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发展规划方案(2021-2025年)(1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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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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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仁市兴仁市“十四五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迁“后半篇文章后半篇文章”发展规划发展规划(2021-20252021-2025)兴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兴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2020 年年 1010 月月目目 录录一、脱贫攻坚“十三五”发展简要回顾二、“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基本思路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十三五十三五”发展简要回顾发展简要回顾“十三五”期间,全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按时打赢”目标,尽锐出战、务求精准,集中人力、财力、智力,扎实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市脱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 411.3 亿元,人民2、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城乡面貌、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干部群众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建成通组路 893.82 公里、生产路 281.59公里、串户路 1195.64 公里、太阳能路灯 6.04 万盏、庭院硬化21.75 万平方米、文体活动场所 129 个等;实现通组路硬化率100%,串户路、庭院硬化率 90%以上。2016 年以来,宁波市、慈溪市投入兴仁帮扶资金 1.29 亿元,有力推进兴仁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公安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 1.22 亿元,在教育、医疗、产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了极大帮助;省人大机关直接投入和帮助协调各类项目资金 5.9 亿元,有力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省3、粮食局协调“中国好粮油”项目、农户科学储粮项目、中央补助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等 1.61 亿元,进一步提升薏仁米产业带农增收能力。全市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和“3+1 保障”,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和教育资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三改”、透风漏雨整治、住房安全评定,实现农村安全饮用水全覆盖。投入2.65 亿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投入 3.28 亿元落实学前至大学各类资助;发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3.32 亿元,投入 4.75 亿元建成公办幼儿园 11 所,新增幼儿学位 3150 个;新增义务教育学位 11.48 万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参保,4、在市域内、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对重点慢性病患者实施规范管理,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体系。住房安全保障动态清零,对所有农村房屋进行普查、鉴定并常态化坚持,出具住房安全性评定报告 17537 户。投入 3.69 亿元实施住房保障工程 11172 户,同步实施改厨、改厕、改圈 3327 户;投入 1.2 亿元实施“温心愿”老旧房透风漏雨整治工程,改善提升功能不完善农村群众住房 10554 户,全面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全面覆盖,投入 7293.23 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实现全市 167 个村(居、社5、区)安全饮水全覆盖。综合保障应兜尽兜,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体的综合保障体系。建成东湖街道摆布河、瓦窑寨、陆官(一期)、陆官(二期)和城南街道田坝 5 个安置点,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4697 户 19947 名群众移居新家园、成为新市民。全面完成 2016 至 2018 年度 3403 户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任务。按照省“1+7”系列文件和州新市民计划“1+13”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个体系”建设。2018 年 7 月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9 月实现贫困县退出,全市 10 个贫困乡镇、78 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 22732户 94700 人6、全部脱贫。兴仁市兴仁市“十四五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迁“后半篇文章后半篇文章”基本思路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基本原则党政主导,分级负责。把巩固脱贫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分级负责,明确职责,落实巩固脱贫成7、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目标责任。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保持各项政策稳定,特别是继续实施财政的投入、金融扶贫的政策、教育帮扶的政策、医疗帮扶的政策、兜底保障的政策等,还有易地扶贫搬迁后扶政策,包括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的帮扶机制,持续强化产业就业帮扶,落实社会保障的兜底措施,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凝心聚力,部门联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瞄准纳入监测的低收入人和“两类人群”,各行业部门强化联动、信息互通、措施互补,精准落实行业职责。社会参与,合力攻坚。充分利用好中央定点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进兴仁市巩固拓展脱贫8、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三、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内,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不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巩固在脱贫攻坚期实施的那些有助于对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发挥可持续帮扶效果的系列政策措施;拓展帮扶对象,拓展帮扶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体制和政策体系,逐步转化过渡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体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扶贫群体和边缘群体动态监测机制,有效落实监测对象的帮扶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新型防贫减贫体系,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警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监测对象的事前干预和帮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优化调整资金支出的结构9、,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持续强化产业就业帮扶,相关的帮扶政策由现在到村、到户为主,逐步转入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考虑区域性产业的发展,在产业扶贫上进一步强化带贫、利贫的机制。优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冷链物流、生产路、水利设施等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大消费扶贫实施的力度。另外,要强化就业帮扶,加大技能培训的力度,加强稳岗就业,同时对现在开展的扶贫公益岗位还是要稳步发展,逐步规范,尤其是带动那些出不去的,弱劳力、半劳力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家门口找到就近就业的机会。落实社会保障的兜底措施,农村脱贫人口里有一部分没有劳动能力,这部分人主要靠社会综合保障政10、策兜住底。加强扶贫资产的管理,制定一个资产管理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管控主体责任,强化扶贫资产的运营监管和效益发挥,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确保扶贫投入持续的发挥效益。