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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说明书(88页)
2023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说明书(8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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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
上传人:十二 编号:918198 2024-04-22 88页 3.98MB
1、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设计概况设计概况第二章第二章建筑篇建筑篇第三章第三章结构篇结构篇第四章第四章电气篇电气篇第五章第五章给排水篇给排水篇第六章第六章暖通篇暖通篇第七章第七章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第八章第八章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第九章第九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第一章第一章设计概况设计概况1.1.1.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1.1.1.1.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1.1.2.1.1.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原有及新征东南侧地块内(位于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1.1.3.1.1.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优先由上级补助2、资金及奖补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经市投审中心审核结算后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1.4.1.1.4.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全所总红线用地面积 89734.05 平方米,含新征地块 6707.88,项目主体工程占地面积 9800 平方米(由看守所东南侧新征地块6707.88 平方米及看守所原有空余用地 3092.12 平方米组成)。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扩建及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围墙建设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等。改建、扩建及新建建筑面积为 30685.69 平方米,其中扩建及新建部分建筑面积 20642.14 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 10043.55 平方米。1.1.5.1.1.5.设计3、内容:设计内容:新建:B 监区、办案用房、后勤楼、设备用房、岗楼及监区围墙等建筑。改扩建:原办案楼,原拘留所。本项目无地下室,无人防工程。本项目无装配式工程。新建 B 监区设计关押量为 1100 人。1.2.1.2.设计依据设计依据1、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7、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13126 号);8、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514、400-2020);9、武警内卫执勤标准(2003 第 39 号);1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事训练场地保障与建设标准(2019 年修订)11、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部分);12、总图制图标准;1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1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17、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2016;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19、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20、既有建5、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B55022-2021;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23、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 64-2017;24、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25、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1.3.1.3.设计原则设计原则目标:规划设计应具有前瞻性,按照“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的原则。该项目工程设计目标是提供一个功能分区明显,设施完备,管理先进,布局合理,适应监管与改造发展需要的,关押量 1000 人以上的特大型看守所。节能:贯彻国家节能政策,落实节能减排指标控制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体现经济合理,技6、术先进、安全可靠,坚持科学态度,构建节能型社会。环境:环保方面应注重生活污水和噪声的处理问题,做到生活污水排放与噪声处理均达到规定的标准,贯彻国家环境政策,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建构筑物的间距,在满足节能、环保、防灾、防盗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规程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合理布置出入口、内部道路系统以及活动场所。1.4.1.4.建设条件建设条件1.4.1.1.4.1.气象气象项目地区属南部热带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 23,月平均最高气温 34,最低气温16.95。年降雨量为 15001800mm 之间,年最大降雨量 2493.2mm,雨季分为 46 月和 79 月两段降雨高峰期7、,这段时间的降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 80%;46月为前汛期,降雨量大而又集中,同时维持时间较长;79 月为后汛期,主要是台风的影响而造成较大的降雨,风雨同作。最大相对湿度 100%,最小相对湿度 8%,年平均相对湿度 80%。全年以东南风为主,北风、东风次之;79 月常遭台风袭击,最大风力 11 级,阵风 12 级以上。1.4.2.1.4.2.地质概况地质概况茂名市背山面海,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最高点为 1704 米,最低点为 1.6 米。北部和东北部云开、勾漏、云雾三大山脉盘亘集结。境内河流纵横交错切割,形成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层次分明的地形地貌。根据广东省地震区划图(19908、)及有关资料记载,项目所在地区域地震活动性不明显,属 7 度地震区;根据看守所建设标准第三十六条规定,看守所监区围墙、岗楼、大门抗震设防应按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且不应小于 7度。本项目被羁押人员用房按 7 度设防,围墙、岗楼、按 8 度设防,满足规范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场址地势存在一定高差,整体场地西高东低,建筑地段内未发现不良物理地质作用,建筑场地稳定。1.4.3.1.4.3.交通运输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西侧紧接茂高快线,对外交通便捷。1.4.4.1.4.4.市政配套条件市政配套条件(1)给排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用水可接用看守所原有给水管网,看守所内设有生活水塔,容量及压力能9、满足使用需求,方便现场的施工使用;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2)供电:项目周边已建有完善的市政供电管网,项目用电由看守所配电房供给,项目后备电源由柴油发电机房供电。(3)通信:项目周边通信基础设施条件优越、配套良好,能完全覆盖项目区域范围。(4)消防:项目室内消防用水由看守所内新建的消防水池及泵房供给。1.4.5.1.4.5.现场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项目红线内原有建筑较多,建筑间间距相对狭窄,项目施工前期需拆除相关临建和绿化带,需要认真规划施工场地和路线。1.5.1.5.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所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10、内容单位数量备注1总红线用地面积86151.63含新征地块 6707.88 2本项目建筑面积30685.69其中新建建筑面积 20642.14,改扩建面积10043.55 其中新建B 监区15459.302 层,关押量 1100 人办案用房1221.051 层,含 AB 门执勤用房、羁押受理用房、家属会见及办案服务厅后勤楼2438.714 层,含被羁押人员伙房和民警食堂配套设备用房712.501 层监控中心320.86岗楼489.7256 层,共 4 座其中改建原办案楼,原拘留所监区及食堂10043.552 层,含询问室、律师会见室、辨认室、远程会见室、物品储藏用房、医务用房、图书室、洗衣房、11、理发室、教育培训室、值班室、管教室、心理咨询、总控室、电教室、询问指挥室、值班备勤室及活动室等3建筑基底面积8932.93仅新建部分第二章第二章 建筑篇建筑篇2.1.2.1.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2.1.1.2.1.1.总平面设计原则总平面设计原则项目用地形状为不规则形,北侧、东侧为林地,南侧为上竹山村道,不与看守所连接,西侧为高水公路是看守所目前大门主入口接壤的道路。项目整个规划从大局上把握,合理组织场地交通,高效布置各个功能分区为设计原则,正确处理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形成浑然一体的和谐场所。2.1.2.2.1.2.交通组织交通组织项目用地西边为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主出入口,基地主干道位于地块北面12、连通东西侧,基地内各建筑通过各自出入口形成的道路连接基地主路;基地主路 2 侧设置机动车位,供临时办事人员及看守所民警使用。看守所内主要人行出入口根据不同的使用人流设置。项目整体交通组织流线清晰,组织有序,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城市规划标准。2.1.3.2.1.3.竖向设计竖向设计基地现状场地部分区域存在高差,整体场地西高东低,排水由西面排向东面,部分区域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重新考虑高差处理。2.1.4.2.1.4.景观设计景观设计项目用地尽量保留原有绿化和活动场地,根据新建建筑布局重新规划相关绿化和道路内容,在符合看守所相关标准的情况下,搭配有特色草地、灌木及乔木的绿化设计,创造良好的气氛,尽可能13、的满足民警休闲、减压需求的前提下,提供更为生态、舒适和绿色的环境。2.2.2.2.单体建筑设计单体建筑设计2.2.1.2.2.1.建筑设计包含内容建筑设计包含内容新建:B 监区、办案用房、后勤楼、设备用房、岗楼及监区围墙等建筑。改建:原办案楼,原拘留所等建筑。本工程无地下室,无人防工程。新建 B 监区关押量为 1100 人。2.2.2.2.2.2.建筑平面设计建筑平面设计新建建筑内容:新建后勤楼:地上 4 层,高度 18.45 米,一至二层为被羁押人员伙房,三层为民警厨房,四层为民警食堂;层高均为 4.2 米。首层根据功能需要,设置了 3 个对外出入口:建筑西北角设置物资卸货区,其位置靠近基地14、主路的便于后勤物资运输装卸,并通过货梯运送至其他层;建筑东北角设置被羁押人员的送餐出口,送餐车在此接餐后可通过基地主路运输至 AB 门进入监区,与有对外交流的物资运输路线不存在交叉;建筑东南角设置出入民警食堂的电梯前厅,位置靠近民警办公楼,方便民警用餐;四层的民警食堂除普通餐厅外另行设置了两个围餐间,满足相关需求。新建办案用房:地上 1 层,高度 5.3 米,主要功能为 AB 门执勤用房、羁押受理用房、家属会见登记、民警办案登记、律师办案登记及远程视频会见功能;AB 门执勤用房按标准要求设置,羁押受理用房于建筑北面设置收押大厅,大厅内包含民警等候、与男女候押室和公共卫生间;收押登记与收押大厅以15、金属格式相隔,登记进行各项信息采集后进入更衣淋浴等流程,并进入单向走道出至 AB 门,整体收押流线流畅顺滑,进出人员无交叉情况。新建 B 监区:地上 2 层,高度 15.9 米,建筑呈反“L”字型平面布置,按 1100 人关押量设置,共设 58 间普通监室,8 间单人监室,各层普通监室与室外活动场地均采用前后舱室的结构布置形式,且因通风采光需要,单人监室仅设置于 2 层。一层主要功能为 20 人普通监室+室外活动场、谈话间、民警管理用房及配套用房,层高 7.8 米;二层主要功能为 18 人普通监室+室外活动场、单人监室、谈话间、民警管理用房及配套用房,层高 7.8 米;其中普通监室+室外活动场16、以退台式布置,以便满足首层室外活动场自然采光及通风的需求;建筑北面与西面各设置一台通至顶层的货梯,以方便二层的货物运输。新建设备用房:地上 1 层,高度 5.4 米,主要功能为消防、生活水池及其水泵房、变配电房及发电机房。新建岗楼地上 2 座 5 层,高度 15.95 米 和 2 座 6 层,高度 20.55 米,总共 4 座,为武警执勤岗哨,由地面楼梯直通至 5 层和 6 层执勤间。改建建筑内容:改造原办案楼(AB 门门楼)地上 1 层,局部 2 层;主要改造一层局域,功能律师会见室、民警讯问室、被羁押人员的远程会见室等功能。改造原拘留所监区地上 2 层,一层主要功能为律师会见室、民警讯问室17、远程会见室、医务用房、民警管理用房;二层主要功能为律师会见室、民警讯问室、远程会见室、民警值班备勤室、民警管理用房等。2.2.3.2.2.3.建筑立面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涉及新旧建筑群,最忌讳风格和颜色的强烈对比,从而出现“建筑补丁”的现象,因此如何整体把控建筑形象,统一和谐新旧建筑风格,是本项目的重要考量。现设计建筑外立面造型拟采用现代简约风格,结合使用功能与现状地形,形态以简单的平直和斜线为主,也符合公检法单位形象与特色;立面细部适当加入原有建筑的细节元素,模糊不同风格间的界限。建筑外立面材质与颜色的选用与周边建筑贴近,在同色系或色温的情况下进行一定的色彩变化,于相同与突兀之间选用最优值,凸18、显新建建筑同时使新旧建筑间风格互相融合,和谐统一。2.2.4.2.2.4.消防设计消防设计1.总平面:看守所院区设消防车道进入监区内,监区内预留消防车回车场,消防车道宽大于 4 米,转弯半径 9 米,地面为硬质地面。2、建筑防火设计及防火分区本项目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均为单、多层建筑,建筑内无设置自动喷淋系统,每栋单体小于 2500 平方米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满足规范疏散宽度及距离的要求。2.2.5.2.2.5.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本项目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进行无障碍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道路、广场、主入口均设置无障碍坡道;在楼内设置无障碍电梯以及无障碍卫19、生间等设施,方便残疾人使用。2.2.6.2.2.6.经济性设计经济性设计标准化、模数化设计:重复性最强的新建监室、活动场、岗楼和改造的讯问室、备勤室等均按照统一标准化进行布置设计模块,降低施工和采购难度。原材料供应:项目所需建筑砌体拟采用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混凝土实心砖,外墙面采用与原有建筑接近的外墙砖铺贴,其余建设选材尽量于茂名市及周边地区选择供应商,以茂名市供应为主,配套设备对比性价比后就近采购。本项目设计建设完成后无太多管理维护需求,符合经济性原则,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劳务、技术、建筑材料等其它都可以立足于茂名市解决,其质量、价格方面都有一定优势,既降低建设成本,也提高建设效益。第三章第20、三章 结构结构1工程概况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场地位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原有及新征东南侧地块内(位于茂南区山阁镇金塘岭)。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扩建及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围墙建设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等。改建、扩建及新建建筑面积为 30340平方米,其中扩建及新建部分建筑面积19761.9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0578.08 平方米。本工程为 其他民用 建筑,地面以上 14层,地面以上建筑物总高度为 518米,无地下室。本工程新建建筑特征见表1.1。表1.1建筑特征结构单元结构单元办案用房办案用房B B 监区监区配套设备配套设备用房用房后勤楼后勤楼监区围墙监区围21、墙岗楼岗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221.05 15459.30 712.50 2438.71 489.72层数层数121413总高度(总高度(m m)5.015.555.018.068.913.8、18.6主要层高(主要层高(m m)5.057.85.054.58.75、6.0、5.5、3.3外包尺寸外包尺寸A AB(m)B(m)48.1x30.93分 4 个单体(49.1x27.9549.1x27.95)(45.5x45.35)(56.75x30.35)(56.80 x26.95)47.5x1516.6x335.5x4.8长宽比长宽比 A/BA/B1.561.761.761.171.991.1522、高宽比高宽比 H/BH/B0.160.550.550.370.273.87本工程改造、扩建建筑为原办案楼和原拘留所室内功能局部改造,改造形式特征见表1.21.3。表1.2拘留所改造内容改造前改造前改造后改造后改造影响改造影响结构拟改造方案结构拟改造方案首层医务室首层医务室、戒毒脱戒毒脱瘾监室、监室瘾监室、监室讯问室隔墙位置调整、荷载增加梁、柱、板外粘贴钢板首层就餐区首层就餐区、康复工康复工值班室、办公室无无场场1首层康复工程首层康复工程2设备机房荷载调整梁、柱、板外粘贴钢板首层厨房、仓库首层厨房、仓库总监控室无无首层监室首层监室储物室、图书室荷载调整梁、柱、板外粘贴钢板首层监室首层监室教育培训23、室、管教室、交班会议室、心理咨询室、理发室无无2层电教室层电教室、图书室图书室、监室监室讯问室隔墙位置调整、荷载增加梁、柱、板外粘贴钢板2层监室层监室、隔离监室隔离监室、储物室、洗衣房荷载调整梁、柱、板外粘贴钢板2层监室、隔离监室层监室、隔离监室教育培训室、管教室、交班会议室、活动室无无2层就餐区、康复工层就餐区、康复工场场1、康复工程、康复工程2活动室无无表1.3办案楼改造内容改造前改造前改造后改造后改造影响改造影响结构拟改造方案结构拟改造方案首层办公室首层办公室、会议室会议室等等讯问室、指挥室、远程法庭等隔墙位置调整、荷载增加梁、柱、板外粘贴钢板2设计依据2.1 设计基准期及结构设计使用年24、限根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本工程的设计基准期为50 年,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2.2自然条件2.2.1 基本风压值为0.65kN/m2(n=50);基本雪压值为0kN/m2(n=50);2.2.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0.1 g);2.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由 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2.6本工程0.000 为室内地面标高,相当于测量图绝对标高 办案用房(31.700)、B监区(30.200)、后勤楼(32.250)m(国家 1985高程);2.7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方案的批复文件;2.8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技术要求;2.9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有25、效的设计规范、规程、统一标准、标准图集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有关公告文件”进行设计,同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部分采用地区性规范等作为设计依据。主要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主要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国家标准部分:国家标准部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55004-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26、规范GB 50108-2008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 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1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 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27、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2013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篇2009 年版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13126 号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51400-2020地方标准部分地方标准部分:广东省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2014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8、基础技术规程DBJ/T15-22-2021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94-20132.10主要结构计算软件及版本号多层及高层建筑结构空间有限元分析与设计软件:盈建科(YJK4.2.0 北京盈建科软件有限公司)3建筑分类等级3.1建筑分类等级见表 3.1。表3.1建筑分类等级序号名称等级依据的国家规范标准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监区 AB 门、监区围墙及岗楼为一级,其余均为二级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18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51400-2020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甲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9、-2008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4抗震等级监区 AB 门、监区围墙及岗楼为二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其余建筑三级5地下室防水等级无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无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防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无防核武器抗力级别无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一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耐火等级一级3.2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要求:本工30、程混凝土结构的环境作用等级见表 3.2。表3.2构件耐久性的环境类别表构件部位地下室基础、基础梁外露构件天面构件卫生间其余构件底板侧壁顶板环境类别无无无二 b二 a二 a二 a一4主要荷载(作用)取值4.1 楼(屋)面活荷载楼面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广东省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15-101-2014 以及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篇)(2009版)的相关规定取值。楼层部位使用功能活荷载标准值见表 4.1。表4.1活荷载标准值序号建筑使用功能恒载标准值(kN/m2)活载标准值(kN/m2)备注1监室1.53.52活动场1.53.53询问室、律师会见室1.5331、.54会议室、管教室、教育培训室1.53.55图书室1.536值班室1.52.57医务用房1.53.58洗衣房1.53.59被服储存室1.56.010接待大厅、集中会见室1.53.511档案室1.56.012体检中心1.53.513X 光检验室2.08.014民警办案中心1.53.515法庭用房2.03.516办公室、监控室1.52.517厨房、餐厅1.54.018宿舍1.52.519走廊、门厅1.53.520强、弱电间2.52.021卫生间、盥洗室102.5500 厚面层22楼梯83.5按实际梯跑数确定23阳台、露台2.03.524机房、设备间1.5825天面(不上人)3.50.526天面(32、上人)3.53.5(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补充或调整)注:1)其它未列项目见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2)附加恒载应按建筑功能及实际构造计算;3)对楼板上设置较大的吊灯或特殊设备时,应按实际情况考虑荷载。4.2风荷载本工程风荷载及参数取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确定,见表 4.2。表4.2 风荷载基本风压值 Wo基本风压重现期地面粗糙度类别体型系数备注0.65kN/m250 年B1.4结构承载力验算0.65kN/m250 年结构水平位移验算0.35kN/m210 年风振舒适度计算4.3地震作用4.3.1建筑场地类别本工程建设场地内未发现33、断裂构造迹象,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在 168.9224.4之间,场地土为粉质黏土,场地覆盖层度在26.7032.80m 之间,场地类别为类,属抗震地段。4.3.2 抗震设防的基本参数根据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本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为 标准设防(丙)类;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本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 一 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场地类别为 类,设计特征周期为 0.35 s。地震作用采取的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守所监区 AB 34、门、监区围墙及岗楼为 8 度)。4.4建筑隔墙墙体材料自重见表 4.8。表4.5 建筑隔墙墙体材料位置墙体材料容重(kg/m)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外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750A5.0预拌砂浆 WM M5、DM M5内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750A5.0预拌砂浆 WM M5、DM M5监室外墙、监室内部分隔墙实心混凝土砌块2500MU15预拌砂浆 WM M5、DM M5监室内矮墙及除监室外的建筑卫生间实心混凝土砖2500MU15预拌砂浆 WM M5、DM M55上部及首层结构设计5.1结构缝的设置本工程监区根据建筑功能使用、防水及结构耐久性的要求,为避免设缝削弱结构的整体性及对防水、通风等建筑35、构造带来的困难,首层结构不设置伸缩缝,地上部分各塔楼之间设置防震缝,防震缝宽100mm。5.2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5.2.1 竖向承重及抗侧力结构体系:根据建筑物的总高度、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的用途等情况,本工程采用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体系,结构的主要抗侧力构件为框架柱或框架-剪力墙。5.2.2 楼盖结构体系:根据建筑物的结构体系特点、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本工程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体系,整体性良好。1)首层楼板采用建筑刚性地坪做法。2)加强薄弱部位连廊板配筋,来抵抗连廊两边楼层变形不均时的应力差引起的开裂。3)楼板薄弱,除与建筑商量,尽量减少凹入尺寸及开洞,以避免楼面削弱过大外,此部36、分楼面加厚至 h 150mm 并双层双向配筋。有关梁板截面尺寸详结构布置平面图。5.3超长结构控制措施:本工程的监室超长,为避免温度、收缩应力使楼板开裂漏水,采取如下措施:5.3.1 设计:结构设计中考虑温度应力的影响,进行定量计算。提高长方向的楼板最小配筋率,每间距 4050 米设后浇带,后浇带采用微膨胀砼。5.3.2 材料:采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不得使用收缩性大的火山灰水泥;混凝土中添加粉煤灰代替部分水泥用量,同时采用 60 天龄期强度作为设计强度。5.3.3 施工:做好温度控制,加强养护(建议采用蓄水养护)并延长养护期;加强楼面保护。6地基基础设计6.1工程地质概况:详茂名市第一看守所37、扩建监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扩建监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6.2基础选型说明:根据地勘报告及业主提供有关场地内已有建筑基础形式信息,经技术和经济对比优化,本工程基础采用暂定单层建筑基础按天然基础设计,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 120Kpa,多层按预应力管桩基础设计,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1300KN。