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方案(2021-2025年)(4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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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5919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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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市芗城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录前言第一章规划基础一、发展成就二、面临形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发展目标第三章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三、抓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四、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第四章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三、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四、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五、培育壮大养老服务新业态第五章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二、积极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三、依法依规管理社会组织四、规范管理各类社会事务第六2、章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二、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大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四、健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长效机制五、推动志愿服务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第七章优化区划地名和平安边界管理与服务一、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二、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深化平安边界管理和建设第八章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一、全力振兴老区民政事业二、创新老区苏区扶贫模式三、做好遗址修缮和优抚工作第九章推进民政服务项目建设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二、加强其他民政设施项目建设第十章保障措施一、加强党的领导二、强化资金保障三、抓好人才支撑四、强化统筹实施五、严格安全生产附件:“十四五”期间漳州3、市芗城区民政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前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芗城区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全方位推进芗城区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区委、区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布局构想和施政方向,4、意在明确“十四五”时期芗城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第一章规划基础“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发展成就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将4552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8664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5、5864元,年均增长了42%。特困人员供养力度不断加大,将403名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供养标准从平均每人每年7560元提高到22968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15408元,年均增长了41%,38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对象。临时救助帮扶作用发挥明显,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惠及群众0.43万人。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惠及群众0.68万人。疫情期间,发放副食品补贴656.49万余元,惠及困难群众0.45万余人。养老设施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补短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建设、改造提升街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72所、农村幸福院816、所。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我区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7类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益老人0.9万余人。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引进2所民办养老机构,漳州正兴新来福养护院依托正兴医院,设置床位180张,漳州市芗城区春晖爱心养护院与漳华医院合作,设置床位300张,为入院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社会关爱和慈善事业更加有序。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逐步加强,68名农村留守儿童、449名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将7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残疾人保障力度大幅增强,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3742名7、困难残疾人和4499名重度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有序,慈善总会共组织募集善款7千余万元,受益群众近3万人次。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更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规范化社区87个、标杆社区27个。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57个。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全区现有持证社工262人(初级187人、中级75人)。全省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4家。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圆满完成,采集全区规范地名数据5500条。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我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水平,做好婚俗改革宣传引导,弘扬文明向上婚俗8、文化。基本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墓位销售计590座。投入约202万元开发节地型生态墓型,节地生态安葬模式稳步推行,且得到群众的认可,进一步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专栏1:“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项目和指标计量单位2016年2020年目标值2020年完成情况1城市低保标准元/年6480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86642农村低保标准元/年2800城乡一体化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确定86643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元/年8664城乡一体化与低保标准同步调整229684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0以上1005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989、100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民政服务供给能力有待增强,兜底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多重挑战。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民政工作发展提出新要求。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今后五年发展高质量、城市高能级、生活高品质、治理高效能的目标要求,加快建设具有现代化滨海城市特点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要立足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新情况,加大对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的救助和福利保障力度,提升民政服务水平;要顺应常10、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要求,强化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民政服务领域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满意度。民政事业发展总体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一是总量供给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民政事业的发展远远达不到居民生活需求的发展,且不同镇(街)之间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民政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质量效能不充分。各项民政工作还未实现平衡发展,也未形成融合发展的工作合力,精准、高效还有一定距离;三是发展要求与保障措施不平衡。民政工作点多、线长11、面广、事繁,随着社会发展,民政职能还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人员、资金、设施等各项保障措施没有及时配套跟进,改革创新不充分,社会和市场主体供给能力仍然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各层次的需求。新时代和新发展为民政工作发展赋予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描绘了新蓝图,为不断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更加均等可及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为民政工作更好发挥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作出了顶层设计。进入新发展阶段,信息化将全面赋能民政事业各个领域,成为推动民12、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加速器”。要充分挖掘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城市数字化转型赋能潜力,拓展民政服务空间,改进服务方式。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未来五年,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区民政系统要强化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断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更大成绩。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按照党中央、国13、务院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发挥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对民政部门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的新要求,寻找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民政工作的着力点,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工作现代化,顺利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征程,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富美新漳州作出新的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14、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作为发展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激发人民群众内生动力的同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统筹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资源支持参与民政事业,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坚持统筹协调推进。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大局,统筹推进城乡区域15、老区苏区民政事业发展。加强内外联动,打通环节通道,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抓住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加强理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三、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展望203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16、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人民基本生活和平等参与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现代基层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温暖、智慧,兜底保障坚实有力。