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方案(2022-2035年)(16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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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合集
1、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2220352035 年)年)文本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1目目录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5第三章 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7第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11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12第六章 规划结论.13第七章 附则.14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2第一章第一章2、总则总则第 1 条 规划动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国办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菏发改202076号),编制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鄄城县域,总面积1037.67平方千米。2022年县域常住人口73.62万人。第 3 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3、;远期:2026-2035年。第 4 条 规划依据1.1.规划类规划类(1)鄄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3)鄄城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21年2025年);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3(4)鄄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年;(5)鄄城县乡村电网发展规划报告(2020版);(6)鄄城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7)鄄城县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年);(8)鄄城县全域旅游规划)。2.2.政策类政策类(1)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4、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6)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32号);(7)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5、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8)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号)(9)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45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4(11)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2号);(12)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鲁6、能源电力字2019294号);(1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77号);(14)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号)(15)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88号);(16)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号);(17)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18)关于做好民用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菏政办字201860号);(19)关于进一步7、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菏发改202076号)。第 5 条 规划目标本规划以国家、省、市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基础,落实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菏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5年),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鄄城县具体市情,在规划层面提出与规划期限内鄄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相适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成中心城区充电半径在2km之内,乡镇充电半径在5km之内,公共充电桩车比不低于1:7的充电服务网络。第 6 条 规划原则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及8、省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5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紧扣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做到“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兼顾换电”,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等配建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等公用充换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第二章第二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第 7 条 电动汽车总量预测鄄城县2022年底汽车(不含摩托车和轻骑)拥有量为186辆/千人。预测2035年汽车拥有量为220辆/千人,汽车拥有总9、量约为17.6万辆。2022年底,电动汽车占总汽车数量的比例为6.30%,规划2025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8.65左右,预测至2025年,鄄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2632辆;规划2035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25左右,预测至2035年,鄄城县发展电动汽车保有量为4.4万辆。第 8 条 电动汽车数量预测1.不同类型车辆电动汽车更新替换比例重点参考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鄄城县2022年至2035年更新替代目标比例参考值为:类别类别20202323-202-2025 5 年年20202626-20-203535 年年公交车100%100%出租车50%1010、0%市政类车50%100%电动公务车30%10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62.电动公交车:至2022年底,全县共有公交车256辆,含纯电动公交车251辆,天然气公交车5量。预测2035年全县公交车保有量为640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划,新增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3.电动出租车:鄄城县现有出租车100辆,隶属于2家出租车公司,均为汽油车,无电动出租车。现状出租车拥有量指标为1.35辆/万人;预测2035年鄄城县出租车拥有量指标为3辆/万人;2035年出租车拥有量为240辆。4.市政车类车(含市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11、据,鄄城县2022年底共拥有市政类车辆约150辆,其中只有25辆低速电动车,市政车保有量为2.02辆/万人,预计2035年市政车拥有量指标为3辆/万人;2035年市政类车拥有量为240部。5.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含分时租赁车):按照电动车的总体预测指标,扣除已有的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及电动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市政类车,并参照不同类型车辆的更新替代年限,可计算出各年度电动汽车保有量数据。第 9 条 充电设施配置原则1.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4。2.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12、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20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2车位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独立占地或采用附建方式建设;考虑充电需求时,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3.电动市政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71:1配置。4.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考虑公共充电桩配置,按桩车比1:7设置,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13、里。第 10 条 充电设施需求预测为满足电动汽车推广需求,依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为:至2035年,至少160个公交车充电桩;至少6240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至少42880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至少240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至少2个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电池储配中心。第三章第三章 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第 11 条 出租车充换站布局规划至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出租车240辆,考虑换电需求,按照200辆电动出租车配置一个2车位充换电站设置。本次规划共设置1座充换电设施,并配置电池配送中心1座。第 12 条 公交车专用充电14、桩布局规划至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公交车640辆,按照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4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公交充电桩为160个,主要结合结合现状及规划公交场站进行充电桩建设。现状已建设158个公交充电枪除因现状充电桩老化需要更新或者增加新的公交站场的情况下,需至少增加至少2个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考虑新增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新增充电桩24个。至2035年城乡公交车充电桩数量为182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8第 13 条 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至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240辆电动市政类车(含邮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等),按照市政车充电15、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充电桩为240个,主要结合现状市政车配置情况和市政停车场进行充电桩建设。第 14 条 居住区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居住区专用充电桩一般为交流慢充桩。一般由供电部门提供电源条件,由充电桩使用者自行建设。城区依托现状及规划居住区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桩22317个,14个乡镇共设置乘用车专用充电桩20563个。县域居住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数量达42880个,在实施时可按需建设。第 15 条 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停车场,按照2040%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城区28处公共停车场、14个乡镇公共停车场布局1956个公共充电桩。第 116、6 条 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选取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按照2030%左右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现状茂都购物、家和购物广场等13处商业设施公共停车场布局195个公共充电桩。第 17 条 结合旅游设施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旅游景点及酒店配建停车场,按照景点级别及接待能力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鄄城文化中心、孙膑旅游城等16处旅游景点停车场布局440个公共充电桩。第 18 条 结合加油、加气站及供电所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9根据占地、建设意愿、覆盖半径等相关情况筛选后,在28处加油站、15个供17、电所、变电站和8处道路服务区、驿站共规划配置556个公共充电桩。第 19 条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结合现状停车场所较大的34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城区25%-35%左右停车位配置554个公共充电桩,并兼做电动公务车辆的充电桩使用。第 20 条 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乘用车公共充电桩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医院停车场,按照车位20%-35%进行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人民医院、鄄城县马爱云医院等23处医疗机构停车场布局707个公共充电桩。第 21 条 结合学校停车场建设的乘用车公共充电桩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学校停车场,按照每处停车位1520%个配置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鄄城一中、十18、二中等43处学校停车场布局440个公共充电桩。第 22 条 结合结合结合居住区居住区建设的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在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城区居住区公共停车位各配置10个充电桩,乡镇镇区之外的居住区各配置6-16个公共充电桩,较大的乡镇社区以及大于2000人村庄各配置4-8个公共充电桩。结合中央华府、未来城等45个城市现状居住区、59处城市规划居住区以及各乡镇人口大于2000人的村庄、社区布局1452个公共充电桩。第 23 条 乡镇充电桩规划1.旧城镇:充电桩数量1148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07个,专用充电桩941个(含公交车专用桩6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19、35 年)文本102.闫什镇:充电桩数量2308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64个,专用充电桩2144个(含公交车专用桩10个);3.什集镇:充电桩数量1699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31个,专用充电桩1568个;4.红船镇:充电桩数量122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52个,专用充电桩1100个(含公交车专用桩4个);5.箕山镇:充电桩数量1729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01个,专用充电桩1528个(含公交车专用桩8个);6.李进士堂镇:充电桩数量125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20个,专用充电桩1130个;7.董口镇:充电桩数量1433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57个,专用充电桩1276个;8.临濮镇:充电桩数量921个20、,其中公共充电桩101个,专用充电桩820个(含公交车专用桩14个);9.富春镇:充电桩数量1183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99个,专用充电桩984个;10.左营镇:充电桩数量1125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28个,专用充电桩997个(含公交车专用桩14个);11.郑营镇:充电桩数量1802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85个,专用充电桩1617个;12.大埝镇:充电桩数量1169个,其中公共充电桩88个,专用充电桩1081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1113.引马镇:充电桩数量1687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19个,专用充电桩1568个;14.彭楼镇:充电桩数量1879个,21、其中公共充电桩154个,专用充电桩175个(含公交车专用桩8个)。第 24 条 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结果汇总全县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结果为:2座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出租车电池储配中心;6300小型车公用充电桩;240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42880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第四章第四章 近期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规划第 25 条 近期电动汽车总量预测根据鄄城县机动车统计数据,鄄城汽车已进入快速增长期,2022年底汽车(不含摩托车和轻骑)拥有量为186辆/千人。预测2025年汽车拥有量为192辆/千人,2025年县域汽车总量约为14.6万辆左右。第 26 条 近期电动汽车分类预测1.电动公交车:2025年22、全县公交车保有量为318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划,新增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2.电动出租车:鄄城县现有出租车100辆,隶属于2家出租车公司,均为汽油车,无电动出租车。预测2025年全县出租车拥有量为123辆。3.市政车类车(含市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鄄城县2022年底共拥有市政类车辆约150辆,预计2025年市政车拥有量为168辆。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124.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2025年全县乘用车数量为14.6万辆,其中电动乘用车12293辆。第 27 条 充电基础设施近期规划方案近期至2025年,全县电23、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结果为:1027个小型车公用充电桩;13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12293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第五章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第 28 条 投资估算指标参照现有各类型典型充电设施,结合我省已建设工程造价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综合造价标准(含配套电网设施)如下:出租车充换电站150万元/座;电池储配中心350万元/座公交车120kW直流快速设备配置2个充电桩充电桩均价20万元/个;乘用车80kW直流快速充电桩均价10万元/个;市政车15kW交流充电桩均价1万元/个;乘用车7kW交流充电桩均价0.7万元/个;第 29 条 投资规模测算至2035年,鄄城县充电基础设施共24、计需投资8.94亿元,其中近期投资约1.41亿元。第 30 条 实施效果1.年充电量:电动公交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千米,平均耗电约120千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13瓦时/100千米;电动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0万千米,平均耗电约20千瓦时/100千米;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5万千米,平均耗电约20千瓦时/100千米;电动市政类车辆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千米,平均耗电约20千瓦时/100千米。据此测算,到2025年,年充电量0.6亿千瓦时,到2035年,年充电量约1.81亿千瓦时。2.节能减排:传统公交客车年均行驶里程约6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25、量约30升/100千米;传统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0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8升/100千米;传统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1.5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升/100千米;传统专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4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10升/100千米。民用汽车每升燃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4千克。据此测算,到2025年,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替代燃油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替代燃油2432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84万吨;到2035年,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替代燃油7872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89万吨。第六章第六章 规划结论规划结论第 31 条 规划结论结合电动汽车发展基础及相关规划,规划构建覆盖全县的26、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各类新能源车辆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至2035年,鄄城县推广电动汽车总数量约为44000辆,包括电动公交车640辆、电动出租车240辆、电动市政类车(含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240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42880辆。至2035年,全县规划2座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出租车电池储配中心;182个公交车充电桩;6300个乘用车公用充电桩;42880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240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至2035年,鄄城县充电基础设施共计需投资8.94亿元,电动汽车年充电量约1.41亿千瓦时,可替代燃油0.79亿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89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7、22-2035 年)文本14万吨。第 32 条 实施建议规划从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动“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等三大部门九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要求;从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简化建设审批手续,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降低用电成本,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保障;对研发阶段、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三个阶段提出了技术支持保障要求。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第 33 条 其他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共同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第 34 条本规划由鄄城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 35 条本规划自鄄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文本15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2220352035 年)年)图集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图纸目录图纸目录1、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2、县域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3、城区公共充电设施现状图4、县域公共充电设施现状图5、中心城区出租车充换电站规划图6、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图7、中心城区市政车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图829、中心城区居住区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图9、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图10、中心城区商业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图11、中心城区景点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图12、中心城区公务车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图13、中心城区加油加气站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图14、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图15、中心城区学校公共充电设施规划图16、旧城镇充电设施规划图17、闫什镇充电设施规划图18、什集镇充电设施规划图19、红船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0、箕山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1、李进士堂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2、董口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3、临濮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4、富春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5、左营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6、郑营堂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7、30、大埝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8、引马镇充电设施规划图29、彭楼镇充电设施规划图?3?BBBBB?BB?B?B?B?依托既有小区规划充电设施依托规划小区规划充电设施居居34213234111161621443688133542255710121718192022242627282930313233373839404344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8中心城区居住区专用充电设施规划图居15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商业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商商商商城东站场停车场城北站场停车场尚座31、购物广场商茂都购物广场商家和购物广场商水邑嘉年华酒店商格莱美商务酒店商鄄城帝景酒店10中心城区商业停车场充电设施规划图商手拉手超市商舜耕烧烤广场美食小镇商御府大厦商凤凰镇南街广场?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中心卫生院医旧城中学学葛庄学32、校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刘邓大军渡黄河红色旅游区景葵丘会盟文化旅游区景16旧城镇充电设施规划图规划240服务区油六合社区居平安社区居旧城村居安庄村居葛庄社区居中心卫生院医闫什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中石化908加油站油沙土庙旅游区景舜耕历山文化旅游区景张志门中学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33、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17阎什镇充电设施规划图规划公路驿站油红旗社区居居沈楼社区居沈口社区居前刘寺村居刘楼村中石化菏泽904加油站油规划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什集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梁屯中学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34、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18什集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梁屯社区运通驾校停车场P孙膑故里文化旅游区景中海油鄄城李庄加油站油东明石化199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红船中学学红船变电站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35、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19红船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红船村居中心社区鄄城县文化中心景孙膑旅游城景中石化菏泽906加油站油品旭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箕山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宋楼学校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36、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0箕山镇充电设施规划图政箕山幼儿园学杏岗春色文化旅游区景中石化菏泽918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李进士中学学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1李进士堂镇充电37、设施规划图居辛庄社区居安民新区军屯黄河风情旅游带景中石化菏泽911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董口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公用停车场P邮政局市双庙中学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2董口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前元社区居张桥社区居董口社区中心卫38、生院医临濮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3临濮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刘屯村居崔楼村居刘屯村尧帝陵文化旅游风景区景中石化菏泽905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富春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39、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4富春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史庄社区居金堤社区中石化菏泽907加油站油中心卫生院医左营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陈良中学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40、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5左营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陈良社区百货大楼南侧停车场P中心卫生院医郑营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鲁王仓学校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41、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6郑营镇充电设施规划图万通海化加油站油东明石化1106加油站油东明石化1109加油站油规划金堤公路驿站油居刘灿武村中心卫生院医大埝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42、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7大埝镇充电设施规划图东明石化1120加油站油居东魏社区鲁西斗鸡文化旅游区景中心卫生院医引马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43、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8引马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土车刘村黄河温泉生态旅游区景中心卫生院医彭楼中学学供电所派出所市镇政府政邮政局市公用停车场P麻寨中学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鄄 城 县 发 展 和 改 革 局山 东 建 筑 大 学 设 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制 图图 例公务车规划充电设施市政车规划充电设施学校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医疗机构规划充电设施景点规划充电设施公交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加油加气站规划充电设施公用停车场规划44、充电设施政学市医景公油现状公用充电设施P乡镇供电所充电设施社区停车场规划充电设施居29彭楼镇充电设施规划图居向阳村居王集村居向阳社区中药材管委会政工业园区P居麻寨村舜城P管委会P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I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2220352035 年)年)说明书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II目录目录前言.