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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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21281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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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xxxx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工程地点:xxxx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委 托 人: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受 托 人: 说明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航工程情况,制定了南航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了便于使用合同,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合同的组成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2、组成。(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3、合同条款的编号对应,如在通用合同条款基础上新增专用合同条款的,应在对应的条款最后增加该新条款;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或斜体字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如有可选择的项目,则在可选择项前的内勾选。二、合同适用范围合同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4、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还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以外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工程设计活动,具体包括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电子通信广电、轻纺、建材5、铁道、公路、水运、民航、市政、农林、水利、海洋等工程。目 录工程名称:xxxx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三、 合同工期2四、签约合同价2五、委托人代表与受托人项目负责人3六、合同文件构成3七、承诺3八、词语含义4九、签订地点4十、补充协议4十一、合同生效4十二、合同份数4第二部分 勘察通用合同条款5第1条 一般约定51.1 词语定义5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6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71.4 语言文字71.5 联络71.6 严禁贿赂71.7 保密7第2条 委托人82.1 委托人权利82.2 委托人义务82.3 委托6、人代表8第3条 受托人93.1 受托人权利93.3 受托人代表9第4条 工期94.1 开工及延期开工94.2 成果提交日期104.4 受托人造成的工期延误104.5 恶劣气候条件10第5条 成果资料105.1 成果质量105.2 成果份数115.3 成果交付115.4 成果验收11第6条 后期服务116.1 后续技术服务116.2 竣工验收11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117.1 合同价款与调整117.2 定金或预付款127.3 进度款支付127.4 合同价款结算12第8条 变更与调整138.1 变更范围与确认13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13第9条 知识产权13第10条 不可抗力1410.1 不可7、抗力的确认14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14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4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15第12条 合同解除15第13条 责任与保险15第14条 违约1614.1 委托人违约1614.2 受托人违约16第15条 索赔1715.1 委托人索赔1715.2 受托人索赔17第16条 争议解决1816.1 和解1816.2 调解1816.3 仲裁或诉讼18第17条 补充条款18第三部分 勘察专用合同条款19第1条 一般约定19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9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91.7 保密20第2条 委托人202.2 委托人义务202.3 委托人代表20第3条 受托人2038、.1受托人权利203.2 受托人义务203.3 受托人代表23第4条 工期234.2成果提交日期234.3 委托人造成的工期延误24第5条 成果资料245.2 成果份数245.4 成果验收24第6条 后期服务246.1 后续技术服务24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247.1 合同价款与调整247.2 定金或预付款247.3 进度款支付247.4 合同价款结算25第8条 变更与调整258.1 变更范围与确认25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25第9条 知识产权25第10条 不可抗力25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25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26第13条 责任与保险26第14条 违约2614.2 受托人违约26第9、15条 索赔2715.1 委托人索赔27第16条 争议解决2716.3 仲裁或诉讼27第17条 补充条款27第四部分 设计通用合同条款281. 一般约定281.1 词语定义与解释281.2 语言文字301.3 法律301.4 技术标准30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01.6 联络311.7 严禁贿赂311.8 保密312、委托人322.1 委托人一般义务322.2 委托人代表322.3 委托人决定322.4 支付合同价款322.5 设计文件接收323. 受托人333.1 受托人一般义务333.2 项目负责人333.3 受托人人员333.4 设计分包343.5 联合体344. 工程设计资料35410、.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354.2 逾期提供的责任355. 工程设计要求35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35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36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36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37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37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376.2 工程设计开始37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376.4 暂停设计38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39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39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397.2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397.3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40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40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4110. 合同价款与支付4110.1 合同价款组成4110.11、2 合同价格形式4110.3 定金或预付款4210.4 进度款支付42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4210.6 支付账户43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4312. 专业责任与保险4313. 知识产权4414. 违约责任4414.1 委托人违约责任4414.2 受托人违约责任4515. 不可抗力45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45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45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4616. 合同解除4617. 争议解决4617.1 和解4617.2 调解4617.3 争议评审4717.4 仲裁或诉讼47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47第五部分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481. 一般约定481.4 技术标准12、48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491.6 联络491.8 保密502. 委托人502.1 委托人一般义务502.2 委托人代表513. 受托人513.1 受托人一般义务513.2 项目负责人533.3 受托人人员543.4 设计分包543.5 联合体555. 工程设计要求55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5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5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6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56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56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7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57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5710. 合同价款与支付5710.2 合同价格形式5712. 专业责任与保险5814. 违约责任513、915. 不可抗力6217. 争议解决6218. 其他62附件1:设计任务书63附件2: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102附件3 :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104附件4 :受托人主要受托人员表105附件5:设计进度表(由受托人编制)105附件6:设计费支付及结算方式106附件7廉洁合作约定书10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委托人: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全称)受托人: (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国际机场新14、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 。2.工程地点:xx市xxxx经济区xx区xx镇机场北出口西面,xx机场综合保税区内20 /21号地块 。3.规划占地面积: 5444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5690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25140平方米,地下约 550 平方米);地上 3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12 米;4.建筑功能: 国际进口货物 、 物流配送 、 业务办公 等。5.投资估算:约24507万元人民币。二、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勘察1.勘察范围和阶段: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地下管线探测等。2.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15、范、规定、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3.工作量:总进尺约1700米(暂定)。(二)设计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设计(含专业深化设计)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R其他:购买1:500地形图,费用含在设计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2.工程设计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估算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 R竣工图编制及审核盖章R其他:购买1:500地形图。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防雷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室内非装修水电专业详图设计(含16、室内数据电话电视预埋布线)园林景观绿化设计雨水收集系统设计建筑暖通设计建筑消防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节能设计高压供变电设计市政及管网(包括供水、消防系统,不包括供电部门制定的供电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室外工程配套运动场泛光照明停车场道路桥梁场道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R建筑钢结构设计室内装修装饰工程(R家具R窗帘)幕墙深化设计厨房深化设计弱电深化设计R钢结构深化设计管线综合深化设计R生产工艺和流程设计R专业工程设计(须单独成册)R不停航工程设计R民航货站工艺设计全过程BIM设计和配合RVR设计R其他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深化及施工图深化审核R竣工图编制及审核盖章设计施工及验收全过程专人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17、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配合专业报建、规划报建R其他:购买1:500地形图。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其他: 。三、 合同工期(一)勘察1.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按委托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2.成果提交日期:受托人收到委托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16天内。3.勘察总工期(总日历天数):16天。(二)设计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 月日。(受托人为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服务至工程缺陷期(自工程竣工起计 730 天)满为止。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组成如下表所示: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说明(一)勘18、察服务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二)设计服务合同价款采用固定费率计价(三)签约合同价(一)+(二)具体如下:(一)勘察1.勘察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人民币(含税) 元整( 元)。每延米:人民币 元。2.合同价款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 (二)设计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固定费率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按中标金额人民币(含税)(大写) 万元( 元),其中含方案设计经济补偿费(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万元(50000.00元)。设计费费率: %。注:如果有专家论证评审,专家论证评审费用包含在该签约合同价中,由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方案设计经济补偿费由受托19、人支付给第二名、第三名未中标人,其中第二名人民币(大写)叁万元(30000.00元),第三名人民币(大写)贰万元(20000.00元)。五、委托人代表与受托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代表: 。受托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如有);6.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及其附件(如有);7.技术标准;8.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20、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和勘察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和勘察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勘察通用合同条款和第四部分设计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xx) 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21、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8份,受托人执2份。(本页无正文,为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委托人:(印章) 受托人:(印章)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xx市xx区xx镇 单位地址: 机场北出口西面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勘察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22、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23、定。1.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 受托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 工程:指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委托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24、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1.1.12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5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或由受托人提供并经委托人认可,满足受托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1.1.16 25、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委托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受托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1.1.20 后期服务:指受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委托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1.2 26、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27、1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 适用技术标准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28、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1.5 联络1.5.1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5.2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 委托人、受托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6 严29、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2条 委托人2.1 委托人权利2.1.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2.1.2 委托人对受托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30、更换。2.1.3 委托人拥有受托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2.2 委托人义务2.2.1 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2.2.2 委托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受托人负责搜集时,委托人应承担相关费用。2.2.3 委托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2.2.4 委托人应为受托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2.2.5 委托人应31、为受托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委托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委托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受托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2.2.6 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受托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2.2.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委托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32、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2.8 委托人应对受托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合同价款及费用。2.3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3条 受托人3.1 受托人权利3.1.1 受托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3.1.2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33、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委托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3.1.3 受托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3.2 受托人义务3.2.1 受托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3.2.2 受托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2.3 受托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委托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 受托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委托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2.5 受托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34、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2.6 受托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3.2.7 受托人应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3 受托人代表受托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受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受托人代表在受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受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4条 35、工期4.1 开工及延期开工4.1.1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委托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4.1.2 因委托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4.2 成果提交日期受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3 委托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36、加;(4)委托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5)委托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6)委托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报告。