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职工幼儿园园舍加固修缮改造及设施配套工程消防设计方案说明书(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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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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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园舍加固修缮及设施配套工程消防设计专篇日期:2023年3月目 录一、消防改造内容1、项目概况2、设计依据二、改造消防设施说明1、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2、电气消防设计3、消防防排烟系统一、消防改造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建于1955年,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园区占地面积2969.3平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米。幼儿园为多层公共建筑,最高为3层,总高度10.8米,设有12个班。幼儿园体积约16000立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本项目是对原来建筑的消防改造工程,整个园区按一个防火分区设计。消防改造内容:原项目没有设消火栓、喷淋和火灾自动报警设施,2、故本次改造,按现行规范增设这些消防设施。注意:因为本次改造没有改动原建筑门窗,所有房间均有对外门窗,均满足自然防排烟要求。还有原建筑按当时规范设有应急照明系统。故这些都不在改造范围内。本次改造没有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相关房间分隔也是按原来建筑;还有建筑建成年代久远。故本次消防改造不涉及建筑部分。2、设计依据(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3、17;(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10)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11)其他相关专业设计现行有效的设计标准及设计规范。二、改造消防设施说明1、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设计1.1 设计范围:本项目设有室外、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以及配置建筑灭火器。1.2 消防用水量,详见下表。消防系统名称消防用水量标准(L/s)火灾延续时间(h)4、一次灭火用水量(m)备注室外消火栓系统252180由大同路市政路室外消火栓供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5154由消防水池供室内消火栓系统152108由消防水池供合计1621.3 室外消防给水1.原建筑周围有市政路大同路,大同路上有两个市政室外消火栓可满足本项目使用。供水方式为市政给水直接为室外消火栓供水。2.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环绕本工程建筑周边道路敷设成环网,并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上式消火栓,其间距不超过120m、距道路边不大于2m、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m。1.4室内消防工程1.本项目为多层公共建筑,按多层公共建筑进行消防给水设计;2.消防水源及消防用水量(1)消防水源为消防水池水;在本项目一层设置不锈5、钢成品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162m,可满足室内外一次灭火用水量。供水方式为“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设备室内消火栓环状管网室内消火栓”。(2)消防用水量标准、火灾延续时间及一次灭火用水量详见上表。(3)在幼儿园一号楼天面设置有效容积为18m的天面高位水箱,用于喷淋给水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初期用水量。水箱设置高度不能满足,在一层泵房内设相关稳压设备。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1)采用独立设置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火栓加压给水泵、消防水池均设地下室负一层消防泵房,包括消防主泵、稳压泵各两台(均一用一备),隔膜式气压罐一个;室内消火栓给水设备规格为Q=15L/s、H=55m、N=22k6、W;消防泵房紧邻消防水池,设有二条供水管与室内消火栓管网连接。(2)消防管道在竖向不分区。(3)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布置成立体环状管网;各层均设有室内消火栓进行保护,其布置保证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本项目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4)室内消火栓箱内均配置DN65消火栓、DN65衬胶水带(长25m)、DN6519直流水枪、DN19消防软管卷盘(长30m)、消火栓按钮(作为发出报警信号的开关)和指示灯各一个。本项目按幼儿园规范要求,消火栓箱暗装,具体由装修专业包裹。(5)室内消火栓系统均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6)系统控制7、消防水泵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及自动启动;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处均设有手动开泵、停泵控制装置;工作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可自动投入工作;水泵运行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泵房的水泵控制箱和消防控制中心均设有给水加压泵运行状况显示装置。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保护范围:本项目均设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2.设计参数:危险等级: 轻危险级。设计喷水强度为4L/minm,作用面积160m2,火灾延续时间1h,用水量:15L/s3.系统设计采用独立设置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竖向不分区供水。本项8、目按规范要求设置湿式报警阀组,设置在一层泵房内,每组湿式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800个。4.喷头选用:净高小于等于8m,有吊顶的部位吊顶喷头采用装饰型K80玻璃球闭式喷头、吊顶内采用K80标准响应喷头,无吊顶部位采用直立型K80玻璃球闭式喷头,厨房区域喷头的动作温度采用93,吊顶内喷头的动作温度(厨房区域除外)采用79,其余喷头的动作温度采用68;边墙型喷头均为边墙扩展型喷头,流量系数K=115,覆盖面积4.94.9m,公称动作温度为68C。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小于0.15MPa。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或每层均设置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一套全自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位于9、一层泵房内,包括消防主泵、稳压泵各两台(均一用一备),隔膜式气压罐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设备规格为Q=15L/s、H=55m、N=22kW。7.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喷头处均设末端试水装置,每层的最不利喷头处均设DN25试水阀;每个报警阀组前控制阀门均采用信号阀。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平时由稳压泵、气压罐保证系统的供水压力,发生火灾时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压泵从消防水池取水加压供水。10.系统控制(1)火灾发生后,玻璃球喷头爆碎、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显示火灾发生位置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2)湿式系统的报警阀组压力10、开关和气压水罐的稳压装置动作,并自动开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压给水泵,同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3)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均设有手动开泵、停泵控制装置;(4)工作泵发生故障时备用泵可自动投入工作;(5)泵房的水泵控制箱和消防控制中心均设有给水加压泵运行状况显示装置。1.6管材及抗震设计1)室外埋地的消防给水管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PN1.6MPa),电热熔连接、法兰连接(与阀门连接);室内架空的消防给水管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DN150管,PN1.6MPa),DN50用螺纹连接、DN50用卡箍连接、法兰连接(与阀门连接);消防给水管道上的阀门及附件的耐压等级不小于其给水管管材的耐压等级。