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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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50914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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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XX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甲方(委托人): 乙方(设计人):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XX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称“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建设现场为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概述1.1定义合同文本中以下的用词及词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1甲方(委托人): 及其合法承继人。1.1.2乙方(设计人): 及其合法承继人。1.1.3合同:指本合同,以及第1.2款2、包括的其它文件。1.1.4设计费:指甲方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而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1.1.5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能预见的而且其后果是不能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而且直接导致这些事件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或不能遵守另外一方按本合同提出的任何条件,且该事件是在受影响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非因其过错造成的,该事件必须是属于但不限于下列一个或多个种类之一:(1) 非一般性气象条件,如暴风雨(雪);(2) 重大传染性疾病、瘟疫或其它重大流行性疾病;(3) 战争、暴乱、恐怖活动;(4) 地震或洪水。1.1.6服务: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设计服务、工地服务等3、。1.1.7设计阶段:是指本合同包括的设计阶段,共为一个阶段:初步设计阶段。1.1.8设计文件:指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图纸、规格说明、数据单、计划书及其它有关设计资料。有关设计资料指所有与设计文件有关的、或用于设计文件的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书、进展报告、图纸、说明书、图标、规格、备忘录、数据、注解或其它资料,对于可通过市场采购而得的标准图集采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2合同文件效力的顺序所有合同文件及内容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其效力按照下列顺序来确定:a合同签署后,双方对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契约性文件;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c中标通知书及其有关文件(包括4、双方的承诺);d投标书(含附录);e招标书;f形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本合同主要签订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2.5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无国家标准、规范时,可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商定。2.6上述文件均采用最新版本。3.本合同设计范围、名称及内容3.1项目名称XX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2项目建设现场地址 3.3项目规模与设计范围本期项目日均焚烧处理生活5、垃圾600吨,配置2台300吨/天的炉排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1台单机容量1512MW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包括垃圾处理主体工程、垃圾处理配套服务工程两个部份(以上规模为拟上项目规模,最终规模以批复为准)。修改项目主厂房于第一期删除一次性建设完成。本合同设计范围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外1.0米(含1.0米)以内工程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和配合工作等。3.3.1 工艺系统: 垃圾接收及储存系统、 垃圾焚烧系统、 余热锅炉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组、汽水循环系统、灰渣输送及储存系统、飞灰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6、电力系统、测量及控制系统、渗滤液输送系统、和渗沥液处理系统、等含渗沥液处理系统。3.3.2 建、构筑物:主厂房、综合楼、渗沥液区域、综合水泵房、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初雨池、净水站(如有)、沉淀池、门卫、地磅、地磅房、油泵房、垃圾栈桥、飞灰暂存区域、柴油发电机房(如有)。本合同设计范围不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内的施工设计及竣工设计、不包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1.0米以外电力接入系统的设计(接入系统分界接口详见下表),乙方应提供相关的接口设计与配合;全厂钢结构网架的二次深化设计,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设计、园林绿化保留园林绿化,可不做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删除。施工图预算。接入系统分界表:分7、界点设计人工作范围业主外委接入系统设计单位范围其他配合部分接入系统一次部分本工程红线内的变配电室高压配电装置进线接线端头为界分界点至厂内主变低压侧出线端头之间的设备、线路等一次设计分界点至系统接入间隔之间的设备、线路等一次设计厂区红线内一次线路敷设路径由设计人配合完成接入系统二次部分本工程红线内的继保间远动通讯装置屏接线端子排为界分界点向厂内设备侧的远动通讯装置屏、高压配电装置保护屏、线路保护屏、主变保护屏、故障录波屏、事故解列屏、发电机保护屏、直流电源屏等的二次设计分界点向系统接入侧的接入系统、电网调度设计,进站光缆、光端机、PCM终端设备、综合配线架柜、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柜、调度数据网接入设8、备柜、要求独立配置的系统通信电源等二次设计厂区继保间预留接入系统二次部分机柜的设备安装位置及厂区红线内二次线路敷设路径由设计人配合完成其余外部工程如道路、供电、通讯、供水(包括工业用水管线)等工程,均不属于此设计范围待定。3.4项目设计标准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或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应按行业标准、规范或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也没行业标准、规范但有国际标准、规范或国际惯例例的,应按国际标准、规范或国际惯例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4.1设计有关的全部条款及附件要求;3.4.2项目环评批复要求;3.4.3项目立项批复要求;3.4.4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3.49、.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要求;3.4.6本合同(包括附件)约定的其他各项要求;3.4.7甲方提出的不违反法律、法规、设计规程、规范的特殊设计要求。3.4.8烟气排放满足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限值;3.4.9渗沥液处理系统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标准。3.4.10 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3.5 设计内容乙方应负责提供技术方案、初步设计。3.5.1 技术方案、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各专业方案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热力、电气、自控、给排水、空调专业图纸等。初步设计包括但不10、限于:(1)总体工程设计:包括垃圾焚烧厂总体规划、厂区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土建设计等;并提供绿化、主厂房及效果图设计(包括全厂鸟瞰图、人视图)。(2)全部生产及辅助生产工艺系统的安装设计,建筑工程及其相关的地基处理、土建、电气、控制以及与其它系统等配套工艺设计工作。各专业重要设计原则应做多方案的优化比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主厂区主管网走向图、工程概算书、设备技术规范书等, 如有必要提供有关计算书、专题论证报告等。4.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批次序号资料名称内容份数资料提交形式交付日期第一批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1、1文字稿与电子文件甲方确定日期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文字稿与电子文件甲方确定日期3项目厂址地形图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地形图比例为1:500。