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健康产业公司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2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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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51951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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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第第一一条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XX第第二二条条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所有进入工程现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第第三三条条、四川省、成都市、宜宾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执行本细则。公司有权根据本细则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于超出本细2、则规定的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第第四四条条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有因此类行为引发的各项损失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地区各项新规第第五五条条定以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第二章处罚条款-3-第六条第六条处罚原则。(一)客观性原则:处罚的做出必须针对具体事项且有客观依据作为支撑。(二)及时性原则:处罚应及时纠正施工单位的不当行为,避免情形继续恶化或及时挽回损失,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作用。(三)公开性原则:处罚应公平、公正,并达到举一反三、惩前毖后的效果。第七条第七条安全管理处罚条3、款。一、一、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基础管理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处罚标准处罚标准1目标职责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5000 元未设置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5000 元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未按规定或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的。5000 元/次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有效安全资质的。3000 元/人现场未悬挂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或岗位安全职责框架图。2000 元/次2安全投入未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计划的。5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计划未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批的。5000 元未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台帐的。3000 元不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4、000-10000元/次未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500 元/人未按规定或未按合同约定购置安全生产责任险的。10000 元3制度化管理未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法规标准清单和文本数据库。3000 元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法规标准清单和文本数据库严重缺项的。500 元/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法规标准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未及时更新的。500 元/次未制定安全责任制或责任制未落实的。5000 元以下未编制本单位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清单和文本数据库的。2000 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规范的。1000 元/个未及时编制疫情防控制度、方案的。2000 元/次未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清单和文本数据库的。5、2000 元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500 元/岗-4-作业人员对操作规程不熟知的。200 元/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缺席安全会议的;不参加安全检查;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的。500 元/人未落实安全会议布置工作的。1000 元/次未建立安全文件管理清单和文本数据库的。1000 元未建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记录文档及文本数据库。2000 元安全文件、记录和档案建立,不符合管理规定的。200 元/单未开展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的。5000 元4教育培训未制定项目年度(或阶段性)安全培训计划的。5000 元未建立项目安全培训管理台帐、档案的。3000 元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安全交底的;入场工人未6、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进行罚款;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进行罚款。500 元/次特种作业人员及按规定须持证上岗人员,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2000 元/人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500 元/人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缺失的。500 元/项5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专篇或措施针对性不强。5000 元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的。5000 元/次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管理方案或方案针对性不强的。2000 元/个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2000 元/次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相关人员到场后经7、建设方、监理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2000 元/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审批的。5000 元/个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5000 元/次未按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进行验收的。1000 元/次6风险管理未编制项目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清单的。2000 元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清单未公示的。2000 元项目施工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更未开展风险识别的。2000 元/次7分包管理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10000 元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3000 元/个违反工程劳务人员管理法规规定的。30008、 元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5000 元8作业安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的。500 元/人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缺失的。500 元/单未按规定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的。200 元/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使用 50-200 元/次-5-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帽上的标识未按业主单位要求进行设置的;未系安全绳的。在上班期间看报纸、上网聊天、玩游戏等50-200 元/次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饮酒后作业。