-1-一、发展基础.-2-(一)发展背景.-2-(二)规划目标与主要内容45、.-10-(三)规划范围与期限.-12-(四)编制依据.-12-二、发展现状分析.-15-(一)行政区划及自然条件.-15-(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22-(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22-(四)相关政策.-24-(五)问题与挑战.-33-三、相关规划分析.-35-(一)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5-(二)鄄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年).-39-(三)鄄城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21 年2025 年).-40-(四)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 年).-42-(五)规划小结.-45-四、发展需求预测.-46-(一)充电基46、础设施分类.-46-(二)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特性.-48-(三)政策解读与案例借鉴.-51-(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59-(五)充电设施配置原则.-62-(六)充电设施需求预测.-65-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66-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III(一)规划原则与策略.-66-(二)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66-(三)公共充电桩布局规划.-71-(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84-(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结果汇总.-92-六、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93-(一)重点任务.-93-(二)政策支持保障.-95-(三)技术保障.-96-七、近期建设规划.47、-107-(一)近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07-(二)分年度建设计划.-109-八、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110-(一)投资规模测算.-110-(二)实施效果.-111-九、结论.-113-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前言前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其中,公共充电设施主要包括城市公共充(换)电站、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设施主要包括公交车充(换)电站、出租车充(换)电站、环卫与物流等专业车充(换)电站、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充电桩。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48、施建设,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举措,对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国办发202319 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 号)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菏发改202076 号),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 2022 年,规划期限为 2022-2035 49、年。规划范围为鄄城县域范围。本规划为指导性规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一、发展基础一、发展基础(一)一)发展发展背景背景1.传统汽车和电动汽车的比较传统汽车和电动汽车的比较传统汽车:我们平常所提所说的传统汽车即内燃机汽车,指以车载内燃机为动力,用内燃气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汽车。电动汽车: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汽车。电动汽车的组成包括: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驱动力传动等机械系统、完成既定任务的工作装置等。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是电动汽车的核心,也50、是区别于内燃机汽车的最大不同点。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由驱动电动机、电源和电动机的调速控制装置等组成。电动汽车的其他装置基本与内燃机汽车相同。我们平常所提所说的传统汽车即燃油汽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了。燃油汽车自出现以来得到了的飞速发展这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同时,燃油汽车的飞速发展伴随燃油汽车排出的尾气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严重污染大气,也对人们的的身体健康形成了危害。所以人类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人们对自己的居住生活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电动汽车以靠电池驱动,以电力为动力,它与传统汽车相比具有噪声低、零排放、可以更好地综合利用能源等突出优点,不产生空气污染,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绿51、色生态城市,是我们当今汽车工业比较先进的解决能源、环保问题的重要途径。随着人们对环保更高的要求电动汽车势必将会进一步取代传统汽车而成为今后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电动汽车是以动力电池作为动力的,比传统的燃油汽车更加环保,而且控制更加简单。传统燃油汽车一方面需要控制燃油发动机,同时还需要使电机和燃油发动机的工作很好地匹配,技术难度高,两者相对比,电动汽车具有需要功率控制简单,电机的响应速度更快的优点。(本文中提到的电动汽车主要是指通过国家工信部准入、可经车管部门审核挂牌的车辆,不包括市面上现存的微型三轮、四轮电动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2.电动车发展的52、前景电动车发展的前景在目前全球能源日益枯竭和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各国政府及世界的汽车生产企业都开始将节能、环保、减排作为企业的发展重点方向,电动汽车也己经成为了许多国家加速经济发展和解决交通设施的重要措施。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推出了禁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荷兰和挪威 2030 年起禁售燃油车、德国和印度 2030 年禁售燃油车,法国和英国 2040 年全面禁售传统燃油车,美国加州 2030 年禁售传统燃油车。我国已启动传统能源车停产、停售时间表研究。2019 年 3 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琼府201911 号明确提出:分阶段推进全省禁售燃油汽车工作,2030 年53、起全省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随着我国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己经将低碳经济作为我们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电动汽车由于其具有环保、节能等特性,其已经是国务院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电动汽车将会引导我国汽车行业和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成为世界上各主要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由于传统汽车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电动汽车具有更加环保、绿色的特性,是汽车行业的未来的重点发展对象。目前困扰电动汽车发展的主要还是为其提供动力的电池问题,要提高动力电池的寿命、提高电动汽车续航里程降低其成本的同时也要考虑电池的管理和报废回收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电池的性能势必进一步提高以及各级政府配套设施和管54、理方案的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产业将前景更加光明。3.相关政策要求相关政策要求在全球能源危机、雾霾环境的压力以及特斯拉电动汽车的示范效应下,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止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纷纷出台各类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具有高度关注度、充电设施建设处于热潮的这一背景下,各个相关发展方面需协调配合,对充电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提高其利用率,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大面积推广。鄄城县5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表表 1.1.相关政策列表相关政策列表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国家国发2012 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国务院明确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国管节能20141161 号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购买比例和规模有明确的要求。国办发201435 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56、务院办公厅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完善用电价格政策,2020 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发改价格20141668 号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 2020 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对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式集中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合表用户电价;党57、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财建 2014 692号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财建 2014 842号关于公开征求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2016-2020 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它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8、5 年)-5-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交运发201534 号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通部至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 30 万辆。国办发201566 号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国办发201573 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59、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发改能源20151454 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明确到 2020 年全国建设超过 1.2 万座集中式充换电站,480 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并提出了分区域、分场所的分解目标。建规 2015 19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慢充与快充结合、公用与专用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原则,抓紧制定或完善相关规划,及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60、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 10%,每 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国办发202039 号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61、035 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 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62、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国办发202319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63、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山东鲁政发201233 号关于贯彻国发(2012)22 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明确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 2015 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 5 万辆,新能源专用车 5 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 5万辆;第二阶段是到 2020 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达到20 万辆、新能源专用车 20 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 20 万辆。鲁政办发201441 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 号文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64、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鲁财建201532 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市、区)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购买使用国家补贴范围内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贴。1.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按 20 万元/辆给予补贴,8(含)-10 米的按 15 万元/辆给予补贴,6 米-8 米的按10 万元/辆给予补贴。2.插电式混合动65、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按 15 万元/辆给予补贴。3.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按 5 万元/辆给予补贴。鲁政办发201618 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 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公共服务领域、居民区、政府机关等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 5 个领域为建设重点,加快构建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 2020 年,在全省建成充电站920 座、充电桩 35 万个。鲁发改能源20161161 号关于印发 山66、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 2020 年,私人自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共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 5 千米、高速及国省道平均服务间距小于 50 千米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相结合,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车桩匹配的充电67、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鲁发改能源2019118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等16 个部门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变压器容量不足小区,可采用有序充电模式。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2022 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68、 1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 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予通过。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等16 个部门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 8000 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 15 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 25 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 5000 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 9.5 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 3000 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 5.569、 万台左右。区域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济南、青岛城区建成 5 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10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淄博等 14 市城区建成 2 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县级城市城区建成 2 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 座以上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至少建成 1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重点任务: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鲁 发 改 价 格2023594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 0.555 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70、瓦时降低 0.333 元,低谷时段降低 0.17 元,高峰时段提高 0.03元,尖峰时段提高 0.333 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 0.222 元、低谷时段为 0.385元、平时段为 0.555 元、高峰时段为 0.585元、尖峰时段为 0.888 元。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扩总量:聚焦公共区域和居住区两方面,公共区域重点提速国省道沿线、大型停车场等典型场景布局建设,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车位的比例要求,便于操作落地;居住区按新建、既有居住区和71、老旧小区等分类加快建设,推动可装尽装、应建尽建。到 2025 年,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 18 万台和 90 万台以上。优结构:以城乡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直流快充桩,到 2025 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 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补短板: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区域开展试点,三年择优筛选 10 个左右县、100 个左右乡镇给予激励,到 2025 年,实现公共充电站“72、乡乡全覆盖”。此外,针对目前农村电网容量偏低的问题,研究提出以升级扩容为重点,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改造提升,2023-2025 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合计新增 75 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 80 万千伏安,可满足农村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菏泽菏政办字201860 号关于做好民用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供电设施配套费高层 100 元/,低、多层80 元/(用于从就近的公用供电设施到居民表计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规划规定的小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不含电缆管沟等土建工程)。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车位总数量的20%建设充电桩73、,小区车库、储藏室的专项配套费按标准的 70%缴纳。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文号文号政策名称政策名称部门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菏发改20207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菏发改202076 号到 2022 年底前,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7 千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 2022 年底前占车位比74、例不得低于 15%。4.充电设施建设的意义充电设施建设的意义随着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迅速发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及其配套充电设备必将处于新能源交通领域的前沿位置。在当前大环境下,虽然大力倡导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但电动汽车的普及并不是短期内做到的。电动汽车需要及时找到充电站,防止汽车电池电量耗尽时找不到充电站或者充电桩。就像发达的航空运输离不开机场的支撑一样,电动汽车普及应用的关键前提是:必须有方便快捷的充电设施和服务,所以充电设施的建设首当其冲。(二)规划目标与主要内容二)规划目标与主要内容1.规划目标规划目标本规划将以国家、省、市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基础,落实山东省电75、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菏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鄄城县具体县情,在规划层面提出与规划期限内鄄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相适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成中心城区充电半径在 2km 之内,乡镇充电半径在 5km 之内,公共充电桩车比不低于 1:7 的充电服务网络。(1)积极拓展新能源产业领域。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市政、环卫等用车、公交领域等新增公交车应采用新能源汽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比例;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76、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出租车鼓励采购新能源汽车,由专门公司进行运营,现有出租车企业更新出租车时鼓励采购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1-新能源车辆;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采用租赁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鄄城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管理。(2)建设充换电及配套设施。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77、占地的充电站(包括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3)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和带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充换电设备等产业发展。突出抓好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和充换电设施的招商工作,采取引进、嫁接、出让、入股等多种合作方式,争取具备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来鄄城县建厂生产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配套检测服务,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高校、科研单位在菏泽市建设研发、检测、服务平台,带动菏泽市新能源汽车78、产业升级发展;认真抓好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先进充换电技术研发,促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4)做好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系统,健全新能源汽车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紧急处置机制,加强新能源汽车运行的实时跟踪、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故障诊断;建成覆盖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等统一规范的智慧化服务网络,加强车辆及电池性能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运行车辆安全可靠。(5)强化新能源汽车运行服务保障。新能源汽车企业应设立符合要求的固定售后服务站(点),负责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保养维护,定期对在线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测试,确保79、车辆运行安全可靠。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山东省、菏泽市各级文件精神以及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要求,本规划以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菏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出的鄄城县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模和充电设施建设要求为基础,从规划层面解决对应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问题,按照编制提纲要求结合鄄城县规划要求进行完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2-(1)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分析(2)相关规划分析(3)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分析(4)政策解读与案例借鉴(5)充电基础设施发展80、需求预测(6)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7)近期建设规划(8)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9)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三)规划范围与期限三)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空间布局范围。县域为鄄城县行政辖区全域范围,国土总面积 1037.67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北中干五干渠,南至金堤,西至西环,东至国道 G240的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47.72 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2-2035 年,其中:近期:2022-2025 年;远期:2026-2035 年。(四)编制依据四)编制依据1.规划类规划类(1)鄄81、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3-(3)鄄城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21 年2025 年);(4)鄄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0 年;(5)鄄城县乡村电网发展规划报告(2020 版);(6)鄄城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 年);(7)鄄城县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 年);(8)鄄城县全域旅游规划)。2.政策类政策类(1)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2)国家能源局82、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 号);(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 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 号);(6)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532 号);(7)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 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83、鲁政办发201618 号);(8)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 年)的通知(鲁政字2018204 号)(9)关于印发 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 号);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4-(11)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2 号);(12)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94 号)84、;(1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77 号);(14)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54 号)(15)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88 号);(16)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 号);(17)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18)关于做好民用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菏政办字201860 号);(19)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85、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菏发改202076 号)。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5-二二、发展现状分析发展现状分析(一)一)城市基本情况城市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鄄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西北两面跨黄河与河南省毗邻,因境内有鄄邑、鄄城而得名,国土总面积 1037.67 平方公里,辖 15 个镇、2 个街道,2022 年常住人口 73.62 万人,七普城镇化率 50.02%,是典型的平原农业县。鄄城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鲁西黄牛和中国斗鸡保种基地,古代军事家、一代兵师孙膑的故里,列入国家民政部命名86、的“千年古县”。图图 2.1.2.1.鄄城县区位鄄城县区位2.行政区划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包括县城所在地鄄城镇(古泉办事处、陈王办事处),红船镇、阎什镇、什集镇、旧城镇、箕山镇、董口镇、临濮镇、彭楼镇、李进士堂镇、引马镇、大埝镇、郑营镇、凤凰镇、富春镇、左营镇共 15 个镇。