7结构分析7.1整体分析:7.1.1 本工程结构设计采用的计算程序及辅助计算软件名称/软件版本号/编制单位分别为盈建科(YJK4.2.0 北京盈建科软件有限公司)。结构计算考虑偶然偏心地震作用、双向地震作用、扭转耦联及施工模拟。7.1.2 结构整体分析采用空间杆壳元墙元模型,结构整体计算嵌固38、部位在基础面,结构分析的主要参数见表 7.1.2。表 7.1.2 结构整体主要计算参数计算内容计算内容多遇地震(小震)多遇地震(小震)计算软件YJK4.2.0 版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0混凝土容重25kN/m3钢材容重78kN/m3地下室层数0楼板假定整体指标计算采用强刚,其他计算非强刚结构材料信息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地面粗糙度类别B修正后基本风压0.65kN/m2(承载力、位移验算)0.35kN/m2(舒适度验算)结构基本周期详各单体体型分段数1体型系数1.3结构规则性规则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按新区划图计算否设防烈度详表 5.2场地类别类考虑偶然偏心考虑计算软件YJK39、4.2.0 版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0混凝土容重25kN/m3钢材容重78kN/m3地下室层数0楼板假定整体指标计算采用强刚,其他计算非强刚结构材料信息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连梁刚度折减系数0.7梁刚度放大系数按混凝土设计规范5.2.4 条取值按抗规(5.2.5)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是全楼地震作用放大系数1.0考虑 P效应无结构重要性系数详表 5.2梁柱重叠部分简化为刚域考虑梁端刚域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构件设计否柱配筋计算原则单偏压(角柱按双偏压)7.1.3整体计算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见下表。表 7.1.3.1 办案用房整体计算结果汇总表控制性计算结果项方向YJK规范要求分析40、判断地上结构总质量(吨)2400.91标准层单位面积重度(KN/m2)13.46第一平动周期 T1X0.6127第二平动周期 T2Y0.6413第一扭转周期 TlT0.5692周期比 Tl/T10.890.9满足地震作用下的基底剪力(kN)X1050.13Y1037.0规定水平力作用下底部楼层地震倾覆弯矩(kN.m)X5619.6Y5563.9剪重比X4.52%1.6%满足Y4.48%1.6%满足有效质量系数X91.11%90%满足Y90.50%90%满足地震作用下,楼层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90%的最小比值(除框架结构外)(广东省高规限值 1.0)X1.0Y1.0楼层侧向刚度与上一层 70%的侧41、向刚度或其上相邻三层 80%的侧向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仅用于框架结构)X1.01.0满足Y1.01.0满足楼层抗侧力构件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与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比值X1.000.80满足Y1.000.80满足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7831/1000满足Y1/7471/1000满足规定水平力(地震)作用下最大扭转位移比X1.131.2不满足Y1.171.2不满足风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35901/550满足Y1/20781/550满足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0 时能够通过高规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0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仅用于框架结构)X43.1610满42、足20Y39.3810满足20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4 时能够通过 高规 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7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除框架结构外)X1.42.7Y1.42.7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0%Y0%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宽比不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15%表 7.1.3.2 监区(2 塔)整体计算结果汇总表控制性计算结果项方向YJK规范要求分析判断地上结构总质量(吨)11564.0标准层单位面积重度(KN/m2)36.56第一平动周期 T1X0.8005第二平动周期 T2Y0.4412第一扭转周期 TlT0.3943、30周期比 Tl/T10.490.9满足地震作用下的基底剪力(kN)X4079.70Y3478.90规定水平力作用下底部楼层地震倾覆弯矩(kN.m)X49897.1Y37934.6剪重比X5.459%1.6%满足Y4.655%1.6%满足有效质量系数X90.49%90%满足Y92.85%90%满足地震作用下,楼层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90%的最小比值(除框架结构外)(广东省高规限值 1.0)X1.78751.0满足Y1.40381.0满足楼层侧向刚度与上一层 70%的侧向刚度或其上相邻三层 80%的侧向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仅用于框架结构)X1.0Y1.0楼层抗侧力构件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与上一层受剪承载44、力的比值X0.960.80满足Y1.060.80满足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12761/1000满足Y1/20701/1000满足规定水平力(地震)作用下最大扭转位移比X1.471.2不满足Y1.101.2满足风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43751/800满足Y1/48271/800满足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0 时能够通过高规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0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仅用于框架结构)X1020Y1020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4 时能够通过 高规 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7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除框架结构外)X24.45、6291.4满足2.7Y10.0341.4满足2.7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0%Y0%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宽比不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15%Y15%表 7.1.3.3 后勤楼整体计算结果汇总表控制性计算结果项方向YJK规范要求分析判断地上结构总质量(吨)4978.50标准层单位面积重度(KN/m2)25.05第一平动周期 T1X1.1520第二平动周期 T2Y1.0540第一扭转周期 TlT0.9884周期比 Tl/T10.860.9满足地震作用下的基底剪力(kN)X1777.23Y1711.49规定水平力作用下底部楼层地震倾覆弯矩(kN.46、m)X25965.7Y24972.3剪重比X3.570%1.6%满足Y3.438%1.6%满足有效质量系数X100.00%90%满足Y100.00%90%满足地震作用下,楼层与相邻上层侧向刚度90%的最小比值(除框架结构外)(广东省高规限值 1.0)X1.0Y1.0楼层侧向刚度与上一层 70%的侧向刚度或其上相邻三层 80%的侧向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仅用于框架结构)X1.001.0满足Y1.001.0满足楼层抗侧力构件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与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比值X0.970.80满足Y0.990.80满足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9541/550满足Y1/15191/550满足规定水平力(地震47、)作用下最大扭转位移比X1.361.2不满足Y1.091.2满足风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X1/16231/550满足Y1/25911/550满足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0 时能够通过高规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0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仅用于框架结构)X1020Y1020结构刚重比(刚重比大于 1.4 时能够通过 高规 5.4.4 条的整体稳定验算,刚重比小于 2.7 时需考虑重力二阶效应)(除框架结构外)X28.991.4满足2.7Y23.791.4满足2.7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0%Y0%风荷载及小震下基底零应力区比值(高48、宽比不大于4的高层建筑适用)X15%Y15%7.1.4 构件最大轴压比计算结果见表 7.1.4。表 7.1.5轴压比计算结果位置办案用房B 监区配套设备用房后勤楼监区围墙岗楼结构构件框架柱框架柱剪力墙框架柱框架柱框架柱框架柱剪力墙抗震等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二级二级二级轴压比限值0.850.850.60.850.850.750.750.67.2计算结果小结(与规范要求对比):7.2.1 在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下各构件的强度和变形均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7.2.2墙、柱的轴压比均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7.2.3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49、规范(GB50011-2010)第 5.5.1 条要求;7.2.4 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 3.4.4 条关于不规则建筑各楼层的竖向构件最大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的 1.5 倍的规定。7.2.5 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 3.4.3 条关于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变化的规定。7.2.6 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 3.4.3 条关于楼层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80%规定(B 级高度不应小于 75%)。7.2.7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结构各楼层对应于地震50、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 5.2.5 条的规定进行调整。7.3本工程结构超限情况见表 7.3.17.3.4。参照参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 号)、广东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 15-92-20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有关规定,各栋结构超限情况说明如下:本项目判别:无超限建筑。本项目判别:无超限建筑。7.3.17.3.1办案用房:办案用房:a.1 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一不规则性判别表一序号序号不规则不规则类型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51、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2X:1.27Y:1.27是是2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 30等14.3/40.6=35.22%30%是是3楼板不连续有效宽度小于 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无无4侧向刚度不规则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按高规考虑层高修正时,数值相应调整),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 80%;竖向构件位置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 20%且收进大于25无否5构件间断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无否6承载力突变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 80%。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2 2 项不规则项不规则a.2 具有下列 2 项或同时具有下表和表 1 中某52、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不规则性判别表 2 2序号序号不规则类型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4无否2抗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大于 0.9,超过 A 级高度的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 0.85无否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50%无否4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 层无否5厚板转换79 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无否6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 20%无否7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53、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无否8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 3 种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无7.3.27.3.2监区(监区(2 2 塔):塔):a.1 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一不规则性判别表一序号序号不规则不规则类型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2X:1.47Y:1.10是是2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 30等无否3楼板不连续有效宽度小于 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有效宽度50%,开洞面积30%是是4侧向刚度不规则54、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按高规考虑层高修正时,数值相应调整),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 80%;竖向构件位置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 20%且收进大于无否255构件间断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无否6承载力突变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 80%。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2 2 项不规则项不规则a.2 具有下列 2 项或同时具有下表和表 1 中某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不规则性判别表 2 2序号序号不规则类型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4有是是2抗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大于 0.9,超过 A 级高度的结构扭转55、周期比大于 0.85无否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50%无否4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 层无否5厚板转换79 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无否6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 20%无否7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无否8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 3 种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1 1 项不规则项不规则7.3.37.3.3后勤楼:后勤楼:a.1 同时具有下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一不56、规则性判别表一序号序号不规则不规则类型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2X:1.36Y:1.09是是2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 30等无否3楼板不连续有效宽度小于 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有效宽度50%,开洞面积30%否4侧向刚度不规则相邻层刚度变化大于70%(按高规考虑层高修正时,数值相应调整),或连续三层变化大于 80%;竖向构件位置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 20%且收进大于25无否5构件间断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无否6承载力突变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 80%。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1 1 项不规则项57、不规则a.2 具有下列2 项或同时具有下表和表1 中某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判别不规则性判别表不规则性判别表 2 2序号序号不规则类型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简要涵义本工程情况本工程情况超限超限判别判别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的较多楼层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 1.4无否2抗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大于 0.9,超过 A 级高度的结构扭转周期比大于 0.85无否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50%无否4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 度超过 5 层,8 度超过 3 层无否5厚板转换79 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无否6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 20%无否7复杂连接各部58、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无否8多重复杂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复杂类型的 3 种无否不规则情况总结无8主要结构材料8.1本工程主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见表 8.1。表 8.1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抗渗等级变化表:结构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抗渗等级备注基础(承台)C30P6基础梁及首层板C30P6侧壁C30P6框架柱、剪力墙C30C40梁、板C30楼梯C308.2钢筋:632,HRB400(级钢),fy=fy=360N/mm2,符号用 C。8.3型钢、钢板:选用 Q355(B)Q259、35(B)钢。8.4焊条:HRB400 钢筋焊接,选用 E55 系列。9既有建筑改造的结构技术方法和措施方案9.1 原办案楼和原拘留所室内功能局部改造,应遵循先检测、鉴定,后加固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原则。因暂未收到改造建筑有关施工图、竣工图、勘察报告、结构计算书、检测、监测结果等相关资料及鉴定报告,既有结构无法进行改造设计,为满足概算需要,拟提出既有结构改造措施,后续施工图按实际情况进行改造设计:1)地基基础采用注浆加固法,按改造范围单柱基础注浆量均为 1 吨。2)框架柱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法,按改造范围内柱均采用如下图加固措施,角钢厚度暂按 16mm。柱粘贴钢板加固示意图柱粘贴钢板加固示意图3)框60、架柱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法,按改造范围内梁均采用如下图加固措施,梁底、梁面钢板尺寸为 300 x6mm。梁粘贴钢板加固示意图梁粘贴钢板加固示意图4)板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法,按改造范围内板均采用如下图加固措施,板底、面双向钢板尺寸为300 x6250。9.2 原办案楼和原拘留所室内功能局部改造结构材料型钢、钢板:选用Q355(B)钢。钢筋:632,HRB400(级钢),fy=fy=360N/mm2,符号用 C。焊条:HRB400 钢筋焊接,选用 E55 系列。植筋粘贴胶:A 级专业植筋胶。钢板粘结剂粘贴胶:A 级专业胶粘剂。第四章第四章 电气电气1.设计依据1.1.工程概况详建筑专业说明。本工程开关房61、位于设备房首层,变电所位于设备房首层,层高 5.4m,发电机房位于设备房首层,层高 5.4m。1.2.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1.3.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需求文件。1.4.本院相关专业提供给电气专业的设计资料。1.5.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主要包括: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4)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5)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规范GB 55019-2021;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62、准GB 50352-2019;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8)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1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13)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63、50016-2014(2018 年版);1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1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2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2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22)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2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2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27)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64、GB20052-2020;28)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29)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30)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31)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 55025-2022;32)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3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36)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DBJ/T15-226-2021;37)LED 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38)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 51400-2020。2.设计范围2.1.本工程设计包65、括建设红线内的以下内容:1)电气总平面2)变、配、发电系统3)电力配电系统4)电气照明系统5)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6)电气防火7)电气节能与环保措施8)绿色建筑电气设计9)电气工程抗震设计2.2.与其他专业设计的界面划分2.2.1.10kV 电源设计分界点为设备房首层高压配电室电源进线柜内进线开关的进线端。本设计负责预留 10kV 电源进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路由、套管和开关房。开关房由供电部门负责设计。2.2.2.需要精装修的场所,由装修设计单位负责末端电气设计。本设计配合将电源引至该场所配电箱并注明用电量,明确照明设计指标、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设计要求。2.2.3.发电机房的储油及供油66、进风排风、尾气除尘排放、消声隔声减震、等机房和环保工程均由建设方或中标施工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设计。本设计配合预留进、排风通道、尾气处理及排放、室内储油间等土建空间。2.2.4.特殊设备及工艺(如电梯机房、厨房、伙房、监区电动门等),由专业公司负责工艺、配电及控制系统设计,本设计配合将电源引至机房配电箱并注明用电量。所有末端自带控制柜的用电设施仅提供供电电源。电动门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室外电动门还应做等电位联结。2.2.5.室外园林、景观照明、建筑物泛光照明等,由专业公司负责设计,本设计仅配合预留电源及相关系统接口。2.2.6.设计合同不包含的智能化系67、统由建设方另行委托设计,由建设方另行委托设计,本设计待智能化系统设计方界入后配合预留电源。2.2.7.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如燃气总表间、燃气管道间、厨房等)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由建设方另外委托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提供报警信号、工作状态、故障状态等接口条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3.变、配、发电系统3.1.负荷等级及容量3.1.1.本工程为负荷等级分类如下:分类建筑名称负荷分级(未注明均为三级负荷)新建B 监区特级:安全防范系统用电。一级:监区周界、监区、室外活动场、管理巡视通道的警卫68、照明用电。二级:消防用电。办案用房特级:安全防范系统用电。一级:羁押受理用房照明用电。后勤楼二级:伙房。对外服务大厅-设备房-岗楼(4 栋)及围墙特级:安全防范系统用电一级:警卫照明、岗楼照明改造拘留所特级:安全防范系统用电。一级:指挥中心、监控室、羁押受理用房的照明用电。二级:消防用电。办案楼特级:安全防范系统用电。3.1.2.本工程总安装设备容量 Pe=33377kW,总计算负荷:Pjs=1874kW,Qjs=1405kVar,Sjs=2037kVA。本工程特级负荷、一级负荷及消防负荷由发电机确保,需由发电机确保的设备容量为 401kW,计算负荷为 322kW。3.1.3.充电桩负荷充电桩69、数量按总车位数量的 10%配置,总车位数量为 61 个,充电桩总数量为 7 台,其中设交流充电桩 5 台(7kW/台),设置直流充电桩 2 台(60kW/台)。充电桩全部按三级负荷供电。本项目充电桩用电仅预留至低压配电柜,同时预留充电桩电缆敷设用管井至室外停车场。充电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室外充电桩还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3.1.4.各主要场所预留用电指标:伙房:400/;厨房:800;餐厅:150 W/。3.2.供电电源3.2.1.市政电源电压等级为 10kV。