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附属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施工合同(3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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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1681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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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人):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承包人): 2020年10月 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xx市xx区xx二路58号工程内容: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712、7平方米,所在大楼最大建筑高度为6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规模: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 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合同条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设计深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夜间施工、包劳保、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及工程涉及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费【含室内3、空气检测】、深化设计费、新旧设备搬迁费、保修费等)按乙方投标报价包干。暂列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工程结算时如该项费用有产生的则按实际产生并双方签证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未产生该费用的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三、 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拟从2020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2020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4、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五、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其中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为税前金额)(小写):¥ 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暂列金额为税前金额)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材料);5、本合同专5、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设计图纸;9、工程量清单;10、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答疑会议纪要)七、 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 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在无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 合6、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xx市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发包人):(公章)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承包人):(公章)住所:xx省xx市xx二路58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有关条款按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厅xx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通用条款(内容略)。如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相矛盾,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 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 合7、同文件及解释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材料);(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设计图纸;(9)工程量清单;(10)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答疑会议纪要)若投标文件与8、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应以投标文件为准,但投标清单报价中有负偏离响应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例如:投标文件的项目特征描述偏离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则投标报价按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来调整,某项内容,招标图纸已有描述,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未详尽体现招标图纸的内容,视为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招标图纸及用户技术需求书均有提及但具体描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图纸和用户技术需求书为准。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9、生产管理条例、xx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颁发的建筑工程标准、规范。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以下标准以最新发布的标准执行):1)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8-2014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4)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7) 智10、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0) 军队医院洁净护理单元建筑技术标准YFB 00419971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14) 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5.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通用图集、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施工图纸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11、。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和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开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一式肆套。竣工前另提供捌套施工图纸作为编制竣工资料归档用,竣工图由施工方根据设计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编制,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施工单位需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盖章后的扫描版)。图纸不得转借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6. 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通讯地址:xx市xx二路58号收件人: 邮政编码:510080 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政编码:12、 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 工程分包、转包 (1) 指定分包工程: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 。(3)本工程不允许转包。(4)如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转包或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按合同价款的10%计收违约金,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无需支付,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并终止本协议,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损失。13. 交通运输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通道按现状,不论满足施工要求与否,该通道及施工便道均由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13.2 修建场内临时13、道路和交通设施:通道按现状,不论满足施工要求与否,该通道及施工便道均由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13.3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不论满足施工要求与否,均由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13.4承包人对现场进度把握不足,导致现场材料堆放过多而被发包人清退的,材料运输等清运费用不作补偿。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 监理工程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2) 造价工程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3) 建造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19. 发包人19.1发包人19.214、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搬迁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日期相同。(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 (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 。(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6) 现场交验的时间: / 。 (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和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五天内完成会审和设计交底,按施15、工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五天内。 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约定条款和支付方式、期限支付。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支票支付及其它。20. 承包人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5)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施工有关手续(包括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理等),并在开工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备发包人;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16、和发生的费用,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合同签订七日内提供现场发包人代表、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办公室和基本的家具(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桌、椅子、空调、文件柜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使用过程的水电费用)。(5.1)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施工场地边缘,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并按相关水电费管理规定,按实际用水、用电量定期缴交水电费用。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补偿。(6)承包17、人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文明施工教育,行为举止要符合xx市文明市民的规范标准。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车辆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对噪声、粉尘等污染源要严格控制在国家及地方的规定之内,如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承包人保证立即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赔偿。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在发包人院内需按医院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xx市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竣18、工后,接到发包人书面退场通知3天内指示拆除临时建筑、设施、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以及大楼内地板、天花、内外墙、门窗、洁具的清洁,并以通过发包人验收为标准。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如逾期不拆,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需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10)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电子版管理文件资料。