不得离船。四、航行中机175、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驾驶台并迅速排除,发生碰撞或搁浅时,必须坚定沉着,坚守岗位,防止冷却水中断。五、机仓内严禁烟火,不准在机舱内用明火升温。禁止闲人入内,严禁无证开车。第二十一节 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船舶安全航行规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航行规定,使用安全航速,做到安全避让,谨慎驾驶,礼貌航行。三、启航前应认真巡视全船,检查舵机、汽笛、航行灯、甚高频、消防救生设施的完好状况,使符合航行状态。督促上岗船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任何船员不准在船上酗酒。四、离靠码头、浮筒、起抛锚及助泊作业以前,视当时风向、水流潮汐、现场环境和来176、往船舶动向,确定作业方法,应将操作部署和安全措施向有关人员介绍清楚,并告知其他船员配合作业,然后分头执行,如有改变,应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作业时认真指挥,及时、准确下达各项指令。五、船舶航行时,要加强了望,正确选择航行路线。要熟悉沿线陆标、浮标及航道水深情况,核对磁罗经误差,经常检查水手的操舵情况,校对航向,认真验证航标、灯浮,发现移位、灯灭等异常情况,应仔细核对并报告港航监督部门,然后记入航海日志。六、船舶掉头要控制航速,根据船只稳性,正确选择舵角、车速,并根据流速和风力,确定掉头方法。航经险要地段(狭窄航道、桥、闸、浅滩、急湾和船舶密集区)时,必须高度集中思想,谨慎操作,充分掌握险要地段复杂177、情况,注意来往船舶动向,督促水手做好了望、测水深工作。七、在复杂气象和视线不良中航行时,应谨慎、缓慢、靠边行驶,必要时应及早选择安全地段锚泊。锚泊时注意锚位、水深、底质、锚链受力、船首偏荡、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因自船或他船走锚酿成危险。锚泊后要加强值班,做好水密工作。八、驾驶员在操作机驾合一的船舶时。增减主机转速和离合器合离排档不可过急,以免损坏机件。九、夜间航行应经常检查航行灯是否正常,遮蔽其他有碍航行的灯光外泄,禁止随意在甲板上用手电筒照射。十、船舶发生搁浅、应立即减速停车,及时报告公司,并用各种方法进行自我脱浅。自救无效时,应稳住船身,防止倾覆。并悬挂信号旗,或178、利用甚高频请求他船援助脱浅。十一、严禁超越抗台等级和额定拖带能力冒险航行。恶劣天气,应派水手检查水舱、污水舱水位及水密设备等情况。十二、在任何情况下,如无其他驾驶人员接替,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兼做其他工作,在情况许可而需察看海图时,应嘱水手加强了望。十三、本规程适用于沿海及港作船舶驾驶人员(包括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第二十二节 轮机人员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机舱管理部分1 、开航前,轮机人员与驾驶台校对车钟、舵、汽笛、时钟。备车完毕后,向驾驶台回令放在“停车”位置。2 、主机启动前,应检查气压、电压及燃油、滑油和冷却水各阀门是否正常。主机起动前打开示功阀放气,冬天启动后应179、低速热车一段时间。3 、值班过程中,注意油水温度压力、排温排烟及转速是否正常,巡回检查中要做到:一听是否有杂音;二闻是否有异味;三看各类仪表是否正常;四摸各部件是否温度过高及异常振动;五查各部件运转是否有异常,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在机械转动部位检查时,严禁戴手套。4 、在航行中操纵台不得离人,严格执行车钟命令,注意各仪表盘的指示变化情况;恶劣天气避免打空车,发生飞车时,应立即采取断油、断气(进气)等应急措施。5 、按值班驾驶员的通知移泊、注入、打出压舱水和淡水等,并将起止时间记入轮机日志。6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需临时停车、停电时,应通知当班驾驶员做好防范措施,在可能发生重大机损或伤亡事故时,可180、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驾驶台。7 、严禁在机舱和加油时吸烟。明火作业前须进行安全检测,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进行。8 、定期清洗各类滤网、滤器,空气瓶内残油残水应定期放泄,作业结束后应关闭海底阀。熟练操作消防泵、舱底泵、冷却水泵,并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9 、增减主机转速不可过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任意增加转速,防止在临界转速下运转。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停车后应关闭海底阀及其它应关闭的阀门,并作好轮机日记。三、维修部分1 、所用工具必须完好无损,盘动拆装部件应注意手指按放位置,密切配合,相互关照。2 、在高层和立体交叉,上高作业时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应系安全带,戴安全帽181、,传递工具禁止抛、掷,随时注意周围情况和人员,防止工具坠落。3 、机件拆卸后,堆放要整齐平稳,绑扎牢固。凡影响通道并有危险的修理区域要有警示标志或指派专人进行监督。4 、进入危险区域或狭小部位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两人作业监护制。有明火的区域,事先要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和配备消防器材,并指派专人监护。5 、轮机人员在拆检主机和试车前,须征得驾驶台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车之前,应进行检查,消除杂物,确认无误方可试车,并按试车的有关技术规定操作,同时做好记录。6 、柴油机因轴承损坏或断水断油致温度急剧升高时,或曲轴箱发生冒烟时,不能立即停车,也不能用冷水强行冷却,应逐步减速停车,待机器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运182、转。7 、熟悉电气设备,做到安全用电,一般情况下不准进行带电修理作业(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开关合闸前,须确认安全无误方可合闸。正确对蓄电池充电及进行维修保养。8 、熟悉机舱灭火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本规程适用于沿海及港作船舶轮机人员(包括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第二十三节 船舶水手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带缆作业1 、靠离泊位前,应随时检查有关缆绳,并做好作业前准备。靠离泊位时,要切实执行驾驶员命令,系、解缆绳,起抛锚动作要准确迅速,操作步位适当,确保安全。2 、靠离泊、起抛锚时作业人员应做到()不准站在导缆口、缆圈中及拖钩附近;()随时报告艏艉情况,在取得183、驾驶员同意后进行带缆、解缆和收放拖缆;()靠码头受阻时,不准硬绞系缆,应探明原因,采取措施;()系缆绞紧后,应分先后挽上缆桩,不可两缆同时挽桩;()收缆动作应迅速稳妥,与驾驶室保持密切联系,防止绳端绞入推进器内;()向对方抛掷缆绳,应先招呼;()不得在禁锚区内及下方有船驳时抛锚。起抛锚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锚链前方或骑跨在锚链上;抛锚、松链前应确知锚链舱内无人;作业完毕后应把制链器卡好,以免滑出。()停泊时,及时调整系缆松紧度,防止因潮汐影响船舶安全自浮。3 、经常检查锚泊、系缆、拖带等舱面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4 、应将系泊需用的碰垫、引缆等备妥,并放置于相应位置,对锚机、绞缆机等进行184、试运转。