本工程采用两路独立 10kV 电源供电,两路电源要求引自上一级城市电网的不同变电站(要求满足70、双重电源要求),每路电源均能承担本工程全部负荷,两路 10kV电源同时工作,互为备用。3.2.2.市政电力电缆引入首层开关房后,引至变配电所。进户高压电缆规格、型号由供电部门确定。3.3.变电所设置及变压器安装容量本工程共设 1 个 10 kV/0.4kV 变电所,共选用 2 台 SCB13 型 D,Yn11 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为 2x1250kVA,计算容量为 2037kVA,总负荷率为 81.5%。3.4.自备电源3.4.1.本工程在设备房首层设置发电机房,选用 1 台柴油发电机组,常用功率 360kW,作为自备电源。3.4.2.发电机组应处于自启动状态。当双电源切换开关市电侧失电)时71、,延时 010s(可调)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 15s 内达到额定转速、电压、频率后,投入额定负载运行。当市电恢复 3060s(可调)后,柴油发电机组经冷却延时后,自动停机。启动信号线采用 ZBN-KYJY-B1-22.5 引至柴油发电机房控制柜。市电与柴油发电的自投切换开关加机械与电气联锁,防止倒供。3.4.3.在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储油间,单间储油间内设置储油量为 0.6 立方米的日用油箱(柴油闪点应不低于 60),油箱应带储油量低位报警装置,储油间的门应为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3.4.4.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72、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应釆取防静电接地措施。柴油发电机供油管、通气管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储油间门槛高度应确保储油罐泄漏燃油不外溢,且不小于 0.15m。3.4.5.本项目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共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设置各自的供电母线段及回路,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不接入应急电源供电回路。3.4.6.为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计算机网络设备等重要电子设备还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3.5.高压配电系统3.5.1.高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中间设联络开关,平时两路电源分列运行,当一路电源故障时,切断故障回路断路器后,母联断73、路器自动投入,并设电气联锁,防误操作。3.5.2.高压配电系统设置继电保护装置,保护要求如下。保护装设部位保护要求10(20)kV 主进线断路器延时速断、过负荷、带时限的低电压、零序保护10(20)kV 母联断路器延时速断、过负荷保护10(20)kV 变压器馈电断路器速断、过负荷、温度保护(高温动作于信号、超高温动作于跳闸)、零序保护3.5.3.高压配电设备采用 KYN 型中置式金属铠装开关柜。高压断路器采用真空断路器,短路分断能力为 31.5kA,在 10kV 出线开关柜内装设氧化锌避雷器作为真空断路器的操作过电压保护。高压开关柜采用下进线、下出线方式,并应有“五防”功能。3.5.4.真空断74、路器选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操作电源采用DC110V/20Ah铅酸免维护电池柜作为操作、继电保护及信号的电源。3.5.5.供电部门、外电施工队应根据市电系统各项参数,结合项目系统方案确定继电保护装置各项参数,继电保护应满足可靠性、灵敏性、速动性和选择性的要求,高压配电系统的短路故障保护应具备可靠、快速且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的短路故障的功能。3.5.6.高压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接地开关之间应采取闭锁措施。3.6.低压配电系统3.6.1.每两台变压器一组,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联络断路器平时处于开断状态,当一台变压器故障(或停电)时,手动或自动切除三级负荷,断开故障进线断路器,手动合上75、联络断路器。3.6.2.联络断路器平时处于开断状态,两台变压器分列运行,进线与联络断路器之间采取电气及机械联锁措施。(三台断路器不能同时处于合闸状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两台断路器。)3.6.3.低压断路器保护要求如下。保护装设部位保护要求低压主进线断路器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欠电压保护(母联自投系统要设)低压母联断路器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低压电缆馈出回路断路器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消防回路仅报警)低压封闭式母线馈出回路断路器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故障保护3.6.4.低压开关柜采用上进线、下出线方式。3.6.5.消防配电回路与非消防配电回路应分开配电柜设置,消防配电柜和相邻的非消防设备配电76、柜之间应作防火分隔。3.6.6.变电所内应做等电位联结,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接地。3.7.计量3.7.1.在每路 10kV 电源进线处分别设置计量装置,其型号规格由供电部门确定。3.7.2.在每台变压器低压主进线处设低压计量装置,计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峰/谷/平时电能等电量参数。3.7.3.在分类负荷及有独立计量要求的低压配电回路上分别装设电能计量装置。3.7.4.低压计量装置采用多功能数字式仪表。3.7.5.所有有功电度表均为复费率电能表,支持远程抄表功能。3.8.无功功率补偿3.8.1.本工程采用低压集中自动补偿方式,在每台变压器低压母线上装设不燃型干式电容补偿柜,对系统进77、行无功功率自动补偿,使补偿后低压侧功率因数不小于 0.92。3.8.2.电容补偿柜需在每组电容器上串联电抗系数为 14%的电抗器,避免 3 次及以上谐波电流与电力电容发生谐振。3.8.3.项目投入运行后经实测,若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1993 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谐波治理措施。3.8.4.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荧光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 0.9,高强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 0.85。3.9.本工程配变电所设计需经当地供电部门正式批复方可订货施工。4.电力配电系统4.1.本工程设备房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采用 TN-S 系统;其他单体78、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采用 TN-C-S 系统,PEN 从入户配电总箱分为中性导体(N)和 PE 后不应再合并或相互接触,且 N 线不应再接地)。4.2.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4.3.大容量或重要设备的供电采用放射式供电为主,其它负荷根据情况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方式供电。4.4.由树干式配电 T 接箱引至配电箱的分接线缆截面除图中特别注明外,应采用与主干线截面一致的电缆或电线。4.5.非消防用电动机,除有变频控制要求外,22kW 及以下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30kW90kW的电动机采用星三角启动。4.6.装在配电间、设备房内的配电79、箱,除大容量配电箱采用落地安装,其余采用明装挂墙式。装在各类管理用房、办公室、会议室等有装修场所的配电箱,嵌入墙内暗装。4.7.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4.8.水泵房中的生活水泵电动机应装设灵敏度为 30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4.9.供一般人员使用的电源插座、地面出线口、室内移动电气设备、人员可触及的室外电气设备等配电回路,应装设保护接地导体(PE),并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 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动作时间小于 0.1s)。4.10.公共厨房用电设备、电辅助加热的太阳能热80、水器、人员可触及的室外金属电动门等用电设备应采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大于 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附加防护,并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4.11.装有固定浴盆或淋浴场所的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0 区内电气设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 12V 或直流 30V 的安全特低电压(SELV)防护,供电电源装置应安装在 0 区和 1 区之外;2)0 区和 1 区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固定的永久性连接方式;3)0 区内不应装设开关设备、控制设备、电源插座和接线盒;4)在装有浴盆和/或淋浴器的房间内部,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作为附加防护。4.12.消防设备配电和保护要求1)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81、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按防火分区划分。其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容量和线缆的耐火性能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时间的要求。2)消火水泵等重要的消防设备采用两路专线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3)消防水泵配电系统,各级断路器不设过负荷保护装置,但应将过负荷信号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给相关运维管理人员。4)无备用的消防设备装设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水泵装设过负荷保护,其过负荷保护动作于跳闸,并作为备用泵自动投入的信号;备用泵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5)消防水泵和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应工频直接启动;当功率较大时,采用星三角或自耦变压器降压启动,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软启动器作为82、控制装置。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 2.0min。6)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根据火灾扑救情况在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手动控制。7)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 5.0min 内正常工作。5.电气照明系统5.1.本工程照明系统各项照明参数应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6-2021 和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等规范要求。5.1.1.各主要场所的照明参数要求。场所设计83、照度值(lx)照 明 功 率 密 度(W/m2)Ra标准值设计值标准值设计值标准值设计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300-8-8080餐厅200-8-8080备勤室100-3.5-8080监室100-80周界警卫照明-内侧安全隔离带50-80周界警卫照明-外侧安全隔离带30-80周界警卫照明-巡逻道5-80走廊、流动区域、楼梯间(普通)50-2-6080门厅(普通)100-6080服务大厅300-8-8080厕所、盥洗室、浴室75-3-6080动力站(风机房、空调机房)100-3.5-6080变、配电站(配电装置室)200-80805.1.2.办公室、管教室、活动室等长时间有人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84、所照明光源的一般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 80,特殊显色指数(R9)不应小于 0,同类产品的色容差不应大于 5SDCM。5.1.3.各场所选用光源和灯具的闪变指数(PstLM)不应大于 1。5.1.4.各场所设置的疏散照明、安全标识牌亮度和对比度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5.2.根据建筑使用功能,项目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5.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组成。5.3.2.在多功能厅、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85、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等场所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3.3.各主要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要求如下:序号设置部位或场所照度(lx)1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专用通道103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53疏散通道(含多功能厅)34配电室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15.3.4.火灾状态系统最少持续供电时间30min。非火灾状态下的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30min。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不小于 60min。5.3.5.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以及发生火灾时86、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消防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最少持续供电时间180。5.4.照明设备选择5.4.1.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应高于国家标准中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 3 级的要求。5.4.2.采用 LED 高效节能光源。监室等场所色温小于 3300K,办公室、管教室、活动室等场所色温在 33005300K 之间,当采用 LED 灯具时,其色温不应高于 4000K。5.4.3.人员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选用无危险类(RG0)或 1 类危险(RG1)灯具或满足灯具标记的视看距离要求的 2 类危险(RG2)的灯具;。室内场所不应使用光生物危害风险组别大于 RG2 的87、灯具。5.4.4.水泵房选用 LED 灯盘,其它设备房选用 LED 灯管支架,楼梯间和无吊顶走道、前室采用吸顶灯,有吊顶走道、办公室、餐厅、厨房等场所采用 LED 灯盘等。装饰用灯具需与装修设计及建设方商定。5.4.5.所有灯具需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并应满足国家规范及本说明第 5.1.1 条照明功率密度值要求。5.4.6.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灯具,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列表中要求:表 5.4.7-1:LED 筒灯灯具的效能(lm/W)不应低于下表规定:色温2700K3000K3500K/4000K灯 具 出光 口 形式格栅保护罩格栅保88、护罩格栅保护罩灯 具 效能606565707075表 5.4.7-2:LED 线型灯灯具的效能(lm/W)不应低于下表规定:色温2700K/3000K3500K/4000K灯 具 效能8590表 5.4.7-3:LED 平面灯灯具的效能(lm/W)不应低于下表规定:色温2700K3000K3500K/4000K灯 具 出光 口 形式反射式直射式反射式直射式反射式直射式灯 具 效能607565807085表 5.4.7-4:LED 高天棚灯灯具的效能(lm/W)不应低于下表规定:色温3000K3500K/4000K5000K灯 具 效808590能5.4.7.各种场所不应使用防电击类别为 0 类89、的灯具。5.4.8.允许人员进入的水池,安装在水下的灯具应选用防触电等级为类的灯具。5.4.9.室外一般泛光照明所采用灯具 IP 等级为 IP54、埋地灯具 IP 等级为 IP67、水下装饰性灯具的 IP 等级为 IP68。5.5.照明供电与控制5.5.1.除小容量排气扇插座外,照明不应与插座接在同一分支回路。5.5.2.正常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大于 16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应超过 25 个;当连接建筑装饰性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应大于 25A,光源数不应超过 60 个。5.5.3.当采用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5.5.4.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失效后,其90、备用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 0.25s;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 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 5s;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 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 1.5s。5.5.5.灯具安装高度在 2.5m 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特低电压除外)时,应设置 30mA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6.设备选择、主要技术要求及安装要求6.1.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要求6.1.1.建筑电气工程和智能化系统工程中采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应为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合格产品。6.1.2.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91、品的能效水平应高于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 3 级的要求。6.1.3.10kV 开关柜按中置式手车柜设计,要求具有“五防”功能。断路器选用真空断路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操作电源为 DC110V,直流屏选用高频开关配免维护铅酸胶体电池组成套柜,容量 20AH。信号屏与之配套。本工程 10kV 开关柜采取下进线下出线接线方式。6.1.4.低压开关柜按 BWL-Z 柜型设计,低压开关柜采取上进线下出线接线方式。6.1.5.变压器按 SCB13 型干式变压器设计,接线为 D,Yn11,UK=6%,设强制风冷系统及温度监测及报警装置。保护罩由厂家配套供货,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0。6.1.6.柴油发电机组为92、风冷型,机组为应急自启动型。控制柜、配电柜由厂家成套供货。6.1.7.配电箱(柜)的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6.1.8.所有双电源转换装置处,主、备电源切换后,相序必须一致。6.1.9.变电所低压配电柜的保护接地导体与接地干线应采用螺栓连接,防松零件应齐全。6.1.10.当配电箱(柜)内设有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母排或端子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N 母排或 N 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绝缘隔离,PE 母排或 PE 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2)PE 线必须通过 PE 母排或 PE 端子板连接;3)不同回路的 N 线或 PE 线不应连接在母排同一孔上或93、端子上。6.1.11.需经常对断路器进行操作的配电箱(柜),应采用金属二层门结构,保证操作安全,断路器操作手柄应外露于内门外。6.1.12.落地式配电柜、照明柜、控制柜柜体采用冷轧型钢和冷轧镀锌钢板弯制焊接而成,钢板厚度不小于 2.0mm。6.1.13.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长边小于 1000mm 的箱体,采用厚度不小于 1.5mm 的冷轧镀锌钢板,长边1000mm 的箱体,采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冷轧镀锌钢板折剪焊接而成。6.1.14.配电柜(箱)、照明柜(箱)、控制柜(箱)的防护等级在室内安装时不低于 IP30;在潮湿场所安装时不低于 IP54,操作按钮不低于 IP55;在消防水泵房内安94、装时不低于 IP55;在室外安装时不低于 IP54。6.1.15.室内安装的封闭式母线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有凝露或喷水的场所不低于 IP65。6.1.16.在室内安装的地面插座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6.1.17.在室外安装的灯具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埋地安装的灯具不低于 IP67,水下安装的灯具不低于 IP68。6.1.18.除图中特殊注明外,电缆桥架(槽盒、托盘、梯架)采用热浸镀锌电缆桥架。电缆桥架采用热浸镀锌冷轧钢板为基板,并应符合钢制电缆桥架工程技术规程T/CECS 31-2017 及节能耐腐蚀钢制电缆桥架GBT 23639-2017 的相关规定。电缆桥架配套使用的附95、件及支吊架应具有与电缆桥架相同的防腐要求(热镀锌处理)。在满足安全工作载荷(SWL)前提下,电缆槽盒板材厚度不应小于下表要求:表 6.1.8-1 各类电缆槽盒(托盘)板材最小允许厚度(mm)托盘宽 B平板型波纹底模压增强底槽体盖板侧板波纹底板盖板槽体盖板B3001.21.01.00.70.60.80.6300B5002.01.21.20.70.61.00.6500B8003.01.51.40.80.61.20.6800、10001.80.80.61.50.6表 6.1.8-2普通梯架板材最小允许厚度(mm)梯架宽 B侧板横档盖板150 B 3001.21.21.0300 B 5001.51.596、1.2500 B 8002.02.01.510002.52.52.0表 6.1.8-3模压增强型梯架板材最小允许厚度(mm)梯架宽 B侧板横档盖板150 B 4001.21.20.6400 B 1.41.50.6600600 B 8001.51.80.610001.82.00.66.1.19.室内敷设的宽度在 200mm 以上的非消防配电线路托盘式槽盒带散热孔;但在闷顶、吊顶内敷设时,应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6.1.20.生活水泵、潜污泵控制箱由水泵厂家配套提供。除消防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潜水泵外,其它潜水泵控制箱内应为每个出线回路装设带 30mA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6.1.21.设备材料的97、选型、规格及详细技术要求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技术规格书。6.2.电力设备安装要求6.2.1.被羁押人用房与警察用房的配电箱分别设置,监房内的配电箱、配线箱设置在被羁押人不能到达的地方。被羁押人用房电器设备均安装安全防护罩。6.2.2.按照配电室的设备布置平面图,参照国标图集 03D201-4 中第 214218 页及产品预埋件要求,配合土建工程施工,预埋底座型钢。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在安装前应检查设备完好无损,并按产品所附的安装要求固定设备。在通电前,应检查操作机构、开关、母线等须符合产品质量及设计数据要求和国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6.2.3.由同一配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98、回电源线路的配电装置在母线分段处应设置防火隔板(或有门洞的隔墙)。6.2.4.电力变压器与柴油发电机组基础按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图的要求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电气安装单位配合施工;开关柜、配电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等大型设备的构架,必须采用螺栓或焊接等方法固定于底座的预埋钢构件上。6.2.5.干式电力变压器按进出线方式不同参照国标图集 99D201-2 中的相关内容施工。6.2.6.配变电所各用房门应设置防水挡板,并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6.2.7.配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由室外进入地下室的电缆管口必须采99、取有效的防水措施。6.2.8.变电所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及空调系统),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 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 15。6.2.9.开闭所、高压室、低压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配电间、弱电间和控制室等建筑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用房内不应有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6.2.10.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急照明箱箱体应有明显标志。6.2.11.吊顶内装设的开关箱、插座、接线盒应有防火安全措施,采用金属箱、盒封闭。6.2.12.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变电所直接通向建筑物内非变电所区域的出入口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6.2.13.相邻变配电室之间的门,应采用不燃材料100、制作的可双向开启弹簧门。6.2.14.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不应抹灰。6.2.15.电气设备、配电柜、变频器、母线、主干桥架等不能安装在喷淋头正下方。6.2.16.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门口应设置挡水门槛、排水措施等防止消防控制设备或消防水泵、消防电源与配电装置等被水淹。6.2.17.居室(客房)的配电箱不应安装于公共走道、电梯厅内。当居室(客房)内的配电箱安装在橱柜内时,应用隔板分隔在单独区域或在配电箱外加装防护板。6.2.18.配电箱(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落地式配电箱(柜)应安装在高出地坪不101、小于 200mm 的底座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2)除图中注明外,各层照明配电箱,除配电间、竖井、机房、车库、人防隔墙、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他均为暗装(剪力墙上除外);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 1.5m。地下车库等地势低洼公共场所,落地式用电设备底部距地高度不应小于 0.3 m。3)动力箱、控制箱除在竖井、机房、车库、防火分区隔墙上明装外,其他均为暗装,安装高度为:箱体高度(mm)600600 800800 10001000 12001200底边距地(m)1.51.21.00.8m落地式安装,下 设 300mm基础4)配电箱(柜)不应设置在水管接头的下方。6.2.19.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可靠102、,且锁紧零件齐全。落地安装的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基础上或支座上。6.2.20.用电设备安装在室外或潮湿场所时,其接线口或接线盒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8.5.1】6.2.21.电动机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动机接线盒内各线缆之间均应有电气间隙,并采取绝缘防护措施;2)电动机电源线与接线端子紧固时不应损伤电动机引出线套管。6.2.22.自动扶梯、旋转门等交流电动机反转会引起危险的,应有防止反转的安全措施。6.2.23.擦窗机、自动扶梯、旋转门等容易在运行或维修过程中造成突发事故的用电设备,应在被控用电设备附近便于识别、操作和观察处设置不能复位的急停按钮。6.3.照明灯具、插座安装6.3.1.在变压器103、配电装置和裸导体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当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安装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1.0m;变配电所内灯具不得采用吊链或软线吊装。