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各项工作。(11)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如遇到工程的设计更改或增加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做好工程量记录,承包人应在该变更确认后2天内办理签证手续。承包人有义务对设计文件的疏漏与错误进行核查,并对由此作出的判19、断和决策负责。在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对工程所涉的全部劳动用工负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承包人应当按时发放工资(应按新的工资发放要求执行),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决不拖欠或克扣劳工工资,承包人必须将上述内容在本工程开工的3日内向全体员工张榜公开,如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拨付给劳工,并追究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仍然无法满足发包人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调整合同的工程数量及施工组织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20、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可变更。本项目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穗建质20101084号文件,材料需具备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且具有CAL认证的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相应产品品种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墙体材料、饰面材料、卫生洁具、成套井盖、给排水管、电气设备、电气设施、供电线(管)及其辅助材料及其它重点工程材料,中标单位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合格证书,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21、用。如发生货不对板,发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发包人不承担因承包人或其它专业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的任何损害或赔偿,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没有责任或发包人不承担责任,保证发包人不负担涉及这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相关费用,一旦发包人涉入相关纠纷或诉讼,则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赔偿金等。另承包人由于伤亡事故而造成本工程停工的,发包人将不予顺延工期,其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负。但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行为严重失误所造成的伤亡除外。承包人在施工中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应22、报发包人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而使用或交付发包人的任何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程序或资料,所有与该知识产权有关的费用(含但不限于使用费)视为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如需向第三人支付,均由承包人负责支付,承包人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物品、程序或资料的知识产权,及由此导致发包人持有或使用该类物品、程序或资料构成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此发生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承包人须全额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旅差费、赔偿金等。22.发包人代表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23、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xx市xx二路58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87755766-8159:(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利做如下限制:行使发包人的权利、监督本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负责现场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签证,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须经发包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23. 监理工程师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3.3 (11)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利做如下限制:25. 承包人代表25.1 承包人任24、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6. 指定分包人26.1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28. 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 履约担保的金额: (大写)(小写)元)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承包人签订本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缴纳担保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承包人若未能应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发包25、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项,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按合同纠纷条款执行。承包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开工资料,或所报送的资料不全、有缺漏等,或有其他影响本工程正常开工的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全额扣罚履约担保金,并单方解除合同。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在承包人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报告后,工程移交发包人,施工单位退场交出场地后20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包人。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履约保函到期的承包人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前无条件延长保函的有效期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和施工单位已退场交出场地。226、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签订本合同时。另作约定: /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1)质量保证: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2)工期保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诺同意且自愿按:竣工日期延误的,每延误1日历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5000元/天,赔偿金在工程结算阶段以抵扣工程款的方式支付。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27、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但因工期顺延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驻场保证:承包人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并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所更换的人员的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并需提前7天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核实书面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方可替换,如果未经得发包人书面同意私自进行更换的,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人违约金,项目经理于本工程施工工期内,必须全程驻场,每缺席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1000元。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主办施工员、等人员以投标书组织架构人员或经监理和发包人共同审批同意的项目架28、构表人员为准。以上违约金可由监理单位在审核进度款申请单上列明,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够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由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等发包人损失,承包人另行赔偿,并按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处理;(4)开工保证:承包人要保证在收到开工令之日2日历天内,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等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报监理审批,同时组织开工,工期开始计算,否则每延期一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5)按时退场违约金:承包人应在办理工程场地移交手续后 3个日历天内退场,并对现场进行相应的清理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每延期一日历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6)承包人应确保各29、施工班组有序和协调地工作,防止现场施工人员斗殴和闹事,同时还应确保材料供应商及时供应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向材料商支付材料款,防止材料供应商和施工班组人员因各种原因到发包人单位要求支付货款、工资或进行闹事,凡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承包人应按1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情况严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每次罚款1万元,直至终止合同。(7)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历天内退场并移交场地,并且按未施工工程造价的5计取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进场后续施工。后续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经监理公司、跟踪审计单位(如发包人有委托)审定后发包人30、有权从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后续施工队伍,承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8)以上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够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31. 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形式:因财政资金按年度安排未及时到位或财政部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封账,无法完成支付流程,属财政不可抗力因素,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承包人逾期竣工的理由。32. 保险32.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32.8 31、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承包人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内。33. 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须于每周五向工程总监提供如下计划、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a、当周应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进度统计报表一式四份(说明提前或拖延原因(时间从上周五至当周四日);b、下周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上周五至当周四日);c、下周施工拟投入设备、劳动力计划一式四份(时间从上周五至当周四日);d、当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一式四份(时间从上周五至当周四日);e、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事故报告一式四份(如32、果发生时)。f、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对各专业间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等方面情况及所出现问题的专项报告。34. 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其他时间:承包人须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的第二天开工并开始计算工期。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则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作任何的补偿。