三、航行值班1 、操舵时应迅速、准确地复诵和执行驾驶员下达的舵令或航向,发现舵系失常,立即报告驾驶员。2 、航行时协助驾驶员了望和执行驾驶员指派的其他工作。定时巡回检查自船和被拖船只的号灯、号型、拖缆及测量各舱污水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驾驶员。3 、锚泊时注意锚位、锚链受力、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防止走锚。按章显示号灯和信号,有雾时按章敲钟、锣,发现他船驶近时,鸣放警告声号。4 、拖航中,严守岗位,通过桥、闸或狭窄航道时,必须及时采取避碰措施,在接到指令时,迅速作出反映。5 、严冬季节做好防冻、防滑措施;台风季节做好防台防汛,加固系泊。6 、从事炊事工作时,必须做好卫生清洁。煤气185、在使用时,人不能离开现场,用后立即关闭阀门。四、上高、舷外作业1 、上高、舷外作业时,应指派专人在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应对梯档、栏杆、绳、绳结、跳板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后方可工作。2 、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系保险带,保险带系绳的长度应能保持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上高作业,应尽量缩短,舷外作业可根据情况将系缆放长至水面。3 、上高时禁止一手拿东西,一手攀梯子,所需工具可另行吊运,严禁抛掷。作业中应注意勿使机具坠落伤人,禁止在高空作业下滞留、通行。4 、在烟囱上作业时,水手应事先通报轮机和驾驶部,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5 、航行时禁止舷外作业,除必要时,不得上高作业。五、维修保养1 、进入密闭舱室工作前186、,注意良好的通风,布置好照明,(移动照明应用低压器具)。2 、油漆时,工作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可用安全灯,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帽子,在舱室内油漆,须戴口罩,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应进行轮换作业。3 、在艏部进行保养作业,必须将锚制牢。在艉部作业时,轮机部应停止动车。4 、大面积仓室内油漆后,要充分通风,油漆未干前禁止睡人,以防中毒。5 、在船坞内工作,必须戴安全帽,注意上下、四周情况。上下行走小心,不准抛掷物品,倒污水等。第二十四节 集装冷藏箱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冷藏箱制冷之前,应先给冷藏箱配电箱送电,检查箱体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及工作是否正常。三、冷藏箱接电时,要确认其额定工作187、电压与供电电压相符,并检查供电电缆插头是否存在破损短路的现象,如有则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或更换插头组件。四、插好所有冷藏箱插头,然后合上电源开关,冷藏箱不应有漏电现象。五、提运冷藏箱时,关掉电源,拔插头时轻轻拔下,切勿用力过猛以免损坏插座插头,然后收好电缆放回原处。六、场内无冷藏箱时要关掉所有冷藏箱配电箱电源,以免造成意外事故。七、发现冷藏箱制冷泵反转或有异响时,要立即关掉电源,应调换相位或落实检修。第二十五节 电子火警系统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值班人员要熟悉电子火警系统,并具有一定消防安全知识。三、定期检查、测试电子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四、定时观察电子报警信号,并做好值班记188、录。五、如遇火灾报警信号,马上核实报警,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扑救初级火灾,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六、做好交接班手续,在接班人员未到来之前,不许脱岗。七、对于已坏的探头,采取屏蔽,并报告职能部门要求及时修复。第二十六节 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确保潜水泵使用符合以下条件:潜入水下深度不超过 5m , 水温不超过 40 ,水中含沙量或含不溶于水的固体颗粒的体积比不超过 0.1% ,粒度不大于 0.2mm 。三、使用潜水泵前应留意其型号、流量和扬程等性能,使其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四、潜水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防止其在水下工作时漏电而引发触电事故。五、尽量避免在电压压189、降过大时开机。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不可相差 10% ,电压过高引起电机过热而烧坏绕组,电压过低则电机转速下降,造成启动绕组长时间通电而发热甚至烧坏绕组和电容器。如使用地点距离电源较远,应适当加粗导线截面积。六、运转前用 500v 兆欧表测量冷态下电机定子绕组对地的绝缘电阻,最低不得小于 5 ,否则不可使用,应驱除潮气后才能使用。七、使用前应在陆地上空转 1 分钟,检查电泵运转是否正常,转向是否正确。八、潜水泵下水时切勿使电缆受力,不得用力提拉电缆,以免引起电源线断裂或破损,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电缆,发现破损立即换新。九、潜水泵运转后,发现出水量很小或者不出水时,说明旋转方向反了。应切断电源,将三相电190、源中任意两相接线交换后开机。十、潜水泵工作时要注意检查水位下降情况,不得让潜水泵在水面或脱水运转。十一、潜水泵不得陷入泥中和横放,以免杂物堵塞水泵叶轮。十二、潜水泵如出现突然不转,或水量突然显著减少等不正常现象,须停机检查,务必先行切断电源,然后搬运拆卸。十三、潜水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从水里取出并做好保管。十四、定期对潜水泵进行维护保养,更换密封件。第二十七节 水泵房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水泵房为供水重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因工作需要进入水泵房的人员必须遵守出入登记制度。三、水泵操作人员应保持水泵房内的清洁,每周至少清理卫生一次,严禁堆放杂物。 四、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191、,操作人员应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如实反映水泵运转的真实情况及工作参数,每天应记录一次。五、操作要求 1 、水泵房设备为 24 小时自动供水,为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对水泵房水泵手动试车;手动试车运行操作规程如下:( 1 )把各水泵自动控制开关转换为手动控制;( 2 )手动扳动水泵,应轻松转动;( 3 )用手动按钮启动水泵,查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2 、电工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系统和电气连接点的接触情况,发现有接点发热、氧化等情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 、电工应 3 个月清除一次控制柜内的灰尘。 4 、水泵操作人员应定期加注润滑油,经常检查水泵及电机轴承的运行情况,经常检查水泵、阀门等192、。 5 、严禁在运行中切换变频泵。停机或检修时,必须先将工作开关 自动 - 停 - 手动 打到 停 后,再拉下空气开关。恢复工作时,则与其相反。不允许直接拉空气开关停机、合空气开关开机。 6 、系统内的工作参数稳定在所需的设定值上,严禁随意调节改变参数。