6.3.2.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的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和塑料塞固定;2)I 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接地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3)接线盒引至嵌入式灯具或槽灯的电线应采用金属柔性导管保护,不得裸露;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4)接线盒引至灯具的电线截面面积应与灯具要求相匹配且不应小于 1.5mm2;5)埋地灯具、水下灯具及室外灯具的接线盒,其防护等级应104、与灯具的防护等级相同,且盒内导线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6)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灯具玻璃罩,应有防止玻璃破碎向下溅落的措施;7)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景观照明灯,当采用表面温度大于 60的灯具且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5m,灯具的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8)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防火保护措施。6.3.3.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或通道的地面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志灯管线的连接处应密封;2)标志灯表面应与地面平顺,且不应高于地面 3mm。6.3.4.照明开关、插座均为 86 系列,105、暗装。插座除注明者外,均为 250V,10A 单相二、三极安全型插座。同一场所装设的电视、通信类插座宜与电源插座选用同一规格,且顶部装高一致。6.3.5.带淋浴、浴缸的卫生间内开关、插座选用防潮防溅型面板,并应设在 2 区以外。6.3.6.除图中注明外,开关、插座安装方式如下:1)开关、温控器装高 1.3m,装于门边时距门框 0.2m;一般插座装高 0.3m(设备房插座装高 1.3m);有精装修设计的以装修图定位为准。2)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用房墙边插座装高 1.8m。3)分体式空调机(2KW)插座采用三极、15A,装高 2.1m。4)壁装排气扇插座装高 2.3m。5)烘手器电源插座装高 1.2106、m。6.3.7.电源插座及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接线应正确;2)同一场所的三相电源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3)保护接地导体(PE)在电源插座之间不应串联连接;4)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得利用电源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5)暗装的电源插座面板或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或装饰面,导线不得裸露在装饰层内。6.3.8.无障碍服务设施按钮、开关安装要求1)在无障碍专用厕所、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及其卫生间。在坐便器附近设置救助呼叫装置,并应采用带拉绳报警按钮,满足坐在坐便器上和跌倒在地面的人均能够使用,安装高度 500mm。2)无障碍服务设施内供使用者操控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应107、易于识别,距地面局度应为 0.85m1.10m。3)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 0.85m1.10m,且距内转角处侧墙距离不应小于 400mm,按钮应设置盲文标志。6.3.9.对人员可触及的采光设施(如导光管集光器)和灯具及其附件,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6.3.1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 100W 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额定功率不小于 60W 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纳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108、燃物体上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6.3.11.施工安装时,发现灯具实际安装高度在 2.5m 及以下,且灯具采用交流低压供电(特低电压除外)时,应设置 30mA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6.4.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材料。6.5.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负荷容量、技术参数、接口及接线端子等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若有偏差,应及时与设计人联系。6.6.电气设备其它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并应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施工。7.线缆选型7.1.建筑内10KV电缆选用A类阻109、燃(耐火)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ZAN-YJY-B1-8.7/15kV)电力电缆。7.2.封闭式母线选用密集型铜母线。7.3.380/220V 低压配电回路中使用的绝缘导线额定电压应不低于 0.45kV/0.75kV,电力电缆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 0.6kV/lkV。7.4.照明、动力回路采用铜芯电缆、电线(具体型号、规格及敷设方式详见各系统图)。7.5.本项目非消防负荷配电电线电缆燃烧性能要求如下:1)建筑物内水平布线和垂直布线选择的电线和电缆燃烧性能应一致。7.6.发电机组低压配电主干线采用 NW 型耐火电缆(950,3h)。7.7.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消防工作区域照明电源主干线及110、支干线应采用 NW 型耐火电缆(950,3h)。由末端配电箱(或控制箱)引至设备的支线采用 N 型耐火电缆电线。7.8.所有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应具有不低于 B1 级的难燃性能。7.9.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8.线路敷设8.1.一般规定8.1.1.被羁押人用房的各种电气线路均穿管暗敷。8.1.2.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弱电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2)电力线缆和弱电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3)在有可燃物闷顶和吊顶内敷设电力线缆时,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保护。8.1.3.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弱电线缆111、室外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安全特低电压外,室外埋地敷设的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弱电线缆应采用护套线、电缆或光缆,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室外埋地敷设的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弱电线缆不应平行布置在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8.1.4.导管和电缆槽盒内配电电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导管或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 40%,且电缆根数不宜超过 30 根;电缆槽盒内控制线缆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 50%。8.1.5.电线或电缆敷设应有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2)电缆首端、末端、检修孔和分支处应设置永久性标识,直埋电缆应设置标示桩;3)电力线112、缆接线端在配电箱(柜)内,应按回路用途做好标识。8.1.6.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缆采用同一电缆槽盒内或桥架上敷设,中间设置金属隔板。8.1.7.同一配电回路的所有相导体、中性导体和 PE 导体,应敷设在同一导管或槽盒内。8.1.8.除图中特别注明外,配电线路水平敷设时,其安装高度(吊架底至地面完成面距离)原则上不应低于以下要求:设备区走道 2.3 米;办公室 2.6 米;其他区域 2.4 米。8.1.9.水泵、空调机、新风机等各类风机及设备电源出线口的具体位置,以具体订货设备及相关专业图纸为准。8.1.10.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线的接头不应裸露,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接头应分别经绝缘113、处理后设置在各自的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2)截面面积 6mm2 及以下铜芯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3)截面面积大于 2.5mm2 的多股铜芯导线与设备、器具、母排的连接,除设备、器具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加装接线端子;4)导线接线端子与电气器具连接不得采取降容连接。8.1.11.电线或电缆在导管和槽盒内不应设置接头。当确需在槽盒内设置接头时,应采用专用连接件。8.2.电线布线要求8.2.1.电线在电缆槽盒内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电线出入电缆槽盒及配电箱(柜)前,应在出入配电箱(柜)和电缆槽盒的连接孔四周做好防护,防止电线电缆绝缘层的损伤,以确保用电安全。8.2.2.在有可燃物114、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8.2.3.明敷设用的塑料导管、槽盒、接线盒、分线盒应釆用阻燃性能分级为 B1 级的难燃制品。8.2.4.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电线导管的最大外径不宜大于板厚的 1/3。当电线导管暗敷设在楼板、墙体内时,其与楼板、墙体表面的外护层厚度消防线路不应小于 30mm,其他线路不应小于 15mm。8.2.5.电线应用颜色区别其相序:L1-黄色、L2-绿色、L3-红色、N-淡蓝色、PE-黄绿双色。8.2.6.吊顶内 VRV 室内机电源均在吊顶内预留接线盒。风机盘管至温控开关的管线均为ZD-BYJ-6x1.5/MT25,平面图中不再标注115、导线根数。8.2.7.穿在同一管内绝缘导线总数不超过 8 根,且为同一照明灯具的几个回路或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8.3.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8.3.1.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敷设前应确保其型号、规格、长度相同;8.3.2.电缆在电气竖井内垂直敷设及电缆在大于 45倾斜的支架上或电缆桥架内敷设时,应在每个支架上固定;8.3.3.电缆出入电缆桥架及配电箱(柜)应固定可靠,其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电缆损伤的措施;8.3.4.电缆头应可靠固定,不应使电器元器件或设备端子承受额外应力;8.3.5.耐火电缆连接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耐火电缆本体的耐火性能。8.3.6.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116、规定:1)不应单独穿钢导管、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墙体;2)不应单独进出导磁材料制成的配电箱(柜)、电缆桥架等;3)不应单独用铁磁夹具与金属支架固定。8.4.导管布线要求8.4.1.室内干燥场所的线缆采用导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导管布线时,其壁厚不应小于 1.5mm;2)采用塑料导管暗敷布线时,应选用不低于中型的导管。8.4.2.室内潮湿场所的线缆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防潮防腐材料制造的导管或电缆桥架;2)当采取金属导管或电缆桥架时,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采用防潮防腐漆做涂刷处理,且涂刷不少于 3 次),且金属导管的壁厚不应小于 2.0mm,钢制电缆桥架板厚不应小于1.5m117、m;3)当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时,应选用防水重型的导管。8.4.3.建筑物底层及地面层以下外墙内的线缆采用导管暗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导管布线时,其壁厚不应小于 2.0mm;2)采用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时,应选用防水重型的导管;3)采用塑料导管布线时,应选用重型的导管。8.4.4.线缆采用导管暗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穿过设备基础;2)当穿过建筑物外墙时,应加止水套管保护,线缆、导管、止水套管之间的孔隙需采用防水材料封堵,防止室外水渗入建筑物内。8.4.5.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暗敷于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导管,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 500mm 的承重墙体内剔槽埋设。2)118、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3)敷设于室外的导管管口不应敞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在盒、箱内或导管端部设置防水弯。4)严禁将柔性导管直埋于墙体内或楼(地)面内。8.4.6.当采用电缆排管布线时,在线路转角、分支处以及变更敷设方式处,应设电缆人(手)孔井。电缆人(手)孔井不应设置在建筑物散水内。8.4.7.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道风管道外壁敷设。8.5.桥架、母线布线要求8.5.1.当钢制电缆桥架或高分子合金电缆桥架直线段长度超过 30m,玻璃钢桥架、铝合金桥架直线段119、长度超过 15m 时,应设置伸缩节。封闭式母线槽终端头应封闭,每 50m 设置膨胀节。8.5.2.电缆槽盒的安装应采用足够承载力的支架、吊架、托架,支承点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1.5m,转弯处需加密,垂直段支承距离不宜大于 2m。水平段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 2.5m,垂直敷设时,除在电气专用房间内外,应加金属盖板保护。8.5.3.电缆桥架、线槽、封闭式母线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进行连接。8.5.4.母线槽、电缆桥架(包括电缆槽盒、电缆托盘和电缆梯架等)和导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8.5.5.电缆桥架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金属电缆桥架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桥架全长120、不大于 30m 时,不应少于 2 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 30m 时,每隔 20m30m 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2)非镀锌电缆桥架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3)镀锌电缆桥架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8.5.6.室外的电缆桥架进入室内或配电箱(柜)时应有防雨水进入的措施,电缆槽盒底部应有泄水孔。8.5.7.电缆桥架屋面敷设时,应选用带遮阳和防雨措施、带散热孔和排水孔的槽盒,架高敷设,高度详设计图。8.5.8.封闭式母线水平敷设的支持点间距不大于 2121、m。垂直敷设时,应在通过楼板处采用专用附件支撑并以支架沿墙支持,支持点间距不大于 2m。当母线槽直线敷设长度超过 80m 时,每 50m60m设置一个膨胀节。8.5.9.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母线槽全长应有不少于 2 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2)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3)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8.5.10.当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或设备接线端子采用多个螺栓搭接时,各螺栓的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或设备的接线端子受额外的应力。8.6.特定场所布线8.6.1.在配电竖井内敷设的122、配电线路应设支架靠墙安装,支架间距不大于 2m,每层不少于两个。管路垂直敷设时,当导线截面积小于等于 50mm2、长度大于 30m 或导线截面积大于 50mm2、长度大于 20m 时,应装设导线固定盒,且在盒内用线夹将导线固定。电缆竖井的井壁上设置集中电表箱、配电箱或控制箱等箱体时,其进线与出线均应穿可弯曲金属导管或钢管保护。8.6.2.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0.3m 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8.6.3.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得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井道内敷设的线缆应是阻燃型,并应使用难燃型电123、线导管或槽盒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槽盒。8.7.线路敷设防火要求8.7.1.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小于 1.5mm)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应穿金属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30mm。8.7.2.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8.7.3.消防供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电缆槽盒敷设。消防设备的两回路供电电缆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应分设在不同槽盒内8.7.4.电气及智能化竖井在每124、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气及智能化竖井(配电间、弱电间)与走道、房间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8.7.5.电气及智能化布线用各种电缆、导管、电缆桥架及母线槽在穿越楼板、防火天花板、隔墙及防火卷帘上方的防火隔墙时,其空隙应釆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当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或大于 710mm2 时,还应在内部封堵。8.7.6.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在穿过墙、楼板时,应采用预埋钢管保护或金属槽盒等保护方式防止机械损伤;并做好防火封堵措施;电缆的金属外套及金属配件应可靠进行等电位联结。8.7.7.应急照125、明支线穿镀锌电线管在楼板或墙内暗敷时,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30mm,出线盒引至吊顶用电点的线段采用双层金属层可挠金属电线管配线(其长度不应大于 2m)。8.7.8.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 B1 或 B2 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8.7.9.电气线路敷设在木质墙体内或穿过木质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与墙体、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8.7.10.防爆场所、油料库、燃油间采用镀锌厚铁管及防爆线盒配线。8.7.11.电压等级超过交流 50V 以上的消防配电线路在吊顶内或室内接驳时,126、采用防火防水接线盒,不应采用普通接线盒接线。8.7.12.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分支应采用特制专用分支接线盒,耐火电缆始端、终端和中间接头等应采用专用配件。电缆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8.8.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的要求及参见本说明第 16.5 条所列国标图集中相关内容施工。9.建筑物防雷9.1.本工程防雷建筑物分类如下:分类建 筑 名称预计年雷击次数(N次/a)建筑物防雷分类其他备注新建B 监区0.4937二类本项目拘留所、办案楼为现有建筑,并已设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本次设计不对拘留所、办案楼现有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办 案 用房0.1180三类后勤楼0127、.1586二类(火灾危险场所)对 外 服0.0472三类前,总承包单位/建设方应对现有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及评估,确保建筑物现有防雷接地系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否则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修改设计。务大厅设备房0.0765二类岗楼(4栋)及围墙0.0878三类改造拘留所-办案楼-9.2.本工程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 B 级。9.3.第三类雷电防护措施1)接闪网格不应大于 20m20m 或 24m16m。2)专用引下线的平均间距(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 25m。3)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4)建筑物地面层、顶层的结构圈梁钢128、筋应连成闭合环路,高度 060m 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 20m 的楼层连成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9.4.第二类雷电防护措施:1)接闪网格不应大于 10m10m 或 12m8m。2)专用引下线的平均间距(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 18m。3)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 100m250m 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 50m 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高度 0100m 区域内在 100m 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接。4)建筑物地面层、顶层的结构圈梁钢筋应连成闭合环路,高度 045m 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 20m 的楼层连成129、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9.5.接闪器9.5.1.建筑物屋面设置接闪带、接闪网作接闪器。9.5.2.采用12 热浸镀锌圆钢作接闪带。接闪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的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部位,并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二类:10m10m 或 12m8m);(三类:20m20m 或24m16m)的接闪网格,与屋面所有金属构件及引下线电气连接。接闪带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大于1000mm。9.5.3.利用各闭合环路、专用引下线作为防侧击雷接闪器。9.5.4.接闪杆、接闪线或接闪网的支柱、接闪带、接闪网上,严禁悬挂电源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等。9.5.5.突出屋130、面的金属物及金属管道(如金属爬梯、水管、透气管风机、空调室外机、天窗框架、发电机组烟囱等)均应与就近的接闪器电气连通,长度超过 10 m 的金属管道应不少于两处与接闪网连接。9.5.6.建筑物屋面及外立面安装的玻璃幕墙、光伏板等有金属框架的物体,应将其每个单元的金属框架与建筑物防雷装置可靠连接。9.6.引下线:9.6.1.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10 以上主钢筋电气贯通作为专用引下线,作为引下线的柱子不少于 10 根(包括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沿建筑物外轮廓均匀设置。专用引下线上端与接闪带,下端与接地装置电气连接。9.6.2.建筑物四周的专用引下线在距室外地面 0.5m 高处131、设测试点。9.6.3.岗楼等的自然引下线不超过 10 根,应采取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引下线 3m 范围内地表层敷设 5cm 厚沥青层或 15cm 厚砾石层。9.7.防雷接地装置9.7.1.利用基础内的直径不小于12、距地面不小于 0.5m 的两根主钢筋网电气贯通作为接地装置。项目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周围土壤的含水量应不低于 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9.7.2.敷设于土壤中的接地体连接到混凝土基础内起基础接地体作用的钢筋或钢材时,埋在土壤内的外接导体应采用铜质材料或不锈钢材料,防止电化学腐蚀。9.8.各类防雷建筑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9.8.1.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或地面132、层处,下列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1)建筑物结构钢筋及金属构件;2)进出建筑物处的金属管道和线路;9.8.2.当建筑物的电气与智能化系统需要做防雷击电磁脉冲时,应在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结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接地系统。9.9.进出防雷建筑物的线路应采取防雷电波侵入措施。9.9.1.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母线上装设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低压配电的建筑物,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柜)处装设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9.9.2.在建筑物天面或外墙上安装的风机、装饰照明灯具、航空障碍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线路穿钢管明敷设。金属导管133、的一端应与配电箱(柜)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及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金属导管因连接设备而在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金属导管穿过防雷分区界面时,应在分区界面做等电位联结。9.9.3.智能化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9.9.4.智能化光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做绝缘接头,室外金属护层及金属加强芯应与室内光缆断开并接地;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设备时可安装 B2 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宜选用 75A。9.9.5.电涌保护器严禁并联后作为大通流134、容量的电涌保护器使用。9.10.施工要求9.10.1.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9.10.2.防雷引下线、接地干线、接地装置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专设引下线之间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专设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2)专设引下线与可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应大于 0.1m。