36. 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期约定为: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公司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2)承包人必须按工期约定完成所有施工,如需进行夜间施工。所有因此增加的费用视为含在33、投标报价内。(3)当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节点工期延误超过7日历天时,则视为承包人有可能无法完成剩余的合同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10日历天内退场并移交施工场地,并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进场后续施工。后续施工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经监理公司、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后发包人有权从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后续施工队伍,承包人对此不得有任何的异议,并且发包人有权按未施工工程造价的5%计取违约金。(4)工期顺延: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则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作任何的补偿。38. 提前竣工38.1计划竣工日期:按协议书相关条款。42. 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目标: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符合国家、xx省、xx34、市颁发的有关规定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以高的标准为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工程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发包人验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如再次提请验收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金额 5%支付违约金,若承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则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4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进行施工,若承包人有违反35、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条例,发包人有权依约收取违约金及从工程款中扣减xx市建委及造价站文件规定计费的相关费用和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必须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达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地要求。45.2 因项目所在地位于医院中心地带,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应急停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不补偿任何费用,工期不得顺延。4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见招标文件用户技术需求书。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 。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36、)本工程主要材料应选用招标文件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中优于或同一级别的品牌。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已选定的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无特别原因,不予变更。在材料、设备采购前,需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定版后方可采购,对承包人选定的、非招标文件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中品牌的材料、设备若不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在推荐品牌中择优选择其中一种,价格按投标报价不作调整。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 中间37、验收部位有:根据有关通用条款执行。55. 工程试车55.1 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承包人须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试车提供必须的配合服务。56.工程变更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 。58.竣工验收58.1 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以高的标准为准)。58.2竣工资料: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包括各专业分包人的竣工图的整理及完善),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按xx38、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办法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如下竣工档案:(1) 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六份;(2) 与本款(1)项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档案一式两份(必须为盖章的扫描件);(3) 声像档案一式两份。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1039、天内签认、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发包人,并应将竣工档案送档案馆办理档案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及时补充,直至合格为止。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缺陷责任的约定: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0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63. 暂列金额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暂列金额为税前金额)竣工后按实结算。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40、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工程结算时如该项费用有产生的则按实际产生并双方签证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未产生该费用的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65. 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投标时已计入总价,竣工后按实结算。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没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66.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另作约定:竣工日期延误的,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5000元,误期赔偿金在工程结算阶段以抵扣工程款的方式支付。67.优质41、优价奖67.1 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 优质优价奖的集体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元。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1(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计算,投标综合单价不变。本工程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总价包干。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项目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对比招标图及用户技术需求书未尽的内容,被视为已包含在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作内容中。68.1(2)发包人有权在项目承包范围外增加、减少工程项目、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批准的增、减工程、工42、程变更、设计变更以及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中漏列的项目等视为新增项目,新增项目的结算原则如下:程量清单报价存在相同的项目,按投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没有相同项目,但存在类似项目,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列出多个同类项目,而投标报价有不同的综合单价,则该类项目的单价换算取工料机水平最高即消耗量最少的、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综合单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市场价双方协商定价,如协商不成时按发包人单方咨询价格加6%的利润确定主要材料的单价,承包人必须接受。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既43、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项目的,采用清单计价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A、定额套用xx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xx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执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xx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xx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及xx省与xx市有关补充规定、补充定额和有关计费的补充文件。如没有相应定额的子目,则由承包人报44、给发包人审定。B、人工工资、机械台班按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最新发布的xx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计价。C、主材须首先执行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最新发布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以下简称“税前综合价格”)。若税前综合价中没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适用的主材价格,则按报价中已有的主材材料单价执行;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主材材料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进行换算【例如:若原类似的主材与新增加类似主材同为最新发布的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下简称“厂商价”)中的材料时,则新增加的类似主材须参考厂商价格相应品牌下浮,下浮系数为:原类似主材投标价格45、对比厂商价相应品牌的下浮比例】,若规格型号比原投标时相应类似材料低的,调整单价时最高不得高于原材料的投标单价。若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最新发布的xx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中没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也没有适用或类似的材料价格,新增主材设备则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按实际使用的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共同市场询价确定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最新发布的xx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90%。D、措施项目费、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不计取。E、结算时总造价按中标浮动率进行下浮;中标浮动率 =(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68.1(3)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材料货不对板,发包人46、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若货不对板的材料已经用于工程中,不宜更换时,则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金额为已使用货不对板材料总价的两倍,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还需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另行支付赔偿金。68.1(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或工作内容,有权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供的主要材料及清单中漏项的或后来新增加的材料的品牌及价格进行审定,工程项目按相应的结算原则结算,承包人不得拒绝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及收取任何费用。68.1(5)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工程量清单或答疑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规格、暂定厂家和品牌等进行变更,承包人不得拒绝。变更材47、料只调整综合单价中的主材价格,招投标文件没有的主材价格则按照规定确定材料价格。68.1(6)工程变更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单位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不予承认,工程洽商不作为计量依据。