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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给排水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指导手册(2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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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41692 2024-06-20 268页 5.99MB
1、版本:2021 年 5 月 给水排水-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 问)目录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10 2.1 术语.10 3 基本参数.13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13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14 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16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17 3.6 消防用水量.27 4 消防水源.45 4.1 一般规定.45 4.2 市政给水.46 4.3 消防水池.48 4.4 天然水源及其他.62 5 供水设施.63 5.1 消防水泵.63 5.2 高位消防水箱.72 5.3 稳压泵.82、0 5.4 消防水泵接合器.82 5.5 消防水泵房.87 6 给水形式.92 6.1 一般规定.92 6.2 分区供水.99 7 消火栓系统.101 7.1 系统选择.102 7.3 室外消火栓.103 7.4 室内消火栓.107 1 8 管网.122 8.1 一般规定.122 8.2 管网设计.125 8.3 阀门及其他.127 9 消防排水.130 9.1 一般规定.130 9.2 消防排水.131 9.3 测试排水.135 11 控制与操作.136 12 施工.141 12.3 施工.14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141 1 总则.141 4 系统基本要3、求.142 4.1 一般规定.143 4.2 系统选型.144 4.3 其他.144 5 设计基本参数.145 6 系统组件.162 6.1 喷头.162 6.2 报警阀组.164 6.3 水流指示器.168 6.5 末端试水装置.169 7 喷头布置.170 7.1 一般规定.170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175 8 管道.177 9 水力计算.178 9.1 系统的设计流量.178 9.3 减压设施.180 10 供水.180 2 10.1 一般规定.180 10.2 消防水泵.182 10.4 消防水泵接合器.182 11 操作与控制.18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4、14)(2018 年版).185 2 术语、符号.185 2.1 术语.185 5 民用建筑.185 5.4 平面布置.185 6 建筑构造.187 6.3 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187 7 灭火救援设施.188 7.2 救援场地和入口.188 7.3 消防电梯.189 8 消防设施的设置.189 8.1 一般规定.189 8.2 室内消火栓系统.190 8.3 自动灭火系统.196 9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238 9.3 通风和空气调节.238 其 他.238 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 总则 问题一:专为住宅每户使用的车库按哪本规范设置消防水系统?可供5、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6:联排住宅的车库半地下底层每户专用直接对外的出口的车库是否按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设置室内消防水系统?答:按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防水系统,车库防火规范不适用。消防资源网解析:石老师专题:住宅建筑的底层停车库,防火规范的适应原则及处置措施!石峥嵘:设于住宅建筑的底层,供每户使用的停车库,其防火规范的适应原则,可分两种情况处置:一、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停车位(库),对于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不能完全分隔的,或不同住户的车位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的情况,仍适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二、住宅建筑6、底层设置的车位,如仅供每个户型专用、不与其他户室共用疏散出口,且每户车位与每户车位之间、每户车位与住宅其他部位之间能完全分隔,不同住户的车位不需要共用室内汽车通道,则不需要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3 的要求执行: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6.5.3 条的规定。问题二:坡地建筑的消防水系统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陕西坡6.1.1-6.1.2:6.1.1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设置应根据建筑分类7、确定,其中,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消防供电负荷等级按坡地建筑的总建筑高度和使用性质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应按坡地建筑上、下段消防用水量中的较大值确定。1 6.1.2 坡地建筑设置的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与排烟系统、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陕西坡6.2.1-6.2.4:6.2.1 坡地建筑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设置场所及有关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6.2.2 坡地建筑的总建筑高度大于 160m 时,消防给水竖向应分区,宜采用串联供水形式或常高压供水形式,并应8、符合下列规定:1 各区应设中间水箱或高位消防水箱;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用于转输的中间水箱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 60m。2 采用消防泵直接串联的给水系统,应有可靠的安全供水措施,且应依次由下向上启动消防泵。3 采用中间水箱转输的串联消防泵给水系统,其消防转输泵应独立设置,且应设置备用泵。6.2.3 坡地建筑的上段可与下段共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的扬程应在消防给水系统最大设计流量时能保证最不利点消防灭火设施的水压要求。6.2.4 消防泵应选用水泵特性曲线较平缓无驼峰的水泵。三、贵州7.0.1-7.0.3:7.0.1 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3 章建筑分类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9、。7.0.2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消防供电负荷等级按建筑总高度和使用性质综合确定。7.0.3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按坡地建筑上、下段建筑分类确定的用水量中较大值确定。问题三:民宿的消防水系统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一、湖南民9.5.1-9.5.4:9.5.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20974 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规定执行。9.5.2 室外消防给水应符合下列规定:2 1 民宿建筑宜优先利用市政消火栓。无市政消火栓时,消防水源可采用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2 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10、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3 设置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的相关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山区宜利用地势设置高位消防水池。9.5.3 室内消火栓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2 民宿建筑高度大于 15m 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3 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时,应在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回流污染设施。9.5.4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客房采用轻危险等级,其余部位采用中危险等级。2 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的规定。问题四11、: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中,部分内容与消水规要求不一致,如何执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宁波1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7.6.1-6:室内消火栓处应同时设置消防软管卷盘。二、山东5.0.22: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中,部分内容与水消规要求不一致,如何执行?某些地方标准消防给水的要求与水消规不一致时,以哪个规范为准?人防规范有单独规定可按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执行,其他地方标准与水消规不一致,且低于消防给水的要求时,应按照水消规执行。三、甘肃1.2.15:对于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室,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分别按平时使用功能与战时功能计算并取最大值。四、江西18:人12、防工程口部的滤毒室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 五、湖南问题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第 7.2.15 条没有对人防口部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提出设计要求,地下车库兼战时人防地下室时,人防口部的滤毒室、洗消间等功能区是否应设喷头?处理意见:作为平时人员疏散通道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果未设置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仅为人防服务的滤毒室、扩散室等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六、广州2.3:2.3、水消规3.3.2 条和 3.5.2 条:2.3.1、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还是指包含建筑物附属的地下室?2.3.2、带地下车库的地下建筑,室内和室外13、消火栓水量是否按照地下车库和地下建筑分别取流量,然后选大者为设计流量?2.3.3、单独的地下建筑作为人防用,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套用地下建筑还是人防?2.3.4、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底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答:(1)地下建筑和建筑地下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建筑地下室是指附建在建筑物地面以下用于建筑物配套设施的那部分建筑;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地下商场等建筑。(2)附建在建筑物内的地下车库,消防设计流量按车库消规确定,当建筑地下室不仅有汽车库,还有商业等其它功能时,应按汽车库14、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3)仅供人防时使用的人防地下建筑,消防设计流量按 人防规范 确定,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建筑,按水消规的人防建筑、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4)除建规第 5.4.10 条第 3 款允许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4 七、广州4.4:人防建筑是否应按水消规计算室内消火栓水量?对于地下室平时为车库的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室内消火栓水量按车库取值15、还是人防建筑取值?答:是。根据水消规第 3.5.2 条注 3,应按车库、人防建筑分别计算消火栓用水量并取大值。八、山东5.0.23:人防建筑是否应按水消规计算室内消火栓水量?对于地下室平时为车库的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室内消火栓水量按车库取值还是人防建筑取值?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室内消火栓水量应按车库、人防建筑分别计算消火栓用水量并取大值。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06:地下人防工程,平时为汽车库,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如何选取?回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 7.1.5 条选取。解析:依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7.3.1 条文解释,人民防空工程消防用水量没有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理由是发生火16、灾时用室外消火栓扑救室内火灾十分困难,人防工程灭火主要立足于室内灭火设备进行自救。本例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仅按平时使用的功能-汽车库选取即可。问题五:250m 以上建筑消防水系统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33:超 250 米高层公建:如在 250 米处已设置了高位消防水池,250 米以上还有5 层建筑(塔尖型),塔尖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确定?答:若塔尖下已采用常高压系统,则塔尖楼层可按水消规第 6.1.13 条设置 18m3消防水箱即可。二、广州2.34:消防部门要求 250 米以上的超高层设双水源,需要在地下室和屋面都备足全部消防水量,这样的双水源消防系统如何控制?答:按加强性技术17、要求第十四条及条文说明,地下室和屋面都备足全部消防水量,但地下消防水也是通过屋面重力系统到室内管网。问题六:对于装修改造项目,可否执行原规范?5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5.2:对于装修项目,在不改动原建筑性质、防火分区、分隔等的情况下,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是否需按新规范执行?消防系统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容积、高位消防水箱容积、各消防系统设计流量等是否需按新规范执行?答:按 水消规 1.0.2 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装修设计,可以按原规范执行:(1)该建筑符合当时消防设计规范并通过消防验收;(2)原建筑使用功能、用途不变;(3)没有扩建工程。如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按新规范执行,则控制方式、消防贮18、水、设计流量等参数需按新规范执行。二、北京 2019改造项目关注问题:原则:关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人防安全问题 整体改造项目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局部改造,改造范围内部分应尽量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使用安全:影响结构安全:应考虑改造造成结构荷载增加问题,如新增屋顶水箱、消防水箱/池容积扩容、增加 IG541 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间等,应有结构专业设计相关内容。功能、环境影响:商业改餐厅-厨房排水隔油设施,排水管道敷设等 办公改生物实验室-给水防污染、排水防污染措施 宿舍增加压给水泵房-泵房位置及减振防噪措施 机电抗震设计 消防安全:按装修改造后的建筑类别,设置消防设施 按局部装修改造区域所在的整体建19、筑,设置消防设施 三、南京改2.3 改造形式:2.3.1 既有建筑改造形式分为:建筑内部装修、建筑整体改造和建筑局部改造。1 建筑内部装修:指不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不改动主要结构、承重墙,不 6 改变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疏散楼梯等,为满足使用需求,仅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2 建筑整体改造:整幢建筑地上、地上与地下局部或地上与地下全部同时进行的改造。3 建筑局部改造:部分楼层改造和部分楼层局部改造。2.3.2 涉及下列内容的,宜对建筑进行整体改造:1 因功能变化原二类高层建筑变为一类高层建筑的;2 因功能变化需要增设消防电梯的;3 因功能变化需要增设独立安全出口、20、独立疏散楼梯,经可行性研究不能满足增设要求的;4 因功能变化需要将敞开式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间的;5 因功能变化,原建筑疏散楼梯数量、总疏散净宽度不能满足要求的。四、南京改2.4 建筑内部装修:建筑内部装修相关内容应执行现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要求,其他消防设计可适用原标准。五、南京改2.5 建筑整体改造:2.5.1 建筑功能未改变的,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1 改造建筑与其他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2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3 疏散楼梯总净宽度;4 消防水泵房位置;5 消防电梯停靠楼层;6 建筑原防烟系统,改造后继续使用的原排烟竖井。2.5.2 改造建筑与其他相邻建筑的防火21、间距不满足现行标准的,应在防火间距不足的改造建筑相邻面外墙设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窗等防火加强措施。2.5.3 建筑功能发生改变的执行现行标准。2.5.4 利用工业建筑改造为民用建筑的,执行现行标准。六、南京改2.6 功能未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2.6.1 建筑局部改造不得影响非改造部分的消防安全。2.6.2 改造区域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距离、所用材料应执行现行标准,其他内容可适用原标准。7 七、南京改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表 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 注:消防设施设置依据改造后的建筑整体功能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判断。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222、8:原办公建筑二次装修改为网络直播间,1600m的网络直播间消防设计该套用哪类用途的建筑?回答:根据网络直播间的配置确定,对于仅配置电脑和常规耳麦的情况,可仍视为办公建筑。对于较高配置的情况,可参传输网络中心、直播间与摄影棚等处置,依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Y5067-2017 与建规有关章节执行。问题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中无仓库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规定,如何设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75: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中无仓库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规定,如何设置?回答:本规范第 9.0.1 条,明确要求设置消火栓等消防给水设施23、,具体设置要求,参建规和消水规相关规定执行。解析:烟花爆竹生产项目和经营批发仓库必须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可采用消火栓、手抬机动消防泵等不同形式的给水系统,其中的“生产项目”应 8 包括中间仓库或厂区附属仓库等。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可参照建规关于甲类建筑物的规定以及消水规等相关专业技术标准执行。问题八:建筑面积 1700m的三层建筑,一层个单体整体可以按办公建筑考虑消防设施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5:建筑面积 1700m的三层建筑,一层为农行营业厅,二三层为办公,这个单体整体可以按办公建筑考虑消防设施吗?回答:当二、三层为一层的配套办公用房时,整体定性为商业建筑,需按商业建筑设置消24、防设施;当二、三层为独立的办公建筑时,可按商业与办公分别设置消防设施。问题九: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景观眺望塔建筑的消防设施可否直接按照二类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2:下图为面积 320m,每层 46m,高度大于 24m 的景观眺望塔,这种建筑的消防设施可否直接按照二类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设计?图审提出需要加设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合理吗?回答:如按民用建筑处置,本建筑属二类高层公共建筑,需要设置消火栓等灭火设施,当水量水压不满足要求时,需要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很明显,这种做法实不合理,建议如下:1、和建筑专业协调,按构筑物定性;9 2、采用 A 类不燃材料25、,确保无可燃物;3、参建规8.2.1 附注要求,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 DN65 的室内消火栓。解析:本示例情况,存在较大争议,本建议存在合理不合规的嫌疑,仅供参考。问题十:附建储藏室和设备用房的住宅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何种建筑取值?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47:住宅建筑带储藏室和地下设备用房,储藏室和设备用房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何种建筑取值?回答:住宅建筑附属的储藏室和设备用房,不影响住宅建筑定性,可按住宅建筑确定。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问题一:如何界定“综合楼”,综合楼的火灾延续时间,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提出本问题的原因:“综合楼”的术语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6、(GB50045-95(2005 年版)中,新版建规已不存在,但在其他防火规范中依然沿用,消水规中的“综合楼”如何掌握?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4:水消规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 小时计,但该规范及建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答: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 1.0.4 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水消规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2 小时,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 小时。10 二、山东1.27、0.19:水消规第 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h 计,但该规范及建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综合楼: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1.0.4 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水消规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2h,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h。三、浙江5.3.6: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店、图书馆、档案馆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当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0.4 条规定的防火分隔28、,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独立设置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分别按不同类别的高度、体积和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多种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总高度、总体积和总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90:一个建筑高度 26 米的养老建筑项目,由一部分护理楼和一部分公寓楼,中间由连廊连接组成,建筑定性为一栋建筑,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按单一功能的公共建筑还是多种功能组合的(综合楼)建筑考虑?怎样计算消防用水量?回答:1、消火栓系统29、的火灾延续时间按“高层建筑中的综合楼”处置,查消水规表 3.6.2,火灾延续时间按 3h 计;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 1h 计。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总体积,按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3.3.2 确定。4、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高度,按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 3.5.2 确定。5、具体计算方式,参专题: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用水量计算!11 解析:本项目资料不全,通常情况下,养老建筑的护理楼部分属于老年照料设施(注 2),公寓楼部分属于常规公共建筑,宜按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综合楼)考虑。注 1: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注 2:本问题中的“老年人照料30、设施”是指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参考专题:消防释疑:老年人照料设施,48 问!问题 209:消水规中的建筑类别沿用老高规和建规的概念,比如综合楼、商住楼等,其中综合楼仅指高层建筑中的二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组合而成且公共建筑部分超过 24m 的建筑吗?回答:消水规3.6.2 关于综合楼概念的引用,是针对高层公共建筑,因此综合楼概念是针对31、高层或单多层建筑的问题,并不重要。建议:综合楼、商住楼等概念已废止,相关消防设施及建筑防火要求,应参建规5.4.10、5.4.11 处置。解析:消水规和 14 版建规在同一年发布,使用了现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的综合楼概念:综合楼是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且针对单多层建筑的 2006 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废止)没有综合楼概念。因此,有观点认为,综合楼是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概念(有争议)。但是,消水规 3.6.2 关于综合楼概念的引用,本来就是针对高层公共建筑,因此综合楼概念是针对高层或单多层建筑的问题,并不重要。实际上,关于32、综合楼、商住楼等概念和定性问题,应参照建规(2018 版)5.4.10、5.4.11 确定。类似问答可参“问题 191”处置。问题 191:首层商铺,二层公寓,三至十五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54m 的独栋建筑,首层占地面积 600m,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是多少?回答:本示例争议较大,存在两个方案:方案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12 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依建规5.4.10-3条文解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可以按住宅与公共建筑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考虑;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需要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规33、5.1.1 条的建筑分类考虑。综上,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方案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均为 3h。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且存在二种及以上公共功能的建筑,定性为高层综合楼,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本文观点:2014 版建规实施以后,综合楼概念已不复存在,依建筑防火基本处置原则(建规5.4.10),方案一可行,但也有观点要求采用方案二。问题 163:某建筑 1-2 层为商业,3-8 层为办公,9-20 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80m,该建筑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如34、何确定?回答:3h。解析:本示例为商业和办公两种功能的公共建筑,当公共建筑功能为 2 种及以上与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时,按表 3.6.2 中的公共建筑综合楼取值,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应为 3h。总结分析:消水规和 14 版建规在同一年发布,消水规在编制过程中使用了现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的综合楼概念:综合楼是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消水规中的“综合楼”应与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的一致。3 基本参数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问题一:对于单座建筑超过 2.5 万人按几起火灾考虑35、?提出本问题的原因:依消水规表 3.2.2 条,城镇人数超过 2.5 万人,同一时间内按 2 起火灾考虑,此条款是否也适用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13 一、广州2.1:水消规3.2.2 条:对于超大单座建筑,若人数超过 2.5 万人,究竟是按1 起火灾,还是 2 起火灾?本条是否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并不适用于民用建筑消防设计?答:单座建筑按 1 起火灾考虑,但应注意水消规第 6.1.11 条对建筑共用一套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有要求,水消规第 3.3.2 条之注 4,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50 万平方米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水消规3.236、.2 条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不适用于单座建筑消防设计。二、山东1.0.18:水消规3.2.2 条:对于超大单座建筑,若人数超过 2.5 万人,究竟是按1 起火灾,还是 2 起火灾?本条是否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并不适用于民用建筑消防设计?对超大单座建筑按民用建筑消防设计,按 1 起火灾考虑。水消规3.2.2条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不适用于单座建筑消防设计。总结分析:消水规3.2.2 条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不适用于单座建筑消防设计。对于单座建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执行消水规表 3.3.2。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问题一: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建筑体积如何计算?可供参37、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15:建规第 8.3.1.3 条:多层建筑是否设置消火栓系统需要根据建筑体积计算,建筑体积计算时,是否计算室内外高差?是否计算外墙保温部分的体积?按照建筑专业提资设计,无地下室从首层室内地面算起,有地下室包括地下室的体积。二、山东5.0.1:四层商业底盘上有三栋二类高层住宅,一栋一类高层商务楼,四栋高层建筑与下部商业之间有防火分隔,疏散出口分开。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建筑体积如何计算?对于闷顶等封闭空间体积计算时是否计算在内?14 体积为外围护结构计算值。三、广州2.3.4: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底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38、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答:(1)地下建筑和建筑地下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建筑地下室是指附建在建筑物地面以下用于建筑物配套设施的那部分建筑;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地下商场等建筑。(2)附建在建筑物内的地下车库,消防设计流量按车库消规确定,当建筑地下室不仅有汽车库,还有商业等其它功能时,应按汽车库、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3)仅供人防时使用的人防地下建筑,消防设计流量按 人防规范 确定,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建筑,按水消规的人防建筑、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4)除建规第 5.4.10 条第 3 款允许室内消39、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四、湖南问题 28:几栋建筑之间用宽敞连廊连在一起(连廊有顶)是否按整体计算建筑体积选择室外消防用水量?(公共建筑),当几栋建筑之间连廊为互为借用疏散出口时,是否视为一栋建筑?处理意见:借用疏散出口且防火间距满足要求时,可单独计算各栋建筑消防用水量(由建筑专业界定)。五、湖南问题 32:几栋建筑成丁字型连结无防火间距,可否按连成一体计算建筑体积还是分别计算体积?处理意见:由建40、筑专业界定是否为一栋建筑。六、江西24:通过连廊连接的建筑,根据建筑专业确定是否为单栋或多栋建筑进行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七、陕西7.1.1:15 (补充 GB50974-2014 第 3.3.2 条、第 3.5.2 条及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高层民用建筑,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该建筑整体作为一座建筑选用,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各功能取最大值火灾延续时间应按公共建筑(除住宅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及其总高度确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在计算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的时候,彩钢的坡屋面算建筑体积吗?回答:算。解析:建筑体积,是指形成建筑空间41、的屋顶和外围结构的围合体积。注:敞开式外廊等的体积,是否计入有争议,宜计入。问题 71:请问建筑体积的计算中,对于平屋面,高度取女儿墙高度还是屋面面层高度?回答:建筑体积为围护结构所包围的体积,算到屋面面层高度即可。问题二:消水规 表 3.3.2 中“-”是什么意思,体积大于 20000m的乙类仓库,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查不到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怎么办?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35:消水规表 3.3.2 中“-”是什么意思,有个乙类厂房改造成乙类仓库,单层面积为 3420m,分五个防火分区,层高 10m,体积为 34200m,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查不到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怎么办?回答:42、规范表中的“-”,通常表示“不存在”或“不许可”,也可能是缺乏相关参数依据。