3)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连接,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接地135、干线与接地干线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4)当连接点埋设于地下、墙体内或楼板内时不应采用螺栓连接。9.10.3.接地干线穿过墙体、基础、楼板等处时应采用金属导管保护。9.10.4.在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连接中,当采用钢材搭接焊时,搭接焊缝长度应满足以下要求:1)扁钢不应小于其宽度的 2 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2)圆钢不应小于其直径的 6 倍,且应两面施焊;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 6 倍,且应两面施焊;4)扁钢与钢管应紧贴 3/4 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扁钢与角钢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施焊。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焊接处应有防腐措施。9.10.5.建筑物防雷装置及等电位联136、结安装措施参见国标图集 15D50015D503、14D504、15D505相关内容施工。9.10.6.防雷及接地等隐蔽工程应有施工记录,接地装置应有测试记录,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10.接地及安全防护10.1.本项目拘留所、办案楼为现有建筑,并已设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本次设计不对拘留所、办案楼现有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改造。项目实施前,总承包单位/建设方应对现有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及评估,确保建筑物现有防雷接地系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否则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修改设计。10.2.本工程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共用接地装置,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 1。当实测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人工接地极。10.137、3.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接地装置。利用地梁或底板内两根不小于12的钢筋作为水平接地体,水平接地体应均应连接成为良好的电气通路,并应与其所经过桩台及桩头钢筋笼内的有关钢筋焊接。10.4.当结构基础有被塑料、橡胶等绝缘材料包裹的防水层时,应在高出地下水位 0.5 米处,将引下线引出防水层,与建筑物周圈人工接地体连接。10.5.从建筑物外进入的供应设施管道可导电部分,宜在靠近入户处进行等电位联结。建筑物内的接地导体、总接地端子和下列导电部分应实施保护等电位联结:1)进出建筑物外墙处的金属管道和线路;2)便于利用的钢结构中的钢构件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3)在正常使用时可触及的电气装置外可导电部分;138、4)电梯轨道。10.6.在变电所设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箱,在各主要机房(如开关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监控室、智能化机房等)和各类室外管线进出建筑物外墙处设等电位端子箱。在地下室内采用截面为 404 热镀锌扁钢(应通长焊接)作等电位联结带,将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箱与各处等电位端子箱环形连通。(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 15D502 相关内容施工)10.7.上述机房接地装置应在不同位置(不少于两处)引出直径不小于12 的镀锌圆钢连接导体与室内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接地引出线与接地装置连接处应焊接或热熔焊,连接点应有防腐措施。10.8.在变配电所敷设 404 热镀锌扁钢作等电位联结带,在电气及智能化竖井敷设139、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热镀锌扁钢作等电位联结带。等电位联结带与防雷接地装置采用Z-BYJ-16 mm2 导线多点连接。10.9.变电所地面铺设高电阻率结构层,并保持干燥,设备安装后地面铺设绝缘地垫。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不应超过允许值。10.10.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接地,其他交流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进行保护性接地。10.11.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采用不小于 WDZ-BYJ-6mm2 导线与等电位联结带连接。电梯轨道、金属门框架、金属管道等大尺寸的内部导电物及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电缆金属外皮、配电箱等,采用不140、小于 WDZ-BYJ-6mm2 导线以最短路径、多点连接到最近的等电位联结端子箱/等电位联结带。10.12.电缆桥架每节桥架之间采用不小于 6mm2 铜导线或等截面的铜编织线跨接,并与等电位联结带连接。母线槽外壳及支架,应做全长不少于 2 处与保护联结导体相连。水平为 2030m 连接一次,垂直每三层楼连接一次。10.13.电缆沟、管廊、电缆隧道等支撑电缆的金属电缆支架与保护导体应可靠连接。10.14.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10.15.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 4mm。10.16.各种输送141、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工艺设备、容器和管道,以及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必须设置静电防护措施10.17.智能化机房的功能接地、保护接地(包括等电位联结、防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等与建筑物供配电系统共用接地装置。10.18.弱电间(弱电竖井)设置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箱,接地干线釆用不小于 WDZ-BYJ-25mm2 的导体引自智能化总接地端子;弱电间(弱电竖井)的接地干线应每三层与楼层钢筋做等电位联结。10.19.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架空地板下内采用截面不小于 50mm2 的镀锌扁钢,以 M 型网形结构作功能性等电位联结网,电子信息系统的各种箱体、壳体、机架等金属组件采用 Z-BYJ-4 mm2 142、导线与其连接,功能性等电位联结网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网每隔 5m 多点连接。向电子系统供电的配电箱的 PE 线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网连接。10.20.除采用设置非导电场所保护方式、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保护方式的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接地外,智能化系统及机房内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外界可导电部分、建筑物金属结构应等电位联结并接地。10.21.辅助等电位联接10.21.1.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应采用 WDZ-BYJ-4mm2 导线与区域内的下列可导电部分相连接:1)固定电气装置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2)保护接地导体(包括设备的和插座内的);3)安装非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电动阀143、门的金属管道。10.21.2.公共厨房用电设备、电辅助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人员可触及的室外金属电动门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10.21.3.有洗浴或浴缸设备的卫生间、淋浴间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参照国标图集 15D502 第 18、19 页施工。10.21.4.电梯井道和配电间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参照国标图集 15D502 第 24 页施工。10.21.5.室外金属电动门、空调主机等设备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参照国标图集 15D502 第 25 页施工。10.22.其它等电位联结措施可参见国标图集 15D502 相关内容施工。11.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11.1.本工程采取的主要电气节能措施及目标11.144、1.1.供配电系统节能:降低配电系统自身的能耗,提高设备用能效率。11.1.2.照明节能:提高照明方式与照明器具的效率,实现照明系统的实时控制。11.1.3.自控系统节能:提高机电系统及设备的能效比,使机电系统高效运行。11.1.4.节能管理:避免人为浪费,为提高用能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手段。11.2.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11.2.1.准确计算负荷容量,合理设计供配电系统,实现供配电系统和用电设备的经济运11.2.2.变电所尽量深入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11.2.3.按变压器经济运行条件,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变压器负荷率控制在70%85%范围内。变压器采用低损耗、低噪声节能型干式变压器。季节性145、负荷较大时,设置专用变压器。11.2.4.无功功率补偿采用集中补偿和分散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减少供电系统无功损耗,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小于 0.92。荧光灯、气体放电灯等就地补偿,选择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高功率因数电感镇流器,单灯功率因数不小于 0.9。11.2.5.按经济电流密度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减少线路损耗。平衡三相负荷,降低线路及变压器的铜损。11.2.6.水泵、风机以及电热设备应采取变频控制等节能自动控制措施;需要根据负荷变化进行调节的设备,采用调节电动机转速的控制方式:1)生活水泵、潜污泵等设备由自带控制箱启停控制。空调、通风机等设备由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按需启停控制。通风机、电开水器等设146、备采用时间控制模块,无人使用的时间段暂时停机。2)电梯、生活水泵、多联机空调等设备需要根据负荷变化进行调节的设备,设置变频器按需驱动,降低能耗。11.2.7.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及材料选用经国家认证的电气产品,电力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水平应高于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 3 级的要求。11.3.照明节能11.3.1.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要求;且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规定的目标值。11.3.2.采用高光效光源、高效灯具及高效的灯具附件(镇流器)。采用 LED 灯具。11.147、3.3.满足灯具最低允许安装高度及美观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灯具的安装高度。11.3.4.单相照明负荷尽可能均匀平衡到三相负荷中,以减少线损。11.3.5.对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1)走廊:程序集中分组开关控制、现场面板分组控制;2)楼梯间:人体感应控制;3)公共大厅、门厅:现场面板分组控制,分组开关控制;4)电梯厅:现场面板分组控制;5)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度或按时段进行节能控制。11.3.6.位于玻璃顶棚下方或靠外窗的场所,设置独立的灯光控制回路,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148、度或按时段控制。11.3.7.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少于 2 个(只设置 1 只灯具的除外)。11.3.8.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多种控制模式。11.4.自控系统节能措施11.4.1.同一场所装有 2 台及以上电梯的采用电梯群控系统。11.5.节能管理措施11.5.1.公共建筑按照明、空调、电力、消防负荷、特殊用电设备等进行分项计量。11.6 本项目不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详给排水专业相关图纸。11.7.环保措施11.8.1.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及材料优先选用绿色、环保型。11.7.2.本工程设有一台 360kW(常用功率)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为事故时临149、时发电用,其排烟口采用专用油烟气水幕处理设备,处理后烟气达到林格曼黑度 1 级以下,然后由专用排烟管引出屋顶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标准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11.7.3.发电机房采用隔音及吸音处理,发电机组采用隔震垫隔震处理,设备承台与设备之间设置减震弹簧或减震橡胶垫片,机房的进、排风口设消声器处理。经降噪处理后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要求。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不大于 55dB(A),夜间不大于 45dB(A)。噪声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的噪声限值应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表 2.1.3 的规定。12.绿色建筑电气设计12.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本150、工程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目标为:基本级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12.2.电气照明设计要求:1)照明灯具:办公室、餐厅、厨房、设备机房采用细管径 LED 灯具,走道采用筒灯,楼梯间采用吸顶灯,均配 LED 等节能型光源。高大空间采用 LED 灯。2)光源:有精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确定,一般场所为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或其他节能型灯具。光源显色指数 Ra80;监舍等场所色温小于 3300K,办公室、管教室等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采用 LED 灯具时,其色温不应高于 4000K,特殊显示指数 R9 应大于零。3)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择效率高的灯具,灯具的效率不应151、低于本说明第 5.4.6 条要求。4)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2006 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5)LED 照明灯具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 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1-2015 的规定。6)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不应高于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中规定的目标值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要求,各房间照明的设计值、灯具的统一眩光值、显示指数等设计值与标准值对比详见第 5.1.1 条表中数据。7)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采用分区、定时、感152、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8)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现行标准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 的有关规定。12.3.本工程设置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61 个。充电桩停车位 7 个。本项目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预留充电桩配电开关在低压柜。12.4.输配系统、照明、其他动力系统、热水等不同能耗设置独立电表进行计量,。12.5.垂直电梯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使电梯输送系统运行于高效、节能工况。12.6.本项目人行出入口与153、车行出入口分开设置,各区域流线分离,互不干扰。并设置照明系统,满足夜间人行、车行安全;室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照明设计值不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 的有关要求。12.7.室内敷设的电线电缆采用铜芯电线电缆,非消防配电线路采用阻燃电线电缆;消防设备配电干线采用矿物绝缘类耐火电缆,末端支线采用耐火电线电缆。12.8.本项目设置安全防范监控系系统等智能化服务系统:1)具有远程监控的功能;2)具有接入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12.9.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及节能控制措施:1)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2154、021要求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中规定的目标值要求。2)照明产品应满足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普通照明用 L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8450-2019、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GB/T24825-2009、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2012、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2013 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的要求,且不低于其 2 级能效的规定。3)变压器采用 SCB13 型低155、损耗、低噪声节能型干式变压器。变压器能效等级应不低于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 的 3 级能效(NX3)的规定。额定容量(kVA)干式配电变压器能效等级3 级短路阻抗电工钢带非晶合金空载损耗负载损耗/W)空载损耗负载损耗/W)B(100 C)F(120 C)H(145 C)B(100 C)F(120 C)H(145 C)(W)(W)12501670910096901037065091009690103706%4)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标准;电动机及接触器能效等级应不低于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 及交156、流接触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8-2008 的 2 级能效的规定。(其他详见给排水、暖通专业图纸)12.10.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2017 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2008 的规定。13.电气设施抗震措施13.1.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电气工程应进行抗震设防。13.2.内径不小于 60mm 的电气配管应进行抗震设防,其抗震吊架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2448 页做法。13.3.重力不小于 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157、,设计图中表示为 KZ-TJ-、KZ-CT-、KZ-MR-、KZ-MX-等以“KZ-”开头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其抗震吊架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 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2448 页做法。13.4.应急广播系统应预置地震广播模式。13.5.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震动隔离装置。2)与外部管道连接(如发电机与排烟管、油管等的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3)设备与基础之间、设备与减震装置之间的地脚螺栓应能承受水平地震力和垂直地震力。4)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9 页做法。13.6.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58、:1)安装就位后应焊接牢固,内部线圈应牢固固定在变压器外壳内的支承结构上。2)变压器的支承面宜适当加宽,并设置防止其移动和倾倒的限位器。3)应对接入和接出的柔性导体留有位移的空间。4)变压器与母线槽的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5)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10、11 页做法。13.7.蓄电池、电力电容器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2)蓄电池间连线应采用柔性导体连接,端电池宜采用电缆作为引出线。3)蓄电池安装重心较高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4)电力电容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引线宜采用软导体。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装设伸缩节装置。13.8.配159、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电箱(柜)、通信设备的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要求。2)靠墙安装的配电柜、通信设备机柜底部安装应牢固。当底部安装螺栓或焊接强度不够时,应将顶部与墙壁进行连接。3)当配电柜、通信设备柜等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或焊接的固定方式。当8 度或 9 度时,可将几个柜在重心位置以上连成整体。4)壁式安装的配电柜与墙壁之间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连接。5)配电箱(柜)、通信设备机柜内的元器件应考虑与支承结构间的相互作用,元器件之间采用软连接,连线处应做防震处理。6)配电箱(柜)面上的仪表应以柜体组装牢固。7)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160、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1218 页做法。13.9.研判区、总控制室等机房内设在水平操作面上的消防、安防设备应采取防止滑动措施,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20 页做法。13.10.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19 页做法。13.11.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应考虑地震时吊顶与楼板的相对位移,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15、16 页做法。13.12.配电导体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硬母线敷设且161、直线段长度大于 80m 时,应每 50m 设置伸缩节。2)在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内敷设的缆线在引进、引出和转弯处,应在长度上留有余量。3)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地震时被切断的措施。13.13.缆线穿管敷设时宜采用弹性和延性较好的管材。13.14.引入建筑物的电气管路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进口处应采用挠性线管或采取其他抗震措施。2)当进户井贴邻建筑物设置时,缆线应在井中留有余量。3)进户套管与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4)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2123 页做法。13.15.电气管路不宜穿越抗震缝,当必须穿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金属162、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宜靠近建筑物下部穿越,且在抗震缝两侧应各设置一个柔性管接头。2)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在抗震缝两侧应设置伸缩节。3)抗震缝的两端应设置抗震支撑节点并与结构可靠连接。4)具体做法可参照国标图集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 第 2123 页做法。13.16.电气管线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线路采用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应使用刚性托架或支架固定,不宜使用吊架。当必须使用吊架时,应安装横向防晃吊架;2)当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穿越防火分区时,其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在贯穿部位附近设置抗震支撑;3)金属163、导管、刚性塑料导管的直线段部分每隔 30m 应设置伸缩节。13.17.配电装置至用电设备间连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穿金属导管、刚性塑料导管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线管过渡。2)当采用电缆梯架或电缆槽盒敷设时,进口处应转为挠性线管过渡。13.18.建筑附属机电设备的基座或支架,以及相关连接件和锚周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建筑结构中,用以固定建筑附属机电设备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以承受附属机电设备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13.19.对抗震设防实施单位的要求:1)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应根据所属建筑抗震要求、所属部位采用不同功能系数、类164、别系数进行抗震计算,电气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参照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第 3.4.1 条要求执行。2)应根据设计图纸确定限位器和消音器的侧向和纵向支吊架的规格尺寸及材料。3)应根据所采用的抗震吊架型式,逐点确定设计图中抗震吊架的位置和类型。4)应逐点计算并确定各抗震支吊架的规格尺寸及材质。5)应验算斜撑及抗震连接构件的强度、吊架的强度、斜撑及吊杆的长细比、各锚固体的强度,包括斜撑锚栓、吊杆锚栓等。14.与相关专业的配合要求14.1.一般规定14.1.1.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在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厨房或其他蓄水165、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当与其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2)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 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 0.15m;3)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4)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5)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不应有变形缝穿越;6)楼地面应满足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荷载的要求。