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混凝土公司年产4万立方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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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8961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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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4万立方混凝土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xxxx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2月 目 录编制单位承诺书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1六、结论32附表3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33附图34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34附图二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35附图三 厂区平面布置图36附图四 xx市生态保护红线图37附图五 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38附件39附件1 营业执照39附件2 土地证及租赁协议40附2、件3 厂房租赁合同41附件4 配套工程文件42附件5 现场踏勘记录44现场踏勘记录44质量控制记录463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商品混凝土;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3、)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2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是否设置备注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否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4、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本项目新鲜水均来自市政供水,无新增河道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5、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xx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xx市xx县跃龙-越溪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2620015),详见附图五。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对照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允许新建、扩建符合园区发展规划或当地主导产业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优先准入与开发区(工业园区)功能定位一致的高新技术产业或国家、省和xx市鼓励类产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再生铝金属冶炼、纯对外加工的铝氧化、喷漆/浸漆(溶剂型)、发黑、钝化、热镀锌、酸洗、磷化6、/硅烷化/陶化等项目。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不属于该区域禁止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完善区域内各企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更新,建立具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控制工业和居住混杂;应在工业用地与居民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环境隔离带。本项目位于工业区,离敏感点较远。符合资源开7、发效率要求水资源: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行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能源:入驻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土地资源:推进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区域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项目主要能源为电,不属于高耗能企业,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符合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xx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规划8、范围内,对生态保护目标无影响,符合xx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不会影响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本项目的实施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所需能源为电能,不涉及煤等能源使用。不会突破区域能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用水均来自自来水,用水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具体见表1-2。综上所述,本项目不9、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xx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 xx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清洁生产内容本项目情况1符合城乡规划符合城乡规划2符合本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符合规划3使用土地的性质符合相关的土地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符合用地规划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按要求执行5取得相应生产资质本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制造、砼10、结构构建制造,具备相应资质6生活区和办公区应分布在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厂区的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区布置,分布合理厂区布局合理7厂区绿化面积达到 10%以上按要求实施8所有运输车辆不属于淘汰黄标车范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配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5辆,排放标准符合 GB17691-2005国IV要求,所有车辆均不属于淘汰黄标车范围9预拌混凝土搅拌车、泵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正常运行按要求执行10建有专门的搅拌车、泵车冲洗台,位置分布合理本项目拟建设专门的搅拌车、泵车冲洗台,搅拌车出厂前、泵车打完混凝土后需在指定位置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全部通过专用管道进入沉淀池,通过沉淀处理循环利用11配备有混11、凝土砂石分离机配备有混凝土砂石分离机12外加剂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并有防沉淀、防渗漏装置措施本公司外加剂均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为防止外加剂沉淀,在罐体底部设有卸污阀,在外加剂使用过程中为了防止外加剂沉淀,在罐体上设置了回流管。外加剂桶用砖墙围起,达到防止渗漏目的13砂石堆料场粗细骨料分隔堆放、地面硬化并确保排水通畅,对计量电子元件及气动元件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潮保护本公司各种规格砂石料分仓堆放,料场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并设置一定坡度,以确保排水通畅。砂石堆料场除两端进出口外进行了全封闭,有利于保持砂石含水率的稳定性14搅拌机下料口设有防喷溅设施和二次放料装置,下料口旁边的三面墙壁贴光面瓷砖,并有水淋装置12、,确保下料过程中溅出的混凝土浆料随水流入污水池本项目拟在搅拌机下料口安装防喷溅橡胶圈和二次放料装置,下料口旁边的三面墙壁均贴光面瓷砖,并设水淋装置,确保下料过程中溅出的混凝土浆料随水流入污水池15按国家时间期限要求淘汰落后设备按国家时间期限要求淘汰落后设备16黄沙、石子等粉沙状原材料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粉沙状原材料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17粉料卸料使用场内固定空压机,不用随车空压机按要求实施18企业生产导入 ERP 管理系统按要求实施19物料输送、仓储和搅拌生产等环节采用分散控制集中管理信息技术(DCS技术)按要求实施20搅拌站的搅拌层设置水冲洗装置,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专用管13、道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本公司搅拌站搅拌层设有水枪,每周定期清洗,冲洗产生的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21砂石等物料在输送过程中无撒漏现象,生产现场无明显扬尘本项目要求骨料供应商严格按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覆网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洒落。