本题乙类厂房改造成乙类仓库,首先要解决建筑定性问题,如确实可行,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研确定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也可向规范组咨询相关取值。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问题一:自由贸易区(水果批发)的集装箱(铁皮)空箱的堆场的消防用水量应采用什么标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7:自由贸易区(水果批发)的集装箱(铁皮)空箱的堆场的消防用水量应采用什么标准?集装箱是难燃物(套可燃物堆场的消防用水量 55L/s,3 小时)可又没有别的依据。16 回答:在栓水规中找不到相关依据,可参考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43、关于集装箱货场的消防用水量(15L/s,火灾延续时间 1h)。解析:虽然集装箱是空的,但存在不确定性(不能排除有可燃物的可能性),因此建议参考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处置。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问题一:中间仓库的消防水系统如何设置?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有关中间仓库的内容,建规里涉及的内容很少,经常有网友问起中间仓库的消防水系统设置情况,结合一些地方标准,在此统一作答。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4:多层地上丙类厂房中设置 2 个丙类中间仓库(中间仓库非独立的防火分区),单个中间仓库面积不大于 1000,两个中间仓库总面积大于 1000。问:44、1)这两个中间仓库是否需要设喷淋?2)室内外消防水量如何确定?答:1)当丙类厂房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中间仓库也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厂房总体积分别按丙类车间和丙类仓库计算,取最大值。二、湖南(二)消防设计问题 47: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其设置位置和规模如何控制?处理意见: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它中间仓库对位置无要求,中间仓库面积一般不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 3.3.2 条的防火分区面积,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建筑面积可增加 1.0 倍,当面积不满足要求时应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4045、:问题 139 中,中间仓库部分体积大于 5000m,厂房部分体积也大于 500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考虑?回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查消水规表 3.5.2,取其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本示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17 解析:原则上,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厂房定性。但考虑消水规表 3.5.2 注 3 要求: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的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因此建议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确定。问题 139: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小于 24m,体积大于 50000m,内设一丙类中间仓库。室外消火栓用46、水量按厂房还是按仓库考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是否合适?回答: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厂房定性。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厂房查 消水规表 3.3.2 取值,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40L/S 符合规范要求。有关中间仓库问题参专题:中间仓库-设置原则,争议处置、探讨!问题 28:请教个问题,下图中间墙都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建筑按照丙类厂房中间仓库设计,灭火设施是按照整体考虑,还是分别按照仓库和厂房考虑?回答:参考专题:中间仓库-设置原则,争议处置、探讨!解析:本例建筑定性,可能适合物流建筑,具体应与建筑专业协商。问题二:4S 店按何种建筑选择消防用水量?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4:水47、消规 中第 3.5.2 条,汽车 4S 店按照什么建筑考虑?内有办公、展厅、修理车间等,车间按照丙类?室内消火栓水量如何选取?汽车 4S 店整体按照公共建筑设计。大开间车辆销售区按展厅设计;车辆维修区和车辆停放区按汽车库防火规范中有关修车库、汽车库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取其大值。消防资源网解析:18 详见石老师专题:4S 店-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疑难处置!总结分析:4S 店(汽车销售服务店),涉及展示销售、办公接待、维修保养、库房(仓库)等多种业态,应根据不同区域的使用功能、火灾危险特性,适应不同的消防技术标准,采取相应的消防技术措施。一、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车间属于修车库,适应 汽车库、修车库、停48、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按照修车库的相关要求处置。二、展示销售:展示销售区的定性复杂,展示销售主要属于民用建筑的商业性质,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但是,展示销售厅布置较多的汽车,具备汽车库特征,应同时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展示销售区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应同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商业业态和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的汽车库要求,以相对较高标准为据。三、办公接待:用于展示销售的汽车,储油量有限,从建筑防火的角度,展示销售区域更符合民用建筑的商业特征,其自用的办公接待等,可以附属于展示销售区,具体可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49、处置。四、库房(仓库):原则上,4S 店的库房应按仓库的相关要求建造,但是,为满足维修保养日常所需的配件库房可设置在修车库内,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中间仓库的要求处置。问题三:非独立建造的地下室,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住宅配套的自行车库、储藏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是否按消水规3.5.2 中地下建筑计算,体积计算是否包括相通的地上建筑的体积?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一、浙江5.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表 3.3.2、3.5.2 和第 7.3.4 条涉及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工程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工程;非独立建造的地下室,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住宅配50、套的自行车库、19 储藏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应按地下建筑计算,且体积按相应地下部分的体积计算。二、山东1.0.3:水消规第 3.5.2 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表中,出现地下建筑的概念,请问地下建筑如何定义?在建筑主体下面的建筑是地下建筑吗?还是独立建设的地下建筑物称为地下建筑?地下汽车库是否属于地下建筑?若属于该处消火栓用水量就会比汽车库用水量大的很多。地下建筑为独立的、单纯的地下构筑物,与地上建筑连接在一起的地下室不属于地下建筑范围内;地下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汽车库防火规范来取值。三、广州2.3:水消规3.3.2 条和 3.5.2 条:2.3.1、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还是51、指包含建筑物附属的地下室?2.3.2、带地下车库的地下建筑,室内和室外消火栓水量是否按照地下车库和地下建筑分别取流量,然后选大者为设计流量?2.3.3、单独的地下建筑作为人防用,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套用地下建筑还是人防?2.3.4、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底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答:(1)地下建筑和建筑地下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建筑地下室是指附建在建筑物地面以下用于建筑物配套设施的那部分建筑;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地下商场等建筑。(2)附建在建筑物内的地下车库,消防设计流量按车52、库消规确定,当建筑地下室不仅有汽车库,还有商业等其它功能时,应按汽车库、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3)仅供人防时使用的人防地下建筑,消防设计流量按人防规范确定,平战结合的人防地下建筑,按水消规的人防建筑、地下建筑分别计算并取大值作为系统设计流量。(4)除建规第 5.4.10 条第 3 款允许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 20 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四、指南:1)当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联通(包括仅电53、梯与楼梯联通)时,表 3.5.2中的建筑体积应为所有建筑围合表面内的容积,包括地下部分的体积,该地下部分可看作为建筑的地下层;当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完全不连通(包括电梯与楼梯均不连通)时,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分开计算体积,地下部分(汽车库除外)按地下建筑考虑。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02:如下图所示,一栋展览建筑,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与地上一层通过楼梯间与电梯相通,每层建筑面积 6000m2,一层层高 7.8m,地下一层层高 5.9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地下选取为 40L/s,按地上建筑选取为 20 L/s,应该如何选取?回答:依总体积 82200m3,查消水规表 3.5.2 54、对应民用建筑-单层及多层-展览建筑-V50000 m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20 L/s。解析:何谓地下建筑,在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3.1 中定义:建造在土层或岩层中的低于地平面标高的建筑,包括附建的地下建筑和单建的地下建筑。但在消水规中的地下建筑与此定义有别,消水规图示“地下建筑示意图 B”中提示:1、地下建筑主要指修建在地表以下的供人们进行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是广场、绿地、道路、铁路、停车场、公园等用地下方相对独立的地下建筑,其中地下市政设施、地下特殊设施等除外。2、为地下建筑服务的地上建筑,其面积也计入地下建筑面积。由此可知,本示例不符合地下建筑的定义。地上与地下相通,体积加55、和计算,地下室按地上建筑的地下层考虑;地上与地下不相通,地上地下体积分别计算,地上按地上建筑查表,地下按地下建筑查表,并取其大者为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参视频讲解:地下建筑。21 问题四:建规8.2.1-3 体积大于 5000m3老年人照料设施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参考消水规表 3.5.2 的哪一档取值?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2:水消规第 3.5.2 条:幼儿园及食堂、餐厅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参考水消规中 3.5.2 条中哪一类建筑取值?老年建筑(公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参考哪一类建筑取值?幼儿园参考“办公楼、教学楼、公寓、宿舍等其他建筑”;食堂、餐厅建筑:按照56、“其他建筑”取值;老年建筑(照料设施)可按病房楼取值。二、南京改4.1.1:在“不超过 5 层或体积大于 5000m、不超过 10000m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中增设“展览、商店、旅馆、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功能时,要求增设消火栓系统。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97:消水规表 3.5.2 中没有提及的餐厅、食堂、网吧、幼儿园、老年照料设施、培训中心等单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选取?回答:参照火灾性质和人员密度相近的建筑选取。例如餐厅、食堂、网吧等娱乐场所可参考商店建筑选取;幼儿园、老年照料设施、培训中心等可酌实质情况,参考办公楼、教学楼、宿舍等其他建筑选57、取。解析:很多人容易疏忽人员密度相近的原则,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选取相近建筑时,同样必须是人员密集场所。何谓人员密集场所?参专题:区别及概念: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问题五:消水规3.5.3 条款中的“全保护”是指什么?提出本问题的原因:规范中仅明确要求采用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有些房间不适宜采用水灭火系统,可否采用其他自动灭火设施?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6:水消规3.5.3 条:“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 22 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 50m,且室内消58、火栓设计流量超过 20L/S 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 3.5.2 减少 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 50%,但不应小于 10L/S。”问:本条中的“全保护”如何判断?若某住宅楼,住宅部分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地下室部分设有自喷+消火栓系统,该建筑(住宅+地下室)属于自喷全保护吗?答:全保护是指整个建筑均设有自动灭火的情况,该建筑地下室设有自喷,但住宅未设自喷,不算全保护。二、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3.5.3 条规定,多层建筑如采用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 20L/s),59、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以减半,此处多层建筑是否包括单层、多层工业建筑?答: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表 3.5.2 可见,多层厂房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没有超过 20L/s。不建议新建仓库建筑按照表 3.5.2 减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7:消水规第 3.5.3 条规定,多层建筑如采用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以减少 50%,但不应小于 10L/s,此处多层建筑是否包括单层、多层工业建筑?回答:本条文包括厂房、仓库等多层工业建筑,对于单层建筑,未在本条文之列,应予慎重(不建议减少)。解析:本条款应适应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参考专题6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 大争议!问题 245:参照消水规3.5.3 条,单层厂房设有高空水炮,室内消火栓系统流量可以减半吗?回答:本条文中的自动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当满足全保护要求时,室内消火栓流量可依本规范条文酌减。参考专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 大争议!问题 85:建筑专业经常问几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问题:比如建 23 规3.2.11 的厂房和仓库自喷全保护,比如建规5.5.17 和 5.5.29 的全部设置自喷保护等,消水规3.5.3 也提到了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说法,这几个概念有什么区61、别?回答: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基本概念一致,均是指整栋建筑都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包括所有楼层和防火分区都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解析:注意几个要点:1、并不需要对屋顶承重构件设自喷保护;2、疏散楼梯间(不包括敞开楼梯间)可以不设置自喷保护;3、超出自喷保护高度的可以用自动消防炮等保护;4、配电室等不宜用水的部位可以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灭火系统保护。具体要求及解说,参专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 大争议!问题 84:公共建筑和地下车库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消水规3.5.3 条关于减少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的要求,公共建筑和地下62、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可以减少?回答:公共建筑部分可以依规减少,但汽车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车火规确定,不按消水规确定,消火栓用水量不能减少。问题 83:消水规3.5.3 条,室内设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可以考虑减少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全保护”的含义是什么?回答:有关”全保护”的含义,是指整栋建筑都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保护,包括所有楼层和防火分区都要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具体保护部位及详细解说,参专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大争议!问题六:厂房内有多种火灾危险性的分区,63、室内消火栓如何确定?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表 3.5.2 注 3: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各地执行情况如何?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38: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火灾危险性为丁、戊类的单、多层厂房,局部有火灾 24 危险性分类为甲、乙、丙类场所,是否需要全部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处理意见: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3.1.2 条执行。二、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2:一栋多层厂房内同时有丙类和甲类的生产车间,如何计算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答:由于丙类车间的室内外消防设64、计流量等于或大于甲类车间,除了丙类车间的建筑面积比例小于 5%外,应按丙类车间总体积进行计算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6:一栋多层厂房内同时设有丙类和甲类的生产车间,如何计算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回答:依防火定性原则,本厂房应为甲类厂房,原则上应按甲类厂房定性,但考虑丙类厂房的设计流量较甲类厂房大,建议设计流量按丙类厂房确定。注:甲类厂房宜采用单层布置,从建筑防火角度,本案例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如因甲类厂房部分所占比例较小等原因整体定性为丙类厂房,则整体按丙类厂房确定。参考专题: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问题 140:问题 139 中,中间仓库部分体积大于 5000m,厂房部分65、体积也大于 500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考虑?回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查消水规表 3.5.2,取其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本示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解析:原则上,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厂房定性。但考虑消水规表 3.5.2 注 3 要求: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的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因此建议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确定。问题 139: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小于 24m,体积大于 50000m,内设一丙类中间仓库。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厂房还是按仓库考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是否合适?回66、答: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厂房定性。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厂房查 消水规表 3.3.2 取值,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40L/S 符合规范要求。25 有关中间仓库问题参专题:中间仓库-设置原则,争议处置、探讨!问题七:室内消火栓系统流量如何计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西5:室内消火系统的设计流量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条的标准取值确定,不按消火栓口要求的动压计算结果值。二、江西6:建筑室内汽车库的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的有关条款 W 规定执行。三、陕西7.1.1:(补充 GB567、0974-2014 第 3.3.2 条、第 3.5.2 条及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高层民用建筑,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该建筑整体作为一座建筑选用,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各功能取最大值火灾延续时间应按公共建筑(除住宅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及其总高度确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1:一个四层的少年宫,室内设有儿童培训、展览、环球影厅及一些儿童娱乐场所,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该按哪一种考虑?回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取全部建筑体积和总高度,按不同功能查 消水规表 3.5.2 中流量,选大值。参考专题: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注:依建规5.68、4.4 规定: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问题 143:问题 141 的类似项目,当地上为办公商店等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包括地下车库的体积?如算地下车库体积,则可能导致地上建筑的用水量增加太大,是否合理?回答:参照消水规图示中多层综合楼消防水量计算方法以及各指南的计算要求,当地上建筑部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需要包括地下车库的体积。关于这种情况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参考建议如下:1、如地上建筑属于本来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如 141 题69、所示),26 这种情况下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视为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可不设),可适当从宽,比如计算建筑体积可以不考虑车库部分,无需严格复核地上建筑的室内消火栓压力等等。2、如地上建筑属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则需严格按规范要求处置。注:本建议的第 1 个处置方式,仅供参考。问题 140:问题 139 中,中间仓库部分体积大于 5000m,厂房部分体积也大于 500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考虑?回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查消水规表 3.5.2,取其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本示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5L/S。解析:原则上,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70、厂房定性。但考虑消水规表 3.5.2 注 3 要求: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的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因此建议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确定。问题八:地下车库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是选用车火规中的数据,还是消水规表 3.5.2 中地下建筑的数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33:地下车库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是选用车火规中的数据,还是消水规表 3.5.2 中地下建筑的数据?回答:按车火规7.1.5、7.1.8 执行。解析:参考专题:依“消防规范体系原则”,处置“建筑防火设计要求”!3.6 消防用水量 问题一:如何界定“综合楼”,综合楼的火灾延续时间,消防用71、水量如何计算?提出本问题的原因:“综合楼”的术语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中,新版建规已不存在,但在其他防火规范中依然沿用,消水规中的“综合楼”如何掌握?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27 一、广州2.4:水消规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 小时计,但该规范及建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答: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 1.0.4 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水消规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72、火灾延续时间为 2 小时,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 小时。二、山东1.0.19:水消规第 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h 计,但该规范及建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综合楼: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1.0.4 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水消规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2h,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h。三、浙江5.3.6: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店、图书馆、档案馆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当不73、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0.4 条规定的防火分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独立设置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分别按不同类别的高度、体积和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多种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总高度、总体积和总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90:一个建筑高度 26 米的养老建筑项目,由一部分护理楼和一部分公寓楼,中间由连廊连接组成,建筑定性为一栋建筑,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按单一功能的公共建筑还是74、多种功能组合的(综合楼)建筑考虑?怎样计算消防用水量?回答:28 1、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按“高层建筑中的综合楼”处置,查消水规表 3.6.2,火灾延续时间按 3h 计;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 1h 计。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总体积,按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3.3.2 确定。4、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高度,按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 3.5.2 确定。5、具体计算方式,参专题: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用水量计算!解析:本项目资料不全,通常情况下,养老建筑的护理楼部分属于老年照料设施(注 2),公寓楼部分属于常规公共建筑,宜按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综合楼)考虑。注 75、1: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注 2:本问题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参考专题:消防释疑:老年人照料设施,48 问!问题 209:消水规中的建筑类别沿用老高规和建规的概念,比如综合楼、商住楼等,其中综合楼仅指高层建筑中的二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组合而成且公共建筑部分超过 24m 的建筑吗?回答:消水规76、3.6.2 关于综合楼概念的引用,是针对高层公共建筑,因此综合楼概念是针对高层或单多层建筑的问题,并不重要。建议:综合楼、商住楼等概念已废止,相关消防设施及建筑防火要求,应参建规5.4.10、5.4.11 处置。解析:消水规和 14 版建规在同一年发布,使用了现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的综合楼概念:综合楼是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且针对单多层建筑的 2006 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废止)没有综合楼概念。因此,有观点认为,综合楼是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概念(有争议)。但是,消水规 3.6.2 关于综合楼概念的引用,本来就是针对高层公77、共建筑,29 因此综合楼概念是针对高层或单多层建筑的问题,并不重要。实际上,关于综合楼、商住楼等概念和定性问题,应参照建规(2018 版)5.4.10、5.4.11 确定。类似问答可参“问题 191”处置。问题 191:首层商铺,二层公寓,三至十五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54m 的独栋建筑,首层占地面积 600m,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是多少?回答:本示例争议较大,存在两个方案:方案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依建规5.4.10-3条文解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可以按住宅与公共建筑各自的建筑高度分78、别考虑;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需要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规5.1.1 条的建筑分类考虑。综上,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方案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均为 3h。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且存在二种及以上公共功能的建筑,定性为高层综合楼,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本文观点:2014 版建规实施以后,综合楼概念已不复存在,依建筑防火基本处置原则(建规5.4.10),方案一可行,但也有观点要求采用方案二。问题 163:某建筑 1-2 层为商业,3-8 层为办79、公,9-20 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80m,该建筑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回答:3h。解析:本示例为商业和办公两种功能的公共建筑,当公共建筑功能为 2 种及以上与住宅建筑组合建造时,按表 3.6.2 中的公共建筑综合楼取值,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应为 3h。总结分析:消水规和 14 版建规在同一年发布,消水规在编制过程中使用了现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的综合楼概念:综合楼是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消水规中的“综合楼”应与已废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的一致。30 问题二:地下室为80、一个大底盘,上面设有数栋建筑,此类工程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有关单座建筑的面积或体积的计算,在消水规正文与条文解释中并没有论述,出现在消水规图示或指南中,图示可否有法律效力?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水消规3.3.2 条: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某项目地下室上有多栋建筑,请问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答: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各栋的建筑面积之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规范对单座和单栋有不同定义,其中地下室投影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含地下室)统称为单座建筑;地下室上方的独立建筑称为单栋建筑。此外,两个地下室间以通道相连,且该通道仅考虑通行,不考虑停车,且两个地下室之间有防火81、门分隔,则算两个地下室。二、广州2.3.4: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底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答:除建规第 5.4.10 条第 3 款允许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三、广州2.7:水消规3.6.1 条,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内整体设地下室、地上有多座住宅塔楼、商业公建等,该项目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答:一次82、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当一个系统防护多个建筑或构筑物时,需要以各建筑或构筑物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消防系统的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最大用水量和室外最大用水量的叠加。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应计算整座建筑的面积及体积,按 水消规 3.3.2 条建筑物用途、体积、耐火等级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当这些建筑的面积之和大于 500000 时,室外消防设计流量应按表 3.3.2 增加一倍。