500 元/人施工现场赤身、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穿短裤、穿裙子工作。200 元/人作业现场违章指挥9、或指派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作业的。3000 元/次9职业健康项目现场职业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500 元/处未制定职业卫生防范措施,预防职业危害和疫情的。1000 元未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的劳防防护用品的。500 元/单10警示标志警示标识缺失、破损的。200 元/处防护装置缺失、不合规定的。200 元/处11隐患排查治理无项目阶段性隐患排查工作计划的。1000 元项目负责人未按月带队进行项目综合检查的。1000 元/次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完成的。500 元/单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500-5000 元/单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帐的。50010、0 元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帐记录不全、未形成闭合管理的。200 元/单不及时整改隐患的或弄虚作假的。3000 元/单未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监测方案的。3000 元/单接到气象等灾害信息不及时向施工人员预警的。1000 元/单12应急管理未编制项目应急预案的。5000 元项目应急预案缺项的。2000 元/项未组织项目应急演练的。2000 元/次未配备应急器材、设备的。200-2000 元13事故查处谎报、瞒报或迟报一般死亡以上事故的。10000 元/单未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的。2000 元/单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500-5000 元/单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1、30000 元/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50000 元/单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00000 元/单14其他违反安全规定,被举报、投诉或被媒体曝光且经查证属实的。10000 元/单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受到政府、上级主管单位通报批评的。10000 元/单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受到政府、上级主管单位停工处罚的。50000 元/单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500 元/次-6-阻碍或拒绝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的;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10000 元/次二、二、现场管理现场管理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处罚标准处罚标12、准01 文明施工文明施工1现场围挡1.围挡高度、选材、围墙画面未按照当地政府具体要求设置;2.当地政府对现场围挡未做具体要求的,未按业主单位要求进行设置。500 元/项2封闭管理1.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设置大门,或大门安装不符合业主单位要求;2.未设置门卫值班室,或使用模板等材料搭设简易房;3.未设置门禁管理系统,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4.施工单位门卫管理不到位,不建立来客登记制度。5.工地各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高压水枪;6.各出入口未设置不少于三级沉淀池、排水沟;7.工地大门未设置人脸识别系统或门禁系统、LED 系统、监控系统。500-1000 元/项3施工场地1.施13、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2.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3.施工现场未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或防尘措施不到位的;4.在施工中造成扬尘等环境污染、高空散物等。5.在施工中撒土造成对周围环境污染。6.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有积水;7.未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8.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9.施工场地内随意大小便的;10.温暖季节未有绿化布置。200-1000 元/项4材料管理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阻碍正常生产和安全通道畅通等;2.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等;3.施工现场14、材料码放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随意抛掷;5.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未制定防火措施;6.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按规定报验擅自使用;7.现场施工中未经允许擅自更换材料等约定品牌;8.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报审或所附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全或弄虚作假。500-5000 元/项偷工减料:材料、设备相关技术参数(规格、产地、型号等)低于合同约定的。已到场未安装的,材料退场并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2+第三方材料检测费;已安装的,拆除整改并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0.5+第三方材料检测费。/-7-弄虚作假:指通15、过人为操作,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等欺诈行为的。已到场未安装的,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1.5;停止该单位投标资格 1 年,并给予通报。已安装的,拆除整改并处罚金额=涉及该材料的分项工程总价*2.0;停止该单位投标资格 1 年。/5现场办公与住宿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未清晰划分,未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2.在施工伙房、库房兼做宿舍;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4.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5.冬季宿舍内未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6.夏季宿舍内应未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7.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环境卫生不好;8.冬季使用碘钨灯取暖者宿舍16、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1000 元/项6现场防火1.施工现场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2.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要求;3.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或不符合要求;4.灭火器材无效,布局配置不符合要求;5.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6.明令禁烟场所吸烟,个人罚款 200 元,单位每次罚款 1000 元。7.动火场地无消防设施、动火场地无人值守、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1000 元/项7综合治理1.施工现场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落实到人;2.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1000 元/项8公示标牌1.大门口处未设置公示标牌;2.标牌不规范17、整齐、统一;3.施工现场未有安全标语;4.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5.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500 元/项9生活设施1.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不符合要求;3.食堂未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未持身体健康证上岗;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通风不好,或存放其它物品;宿舍、厕所等生活区的卫生情况差。5.食堂的卫生环境不好,未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6.