骨料堆场内无明显扬尘22预拌混凝土在装车、运输过程无跑冒滴漏现象混凝土搅拌车在装料过程中不得超装,出厂前及工地卸完料后均要求将下料斗冲洗干净,防止混凝土遗洒23采用低能耗、低排放、低噪声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设备按要求实施24采用抓斗上料,取代装载机,降低生产过程的噪音和粉尘按要求实施25在搅拌站的皮带传输机、搅拌主机和卸料口等部位安装实时监控系统按要求实施26建有14、独立的收集池、处理池、回用池等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本公司建有独立的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27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池等均实施防渗漏措施,防范废水渗漏的风险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我公司混凝土生产场地所涉及的废水收集、回用系统均为一体混凝土构造,与内河不产生交集28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经试验验证后,合理安全的用于生产中本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会用于生产29厂区内有完善的排水沟和管道、能够把厂区内的雨水、废水等全部有效地收集到废水处理回收系统厂区内有完善的排水沟及管道,雨水、污水进沉后均得到收集30厂区实施有效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回用,含油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和回用厂区内生产区域与车辆修理实现有效分开,外加剂区域有围15、墙进行隔离,最大程度地实行清污分流31建有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32建有雨水收集和回用设施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会用于生产33搅拌站(楼)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必须完全封闭,采光设施必须采用密闭不可开启式,主操作室应密封严密与主站空间隔离本公司搅拌楼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完全封闭,采光设施采用密闭不可开启式,主操作室密闭34搅拌站(楼)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必须实施封闭,达到降低噪声和粉尘排放指标的要求本项目现采用的搅拌设备,均能达到封闭及降低噪声和粉尘排放指标的要求35砂石堆料场、配料计量仓斗及输送皮带系统(含码头到料库的物料输16、送)等完全封闭,以防止粉尘和噪声污染本项目砂石堆场位于封闭室内,配料剂量仓斗及皮带系统完全封闭,以防止粉尘和噪声污染36粉尘收集处理用布袋除尘方式,配置的环保设备处理能力符合稳定达标排放要求粉尘收集处理用布袋除尘方式,符合稳定达标排放要求37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应设置粉尘永久采样孔和采样测试平台按要求实施38厂区大门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轮、罐体、料斗及斜槽等进行冲洗,避免脏车出厂本项目在厂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厂车辆车轮、罐体、料斗及斜槽等进行冲洗,避免脏车出厂39料场配置收尘或喷淋装置以降低粉尘污染本公司砂石料场、搅拌设施等处安装了自动喷淋装置,以降低粉尘污染40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油17、含油固废、废化学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要求实施41沉淀废渣和废弃混凝土的临时堆场底面和四周必须实施硬化和防渗漏处理,并设置滤液的收集沟,收集后滤液直接回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按要求实施42废弃混凝土应及时通过砂石分离机回收利用或成型为混凝土制品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或回用,回用率必须达到100%废弃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回收利用,废砂石等废料收集后用于生产,回用率100%43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排水沟定期清理出来的沉淀渣必须回收利用或作为回填材料,去向必须明确,不得随意堆放或倾倒本项目废砂石、沉渣等废料收集后用于生产44配置有小型预制构件成型设备和压滤机本公18、司配备有压滤机45环境监测工作符合环保监测标准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的相关内容要求按要求实施46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制度健全,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监测台账规范完备按要求实施47厂区配套事故应急池,容积应能容纳4h 以上的废水量,配备纳管污水和清下水排放紧急切断系统按要求实施48废水回收利用率达到 100%废水回收利用率达到 100%49砂石回收利用率达到 100 %砂石回收利用率达到 100 %50产品质量合格保证率达到 100 %产品质量合格保证率达到 100 %51原材料中水泥被矿粉和粉煤灰替代率 25 %。19、本项目原材料中水泥被矿粉和粉煤灰替代率均大于 25%。52原材料中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不包括矿粉和粉煤灰)按要求实施53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 150kg/m3按要求实施54产品强度标准差96 %按要求实施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xx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合性分析类目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20、组成部分,是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第三条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xx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第四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xx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xx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城市规21、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第五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不涉及第六条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22、:(一)禁止擅自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条件,严控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采伐林木等改变海岸、海底地形地貌或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二)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预留区内禁止实施改变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工程建设活动;(三)海洋公园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工程设施,禁止开设与海洋公园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第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23、游泳、垂钓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四)禁止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本项目不涉及第八条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二)禁止网箱养殖、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设排污口,禁止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四)禁止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禁止冲洗船舶甲板;(五)从事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不涉及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24、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二)禁止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第十条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垦河道、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 建设项目。