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6-图图 2.2.2.2.鄄城县行政区划示意图鄄城县行政区划示意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7-3.道路交通道路交通鄄城县境内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鄄城县综合交通运输已具备了定条件,济董、临商及其复线三条省级公路纵横东西南北,287、20 国道及济菏、菏兰、日东高速公路分别靠县境东、南两面穿过。京九铁路穿越县境,并设有客货站。德商高速公路纵穿鄄城县境,并设三个进出口。目前,境内已初步形成了由铁路、公路、水路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运输网络。图图 2.3.2.3.鄄城县行政区划示意图鄄城县行政区划示意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8-4.气候条件气候条件鄄城处于北温带,大陆度 64,属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35 月为春季,68 月为夏季,911 月为秋季,122 月为冬季。冬季受北方干空气影响,盛行北风,天气寒冷,雨雪稀少;夏季被南方暖湿空气控制,盛行南风,高温、高湿,雨量集中;春秋介88、于冬夏之间,两种气流相持,天气较冬季暖而不及夏季热,降水较冬季多而少于夏季,为过渡性季节。春旱、初夏旱、夏涝秋又涝是鄄城县气候的基本特征。5.地形地貌地形地貌鄄城属黄河冲积平原。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最高点在临濮镇西南,海拔 56 米,最低点在箕山镇东北部,海拔 46 米,坡降 1/5000-1/7000,平均每 10 千米约降 1 米。地貌受黄河河水淤积和水流的影响,自然形成 6 种类型。6.经济发展经济发展2022年全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5亿元,增长6%;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66 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89 亿元89、,可比增长 12.3%;完成全社会用电量 16.75 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 6.87亿千瓦时,分别增长 8.6%、2.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 480.74 亿元、210.08亿元,分别增长 11.87%、17.3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30470.9 元、17530.5 元,分别增长 5.6%、6.9%,被评为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坚持扩大投资坚持扩大投资、做强引擎做强引擎,发展后劲积厚成势发展后劲积厚成势。入选稷夏全国县域经济投资潜力百强县,位列第 39 名。双招双引持续发力。研究制定鄄城县双招双引优惠政策,开展集中招商 11 次,线上签约 5 次,签90、约过亿元项目 60 个、过 10 亿元项目 4 个,落地过亿元项目 32 个、过 10 亿元项目 2 个。引进高端人才 300 人,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158人。有效投资不断扩大。纳入省、市重点项目 22 个,总投资 115 亿元,其中,19 个实施类项目完成投资 54.89 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16.29 亿元,实施项目 12 个,完成投资 15.07 亿元。获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 3 个,发行基金1.76 亿元;通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 17 个;万华生态新家装、和裕教育装备、富士电梯、富达生物、展邦化工、益驰化工、和美饲料等项目建成投产。主导产业蓬勃91、发展。生物医药核心产业不断壮大,产值、税收分别增长 148.3%、252.8%。睿鹰一期、博科一期、鲁西药业等企业产销两旺;全球首家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柔性平台实现“多品种共线”,项目产业化周期压缩 90%,入驻项目 5 个。明康原料药产业园采用“拎包入住”招商新模式,24 个共享车间主体基本完工,已签约项目 9 个;睿鹰二期、鲁西药业产业园即将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9-投产运行;中药材战略储备库(一期)投入运营,储存能力 2 万吨。锂电产业异军突起,锂源科技一期 5 万吨磷酸铁和 5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正式投产;山东美多锂电池回收产业园、二期 5 万吨磷酸92、铁和 5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开工建设。园区载体不断提升。持续完善县经济开发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能力、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亩均税收、亩均投资分别增长 48%、26.3%。化工园区一次性通过省安委会评估复核验收,智慧化平台在省化转办管理考核中位列全省第 8。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6 个,盘活闲置低效土地1075 亩,出让标准地 775 亩,亚洲富士电梯、山东优迈新材料等项目通过“腾笼换鸟”顺利落地。坚持优化结构坚持优化结构、做强实体做强实体,产业转型蹄疾步稳产业转型蹄疾步稳。工业经济稳步推进。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15 家,达到 247 家;实施技改项目 20 个,投资 18.2 亿元。华意化工被93、评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泰全重型汽配、阳成生物被评为省级瞪羚企业,泰山石膏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劳特巴赫、金沃泰、沃蓝化工等 6 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字号队伍持续扩大。创新活力不断释放。新增高新技术企业 15 家,达到 28 家,预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55 亿元,同比增长 28%。83 家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数量实现三连增,居全市第 2。申报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 3 项,科技成果转化 13 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 1500 万元,同比增长 106%。阳成生物入选省首批“科技小巨人”名单,中禾健元获批省专利导航基地。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组织 30 家企业参94、加“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开展促消费活动 3 次,下发消费券 39.4 万元;加强零售企业培育,新增限上商贸企业 30 家。加快实施“快递进村”,村级快递网点实现全覆盖,被评为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培育淘宝村 47 个,居全市第 3;培育淘宝镇 12个,居全市第 2。外资外贸成效显著。借助“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RCEP 等政策机遇,积极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 12 家,实现进出口总额 33.4亿元,居全市第 4;其中,出口 28.62 亿元,同比增长 12.43%,居全市第 3;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 2.82 亿元,4 家企业实现零突破;实际利用外资 5249 95、万美元,居全市第 5。坚持统筹融合坚持统筹融合、做强三农做强三农,乡村振兴奋楫前行乡村振兴奋楫前行。农业基础持续稳固。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 10.5 万亩。粮食生产喜获丰收,总产超 75 万吨,单产、总产均创历史新高。清淤河道 311 公里、新建改建桥涵闸 125 座、加固堤防 20.8 公里,改善灌溉面积 46.7 万亩。产业融合持续深化。现代农业园区通过省级认定。新增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 9 家,其中国家级 1 家、省级 8 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 5.2 万亩,达到 59.2万亩,流转率达到 60.4%。阎什镇被评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11 个、省级96、乡土产业名品村 15 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达到 158 家,年出栏生猪 45万头、羊 75 万只、肉鸭 1.02 亿只。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376 个,村集体收入 5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 63 个。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建成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 49 个,272个就业帮扶车间注册小微企业。人居环境持续改善。17 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和 1 个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正在创建。打造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4 个、市级以上景区化村庄 3 个,新增“美丽庭院”2430 家。新建扩建变电站 2 座、供电线路 70.7 公里。新建改建农村公路 197、50 公里,实施安防工程 100 公里,整治农村路肩 1118 公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268户、清洁取暖改造 3111 户,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 100%,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 85个。坚持外塑形象、内炼品质,城市面貌焕发新颜。坚持外塑形象、内炼品质,城市面貌焕发新颜。城乡规划更加完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通过自然资源部批准实施,15 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全部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系统与市级平台连通运行;规划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审批项目规划 32 个、涉及土地 4500 亩。中心城区更加宜居。县人武部新营区、法院新院区、河务局新办公区等投入使用。城濮新村完成98、交房 2800 套,三完小片区、煤建片区通过房票异地安置 1028 户。董楼佳苑、天润府、城市之光、金辰御府、云山黄河印等房产项目进展迅速,市民中心、融媒体中心等民生项目正积极推进。基础设施更加配套。投资 4.2 亿元,改造完成 10 个路段合流制管网 17 公里、新建 18 个路段雨污管网 45 公里。铺设饮用水管道 13 公里,改造老旧管道 4.57 公里。第三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达到准四类水排放标准。新增供暖 80 万平方米、绿化 15.1 万平方米、绿廊绿道 5公里、街头公园 5 处。城市治理更加精细。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设置便民经营点 7处;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对户外99、广告进行了全面整治;城区 670 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环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机械化保洁面积达 402 万平方米,每天洒水降尘 850 公里,清运生活垃圾 7 万余吨。深入开展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整治,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体系更加健全。修复改造古泉路、温泉路、禹王路、建设街、运河街、顺河街等城区道路 10.4 万平方米;菏鄄公路鄄城段升级改造工程建成通车;鄄郓高速公路顺利推进,濮新高速鄄城段竣工通车;董口黄河大桥主桥、旧城黄河大桥堤北部分基本建成。沿黄高速公路、鄄郓高速黄河大桥开始办理前期手续。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底线思维、坚守红线坚守红线,前进步伐行稳致远前进步伐行稳致远。疫情防控科100、学有效。面对疫情严峻形势,做实人员队伍充实、方舱隔离点建设、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基础能力更加完善。面对 4 次突发疫情,广大干部奋战一线、昼夜坚守,全县人民守望相助、合力抗疫,最大程度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PM10、PM2.5 分别改善 9%、8.2%,改善率分别位居全市第 3、第1;综合指数平均为 4.67,同比改善 5.8%;优良天数 246 天,同比改善 3.9%,均居全市第 1。城区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孔河岩断面总体为三类水质,优于省约束标准。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1-创新101、实施重点涉水企业“一企一管”机制,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100%。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深入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走在全市前列。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深入贯彻落实“八抓二十项”安全生产创新措施,“四位一体”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900 余项。投资 300 余万元,建成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能力进一步提升。精准监管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县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增进福祉、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坚持增进福祉、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普惠共享。完成民生支出 43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102、6.5%。民生保障扎实有力。新增城镇就业 5946 人、失业再就业 8150 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6010 个、城镇公益性岗位 379 个。新增返乡创业就业 5147 人,创办实体 2931 个。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建成“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 10 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 1.3 万人次,实现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全覆盖。发放低保、特困人员资金 1.23 亿元,城乡最低生活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 5976 元、4668 元;深化全民参保登记扩面,城乡居民医保年均补助标准提高到 610 元。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投资 2.6 亿元,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 9 所,建成教师周转宿舍 3 处。师资队伍不断充实,招103、聘教师 361 人。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夏季高考本科录取 1630 人,净增 483 人,增长 42.1%;春季高考本科录取 434 人,占全市的 38.5%,继续保持领先势头。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完成 8 处镇街卫生院改扩建工程。新建农家书屋 15 个,建成“希望小屋”434 间,开设“小荷学堂”10 处,完成“送电影下乡”4398 场、“送戏下乡”396 场。社会治理规范有序。城市社区建制调整到 12 个,招录社区工作者 64 名;持续推进平安鄄城建设,破获刑事案件 458 起,查处治安案件 1414 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2318人,命案实现全破。陈王派出所被评104、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是当年全市获此荣誉的两家派出所之一。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市交办 10 件重点案件全部化解,挽回损失 2757 万元;化解 39 笔公职人员不良贷款 1348 万元。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严实作风,自身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依法行政、严实作风,自身建设走深走实。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县委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105、监督、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42 件、政协委员提案 155 件。严格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强化审计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查处“四风”问题 38 起。全力推进省委巡视、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对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2-表抓好落实。创新实施“企业秘书”工作机制,周全呵护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免各类税费 4.36 亿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行“开办即开户”“准入即准营”等 12 项“微改革”,市场106、活力持续释放,新增市场主体 8890 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33 个县级审批服务事项下放镇街办理。持续实施“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办理率、满意率均达到 100%。同时,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老龄、慈善、双拥等事业加快发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人民武装、防震减灾、邮政通讯、广电、气象、人防、物价、史志、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绩。(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鄄城县响应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充换电设施用电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截至 2022 年底,全县电动乘用车保有量 8436 辆,电动107、公交车保有量 251 辆。表表 2.1.鄄城县鄄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状类别类别推广总量(辆)推广总量(辆)电动公交车251电动乘用用车8436合计合计86878687(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三)充电设施建设现状鄄城县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公交车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建设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国家电网公司、顺发公交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汽车运输分公司(鄄城汽车站)等大型央企、地方企业共同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截至 2022 年底,全县累计建成 55 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158 个公交车专用充电桩(本文统计的充电桩数以充电枪的数量即可同时服108、务的车辆数量为准,1 桩多枪按照多个充电桩统计)。1.出租车充换电站出租车充换电站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3-鄄城县现有鄄城县万通实业有限公司和菏泽交通集团十一公司两家出租汽车企业,共有出租车 100 部,其中鄄城县万通实业有限公司有出租车 50 部,为一汽大众宝来车型出租车和挂靠经营车辆,2020 年更新车辆;菏泽交通集团十一公司有出租车 50 部,为上海大众桑塔纳车型出租车,2021 年更新车辆。鄄城县现状出租车保有量为 100 辆,没有电动出租车,也没有电动出租车充电桩及充换电站。2.公交车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至 2022 年底,全县共有公交车 25109、6 辆,含纯电动公交车 251 辆,天然气公交车 5量。其中城市公交车 90 辆;城乡公交 72 辆,均为纯电动公交车;城际公交 94 辆,纯电动汽车 89 辆,天然气公交车 5 辆。鄄城县现状推广的电动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无混动车辆,对充电桩的需求较大,至 2022 年底,全县可充电公交车 251 辆,全县共建有 158 个公交车充电桩用于投入使用的公交车,可同时为 158 辆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表表 2.2.现状公交车充电桩一览表现状公交车充电桩一览表序号序号充电桩位置充电桩位置充电充电设备设备数量数量(个个)充电桩类型充电桩类型备注备注充电充电桩桩数数量(个)量(个)建设设主体建设设110、主体1鄄城汽车站16直流一拖二32鄄城汽车站2鄄城县智慧停车场项目27直流 120 千瓦一拖二54顺发公交有限公司3临濮镇东街村2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44旧城供电局南3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65红船镇红船村1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26阎什镇阎什村5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107箕山镇宋楼2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48箕山镇箕山村2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49左营镇杨堂村2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410左营镇王庄村1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211左营镇陈良村2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412彭楼镇彭楼村4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813古泉办事处后李桥1直流 30 千瓦一拖二214都司镇唐庙李村1直流 45 千111、瓦一拖二215左营镇陈良村东街路南1直流 45 千瓦一拖二216左营镇左南1直流 45 千瓦一拖二217临濮镇东街5直流 45 千瓦一拖二1018鄄城县二路1直流 45 千瓦一拖二2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4-3.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鄄城县公共充电桩的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至 2022 年底,全县共建设公共充电桩 55 个。下表列出了现有公共充电桩的情况。表表 2.2.3 3.现状现状小型车公共小型车公共充电桩一览表充电桩一览表序号序号充电桩位置充电桩位置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充电桩类型充电桩类型备注备注1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西环路古泉充电站8直流快充112、 120kW一拖一2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鄄七路舜耕国际商贸城充电站4直流快充 120kW一拖一3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行政审批局停车场充电站8直流快充 120kW一拖一4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六合社区三合村充电站4交流慢充 7kW一拖一5德商高速鄄城服务区(两侧各四个)8直流快充 120kW一拖一6县医院室外停车场164 台直流快充 120kW、12 台交流慢充 7kW一拖一7鄄城县政府内西侧停车场7交流慢充 7kW一拖一合计55(四)相关政策四)相关政策1.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国家层面相关政策(1)2012 年,国家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确定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113、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2)2014 年 7 月,国务院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435 号):要加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并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19鄄三路南头姜口1直流 60 千瓦一拖二220红船镇政府1直流 60 千瓦一拖二2合计79158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5-(3)2015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114、3 号),意见明确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规划到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4)2015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115、 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进一步分解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领域并提出“四纵四横”城际快充网络建设目标。山东省与北京、上海等共 12 个沿海省份被列为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 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 266 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 7400 座,充电桩 250 万个。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千米;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 千米。(5)2022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116、通知国办发202039 号:发展愿景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 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力争经过 15 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117、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6-性。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118、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研发,规范无线充电设施电磁频谱使用,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6)2023 年 0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119、023545 号)明确提出:1)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a 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b 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120、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管理机构管理责任,加大对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可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引导社区推广“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c 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121、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和汽车客运站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7-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到 2030 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d 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122、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e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推动公共充换电网络运营商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利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和地段进行提前研判,并做好服务保障。2)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a 丰123、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b 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8-c 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124、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7)2023 年 06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 号):发展目标:到 2030 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125、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优化完善网络布局: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加快重点区域建设: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化建设运营、制定实施统一标准、构建信126、息网平台、加强行业规范管理。2.山东省层面相关政策山东省层面相关政策2022 年 5 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等 16 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对山东省各地市电动汽车推广数量及充电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 8000 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 15 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 25 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29-站达到 5000 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 9.5 万台左127、右;专用充换电站 3000 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 5.5 万台左右。(2)区域发展目标。到 2025 年,济南、青岛城区建成 5 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10 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淄博等 14 市城区建成 2 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县级城市城区建成 2 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 座以上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至少建成 1 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表表 2.6.2025 年山东省各区域公共充电站发展目标年山东省各区域公共充电站发展目标区区域域充电站类型及数充电站类型及数量量大型公共直流快充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站中型公共直流快充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站小型公共直128、流快充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站济南、青岛城区5座以上10座以上多座淄博等14市城区2座以上5座以上多座县级城市城区-2座以上5座以上乡、镇-至少1座(3)重点任务:1)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a 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安装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规模充电桩接入电网需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鼓励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应用。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通129、过电力扩容、小区改造配建等多种形式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b 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 1.5 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结合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网约等专用车充电需求,按需建设专用充电站。