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精准选派干部,精准安排项目。并有效盘活现有扶贫资产,发挥扶贫产业项目优势,激活西部脱贫地区的“造血”能力。深入实施新市民计划,全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推动搬迁群众公平享受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市民待遇。坚持就业与培训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实行搬迁11、劳动力全员培训,推动搬迁群众生计非农化转变。将文化建设作为培育搬迁群众市民意识、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增强搬迁群众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聚焦搬迁安置点机构设置科学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治安防控立体化,通过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制定完善居民公约,推进安置社区法治建设。配强干部队伍、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纽带、经济组织为支撑的安置地基层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扶志扶智行动,着力激发自力更生意识和观念,增强自主发展12、能力。分类梳理扶贫政策,总结脱贫攻坚理论成果、实践经验、成功做法,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工作体系。五、具体措施(一)加强动态监测管理(一)加强动态监测管理1.1.提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认识。提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再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再认识,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2.2.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对已脱贫重点监测户、边缘户和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农户加强动态监测,标注返贫致贫风险,及时监测风险点变化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对脱贫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动态管理,该纳入就纳入监测范围内,及时的落实13、帮扶措施。3.3.健全研判帮扶机制。健全研判帮扶机制。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参加的防止返贫致贫联席会议,逐户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预警信息,制定处置方案。4.4.健全联系服务机制。健全联系服务机制。明确专人,联系帮扶监测对象,协调落实帮扶措施,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监测帮扶进程,减少返贫致贫因素,保持收入持续稳定。(二)稳定扶贫政策措施(二)稳定扶贫政策措施1.1.稳定基本医疗政策。稳定基本医疗政策。延续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参保费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济保障机制。巩固贫困人口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机制,持续推14、进慢性病签约服务,加强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2.2.稳定教育扶贫政策稳定教育扶贫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精准控辍保学台账式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库,多措并举帮助就业创业。继续完善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台账,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技巧等方面的专业辅导。3.3.稳定住房、饮水安全政策。稳定住房、饮水安全政策。将农村困难家庭新发生的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纳入返贫致贫预警帮扶范围。采取维修改造和安置在养老院、集体公租房等办法,确保困难户住房安全。明晰农村15、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和有偿使用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和经费,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行。培训指导分散供水户管好用好供水设备设施,延长供水设备设施使用期限。(三)巩固提升扶贫产业(三)巩固提升扶贫产业1.1.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握产业革命“八要素”,按照“六个转变”要求,紧扣“两线三区五带”产业规划,大力扶持“6 个 10 万亩”主导产业,持续巩固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成果。加快推进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具备发展条件的农户,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引导其发展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等 12 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林下经济,增加劳动务工和入股分红16、等收益。加强扶贫主导产业的培育和支持,加强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和“一村一品”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多措并举夯实产业基础。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带动其发展生产。2.2.大力发展家庭经济。大力发展家庭经济。围绕扶贫主导产业搞好规划、制定优惠政策,总结推广贫困户和边缘户发展家庭经济的典型经验,坚持“菜单式”直补到户模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扶持贫困户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致富小产业。3.317、.积极培育致富带头人。积极培育致富带头人。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基础,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就地扶持培育、引导返乡创业、支持人才回流等措施,每个贫困村培养 35 名致富带头人,推动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拓宽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空间。4.4.稳定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政策。稳定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政策。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社扶持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涉牧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扶贫产业,支持能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大信贷投放,持续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18、生产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推动贫困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农户,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 e 贷等金融支持政策,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农户鼓励发展易地产业。5.5.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发挥科技服务作用,加强技术指导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开展良种选育、良法推广、疫病防治、产品研发等技术服务,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问题。6.6.动员社会开展消费扶贫动员社会开展消费扶贫。巩固“慈溪-兴仁扶贫协作”成果,加强产销对接,建立稳定的消费扶贫渠道。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深入开展扶19、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和社区“五进”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机制。(四)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四)拓展就业创业渠道1.1.建立贫困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和就业培训服务平台。建立贫困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和就业培训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扶贫开发信息、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等系统,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持续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就业创业情况并实施动态管理。