生活区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不符合要求;7.施工现场和楼层内未布置移动式卫生间,或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8.未能保证18、现场人员卫生饮水;9.未设置淋浴室,或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10.乱倒生活垃圾者,生活垃圾未按要求堆放,未定期清理施工、生活垃500-1000 元/项-8-圾外运至指定地点,生产生活污水未组织排放。宿舍内私立小食堂、用水后不关水龙头者、离开宿舍未切断电源。损坏的设施未及时修复。11.冬季使用碘钨灯取暖者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等。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10社区服务1.夜间施工前,未经批准后进行施工;2.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3.未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1000 元/项11其他其它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建19、筑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和业主单位有关规定的。200-1000 元/项02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1落地式外脚手架1.外脚手架基础设置不符合要求;2.外脚手架立面防护不符合要求;3.外脚手架剪刀撑及横向斜撑设置不符合要求;4.外脚手架杆件布置不符合要求;5.外脚手架连墙件的设置不符合要求;6.外脚手架水平防护(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不符合要求;7.外脚手架水平防护(装修施工阶段)不符合要求;8.外架防护棚设置不符合要求。500-1000 元/项2悬挑式脚手架1.锚环在混凝土浇筑前20、未穿 PVC 管进行预埋,螺杆丝扣未胶带进行保护;2.悬挑梁未选用 16#以上的工字钢,悬挑梁的锚固端未大于悬挑端长度的 1.25 倍,悬挑长度按设计确定;3.钢丝绳与钢梁的夹角不在 4560之间;4.距悬挑钢梁端部 100mm 处,下面横向未焊接长 80mm、直径 25mm 的钢筋作固定钢丝绳用;5.脚手架底部未按规范要求沿纵横方向设置扫地杆,悬挑梁上表面未加焊钢筋以固定立杆,在横杆上方沿脚手架长度方向未铺设木枋,或未满铺模板进行防护,脚手架底部立杆内侧未设置 200mm 高踢脚板;6.杆件搭设及防护不符合要求。500-1000 元/项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单位未与具有专业21、资质的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超出资质可承担作业范围;2.专项施工方案未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审批,未报使用单位审核,直线段跨度、折线段外测跨度不符合要求;3.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后,安装单位未进行自检。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和安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未组成验收组,共同进行验收、签字,出具验收意见;500-1000 元/项-9-4.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单位未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或未履行签字手续;5.安全装置未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安全装置;6.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未设置监控升降的控制系统,未通过监控各升降设备间的升降差或荷载来控制架体升降,或该系统不具有升降差、22、超限或超载,欠载报警停机功能。4高处作业吊篮1.吊篮必未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未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2.安装前,必未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内容不齐全、没有针对性,交底双方未签字;3.安装完毕后未经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总包单位验收。500-1000 元/项5其它其它不符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01837 号令、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规定的。200-1000 元/项03 基坑工程基坑工程1临边防护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50023、-1000 元/项2基坑支护及支撑拆除1.坑槽开挖未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边坡;2.基坑支护的施工不符合支护设计方案的要求;3.未有针对性支护设施产生变形的防治预案,或未及时采取措施;4.未严格按支护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及支撑的拆除;5.采用专业方法拆除支撑的施工队伍不具备专业施工资质。500-1000 元/项3基坑降排水1.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的降水措施;2.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3.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4.深基坑降水施工未有防止临近建筑及管线沉降的措施。500-1000 元/项4坑边荷载1.基坑边缘堆置建筑材料等,距槽边最小距离不满足设计规定;2.基坑边堆24、置弃土;3.施工机械施工行走路线未按方案执行。500-1000 元/项5上下通道1.基坑施工未设置符合要求的人员上下专用通道。500-1000 元/项6基坑工程监测1.总包单位未自行安排基坑监测工作,未与第三方监测资料定期对比分析,指导施工作业;2.基坑工程监测未有基坑设计方确定监测报警值,施工单位未及时通报变形情况。500-1000 元/项7其它其它不符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01837 号令、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规定的。200-1000 元/项-25、10-04 模板支架模板支架1基础1.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未加设垫板,或垫板未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应中心承载;2.基土不坚实,未应有排水措施;3.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未采用浇筑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4.底座,或底座下设置的木垫板或槽钢不符合要求;5.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8m 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未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搭设模板支撑架。500-1000 元/项2立杆1.不同支架立杆混用;2.多层支撑时,上下二层的支点不在同一垂直线上,或未设底座和垫板;3.扣件式立杆顶26、部未设可调支托,或 U 形支托设置不符合要求;4.碗扣式立杆未根据所承受的荷载选择立杆的间距和步距,底层纵、横向横杆设置不符合要求,或立柱未配置可调底座或固定支座;5.碗扣式立柱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大于 700mm。500-1000 元/项3扣件式剪刀撑1.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立柱底距地面 200mm 高处,沿纵横向水平方向未按纵下横上的顺序设扫地杆,或未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各设一道水平拉杆;2.在外侧周圈未设由下至上的竖向的连续式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3.当层高在 8-20m 时,未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或未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27、,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加设一道水平拉杆。4.当建筑层高超过 20m 时,未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或未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500-1000 元/项4周边拉结与临边防护1.当扣件式钢管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未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69m、竖向间距 23m 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2.搭设高度 2m 以上的支撑架体未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3.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或离墙面大于 200mm,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4.