1电子文件甲方确定日期4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文字稿甲方确定日期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1文字稿与电子文件甲方确定日期除上述明确规定的由甲方提供的各基础资料及文件外,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乙方确认资料的正确性,并保证其他资料提供与否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若交付进度有变化,将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否则,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5.12、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5.1设计依据5.1.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5.1.2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无国家标准或规范的按行业标准或规范,无行业标准或规范的参照相关国际标准、规范或国际惯例,如发生标准更新或修订,执行更新后或修订后的标准。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 5054-13、1996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定DL/T 5027-2007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5022-2012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DL/T5095-2007烟囱设计规范GB 50051-201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544-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14、准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上述文件均采用最新版本。5.2设计文件的要求5.2.1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和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初步设计编制文件深度要求,对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分析进行编制。5.2.2设计文件的审查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初步设计必须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查认可,乙方应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参加设计审查会。5.2.3应能满足项目工程建设需要。5.2.4设计文件应由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丰富的设计经验并有符合相应执业资格的乙方人员签字;并由本合同所列主要设计人员按相关国家标15、准和本合同要求完成相关设计任务。5.2.5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5.2.6设计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5.2.7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均应通过计算机绘制或编制,提供一套PDF格式文件要为可编辑版本。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满足造价和图审必要的文件和图纸提供可编辑的微软公司的Word2003、Excel2003及Autodesk2004及以上的升级版。5.3设计文件交付份数及时间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应在满足项目总工16、期要求的前提下,分期分批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和份数要求见下表: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1初步设计10相关资料满足初步设计深度的资料提交后15日内修改时间,和招标文件一致。本条所称交付日期,系指在项目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收取地书面签收前述图纸、文件之日。5.4资料移交在项目完成时,按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移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文件和资料。6.设计变更6.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对设计有关的服务和工作进行任何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执行甲方变更要求。如果乙方认为此项变更将导致工期调整,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提供以下文件,经甲方核实后认为确属必要进行工期调整的,由甲方书17、面进行确认:(1) 调整的详细理由及状况的详细描述;(2) 对调整方案及其影响的说明;(3) 与调整有关的文件、图表、照片等资料;(4) 所涉及的合同条款;(5) 任何甲方要求的其它文件。对于重大变更(即因设计变更导致乙方工作量减少或超出其在本合同签订时确定工作量20%的变更),乙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十四日内提交上述文件;对于一般变更,乙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文件;对于现场变更,乙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七日内提交上述文件。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应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文件后,应尽快给予书面答复,或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6.2 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应及18、时遵照执行,对因变更引起的关于设计费用和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任何争议均不应影响上述变更的执行。如果乙方在变更工作的费用被甲方确认前被指示进行变更,乙方应保留所有变更涉及的费用及导致的工期延误的同期记录,甲方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检查这些记录。如因乙方未能保留相关记录导致无法确定变更所涉及费用和工期延误时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6.3 下列情况不构成设计变更:(1) 甲方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前,乙方已经自行开始进行的工作;(2) 合同要求的服务和工作;(3) 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而引起的修正工作;(4) 按照对本合同和第三方合同要求对合同项下工作的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改进或必要的修正工19、作;(5) 由于乙方的原因或对乙方履约造成的影响而发生的工作。6.4 如果出现可能构成范围变化的事由时,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其理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乙方无权擅自变更。6.5 如果乙方认为某一建议能够降低工程费用、提高工程建设或运营效率或能为工程带来其它利益,在不违反本合同基本精神和约定的前提下,任何时候都可以向甲方提交变更建议书。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执行此项建议。对于乙方提交变更建议书的优化方案、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纳,甲方可考虑并自行决定是否根据实际节省的费用给予乙方适当奖励,奖励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第12条。7.设计费及支付方式7.20、1本合同项下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其中,增值税税款人民币约RMB¥ 元,不含税价款约RMB¥ 元。该费用为暂定总价,最终费用以甲方审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审定(若需要,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最新颁布文件执行)为准。设计费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序号付款进度占设计费比例支付金额(人民币万元)支付时间1首次付款20%合同生效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天内。2初步设计正式版提交40%初步设计审查完成,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天内。3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复40%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完成出具批复文件,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21、值税专用发票后15天内。7.2除非本合同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达成协议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费用外,甲方不再因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而向乙方或其人员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要求支付每期设计费前,应先向甲方提供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已包括第 3 条项下全部设计范围和内容、第 6 条项下除重大变更之外的设计修改、现场服务及国家规定的税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各项服务。8.