第二十八节 变电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 变电所内 的电气设备、牢固树立安全供电思想,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程 ( 变电部分 ) 。三、变电所值班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 、按操作票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操作;2 、操作时应有二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 、操作发现疑问时,操作员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而193、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等待新的指令再行操作;4 、必须落实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四、操作者必须穿戴符合有关要求防护用品和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五、高压隔离开关等设备应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凡是要在高压电器设备上或线路上作业者必须事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标牌警示。六、变电所内配备的绝缘工具,仪器仪表、接地极、指示牌和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测,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七、停送电操作及检修工作应按照“二票三制”的要求执行。八、遇到特殊情况可不经许可进行分闸操作,但事后必须向上级部门报告。九、任何电器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十、非本所工作人员入内一律要登记,并须有本所工作人员陪同。十一、为防鼠、雀、194、蛇等小动物入内,门窗必须关好,若有损坏立即修复。十二、定期检查安全用电设施及接地接零良好情况。十三、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第二十九节 升降式高杆灯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高杆灯必须由持证电工专人进行操作、维护、保养。三、操作前,应检查升降减速器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如有渗漏应重新加注润滑油。四、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高杆灯的使用操作技能。五、打开电源开关使控制回路受电后操纵人员必须在距离灯杆 5 米 外进行升降操作。六、操作人员在控制灯盘升降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观察灯盘在升降过程中运行是否平稳,脱挂钩是否灵活。如有异样应及时停机进行检查。七、检修完毕,关闭控制电源,195、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现场。第三十节 交通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交通车驾驶员必须持有车辆管理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方可单独驾驶。三、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及养路费缴讫票证。不得将车辆交给不熟悉车辆性能的人员驾驶。四、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准闲谈、吃食、吸烟,不准做与驾驶无关的事情。六、交通车上路行驶,驾驶员和前排乘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七、车辆起步时要先关好车门再起步,停车时车辆停稳后再开车门,防止员工上、下车时196、造成挤、摔伤事故。八、在超车、会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车,后车超车要让车,路宽会车先让车,路窄会车先停车,遇到障碍不抢车,判断不准不开冒险车。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 会车时不准占对方车道行驶。九、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速。会车时要在距对面来车 150 米 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决不可疲劳开车,勉强行驶。十、连续行驶 3 小时应停车休息 15 分钟左右,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以保持足够的精力驾驶。十一、车辆不准带病运行,在行驶中发现有异响、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修理,并在车后设197、置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行驶,返回后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十二、必须千方百计保证乘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应急避险措施,避免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十三、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确保行车安全。第三十一节 排风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排风机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先检查排风机的性能、外壳保护装置和排风机电缆线等是否完好,不合格的排风机严禁使用。三、排风机上一定要安装离合开关,没有安装离合开关或离合开关失灵的排风机严禁使用。四、排风机必须放置在平坦的位置上且要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五、放198、置排风机电缆线的时候,不得让托盘、钢丝绳等作业工具压在电缆线上,调整电缆线时,必须先要切断电源。六、移动排风机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排风机完全停止工作后才可移动排风机。严禁排风机还在工作时或没有完全停止转动时移动。七、作业人员在排风机旁边时,一定要和排风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衣服、毛巾等杂物被排风机卷进去。严禁将身体、脸、手等部位贴在排风机上。八、排风机接用电源或移动接线点时,要通知电工操作,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线,接线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九、排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修理,严禁排风机带病使用。十、严禁雨天露天使用排风机或在潮湿环境中使用排风机。十一、舱下199、甲板作业使用排风机时,必须使用轴流式风机。十二、下班后要及时关掉排风机的电源。先关离合开关,再关总电源,使用完毕要及时整理入库。第三十二节 油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油船操作必须由相应的船舶操作证、资格证的人员操作。