2.2.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加强培训能力建设。依托职业学校、龙头企业等机构,探索建设一批以市为单元的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完善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做到“应培尽培,能培20、尽培”。3.3.多渠道促进就业。多渠道促进就业。巩固劳务对接平台,加强市内外劳务协作,健全完善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通过劳务对接实现转移就业。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全力拓展就业渠道,鼓励就近务工和自主创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群体,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性岗位工资。依托种养基地、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推动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合理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优先解决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就业问题。持续加大扶贫车间扶持力度,促进扶贫车间吸纳贫困群众就业。重21、点解决易地移民搬迁户、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五)完善综合保障措施(五)完善综合保障措施1.1.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预案。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预案。聚焦农村边缘户和脱贫重点监测户,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落实农民扶助金、防贫扶助险、农调扶贫险、新市民安居险、新市民就业险等保障措施,防止因病、因灾、生产经营不善和突发事件等因素返贫致贫。2.2.完善综合保障扶贫政策。完善综合保障扶贫政策。统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帮扶、社工助力等保障措施,为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优惠补贴资金,持续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2、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救助对象倾斜。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止返贫慈善项目、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动员组织各类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止返贫志愿服务。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动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职工注册为爱心人士,及时对贫困需求提供帮助,对特殊困难提供众筹捐赠。3.3.健全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扶贫和学校帮扶、卫生帮扶、企业帮扶等优势,借用外部力量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长期稳23、定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六)发挥扶贫资产作用(六)发挥扶贫资产作用1.1.加强扶贫资产收益管理。加强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扎实开展扶贫资金、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明晰产权、健全台账、规范管理,鼓励将扶贫资产收益用于保障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相对贫困人群基本生产生活。2.2.健全扶贫资金资产经营使用、收益分配、监管处置机制。健全扶贫资金资产经营使用、收益分配、监管处置机制。重点加强对村集体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扶贫资产收益除帮扶老弱病残、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外,重点用于支持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24、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牧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发展村集体经济。按照“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产权所有者和相关监管主体合法合规处置扶贫资产,扶贫资产处置所得主要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资产。(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1.1.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丰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刻内涵,广泛开展农村信用等级评级授信工作,加强诚信引导教育。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和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2.2.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扶贫进村活动,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25、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教育引导。3.3.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激发自力更生、自主巩固的帮扶模式,通过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贫困群众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综合运用道德评议、评先树优、依法治理、生产奖补等手段,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思想意识,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生产和就业创业的基本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八)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八)强化基层组织建设1.1.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体系。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体系。退出贫困序列的乡镇、村、贫困户,驻村工作队、第一26、书记、帮扶责任人继续保持相对稳定。2.2.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补贴,健全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培育“两委一对三个人”队伍,增强发展经济、巩固脱贫成果的能力,持续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九)强化搬迁后续服务(九)强化搬迁后续服务1.1.全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五个体系五个体系”。推动搬迁群众公平享受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城市配套、同等公共服务、同等27、市民待遇。坚持就业与培训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实行搬迁劳动力全员培训,推动搬迁群众生计非农化转变。将文化建设作为培育搬迁群众市民意识、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举措,大力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增强搬迁群众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聚焦搬迁安置点机构设置科学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治安防控立体化,通过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制定完善居民公约,推进安置社区法治建设。配强干部队伍、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纽带、经济组织为支撑的安置地基层组织体系。2.2.持28、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围绕教育、医疗持续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为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条件。3.3.加强后续产业扶持。加强后续产业扶持。将各级投入资金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产业发展倾斜,促进产业发展带动搬迁群众稳岗就业,让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保持高压态势,持续解决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