当搭设高度大于 10m 时,未按高处作业要求每隔 10m 加设一道安全平网28、。500-1000 元/项5其它其它不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2-2008 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规定的。200-1000 元/项05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1反光背心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反光背心。500 元/次/人2安全网1.在建工程外侧未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00-500 元/-11-2.现场使用的安全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项3安全带1.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未设安全围护;2.安全带的系挂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3.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标准。1000 元/项4临边防护1.作业29、面边沿未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栏杆;2.临边防护栏杆不严密、连续;3.防护设施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化。200-500 元/项5洞口防护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有防护措施;2.防护措施、设施铺设不严密,或不符合规范要求;3.防护设施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化;4.电梯井内未每隔二层(不大于 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5.通道口、阳台口、楼梯口、各种预留洞口、采光井、电梯井口、阳台、窗台临边未按要求设置合格的防护栏、标示。200-500 元/项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防护不严密、牢固;2.防护棚两侧未设置防护措施;3.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或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4.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 30、时,通道口防护顶棚未采用双层防护,或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200-500 元/项7攀登作业1.梯脚底部不坚实,或垫高使用;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超出 3545,或未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3.梯子的制作质量和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200-500 元/项8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未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验收的合格产品。500-1000 元/项9操作平台1.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大于 80mm;3.操作平台未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不严密;4.操作平台31、四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5.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200-500 元/项10物料平台1.物料平台未有相应的设计计算,或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2.物料平台支撑系统未与建筑结构进行可靠连接;3.物料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或未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200-500 元/项11悬挑式钢平台1.悬挑式钢平台未有相应的设计计算,或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3.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4.钢平台两侧未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未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不严密32、牢固。500-1000 元/项-12-12其它其它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安全帽GB2811-2019、安全网GB5725-2009、安全带GB6095-2009 规定的。50-200 元/项06 施工用电施工用电1外电防护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未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或未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坚固、稳定;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500-1000 元/项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在施工现场33、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连接;2.保护零线未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保护零线穿过漏电保护器,或工作零线未穿过漏电保护器;3.在同一电网中,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电箱中未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 N 与保护零线 PE),保护零线端子板未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未与金属电箱绝缘;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未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5.垂直接地体采用螺纹钢;垂直接地体的间距小于 5m,或接地体顶面埋深小于 0.5m;6.接地体上的接线端34、子处未采用螺栓焊接;7.接地线与接地端子的连接处未采用铜鼻压接,或直接缠绕;8.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或采用其他线色取代;9.塔吊等大型设备的接地体引出扁钢未采用螺栓将其与标准节相连接,或将引出扁钢焊接在标准节上破坏塔吊主体结构。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200-500 元/项3配电线路1.线路及接头未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2.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不能满足线路负荷电流;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35、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4.电缆未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存在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5.电缆中未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或未按规定接用;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 2.5m。200-500 元/项4配电箱与开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或用电设备 200-500 元/-13-关箱未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箱未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未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不灵敏可靠;36、5.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或未有门、锁及防雨措施;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超过30m,或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超过3m;8.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其他使用要求:配电箱室外设置时必须有遮雨措施,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必须张贴验收合格牌(责任牌)及使用单位标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证件须在箱门外侧张贴,内部张贴线路图及每日巡查记录表;开关箱右下角张贴验收合格牌(责任牌),内部张贴线路图;开关箱必须要有跨接线,跨接线采用铜编织线。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门,有锁;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标明责任人;配电箱、开关37、箱内多路配电应有分路标记及系统连接图。