委托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本部分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4.4 受托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受托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1)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2)受托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3)37、因弥补受托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4)因受托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5)受托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5 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第5条 成果资料5.1 成果质量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5.1.2 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2 成果份数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委托人要38、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委托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5.3 成果交付受托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委托人交付成果资料,委托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5.4 成果验收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委托人应及时组织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人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第6条 后期服务6.1 后续技术服务受托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委托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委托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639、.2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7.1 合同价款与调整7.1.1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总价合同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40、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7.1.3 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7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7.2 定金或预付款7.41、2.1 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受托人向委托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委托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受托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日期,并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7.3 进度款支付7.3.1 委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7.3.2 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7.42、3.3 委托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委托人收到受托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受托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受托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7.3.4 委托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受托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7.4 合同价款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受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后28天内,依据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8.2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全额支付。第8条 变更与调整8.1 变更范围与确认8.1.1 变更范围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143、)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4)委托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8.1.2 变更确认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变更要求,委托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44、,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受托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委托人确认后执行。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14天内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8.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8.2.5 因受托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受托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第9条 知识产权9.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委托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3 合46、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托人在工程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10条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 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47、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受托人应每隔7天向委托人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10.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受托人向委托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受托人48、向委托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委托人和受托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受托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受托人承担;(3)停工期间,受托人应委托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委托人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11.2 委托人、49、受托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第12条 合同解除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发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28天,受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3)受托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4)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2.2 一方依据第150、2.1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14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12.4 合同解除后,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委托人应为受托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第13条 责任与保险13.1 受托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51、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3.3 受托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保险。第14条 违约14.1 委托人违约14.1.1 委托人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委托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3)委托人未按第7.3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14.1.2 委托人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或委托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52、人支付违约金;受托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委托人应支付受托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委托人应支付受托人合同价款的100%。(2)委托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受托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委托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4.2 受托人违约14.2.1 受托人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受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因受托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3)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53、准;(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14.2.2 受托人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受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受托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因受托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受托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受托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4)受托人5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受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第15条 索赔15.1 委托人索赔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委托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受托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受托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送交的索55、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委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委托人应阶段性向受托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受托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15.2 受托人索赔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受托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受托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委托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56、行合同义务,受托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委托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4)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受托人应阶段性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委托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4)项约定相同。第16条 争议解决16.1 和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57、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2 调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3 仲裁或诉讼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7条 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58、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 勘察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 一般约定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依次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 适用法律法规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1.3.2 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无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59、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无1.5 联络1.5.1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2 委托人与受托人联系信息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 委托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委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受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受托人指定的接收人: 受托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受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委托人应保护受托人的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擅自修60、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第2条 委托人2.2 委托人义务 2.2.2 委托人应提供如下资料:_/_,若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搜集如下资料:_/_ ,则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费用。2.2.3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范围。(附红线图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7委托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工程勘察前,若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受托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受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委托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委托人应保护受托人的勘察方案、报告61、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委托人应负法律责任,受托人有权索赔。 其他 。2.3 委托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 本项目勘察组织与管理 第3条 受托人3.1受托人权利3.1.2关于分包的约定: 不允许分包 。3.2 受托人义务3.2.8受托人其他义务:在工程勘察前,派人与委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62、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受托人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由其自行解决,费用由受托人承担。R其他:勘察要求3.2.8.1勘察范围和阶段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地下管线探测等。3.2.8.2技术要求复核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钻孔测设1 放点:按勘探孔布置平面图坐标,采用仪器按xx城建坐标系测设钻孔孔位、记录孔口高程;2 复测:如孔位有移动,终孔后应按实际施工位置复测孔位坐标和孔口标高,并标识到平面图上。钻探要求1 开孔:按既定孔位开孔,严防损坏地下管线,必要时人工开挖验证,孔位平面误差25cm;如需移动63、孔位,须经项目负责人现场确认;2 孔径:开孔口径不小于130mm,终孔口径不小于76mm;3 护壁:可选用泥浆、套管护壁; 4 回次进尺:土类、中微风化岩不宜超过2m,砂类、强风化岩不宜超过1m;5 钻探记录:按回次记录钻进深度、岩芯长度、原位测试和取样深度,填写回次牌;应记录掉钻、漏水、或突然加快等钻进异常情况的深度和钻岩回次的起始时间。孔深要求1 终孔要求:控制孔钻入进入连续完整的微风化岩层岩层不小于5米,一般孔钻入进入连续完整的微风化岩层不小于3米,所有孔钻入底板以下深度不小于10米;2 特殊情况:钻孔应穿过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层,控制孔、一般孔若未达到8.1规定终孔要求64、,孔深达到50米时,联系设计人员确定终孔条件。采 芯 率一般情况,黏性土类80%,粉土、砂类60%,全风化和强风化岩65%,中等风化岩80%,微风化岩90%。取样要求1 土样:分层采取土样,厚度大于2m的土层适当增加取样,取至全风化岩;对于每一栋建筑物,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不应少于3件,同一土层的孔内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3组。2 岩样:每孔强风化岩尽可能取样12组,中微风化岩取样23组;岩芯破碎时,可取点荷载试样;3 水土腐蚀性样:取水简分析样6组(2瓶1组,大瓶1000ml现场密封,小瓶300ml需加大理石粉3g并充分摇匀)、土易溶盐分析样6组;4 注意事项:各主要岩土层取样一般不少于665、组,控制孔取样数量不足可在一般孔采取;注意岩土透镜体需取分层样;存在多个含水层时应做好隔水措施,并分层取水样。原位测试1 标贯:控制孔及不少于10个一般孔分层进行试验,厚度大于2m的岩土层适当增加标贯,至强风化岩;对于每一栋建筑物,同一土层的孔内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3组。2 锥探:存在碎石土、厚层砂土时,需选择有一定数量钻孔进行锥探试验;3 波速测试:每栋建筑选择1个钻孔进行波速测试;4 注意事项:测试不得遗漏透镜体夹层;风化岩难以取样和进行标贯时可选做锥探。水文地质测试1 水位测量:钻探遇地下水需量测地下水初见水位,钻孔完成24小时后量测稳定水位;2 抽水试验:选取1-2个钻孔进行砂层、基岩66、抽水试验;3 注意事项:试验前需用清水洗孔;存在多个含水层时,需分层量测地下水位;量测误差2cm。编录要求1 分层:结合回次记录和岩芯进行编录,层厚大于0.5m进行分层,深度定位误差5cm;2 土层描述:描述其名称、颜色、稠度、湿度、包含物等特征;3 砂土描述:描述其名称、颜色、密实度、湿度、黏性土含量等特征; 4 岩层描述:描述其名称、颜色、风化程度、完整性、裂隙发育程度、采芯率、胶结物等;5 注意事项:钻探时应及时编录,严禁事后追记,填写分层牌,拍摄岩芯照片。室内试验1 土样试验:对黏性土进行土常规试验,对砂进行颗粒分析、休止角试验;2 岩石试验:对岩石进行天然/风干/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67、;必要时进行点荷载试验;3 水、土分析:对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试验,对土样进行易溶盐成分分析试验。成果要求1 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要求综合分析钻探、野外编录、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资料,编制柱状图、工程地质剖面图等,进行岩土层工程地质单位划分,分析岩土试验或测试参数的可靠性和适用性,分层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参数统计计算,对地基与基础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软土地基处理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对比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和岩土设计参数建议值,编制勘察报告;2 成果资料一式陆份,装订成册,包括文字报告、钻孔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土工试验报告等。3.2.8.3地下管线探测要求探明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外延10米内68、地下管线(内容包括:现状给水、雨水、污水、排水、明渠、暗渠、燃气、电力、电信、通讯等管线)的位置、埋深。编制并提交地下管线探测报告、综合地下管线图及成果表。3.3 受托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 本项目勘察专业人员和设备的组织管理 第4条 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 合同签订后,受托人收到委托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受托人开工前10天,送勘察方案给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勘察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开工;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委托人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委托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受托69、人应将勘察方案(包括钻探孔布置等)报送委托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勘察的施工,否则,委托人可不予计量勘察的工程量。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3 委托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受托人停、窝工,工期顺延。第5条 成果资料5.2 成果份数受托人负责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15份,电子光盘1份;委托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_/_份,另行收费。5.4 成果验收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委托人于20个日历天内对成果进行验收。第6条 后期服务6.1 后续技术服务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_/_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 _/_后续技70、术服务时限约定:_/_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7.1 合同价款与调整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按 元/米计取费用。其他: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其他 ) 方式确定。(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_/_。