因江河治理确需围垦河道的,须论证后经省水利厅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围湖造田的,须按照国 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有计划退田还湖。本项目不涉及第十一条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二)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三)禁止挖沙、采矿;(四)禁止倾倒有毒25、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五)禁止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宙可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洞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第十二条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26、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第十三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准入条件采用正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对生态系统功能有扰动或破坏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占用和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涉及第十四条禁止新建化工园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第十五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27、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明令禁止的落后、淘汰类项目第十七条禁止核准、备案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项目第十八条禁止备案新建扩大产能的钢铁、焦化、电28、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确需新建的,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本项目不涉及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xx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5、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1-5 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29、”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xx省相关准入条件的要求。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符合落实区域削减要求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30、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一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项目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能源使用电能,不使用煤炭。符合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止水平。新建、扩建“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卑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31、。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本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设备和工艺,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能源使用电能。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6、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年修订)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 工程组成xxxx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赁位于xx县越溪乡盘屿村下盘171号xx县xx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空闲厂房,总租赁建筑面积为2500m2,进行混凝土制造项目;产32、品为商品混凝土,设计生产规模为4万m3/a。本项目为“隔洋塘除险加固和越溪乡下林水库提升工程”配套项目。下林水库提升工程简介:越溪乡下林水库位于xx县越溪乡境内,坝址距北边越溪乡政府约1km,距xx县城约10km,有越沙公路和大坝连接,交通较为方便。该水库坝址控制集雨面积3.795km2,总库容85.70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生活供水、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水库现灌溉面积3800亩。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三部分组成。防洪能力具体措施内容为:新开挖泄洪洞,洪水全部排至白峤港及其他水库设备改造工程,项目征用土地5.2640公顷。项目挖填方总量23.44万立方米33、,建设工期24个月。隔洋塘除险加固工程简介:本项目位于长街镇,主要工程内容为维修改造海塘长2.1km,并配套改建隔洋塘北闸,隔洋塘中闸、南闸启闭房及金属结构维修改造,新建人行桥,新建防汛路,以及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本项目生产的混凝土专门为上述项目配套使用,“隔洋塘除险加固”工程于2023年1月开工,工期18个月,“越溪乡下林水库提升工程”于2023年2月开工,工期24个月。本项目混凝土不对外销售,工程结束到期后拆除,不再生产。相关文件说明及住建局复函见附件。项目主要工程组成情况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情况序号名称工程组成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主体工程搅拌站1座及配套传送带等设备2辅助工34、程生活设施办公室一间3储运工程原料储存120m3水泥储罐1个,80m3粉煤灰储罐1个,2m3外加剂储罐1个,砂石等原料储存于原料仓库内,铲车运输4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供水系统供给5排水雨水、污水分流6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7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水泥仓顶布袋除尘设施两套,洒水抑尘等设施8噪声治理包括基础减震、消音等9固废治理设置5m2危废储存场所1间10废水治理30m3沉淀池一座,化粪池一座2、主要产品及产能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表2-2。表2-2 项目产品及产能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年产量备注1混凝土/万立方4混凝土密度按2600kg/m3计,折重约104000t/a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主要35、生产设备见表2-3。表2-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生产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水泥储罐120m筒仓个 1水泥粉储罐2粉煤灰储罐80m筒仓个 1粉煤灰储罐3铲车/个1/4沉淀池30m个1地下5搅拌站/座1/6混凝土罐车/辆15本项目不设油库7减水剂储罐2m个1/8空压机/个1/9混凝土输送泵/个1/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见表2-4。表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消耗量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规格年消耗量单位备注1细沙/42000t/a/2石子/23000t/a3瓜子片/23000t/a4水泥粉/9000t/a5粉煤灰/6000t/a6自来水/7000t/a7外加36、剂/100t/a聚羧酸减水剂,由供应商运输进厂,车载泵打入外加剂储罐8润滑油/0.5t/a用于设备润滑表2-5 原辅料用量与产能匹配性分析原辅料年用量t产品名称年产量密度折重t细沙42000混凝土40000m32600kg/m3104000石子23000/瓜子片23000/水泥粉9000/粉煤灰6000/自来水7000/外加剂100/合计110100合计104000根据表2-5,本项目原辅料用量与产能基本匹配。