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 31 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室内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83、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详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第 3.6.1 条解析。四、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3:地上建筑的底部与大地库连接,地上建筑与地库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均分开设置,仅电梯能通到地下室,确定消防设计水量时,建筑物的体积应该怎么确定?可否地上建筑与地库分开计算?答:地上建筑除住宅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水量、消防水箱容积等室内消防设施可以分开计算外,其他与地库不可以分开计算,按总体积计算。五、山东1.0.1:按水消规第 3.6.1 条,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内整体设地下室、地上有多座住宅塔楼、商业公建等,该项目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应计算84、整座建筑的面积及体积,按水消规3.3.2条建筑物用途、体积、耐火等级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当这些建筑的面积之和大于 500000 时,室外消防设计流量应按表 3.3.2 增加一倍。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室内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六、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9:地上建筑,底部与大地库连接,地上建筑与地库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均分开设置,仅电梯能通到地下室,确定消防设计水量时,建筑物的体积应该怎么确定?可否地上建筑与地库分开计算?答:按一座建筑计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46:坐落于一个地下室底盘上的数栋建筑,85、地下室功能为汽车库与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分区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何种建筑取值?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如何确定?回答:为地上建筑服务的设备用房,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确定。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 I 级考虑。当设备用房同时为汽车库服务时,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确定,且不得低于车火规的相关规定。32 问题 143:问题 141 的类似项目,当地上为办公商店等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包括地下车库的体积?如算地下车库体积,则可能导致地上建筑的用水量增加太大,是否合理?回答:参照消水规图示中多层综合楼消防水量计86、算方法以及各指南的计算要求,当地上建筑部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时,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需要包括地下车库的体积。关于这种情况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计算,参考建议如下:1、如地上建筑属于本来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如 141 题所示),这种情况下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视为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可不设),可适当从宽,比如计算建筑体积可以不考虑车库部分,无需严格复核地上建筑的室内消火栓压力等等。2、如地上建筑属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则需严格按规范要求处置。注:本建议的第 1 个处置方式,仅供参考。问题 142:问题 141 的类似项目,当涉及建规第 8 章消防设施设置要求时,地上建筑的87、体积和面积计算,是否包括地下设备用房?是否包括汽车库?回答:在适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8 章时,地上建筑的体积和面积,应包括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室部分,但可以不包括汽车库。注:本观点存在争议。解析:汽车库相对独立,与其他建筑部分设置有防火墙等分隔措施,汽车库适应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问题 141:某建筑包括二层办公楼、地下室(设备用房)和汽车库,地上办公楼建筑面积 1800m,地下室(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900m,办公楼和地下室建筑体积 9900m。其地下室与地下车库相连处设甲级防火门,车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消火栓系统,办公部分及其地下室是否也需同步设置?回答:原则上,办公建筑88、及地下室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处置,汽车库依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处置,本案例的办公建筑及附属地下室并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需考虑以下情况:1、如办公建筑和车库共用设备用房,则办公建筑的地下部分应同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如办公建筑的设备用房和车库完全独立(车库自备设备用房),仅在防火 33 墙上开设连通甲级防火门,则办公建筑的地下室部分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宜同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3、以上两种情况中,地上办公建筑部分均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车库和办公建筑属于同一座建筑,在适应建规第8 章时,关于建89、筑体积和面积的计算,始终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本项目办公建筑的总面积和总体积要计入车库部分);而且,消水规7.4.3 条要求“设置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因此,对于要求地上办公建筑部分同步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观点,应予尊重!解析:本案例中,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问题,通常没有太大争议,争议在于室内消火栓系统(受制于消水规7.4.3 条),如地上部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可能涉及消防水泵等问题,尤其是,必定涉及室内消防用水量等问题,本问题将在 142、143 题单独讨论。问题 10:请教一下各位老师,那种商业步行街,中间有外廊(室外露天)连接,地下室为车库,室内消防90、用水量按单栋建筑体积算,还是整个商业的体积?回答:按整个建筑的体积计算。解析:不同建筑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连廊或天桥连接,不影响各建筑的独立性。但不同建筑通过地下室连通(与地下车库在同一底盘上),整体应按一座建筑考虑,体积按地上和地下之和计算。问题 6:要确定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需计算建筑体积,建筑体积包含地下室吗,或者说建筑体积包含汽车库体积吗;还是说汽车库和其他部位为两个防护区,分别计算取最大值?回答:在确定公共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时,需计算建筑体积,是否包括地下室或汽车库体积,应视彼此之间的分隔情况确定!解析:公共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体积相关,当地上与地下有连通时(包括电梯、疏散楼梯等)91、,则按地上与地下总体积算(包括汽车库),如地上与地下完全不相通时,则地上和地下可以依据各自体积分别计算。住宅建筑和汽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取值,均没有涉及体积大小。具体计算方法,参专题讲解: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计算方案及实例。问题三: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是否包括多层宾馆?提出本问题的原因:34 由于消水规表 3.6.2 中“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存在理解上的分歧,不知此处的“高级宾馆”是否包括多层?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92、范GB 50974-2014 第 3.6.2 条,公共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 3.0h,是否仅针对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公共建筑?答:包括多层及高层的高级宾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80:消水规表 3.6.2 中“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火灾延续时间为 3h;其余公共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为 2h。”火灾延续时间为 3h 的高级宾馆的约束条件,是否有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说法?回答:高级宾馆没有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说法。高级宾馆不好界定,存有争议。建议参照旧版高规2.0.10 条要求:具93、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属于高级宾馆(旅馆)。解析:新规取消了高级宾馆的定义,建议参照旧版高规2.0.10 条要求: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属于高级宾馆(旅馆)。同时,由于宾馆的火灾危险性大,建议符合高级宾馆条件的建筑,无论高层还是单多层,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均按 3h 考虑。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的很多高档酒店并不申报星级,因此星级条件并不是必要条件。问题四:医院建筑的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表 3.6.2 中,公共建筑一栏没有单独列举医疗建筑,业界普遍认为医疗建筑属于其他公共建筑,火灾延续时间按 2h 考虑,是否正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94、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8:医院的火灾延续时间?答:医疗建筑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可按其他公共建筑取值,包括门诊、35 病房、医技、供应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合建的医疗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可按 2h。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01:医院建筑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按多少确定?回答:集门诊、住院、办公、后勤保障等两种或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高层医院建筑,建议按高层综合楼处置(3h),多层医院建筑及单一功能的高层医院建筑可按 2h 处置。解析:消水规表 3.6.2 中,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 3h,但没有综合楼的具体定义,实际应用中,对于具备两种及两种以上公共功能的建筑,可按综合楼处置。问题95、五: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供电时间为不小于 3h,计算消防用水量时,火灾持续时间也需要按 3h 计算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69: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供电时间为不小于3h,计算消防用水量时,火灾持续时间也需要按3h计算吗?回答:消防用水量计算,以消水规为准,由消水规表 3.6.2 确定火灾持续时间。问题六:几栋建筑之间相互联通,计算消防用水量时,体积计算按一栋建筑计算,还是多栋建筑整体计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28:几栋建筑之间用宽敞连廊连在一起(连廊有顶)是否按整体计算建筑体积选择室外消防用水量?(公共建筑),当几栋建筑之间连廊为互为借用疏96、散出口时,是否视为一栋建筑?处理意见:借用疏散出口且防火间距满足要求时,可单独计算各栋建筑消防用水量(由建筑专业界定)。二、湖南32:几栋建筑成丁字型连结无防火间距,可否按连成一体计算建筑体积还是分别计算体积?处理意见:由建筑专业界定是否为一栋建筑。36 三、广州2.2:水消规3.3.2 条: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某项目地下室上有多栋建筑,请问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答: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各栋的建筑面积之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规范对单座和单栋有不同定义,其中地下室投影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含地下室)统称为单座建筑;地下室上方的独立建筑称为单栋建筑。此外,两个地下室间以通道相连,且该通道97、仅考虑通行,不考虑停车,且两个地下室之间有防火门分隔,则算两个地下室。四、广州2.3.4: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底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答:除建规第 5.4.10 条第 3 款允许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五、广州2.7:水消规3.6.1 条,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内整体设地下室、地上有多座住宅塔楼、商业公建98、等,该项目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答:一次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当一个系统防护多个建筑或构筑物时,需要以各建筑或构筑物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消防系统的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最大用水量和室外最大用水量的叠加。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应计算整座建筑的面积及体积,按 水消规 3.3.2 条建筑物用途、体积、耐火等级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当这些建筑的面积之和大于 500000 时,室外消防设计流量应按表 3.3.2 增加一倍。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室内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99、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最大用水量的叠加,详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第 3.6.1 条解析。六、江西24:通过连廊连接的建筑,根据建筑专业确定是否为单栋或多栋建筑进行消防给 37 排水系统设计。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90:一个建筑高度 26 米的养老建筑项目,由一部分护理楼和一部分公寓楼,中间由连廊连接组成,建筑定性为一栋建筑,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按单一功能的公共建筑还是多种功能组合的(综合楼)建筑考虑?怎样计算消防用水量?回答:1、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按“高层建筑中的综合楼”处置,查消水规表 3.6.2,火灾延续时间按 3h 计;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100、灾延续时间按 1h 计。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总体积,按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3.3.2 确定。4、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依建筑高度,按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类别,查消水规表 3.5.2 确定。5、具体计算方式,参专题: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用水量计算!解析:本项目资料不全,通常情况下,养老建筑的护理楼部分属于老年照料设施(注 2),公寓楼部分属于常规公共建筑,宜按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综合楼)考虑。注 1: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注 2:本问题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101、,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参考专题:消防释疑:老年人照料设施,48 问!问题 146:坐落于一个地下室底盘上的数栋建筑,地下室功能为汽车库与设备用房,设备用房分区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何种建筑取值?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如何确定?回答:为地上建筑服务的设备用房,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确定。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 I 级考虑。当设备用房同时为汽车库服务时,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确 3102、8 定,且不得低于车火规的相关规定。问题 10:请教一下各位老师,那种商业步行街,中间有外廊(室外露天)连接,地下室为车库,室内消防用水量按单栋建筑体积算,还是整个商业的体积?回答:按整个建筑的体积计算。解析:不同建筑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连廊或天桥连接,不影响各建筑的独立性。但不同建筑通过地下室连通(与地下车库在同一底盘上),整体应按一座建筑考虑,体积按地上和地下之和计算。问题七:旅馆建筑的地下车库消防用水量按何规范执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5:一幢多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地上一、二层为酒店客房,地下室功能为汽车库、各类机房及酒店配套办公,这幢建筑地下103、室是否不应按地下建筑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而是按旅馆建筑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答:汽车库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部位根据建筑总体积(含汽车库体积)按旅馆建筑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为两者取大值。问题八: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如何选取,是否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相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6: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二、山西问题 2:底部是商业上部是住宅的高层建筑(商业网点除外),此类104、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室内、外消防用水量、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及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意见:旧版规范中商业与其他公共功能合建属于综合楼,与住宅合建属于商住楼,而新规范中已无综合楼和商住楼的概念,综合楼新规范定为“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商住楼定为“底部是商业上部为住宅的建筑”。故问题 2 中此类建筑属于底部是商业上部为住宅的高层建筑。依据建规5.4.10 条文,此类建筑住宅部分和商业部分的室内消防、屋顶水箱及火灾延续时间,可以按住宅及 39 商业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执行,室外消防设计应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但水消规中仅对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及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105、有相关的规定,并未对火灾延续按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水消规5.2.1.6 条中关于商业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是这样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 且小于30000 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 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0 的商店,不应小于 50m3”。可见商业的建筑规模越大火灾隐患也就越大,因此认为此类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可以参考水消规5.2.1.6 条的规定,当底部商业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 或商业部分的建筑高度24m 时,火灾延续时间为 3h,当底部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 (商业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火灾延续时间为 2h。相关规范:建规5.4.10 条文:住宅部分106、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室内消防设施配套,可以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水消规 5.2.1.6 条文: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 且小于 30000 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 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0 的商店,不应小于 50m3,当与本条第 1 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水消规3.6.2 条文: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财贸金融107、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火灾延续时间为 3h。其他公共建筑火灾延续时间为 2h。三、湖南问题 15:如上部高层住宅部分和下部非住宅部分合建(以前为商住楼),屋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3 条,室内火灾延续时间为 2 小时,室外火灾延续时间按 2 小时还是按 3 小时计?处理意见:屋顶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分别按底商和住宅取值,二者中取大值。高层住宅部分和下部非住宅部分合建建筑(商住楼)商业部分高度 24 米及以下,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按 2 小时计;商业部分高度 24 米以上,室内外火灾延续 40 时间108、按 3 小时计。四、湖南问题 18:高层建筑商住楼,是按高层住宅、裙房公共建筑部分分别确定消防用水量(取大值),还是按高层公共建筑确定消防用水量?处理意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条执行,室外消防用水量按高层公共建筑总体量确定,室内消防用水量按住宅、商业两者用水量大者选用。五、湖南问题 39:住宅底层大于 300 平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或社区用房,该住宅是否也可按纯住宅设计(建筑专业有观点认为物业管理用房或社区用房为住宅小区服务的配套用房,可按纯住宅设计)。明确住宅底部商业网点的认定范围(在住宅底部延伸距离等)处理意见:按住宅部分和下部非住宅部分109、合建建筑考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执行。六、北京 2019消防安全-消防用水量:常见问题:建筑高度 52m,住宅楼首层底商每隔间 500m2,按二类住宅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10l/s,室外消防水量 15l/s。分析:住宅首层底商不符合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不能仅按住宅建筑设计,属于住宅建筑与商业建筑的合建建筑,应符合 5.4.10 条规定;室内消防设施应分别按 52m 高层住宅、多层商店设置,室内消火栓泵参数按最不利取大值,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 2h;5.4.10 条文说明:该建筑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布置110、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确定等,需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和本规范第 5.1.1 条有关建筑的分类要求,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室外消防水量按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公共建筑设计,属一类高层公建。室外消防设施应按高层公共建筑设置,建筑体积大于 5 万 m3,室外消防用水量 40l/s;室外消防火灾延续时间按高层综合楼,应 3h。七、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7:一类高层住宅楼(建筑高度 99.5m),其底部设有三层商业(层高 4.5m,三层商业建筑面积共计 4800,商业部分体积 21600m)。问:该建筑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消火栓设计流量如何确111、定?屋顶消防水箱容积如何取值?41 是否要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答:1)该项目属于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室外按高层商业楼确定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为 3.0h;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需根据该建筑总体积进行计算。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第 3 款规定,该项目住宅和商业的室内消防设施可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计算设置。问题所述项目的室内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高层住宅为 2.0h,多层商业为 2.0h,因此该项目室内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为 2.0h;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高层住宅为 20L/s,多层商业为 25L/s,因此该项目室内消火栓系112、统设计流量为 25L/s;屋顶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住宅为 18m,多层商业(建筑面积小于 10000)为 18 m,因此该项目消防水箱有效容积为 18m。3)该项目商业的建筑面积大于 3000,商业部分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层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住宅的公共部位及户内均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八、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幢底部一层及二层为商业(每层建筑面积 1400),二层以上为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 的建筑,一层及二层商业是否需要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答: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8.3.4 条第 2 款及第 7 款,该项目商业113、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1500、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0,商业除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九、山东1.0.7:底部为商业,上部为住宅的高层建筑,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确定?应按商业建筑和高层住宅分别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取其大值。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根据建筑的总体积按照公共建筑进行确定。十、广州2.5:2.5、水消规3.5.2 条注 3:“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请问如下建筑单体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的确定是否正确:2.5.1、假设有一栋高度 22 米的住宅楼:一层是层高 5 米的商业,面积 114、800平方米,即体积 V=4000 立方米;二层以上是住宅,住宅楼层总高度 17 米。单独按首层商业计,体积小于 5000,可不设消火栓;单独按住宅楼层计,高度小于 42 21 米,可不设消火栓。是否该栋建筑可不设消火栓?答:本项目属商业与住宅合建建筑。对于本案例,若商业分隔较小,可定性为商业网点,则该项目为住宅建筑,由于其建筑高度21 米,根据建规第8.2.1 条第 2 款应设室内消火栓。如果首层超出商业网点规模,可拆分为住宅及非住宅两部份计算室内消防水量并取大值。按建规第 5.1.1 条,非住宅部分属于“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其他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 8.2.1 条第 3款,非住宅部115、分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但由于住宅部分需要设消火栓,整栋 建筑均需要设消火栓,室内消防水量按住宅取值。2.5.2、假设有一栋高度 22 米的住宅楼:一层是层高 5 米的商场,面积 1200平方米,即体积 V=6000 立方米;二层以上是住宅,住宅楼层总高度 17 米。单独按首层商业计,体积大于 5000,需设消火栓,水量 15L/S;单独按住宅楼层计,高度小于 21 米,可不设消火栓。是否该栋建筑仅首层商业设消火栓即可?答:本项目属于商业与住宅合建建筑,可拆分为住宅及非住宅两部份计算室内消防水量并取大值。非住宅(商业)部份按表 3.5.2 室内消防水量为 15L/S。住宅部分由于其建筑高度21 米116、,根据 建规 第 8.2.1 条第 2 款应设室内消火栓,流量取值为 5L/S。十一、指南3.3 问题解答:问 15:某建筑物地下一层为汽车库和非机动车库,地下室上方有 A、B、C三栋楼,其中 A、B 栋为 18 层纯住宅,C 栋 12 层为办公用房,316 层为住宅,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有竖向电梯和楼梯连通,该建筑物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答:汽车库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其他部位按表 3.6.2 其他公共建筑取值,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该建筑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2h。问 16:某建筑 12 层为商业,36 层为办公,715 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49.4m,消火栓117、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答:该建筑有商业和办公两种功能的公共建筑,按表 3.6.2 的公共建筑综合楼取值,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十二、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当两种不同功能的房间在多层建筑中上下组合布置时,可否参照建规5.4.10 条执行?43 答:不可以,只有上部为住宅时才可以执行建规第 5.4.10 条的规定。十三、陕西7.1.1:(补充 GB50974-2014 第 3.3.2 条、第 3.5.2 条及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10 条)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高层民用建筑,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该建筑整体作为一座建筑选用,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各功能取最大值118、火灾延续时间应按公共建筑(除住宅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及其总高度确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91:首层商铺,二层公寓,三至十五层为住宅,建筑高度为 54m 的独栋建筑,首层占地面积 600m,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是多少?回答:本示例争议较大,存在两个方案:方案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依建规5.4.10-3条文解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可以按住宅与公共建筑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考虑;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需要根据建筑总高度和建规5.1.1 条的建筑分类考虑。综上,119、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2h,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方案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均为 3h。解析:本示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且存在二种及以上公共功能的建筑,定性为高层综合楼,查消水规表 3.6.2,室内外火灾延续时间为 3h。本文观点:2014 版建规实施以后,综合楼概念已不复存在,依建筑防火基本处置原则(建规5.4.10),方案一可行,但也有观点要求采用方案二。问题 195:对于同一栋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可以不同吗?回答:可以。解析:室外消火栓系统主要供消防车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属于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二者的120、火灾延续时间可以不同。问题 34:请问各位,现在有个项目,是高层住宅(没超过 100 米)加三层商业的组合楼(商业高 11.6 米),各自分开疏散,不连通。按照建火规 5.4.10说室内消防水可以分开算取大值,那这栋楼的室外消防水量怎么算呢?按照规范 44 后面条文解释,体积按照整栋楼来算,那火灾延续时间是按照高层楼的商业楼来还是跟室内消火栓一样,分别看高层住宅和多层商业,然后按照大的那个来?回答:室外消防用水量按高层公共建筑,依整体体积(含住宅)查 消水规表 3.3.2 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按 2 小时考虑(消水规 表 3.6.2 其他公共建筑)。解析:根据建规5.4.10 条第 3 款的规定12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其他防火设计包括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布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等。住宅与其他功能组合的高层建筑,当与一种功能的公共建筑合建时按其他公共建筑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取 2h;当与二种及以上功能的公共建筑合建时按高层综合楼建筑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取 3h。消水规表 3.6.2 问题九:地下室设有汽车库、库房和设备用房等业态的功能,其室内消122、火栓设计流量按何种方式考虑?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57:某地下室设有汽车库、库房和设备用房等业态的功能,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何种方式考虑?回答:参专题: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4 消防水源 4.1 一般规定 问题一:消防水池的防冻措施有哪些?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2:水消规第 4.1.5 条:“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室外消防水池的防冻是否可以理解为液位在冰冻线以下即视为满足要求?