(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已包括所有潜在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_/_。(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_/_。7.1.3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_/_。7.2 定金或预付款7.2.1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定71、金金额:_/_或预付款的金额:无 7.2.2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_/_7.3 进度款支付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照7.4款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受托人开出的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 增值税税率符合税法规定,为6%11%17%其他 。如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按国家规定税率执行。具体开票信息如下:名称: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40101739732074B 地址: xx市xx区xx镇机场北出口西面 电话: (020)36070220 (经办人电话)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xxxx国际机场支行 账号: 440010043472、1052500117 7.4 合同价款结算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1.合同签订生效,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勘察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2.全部勘察工作结束,受托人提交全部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经委托人验收通过后,根据实际勘察工作量及违约金扣除情况办理结算,受托人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资料,经委托人审核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结算价的90% 。3.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勘察结算价的10%。勘察结算价=委托人认可的实际工程量X 元/米-相关扣款。第8条 变更与调整8.1 变更范围与确认8.1.1 变更范围变更范围的其73、他约定:无。8.1.2 变更确认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详见通用条款8.1.2中关于期限的约定。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14天。 第9条 知识产权9.5 受托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10条 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无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受托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1的规定.10.2.2 受托人向委托人通报74、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2的规定。第13条 责任与保险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购买相应的建设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并确保保险在合同责任期内有效。第14条 违约14.2 受托人违约14.2.2 受托人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受托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受托人应退回委托人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受托人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如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委托人可以继续向受托人追偿。(2)由于受托人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造成延误工期的: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的误期违约金每天为勘察服务合75、同价款金额的0.1%;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勘察服务合同价款金额的30%,如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委托人可以继续向受托人追偿;(3)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受托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委托人则扣除勘察服务合同价款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受托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受托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工程事故或工期延误时,受托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76、由委托人、受托人商定为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费的100%,如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委托人可以继续向受托人追偿。 受托人支付委托人的违约金:若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委托人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为委托人实际经济损失的1.3倍。R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其他: 。第15条 索赔15.1 委托人索赔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5.1款的规定执行。第16条 争议解决16.3 仲裁或诉讼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77、提起诉讼。第17条 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履约担保: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应是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的四大国有银行。受托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之内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勘察合同金额的10%。在施工缺陷责任期终止后28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受托人。若合同乙方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增值税应税范围,应向合同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四部分 设计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78、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委托人通知受托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受托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79、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 委托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委托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1.1.1.7 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80、事人:是指委托人和(或)受托人。1.1.2.2 委托人:是指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 受托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受托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5 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2.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受托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7 联81、合体:是指两个以上受托人联合,以一个受托人身份为委托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3 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1.1.3.1 工程设计服务:是指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1.1.3.2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1.3.3 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委托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受托人另行提供且委托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82、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1.1.3.4 暂停设计:是指发生受托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1.1.3.5 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6 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 日期和期限1.1.4.1 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83、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委托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2 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受托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 1.1.4.3 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受托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5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84、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 合同价格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委托人用于支付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85、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 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技术标准1.4.1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 委托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 委托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86、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受托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委托人要求;(7)技术标准;(8)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87、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 联络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2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6.3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88、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7 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 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委托人2.1 委托人一般义务2.1.1 委托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89、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委托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受托人。因委托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2.1.2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受托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2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90、负责工程设计的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委托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受托人。委托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撤换委托人代表。2.3 委托人决定2.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受托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291、.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受托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委托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受托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2.4 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5 设计文件接收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受托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3. 受托人3.1 受托人一般义务3.1.1 受托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受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委托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未能及时办92、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受托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1.2 受托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3.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受托人授权后代表受托人负责履行合同。3.2.2 受托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93、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受托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受托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2.3 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委托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受托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委托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受托人无94、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 受托人人员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受托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3.3.2 受托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受托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受托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受托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3.3.3 委95、托人对于受托人主要受托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受托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委托人所质疑的情形。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受托人员的,受托人认为委托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 设计分包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受托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受托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96、。受托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受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受托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受托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4.3 设计分包管理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受托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受托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97、(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委托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委托人有权从应付受托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3.5 联合体3.5.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5.2 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5.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5.4 委托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 工程设计资料4.1 提供工程设计资料委托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98、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受托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委托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委托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受托人的正常设计为限。4.2 逾期提供的责任委托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受托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工程设计资料逾期提供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并相应延长设计周期。5. 工程设计要求5.1 工程设99、计一般要求5.1.1 对委托人的要求5.1.1.1 委托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受托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5.1.1.2 委托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土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受托人提出,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5.1.1.3 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5.1.2 对受托人的要求5.1.2.1 受托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100、及委托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受托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经委托人确认。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受托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委托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委托人采纳受托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委托人承担。5.1.2.3 受托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101、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5.1.2.4 受托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受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1.2.5 受托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2 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2.1 委托人的保证措施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5.2.2 受托人的保证措施受托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102、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1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5.3.2 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5.3.3 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3.4 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3.5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103、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4 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5.4.1 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受托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5.4.2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受托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委托人承担。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受托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104、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委托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受托人与委托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委托人的审查时间。