14.1.2.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面积及设备布置,应满足布线间距及工作人员操作维护电气设备所必需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电气与智能化系统的运行要求。14.1.3.设置在地下的变电所的顶部位于室外地面或绿化土层下方时,应避免顶部滞水(不166、设反梁),并应采取避免积水、渗漏的措施。14.1.4.土建专业设计和施工时,应为发电机、变压器、开关柜等大型设备提供运输通道,如后砌墙、预留吊装孔等。14.2.变电所14.2.1.当变电所的直接上、下层及贴邻处设置商铺、病房、客房、办公室、智能化系统机房时,变电所内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14.2.2.变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室、电容器室长度大于 7m 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入口。2)当成排布置的电气装置长度大于 6m 时,电气装置后面的通道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口;当低压电气装置后面通道的两个出口之间距离大于 15m 时,尚应增加出口。3)变电所直接通向建筑物内非变电所区域的出入口门,应为167、甲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4)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疏散门,应为不低于丙级的防火门。5)相邻高压电气装置室之间设置门时,应能双向开启。6)相邻电气装置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电气装置间距及通道宽度应满足安全净距的要求。7)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4.2.3.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变配电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分隔。14.2.4.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的门应向外开,并应装锁。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设有防火隔墙时,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向低电压配电室168、开启,当隔墙仅为管理需求设置时,隔墙上的门应为双向开启的不燃材料制作的弹簧门。14.2.5.变电所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或空调系统),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 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 15。14.2.6.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装置的房间,低位区应配备 SF6 泄漏报警仪及事故排风装置。14.3.发电机房14.3.1.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169、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4)柴油发电机房内,机组之间、机组外廊至墙的距离应满足设备运输、就地操作、维护维修及布置辅助设备的需要;5)柴油发电机间、控制室长度大于 7m 时,应至少设两个出入口。14.3.2.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喷淋除尘装置,应设置给水、排水设施。14.4.消防控制室14.4.1.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2)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14.4.2.消防控制室、消防安保中心的所有门外均应设标志牌。14.4.3.消防控制室与消防水泵房之间步行距离不宜超过 250 米,确保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170、时,在报警后 5.0min 内正常工作(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 2.0min)。14.5.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2)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14.6.电气及智能化竖井14.6.1.电气及智能化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高度、建筑物变形缝位置、防火分区、系统要求、供电回路半径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应与电梯井、其他专业管道井共用同一竖井;2)不应贴邻热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的场所。14.6.2.电气及智能化竖井的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 1h 的非燃烧体。电缆井、管道井井壁上检修门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丙级防火门1171、4.6.3.电气及智能化竖井利用公共走道满足操作、维护距离时,电气设备箱(柜)前与竖井外墙的距离不能小于该箱(柜)开门的距离,且不能小于 0.3m。15.工程实施要求15.1.本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并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及市场准入要求。15.2.本设计图中标注型号的设备或材料,仅作为设计控制产品技术参数的依据,非强制使用,可以采用相同或更优技术数据(包括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外型尺寸等)的设备及产品代替。所有设备确定后均需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进行技术交底。15.3.二次装修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区域的正常照明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设计,其172、照明设计指标、照明功率密度值等各项照明指标应满足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我院总体设计的要求。15.4.专业承包商负责的深化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我院总体设计的要求。15.5.特殊设备及工艺(如锅炉房、电梯机房、厨房、洗衣机房等)、装修配电设计、智能化系统等深化设计文件完成后应及时向我院提供准确的供电电源及接地等条件要求。15.6.所有电气设备基础,仅预留插筋暂不施工。待电气设备订货后,才根据设备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施工。15.7.设备和工程招标相关要求1)项目招标时,需另行编制招标技术文件。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为招标文件的必要条件。标段划分与设计文件不一致时(如机电设备控制箱、变频器173、),业主应及时书面通知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将根据标段划分澄清或修改设计文件。2)招标确定的电气设备、线路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电气设计文件要求。3)电梯、空调器、风机、水泵等设备招标时,其电机功率不宜大于电气施工图中标示的功率。当电机功率偏离电气施工图中标示的功率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设计人员。4)所有电气设备、电缆槽盒、封闭式母线、矿物绝缘类电缆、管(槽)等定货时应由供应商配套提供安装附件。其中矿物绝缘电缆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5)电梯、水泵、智能变频空调等自带控制系统的设备在定货前应与我院电气设计人员协商相关技术接口要求。6)业主或施工队确定各机电设备厂家、型174、号、规格后,应提交谐波技术资料给相关专业复核。如与原设计的配电接口(功率、数量、接线方式等)、控制接口(控制要求、接口方式等)等技术条件不一致,应及时书面通知设计人员。15.8.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79 号令),建设方、施工单位应做到:1)本设计文件需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图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的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图集进行施工安装,并满足相关的检测标准。3)施工单位不能自行修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或与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175、具备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16.附录16.1.本工程选用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如下。1)20/0.4kV 及以下油浸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17D201-42)10/0.4kV 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03D201-43)610 千伏配电所二次接线(直流操作部分)01D203-24)干式变压器安装99D201-25)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04D702-16)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15D202-27)常用灯具安装96D702-28)电缆桥架安装04D701-39)封闭式母线安装91D701-210)110kV 及以下电力电缆终端和接头13D101-1411)110k176、V 及以下电缆敷设12D101-512)电缆防火阻燃设计与施工06D10513)电气竖井设备安装04D701-114)线槽配线安装96D301-1(伸缩缝和防火墙参照)15)钢导管配线安装03D301-316)硬塑料管配线安装98D301-217)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07SD101-818)预制分支和铝合金电力电缆13D101-719)矿物绝缘电缆敷设09D101-620)防雷与接地设计施工要点15D50021)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15D50122)等电位联结安装15D50223)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15D50324)接地装置安装14D5042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安装1177、8D705-2本工程图中未详尽做法参见建筑电气通用图集09BD113。16.2.常用导线(ZR-BV 线、WDZ-BYJ 线)穿镀锌钢管表16.3.常用导线(ZR-BV 线、WDZ-BYJ 线)穿 PVC 管表ZR-BV 线、WDZ-BYJ线线芯截面(mm2)PVC-U 管(P)(管内导线根数)23456781.5202025252532322.520202525253232420252525323240625252532324040102532324040505016323240505050702532405050707070354050707070808050505070808080901178、6.4.常用导线(ZR-BV 线、WDZ-BYJ 线)穿线槽表线槽规格BYJ 导线线芯截面与根数2.5mm4mm6mm10mm16mm25mm35mm50mmMR5050362923118543MR1005076594823181186MR100701088568332516129MR 100 100150110924535221612MR200701731406852332519MR 200 1002009976483628MR 300 100130102655038注:表 16.2、表 16.3、表 16.4 中的电线外径按表 16.2 表中的数值进行计算,如选用的电线外径大于表 16.2179、 中数值,应根据选用产品的参数进行复核,保证导管和电缆槽盒内配电电线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导管或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 40%。ZR-BV 线、WDZ-BYJ 线线 芯 截 面(mm2)电 线 外径(mm)焊接钢管(SC)电线管(MT)(管内导线根数)(管内导线根数)234567823456781.53.815152020202525161620252532322.54.4151520202525251620252525323244.9152020252525252025252532323265.420202525252532202525323232401072025253232404025323180、240405050168.125253240404050253240405050502510.225254040505065324050505065653511.732405050656565405050656565805013.932505070656580505065658080第四(1)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电气防火设计专篇1.设计依据1.1.工程概况1)详电气初步设计总说明部分2)建筑火灾延续时间为 2h。1.2.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1.3.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1.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标准: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2)建筑设计防火181、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20088)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9)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GB/T 19666-201910)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1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182、014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1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16)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1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规范GB 50067-2014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2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2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183、B/T 51313-201824)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25)广东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DBJ/T 15-226-20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形式与消防控制室设置2.1.本工程电气消防系统设置情况如下:分类建筑名称是否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是否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消防具体设置情况新建B 监区区域报警系统1)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办案用房-1)采用消防联动线,用于消火栓按钮和配电箱的报警和联动;2)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184、疏散指示系统。后勤楼(机械防排烟区域)集中报警系统-1)火灾探测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4)防火门监控系统;5)消防广播系统;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仅气体灭火区域)区域报警系统-1)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岗楼(4栋)及围墙-1)采用消防联动线,用于消火栓按钮和配电箱的报警和联动;2)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改造拘留所(监控中心、机械防排烟区域,集中报警系统1)火灾探测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4185、)防火门监控系统;电子信息机房)5)消防广播系统;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办案楼(机械防排烟区域)集中报警系统-1)火灾探测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4)防火门监控系统;5)消防广播系统;6)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2.2.消防控制室设于新建监控中心,与新建监控中心总监控室合用。消防设备集中设置,并与其它系统设备有明显间隔。消防控制室附近无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并在门口设置挡水门槛等防水淹措施。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2.3.在消防控制室186、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电源监控器、防火门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消防水池液位显示装置等子系统设备。各子系统设备采用专用线路分别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连接。2.4.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项目的火灾报警、故障、隔离及联动控制等运行状态信息,并将系统的运行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2.5.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集中显示所有火灾报警部位信号、联动控制动作信号和设备工作状态等信号。2.6.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区分接收到的反馈信号类别并分别处理。设备反馈信号仅记录,火灾报警反187、馈、故障反馈记录后弹窗,提请值班人员及时处理。2.7.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显示和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2.8.消防控制室的资料和管理、控制和显示、信息记录、信息传输等要求应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的有关规定。2.9.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设置3.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1)在监控中心总监控室设 1 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各栋单体首层(值班室、188、弱电间、门卫室等)设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共 6 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所有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对等式网络环形连接,并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联网。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与联动控制总线分开设置,采用二总线制环形连接方式。3)报警和联动总线回路中的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自带隔离功能。4)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不应超过 3200 点,其中模块总数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2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100 点,且应留有 10%的余量。3.2.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根189、据建筑各部位的使用功能、空间高度和环境条件等选择和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设置如下:1)监区、研判区、总监控室、办公室、会议室、走道、等高度不超过 12m 的场所以及净高大于 0.8m 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2)厨房等场所设置感温火灾探测器。3)变电所、信息网络主机房和弱电系统控制室、发电机房等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设置感烟和感温火灾探测器组合(直接接入气体灭火控制器)。4)燃气总表间、燃气管道间、厨房等燃气可能泄漏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根据燃气特性选用相应的探测器)。报警时可联动快速切断燃气阀门、开启燃气事故防爆风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探190、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组成,系统应独立组成。该系统不属我司设计范围,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负责设计、施工。3.3.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3.4.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3.5.各类消防联动模块应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得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箱(柜)内。3.191、6.火灾警报器的设置1)在每个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在每层疏散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和走道拐角处设置火灾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声压级不应小于 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2)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3.7.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设置1)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采用定压式广播系统。紧急广播应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火灾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应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 10s 内向相关广播区播放警示信号、警报语声或实时指挥语声)。广播馈线电压 100V)。192、2)音源设备、播音话筒、广播控制盘、功率放大器、管理和控制设备等集中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3)在疏散楼梯间、走道等公共场所设扬声器。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外壳结构。4)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备(包括功率放大器等)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具有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功能。应配置备用功率放大器,确保单台功率放大器失效时不应导致广播系统失效。5)消防应急广播按防火分区划分回路。6)消防控制室设置一键手动发布消防应急广播功能。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193、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3.8.消防专用电话系统1)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分机采用多线制、电话插孔采用总线制消防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总机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2)在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均附带消防电话插孔。3)消防控制室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3.9.消防水池水位显示装置的设置:各消防水池194、旁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10.水泵房、洗衣房、厨房等潮湿空间内设置的火灾探测器应选用防潮底盒。3.11.外立面设置的设备应选用室外防雨型或加设防水护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6。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4.1.基本要求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控制系统与区域报警系统结合形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室和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允许使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输出接点不经过模块直接控制设备。1)火灾报警控制器按照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应在 3s 内),并接受其联动反馈信号。2)各受控设备接口195、的特性参数应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3)消防水泵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联动控制外,还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启动、停止控制装置。4)所有需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均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5)应满足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 相关要求。4.2.消防联动控制程序火灾确认后,控制程序如下:1)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普通动力负荷、排污泵、空调用电、厨房设施等立即切断。2)自动启动建筑内所有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向全楼广播,并可根据疏散指挥需要启动、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首先启动火灾声警报器(单次时间为196、 820s),间隔23s 后再播放两次消防应急广播(每次 1030s),两者交替循环播放。3)经消防联动控制器总线输出模块,打开或释放疏散通道上由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的门、闸机、电动栅杆、电动大门和停车场出入口处的档杆。4)控制发生火灾及相关危险部位的电梯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回降首层开门并延时 3060s 后切除电源。5)在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水灭火系统即将启动前,切断该区域及相关区域的正常照明和 50V 以上的智能化系统电源。6)联动控制、手动控制启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7)按设定的程序联动或手动开启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电动挡烟垂壁和自动排烟窗;联动或手动启动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197、8)根据联动触发信号自动关闭相关部位的常开防火门和防火卷帘。4.3.