5、水平衡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员工数:10人。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单班制,不设食宿。7、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位于37、xx市xx县越溪乡盘屿村下盘171号xx县xx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整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分布,自西向东依次为砂石骨料原料仓库、粉料筒仓、搅拌站、沉淀池、车辆冲洗区。本项目筒仓、搅拌站位于室外,搅拌站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完全封闭并配有水枪冲洗装置,采光设施采用密闭不可开启式,主操作室密闭,具体厂区及车间平面图见附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工艺流程图项目工艺流程图见图下图。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工艺流程简述水泥、粉煤灰由封闭的泵送混凝土车运至厂区后,经空压机气力直接输送至储料筒仓内。外购石子、细沙、瓜子片暂存于室内堆场,砂石料通过挖掘机运送至称重斗,称量后经皮带机后用38、皮带输送入搅拌主机,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减水剂)从储料筒仓内经称量进入搅拌主机,同时在搅拌主机中加入水进行搅拌。搅拌完成后,成品卸入搅拌主机下面的接料斗,有混凝土运输车运至建筑工地。本项目初期雨水、冲洗废水(含搅拌站、运输车辆和场地冲洗)通过集水沟排入沉淀系统后,泵送搅拌站作原料水使用,不排放。池底沉砂捞出后重新输送到搅拌站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减水剂用量较小,采用小型储罐储存。外购的水泥粉由水泥车运输至厂区内,装罐储存。根据工程需求设计配料方案,水泥粉通过管道输送至搅拌罐中。细沙、石子、瓜子片由铲车按原料配比装入料斗,由输送带送入搅拌罐搅拌,最终成品直接装车运出厂区,不在厂区内堆放。3、公辅工39、程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设1个30m3沉淀池,场地及车辆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4、产污环节汇总根据生产工艺分析,项目产污环节见表2-5。表2-5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污染因子汇总表类别编号产污环节污染源名称污染因子或主要成分废气G1原料搅拌搅拌废气颗粒物G2水泥储罐筒仓粉尘颗粒物G3粉煤灰储罐筒仓粉尘颗粒物G4装卸、输送及原料堆放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颗粒物G5车辆运输车辆运输扬尘颗粒物废水W1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氨氮W2喷淋沉降、场地车辆冲洗含泥废水SSW3初期雨水初期雨水SS噪声N1设备运行各生产设备dB(A)声级固废S1员工生活40、员工生活生活垃圾S2油品包装废油桶含油类S3设备维护废油品废油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租用位于xx市xx县越溪乡盘屿村下盘171号xx县xx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生产。xx县xx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无生产实体,该厂房为已建空闲厂房,无原有污染情况,无相关环境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xx县越溪乡盘屿村下盘171号,六项基本污染物引用xx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中xx县城区环境空气现状数据,监测资料见表3-1。表3-1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点位名称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g/m3)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41、情况宁海县SO2年平均86013.3%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21508%达标NO2年平均224055%达标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488061%达标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800400020%达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3416083.8%达标PM10年平均457064.3%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0215068%达标PM2.5年平均233565.7%达标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537570.7%达标根据监测数据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CO、O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42、准。根据xx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中的统计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地属于达标区。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为TSP。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的现状,本次评价引用xxxx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5日至28日对xx县越溪乡小微园的检测数据,检测点位位于xx县技工学校,距离本项目2.1公里,具体监测点位见图3-1,监测数据见下表。表3-2 特征因子检测数据表检测项目检测点位采样时间检测结果TSP(mg/m3)xx县技工学校2022-11-25 8:002022-11-26 8:000.2062022-11-26 8:052022-11-27 8:050.2162022-11-27 8:1020243、2-11-228 8:100.194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TSP24小时平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图3-1 检测点位图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白溪,水环境功能区目标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本环评引用2021年xx县环境监测站双水断面水质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 双水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统计表 单位:mg/L(除pH外)断面名称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粪大肠菌群(个/L)双水样品数666666666最大值8.2510.92.12.00.2344、0.0050.00150.0781900最小值7.588.411.41.00.090.0050.00150.03240平均值7.999.641.81.50.160.0050.00150.049750污染指数-0.520.30.380.160.100.030.25-超标率%0.00.00.00.00.00.00.00.00均值类别IIIIIIIIIII是否达标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2021年双水测断面水质各项污染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达标。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进行监测。4、土壤、45、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场地已做好硬化和防渗工作,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展开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5、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6、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包含电磁辐射类内容,不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最近环境保护目标为北侧300m的下盘屿村。