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105、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 工程设计开始委托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委托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受托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受托人收到的委托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106、,委托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 (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3)委托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委托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委托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委托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委托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收到受托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107、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受托人进行书面答复。如果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受托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委托人批准。如果受托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委托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委托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委托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3.2 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第14.2款受托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受托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受托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6.4 暂停设计6.4.1 委托人原108、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委托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委托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6.4.2 受托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受托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受托人应当尽快向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受托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受托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受托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6.4.3 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当出现非受托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受托人应当尽快向委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在上述情形下受托人的设计服务暂停,受托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委托109、人与受托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受托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委托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4.4 暂停设计后的复工暂停设计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委托人向受托人发出复工通知,受托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除受托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外,受托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委托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1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110、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委托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委托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6.5.2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受托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委托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1 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7.1.2111、 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7.2 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受托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委托人,委托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7.3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 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委托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委托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受托人的通知之日起,委托人对112、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15天。委托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委托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委托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委托人同意。8.2 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受托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委托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委托人要求,委托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受托人另行支付费用。8.3 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委托113、人应在审查同意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受托人应予以协助。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委托人要求的,受托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委托人要求的,委托人应重新提出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委托人要求修改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委托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受托人另行支付费用。8.4 委托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委托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114、受托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委托人有义务向受托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受托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8.5 因受托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委托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委托人增加费用的,受托人应按第14.2款受托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委托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115、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受托人增加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8.6 因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2款受托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委托人承担。8.7 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受托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受托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9.2 受托人应当提供设116、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委托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受托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委托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受托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10. 合同价款与支付10.1 合同价款组成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10.2 合同价格形式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117、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10.3118、 定金或预付款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预付款的比例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委托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受托人有权向委托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委托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受托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10.4 进度款支付10.4.1 委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受托人支付进度款。10.4.2119、 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5.1 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委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10.5.2 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10.5.3 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10.6 支付账户委托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受托人账户。11. 120、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1 委托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受托人提供书面要求,受托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委托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11.2 委托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委托人应按受托人所耗工作量向受托人增付设计费,受托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委托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11.3 如果由于委托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受托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委托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受托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121、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11.4 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委托人承担。11.5 如果发生受托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委托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证明受托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受托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122、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12. 专业责任与保险12.1 受托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具有委托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2.3 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受托人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13. 知识产权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委托123、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托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124、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13.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4. 违约责任14.1 委托人违约责任14.1.1 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因非受托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人已付的定金或委托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125、,委托人应按照受托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4.1.2 委托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受托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受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委托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委托人支付相应费用的,受托人应及时根据委托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委托人支付相应费用的,受托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14.1.3 委托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126、建、缓建,委托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5天内按本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受托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14.1.4 委托人擅自将受托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受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14.2 受托人违约责任14.2.1 合同生效后,受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应按委托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委托人或受托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4.2.2 由于受托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委托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14.2.3 受127、托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受托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受托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14.2.4 由于受托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委托人与受托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受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2.5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解除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受托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128、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5.2 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129、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5.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16. 合同解除16.1 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受托130、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委托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受托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6.3 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16.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除应按131、第14.1.1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受托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由于非受托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受托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 争议解决17.1 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7.2 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7.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132、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承担一半。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133、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事项另行约定。17.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17.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7.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134、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第五部分 设计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1.1.6 其他1.1.6.2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变更内容涉及到设计原则、主次要体系、主次要部位。变更内容相对独立,对整体布局、主要受力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外部群体景观产生影响,如建筑物局部平面,道路、河涌、管线局部走向或高程,局部地基处理,局部路段路基路面,房屋建筑或桥涵基础局部方案调整,室内装饰,主要材料和设备等进行调整的。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135、 技术标准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1.4.3 委托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的设计招标文件、委托书。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委托人批准的概算,限额设计值以概算下浮R5% 计取。没有概算的,限额设计值以委托人批准的估算下浮10% 计取。深化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深化设计图纸应达到编制预算书所要求的设计深度,以便委托人精确地进行“项”、“量”、“综合单价”的确定。深化设计图纸应达到指导实际施工、控136、制施工质量的要求。设计深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进行补充完善,如补充设计仍达不到要求,委托人有权在设计费中扣除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费用。深化设计图纸完善性要求深化设计图纸内容应尽量完善,以便委托人开展预算编制工作,避免后续补充开项(补充组价)、工程量变更等问题的产生。设计图纸完善性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进行补充完善。深化设计图纸质量要求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受托人须按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在设计中须采用委托人指定的R建筑材料R水电材料R设备选用R具体设计做法、R施工工艺R其他 (详见设计任务书),否则视为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深化设计管理、配合要求深化137、设计工作与施工现场工作联系紧密,深化设计尺寸、大样、材料、色调、设备等的选择与现场条件紧密相关。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受托人指派相应深化设计专业的工程师跟进深化设计部分的现场施工、参加工地例会、参加专题会议并提供技术指导,受托人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其他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如有);(5)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及其附件(如有);(6)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138、(7)技术标准;(8)委托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有);(9)其他合同文件。1.6 联络1.6.1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后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 委托人与受托人联系信息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委托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委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受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受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受托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受托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139、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保密期限: 在合同有效期及失效后,合同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另作约定: 。2. 