三、船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及进船厂修理,并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四、航行中,严格遵守船舶安全航行规则及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航行规定,使用安全航速。五、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六、定期检查装卸油料作业的有关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七、对可能发生溢漏的部位,要设置集油容器。八、供、受油双方商定的联系信号,以200、受油方为主,同时双方在输油过程中应加强信息的沟通。九、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烟火,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十、停止作业时,按有关操作程序及时关闭有关阀门。十一、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存油倒流入海。十二、作业完毕,应将油料装卸作业情况,准确地记入油料装卸记录簿,并作好油船航行记录。第三十三节 油罐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油罐车应由相应车辆驾驶资质的司机驾驶。三、罐车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和随车配置的消防器材完好性。四、车辆行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行驶。五、罐车装卸油料201、要有押运员、仓库员在场,其他与工作不相关的人不准进入该区域,押运员和仓库员应做好油料收发计量登记工作。六、罐车装卸油的场所,严禁烟火,禁止有动火、金属打击作业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罐车卸、装油料时应停放在指定位置熄灭制动,并消除罐车的静电,将防静电线与罐车良好连接,并准备好灭火器材。七、罐车装卸油料之前,押运员应检查油罐车的阀门开关是否有滴漏现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八、各项安检完毕,将卸料管放入相应的卸油箱口内,管口接触到下料箱底。九、再次检查阀门开关,无异常则打开卸料阀门及油罐进料阀门,至流量平稳、合适为止。放油时密切注意观察,不得让油料溢出。十、在装卸油料过程中,押运员、仓库员发现油料色泽及202、气味异常要及时关闭进、出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十一、装卸油料过程中遇火险时,罐车应立即关闭进、出阀门,服从现场作业人员指挥及时开走。十二、司机、押运员每天上班前,装卸料前及下班后做好罐车的安全例检工作。平时做好保养及维护抽放油泵、阀门、输送油管、防静电装置等工作。第三十四节 洒水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不准用冷水冲洗热的发动机和电气设备。2 、发动机在运行时,不准加燃油和擅离车辆。3 、严禁在水罐内无水和喷头出水阀未安全打开的情况下,使用水泵加压操作。三、作业前司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机动车各部件是否处在完好状态。2 、各水管接口有203、无漏水现象,以及随车配置的消防水管等器材的完好性。3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4 、灯光,喇叭及仪表是否正常。5 、轮胎气压是否正常。6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7 、各机构连接是否紧固。8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四、作业中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1 、要观察车辆的各类指标、仪表是否正常及周边道路状况。2 、起步时避免突然启动和加速,要低档平稳起步,避免前冲,冷车起步时应低速档行驶。换档时必须将离合器踩到底,以免打齿。行驶时不准处于半离合状态。3 、要随时注意各机构工作时有无异声。4 、要注意机油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5 、要注意发动机有无过热现象,温度204、过高要停车检查。6 、在道路上作业,如需使用水泵加压,应先打开出水阀门,踩下离合器,挂操作杆连接水泵工作,否则,水泵会由于压力过大损坏。五、作业完毕后,打开放水开关,把水罐内的水全部放光,减轻车辆停放时的负载。六、作业后司机应进行以下保养工作:1 、机动车内外部进行清洁擦洗。2 、检查水泵是否完好,阀门、输送水管有无裂纹。3 、要注意对各部件进行润滑,发现故障及时予以排除,如遇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修。4 、检查各机构连接有无松动,并予以紧固。5 、检查随车工具,并清洁干净放置妥当。七、发动机起动应做到:1 、用起动机起动时,待发动机起动后,应当立即放松开关,每次使用起动机,不得超过 12 秒205、钟,再次使用间隙不得少于 2 分钟,三次起动不成功,应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起动。2 、起动后应低速运行,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严禁空负荷高速运行或猛轰油门。3 、待水温升至 50 以上,气压表气压升至 0.5Mpa ,各仪表工作正常方可起步。第三十五节 道路清扫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道路清扫车应有相应车辆驾驶资质的司机驾驶。三、发动机起动应做到:1 、发动机起动后,应当立即放松开关,每次使用起动机,不得超过 12 秒钟,再次使用间隙不得少于 2 分钟,三次起动不成功,应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起动。2 、起动后应低速运行,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严禁空负荷高速运行或猛轰206、油门。3 、待水温升至 50 以上,气压表气压升至 0.5Mpa ,各仪表工作正常方可起步。四、司机作业前必须检查以下几项内容:1 、察听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响。2 、油泵、主刷子、边刷子、上水截门、土箱是否齐全,灵敏有效。3 、燃、润油量、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4 、灯光、喇叭、仪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5 、转向、制动机构性能是否良好,润滑系是否安全可靠。6 、电气线路连接是否松动,导线绝缘是否良好。7 、观察车辆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四、作业中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1 、起步时要低档平稳起步,避免前冲,换档要干脆利索,避免离合器分离不彻底造成打滑现象。2 、熟悉清扫地段的线路及周边道路状207、况,作业时先要检查主刷子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土箱调整到扫进土不遗漏为宜。3 、要注意清扫速度,清扫路面时不得超过 15 公里 / 小时;清扫作业时严禁高速行驶及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4 、清扫车遇七级及以上风力、下雨或下雪时须收车停止清扫作业。5 、行驶时发动机水温超过 90 要停车检查。五、清扫任务结束后司机应进行以下工作:1 、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地点。2 、对车辆进行清洗,不准用冷水冲洗热的发动机和电气设备,填写运行日记,如有故障要及时填写委托修理单报维修部门。3 、检查各机构连接有无松动,并予以紧固。