所有设计变更等增减工程量的书面资料,必须于施工完工前由发包人、监理方盖章确认,否则,施工竣工后,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68.1(7)工程变更签证内容均须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必须有发包人代表签字及发包人盖章方可生效,否则不能作为本合同双方结算的凭据。68.1(8)发包人有增减项目的权力(不受金额限制),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68.1(9)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使用48、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并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使用非投标品牌材料的,需无条件返工,并按材料价格的2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68.1(10)综合单价已包括工作内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并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实施办法的费用应包括在项目报价内。68.1(11)发包人对承包人拟分包队伍实力、信誉、业绩及完成工程的能力有异议,有依法招标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拒绝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及收取任何费用。68.1(12)发包人保留修改工程材料、设备型号49、和数量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68.1(13)为了更好地控制投资,若变更后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或厂商价格)高于变更前的材料价格,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品牌及价格重新进行确定。68.1(14)承包人必须预留足够时间给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和审计单位审核有关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变更及签证,材料看样定板定价,工程款支付以及为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竣工资料等,其中包括驳回、修改、要求承包人提供的说明再呈批以及审批的程序所花费的时间,以便使工程竣工期限不受影响。68.1(15)本工程工期紧迫,专业工程交叉施工机会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各工种、专业队伍之间的配合协作问题所需时间和费用,发包人对50、此类事项只做联络协调,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措施费已隐含与本项目达到建成使用目标的所有各类协作、协调费用。承包人不得据此向发包人提出时间和费用等任何的索赔。68.1(16)施工主要材料的供应:为避免施工主要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本工程使用的土建装修材料及水电安装主材设备等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采购、保管、运输、进场见证检验、提供合格证明等)导致关键工序延迟一周,发包人有权选择由发包人供货方式直至确定合格材料为止。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绝,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就发包人提供材料事件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68.1(17)承包人经济投标书算术错误的更正办法:投标合价的汇总数与各项51、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当汇总数大于各项目的合价之和时,以各项目合价之和调整汇总数,否则以汇总数为准按比例调整各项目的合价,并根据调整后的各项目的合价按“68.1”条款修正各项目单价。若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若乘积大于合价,则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否则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68.1(18)投标报价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时的调整方式严重不平衡报价指以招标控制价所对应的预算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浮动率得出的综合单价为基价,投标综合单价(1+100%)基价的报价。中标浮动率 =(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如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承包人可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在保持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52、68.1(2)”条款进行调整;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措施费合计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的措施费合计,若超过,则结算按招标控制价中的措施费合计进行调整;68.1(19)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中标价为合同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清单错漏项(合同中第68.1(1)条款描述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错漏情况除外)等原因增加造价累计超过暂列金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的结算原则与本合同一致。68.1(20)投标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总体验收所需对工程质量、安全等发生的一切检测费用;配合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和竣工通等;上述-项费用中,检测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253、 工程变更事件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68.1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3 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68.1合同专用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结算时不做调整。75. 现场签证事件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76. 物价涨落事件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非招标文件的合同订立时间:78. 支付事项78.1 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分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他为 / 。79. 预付款79.1 预付款的约定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54、的金额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 。79.2 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函之后,由承包人申请支付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79.3预付款抵扣方式预付款按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20%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80.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80.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xx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合同双方其他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若承包人有违反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条例55、,发包人有权依约收取违约金及扣减按xx市建委文件规定计费的相关费用和文明施工费。因项目位于医院中心位置,承包人确保施工不影响医院部分开诊,相关措施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如需要实行夜间施工,相关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发包人鼓励承包人争创省、市文明工地,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总金额 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使用,费用不作调整(包括后续政策调整)。80.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按照xx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管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招标控制56、价公布金额专款专用。由建设安监机构和监理单位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合格者经安监机构批准,一周内划拨给承包人。分阶段支付措施费的比例如下: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 90%;工程完工,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后续款项无需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81. 进度款81.1 支付期已月为单位。已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在承包人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1)工程(主材、设备到场)完成60%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进度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57、费)的30%;(2)工程完成80%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进度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20%;(3)工程竣工通过发包人及政府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专业认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进度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5%;(4)承包人按要求提供所有的竣工备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工程结算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结算价的3%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在取得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完成相应手续后,十天内予以支付(无息),如有问题则修复好后一58、次性无息付清。(5)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期间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 元。82. 竣工结算和结算款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1)承包人应提前做好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全部工程完工并移交发包人后 30 日历天内,承包人需完成结算编制,并按国家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及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核实。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书面催促后 7 日历天内仍未提供或没59、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的资料办理结算。(2)监理公司自接到上述资料后,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审核结算资料及结算书,向承包人提出审核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以及结算价审核意见等),同时抄报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公司审核意见后的7 日历天内按监理公司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监理公司经与施工单位进行对数后,出具结算书审核报告。(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第82.1(2)款规定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后的 60 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查,并对已达成共识的内容双方签字确认;因争议无法达成共识的内容,由发包人组织向xx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0、(4)因承包人结算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审核和审计,则审核和审计时间顺延。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在15 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发包人结算审核完毕。