11、2)抗震设计:室内管道支吊架采用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设置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执行;普通支吊架按国家建筑标准图集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03S402及管道生产厂家的安装要求执行。管径DN65的室内给水及消防管道应设置抗震支吊架;对于重力小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小于300mm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刚性连接的金属管道的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侧向为12m、纵向为24m;柔性连接的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和复合管道的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侧向为6m、纵向为12m;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在中间增设侧向12、抗震支吊架;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最大设计间距时,应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斜撑与吊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1m;其余未详尽的抗震支吊架设置说明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执行。给排水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需进行抗震设计,并需满足本建筑相应抗震等级的要求。1.7气体灭火系统1.本工程设备房、配电房设置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2.设计密度采用9%,喷放时间为10s,浸渍时间为10s。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4.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同时启动,其动作13、响应时差不大于2s。5.各防护区均设泄压口,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所有开口应能自行关闭。6.七氟丙烷预制灭火装置由专业厂家进行深化设计、施工。1.8建筑灭火器配置1.幼儿园按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配置2具3A级5kg手提装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2.开关房、变压器房、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属于E类火灾、按中危险等级配置2具55B级3kg手提装贮压式磷酸胺盐干粉灭火器。3.厨房按中危险级B类火灾配置2具55B级3kg手提装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最大保护距离为15m,中危险级B、E类火灾最大保护距离为12m。除消火栓箱处设置外,还应按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的要求,按需14、补充布置设置点配置2具3A级5kg装贮压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并符合消防验收的要求。2、电气消防设计2.1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层,设置有可直通室外通道及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3)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及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负责对火灾报警信号的集中监测及运行状况,消防设备的集中控制和消防指挥。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15、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6)本工程采用总线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的10%的余量。 (7)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8)模块严禁设置在16、配电(控制)柜(箱)内。(9)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接口要求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供货方应无偿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信协议、数据格式等有关条件,接受业主协调与其它各系统承包商配合,设计、调试有关接口软件,达到使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应留有与城市消防系统联网的网络接口。可以将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系统故障火灾信号、火灾位置和时间等信息送至城市消防系统。2.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切除非消防电源 a.火灾确认后,由消控室自动控制,自动切断失火区域和相关区域的非消防动力电源17、。点亮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b.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2)切除空调通风系统电源 a.火灾报警后,由消控室通过控制模块,切断失火区域所有空调、送风系统电源并返回信号。 b.切除空调、送风系统电源执行后的反馈信号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3)火灾应急广播及火灾声光警报器 a.若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b.在火灾应急广播控制盘上设有广播切换的控制开关、执行后的反馈信号指示灯以及所有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指示灯。 c.当火灾确认后,启动建筑内所有声光警报器,并18、同时向全楼的进行应急广播,消防应急广播应与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循环播放。 d.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e.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 a.由消火栓系统设置的压力信号器或消火栓按钮等动作触发报警信号,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并返回信号。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直接启动喷淋泵,反馈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泵的启动和停止等信号至消防联19、动控制器。(5)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6)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2.4 火灾探测器的选用 火灾探测器采用智能模拟量型探测器,按环境特点设置相应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1)库房、楼梯、走道、楼梯前室和层高低于12米的场所采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的场所采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3)按平面图确定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时,应按现场的实际情况,遵循下列原则,适当调整探测器的位置和数量。 a.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20、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b.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c.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应安装一只探测器。 d.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e.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2.5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1)本工程在楼梯口、前室、建筑内部21、拐角等处明显部位设置火灾光警报器,且尽量不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在同一面墙上。在消火栓按钮侧设置声光警报器。各警报器安装为其底边 距地大于2.2米。 (2)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2.6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边距地高度为1.3m1.5m。 