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0-场景,因地制宜布局专用换电站。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130、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 2025 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 3 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 90%,其他地区不低于 80%。c 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依托信息平台构建充电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131、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 2025 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 98%。2)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3)积极推动“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表表 2.7.2025 年山东省各市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年山东省各市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地地市市公共、专用充电桩数公共、专用充电桩数量量(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个人充电桩数个人充电桩数量量(预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济南2200030000青岛2700045000淄博58008500枣庄490010500东营60009800烟台800011400濰坊1190018600济宁1280035000泰安50006200威海3132、5002600曰照31004100临沂130002300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1-德州60008800聊城750013500滨州45004800菏泽900020000合计合计150000150000251800251800注:本表引自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18 年 9 月 17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鲁政字2018204 号),提出: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33、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2019 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134、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 2022 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 50 万辆。充电基础设施。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电动汽车顺畅出行。到 2022 135、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10 万个以上。2019 年 12 月 20 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 号),提出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总体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快发展,分类施策因势利导,优化调整“十三五”规划目标,分解压实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 年)建设任务,到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2-2022 年底前,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10 万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136、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文件提出了 7 项重点任务和 8 项保障措施。2023 年 7 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 号)提出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价格 2023 年 9 月 1日至年底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 0.555 元,含税)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 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 0.17 元,高峰时段提高 0.03 元,尖峰时段提高 0.137、333 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 0.222 元、低谷时段为 0.385 元、平时段为 0.555 元、高峰时段为 0.585元、尖峰时段为 0.888 元。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除低谷时段 23:00-7:00 外,授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他峰谷各时段,并向社会公布。2023 年 9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提出“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总体思路。公共区域重点提速国省道沿线、大型停车场等典型场景布局建设,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车位的比例要138、求;居住区按新建、既有居住区和老旧小区等分类加快建设,推动可装尽装、应建尽建。到 2025年,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 18 万台和 90 万台以上。以城乡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直流快充桩,到 2025 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城乡接合部、乡镇驻地、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区域开展试点,三年择优筛选 10 个左右县、100 个左右乡镇给予激励,到 2025 年,实现公139、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3.菏泽菏泽市相关政策市相关政策2018 年 8 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用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菏政办字201860 号)提出:供电设施配套费高层100 元/,低、多层 80 元/(用于从就近的公用供电设施到居民表计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包括规划规定的小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不含电缆管沟等土建工程)。新建住宅小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3-区按照车位总数量的 20%建设充电桩,小区车库、储藏室的专项配套费按标准的 70%缴纳。2020 年 4 月 38 日,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140、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2 年底前,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7 千个以上,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 2022 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 15%。(五)问题与挑战五)问题与挑战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在鄄城县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建筑物及配电网改造、居住地安装条件、投资运营模式等,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大,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技术瓶141、颈大,发展不协调:目前电动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的技术瓶颈尚未有较大突破,受电池容量、寿命、充电时间和生产使用成本等影响,电动汽车性价比偏低,电动汽车推广较难,推动发展电动汽车的动力不足。同时,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企业由于设备使用率低、投资回报率低,建设充电桩积极性有限;用户担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购买欲望低。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没有固定142、停车位的用户不具备安装充电基础设施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在老旧城区增加充电设施,整体的改造难度较大。3.停车矛盾制约充电设施建设:鄄城县范围内停车位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特别是早期建设的居住区,停车矛盾现象更为突出。停车设施供应不足,特别是公共停车场资源的短缺,给充电设施的建设带来较大的困难,建好的充电设施专用车位被非新能源汽车占用情况时有发生。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4-4.充电设施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鄄城县现有充电桩建设主体包143、括菏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公交公司等,各充电运营商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设备使用率,全县范围内未形成统一的公用充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缺乏统一、易识别、开放、便捷的使用和支付平台,给充电设施用户造成使用极大不便。5.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鄄城县初步制定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体系尚未健全。在城市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用地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整体上来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足,对居民区、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的场所协调推动不够。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5-三三、相关规划分析相关规划144、分析(一)一)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年)1.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城市性质:鲁南经济圈重要的新型制造基地,菏泽文旅康养后花园,以黄河文化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2.县域城镇空间布局县域城镇空间布局城镇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中心引领、轴带拓展、特色培育思路打造“一核两轴、四重十点”的发展格局。城镇体系:规划形成“中心城-重点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包括 1 个中心城、4个重点镇和 10 个一般镇,其中彭楼镇、阎什镇为市级重点镇。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6-图图 3.1.3.1.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县域国土空间总体145、格局规划图3.城市空间与结构城市空间与结构城市发展方向:中心城区空间拓展遵循“东拓、西优、南进、北延”的总体要求。东拓主要依托化工园区发展产业,带动凤凰镇发展,促进凤凰镇与现状城区融合;西部受西外环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以优化现状城镇用地为主;南部在鄄城融入菏泽都市区的主方向上,发展空间较大,为城区主要的城市建设区域;北部具有一定的基础,可适当延伸发展。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7-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形成“两轴三带,两核四区”的空间结构。“两轴”为南北向沿陈王路城市综合发展主轴和东西向沿黄河大街城市综合发展次轴。“三带”从南至北分别为箕山河生态带、146、濮水河生态带、苏北四干渠生态带。“两核”为老城商业休闲中心、新城公共服务核心。“四区”为老城片区、工业片区、新城片区和箕山河片区。图图 3.2.3.2.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8-图图 3.3.3.3.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4.构建城乡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城乡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打造 15 分钟核心交通圈和 30 分钟县域交通圈,实现城区与区域交通门户、近邻各镇 15 分钟可达,城区与外围非临接乡镇 30 分钟可达,中心城区与各镇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镇之间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高速公路服147、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 90%,其他地区不低于 8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39-图图 3.4.3.4.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0-(二二)鄄城县鄄城县“十四五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2021 年年2025年)年)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基年 2020 年,近期建设为 2021-2025 年,远期建设 2026-2035 年。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中心城区和县域两个层次。县域(即鄄城县),总面积约为 1032.7 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即148、县区),依据县区行政界线划定。3.“十四五十四五”期间规划项目期间规划项目(1)新建鄄城县智慧停车场一处,该项目规划占地 56000.28 平方米,其中建设停车场面积为 196077.23 平方米,包括立体停车位 12000 个,平面停车位 8000 个,智慧停车场智能调度系统 2000 平方米。主要包括购置智能调度系统及智慧末端系统。此外,项目建设充电桩 2000 桩,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照明系统。计划 2021 年 12 月完工,总投资 3.6亿元。项目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讯等先进的技术手段,站在行业发展高度与移动互联网发展方向,面对智慧城市静态交通智能化的目标,建设面向鄄城县的149、城市停车场和收费智能化收费管理信息化平台,系统涵盖公共道路停车、停车场管理、充电桩、诱导屏管理信息化、无人值守智能化、全电子支付便捷化、停车信息服务多元化等内容。项目建成后可确保今后五年内的道路停车发展规模的需求。(2)新建城区公交枢纽站 1 处。站点级别为二级客运站,选址位于城区东南部,占地面积约 84 亩。新建鄄城县货运站,规划等级为三级货运物流枢纽站,占地面积 183亩,建成后预计货物吞吐量达 150 万吨。增加 2 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立 6 家I/M 站;建立 10 家 24 小时汽车抢修、快修服务站;要求各运输企业建立独立的维修站、维修中心;建立汽配城。(3)建设县区物流园150、区,增加 1 个县城物流配送中心;增加 15 个乡镇综合服务站;390 个建制村物流服务点。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1-(4)推进鄄城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乡镇客运站 15 处,新建公交首末站 4 处、简易停靠站 30 处;再建公交招呼站 100 个,实现 390 个建制村全覆盖;购置50 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更新出租车 100 辆。(5)铁路物流园区规划铁路物流园一处,占地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共服务区、仓储区、调度中心、包装中心、专线服务区、加油维修检测区等,分为化工类、建材类、教育装备类、电商类、户外用品类和小商品类,151、依托公路、铁路运输节点,切实发挥多式联运优势,为周边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提供中转、配送和运输服务。4.远期发展规划远期发展规划(1)城际铁路菏濮城际铁路南起徐州市,经菏泽市到濮阳市,途经铜山区、丰县、单县、成武县、定陶区、牡丹区、鄄城县、濮阳县,规划正线全长约 285 公里,其中徐州至菏泽段约 203公里(菏泽境内约 88 公里),菏泽至濮阳段约 82 公里(菏泽境内约 58 公里),总投资约 420 亿元,计划 20262035 年期间建设。菏濮城际铁路鄄城段起点位于鄄城菏泽界,途径郑营乡、彭楼镇,终点位于鄄城河南界大林庄村,全长大约 36 公里,投资约 185亿元。(2)轻轨铁路结152、合菏泽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升鄄城县交通品质,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出行环境。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快速联系县与市组团和客流吸引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布局公交专用道等优先设施,引导形成合理出行结构。引导绿色出行,构建完善的、宜人的交通环境。远期规划一条轻轨铁路,路线起点自鄄城县县城,沿 G240 保台线,经郑营镇、麻寨、舜王城、黄堽镇连接菏泽城区轨道交通网。菏泽至鄄城段约 29.0 公里(鄄城内约 18.5 公里),总投资约 9.25 亿元,计划 20302035年期间建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2-图图 3.7.远期综合交通运输153、远期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图规划图(三三)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年)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1-2035 年,其中近期为 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3-2035 年。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鄄城县中心城区,参照在编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区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划定。3.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鄄城城区共规划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 37 个,占地面积 27.95 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 35 个,占地 25.70154、 公顷。图图 3.8.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分布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分布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4-4.公共交通停车场规划布局公共交通停车场规划布局结合城区公交线路规划 1 处公交枢纽和 6 处公交首末站,其中 5 处公交首末站与社会公共停车场结合设置,以节约用地,方便换乘。图图 3.9.公共交通停车规划图公共交通停车规划图5 路内停车规划方案路内停车规划方案路内停车主要设置在城市次干路、支路以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规划路内停车 19 段,路内停车道路总长度约 74200 米。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5-路内155、停车应避免对道路交通产生过多的影响,满足正常行驶的道路宽度要求。现状已开放路内停车的交通性主干道,应有序撤销路内停车;其他道路根据服务水平应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当道路车流不稳定,有较大延误时,应当禁止路内停车。图图 3.10.路内停车规划图路内停车规划图(五五)规划小结)规划小结从上述相关规划分析来看,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较为系统且编制时间较近,能够对本次规划的进行提供规划基础。鄄城县县城总体规划以及鄄城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的部分内容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由于规划编制年限和侧重点不一致,也带来了诸如规划指标、规划数据等方面不协调的问题。鄄城县电动汽156、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6-四四、发展需求预测发展需求预测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求预测工作,从充电服务设施特性及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的要求入手,进一步借鉴其他省市规划案例,分析鄄城县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基本原则以及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情况。(一)(一)充电充电基础基础设施设施分类分类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方式的不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以分为充电桩、充电机和换电站三种类型。充电桩为配置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常规充电电流,布点灵活、占地面积较小,可安装在停车场、居住社区157、等,提供常规充电服务;充电机通常指直流充电机,对各类电动汽车提供较大的直流电流进行快速充电,设备技术要求较高、占地面积较大,通常安装在电动汽车充电站,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应急充电服务;换电站则是配备若干动力电池组,为电动汽车更换电池和提供电池维护服务,操作专业性强、占地面积较小,可结合车辆行驶路线、区域等情况适当配置。根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不同特点,既可将交流充电桩安装在街头、停车场和加油站等地,方便电动汽车就近接入电网进行常规充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与预测建设一些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站中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和电池组,可同时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不同的充电服务。1.直流快充桩:一般158、配建在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短,约 20 分钟2 小时。直流快充桩可考虑采用交直流一体的结构,既可实现直流快速充电,也可以交流慢速充电。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7-图图 4.1.直流快充桩直流快充桩2.交流慢充桩:一般配建在居住小区停车位、社会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及办公、酒店、超市等场所的停车位,满足各类插充式电动汽车停车充电使用,充电时间较长,约412 小时。图图 4.2.交流慢充桩交流慢充桩3.充电站: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分为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和小型乘用159、车公用充电站。小型乘用车公用充电站则需按照车流量大小合理配置站内充电桩数量,要求最少可满足 4 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4 台直流快充桩)。4.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为电动汽车同时提供充电与换电服务,与集中充电中心一致。按目前较为常见的 3kW 充电机来测算,约 45 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工作时间 18-20 小时,日均循环充电不少于 4 次。参考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51077-2015)的相关内容,本次规划确定每个换电工位配置不少于 200 箱电池的充架及相应机柜。考虑日循环充电 4 次、车载4 箱电池情况下,每换工位可提供 200 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本规划暂按 2 换160、电工位充换电站考虑,可提供 400 辆次/日的换电池服务,远景预留扩建成 4 换电工位的可能;另外,站点内充电桩至少可满足 4 辆电动车同时快速充电。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8-图图 4.3.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5.电池配送中心:电池配送中心提供电池充电、维护、保养、新能源物流、调度等综合服务,不含换电业务,宜采用独立占地建设。电池配送中心采用最大输出功率 3kW充电机对电池箱充电,约 45 小时可完成循环充电一次,日均循环充电 4 次。6.换电网点:换电网点为电动汽车提供更换电池服务,不具备充电功能,其电池主要通过电池配送中心配送,应急状态161、下可通过公共充换电站配送。换电网点主要为弥补充换电站服务半径过大而设置,可结合公用停车场、公建地面一层或其他市政设施建设。一般配备 2 个换电工位。结合鄄城县实际情况,规划范围内将满足包括纯电动公交车(充电式)与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的充电需求,优先在市区内布置公交车充电站和公交车换电站。电动出租车一般为纯电动车,包括充电式与换电式两大类,在规划范围内,将根据电动汽车需求预测结果提供相应出租车充电站和出租车换电站。电动市政类车等行业专用车为充电式纯电动车。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包括纯电动与插电式混合动力两大类,以上车辆将全部采用交直流充电桩来满足充电需求。(二)(二)充电充电基础基础设施服务特性设162、施服务特性1.大型车充电服务特性大型车充电服务特性(1)充电特性大型车主要考虑公交车的充电需求目前国内试点运行的纯电动公交车车载电池实际供电能力一般为 200-300 千瓦时左右,若按公交车每百千米耗电 80-90 度计算(额定载客、特定匀速形式时),大部分公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49-交线路充电一次基本可以满足一天的行驶里程,如成都运营公交车续航能力为 250 千米、江西试点的公交车续航能力为 350 千米。考虑路况、空调用电及载客量的不同,公交车每百千米实际耗电会达到 120 度,因此大部分线路公交不能够满足每日运营需要。即使可以勉强完成每日运营的车163、辆,也会因为车载电池过度放电,从而影响电池寿命。因此电动公交在运营中途应至少补充一次电能,其充电特性为:日间快速补电,夜间慢速充电。(2)充电服务特性大型车充电桩分为快速和慢速两种,快速充电桩功率在 150-300kW 之间,慢速充电桩功率在 25-50kW 之间,主要结合公交场站、公交枢纽中心等大型车专用场地建设。以300kWh 的电池容量为例,不考虑路况、空调、安全系数、电池衰减等,电动公交车续航里程按 300 千米计算,采用快速充电桩充满电时间为 30-60 分钟,采用慢速充电桩充满电时间为 6-8 小时,快速充电桩快速补电 20 分钟可行驶里程达到 100-200 千米。大型车充电设施164、服务特性如下表所示。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车载电池容量仅为 20-40kWh,使用普通充电桩在 30-60 分钟内即可充满电。表表 4.1.大型车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大型车充电设施服务特性服务对服务对象象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充电机功率充电机功率(kWkW)充满电时充满电时间间(h)(h)充充 2020 分钟行驶分钟行驶里程(里程(km)km)充电场合充电场合使用场景使用场景大型车快速充电桩150-3000.5-1100-200公交场站等大型车专用场地日间快速补电普通充电桩25-506-8夜间慢速充电0.5-1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2.乘用车乘用车充电服务特性充电服务特性(1)乘用车充电特性表 4.2 列出165、了市面上不同品牌小型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电池容量及充电时间的情况,可以看到,由于电池容量限制,大部分电动车的续航里程在 120-300 千米之间。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0-表表 4.2.不同品牌小型电动车续航能力不同品牌小型电动车续航能力车型车型电 池 容 量电 池 容 量(kWh)(kWh)续 航 里 程续 航 里 程(km)(km)快速充电站快速充电站(80-120kW)(80-120kW)充满 电充满 电时间时间(h)(h)直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10-40kW)(10-40kW)充满电时充满电时间间(h)(h)交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5-10kW)(166、5-10kW)充满电时充满电时间间(h)(h)特斯拉855020.71-1.062.13-8.58.5-17通用赛欧 SPRINGO221300.18-0.280.55-2.22.2-4.4比亚迪 E661.53000.51-0.771.54-6.156.15-12.3比亚迪新 E6824000.68-1.032.05-8.208.20-16.4比亚迪 E5432600.36-0.541.08-4.34.3-8.6比亚迪新 E5450604500.50-0.751.5-66-12上汽荣威 E50181200.15-0.230.45-1.81.8-3.6北汽 E150ev211500.18-0.167、260.53-2.12.1-4.6比亚迪秦13700.11-0.160.32-1.31.3-2.6比亚迪唐16800.13-0.20.4-1.61.6-3.2表 4.3 列出了几种类型乘用车日行驶里程的情况。考虑出租车不间断运营的特点,需采用快速补电的方式以提高其运营能力;专用车一般配有专用停车场,夜间慢充的方式即可满足专用车行驶需求,特殊情况下采用短时充电或应急快速充电的方式;私家车日行驶里程数较少,车辆一次充电即可满足多日行驶需求,以夜间慢充的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采用短时充电或应急快速充电的方式。表表 4.3.不同类型车辆日行驶里程不同类型车辆日行驶里程类型类型出租车出租车专用车专用车私家168、车私家车日均行驶里程(日均行驶里程(kmkm)500-600100-13030-50(2)乘用车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公共充电桩有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两种,其充电功率分别为 10-80kW、5-10kW。直流和交流充电桩结合停车位设置即可,可布置于商场、办公场所、酒店、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以及住宅配建停车场。以 60kWh 的电池容量为例,不考虑路况、空调、安全系数、电池衰减等,乘用车续航里程按 300 千米计算,则采用直流充电桩充满电时间为 0.8-6 小时,采用交流充电桩充满电时间为 6-12 小时。乘用车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如下表所示。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69、51-表表 4.4.乘用车乘用车充电设施服务特性充电设施服务特性服务对服务对象象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充电机功率充电机功率(kW)(kW)充满电时充满电时间间(h)(h)充充 2020 分钟行驶分钟行驶里程里程(km)(km)充电场所充电场所适用车辆适用车辆使用场景使用场景小型车直流充电桩 10-800.8-616-132商场、办公区、停车场出租车、专用车、私家车短时充电交流充电桩 5-106-12停车场、住宅区、商场、办公区私家车夜间长时间充电,其他短时充电(三三)政策解读与案例借鉴)政策解读与案例借鉴1.国家政策要求国家政策要求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相继出台了170、多个文件,对电动汽车的推广及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及配建要求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表表 4.5.国家政策对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推广与配建的要求国家政策对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推广与配建的要求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电动汽车推广与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公共服务领域(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30%。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2020 年,171、全国推广超过 500 万辆电动汽车。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电动汽车推广与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山东省与北京、上海等共 12 个沿海省份被列为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 2020 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172、到 266 万辆。12 个沿海省份需要新建充换电站 7400 座,充电桩 250 万个。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 千米;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 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2 千米。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城市公共充电站和分散式公共充电桩。