城乡低保救助精准化、规范化、及时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提升;以临时救助为基础,兜底有力、响应及时、覆盖全面的救急难机制全面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保障措施机制更加完善。“老区优先、适当倾斜”原则充分得到体现,基本民生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养老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疗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17、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养老均衡发展。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更加系统完备。残疾人康复服务进一步加强,慈善事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优质便捷。基本殡葬服务更加惠民利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工作,对于入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在原有基础性再优化,让广大群众获得更多的“放管服”改革红利。社会治理格局更加科学有序。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建设18、协同推进,社会组织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区划地名工作科学有效,界线管理更加安全、规范。专栏2:“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十四五”年度目标值(年)指标属性20212022202320242025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424245454545预期性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35657585960约束性3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张8.58.89.29.610预期性4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5255565860预期性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19、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33.43536.5383940预期性6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10100100100100预期性7社会组织数量个232266306346386426预期性8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0.450.510.530.560.581预期性9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6065707580预期性第三章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快建设精准有力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准确把握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四个全面”布局变化,聚焦后脱贫时代社会救助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20、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深化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保持农村社会救助政策持续稳定。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调整优化低保“单人户”政策,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21、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强化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地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完善“三留守”(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人员定期探访关爱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推动有条件的村建立党员志愿者与农村留守老年人“22、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对无人照顾、风险等级高的老年人,按“一人一策”及时干预。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统筹推进农村民政服务设施和村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特别是向脱贫地区和革命老区苏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倾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加强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提升低保救助精准化、23、规范化、及时化水平,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低保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持续增强对脱贫摘帽后因病、因残等返贫对象的兜底保障合力。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协议签订、明确照料责任,建立集中供养对象定期探视、分散供养对象定期巡访制度。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2025年底,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构建多元协同综合救助格局。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100%实现低保、特困标准24、城乡一体化。探索实施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形成救助及时、智慧精准、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与监督管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深化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实现资金分配全流程实时追溯到人到户到单位。加大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各地区各部门25、工作绩效评价。建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定期核查和主动报告制度。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强化部门协同,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公安部门合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寻亲服务,落实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机制。专栏3: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智慧救助充分发挥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为开展困难群众数据比对、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综合救助、帮扶服务、政策衔接、社会监督等提26、供支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改革,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闽政通”等移动端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2服务类社会救助创新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照料护理、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3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继续开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救急难事项受理等服务。做好与服务热线对接工作,及时处置热线转27、办救助申请事项并反馈处置结果。4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和有关金融管理机构协同联动,及时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提供相关核对信息,做好查询服务或协调建立查询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成果,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数据核对,夯实精准救助基础。5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关爱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交通、通讯费用以及薪酬待遇,保障履职需要。三、抓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28、度。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保障标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一个不漏”。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庭培训和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建立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实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类实施保障政策,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健全农村留29、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密切亲情。指导村(居)委会有效履行强制报告、预防干预等职责。推动“福蕾计划”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暑期关爱服务活动。探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模式。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以“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30、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危机干预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建设。指导村(居)委会等及时报告和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专栏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服务提升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福蕾行动计划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儿童福利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建立全方位、全类别的困境儿童生活津贴、营养补贴、医疗康复、辅31、具配置和关爱服务政策,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流浪儿童、贫困儿童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各类儿童纳入保障。2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本科、硕士的学生,每人每学年1万元,至其毕业。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针对本区户籍0-18周岁孤儿开展医疗康复项目,包括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孤儿,项目资助范围为孤儿年度医疗康复费用自负部分。4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到2022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村(居)儿32、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5加强设施建设到2021年底,建立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做好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第四章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康养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一、持续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9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33、位占比超过60%。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立“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继续实施新建居住区“四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正兴智慧健康养老院项目建设,满足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在中心城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和长者食堂,完善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管理。探索社区养老社会化运营模式,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平台,购买社工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着力抓好各类已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真正用于服务当地老年人。提高养老设34、施的利用率,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化运营方式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提升改造一批农村幸福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及时提供相应帮扶服务。