500m范围内无其他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详见表3-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表3-3 环境保护目标类别保护目标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保护级别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大气环境下盘屿村居住区350户GB3095-2012二级N300梅岙村46、居住区80户E688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 号)中要求,xx省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 3-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产过程生产设备颗粒物单位:mg/m3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47、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10表 3-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序号项目污染物限值(mg/m3)限值意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1颗粒物0.5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粒物(TSP)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厂界外20m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xx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xx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后排入力洋港与毛屿港汇聚口沿岸低潮线,具体见下表。表3-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48、978-1996)项目pH(无量纲)CODcr mg/LBOD5mg/L氨氮mg/L总磷mg/L石油类mg/L三级标准6950030035*8*30注:*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3-6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mg/L)控制项目CODcr氨氮总氮总磷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402(4)12(15)0.3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噪声根据xx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划分。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49、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表 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别3 类dB(A)昼间65总量控制指标根据xx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201448号)及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纳入xx市总量控制计划的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重金属等。另据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49号):“新改建项目的大气污50、染物排放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排放量减量替代。”结合xx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新增排放量实行区域内2倍削减替代。又根据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201448号),企业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根据企业性质确定核算浓度。其中属重污染行业(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制革)的,按企业年均纳管51、浓度再乘以1.2富余系数计算;属其他行业的,按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年均出水浓度计算。此外,根据甬环发函202242号文件,全市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增排污权必须通过省交易平台开展排污权公开交易获得,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指标,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原则上采用竞价的方式开展市场化交易。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指标,不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综上,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新增颗粒物排放量0.861t/a,建议总量控制值为0.861t/a,替代削减量0.861t/a。表3-8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及削减情况污染物名称52、排放量(t/a)总量控制建议值(t/a)替代比例替代削减量(t/a)颗粒物0.8610.8611:10.86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建议加强施工工人员噪声防治意识,规范操作,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产排情况项目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1。表4-1 废气产生情况编号污染源名称污染因子污染物产生量排放情况排放形式排气量m3/h收集效率治理设施名称t/amg/m3kg/ht/aG1搅拌废气颗粒物2.06/0.206无组织/G2水泥筒仓粉尘颗粒物1.053、87.50.0450.108有组织6000100布袋除尘DA001G3粉煤灰筒仓粉尘颗粒物0.7250.030.072有组织6000100布袋除尘DA002G4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颗粒物9.504/0.5280.4752无组织/G5车辆运输粉尘颗粒物少量/少量无组织/搅拌废气本项目采用机械搅拌方式混合物料,搅拌和投料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粉尘产生系数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混凝土分批搅拌厂”章节中表22-1数据:装水泥、砂和粒料入搅拌机的粉尘量为0.02kg/t装料,本项目石料类原料用量约103000t/a,则搅拌废气产生量约为2.06t/a。企业拟在搅拌机设备外设置围挡,并安装雾化喷头进行54、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0% ,则搅拌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0.206t/a。筒仓粉尘项目水泥由封闭罐车运输至厂区内以压缩空气打入筒仓中,整个过程再封闭的管道中完成,由于受气体冲击,粉尘会随着筒仓内的空气从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中排除。粉尘产生系数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混凝土分批搅拌厂”章节中表22-1数据:卸水泥至高架贮仓的粉尘量为0.12kg/t卸料,本项目设1个120m3水泥筒仓1#和1个80m3粉煤灰筒仓2#,水泥物料转运量分别为9000t/a和6000t/a,则1#水泥筒仓粉尘产生量为1.08t/a,2#粉煤灰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72t/a。场地内最大允许载重50吨罐车进出,罐装速度约为1t55、/min,一小时罐装1车,则粉尘产生速率为6kg/h。每个筒仓顶部呼吸孔上方分别配套1台袋式除尘器,粉尘引风机吸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筒仓顶部排气孔排放(DA001、DA002,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m),处理效率按99%计,年工作时间按2400h计,每套设备排风量按6000m3/h设计,筒仓密封性较好,收集效率按100%计,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会用于生产。则筒仓粉尘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表 4-2 筒仓粉尘污染物产排情况排放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有组织排放情况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DA001颗粒物1.080.1080.0457.5DA002颗粒56、物0.720.0720.035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原料在短距离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扬尘。根据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13-1水泥生产的逸散尘排放因子,石膏、铁矿石、黏土、石灰石、砂、煤等原料卸料时的产尘系数为0.015-0.2kg/t(除煤外)”,本项目产尘系数取平均值0.108kg/t计算,项目砂石类原料用量为88000t/a,则粉尘产生量为9.504t/a。要求在卸料及圆弧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本项目原料堆场在封闭厂房内,采用封闭式原料传送带。采取上述措施后除尘效率可达95%,每日卸料时间按3h计算,则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产排情况见下表。