消防水池的顶板在冰冻线以下认为满足要求。45 总结分析:消水规4.1.5 条文解释:防冻措施通常是根据消防水池和水箱、水塔的具体情况,采取保温、采暖或深埋123、在冰冻线以下等措施,在工业企业有些室外钢结构水池也有采用蒸汽余热伴热防冻措施。问题二:建筑高度大于 200m、小于 250m 的建筑,是否需要执行公消办(2017)317 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1:建筑高度大于 200m、小于 250m 的建筑,是否需要执行公消办(2017)317号文第五条“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双水源,双水源应由屋顶高位消防水池和地面(地下)消防水池构成,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能由双水源同时供水”的规定?答:建筑高度大于 200m、250m 的建筑,可不执行;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建筑,需要执行。4.2 市政给水 问题一:如何界定124、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8:如何界定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是否必须同时满足水消规第4.2.2 条的 3 个条件才行?是,按建设单位提供市政供水资料,根据水消规第 4.2.2 条进行判断。二、山东1.0.9:水消规第 4.2.2 条中关于“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的要求,和4.3.5 条中的“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是同一概念吗?是否不满足要求的市政水源,均需将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于消防水池中。这两路供水是同一概念。不能满足市政两路供水要求时,需将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于消防水池中,室外消防给水应采用临时高压系统。消防水池不满足两路消防供水要求125、时,不应考虑火灾时的连续补水量。三、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0L/s,设计室外消火栓管网接自市政给水管网,而市 46 政给水管网实际不满足消水规第 4.2.2 条二路供水的条件,但设计人员在图纸中已注明市政管网符合要求,图审时应如何回应?答:审图是对提供审查的图纸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外部条件的真实性由设计人员负责。总结分析:消水规4.2.2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市政给水管网给消防给水系统126、供水示意图 提示:1.条文内三款规定须都满足,才为两路供水。2.市政给水可由同一个水厂供水,但必须由两路独立的输水干管供水。问题二:消水规4.2.2:有关两路供水的特殊情况,怎样判断?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9:水消规4.2.2 条第 2 款:“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供水”,如近期市政管网为枝状,远期成环状,设计条件是否可按远期考虑?答:设计条件只能按市政现状进行考虑。二、广州2.10:水消规 4.2.2条第3 款:“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如同一侧的同一根市政给水管引入两路,中间加分隔阀,是否为两路消防供水?47 答:同一侧的同一根市政给水管引入两路,中间加分隔阀的情况,127、不属两路消防供水。两路供水至少要求两个市政接口来自不同的市政道路。三、陕西7.1.2:(补充 GB50974-2014 第 4.2.2 条)当建设用地一侧有市政给水环状管网,其环状管网的同一侧管道由阀门分隔成不同管段,在阀门两端分别设引入管,可视为在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接入,但应提供市政管线资料及引入管网供水流量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相关文件。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7:从两个水厂单独各引一根管道在园区内成环给室外消火栓供水,算两路供水吗?水压约 0.25MPa 满足使用要求吗?回答:属于两路供水。水压 0.25MPa 满足要求,但还需考虑流量能否满足要求,参消水规7.2.8。总结分析:陕西同128、一侧管道由阀门分隔成不同管段,在阀门两端分别设引入管的情形,通常很难满足消水栓4.2.2 的要求,应予慎重。消水规4.2.2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满足两路供水。4.3 消防水池 问题一:消水规第 4.3.1-2 条中住宅的建筑高度也是 50m 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以下简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4.3.1 条第129、 2 款中住宅建筑高度为 54m。二、陕西7.1.3:(补充 GB50974-2014 第 4.3.1 条第 2 款)住宅建筑高度应按大于 54m。总结分析:48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界点,公共建筑是 50m;住宅是 54m。此条款是否与一类二类建筑分界有关,不得而知,目前情况,请同行尽量依据规范正文条款执行。问题二:多层办公楼的室内消火栓系统,顶层消火栓栓口动压达不到 0.25MPa的要求,怎么办?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43:每层面积 48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19 米的办公楼,市政水压为0.3MPa,需要设置消防水池及泵房,甲方要求不设置,六层顶消火栓栓口动压达不到 0.25MPa 的要130、求,怎么办?回答:应设置消防水泵及稳压泵等加压设施,当不满足消防泵从市政管网直接取水的条件时,还需设置消防水池。解析:本例尚需考虑室外消防给水要求,如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室外消防给水要求,尚需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问题三:宝塔项目,消防水池建在山顶,建筑设置在半山腰,高差大概 80 米,水平距离 1000 米左右,这种可行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0:一个宝塔项目,消防水池建在山顶,建筑设置在半山腰,高差大概 80 米,水平距离 1000 米左右,这种可行吗?回答:如果高位消防水池的水量、流量及扬程等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可行。问题四:室外可否可以只设消防水池及取水口,不再设置室外临时高压系131、统?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13:单栋或多栋建筑,室外消防无法满足两路水源要求时需建消防水池。如只设室外消防水池及取水口(取水口满足 150m 保护半径的情况),不再设置室外临时高压系统,是否可以?答:该消防水池符合水消规4.3.7 条要求,取水口数量(一个取水口流量按 1015L/S 计)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并且取水口离消防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大于 40m,可不再设置室外临时高压系统,但建议市政进水管至 49 少设一个室外消火栓。二、江苏(三)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3:某建筑一路市政供水,室外消防用水量 30L/s,设置室外消防水池,所有建筑均在消防水池取水口 150m132、 保护半径内。设计方案:不设临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仅设消防水池取水口,取水口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取水口周边的场地均有位置供消防车停放灭火。这样的做法可以吗?答:如果建筑均在消防水池取水口 150m 保护范围内,取水口距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大于 40m,且取水口数量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要求时(当取水口的尺寸大小及周围场地能满足 2 台消防车取水时,可按 2 个室外消火栓 30L/s 计算),该建筑可不设室外消火栓泵。若地下出入口距取水口距离大于 40m,可由市政自来水引入管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保护,引入管可以是二路,也可以是一路。三、甘肃(建筑工程)1.2.17:当仅有一路消防水源,且建筑物133、在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内时,可不设室外消防泵组及管网。但消防水池的消防车取水口位置及数量,必须满足该项目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四、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3:某建筑一路市政供水,室外消防用水量 30L/S,设置室外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所有建筑均在消防水池取水口 150 米保护半径内。设计方案:不设临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仅设消防水池取水口,取水口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取水口周边的场地均有位置供消防车停放灭火。请问这样的做法可以吗?答:如果建筑均在消防水池取水口 150 米保护范围内,取水口距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大于 40m,且取水口数量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要求时(当取水口的尺寸大小及周围134、场地能满足2台消防车取水时,可按2个室外消火栓30 L/S计算),该建筑可不设室外消火栓泵。若地下出入口距取水口距离大于 40m,可由市政自来水引入管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保护,引入管可以是二路,也可以是一路。五、陕西7.1.5:(补充 GB50974-2014 第 4.3.7 条)存有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 6.0m。吸水高度大于 6.0m 时,可不设置消防取水口(井),但应设室外消火栓管网及室外消火栓,并增加室外消火栓系统加压设施。六、陕西7.1.9:50 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6.1.5 条要求供消防车吸水的室135、外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格(座)消防水池至少应设 1 个取水口(井),每个取水口(井)宜按1 个室外消火栓计算,总数要满足室外消防水量,当每格(座)消防水池设多个取水口(井)满足室外消防水量有困难时,可采取适当加大取水口(井)尺寸来满足消防车取水;2 消防水池取水口(井)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当保护半径大于 150m 时,除保留消防取水口(井)外,还需增设室外消火栓管网及室外消火栓,并增加室外消火栓系统加压设施。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2:高速服务站点,只有一两个二层小楼,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不需要设置,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 25L/S,是否可以仅136、设置室外消防水池+2 个取水口,不再设置室外消火栓管网?这种项目不需要考虑消防站的服务半径吗?回答:高速服务站通常设有加油加气站、便利店、餐厅、室外停车场等建构筑物,消防设施应依建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车火规以及相关规范标准设置,符合要求的加油加气站及停车场需设置消火栓。1、按规范原则,可以用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替代室外消火栓(可参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问题 9),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应考虑消防站的服务半径,如消防车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至现场,消防水池的取水口形同虚设。当不处于消防站的服务半径内时,宜设置消火栓泵,建议室外消火栓配套消火栓箱,同时在室内适当位置配置137、室内消火栓,满足灭火要求。问题 263:一个厂区,占地 50hm,室外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与厂区最远点建筑物距离超过 150m,审图老师要求按消水规 6.1.5 条增加取水口,保证取水口与最远点建筑物距离不超 150m,合理吗?回答:当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按室外消火栓计算时,且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当厂区的室外消火栓用取水口替代时,需要保证取水口与最远点建筑物距离不超 150m。当室外消火栓能够保护到厂区最远点建筑物时,消防水池取水口仅供消防车吸水,并无保护距离限制。51 解析: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满足消水规6.1.11 之规定。问题 9:138、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希望帮忙分析一下:一个小厂区,一个办公楼(不大于一万立方米),几个戊类库房,周边市政给水管线为一条,室内未设置消火栓,室外消防用水量 25L/S,火灾延续时间 2 小时,室外用水量 180 立方米;现在的做法是室外做个消防水池,设置了 2 个消防车取水口,建筑都在 150 米的保护半径中,现在消防的图审意见是依据 建规 第 8.1.2 条,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依据这条不认可消防水池设置取水口的做法。回答:满足保护半径要求的两个消防车取水口,可按两个室外消火栓计算(6.1.2、6.1.5),需注意以下要求:1、两个取水口距离和吸水高度等,满足两台消防车139、同时取水要求(4.3.7、6.1.2)。2、当建筑物有消防扑救面时,两个取水口均位于扑救面一侧,且不影响灭火救援(7.3.3)。3、如建筑物设置有水泵接合器,取水口位置还应满足与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距离要求(5.4.7)。问题五:消防水池的检修口可以用做取水口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31:消防水池在地下一层,水池顶板上面是室外。直接在顶板上设置的检修口可以当取水口使用吗?回答:满足取水口要求,顶板满足消防车承载要求,可以。解析:取水口部分要求如下:1)建规第 7.1.7: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 2 米;2)消水规第 4.3.7。等等 问题六:消防水池两格与两座的区别?可供参考的地方标140、准 一、广州2.11:水消规4.3.6 条:请问两格和两座的概念是否为:两格可以共用隔墙作为池壁,而两座则必须是有分别独立的池壁,不可共用隔墙?52 答:是。两格是指可共用隔墙作为池壁,两座则必须是有分别独立的池壁(两座池壁紧贴也可,但建议结构尽量脱开独立),不可共用隔墙。考虑地震、沉降等原因,两座的安全性高于两格。此外,对于 2000m的水池,仅分为两座 1000m3的独立水池即可,水池内不必再分两格。二、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6:消防水池分成两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独立”应如何把握?是否只需独立的隔墙就可以,还是隔墙之间应满足间距要求,那间距应是多少?答:消防水池独立使用应能满足一个消防141、水池检修,另外一个消防水池仍能正常供水。二座消防水池不能共用分隔墙,分隔墙之间距离需满足施工要求。三、陕西7.1.4:(补充 GB50974-2014 第 4.3.6 条)当按规范要求应设两格(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泵采用共用吸水管分别从两格(座)水池吸水且共用吸水管取水有可靠保障时,可以认为消防水池设置了独立的出水管,但阀门设置应保证任一格(座)水池检修时,吸水管仍能正常吸水。问题七:分成两格或两座的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9: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4.3.7 条,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时应设142、消防车取水口,如果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大于 500 立方米,分成了 2 格,消防车取水口与消防水池连接要如何设置,规范没明确规定,是设一根连通管随便接入一格消防水池,还是需每格都设连通管与消防车取水口连通?消防水池取水口应设几个?处理意见:每格均应设置连通管与消防车取水口连通;如果设置了室外消防加压给水系统,则设置一个消防取水口即可。如果不满足上述要求,按“必须修改(消防安全)”处理。二、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2:“有效容积大于 1000m的消防水池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独立”应如何把握?是否只需有独立的隔墙就可以,还是隔墙之间应满足间距要求,此间距应是多少?答:消防水池143、独立使用应能满足一个消防水池检修,另外一个消防水池仍能正常供水。两座消防水池不能共用分隔墙,分隔墙之间距离需满足施工要求。53 三、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4:当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时,若消防水池分为独立两格,且两格水池在泵房内侧设有连通管(且连通管径满足流量要求),是否还需要按每格水池独立设取水口?消防车取水口个数是否要按室外用水量计算?答:每格消防水池需独立设取水口,且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计算消防水池取水口数量,取水口数量应与场地可停放的消防车数量匹配。四、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5:一些工程因用地受限,消防水池取水口与建筑物的距离无法满足 15m,是否可144、行?答:当有困难时,尽量满足。五、山东5.0.3:水消规第 4.3.7 条:消防水池分格设置时,消防车取水口是否要求每格都设?消防水池容积超过 500m3宜分成两格,每个格均设置;水池容积超过 1000m分成两座,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可在其中一座设置。六、广州2.12 水消规4.3.7 条:是否所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的消防水池都必须设置取水口?如果已经设置室外消防加压水泵及稳压设备是否还需要设置取水口?答:是。对于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即使已设置室外消防加压泵,仍需设消防取水口。七、浙江5.1.11: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加压供水时,如距离建筑外缘 145、5150m 范围内设有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可不设取水口。八、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33:消水规4.3.7 条第 2 款规定消防取水口与建筑物不宜小于 15 米,而实际工程中,这条很难满足,请问该如何把握?答:尽量满足要求。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3:大于 500m消防水池,分成两格使用,且两格消防水池做了专用的连通管,现受条件限制只能做一个取水口,是否违规?54 回答:应确保任何一格检修时,取水口正常取水,以下方案供参考:总结分析:对于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即使已设置室外消防加压泵,仍需设消防取水口。消防水池容积超过 500m3宜分成两格,每个格均146、设置;水池容积超过 1000m分成两座,每座均设置;分成两格或两座的消防水池,当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时,可在其中一格(座)设置,应确保任何一格(座)检修时,取水口正常取水。问题八: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底标高如何确定?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4:水消规第 4.3.9.1 条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第 5.1.12 条: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确定时,最低有效水位是按照防止旋流器以上200mm 或吸水喇叭口以上 600mm 确定还是按照自灌式启泵水位确定?按照自灌式启泵水位确定。二、山东5.0.5:水消规中 5.1.12 条“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以及 4.3147、.9 条“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问题: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最低水位如何判定?是应不低于水泵吸水口还是水泵的放气口?对于卧式消防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三、湖南问题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5.1.12.1 条: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但第 4.3.9.2 条已设最低报警水位(正常水位之下 50mm-100mm),即消防水池必须维持正常水位,是否还有必要将水泵自灌吸水水 55 位定义为最低有效水位?处理意见:最低有效水148、位应不低于自灌式吸水水位,且应高于喇叭口 600mm 或高于防止旋流器 200mm,如不满足则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如不满足自灌式吸水水位卧式泵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立式泵应高于出水管中心线的,按“必须修改(消防安全)”处理。四、广州2.14:水消规4.3.9 条: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如何确定?是否高于水泵吸水管即可?火灾初期水泵启动时,消防泵必须考虑自灌式,那么水池最低水位时,消防泵是否还需要考虑自灌呢?答:(1)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应根据水泵自灌要求确定,具体参见消防水泵图示,一般高于水泵出水管放气孔。(2)根据水消规5.1.12 条规定: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虽然正文中并未明确149、自灌水位是火灾初期水位还是最低水位,但条文说明中已经提出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启动,因此,当消防水池处于最低水位时,也应考虑自灌式具体做法可参见消防水泵图集。消防资源网解析:石老师专题: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的确定。总结分析:消水规 5.1.12 仅提出了宏观要求:有效水位内要保证水泵随时自灌启泵,其图示中给出了具体做法。问题九:消水规第 4.3.9 条中报警水位如何控制?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4.3.9 条中消防水池的报警水位可按设计水位要求高于或低于 50100mm。二、湖南问题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150、4.3.9.2 条,消防水池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但设计无具体水位要求,如何处理?处理意见:如设计无具体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注:水位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实施指南 56 第 61 页,最低报警水位低于最高水位 50mm-100mm 比较合适。按国标图集 15S909/27 页,在溢流水位、最低有效水位应报警,水位低于正常水位 50mm-100mm 时报警,消防主泵启动后低于正常水位报警应停止。问题十:消防水池池底标高如何确定?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2.1: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安装轴流深井151、泵的泵房除外),并应符合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且流量为 1.5 倍设计流量时水泵入口处的负压值不大于 0.02MPa。二、江西1: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4.3.9 条文说明及图示执行。问题十一:超高层的消防转输水箱的转输管、高位消防水箱的进水管也要不少于2 条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15:水消规4.3.11 条:“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问:超高层的消防转输水箱的转输管、高位消防水箱的进水管也要遵守吗?答:消防转输水箱的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本条限定的对象是高位152、消防水池,而非高位消防水箱,故对于向高位消防水箱供水的生活给水管可设 1 条。总结分析:下图为国标图示消水规15S909 第 62 页示意图 57 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系统示意图 注:图中水泵处阀器件略。提示:1.转输水箱溢流宜排到下方的消防水池内。2.转输水箱兼作高位水箱,可仍按 60m3考虑。3.转输水箱应设自动补水管,不可用转输管道兼做补水管。否则,会有自动停泵,违反第 11.0.2 条。4.启泵次序:从转输水箱吸水的供水泵先启动,转输泵后启动。由上图可知,转输水管两根,转输水箱和高位水箱的补水可以是一根。问题十二:改造项目,增加消防系统或消防水量,原消防泵水量或消防水池容积不满足要求153、,如何处理?提出本问题的原因:目前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比较多,对于整体改造项目或水池泵房在改造范围内,需要按现有规范执行;对于局部改造项目或水池泵房不在改造范围内,完全按新规范执行比较困难,如何把握?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6:增加消防系统或消防水量增加,原消防泵水量或消防水池容积不满足要求 消防水池及泵房在改造范围的,应改造到位;如不在改造范围,应向甲方明确现状不满足改造后的消防要求,并提出所需消防水量、水压要求,要求甲方委托必须设计改造。58 可充分利用市政消火栓、优化市政给水的供水条件(根数、环状、管径等)及根据规范相关条款,减少修改规模。二、南京改4.3.4:新154、增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包括原消火栓系统用水量满足要求的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增加消防水量都要求增加消防水池储水量。三、南京改4.3.5:由于相同功能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普遍提高 5-10L/s,消防水池容量的标准计算方式发生较大变化,且增加消防水池容量的难度较大,建筑改造时可采用下列措施:1 功能发生变化的,按现行标准要求增加消防水池储水容积,按标准规定符合利用条件的市政消火栓供水量可以扣减室外消防用水量;2 根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6.1.1、6.1.5、6.1.11 条规定,相邻建筑消防水池取水口与改造建筑间消防龙带可通行距离小155、于 150m,且两个产权单位或两个物业管理单位间订有授权使用协议的,相邻建筑消防水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改造建筑消防水池储存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标准可扣减 15L/s;3 继续使用的消防水池容积计算方式可适用原标准。四、北京改4.1.4:保留使用的消防水池,其有效储水容积计算方式可不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核算,原有效储水容积不变。问题十三:室外消防水池顶盖上无法设置水位计,怎么办?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13:室外消防水池不贴临消防泵房,且覆土敷设,水池上无法设置水位计,怎么办?答:可将水池的水位信号传至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显示并报警。问题十四:消156、防水池正上方设有卫生间(未降板),污水管进入消防水池是否可行?消防资源网解析:59 问题 247:消防水池正上方设有卫生间(未降板),污水管进入消防水池是否可行?回答:不行。解析:生活污水管存在漏水风险,且不利于污水管道维修,消防水池正上方不宜设置卫生间。如确需设置,需特殊处理,比如加设夹层等。问题十五:关于消防水池联通管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6:一个小区可以设置独立的室外消防水池和室内消防水池吗?两个消防水池没有联通管可以吗?回答:室外消防水池与室内消防水池可以分开设置,两个水池不需要联通。问题 152:消防水池出水管成环,两格的消防水池连通管取消可以吗?回答:酌情确定,参考专题:157、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问题十六:室外露天的(无顶板)消防水池,需要注意什么?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82:室外露天的(无顶板)消防水池,需要注意什么?回答:用于消防系统用水,除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第 4.4 条表 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消水规以及水自动灭火系统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另外,冰冻地区须采取防冻措施。解析:如仅设置消火栓系统,则主要考虑消水规的相关要求即可,如还有其他自动水灭火系统,则需同时考虑相应系统158、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注:GB/T18920-2020 已发布,替代 GB/T18920-2002,将于 2021 年 2 月 1日实施。问题十七:有关高位消防水池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9:一栋 6 层的办公楼,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系统。现要在屋顶设高位消防水池,涉及如下问题亟待解决。问题 1:设了高位消防水池还需要 60 设高位消防水箱吗?问题 2:设高位消防水池之后,5,6 层的消火栓和喷淋系统的压力不够,需要在屋面上设消火栓泵和喷淋泵吗,流量和扬程如何选取?问题3:假如在屋面设置了消火栓泵和喷淋泵,还需要设稳压泵吗?问题 4:高位消防水池补水需要两条补水管吗?回答:高159、位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简要回答如下:1、设置了高位消防水池,就不需要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了;2、需要设置消防水泵,流量、扬程均需满足各系统要求,本示例中,扬程满足 5、6 层的压力要求即可。3、当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不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时,需要设置稳压泵等增压设施。4、当高位消防水池储存消防灭火时全部用水量,不考虑火灾时连续补水的情况时,可以只设置一条补水管。解析:本题示例不符常规,高位消防水池会增加建筑结构负荷,通常情况下,仅在超高层建筑中应用。关联问答:给排水设计师-消160、防问题集锦:第 96-98 题 问题 99:问题 96 中,可否设置干式消防竖管,不设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水泵?回答:依消水规7.1.4 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干式消防竖管应符合7.4.13 等相关规定,尤其注意: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问题 98:问题 96 中,是否需要依据消水规4.3.4 规定,消防水池容量不小于 50m?回答:不需要,本示例 36m满足要求。解析:消水规4.3.4 是考虑计算补水量时的基本要求,本示例全部用水量仅 36m,不需要另外增加。问题 97:问题 96 中,161、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能保证最不利消火栓处静水压力不小于 0.07MPa,是否足够?61 回答:不可以,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解析:在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中,只需要满足消水规5.2.2 的最低静压要求,本示例没有消防水泵,必须按常高压处置,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该满足 7.4.12 等相关要求。参考专题: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怎样区分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问题 96:普通 7 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1 米,没设稳压系统和消防水泵,屋顶设 12 立方米高位消162、防水箱满足规范要求吗?(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保证)回答:不满足,本例无消防水泵,无法确定补水的可靠性,应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 36 立方米。解析:室内消防水量为 5L/s,火灾延续时间为 2h,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为36 立方米。4.4 天然水源及其他 问题一:消防水源取河水,在审图时如何把握可行性?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4.1.3-1,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的水质和水量满足何种条件,可以作为消防水源?规范并没有明确说明,审图需要如何掌握。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1:消火栓系统中消防水源取河水,在审图时如何把握可行性,有些地163、方是一刀切,不同意取河水。答:能保证取水可靠时,河水也可作为消防水源。总结分析: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是否可以作为消防水源,由设计院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确定,审图部门只对图纸进出审查,不对是否可以作为消防水源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由设计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作为设计者需对天然水源进行消水规4.4.34.4.7 条款和水质对管道的影响等的综合判定,最终确定是否可以作为消防水源。62 4.4.3 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乡规模和工业项目的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90%97%。但村镇的室外消防给水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当地水源情况适164、当降低。4.4.4 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4.4.5 当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 6.0m;4.4.6 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位置和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中有关地表水取水的规定,且取水头部宜设置格栅,其栅条间距不宜小于 50mm,也可采用过滤管。4.4.7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165、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5 供水设施 5.1 消防水泵 问题一:设计中不能指定产品,设计的消防泵等设备是否仅明确基本设计参数即可?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7:设计中不能指定产品,设计的消防泵等设备是不是只要明确基本设计参数,其他的要求就不用管了?答:应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问题二:恒压切线泵是否可以使用?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7:如按设计流量的 150%确定水泵额定流量,是否可选用恒压切线泵作为消防 63 泵?答:因恒压切线泵不符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第 166、5.1.6 条第 4 款要求: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不应采用。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3:切线泵禁止使用了吗?回答:消防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不满足此要求的水泵不能选用。解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5.1.6.4 条要求消防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20%。选用消防泵时,应复核检验报告(型式试验)中的性能曲线,不满足要求的水泵不能选用。通常情况下,切线泵的性能曲线没有一定的坡度,难以实现压力与水力控制的要求167、,不能选用。问题三: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扬程如何选取?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9:下图中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扬程是根据样本曲线确定的,还是消防水箱最高水位到最低消火栓静水压力呢?回答:水泵零流量扬程由样本提供。通常情况下,系统最大静压点在消防水泵出口处。具体参专题:1、消防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2、消防给水系统-系统工作压力。解析:依消水规5.1.3 条,消防水泵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并应标示流量、扬程、汽蚀余量、功率和效率等参数。