第七章 港作船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 港作船舶作业安全通则 一、必须按208、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班前要休息好,作业时要精力集中,上班时间严禁饮酒。 三、对新职工、转岗职工及长休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任何人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五、船上明火作业须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六、上下船要精力集中,避免滑倒、摔伤。七、码头严禁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确保工作环境整洁。第二节 港作船舶航行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河避碰规则、有关“港章”及当地有关航行、信号规定。三、显示信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应经常检209、查是否正常、有效。四、用视觉、听觉及其它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 了望 。五、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航行,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六、在驶近可能被障碍物遮蔽他船的狭水道或航道的弯头、地段或两个突堤码头之间的通道时,应特别谨慎地航行,并鸣放汽笛一长声。七、制定常用港区、航道的计划航线,并在海图上标示。将计划航线输入 GPS 并做好登记,以便于导出。八、在港内航行,应按有关规定控制航速,驶经起重船、挖泥船、潜水作业船等作业区或有小船靠泊在锚泊船旁边时应慢车通过,以防浪损。九、熟记各码头航道的航向、航标及其位置特征、灯质等情况,并对航标的特征进行验证,以防移位或灭失。十、夜间210、航行应特别注意无航行信号标志的渔船或小舢板,正确判断和避让。十一、航行中应正确运用各助航仪器,开启 VHF 并在规定的频道守听,按规定通话。十二、航行时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 了望 。十三、拖带航行应用慢速起拖,待拖缆慢慢受力并且被拖船舶随之前进后方可逐渐加速航行。转向时应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舵角及航速进行。十四、吊拖船舶航行,应派水手值班检查拖缆、拖钩情况,并注意被拖船舶及其显示的信号。十五、吊拖船舶在浅水区域或到达目的地时,均应缓速行驶,并令被拖船舶与拖船岔开,避免碰撞。十六、航行中应避开水面漂浮物、渔网等障碍物,以免打坏或缠绕推进器。十七、应用各种方法测定准确船位、确保船舶在计划211、航线上航行,防止搁浅或触礁。第三节 港作船舶雾中航行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河避碰规则和“港章”的有关规定。三、雾季来临以前,船长应组织督促全船有关人员学习雾航知识及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各项雾航措施。四、雾航船舶应备车、备锚,并以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五、全船保持肃静,打开驾驶室门窗,保持正规 了望 。六、按规定鸣放雾号,并静听他船雾号,避免与他船雾号重叠。七、按规定显示在航或锚泊信号。八、开启雷达并进行仔细、系统地观察。九、应用各种方法测定准确船位,不得盲目摸航。第四节 港作船舶海上拖带安全操作规程一、212、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海上拖带时拖轮和被拖船的要求:1 、凡接受外单位委托的海上拖带任务时(应急抢险除外),必须签订协议书,说明双方应遵守的安全事宜,以便明确安全责任。 2 、拖船和被拖船必须持有船检部门认可的适航证书,必要时办理临时检验,以取得相关的适拖证书,并经海事部门办理签证后方可出海。 3 、根据被拖船的阻力,选择足够功率的拖船,必要时可选用两艘以上拖船,以确保拖带安全。 4 、风级超过经过批准的船舶抗风等级时,不得出海。 5 、拖船用的拖缆、拖钩、导缆器(孔)及被拖船的拖桩或拖缆装置,需经周密检查,应具有良好状况和足够的强度。6 、被拖船的油、水等各种液体舱应尽量抽空或注满,以减213、少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7 、被拖船如装有货物,不得超过规定干舷,保持良好稳性和吃水差,不得有初始横倾现象。 8 、被拖船的强度、水密、抗沉等性能不足时,不得载人出航,必须具有可靠的灯光信号和足够两倍航行时间用的电源。 9 、除了足够强度和长度的拖缆外,尚需有一根备用拖缆。三、出海前准备 1 、拖船在拖航前必须组织进行安全自查,同时要求被拖船进行安全检查。 2 、被拖船甲板以上如有高大建筑物,应尽量放下或拆卸固定。 3 、拖船和被拖船应具有足够的储备续航力。 4 、出海前,拖船和被拖船需商量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 5 、应仔细检查拖缆及其拖带属具的强度和技术状况。 6 、龙须缆的强度不得小于拖214、缆强度,龙须缆的摩擦处必须可靠的包扎衬垫,使用尼龙缆时必须包好。7 、拖无人船时,被拖船水线处,应用白漆涂宽 300 毫米,长约 1.5 米 的观察标记。 8 、出海前必须校正助航仪器、通讯设备、航行设备。收听准确的天气预报。四、海上拖航: 、拖航时不论日夜,双方派人守望拖缆的情况和联络信号。 、严格遵守有关海上航行,雾中航行等各种航行规则,谨慎驾驶。 、拖带时,应尽量放长拖缆,放缆时拖轮在上风头,收缆时要尽量使船舶顶风,起车时速度要慢,凡拖带总长度超过 400 米 时,在启航前三天向海事部门请示发布航行警告。 4 、拖无人船时,应勤观察被拖船艏的白漆观察标志。 、尽量缩短船位测定和通讯联络时215、间间隔,一般船位测定不超过一小时一次,通讯联络不超过四小时一次。、如果遇事故,除拖轮本身确有危险外,不得砍断缆绳。必须砍缆时,及时报告上级,并应留守在被拖船附近不得离去,应尽一切可能救援被拖船及船员,并及时发出求救信号。第五节 港作船舶靠离泊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离码头前,值班驾驶员通知机舱备车,船员各就各位,驾驶员试舵,显示有关信号。 三、机舱回令后,然后令水手解缆,驾驶员要观察周围有无障碍物,如有抛锚,则执行港作船舶抛起锚安全操作规程。 四、靠泊前备妥缆绳,掌握风流、泊位及来往船只情况,以适当角度和速度安全靠泊,迅速带缆。 五、靠妥后把舵回正,关闭舵机、航行信号及通216、讯设备,显示停泊信号,通知机舱完车。 六、机驾合一船舶应严格执行机舱操车规程,冷车时应低负荷运转,逐渐加车,严禁临界运转,不可突增或突减转速或过负荷运转。 七、靠锚泊大船时,应尽量靠其下风舷侧,并注意大船舷梯或软梯。 八、靠在航大船应选其下风舷侧中部位置,用小舵角及适当速度保持两船相对航速为零时平贴顺靠。避免在船头或船尾两个高压区靠泊,禁止抢越大船船头。 九、离开在航大船时,应根据环境和情况决定解缆先后顺序。风流大离开困难时,请大船用车舵协助离开。十、靠离大船注意两船高度差,防止涌浪大时骑在被靠船船舷上。避开伸向舷外的物体,注意船吸,勿碰大船舷窗、舷门、栏杆、舷梯等,确保上下大船人员的安全。第217、六节 港作船舶协助大船靠泊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接到调度命令后,用高频电话与大船联系,按大船意图,及时备车,保证在预定地点带上拖缆。 三、接近 大船带缆时,应避免横穿大船船头。 四、靠大船带缆时,一般船首拖轮先靠,船尾拖轮后靠,应充分注意带缆处的船体外形。必要时先靠中部附近再前移或后移,避免被大船首尾部凹陷面挤压拖轮上层建筑。 五、缆带好后,尾部拖轮应在保证本船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不给大船操纵带来困难。 