消火栓系统的联动控制本工程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1)联动控制: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水箱(池)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等的动作信号直接联锁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受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的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功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2)手动控制:通过总监控室手动控制盘直接启动、停止消火栓泵。4.4.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4.4.1.防烟系统1)防烟系统触发信号: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198、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2)加压送风机可现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 15s 内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联动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4.4.2.排烟系统1)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2)排烟风机、补风机可现199、场手动启动、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在 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3)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 15s 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 30s 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4.4.3.手动控制1)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或现场手动控制按钮直接启动、停止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2)消防200、联动控制器上的一键式按钮或现场手动控制按钮启动相关部位的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4.4.4.反馈信号: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动作信号、过负荷保护报警信号、手/自动工作状态,加压送风口、排烟口、排烟阀,电动防火阀(70)、排烟防火阀(280)的关闭信号等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5.气体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1)本工程在变电所、信息网络主机房和弱电系统控制室、发电机房等部位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系统由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控制。2)联动触发信号:由同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组成的“与”逻辑,或防护区外设置的紧急启动按钮的动作201、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3)联动控制要求: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到首个触发信号后,启动室内火灾声光警报器;接到第二个触发信号后,关闭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停止送排风系统及其电动防火阀、关闭门窗、延迟30s 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同时启动门外火灾声光警报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4)反馈信号:气体灭火系统的手/自动、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选择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紧急停止信号,以及防护区域内需联动控制的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等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6.防火门的联动控制1)疏散通道上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202、: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的“与”逻辑作为触发信号,通过防火门监控器联动关闭防火门。2)反馈信号:疏散通道上所有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防火卷帘的工作状态、动作到位信号(降至 1.8m 和降到楼面)和故障信号等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4.7.电梯的联动控制1)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的功能。2)电梯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和停于首层的反馈信号等应传送至消防联动控制器,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消防电203、梯的停用状态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3)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组成。5.2.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总监控室内,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控制器监测系统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等设备的工作、故障状态信息。5.3.系统及设备应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 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的规定。5.4.在多功能厅204、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等场所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5.各主要场所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要求如下:序号设置部位或场所照度(lx)1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专用通道103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53疏散通道(含多功能厅)34配电室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15.6.火灾状态系统最少持续供电时间60min。非火灾状态下的备用电源持续供电时间 30min。集中电源的蓄电池组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不小于 60min。5.7.灯具设置1)应配置节能光源,光源色温不应205、低于 2700K。2)在距地面 8m 及以下的灯具选择 A 型灯具,工作电压为 DC24V;距地面 8m 以上的灯具选择 B型灯具,工作电压为 AC220V。3)除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面板可以采用厚度 4mm 及以上的钢化玻璃外,设置在距地面 1m 及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在顶棚、疏散路径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4)室内高度大于 4.5m 的场所,应选择特大型或大型标志灯;室内高度为 3.5m4.5m 的场所,应选择大型或中型标志灯;室内高度小于 3.5m 的场所,应选择中型或小型标志灯。5)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7;在206、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65;B 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34。5.8.联动控制1)非火灾状态下系统主电源断电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非持续性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持续性灯具的光源应由节电点亮模式转入应急点亮模式)。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不超过 30min。2)非火灾状态下正常照明电源断电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3)灯具与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之间的通信中断时,灯具的光源应应急点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控制器之间的通信中断时,相关灯具应急启动。4)火灾确认后,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按预设逻辑手动、自动控制系统的应急启动,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207、方案的区域应作为独立的控制单元,且需要同时改变指示状态的灯具应作为一个灯具组,由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一个信号统一控制。5)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被借用防火分区的火灾报警区域信号后,按对应的疏散指示方案,控制该区域内需要变换指示方向的方向标志灯改变箭头指示方向,控制被借用防火分区入口处设置的出口标志灯的“出口指示标志”的光源熄灭、“禁止入内”指示标志的光源应急点亮。6)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自动扶梯等高危险场所灯具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0.25s;其他场所灯具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5s;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208、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5s。5.9.总监控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消防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最少持续供电时间180。5.10.设备安装1)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饰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它可燃物体上。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灯具周围应无遮挡物,并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2)方向标志灯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地面上时应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中心位置;标志灯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标志灯配电、通信线路的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209、灯表面应与地面平行,高于地面距离不应大于 3mm,标志灯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 1mm。5.11.导线选型及敷设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干线,采用 NW 型耐火电缆(950,3h)。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采用硅橡胶绝缘硅橡胶护套耐火电线(WDZCN-JGGR),其他区域的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线(WDZCN-BYJ)。3)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线路,暗敷设在不燃烧体内应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明敷设(含在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涂刷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6.1.电210、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接口模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故障电弧探测器等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集中显示配电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6.2.电气火灾监控器设于总监控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报警及故障信息应能传送至图形显示装置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6.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应符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14287 的规定。6.4.在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上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具体设置位置详见各配电系统图。6.5.系统中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应具备门槛电平连续可调功能,系统具有自然泄漏电211、流补偿功能(自然泄漏电流定为基础零值),剩余电流报警值设定为有效泄漏电流 300mA。6.6.系统中测温式火灾探测器采用直接接触方式检测电缆(相线与 N 线)与保护电器接驳处的温度。其动作报警值应具备 0150连续可调功能,并按所选电缆最高耐温的 70%80%设定。6.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检测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和温度,当超过限定值时应报警,但不自动切断电源。6.8.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6.9.7.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7.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由消防电源监控器、传感器等组212、成。在各消防设备电源发生过压、欠压、缺相、过流、中断供电等故障时,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进行声光报警、记录,并实时显示被监测电源的电压、电流值及故障点位置。7.2.消防电源监控器设于消防控制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相关报警及故障信息应能传送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7.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产品应符合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 28184 的规定。7.4.现场传感器应采用不影响被监测电源回路的方式采集电压和电流信号及开关状态。7.5.监控点设置详见各配电系统图。7.6.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213、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8.防火门监控系统8.1.防火门监控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现场控制器等组成。防火门监控系统对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进行监控,对防火门非正常打开、关闭时报警并记录。当火灾发生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并根据火灾自动报警信号联动关闭常开防火门。8.2.防火门监控器设于消防控制室,应提供标准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相关开启、关闭、故障和报警信息应能传送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显示,且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当火灾发生时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联动214、控制关闭常开防火门并反馈状态信号。8.3.防火门监控器应符合防火门监控器GB 29364 的规定。8.4.在疏散通道上的常闭防火门、常开式防火门设置监控点。防火门现场控制器选用一体式控制器。防火门监控模块在防火门中间后侧上方明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门框顶边 0.1m。常开的双开防火门(含子母门)应设置两个电动闭门器。8.5.防火门监控分机安装于电井内,防火门现场控制器的电源由防火门监控分机集中供给,以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的电源。8.6.联动控制1)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215、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2)设置电动闭门器的常开防火门,可在现场通过按下手动控制按钮使防火门手动关闭,手动按钮处设置明显的平时不允许按下的指示。3)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8.7.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相同。系统干线敷设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槽孔,支线穿金属管敷设。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缆选型与敷设要求9.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 50V 以下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300V/500V 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216、,采用交流 220V 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 450V/750V。9.2.线缆选型详见各系统图。9.3.敷设要求1)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2)穿管水平敷设的线路,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暗敷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消防用电设备、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应急广播等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保护。4)所有消防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采取防火保217、护措施。5)所有消防线路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于素土内的金属导管,应釆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2.0mm 的钢导管,并釆取防腐措施。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 1.5mm 的镀锌钢导管。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接口要求10.1.与智能化集成系统的接口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预留与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通信接口,向智能化集成系统开放通信协议,并提供相关信息。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后,可联动控制安防系统等相关子系统(作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后备控制)。10.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接口优先采用 RS232、RS485、CAN 等标准通讯接口,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消防模块干218、触点方式交换信息。10.3.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 的相关规定。11.电气防火11.1.消防设备电源1)市政电源: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或三级负荷,采用两路独立 10kV 市政电源供电(两路独立电源要求引自上一级城市电网的不同变电站)。2)备用电源:设置 1 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电源,常用功率为 360kW。发电机组具备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自动启动时可在 30s 内供电。3)发电机房设于设备房首层,柴油的闪点不应低于 60。发电机房内单间储油间储油量为 0.6m3,储油间设甲级防火门。储油间的油箱应密219、闭且设有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设置集油托盘。11.2.消防设备配电要求1)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按防火分区划分。其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容量和线缆的耐火性能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时间的要求。2)消火水泵等重要的消防设备采用两路专线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3)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重要的消防设备均采用单独的分支配电回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子系统控制器应自带 UPS 蓄电池电源。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系统全负荷功率的 120%,容量应满足系统满负荷工作 3h 以上的要求。11.3.消防设备保护、控制要求1)消防水泵配电系统,各级断路器不设过220、负荷保护装置。2)无备用的消防设备装设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设有备用泵的消防水泵装设过负荷保护,其过负荷保护动作于跳闸,并作为备用泵自动投入的信号;备用泵的过负荷保护仅动作于报警。3)消防水泵和等消防设备应工频直接启动;当功率较大时,采用星三角或自耦变压器降压启动,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软启动器作为控制装置。消防水泵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 2.0min。4)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根据火灾扑救情况在总监控室或消防水泵房手动控制。5)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当电气控制装置故障时,可旁路直接接通其电源的应急启泵开关。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 5.0min 内正常工作。11221、.4.配电装置及安装要求1)消防系统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2)消防水泵房和总监控室应设置挡水门槛等防水淹的措施,消防水泵控制柜下方应垫高 20cm。3)消防水泵控制柜设于控制室内,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0;消防水泵房潜污泵控制箱现场壁装,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4)消防设备的末端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或设备机房内。5)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额定功率大于 60W的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或采取防火措施。11.5.电缆、导线222、选型与敷设要求1)发电机组低压配电主干线采用 NW 型耐火电缆(950,3h)供电。2)消防水泵及消防工作区域照明采用 NW 型耐火电缆(950,3h)。由末端配电箱(或控制箱)引至设备的支线可采用 N 型耐火电缆电线。所有室内消防配电线路电缆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级。3)配电线路的阻燃性能采用阻燃电力电缆电线。4)成束敷设的电线电缆线路阻燃类别详见各配电系统图。5)消防设备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管壁厚度不小于 1.5mm)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应穿金属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 30mm。6)消防供电线路223、应与非消防线路分设电缆槽盒敷设。消防设备的两回路供电电缆采用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分设在不同槽盒内。7)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8)电压等级超过交流 50V 以上的消防配电线路在吊顶内或室内接驳时,采用防火防水接线盒。9)耐火电缆和耐火电缆分支应采用特制专用分支接线盒,耐火电缆始端、终端和中间接头等应采用专用配件。电缆中间连接附件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电缆本体的耐火等级。10)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在穿过墙、楼板布线时,采用预埋钢管保护或金属槽盒保护方式防止机械损伤。11.6.防火封堵1)电气(含弱电224、)竖井在每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气竖井(配电间)与走道、房间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等同建筑构件耐火等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电气(含弱电)布线用各种电缆、导管、电缆桥架及母线槽在穿越楼板、隔墙及防火卷帘上方的防火隔板时,其空隙应釆用相当于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当导管和槽盒内部截面积等于或大于 710mm2 时,还应在内部封堵。12.其它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深化设计单位应根据现行规范和各专业设计要求,确定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逻辑表并进行编程。12.2.所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需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225、心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2.3.应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运行、维护、检查并记录,周期应满足相关要求。12.4.采用蓄电池作后备电源的设备,应定期对其应急工作时间进行维护、检查并记录,周期应满足相关要求。12.5.总监控室系统设备的机柜样式、颜色及布置方案,应在生产、施工前提交设计院、业主和机房工程承包方协商,确保机房工程兼顾规范与美观要求。附表:负荷计算表第五章第五章 给排水给排水一一依据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1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226、0555-2010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 51411-202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6-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16建筑机电工程227、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当地气象资料有关部门的批文相关资质公司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及周边管线资料,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其他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二工程概况:二工程概况:详建筑篇。三设计范围:三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本工程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本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1)室内、外生活给水系统;2)室内、外生活排水系统;3)室内、外雨水排水系统。