问题四:消防泵可以从市政管网吸水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1:64 在供水管理部门同意且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生产、生活用水量达168、到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二、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1: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是否一定要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连接,通过市政供水管网补水的消防水池是否认为是自备水源而不应与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答: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不能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直接连接(两者之间设置倒流防止器也不行)。可在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上另外接出室外消火栓。问题五:消防水泵的自灌吸水是消防水泵初始启动时满足自灌还是整个灭火过程满足自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36:消水规5.1.12 条,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是消防水泵初始启动时满足自灌,还169、是整个灭火过程满足全过程自灌?答:满足全过程自灌。问题六:消防水泵流量压力测试装置、出水管上 DN65 的试水管如何设置?接在止回阀前还是后,是否要回流至消防水池?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15:消防水泵流量压力测试装置、出水管上 DN65 的试水管如何设置?接在止回阀前还是后,是否要回消防水池?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指南。65 消防资源网解析:石老师专题: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问题七:消防水泵的流量测试装置管径如何确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98:消防水泵的流量测试装置管径如何确定,是消水规图示中的DN6170、5 吗?回答:流量计接口须适应流量计要求(口径及前后管道长度等),规范图示中,预留 DN65 接口的方式不妥,流量检测装置的管径,宜在流速5m/s 的情况下,依消防水量要求确定。注:本图示引自自喷规图示 19S910(P52)。相关专题: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66 问题八:关于消防水池吸水管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91:同组消防水泵从消防水池吸水可否不采用消水规图示 5.1.13“同组消防水泵吸水管、输水干管示意”的做法,每台消防泵均从消防水池直接吸水?回答:关于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以及消防吸水管路的常见错误和正确设置方式,可参以下专题处置:1171、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2、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相关问答:本专题 第 155 题。问题 199:下图为 09 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消防水泵吸水管路布置方式之一,是否合理?回答:本方案不太合理,当一格水池检修时,消防水泵不再具备一用一备功能。解析:有关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要求,参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问题 198:下图为 09 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消防水泵吸水管路的布置方式,因吸水管中心线标高相同,造成个别吸水管局部抬高,形成气囊,可否在抬高处设置自动排气阀?67 回答:不可以设置自动排气阀。水泵吸气管路172、为负压段,自动排气阀无法将管路内空气排出,可能反将空气带入吸水管内。解析:本示例方案吸水管交叉,容易形成气囊,或者需要提高部分水泵的最低有效水位才能解决问题,造成浪费,不宜采用。有关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要求,参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问题 155: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大于 500m,不分格。每台消防水泵单独设吸水管,是否需要依据消水规图示 5.1.13 要求改为每组水泵之间设连通管才符合规范?回答:对于不分格的水池,不需要,以下示例情况的吸水管满足要求,并不需要吸水管连通:参考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68 解析:一组消防水173、泵吸水管不应少于 2 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消水规5.1.13)。当消防水池没有分格时,一组消防水泵的每台水泵分别吸水,可以满足此条要求。问题 154:一个工程,消防泵房距离消防水池比较远,消防水泵吸水管大约需要 40m 长,是否可行?回答:消防泵房应尽量靠近消防水池设置,如确有困难,可适当拉开设置距离,但应防止管路沿程损失过大(可适当加大管径),并应满足吸水管路的相关设置要求。参考专题:消防水泵-吸水管路设置要求 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问题九:关于超压泄压阀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35:在消防给水系统174、中,关于“超压泄水”规范有具体要求吗?回答:有。例如:消水规5.1.16 条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的技术措施;6.2.4-7 条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有泄水要求。等等。具体阀门选型等,参专题:消防安全泄放装置的应用(安全阀膜片式安全泄放装置水力控制泄压阀)!问题 122:泵房内超压泄压阀压力设定值大于水泵扬程的话,会出现低流量甚至零流量启泵的情况,是否违反消水规5.1.16 要求?回答:消防水泵短时间内低流量(零流量)运行,并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解析:消水规5.1.16 要求有争议。水泵低流量(零流量)运行时,泵壳内充满水,与前后管网相通,有足够的润滑,通常的调试、测试等短时间运行并不175、会导致水泵过热等危害,而且这时的电机功率(电流)较小,也不会导致电机过热。因此,消防水泵短时间内低流量(零流量)运行,是可以接受的。关于消水规5.1.16 要求的争议,以及水泵空转和低流量(零流量)运转等概念,参专题:消防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概念、危害及防范措施!问题 121:怎样确定泵房内超压泄压阀压力设定值?回答:泵房内超压泄压阀,是一种水力控制泄压阀,也称为泄压持压阀、安全泄压阀,整定开启压力宜按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加 0.1MPa 确定。解析:1、消水规图示 5.1.16:超压泄压阀的泄压值不应小于设计扬程 69 的 120%。2、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 144-2002)4.176、3.4:泄压阀的整定开启压力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加 0.1MPa。实际应用中,建议采用系统工作压力加 0.1MPa 比较合适。参考专题:消防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概念、危害及防范措施!消防安全泄放装置的应用(安全阀膜片式安全泄放装置水力控制泄压阀)消防给水系统-系统工作压力!问题十:设有消防水泵的建筑,一定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06:设有消防水泵的建筑,一定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回答:不一定,应酌消防水泵的系统类别确定,比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不完全依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预作用系统等就必须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问题十一:大功率消防水泵如何177、配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 修订版第 8.3.8 条要求,假如消防水量 150L/s,扬程 120m,按照此规范要求,怎么配置水泵比较合适。(1)方案一:1 用 1 备,即 1 台电动泵(主泵,流量 150L/s,扬程 120m),1 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 120m);(2)方案二:2 用 1备,即 2 台电动泵(主泵,80L/s,扬程 120m),1 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 120m)。回答:视供配电情况确定,当具备 6KV(或 10KV)供电条件时,宜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但应校178、核流量,并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解析:对于消防泵而言,一用一备运行管理方便,但大流量泵的电机功率大,本例中方案一的消防泵功率约 400KW,需要 6KV(或 10KV)配电,如具备条件,可以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 问题十二:改造项目中的消防水泵如何处理?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70 一、南京改4.4.2:消防用水量提高,消防泵能否继续使用应通过计算确定,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现行标准更换。二、南京改4.4.3:考虑现行标准要求的压力开关、流量开关的控制方式较易实现,要求改造项目消防泵控制执行现行标准;局部改造时原消防箱按钮可保留。三、南京改4.4.4:现行标准对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动179、压要求大幅度提高(充实水柱基本没有变化),导致既有建筑局部改造时原消防水泵扬程普遍不满足要求。局部改造时,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执行现行标准,消火栓栓口动压允许执行原标准。四、北京改4.1.6:消防给水系统改造中,当消防用水量、水压均不增加时,原消防水泵可保留使用,增加时应对原消防水泵流量、扬程进行校核,不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泵应予以更换。五、北京改4.1.7:消防水泵房不在改造区域内的消火栓系统改造,校核消防水泵扬程时,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应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栓口动压可不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但应满足水枪充实水柱要求。六、北京改4.1.8:消防给水系统宜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压力开关、流量开180、关等消防水泵启泵控制装置,未设置上述启泵控制装置的系统,原消火栓箱内的消防水泵启泵按钮应保留,作为启泵信号。问题十三:建筑高度小于 54m 的住宅小区采用一个消防系统,消防水泵可以不设备用泵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41:建筑高度小于 54 米的住宅小区,共 11 栋住宅楼,采用一个消防系统,消防水泵可以不设备用泵吗?回答:应设置备用泵。解析:对于消防给水泵,建筑高度小于 54 米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 25L/S 的建筑可以不设备用泵(消水规5.1.10-1)。但向两栋或两栋以上建筑供水时,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消水规8.1.2-1)。由一 71 台消防水泵向环状给水管网181、供水,实际意义不大,建议设置备用泵。5.2 高位消防水箱 问题一: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计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6:水消规第 5.2.1 条:底部为商业,上部为住宅的建筑屋顶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如何确定?按建筑总面积还是只按商业的面积计算?应根据建筑性质选取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若满足建规2.1.5 条商业网点要求,则按照住宅的要求设置;若下部定义为商业,则按照住宅、商业分别取值,取其大值确定屋顶水箱有效容积。二、山东5.0.7:水消规第 5.2.1 条中:消防水箱容积的计算原则?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照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到最高水位的有效水深计算实际容积。三、北京 2020改造项目182、问题 9: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积 整体改造项目或在改造范围:应满足规范要求;局部改造,不在改造范围:如果水箱容积不够不是本次改造功能变化造成的,可维持原状 18m3;如果水箱容积不够是本次改造功能变化造成的,如原办公楼底部几个楼层改为大型商业超过 1 万 m2,建议满足现行规范。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8:一二层为物业和养老(非商业服务网点),三层及以上为住宅的一类建筑,高位消防水箱按 18m3还是 36m3?回答:不应小于 18m,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消水规5.2.1-2)。注:本题有争议。解析:本示例为住宅与其他功能组合建造的建筑,可执行建规5.4.10条第 183、3 款之规定,住宅与公建可以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设置室内的消防设施。高位消防水箱为住宅与公建合用的消防设施,考虑火灾时仅一处着火,屋顶水箱容积可按住宅与公建部分建筑高度分别查消水规5.2.1 相应条款,取其大者。72 问题 166:一栋建筑高度大于 150m 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中间设置了转输水箱及高区加压泵,高区大约 80m,高位消防水箱可以取 36m3吗?回答:不可以,对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 150m 时,高位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 100m。(消水规5.2.1-1)问题二:消水规5.2.1-5 中的“消防水量”是指什么?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很多同行认为消水规5.2.1-5 中的室184、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 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5.2.1 条第 5 款,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 18m。这里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是指单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还是要包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水炮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答:包含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水炮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二、山东5.0.8:水消规关于高位水箱的设置第 5.2.1.5 条:工业建筑室内消185、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2m,大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8m。问题:此处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是否指室内需要同时动作系统流量的叠加?(规范第 3.4.1 条“以煤、天然气、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同时动作系统流量的叠加。三、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1:消水规5.2.1 条第 5 款的工业建筑消防水箱不应小于 12m3,包括自喷淋系统用水量吗?答:包括自喷淋系统用水量。总结分析:73 消水规5.2.1186、 条款确定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容积大小,室内消防给水流量应为高位消防水箱负责的同时动作的系统流量的叠加。问题三:干式消火栓系统如何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37:干式消火栓系统需要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吗?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接入系统的哪个位置?寒冷地区的高位消防水箱的结冻问题如何解决?回答:干式消火栓系统类似于湿式消火栓系统,对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是否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或市政直接供水,依消水规6.1.9 条处置。干式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接入点,应在控制阀组的前端。寒冷地区的高位水箱及其出水管应采取防冻措施(消水规5.2.5)。参考视频:干式消火栓系统187、-报警联动控制!问题四:消水规第 5.2.1-6 条中:总建筑面积是指整个小区内商店建筑总面积还是指小区内单栋商店建筑面积?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5.0.9:水消规第 5.2.1.6 条中:总建筑面积是指整个小区内商店建筑总面积还是指小区内单栋商店建筑面积?对于住宅区的商店建筑,应按照单栋最大的商店建筑面积计算。二、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8:计算屋顶水箱容积时,商店建筑面积是指最大一栋的商店建筑面积(各商店之间均满足防火间距),还是指整个消防系统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商店建筑面积之和?答:指最大一栋商店建筑面积。问题五:消水规5.2.6-6 中进水管大于溢水口的距离与建筑给水排水188、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中 3.3.6 不符,具体参照哪一条?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5.2.6-6 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中 3.3.6的交集只有 150mm,如两本规范同时满足,只有一个固定值,这样执行是否合理?74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7: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第 3.3.6 条规定执行,不小于 150mm。二、山东5.0.12:水消规第 5.2.6 中第 6 条:进水管大于溢水口的距离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中第 3.3.6 不符,189、具体参照哪条?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相关规定,采用生活给水补水时,统一采用 150mm。三、湖南建筑给排水问题 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第 3.2.4C 条: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强条)。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5.2.6.6 条,高位消防水箱应符合下列规定: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 100mm,最大不应大于 150190、mm(要点条文),上述二者矛盾。目前均执行强条,是否可改为执行要点条文?处理意见: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为 150mm,小于 150mm 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四、北京 2019生活给水系统-卫生安全问题:常见问题:消防水箱的自来水补水管管口最低点高于溢流水位空气间隙100mm。规范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版)3.2.4C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3.3.6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下列191、水池(箱)补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向消防等其他非供生活饮用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2 向中水、雨水回用水等回用水系统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进水管管径的 2.5倍,且不应小于150mm。75 五、陕西7.1.6:(补充 GB50974-2014 第 5.2.6 条第 6 款)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第 3.3.6 条第 1款规定执行,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1:消水规5.2.6-6 进水管应192、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 100mm,最大不应大于 150mm;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3.3.6-1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等其他非生活饮用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为多少?回答: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强调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主要是防止对生活饮用水的污染,当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等其他非生活饮用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应遵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他情形可依消水规执行。解析:当贮水池(箱)补水太快或溢流受阻,则可能出现193、水箱水位高出溢流水位的情况,保证一定的空气间隙,可以防止生活水污染。总结分析: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强调空气间隙不应小于 150mm,主要是防止对生活饮用水的污染,当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等其他非生活饮用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应遵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的规定,其他情形可依 消水规 执行。问题六:消防水池的溢流管管径如何确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4:消防水池的溢流管管径如何确定,是进水管直径的 2 倍吗?回答:消防水池溢流管的管径应按能排泄水池(箱)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管径大 1 级。解析:溢流管管径为进水管管径 2 倍,且不小于 DN100,为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管径的要求(消水规194、5.2.6-8)。消防水池溢流管管径可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3.8.6-5 条,也可参考国标图示 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 05S804中相近有效容积的水池确定。二者不宜混淆。76 问题七:屋顶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是否一定要高过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低于 0.15MPa;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 0.07MPa,多层住宅不195、宜低于 0.07MPa;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 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 20000m时,不宜低于0.07MPa;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 0.10MPa;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 1 款第 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当按 5.2.2-5 条设置稳压泵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是否可以低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1.4:按民用统一标准中 8.1.11 条第 1 款,要求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而建筑专业希望高位消防水箱放在屋顶层,与屋顶风机房(设有消火栓、喷淋)位于同一196、建筑高度,是否可以?答:按水消规第 5.2.2 条、民用统一标准第 8.1.11 条第 1 款,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二、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9:当屋顶设有库房、设备用房需设置两个消火栓保护时,如果屋顶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无法高于屋顶消防消火栓的栓口高度,采用增加消火栓系统增压、稳压设备的扬程,是否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5.2.2 条要求?答:不满足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第 5.2.2 条要求。77 三、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6: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的高197、层住宅,屋顶排烟机房需要设置消火栓吗?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最高处消火栓栓口标高吗?答:1)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时,设试验消火栓即可。2)如果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合用,则合用机房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合用机房喷头标高。四、山东5.0.10:水消规第 5.2.2 条:湿式报警阀设置在屋面消防水箱间内(此时报警阀出水管高于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同时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高于最不利喷淋头,此设计是否满足水消规第 5.2.2 条中“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的要求。类似问题为消火栓最高处连通管高于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最不利消火栓198、低于最低有效水位是否可行?为满足初期火灾时消防水箱出水管能满足重力流出水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五、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0: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的高层住宅,屋顶排烟机房需要设置消火栓吗?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最高处消火栓栓口标高吗?答:1)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时,设试验消火栓即可。2)如果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合用,则合用机房需设自喷,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合用机房喷头标高。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08:屋顶停机坪层无法设置高位消防水箱间,可否将高位消防水箱设置于停机坪的下一层?回答:可以。解析:消水规图示中“水箱设置199、位置”提示,屋面停机坪消火栓上方可不设高位水箱。另外,对于停机坪层设有局部突出屋面的设备用房的情况,可参“问题 12: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是否一定要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处置。问题 12: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是否一定要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回答: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但对于突出 78 顶层以上的部分设备用房,不做严格要求。解析: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稳压设施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但对于突出顶层以上的部分设备用房,可能存在一定困难,考虑这些设备用房的火灾负荷小,人员少,因此不200、做严格要求。总结分析: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稳压设施等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但对于突出顶层以上的部分设备用房,可能存在一定困难,考虑这些设备用房的火灾负荷小,人员少,因此不做严格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建规建规8.1.98.1.9 规定,排烟机房和正压送风机房不得合规定,排烟机房和正压送风机房不得合用,当确有困难时,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但用,当确有困难时,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但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根据防排烟技术标准用于201、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根据防排烟技术标准4.4.54.4.5 要求,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要求,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的合用机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问题八:体积不大于 5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体积不大于 3000 m的甲、乙、丙类仓库当建筑内的水消防系统仅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确有困难时,可以只设高位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9:体积不大于 5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体积不大于 3000 m的甲、乙、丙202、类仓库当建筑内的水消防系统仅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确有困难时,可只设高位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高于最不利消火栓应不小于 7m。水箱高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稳压泵和气压水罐,稳压泵流量不小于 5L/s,扬程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要求;气压水罐调节容积应保证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 15 次/h,并不小于 450L。总结分析:浙江5.1.9 低于建规与消水规要求,谨慎采用。问题九:在总有效容积不变的情况下,高位消防水箱可以分成独立的若干个吗?消防资源网解析:79 问题 174:在总有效容积不变的情况下,屋顶消防水箱可以分成独立的若干个吗?回答:可以,确保做好连通措施,203、具体可参照多格消防水池的方式处置。5.3 稳压泵 问题一:稳压泵流量如何选取?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仓库最大净空高度 13.5m,最大储物高度 12m(堆垛),按规范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K360,喷头最低工作压力需要 0.35MPa,一个最不利喷头的流量计算值为 11.2L/s,仓库喷淋流量达到了 140L/s。问题 1:对于喷淋系统只服务仓库的情况下,喷淋稳压泵的流量如何确定?问题 2:如果喷淋系统同时服务该种类型的仓库(喷淋流量 140L/s),还有车间(喷淋流量 90L/s)及办公楼(喷淋流量 20L/s),喷淋稳压泵的流量如何确定?答:问题 1204、 及问题 2 均可按系统设计流量的 1%3%确定。二、山东5.0.11:水消规第 5.3.2.2 条:消防稳压系统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 1%3%计,且不小于 1L/S,是否均取 1L/s 即可?应按规范执行。稳压泵的设计流量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 1%3%计算,且不小于 1L/S。三、浙江5.1.9:体积不大于 5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体积不大于 3000 m的甲、乙、丙类仓库当建筑内的水消防系统仅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如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确有困难时,可只设高位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高于最不利消火栓应不小于 7m。水箱高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稳压泵和气压205、水罐,稳压泵流量不小于 5L/s,扬程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要求;气压水罐调节容积应保证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 15 次/h,并不小于 450L。四、广州3.19: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的危险等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有 30L/S 和60L/S 的不同工况且分别设置湿式报警阀,这时稳压泵设计流量该如何合理取 80 值?答:按水消规第 5.3.2 条,满足系统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的要求,可按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执行。消防资源网解析:石老师专题:稳压泵流量不应小于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206、动启动流量;(5.3.2)以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例,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这个功能,主要是通过湿式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连锁启动消防水泵实现。在设置有稳压泵的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最不利点的洒水喷头依靠稳压泵维持最低工作压力。发生火灾时,洒水喷头动作,水流指示器发出报警信号,报告起火区域,湿式报警阀组启动,其压力开关连锁启动消防水泵,完成系统的启动。水流指示器的最小启动流量为 37.5 L/min,湿式报警阀组的最小启动流量为 60L/min,这个 60L/min 就可以视为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自动启动流量,考虑到系统管网可能存在正常泄露,因此,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207、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之和。需要说明的是,稳压泵流量也不能过大,否则稳压泵始终供水,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不会动作,在不考虑漏水量的情况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稳压泵的流量可取 1L/s。(数据供参考)问题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设计压力按消水规第 5.3.3 条和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执行,仅维持准工作状态的静水压力大于0.15MPa 即可,无需大于主泵设计压力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3.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设计压力按水消规第 5.3.3 条和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执行,仅维持准工作状态的静水压力大于 0.15MPa即可,无需大于主泵设208、计压力?答:是的,按水消规第 5.3.3 条确定。问题三:消火栓和自喷的增压系统,可否合用?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81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4:消火栓和自喷的增压系统,可否合用?答:不建议合用。问题四:室外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还需要设置稳压设施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0:室外消防采用临时高压系统,除主泵外是否还要设稳压系统?答:室外消防管网临时高压系统需要设稳压泵或由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否则管网系统会因漏损会转为干式的管网,违反水消规第 7.1.1 条。二、广州2.21:水消规6.1.7 条:“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与压力”,可采209、用高位消防水箱维持系统的压力与充水吗?