委托人2.1 委托人一般义务2.1.3 委托人其他义务:委托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对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内容,可不提供具体资料,由双方到现场进行查勘。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R如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供的同140、一版本图纸超过附件3表格约定的份数(因优化设计要求修改图纸的按原要求份数提供修改图的,不予计算加晒图费),委托人按以下标准向受托人支付晒图费,受托人应同时提供等额有效发票。规 格加晒图费(元/张)RA0+8RA0+6RA0+5RA04RA1+6RA1+5RA1+2.5RA12RA2+1.8RA2+1.5RA21RA30.8RA40.5其他另作约定: 。2.2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委托人对委托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项目设计组织与管理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受托人。2.3 委托人决定2141、.3.2 委托人应在14 天内对受托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 受托人3.1 受托人一般义务3.1.1 受托人必须配合委托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 受托人其他义务: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阶段设计限额为委托人提供的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投资限值,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限额为委托人提供的工程估算限值,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限额为委托人提供的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限值下浮5%。受托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技术经济对比等技术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将相关资料提交委托人审核。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142、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以招标时的物价材料价为准)。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受托人须同步提供设计文件中装饰装修主要材料样板。R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的业务联系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明确处理解决时间。R受托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中如包含多个专业设计,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专业会签,以保证设计文件质量。R为减少施工过程中因图纸的错漏引起的设计变更,受托人在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应聘请具有143、现场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审查受托人的方案及施工图纸。R在保证设计质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受托人需对混凝土平均用量、钢筋含量等进行合理限定。受托人应将上述限额指标书面提交委托人,经委托人批复后作为合同附件。R由于结构设计规范的调整或结构方案(如采用钢结构、钢-混结构)改变,而引起的本工程钢筋、混凝土用量等增加,受托人应向委托人呈报审批。R受托人必须指定专人收送委托人发出的相关文件及自身设计文件。R受托人负责设计文件在报批过程中向有关部门的解释工作,按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无偿完善设计文件。R设计变更办理时限:设计单位接到设计洽商单或工程联系单后,应在2天内提出设计意见。如不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应144、在2天内给出明确设计意见,如认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包含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在4天内出具变更通知。如有重大变更,则应在5天内给出明确设计意见,10天内出具变更通知。R受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受托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后,受托人有义务负责分别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包括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图纸、必要的工程数据等)、设计现场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R受托人协助对城市标高、市政管线等的现场调查及到各部门查询工作,由委托人确认,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城市标145、高及市政管线规划等要求。属于民航专业工程的,受托人需自行完成坐标转换等全部工作。R受托人承包范围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完成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防雷、绿化、交通、人防等报建报批、各类图纸审查、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配合排水设施设计审批等。R在法律和设计规范允许范围内,在满足政府规范和方案审查要求的前提下,受托人应满足委托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在建筑方案确定之前,受托人应无偿修改建筑方案直至委托人满意为止。R负责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竣工图编制、审核及盖章工作,相关费用纳入设计费中。受托人对其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竣工图完整性、准确性负责。R受托人必须积极配合委托人的档案归档工作:在各设计阶段,按照146、地方及委托人内部相关规范、规定,按时保质提交归档所需的各项材料,并配合委托人完成各项归档工作。R受托人必须配合委托人开展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其它委托工作,如调研、产品考察等。R在施工阶段,受托人须结合施工进度和施工现场需要安排相应专业人员驻场。其他 。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受托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3.2.2 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15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通知中应当提供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业147、绩、管理经验资质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受托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受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向委托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3.2.3 如果委托人认为受托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的,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书面更换的通知后 1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拟更换的继任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业绩、管理经验资质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受托人不得拒绝或借故拖延(自收到委托人书面更换的通知后15天起,超过5天不更换为拖延,超过10天不更换则视同拒绝)。如果受托人拖延,每发生一人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在受托人设计进148、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受托人应继续履行更换义务,若受托人拒绝更换的,每发生一人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在受托人设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不超过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5%,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受托人负责。3.3 受托人人员3.3.1 受托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收到开始设计通知后3天内。3.3.2 受托人委派的受托人员应相对稳定,确需更换的应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除专业负责人因离职、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149、经验等资料,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业绩、管理经验资质不得低于原受托人员。3.3.3 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受托人员的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认为受托人委派的主要受托人员不能胜任的,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受托人不得拒绝或借故拖延(自委托人发出书面要求之日起,超过5天不更换为拖延,超过10天不更换则视同拒绝)。如果受托人拖延,每发生一人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在受托人设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受托人应继续履行更换义务,若受托人拒绝更换的,每发生一人次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在受托人设计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不超过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150、5%,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受托人负责。3.4 设计分包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受托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受托人有相关资质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受托人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委托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产生的全部费用和义务责任由受托人自行负责。受托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受托人有相关资质的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当地、行业有关规定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受托人将可以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的,应经过委托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受托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151、轻或免除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受托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3.4.3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设计资质、分包人的主要工程受托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按通用条款 。3.5 联合体3.5.4 委托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5. 工程设计要求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 对受托人的要求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现行的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152、规定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现行的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详见设计任务书及规划条件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设计深度及设计文件编制要按国家、民航标准以及委托人的设计深度要求执行。1.方案设计:应包括用地和布局、工艺和建筑方案、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比选、并附工艺布局分析图、总平面布局和交通组织分析图、建筑效果图等。2.初步设计:应在委托人已选定153、方案后进行,初步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等,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应满足委托人审查、工程报规报建和报上级审批要求等。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及地方工期定额标准,编制项目定额工期。3.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应在上级批准初步设计后和报规报建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和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报建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避免出现暂估项或暂估价),并提供相关设计参数计算文件。深化设计中涉及的材料需向委托人提供实物样板、图片样板、配色、灯光及相应技术标准等。电气设计需细化到室内开关、插座154、点位、接口,弱电设计需细化到室内插座、点位、接口等。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50年 另作约定:符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R受托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委托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R受托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周报,向委托人汇报进展情况和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另作约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R受托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8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所有提交的设计文件均应155、按照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成果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按照出图规范,盖出图章,方案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所有提交的设计文件均应按照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成果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按照出图规范,盖出图章,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4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所有提交的设计文件均应按照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成果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按照出图规范,盖出图章,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156、人、相关专业人员现场服务,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委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要求增加各专业驻场人员数量和驻场时间,受托人应无偿配合,受托人驻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不另外计取。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受托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委托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受托人执行。委托人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3天内。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受托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157、情形后 2 天内向委托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3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委托人收到受托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3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可编辑的电子版设计文件(MicrosoftWord、Microsoft Excel、AutoCAD版本)和不可编辑的PDF版本电子文件,可导入委托人系统相容的建筑信息模型文件。7.1.3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交纸质版设计文件具体形式为:纸质版设计文件其中两套(均为蓝图)不需装订,每页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折叠方法(GB/T1158、0609.3)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7.2提交纸质版设计文件具体形式为:纸质版设计文件其中一套(均为蓝图)不需装订,每页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折叠方法(GB/T10609.3)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15 天。8.3 委托人应在审查同意受托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3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由委托人进行审159、批,施工图由专业机构审查。具体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 委托人为受托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具体由委托人视实际情况与受托人协商 。9.2 受托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设计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10. 合同价款与支付设计费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设计费的最终结算金额为合同固定价款与合同约定的调整金额之和。受托人在服务范围和期限内履行设计职责应获得的设计服务费,包括全过程设计、服务和其他为完成本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晒图费、考察费、设计分包的管理协调费、食宿、交通、通160、讯、办证及相关税费等)。10.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其他: 固定费率合同,设计费结算价=(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价*中标设计费率)相关应扣减或增加款项 。10.3 定金或预付款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 :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20% R预付款的比例: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20%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详见附件610.4 进度款支付详见附件6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详见附件610.7受托人收取的合同设计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所有设计内容的全部费用。另作约定: 。10.8受托人须提供:完善的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提供技术要求、必要的工程数据、招标161、图纸指导等,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设计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另作约定: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 受托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受托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5 天内向委托人提供证明受托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人书面声明后的 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 专业责任与保险12.2 受托人应自行购买由委托人认可的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中),委托人应作为保险的受益人,并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委托人提供相应保险保单复印件。前述受托人自行购买的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单162、位对造成建设工程损失、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保险责任事故的鉴定费用;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为解决赔偿纠纷而交给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等;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工程设计单位为缩小或减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金额应不低于批复估算中建安工程费。13. 知识产权:按通用条款执行。14. 违约责任14.1 委托人违约责任各阶段设计完成并经委托人确认后,由于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出修改且涉及的实质修改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30%,以致造成受托人设计需返工、修改或补充设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163、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双方应协商确定返工费。其他 。14.2 受托人违约责任14.2.1 受托人支付委托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受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设计费,已完成的工程成果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受托人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其他损失的,受托人应足额赔偿委托人的所有损失。14.2.2 受托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部分设计服务对应合同价款金额【0.3】%的违约金。逾期达30天以上,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托人返还已支付的合同费用,并支付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3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则受托人应足额赔164、偿委托人的所有损失。14.2.3 受托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受托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工期不予顺延,以下情形每出现一次,委托人应在结算时扣除该部分设计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受托人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受托人责任大小支付赔偿金,赔付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损失协商而定:R(1) (2)(1) 因受托人的图纸质量问题(错漏、做法不明确、不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等)而引起的造价增加,应由受托人无偿进行修改直到满足质量和造价要求,并且工期不能顺延,否则受托人除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外,还165、应承担所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在结算时扣除。