项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低于三级,配电室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4.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5.配电室未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6.配电室未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7.配电箱、未采取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8.电源线三相五线制、不得大于两处接头、长距离架空绝缘固定;9.机械设备使用后不关电源者、私接乱拉电线、电器者。200-1000 元/项6现场照明1.照明用电未与动力用电分设;2.特殊38、场所和手持照明灯未采用安全电压供电;3.照明变压器未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4.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7.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8.作业现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200-500 元/项7用电档案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2.施工现场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200-500 元/项-14-4.用电各项记录未按规定填写,或记39、录不真实;5.用电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8其它其它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规定的。200-500 元/项07 升降机升降机1安全告示牌1.施工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未置于吊笼醒目位置;2.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或额定乘员数的情况下使用施工升降机;3.施工升降机安全公示牌未挂设在升降机防护棚处。200-500 元/项2安全装置1.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器,防坠器未在有效的标定期内,每年未进行检测标定,或超出使用寿命(5 年);3.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4.吊笼的控制装置未40、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5.底架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6.SC 型施工升降机吊笼未安装一对以上的安全钩。500-1000 元/项3限位装置1.未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或不灵敏;2.未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或不灵敏,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3.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小于 0.15m;4.极限开关、限位开关未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5.吊笼门未安装机电联锁装置,或不灵敏;6.吊笼顶窗未安装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500-1000 元/项4防护设施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或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未安装灵敏的机电联41、锁装置;2.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3.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未铺满、铺平;4.层门安装高度、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定型化。500-1000 元/项5其它其它不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 规定的。200-500 元/项08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1塔吊型号1.使用公称起重力矩 800kN.m 以下(不含 800kN.m)级别的塔吊;2.塔吊标准节混装。500-1000 元/项2基础防护及告示牌1.塔吊基础不得积水,未采取可靠的排水措施42、,或再基础附近随意开挖;2.塔吊基础四周未设置定型化防护网;3.塔吊安全使用告示牌未挂设在塔吊底部。200-500 元/项3电气安全1.塔吊未设置独立开关箱,配电箱塔吊专用漏保或空气开关应贴有塔吊专用标签;2.塔吊电缆的使用及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200-500 元/项-15-3.塔吊基础内未设置接地网,或未与塔吊防雷接地系统连接。4安全装置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不齐全,或不灵敏可靠。500-1000 元/项5保护装置1.塔机变幅小车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2.安装髙度大于 30m 未安装红色障碍灯,大于 50m 未安43、装风速仪;3.塔机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4.吊钩、卷筒及钢丝绳的磨损、变形等未在规定允许范围内,或卷筒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500-1000 元/项6空中走道1.未根据塔吊到建筑物的距离,搭设工具化或定型化的空中安全走道,或走道两侧未设置防护栏。500-1000 元/项7多塔作业1.群塔作业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安装防碰撞系统,或未对司机指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500-1000 元/项8其它其它不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16 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规定的。200-500 元/项0944、 起重吊装起重吊装1作业人员1.起重机司机未持证上岗,或操作证与操作机型不符;2.起重机作业未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或一人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3.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未有交底记录。200-500 元/项2起重设备1.租用的起重设备进场前未做检查投入使用,每次罚款 500 元2.起重设备保险装置不符合规定,每次罚款 1000 元。500-1000 元/项3其它其它不符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201837 号令、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 规定的。200-500 元/项10 施工机具施工机具1平刨1.平刨安装完毕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45、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平刨未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3.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4.平刨未按规定设置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的作业棚;5.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200-500 元/项2圆盘锯1.圆盘锯安装完毕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圆盘锯未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3.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4.圆盘锯未按规定设置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的作业棚;5.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200-500 元/项3钢筋机械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46、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钢筋加工区未搭设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的作业棚;4.对焊机作业未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200-500 元/项-16-第八条第八条质量管理处罚条款。