表 4-3 装卸、输送及堆场扬57、尘污染物产排情况排放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无组织排放情况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卸料、堆场颗粒物9.5040.47520.528/车辆运输粉尘本项目产品及原料由自卸式汽车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扬尘量大小与路面情况、行驶速度、风速等因素有关。本项目设有车辆清洗区,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要求企业对进出场路面进行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场地定期洒水,加强路面清洁,并控制汽车行驶速度,则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量会有较大幅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采取的治理措施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汇总见表4-4。58、表4-4 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汇总治理设施名称治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口编号及名称水泥筒仓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6000m3/h99%是水泥筒仓排气筒DA001粉煤灰筒仓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6000m3/h99%是粉煤灰筒仓排气筒DA002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袋式除尘法:是利用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捉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的除尘装置,其作用原理是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使粉尘被阻留,气体得到净化。袋式除尘的除尘效率比较高,一般在百分之九十九左右,是一种常规的、通用类技术,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59、7)推荐的可行技术。(3)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见表4-5。表4-5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排放口编号及名称污染因子排放情况排放标准mg/m3kg/ht/amg/m3kg/hDA001水泥筒仓排气筒颗粒物7.50.0450.10810/DA002粉煤灰筒仓排气筒颗粒物50.030.07210/根据源强分析结果,本项目筒仓废气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废气排放和监测要求表4-6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防治措施排放量t/a搅拌废气颗粒物增强车间通风0.206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颗粒物0.5160、84车辆运输粉尘颗粒物少量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7-2017),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和监测要求见下表。表4-7 项目废气排气筒信息和监测要求排放口编号及名称排放口类型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排气量m3/h地理坐标污染物监测点位监测频次DA001水泥筒仓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50.3256000121328.25291634.88颗粒物排气筒1次/年DA002粉煤灰筒仓排放口一般排放口150.3256000121328.24291634.74颗粒物排气筒1次/年表4-8 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要求无组织排放源污染因子标准61、mg/m3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厂界颗粒物1.0厂界1次/半年(5) 非正常工况4-9 废气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工序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急措施筒仓废气DA001收集措施失效,废气直接排放颗粒物/60.51关闭电源停止生产DA002/60.51由上表看出,在废气措施失效,废气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时,废气排放速率较低,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非正常排放持续时间很短,发现后及时停机维修,解决问题后再开机。因此废气非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6) 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搅拌废气、装62、卸、输送及堆场扬尘、车辆运输粉尘均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1)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表4-10。表4-10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治理方式生活污水废水量/120/120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xx县宁东镇污水处理厂CODcr3500.042500.006氨氮350.004250.0006生产废水SS/1448/0沉淀后回用,不排放63、初期雨水SS/412.8/0生活污水本项目定员1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约150t/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废水产生量约120t/a, 废水水质CODCr以350mg/L计,氨氮35mg/L。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042t/a、氨氮0.0042t/a。生产废水场地冲洗、喷淋沉降废水:本项目运营后每天对场地地面进行冲洗一次,会产生一定量的清洗废水。清洗用水取自沉淀池,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项目场地冲洗面积约为740m2,其冲洗水量0.5m3/100m2d 计算,该部分用水量为3.7m3/d,年用水量为 1100m3,排污64、系数按0.8计,则该部分废水产生量为2.96t/d(888t/a)。项目采用车辆运输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减少粉尘产生,需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砂、碎石运输车载重按20t计,则运输次数为4800辆/a;水泥运输车载重按50t计,则运输次数为180辆/a;另外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次数为2020辆/a,合计运输次数为7000辆/a。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汽车冲洗用水定额,载重汽车高压水枪冲洗用水量为 80120L/辆次,本环评取值 100L/辆次,则车辆冲洗用水量为700t/a,排污系数按80%计,则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560t/a(约1.87t/d),废65、水经排水导流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降雨初期,雨水降落地面会产生较大的地表径流,从而对厂区物料造成一定的冲刷,产生含泥沙的污水,因此初期雨水的污染程度较高,若初期雨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会对水体造成污染,因此要求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本项目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中暴雨强度计算法计算初期雨水量。雨量计算根据暴雨强度计算标准(DB/T1191-2020)发布的xx暴雨强度公式:中:q暴雨强度(L/shm2);P设计降雨重现期(a),取 1;t降雨历时(min),GB50014-2006 中将一次降雨过程的前 10-20min 的降水量作为需要考虑的初期雨水量66、,本环评按 15min 计算;计算得 q=229.4 L/shm2。当地年平均降雨量约为1507mm,年平均降雨天数以160天计,计算时每次降雨时间按2天连续降雨计算,则降雨次数为80次,每次取其前15min的初期降雨量。初期雨水量 Q=qSt式中:Q初期雨水排放量(m3/次);q暴雨强度(L/shm2);S汇水面积(公顷),取0.25公顷;径流系数,本环评按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径流系数,取0.1;t初期雨水汇流时间(min),取15min。计算得初期雨水量 Q=5.16m3/次(即412.8t/a)。要求企业在场地范围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沟(排水明沟),雨水收集沟连接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67、。