六、倒车拖拉时,应认真 了望 ,发现影响本船或大船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向大船报告,必要时为保证本船的安全可独自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单车船协助靠大船时,应充分考虑218、到自己操纵上的困难,注意观察大船的动态,如需倒拖或顶推,应提前做好准备,特别注意当大船速度过快时,不要垂直大船拖带,避免造成倒拖或横拖的危险局面。第七节 港作船舶港内拖大船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根据大船要求确定拖带步骤及方式。取拖缆时非型推进器拖轮尽量顶风就位,迅速向大船撇缆,取拖缆拴在尾拖钩,必要时顶风抛锚取缆。型推进器拖轮可以直接取缆,挂船艏缆桩倒拖。 三、拖缆长度不少于被拖船缆绳出口至水面距离的倍,或拖缆与水平面夹角小于度,或视当时环境和情况确定长度。 四、带缆后要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慢速起拖,防止断缆伤人,暂时停拖时,拖轮也应与大船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拖缆松驰过多219、,必要时用车舵调整船位。 五、在拖带过程中,注意大船动车,避免被横拖或倒拖,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服从大船指挥。 六、解缆应取得大船同意。当拖缆松驰后方可解掉,并要为本船留有足够回旋余地。七、拖大船靠码头时,要注意大船速度,吸入流,排出流并防止拖缆缠绕螺旋桨,取缆时要注意船吸和大船锚链,向码头送缆时要留有解脱余地。第八节 港作船舶傍拖大船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选择傍拖位置时,拖轮上层建筑不得碰大船;用车舵控制被拖船,并有利于 了望 和安全作业。 三、拖轮应同时带头缆、倒缆、尾缆,必要时可加带横缆。 四、调整拖轮船位,使之处于不影响舵效位置。 五、水手随时备好碰垫。六、拖带220、过程中认真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第九节 港作船舶拖无自航能力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根据环境和气象,海况条件选择傍拖或吊拖。 三、傍拖时拖船的推进器要尽量伸出被拖船尾部,尽量 加大距被拖船转心距离,以获得较好的操纵性能 。 四、傍拖与吊拖之间转换时,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安全的水域,提前做好解拖和重新带缆的准备工作,尽量缩短操作时间,防止在转换拖带方式时发生搁浅、触碰等。必要时要求被拖船先抛锚再重新带缆。 五、被拖船如果影响拖轮视线,应派人到被拖船上 了望 ,或由被拖船指定合格的船员 了望 ,并保持与拖船驾驶员联系。 六、原则上无自航能力船应听从拖船指挥。如无自航能力船有符合221、海事部门要求的配员,经双方协商后,可由被拖船指挥。 七、傍拖双船尽量在两船中间,推进器伸出两船尾之外,拖船向两船至少各系一根首缆、倒缆、尾缆,两被拖船与拖船要系紧绑牢。 八、显示信号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九、注意被拖船下锚时锚链方向,避免损伤螺旋桨。 十、作业前要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十一、长距离或风浪较大时吊拖,被拖船应用龙须缆连接拖缆至拖轮。第十节 港作船舶拖浮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港内拖浮吊应尽量用傍拖法,拖轮听从浮吊指挥。 三、拖浮吊,拖轮应先靠妥,然后解缆起锚,等锚离底后方可起拖。 四、拖带浮吊到达工作地点前应慢车听从浮吊的指挥。 五、浮吊抛锚后,应指示给拖222、轮锚链方向,拖轮驾驶员要确认浮吊锚链方向。防止锚缆缠绕损坏拖轮推进装置。 六、浮吊出外港作业时,要按海上拖带操作规程执行,浮吊听从拖轮指挥。应充分注意浮吊的受风影响大,航向稳定性差的特点,并注意加强拖轮和浮吊的联系。七、当遇特殊情况,拖轮操纵困难时,拖轮驾驶员有权指令浮吊下锚。如锚位不妥影响浮吊作业时,浮吊有权要求拖轮给予协助调整锚位,保证浮吊安全作业,拖轮最后征得浮吊同意方可离去。第十一节 港作船舶协助新船下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调度下达新船下水任务时,应将下水新船的吨位、船舶类型,船厂位置,螺旋桨、舵设备的固定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预计下水时间告知作业拖轮。三、223、拖轮接到任务后,还应了解当日风流情况,高潮时间,周围环境情况(特别是锚泊船、渔网等是否会影响下水作业)。到达现场后,对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如周围环境不能确保安全下水,应马上向现场海事执法艇说明情况。并与船厂约定 VHF 联系频道,带缆方法。四、在拖缆长度不足而不能保证安全下水的情况下,应要求下水船出龙须缆,用龙须缆连接本船拖缆,龙须缆要有足够的强度。五、带拖缆前,应确认海事部门的现场执法艇已经到位,周围环境已可保证下水船有足够的回旋余地,并将与船厂约定的 VHF 通话频道告知海事执法艇。六、带拖缆前,应确认船厂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气囊充气完毕后方可带缆。并通知船厂要在得到拖轮允许后方可切割连接新船224、的固定装置。并要求船厂在固定装置切割完毕后马上通知拖轮。七、带上拖缆后,拖轮边缓慢松缆边后退 ( 固定螺距拖轮在船尾拖钩带缆后边松缆边慢车前进 ) 到合适的长度,拖缆应适当松弛,不能受力。同时指派专人观察周围船舶动态,并向海事执法艇报告拖轮准备开始下水作业。八、得到海事执法艇同意后,拖轮指令船厂切割固定装置,接到船厂已经切割完毕的报告后,慢速倒车(固定螺距拖轮慢速进车)至拖缆受力后再根据新船阻力的大小加车。同时严密观察气囊的运动情况。九、当新船尾部将要接近水面时,及时慢车,防止产生过大的惯性造成新船下水速度过快,影响拖轮安全。十、在新船下水的瞬间,应及时加车,防止拖缆过于松弛从而缠在新船螺旋桨225、上。同时密切观察新船和拖轮的运动方向并不断调整舵角,以免拖缆被新船船尾和舷侧板连接处割断。十一、在新船锚链受力后,慢慢绞进拖缆,同时还要密切观察新船的运动情况。在新船稳定后,要求及时解脱拖缆,并在征得新船和海事执法艇的同意后返航。第十二节 港作船舶消防抢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接到调度消防抢险命令后,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向全船宣布消防命令,通知机舱备车,备好消防设备,甲板人员按应急部署分工,接好水龙带,备好灭火器,穿好救生衣及消防衣,准备好主、副消防炮,做好灭火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明确遇难船船位,着火的具体舱位,查明船上是否载有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四、明确救助226、指挥方案,保持与大船和调度的通讯联系。 五、明确驾驶室与机舱的消防联系信号,做到协调一致,机舱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主副机和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六、抢上风位置接近着火船,尽量远离油柜处。油轮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船着火时,应确认无爆炸危险时,再接近。 七、注意观察周围船舶动态和海上漂浮物,以防碰撞和缠绕螺旋桨。 八、密切注意着火船的火势,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现场指挥。 九、明确着火性质,按大船船长或现场指挥的指令施放相应的灭火剂,不要盲目施救。 十、为防止本船被引燃应适时打开水帘,万一本船被引燃要用灭火器消防水龙等全力扑救。 十一、发现有人员落水,应立即组织救生,注意不要用船尾部接近落水人员,227、以防桨叶伤人,人员抢救上船后,应采取抢救措施,发现伤势过重伤员应立即报告指挥人员联系抢救。十二、当火势太大,无法救助时应在其附近保持监视,发现遇难船即将沉没时,应离开遇难船,保持安全距离。