序序号号项目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处罚标准处罚标准1施工质量无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和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5000 元/次违反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条文、国家和地方其他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00010000 元/次施工方案与审批方案不一致的;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按审批的方案执行;需立即整改且进行47、罚款。拆除整改并处罚5-10 万元对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日常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5000元/项/天无各施工技术交底或交底手续不全。1000 元/次质检员未按规定配置到位或兼职。500 元/次未经自检、互检、交接检就报验,需立即停工整改且进行罚款。1000-5000元/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立即停工整改且进行罚款。1000-5000元/次5.钢筋冷拉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6.机械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4电焊机1.电焊机安装完毕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电焊机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48、保护装置;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 5m,或未穿管保护;5.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6.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200-500 元/项5搅拌机1.搅拌机安装完毕未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2.保护零线未单独设置,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3.离合器、制动器不灵敏,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超出规定允许范围内;4.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5.搅拌机未按规定设置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的作业棚。200-500 元/项6气瓶1.气瓶使用时未安装减压器,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2.气瓶间安全距离小于 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小于 1049、m;3.气瓶未设置防震圈、防护帽,未按规定存放。200-500 元/项7商砼商砼浇筑过程中私自加水。1000-2000 元/次-17-报验后检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缺陷。1000 元/次未按图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或未经同意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修改施工工艺、材料等,需立即停工整改且进行罚款。2000 元/次总包单位未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或未将责任落实到人头,或未按要求制订质量管理操作办法。5000 元/次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施工做法的。5000 元/次重要隐蔽部位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1000 元/次承包人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或拒不整改并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的。2000-5000元/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50、的;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进行罚款。5000 元/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公司或代建单位有权进一步追究因此造成的损失。/施工设备安装过程无安全防护、现场无安全员监控作业。1000 元/次现场施工设备未提供装拆单位及人员的资质材料。1000 元/次施工设备未通过验收就投入使用、施工设备安装附着铁件未达到规范要求。1000 元/次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者,损坏或未经许可擅自拆安全设备者、损坏公物者。1000 元/次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5000 元/次施工过程中,未经考评私自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5000 元/次51、检查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未按期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安全要求。5000 元/次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进行罚款。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1000 元/次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1000 元/次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1000 元/次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500 元/次带电操作机械设备时不佩带绝源安全防护设备者。500 元/次施工厂地内打架(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施工厂地内赌博者,每人次进行罚款。2000 元/次-18-盗窃工地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52、关处理)者,每次罚款5000 元(物品价值高于 2500 元时根据物品金额进行双倍处罚)。/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绝缘劳保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的线缆采用胶质线。1000 元/次氧气瓶和乙炔瓶未达到应有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符合安全要求。1000 元/次2土方工程土方开挖周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或上下通道。300 元/次土方回填未按规定分层夯实。300 元/次地基因雨天浸泡未做处理后施工的或无排水措施。300 元/次深基坑无环境监控措施。200 元/次土方开挖顺序级土方堆放不符合规范规定。500 元/次3模板工程模板拆除未经监理审批。1000 元/次模板拆除后表面及棱角受损或其他质量缺陷53、。300 元/次模板未刷脱模剂。300 元/次模板立柱底部未按规定设置垫板。300 元/次模板未按设计或规范规定起拱。300 元/次模板搭设、拆除与方案不符。500 元/次砼浇筑时无护模人员。200 元/次出现胀模、漏浆。100 元/处模板破旧、起皮仍在使用的每片。100 元/片模板接缝宽度、接缝平整、表面平整超过 规范规定。100 元/处模板断面尺寸、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规定。200 元/处4钢筋工程柱主筋偏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500 元/处砼浇筑时无护筋人员的。200 元/处双层筋或负弯筋处不设马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500 元/处板的钢筋绑扎程序不对的。300 元/处保护层垫块制作或54、安装不符合要求。100 元/处钢筋接头未经检验合格就施工的。300 元/次钢筋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100 元/处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100 元/处钢筋焊接操作人员无操作证或与操作证不符。500 元/次钢筋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就使用的。800 元/次钢筋正式焊接前,未作焊接参数试验、试焊。500 元/次搭接焊、帮条焊焊缝长度不够,焊缝不饱满或焊接接头在同一断面处数超过规定值等焊接问题。300 元/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200 元/处钢筋除锈不彻底。100 元/处主筋数量不足。1000 元/次5混凝土工混凝土养护方式及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500 元/次-19-程混凝土未达到要55、求。1000 元/处混凝土结构出现蜂窝、空洞、露筋等。300 元/处混凝土缺陷未经评价或处理方案未经批准私自处理。500 元/次未制作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或养护不符合要求。300 元/次混凝土梁、板出现贯通性裂缝。800 元/次混凝土初凝后仍在使用。500 元/次浇筑混凝土时未设人行通道的或任意踩踏钢筋。300 元/次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未用串筒。200 元/次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定的。