2.省文件要求省文件要求2022 年 5 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等 16 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鲁发173、改能源2022459 号),对山东省各地市电动汽车推广数量及充电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表表 4.6.省规划任务要求解读省规划任务要求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35 号 文 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鲁 政 办 发201441 号)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 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16 18 号)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174、建设;大力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5%,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 1 座公共充电站。结合老城区、棚户区等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城乡配电网升级,统筹考虑已建住宅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3-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175、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1)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安装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规模充电桩接入电网需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鼓励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应用。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通过电力扩容、小区改造配建等多种形式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176、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2)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1.5 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结合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网约等专用车充电需求,按需建设专用充电站。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因地制宜布局专用换电站。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177、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 2025 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 3 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 90%,其他地区不低于 80%。(三)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依托信息平台构建充电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 2025 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 98%。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178、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4-政策文件政策文件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电动汽车推广与配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61182 号)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 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5%。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已建(含在建)的公建类项目、住宅小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结合旧城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关179、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 2019 1183 号)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变压器容量不足小区,可采用有序充电模式。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 2022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 1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 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予通过。鼓励自建充电180、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省内国家 A 级旅游景区应结合实际按需建设充电设施,4A 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 2022 年底前,全省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 10%3.案例借鉴案例借鉴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完成了本省市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对北京、上海、湖南省、云南省等四个省市的专项规划进行解读,总结其电动汽车推广总量和配置要求以及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和配建要求。北京、上海两市仅考虑充电桩的布置,未规划集中式充换电站,各地桩车比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对济宁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配建要181、求也进行了介绍。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5-表表 4.7.部分部分区域区域电动汽车规划要点解读电动汽车规划要点解读规划地点规划地点电动汽车推电动汽车推广总量广总量电动汽车配置电动汽车配置要求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 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60 万辆出租领域力争更新车辆全部电动化分散式充电桩43.5 万个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 1:7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26.3 万辆分散式充电桩21.1 万个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182、汽车比例不低于 1:7;公交车桩车比 1:3;物流车桩车比 1:2;环卫车桩车比 1:2;自、专用充电设施按照鼓励自、专用充电桩共享的原则,桩车比 1:1.4。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 年)2025 年 37万辆;2030年 100 万辆I 类区域至 2020 年、2025 年、2030 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比例分别不低于 7:1、5:1、5: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 2 公里、1 公里、0.9 公里;II 类区域至 2020 年、2025年、2030 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比例分别不低于10:1、8:1、8: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 2 公里、1.183、4 公里、1 公里;III 类区域至 2020 年、2025年、2030 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分别不低于12:1、10:1、10: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 2 公里、1.4 公里、1 公里。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6-规划地点规划地点电动汽车推电动汽车推广总量广总量电动汽车配置电动汽车配置要求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 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济宁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 年)18900 辆新增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 30%、70%、100184、%;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逐步提高到50%以上;充(换)电站 70 座、充电桩 19000 个;公交车充(换)电站 25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电站 6 座。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力争不低于1:7,其他县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1:12;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5%;每 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185、件。4.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共享汽车在一线城市发展迅速,并开始向二三线城市不断扩张。新能源共享汽车(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作为一种时尚、绿色出行方式,日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是租赁商以短时间(小时或分钟)为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模式,随着我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分时租赁业务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如杭州康迪的微公交、北京的易卡租车、重庆力帆的盼达用车。分时租赁契合了当前节能、环保的需求,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便利的用车服务,从政府角度看,分时租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减少石油依赖等,符合国家战186、略与城市发展需求。目前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还存在一定的不足:1)起步较国外晚,规模还未成型;2)经济模式运用主体乏力、关键资源分散;3)关注度不足,政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2016 年 2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上海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提出指导。2017 年 10 月,深圳、广州、成都等城市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汽车分时租赁的相关政策。10 月 26 日,成都市正式实施关于鼓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7-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至至 2020 年,全县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187、点达到 5000 个,充电桩达到 20000 个。2017年 10 月 27 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促进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发展,建议在营运的非新能源分时租赁汽车应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省内较早开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试点的是青岛市,2016 年 12 月提出六项绿色行动,其中绿色出行行动中,本市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应用,规划建设配备或预留充电设施,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工程。上海市目前租赁用车在新能源乘用车中的占比达到 10%以上,分时租赁网点结合高校、医院、文体场馆、188、P+R 枢纽、机场、火车站、城市公路及轨道交通高架下已有停车场等进行布局。联动云共享汽车于 2018 年 8 月进驻山东省,覆盖済南、青岛、泰安、淄博、滨州、德州、日照、淮坊、济宁、威海、临沂、菏泽等地级市,山东省内分布 1000 多个自助取还车服务网点,可以异地自由还车。2020 年 3 月,联动云共享汽车,正式入驻菏泽。首批投入 100 多辆共享汽车,开通 50 多个车辆自助取还网点,联动云共享汽车首批开通的网点基本覆盖了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等主要社区、CBD 商圈及主要交通枢纽,有火车站、汽车站、和谐广场、三信购物广场等 50 多个车辆自助服务网点。根据计划,联动云共享汽车每月都将菏泽市189、新增投入车辆、取还网点,预计近期投放车辆达到 300 辆左右目前,联动云有共享分时租賃、短租、长租、企业用车,覆盖全场景用车,充分满足了菏泽市民出行用车的个性化需求。5.政策与案例总结政策与案例总结从上述国家政策、山东省政策以及其他省市规划要点的情况来看,各省市对电动汽车推广配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在出租车充换电模式选择、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要求上仍存在一定的争议。(1)基本共识在电动汽车推广配置要求方面,公共服务领域(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190、30%。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方面,大型公共建筑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8-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3;按照国家要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2 千米;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3;每 2000 辆电动车配置一座公共充电站,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进行建设。(2)出租车充换电模式选择从新能源汽车行业刚起步发展的时候,选191、择充电模式还是换电模式的争论就一直没有终止过。国家电网最初倾向支持换电模式,并从 2006 年起组织了一系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研发与实践工作,但是从近几年国家电网在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充电桩的布局速度远远大于换电站的建成速度。受市场前景的驱动,换电模式的技术研发一直没有停止,在换电设施的成本、占地面积、效率等方面已经有了重大的改进,换电模式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如电动出租车、电动特种车、电动专用车、电动物流车等也具有一定的使用前景。换电模式的定位在于特殊领域充电模式的补充,而不是替代充电领域。目前力帆汽车、北汽新能源已经开始布局换电领域;众泰汽车、广汽客车、上汽集团等都在与经营换电192、基础设施的公司深入探讨合作。国家政策上并没有对充、换电模式作出明确定位,仅仅提到要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和公共充换电站。因此,简单否定换电模式也是不可行的,其在一些特定的使用环境,如电动出租车领域,可能具备较高的运行性价比优势,可以以一种小型的精益方式运行。鄄城现状暂无电动出租车,而省“十三五”以及“十四五”规划也未对换电模式还是充电模式做出明确选择。本次规划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针对电动出租车充电设施的布置,规划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需求来布置公共充电桩。(3)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193、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鲁发改能源20161182 号)的要求与国家要求一致。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59-在公共停车泊位的规定上,菏泽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菏规字201727号)未规定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公共停车泊位的占比。综上,如果按照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 100%来要求住宅建设项目,则对住宅建设项目的停车位需求也会带来较大冲击。本次规划仅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暂按地上 1520%要求配置充电194、桩。(四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根据鄄城县机动车统计数据,鄄城汽车已进入快速增长期,依据机动车增长态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机动化水平的相互关系,2022 年底汽车(不含摩托车)拥有量为 186辆/千人(以常住人口计算)。预测 2035 年汽车拥有量为 220 辆/千人,汽车拥有总量约为 17.6 万辆左右。表表 4.8.2010-2022 年年全县全县汽车拥有数量表汽车拥有数量表(单位:辆)(单位:辆)年份年份小客车小客车大客车大客车小货车小货车中货车中货车大货车大货车摩托车摩托车机动车机动车汽车汽车2010994463195、851157106011463104031040320111424696621510217841681815034150342012195091311941913730032387520872208722013256212719123616841223188627764277642014328616925885224449284074235814358142015418878331066331754495090545456454562016531752853959102503583963863580245802420176371730048661156496339759866964769647196、2018732893175971118848674787290805438054320198293435072171249957133987539162091620202091664358884221812167552109850102298102298202110407222899012191344641713365212532212532220221117152291114422314226895146896137979137979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效应的显现,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会进一步增长,2022 年底,电动汽车占总汽车数量的比例为 6.30%,规划 2025 年电动汽车数197、量比例约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0-占汽车保有量的 8.65左右,预测至 2025 年,鄄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 12632 辆;规划2035 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 25左右,预测至 2035 年,鄄城县发展电动汽车保有量为 4.4 万辆。表表 4.9.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区域区域年限年限汽车辆数汽车辆数电动汽车数量电动汽车数量电动汽车比例电动汽车比例全国2021 年3.02 亿784 万2.60%山东省2021 年3053.8 万73.38 万2.40%鄄城县鄄城县20222022 年年1 13.83.8 万万86878198、6876.306.30%鄄城县(近期)2025 年14.59 万126328.65%鄄城县(远期)2035 年17.6 万4400025%(1)电动汽车保有量测算方法首先,预测鄄城县公交、出租车等车总体增长趋势。然后,结合有关电动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以及电动汽车增长实际情况,预测各年度电动汽车在车辆更新替代中所占的比例。最后,得出鄄城县各年度各类型电动汽车的增量预计。即各年度电动汽车增量应由各类汽车的年度(非电动汽车更新替代量+汽车新增量)电动更新比例参考值。其中,根据 2013 年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各类汽车报废年限规定为公交车 12 年、199、出租车 8 年,其余车辆未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其余类型车辆实际了解,暂按照环卫及物流车 12 年、公务及私人乘用车10 年来统一考虑。即各年度非电动汽车更新替代量=上年度非电动汽车总量/报废年限。(2)各类型电动汽车更新替代比例的规划目标参考国管节能2014293 号、国办发201435 号等要求,并按照优先推进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原则,考虑新增、更新环卫车辆 30%均采用电动环卫车。参考国办发202039 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力争经过200、 15 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1-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各车型的更新替代比例:重点参考中央以及各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发展规划,鄄城县更新替代目标比例参考值为:表表 4.10.不同类型车辆不同类型车辆电动汽车电动汽车更新替换比例更新替换比例类别类别2023-20252023-2025 年201、年2026-20352026-2035 年年公交车100%100%出租车50%100%市政类车50%100%电动公务车30%100%(3)各类电动汽车年度增量依据上述测算方法,鄄城县各类型汽车规划目标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估算如下:公交车:至 2022 年底,全县共有公交车 256 辆,含纯电动公交车 251 辆,天然气公交车 5 量。其中城市公交车 90 辆;城乡公交 72 辆,均为纯电动公交车;城际公交 95辆,纯电动汽车 89 辆,天然气公交车 5 辆。现状公交车拥有量指标为 3.45 辆/万人;参考鄄城县公共交通需求预测分析和布线原则,预测 2035 年全县公交车拥有量指标为 8辆/万202、人,全县公交车保有量为 640 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划,新增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鄄城县现有出租车 100 辆,隶属于 2 家出租车公司,均为汽油车,无电动出租车。现状出租车拥有量指标为 1.35 辆/万人;预测 2035 年全县出租车拥有量指标为3 辆/万人;2035 年出租车拥有量为 240 辆。市政车类车(含市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鄄城县 2022 年底共拥有市政类车辆约 150 辆,其中只有 25 辆低速电动车(不满足电动汽车的标准),市政车保有量为 2.02 辆/万人,预计 2035 年市政车拥有量指标为 3 辆/万人;2035 203、年市政类车拥有量为 240 辆。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按照电动车的总体预测指标,扣除已有的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及电动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市政类车,并参照不同类型车辆的更新替代年限,可计算出各年度电动汽车保有量数据,规划目标年鄄城县各类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如下表所示: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2-表表 4.11.2025 及及 2035 年年鄄城县鄄城县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表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表分类分类20222022 年(现状)年(现状)20252025 年年20352035 年年电动公交车(辆)251318640电动出租车(辆)13240电动市政车(204、辆)13240电动乘用车(含分时租赁车)(辆)84361229342880电动汽车保有量电动汽车保有量(辆辆)8687868712632126324400044000(五五)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充电设施配置原则1.充电方式分类充电方式分类根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于充电方案的选择,目前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三种模式。(1)常规充电一般指慢速交流充电,充电方法采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一般充电时间为 412 小时。(2)快速充电又称应急充电,一般特指大电流直流充电,是以较大电流在电动汽车停车的 20 分钟2 小时内,为其提205、供短时充电服务,一般充电电流为 150500A。(3)换电即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又称机械充电,是通过直接更换电动汽车的电池组来达到为其补充电能的目的,可为续驶里程长又没能及时充电的客户提供更换蓄电池的服务,对卸载下的电池采用地面充电系统进行补充,满足车辆技术、经济和运营的需要。2.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站。公交车辆日间运行不超过 1/4 的车辆同时快充补电,结合夜间必须慢充补电的需求。公交车充电站虽可用于乘用车充电,但由于公交车场站的专用性,对城市交通组织要求较高,不具备公共开放性。具体的公交车充电设施宜结合场206、站大小、公交车运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出租车服务站、大型停车场配置充换电站。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确定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3-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约 500600 千米,运营时间 20 小时;以每辆电动车续航能力为 200 千米计算,每日平均换电 3 次。综上,考虑 200 辆出租车配置一个充换电站或换电网点(以下将出租充换电站、换点网点、电池配送中心统称出租车充换电设施)。充换电站内充电桩可对外开放。考虑充电需求时,桩车比不低于 1:3。电动市207、政类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环卫、市政、物流及公安巡逻等车辆统称为市政类车。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市政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 1:1 配置专用充电桩。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 1:1 配置。公务车按照公共充电桩配置,按桩车比 1:7 设置,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2 千米。公共充电站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 2000 辆电动车配置一座不少于 4 台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公共分散充电桩配置原则:结合交通枢纽208、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建设公共分散充电桩,原则上建议配置直流快充桩。对于建设在路内停车泊位上的充电设施,在选点时,应仔细踏勘,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城际快充站配置原则:每个高速服务区配套建设一座不少于 4 个直流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适当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均应加大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覆盖范围,在充电站规划时充分考虑电动汽车检测、维修点的配套建设,以避免电动汽车抛锚等难以移动的突发问题造成交通拥堵。3.各类型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各类型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1)住宅小区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充电泊位应209、按照总停车位的 100%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等安装位置及用地。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4-对于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宜积极在地块周边 1 千米范围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2)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公210、共停车场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鄄城区域范围内 3000 以下的地块(含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应同步考虑充电桩配建需求。对于已建地块,对外开放车位数在 50 个以上的停车场,需进行充电桩配建。鼓励在此基础上提高配建标准;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3)道路停车泊位: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或桥孔下等布局公用充电设施。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宜有办公、商业或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宜211、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4)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对于新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对于现状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结合场地条件,选取占地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场站设施,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充电桩。(5)出租车充换电站:根据换电式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规划充换电站,200 辆出租车配置一个 2 车位充换电站。独立占地式充换电站应考虑充电桩建设及电动汽车示范和推广功能,兼顾行业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检修、充电桩管理调度中心等服务。(6)公共充电站结合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212、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7)高速服务区:每个高速服务区近期配套建设一座不少于 4 个直流快充桩的城际快充站,未来结合场地条件和充电需求逐步增加配建数量。(8)各企事业单位: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建设充电设施。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5-(六六)充电设施需求预测)充电设施需求预测为满足电动汽车推广需求,依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为:至 2035 年,至少 160 个公交车充电桩;至少 6240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至少 42880 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至少 240 个市政车专用充电213、桩;至少 2 个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表表 4.12.充电设施最低数量要求充电设施最低数量要求(2035 年年)类型类型推广车辆数推广车辆数本次规划设施最低数本次规划设施最低数量要求量要求设置依据设置依据充换电设施充换电设施240 辆电动出租车2 座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200 辆出租车配置一个 2 车位充换电站;每个城市至少 1 座电池储配中心公交车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640 辆电动公交车160 个公交车充电桩桩车比 1:4乘用车乘用车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42880 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240 辆电动出租车,240辆市政类车6240 个电动乘用车:桩车比不低于 1:7电动214、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 1:3电动市政类车:桩车比不低于 1:7市政车专用充电桩市政车专用充电桩240 辆市政类车240 个桩车比为 1:1乘用车专用充电桩乘用车专用充电桩42880 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42880 个桩车比为 1:1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6-五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一)规划原则与策略一)规划原则与策略1.规划原则规划原则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紧扣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做到“专用为主、公用为辅,215、兼顾换电”,逐步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以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等配建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等公用充换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2.