表4-1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表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处理能力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1生活污水COD、氨氮TW001化粪池/5t/d/是DW001表4-12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规律经度纬度1DW001121325.84291633.860.012宁东污水处理厂间接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表4-13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m68、g/L)1DW001CODcr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500BOD5300SS400氨氮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45总磷8(2)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1)依托废水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表4-14 废水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污染源治理措施处理能力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备注生活污水化粪池5t/d沉淀+厌氧发酵10%是/废水回用规模可行性分析:根据前文分析,项目汇入沉淀池的废水量为1860.8t/a(6.2t/d),水力停留按2h计,本项目配套一个30m3沉淀池,沉淀池规模大于每日最大所需处理水量,因此本项目沉淀69、池的规模能满足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理能力需求。2)依托集污水处理终端的可行性分析xx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建于2016年,位于xx县宁东园区,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4000m3/d,现已完成提标改造,改造后处理规模提升至10000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xx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尾水排入三门湾。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120t/a,不会影响污水处理终端的正常运行,故纳管至xx县宁东污水处理厂可行。(3) 监测计划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无废水监测计划。 3、噪声(1)项目噪声产生排放情况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铲车、等机械设备噪声,70、根据类比调查,设备噪声级在 7590dB 之间,各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项目噪声源强情况见下表。表4-15 项目噪声产生排放情况噪声源名称设备数量产生强度降噪措施排放强度持续时间搅拌机18090隔声、减震6070昼间输送泵17580隔声、减震5560昼间铲车18085减速、慢行6065昼间混凝土罐车158085减速、慢行6065昼间废气处理风机28085隔声、减震6065昼间空压机18590隔声、减震6570昼间(2)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模型,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B.1 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预测厂界及保护目标结果如下。71、表4-16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dB(A)预测点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噪声最大值贡献值60.258.345.556.2达标限值昼间65656565达标/超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对各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监测要求噪声监测要求见下表。表4-17 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序号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搅拌、原料运输等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砂,沉淀池沉淀会产生一定量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因此不不作为固废统计。本项目72、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S1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a。(人均按0.5kg/天计算)。S2废油桶:主要为废机油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1t/a。S3废油品:本项目机械设备每年维护使用的润滑油等,年产生量约为0.5t/a。(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见表4-18,固废分类和处置去向见表4-19。表4-18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编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物理性状主要成分产生量(t/a)S1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普通生活垃圾1.5t/aS2废油桶油品包装固态含油铁桶0.1t/aS3废油品设备维护液态废油0.5t/a表4-19 项目固废分类和处置去向编号73、固废名称属性环境危险特性贮存方式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利用或处置量S1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1.5t/aS2废油桶危险废物HW49900-041-49T/I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1t/aS3废油品危险废物HW08900-214-08T/I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0.5t/a(2)环境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本项目拟于厂区西侧设置约5m2危废暂存所。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必须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及防渗漏),地面必须要高于厂房的基准地面,确保雨水无法进入,渗漏液无法外溢;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堆放危险废物的74、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和收集设施,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等。同时为确保项目产生的危废能够安全无害化处置,企业需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并按照xx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办法和xx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重点做好危废的申报登记和记录台账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定期对贮存的危废包装容器及贮存场地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对危废的运输、转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危废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等。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75、活垃圾管理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需采取日产日清的形式,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项目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考虑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渗漏,为避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企业加强相关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等方面进行控制。(1) 源头控制对废水处理设施的水池、废水收集管道等的防渗层加强管理,确保防渗层满足防渗要求,杜绝污水下渗现象发生;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要及时维修更换,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做好场地地面硬化和76、防腐防渗工作,加强厂区环境管理。