500 元/次楼板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500 元/次楼层净高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500 元/次6防水工程防水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就施工的。500 元/次防水施工时偷换材料以次冲好的。500 元/次防水施工56、后未经验收或蓄水试验隐蔽的。500 元/次防水施工无资质或工人无操作证施工的。200 元/人防水施工未在应加强部位加强或加强不符合规范规定。100 元/处屋面、卫生间、管道、外墙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500 元/处7砌体工程砌体工程施工无皮数杆、无门窗控制标高施工。500 元/次使用粘土砖未进行浇水湿润或浇水不够的。200 元/次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筋或拉接筋设置不符合要求。300 元/处砌体留槎位置不正确或留置方式不正确。200 元/处砌体组砌方式不正确的。300 元/处砌体施工前未做样板经确认。500 元/处木砖、混凝土预制块留置部位不正确。100 元/处预制过梁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57、或设计要求。100 元/处预留洞口未按设计留设事后敲打的。100 元/处构造柱、圈梁、栏板等小型构件浇筑混凝土前钢筋未经隐蔽验收的。500 元/次厨、卫间未按规范规定浇筑素混凝土反梁的。200 元/处砖的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00 元/处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宽度,门窗洞口尺寸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00 元/处8路基工程松铺厚度、填料粒径或级配不符合要求的。500 元/次压实度不合格的。500 元/次临时排水设施不完善。100 元/处雨后路基冲刷未及时修复或修复不合格。200 元/次沟槽、管道等设置不符合要求。200 元/处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58、和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500 元/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500 元/次-20-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材料未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00 元/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导配套设施。800 元/次施工单位未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未采取有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500 元/次抹灰工程未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或于 35mm 时,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59、抹灰未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或措施符合要求。300 元/次处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粘结不牢固。200 元/次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未清除干净,未洒水润湿。500 元/次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500 元/次抹灰层脱层、空鼓、面层爆灰和裂缝。300 元/处门窗工程未对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建筑外窗的“三性”性能进行复检,或复检不符合要求。300 元/次门窗工程未对预埋件、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验收。300 元/次在砌体上安装门窗用射钉固定300 元/处木门窗的木材品60、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筏垫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不符合设计要求。300 元/次木门窗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符合标准规定。300 元/次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300 元/次木门窗框扇的安装不牢固,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100 元/处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铝合金门窗型材的壁厚不符合设计要求。200 元/处金属门窗框、副框及窗扇安装不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开关不灵活、不严密;推拉门窗扇无防滑落措施的。200 元/个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不符合要求;单块玻璃大于 161、.5m2 时未使用安全玻璃。300 元/片门窗玻璃裁割尺寸不正确;安装后的玻璃不牢固有裂纹,损伤和松动。200 元/处吊顶工程未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检。300 元/次吊顶工程未对其内管道、设备、木龙骨防火、防腐处埋,预埋件、吊杆龙骨安装等项目进行隐蔽验收的。500 元/次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的。300 元/处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不牢固的。200 元/处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不符合设计要求。300 元/处饰面板(砖)工程未对室内用花岗石的防 射性,粘结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 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进行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500 元62、/次-21-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空鼓、裂缝的200 元/处幕墙工程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800 元/次铝塑复合板、石材、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等及其性能指标未进行复验。800 元/次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不具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未在有效期内使用。500 元/次璃幕墙使用的玻璃不符合规范的规定。500 元/次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无防松动措施。300 元/次玻璃幕墙渗漏。500 元/次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无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300 元/处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不符合规范的规定要求的300 元/处涂饰工程涂饰不均匀,粘结不63、牢固,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的200 元/次10屋面工程屋面工程的防水层由未给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施工;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上岗证。500 元/次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无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不符合现行图标和设计要求。800 元/次水泥沙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无平整,压光有酥松、起沙、起皮现象。300 元/次卷材铺贴方向不符合规范规定。300 元/次铺贴卷材采用搭接法时,其未错缝搭接,搭接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300 元/次防水层有渗漏或积水现象的。500 元/处防水涂膜施工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800 元/次屋面工程完工后未进行淋水或水检验。500 元/次密封材料嵌填无密实、64、连续、泡满、粘结牢固;有气泡、开裂、脱落导缺陷的。200 元/处平瓦铺置不牢固;地震设防地区域坡度大于 50%的屋面未采取固定加强措施。500 元/次11给排水分部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 设备进场时未报验使用,或未经监理工程 师核查确认的。2000 元/批次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水措施的;500 元/处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未按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200 元/处管道离墙距离应统一;管道坡度、垂直度;支、吊架管卡间距未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200 元/处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或套管长度不够的。