规划策略规划策略整体规划、适度超前策略。加强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从发展全局进行统筹规划,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建设的策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管建并举策略。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匹配社会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通过推动充电设施信息平台建设、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商业模式创新等措施加强对充电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避免造成设施空置。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兼顾换电策略。以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导,216、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充电设拖建设,有效缓解用户的充电焦虑;同时在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配套停车场等推进全县公用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满足新能源用户的临时补电需求;根据换电式充电出租车的推广安排,落实充换电站选址与建设。依托市场、强化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完善创新制度环境,建设合理价格机制,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深入融合发展,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二)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二)专用充电设施布局规划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7-1.出租车充换电站布局规217、划出租车充换电站布局规划2021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 11 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 8 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 3 个(宜宾、唐山、包头)。通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换电站、换电车辆运行安全;三是强化政策落实、模式探索、创新支持,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充换电设施规划主要思路有:(1218、)考虑鄄城县的城市规划定位,土地资源较为紧张,出租车充换电站布置于城市外围;(2)充换电站布局合理,交通方便,规划新增站点应结合站点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并考虑各片区需求进行布置。至 2035 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出租车 240 辆,考虑换电需求,按照 200 辆电动出租车配置一个 2 车位充换电站设置。本次规划共设置 1 座充换电设施,并配置电池配送中心 1 座。选址概况如表 5.1 所示。本次规划在满足电动出租车换电需求的同时,预留了一定的充换电站发展空间,并根据 5 千米换电服务半径的范围均衡布点。表表 5.1.规划出租车充换电站规划方案表规划出租车充换电站规划方案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选址概219、况选址概况面积()面积()备注备注11#充换电站、电池储配中心万通实业有限公司500规划,附建式22#充换电站菏泽交通集团十一公司200规划,附建式2.公交车充电桩布局规划公交车充电桩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公交车 640 辆,按照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4 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公交充电桩为 160 个,主要结合结合现状及规划公交场站进行充电桩建设。现状已建设 158 个公交充电桩除因现状充电桩老化需要更新或者增加新的公交站场的情况下,需至少增加至少 2 个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考虑新增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新增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24 个。至 2035 年全县公交车充220、电桩数量为 182 个。表表 5.2.规划公交车充电桩规划表规划公交车充电桩规划表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68-3.市政市政类类车充电桩布局规划车充电桩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鄄城县共推广 240 辆电动市政类车(含邮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等),按照市政车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 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充电桩为 240 个,主要结合现状市政车配置情况和市政停车场进行充电桩建设。结合市政类车停车场情况,在 53 处市政类车停车场规划置 240 个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序号序号充电桩位置充电桩位置现状充电桩数量现状充电桩数量(个)个)规划充电规划充电221、桩桩数量数量(个)个)新增充电新增充电桩桩数数量(个)量(个)1鄄城汽车站32322鄄城县智慧停车场项目54543临濮镇东街村444旧城供电局南665红船镇红船村226阎什镇阎什村10107箕山镇宋楼448箕山镇箕山村449左营镇杨堂村4410左营镇王庄村2211陈良镇4412彭楼镇彭楼村8813古泉办事处后李桥2214都司镇唐庙李村2215陈良村东街路南2216左营镇左南2217临濮镇东街101018鄄城县二路2219鄄三路南头姜口2220红船镇政府2221公交城北站停车场8822公交城西站停车场8823公交城东站停车场88合计15818224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222、035 年)-69-表表 5.3.全县全县市政市政类类车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表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电桩类型规划充电桩类型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数新增充电桩数量(个)量(个)1临濮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2董口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3郑营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4阎什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5左营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6旧城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7红船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8引马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9223、大埝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0李进士堂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1彭楼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2富春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3箕山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4什集邮政支局100市政车快充桩4415县邮政局500市政车快充桩14141620 处公安局派出所2008080172 处环卫管理处 15 个乡镇环卫所200808018鄄城县城市管理局201010小计小计2 24 40 02 24 40 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0-4.居住区充电桩布局规划居住区充电桩布局规划居住区充电桩以专用充电桩为主,一般为交流慢充桩。多数为224、居民自己设置的符合要求的充电桩。一般由供电部门提供电源条件,由充电桩使用者自行建设。居住区充电桩按照居住人口进行估算。表表 5.4.依托居住区规划的充电基础设施方案表(依托居住区规划的充电基础设施方案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区域区域20352035 年人口年人口(万人万人)20352035 年汽车(辆)年汽车(辆)20352035 年规划乘用车年规划乘用车专用桩数量(个)专用桩数量(个)总人口总人口 其中城镇人口其中城镇人口乘用车总乘用车总数数电动乘用车电动乘用车1中心城区及周边39387000122317223172大埝镇2.20.83362107210723董口镇2.61.33974225、126712674富春镇2130579759755红船镇426114194919496箕山镇3.11.44738151115117旧城镇1.9129049269268李进士堂2.31.33515112111219临濮镇2.5138211218121810彭楼镇52.584062680268011什集镇3.21.348911559155912阎什镇4267252144214413引马镇3.21.848911559155914郑营镇3150441608160815左营镇21.23057974974合计合计808013450013450042880428804288042880其中:城区乘用车总数按226、照 235 部/千人估算。阎什、彭楼、郑营 3 个镇按照 220 部/百人估算,其余乡镇按照 200 部/百人估算。5.专用充电设施规划汇总专用充电设施规划汇总表表 5.5.专用充电设施汇总表专用充电设施汇总表序号序号类型类型配置数量配置数量1出租车充换电设施2 座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2公交车专用充电桩182 个3市政车专用充电桩240 个4乘用车专用充电桩42880 个小计小计2 2 座充换电站,座充换电站,1 1 座电池储配中心;座电池储配中心;182182 个公交车充电个公交车充电桩桩;2 24 40 0 个市政车充电桩;个市政车充电桩;4288042880 个乘用车个乘用车专用充227、电桩专用充电桩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1-(三)三)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鄄城县共推广 42880 辆电动乘用车,240 辆电动出租车,240 辆电动市政类车,按照公共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和市政车比例不低于 1:7,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 1:3 的原则,最低配备的公共充电桩为 6240 个。规划考虑结合包括独立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位大于 20 个的医院、旅游景点、商场、酒店、学校等建筑配建停车场、占地面积较大的加油加气站等进行充电桩建设。1.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228、结合现状及规划公共停车场配建公共充电桩考虑的因素有:(1)考虑到停车场主要为车辆停放服务,单个停车场内充电桩的布置比例不宜过高,以免影响现状停车场的使用功能;(2)充电桩过于集中,也会导致布局的覆盖率太低,降低服务半径。本规划选取现状较大型停车场,按照 2040%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城区 28处公共停车场、14 个乡镇公共停车场布局 1956 个公共充电桩。表表 5.6.全县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停车场编号停车场编号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停车位数停车位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229、电桩数量(个)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停车场 135911194747停车场 234171134545停车场 330141002020停车场 41796592323停车场 539001302626停车场 62117702828停车场 736721222525停车场 838111275050停车场 935311174646停车场 1036201202424停车场 1135041164646停车场 1230361012020停车场 132138712828停车场 142171721414停车场 1560582018080停车场 1653521716868停车场 17124230、304148484停车场 1836001204848停车场 1936061204848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2-停车场编号停车场编号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停车位数停车位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停车场 2035151174646停车场 2133001104444停车场 2217572385154154停车场 2318359411164164停车场 2438381275050停车场 2598921305252停车场 2657951937777停车场 27231、61452048181停车场 28503082008080乡镇公共停车场438438合计合计19561956195619562.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建设的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选取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按照 2030%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现状茂都购物、家和购物广场等 13 处商业设施公共停车场布局 195 个公共充电桩,分布如下表所示。表表 5.7.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公共充电桩规划表(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232、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1鄄城县茂都购物广场鄄城县人民路与禹王路交叉口西南角20042422鄄城县家和购物广场(舜城店)鄄城县黄河路与孙膑路交叉口30773尚座购物广场鄄城县人民路西段5012124鄄城水邑嘉年华酒店鄄城县黄河街以南陈王路以西20042425鄄城格莱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东昌社区20556鄄城帝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鄄城县黄河街 99 号帝景首府 3 号10227舜耕国际商贸城充电站鄄城县鄄七路100425218益客产业园益客停车场鄄城县北环路与雷泽大道交叉口西南5012129手拉手超市鄄城县长江大街和东环路交叉口西南50233、1212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3-1010舜耕烧烤广场美食舜耕烧烤广场美食小镇小镇鄄城县建设街与舜耕路交鄄城县建设街与舜耕路交叉口西北叉口西北5050101010101111御府大厦御府大厦孙膑路与淮河街交叉口东孙膑路与淮河街交叉口东北北5050101010101212南街广场南街广场凤凰镇南街广场凤凰镇南街广场50508 88 81313百货大楼百货大楼左营真百货大楼南侧停车左营真百货大楼南侧停车场场50508 88 8小计1951951911913.结合旅游景点建设的结合旅游景点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旅游景点及酒店配建停车234、场,按照景点级别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鄄城文化中心、孙膑旅游城等 16 处旅游景点停车场布局 440 个公共充电桩,数量如下。表表 5.8.全县结合旅游景点设施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旅游景点设施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景点名称景点名称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现状充电现状充电桩(个)桩(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1鄄城县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保护中心)中心城区13030302孙膑旅游城箕山镇20060603沙土庙旅游区阎什镇沙土庙20040404东山禅寺城区孙膑路北段200235、40405国药养生小镇富春镇20030306黄河温泉生态旅游区彭楼镇20030307人发艺术小镇富春镇20030308刘邓大军渡黄河红色旅游区旧城镇黄河沿线20020209尧帝陵文化旅游风景区富春镇鲍朋屯村200202010舜耕历山文化旅游区阎什镇红旗社区、历山庙村200202011葵丘会盟文化旅游区旧城镇葵堌堆村200202012孙膑故里文化旅游区红船镇孙老家村200202013军屯黄河风情旅游带董口镇军屯村200202014杏岗春色文化旅游区李进士堂镇杏花岗村200202015鲁西斗鸡文化旅游区引马镇向阳村200202016冯庄生态园郑营镇冯庄新村2002020小计小计4404404404236、404.结合加油结合加油加气加气站站、道路道路驿站驿站、服务区及供电所服务区及供电所建设的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4-结合现状及规划加油站配建公共充电桩考虑的因素有:(1)考虑到加油站主要为车辆加油服务,单个停车场内充电桩的数量比例不宜过高,以免影响加油加气站的使用功能;(2)充电桩与易燃易爆区域需要满足安全间距或者采用防爆电气元器件。根据占地、建设意愿、覆盖半径等相关情况筛选后,以下 28 处加油站、15 个供电所、变电站和 8 处道路服务区、驿站规划配置充电桩 556 个,数量见下表所示。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237、展规划(2022-2035 年)-75-表表 5.9.全县结合加油、加气站及供电所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加油、加气站及供电所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详细地址类型类型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数新增充电桩数量(个)量(个)1中石油鄄城雷泽大道加油站鄄城南环路和东环路交叉口西曹村西现状加油站12122中石油鄄城鄄二路加油站鄄城县鄄二路公路局工程处北邻现状加油站12123中海油鄄城朝阳加油站鄄城县东昌社区青年路东段路北现状加油站12124中海油鄄城李庄加油站鄄城县红船镇冀庄东李238、庄西路北现状加油站12125鄄城县万通海化加油站鄄城县郑營乡中心街北段路西现状加油站12126德上路鄄城服务区(加油站西)鄄城县德上高速 K251 公里处鄄城服务区现状加油站41287德上路鄄城服务区(加油站东)鄄城县德上高速 K251 公里处鄄城服务区现状加油站41288鄄城县万里加油站鄄城县西外环与北外环交叉口现状加油站12129中石化 901 加油站鄄城县鄄二路政协家属院对过 20 米路东现状加油站121210中石化 902 加油站鄄城县伏羲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现状加油站121211中石化 904 加油站鄄城县什集镇政府北 300 米路东现状加油站121212中石化 905 加油站鄄城县富239、春镇政府东 1.5 公里路西现状加油站121213中石化 906 加油站鄄城县吉山镇王顾庄村南现状加油站121214中石化 907 加油站鄄城县左营镇左营村南 200 米沿黄路路北现状加油站121215中石化 908 加油站鄄城县闫什镇闫什村西 150 米路北现状加油站121216中石化 910 加油站鄄城县马爱云医院南邻现状加油站121217中石化 911 加油站鄄城县董口镇政府东 300 米现状加油站121218中石化 916 加油站鄄城县工业园区临商公路路西现状加油站121219中石化 918 加油站鄄城县李进士堂杨庄村南现状加油站121220中石化 919 加油站鄄城县凤凰乡花李庄村南240、德商高速上下口处现状加油站121221鄄城永昌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鄄城县黄河街现状加油站1212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6-序号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详细地址类型类型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数新增充电桩数量(个)量(个)(县工商局西邻)22菏泽市海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鄄城县北环与鄄吉路交叉处现状加油站121223东明石化一九九加油站鄄城县红船镇东一公里路北现状加油站121224东明石化 1103 加油站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夏垓村南、雷泽大道东现状加油站121225东明石化 1109 加油241、站鄄城县临商路与城濮街交叉处西南现状加油站121226鄄城县长源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鄄城县鄄二路与南环交叉口西南角现状加油站121227东明石化 1106 加油站鄄一中南校区东贡现状加油站121228东明石化 1107 加油站鄄七路检测站现状加油站121229规划加油站#75鄄城县西外环西贾庄村东北规划加油站121230规划加油站#79鄄城县东外环西寺村西北规划加油站121231规划 G240 服务区鄄城县旧城镇小史庄规划驿站121232规划金堤公路驿站鄄城县郑营镇张于庄规划驿站121233规划玉屯公路驿站鄄城县古泉街道傅庙规划驿站121234规划许集公路驿站鄄城县凤凰乡许集完小规划驿站12242、1235规划常庄公路驿站鄄城县阎什镇常庄规划驿站121236德上高速下桥口驿站鄄城县高速口东规划驿站121237乡镇供电所、变电站 14 处现状供电所11211238鄄城县西环路古泉充电站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西环路古泉充电站现状充电站8124合计161655655654054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7-5.结合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的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结合现状停车场所较大的 34 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城区 2535%左右停车位配置 554 个公共充电桩,并兼做电动公务车辆的充电桩使用。表表 5.10.全县结合机关事业单243、位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单位单位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分类分类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1县委县政府泰山街 1 号350露天724172行政审批局停车场陈王路与泰山街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200露天824163县纪委泰山街 555 号40露天12124法院鄄五路建设路路口19露天12125检察院鄄五路建设路路口40露天10106党校就路南头路东160露天20207经济开发区九路建设路东段 133 号20露天12244、128民政局泰山街 999 号30露天12129环保局黄河大街 99 号110露天222210人社局运河街 1120 号160露天22221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鄄十路孙店南 200 米85露天181812信访局泰山路 999 号10露天101013陈王社区办事处临商路与建设路交汇处北150露天202014古泉社区办事处一路温泉大厦100地上、地下202015彭楼镇彭楼街 1 号80露天161616凤凰镇凤凰街 1 号45露天101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8-序号序号单位单位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分类分类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245、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17文旅局陈王路 656 号140露天282818卫生健康局建设东街 28 号26露天121219教体局黄河街 181 号35露天121220公安局黄河西路 115 号40露天121221审计局六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28露天121222大埝镇大埝街 1 号45露天121223什集镇什集街 1 号60露天121224引马镇引马街 1 号40露天101025李进士堂镇李进士街 1 号84露天161626富春镇富春街 1 号80露天161627阎什镇阎什街 1 号40露天121228临濮镇临濮街 1 号60露天121229箕山镇246、箕山街 1 号70露天141430董口镇董口街 1 号50露天101031红船镇红船街 1 号100露天202032旧城镇旧城街 1 号95露天202033郑营镇郑营街 1 号180露天363634左营镇左营街 1 号110露天2424合计2782278215554554539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79-6.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选取现状较大型医院停车场,按照车位 2035%进行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人民医院、鄄城县马爱云医院等 23 处医疗机构停车场布局 707 个公共充电桩。表表 5.11.全县结247、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位置位置停车位停车位(个(个)现状充电桩数量(个)现状充电桩数量(个)规划充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新增充电桩数量(个)1鄄城县古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鄄城县西环路与高庄路交叉口西20662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颖水街南、孙膑路西13043433鄄城吉祥家医院肖宁街 99 号5919194妇幼保健院鄄城县黄河街3010105鄄城友谊医院人民路与潍坊路交叉口往南60 米路东6020206鄄城马爱云医院鄄城县鄄五路北段3001001007县医院地下停车248、场肖宁街 5 号18060608县医院室外停车场污水处理站以北400161331179规划二院新院区孙膑路与颖水街交叉口西南15050501014 处乡镇医院、卫生院800266266小计小计16167077076916917.结合学校停车场建设的结合学校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0-选取现状较大型学校停车场,按照每处停车位 1520%个配置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鄄城一中、十二中等 43 处学校停车场布局 440 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桩布局数量如下。表表 5.12.全县结合学校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全县结合学校249、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学校名称学校名称学校位置学校位置停车位数停车位数停车位分类停车位分类现状充电桩数现状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充电桩数规划充电桩数量(个)量(个)新增充电桩数新增充电桩数量(个)量(个)1鄄城十二中鄄六路东50露天5722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西环中段向西 1000 米200露天停车位32323鄄城县实验小学润百家城市广场20路外、露天334鄄城县实验小学御翠校区鄄城县运河街 1729 号72路外、露天、单层10105鄄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北环路中段路北30路外露天446鄄城县陈王街道东城小学肖宁街 1599 号20露天337陈王街道中心幼250、儿园陈王路北段 112810118鄄城县陈王街道东城小学肖宁街 1599 号20露天339陈王街道金山街小学陈王街道金山街 1861 号20露天3310鄄城县陈王小学鄄城县舜陶路 1179 号20露天3311山东省鄄城县第二中学鄄城县孙膑路北段300路外、露天454512鄄城县古泉街道历山完全小学西环路西袁庄村南面40路外66013鄄城县古泉街道南城完全小学黄河路西段 222 号20路外3314鄄城县古泉街道北城完全小学孙膑路 926 号6露天2215鄄城县一中初中部古泉路 727 号32露天1616016鄄城县私立丛园学校十二中南 400 米25露天3317鄄城县立人中学鄄二路北段15露天2251、218鄄城县实验中学鄄城县黄河路西段 108 号67路内露天101019鄄城县孙膑故里双语学校鄄四路北端人民广场西邻15路外露天22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1-20鄄城县第一中学南校区鄄城县金山街北350525221鄄城县董口镇董口中学101022鄄城县董口镇双庙中学101023鄄城县临濮镇临濮中学101024鄄城县什集镇什集中学101025鄄城县什集镇梁屯学校101026鄄城县富春镇富春中学101027鄄城县郑营镇郑营中学101028鄄城县郑营镇鲁王仓学校101029鄄城县彭楼镇彭楼中学101030鄄城县彭楼镇麻寨中学101031鄄城县阎什镇阎什中学1252、01032鄄城县阎什镇张志门中学101033鄄城县引马镇引马中学101034鄄城县红船镇中学101035鄄城县凤凰镇凤凰学校101036鄄城县箕山镇吉山中学101037鄄城县箕山镇宋楼学校101038鄄城县左营镇左营中学101039鄄城县左营镇陈良中学101040鄄城县大埝乡大埝中学101041鄄城县李进士堂镇李进士堂中学101042鄄城县旧城镇旧城中学101043鄄城县旧城镇葛庄学校1010合计27440413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2-8.结合结合居住区居住区建设的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布局布局在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城区居住区公共停车位各配置 10 253、个充电桩,乡镇镇区之外的居住区各配置 6-16 个公共充电桩,较大的乡镇社区以及大于 2000 人村庄各配置 4-8 个公共充电桩。结合中央华府、未来城等 45 个城市现状居住区、59 处城市规划居住区以及各乡镇人口大于 2000 人的村庄、社区布局 1452 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桩布局数量如下。表表 5.13.结合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结合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规划表(2035 年)年)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现状公共充电桩数现状公共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新增公用桩数量规划新增公用桩数量(个)(个)1中央华府36116-162未来城16026-16254、3帝景首府20566-164上上城(南区)9366-165上上城(北区)9166-166旭帝鑫城24006-167润百家15306-168阳光润昌苑7956-169阳光颐景园11366-1610东街新居7806-1611梦想城45006-1612濮水新村6656-1613山河城21866-1614幸福家园5526-1615历山湾28306-1616领誉城27056-1617新时代22456-1618即发-圆润华府32726-1619国宾府(江南学府)24216-1620鄄邑汇瑞苑16766-1621金地首府16036-1622天润公馆30656-1623舜王府西区44256-1624啤酒小镇1255、8046-16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3-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现状公共充电桩数现状公共充电桩数量(个)量(个)规划新增公用桩数量规划新增公用桩数量(个)(个)25国际新城26386-1626颐豪花园10506-1627天润府60576-1628书香门第23966-1629府前壹号35046-1630时代馨苑14626-1631城濮新村14866-1632乾源家园7446-1633鲁商城市广场10066-1634金玺大院20626-1635金岸尚品9476-1636裕河湾16766-1637幸福墅9666-1638城市森林花园2256、096-1639红星美凯龙24396-1640鄄州府21816-1641舜王府东区15296-1642舜泰学府32746-1643天香盈城25736-1644金剑御景园15006-1645鄄城农博智慧城15006-1646鄄城君悦嘉苑10006-164759 处城区规划居住区59048中心城区以外 37 个乡镇社区和 19 个人口大于 2000人的村庄378合计合计145214529.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汇总表汇总表综上,本次规划共选择 8 种类型停车场进行公共充电桩配建,规划公共充电桩 6300个,中心城区平均充电服务半径在 2 千米范围内。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257、35 年)-84-表表 5.14.全县公共充电桩汇总表(全县公共充电桩汇总表(2035 年)年)(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四)乡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乡镇充电桩的内容在前边的规划中均已提及,现将中心城区(包含古泉办事处、陈王办事处、凤凰镇)之外的 14 个镇的内容提取出来,列于本节,以利于规划管理。表表 5.15.旧城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旧城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旧城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919公共政府258、2刘邓大军渡黄河红色旅游区2020公共景区3葵丘会盟文化旅游区2020公共景区4国网旧城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5旧城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6旧城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7鄄城县旧城镇旧城中学1010公共学校8鄄城县旧城镇葛庄学校1010公共学校9规划 G240 服务区1212公共道路服务区10六合、平安、七街、大邢庄、桑庄、李庄社区以及旧城村、安庄村45753公共居住区公共11居住区926926专用居住区专用12旧城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3旧城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1481148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207207 个,专259、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941941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6 6 个个)序号序号充电桩类型充电桩类型停车场数量(个)停车场数量(个)充电桩数量(个)充电桩数量(个)1公共停车场44(其中城区 28 个)19562商业配建停车场131953旅游景点停车场164404加油站、供电所、服务区、驿站515565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345546医疗机构237077学校434408居住区1611452小计小计6300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5-表表 5.16.