(2)其他 。14.2.4 受托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如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超过10万元的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调减至工程限额投资以内;超过100万元的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且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调减至工程限额投资以内;超过200万元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相应部分合同,要求受托人支付该部分设计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超过500万元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全部合同,要求受托人支付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的,受托人还应足额166、补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另作约定: 。14.2.5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并支付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则受托人应足额赔偿委托人的所有损失。其他 。14.2.6以下情形每出现一次,委托人应在结算时扣除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或第三方损失的,受托人除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外,应返还已收受的设计费,并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从结算款中扣除: R设计方案抄袭他人167、成果,导致知识产权纠纷而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R设计文件不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批文要求; R报建各阶段设计文件(含电子文件)达不到审查部门收案要求(含未按审查要求盖章)两次及两次以上; R报建阶段设计文件(含电子文件)严重违反建筑设计规范或各专业设计规范导致退案或审查不合格; R各阶段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重要缺项; R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采用落后、淘汰技术,设备或材料不符合现行技术产业政策和管理规定; R设计文件不按委托人确认的限额设计值进行设计,造成委托人在施工招标阶段,招标控制价超过限额设计值的; R设计168、文件不按实际地形和地质情况设计; R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未达到安全要求; R施工图各专业图纸间不对应导致施工错误; R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完成变更设计的。 其他 。14.2.7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的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无特殊情况的提前天通知),必须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参加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例会、其它会议或现场勘察,未获得委托人同意,无故不到场的,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在设计费进度款中扣除。受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该项目的每周例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参加开会的每次扣除设计费500元,在设计费进度款中扣除。14.2.8受托人从事该工程设计的人员必须与受托人的提169、供的附件4受托人主要受托人员表中的人员名单相一致,委托人查实受托人未按指定人员安排具体设计工作的,一经查实,单次扣除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5%,在设计费进度款中扣除。14.2.9本工程项目中,受托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受托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与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串通,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收取好处费,一经查实,单次扣除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5%,发生两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受托人应退回已收取的设计费,并支付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的,受托人还应足额补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4.2.10受托人应按时提交170、设计费结算申请书,延时未提交的,每延迟一天扣500元。14.2.11 除合同专用条款列明的违约责任外,委托人有权视情况向受托人发出书面警告、要求受托人限期无偿整改,或者单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违约金及返还合同款项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全部损失的,受托人还应足额向委托人赔偿。本协议所述的“损失”均指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或守约方遭受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仲裁费用、融资担保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公告费用、差旅费用等。(1)限期改正。受托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委托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受托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或采取纠正措施。 171、(2)一般违约责任。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委托人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1万元/次作为违约金。如无明确约定,同一事项受托人收到两次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仍未完成整改的或收到两次书面警告的,第二次应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3)严重违约责任。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委托人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5万元/次作为违约金。同一性质一般违约行为累计发生两次,第二次应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4)解除部分合同。当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受托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部分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相172、关约定执行。(5)解除合同。当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委托人有权向受托人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受托人时解除合同即生效。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按照通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受托人暂停设计工作已连续超过 14 天。16.4 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受托人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交请款报告及发票后20 天内(不含争议时间)。17. 争议解决17.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173、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8. 其他18.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附件附件1:设计任务书附件2: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受托人主要受托人员表附件5: 设计进度表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 廉洁合作约定书附件1:设计任务书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 xxxx国际机场新建国际进港货站项目 1.2. 建设单位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3.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 xx市xxxx经济区xx区174、xx镇机场北出口西面。 地块位置为 综合保税区内20 /21号地块 。1.4. 场地现状项目地块场地现状为项目用地为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自有建设用地。用地性质(含兼容性)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兼容。0地上容积率4,30%建筑密度,绿地率20%。1.5. 市政条件1、冷热源:本工程所在地块附近无集中冷热源,且本工程仅附属业务用房有空调需求,因单体面积较小,位置分散,故本次不设集中制冷站,业务用房采用自带冷热源的多联机系统或分体空调解决冬夏季供冷供热需求。2、电力:根据负荷分布规模及大小计划在功能区内建设一座无人值守的 10V变电站,变电站应尽量位于负荷中心处。站内设置2台2500kVA的干式175、节能变压器以及一台800kVA的干式节能变压器,变电站的三路10kV进线电源取自24号地块新建10kV开闭站,两台2500kVA变压器进线电源来自开闭站的不同段母线。一台变压器为站内所有负荷提供低压电源,另一台变压器作为热备,单台变压器负荷率约为54.2%,一台变压器故障或检修时由另一台变压器承担全部负荷。小区内设置一台800kVA变压器为充电站提供电源。站内高压采用中金属铠装中置移开式开关柜,高压操作系统采用直流或交流操作,高压系统保护装置采用综合继电保护器。低压柜采用抽屉式低压柜,两段母线间设置自投自复母联开关。变电站高低压母线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接线。变电站根据需要调配集中无功功率自动补176、偿装置,功率因数补偿至 0.9 以上。考虑到功能区用电的独立性,在变电站内设置计量仪表,便于用电管理。3、给水:国际进港货站小区水源由xx区自来水公司给水管网提供,供水压力0.25MPa。从xx区自来水公司给水管网距小区接口最近处引入两路DN200给水管接入小区,在小区内环状铺设。建筑室内生活给水接自小区给水管网。在室外给水引入和建筑给水入口处设水表计量。本项目用水量计算参照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按照不同性质用地的用水指标来确定。国际进港货站地块面积4h,按照20 m/h.d用水量指标估算最高日用水量80m/d。最大时用水量7.5m/h。6、排水:生活污水经建筑排177、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小区室外污水管网,经小区室外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小区地块附近机场污水管网。其他不能直接排入生活污水管网的废水均经局部污水处理后,再排至机场污水管网。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参考相关地区污水量估算标准,本地块污水量按给水量的75进行计算。本地块最高日用水量约为80m/d,最大时用水量约为7.5m/h。则最高日污水量约为60m/d。最大时污水量约为5.6m/h。7、雨水:降雨强度按xx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小区雨水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年,地面综合径流系数0.8计算。国际进港货站屋面采用压力流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为10年,按50年设计重现期考虑屋面雨水及溢流排178、水总排水能力。本地块汇水面积约为4ha,径流系数约0.8,集水时间15min,小区外排雨水流量约为1.3m/s。建筑屋面雨水有组织排放至室外,经由区域室外雨水管网汇流后排入机场雨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按上位规划要求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地块内雨水经过该调蓄设施后进入机场排水系统。8、垃圾处理:生活垃圾送至机场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1.6. 批复情况本项目批复投资估算为 24507 万元。批复建设内容为进口分拨货运站(站房、业务办公区),门卫及消防泵房,货车停车场,小车停车场。2. 功能需求及规模要求2.1. 项目定位本项目建设南航国际进港货站,具备口岸功能,保障xx机场国际货物运输需求,提高xx机场国179、际货运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促进机场及南航航空货运产业发展。2.2. 本期设计规模工程功能组成及规模:国际进港货运站房,空侧货物待运处理棚,并同步建设围网、卡口、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配置信息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项目总用地面积(含现状DHL租赁库占地面积)约为54443,总建筑面积25690,其中货运站房25140,门卫及消防泵房面积550。2.3. 功能需求新建国际进港货运站,功能为口岸作业区,为南航进港国际货的分解、理货、提货处理区。建成后主要功能为:国际进口货物处理、分拨、暂存、物流配送等以及业务办公。新建目标年保障能力约为20万吨的进港国际货站。新建进港国际货站所处理的货物180、主要是航空运输的普货。普货中以电子产品及零配件、服装为主,货物类别为丙2类(固体)。工作班制按不间断运营要求,采取穿插交接换班工作制度。全年365日,每日24小时全天候进行运营作业。表4.2-2 项目组成及功能范围表序号项目组成功能范围1进口分拨货运站站房货物理货、拆板业务办公区业务、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包括办公及业务用房、卫生间等2门卫车辆进、出放行控制3货车停车场出、入库货物车辆4小车停车场内、外部办公车辆停放管理南航进港货站设施面积表序号名称面积单位备注1国际进港货站货运站房1982525140地上一层业务用房2592地上三层空侧雨棚1813建筑面积陆侧雨棚910建筑面积2门卫室及消防泵房181、550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消防泵房面积4503人防129.6异地建设4合计256902.3.1.货运站货运站成“L”型布局,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柱网尺寸16X24m,边柱柱距8m,空侧设有15m宽钢结构雨篷,陆侧站台宽8m,站台上雨篷宽10m。金属板屋面坡度5%,货运站建筑屋顶均设条形采光排烟窗,尽量利用自然采光,节能环保。货运站陆侧站台高度为1m;站内梁下净高为9.0m;内部辅房层高4.50m。女儿墙顶标高为12m。2.3.2.贴建办公贴建办公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首层为营业厅及业务区,二至三层为办公区,柱网尺寸为8mx8m。首层架空层高4.5m,二至三层办公区层高3.6m。2.3.3182、.门卫室及消防泵房由于国际进港货站地块原有一座消防站,建筑面积517,功能为消防泵房。本次对原有消防站进行拆除,消防泵房与新建门卫室合建,以满足区域消防供水要求。门卫室共设置两处,分别设置于货站地块空陆侧进出口位置,消防泵房按地下室设置,与陆侧门卫室合建。3. 工程设计技术要求3.1. 技术标准与规范本工程设计应执行现行的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和标准: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183、B/T 50001-2017)3、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2010)4、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5、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2017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1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13)12、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37-2013)1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184、345-2012)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3.2. 设计要求3.2.1. 设计理念关键词“简约”、“流程”、“经济”、“绿色”、“品牌”、“环保”、“共享”。“重生产、轻办公,重功能、轻装饰”3.2.2. 总体要求项目设计以功能需求为导向,以人性化服务为纲领,本着低碳、经济和环保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本项目除建设单位提出的重大变化调整或因外部条件政策因素外,其设计工作在各个设计阶段都必须执行限额设计。集约化:主要是指各项建设项目要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在建筑设施功能上体现综合性;人性化:基地建设要充分考虑公司员工的生活需要,提供完备的生活配套设施;流程化:业务的功能设185、计要以方便部门工作流程为主,高效便捷满足生产需求;环保化:就是各项建设规划要节能,使用环境友好性材料。3.2.3. 设计内容设计总承包人应承担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构筑物、道路、场坪、绿化、围界、公用工程,地下管网、附属设施、燃气系统、临时用电、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等在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其中本项目工艺及弱电工程属于民航专业工程,需由具备民航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后期配合、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交底、施工期间技术服务、工程验收等工作,整个工程建设期设计单位需根据工程进度派驻相应专业的驻场代表。3.3.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包含购买1:500地形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186、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和专项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审核盖章。设计深度及设计文件编制按照国家、民航标准执行:3.3.1. 修建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三)日照分析。(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六)竖向规划设计。(七)估算工程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3.3.2. 方案设计应包括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方案比选,比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和布局、工艺和建筑方案、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并附工艺布局分析图187、总平面布局和交通组织分析图、建筑效果图等。方案设计深度应满足业主审查和报政府审批要求。3.3.3.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在业主已选定方案后进行,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工期定额,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应满足业主审查、工程报建和报政府审批要求。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及地方工期定额标准,参照如下格式编制项目定额工期: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本期工程定额工期为XX天,其中XX工程XX天,XX工程时间XX天,XX工程XX天。具体取值如下:单项工程定额编号工期定额(天)XX工程XX工程4-188、16机械土方工程类土XX处理4-475冲扩灌注桩类土XX工程1-25 1000平米以内地下室I类XX工程XX工程2-12 单层厂房I类XX工程2-215服务用房I类XX工程XX工程2-272室外停车场刚性面层I类合计3.3.4. 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应在上级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建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和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建设、报建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避免出现暂估项或暂估价),并提供相关设计参数计算文件、工期网络计划。装饰设计中涉及的装饰材料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实物样板、图片样板及相应技术标准。强弱电设计需细化到室内开关、插座、点189、位、接口。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根据工艺条件和专项招标情况进行的深化设计。专业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根据工艺条件和专项招标情况进行的深化设计:项目要求管线综合深化设计综合考虑各专业设备和管线布置,图纸应包含专业管线标高及管线走向汇总,管井内管线定位。照明深化设计(含泛光灯、轮廓灯等设计)a)提供灯具安装细部详图及灯具布置平、立、剖面图及设计总说明。b) 完善灯具选型文件: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功率、色温、显色指数、平均寿命、防护等级、材料、安装位置、数量及厂商联系方式等信息和数据。c)照明用电量汇总表。d)照明控制回路、照明控制详述及系统190、图(应满足电气系统图之要求)。e)照明模拟及计算。f)灯具及照明设备预算。g)灯具维护手册及维护计划。景观深化设计完成项目的环境景观总平面图、种植总平面布置图、铺装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各类剖面及各类节点详图、小品设施详图等符合园林景观施工要求的施工图及样品图样、材料样板、植物名录等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室内精装修深化设计完成室内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通用说明及装修技术要求说明书及材料规范要求、总平面图、地面装饰材料平面图、电气设施布置图、所有顶棚(天花)平面图、室内装修设计立面、剖面图、室内细节详图、建筑装饰(材料)做法表、灯具(订货和制作明细表)详图、卫生洁具与配件(订货)明细表、门(订货和191、制作明细表)详图、特殊设备和设施订货明细表等所有装修施工要求所需的施工图纸。幕墙深化设计提供幕墙立面分格图、幕墙立面图;局部放大立面图;幕墙平面图;幕墙局部标准剖面图;各类型幕墙标准大样图;各类型幕墙铝合金型材标准断面图;幕墙技术规范(包括总则、性能指针、基本条件、适用规范、 材料要求、幕墙构造要求等);根据幕墙分格设计图对幕墙预埋件进行设计;幕墙结构计算书。设备安装深化设计包含设备定位及专业管线排布,局部复杂部位或者关键安装部位需要专门绘制详图或者大样图指导施工。弱电深化设计通信接入及电话交换系统、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导引系统、卫星电视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192、公共广播系统及声像系统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集成功能、接口及实施步骤。钢结构深化设计构件、节点设计,安装布置图,安装工艺;需综合考虑多因素,如安装顺序、吊装节划分、现场条件、垂直及水平运输能力等。深基坑支护设计1.深基坑支护设计时,首先应分析场地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然后还需了解环境荷载和相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特性及其承受变形的能力,仔细考虑施工工况(时间和空间效应),计算地下室施工全过程的各种应力,估算支护结构本身可能产生的变形,从而因地制宜地优选合理可靠的支护结构体系,并对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刚度进行分析和计算。2.基坑支护作为一个结构体系,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193、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基坑支护设计相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致使支护产生失稳,而在保证不出现失稳的条件下,还要控制位移量,不致影响周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在深基坑支护设计中,受托人员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有可能出现的因素,提前对于支护结构的变形现象进行计算。