答: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宜独立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并符合水消规第 5.2.1 条要求。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1:室内高位消防水箱能否为室外消火栓系统管网补水定压?回答:可以。解析: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水量,并保证相应的水压要求(5.2.2),可以作为室外消火栓系统的补压措施。需要注意的是,栓水规5.2.1 所确定的消防水箱容量,主要是储存火灾初期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如同时应用于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适当考虑增加消防水箱的容量。参考讲解:室外消火栓泵、稳压泵设置要求及联动控制。5.4 消防水泵接合器 问题一210、:消水规5.4.4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此处应按“每座”还是“每栋”建筑的每个分区设置?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5.4.4 仅提出来笼统的要求,并没有具体的解释,距离建筑距离 82 多远才算附近?此处的“每座”建筑的界定是否可按消水规图示 15S909 中“单座建筑界定原则示意”执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17:水消规5.4.4 条:“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距离多少米的接合器可算该建筑设置了?答:建筑离水泵接合器不大于 40 米可以算设置了。二、广州2.18:水消规 5211、.4.4 条:“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问:(1)如果消火栓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如按分区设水泵接合器则水泵接合器会很多,此条是否需按规范严格执行?(2)如水泵接合器需分区设置,喷淋系统是否设置了减压阀就需在阀后设置水泵接合器?(3)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的建筑,手抬泵或移动泵是否仅需预留接口?无需预留电量?答:(1)应按规范严格执行,在消防车供水范围内,每栋每个分区每个消防系统均需设水泵接合器。(2)喷淋系统也应按竖向分区设置水泵接合器,避免低区着火的情况下,消防车水泵做无谓的加压。(3)是,手抬泵无需预留电量。三、湖南问题 25: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对于集中212、设置报警阀间的建筑自动喷水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如何设置?处理意见: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5.4.4条执行。四、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5: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需要每幢楼单独设置,且消防车从接合器往火灾楼栋供水是否只能进入本楼管网,且消火栓管网进水管处是否需要设置止回阀?答: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相邻建筑之间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共用,建筑 120m 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计入该建筑的数量。消火栓管网 83 进水管处不需设置止回阀。五、浙江5.1.2:符合当地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 的建筑当采用可调式减压阀进行分区时,可只在高区设置213、水泵接合器。六、山东5.0.13:水消规第 5.4.1 条:该条文规定了设置水泵接合器的建筑,如果一个住宅小区,需要每个楼都单独设置水泵接合器吗?各个单体的消火栓系统和自喷系统都是分别共用一套系统的,在主管网水泵房附近分别设置一套水泵接合器可以吗?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栋建筑附近就近设置,应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七、山东5.0.14:水消规第 5.4.4 条中: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均遵照执行,还是仅针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均应在每栋建筑附近就近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八、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34:消水规5.4.214、4 条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请问是不是每栋建筑完全独立设置水泵接合器?还是仅增加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方便消防车使用?答:增加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方便消防车使用。相邻建筑之间可共用消防水泵接合器,120m 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计入该建筑的数量。九、陕西7.1.7:(补充 GB50974-2014 第 5.4.4 条)多栋建筑的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当满足每栋建筑保护距离时,相邻的多栋建筑可综合考虑共用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的总数应按其中单栋建筑室内最大消防系统设计流量确定,且应保证距离每栋建筑外墙不大于 40m。十、陕西7.1.8:(补充 GB50974-2014 第 5215、.4.6 条)建筑高度小于 100m 的高层建筑当采用减压阀进行分区且符合建设地消防车的供水能力时,其高、低区可共用消防水泵接合器。84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87:消水规5.4.3 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宜按每个10L/s15L/s 计算”,具体取值时,按 10L/s 还是 15L/s?有审图老师要求按15L/s 考虑一定要用 DN150 的水泵接合器,是否正确?回答:可取 15L/s,水泵接合器可以选 DN100 或 DN150,没有严格要求。解析:DN100 管道在 15L/s 的流速为 1.91m/s,满足规范要求,DN100 水泵接合器通水能力可达 15L/s。通常情况下,216、大家习惯 DN100 消防水泵接合器配接 DN100 干管,DN150 消防水泵接合器配接 DN150 干管。问题 30:喷淋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以接在报警阀之后的管道上吗?回答:非特殊情况,不可以。解析:报警阀组为单向流动的组件,对于消防水泵接合器仅为一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情况,功能上没有太多影响,但不符常规,存在不确定因素,非特殊情况,不应采用。总结分析:消水规5.4.4 对于多栋建筑坐落在一个大底盘上,属于单座建筑,如按规范字面理解,水泵接合器按每座建筑设置,技术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考虑火灾发生时,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可靠性,此处按“每栋”建筑设置比较安全。可以相邻的几栋共用一处消防水泵接合器217、,但每栋楼附近都要有。具体详见 消水规图示 15S909 中相应条款示意图。问题二: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高度的标准是多少?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37: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 6.1.7.3 条规定,楼层高度为多少时可认为超出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高度?处理意见:根据各地消防车供水高度确定。总结分析:消水规5.4.6: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具体超过多高需要设置手抬泵接口,需要根据各地消218、防车供水高度确定。85 问题三:超高层的手抬泵与移动泵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19:水消规5.4.6 条,超高层住宅建筑要求设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口,但电梯厅及前室面积比较小,手抬泵或移动泵怎么设置?是采购备用,还是现场安装?答:手抬泵或移动泵设在水泵接合器后即可,确保消防车内水泵经过水泵接合器后,再进过手抬泵或移动泵串联加压。手抬泵或移动泵由消防队员自带,现场安装。问题四:室外的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否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5.4.2 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219、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而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2014 第 5.5.1条:室内设置的系统宜设置水泵接合器。室外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否可不设消防水泵接合器?解答:室外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可不设消防水泵接合器。问题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接合器可以接在报警阀之后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西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接合器应在湿式报警阀前的输水管上接入。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0:喷淋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以接在报警阀之后的管道上吗?回答:非特殊情况,不可以。解析:报警阀组为单向流动的组件,对于消防水泵接合器仅为一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情220、况,功能上没有太多影响,但不符常规,存在不确定因素,非特殊情况,不应采用。总结分析:报警阀组为单向流动的组件,非特殊情况,不可以将水泵接合器设有报警阀之后的管道上。86 问题六:消水规5.4.7 条“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不宜大于 40m”。的理解?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86:消水规5.4.7 要求“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不宜大于 40m”。是不是所有室外消火栓离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回答:本条文的意思是水泵接合器周围有一个室外消火栓满足本距离221、要求即可,其他室外消火栓不满足本距离要求没关系。问题 185:消水规5.4.7 要求“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不宜大于 40m”。问题1: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是不是有一个保证就行了?问题 2:距消防水池的距离,是指距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吗?问题 3:当消防水池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是不是所有室外消火栓都要满足 15m 至 40m 距离?回答:1、保证一个满足要求即可。2、消防水池的距离是指与取水口的距离。3、通常保证一个满足距离要求即可,当水泵接合器数量在 3 个或以上时,建议 2 个。5.5 消防水泵房 问题一:生活水泵房与222、消防水泵房可以合用吗?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关于生活水泵房与消防水泵房是否可以合用的问题,消水规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有分歧,具体如何执行?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2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第 5.5.12 条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生活泵房需要与消防泵房合建时,是否也需要按此要求设置防火隔墙?处理意见:住宅生活泵房与消防泵房宜分开设计,如生活泵房与消防泵房合建,给排水专业应向建筑专业提出设置防火墙的要求。87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34:消防水泵房与生产水泵房合建,消防水泵与生产水泵之间需223、要采取物理分隔措施吗(即二种水泵之间设置隔墙吗)?回答:如不兼做生活用水泵房,且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可以不用隔墙分开。解析:从消防角度,如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消防与生产水泵房可以合用。但当兼做生活饮用水泵房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具体参问答: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第 93 题。问题 93: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可以合用吗?回答:从消防角度,可以合用,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等,应同时满足消防水泵房及生活水泵房的相关要求。从安全卫生角度,不宜合用,比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要求: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生活给水泵房内的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224、的要求,等等。问题二:可否使用成品的消防水池+泵房或高位消防水箱+泵房?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国标图中出现了成品的消防水池+泵房或高位消防水箱+泵房,新工程是否可以选用?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二)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消防水池、钢板消防泵房,问:1)能否使用?可在哪些工程可以使用?2)如能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仅在总图上标注提供平面尺寸和定位、技术参数等,未提供具体图纸,是否满足审查深度?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974-2014 第 8.1.6.3 条,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答:宜225、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 30L/s 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 88 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226、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二、湖南26:对于选用国家标准 16S211 中消防水箱的设计,可否认为该工程无违反消防水箱相关条文?处理意见:应有水箱设计详图,详图上应将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内容表述清楚,如无表述则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三、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3: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227、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消水规第 8.1.6 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答: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 30L/s 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228、定;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 89 质量。总结分析:成品的消防水池+泵房或高位消防水箱+泵房,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施工方便。如符合规范要求,可以在工程中使用,尤其是在既有建筑改造中。问题三:改造项目,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的位置不满足现有规范229、,如何处理?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对于改造项目,如消防泵房不满足消水规5.5.12 条,如何处理?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7: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的位置 如果在改造范围,消防泵房不满足 5.5.12 条规定,因是强条,目前还没有新的规定,需要专家评审意见。多次参会听取专家评审,在加强消防水泵房所在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直通安全出口、标识明确的前提下,评审通过。二、南京改4.4.1:由于标准要求变化,现行标准规定“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 10m 的地下楼层”,原建筑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的,改造难以实现,可适用230、原标准。问题四:共用消防泵房与水池的分期工程,如消防泵房与水池不在本期范围内,如何审查?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4:厂区内有部分建筑由原消防部门备案(不作审查),后新建厂房时,已备案的消防泵房及水池是否应同时审查?答:应由设计人员对原有消防设施情况能否满足新建厂房要求作研判,并在设计说明写清楚相关消防设施情况,且其水量、水压等符合新建厂房的要求。审图人员不需对原消防泵房及水池的图中进行审查。二、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5:厂房内有部分已建建筑验收合格(包括消防泵房及水池),后又新建建筑时,前面已验收的消防水池及泵房已不满足新建建筑要求时,该如何处理。答:对已建消防水池及231、泵房进行改造,使之满足新建建筑要求,如不能改造,90 则应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问题五: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可以做钢结构形式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4: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可以做钢结构形式吗?回答:规范没有约定消防水泵房的结构形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即可,比如: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等等。问题六:单独修建的地下消防水泵房是否需要配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单独修建的地下消防水泵房需不需要配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回答:不用。解析:从建筑防火定性上,单独修建的消防水泵房通常分两种情况:第一种设置在工业建筑区域,可定性为戊类库房(3.1.1);第二种设置在232、民用建筑区域,可定性为公共建筑。水泵房规模有限,这两种情况通常均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问题七:消防泵房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西20:消防泵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如下条件判定:(1)无可燃物的消防水泵房,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其它功能的水泵房,如无可燃物且满足消防水泵房的类似分隔条件,也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附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分隔,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但是,为了满足扩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要求(建筑设计防233、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5.3.1 注 1),可以考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需要同时配套相关保护措施:(3)设置在消防水泵房的电气类设备(包括电气连接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5,即使误喷也不应影响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其它泵房应有防水渍和漏电的措施。91 (4)消防水泵电机等的防护等级,应确保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即使喷淋启动的情况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5.3.1 注: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 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 234、倍计算。二、湖南问题 35:生活、消防水泵房是否需设置喷头?处理意见:是否设置喷头由设计师确定,无可燃物则可以不设置。三、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2:一幢多层建筑,建筑面积大于 3000,地上为商业,地下室为消防泵房及水池,商业需设置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消防泵房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答:地下消防泵房需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72:水泵房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回答:是否设置,参专题:水泵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火灾报警、排烟设施?6 给水形式 6.1 一般规定 问题一:如何确定市政消火栓计算在室外消火栓系统中的数量?消防资源235、网解析:问题 183:一栋建筑,室外消火栓流量 25L/s,但建筑在 2 个市政消火栓保护范围内,还需设置消防水池存储室外消防用水量吗,可否不再布置室外消火栓管网系统?回答:距建筑外缘 5m15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当市政为环网且满足两路供水的要求时,2 个市政消火栓均计入该栋建筑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可以满足本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消防水池可不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也可以不另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92 注:当建筑物设置有水泵接合器时,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不宜大于 40m。此时,应保证至少有一个市政消火栓,满足此距离236、要求。问题 184:在问题 183 中,如市政消火栓管网为枝状,消防水池需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吗,需要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吗?回答:需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根据规范要求,这时消防水池必须设置取水口,取水口可以视为一个室外消火栓,可不另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注:当设置有水泵接合器时,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不宜大于 40m。问题二:关于室内外合用消防水系统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49:室内外消火栓泵合用,管道也合用,只有地下一层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不涉及压力不足的问题,室内外消火栓均从环管上引出可以吗?回答:可以。解析:237、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合用(消水规6.1.6)。室内外消火栓可共用一组消防水泵,水泵应同时满足室内外消防给水要求,室内外管网应相对独立,并应确保水泵接合器供水不会流向室外管网。问题三:执行消水规6.1.9 不设高位水箱需要何种条件?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6.1.9-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其他建筑指那些建筑?哪种情况属于确有困难?何谓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16:水消规5.2.2 条:消防水箱“应高于其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238、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5.当高位水箱不能满足本条 1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如何理解?答:(1)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其服务的水灭火设施,当最 93 低有效水位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时,应设置稳压泵;(2)符合水消规第 6.1.9 条第 1 款的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只有符合水消规第 6.1.9 条第 2、3 款的建筑,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二、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5:依据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第 7.1.3 条规定: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具有高位水箱或稳压泵的临时高压239、给水系统。火力发电厂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是否可仅设稳压泵,不设置屋顶水箱?答:可执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相关规定。三、山东5.0.15:水消规 第 6.1.9 条:工业建筑设计的稳高压系统(利用稳压管保持压力)不设计消防水箱是否可行,什么条件下可以不设消防水箱?对于满足采用常高压系统的建筑(即水量、水压均满足火灾时要求),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专业规范单独要求时按专业规范执行。四、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32:消水规6.1.9 条第 2 款,“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240、应设稳压泵”。什么是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稳压泵如何选取?答:1)“安全可靠”指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两路供水、双电源等。2)稳压系统应满足消水规5.3.3 条和 5.3.4 条规定,消火栓系统稳压泵流量采用 5L/S,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 0.15MPa,消火栓系统稳压罐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 150L。3)自喷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 4 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 5min 用水量确定。五、陕西7.1.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6.1.9 条第 2 款中的“其他建筑应241、设置高位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是指仅设稳压装置时,其室内消火栓系统稳压罐调节水容积不应小于 300L,自喷系统稳压罐调节水容积不应小 150L。六、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8: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 94 不属于消水规 6.1.9-1 条的建筑,改造项目设高位水箱有困难,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设稳压泵稳压,但应满足 6.1.10 条规定;如有自喷系统,应满足喷规 10.3.3 条规定。七、北京改4.1.5:高位水箱的位置当受土建条件限制无法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时,应设置气压水罐及稳压泵等设施,保证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242、静水压力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20:消水规6.1.9 条,用稳压泵代替高位消防水箱的情况中,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何谓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回答: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主要是指水源、水泵以及供电电源等保障措施:1、应设置消防水池,当没有设置消防水池时,应采用两路市政消防供水,且应满足消水规4.2.2 要求。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均应设置备用泵。3、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参专题: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问题 119:二层中学教学楼,屋顶无法设置高位水箱间,可否在泵房里设18m的应急气压水罐及补水泵作为消防前期供水?回答:重要公243、共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解析:使用人数超过 500 人的中小学校及其它未成年人学校应视为重要公共建筑,依消水规6.1.9 条第 1 款,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参专题:重要公共建筑,概念及范围!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问题 61:请教大家:做一个办公楼改造项目,之前按照规范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改造后体积增大需要设置消火栓。但消防水箱间不好设置,按照消水规6.1.9-2 条,采取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可仅设置稳压泵,请问大家怎 95 么244、理解这个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是否指的是双路水源、双电源?回答:采用稳压泵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时,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主要是指水源、水泵以及供电电源等保障措施:1、应设置消防水池,当没有设置消防水池时,应采用两路市政消防供水,且应满足消水规第 4.2.2 条要求;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均应设置备用泵;3、应采用双电源供电。详见专题讲解: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问题 42:钢结构厂房,无法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仅在消防泵房设置稳压泵及有效容积为 150L 的气压罐,是否可行?回答:当工业建筑采用安全可靠的给水形式时,可行。解析:消水规245、6.1.9 条第 2 款规定,对于除第 1 款规定外的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置稳压泵。气压水罐有效容积 150L 是最低标准,具体尚应符合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 次/h 的要求。消水规(5.3.4)何谓安全可靠的给水形式,可参专题: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问题 40:一个改造项目,建筑面积 1400 平方米,建筑体积不大于 5000 立方米的一层老年照料设施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吗?回答:15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属于重要公共建筑物,当达到此规模时,参消水规6.1.9246、 要求,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关重要公共建筑物的确定,参专题:重要公共建筑,概念及范围!总结分析:1)其他建筑应包括除 6.1.9-1 以外的建筑,即工业建筑、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0000m2的非重要公共建筑和二层及以下的非重要公共建筑。2)确有困难指哪些:对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确实存在困难,对于新建建筑确有困难,似乎这种说法不成立。3)采用稳压泵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时,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主要是指水源、水泵以及供电电源等保障措施:96 1、应设置消防水池,当没有设置消防水池时,应采用两路市政消防供水,且应满足消水规第 4.2.2 条要求;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247、均应设置备用泵;3、应采用双电源供电。以上三大项均符合要求,才可以采用稳压泵代替高位消防水箱。问题四:从消防水池的市政引入管接出的室外消火栓水量及压力如何控制?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4:当设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时,如市政供水压力满足室外消火栓要求,在入户引入给水管后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其水量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6.1.5 条的规定计入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并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7.2.8 条的规定。二、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0: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是否一定要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连接,通过市政供水管网补水的消防水池是否认为是自备水源而不应与248、市政供水管网连接?答:室外临时低压消火栓给水系统不能与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直接连接(两者之间设置倒流防止器也不行)。可在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上另外接出室外消火栓。问题五:改造项目,高位消防水箱如何处理?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8: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 不属于消水规 6.1.9-1 条的建筑,改造项目设高位水箱有困难,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设稳压泵稳压,但应满足 6.1.10 条规定;如有自喷系统,应满足喷规 10.3.3 条规定。二、南京改4.3.3:考虑高位消防水箱对初期火灾灭火的重要作用,以及一般改造建筑的实际情况,现行标准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容积不超过 36m的按现行标准249、执行,超过 36m需要对原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改造的允许按 36m设计。97 三、北京改4.1.5:高位水箱的位置当受土建条件限制无法高于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时,应设置气压水罐及稳压泵等设施,保证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静水压力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问题六:消水规第 6.1.10 条中:“仅采用稳压泵稳压”是指哪种情况?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第 6.1.10 条中的“仅采用稳压泵稳压”是指未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问题七:关于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52:一个红线内的两个项目,因投资方不同,室内消防250、系统独立,分别设置消防水池与泵房,现因条件所限,可以共用高位消防水箱及稳压设备吗?回答:不建议共用。解析:依消水规6.1.11-3,产权或物业不同的建筑,涉及运行费用及管理的问题,不宜共用消防系统。问题 125:消水规第 6.1.11 条第 2 款是怎么理解的?如果一个小区包括办公、公寓、商业等多种形式,当总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 m2,但是居住的面积不超过 50 万 m2,还按照这一条执行吗?回答:消水规6.1.11-2 仅适用于居住小区,本例中情况应执行本条规范第 3 款。