2.7 消防通信系统(1)本工程消防专用电话网络为独22、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在配电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均安装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3)消防电话塞孔附设于火灾报警按钮上或独立设置,电话塞孔线路引至消防中心消防电话总机。从维护、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使用功能确定消防电话塞孔地址。 (4)在消控主机处设有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2.8 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系统 (1)本工程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和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应急广播控制盘。 (2)广播分区不跨消防分区,扬声器的布置、线路的敷设按消防要求实施。 (3)建筑内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若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23、扬声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4)火灾确认后,将全楼的扬声器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根据需要,可在疏散期间手动停止。 (5)火灾疏散广播能自动或人工播放。自动时能报出火灾楼层、地点等信息。火灾广播录音由广播系统完成。(6)建筑内设置应急广播,应能接受联动控制或由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信号直接控制进行广播。(7)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2.9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也可由消防中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直接(24、自动、手动控制)启动。 (2)喷淋灭火系统为湿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发生火情时,热敏玻璃球破裂,密封圈脱落喷出压力水。此时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启动,湿式报警阀动作,压力开关联动喷淋泵启动,也可以由消防中心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自动、手动控制)启动。 (3)各灭火系统一旦开启,必须由手动关闭。(4)在消防中心多线联动控制柜设有直接手动/自动启停控制主泵开停的开关及主泵的状态、故障、电源、24V电源信号指示灯。 2.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及敷设 (1)各类线路型号规格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耐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采用交流22025、/380V供电或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450V/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另外,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线、电缆,均为B1级燃烧性能、燃烧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 (2)线路敷设 a.所有消防线路暗敷设时,采用金属软管(JDG)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电线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在火灾状态能正常工作60分钟以上。 b.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2.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源与接地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26、电源采用AC220V,由变电所低压室引双路电源(专线)至消防中心供电,末端自动切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图形工作站、消防通信设备等的电源,由UPS装置供电;备用电源采用直流24V电源,并具有浮充和自动投入功能。区域报警控制器的电源由对应单体的配电箱引专线供电。 (2)本工程在消防中心设置24V直流电源,为所在区域消防设备供电。直流电源的容量由供货方定。供货方在深化设计时必须校验直流24V电源设置位置、24V电源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路径,确保最大负荷时末端电压降不大于5%。 (3)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27、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防雷接地,电气保护接地共用基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在于1欧姆; 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在于4欧姆。 (5)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体之间,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导线;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采用截面不应小于4mm2的铜芯绝缘导线。 (6)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2.12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28、统的联动控制:(1) 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声光报警器组成。(2) 在厨房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探测器位置由承包商根据现场可燃气体管道位置及气体类型确定。(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就地设置,并应在探测器报警后,联动开启相关区域的事故通风口,启动事故风机,关闭总管上的进气阀,启动声光警报器等功能。(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报警信息直接送至火灾报警系统主机,系统由专业公司深化设计。2.13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置(1)根据GB28184-2011本工程设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具有下列功能: a.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29、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 b.将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c.接收来自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传感器(监控模块)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由现场交流三相电源模块采集信息经过总线采集至通讯管理机,系统经由以太网访问通讯管理机。(3)该系统由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电源总线,通讯总线和其连接的电流信号传感器、电压信号传感器、电流/电压信号传感器、中级模块箱等设备组成。(4)本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选用交流双电源监控模块对消防电源进行监控30、。2.14 其他 1. 所有消防用电回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作用于切断电路。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的要求施工。3. 本工程所采用的消防产品必须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4.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国家规范执行。2.15 抗震支吊架设计1本工程DN60的电气配管,重力150N/米的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及母线槽,或重力超过1.8KN的其它设备的支吊架应采用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满足国家规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要求。2.电气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以及设备自身构造需满足本建筑相应抗震等级的要求,本电气工程设计均按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执行,未详尽之处均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的相应等级要求执行。3、消防防排烟系统设计因为本次改造没有改动原建筑门窗,所有房间均有对外门窗,均满足自然防排烟要求。故本项目不需要出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