第十三节 港作船舶大风浪抢险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接到调度抢险命令后,立即用高频电话与被救船取得联系,了解危险程度明确救助方案,明确船位及周围环境,掌握当时的气象状况,特别是风浪,能见度的情况。 三、通知船员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固定船上移动物品,准备好救生器材,检查缆机和拖缆情况,备好撇缆,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四、如有指挥船,则听从其指挥进行救助,如无指挥船应保持与被救船的通讯联系228、,听从遇难船船长指挥。 五、调整航向航速,避免横浪航行,密切注意横摇角度,掌握本船性能,严禁谐摇,保证航行安全。同时防止本船打空车,如横摇超过最大稳性力矩角,应谨慎操纵,避免大舵角转向,如情况危险,不能保证本船安全,应及时向指挥船或调度报告。 六、接近被救船时,应靠下风船舷,掌握在风浪较小的瞬间,迅速快车顶上,如顶上困难,应在适当位置立即打上撇缆,迅速带上拖缆,拖带时,拖缆应适当放长,避免用车过猛,发生断缆现象。 七、注意被救船周围的水深,防止搁浅蹬底。 八、备好太平斧,放置于拖缆桩附近,发生异常危及本船安全时,按船长命令砍断拖缆。 九、如被救船将要沉没时,应快速离开遇难船,以免被沉船形成水流229、旋涡吸入,造成危险。 十、发现人员落水,应立即组织抢救,要将船置于落水者的下风,防止撞伤落水人员。十一、落水人员救上船后,要采取临时抢救措施,必要时,与指挥船或调度联系,将重伤员送回码头抢救。第十四节 港作船舶接送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接到调度指令后,应与被接送人员联系,确认登船时间和地点。 三、被接送人员上下船时应有两名船员看护,保护人员上下及行走的安全。 四、接送码头人员,待船靠妥、得到驾驶台指令后,人员再上下船。 五、接送在航或锚泊船人员应靠其下风舷。大风浪时接送在航大船人员 时,必须与大船联系,在有足够水域的情况下,要求大船调整航向至一舷受风,做下风舷以供靠泊230、。 六、靠离锚泊船前应查看舷梯、引水梯的高度是否适当及是否有妨碍靠离的舷外悬挂物,如怀疑应向被接送船提出,请其调 整,避免刮挂或磕碰舷梯、引水梯、舷窗、舷门、栏杆等。 七、靠离在航船的速度应与在航船的速度相适应,如果在航船速度过快,应请其减速,以保证靠离安全。 八、靠在航大船应选其下风舷侧中部位置,用小角度、适当速度保持两船相对速度为零时平贴顺靠。禁止在船头或船尾两个高压区贴靠。 九、离开在航大船前,应先确认上下人员已稳妥,再查看周围有无浮筒或其他碍航物,根据当时环境和情况决定离开方法,如离开有困难及时通知大船用车舵配合协助离开。十、接送在航船人员的航行中,不论何种情况都禁止抢越大船船头。第十231、五节 港作船舶操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为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各船舶应进行日常、定期的检查与试验,定期检查和试验的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三、日常检验 、值班驾驶员在备车前应检查主机遥控手柄是否在脱开位置,主操舵手柄是否在中立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用车钟通知机舱备车。 、值班驾驶员要确认下述操纵设备与航行设备正常后方可离泊。 (1) 主机遥控系统:手柄、离合器、指示灯、转数表。 (2) 操舵系统:主操舵系统手柄,舵角指示器指示灯。 (3) 信号设备:航行灯、工作灯、汽笛、磁罗经。 对上述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离泊。 四、定期检验 1 、长航的船舶每班进行一次主操舵系统,辅助操舵232、系统的转换。 2 、在港内作业的船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用辅助操舵系统的实际演练。3 、在港内作业的船舶,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驾驶室与舵机间用船内电话或高频电话联络指挥的舵机旁应急操舵演练。4 、检验结果记入航海日志。五、各船舶应将本船操舵设备转换程序和操作说明及检验规定张贴在驾驶室内。第十六节 港作船舶液压甲板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操作前: 1 、取下机械上的帆布罩,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检查操纵手柄是否处于中立位置,以防启动液压泵时油马达突然转动。 2 、检查确认液压油箱油位正常。3 、禁止使用岸电操纵液压甲板机械。4 、初次启动或维修完毕后应检查液压泵的转向是否与泵壳233、体箭头方向一致,勿使液压泵反转,以免损坏液压泵。检查管路是否泄漏,泵运行中有无异响、异振。 5 、确认上述正常后,将止动器从甲板机械换向手柄上脱开。 三、操作中: 、在驾驶台操纵时(若已长时间停用),将遥控操纵台上的旁通阀朝操作中的方向旋到底,然后将甲板机械的换向阀杆与遥控油缸的执行机构连接起来。 、操纵绞缆机时将操纵手柄推向绞缆位置。绞锚时松开制链器和手动刹车带,将离合器手柄推向绞锚位置。 、运转时注意遥控箱上压力表指示,如超过说明书额定压力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修复。、遥控手柄在中间位置时,缆机液压制动油缸处于制动位置,遥控台红灯亮表示制动系统工作良好。5 、保证拖缆在缆盘中间位置时受力,避免拖234、缆在缆盘的一侧位置受力,以免绞缆机两侧受力不均匀。 四、操作结束后 、刹紧锚机刹车,合上止链器,打开离合器,将操纵手柄置于中立位置,脱开遥控用油缸的执行机构,然后用止动器锁定手柄。 、将驾驶台遥控手柄置于中立位置,将旁通阀向旁通()方向旋转到底,关闭油泵电源。、用帆布罩罩好机械。第十七节 港作船舶电动绞缆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启动前脱去帆布罩,检查确认传动齿轮箱滑油充足,周围无障碍物,各部紧固螺栓正常。 三、启动后,正反车空转,并检查工作电压、电流及控制线路中的保护装置是否良好、稳定。 四、运转时,负荷应由小到大,不准在重负荷下使电机快转,防止超负荷,如加重负荷,电动机不235、转,应立即停止转动,等负荷变小后再行运转。 五、运行时,应注意电机、轴承、传动机构的温度变化情况,若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六、使用完毕,停机后切断电源,罩好机械上的帆布罩。第十八节 港作船舶抛起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抛起锚前打开锚机罩,刹牢刹车带,打开锚链筒盖及制链器,脱开离合器。 三、接近抛锚点时要控制船速,抛锚时要注意松链速度,使锚链均匀松出(并使锚抓牢海底)防止松出太快,锚链在水底堆积,锚抛妥后应及时挂锚球或开启锚灯,并关闭航行灯,刹牢刹车,合上制链器。 四、在超过 25m 水深处抛锚时,应先用锚机将锚松至距海底 10m 左右,再自由落下,以防损伤锚236、和锚链。 五、抛锚前要选择适宜锚地,抛锚时要以手势(夜间用电光)报告驾驶台。 六、起锚前通知机舱备车和供给冲链水,先活动锚机后合上离合器,打开制链器,松开刹车,待机舱车备妥回令后起锚。七、起锚时要注意锚链方向、节数,锚出水后注意锚头是否挂东西及锚链扭结现象,当锚杆入锚链筒时,应以最低速将锚绞贴锚穴,合上制链器,脱开离合器,关掉冲链,把锚机整理好,落下锚球和关闭锚灯,通知机舱关闭锚机电源。第十九节 港作船舶舵工操舵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常规舵船的操舵(机驾合一的常规舵船应视其船舶操纵的难易程度配备舵工)和各类船舶长航时的操舵应由持证水手担任舵工。 三、舵工操舵时应集中精力,237、复诵和回答口令要响亮、正确、清晰。 四、长时间操舵时,应有两名舵工轮流操舵,空舵水手负责监督操舵的正确性并协助 了望 ,如只有一名舵工,值班驾驶员负责监舵。 五、舵工应随时注意操舵仪舵角指示器与驾驶台主舵角指示器的舵角是否一致,注意操舵仪工作情况,如发现舵效异常或操舵仪异常,应立即报告驾驶员。 六、操舵时当船舶改变航向或正在进行避让时舵工不能换舵或换班。 