阎什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阎什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260、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阎什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88公共政府2沙土庙旅游区1010公共景区3舜耕历山文化旅游66公共景区4中石化菏泽 908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5规划金堤公路驿站1212公共道路服务区6国网阎什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7阎什镇中心卫生院88公共医院8阎什镇停车场2020公共独立停车场9鄄城县阎什镇阎什中学1010公共学校10鄄城县阎什镇张志门中学1010公共学校11红旗、沈楼、沈口、苏集社区以及前刘寺村、阎什村、贾庄、刘楼5656公共居住区公共12居住区261、21442144专用居住区专用13阎什镇派出所22专用市政类专用14阎什镇邮政支局22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 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23082308 个个,其中公共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 164164 个个,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 21442144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1010 个个)表表 5.17.什集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什集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什集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212公共政府2中石262、化菏泽 904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3国网什集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4什集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5什集镇停车场2222公共独立停车场6运通驾校停车场88公共独立停车场7什集中学1010公共学校8梁屯学校1010公共学校9彭庄、梁屯、查庄社区、牛楼新村、东寺新村3030公共居住区公共10居住区15591559专用居住区专用11什集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2什集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6991699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31131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5681568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63、2035 年)-86-表表 5.18.红船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红船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红船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515公共政府2孙膑故里文化旅游区1010景区3中海油鄄城李庄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4东明石化 199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5 5国网国网 110kV110kV 红船红船变电站变电站8 88 8公共公共供电所供电所6红船镇中心卫生院1515公共医院7红船镇停车场1515公共独立停车场8红船264、中学1010公共学校9中心社区、孙老家、驻地西社区以及红船村1515公共居住区公共10居住区11001100专用居住区专用11红船镇派出所44专用市政类专用12红船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 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2201220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52152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1001100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4 4 个个)表表 5.19.箕山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箕山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265、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箕山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414公共政府2孙膑旅游城6060公共景区3中石化 906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4国网箕山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5箕山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6箕山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7箕山镇吉山中学1010公共学校8箕山镇宋楼学校1010公共学校9箕山幼儿园北侧88公共独立停车场10孙垓、东徐垓社区以及谷庄、仪楼2828公共居住区公共11居住区15111511专用居住区专用12箕山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3箕山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7291729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266、共充电桩 201201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5281528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8 8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7-表表 5.20.李进士堂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李进士堂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李进士堂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616公共政府2杏岗春色文化旅游区1616公共景区3中石化菏泽 918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4李进士堂镇中心卫生267、院1919公共医院5李进士堂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6李进士堂中学1010公共学校7安民新村(社区)、辛庄社区1515公共居住区公共8居住区11211121专用居住区专用9李进士堂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0李进士堂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2501250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20120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1301130 个个表表 5.21.董口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董口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268、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董口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010公共政府2军屯黄河风情旅游带2020公共景区3中石化菏泽 911 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4国网董口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5董口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6董口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7董口镇董口中学1010公共学校8董口镇双庙中学1010公共学校9黄河、魏庄、前园社区以及张桥、董口3636公共居住区公共10居住区12671267专用居住区专用11董口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2董口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4331433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269、157157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2761276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88-表表 5.22.临濮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临濮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临濮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212公共政府2国网临濮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3临濮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4临濮镇停车场1212公共独立停车场5临濮镇临濮中学1010公共学校6南街、刘屯、崔楼村、临濮镇返乡创业270、园、黄堤3131公共居住区公共7居住区820820专用居住区专用8临濮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9临濮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921921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01101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820820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1414 个个)表表 5.23.富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富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富春镇人民政府、富春镇派出271、所及便民服务中心2121公共政府2富春镇驻地4040公共景区3尧帝陵文化旅游风景区2020公共景区4中石化菏泽 905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5国网富春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6富春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7富春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8富春镇富春中学1010公共学校9富春村、金堤、史庄社区4242公共居住区公共10居住区975975专用居住区专用11富春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1831183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99199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984984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272、年)-89-表表 5.24.左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左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左营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2222公共政府2中石化 907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3国网左营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4左营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5左营镇停车场3232公共独立停车场6左营镇左营中学1010公共学校7左营镇陈良中学1010公共学校8百货大楼南侧停车场88公共商业配建停车场9陈良村77公共居住区公共10居住区974273、974专用居住区专用11左营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2左营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1251125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28128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997997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1414 个个)表表 5.25.郑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郑营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郑营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010公共政府2国网郑营镇供电所274、88公共供电所3郑营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4郑营镇停车场4040公共独立停车场5郑营镇郑营中学1616公共学校6郑营镇鲁王仓学校1010公共学校7鄄城县万通海化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8东明石化 1109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9东明石化 1106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10规划金堤公路驿站1212公共道路服务区11冯庄社区以及刘灿武村3434公共居住区公共12居住区16081608专用居住区专用13郑营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4郑营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8021802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85185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275、用充电桩 16171617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0-表表 5.26.大埝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大埝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大埝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99公共政府2东明石化 1120 加油站1212公共加油站3国网大埝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4大埝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5大埝镇停车场2222公共独立停车场6大埝镇大埝中学1010公共学校7东魏社区88公共居住区公共276、8居住区10721072专用居住区专用9大埝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0大埝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1691169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8888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0811081 个个表表 5.27.引马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引马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引马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88公共政府2鲁西斗鸡文化旅游区2020公共景区3国网引马镇供电所277、88公共供电所4引马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5引马镇停车场4040公共独立停车场6引马镇引马中学1010公共学校7土车刘社区以及刘南街村1414公共居住区公共8居住区15591559专用居住区专用9引马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0引马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6871687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19119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5681568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1-表表 5.28.彭楼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彭楼镇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035 年)年)序号序号名称名称现状充278、电桩现状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充电桩规划充电桩数量(个)数量(个)规划新增充电规划新增充电桩数量(个)桩数量(个)分类分类备注备注1彭楼镇人民政府及便民服务中心1616公共政府2黄河温泉生态旅游区3030公共景区3国网彭楼镇供电所88公共供电所4彭楼镇中心卫生院1919公共医院5彭楼镇停车场3030公共独立停车场6彭楼镇彭楼中学1010公共学校7彭楼镇麻寨中学1010公共学校8舜城、中药材管委会、向阳社区、麻寨、工业园区土药村对面 向阳村社区以及王集村3131公共居住区公共9居住区17161716专用居住区专用10彭楼镇派出所55专用市政类专用11彭楼镇邮政支局44专用市政类专用小计小279、计充电桩数量充电桩数量 18791879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154154 个,专用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 17251725 个个(含公交车专用桩含公交车专用桩 8 8 个个)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2-(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结果汇总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结果汇总为满足远期 2035 年需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最低要求为:为满足电动汽车推广需求,依据上述政策、发展规模评估及充电设施配置原则,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求为:至 2035 年,至少 88 个公交车充电桩;至少 6240 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至少 42880 个乘用车专280、用充电桩;至少 240 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至少 2 个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为:至 2035 年,规划设置 182 个公交车充电桩;6300 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42880 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240 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2 个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表表 5.29.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汇总表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汇总表类型类型推广车辆数推广车辆数本次规划设施最低本次规划设施最低数量要求数量要求充电设施规划总充电设施规划总量量2022022 2 年底已有年底已有数量数量至至 20352035 年规划新年规划新增数量增数281、量出租车充换电出租车充换电设施设施240 辆电动出租车2 座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2 座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2 座充换电站1 座电池储配中心公交车专用充公交车专用充电桩电桩640 辆电动公交车160 个充电桩182 个充电桩158 个充电桩24 个充电桩市政类车专用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充电桩240 辆电动市政类车240 个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240 个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240 个充电桩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42880 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240辆电动出租车,240辆电动市政类车6240 个公共充电桩6300 个公共充电桩55 个充电桩6245 个充电桩乘用车专用充乘用车专用充电桩电282、桩42880 辆电动乘用车42880 个充电桩42880 个充电桩 6000 个充电桩 36880 个充电桩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3-六、六、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一)重点任务一)重点任务1.加快建设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1)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加强部门统筹协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支持安装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规模充电桩接入电网需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 283、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鼓励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应用。对暂无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通过电力扩容、小区改造配建等多种形式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2)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 1.5 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结合公交、环卫、出租、物流、网约等专用车充电需求,按需建设专用充电站。围绕矿场、港口、城市284、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因地制宜布局专用换电站。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统筹配建充电设施,并对外开放。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要求,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 2025 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 3 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 90%,其他地区不低于 80%。(3)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285、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依托信息平台构建充电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充电运营企业提高充电服务水平,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 2025 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 98%。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4-2.持续完善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4)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提升设施运行水平研究制定居民区、单位内部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开展充电286、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明确防火安全要求,及时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充电计量标准,规范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数据格式。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促进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设备运维,提升充电设施健康运行水平。(5)完善供电保障体系,优化设施接入服务)完善供电保障体系,优化设施接入服务加强电网规划与充电设施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入,科学安排电网设备运维,保障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供电安全。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省心、省力、省钱)服务举措,推广居民充电设施报装接电“联网通办”模式,为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电网接287、入服务。(6)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强化充电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强化充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充电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规范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充电使用等环节操作规程,明确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纳入消防安全监督考核范畴,推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充换电设施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发挥责任保险风险防控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安全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产品,提升充电安全保障能力。3.积极推动积极推动“三288、类创新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7)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激发充电服务市场活力)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激发充电服务市场活力支持充电服务差异化竞争的价格构成机制,促进充电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充电市场良性竞争。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利用居住区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商业地产开展合作,通过众筹建桩、电力市场、广告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提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8)鼓励科技应用创新,促进产业链条融合发展)鼓励科技应用创新,促进产业链条融合发展鄄城县289、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5-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加速推进大功率、V2G 测试及应用。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居民小区、物流港口等应用场景开展小功率直流充放电应用试点。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鼓励探索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应用。鼓励开展换电标准研究,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9)推进车网互动创新,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应用)推进车网互动创新,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应用统筹电动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政策及经济性手段,实现电动汽车290、与电网高效互动,降低电动汽车用电成本,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二)政策支持保障二)政策支持保障强化设施建设验收管理,对于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对于建成后未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报备的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企业不得予以接电。加大电网接入投资支持力度,居民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因适应充电设施接入电网产生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居民充电设施接入工程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291、鼓励各地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并向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倾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1.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各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优先安排土地供应。2.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各居住区、单位停车场(位)及个人停车库(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单独办理建设工程292、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6-3.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电网企业做好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不收取接网费用。电力接入有关要求,按山东省“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政策规定执行。4.降低用电成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两部制电价,2025 年底前暂免293、收基本电费。2020 年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上限授权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电力需求响应。5.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 2 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提供充电服务实时停车优惠。6.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项目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为责任部门,运营企业须按要求提交报备信息和告294、知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管。主管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抽查,不属实的,可采取注销备案、取消优惠政策等措施,实行备案闭环管理。7.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按照“谁备案,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个人)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属于电网公司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配网设备延伸,纳入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属于用户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用户自有设备,相关部门按行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交流慢充桩视作一般性用电电器,业主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安全风险。8.规范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建设、榆测和验收。领取财政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平台,接受政295、府监管。每年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运营白皮书,公开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市场主体培育、新技术新产品等情况。(三)技术保障三)技术保障(1)研发阶段)研发阶段加快推进充电标准化。贯彻落实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机制,构建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充电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检测平台。