解析:办公、公寓、商业、住宅为一体的建筑群,因建筑管理单位不同可能造成消防给水管理的混乱,给消防给水的可靠性带来麻烦,251、而且现在不少项目出现了管理费用、资金、产权等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因此公共建筑宜按同一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共用一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水规6.1.11-3 关联问答: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第 103 题 问题 103:消水规6.1.11 中“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50 万 m2,如果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 m2,是不是室外消防用水量翻倍就可以了?室内消防用水量也要考虑增加吗?回答:本处所述,是指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超过 50 万 m2时,建筑群不宜共用一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分解为 2 套或多套临时高压 98 消防给水系统,不存在室内消防用水量翻252、倍的问题。解析:依消水规3.3.2 注 4 要求,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50 万m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与 消水规6.1.11 是不同的概念,不应混淆!6.2 分区供水 问题一:减压阀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陕西7.1.1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6.2.4 条第 3 款“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当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时,其管道上的减压阀组应设两组减压阀组;当消防供水管网为两路进水环状管网时,其管道上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问题二:“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 1.0253、MPa 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这里的静压是否要考虑稳压泵的扬程?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10:水消规第 6.2.1.2 条:“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 1.0MPa 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这个静压是否要考虑稳压泵的扬程?还是只考虑系统单独的静压?应考虑稳压泵的扬程。按照系统准工作状态时的压力确定。二、陕西7.1.14:(补充 GB50974-2014 第 6.2.1 条第 2 款)消防给水系统分区时,其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值不包含系统稳压设备的压力。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58:消水规6.2.1-2,消火栓栓口静压大于 1.0MPa 需要分区,这个静压是怎么确定的?回答:可254、参消水规实施指南确定:直接连接高位消防水箱(无稳压泵)的消火栓分区,其栓口静压按高位消防水箱最高水位计算;经减压阀减压的消火栓分区,其栓口静压按减压阀出口的静压计算;直接连接稳压泵(无高位消防水 99 箱)的消火栓分区,其栓口静压按稳压泵的停泵压力计算;直接连接高位消防水箱且有稳压泵的消火栓分区,其栓口静压原则上应按稳压泵的停泵压力计算,如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其栓口静压也可按高位消防水箱最高水位计算。问题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位水箱出水管上的减压阀后压力取多少合适?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82:26 层住宅(建筑高度为 80 米)只有地下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管连接至车库环管需要255、减压吗?减压阀后压力取多少合适?就是最不利喷头处工作压力加 0.15MPa 吗?回答:需要减压,建议:减压阀后压力满足消水规5.2.2 要求的最不利点压力即可。解析:首先,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自喷规8.0.7)。其次,从消防用水量的角度,也需要适当控制管网压力(洒水喷头压力过大,可导致最不利作用面积用水量增加,同样的火灾延续时间,需要更多的消防水量)。最后,高位消防水箱的静压力,如大于消防水泵扬程,可能带来其他意外风险,比如,因为静压大于水泵扬程,将导致水泵出水干管无法有效设置超压泄压阀(持压泄压阀),水泵无法得至有效保护等等。扩展 1:不设置减256、压阀或减压阀失效,有没有可能引起消防水泵反转?回答:水泵出口有止回阀,不会引起水泵反转,止回阀的压力等级应综合考虑高位水箱静压力的影响,不用再考虑止回阀失效的极端情况。扩展 2:不设置减压阀或减压阀失效,会不会导致消防水泵不启动?回答:高位消防水箱的流量开关、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都会连锁启动消防水泵,与静压力大小无关,不存在消防水泵不能启动的问题。扩展 3:不设置减压阀或减压阀失效,会不会引起消防水泵空转?会不会烧电机?回答:不存在水泵空转的问题,离心式水泵的空转,通常是指水泵运转时,泵壳内无水或进入较多空气的情况,空气进入水泵会造成气蚀损害,无水运转更导致水泵干磨发热,造成轴承或密封损坏。示例257、情况不可能造成空转。但是,确实可能导致水泵零流量运转,水泵零流量运行时,泵壳内充满水,与前后管网相通,有足够的润滑,通常的调试、测试等短时间运行并不会导致水泵过热等危害,而且这时的电机功率(电流)较小,也不会导致电机过热,不存在烧电机的问题。100 注 1:有关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的概念及危害,请参专题:消防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概念、危害及防范措施!注 2:有关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超压泄压阀等相关要求,请参专题: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 大疑难探讨)问题四:消水规6.2.1-3 条如何理解?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62:喷淋泵扬程是 145 米,那么报警阀处的压力就不会超过 258、1.6MPa,可以理解为只要泵的扬程小于 160 米,就不用分区,这种理解对吗?回答:这种理解不对。解析:依消水规6.2.1-3 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 1.6MPa 或洒水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 1.2MPa 时,自喷系统就需要分区供水。问题五:高位消防水池距减压水箱 75m,减压水箱前设置减压阀组可以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8:下图中,高位消防水池距减压水箱 75 米,减压水箱前设置了减压阀组,合适么?回答:如浮球阀的工作压力满足要求,则不用设置减压阀组。注:也可参考栓水规图示:如果减压水箱进水管压力过高,建议采用淹没出流并设置水位控制器控制进水。(6.2.5)浮球控制259、阀原理:直接作用式浮球阀-遥控浮球阀!7 消火栓系统 101 7.1 系统选择 问题一:一层商铺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二层为住宅型公寓,一层是否可以按商业服务网点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96:公寓可以分住宅型与酒店型,如一层商铺符合商业服务网点要求,二层为住宅型公寓,一层是否可以按商业服务网点设置消防设施?回答:不可以。解析:依建规2.1.4 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本示例商铺设于公寓首层,公寓建筑的防火设计按公共建筑考虑,设置于公寓底层的商铺不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问题二: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单元式住宅楼,设计为湿式单立管消260、火栓系统,并整栋楼设 1 套水泵接合器,安全系数大于干式消防竖管系统,此方案是否可行?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02:7 层住宅楼,建筑高度大于 21m,3 个单元,设计为湿式单立管消火栓系统,并整栋楼设 1 套水泵接合器,安全系数大于干式消防竖管系统,但是审图老师说,湿式系统需至少 2 根立管成环,单立管不可以?回答:很明显,这是合理不合规的问题。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当设置消火栓时,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只要单立管,省略水泵、水池。而这时做成更可靠的湿式系统时,就必须满足湿式系统的规范要求,可能需要立管成环,并对水源有更高要求,可能涉及消防水泵和水池的设置问题。建议:如住宅建筑满足干261、式消防竖管系统消防车供水的条件(消水规7.4.13),可按干式消防竖管系统设置,但平时立管充水,且按湿式系统要求配置室内消火栓。提高了系统可靠性的干式系统,应予许可!问题三:装修改造项目,如何考虑增加室内消火栓系统?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4:增加室内消火栓系统 因为使用功能调整,需要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改造范围应按规范增设系 102 统,并为本次非改造区域预留管道条件。二、南京改4.1.1:在“不超过 5 层或体积大于 5000m、不超过 10000m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中增设“展览、商店、旅馆、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功能时262、,要求增设消火栓系统。三、南京改4.1.2:标准要求设消火栓系统的建筑所有场所(不能用水扑救的除外)都要设消火栓保护。考虑局部改造无权改造其他使用楼层(非改造部分)的实际情况,允许仅在改造层增设。四、北京改4.1.2:体积大于 5000m、不超过 10000m且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当局部改为展览、商店、旅馆、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等功能时,应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当非改造区域因继续使用等原因暂时无法增设时,允许仅在改造区域内增设,但应为其他区域后续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预留条件。总结分析:通常改造项目,尤其是局部改造项目,建筑专业改哪里,设备专业就改263、哪里,很少给本次非改造区域预留管道条件。北京 2020的这个提议很好,为后续改造提供了条件。同时南京改也提出考虑局部改造无权改造其他使用楼层(非改造部分)的实际情况,允许仅在改造层增设。7.3 室外消火栓 问题一: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19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口:常见问题:消火栓、取水口位置,室外消火栓支管过长造成死水。规范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6.1.5 市政消火栓或消防车从消防水池吸水向建筑供应室外消防给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03 供消防车吸水的室外消防水池的每个取水口宜按一个室外消火栓计算,且其保护半264、径不应大于 150m;距建筑外缘 5m15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 5m40m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当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时,符合本条上述内容的室外消火栓出流量宜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但当市政给水管网为枝状时,计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超过一个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7.2.5 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间距不应大于 120m。7.2.6 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 0.5m,并不应大于 2.0m;2 市政265、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 5.0m;7.3.2 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 10L/s15L/s计算。8.1.4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网;2 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DN100;3 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 5 个;4.3.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2 取水口(井)与建266、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问题二: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如何计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14:室外消火栓的数量,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还是应按水泵接合器数量确定,或按室外消火栓间距和保护半径确定?处理意见: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 104 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1015L 计算,具体布置室外消火栓时,应结合其保护半径、间距要求以及水泵接合器位置等综合考虑。二、宁波23: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管径及其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应满足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3.3.2 条规定。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7:室外消火栓需要按照 120m 布置267、一个吗,120m 是直线距离,还是行走距离?回答: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间距不应大于 120m(120m 可以是直线距离)。实际上,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布置间距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具体参视频讲解: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设置原则-计算实例。问题 127:对于共用一个消防系统的多栋楼项目,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需要满足各单体两个室外消火栓同时保护吗?回答:一个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可以达到 150m,规范并没有要求每个单体建筑必须两个室外消火栓保护。基本确定原则: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每个室外268、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 10L/s15L/s 计算。解析:具体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比如: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 2 个(7.3.3),等等。问题三:加油、加气站的站房是否需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1.2:加油、加气站的站房是否需按民用建筑要求,设置室外消防系统?答:加油加气站消防设施应满足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 第 10.2 节的要求。配建的收费和零售用房按建规设置消防设施,室外消火栓按第 8.1.2 条规定执行。二、湖南问题 7:加油站站房为民用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269、防火规范要求,应设室外消火栓,且为强制性条文,但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不需设计消 105 防给水系统,很多设计院都没有设计室外消火栓,如何处理?处理意见: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执行。但站房体量较大的建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如果体量较大的建筑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则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问题四:公园需要做室外消火栓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43:公园需要做室外消火栓吗?回答:位于城镇的公园或具备市政供水设施的公园,需要设置室外消火栓或市政消火栓。注:对于没有供水条件的公园,可结合公园设计,通过设置蓄水池、景观水池等,储蓄消防用水。解析:依公园设计规范3.5.7 条,公270、园内的用火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依据建筑规范进行设置。如公园内无用火场所,也应依规设置市政消火栓或室外消火栓。对于没有供水条件的公园,可结合公园设计,通过设置蓄水池、景观水池等,储蓄消防用水。问题五:有人认为:登高操作场地 40m 附近最好应有两个及以上的室外消火栓,为给供水车辆留有停车位置和空间,水泵接合器应设在距离登高作业面足够远处,由普通消防车供水。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操作场地,以不影响登高作业面为准。这个理解是否正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60:有人认为:登高操作场地 40m 附近最好应有两个及以上的室外消火栓,为给供水车辆留有停车位置和空间,271、水泵接合器应设在距离登高作业面足够远处,由普通消防车供水。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操作场地,以不影响登高作业面为准。这个理解是否正确?回答:1、室外消火栓在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不宜少于 2 个(消水规7.3.3),但没有明确的距离要求。2、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应不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正常使用,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应占用登高操作场地和影响消防登高车操作。解析: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建筑主体,开展消防车 106 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场地。场地对应的建筑立面,是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也称消防扑救面。有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272、地,参专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扑救面)-分解及应用!7.4 室内消火栓 问题一:局部小夹层可否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用下层消火栓保护?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0:多层公共建筑,按规范需要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当个别部位做了小夹层,面积都不大(20 左右),仅有内楼梯通往下层。可否夹层不设室内消火栓,通过下层的室内消火栓保护?答:参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第 7.4.15 条: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达到室内任何部位的规定。该小夹层在满足至少有一股消火栓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情况下,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二273、山东1.0.11:水消规第 7.4.3 条: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问题:层高较小(如 1.8m)的管道夹层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一般管道夹层仅够人员半通行进行检修,消火栓箱安装困难且无法操作。对于层高较小(如 1.8m)的管道夹层,一般仅供人员通行检修时,可不设室内消火栓,应在检修出入口处设置。对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的可不设室内消火栓。三、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7:管道层(1.8m 层高)人无法行走,不设消火栓可以吗?答:管道层无可燃物时可以不设,设备层要设。四、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3:多层公共建筑,按规范274、需要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当个别部位做了小夹层,面积都不大(20 左右),仅有内楼梯通往下层。可否夹层不设室内消火栓,通过下层的室内消火栓保护?答:参照消水规7.4.15 条: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 107 满足一股充实水柱达到室内任何部位的规定。该小夹层在满足至少有一股消火栓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情况下,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问题二:建在一个地下车库底盘上的多层住宅楼,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多层(6 层)住宅楼+部分小高层(10 层),地下车库连通,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都是正常分开设置,请问地上的多层住宅楼部分还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吗?回答:如地275、下车库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则多层住宅也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解析:根据规范的适用原则:地上部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地下部分执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地上建筑高度不大于 21 米的住宅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8.2.1-2)。但是,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7.4.3 条,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出于安全考虑,当地下车库设置了消火栓系统时,建议地上住宅楼也同步设置。问题三:设备层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57:设备层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回答:依消水规7.4.3 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276、设置消火栓。但此条款的消水规图示中提示:层高小于 2.2m 的管道层且只敷设管道时可不设消火栓,但宜在管道层的入口处附近设置两个消火栓以备消防队员灭火使用。具体要求,参专题:层高受限的设备层、管道层-消防设施要求。问题四:架空层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56:架空层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回答:对于设置在建筑底部的架空层,如无使用功能和可燃物,可不设室内消火栓,对于设置在其他部位的架空层,宜参设备层的相关要求处置。108 问题五:电气设备用房的室内消火栓需要两股水柱到达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1.0.12:水消规第 7.4.6 条:工业厂房内的配电室是否需要 2 277、只水枪同时到达?一层设有直通室外开门的房间是否需要 2 只水枪同时到达?是要满足 2 只水枪的 2 股水柱同时到达,门直通室外的房间可利用就近的室外消火栓。二、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7:高层建筑单体内配电室、开闭所(供小区或厂区整体区域)室内消火栓布置是否要求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答:在配电室、开闭所要有二个消火栓对配电室、开闭所进行保护。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15:数据中心设计规范要求数据中心内设置消火栓和喷淋系统,同时数据中心也存在电气火灾,也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感觉有些迷茫,不知如何设置?回答:1)室内消火栓系统属于全保护系统,数据中心应处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保护范围内,消火栓应278、设置于疏散走道等公共区域,确保数据机房不受水渍影响。2)数据中心主机房采用何种自动灭火设施,应综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处置。问题 73: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变电所不考虑同一平面的消火栓两股水柱达到吗?云计算数据机房空间太大,有人说房间不用水,消火栓保护没有意义?大型档案室也存在这个问题?回答:对于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建筑,变电所、云计算数据机房、档案室等部位,也需要满足同一平面有 2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解析: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消水规7.4.3),不同功能区域的设置要279、求无差异。问题六:两单元式住宅用连廊连通是否可视为一个单元设置消火栓?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29:109 两单元式住宅用连廊连通是否可视为一个单元?当建筑高度54 米可用 1只消防水枪?处理意见:是否可视为一个单元,由建筑专业界定。只要满足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第 7.4.6 条的要求,建筑高度54 米,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可采用 1 只消防水枪、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问题七:小于等于 54m 住宅可否二个单元设置一个消火栓?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7.4.6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280、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24.0m 且体积小于或等于 5000m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 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 3.5.2 中规定可采用 1 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 1支消防水枪的 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对于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三个单元设置两部楼梯的住宅楼,是否也可每个单元设置一个消火栓?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6:下图是 18 层住宅,小于 54 米,建筑定义为一个单元 2 部楼梯。根据 消规7.4.6 条,这里圆圈处是否要设 2 个消火栓。如果每处设 2 个消火栓,是否可以按住宅设计标281、准8.10.4 条,两套消火栓设在同一个栓箱内。答:要设双立管及 2 个消火栓;可以两个消火栓设在一个消火栓箱内。总结分析:上图的情况不属于消水规7.4.6 中的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 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110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每个单元位置紧张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置双立管双栓。问题八: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且只有一个单元的独栋住宅建筑,可以只设一根消火栓立管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陕西7.1.12:(补充 GB50974-2014 第 7.4.6 条)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282、,设置一部疏散楼梯且只有一个单元的独栋住宅建筑,可采用一根室内消火栓给水立管,立管底部应从环状管网上接出。注:在实践中,一个单元高度小于或等于 54m 的独栋住宅建筑,按规范要求所设置的环状管网往往再设置一根不带消火栓的立管成环,检修时受所设置的阀门限制,形成假环,并无实际意义。总结分析:陕西的这个做法,通常用在 27m 及以下的多层住宅可能会被认可,对于高层住宅,立管与底部环管成环布置,供水可靠性会好一些,不建议消火栓立管采用枝状供水。问题九:消水规7.4.7-5 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如消火栓保护不到冷藏间的全部区域,冷藏间内需要布置干式消火栓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283、一、江西二、11:大型滑冰场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走道、楼梯间等明显易取用的地点附近,如消火栓设在常温区域不能满足消火栓水龙带保护的要求时,可考虑配置二条水龙带,供接长水龙带使用,消火栓箱门需加标识,并应满足规范所要求的消火栓栓口所需的动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的要求;若冰场面积过大,采用接长水带仍无法满足要求时,则应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问题十: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7.4.10 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1 消火栓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 30.0m;2 消火栓按 1 支消防水枪284、的 1 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 50.0m。是不是按照此条规范规定的间距布置消火栓就可以?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 2020沟通较多问题-消防问题 14:两个消火栓距最不利点距离没超过 30m,可以满足 2 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一点吗?答:不一定满足消火栓 2 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一点的要求。应按水龙带打折后的步行距离及水柱长度核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6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有最小间距 5m 的要求吗?回答:消火栓应尽量分散均匀布置,并无 5m 最小间距的要求。解析:参考关视频: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问题 105:消水规7.4.10 条的消火栓间距正文按直线距285、离计算,条文说明是按行走距离计算,二者矛盾,如何执行?回答:二者并不矛盾,按直线距离布置室内消火栓,同时需要根据水带长度及折减系数按行走距离复核,确保充实水柱满足规范要求。解析:参视频讲解: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总结分析:室内消火栓布置时,除满足消水规7.4.10 的要求外,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按水龙带打折后的步行距离及水柱长度核算。具体参石老师视频讲解: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问题十一:消火栓可以跨防火分区保护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3:水消规7.4.6 条:“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问:是否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不必保286、证每个防火分区同层的任何一点有两股水枪的充实水柱,而只需满足同层(同一平面)有两股充实水柱即可?112 答:室内消火栓布置应满足同层(同一平面)的任何一点有两股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消火栓宜按防火分区独立布置,不应跨防火卷帘使用。二、广州2.24:水消规7.4.7 条第 2 款,高层住宅消火栓能否设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内?答:可设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内,此消火栓可穿越防火门参与其他部位灭火。三、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8:同一平面不同防火分区的消火栓,是否可以跨防火分区使用?答:室内消火栓不宜跨防火分区使用,不能穿防火卷帘使用。四、江西8: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室287、内消火栓可以穿过防火门跨区借用。五、宁波22:地下一层通向地下二层的坡道(以防火卷帘为界)长度超过 25 米,地下一层的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够,不可借用地下二层的消火栓,应在坡道内设置考虑增设消火栓。灭火器保护半径也不够,应增设灭火器。六、山东1.0.14:水消规 第 7.4.15 条:底部商铺设计为一个个隔断的、互不相通的商铺,每个商铺面积较小、房间数量较多。消火栓布置应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灭火点设置即可。消火栓的设置位置怎样确定?此情况消火栓可以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互为共用或相互借用,但应注意消防栓的防冻。也可以设置在室内,每户应至少设置一个,互为借用。七、湖南问题 5:消防设施应按防火分区布置288、,原规范有要求,现规范没有涉及,有争议,如何处理?处理意见:消防设施一般按防火分区布置,但现在规范允许消火栓穿越防火门,如果消防设施未按防火分区布置,可按“建议修改”处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07:室内消火栓可以跨防火分区保护吗?回答:原则上,室内消火栓不应跨防火分区保护,确有需求时,参专题讲解:113 从火灾判例,谈消火栓跨防火分区保护的风险责任。问题 193:开向中庭回廊的店铺可以借用回廊内的消火栓吗?比如有些小铺子只对回廊开门,貌似只能借用回廊的消火栓啊。回答:1、应酌回廊与店铺之间的防火分隔措施确定,当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卷帘时,火灾时卷帘下放,店铺和回廊完全隔离,不可能彼此借用289、消火栓;当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门时,如借用消火栓扑救,敞开的防火门将破坏防火分隔,有导致店铺烟火蔓延至回廊的风险,因此仍不宜借用消火栓。当中庭回廊与店铺之间设置防火分隔水幕时,可以互相借用消火栓。2、这种做法有违建筑防火安全疏散原则,原则上,店铺必须通过背向走道疏散,不能通过回廊疏散,回廊也不能通过店铺疏散,应通过与回廊相连的疏散走道疏散。解析:相关原则,参专题:消火栓跨防火分区使用-设置规则及要求 中庭(回廊)-消防争议,疑难杂症NO.1 问题十二:消水规7.4.12-1 的理解?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5:水消规7.4.12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 0.5MPa;当大于 290、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问:若栓口动压力为 0.50.7MPa,是否应设减压装置呢?答:消火栓栓口动压力大于 0.5MPa 时应设减压装置。二、浙江5.3.3: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一般应按不大于 0.50MPa 控制压力;有特殊需求的工程可适当放宽,当大于 0.70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三、宁波21: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 0.50MPa;当大于 0.70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四、山东1.0.13 水消规 第 7.4.12.1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 0.5MPa;当大于 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那么当消火栓栓口动压在 0.5MPa0.7MPa 时,如何执行?291、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大于 0.5MPa,均应设置减压设施。(专业规范有特 114 殊要求的除外)五、山东5.0.16 水消规第 7.4.12.1 条:室内消火栓设置场所问题: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 8m 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3m 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0m 计算。以上所说厂房是指所有厂房还是高层建筑里面包括的厂房?此处厂房指所有厂房,无论高层还多层。六、广州2.25:水消规7.4.12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 0.5MPa;当大于 0.7MPa时必须设置减292、压装置。