工艺设备深化设计按委托人需求厂区用地围界深化设计按委托人需求人防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关于人防工程设计的相关规范,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BIM专项设计详见:BIM工作技术要求VR设计详见:VR设计技术要求(根据后续的设计情况,专项设计的内容在后续工作中可能进行增减)施工194、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 121-2015及工期定额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网络计划,须包含十大分部分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道路标识、绿化等内容。一般情况下,通过专业划分,建立正确的逻辑关系,明确主干和枝干,将关键线路控制在土建及室内装修。幕墙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等通过穿插施工,合理施工,避免对关键线路造成过多影响。施工阶段从项目开工起编,按项目具体情况可拆分为若干分区。如项目仅按一个单体,可按地基及地下室施工、地上部分施工(前两项视情况可合并为一)、室外工程拆分。如项195、目含多个单体,在编法上分为混合编法和单体编法,如节奏一致,可采用混合编法,不一致处体现差异性;单体编法则按单体拆分、室外工程单列,每单体的工序前带该单体前缀以作区分。网络计划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DOCX、XLSX、PDF、广联达斑马梦龙软件源文件等,参照如下样式编制:XXXX项目(项目名称)周计划第X周(202X.XX.XX-202X.XX.XX)任务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期(天数)任务1任务24. 专项设计要求4.1. 总平面设计要求1、总平面布局以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工艺流程的合理便捷为基本目的。2、考虑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区域环境,在总体布局时绿化与建筑物布置统一协调考虑。绿化设计与周边环境和196、机场道路市政绿化结合考虑来满足要求。绿化采用草坪及观赏性花草。3、合理地组织各种交通流线,合理设置道路系统,设计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道路系统的布局要满足使用需求、消防要求及景观美化需求。应有利于交通组织及使用体验,应考虑地面交通高效,路线清晰,保证各种车流、人流的流线顺畅且不交叉干扰。注意不同功能空间的人流与车流组织,考虑合理的货运流线。遵循方便货运车辆进出,货运流程合理的原则进行总平面布置。考虑用地的交通需求,用地设置两个出入口与货运专用道相连,紧邻横十六路。用地内道路布置使建筑物四周消防车均能到达。4、竖向设计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与场区外现有和规划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协调197、,并应满足生产、运输、绿化景观、排水等的要求。室内外平缓过渡,满足无障碍要求。5、总平面布局中建筑位置应综合考虑交通、规划退线、室外消防道路的要求。6、综合管线设计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绿化设计同时进行,并协调考虑。4.2. 建筑设计要求4.2.1. 建筑造型和立面设计要求本项目应注重与项目周边相协调,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风格简洁、明快,能体现快件处理和航空运输的特征。货运站主体立面采用浅灰色压型钢板。贴建办公布置于北侧端头,使得货站立面完整、统一,色彩上白色、浅灰色与灰色搭配,形体上凹凸变化、立面虚实对比,使整个建筑效果丰富有层次感。4.2.2. 平面布局1、不同功能用房之间应进行明确的198、功能分区划分,避免相互干扰。2、对于高噪声和对声学环境要求高的房间,应进行合理布局,以利于后期的隔音减噪和声学设计。3、人员疏散出口、疏散楼梯等安全出口的布置及疏散距离均符合规范规定,可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安全迅速疏散至室外。4.2.3. 剖面综合考虑总体面积需求和室内净高因素,合理确定标准层层高。4.2.4. 屋面1、针对生产主楼屋面防水的重要性,在造型上和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2、站房屋面根据功能采用采光排烟天窗自然排烟系统。4.3. 结构设计要求1、本工程结构设计应符合安全、经济的原则,设计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地方规范和标准优先。2、建筑平面、竖向布置应尽可能规则,有利199、于提高结构抗震性能及经济的合理性,避免出现特别不规则的建筑体型。3、采用有利于提高施工进度,便于现场施工,经济性较好的结构体系。4、竖向结构体系布置满足建筑功能空间的要求。柱网布置应根据建筑停车要求和室内空间的效果来灵活调整,尽量不设转换结构。5、楼盖结构体系:梁板布置采用经济合理的布置方案,梁板结构构件高度要合理控制,以满足建筑和室内对净高的要求。6、根据xx机场内场区的地质条件,贴建位置可能会有不良地质条件,如填土以及土溶洞等,承载力较低,压缩性较大。由于本工程地面荷载大,地面要求比较高,因此,需需进行基地处理。对于土溶洞等进行灌浆处理,对于填土初步考虑采用换填处理。4.4. 弱电设计要求200、合理设计弱电系统包括并不仅限于 综合布线系统R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系统(仅运行业务楼)广播音响系统有线电视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R卡口管理系统 R楼宇自控系统 停车管理系统火灾报警和消防联动系统会议室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预留强弱电接口,不含显示器)大屏显示系统 排号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其他 。综合布线系统应为信息系统和各弱电系统预留合理的接口。1、综合布线系统是用于货运区各建筑单体之间或单体内为弱电各子系统提供语音及数据的传输介质,它既能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它管理系统彼此相连,也能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综合布线系统语音主干电缆采用三类大对数铜缆,数据主干线采用光缆201、,水平布线采用6类非屏蔽双绞线或光纤到工作区,以满足货运区各建筑单体语音及数据通信需求。2、计算机网络系统是信息系统的基础,支持弱电系统所有的基于网络的系统和业务。网络为星形架构,通过光纤链路将数据中心节点、货运站节点、物流代理等节点连接起来,为用户提供安全的通信链路。从承载的业务种类来分,需满足货运站安全生产类的业务及非生产类业务,网络可划分为三张物理网络:业务网、综合网及安防网。业务网承载核心生产系统,如货运信息管理系统、航班显示系统、安检系统、行李系统等。安防网为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提供网络平台。综合网主要承载货运区的办公系统、基于VoIP技术的内部通讯系统、基于IPTV的CATV系统202、,以及WiFi覆盖的承载。3、整个货运区设一套广播系统,广播主机拟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广播系统采用数字广播系统,采用基于以太网的数字音频实时传输技术,系统包括广播主机、功率放大器、呼叫站、音箱等,广播设备均可接入以太网,通过以太网传输所有与广播有关的音频信号及控制信号。广播系统具备日常广播和消防广播两种功能,平时播放背景音乐,同时还能广播货运区业务信息,满足生产调度的需求;在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切换为消防广播使用,广播火灾通知,满足消防的需要。4、货运区新建一个安防监控室,监控室可与消防控制室合建。安防监控系统为全数字监控系统,并设电视组合墙。摄像机布置在货运区的各主要出入口、货物存放区、电梯厅、203、货物通道、安检机等需要监视的地方,根据不同覆盖区域的需求设置不同功能的摄像机,所有监控视频信号通过安防网接入园区总控室。增加相应的存储设备,存储时间要求大于90天。5、入侵报警系统在货运区的外围围墙上设置相应数量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和固定枪式摄像机。当有非法入侵时,联动相应位置的摄像机进行监视和录像,同时监控中心管理主机上自动弹出报警区域的画面,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且可以联动货运区照明。配置相应的存储设备,存储时间要求大于90天。6、门禁系统将货运区的人员进行区分,内部各业务部门或重要场所的进行区分。通过门禁系统,不仅可以有效的保证货运区工作小区的安全,防止外来人员的入侵,同时门禁系统还具备对员工204、考勤的管理。采用非接触感应式磁卡,重要部门也可通过输入密码进行二次确认。系统由三个部分组成:现场门禁设备、系统集中控制器、管理服务器。7、出入口要求分别对出入车辆进行车牌识别、图像识别、IC卡识别、数量检测。同时与货运站数据库相连,以便于核对车辆进出记录,从而安全有效的控制进出车辆。8、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控制技术及设备, 对楼内的机电设备, 如: 空调机组、冷冻机组、各种风机、水泵、变配电及照明等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 以保证各项设备能高效、稳定地运行,更好的控制能耗。9、设置消防控制室管理相关建筑单体的报警信号,各单体内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消防报警及联205、动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内,并应接入园区现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中。系统组成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极早期空气采样烟雾探测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及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联动控制:消防控制室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及显示功能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中的要求。4.5. 电气设计要求电气设计应执行现行的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殊要求如下:/ 。4.6. 给排水设计要求给排水设计应执行现行的206、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殊要求如下:(1)结合基地道路网布局,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在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交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宜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3)工程管线之间、工程管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间距及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207、16)中的相关规定。4.7. 信息系统要求信息系统设计应执行现行的国家、广东省、xx市、民航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综合保税区相关管理规定,中国南方航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特殊要求如下:/。5. BIM工作技术要求5.1. 软件版本南航项目BIM工作采用Autodesk Revit为工作软件,版本Revit 2016-简体中文(或以上),以*.rvt文件格式交付。5.2. 工作内容及描述南航项目BIM模型应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结构专业只表达结构外型尺寸,钢筋不表现),满足BIM设计应用,并充分考虑施工阶段的BIM模型需求,同时兼顾运维BIM208、技术因素。由于BIM是高速发展中的新技术,应充分考虑创新BIM应用对BIM建模的要求,要有相应的技术整合能力。南航项目BIM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1. 组建BIM团队序号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描述1BIM团队组建设立BIM建模及管理人员的专项团队,并确定BIM负责人,参与项目建设过程技术支持5.2.2. BIM设计应用序号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描述1BIM设计专项应用南航对具体的设计问题提出方案论证要求时,应在BIM模型中进行模拟对比并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方案对比报告。2BIM设计总协调1.统筹考虑专业设计的路由、预留、预埋、实施空间。2.对具体的专业设计进行建模并综合到模型中进行论证,进行209、专业设计的完善。3施工图BIM模型交底依托BIM模型(含深化设计内容),结合二维施工图对施工单位进行模型、图纸交底。实现设计交底可视化,直观表达设计意图。5.2.3. BIM建模范围及深度名称模型细度时间要求方案设计模型LOD100与方案设计同步提交初步设计模型LOD200与初步设计同步提交施工图设计模型LOD300施工图交付后30天内提交序号工作内容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1建筑BIM模型几何信息:几何信息:几何信息:1.场地边界(用地红线、高程、正北)、地形表面、地貌、植被、地坪、场地道路等1.场地边界(用地红线、高程、正北)、地形表面、地貌、植被、地坪、场地道路等1.场地边210、界(用地红线、高程、正北)、地形表面、地貌、植被、地坪、场地道路等2.建筑主体外观形状:例如体量形状大小、位置、幕墙样式等2.建筑主体外观形状:例如体量形状大小、位置、幕墙样式等2.建筑主体外观形状:例如体量形状大小、位置、幕墙样式等3.建筑层数、高度、基本功能分隔构件、基本面积3.建筑层数、高度、基本功能分隔构件、基本面积3.建筑层数、高度、基本功能分隔构件、基本面积4.建筑标高4.建筑标高4.建筑标高5.建筑空间5.建筑空间5.建筑空间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数据(面积、高度、距离、定位等)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数据(面积、高度、距离、定位等)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数据(面积、高211、度、距离、定位等)7.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7.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土方的尺寸、大小、位置土墙、护坡、土方的尺寸、大小、位置8.植被、小品的尺寸、大小、位置8.植被、小品的尺寸、大小、位置9.主体建筑构件的几何尺寸、定位信息:楼地面、柱、外墙、外幕墙、屋顶、内墙、门窗、楼梯、坡道、电梯、管井、吊顶等9.主体建筑构件的几何尺寸、定位信息:楼地面、柱、外墙、外幕墙、屋顶、内墙、门窗、楼梯、坡道、电梯、管井、吊顶等非几何信息:10.主要建筑设施的几何尺寸、定位信息:卫浴、部分家具、部分厨房设施等1.场地:地理区位、坐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212、基本项目信息 11.主要建筑细节几何尺寸、定位信息:栏杆、扶手、装饰构件、功能性构件(如防水防潮、保温、隔声吸声)等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等级、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等统计数据)12.主体建筑构件深化几何尺寸、定位信息:构造柱、过梁、基础、排水沟、集水坑等3.建筑类别与等级(防火类别、防火等级、人防类别等级、防水防潮等级等基础数据)13.主要建筑设施深化几何尺寸、定位信息:卫浴、厨房设施等4.防火设计:防火等级、防火分区、各相关构件材料和防火要求等14.主要建筑装饰深化(吊顶、墙体、地面装饰、木作造型、水电线路铺设、空调管路通风管路铺设、弱电线路及点位设置、防水213、灯具洁具安装、外墙体装饰等 ):材料位置、分割形式、铺装与划分5.节能设计:材料选择、物理性能、构造设计等15.主要构造深化与细节6.无障碍设计:设施材质、物理性能、参数指标要求等16.隐蔽工程与预留孔洞的几何尺寸、定位信息7.人防设计:设施材质、型号、参数指标要求等17.细化建筑经济技术指标的基础数据非几何信息:1.场地:地理区位、坐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基本项目信息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总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等级、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等统计数据)3.建筑类别与等级(防火类别、防火等级、人防类别等级、防水防潮等级等基础数据)4.建筑房间与空间功能,使用人数,各种参数要求5.广214、场、停车场、运动场地、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材质等级,参数要求6.绿植基本信息、小品材质参数要求7.土地利用分期、流线组织8.防火设计:防火等级、防火分区、各相关构件材料和防火要求等9.节能设计:材料选择、物理性能、构造设计等10.无障碍设计:设施材质、物理性能、参数指标要求等11.人防设计:设施材质、型号、参数指标要求等12.门窗与幕墙:物理性能、材质、等级、构造、工艺要求等13.电梯等设备:设计参数、材质、构造、工艺要求等14.安全、防护、防盗实施:设计参数、材质、构造、工艺要求等15.室内外用料说明:包含建筑材料与装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和必要的215、建筑构造说明16.推荐材质档次,可以选择材质的范围,参考价格2结构BIM模型几何信息:几何信息:几何信息:1.结构体系的初步模型表达、结构设缝、主要结构构件布置1.结构体系的初步模型表达、结构设缝、主要结构构件布置1.结构体系的初步模型表达、结构设缝、主要结构构件布置2.结构层数,结构高度2.结构层数,结构高度2.结构层数,结构高度3.主体结构构件:结构梁、结构板、结构柱、结构墙、水平及竖向支撑等的基本布置及截面3.主体结构构件:结构梁、结构板、结构柱、结构墙、水平及竖向支撑等的基本布置及截面4.空间结构的构件基本布置及截面,如桁架、网架的网格尺寸及高度等4.空间结构的构件基本布置及截面,如桁216、架、网架的网格尺寸及高度等5.基础的类型及尺寸,如桩、筏板、独立基础等5.基础的类型及尺寸,如桩、筏板、独立基础等6.主要结构洞定位、尺寸6.主要结构洞定位、尺寸非几何信息:7.次要结构构件深化:楼梯、坡道、排水沟、集水坑等1.项目结构基本信息,如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体系等8.次要结构细节深化:如节点构造、次要的预留孔洞2.构件材质信息,如混凝土强度等级,钢材强度等级9.建筑围护体系的结构构件布置3.结构荷载信息,如风荷载、雪荷载、温度荷载、楼面恒活荷载等10.钢结构深化4.构件的配筋信息钢筋构造要求信息,如钢筋锚固、截断要求等11.217、幕墙深化5.防火、防腐信息12.网架深化6.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构造要求,如耐久性要求、保护层厚度等非几何信息:7.其它设计要求的信息1.项目结构基本信息,如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结构安全等级,结构体系等2.构件材质信息,如混凝土强度等级,钢材强度等级3.结构荷载信息,如风荷载、雪荷载、温度荷载、楼面恒活荷载等4.构件的配筋信息钢筋构造要求信息,如钢筋锚固、截断要求等5.防火、防腐信息6.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构造要求,如耐久性要求、保护层厚度等7.其它设计要求的信息3机电BIM模型几何信息:几何信息:几何信息:1.主要机房的占位几218、何尺寸、定位信息1.所有机房的占位几何尺寸、定位信息1.所有机房的占位几何尺寸、定位信息2.主要路由(风井、水井、电井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2.所有路由(风井、水井、电井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2.所有路由(风井、水井、电井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3.主要设备(锅炉、冷却塔、冷冻机、换热设备、水箱水池、变压器、燃气调压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消火栓、空调机组、暖气片、风机、配电箱柜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3.所有设备(锅炉、冷却塔、冷冻机、换热设备、水箱水池、变压器、燃气调压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消火栓、空调机组、暖气片、风机、配电箱柜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3.所有设备219、(锅炉、冷却塔、冷冻机、换热设备、水箱水池、变压器、燃气调压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消防设备、水泵、消火栓、空调机组、暖气片、风机、配电箱柜等)几何尺寸、定位信息4.所有干管(管道、风管、桥架、电气套管、给排水管、消防水管、供暖管道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4.所有干管(管道、风管、桥架、电气套管、给排水管、消防水管、供暖管道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5.所有支管(管道、风管、桥架、电气套管、给排水管、消防水管、供暖管道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5.所有支管(管道、风管、桥架、电气套管、给排水管、消防水管、供暖管道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6.所有管线(强电、弱电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6.所220、有管线(强电、弱电等)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7.所有管井内管线连接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7.所有管井内管线连接几何尺寸、布置定位信息8.设备机房内设备布置定位信息和管线连接8.设备机房内设备布置定位信息和管线连接9.所有末端设备(空调末端、风口、喷头、灯具、烟感器等)布置定位信息和管线连接9.所有末端设备(空调末端、风口、喷头、灯具、烟感器等)布置定位信息和管线连接10.所有管道、管线装置(主要阀门、计量表、消声器、开关、传感器等)布置10.所有管道、管线装置(主要阀门、计量表、消声器、开关、传感器等)布置非几何信息:11.细部深化模型各构件的实际几何尺寸、 准确定位信息1.系统选用方式及相关221、参数12.单项(太阳能热水、虹吸雨水、热泵系统室外部分、特殊弱电系统等)深化设计模型2.机房的隔声、防水、防火要求13.开关面板、支吊架、管道连接件、阀门的规格、定位信息3. 主要系统信息和数据(说明建筑相关能源供给方式,如:市政水条件、冷热源条件和供电电源、通信、有线电视等外线条件)非几何信息:4.暖通负荷的基础数据1.系统选用方式及相关参数5.电气负荷的基础数据2.机房的隔声、防水、防火要求6. 水力计算、照明分析的基础数据和系统逻辑信息3.主要设备功率、性能数据、规格信息7. 主要设备统计信息4.主要系统信息和数据(说明建筑相关能源供给方式,如:市政水条件、冷热源条件和供电电源、通信、有222、线电视等外线条件)5.所有设备性能参数数据6.所有系统信息和数据7.管道管材、保温材质信息8.暖通负荷的基础数据9.电气负荷的基础数据10.水力计算、照明分析的基础数据和系统逻辑信息11.主要设备统计信息12.设备及管道安装工法13.管道连接方式及材质14.系统详细配置信息15.推荐材质档次,可以选择材质的范围,参考价格4室外工程BIM模型1.给水管道、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2.雨水管道、井、雨水口、雨水调节池几何尺寸、定位信息3.污水管道、井、隔油池、化粪池几何尺寸、定位信息4.中水管道、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5.燃气管道、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6.热力管道、热力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7.消防管道、223、井、消火栓几何尺寸、定位信息8.电力沟、电力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9.电信沟、电信井几何尺寸、定位信息10.道路、路牙石、隔离带几何尺寸、定位信息11.小市政综合几何尺寸、综合排布定位12.绿化地形、绿化道路铺装、绿化照明、绿化给排水几何尺寸、定位信息、管线路由13.小品、运动健身设施几何尺寸、定位信息各BIM模型应能反映二维设计图纸的全部内容(钢筋不做要求),并同时满足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DB11T 1069-2014)中的各项规定。设计单位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各项BIM成果进行审核。5.3. BIM成果交付要求1.设计单位应保证交付物的准确性,二维设计图纸与模型保证完全一致224、。 2.各阶段的BIM交付物应满足如下要求:阶段BIM交付物时间方案设计阶段1.BIM方案设计模型2.建筑分析模型及报告:应提供必要的初步能量分析模型及生成的分析报告。3.BIM浏览模型:应提供由BIM设计模型创建的带有必要工程数据信息的BIM浏览模型。此模型文件体量小,对计算机配置要求不高,可以用于模型审查、批注、浏览漫游、测量打印等,但不能修改。4.可视化模型及生成的文件:应提交基于BIM模型的场景漫游、对应的展示视频文件等可视化成果。与设计方案优化同时交付。初步设计阶段1.BIM各专业设计模型2.BIM综合协调模型:应提供综合协调模型,重点应用于进行专业间的综合协调及完成优化分析工作,并225、出具碰撞检测报告。3.BIM浏览模型:应提供由BIM设计模型创建的带有必要工程数据信息的BIM浏览模型。此模型文件体量小,对计算机配置要求不高,可以用于模型审查、批注、浏览漫游、测量打印等,但不能修改。4.可视化模型及生成的文件:应提交基于BIM模型的场景漫游、对应的展示视频文件等可视化成果。5.建筑分析模型及报告:应提供能量分析模型、照明分析模型及生成的分析报告,并根据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供其他分析模型及分析报告。与初步设计同时交付。施工图设计阶段1.BIM各专业设计模型2.BIM综合协调模型:应提供综合协调模型,重点应用于进行各专业间的综合协调,及检查是否在因为设计错误造成无法施工等情况,并出226、具碰撞检测报告。3.BIM浏览模型:应提供由BIM设计模型创建的带有必要工程数据信息的BIM浏览模型。此模型文件体量小,对计算机配置要求不高,可以用于模型审查、批注、浏览漫游、测量打印等,但不能修改。4.可视化模型及生成的文件:应提交基于BIM模型的场景漫游、对应的展示视频文件等可视化成果。5.建筑分析模型及报告:应提供最终的能量分析模型、最终照明分析模型、成本分析计算模型及生成的分析报告,并依据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供其他分析模型及分析报告等。在施工图交付后30天内交付6. VR设计技术要求6.1. 