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7-落实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开展充电设施检测与认证,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落实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检定装置,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县充电基础296、设施设置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强化技术研发支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积极搭建研发、检测等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投入和攻关力度,力争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创新联盟建设,引导和组织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组织联合攻关,完善研发、生产、示范运行机制,形成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2)建设阶段)建设阶段在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时电力企业应做好相应配电网改造,深入开展谐波影响分析和监测,完善有源滤波装置,提升配网供电能力,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297、需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将有利于减少电网峰谷差,但是将在谐波、冲击电压等方面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接入电网时应选择短路容量较大的接入点,且应校核接入电网后电能质量是否满足国标要求。从电网角度看,“十三五”期间的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从供电能力与供电可靠性角度看是可行的,按本规划拟定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可满足电动汽车充电要求。充电设施、充电桩建设时加装防撞栏以及灭火器等安全设施。(3)运营阶段)运营阶段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配合政府在公交、环卫、出租等行业率先应用纯电动298、汽车,加强引导示范作用,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对充电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管理。动力电池充放电工作效率受充电场所及环境条件的影响,尤其是受环境温度的影响。在常温下,电池充电接受能力较强,随着环境温度的降低,其充电接受能力逐渐降低。低温时电池放电效率降低,在同样的运行机制和行驶里程下,车辆能耗高、电池放电深度大。同样,在低温下动力电池充电效率也降低。因此,需要加强对充电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管理,特别是温度的控制,保证其环境温度有利于电池充电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8-大量的充电设备会给电网带来相当的谐波污染,电力企业应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来解决采用何种技术手299、段来监测、控制供电质量来防止谐波污染,适时调整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制订出应对措施。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建设,融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建立电动汽车用户服务平台,围绕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99-七、七、工程技术要求工程技术要求(一一)设备选型设备选型要求要求1.充电桩设备要求充电桩设备要求国内充电桩应当进行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测试。主要是 EMC300、 和功能安全等认证。国内现有的充电桩除了国网的项目是一定有相关安全、EMC 测试认证。其他私人运营或者公司的不一定有相关认证。测试标准如下: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NB/T 33008.1-2018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1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NB/T 33001-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GB/T 34657.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 1 部分:供电设备GB/T 34658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301、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Q/GDW 10591-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Q/GDW 10233-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2 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17626.2-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GB/T 17626.4-201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GB/T 17626.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鄄城302、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0-GB/T 17626.11-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T 17626.6-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 17626.8-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Q/GDW 1234.1-2014电动汽车充电接口规范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Q/GDW 1234.303、3-2014电动汽车充电接口规范 第 3 部分:直流充电接口(二)一般场所充电设施的技术二)一般场所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要求1 选址及平面布置选址及平面布置充电基础设施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贴邻或组合建造。室外充电车位与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 GB50067 中停车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充电基础设施内设置的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宜分区集中设置,成组布置。设置在室外的充电基础设施,当设置防雨罩、雨棚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承重构件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满足 GB50016 的要求。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场所,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304、h 的不然性楼板进行防火分区分隔,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或特级防火卷帘。充电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室外充电设备基础底座内部电缆入口处应进行防火封堵。2 通风通风室外设置充电设备的区域宜采用自然通风。室内设置充电设备的区域应采取机械通风。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1-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3 供配电供配电向充电设备供电的低压断路器宜具有过欠压保护、防雷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功能。充电基础设施火灾或事故时应能自行切断电源。充电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 GB50966 的规定。充电桩的充电设施供电线路旮设置电气火灾305、监控装置。4 防雷接地防雷接地防雷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及 GB65-83 的相关规定。充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底座等金属构件均应就近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供配电线路进出建筑的充电设备配电箱应设置电涌保护器并应符合 GB50057 的规定。5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所,消防给水应符合 GB50966 的规定,其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电气系统等消防设计应符合 GB50016及 GB50067 的相关要求。室内的充电站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敷设在建筑物内的充电设备应充分利用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火火器的配置应满足GB50966 的要求。306、管线在穿越建筑外墙、隔墙、楼板后留下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2-(三)爆炸危险性环境的技术三)爆炸危险性环境的技术要求要求加油加气站等场所为爆炸性危险环境,其充电设施设置要求如下:加油加气站等场所为爆炸性危险环境,其充电设施设置要求如下:1.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宜将设备和线路,特别是正常运行时能发生火花的设备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当需设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2)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307、设备的数量。(3)爆炸性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机械、热、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4)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5)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应在生产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事故启动按钮等控制设备。(6)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照明灯宜布置在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7)粉尘环境中安装的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 60。(8)爆炸性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308、 通用要求GB 3836.1 的有关规定。二、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二、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1.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气体、蒸气或粉尘分级与电气设备类别的关系应符合 GB 50058-2014 表 5.2.3-1 的规定。当存在有两种以上可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照混合后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设备,无据可查又不可能进行试验时,可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3-2.对于标有适用于特定的气体、蒸气的环境的防爆设309、备,没有经过鉴定,不得使用于其他的气体环境内。三、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三、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安装(一)在采用非防爆型设备作隔墙机械传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电气设备的房间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爆炸危险区域隔开;2 传动轴传动通过隔墙处,应采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3 安装电气设备房间的出口应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环境;当安装设备的房间必须与爆炸性环境相通时,应对爆炸性环境保持相对的正压。(二)除本质安全电路外,爆炸性环境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装设过载、短路和接地保护,不可能产生过载的电气设备可不装设过载保护。爆炸性环境的电动机除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装设必要的保护之外,均应310、装设断相保护。如果电气设备的自动断电可能引起比引燃危险造成的危险更大时,应采用报警装置代替自动断电装置。(三)紧急情况下,在危险场所外合适的地点或位量应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对危险场所设备断电。连续运行的设备不应包括在紧急断电回路中,而应安装在单独的回路上,防止附加危险产生。(四)配电所和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变电所、配电所(包括配电室,下同)和控制室应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四、四、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一)一)爆炸性环境电缆和导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爆炸性环境电缆和导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爆炸性环境内,低压电力、照明线路采用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应311、高于或等于工作电压,且 Uo/U 不应低于工作电压。中性线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等,并应在同一护套或 保护管内敷设。2.在爆炸危险区内,除在配电盘、接线箱或采用金属导管配线系统内。无护套的电线不应作为供配电线路。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4-3.在 2 区内宜采用铜心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其截面不得小于 16m2,凡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采用铜-铝过渡接头。敷设在爆炸性粉环境在 22 区内有剧烈振动区域的回路,均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4.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爆炸性环境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058-2014表 5.4.1-1 的规定。312、5.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环境内电压为 1000V 以下的铜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058-2014 表 5.4.1-2 的规定。6 在爆炸性环境内,绝缘导线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应满足表 5.4.1-1 和 5.4.1-2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 1.25 倍及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 1.25 倍,本款第 2 项的情况除外;(2)引向电压为 1000V 以下鼠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长期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1.25 倍。7.在架空、桥架敷设时电缆宜采用阻燃电缆。当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桥架方式时313、,塑料护套电缆可采非铠装电缆。当不存在会受鼠、虫等损害情形时,在 2 区、22 区电缆沟内敷设的电缆可采用非铠装电缆。(二)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二)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线路宜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成源的地方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可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宜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设时直采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2)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外敷设。(3)在爆炸粉尘环境,电缆应沿粉尘不易堆积并且易于粉尘清除的位置敷设。2.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桥架或导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314、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3.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5-4.钢管配线可采用无护套的绝缘单芯或多芯导钱。当钢管中含有三根或多根导线时,导线包括绝缘层的总截而不宜超过钢管截面的 40%。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应做好隔离密封,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正常运行时,所有点燃源外壳的 4315、50mm 范围内应做隔离密封。(2)直径 50mm 以上钢管距引入的接线箱 450mm 以内处应做隔离密封。(3)相邻的爆炸性环境之间以及爆炸性环境与相邻的其他危险环境或非危险环境之间应进行隔离密封。进行密封时,密封内部应用纤维作填充层的底层或隔层,填充层的有效厚度不应小于铜管的内径,且不得小于 16mm。(4)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应作为导线的连接或分线用。6.在 2 区、22 区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7.当电缆或导线的终端连接时,电缆内部的导线如果为绞线,其终端应采用定型端子或接线鼻子进行连接。铝芯绝缘导线或电缆的连接与封端应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当与设备(照明灯具除外)连接时,应采用铜316、-铝过渡接头。8.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 l.5 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少距离。五五、爆炸性环境接地、爆炸性环境接地(一)当爆炸性环境电力系统接地设计时,lOOOV 交流/1500V 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爆炸性环境中的 TN 系统应采用 TN-S 型;2.危险区中的 TT 型电源系统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3.爆炸性环境中的 IT 型电源系统应设置绝缘监测装置。(二)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设置等电位联结,所有裸露的装置外部可导电部件应接入等电位系统。本质安全型设备的金属外壳可不与等电317、位系统连接,制造厂有特殊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6-的除外。具有阴极保护的设备不应与等电位系统连接,专门为阴极保护设计的接地系统除外。(三)爆炸性环境内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的有关规定,下列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性环境内仍应进行接地:(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 lOOOV 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 1500V 及以下的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 127V 及以下直流电压为 llOV 及以下的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3)安装在已接318、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爆炸性环境 2 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物质的管道。3.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六、六、设施施工及验收设施施工及验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原审核公安消防机构,由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査。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319、7-八八、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一)近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一)近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电动汽车发展总量预测根据鄄城县机动车统计数据,鄄城汽车已进入快速增长期,依据机动车增长态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机动化水平的相互关系。2022 年底汽车(不含摩托车)拥有量为 186辆/千人(以常住人口计算),预测 2025 年汽车拥有量为 192 辆/千人,2025 年县域汽车总量约为 14.6 万辆左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效应的显现,电动汽车的保有量会进一步增长,2022 年底电动汽车占比为 6.30%,规划 2025 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8320、.65%,预测至 2025 年,鄄城县发展电动汽车数量约为 12632 辆。2.各类电动汽车年度增量各类电动汽车年度增量公交车:至 2022 年底,全县共有公交车 256 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 251 辆,预测2025 年全县公交车保有量为 318 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内部规划,新增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鄄城县现有出租车 100 辆,隶属于 2 家出租车公司,均为汽油车,无电动出租车。预测 2025 年全县出租车拥有量为 123 部。市政车类车(含市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鄄城县 2022 年底共拥有市政类车辆约 150 辆,预计 2025 年市政321、车拥有量为 168 辆。公务车与私人乘用车:按照电动车的总体预测指标,扣除已有的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及电动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等市政类车,并参照不同类型车辆的更新替代年限,可计算出 2025 年电动汽车保有量以及各类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如下表所示: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8-表表 7.1.2025 年年鄄城县鄄城县各类各类汽车及各类汽车及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表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表分类分类20252025 年汽车总保有量年汽车总保有量(辆辆)20252025 年电动车保有量年电动车保有量(辆辆)公交车(辆)318313出租车(辆)12313市政车(辆)1322、6813乘用车(辆)11676712293其他车辆28574汽车保有量汽车保有量(辆辆)1459501459501263212632鄄城县各类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及充电设施需求如下表所示:表表 7.2.近期鄄城县近期鄄城县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及充电设施需求及充电设施需求预测表预测表年度年度20232023 年年20242024 年年20252025 年年年末人口(万人)74.7875.3976公交车(辆)275275296296318318公交车指标(辆/万人)3.683.934.19电动公交车(辆)2 270709191313313出租车(辆)10710711411412123 323、3出租车指标(辆/万人)1.431.521.62电动出租车(辆)2413市政类专用车(辆)155161168电动市政类专用车(辆)2413乘用车(辆)113385113385115070115070116767116767电动乘用车(辆)9568956810851108511229312293汽车总计(辆)140587140587143243143243145950145950电动汽车总计(辆)98421115012632电动汽车占比%7.007.788.65电动乘用车占总乘用车比例%8.689.4310.53电动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需求量(个)电动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需求量(个)2 24 413324、13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09-年度年度20232023 年年20242024 年年20252025 年年电动乘用车专用充电桩需求量(个)电动乘用车专用充电桩需求量(个)9568956810851108511229312293公交车专用桩数量(个)公交车专用桩数量(个)158158158158158158公共充电桩需求量(个)公共充电桩需求量(个)79879890590510271027(二二)分年度建设计划)分年度建设计划为满足近期建设需求,至 2025 年,鄄城县共规划设置 13 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972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6293 个乘用车专用325、充电桩,到 2025 年底,鄄城县市政类车充电桩数量达到 13 个;公交车充电桩数量达到 158 个;乘用车公共充电桩数量达到 1027 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数量达到 12293 个。表表 7.3.近期分年度近期分年度充电充电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表表时间时间市政类车充电桩市政类车充电桩(个)个)公交车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个个)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个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乘用车专用充电桩(个)个)2022 年已有1585560002023 年新增420020002024 年新增435020002025 年新增542222932023-2025 年新增1397262932025 年底充电桩保有量131326、58102712293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10-九九、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投资估算及实施效果(一)投资规模测算一)投资规模测算1.估算指标估算指标参照现有各类型典型充电设施,结合我省已建设工程造价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综合造价标准(含配套电网设施)如下:出租车充换电站 150 万元/座;电池储配中心 350 万元/座公交车 120kW 直流快速充电桩均价 20 万元/2 个;乘用车 80kW 直流快速充电桩均价 10 万元/个;市政车 15kW 交流充电桩均价 1 万元/个;乘用车 7kW 交流充电桩均价 0.7 万元/个。2.投资规模投资规模根据以上造价水327、平及建设目标测算,至 2035 年,鄄城县充电基础设施共计需投资8.94 亿元,其中近期投资约 1.41 亿元。表表 8.1.充电充电设施投资规模设施投资规模序号序号序号序号单价单价(万元万元)近期新增近期新增数量数量总新增数量总新增数量近期投资近期投资(万元)(万元)总价格总价格(万元)(万元)1充换电站1500203002电池储配中心3500103503公交车直流充电桩1002402404小型车直流快充桩1097262459720624505市政车交流充电桩113240132406乘用车交流充电桩0.7629336880440525816合计1413889396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328、展规划(2022-2035 年)-111-(二)实施效果二)实施效果1.充电电量充电电量电动公交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6 万千米,平均耗电约 120 千瓦时/100 千米;电动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10 万千米,平均耗电约 20 千瓦时/100 千米;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1.5 万千米,平均耗电约 20 千瓦时/100 千米;电动市政类车辆年均行驶里程约 4 万千米,平均耗电约 20 千瓦时/100 千米。据此测算,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增加,充电需求逐步攀升,到 2025 年,年充电量 0.6 亿千瓦时,到 2035 年,年充电量约1.81 亿千瓦时。表表 8.2.规划目标年全县年充329、电量预测表规划目标年全县年充电量预测表分类分类2022025 5 年电动年电动汽车数量汽车数量2032035 5 年电动年电动汽车数量汽车数量用电量(用电量(kWh/kWh/百公里)百公里)年均里程年均里程(万公里(万公里)年用电量年用电量(k(kWh/Wh/辆辆)20252025 年充电年充电量量(万万 kWh)kWh)2032035 5 年充电年充电量量(万万 kWh)kWh)电动公交车(辆)3186401206.07200022904608电动出租车(辆)132402010.02000026480电动市政类车(辆)13240204.0800010192公务及私人乘用车)122934288330、0201.53000368812864合计合计126371263744000440006014601418144181442.节能减排效果节能减排效果传统公交客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6 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 30 升/100 千米;传统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10 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 8 升/100 千米;传统乘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 1.5 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 10 升/100 千米;传统专用车年均行驶里程约4 万千米,平均燃料消耗量约 10 升/100 千米。民用汽车每升燃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4 千克。据此测算,到 2025 年,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替代燃油 2432 万升,减少二331、氧化碳排放量约 5.84 万吨;到 2035 年,通过发展电动汽车可替代燃油 7872 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18.89 万吨。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112-表表 8.3.规划目标年全县年替代燃油量预测表规划目标年全县年替代燃油量预测表分类分类至至 20252025年替代燃年替代燃油汽车数油汽车数量量至至 20352035年替代燃年替代燃油汽车数油汽车数量量年均年均里程里程(万(万公里公里/辆)辆)替代油耗替代油耗(L/L/百公百公里)里)20252025 年年替代总油替代总油耗耗(万万 L L)2032035 5年替代年替代总油耗(总油耗(万万L332、 L)20252025 年年减少减少 COCO2 2排放排放(t t)20352035 年年减减少少 COCO2 2排放排放(t t)电动公交车(辆)318640630572115213737.627648电动出租车(辆)1324010810192249.64608电动市政车(辆)13240410596124.82304私人乘用车(含分时租赁车)(辆)12293428802101844643244254.8154368合计合计126371263744000440002432243278727872583658367 7188928188928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333、5 年)-113-十十、结论结论鄄城县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公交车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等。充电设施建设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国家电网公司、公交公司等企业共同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截至 2022 年底,全县累计建成 158 个公交车充电桩和 55 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至 2035 年,鄄城县推广电动汽车总数量约为 44000 辆,包括电动公交车 640 辆、电动出租车 240 辆、电动市政类车(含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240 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 42880 辆。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 1:4;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出租车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 200 辆出租车配置一个 2 车位充换电站或换电网点,考虑充电需求时,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