(5)若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最终审定价的净核减率(净核减率=(净核减额*100%/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在5%以内(含 5%),则审核咨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与最终审定价的净核减率在5%以上,则审核咨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笔费用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6)净核减额=承包人送审的结算价-最终审定价(7)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如下竣工61、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按需要提供);3、钢筋抽料表(按需要提供);4、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资料;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5、施工单位投标书;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17、其他结算资料;18、移交资料签收表。送审资料的要求1)结算书:原件一式四份。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竣工图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62、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包括合同价和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部分按资料和计算书顺序逐项以“宗”计算;第二部分由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现场签证子目应按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价。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2)工程量计算书:原件一式两份。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63、线位置(土建、市政专业适用);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它们的范围,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对项目内容一样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要求合并在一起计算,但必须反映出合并后的总数由哪些签证单的哪几笔数组成。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式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4)施工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承发包施工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等,不仅要提供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而且要提供新增工程施工合同和变更64、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5)竣工图: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具体如下:将变更或洽商内容简明扼要地标注在竣工图相应位置上,但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即由哪一本资料的哪一页哪一条而来)。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不予考虑;对未在竣工图纸上反映的事实变更,65、结算时发包人不予确认。6)竣工资料: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这里所指的竣工资料是指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验收时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工程部负责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如使用材料的品牌等)与需审核工程的实际内容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7)图纸会审记录: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66、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图纸会审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8)设计变更: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设计变更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9)工程洽商记录: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要求根据工程洽商67、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工程洽商记录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只要求将涉及工程的内容标注在竣工图上,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68、工图的标注内容。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监理单位、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1)会议纪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会议纪要是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只要求将涉及工程的内容标注在竣工图上。会议纪要应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监理单位盖章确认。12)现场签证单: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要求根据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要求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具体部位和施工简图,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相69、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3)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原件一式一份,审计后退回。在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应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位置和页码。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应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盖章14)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式一份。应根据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签字盖章,若无甲供材料应在备注中注明。70、甲定乙供材料定价确认单:要求提供有发包人、承包人、审计三方签字盖章的定价确认单,方能作为结算计算依据,对每一份定价确认单必须有编号,分类归档成册;15)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一式一份。包括技术标、经济标(须提供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中标通知书。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原件一式一份。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投标人须知、问题澄清等。招标文件应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及发包人盖章。17)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71、担而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劳保基金交纳证明等。18)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如果工程结算资料较少,承包人可以将几个类型的结算资料合并整理,但必需在资料各分册的封面注明内容,以便查找。19)其他要求:承包人将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编上页码,并盖上公章,并将结算负责人委托函附后,将上述完整资料首先交给发包人工程部签字盖章后,再转交给发包人审计部,办理交接手续,对不符合上述结算要求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有权拒收,责令其一周内给予更正,逾期视作承包人放弃增加造价。对于完整的资料办理交72、接手续。在审计中,造价工程师认为还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有权在审计过程中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如再审计过程中发现其中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发包人有权将此资料不作为工程结算增加造价。20)所有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必须完整地扫描并提交给发包人。84. 质量保证金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其他为:按结算价的3%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自负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通过发包人审计审定后,从工程款中扣留结算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73、工验收合格、质监部门出具正式书面报告之日起计,达到工程质保期满,在取得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证书并完成相应手续后,十天内予以支付(无息)。85.最终清算付款85.1 最终结算申请报告提交份数:提交期限:86. 合同争议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 保密要求91.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的资料、图纸等以及其他发包人享有法律权利的文件,无论是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承包人承诺只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之目的,不74、可用于其他目的,保证无论是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之后,都不泄露给第三方或做以上限定用途之外的使用。如有违反,发包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94. 合同份数94.1 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发包人伍份,承包人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工期及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包人:(全称)为保证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75、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76、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2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未能及时派人抢修,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3.3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77、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78、表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020-87338153 联系电话: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名称)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承包人:(名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的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79、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 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发80、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在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已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并,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3.2 承包人81、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82、给予处分,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0%计收违约金,同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名称)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ICU、产房及手术室负压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份,合同双方当事人83、各执五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020-87755766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三工期及项目人员承诺书xx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我司承诺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以及按以下“主要人员汇总表”中的人员投入本合同工程,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将全程驻场,若未能按本项目的计划及措施实施,造成工期延误的,及经发包人审查所投入的人员未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的,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接受处罚。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专业分工投入人数拟投入人员姓名1项目负责人12安全员1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员(1人)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员(1人)14电工(3人)45焊工(2人)2承包人(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