四生活给水系统:四生活给水系统:1 1水源:本工程以市政自来水为生活给水水源,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条 DN200 给水管,市政水压为 0.08Mpa,引入管上装设水表,且表后设倒流防止器。均采用不锈钢228、自洁生活水箱加变频水泵组联合加压供水,并配置小流量辅泵及气压罐以满足夜间小流量时用水要求。2.用水量计算:本工程的用水定额及用水量见下表:用水单位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用水定额单位数量单位数量用水时间用水时间时用水变化时用水变化系数(系数(k k)用水总用水总量量 m m3 3/d/d最大时用最大时用水量水量 m m3 3/h/h收押人员100L 每人/每日2300人243.5230.033.5看守民警300L 每人/每日70人242.521.02.2后勤民警50L 每人/每日50人122.52.50.5武警200L 每人/每日54人242.510.81.1餐厨30L 每人/每日124人161.23229、.70.3绿化及道路2L 平方/每日10000平方米4120.05.0合计,未预见水量按 10%计290.741.13泵房与水池:地下调节水箱容积按不小于最高日水量的 25水量计算生活用水共储存有效容积 73m于生活不锈钢水箱,采用一组变频泵组;二次加压给水采用在生活变频加压泵组的吸水管上设紫外线消毒器进行二次消毒。4.供水方式和水压分区:本项目生活给水系统采用均采用变频加压供水的给水方式,支管水压超 0.20MPa 处设置减压阀减压;5.管材:室外埋地给水管采用钢丝网骨架 PE 管,电热熔连接。室内立管及横干管采用内衬 PE 钢塑复合管,采用丝扣连接或沟槽连接;水表后的给水管采用冷水型 PP230、-R 管,热水给水管采用热水型 PP-R 管,采用热熔连接。五五 热水系统热水系统1.热源:太阳能(主)+空气源热泵(辅)。2.热水用水量:本工程的热水用水定额及用水量见表 5.1。表5.1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用水单位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用水定额单位数单位数量量用水时用水时间间时用水变时用水变化系数化系数(k k)用水总用水总量量 m m3 3/d/d最大时最大时用水用水量量m m3 3/h/h监仓70L 每人/每日2300人23.5161.0281.8业务管理大楼100L 每人/每日70人242.57.00.7武警营房100L 每人/每日54人242.5合计,未预见水量按 10%计184.8310.231、73.热水供应范围:监仓、后勤楼、办案用房、武警营区用房。厨房热水由厨房公司深化设计考虑。4.集中热水系统加热方式及设备:采用空气源热泵直接加热方式,设 5 台空气源热泵,每台制热量为 90kW,设 90m3 及 60m3 两个热水箱及配套热水变频泵组。5.热水供水方式:采用开式单管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布置上行下给,采用机械循环系统,循环管道采用同程布置。当回水管温度低于 40C 时自动启动循环泵,高于 45C度时关闭循环泵。6.分散式热水供应采用容积式电热水器,公共淋浴间采用 60L 容积式电热水器单台功率 3kw;其他淋浴用房采用 100L 容积式电热水器,单台功率 3kw。(电热水器必须带232、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7.热水系统附件1)安全阀:安全阀采用微启式弹簧安全阀,开启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 1.1 倍,且不得大于水加热器本体的设计压力。安装部位:承压热水锅炉、闭式系统的水加热器。2)温度计及自动温度调节装置:加热设备、贮水设备、热水供水和回水管上设温度计,温度计的刻度范围为工作温度范围的 2 倍;热水机组、加热设备的热媒管道上设置自动温度调节装置。3)压力表:加热设备、贮水设备、压力容器、热水泵和循环泵的出水管均设压力表,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为工作压力的 2 倍,表盘直接不小于 100mm。4)排气阀:各热水立管顶部和水平管向上弯的管段均设置自动排气阀。5)泄水阀:热水系统最低233、点及水平干管向下凹的管段设置泄水阀。8.管材:主、干管 SUS304 不锈钢管,环压连接或焊接;支管采用 PPR 热水管,电热熔连接。9.保温:保温材料采用硬泡聚氨酯保温板或管壳,外包不燃性玻璃布复合铝箔。六六.直饮水系统直饮水系统6.3.1 供应范围:监区监舍。6.3.2 供水方式:管道直饮水处理设备置于首层采用加压供水方式。设置循环管道,供、回水管同程布置。6.3.3 水源应进行过滤、消毒处理。七生活排水系统七生活排水系统(一).污、废水系统:1污水量:按生活给水量的 100%计,为 290.7m3/d2.排水体制:生活废水粪便污水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小区234、污水管网;小区总污水管在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设置格栅井和水质检查井。(二)地下集水井的排水:无法重力自流排放的排水采用集水井、潜水泵加压排水。集水井的有效容积按不小于最大一台排水泵 5min 的出水量确定,排水泵每小时开启次数不超过 6 次。(三)化粪池设置化粪池清掏期 180 天,污水停留时间 12 小时。(四)管材1).室外:HDPE 双壁波纹管,承插式橡胶圈密封接口。管材环刚度8KN/m。检查井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2).室内废、污水排水管:(1)污、废水及通气管采用采用 PVC-U 塑料排水管,通气管粘接。(2)厨房排水管采用离心铸铁排水管,明装部分不锈钢(SUS304)卡箍连接,垫层与埋235、地敷设承插连接。(3)压力排水采用镀锌钢管,DN80 采用丝扣连接,DN80 采用法兰连接。(4)压力排水管道按水泵扬程的 2.0 倍进行试压。七雨水排水系统:七雨水排水系统:(1)采用茂名市暴雨强度公式:设计暴雨强度公式:q=1861.341(1+0.360lgP)/(t+5.590)0.567,室外雨水设计重现期为 5a。(2)屋面暴雨强度值:106.64 L/(s100m2),重现期十年,屋面设置溢流口,溢流口加雨水管总排水能力按 50 年校核。小区场地设计暴雨强度:54.90L/(s100m2),重现期五年。(4)雨水管材1)雨水管采用采用 PVC-U 加厚排水管,溶剂粘接。3)室外排236、水管道采用 HDPE 双壁波纹管,承插式橡胶圈密封接口。管材环刚度8KN/m。检查井优先采用塑料检查井。八、给水排水抗震设计八、给水排水抗震设计1、管道及设备抗震设计要求(1)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给水、排水、消防设备及管道需要进行抗震设计。(2)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一般不受损坏及不需修理可继续运行。(3)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运行。(4)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给水、排水、消防管道及设施不至于严重损坏,危及生命。2、给排水管道及设备抗震237、设计措施(1)生活给水、消防机房不设在抗震性能薄弱的部位;设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发生强烈振动时不破坏连接件,并应防止设备和建筑发生谐振现象。(2)本工程 DN65 及以上管径的给排水、消防、喷淋等管道系统须采用机电管线抗震支撑系统。(3)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 12m;柔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 6m。(4)刚性管道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 24m;柔性管道纵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 12m。(5)抗震支撑最终间距应根据具体深化设计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6)管道及设备抗震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设计、安装。3、给排水设备抗震设计措施(1)238、已设防震基础的机器设备,如水泵等,需设置限位器,以防止机器设备地震时产生过量的移动,甚至倾覆而扭坏管。(2)未设防震基础的机器设备,如水箱等必须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以防止地震时机器设备在地面上滑动或倾覆,破坏其使用功能或扭坏其连接管道。(3)设备抗震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设计、安装。九、绿色建筑设计九、绿色建筑设计1、本项目需满足绿建一星设计要求。2、节水措施:(1)管材及附件:选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设备。(2)水表计量:根据使用用途及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水表。(3)压力控制: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并根据给水系统供水压力要求采用分239、区供水,冷、热水各分区内的最底层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压不大于 0.45MPa,分区内低层设减压阀保证各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 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最低的工作压力要求。3、节水器具和设备(1)节水器具和设备国家推广使用的节水型器具和设备,用水器具流量应满足 2 级标准,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 2 级。(2)绿化灌溉采用节水型的灌溉系统。(3)车库和道路冲洗采用节水高压水枪。4、防水损措施:(1)采用的高效低耗的变频水泵。(2)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减少水损。(3)采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4)安装分级计量水表。5、防噪音措施:(1)生活给水管流速按 GB50015240、-2019 第 3.7.13 设计。(2)生活水泵选用低转速、低噪音水泵,高质量水泵。(3)做好泵房水泵减震基础,在水泵基座下面在增加橡胶垫,泵房管道支吊架选用弹性吊架或弹性托架和隔振支架,管道穿墙设置套管,管道外壁与墙洞之间填充弹性材料,选用质量好的橡胶柔性接头。十、消防系统十、消防系统1、设计依据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 年局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241、验收规范GB50263-200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16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GB 51411-2020建设方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及部分基础资料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2、设计范围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本工程用地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消防给水设施的设计范围包括:室外消防供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七氟丙烷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3、消防系统设计消防系统设计1)消防用水量计算本工程属于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300m100.350.64m)硬屋面丶未铺石子的平242、屋面、沥青屋面231707.290.85绿地325235.350.15透水铺装4718.240.30不透水铺装528490.750.85合计686151.630.64由上表,汇水分区一在建设后的雨量综合系数为 0.64,则需要的调蓄容积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表表 4-2 设计调蓄容积计算设计调蓄容积计算汇水分区总面积径流系数年径流总控制率(%)设计降雨量(mm)设计调蓄容量()(m)acde=10*a*c*e/10000汇水分区一86151.630.647032.11770.93即,为消纳在设计降雨量条件下产生的所有雨水,本项目地块汇水分区一应设置不小于1770.93m3的调蓄容积。本项目低影响243、开发设施总体布局如下图所示:图图 4-3 海绵设施布局图海绵设施布局图步骤三:实际调蓄容积计算步骤三:实际调蓄容积计算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LID 设施调蓄体积即为狭义的下凹式绿地、生态草沟、蓄水池和雨水花园的调蓄容积,则调蓄容积为:表表 4-3 各类设施面积及调蓄容积汇总各类设施面积及调蓄容积汇总汇水分区LID 设施类型总面积()蓄水层深度(m)折减系数实际调蓄容积(m)汇水分区一下凹式绿地0000生态草沟0000蓄水池802.00.95152.00雨水花园7256.610.300.751632.74合计1632.74备注:考虑种植植物的体积、边坡、地面平整244、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雨水花园取一个容积折减系数 0.75。步骤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步骤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表表 4-4 汇水区调蓄容积汇水区调蓄容积汇水分区汇水面积(m2)设计调蓄容积(m)实际调蓄容积(m)汇水分区一86151.631770.931784.74经核算,汇水分区一:实际调蓄容积为 1784.74m,实际可控制 h=V/10F=1784.74(100.6486151.63)10000=32.35mm(24h)的雨水,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19%,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的要求。步骤五: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步骤五: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一般采用 SS 作为城市面源245、污染控制指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 SS 总量去除率可用下述方法计算:年 SS 总量去除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低影响开发设施对 SS 的平均去除率;项目的雨水通过屋顶绿化及雨水花园控制,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屋顶绿化及雨水花园污染物去除率(以 SS 计)均取 80%,则项目汇水分区一 SS 总量去除率为:70.19%80%=56.15%。步骤六步骤六:下沉式绿地率:下沉式绿地率下沉式绿地率的定义为:该项目的下沉式绿地率具体为:下沉式绿地率(%)=(下沉式绿地面积绿地总面积)100%本项目绿地总面积 25235.35(不包含植草砖折算),下沉式绿地面积为 725246、6.61,则下沉式绿地率(%)为:(7256.6125235.35)100%=28.76%步骤七步骤七: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面积建筑屋顶总面积)100%本项目建筑屋顶总面积 31707.29m2,绿色屋顶面积为 0m2,则绿色屋顶率(%)为:(031707.29)100%=0%步骤八步骤八: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率。项目室外总硬化面积为 29208.99m2,透水地面面积为:718.24m2,则可渗透地面率(%)=(718.2429208.99)100%=2.46%5、结论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指标及结果如下:项目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面积(m2)7256.61718.24占247、用地类型比例28.76%2.46%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4实际调蓄容积1784.74m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19%面源污染控制率56.15%6、维护管理6.16.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应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监测手段,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专业技术培训。(2)低影响开发于是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应做好雨季来临前和雨季期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3)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绿色建筑、城市节水、水生态修复、内涝防治等工作中雨水控制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运行248、与维护。6.26.2设施维护设施维护6.2.16.2.1 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1)应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2)进水口不能有效收集汇水面径流雨水时,应加大进水口规模或进行局部下凹等;(3)进水口、溢流口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时,应设置碎石缓冲或采取其他防冲刷措施;(4)进水口、溢流口堵塞或淤积导致过水不畅时,应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5)调蓄空间因沉积物淤积导致调蓄能力不足时,应及时清理沉积物;(6)当调蓄空间雨水的排空时间超过 36 h 时,应及时置换树皮覆盖层或表层种植土;(7)检修 2 次/年(雨季之前、期中),植物生长季节修剪 1 次/月。6.2.26.2.2 透水铺装透水铺装(1249、)面层出现破损时应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2)出现不均匀沉降时应进行局部整修找平;(3)当渗透能力大幅下降时应采用冲洗、负压抽吸等方法及时进行清理;(4)检修、疏通透水能力 2 次/年(雨季之前和期中)。6 6.2.3.2.3 蓄水池维护蓄水池维护(1)进水口、溢流口因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时,应及时设置碎石缓冲或采取其他防冲刷措施;(2)进水口、溢流口堵塞或淤积导致过水不畅时,应及时清理垃圾与沉积物;(3)沉淀池沉积物淤积超过设计清淤高度时,应及时进行清淤;(4)应定期检查泵、阀门等相关设备,保证其能正常工作;(5)防误接、误用、误饮等警示标识、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及预警系统损 坏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250、修复和完善;(6)检修、淤泥清理 2 次/年(雨季之前和期中)。7、LID 设施成本估算Lid 设施规模价格合计雨水花园7256.61 300 元/217.70 万元透水铺装718.24 300 元/21.55 万元蓄水池152.00m/30.40 万元总造价369.65 万元8 8、附:常用、附:常用LidLid 植物选择植物选择中文名称生态习性适用范围耐水湿喜湿润喜中湿耐干旱耐荫性常绿针叶乔木湿地松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墨西哥落羽杉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木麻黄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落叶针叶乔木水松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落羽杉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池杉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中山杉251、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常绿阔叶乔木香樟喜光下沉式绿地高山榕喜光下沉式绿地榕树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垂叶榕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环榕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水石榕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假苹婆喜光下沉式绿地楹树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南洋楹喜光下沉式绿地台湾相思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水黄皮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蒲桃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白千层喜光下沉式绿地水翁喜光滨水绿地秋枫喜光,稍半荫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棕榈喜光下沉式绿地落叶阔叶乔木朴树中性下沉式绿地构树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黄葛榕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垂柳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刺桐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乌桕喜光下沉式绿地,252、滨水绿地复羽叶栾树喜光下沉式绿地楝树喜光下沉式绿地糖胶树喜光下沉式绿地中文名称生态习性适用范围耐水湿喜湿润喜中湿耐干旱耐荫性常绿灌木南天竹喜光,耐荫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雨水花园马樱丹喜光,稍耐荫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雨水花园夹竹桃喜光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红千层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金叶红千层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落叶灌木海滨木槿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木芙蓉喜光,稍耐荫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金凤花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云实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美丽胡枝子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糯米条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中文名称生态习性适用范围耐水湿喜湿润喜中湿耐干旱耐荫性一、253、二年生花卉红蓼喜光,耐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向日葵喜光下沉式绿地堆心菊喜光下沉式绿地牵牛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蓝花鼠尾草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宿根花卉耧斗菜耐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滨水绿地佛甲草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垂盆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冷水花耐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马利筋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荷兰菊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半边莲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薄荷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紫鸭拓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紫背万年青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滨水绿地大花萱草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吉祥草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254、绿地阔叶麦冬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沿阶草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龙舌兰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蒲苇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五节芒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球根花卉石蒜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滨水绿地葱兰喜光,耐半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滨水绿地美人蕉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水生花卉千屈菜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滨水绿地黄菖蒲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芦苇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花叶芦竹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芦竹喜光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滨水绿地中文名称生态习性适用范围耐水湿喜湿润喜中湿255、耐干旱耐荫性草坪地被植物假俭草喜光,耐荫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细叶结缕草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沟叶结缕草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狗牙根喜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常用屋顶绿化植物中文名称生态习性中文名称生态习性喜湿润耐干旱耐荫性喜湿润耐干旱耐荫性小乔木灌木罗汉松喜光,耐半荫苏铁喜光南洋杉喜光变叶木喜光蒲葵喜光毛杜鹃喜光,耐半荫桂花喜光,耐半荫海桐喜光,耐半荫小叶紫薇喜光夹竹桃喜光酒瓶椰子喜光红继木喜光,耐半荫棕竹极耐荫大红花喜光加拿利海枣喜光米仔兰喜光,耐半荫散尾葵喜光,耐半荫九里香喜光,耐半荫狐尾棕喜光福建茶喜光,耐半荫番木瓜喜光花叶假连翘喜光,耐半荫黄金榕喜光,耐半荫中文名称生256、态习性云南黄素馨喜光喜湿润耐干旱耐荫性茉莉喜光地被茶花喜光景天类喜光八角金盘喜光,耐半荫沿阶草喜光,耐半荫鸭脚木喜光,耐半荫狗牙根喜光勒杜鹃喜光佛甲草喜光美丽胡枝子喜光美人蕉喜光蜘蛛兰喜光,耐半荫紫鸭拓草喜光,耐半荫9、附录9.19.1附录一:附录一:茂名市建筑工程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目标表茂名市建筑工程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目标表指标类型序号指标名称影响因素影响因素目标值控制性目标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地性质排水分区内涝风险等级70%公共建筑类1 个高中低引导性目标2透水铺装率(%)2.46%90%3绿地下沉率(%)28.76%70%4绿色屋顶率(%)0%20%5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以 SS 257、计)(%)56.15%45%6雨水收集利用率(%)0%10%9.29.2附录二:附录二:茂名市建筑工程低影响开发专项设计方案自评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汇水区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对应设计降雨量(mm)32.1mm指标完成情况备注汇水分区划分汇水分区个数数1排水口个数1第一汇水分区下垫面解析汇水区汇水区名称01汇水区面积(m2)86151.63汇水区项目用地面积(m2)屋顶总面积(m2)31707.29屋顶绿化面积(m2)0其他软化屋顶面积(m2)0铺装面积总面积(m2)29208.99渗透铺装面积(m2)718.24绿化总面积(m2)25235.35下沉式绿地等设施面积(m2)725258、6.61水体水体面积(m2)0调蓄容积(m3)0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4需要控制容积(m3)1770.93专门设施核算具有控制容积的设施总容积(m3)1784.74地表水体(景)调蓄容积(m3)0生物滞留设施蓄水容积(m3)1632.74地下蓄水设施蓄水容积(m3)152.00雨水桶蓄水容积(m3)0排水设施管网污水收集率(%)100竖向用地控制地下建筑户外出入口挡水设施高度(m)0.15内部厂平高出相邻城市道路高度(m)0.80地面建筑室内外正负零高差(m)0.1综合自评控制目标评价目标值完成值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70.19%引导性指标要求值完成值绿色屋顶率(%)20%0%绿地下沉率(%)70%28.76%透水铺装率(%)90%2.46%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以 SS 计)(%)45%56.15%雨水收集利用率(%)10%0%结论本项目目标达标,部分引导性指标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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