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设计服务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和时间安排负责。8.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8.1.3甲方负责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8.122、.4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于早于合同规定时间前交付设计文件,甲方应与乙方协商。8.1.5甲方负责为乙方去现场的人员提供工作、生活、通讯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乙方的人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酬、交通住宿、膳食、通讯、劳动保护装备、文件资料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8.2乙方责任8.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8.2.2乙方按本合同第5条、第9条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及包装方式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及资料,并对设计范围内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8.2.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和有关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设计的组织和23、具体实施。8.2.4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8.2.5工程监理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免除或减少乙方的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8.2.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在其它项目中使用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甲方项目中的各种书面文件、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乙方不得将涉及核心技术的内容用于甲方及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之外的项目设计,否则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8.2.8如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无更高要求,乙方提供的设计应保证项目建筑主体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24、。8.2.10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参加每一次设计联络会议,设计联络会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在各专业上具备相应资质且足以胜任的足够的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2.11乙方履行本合同下义务不得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9.设计文件交付9.1设计文件交付地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现场9.2设计文件交付份数:9.2.1初步设计文件:整套设计12份;另可编辑电子文档1份。10.设计监理在设计期间,甲方有权派遣人员对乙方设计工作进行驻场监理,乙方为甲方驻场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便利。25、甲方监理人员有权检查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是否到位,并根据乙方提供的进度节点,检查乙方工作是否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甲方监理人员有权参与乙方在设计工作中的会议和交流。甲方监理人员对乙方设计工作提出的问题,乙方应予及时回应和解决,在收到甲方监理人员提出的书面问题后三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解决。11.审查与确认11.1审查需业主明确。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符合各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甲方负责审查的安排,审查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乙方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必要修改补充。如果由于对特许经营协议所确定项目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而导致重新设计或设计重大26、修改时,双方需补充或另签订合同。为EPC模式,非PPP建设模式,无特许经营协议。11.2确认出图前,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参与图纸会审,甲方可组织对图纸进行确认或会审。确认或会审如造成非乙方原因的设计返工,设计返工涉及的设计费用和设计工期按本合同第6条设计变更条款的约定执行,如属于乙方责任,则不应增加设计费并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内容。12.考核13.违约责任13.1因设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而引起返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免收该部分设计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并继续完善设计任务。13.2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费的千分之五27、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时间超过1个月且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设计费,并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乙方的设计需返工时不构成乙方延误违约。如构成重大变更,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调整设计费。13.5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5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的,甲方、乙方可另行书面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13.6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28、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结束合同,乙方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设计费;乙方已开展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全部支付。此情况下设计费随即结算。13.7甲方应按合同第7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且没有法定或合同约定理由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13.8非因乙方原因,甲方的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设计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支付乙方已完成设计阶段的设计费。13.29、9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的50%。14.争议解决与索赔14.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分歧或索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4.1.2诉讼期间,除与诉讼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 义务。14.2 索赔14.2.1乙方有权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索赔事项发生后20日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4.2.2 甲方有30、权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索赔事项发生后20日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5.其它约定15.1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进度和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第5条和第9条规定份数外的设计资料文件,乙方按照工本成本收费(蓝图:250元/公斤)。15.2设计资料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31、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可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人员参加。15.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费用支付事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5.4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5.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得用作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签字页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