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2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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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7922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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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XX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 发 包 人: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承 包 人: 时 间: 年 月第一部分 合 同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XX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2、XX首层体育活动场地及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1.2. 工程地点: XX市XX区XXXX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1.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 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二、合同工期2.1.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2.2.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2.3.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80天。(其中爱心驿站、2楼层走廊、5楼层党建室25天内完工,6至9楼层60天内完工,其他80天内完工)工期总日历3、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承包方式3.1.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图纸深化、包垃圾清运、包综合治理、包工程效果、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移交、资料整理、包配合报建等工作。四、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的规定,一次验收合格。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5.1. 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5.1.1. 绿色施4、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 ( 元 );5.1.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 / ( / 元);5.1.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 / ( / 元);5.1.4.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5.1.5. 税前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5.1.6. 税费:人民币(大写) ( 元);5.1.7. 税率: 。5.2.合同价格形式: 综合单价包干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与结算发包人按项目进度向承包人支付。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书面的支付申请,付款时限以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书面支付申请和发票为计时起点。首层体5、育活动场地和办公楼二至五层装修费用由XX集团承担,首层爱心驿站和办公楼六至九层装修费用由新能源公司承担,承包人分别向发包人开具发票。6.1. 签订合同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承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 20% ,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备料款。6.2. 进度完成至 60% 时,承包人提交进度款申请,发包人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 40% ,即人民币(大写) ( 元)。6.3.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进度款申请,发包人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的 30% ,即人民币(大写) ( 元)。6.46、. 工程结算通过相关单位(部门)审定后 1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 97%,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在工程质量和保修服务都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发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6.5. 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前述发票而造成的付款延迟,不属发包人违约,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费用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双方账户信息如下:发包人账户信息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承包人开票信息如下: 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人账户: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票上承包人账户信息与上述信息一致。6.6. 发包人向上述7、承包人账户汇出款项即为已经向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因承包人账户被查封、冻结、注销等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未能收到款项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7.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国标。七、变更结算方式7.1.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原设计没有而由发包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7.1.1. 中标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7.1.2. 中标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8、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站同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其中正式发布的动态人工工资和材料综合价格计算,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站同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其中正式发布的动态人工工资和材料综合价格均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实际购买单价(以采购发票为准)加7%毛利润作为材料单价结算。7.1.3. 中标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限价-中标价)/(最高限价)。7.1.4. 如9、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发包人在本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承包人必须在收到该变更通知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报价,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承包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被视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7.2. 部分前期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指示完成的其他工作等不另报价的项目。设计变更等招标清单、图纸以外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按照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证的工程量,单价按照新增工程项目计价方式计算。7.3. 所有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得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书面确认或签证,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合同外追加价款,作为合同价外工程款支付的依10、据。7.4 承包人施工前,应认真核实施工图及清单,原则上允许超出单项工程量5%(含)以内的误差,即超出工程量5%以内的不予以调整;其余少于工程量或超出工程量5%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予以调整,调整工程量应剔除超出工程量5%(含)以内的部分。八、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11、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10.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10.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0.3. 工程自行施工,若发包人查实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则视同承包人违约,并立即无条件无偿退场。发包人不需支付任何工程款项,由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12、0.4. 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10.5.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款项全部用于本工程建设,并允许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本工程项目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应发包人要求每月发包人、承包人和承包人项目部主管财务人员定期召开财务审议会议(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款项目的同时,必须提供资金安排使用计划,支付后提供支付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10.6. 遵守投标文件中的配置的管理人员,并对施工人员负全部管理责任,对进场的劳务工人实行指纹管理登记制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项目部劳务工人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13、如不按要求派驻管理人员,不允许开工或停工,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0.7. 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含变更材料)必须通过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看样定板,并完成准许使用手续后才用于本工程建设中(应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材料选用表”所选用的材料进行现场定板)。10.8.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承包人愿意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10.9.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14、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发包人: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XX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一、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15、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2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 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设计文件等。