200 元/处管道系统未按65、要求做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水试验、通球试验。500 元/立管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1000 元/批次生活给水系统在验收前未冲洗和消毒,并未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提供检测报告的。1000 元/系统-22-敞口水箱未做满水试验或密闭水箱(罐)未做水压试验的。1000 元/处排水塑料管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装设伸缩节、检查口、清扫口、阻火圈、防火套管的。200 元/处卫生器具安装位置准确、牢固、流水通畅、接头严密,不符合要求的。200 元/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未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报验的。1000 元/批次消防设施系统未按规66、定防腐施工的。50 元/米消防栓口位置、标高未按规范要求统一的。200 元/个喷淋头等消防配件未弹线固定在同一标高或同一直线上,影响观感的。50 元/个12建筑电气分部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场时未报验使用,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的。2000 元/批次砼浇灌中,有暗配管的部位未安排人员值勤的。500 元/次安装和调试用计量用表应检定合格;使用时未在有效期内。500 元/次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纺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未按规定施工的。500 元/处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按规范接地可靠;不符合要67、求的。1000 元/处电缆桥架未按规范设置伸缩节、补偿装置以及防火隔堵措施的。500 元/处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违反规定的。800 元/处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未设置补偿装置。200 元/处电缆敷设前未绝缘测试。200 元/根灯具安装前,未进行导线绝缘测试。200 元/回路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未测试合格,进行通电试验的。2000 元/系统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未按规范要求一致的。500 元/处插座接线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相序连接的。50 元/个未做照明通电连续试运行或试运行中未按规定每 2h 记录一68、次的。1000 元/系统接地装置焊接中,搭接长度、施焊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00 元/处屋面金属构件、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金属门窗,未按设计要求接地的。200 元/处暗埋灯头盒未弹线定位的,暗配管接口未成品保护的。500 元/处同一场所开关、插座、配电箱未弹线定位在同一规范标高的。50 元/个暗配线管等到成品未做好成品保护的,造成缺陷的。200 元/处电线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私拉乱接的。200 元/处-23-现场用电设备无防雨等保护措施的。200 元/处第九条第九条进度管理处罚条款。序序号号内容内容处罚标准处罚标准1未按要求提交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50069、2000元/次2未按施工周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周监理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内容及上报下周工作计划)。3000 元/次3未按施工月计划节点完成施工,(每月 3 号前必须上报本月工作计划)。5000 元/次4每月 3 号前未能按标准上报本月工作计划,超期每天进行罚款。500 元/天5项目的样板房/区开放节点、项目预售节点、主体结构封顶等关键节点延误的,每延期一天视情况处违约金 10 万元,其他中间节点每延误一天处违约金 3 万元。/6分标段整体工期延期在一个月内的,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合同价 0.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一个月的,分标段整体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合同价 0.1%的违约金。/7工程各分项进度、总70、进度较分项计划、总进度计划落后 10%以上,或明显有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时,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暂停施工单位签证或付款,直至暂停付款原因消除为止。同时,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有权引入第三方施工队伍抢工,费用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8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组织不合理,数量不足以保证工程进度的。500 元/次9不能按时完成业主单位、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明确的节点工期的3003000元/天第十条第十条其他处罚条款。序序号号内容内容处罚标准处罚标准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口头或书面下达的合理指令。3000 元/次2不听从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合理管理指令,并辱骂、殴打71、管理人员的,立即驱逐出场。10000 元/次3不按时提交业主单位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文件(档案)资料。1001000元/次4不能有效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单位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1001000元/次5项目经理未按合同约定到达项目的。2000 元/天6项目经理擅自离岗。1000 元/天7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离岗。500 元/天8项目经理无故缺席会议、巡查等的。1000 元/次9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无故缺席会议、巡查等的。500 元/次10例会、巡查等迟到 2 分钟以上。200 元/次11发生打架斗殴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还将对72、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2000 元/人-24-的清除出场。12发生打群架等群体性事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还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场。3000 元/人13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处以合同额 0.2%且不低于 5 万元/次的违约扣罚。/14受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5-30 万元/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以上处罚单,一般情况下可由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直接开具,并及时送达业主单位备案,也可由业主单位直接开具罚单。除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合同另有约定外,罚款由被处罚单位按公司罚款缴纳流程,以现金或对公转账的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公司财务部。超过 3 日未73、缴纳罚金的单位,每天加罚罚金的 20%,超过一周未缴纳罚金的单位,将在工程预付款中加倍扣除。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对失职、违规或舞弊等行为将在健康公司的简报上进行通报批评。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业主单位在抽查监督中发现失职、违规或舞弊等行为,将视情况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连带处理处罚。第三章附则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细则就同一事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解释不一致,以国家、地方、行业等颁布文件及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管理制度为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拟订和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长批准。-25-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