问:若栓口动压力为 0.50.7MPa,是否应设减压装置呢?答:消火栓栓口动压力大于 0.5MPa 时应设减压装置。七、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3:消火栓栓口压力 高层建筑局部装修调整,消防系统不改变时,消火栓栓口压力不满足0.35MPa,但应满足 0.25MPa,消火栓布置按 10m 充实水柱计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3:建筑层高为 18m 的单层丁类厂房,布置室内消火栓的时保护半径应该怎么考虑?室内消火栓可以保护到屋顶吗?回答: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按消水规10.2.1 条计算。室内消火栓保护到屋顶,消火栓充实水柱按 45保护到屋顶,水枪离地 1.0m,充实水柱长度为 24293、.04m,查得消火栓栓口所需动压为 0.697MPa。消火栓栓口动压没有超过0.7MPa,可以保护到屋顶。(此处数据参消水规实施指南第 211 页)参专题:怎样确定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消防水枪-充实水柱要求及取值标准!解析:消水规7.4.12-1 条,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 0.5MPa,当大于0.7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主要原因就是当层高较高时,栓口动压会突破0.5MPa。问题 44:室内外合用消防水泵系统,现场检测时,室外消火栓栓口测得压力为 0.4MPa,专家验收提出要设减压措施,如何处理?115 回答:规范没有对室外消火栓栓口的最大压力提出限制要求,应可以不294、采取减压措施,具体宜根据消防车取水口压力需求确定。解析:室外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取水,最大供水压力应视消防车取水口压力需求确定。同时,考虑室外消火栓也兼有室内消火栓的灭火功能,可参照消水规(7.4.12-1)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超过 0.5MPa,大于 0.7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7.4.12-1)。室外消火栓栓口测得压力为 0.4MPa,不会影响消防员操控,是否影响消防车取水,可另行咨询确定。问题十三:消水规7.4.12-2 中“厂房”是指?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7.4.12 条第 2 款中“高层”是“建筑”的定语,还是“建筑、厂房、库房”的定语?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中筑城二、295、消火栓系统 37:消水规7.4.12 条第 2 款,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 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按13m 计算。条文里的厂房、库房仅指高层吗?答:应包括多层及高层的厂房、库房。总结分析:高层建筑应包括高层民用与高层工业建筑。虽然此条款文字有些不妥,但意思表达应该没有歧义,无论高层或单多层的厂房、库房,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按 13m 计算。问题十四:可以采用双立管双栓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7:可以采用双立管双栓吗?答:根据水消规第 7.4.2 条,规范已经取消双栓,且296、两个消火栓装在同一个地方会降低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建议采用。二、广州2.28:消火栓立管在同层接入双栓,其中一个为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可行?116 答:根据水消规第 8.1.6 条,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管网设置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 1 支消防水枪的 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如两个消火栓不在同一防火分区,且不需要互相借用,可以。三、广州2.35:水消规中没有“双栓”的条文,也没有“每层单独设水平环时,在环上每 5 个消火栓设阀门”的条文,与 地铁防火标准 第 7.3.5 条第 2 款及 7.3.6 条第 3 款有矛盾,目前地铁车辆段大多都有上盖物业开发,车辆297、段建筑也有高层的区域控制中心综合楼等,应按哪个规范执行?答:地铁的车站、区间和车辆段等按地铁防火标准执行,上盖住宅、公建等按水消规执行,车库按车库消规执行。四、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5:对于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在消防电梯前室设双立管双栓(每根立管接出一个消火栓)保护,两个消火栓放置在一个消防箱内是否可行?或一个设置在消防电梯前室、一个设置在前室外,间距不满足 5m,是否可行?答:当有困难时,两种做法都可以。五、江西4:符合同一平面应保证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要求的住宅建筑,为保证安298、全,设计中尽量不采用双栓室内消火栓箱;当消火栓立管及消火栓箱布置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立管双栓布置。六、浙江5.3.1: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高层住宅建筑当分别设置两个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在同一个消火栓箱内设置两个栓口,但应分别由两根消火栓竖管接出。七、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6:一类高层住宅消火栓设置能否采用双立管双栓的方式?答:确有困难时可以。八、陕西7.1.13:(补充 GB50974-2014 第 7.4.10 条)建筑高度大于 54m 小于 100m 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建筑,当公共区域面积小,独立设置 2 个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设置 1 个双出口消火栓箱,但两个消火栓应由 2 根299、不同的消火栓给水立管接出。消防资源网解析:117 问题 29:双栓消火栓已经被禁用了吗,为何国标图集 15S202 中,还有双栓消火栓箱?回答:不建议使用,确有困难,可以采用双立管双栓的室内消火栓。可参专题:室内消火栓系统能否使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解析:规范并没有禁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两个消火栓设置在一处,降低了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不提倡采用。但有些住宅建筑的交通核比较紧张,在住宅前室内设置双立管双栓还是可行的,具体参见专题。问题十五:消水规7.4.15 条,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本条与第 7.4.6 条相矛盾,如何把握?300、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6:水消规7.4.15 条,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问(1)本条与第 7.4.6 条相矛盾,如何把握?(2)跃层住宅如果面积太大,楼层高,只在入户门位置设一个消火栓,充实水柱无法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怎么办?答:(1)这种情况下是特例,按第 7.4.15 条规范执行。(2)建筑专业增加门,或在室内增加消火栓,必须保证一股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二、湖南问题 13:商业网点二层是否要 2 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处理意见: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即可。三、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9:设置内楼梯的二层小开间商铺(不是商业301、服务网点),是否可以每间、每层设置一只消火栓?答:在满足二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情况下,可以每间、每层设置一只消火栓。四、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2:设置内楼梯的二层小开间商铺(不是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可以每间、每层设置一只消火栓?118 答:在满足二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情况下,可以每间、每层设置一只消火栓。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55: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内三层一跃的住户,如何设置室内消火栓?回答:参跃层住宅的要求处置,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可在户内增设消火栓。解析:依消水规7.4.15 条,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302、门附近。问题107:对于单独建造的每个分隔单元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的商业门店是否可以按商业网点设置室内消火栓(1 股水柱保护)?回答:不可以。解析:此类建筑应定性为商店建筑。体积大于 5000m3的商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建规8.2.1-3),并应满足同一平面有 2 支消防水枪的 2 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消水规7.4.6)。参专题:消防释疑:商业服务网点-21 问!问题十六:消火栓暗装或半暗装是否要考虑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21: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 版)第 6.1.5303、 条;封 闭 楼 梯 间 的 墙 上 不 应 开 设 门、窗、洞 口;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6.4.2.2 条;消防电梯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7.3.5.3 条。室内消火栓在这些墙上安装是否要考虑安装墙体的耐火极限,是否只能明装、半暗装或采取其他措施。处理意见:要考虑安装墙体的耐火极限。暗装或半暗装如果影响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则应采取措施,如未考虑则按“必须修改(消防安全)”处理。二、江西9:消火栓箱不应在防火墙上暗装,如确需暗装,则应对开洞部位做满足相应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处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58:消火栓箱304、半暗装在排风井上可否?回答:应确保不影响井壁的密封性,且需考虑对排风井壁耐火极限的影响。119 具体详见专题:暗装(半暗装)消火栓,对防火墙及防火隔墙的影响及对策!总结分析:具体参石老师专题:暗装(半暗装)消火栓,对防火墙及防火隔墙的影响及对策!问题十七:消火栓的布置有操作空间要求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宁波18: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消火栓前有 1 米1 米的操作场地且消火栓箱能开启120 度。问题十八:中学宿舍消火栓箱门不宜采用普通玻璃是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89:中学宿舍消火栓箱门不宜采用普通玻璃是吗?回答:依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不宜采用普通玻璃门,确有需要时,可考虑采用安全玻璃305、。解析: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第 10.2.7 条要求,室内消火栓箱不宜采用普通玻璃门。室内消火栓箱的玻璃门发生破裂时,容易使学生受到伤害,故本规范规定中小学校的室内消火栓箱不宜采用普通玻璃门。问题十九: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消火栓布置需要两股水柱保护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40: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消火栓布置需要两股水柱保护吗?回答:需要。解析:应保证两只水枪的两股水柱达到停机坪任一点,具体要求,可参建规7.4.2-4 图示和消水规7.4.4 图示。问题二十: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长度是否要保护到高层建筑的室外阳台?观点一:可以不保护,因为那是室外;观点二:要保护,规范说的要保护到任何地方,包括阳台。消306、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7: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长度是否要保护到高层建筑的室外阳台?观 120 点一:可以不保护,因为那是室外;观点二:要保护,规范说的要保护到任何地方,包括阳台。回答:参考建议:开敞式阳台按观点一,封闭式阳台按观点二。解析: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封闭式阳台可能会堆放可燃物品。问题二十一:车库消火栓保护半径,测量距离时可以穿越停车位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5:车库消火栓保护半径,测量距离时可以穿越停车位吗?解析:布置消火栓时可以按直线距离考虑,不考虑车位遮挡,也不考虑设备、家具及办公桌椅等障碍物的影响,但需要考虑墙体遮挡的影响。具体参视频讲解: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问题二十307、二:由于车库内柱距与车道宽度紧张,车库内消火栓如何布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有些项目为了追求美观,要求设计师将地下车库通道处的室内消火栓调整到柱后侧向安装,是否判定为不便取用?答:为便于取用,消火栓不应设置在汽车尾部处,应设置在走道附近。当确有困难,设置在靠近汽车通道的柱子后面时,不应影响消火栓使用,栓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 120。二、江西10:汽车库内消火栓应设在通道、走道、疏散楼梯等明显易取、方便操作的地点;在汽车通道设置的消火栓箱门应开向通道,如果安装确有困难,可采用非标箱体或栓箱分离。三、浙江5.3.7:121 住宅配套的地下室汽车库,室内消火栓布置应保证308、消火栓箱水平投影在划定车位范围以外,消火栓应在正常停车状态下便于操作。消防资源网解析:视频:室内消火栓-布置要求:汽车库的消火栓布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问题二十三:超大空间场所,室内消火栓无法保护到整个空间,如何处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4:超大空间场所,室内消火栓无法保护到整个空间,如何处置?回答:关于超大空间场所上部的消防保护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通常情况下,如建筑上部无可燃物,可不考虑室内消火栓水柱的保护,如存在可燃物,且不在室内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可以考虑采用手动消防炮系统保护。解析:室内消火栓系统属于手动灭火设施,可以采用手动消防炮系统替代。309、需要说明的是,设置手动消防炮系统并不能替代自动消防炮系统。如属于需要设置自动消防炮系统的情况,则需另外设置自动消防炮系统。8 管网 8.1 一般规定 问题一:自喷规与消水规中消防管道流速有些不同,以那个为准?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 第 9.2.1 条,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 10m/s,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8.1.8 条任何消防管道的流速不应大于 7m/s 有矛盾,如何操作?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执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 第 9.2.1310、 条,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 10m/s。问题二: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 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 10 个时,可否布置成枝状?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2:122 某电厂网络继电器楼、化学楼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 15L/s,且室内消火栓为 6 个,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8.1.5 条规定,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 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 10 个时,可布置成枝状。该项目室内消火栓管道是否需环状布置?消防立管不得小于 DN100?答:该项目室内消火栓管道可枝状布置。消防立管应不小于 DN100(不包括连接单个消311、火栓的支管)。问题三:水平成环的消火栓系统干管,每个消火栓单独接干管,检修阀门如何设置?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9:水消规8.1.6 条,室内消火栓系统当采用水平环网布置时,环网、环网上阀门应如何设置?接消火栓箱的短管与环网连接处是否需加设阀门?答: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水消规第 8.1.6 条执行,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管网设置应保证每个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 1 支消防水枪的 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消火栓箱的短管可不设阀门 二、山东1.0.17:规范对室内消火栓阀门设置要求不够明确,工程中对于无法竖向成环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 20L/S,消火栓数量多于 10 个的工业和民312、用建筑(如医药类厂房、多层业态不同的商业建筑)是否可横向成环按分段阀门控制的消火栓不大于5 个布置?消火栓管道应采用竖向成环布置方式。确有困难时(如医药类厂房、多层业态不同的商业建筑、人防区域等)可水平成环,有条件时可多设竖管。环状布置时,阀门设置按照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 5 个控制。三、浙江5.3.4:室内消火栓系统应采用竖向环网布置方式,当确有困难采用水平环网布置时,系统管道布置及阀门设置应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1 支消防水枪的 1 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四、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4:对于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0L/s,消火栓数量大于 10 个的多层工业和民313、用建筑(如部分医药类厂房及民用建筑业态较复杂的商业综合体),因竖向立管布置有困难,是否可采用各层横向成环、竖向通过 2 根及以上竖管连通的方式?123 如可以,各层水平管网上阀门如何布置?是否需按一处消火栓检修时仍有一支水枪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设置阀门?或为检修方便在每只消火栓上均增设检修阀?或按两个阀门之间连接消火栓数不大于 5 个考虑?答:多层及高层建筑消火栓管道布置应采用竖向成环的方式,对于一层或二层的建筑,当消火栓管道采用水平成环的方式布置时,两个阀门之间连接消火栓数量不宜多于 5 个。五、江西7:汽车库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不应超过 5个,无需每个消火栓加314、设检修阀。六、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19:消水规8.1.6 条中的竖管指的是穿楼层的消防立管,还是指连接每个消火栓的竖管?答:指穿楼层的消防立管。七、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 28:规范对室内消火栓阀门设置要求不够明确,工程中对于无法竖向成环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 20L/S,消火栓数量多于 10 只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如医药类厂房、多层业态不同的商业建筑)是否可横向成环按分段阀门控制的消火栓不大于5 只布置?答:消火栓管道应尽量采用竖向成环布置方式,确有困难时(如人防区域、地下室、一层或二层建筑等)可水平成环,但也应多设竖管。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44:最近一些审图老师要求,从消火栓干管上单独接出315、的车库的单个消火栓支管,除环管上每 5 个需设一个检修阀门外,每个分支均需加设一个检修阀。这种要求合理吗?回答:没有必要在每个分支均加检修阀。解析:依消水规8.1.6-2,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单个消火栓接出的支管不应视为竖管,实际应用中,可将负荷两个及两个以上消火栓的立管视为消防竖管。具体详见视频讲解:室内消火栓-管网布置要求。问题 5:消火栓布置的时候,两个阀门之间的消火栓数量不超 5 个,请问,这 5 个消火栓每个消火栓还单独设阀门吗?回答:参专题讲解:消火栓环管设置原则,单层环管检修阀门要求!124 8.2 管网设计 问题一:消防管材如何选取,是否考虑减压阀失效?可供参316、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2:减压阀后消防管材如何选?需要考虑减压阀失效吗?答:减压阀后的管材可按阀后的系统工作压力选择,不考虑减压阀失效时的水压,但阀后应设安全泄压阀,见水消规第 6.2.4 条第 7 款。二、江苏(六)其他 1:1、消防给水系统给水管材及阀门的压力等级如何确定:1)按管材压力等级大于系统工作压力还是试验压力确定?2)对于采用减压阀减压供水方式的系统,减压阀后管道管材及阀门压力等级如何确定?答:1)按管材压力等级大于系统工作压力确定。2)减压阀后的管材及阀门压力等级,应大于减压阀后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值。三、江苏(六)其他 2:2、消火栓架空管道的系统工作压力大于 1.60MP317、a 时,管材应采用热镀锌无缝钢管。建筑上部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 1.20MPa 的楼层能否采用热镀锌钢管?答:建筑上部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 1.20MPa 的楼层,可以采用热镀锌钢管。四、湖南问题 10: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第 8.0.2 条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 8.2.8 条规定消防管道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二种管道有何区别,如无区别为何不统一名称?处理意见:没有区别,应视为一种管材,规范没统一,热浸锌工艺就是内外壁热镀锌。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77:消火栓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整个系统的管材的压力等级按照318、不减压统一选择,还是可以按高低区分别选择?回答:消水规8.2.1 条要求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材、管件的工作压力等级,应大于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如全部按最高要求统一管材,实有浪费之嫌,也却无必要。但也要考虑减压阀失效的情形,在合理设置安全阀的情况下,管材压力等级可参照安全阀和减压阀的相关参数确定。125 注:本观点有争议。问题 102:喷淋系统工作压力大于 1.6Mpa,但是喷淋末端支管没有大于这个数值,上部管材是否可以不用无缝钢管,而采用普通镀锌钢管呢?回答:有争议(合理不合规),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确定。解析:消水规8.2.1 条要求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材、管件的工作压力等级,应大于消防给319、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而 8.2.3 条确定系统工作压力时,按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确定,并不分区段计算,按此要求,同一系统的管材应统一。但是,类似示例的情况,如全部按最高要求统一管材,实有浪费之嫌,也确无必要,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确定。参考专题:消防给水系统-系统工作压力!总结分析:消水规8.2.1 条要求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材、管件的工作压力等级,应大于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如全部按最高要求统一管材,实有浪费之嫌,也却无必要。但也要考虑减压阀失效的情形,在合理设置安全阀的情况下,管材压力等级可参照安全阀和减压阀的相关参数确定。问题二:消防管道采用何种连接方式?提出本问题的原因:消水规8320、.2.9 与自喷规8.0.6 表述有分歧,以哪本规范为准?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3.5:管径 DN65 的架空管道可以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法兰连接或螺纹连接。二、广州3.21:喷规8.0.6 条:“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 100mm 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是否喷淋管径小于 100mm 的喷淋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而不需卡箍连接?答:是的,按喷规8.0.6 条执行。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5:DN65 与 DN80 热浸镀锌钢管,在架空敷设的消防水系统中可以采用沟槽或卡箍连接吗?消水规与自喷规表述不同,以哪本规范为准?回答:可以采用沟槽或卡箍连接。解析:消321、水规8.2.9,架空敷设的消防管道,当管径DN50 时,应采用 126 螺纹和卡压连接,当管径DN50 时,应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法兰连接,当安装空间较小时应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自喷规8.0.6,系统中直径100mm 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两本规范有些不一致,实际施工中,可酌情处置。问题三:室外消火栓系统与市政给水管合用,给水引入管流速如何控制?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三)消火栓系统 11:室外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合用的给水系统,市政自来水引入管的流速按多少来控制?以计算引入管管径的大小。答:引入管管径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压力、管径、项目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322、计算条件不具备时,市政引入管的平均流速宜按不大于 1.5m/s 考虑。问题四:室外埋地消防管道,埋设深度在冻土层以下,然后穿越冻土层到消火栓那一节管道需要做保温处理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8:请问一下,室外埋地消防管道,埋设深度在冻土层以下 300 mm 然后穿越冻土层到消火栓那一节管道需要做保温处理吗?回答:管道是否需要保温,关键是平时管段是否有水,如有水存在,需要保温。8.3 阀门及其他 问题一:穿过人防区域的消防管道需要设置防爆波阀门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4.1:防爆波阀门与 1.0MPa 以上铜芯闸阀各用在什么地方?消防系统需要采用防爆波阀门吗?答:按人防地下室规范第 6323、.2.13 条,水消防系统应采用 1.0MPa 以上铜芯或不锈钢芯闸阀,不应采用防爆波阀门。二、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11:管道穿人防维护结构的防护措施 127 尽量利用原有管道,原有管道的防护措施必须满足要求。总结分析:国标图 07FS02 总说明 3.4:给水引入管在防空地下室内侧应设防护阀门,战时不允许间断供水时必须采用防爆波阀门;战时允许断水的管道应采用公称压力 1.0MPa,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闸板阀或截止阀。由于战时不考虑消防,消防水系统可以断水,消防水系统管道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6.2.13 条即可。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6.2.13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324、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2 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 1.0MPa;3 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4 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 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问题二:干式消火栓系统入口的电动快开阀可采用失电型的吗?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19:干式消火栓系统入口的电动快开阀可采用失电型的吗?回答:规范没有对干式消火栓系统入口的电动快开阀提出明确要求,设计时注意三个启动方式:32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2、消火栓按钮直接自动开启(专线连锁);3、现场手动开启。问题三:从生活给水管道接出的消防卷盘进水管上需设倒流防止器吗?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 2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第 3.2.5.2 条:如果小区给水管网 2 路入口上设了倒流防止器,在此管网直接引出的室内消火栓管网、消防卷盘是否还要设倒流防止器?(在此管网直接引出的室内消火栓管网应设倒流防止器,消防卷盘进水管上需设真空破坏器。但有设计单位对此有不同意见,望明确)128 处理意见:从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引出的室内消火栓管网应设倒流防止器,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接出326、消防卷盘应设真空破坏器,如未设置则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一、湖南问题 3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第 3.2.5C 条中消防软管卷盘、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应设置真空破坏器。绿化给水管、地下车库冲洗管、垃圾站冲洗管、住宅内预留消防软管卷盘接口是否均应设置真空破坏器?处理意见:从生活给水管上接出绿化给水管、地下车库冲洗管、垃圾站冲洗管、住宅内预留消防软管卷盘接口均应设置真空破坏器,如未设置则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278:建规8.2.4 条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327、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30m。此处的消防软管卷盘是独立安装还是可以将其设于消火栓箱内?消防软管卷盘是否只能接入室内生活给水,而不能接入消防给水?回答:当接入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时,不限形式,均可;当接入生活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并应采取真空隔离措施。注:消防软管卷盘应接入消防水系统,轻便消防水龙可接入消防水系统或生活水系统,两者功能等效,如接入生活水系统,建议采用轻便消防水龙。具体要求,参专题:轻便消防水龙和消防软管卷盘-区别及概念!轻便消防水龙和消防软管卷盘-选型及应用,以及水源要求 真空破坏器-结构原理主要应用视频分解!问题 116:一个中学,没有设置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系统。设有328、消防软管卷盘、室外消火栓管网和室外消火栓泵。消防软管卷盘接给水管网还是室外消火栓管网?回答:如采用轻便消防水龙,可接入生活给水管网,但需设置真空破坏器。如采用消防软管卷盘,应接入室外消火栓管网,且应保证工作水压要求。解析:参专题:轻便消防水龙和消防软管卷盘-区别及概念!129 轻便消防水龙和消防软管卷盘-选型及应用,以及水源要求 真空破坏器-结构原理主要应用视频分解!问题四:关于倒流防止器的问题 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89:请教一下:倒流防止器设置在水表之前还是之后?回答:倒流防止器设置在水表之后。解析:因为倒流防止器设有泄水阀,防倒流时可能会有泄水动作。参考专题:倒流防止器-结构原理及应用!329、问题 88:倒流防止器前需要设置过滤器保护吗?回答:需要。解析: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第 3.5.15-1 条要求:倒流防止器前应设置过滤器。问题五:消防水泵的水锤吸纳器如何设置?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37:问一下大家,现在消防水泵的水锤吸纳器是每台水泵设置一个还是一套管网设置一个?回答:管网相通的系统可设置一个,但必须考虑设置在有利于吸纳水锤的位置,与主管网直接连通,不宜通过弯道连通。9 消防排水 9.1 一般规定 问题一:地库消防排水电源如何考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源?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江苏(五)消防排水 2:地库消防排水如何考虑,是否应满足每个防火分区内330、按消防电源供电的排水泵总流量不小于消防流量(消火栓+喷淋)?地下自行车库坡道口部集水坑排水泵是否应采用不间断电源?答:1)地下室当考虑消防排水时,可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地面允许积水高度不大于 150mm 进行计算排水量;当采用地下室车库冲洗地面排水泵兼作消防排 130 水时,可按双泵同时运行的排水方式考虑;可跨越防火分区计算排水量;排水泵总排水量不应小于消防流量(消火栓+喷淋)。2)地下自行车库坡道口部集水坑排水泵兼作消防排水时,该排水泵应采用消防电源。二、江西26:地下车库消防排水泵及其电源按如下规定:(1)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时连续排水,保证地下室积水高度不大于100mm;(2)应提供积水331、高度对应的水容积荷载给结构专业进行结构强度验算;(3)除消防泵房内及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应采用消防电源,其它用于消防排水的排水泵可不考虑消防电源。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47:根据消水规第 9.2.1 条要求,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的井底、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仓库等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这些消防排水设施是否属于消防负荷?回答:参专题:何谓消防负荷?消防排水泵是否属于消防负荷?9.2 消防排水 问题一:消防电梯井底集水坑是否属于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可否接纳其他地面排水?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山东3.0.1:按照水消规第 9.2.2 条,“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332、共用”。水消规第 9.2.1 条:消防电梯井底集水坑是否属于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可否接纳其他地面排水?消防电梯井底集水坑消防排水不应与其他地面废水排水合用。二、江苏(五)消防排水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9.2.2 条,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问:1)地面的排水泵是否需要采用消防电源?2)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能否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合用?答:1)当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设施共用时,地面的 131 排水泵应采用消防电源。2)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不宜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合用。三、北京 2020改造项目问题 10:消防电梯井333、底排水 可利用附近集水坑或消防电梯不下到最底层-建筑专业配合。消防资源网解析:问题 172:地下室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可以排至消防电梯集水坑吗?回答:不建议。解析:消防电梯集水坑应独立设置,排水要求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问题 63:请问:消防电梯集水坑不能接入其它排水(比如地下一层平时非消防排水)这一条有规范要求吗?回答:是的,有规范要求。解析:地下车库内设置消防电梯集水池时,应独立设置,排水要求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第 4.8.2 条条文解释。问题二:如果前室内有多部消防电梯,其井底可否共用排水设施(集水坑)?如果可以共用,容积怎么确定?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甘肃(建筑工程)1.1.8-5:多台消防电梯并列布置时,各消防电梯井道及机房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2.0h 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底部集水井可以共用,但容积应为多台消防电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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