三、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推进形成以乡镇敬老院为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支撑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改造提升敬老院,提升敬老院失能照护能力,满足老人入院照护需求。积极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35、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到“十四五”期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面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关爱体系。四、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内设或举办医疗机构,满足托养老人日常医疗服务需求。配合卫健部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在养老机构设立关口前移科室,推动社区医疗与养老服务机构协议合作。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就近与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五、培育壮大养老服务新业态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36、业协同发展,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推动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发展,优化养老服务投资结构,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有效投入,积极推进各类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培育并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入知名养老品牌引领和完善本地养老产业体系构建。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为老人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积极鼓励发展面向社会老人的低偿居家养老服务。专栏5: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示范支持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设施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37、慰藉等服务。2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推动养老机构向社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训练、助餐、培训支持等服务。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比例。到2025年,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养老机构总床位数量)超过60%。3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动正兴智慧健康养老院项目建设,新增普惠型养老床位,不断扩大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4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整合乡镇片区资源,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开展运营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服务水平。5长者食堂和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推动长者食堂(老年人助餐点)38、建设,为孤寡、独居老人提供就餐、配餐服务。第五章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委员会能力建设为抓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一、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39、管理委员会。规范村(居)民理事、议事、决事的程序和方法,实现民事民议民决。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到2025年,实现100%的村(社区)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积极推荐报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优秀社区工作法。完善社区依法履行职责、挂牌保留目录等清单,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二、积极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研究制定芗城区社区治理方案。积极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创新社区近邻服务模式,完善幼有所育、老有颐养40、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服务功能。探索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破解社区治理焦点堵点,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效能。拓展为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公共服务功能,实施社区基本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共享程度,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达到70%以上。指导有关街道科学统筹规划辖区内社区拆分、整合及四至调整工作,合理设置社区在编工作人员职数。根据漳州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坚持党管人才的根本原则,探索芗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或职业体系建设)。支持社区工作者41、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升。三、依法依规管理社会组织坚持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并重,认真贯彻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措施,推动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优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服务”,建设完善社42、会组织信息化体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四、规范管理各类社会事务适时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落实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婚姻登记业务一体化、智能化,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等新技术应用实践。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探索建设生命公园,满足城乡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严格遗体管理,继续保持火化率100%。推行绿色生态葬式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提升殡葬文明社会自觉。专栏6: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事务43、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标准,指导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有效集聚社区生活性服务资源。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社区公共设施、公共空间、公共绿化建设管理的多元参与机制,形成城市社区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功能。2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管理经验输出、活动场地和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重点培44、育行业性、公益性、枢纽型以及提供养老助残等基本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壮大社区社会组织。3实现婚姻登记业务数字化广泛开展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全面推广高拍仪、人像采集、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等设备应用,实现婚姻电子档案的实时形成,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工作,实现婚姻登记业务一体化、智能化。4满足城乡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推行农村生命公园建设,基本满足城乡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推行节地型生态安葬模式,进一步开发建设节地型生态墓型。一是与下苍村协调收回剩余所征用土地约30亩;二是完善该范围的围墙建设,便于45、管理;三是根据公墓现有情况和需要进行规划,开发、建设节地型墓型;四是按照政策要求进行销售,满足城乡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第六章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同发展。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建立“县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标准,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村(社46、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把基层社工站打造成落实落细为民服务的一线阵地,以规模化社会工作服务站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志愿者和慈善资源探索“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二、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机制,引导动员各领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完善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事业单位、基层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力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三、大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47、力优先发展以救助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分领域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标准和规范,打造一批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四、健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评审评价、购买服务、绩效评估等系列制度,规范项目购买和服务管理,保障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发挥。五、推动志愿服务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贯彻落48、实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制度,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等实践,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机制,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49、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专业化。专栏8: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021年,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项目”的标准,实现全区1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2022年,按照“有服务标准、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有专业功能”的标准,实现站点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以规模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夯实基层为民平台,提升民生服务效能。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区力争实现每万人拥有持证社50、工10人,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精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第八章优化区划地名和平安边界管理与服务贯彻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立足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实际,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调结构、优空间、促转型、提效能”的要求,审慎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增强地名文化建设内涵。一、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严格行政区划调整标准条件、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要求,科学合理、适时适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审慎稳妥指导符合条件的镇(街)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完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城乡发展的行政区划结构。加强对行政区划51、调整的效果评估,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健全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和民生影响评估机制。二、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增强地名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地名管理规范有序。