七、全回转拖轮的港内作业和长航中的进出港及进入复杂航区应由驾驶员操舵,常规舵船(包括机驾合一常规舵船)在上述范围内应由熟练舵工操舵。 八、应急操舵是指当主操舵装置故障时,使用辅助操舵装置的操舵和辅助操舵装置失灵后使用舵机旁操舵。驾驶员应熟练掌238、握应急操舵的方法。 九、当主操舵装置失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改用辅助操舵装置,控制船位后迅速通知值班轮机员检查故障。指令一名水手在驾驶室协助驾驶员工作。在港内作业中如无把握保证安全作业可通知用户退出作业,并向调度报告。 十、当辅助操舵装置失灵后,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通知值班轮机员到舵机间进行舵机旁操舵。操舵的方法是:驾驶员用船内电话或手持高频对讲机指挥轮机员机旁操舵。当机旁操舵生效后,立即用车舵控制船位,将船处于安全水域后方可检查故障,报告调度。 十一、若操舵装置全部失灵,值班驾驶员应立即倒车,全回转拖轮如无法倒车应停车,就地抛锚前要密切观察被拖船的动态,避免被拖船追尾碰撞。并应显示失控信号239、,指派水手协助 了望 ,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检查故障,并向调度报告。十二、在本港附近因舵失灵致使船舶失控可向调度请求派拖轮拖回码头。长航中或在外港作业因上述故障可向调度报告,视当地条件询求解决办法或申请救助。第二十节 港作船舶水手带解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带缆前应将缆绳整理清楚,解缆后将缆整理好。 三、解缆、带缆、垫放碰垫时要站稳,不准站在舷墙以外或缆圈内操作。 四、缆绳挽桩吃力太大时,不要一次挽牢,要留有余地,以免崩断,并随时注意收放缆绳。 五、拖缆挂好后应及时离开,以免崩断伤人并把拖缆松紧情况及时报告驾驶台。 六、在泊位上停靠时,要注意潮水变化及时调整系缆长度,防240、止船被吊起或“开档”。 七、抛出撇缆前应提醒对方注意,作业时要戴安全帽、穿救生衣,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看护,航行中严禁舷外作业或舷外打水,舷外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八、使用本船拖缆时,要备妥绞缆机,将拖缆从导缆孔通向大船为宜。当绞缆机刹车制动不能刹牢时拖缆应在缆桩上绕个八字形。工作完毕,待对方把缆解清时,及时将缆绳绞进收妥。第二十一节 机驾合一全回转拖轮主机安全操作规程一、遵守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二、船舶柴油主机动车与加速的操作1 、备车完毕,驾驶台接到机舱回令信号,“车已备妥”或“运转”方可进入运行状态。2 、驾驶员操作主机油门,操纵船舶由“静到动”正车或倒车时,一定要缓慢用车,不可突241、然增减油门。3 、船舶起动后到正常航速前应先缓慢微速航行一段时间,使柴油主机在夏季有 5-10 分钟,寒冷季节有 10 分钟以上的低负荷预热时间,以便柴油主机的滑油,淡水和旋回机的滑油温度达到正常运转的状态。在需要柴油主机加速时要缓慢地分段加大油门,严禁突然加大负荷运转。4 、当船舶加速时,要迅速通过“共振区”,严禁在“共振区”内运转。三、船舶柴油主机正航及全速前进的操作1 、无特殊情况,特别是途中航行应采用经济航速行驶,但杜绝长时间在半功率以下运行。2 、正常航行或作业,驾驶员要密切注意驾驶台监视板上的转数等各种仪表的指示值和报警板的指示状态,有异常情况应通知机舱轮机人员采取措施。四、船舶柴242、油主机减速及靠泊时的操作1 、船速由快车减至慢车或脱开离合器时,一定要缓慢的分段减少或拉回柴油机油门手柄,以免造成增压器喘振,但要快速通过“共振”区。2 、船舶靠泊时,使船由动到静时,同样要缓慢用车,不可突然增减油门,不准用频繁脱合离合器的方法靠离码头和拖带作业。3 、动船结束时,以车钟信号通知机舱当值人员完车,值班驾驶员接到机舱回令后方可离开驾驶台。五、船舶柴油主机在大风浪及浅水区航行的操作1 、大风浪航行时,应适时适当降低转数,防止桨叶打空,造成飞车。轮机人员要密切注意柴油主机和其它设备的变化,尤其是要防止海水冷却系统吸空,以免发生意外。2 、在浅水区航行时,同样由于航行阻力的增加使柴油主243、机转数下降,此时不可盲目增加柴油主机的转数,无特殊原因,船舶应以中速或慢速通过浅水区。轮机人员要密切注意柴油主机的冷却系统,防止过热现象产生。六、船舶主机的倒车操作1 、正常情况下倒车: 先减速至慢车,再将操作手柄拉向倒车位置,等船克服惯性停下来并开始后退时,再逐渐增加倒车转数。2 、应急情况下倒车:在减速的同时可直接操作手柄拉向倒车位置。七、顶拖大船时的主机操作1 、接近大船时要谨慎控制船速,以免因船速不当发生碰撞。2 、顶拖作业时,应按用户要求操作,尽量避免油门的骤增骤减。各船应视主机工况、船体和螺旋桨的污染状态动态掌握油门限制,避免主机超负荷运转(如冒黑烟、排烟温度过高等)。 个人工作业244、务总结本人于 2009 年 7 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245、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 、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246、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 1:2000 地形地质图修测、 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2 、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3 、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 1:2000 地质测图、 1:1000 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4 、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 2009 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247、,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 2009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6 、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 9 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 1:2000 地质测图、 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7 、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 1:2000 地质测图、 1:1000 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 、 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248、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2 、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 GPS 、 RTK 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3 、掌握了 GPS 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 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 cass )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4 、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5 、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249、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