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16、签证等修正文件);(3)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4.1 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4.2 承包人文件(1)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3)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4)承包人17、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5)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5 联络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3)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5)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6)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6 交通运输1.6.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工程所属的物业管理规定。1.6.2 场内交通(1)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工程所18、属的物业管理规定。(2)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7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7.1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单价不调整,据实结算。在施工中,承包人必须负责承担为完成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而由于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漏项、缺项、错项部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7.2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二、发包人2.1 发包人代表(1)姓 名: ;(2)身份证号: / ;(3)职 务: / ;(4)联系电话: ;(5)电子信箱: / ;(6)通信地址: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9、2.2.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2.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水、电接口。三、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及报审表、开工报告及报审表、单项验收记录、现场测试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现场签证表、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竣工资料要求。(2)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五份并附光盘。(3)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10天内。(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20、求: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1)姓 名: ;(2)身份证号: ;(3)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4)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7)联系电话: ;(8)通信地址: ;3.3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3.4 履约担保(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21、承包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且须于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所要求的进场日期前),向发包人提交银行开具的足额、合法合规、有效的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四、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1)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2)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3)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与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1)总监理工程师:(2)姓 名: / ;(3)职 务: / ;(4)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5)联系电话: / ;(6)电子信箱: / ;(7)通信地址: / ;(8)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22、 / 。五、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2 隐蔽工程检查(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并做好防疫相关工作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3)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6.1.3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进度款支付。23、七、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1)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2)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答复批准或要求修改(其中项目监理单位在四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发包人在三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7.2 施工进度计划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答复批准或要求修改(其中项目监理单位在四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发包人在三天内审核并签署意见)。7.3 开工7.3.124、 开工准备(1)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现场达到开工条件后3天内。(2)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 。(3)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7.3.2开工通知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在履约过程中,施工工期如果因受市规划局、市25、政、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手续时限、或变更工程设计,或发包人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延误工期,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约定合同工期竣工,从延误第一天起,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20%。7.5.3工期约定(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支付承包人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6、(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4)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八、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2 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九、变更9.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9.2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按通用条款。9.3承包人的合27、理化建议(1)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2)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9.4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十、价格调整10.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十一、验收和工程试车11.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1.2 竣工验收11.2.1竣工验收程序(1)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2)发28、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1.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1)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2)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3)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1.3 竣工退场11.3.1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十二、竣工结算12.1 竣工结算申请12.1.1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2.1.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钢筋及钢结构抽料表;(4)合同书;(5)工程竣工图;(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记录29、;(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6)其他结算资料;(17)移交资料签收表。12.2 竣工结算审核12.2.1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12.2.2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12.2.3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12.3 最终结清12.3.1 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2)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2.330、.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十三、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3.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保修时间、责任及程序详细约定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3.2 质量保证金: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六、工程进度款支付与结算”约定。13.3保修13.3.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13.3.2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承包人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无条件迅速修复。如承包人不及时进行维修,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1、发包人有权找第三方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抵扣。十四、违约14.1 发包人违约14.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4.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4.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4.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3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2 承包人违约14.2.1如承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责任,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第一次违约时,发包人给予承包人书面警告,承包人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损失;(2)发生第二次违32、约时,发包人约谈承包人公司负责人,承包人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减20%作为违约金; (3)发生第三次违约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关系,承包人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损失,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将场地房屋等按照现状返还给发包人,发包人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已完工且合格的部分的评估总价再扣除30%的价款和扣除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补做工程的价款以及评估费等后与承包人结算本合同的总价款。 