工作内容及描述通过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将设计数据信息通过立体、直观和可交互的方式体现出来,为本项目规227、划、设计、优化、分析和决策等方面提供直观的参考。本项目VR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输出三维漫游成果,具有“建筑效果图”或“建筑动画”的显示效果,可在一个虚拟的三维场景中用动态交互的方式对未建成的建筑外观进行身临其境的全方位的审视,在三维场景中需体现周边条件和建筑外观。6.2. VR设计成果交付要求1.设计单位应保证交付物的准确性,二维设计图纸与VR设计成果保证完全一致。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应分别提交与二维设计图纸最终版本相对应的VR设计成果,相对应的VR设计成果应与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同时交付。3.提交格式要求:3DMax(2017版)原始文件和用到的全部贴图文件。需同时展示的228、模型应放在同一个3DMax文件中。4.贴图与烘焙要求:VR模型应当具有“建筑效果图”或“建筑动画”的显示效果;应当在3DMax中配置好贴图和光照,并经过光影渲染烘焙、将光照效果以贴图方式固定下来。5.材质要求:采用3DMax标准材质。如果使用了VRay等插件的材质,必须转换为标准材质。6.体量要求:在保证显示效果的同时,应尽量优化VR模型体量,每个模型的面数建议控制在50万四边面或100万三角面以内。7.其他要求:满足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VR设计成果交付要求。6.3. 其他要求1.如果制作“建筑效果图”或“建筑动画”时,并未生成烘焙模型,需对3DMax 模型进行烘焙处理,并注意在保证正常显示效果229、的同时,尽量控制模型体量。2.如果制作“建筑效果图”或“建筑动画”时采用了3DMax之外的软件,建议先转换到3DMax 再做进一步处理。7. 深化设计根据后续的设计情况,专项设计的内容在后续工作中可能进行增减项目要求管线综合深化设计综合考虑各专业设备和管线布置,图纸应包含专业管线标高及管线走向汇总,管井内管线定位。照明深化设计(含泛光灯、轮廓灯等设计)a)提供灯具安装细部详图及灯具布置平、立、剖面图及设计总说明。b) 完善灯具选型文件: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功率、色温、显色指数、平均寿命、防护等级、材料、安装位置、数量及厂商联系方式等信息和数据。c)照明用电量汇总表。d)照明控制回路、230、照明控制详述及系统图(应满足电气系统图之要求)。e)照明模拟及计算。f)灯具及照明设备预算。g)灯具维护手册及维护计划。景观深化设计完成项目的环境景观总平面图、种植总平面布置图、铺装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各类剖面及各类节点详图、小品设施详图等符合园林景观施工要求的施工图及样品图样、材料样板、植物名录等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室内精装修深化设计完成室内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通用说明及装修技术要求说明书及材料规范要求、总平面图、地面装饰材料平面图、电气设施布置图、所有顶棚(天花)平面图、室内装修设计立面、剖面图、室内细节详图、建筑装饰(材料)做法表、灯具(订货和制作明细表)详图、卫生洁具与配件(订货)231、明细表、门(订货和制作明细表)详图、特殊设备和设施订货明细表等所有装修施工要求所需的施工图纸。幕墙深化设计提供幕墙立面分格图、幕墙立面图;局部放大立面图;幕墙平面图;幕墙局部标准剖面图;各类型幕墙标准大样图;各类型幕墙铝合金型材标准断面图;幕墙技术规范(包括总则、性能指针、基本条件、适用规范、 材料要求、幕墙构造要求等);根据幕墙分格设计图对幕墙预埋件进行设计;幕墙结构计算书。建筑设备安装深化设计包含设备定位及专业管线排布,局部复杂部位或者关键安装部位需要专门绘制详图或者大样图指导施工。弱电深化设计通信接入及电话交换系统、移动通信室内覆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发布导引系统、卫星232、电视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及声像系统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集成功能、接口及实施步骤。钢结构深化设计构件、节点设计,安装布置图,安装工艺;需综合考虑多因素,如安装顺序、吊装节划分、现场条件、垂直及水平运输能力等。深基坑支护设计1.深基坑支护设计时,首先应分析场地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然后还需了解环境荷载和相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特性及其承受变形的能力,仔细考虑施工工况(时间和空间效应),计算地下室施工全过程的各种应力,估算支护结构本身可能产生的变形,从而因地制宜地优选合理可靠的支护结构体系,并对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刚度进行分析和计算。2.基坑支护作为一个结构体系233、,应要满足稳定和变形的要求,即通常规范所说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基坑支护设计相对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致使支护产生失稳,而在保证不出现失稳的条件下,还要控制位移量,不致影响周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在深基坑支护设计中,受托人员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有可能出现的因素,提前对于支护结构的变形现象进行计算。人防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关于人防工程设计的相关规范,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8. 设计成果要求8.1.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8.1.1. 规划说明书8.1.2. 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234、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8.2. 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成果要求8.2.1. 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概述部分、总平面布置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8.2.2. 方案图册应包括区位分析图、用地现状条件图、用地总平面规划、功能分区图、道路交通分析图、规划景观分析图、工艺布局分析图、工艺流程图、建筑方案图、建筑单体效果图等。8.2.3. 电子文件8.3. 初步设计阶段提供成果要求8.3.1.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专业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项专篇;8.3.2. 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8.3.3. 项目定额工期分析8.4. 施工图(含深化设计)设计阶段提供成果要求8.4.1.235、 包括但不限于总说明以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平面图,系统图,节点大样图,管线综合图、抗震支架深化图、设备参数;8.4.2. 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并达到深化设计程度,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设计深度要求。8.5. 竣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成果要求竣工图由设计单位编制、审核及盖章,须满足工程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和物业管理维护的要求。附件2: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R方案开始3天前合同签订后3天内其他 委托人要求即设计任236、务书1R方案开始3天前合同签订后3天内其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红线图各1方案开始3天前合同签订后3天内其他:根据委托人报建情况提供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方案开始3天前其他:根据委托人报建情况提供R工程勘察报告2R方案设计开始前3天提供初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其他: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批复下达后3天内其他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其他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合同签订后3天内R其他:由受托人自行购买,费用包含在设计服务合同价237、款中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其他:委托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1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其他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道路、热力、通讯等)1方案设计开始3天前合同签订后3天内其他 其它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其他 竣工验收报告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其他 其他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3 :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内容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含电子文件2份)6方案确定后 20 天内完成其他 竞标时提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方案设计及估算(含238、电子文件2份)6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8 天内完成其他 竞标时提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初步设计及概算(含电子文件2份)12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其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含电子文件2份、设计计算书2份)1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4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阶段BIM设计成果根据委托人要求用于规划、消防、人防、防雷、节能等报建的相关图纸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根据委托人要求其他 特别约定:1.在委托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项目立项及可研报告和审批文件等)能满足受托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239、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受托人工作地(或委托人指定地)。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受托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委托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受托人仍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但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 :受托人主要受托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BIM团队(含VR)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如对以上名单有变更,需240、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方能更改。2、 如受托人人员不能配合委托人的工作要求,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在提出之日起5天内调整设计组人员并报委托人核定。附件5:设计进度表(由受托人编制)附件6:设计费支付及结算方式一、设计费支付方式1.支付时间及比例:R合同签订生效,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R20% %(20%)作为预付款。R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至设计服务合同价款暂定金额的40%(40%)。R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至批复概算建241、安费中标费率 %X60%。R工程结构完成封顶,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至批复概算建安费中标费率 %70%。R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受托人提交请款函,委托人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至批复概算建安费中标费率 %85%。R建设安装工程结算定案后,受托人提交结算申请书、请款函,委托人结算定案审核确认后14天内支付金额为:设计费结算价-累计已付款。2.受托人应在提供请款函的同时,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名称: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地址:xx市xx区xx镇机场北出口西面 电话: (经办人电话)开户行: 账号: 二、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R设242、计费结算价=(批复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价*中标设计费率)相关应扣减或增加款项。设计费结算价=(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暂列金额-奖励金-其他 )中标费率 %-相关扣款-补偿费。设计费结算价=签约合同价-相关扣款-补偿费。其他方式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设计费结算价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人工成本变动以及“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中规定的费用。3.受托人在服务范围和期限内履行设计职责应获得的设计服务费,包括全过程设计、服务和其他为完成本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晒图费、考察费、设计分包的管理协调费、竣工图审查费(含出图签章)243、竣工图编制费、食宿、交通、通讯、邮寄、办证及相关税费等)。附件7廉洁合作约定书廉 洁 合 作 约 定 书甲方:【xx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本着合法交易、公平公正、互利共赢原则,为建立并巩固长期合作关系,保障合作的规范与廉洁,双方就廉洁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一、定义与名词解释:下列用于本约定书的文字,除依据其文义需做另外的解释外,均依本条要求解释:(一) 甲方:除作为本约定书主体外,本约定书所指甲方包含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二) 乙方:除作为本约定书主体外,本约定书所指乙方包含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三) 利害关系人:指一方员工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或有利益往来的亲友;(四) 关联企业244、:如一方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另一企业)至少存在一种或多种如下关联关系的,则该两个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关系”是指一方与另一企业存在如下关系的一种或多种: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5%或以上的;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5%或以上的;3、 一方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或者相反情况;4、 一方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或者相反情况;5、 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 一方生产经营购进245、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或者相反情况;7、 一方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控制的,或者相反情况;8、 对一方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亲属关系等);9、 持有上述第1-8项所述企业5%以上(含)股份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为员工激励、持股计划、股权投资而设立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第1-8项企业股权的股东; (五)不正当利益: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制度的利益,以及要求甲方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度的帮助或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向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246、人提供、承诺或给予“酬金”、“回扣”等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物品或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及其它娱乐活动、食宿、健身、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2、 向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提供各种形式劳务报酬、提成、经营分红等;3、 向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以结婚、生日、丧葬等名义赠送礼金;4、 向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以不合理的低价或免费借用金钱、汽车、房屋等财物,或以不合理的高价从甲方借/租入金钱、汽车、房屋等财物;5、 与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进行含金钱性质的棋牌娱乐类活动、赌博性活动;6、 为甲方员工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持股(含干股、暗股,不含证券市场小宗交易)、顾问、247、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等机会或便利;7、 利用甲方或其利害关系人的便利为乙方谋取交易机会;8、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职业道德从甲方或通过甲方获取利益的情形。(六)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是指南航集团记录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企业的汇总名单,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依据限制交易认定等级在相应限制期内不得与南航集团各单位进行业务合作。二、乙方违反以下行为要求时,甲方有权按照本约定书第五条违约责任进行处理:1、乙方声明并保证因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协议而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材料是真实、完整、正确、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虚假、欺瞒、伪造。2、乙方保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尤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一248、旦发现有任何涉及甲方的商业贿赂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进行查处和整改。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允诺向甲方员工或其利害关系人发生任何不正当利益往来。4、乙方承诺不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甲方员工或其它竞争对手。5、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不得发生其他形式的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或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其它可能造成甲方员工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职务犯罪或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的行为。6、乙方声明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员工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乙方客户单位工作或任职。三、甲方权利义务1、禁止甲方员工与乙249、方发生任何不正当利益往来,如发现此类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2、甲方鼓励乙方举报甲方员工违规行为,甲方承诺对乙方的举报严格保密,并及时予以查实和处理。3、甲方有权对不正当利益行为进行调查,情节严重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4、若甲方发现乙方或其业务合作伙伴可能存在已违反或将违反本约定书的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就该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同时甲方有权就双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就合规政策、培训和监督进行问卷调查;监测交易以发现可能的商业贿赂迹象;检查乙方与甲方之间业务协议中涉及的活动和/或因此开展的活动的政策方针、流程、账簿和记录等。四、乙方权利义务250、1、乙方确认知晓双方签署本约定书的目的,理解甲方对双方廉洁合作的重大关切,明白违反廉洁行为的后果,同意定期向乙方公司员工宣传贯彻,并遵照执行本约定书。2、乙方承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向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员工提供任何不正当利益。3、如乙方员工为甲方员工的利害关系人,乙方应将该事实立即披露给甲方。4、乙方应当拒绝甲方员工任何形式的向乙方谋求、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并及时向甲方举报甲方员工的违规行为。5、乙方在接受甲方调查和审计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提供虚假材料。调查后,不得推翻已经认可的调查事实。6、乙方承诺对甲方调查和审计的内容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就调查事251、件对外发表言论。乙方更不得应非甲方外的第三人要求出庭作证(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出庭除外)。7、乙方深刻理解违反廉洁合作行为的危害性,在此确认本约定书条款已经过审慎阅读,认可本约定书约定的赔偿金额合理,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任何机构申请调整。五、违约责任1、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任一约定的,乙方同意按不正当利益的十倍,或上一年度(即从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约定书约定之日起的前12个月)交易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以金额高者为准),但是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金。2、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任一约定的,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相252、关交易协议,将乙方纳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基于本约定书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影响乙方依相关具体交易协议而承担的责任。六、举报方式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直接向甲方举报:邮寄地址:【xx市xx区南云东街4号405办公室】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直接向乙方举报(以下内容乙方自愿填写):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邮寄地址:【 】七、其它约定1、本约定书系双方之间因具体业务所签订的合作或业务协议(下称“主协议”)附件之一,无需双方另行签字盖章。本约定书自主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追溯至双方合作开始之日,不因双方业务合作终止、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2、本约定书独立于主协议存在,不因合作或主协议的无效、终止、解除而无效、终止、解除。主协议的相关约定与本约定书约定不一致的,以本约定书为准。3、双方应协商解决因本约定书导致的争议,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