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保护好老地名、起好新地名、管好用好现有地名,促进地名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支持和引导地名文化产业发展,满足社会多元化地名文化需求,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深化平安边界管理和建设加强界线界桩管护员队伍建设,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采取全域排查与重点地段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县界争议隐患排查,妥善管控分歧,及时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认定不一致等引52、发的边界争议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晤、联合预防、联合调处、应急处理等长效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界线附近地区生产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引发纠纷,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宣传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增强边界地区干部群众遵守法定行政区域界线意识,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和边界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文化内涵,为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专栏10: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工程序号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行政区划调整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实地调研等工作制度,通过规范行政53、区划调整酝酿、申报、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性。2行政区划调整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3地名管理服务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发挥地名信息基础性、服务性作用,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满足多元化地名需求。4标准地名推广加强地名用字、拼写管理,规范各类型地名标志标识,推广标准地名使用。第九章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用好用足各级扶持老区苏区政策,突出“绿色、红色、特色”导向,激活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服务老区苏区发展,确保老区苏区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一、全力振兴老区的民政事业支持革命老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用54、足用好老区苏区扶持政策,继续协调各地各部门积极做好老区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提升老区乡镇、老区村供电可靠率、电网防灾抗灾能力、农电逐步改造以及交通便利性。全面建立老区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符合低保和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区村群众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老区苏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共享。二、创新老区苏区的扶贫模式统筹抓好老区苏区扶持政策的衔接落实,在安排民政项目资金时,对原中央苏区和其他欠发达老区地区给予优先安排和倾斜支持。重点实施老区产业扶贫战略,持续加大老区发展资金投入,扶持更多老区村的发展项目,培育和壮大老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助力老区乡村振兴。55、继续实施社会组织+老区村“阳光1+1”牵手行动计划,继续引导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签订“一对一”的帮扶和合作协议。三、做好遗址修缮和优抚工作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持续投入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完成更多革命遗址的修缮维护。建设革命遗址项目库,加强红色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弘扬红色文化和老区革命精神。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待,对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开展慰问活动,持续落实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与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定期抚恤标准同步增长机制。做好老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系统工作和相关业务单位对接工作。专栏11: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程序号56、工程名称具体内容1老区苏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革命老区通乡(镇)三级公路、连接多个建制村的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2老区苏区农用电力改造工程对农业生产用电的配电设施进行逐步改造。全面有序地推进农用配电线路及设施改造升级工作,清除用电隐患,保障农业生产用电。3老区苏区饮水安全工程不断加强老区苏区饮水安全提升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4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工程创建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用于扶持革命老区。5老区苏区网络设施建设工程推进革命老区57、建设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建设。6老区苏区“阳光1+1”以奖代补资金工程推进“阳光1+1”项目实施。7革命遗址修缮与管理专项工程实施革命老区非文物遗址修缮和老区苏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革命老区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先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红色文化挖掘与宣传工程挖掘老区优良传统,展现老区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和文化产品,加强布馆、出版老区宣传书籍等工作。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建设一批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等58、。9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推进绿色生产生活。10民生领域建设工程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参与省教育厅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国培”“省培”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革命老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基层中医馆设置率。第十章推进民政服务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基层公共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等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建设。一、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大数据信息综合服务管理及辅助决策应用水平。及时更新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依托大数据,完善社区工59、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二、加强其他民政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新建、改扩建儿童福利设施。支持社区康复、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支持殡葬设施设备建设,巩固提升违建坟墓整治成效,全面遏制散埋乱葬违建坟墓现象。支持乡镇(街道)购买养老救助专项工作服务岗位等项目。第十一章保障措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拓展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渠道,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60、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民政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改革全过程,进一步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持续改进作风,勇于担当作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坚强的政治保证,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推进芗城民政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级政府合理分担、事权财权相匹配的民政资金保障机制,将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民政支出列61、入各级财政重点投入的优先领域。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强化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新模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民政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倡导公益慈善捐助等多种方式,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资机制。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抓好人才支撑统筹推进民政系统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人力资源保障格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内部调剂、开设岗位、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调整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严格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大民政人才培养力度,62、分层分类做好民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面向社会统筹开展各专业技能领域培训,着力培养创新性、应用型和复合型民政专业人才。四、强化统筹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实行规划执行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列入绩效考核。强化动态管理,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传播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矩阵,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民政为民、民政爱63、民”感受度。五、严格安全生产抓实抓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问题“零容忍”,切实防范化解民政服务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科学规范落实民政系统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抓好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消防规范达标。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服务对象健康监测,营造良好安全保障环境,为平安芗城贡献民政力量。附件:十四五”期间漳州市民政领域重大建设项目- 37 -附件“十四五”期间芗城区民政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及64、规模总投资(万元)责任单位一、养老服务领域501001老年助餐点改扩建推动长者食堂(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为孤寡、独居老人提供就餐、配餐服务。芗城区民政局2漳州正兴智慧健康养老院新建总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2076张(其中新增普惠养老床位1020张)。50000芗城区民政局正兴新来福养护院3芗城区浦南镇敬老院改造升级改扩建提升改造浦南镇敬老院,满足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人员长期照护需求,建设面积650平方米,新增床位40张。100芗城区民政局二、社区服务领域15001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购买服务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社会救助、为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150芗城区民政局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购买服务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第三方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具备精神卫生医院出院条件、不适应社区生活的精神障碍人士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50芗城区民政局3芗城区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改扩建计划投入200万元整合辖区资源用于改造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治理水平。200芗城区民政局总计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