(2)分区防渗企业按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防渗措施,对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漏的地上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车辆冲洗区应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的防渗要求。具体件下表。表4-20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项目污染物77、渗漏而污染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的实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故本环评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企业租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且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故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纳入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为废油品和废油桶危险废物,储存情况见表4-22。表4-21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储量(t)临界量(t)Q值储存位置废油品/0.5500.01生产车间废油桶/0.1500.002危废仓库合计0.0178、2/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辨识结果(Q)值 0.0121,风险潜势为 I,可开展简单分析。(2)项目风险源环境影响途径大气污染风险:废气处理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如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异常,不定期清理除尘器布袋,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水环境污染风险:废水处理设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若沉淀池存在破损渗漏,则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火灾爆炸事故风险:本项目危险品如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影响主要是烟雾、热辐射以及爆炸震动,企业内部员工以及周边企业可能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3)风险防范措施初期雨水、废水收集沟或管道必须采用防腐、防渗措施,杜绝污水下渗情况发生;及时清理收集沟、沉淀池池内沉渣;加强对废79、水处理设施和管道的巡检,发现破损或泄漏及时维修更换。组织专门人员管理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维工作,执行废气处理设施运维台账记录制度。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它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工作时严禁吸烟、携带火种。8、退役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本项目为“隔洋塘除险加固和越溪乡下林水库提升工程”配套项目。项目结束后本配套工程将退役。参照结合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78号)规定要求落实,退役期三废处置具体包括:防止废水污染土壤:拆除现场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收集,委外处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土80、壤:拆除活动中应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遗留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活动产生的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现场暂存的,应当分类贮存,贮存区域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渗漏(如水泥硬化)等措施,并分别制定后续处理或利用处置方案。防止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对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妥善收集并明确后续处理或利用方案,防治泄露、随意堆放、处置等污染土壤。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业主单位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拆除活动结束后,业主单位应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拆除活动污染防治资料管理:业主单位应保存81、拆除活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相关资料并归档,如污染防治方案环境应急预案总结报告等。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搅拌废气颗粒物在搅拌机设备外设置围挡,并安装雾化喷头进行除尘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筒仓废气颗粒物每个筒仓顶部呼吸孔上方分别配套1台袋式除尘器,粉尘引风机吸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筒仓顶部排气孔排放(DA001、DA002,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m)装卸、输送及堆场扬尘颗粒物要求企业将场地公路硬化,加盖运输,做好洒水、降尘工作。本项目原料堆场在封闭厂房内,并拟采用82、封闭式传送带,减少扬尘。车辆运输扬尘颗粒物要求企业对进出场路面进行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场地定期洒水,加强路面清洁,并控制汽车行驶速度。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氨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产废水SS经沉淀池沉淀后会用于生产,不排放/初期雨水SS声环境生产设备dB(A)减振、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废油品、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83、污之前进行排污登记;2、生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报批;3、项目建成投产后,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自主验收。六、结论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是否符合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xx市xx县跃龙-越溪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2620015),根据分析,本项目满足该单元相关管控要求,满足xx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分析可知,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落实相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84、经区域替代削减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是否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周边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等均能达标,地表水水质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均能满足要求,运行过程符合清洁生产要求。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是否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故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年产4万m3混凝土项目位于xx市xx县越溪乡盘屿村下盘171号,属于“xx市xx县跃龙-越溪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2620015)。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生产商品混凝土4万m3的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均为行业规范或排污许可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各污染物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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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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