14.2.2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33、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十五、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5.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十六、保险16.1 工程保险16.1.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6.2 其他保险16.2.1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6.2.2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16.3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十七、争议解决17.1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34、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XX有限公司、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所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35、量保修办法执行)。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1.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1.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2.1.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2.1.5装修工程为2年。2.1.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缺陷责任期3.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36、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4.质量保修责任4.1属于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范围的项目,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要进行保修处理;属于紧急抢修事故的,要立即到达现场处理;属于质量缺陷的要免费维修,造成损失的,承包人需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4.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37、,承包人实施保修。4.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保修费用5.1工程缺陷责任期是指工程缺陷责任期间,承包单位对所实施的项目发生质量缺陷的进行无条件免费保修,包括易耗品、质量缺陷等。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XX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反商业贿赂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38、乙方”)法定代表人: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为规范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双方业务合作中的行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共同促进双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内部合规管理、廉洁管理等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一、相关定义(一)本协议中的工作人员是指经办双方业务,或参与双方业务,或对经办、参与双方业务有影响力的工作人员。(二)本协议中的关联方是指对双方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甲方或乙方以关联方名义变相违反本协议,视同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39、(三)本协议中的特定关系人是指双方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甲方工作人员或乙方工作人员以特定关系人名义变相违反本协议,视同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二、甲方权利义务(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二)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索贿;不收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不通过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报销各种费用;不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索要、摊派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三)如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向乙方明示或暗示索贿、要求提供财物或利益等,40、甲方接到举报应及时处理,保障乙方合法权益。三、乙方权利义务(一)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和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向甲方提供业务所需全部资料。(二)不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行贿;不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报销各种费用;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三)不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出借或赠予房屋等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提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宴请;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提供娱乐、旅游、度假41、等活动。 (四)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代为理财或允许其参与乙方内部投资入股;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在购买和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关联方或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提供财物和便利。(五)不与甲方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发生任何非业务合作需要的借款、投资、集资等资金往来。(六)不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推销、介绍各种商品并使其从中牟利;不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参与或承揽乙方生产、投资、工程等经营活动和个人有偿中介服务;不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合伙或经商办企业;不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介绍特定关系人从事乙方经济活动42、;不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违规干预、插手乙方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其他经济活动。(七)不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关联方、特定关系人打探与双方业务合作无关且不能公开的业务信息;不向甲方提出超出其业务职责的业务请求;不向甲方工作人员透露与双方业务合作无关商业秘密、内部信息。(八)不干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积极配合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不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不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发生超越正常业务关系的交往行为。(九)不私下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及其关联方挂名兼职,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个人报酬;不在甲方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向其赠予财物;不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离43、职或退休后违规到乙方及其关联方任职。(十)不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特定关系人在乙方或其关联方任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等有关业务和人员回避制度。 (十一)不得作出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监督渠道或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投诉或举报。甲方对乙方的投诉或举报情况予以保密,并按规定将核实、处理情况向乙方进行反馈。(二)甲方指定以下联系方式接受乙方情况反映、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 ,或者电话: ,联系人: (三)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经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确认44、属实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业务合作合同及本协议,并且乙方应当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专项廉洁违约金:1.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合同,按项目金额5%计算违约金,最低不低于3万元;2.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不足1000万的合同,按项目金额3%计算违约金,最低不低于5万元;3.项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按项目金额2%计算违约金,最低不低于30万元。双方确认项目金额按照本协议签订时对合作业务期内全部业务发生的预计数额计算,并且,如本协议解除导致业务合作合同解除,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解除业务合作合同,该合同相关违约条款仍需执行。(四)如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行为的45、,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XXXX有限公司及下属各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乙方违规信息。(五)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工作人员存在索要财物等违规行为,并向甲方投诉举报,因甲方怠于处理,导致乙方业务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六)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双方均有义务向对方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举报。五、其他约定(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甲乙双方分别负责其所辖工作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及按本协议承诺内容执行本协议。(二)甲乙双方可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互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甲方监督部门可采取抽查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走访了解,46、乙方应积极配合,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促进本协议的落实。(三)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修改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修改和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商定并通过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四)对于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五)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存量和新增的各类业务合同项下的全部业务,系前述业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前述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执行。(七)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全部业务合作结束之日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